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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1
一、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年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推动《规划》有效落实
1、组织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交叉检查,推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2、抓好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
3、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4、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相关工作。
二、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全民职业健康意识
1、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深入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和专题图片展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
2、抓好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一是把职业卫生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范畴,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指导做好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举办县级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扎实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基础工作
1、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加强与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力争重点行业领域完成申报工作。建立申报工作通报机制,定期通报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进展情况,继续将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
2.做好职业卫生统计工作。搞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底数和状况。积极试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信息,掌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控制总体情况,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提供科学依据。
3、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总局51号令及其施行说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重点把好竣工验收关;切实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2
一、具体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对年卫监2号行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全体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会议,认真学习了(卫监督秘)通知精神,研究工作措施,布置具体工作任务,结合去年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全面摸底排查,填写《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要求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岗中、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督查过程中重点突出,对存在问题至今未整改落实到位的,卫生安全隐患仍未积极做出防护改进措施的,一律给予严厉的卫生行政处罚。
(二)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职业健康监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负责人、卫监所所长为副组长的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并成立两只执法分队,具体实施卫监2号行动。为保证全县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制定了《县年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同时要求乡镇卫生监督检查员严格按照《县年农村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积极配合县卫生监督所摸清存在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底数,建立用人单位的监管档案。
(三)全力以赴,督促自查
年6月起,我局全面拉开卫监2号行动的帷幕,各小组按照要求,每到一个用人单位,都能和企业负责人面对面的宣传讲解职业卫生法律及相关知识,使用人单位负责人充分认识“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增强其作为职业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为年卫监2号行动顺利有效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督查过程中认真填写《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要求用人单位按要求建立并完善健康监护档案,对于一些职业危害因素不明确的用人单位,一方面要求企业对照《职业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认真查找,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安监部门,根据企业上报的《职业危害因素申报表》准确定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工段、以及危害因素名称和接害劳动者人数。在督查中多数用人单位组织制度不全,健康档案建立不规范,部分单位健康体检不到位,在对县科来兴实业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中,该公司涉及笨、粉尘作业,未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我局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该单位1、责令限期改正;2、警告;3、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卫生行政处罚。
自查阶段,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2人,执法车辆32台次,督查用人单位66家,填写《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66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6份,对一家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与安监等监管部门的协调沟通,摸清全县职业危害的企业及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3
【关键词】职业卫生管理现状 职业病预防
中图分类号:R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263-01
1 我国职业卫生现况
建国以来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成绩巨大,广大职业卫生工作者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等原因,我国的职业病危害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控制,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严峻。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职业病危害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明显,职业病危害高度接触人群的数量和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肿瘤等多项职业病发病率都居世界首位,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见表1),严重威胁着广大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
表1 2005年―2009年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国每年“显性”职业病报告病例居高不下,一些“隐性”和潜在损害劳动者健康的现象更是大量存在。据有关方面粗略估算,我国每年因职业病、工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约达2000亿元。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职业危害正在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由东部向西部转移,职业危害分布越来越广。全国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计算机、汽车制造、医药、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30多个行业,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超过2亿人。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1 企业不重视。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而且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缺乏尘毒监测;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没有告知农民工职业危害因素和后果,职业病危害问题十分突出。
2.2 在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品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2.3 职业卫生资源整体效率低,配置不平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不高,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疾病信息监测系统不健全。
2.4 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仍存在盲区,职业卫生标准及其配套能力不能满足执法的要求,地方经济保护等导致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不够强。
2.5 职业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在一个部门内部,也往往有职能交叉,职业卫生决策、协调、指挥不够充分,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机制,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2.6 职业卫生标准尚未与国际接轨。
3 职业病防治措施探讨
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应该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3.1 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依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
3.2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调节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按照入世要求,通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尽可能使我国的职业卫生标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其可应用性,建立适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实际工作需要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3.3 将现有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重新整合,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统一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统计口径,并与国际接轨及互认。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分析信息,加强职业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时、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治效果,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急性职业中毒控制信息水平。 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3.4 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尘肺病防治、职业中毒检测检验、诊断、救治、控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科学管理为中心的科学研究工作,力争突破束缚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颈口,提高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3.5 建设以国家中毒救治为中心,辐射各级地方的重大职业中毒救治体系,做好各种重大职业中毒的预防和应急救治工作。
3.6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体系。通过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责任;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作业环境;发挥用人单位的积极性,推动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加强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
