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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培训范文1
一、全面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摸清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状,掌握全市职业病在行业和地区的分布情况,建立覆盖全市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信息管理系统,为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提供准确、科学依据,在全市冶金、有色、矿山、建材、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化工、制药等行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对作业场所存在可能使劳动者接触到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情况。对未按照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的单位,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__年年底以前,各区县(自治县)要摸清行政区域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建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档案。
二、大力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展览和论坛、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等,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三、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类别、危害机理及识别、评价和防治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程序,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二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管理层职业安全健康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意识,使其了解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的政策规定,掌握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措施和手段,深刻认识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对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是加强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四是积极推进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在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一线设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通过开展岗位调研、执业人员能力建设、培训考核,加强企业基层职业健康队伍建设,推进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职业化。
职业危害培训范文2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职业病防治法》和总局一规定四办法为依据,按照整治一个行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推动一批企业科技进步、制定一套先进适用技术标准的总体要求,以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为主线,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注重源头管理,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监督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夯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基础性工作,力争使我镇的职业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工作;创建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1家。
(二)继续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木制家具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达到90﹪。
(四)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签订率达到98﹪。
(五)不发生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三、主要工作
(一)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深入推进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1、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暨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考评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见附件1)完成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任务,全镇创建1家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今年是国家安监总局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最后一年,所有企业都要完成基础建设;今年也是我镇创建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的深化之年,各社区、村,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和镇安办要采取有力措施,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各社区、村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未完成基础建设活动的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借力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列出工作计划,积极协调上级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加强对未完成基础建设活动的用人单位的指导与服务,做到服务与执法并进,限定时间完成基础建设活动。督促用人单位对照《考评细则》,加大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
2、镇安办要会同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把创建职业卫生规范企业作为基础建设的示范单位,及时召开推进会,组织专项培训,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标准,做到不走过场;要及时收集基础建设活动工作信息,大力宣扬用人单位好的做法,营造良好的职业病防治氛围。
3、工贸规模以上企业要率先垂范,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对照《考评细则》,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三同时制度落实、基础建设、健康监护等工作,全面、系统梳理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超标作业场所,列出治理计划,加大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投入,确保作业场所得到根本治理,控制和减少职业病新发病例。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意识。
各社区、村,镇安办要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拓展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1、积极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初次取证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要对2009年以来已取证培训且满三年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其中,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再培训纳入安全复训中一并培训考核,非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再培训可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进行。
2、加强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各社区、村,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和镇安办要结合基础建设活动,指导、督促各用人单位抓好企业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通过师傅带徒弟、实际操作等有效做法,把职业病防治知识与日常管理措施结合起来,增强职业卫生培训的针对性与实用性,使从业人员熟悉职业病危害及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各用人单位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案、建立完善培训档案记录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教育效果。
(三)重视源头管理,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事中和事后监管。
