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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的危害及防治范文1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经济效益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同时往往是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水污染就是最为严重的问题。尤其是各种废水无节制的排放使得本来极其有限的淡水资源变得所剩无几,因而水污染的治理已成为当前水资源保护的重要工作。基于此,以下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以保护水资源、加强环境保护为目的,以水污染的现状、危害及其成因为切入点,就水污染危害的防治措施作出以下几点分析。
1.我国水污染现状及其成因的分析
为了更好的防治水污染带来的危害,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环境保护工作者,必须认真分析我国水污染现状,分析导致水污染的成因,才能更好地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1.1当前我国水污染的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能用于人类使用的淡水目前只占所有水资源的0.3%左右。自上世纪80、90年代以来,我国水资源遭到了极大的污染,就水污染的构成来看,主要源于各种工农业、生活和医疗等废水。虽然近些年来水污染问题得到了极大的重视,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我国目前水污染治理水平仍待进一步提高。
1.2导致我国水污染严重的成因
当前,我国在水资源污染治理方面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导致水污染的成因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城市污水处理的成效相对低下,据相关资料统计,截止2007年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仅49%,虽然很多污水处理厂虽然已经建成,然而往往由于经费问题而处于半停产状态,有的甚至不得不关闭;二是工业化发展进程在不断加快的同时,很多企业乱排乱放污水,更有甚者且对污水不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导致水资源被严重的污染;三是城市生活、工业、农业排放的污水、废水重叠排放,使得水资源形成复合型的污染,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的污染;四是人们在水中无节制的排放有毒有害物体,尤其是病死的牲畜被抛弃到水资源中,造成了极大的污染。五是工业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及重金属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处理处置不当也是造成水资源污染的重要原因。
2.水污染对我们带来的危害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我国水污染的现状及导致水污染的原因有了一定的认识,因而在此基础上,还应认真分析水污染给我们带来的危害,才能采取针对的措施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水污染的防治,摒除水污染的危害。以下笔者就水污染给人、水生生物、工农业的生产等方面带来的危害做出以下分析。
2.1水资源污染给人带来的危害
水是人类最宝贵的资源,水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每天都需要喝水,在喝水的同时就会摄入相关元素,若水体被污染,那么所摄入的元素就会具有较强的危害性,尤其是摄入的元素中还有可能存在致癌物,一旦进入人体,就会给人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甚至危及到人的生命安全。尤其是每天人们摄入的诸多食物都离不开水,这些水一旦被污染就会导致这些食物被污染,最终危及到人的生命安全。由此可见,水资源污染已成为目前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地重视[2]。
2.2水资源污染给水生生物带来的危害
在水域中生存着大量的动植物,且这些生物与水之间徐交换物质能量,虽然整体数量处于平衡状态,然而人们在水中还在不断地排放污染物,使得大量的水资源被污染,这样水域中的生物只有具有抗污染性能强的方能生存,而这些生存的具有抗污性能的生物由于长期的繁衍,将水中氧气消耗殆尽,使得很多有益生物要么面临死亡、要么面临迁徙,加上现代人往水中排放的诸多物质具有一定的毒性,不仅难以与水相溶,且往往富集于生物的体内,这就使得很多水生生物被污染,尤其是人类食用的水生生物,由于已经被污染,导致人的身体健康出现问题,在破坏生物链的同时导致水生物灭绝,进而对我国水资源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2.3水资源污染给工农业带来的危害
工农业是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而工农业的发展不仅离不开水,而且在水的数量和质量上都有着较高的要求。一旦水资源遭到污染,就会给我国工农业事业的发展遭到巨大的影响,不仅能导致工农业的生产设备的性能被降低,还会将土地化学性能降低,降低土地肥力,使得其成为不毛之地,而这就导致了工农业污水处理难度较大,对我国工农业事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3]。
3.水污染危害的防治措施探究
通过上述分析,为我们对水污染的防治提供了思路,为了更好地防治水污染危害,作为水资源保护工作者,必须在水污染防治过程中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根本前提,认真分析导致水污染的成因,才能更好地确保水资源得到更好地保护。以下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强水污染危害的防治做出以下分析。
3.1如何预防水污染的几点分析
一是加强工艺设备的改革,应用现代新型设备和工艺技术于水资源保护工作之中,以达到预防水资源被污染的根本目的,并尽可能的替代传统的水生产工艺,尽可能地减少因工业生产导致的冒水、滴水和漏水等情况;二是采取循环用水的方式致力于水资源的节约,利用现代生产工艺加强废水的处理和利用,尤其是工业排放的废水、市政污水等必须经过专业的处理之后方能排放,并尽可能的降低排放量;三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应尽快的使用新型环保化肥与农药,以最大化的减少水被污染的情况,四是对排污企业加强环保监督管理。
(1)对于企业多、污染严重的地区应注重污染的治理和企业生产的转型,对于耗水大,水污染严重的企业应限期加快治理。
(2)对于新建的项目,应选择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环保型生产项目,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有效利用有限的水环境资源。新建项目厂址的选择可考虑在一些水环境容量大、污染小、符合长远发展规划的地区选择,从而带动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引导和调控社会经济布局。
(3)因地制宜进行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在环保局的监督管理下,实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限时、限量排放制度。
