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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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范文1

一、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或特定的报表项目为对象,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必须应用的概念和意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种会计问题做出处理的规范。而会计制度则是以某一特定部门,特定行业或所有部门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为了明确我国实施会计准则的意义及其对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影响和提出的新要求,有必要对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联系

1、都属于会计法规。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都是指导会计工作的规范。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区别

1、指导思想不同。在国外,以英美为代表,准则的制定,以原则为导向,其指导思想是“指导性”的;而以法国为代表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是以规则为导向,其指导思想是“指令性”的。这是两者之间的根本性区别。

2、侧重点不同。会计准则主要侧重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其内容比较抽象简略;而会计制度主要是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了直接的规范,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和结果,侧重于记录和报告,其内容比较直观、具体。

3、制定、修订的灵活性不同。由于一项会计准则涉及的范围通常比较小,易于增加或修改,而会计制度规定的比较详尽,即使经济业务只有一点变动,也要修订整个会计制度,如果新业务涉及所有行业,则各个行业的会计制度都要修订,所以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要比会计制度方便的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由于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比较抽象、简要,需要会计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正确选择,需要较多的专业判断,因而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而会计制度所规范的内容比较直观、具体,可操作性强,不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会计原理进行判断选择,只要机械地照搬条文就可以了,因而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自然比较低。

二、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必然性分析

(一)经济飞速发展的需要。资本的加速流动使资本的所有者越来越远离他们投资的企业,加上市场环境千变万化,远离投资企业的投资者迫切需要了解更加真实、相关、可靠的信息。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发挥会计的作用,发挥会计的作用,为投资者提供及时透明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的前提和保证却是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因为会计制度是以规则为导向,具有强制性,因而制度应尽可能覆盖所有的经济业务。而现实的经济环境是千变万化的,制度的规定对于经济业务的层出不穷始终是“滞后”的,也就难以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相反会计准则以原则为导向,它规定的是概念和意义,当准则未能涵盖所有的经济业务时,会计人员可以应用会计原理来处理新问题,这使得会计准则比会计制度更具有灵活性。

(二)国际趋同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迅速发展,跨国上市和发行证券等国际筹资活动日益增多,客观上要求作为国际商业语言的会计必须采用相同或相近的会计准则,以提供真实、公允和可比的会计信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已成为各国面临的重要问题,同时国际社会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我国加入WTO之后,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另一方面为了更好的使我国企业走出去,提高对外财务信息的可比性,我国也选择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发展方向,并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一套基本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所以,在采用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作法的情况下,再采用原先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做法不符合国际趋同的大环境。

三、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一)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完善。随着改革不断的深入,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也在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中。特别是2003年初,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换届以后,由中国证监会、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企业界、学术界等组成的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开始从实质上参与了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咨询。从而使我们这种纯政府模式制定出来的会计准则更具有代表性、专业性和科学性。

(二)会计准则体系自身的完善。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体系由一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两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规定组成。(新会计准则体系构成如图1)

从上可以看出,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体系是一套内在严密、协调一致的体系。它具有连贯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国际趋同的特点。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它能取代会计制度的作用。

(三)政府部门的努力。考虑到这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改革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因此做好相关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十分重要。为此,财政部会计司提出如下措施:统一培训教材,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范围;搞好师资培训,层层开展培训工作;组织会计知识大赛,广泛学习宣传新准则;在数十家单位先行模拟试点,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另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达了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将对全国5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7万多名注册会计师展开大规模的培训工作,其中72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是培训的重点对象。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会使我国会计从业人员更快、更好的理解和掌握新企业会计准则,极大的提高我国整个会计队伍的素质,也为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铺平了道路。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范文2

一、问题提出

从宏观的角度看,企业(特别是股份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会计信息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债权人的信贷决策、对企业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评价、政府对微观企业的控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廉政建设等,都密切相关。因此,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不仅影响到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等群体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教授提出的“天下欲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精辟见解,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

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是对会计的基本要求。然而,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大量存在,其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制约效应,已经显现。因而,有效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成为我国会计界、经济界乃至我国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产生伊始,人们责备的目光就投向了属于企业管理体系组成部分的会计工作,以及用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然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和企业会计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却末能根本扭转会计信息失真的局面。这使得我们不得不去反思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顽症的真正原因,以便“对症下药”。