3.7 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3.8 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3.9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下发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如何落实好《规划》,保证目标的实现,将是各级政府和企业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4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14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省安全监管局、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及市、区安监局文件精神,决定在办事处辖区内组织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促进各单位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促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实现全辖区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经人民路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杨同志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刘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及各社区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中心,由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工作分工。办事处副主任刘文情同志带领办事处安监办同志对辖区单位进行以下检查: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规范职业健康、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
(三)对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
(四)对群众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三、范围与内容
(一)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宝石加工、石材加工、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纺织、印染、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生产企业,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
(二)治理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2.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3.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7.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
8.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9.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10.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11.淘汰落后,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情况;
12.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的管理;
13.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认真进行部署。请各单位将制定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表1《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检查表》、表2《职业危害企业情况统计表》(安全监管部门填写)、表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企业填报)、表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认真填写,于1月30日前报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阶段
各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复查,对其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于年8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总结阶段
区级四个相关职能部门将对我辖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专项行动走过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批评。同时,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职业危害防治事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明确治理责任,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效果。
(二)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在全面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突出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依法进行治理。要把治理工作与促进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要加强各级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之间的联系,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治理局面。
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5
一、尽职尽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一)职业卫生与三大高危行业监管有机结合
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分别依据两部法律,各有不同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为有效开展职业健康规范监管达标活动,我县首先在非煤矿山、危化品领域积极探索和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相融合的机制。凡进入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必查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所有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都安装了除尘设备,在建危险品企业都按照要求做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二)认真开展了职业卫生执法专项检查
一是突出重点。对全县铅酸蓄电池、冶金、制鞋企业、木制家具等企业的员工体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卫生制度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铅蓄电池、冶金、制鞋企业进行了检查。二是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检查工作要求,深入生产第一线,采用检查台账,当场抽检,现场询问的方式对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督促不合格的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检查企业60家,下达执法文书48份,发现隐患190条,责令当场改正96项,责令限期改正94项。三是加强学习,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全省县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为了更好的掌握职业卫生执法工作,我局执法人员还参与了全市组织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查程序现场观摩执法。
(三)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今年四月底是第十四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此期间,我县在车站和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通过横幅、展板现场咨询活动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国家安监总局避“一规定四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职业病相关知识。宣传周期间,我县一共出去宣传人员3人,企业宣传6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500余人次。另外,我县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6月13日,在建设东路开展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日当天,组织我局发放职业卫生宣传小手册、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200余人。通过这些老百姓喜闻乐见又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使广大群众对职业病及职业病防治法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提高了他们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病防治能力。
(四)切实抓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通过加强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在去年己申报基础上制定今年申报工作计划,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根据我县实际,选择对石材加工、制鞋、冶金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率先申报达标。力争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申报企业数不少于40家的任务。
二、几点体会
我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深刻感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依然面临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具体讲:一是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多。存在职业病危害行业领域多、企业数量大、接触人数多。二是多数企业主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对职业病危害不以为然,职业病防治投入不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强,得过且过,给职业病防治带来了一定的阻力。三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基础差,有些领导对该工作思想认识有偏差,认识不到位,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四是执法力度不够。五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水平有待提高。
三、创新方法,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一)突出源头防治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
各类建设项目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并依法依规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备或报批,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留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欠账”。对于未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对不依法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继续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健康有效规范监管达标活动
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
生基础工作全面开展,依法查处有关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纠正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尤其是用人单位不规范行为,有效改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全面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实现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规范化、执法内容规范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处罚规范化,强化职业卫生监管的有效性。(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
开展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个宣传周活动,以《职业病防治法》修改6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宣教活动,各用人单位要运用企业墙报、黑板报和闭嘴电视、广播站等渠道,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利用入厂教育、日常学习的机会,向劳动者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让法律法规走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继续加强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和申报工作
继续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注重收集用人单位最基本的职业病危害信息,掌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人数,摸清本县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信息,掌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控制总体情况,为职业卫生监管提供科学数据依据。
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6
【关键词】 碘缺乏病 碘盐 监测
【中图分类号】 R15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3-0038-02
【Abstract】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situation of qualified iodized salt in our city each county, find out the teficiency in the iodized salt monitoring system,,to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iodized salt market to provide reference.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iodized salt, and on 2010 3.22, the counties qualified iodized salt conduct statistical analysis. Results residents of the edible rate of qualified iodized salt monitoring changes ,Conclusion To strengthen market supervision and iodized salt iodized salt monitoring is helpful for our better meet the state standards for the elimination of iodine deficiency disorders.