(4)除宣传教育和环境管理外,辅以一定的经济、甚至法律手段,坚决杜绝企业违规外排、偷排废水。
3.2加强水污染治理,致力于污水资源化的实现
所谓污水资源化,顾名思义,就是将污水变废为宝,主要是利用污水处理和净化技术,将处理之后的水资源进行再次利用,因而其同时更是对污水处理的有效延伸,因而在加强水污染治理过程中,有助于污水资源化的实现,具体策略如下:一是着力改变传统的观念,污水也是水,只要经过处理且达到相关标准之后进行针对性地利用,充分认识污水对我们的价值,同时更是节约水资源的重要载体;二是加大科技投入,保障净化后的污水水质;三是提供实施污水资源化战略的政策保障,因而污水资源化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国家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比如:加强人们利用污水的意识、增加使用净化污水的渠道等。水污染的处理是人们预防水污染的最后一道工序,只有将被污染的水经过处理,达到排放的标准之后再排放到江河湖海,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水体的污染。四是在城市的建设中应该科学合理的设置排水管网,在对旧城改造时应进一步完善污水排水管网,建设更多的污水处理厂,降低对水体的污染,提高水资源的保护成效,进而在净化水质的同时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五是倡导公众节约用水,节能减排的意识,提高污水处理的能力,以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环境[4]。
4.结语
综上所述,对水污染危害及防治措施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水资源保护工作者,必须紧密结合时展的需要,着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认真分析当前我国水污染的现状和导致我国水污染严重的成因,分析当前水污染给人、水生生物、工农业的生产等方面带来的危害,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着力提高水资源的保护成效,从而为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郭晓东,李喜才.城市水污染问题及其防治措施研究[J].科技传播,2012,10:48.
[2]黎慧卉.浅谈水污染的现状及防治措施[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2:168-169.
水污染的危害及防治范文2
第一条为了防治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资源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的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从源头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分段管理和排污总量控制与环境容量控制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负责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准和规划的监督实施。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和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水污染综合性防治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省和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发展和改革、水利、建设、卫生、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工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行为检举和控告。受理机关和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污染防治
第八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流域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
(二)分阶段、分区域、分断面达到的水质目标及达标时限;
(三)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控制区域、重点污染源的工业污染和面源污染的具体防治措施;
(四)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第九条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合理规划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
在汉江、丹江流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并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生产。
已有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污染防治,对造成水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和矿山企业,应当限期治理,治理不达标的,应当限期转产或者依法关闭。
第十条建设项目中的水污染处理设施,进行集群综合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建设项目单体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运、闲置。
第十一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有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等有害的废液、废水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
禁止将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埋入地下。
输送、运输、贮存有毒、有害废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沟渠、坑塘、运输车辆、贮存仓库、容器等,必须采取防渗漏等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进行地下勘探、采矿、选矿等活动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向裂隙、溶洞、渗坑、渗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第十三条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必须采取防溢流和防渗漏措施。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残油、废油应当回收,船舶垃圾应当集中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水体。
第十四条汉江、丹江流域的水电企业负责电站水库库区水面漂浮物的打捞和水藻的防治。