笔者认为,站在理论研究的角度,科学界定会计信息“具真(具有真实性)”与“失真(失去真实性)”的判断标准,是认识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前提条件;从不同经济层面分析制约、左右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因素,才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

二、理论前提:会计信息“具真”与“失真”的判断标准

1.主要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含义的理解

在会计的发展过程中,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各国,特别是西方国家,都十分重视会计信息“真实性”问题的理论研究,并试图界定“真实性”标准的含义。

为明确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0年5月了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在该公告中,FASB正式将“反映真实性(representationalfaithfulness)”作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之一,并确立了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以下观点:①认为真实性“就是一项数值或说明符合它意在反映的现象”。②认为反映真实性与"可核性"、“立性”等共同构成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主要质量特征之一。③反映真实性存在“反映真实性的程度”、“精确和不肯定性”“偏向的影响”、“完整性”等问题。该公告分别进行了阐述。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FASC)在1989年7月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真实反映”作为“可靠性”质量特征的首要内容,并认为:①“信息要可靠,就必须真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交易或事项”。②由于“所应计量的交易或事项的鉴定,或是能够确切传达相应信息的计量和列报技术的设计与运用,存在内在困难”,所以“大多数财务信息都可能存在不足以真实反映所拟反映情况的风险”。国际会计准则没有正面界定会计信息“真实性”之所指。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2001)》将“真实性”作为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首要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其并未解释会计核算所要求的“真实性”的实质性含义。

据此可以得出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标准的几点初步结论:①尽管不同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都明确要求会计信息具有“真实性”,但其各自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含义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含义值得进一步研究。②不同的会计准则制定者总是将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质量特征联系起来进行理解,认为只有具有“真实性”的信息才是可靠的,可靠的信息首先必须是真实的。会计信息的“反映真实”特征存在“程度”问题与“风险”问题。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反映的真实程度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空间具有差别,会计信息完全真实地“再现”企业经济活动的要求具有“风险性”。

2.“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概念的存在

正是由于会计信息“反映真实”的“风险”问题,因而有必要区分会计信息“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的不同要求。

会计信息"绝对真实"是指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本来面目的"再现"。这种"绝对真实"是会计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百分之百“程度上的原本表现。实际上,绝对真实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真实性“。而且,绝对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一定就是能够满足信息使用者要求的会计信息。

“相对真实”是指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基本特征的准确描述,其以“不歪曲”企业经济活动情况为基本判别标准。相对真实是一种现实的“真实性“。在会计实务中,相对真实的判别标准是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即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是否依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来进行,是否符合会计标准的要求。因而,相对真实也可称为“合法性真实“。对于投资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会计信息符合“合法性真实“要求,则达到了”可接受真实程度“。

区分“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标准的意义在于:

第一,对于会计学者、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而言,“绝对真实”是其追求的一种“境界”,一种终极目标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的最高目标,就是制定出在确保实现会计目标前提下,能够产生“绝对真实”信息的会计行为标准。追求“绝对真实”,正是不断优化会计准则,不断提高会计制度质量的动力。

第二,“相对真实”是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的最低要求,也是对会计实务处理的基本要求。就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而言,其制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必须能够导致“相对真实”的信息。否则,依据其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所提供的信息歪曲了“企业经济活动基本特征”,其所制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

第三,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者而言,会计信息“真实性”意味着其必须依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要求,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达到“合法性真实”的要求。实际上,会计人员只要严格而准确地按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规范处理会计业务,提供会计报告,其行为和结果都应当被认为是“合法”的,其会计信息也是“相对真实”的。以“绝对真实”信息质量标准来要求会计实务工作者,既不现实,也无必要。

3.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本把握

用量化标准看待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它本身不可能是一个绝对数,而是一个合理的“区间值”。这个区间值的上限是"绝对真实程度",下限是"可接受真实程度"(即合法性真实)。当会计信息质量低于“可接受真实程度”(合法性真实)时,会计信息“失真”。对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应当在“合法性真实”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力求会计信息更高程度的“真实性”,这是由会计学者追求真理的科学研究精神、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所肩负的历史责任等所决定的;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者,则必须便会计信息质量达到“可接受真实程度”,符合“合法性真实”要求,这是由相关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会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等所决定的。