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重点抽查,督促用人单位新、改、扩建和技改项目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法定义务,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职业卫生监管,切实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控制和减少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针对本地老旧企业,要采取查漏补缺、分类指导的方式完善职业卫生三同时补救措施,对2012年6月1日前立项建成投产且具备控制效果评价条件的企业,要督促企业进行控制效果评价,对不具备控制效果评价的企业要督促其进行现状评价,对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以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
(四)继续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木制家具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木质家具、水泥制造、石材加工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工作。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要落实各项工程治理措施,督促用人单位持续投入整改,以达到治理要求。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回头看,回头查,摸清木质家具行业现状,对已整治企业,要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防控能力;对新建木质家具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开展整治工作,使作业场所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2015年11月30日前,所有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都必须达到国家安监总局木质家具企业专项治理标准;对正在建设的木质家具企业,必须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严格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积极配合工会,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
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机制在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今年,县安监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将在高危行业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和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以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为基础,凡在网上进行申报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完成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
(六)加大事前检查力度,继续强化监督执法。
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总局一规定四办法,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坚决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入现场)要求,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暗查、暗访。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以作业现场的执法检查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对不重视、不整改、不治理的违法违规企业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一规定四办法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处罚。
(七)精心准备,高标准完成职业危害防治评估、职业病危害申报及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
1、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今年,国家安监总局将开展第二轮职业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安监局《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罗安监[2015]8号)要求,确定参加评估的用人单位,组织相关技术力量上门做好指导工作。要针对参加评估用人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县职业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各社区、村要参照国家安监总局进行评估的方式、内容和主要指标及办法,在第二季度先期进行自行评估。
2、加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职业卫生统计工作。持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变更申报,规范申报项目和内容,做到全覆盖。组织用人单位学习贯彻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开展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要按照《省安全监管局煤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要求,把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部署,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让用人单位统计人员熟悉统计操作流程,确保统计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和镇安办要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和本地实际,调整工作思路,把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要确保监管人员的稳定,进一步强化职业病防治的监管职责,充分调动安监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无盲区、无死角。
职业危害培训范文3
一、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1.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建立自主开展职业病防治活动的职业卫生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2.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一是开展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2016年度准备20家企业资料,做好国家总局抽查评估准备,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的指导,如实准备评估材料,认真做好评估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培育先进典型,利用典型引领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尽快达标。
3.督促用人单位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一是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日常监测,定期开展检测、评价,并依据检测报告的建议和现状评价的建议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有害因素浓度强度不超标。二是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依法开展健康监护工作。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按国家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台账。2016年,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数量同比要有大幅度的提升。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要作为纳入执法检查内容。三是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档案,并做到完整、准确。四是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4.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预防工作。落实国家卫计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粉尘防治规章制度和责任制,落实粉尘防治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农民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5.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这一主要任务,对辖区内粉尘高危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两个行业,要重点推进水泥生产企业包装和装车两个环节的技术升级改造,实现自动化生产。推进石材加工企业集约化、园区化管理,提升石材加工企业的机械化水平,全部淘汰干法作业。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和执法工作
6.突出重点,切实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按照依法治安和重监管、严执法、抓典型、用重典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通过监督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场所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一是结合年度执法计划的编制,确定年度执法的重点。把职业病高发多发、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多、易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有新发生职业病病例、有职业病危害群众举报事项的企业列入监督执法的重点,确保监督执法与各项监管工作配套推进。二是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违法违规企业要敢于公开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三是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各地受警示”,以事故教训推动职业卫生工作。