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库区水面产生大量漂浮物时,政府应当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打捞和防治。
第十五条禁止在汉江、丹江流域河流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及其他废弃物。
第十六条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按照规划实施退耕还林(草),保护天然林和湿地,禁止毁林开荒,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态平衡。
第十七条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以上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农业生产者推广使用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对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及其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发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资源,防止面源污染,确保水质安全。
汉江、丹江流域生产、销售含磷制品应当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禁止使用农药等有毒物质捕杀鱼类生物。
第十八条汉江、丹江流域城镇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立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确保污水排放和污染物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城镇污水和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可以进行有偿经营。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汉江、丹江流域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量实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省、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向县级以上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污染防治档案。
第二十一条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要求监测流域内河流、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第二十二条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其他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发放排污许可证。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量。
第二十三条汉江、丹江流域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和标准,应当对排污口实行监督管理。
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在排污口安装污水计量、检测装置。
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河道排污口,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四条汉江、丹江流域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严重污染或者可能严重污染水环境,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并及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或者停运、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向水体排放有害的废液、废水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的,将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埋入地下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输送、运输、贮存有毒、有害废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沟渠、坑塘、运输车辆、贮存仓库、容器等未采取防渗漏等安全措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向裂隙、溶洞、渗坑、渗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采取防溢流和防渗漏措施或者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不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向水体排放船舶残油、废油或者倾倒船舶垃圾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汉江、丹江流域河流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及其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清理。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农药等有毒物质捕杀鱼类生物的,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在排污口安装污水计量、检测装置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对违法行为处三万元以上罚款、吊销排污许可证或者责令关闭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水污染的危害及防治范文3
关键词:水 水污染 措施
水是生命的起源,远古时期最早的生命诞生在古老的海洋里,即使实现登陆,生命的存在仍然以水作为首要前提,即使在当今代表了最尖端科技的航天范畴,对外太空生命的探索,仍然以水作为第一判断前提。可以说:没有水,一切生命创造的精彩都将不复存在。当今世界,经济在高速成长,我们对水需求也在逐渐增大,然而我们却在面临前所未有的水危机。全世界196个国家中,有近100个国家缺水,这其中又有20多个国家严重缺水,可见我们面临的形势有多么严峻和紧急。联合国预计:到2050年,全世界将有20亿的人口面临缺水,21世纪将是一个水比油更名贵的世纪,保护水资源迫在眉睫!
1、我国水资源现状
中国是现今世界13个缺水国家之一,全国600多个城市中有大约一半的城市缺水,水污染使水质的恶化更使水短缺雪上加霜。有资料显示:我国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的城市水系污染严重,南方城市总缺水量60%~70%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调查显示,有11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约占40%。水污染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加剧了水资源短缺。以上这些对我国可持续成长战略的实施带来了负面影响。