三、原因分析: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解剖

从逻辑上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都是"失真"的信息。在会计实务中,不符合会计准则精神、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均属于失真的会计信息。实际上,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多种多样。从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目的出发,有必要确定会计信息失真的“重点”和“难点”。

笔者以为,区分“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和“非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十分必要。前者是指“蓄意造假”或“故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这是我国当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需要“追根溯源”的主要方面。后者则是指“非故意的过失”、“会计人员专业素养”等原因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企业会计系统的存在和运行与企业、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等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分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时,应将企业会计系统置于整个企业管理体系中,将企业置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中进行考察。

从宏观层面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断企业会计系统运行的制度基础和环境状况,这些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往往是根本性的。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判断:①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程度。包括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产权关系制度的确立,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理念,等等。②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程度。包括市场机制、市场规则、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及其执行的有效性,等等。③投资者行为理性化程度。包括投资者群体的理性投资理念,投资风险防范与约束机制,等等。④法律约束的有效性。包括对资本市场各个参与者行为的法律约束,对资本市场监管者的法律约束,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法律约束,对企业会计行为的法律约束,等等。

从微观层面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断影响企业会计系统运行的各个决定性因素是否以合理的方式存在,这些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最为直接的。从企业角度进行分析,分析的重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组织管理机制、(现代大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内部产权规制、企业创新机制、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企业约束与激励机制等;从企业会计角度进行分析,分析的重点包括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机制、会计核算规范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体系、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等。

笔者认为,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动因在于:

(1)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环境条件。主要包括:①市场运行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大量存在;②市场管理者及监管者的非理;③市场参与者的非市场经济意识。

(2)“人的有限理性”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动因。主要包括:①经营者利益与产权所有者利益的矛盾;②经营者约束机制失灵;③经营者激励机制不合理;④企业整个管理控制制度失效或虚设,特别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

(3)硬性法律法规制度的“软约束”。主要包括:①执法不严;②执法不及时;③对资本市场各参与者的法律约束失衡和软化。

四、基本结论,建议与思考

对于处于转型期间的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很可能是灾难性的。因此,治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刻不容缓。笔者的分析研究结论表明,目前我国企业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其主要根源尚不在会计系统与会计制度本身,而是左右企业会计行为的深层次原因。为此,遏制和消除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强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以及建立科学、行之有效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约束体系。

2.以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为出发点,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的科学化和有效性。

3.以企业经营者为核心,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界定以经营者业绩为基础的经营者权利、责任和利益合理的“制度安排”体系。

4.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包括会计法规)的同时,强化刚性法律法规的“硬约束”。

基于正在逐步建立但尚需进一步完善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末能真正规范运作的市场化企业体系,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实际上也是一种意料之中的结果。笔者认为,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正处于一个关键而又敏感的特殊时期。对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产生与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关系,必须予以正确认识。

1.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制度建设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世界各国会计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低水准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不可能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在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环境中,同样也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正如用质量糟糕的菜刀肯定切不出样式好看的菜来,用质量上乘的菜刀却也未必会切出漂亮的菜样。在美国等会计准则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它们也十分重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并往往通过极为严厉的法律法规来惩处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行为。

2.评价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建设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看其能否适应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会计制度建设,几经风雨,但无论是计划经济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其对于我国经济制度的发展与完善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会计制度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历史贡献是有目共睹的。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范文3

从宏观的角度看,企业(特别是股份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会计信息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债权人的信贷决策、对企业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评价、政府对微观企业的控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廉政建设等,都密切相关。因此,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不仅影响到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等群体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教授提出的“天下欲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精辟见解,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

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是对会计的基本要求。然而,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大量存在,其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制约效应,已经显现。因而,有效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成为我国会计界、经济界乃至我国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产生伊始,人们责备的目光就投向了属于企业管理体系组成部分的会计工作,以及用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然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和企业会计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却末能根本扭转会计信息失真的局面。这使得我们不得不去反思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顽症的真正原因,以便“对症下药”。

笔者认为,站在理论研究的角度,科学界定会计信息“具真(具有真实性)”与“失真(失去真实性)”的判断标准,是认识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前提条件;从不同经济层面分析制约、左右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因素,才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

二、理论前提:会计信息“具真”与“失真”的判断标准

1.主要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含义的理解

在会计的发展过程中,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各国,特别是西方国家,都十分重视会计信息“真实性”问题的理论研究,并试图界定“真实性”标准的含义。