7.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根据近期国、省会议要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将从事前监管转化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管,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施工过程监管,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控制和减少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对不履行法定义务、“三同时”走过场、甚至欺骗监管监察部门的建设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四、不断夯实职业卫生监管基层基础工作
8.进一步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在去年申报的基础上,分行业、分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重点行业,高危行业的企业和单位,必须进行申报,执法检查时要将申报纳入检查内容,要以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在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申报工作计划,加大申报推进力度,特别要提高职业病危害严重、较重及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较多的工业企业的申报率。2016年省、市局将建立申报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
9.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和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等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活动,引导劳动者关心自身职业健康、知悉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懂得自我防护,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做好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接害岗位人员培训工作。
职业危害培训范文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总局23、27号令的宣贯,不断强化企业职业卫生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治意识。
二、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
按照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调整和安监部门人员设置的实际,遵循抓生产必须抓安全、抓安全必须抓职业健康的理念,组织镇、区级企业安全人员认真学习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意识,我们将联合卫生局、市疾控中心组织一次企业职业卫生健康卫生培训班,提高企业树立依法保护劳动者健康权利的意识。另外,镇、区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职业卫生法律意识,劳动者增强依法保护自我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监管人员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和监管执法业务培训,逐步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加大职业卫生检查监管力度。
2014年计划联合卫生局、市疾控中心进行一次全市拉网式的联合检查,掌握了解企业职业危害数据,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要确保每个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都能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同时针对头灶化工园区部分危化品生产企业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第一轮到期实际,结合检查,有针对性的进行第二轮评价。
四、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体制。
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职业危害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教育;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评价、告知责任;设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建设和维护保养;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落实健康监护等工作。
五、完善职业危害基础工作。
继续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规范申报内容,提高申报质量,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信息档案,2014年确保职业危害重点行业及规模企业职业危害网上申报率达100%。加强职业卫生典型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各镇(区)要创建不少于2家典型示范企业,以点带面,规范提高。
职业危害培训范文5
通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及“一报两检”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形成“用人单位负责,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依法自律、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具体指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60%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50%以上;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8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各乡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责任,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内容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职业病防治工作先进典型,对经查证属实的职业危害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切实把职业健康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
(三)强化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特别是落实好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辖区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对到期未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处罚。要严格责任追究制,落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行政问责制,对不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而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机构,明确职责。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以文件的形式,确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管理部门和具体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或者指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细化管理责任。
(二)健全管理制度。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的13项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过程中,要把企业内部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车间、班组,并要签订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书。
(三)加大摸底申报工作力度。各乡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要在基础上,加大职业危害较重(机械加工、汽修、加油站、建筑以及使用高毒物品)的中小企业的申报力度。要严格申报程序,确保申报质量。对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一报两检”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55号)文件要求,认真摸排本辖区内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底数,登记建档,并依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企业及时、如实进行职业危害申报,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已申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如无生产工艺和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变化,将不再申报,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改变和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工体检、检测数据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相应申报资料。对拒不申报的企业和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推进“两检”工作的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是职业健康监管的经常性工作,各乡镇安监办要严格按照市、县安监局关于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一报两检”工作的文件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抓实此项工作。