我们的水资源正在遭受各种污染的侵袭,水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人类生存,要想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成长,首先要解决水污染疑难题目。
2、水污染及水污染的分类
2.1 水污染
水污染简单地说,是指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的污染。
2.2 水污染的分类
水的污染有两类:一类是天然污染;另外一类是人为污染。现今后者是造成水污染的主要祸首。
依据污染杂质的不同水污染可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化学性污染物又可分为:无机污染物、无机有毒物、有机有毒物、需氧污染物、植物营养物、油类物质等;物理性污染又可分为:悬浮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热污染;生物污染主要指造成疾病的病原体对水体的污染。
从防治角度来说,可以将水污染分为: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及生活污染。
3、水污染及其防治
3.1 工业生产对水的污染及其防治
(1)工业污染。工业污染是在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对水体和水质的污染。工业废水污染是水系污染最重要的污染源,其具备量大、面广、成分复杂、毒性大、不容易净化、难处理等特性,是防治水污染的关键。
(2)工业污染物主要包括:汞、镉、铅等重金属和砷的化合物以及氰根离子、亚硝酸根离子。除此之外,还有热污染。
(3)工业污染的防治:针对工业污染,加强管理及后期水处理至关重要。首先,要加强法律对工业污水排放的监督,对不严格处理污水的企业应依法严肃处理。第二,加强在工业废水处理方面的研究,建立足够的污水处理厂,以便降低污水处理的成本(污水处理成本高是污水不合格排放的主要原因)。第三,处理后的工业污水只要指标合格,可用作城市道路清洁等,这对节约水资源至关重要。
3.2 农业生产对水的污染及其防治
(1)农业污生产对水的染源包括:牲畜粪便、化学农药、化肥污染等。其中化学农药污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是最重的。
(2)农业生产中大量的使用农药和化肥,不仅造成巨大的浪费,也会使大量有污染物的水被排放入水体。过量的使用农药其结果往往是害虫、益虫一起消灭,而害虫的抗药性越来越强,最后只好不断加大药量。有资料显示,真正作用与农业害虫的农药仅有10%~30%左右,进入大气、水体的部分约为20%~30%,残留在土壤中的约有50%~60%。所以,不合理的使用农药不但不能彻底解决农业病虫害问题,相反还会使许多原来危害不大或不难防治的虫害变得不易防治。这样就有可能使农药用量越来越多,形成恶性循环,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也将逐渐加重。
过量的使用化肥,造成了水的富营养化,而水的富营养化在淡水中会造成水华,在海水中会造成赤潮,危害水体生态平衡、妨碍经济成长。
(3)应对农业污染,应控制化学药品的使用量,采用环保的方法控制病虫害的发生。同时加强技术人员的对农民使用化肥的田间指导,控制化肥的使用。
3.3 生活污水对水的污染及其防治
(1)生活污水是来自家庭、机关、商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及城市径流的污水。生活污水的成分99%为水,固体杂质不到1%,大多为无毒物质,其中无机物质的盐类有氰化物、硫酸盐、磷酸盐、铵盐、亚硝酸盐、硝酸盐和一些重碳酸墁等;有机物质有纤维素、淀粉、糖类、脂肪、氨基酸和尿素等,还有各种洗涤剂和微量金属,后者如锌、铜、铬、锰、镍和铅等;生活污水中还含有大量的杂菌,主要为结肠菌群。
其它生活污水中氮和磷的含量比较高,主要来源于商业污水、城市地面径流和粪便、洗涤剂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污水的排放必定会逐渐增加。可以看出,生活污水的成分复杂,主要造成的危害是水体富营养化以及有机物污染物造成的水体缺氧等情况。
生活污水与我们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干,因此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对减少生活污水的排放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首先要节约用水,做到一水多用,如洗完衣服的水可以继续冲搪瓷马桶,淘米的水可以用来浇花。第二,选择环保的清洗剂,如使用无磷洗衣粉等。
水污染的危害及防治范文4
Abstract: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impacts of water pollution issues of cities in Jiangsu Province,by sysmatically analyzing cause of water pollution,this paper put up countermeasures to prevent water pollution and secure city water supply safety thus to enhance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methods including pre-alarming, adjusting ecomoic and industry structure,planning, setting up pollution emission right system, setting up upstream and downstrem linkage prevention mechanism and establishing minds of saving water and preventing pollution.
关键词:城市 水污染 事件 起因 对策建议
Keywords: citywater pollutionseventscausecounterparts
作者简介:申鹏(1990-),男,江苏姜堰,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热能与动力专业本科生。
一、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急剧增加,排污量也随之增加,导致城市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水污染事件等现象发生。水污染事件[1-4]是指含有高浓度污染物的液体或者固体突然进入水体,使某一水域的水体遭受污染从而降低或失去使用功能并产生严重危害的现象。导致水污染事件的影响因素众多,包括工业废水排放、有毒物质泄漏、二次供水过程中引起的污染等人为因素,以及水灾、地震、干旱和战争中化学、生物武器造成的污染等自然因素。这些影响因素通过地表径流、污染物沉降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源,从而影响城市河流生态系统,并进一步威胁城市饮用水源安全。江苏省位于长三角地区,是以工业发展为主,支撑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的产业结构布局。近几年来,江苏省城市水污染事件逐渐增多,严重威胁到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水污染起因探析
2.1 江苏省城市水污染事件
2.1.1 水污染事件概述
江苏省城市近年来出现的水污染事件概况如表1所示。
2.1.2 水污染事件的社会经济影响剖析