为明确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0年5月了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在该公告中,FASB正式将“反映真实性(representational faithfulness)”作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之一,并确立了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以下观点:①认为真实性“就是一项数值或说明符合它意在反映的现象”。②认为反映真实性与“可核性”、“立性”等共同构成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主要质量特征之一。③反映真实性存在“反映真实性的程度”、“精确和不肯定性”“偏向的影响”、“完整性”等问题。该公告分别进行了阐述。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FASC)在1989年7月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真实反映”作为“可靠性”质量特征的首要内容,并认为:①“信息要可靠,就必须真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交易或事项”。②由于“所应计量的交易或事项的鉴定,或是能够确切传达相应信息的计量和列报技术的设计与运用,存在内在困难”,所以“大多数财务信息都可能存在不足以真实反映所拟反映情况的风险”。国际会计准则没有正面界定会计信息“真实性”之所指。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2001)》将“真实性”作为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首要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其并未解释会计核算所要求的“真实性”的实质性含义。

据此可以得出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标准的几点初步结论:

①尽管不同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都明确要求会计信息具有“真实性”,但其各自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含义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含义值得进一步研究。

②不同的会计准则制定者总是将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质量特征联系起来进行理解,认为只有具有“真实性”的信息才是可靠的,可靠的信息首先必须是真实的。

会计信息的“反映真实”特征存在“程度”问题与“风险”问题。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反映的真实程度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空间具有差别,会计信息完全真实地“再现”企业经济活动的要求具有“风险性”。

2.“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概念的存在

正是由于会计信息“反映真实”的“风险”问题,因而有必要区分会计信息“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的不同要求。

会计信息“绝对真实”是指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本来面目的“再现”。这种“绝对真实”是会计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百分之百”程度上的原本表现。实际上,绝对真实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真实性”。而且,绝对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一定就是能够满足信息使用者要求的会计信息。

“相对真实”是指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基本特征的准确描述,其以“不歪曲”企业经济活动情况为基本判别标准。相对真实是一种现实的“真实性”。在会计实务中,相对真实的判别标准是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即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是否依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来进行,是否符合会计标准的要求。因而,相对真实也可称为“合法性真实”。对于投资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会计信息符合“合法性真实”要求,则达到了“可接受真实程度”。

区分“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标准的意义在于:

第一,对于会计学者、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而言,“绝对真实”是其追求的一种“境界”,一种终极目标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的最高目标,就是制定出在确保实现会计目标前提下,能够产生“绝对真实”信息的会计行为标准。追求“绝对真实”,正是不断优化会计准则,不断提高会计制度质量的动力。

第二,“相对真实”是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的最低要求,也是对会计实务处理的基本要求。就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而言,其制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必须能够导致“相对真实”的信息。否则,依据其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所提供的信息歪曲了“企业经济活动基本特征”,其所制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

第三,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者而言,会计信息“真实性”意味着其必须依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要求,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达到“合法性真实”的要求。实际上,会计人员只要严格而准确地按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规范处理会计业务,提供会计报告,其行为和结果都应当被认为是“合法”的,其会计信息也是“相对真实”的。以“绝对真实”信息质量标准来要求会计实务工作者,既不现实,也无必要。

3.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本把握

用量化标准看待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它本身不可能是一个绝对数,而是一个合理的“区间值”。这个区间值的上限是“绝对真实程度”,下限是“可接受真实程度”(即合法性真实)。当会计信息质量低于“可接受真实程度”(合法性真实)时,会计信息“失真”。对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应当在“合法性真实”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力求会计信息更高程度的“真实性”,这是由会计学者追求真理的科学研究精神、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所肩负的历史责任等所决定的;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者,则必须便会计信息质量达到“可接受真实程度”,符合“合法性真实”要求,这是由相关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会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等所决定的。

三、原因分析: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解剖

从逻辑上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都是“失真”的信息。在会计实务中,不符合会计准则精神、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均属于失真的会计信息。实际上,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多种多样。从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目的出发,有必要确定会计信息失真的“重点”和“难点”。