【Key words】iodine deficiency disorders iodized salt monitoring
咸宁市地处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湘鄂赣三省交界处,是南下北上的主要通道,由于地理位置和地形环境的复杂性,曾是我国IDD的重病区之一,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卫生、盐业、教育、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碘缺乏病(IDD)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提出到2010年全国各省及95%以上的县(市、区)要实现消除IDD的目标,为科学地开展这一工作并为今后的评估提供依据,我市从开始开展IDD碘盐监测系统以 ,一直致力于加强碘盐普及力度,提高磺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确保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0%,争取彻底消除碘缺乏病对我市居民造成的危害。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在咸宁区、通城县、通山县、崇阳县、赤壁市5个县区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按东、西、南、北、中划分5个抽样片区,在东、西、南、北片区各随机抽取2个乡,在中部片区随机抽取1个乡,共抽取9个乡;在每个被抽中的乡,随机抽取4个行政村(居委会),在每个被抽中的行政村,随机抽检8户居民食用盐(共288户)进行居民的食用盐采样分别取得288份样本。在嘉鱼县按东、西、南、北、中划分5个抽样片区,在每个片区各随机抽取一个乡,辖有5个或不足5个乡的县,抽取所有乡;在每个乡,随机抽取4个行政村(居委会),不足4个行政村的全选,在每个行政村,随机抽检15户居民食用盐(共300户)取得了300份样本。
1.2 方法
1.2.1 食用碘盐检测 检测碘盐采用GB/T13.25.7-1999中的直接滴定法,碘含量为(35±15)mg/kg为合格食用盐,5mg/kg为非碘盐,其他含量均为不合格碘盐。
1.2.2 将数据录取咸宁市碘盐监测系统中,利用spss17.0软件进行分析,分析2010、2011这两年的合格碘盐食用情况,并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对结果进行分析报告并反馈给各个县区,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碘盐监测工作。
2 结果
2.1 2010年食用盐采集村民家中食用碘盐样品共1740份,不格合61份,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6.49%(见表1)。
2.2 2011年食用盐采集村民家中食用碘盐样品共1740份,不合格67份。其中1份为非加碘食盐,>50mg/kg的有15份。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6.15%(表2)
2.3 2010年到2011年各县区的碘盐合格率从2010年到2011年都有一个明显变化的趋势,其中赤壁市的碘盐合格率一直都处于较高水平接近100%。通山县的碘盐下降幅度最大,嘉鱼的盐碘监测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将各县市2010-2011年碘盐含碘量合格状况进行卡方检验卡方检验:再将各县市2010-2011年碘盐合格状况分别进行卡方检验结果:仅嘉鱼2010年283份碘盐合格,2011年273份合格(X2=187.18,P
3 讨论
3.1 由表1可以看出,2010年咸宁市各县市碘盐含碘量合格状况有差异,其中嘉鱼和崇阳县的碘盐合格率偏低分别为94.33%和93.06%。崇阳、通山的不合格份数全为碘含量
3.2 由表2可以看出,2011年咸宁各县市碘盐含碘量合格状况有明显不同,进一步经q检验可知,除了咸安和崇阳没有差别外,各县市两两比较(P
3.3 由表1、表2可以看出,通山县不合格份数全部以食用盐碘含量在5-20mg/kg为主,通山县位于相对偏远的山区,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性,使得盐碘含量较难提高。因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要坚持对碘盐生产、销售进行监督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保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于2010年7月26日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碘盐含量(征求意见稿)》拟将我国现行盐碘含量的上限值由50mg/kg将为30mg/kg,我们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严防部分县区碘缺乏病同时,加强对经济较发达地方>50mg/kg的高碘盐含量的监测。结合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地方病病情信息网络,加强碘缺乏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准确、及时、定量地分析和预测本市病和流行趋势,为调整防治策略、制订防治规划、开展防治工作并考核评估防治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3.4 嘉鱼(X2=187.18,P
实践充分表明,食用碘盐是防治碘缺乏病经济、有效和便捷的措施。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区域间饮习惯和膳食结构变化较大,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对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需求不断增强,如何顺应群众的需求,引导群众科学认知和正确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是防控碘缺乏病努力的方向,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科学补碘的防治原则,完善碘盐监测系统和儿童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及尿碘情况的监测和对孕妇、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的监测,掌握不同的人群碘营养水平,为我市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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