根据表1所示实例及相关资料可知,水污染事件对城市社会、经济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4-5]:
(1)威胁城市居民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城市供水源地受污,导致城市自来水水质下降甚至断供,居民饮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被污染的水体中含有有害物质,易引发致癌、致畸、致突变,通过饮水或食物链,污染物进入人体,使人急性或慢性中毒,威胁生命健康。
(2)破坏城市河流生态系统。水污染事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强度很大,往往造成一定区域的生态失衡,有的甚至造成长期的危害,致使生态环境难以恢复。
(3)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水污染事件给城市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由于水体严重受污,未达到工农业的用水水质要求,影响工业生产,农业灌溉,进而影响工农业产值。水产养殖业和河流观光旅游也因为水质恶化而到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此外,治理水污染、恢复生态环境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4)引发社会纠纷。水污染事件导致自来水不能正常饮用,销售商借机哄抬矿泉水等饮用水物价,易引起社会混乱。上下游跨界水污染事件往往导致下游地区经济和生态受损,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支撑,上下游地区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因各自利益难以达成协商一致,易引发官司纠纷和冲突。
2.2 城市水污染起因的多视角探析
导致城市水污染的影响因素众多,主要是由于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过程中随意排放废污水等人为因素造成。人为大量排放污染物,缺乏对污染物的严格控制和监管,未及时达标处理污染物,是导致城市水污染存在的根源。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城市水污染起因进行多视角探析。
(1)城市大量污染物的排放。一方面,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所产生的大量液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源源不断地排入河流,此外,较多的悬浮固体、病毒和细菌伴随着地表雨水径流汇入河流,导致水体受污,水质下降。另一方面,污染物未及时处理,产生累计效应,导致水体富营养化,藻类暴发,进一步导致水环境恶化。
(2)上游城市污水下泄带来大量污染。上游城市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处理或未达标处理,直接开闸下泄到下游城市所在地区。若短时间内大量污染物侵入到下游地区自来水取水口,极易造成饮用水源地污染发生。
(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体制薄弱。由于目前排污权总量控制的相关政策未得到严格规范地实施,造成相关工业企业的排污权总量控制缺乏保障制度。另外,尚缺乏排污权交易制度立法依据,实践之中也存在信息不对称及不断变化等诸多问题,不少企业为了利益,存在偷排污水行为。
(4)水污染治理不到位。由于受资金缺口制约,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难以保证正常运行。部分污水得不到处理而直接排入江河,部分污水处理厂能力闲置,或因管网雨污合流影响污水处理正常运行等一系列问题。
(5)水污染多头管理造成监管缺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涉及的相关管理部门众多,主要包括环保部门、交通主管部门、水行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卫生部门、建设部门、农业部门、渔业部门,以及江湖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造成管理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明,水污染监管缺位。
三、城市水污染防治的对策建议
城市水污染事件的频繁出现,暴露出体制、机制、管理、技术以及基础工作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在接连不断的停水警报声中,水污染应急预案在很多地区相继出台。然而,应急只能是在事发之后,却并非治本之道。只有解除污染威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从而为防治城市水污染提供有利的保障。
3.1 建立水质监测预警预报体系
城市水质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应主要着眼于对城市供水水质的预防跟踪、紧急通报和应急监测,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重点敏感地带、河段等的污染隐患情况,建立详细的档案[6],实行旬测旬报制度,及时跟踪。做好水质监测人员培训、仪器设备装备和技术储备,按照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进行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要立即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做到事前有预防,事后有跟踪。
3.2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布局
城市应结合自身的区位优势和资源承载能力,明确城市发展定位,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布局。鼓励节水型、高技术、污染少的企业发展,对于污染严重而又无法治理的企业要坚决关停。按照城市环境功能分区及土地利用方式的生态要求,建立完善的工业生产地域综合体,使工业生产与环境能够协调发展。
3.3 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规划
做好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严格拆除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有污染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规划并建设完善的雨、污网水系统。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制,督促其实施所负责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带动治污工作的深入开展。
3.4推进排污费征收制度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各省市制定的《排污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大力推进排污费征收制度。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坚持“依法、全面、足额、按时”的征收原则,在能够补偿环境治理的成本的基础上,一方面使治污企业能够盈利,另一方面调动企业减排的积极性。提高排污费征收率,加强组织领导及资金监管,切实抓好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的工作。