笔者以为,区分“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和“非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十分必要。前者是指“蓄意造假”或“故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这是我国当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需要“追根溯源”的主要方面。后者则是指“非故意的过失”、“会计人员专业素养”等原因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企业会计系统的存在和运行与企业、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等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分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时,应将企业会计系统置于整个企业管理体系中,将企业置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中进行考察。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范文4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相关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鼓励提前执行,2004年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一方面站稳自己的“准则”定位,甩掉过去的旧制度,接轨现时的《企业会计准则》,例如允许符合条件的存货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取消存货发出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增加生物资产会计处理,增加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明确应付职工薪酬概念,删除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利润”层次,外币资本投资不得再采用合同约定汇率等;另一方面拿捏“小”的分寸,定准外部信息使用者从而减少纳税调整降低纳税成本,简化会计实务处理,从而压缩职业判断空间提升可操作性。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为那些纠结于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小企业建造了一个解压阀,为明天有可能成长为大企业的小企业搭建了一座通往《企业会计准则》的桥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即将终结此前《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效果不理想的尴尬。据调查,常熟地区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足40%,忻州市属小企业有近2/3沿用行业会计制度。前车之鉴,《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明确执行时间、重视宣传培训、做好新旧衔接等方面均有明确之举,外在执行环境的优化和内在企业需求的冲动也保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

笔者想说的不止于此。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幕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即使没有台词,也是为各方所参考和重视的。关注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forSMEs,2009)之间的关系,是不可或缺的功课,此其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取代《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宣告了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比翼齐飞的中国特色将最终湮没于会计准则一枝独秀的国际洪流。会计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时间表,是因果逻辑的反射,此其二。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小企业的界定、准则制定模式以及与完整版会计准则的关系等方面,均与IFRSforSMEs的辙印保持一致,映射出我们向IFRS持续趋同的承诺。(1)IASB所谓的中小企业是指没有公众受托责任的主体,至于以年销售额、雇员人数等指标来衡量企业规模的定量标准则留给各国自己决定。在我国这个定量标准是2011年6月由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同时规定,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得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界定小企业的“责任+规模”标准中,规模为表责任为里。(2)IASB采取分体模式单独为中小企业制定独立成卷的会计准则,以现行的IFRSs完整版作为制定中小企业IFRSs的逻辑起点,从财务报表编制和表达框架中汲取基本概念,从现行IFRSs中提炼原则和指南,以使用者需要为筛以成本效益考虑为槛,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我国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时秉持相同的理念,明确小企业会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主要是税务部门和银行,在靠拢《企业会计准则》与简化会计实务之间寻找“准则”与“小”之间的最佳平衡点。(3)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与IFRSforSMEs在处理与完整版会计准则的关系时,都奉“一花一叶一世界”为圭臬,即企业要么使用小企业准则要么使用完整版准则,不可对某些事项的处理选择完整版准则而其余事项仍使用小企业准则。当然对小企业准则未作规范的交易或事项可以参照完整版准则处理。我国还规定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防其任意调整会计政策,这比IFRSforSMEs更严苛。

目前我国的会计制度体系有五块,一是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二是2006年以前的旧准则(除新准则适用范围外的企业仍沿用);三是《企业会计制度》(2000)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四是1993年开始实施的行业会计制度(适于不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五是行业会计核算办法(适于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在各行业的具体核算)。2007年1月1日,上市公司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8年起,中央国企、城市商业银行等非上市金融机构及部分地方国企开始执行新准则;2009~2010年,准则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预计3~5年在大中型企业全面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取代《小企业会计制度》,吹响了全面清理会计制度的号角。预期到2015年左右,随着各种会计制度的渐次退出,随着IASB关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尘埃落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全面取代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范文5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在会计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引发了很多讨论。怎样看待两者的关系,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毋庸质疑,正确的认识和把握两者的关系,无论对于会计研究还是对于会计实务操作,都有重要的意义。

笔者认为,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两者的关系不是分离的,而是并存的,从发展的角度看,两者最终会实现统一。

考察两者的关系,首先要了解两者的结构。我国的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准则是指1993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是指从1997年5月至今财政部陆续的16个准则和一个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基本准则对会计核算作出了完整的、一般性的规定,而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基础上对具体业务作出的规定。两者是纲领和分项的关系。我国的会计制度包括先后出台的行业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不同的会计制度于不同的时期,适应于不同时期的会计核算工作需要。现阶段,《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核心,下文中主要以《企业会计制度》为例分析会计制度。