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及时掌握本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对检查出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患者的职工要按规定及时调离原岗位,并进一步确诊,结果报县安监局备案。
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每年至少做1次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示和告知,检测报告报县安监局备案。凡检测职业危害因素浓度超标的作业场所,必须限期整改。
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附表规定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五)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培训。一是抓好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已于12月31日正式颁布并实施。为此,各乡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列为重要工作,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二是继续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县安监局将继续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分批次进行培训,各乡镇安监办要加强组织协调。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通过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要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做好相应的培训记录,建好培训档案。
(六)强化职业健康“三同时”的监管。,我们要把职业健康“三同时”作为职业健康监管的重要工作,力争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培训范文6
项目立项与实施方案
攀钢经过40余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我国最大、世界第二的产钒企业,是我国最大的钛原料基地和产业链最为完整的钛加工企业。公司下属攀钢钒、成钢钒、攀长特钢、矿业等14家子、分公司(单位)。攀钢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电离辐射4大类。据2009年职业病危害申报统计,累计接触人数3万7000余人。攀钢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规范化、系统化的提升,实现全方位全员参与。
项目立项
攀钢集团劳动卫生防护研究所(劳研所)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支撑机构,承担了全员职业卫生培训的项目策划任务。2009年底,提出了全员培训方案,经公司审定立项,并同意劳研所内设职业健康安全与公共卫生培训中心(培训中心),专门负责项目计划与实施。
职业卫生培训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但无具体的时间、内容和周期等细则规定。培训中心参照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安全培训管理及相关文件,在2010年初编制了全员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经修改后于2010年2月以攀钢公司文件下达执行。
实施方案
职业卫生培训对象分为4类。第1类,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第2类,子、分公司(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第3类,子、分公司(单位)所属厂(矿)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第4类,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项目由公司安委会领导,安办监督、检查与考核;人力资源部与安全环保部负责总体组织与管理;各单位负责安排本单位受培训人员接受培训;培训中心承担培训教学具体事宜。各类人员培训目的、内容、方式及相应责任部门等规定见表1。
为保证人数最多的第4类人员培训稳步推进,公司规定培训时间为20学时,培训方式分两种:有害作业人数
项目实施
全员职业卫生培训项目自2010年1月开始准备,至2012年5月总结,历时2年多。培训教学从2010年4月开班,2012年4月收班。包括第2类、第3类和第4类对象,共举办428期培训班,3万8248人受训,3万7847人取得培训合格证。
项目准备
在项目准备阶段,攀钢编写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培训教程》。该教程以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危害知识与防护方法、岗位应急处置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包括正文9章,附录10个,全书约25万字,印发1万3893册。
教学大纲满足了攀钢主要职业病危害防护需求,涵盖了基础知识、粉尘、毒物、物理因素、岗位危害辨识和典型案例6个科目,并规定了各科目的具体教学内容。
此外,攀钢还组建了两支培训教师队伍,一是课堂(理论)教学教师;另一种是实习教学教师,负责岗位危害辨识和典型案例分析教学。课堂教师在劳研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按科目成立教学小组,每组3~5名,轮流参加教学,既保证教学需要,又不影响本职工作。实习教师由培训中心从受培单位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人员中选拔。
人员培训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并协调,培训中心委托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主办第2、3类人员培训。2010年7月和8月,在成都和攀枝花各举办了1期培训班,216人参加了培训。这两期培训班教学大纲包括:职业健康形势、任务与要求,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与管理,危害因素辨识、预防控制,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卫生档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及其救援等。培训教学由四川省安监局和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攀钢劳研所内取得国家、省安全生产培训资格的专家承担,并邀请四川大学教授等授课,时间30学时。
第4类人员培训由2010年4月13日开始,至2012年4月10日结束。共有14家子、分公司(单位)56家厂矿参加了培训,培训人数达3万8032人。
项目结束
培训教学完成后,攀钢还对实施阶段拖欠的部分教学后续工作进行查漏补缺,主要工作包括:对受培训对象个体的考试试卷、实习记录汇总、审核;对受培训单位的培训实施情况汇总、统计;填写并发放培训合格证;对所有培训记录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类、整理、造册、成卷,形成完整的材料归档。
经验与不足
攀钢全员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项目的结束,标志着承担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已履职完成了“宣贯与培训”这项“规定动作”。项目进程中,有可称道之处,也有问题与不足。
首先,攀钢用行政力强势推动,是项目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这表现在公司以行政文件明示决心,安办定期监督检查,职能部门管理与协调到位。把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对培训的要求,分解细化为可操作的方案,是项目实施的前提。攀钢设立了专门的培训业务机构,充分授权其项目职能,是实施与推进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撑。为推进全员培训,公司要求劳研所设立培训中心,全权负责项目的计划与实施,这是项目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之一。
培训中心在培训初期,针对点多面广,不断更换教学场所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套培训教学与组织管理模式,并在推进过程中不断修订、补充与完善,最终形成了一套适用于大规模培训管理的模式。模式要点有:制定培训方案、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组织、协调各受培训单位形成实施方案;编制课程表,配置师资、考务人员及落实教学考试场地;教学过程控制,如培训流程指导、教案审核、监考巡视、教学评估、合格证颁发管理;定期培训小结、汇报;培训费用预算、收支及台账的建立;培训档案审核、暂存,在规定时间移交档案室。
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实际效果与预期尚有差别,有待改进。项目的预期目标是通过全员培训,使受培训人员意识有较大改观,专业素质有较大提高。实际情况是,约20%用人单位效果很好或较好,约60%用人单位效果平平,约20%用人单位效果不好或很不好。
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分析不充分,导致计划进度过密过快,教学后续事务被迫拖延。项目初期认为培训就是“讲讲课,”制订的培训计划班期过密,进度太快。一天一期是常态,一天两期的时候也不少。推进中发现培训还有很多教学后续事宜,如:阅卷、复核、记分,实习教学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个人培训成绩评定,用人单位培训情况汇总,以及填写和发放证书等。由于总体时间要求已定,为保证进度,被迫将部分教学后续事宜延后处理,使一些单位不能按时得到结果,领不了证书。
课堂教学理论性太强,现场与实例分析内容偏少。课堂教学教师由劳研所业务技术人员组成,除少数外,大多数教师对生产现场的了解与熟悉有限,教学时理论内容多,实景实例分析少,使得针对性不强,共鸣度差。
用人单位普遍存在“重生产、重安全、轻职防”的现象。为了不影响生产,又完成培训任务,安排下夜班的人员接受培训,挤占了职工休息时间,学员情绪较大,甚至对培训产生抵触心理。少数用人单位因为亏损,或者为了节约成本,严格控制培训教材订购数量。应该人手一册的培训教程,个别上千人的单位却只订购十几本教材,其培训效果自然难以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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