3.5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可以实现环境容量高效率配置,有效控制污染。政府应根据城市的环境功能、环境容量大小、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条件、城乡规划等诸方面条件,科学地对城市排污指标进行优化分配,然后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调节,以待促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政府要在重点污染源建立排污交易政策,实施监督管理系统,努力提高维护和管理排污权市场竞争交易秩序的能力。
3.6 建立上下游联动防范机制和污染赔偿机制
因流域的整体性和人为行政区划分割间的矛盾、排污的外部不经济性,地方政府在无强制力协调解决环境问题的博弈中上下游地区难以合作,在跨行政区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中效率低下[7]。对此,同一流域跨界的上下游地区应合理布置沿河岸产业结构,上游城市应制定相应的流域水环境事件防范应急预案,建立与下游城市的联动防范机制和污染赔偿机制,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减少和避免下游污染事件的频繁发生。
3.7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提高节水防污意识
加强并促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以价格杠杆推进工业和生活节水,以项目建设推进农业节水,鼓励积极提高污水回用率,保护地下水资源,全力推广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采取各种措施以达到污水减排目的,从而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保护环境和水资源的重要性,加大节水防污思想的宣传力度,加强科学普及工作,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普及节水防污知识,提高城市政府,企业和居民的节水防污意识。
四、 结语
江苏省城市近年来水污染事件给人类的生存发展敲响了环保的警钟。本文通过多视角的系统分析,对江苏省城市近年来出现的水污染事件及其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对城市水污染起因进行多方面探讨,并从诸多方面提出了防治城市水污染的相关对策和建议,从而为保障城市安全供水,加快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步伐提供有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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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的危害及防治范文5
近日,国家四部委联合出台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揭示了华北地区地下水污染严峻的现状,就连首都北京也成了重灾区,让我们这些生活在华北地区的人感受到地下水污染正在逼近,我们每天喝的、用的水似乎都不再安全。
地下水污染就在我们身边
地下水就像地下形成的巨大水库,如今,这个水库出了点问题。根据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12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在全国4929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近六成地下水为“差”,其中16.8%的监测点水质为极差级。
以我们生活的华北地区来说,4月26日,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水利部联合印发《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州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 周围;局部地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区,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城市周边,山东省济南地区、德州东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区。
如果说《方案》中的解释还比较抽象, 那么近期在媒体上被热议的“红豆水”事件就更能体现华北地区地下水的状况。今年4月,河北沧县一处地下水呈现了红色,当地的环保局长对此解释说红豆煮水也会出现这种状况。我们在质疑“红豆水”这一说法的同时,也不妨看看具体检测数据:井水苯胺为每升7.33毫克,超出饮用水标准每升0.1毫克70多倍。这样令人惊悚的数字在华北地区地下水检测中并不罕见。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方案》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王占生告诉记者,由于华北地区地表水资源不够丰富,相较其他地区更加依赖地下水。而本地区人口密度较大,更要密切关注与人们息息相关的地下水污染问题。
抓住地下水污染的源头
地下水深藏地底,它的污染从何而来呢?《方案》分析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的成因。其中,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渗入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010 年,该流域废水排放量高达49.73亿吨,未达标的断面比例为60.6%,污染严重的河流渠道、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以及不达标的再生水灌溉区等对地下水环境 影响显著。
同时,重点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华北平原石油化工行业(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矿山开采及加工、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高尔夫球场等重点污染源对地下水产生点状、线状污染,部分中小型企业产生的废水未加处理通过渗井、渗坑违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
在这些污染源头中,中国地质科学院现代生态环境研究所林景星教授特别提到了污水灌溉的危害,“20多年前,有些人认为用地表污水灌溉可以节约水资源,污水中含有废料,更能带来大丰收。这种方法造成的结果就是污水渗入地下,使得地下水被污染。”
不过,地下水污染程度根据埋藏的深浅有很大不同。王占生表示,目前浅层地下水污染较严重,而深层水质量普遍尚可。《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也显示,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且污染较为严重,直接可以饮用的地下水仅占22.2%,未受污染的地下水仅占采样点的55.87%。深层地下水综合质 量略好于浅层地下水,污染较轻。
“但是,深层水也并非真的安全。今年初山东潍坊一些企业涉嫌通过高压水井向地下排污的事情就会严重影响深层地下水,”王占生说,“而有时候深层水井没有完全封好,使得浅层水渗入深层,也会给深层地下水带来污染。”
地下水污染的危害不可不防
被污染了的地下水有什么危害呢?王占生介绍,不合格水对人体的危害,有看得见的,有看不见的。看得见的通常是微生物污染危害,可能致人突发急性疾病,好在国人习惯饮用开水,可以杀死微生物污染物,这个危害表现并不明显。而看不见的危害,容易被忽视但更值得关注。饮用有机化合物超标的水,容易导致慢性疾病。一天两天没问题,但有机化合物会在人体中富积,最终对身体造成危害,严重时可能致癌、致畸、致突变。而“砷”等重金属离子超标的水致癌危险则更大。
无法饮用,那么能不能用于灌溉呢?林景星表示,被污染地下水中的物质,尤其是汞、铬、镉等重金属离子会在土壤中积累,对农作物有害,还是会间接作用在人体。很多地方用重金属超标的地下水灌溉,使得当地大米重金属超标严重,甚至出现了很多当地人都不吃当地产的大米的情况,而大米重金属超标又不像蔬菜农残超标那样能快速检测出来,会对人体产生长期危害。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觉得只要“管住嘴”就能避免地下水污染带来的危害,以为家中只要装了饮水机便能放心了。而国外大量研究发现,水中有害物质只有三分之一是通过饮用进入人体,另外三分之二是通过皮肤吸收和呼吸进入人体――在洗浴、洗涤、刷牙、洗脸时,仍然逃不脱水质污染的影响。
地下水污染治理是件“挠头”的事
既然地下水污染有如此危害,如何才能使其重新变清呢?说起地下水污染治理,人们往往会想到地表水治理。其实两者有很大不同。林景星表示,由于污染物进入含水层,以及在含水层中运动都比较缓慢,污染往往是逐渐发生的,若不进行专门监测,很难及时发觉。发现地下水污染后,确定污染源也不像地表水那么容易。
“更重要的是,在排除污染源之后,地表水可以在较短时期内达到净化;而地下水,即便排除了污染源,已经进入含水层的污染物仍将长期产生不良影响。可以说,地下水污染治理是件‘挠头’的事,世界各国都为此困扰。因此,地下水污染应该重在防范,而不是治理。”林景星说。
同时,林景星介绍,在地下水污染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使用浅层地下水、选择深层地下水是个可行的方法,因为深层水污染情况要轻得多。不过,长期使用这一方法会使深层水抽取过多,造成地下水面下降等问题,因此只是治标而不治本。“地下水污染真正治本的方法还是要依赖于自然水循环,保证地表水干净,这些地表水渗透进地层,与地下水进行交换,使得地下水污染状况减轻直至水质达标。当然,这一过程非常缓慢,至少也需要几十年。”
在治标与治本之间,目前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对被污染的水进行深度处理。王占生介绍,深度处理可以通过活性炭等物质吸附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达到水质达标的要求。不过,深度处理方法目前还只是用于地表水净化,尚未用到地下水,且费用高昂,不利于推广。此外,对重金属离子超标的地下水采用深度处理的方法也不管用,只能考虑离子交换、膜技术等,同样存在着公益与费用的问题。
北京饮用水尚可放心
地下水污染治理并非一朝一夕,那么每天都要依靠地下水的北京市民该如何放心用水呢?根据《方案》,北京地下水情况也不容乐观,南郊是有机物污染较严重的地区。不过,北京市区居民不必为了饮用水安全问题过分担忧。
清华大学饮用水安全教研所张晓健教授告诉记者,在北京市政自来水系统内,都会保护水源井的深层水。一旦发现水源井重金属或有机物超标,就会停止开采。如果发现某个水源井有微量无机物超标,也会采用调配方法,即把多个水源井的水混合,使得水质合乎标准。
张晓健介绍,上世纪50年代,北京人基本上都是喝地下水,随着城市发展,用水需求上升,开始引入地表水。目前北京市政自来水管中的地下水和地表水比例约为1:2。这些地下水有的来自城区,比如紫竹院、马连道等处的水井,但是所占份额较小,大部分地下水还是来自周边区县。
水污染的危害及防治范文6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污染源、污染途径、预防措施、治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全广西地下水资源的分布和使用状况
广西地下水淡水天然水资源补给量为755亿立方米/年,可开采量为273亿立方米/年。北海市城市供水水源以地下水为主,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玉林市、河池市、百色市等城市也以地下水作为辅助供水水源地,大部分农村人畜饮用水水源以地下水为主。根据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水情通报》,分别对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玉林市、河池市、黎塘镇等测区进行地下水开采量调查,地下水总开采量为1.967亿方/年,其中孔隙水0.6583亿方/年,占地下水总开采量的34%,岩溶水1.283亿方/年,占地下水总开采量的65%,裂隙水0.0261亿方/年,占地下水总开采量的1.0%,由此可见,广西地下水开采主要是岩溶水开采,其次是孔隙水,裂隙水极少,年地下水开采量约为可开采量的0.72%。
地下水主要污染源污染途径
向水体排放或释放污染物的来源和场所都称为水体污染源。从行业类型来看,目前我国地下水污染源普遍存在的有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和自然污染。
(一)、工业污染
工业污染源主要是指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业建设突飞猛进,建设了一大批工业,工业也成为了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部分工业因废水、废气、废渣没经过严格处理就直接排放,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
(二)、农业污染
农业污农业污染源主要包括剩余农药、化肥以及不合理的污水灌溉。中国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有机氯农药年施用量为862300t,有机磷农药242600t,平均施用强度10.8kg/hm²。灌水与降水等淋溶作用造成地下水大面积农药与化肥污染。另外,中国有污水灌溉农田近1330000hm²,农灌污水大部分未经处理,约有70%~80% 的污水不符合农灌水质要求。每年由于污水灌溉渗漏的大量污水,直接造成污染地下水,使污灌区75%左右的地下水遭受污染 。
(三)、生活污染
生活污染源主要是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一方面,目前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填埋的方式,随着日晒雨淋及地表径流的冲刷,其溶出物会慢慢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另一方面,生活污水不能有效处置后排放,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有的直接排入附近水体,有的通过化粪池直接渗漏,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均产生影响。
(四)、自然污染源
在有些地区,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与地质环境,地下水天然背景不良,有毒有害成分超标。根据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调查统计,中国部分地区分布有高砷水、高氟水、低碘水等。由于地下水部分含水层会起补给作用,甚至有些会流出地表,汇入地表江河,这些都会造成其他水体的污染。
地下水污染带来的危害
地下水污染不仅会导致传染性疾病等社会公害的发生,还会因其失去水资源的经济和生态价值而加剧水资源的短缺和紧张的局面。严重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危害人体健康
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影响饮用水源的水质。当饮用水源受到合成有机物的污染时,会导致腹水、腹泻、肠道线虫、肝炎、胃癌等很多疾病的发生。特别是人们饮用受硝酸盐污染过的地下水后会导致癌症,还可能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导致患者死亡。疾病会给广大人民的身心受到很大的损害,同时也增加了巨额医疗费用。地下水污染严重区有可能导致雌激素增加,影响人类的繁殖能力,造成自然流产或先天疾病。
(二)、降低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很多地区的农民有喜欢用污水浇灌农作物的习惯,以为污水相当于粪池里的水,适合农作物需要的营养成分。其实不然,当农作物吸收污水废水和化肥肥料中过量的氮素时,这些有害的氮素会降低农作物受机械损伤的抵抗力,降低农作物的质量,减少香力和冬季的耐藏力,还能降低某些农作物的养分。
(三)、加速生态环境的退化和破坏
地下水受污染造成水质恶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污染物排入水体后,对鱼类和生物生长造成危害,甚至造成某些生物的灭绝。由于水生物的减少或灭绝,破坏了水的生态平衡,加剧了水生态环境的恶化。
(四)、造成经济损失
地下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都表现为经济损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曾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地下水的监测资料进行过分析,因水污染给我国水资源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77亿元,其中地下水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占二分之一左右。可见,地下水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
地下水的污染的防治措施
综所上述,地下水污染给人类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使我们不得不重视地下水污染的预防措施和治理措施,只有做好防治措施,我们才能保证地下水源的质和量。地下水防治措施应采用多种手段,进行系统分析的方法,全面控制水污染。
(一)、预防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信息媒体及培训班等不同宣传手段,提高全社会对地下水污染带来的危害的认识,增强全民环境意识。
2、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
加强环境地质的科学研究,尽快摸清各地区水环境容量,并以其指导规划和建设。如工业布局要综合考虑水环境承载能力,在水环境容量超负荷地区,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重污染工业的发展,对县属中小型企业及乡镇企业要严格管理,不能只考虑地方经济利益而弃环保利益于不顾。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新、扩建企业必须执行“三同时”,使环保与建设同步或超前进行,对污染严重又不能治理的企业应限期转产或搬迁。
3、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站网,加强水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逐步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站网体系,对重点污染地区进行重点监测,系统掌握城市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的污染发展变化及动态特征,为保护水环境提供科学依据。当发现地下水水质指标有明显变化或不达标时应立即从源头上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或治理措施,使地下水水受污染得到及时控制和治理。
4、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现行的《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定》、《城市供水条例》等都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作了规定,但是一般重点都放在地下水的水量保护,而对地下水的水质涉及不多,也没详细的规定。因此,建议出台地下水水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重点加强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同时,由于各地区水文情况存在的差异,不可能按同一方法、同一标准来保护地下水水质,所以各地区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出本地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标准。
(二)、治理措施
首先应查清现状,了解当地的污染源渗漏污染基本情况,分析各种污染物的具体来源(工业、农业、交通、建筑、垃圾掩埋等),要认真、负责地查清和分析污染源,不管涉及到什么企业和什么人都依法办事,淘汰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和追究排放不达标污物的个人法律责任,不涉及违法的对其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停止污染物的排放,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源来源的问题。另外,对已造成污染的水域实行分类、分批综合治理。
1、工业体系
在工业体系中对污染源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加强污染物流失总量的管理,以污染物流失总量为管理指标,把环境要求变成指标,对于工业“三废”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采取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应用闭路循环模式把工业“三废”的污染消化在生产过程中。建立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达标后方可排放到自然界中。
2、农业体系
在农业体系中使用高效的灌溉技术和科学的耕种方式,寻求科学合理的施药施肥方法,尽量少施化肥、少施农药,将传统的漫灌模式改为喷灌或滴灌模式。严禁使用渗井、渗坑排污,污水沟、渠要能防渗。对于还使用渗井、渗坑、自然渗漏的化粪池和清污河流制下水道排污的城市尽可能清除和改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浅层地下水受污染。
3、其他措施
对于通过人工补给而被污染的地下水,应采取强排方法使其稀释和净化;对于某些水文地质情况特殊的地区,可通过改变地下水径流条件,加速水的交替循环,以达到改善水质的目的。同时,也可对污染的地下水采用防渗墙或防渗帷幕进行堵塞或截流,通常应穿透含水层直达隔水层。综合利用各种措施和技术进行组合,合理经济的治理地下水。另外,可通过某些非直接治理措施以达到治理的目的。如广西正在开展的城乡清洁工程及“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使城乡及农村环境清洁了,可以大大减少生活污染源及农业污染源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