在了解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结构的基础上,通过对比两者在制定目的、制定依据、制定背景、适用范围、规范内容等方面的异同就可以分析出两者之间的关系。

1.制定目的。会计准则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的提供会计信息”。从内容上看两者的制定目的并无实质上的差别,都是着眼于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可见两者目的一致。

2.制定依据。会计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会计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法律和法规制定的,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也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从依据上看,两者同受会计法的约束,都是为了贯彻落实会计法的规定。同时会计准则又是会计制度制定的一个内容依据,可见两者不是分离的,而是有着紧密联系的,具有并存的必然性。

3.制定背景。为了适应国民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适应企业会计核算发生根本变化的要求,1993年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为新的会计改革指明了方向,为以后会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成为我国会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1997年以后陆续出台的具体准则则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上不断出现新的问题,迫切的需要用准则加以规范和指导的背景下制定的。当然具体准则的制定也充分考虑了与国际接轨,适应加入wto后的要求等因素。我国会计制度制定与会计准则出台具有配套性。可以说准则的出台是制度制定的主要背景。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使基本准则在各行业得到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使股份公司更好的执行已实施的具体会计准则。由此可见,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背景上具有共性——满足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会计核算的要求;同时会计制度又是对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贯彻,使会计准则得以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这使得两者不可分离,具有并存的基础和可能。

4.适用范围。《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具体准则中除《现金流量表》等8个准则在所有企业施行外,其余部分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待条件成熟时,再推广到所有企业。《企业会计制度》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执行。可以预见,《企业会计制度》将逐渐适用于所有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可见,在使用范围上,准则和制度具有一致性。

5.规范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会计要素以及会计报表编报的一般要求。具体准则是根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就会计核算业务作出的具体规定。因此,会计准则具有概括性强、理论性强、指导性强的特点。《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各会计要素和特殊业务的核算,以及会计报表的编报。各会计要素和特殊业务的规范是对已公布实施具体准则中相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和进一步解释。因此会计制度具有深化准则、密切联系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可见两者规范的内容是一致的,差别在于准则规范的更理论化,而制度规范的更实务化。因此两者不是分离的,而是密切联系、互为补充的。在实际应用中不能顾此失彼,在深入掌握准则的基础上,更严格执行制度的要求,这样反映会计信息才能符合要求。可见两者在内容上、在实务中都具有并存的必要性。

此外,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很完善。同样,准则的制定受市场经济制约,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短时间内全部完善。因此,准则的制定是一项逐步的长期的工作,而制度的制定相对简单,二者是在时间上有差别,在内容上也必然有差异。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并无分部报告的规定,企业编制分部报告就不能仅看《企业会计制度》,而要依据会计准则。从这个意义上说准则和制度也必须共存。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范文6

会计信息是经济信息的主要组成部分,由财务人员收集、整理的各种相关经济数据,通过财务报表、报告等形式供企业管理层使用有关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会计信息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时效性、重要性和谨慎性的特点。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能够帮助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时做出合理的出资决策;对稳定企业经营持续发展和扩大经营范围和增加经营收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会计信息的高质量能使企业管理中及时掌控真实的现状,及时发现、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为管理者们制定决策的准确性打下良好数据基础。

二、会计制度设计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

(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制度设计的目标

建立和设计会计制度的初衷就是为企业管理者在日常工作中提供所需经营依据作为参考,通过会计制度得到的会计信息可以帮助管理者达到扩展经营范围、提高生产水平的管理目的,从而实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既定目标。

(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依靠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

会计信息是从业人员利用专业方法在相应制度规范下获得的综合数据信息,其质量受制度影响很大。也就是说,会计信息质量高低受会计准则的优劣所影响,会计准则的设计水平越高、执行情况越好,所汇总得到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也会相应更好,会计信息也就更准确可信,更有说服力。

(三)会计制度的设计过程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会计人员应根据内部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会计制度准则的前提下,灵活处理会计制度设计的过程。例如企业可以通过制定内部凭证制度,以此建立合理有效的传递程序。通过登记执行健全名目、完备内容、连续编号的相关会计凭证信息,达到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目的。飞利浦公司作为国外知名企业,50年代至80年代始终不断完善自1951年就开始采用的现值会计制度,但从1992年起为了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其会计制度又调整为采用成本会计制度。通过调整会计制度降低控制的风险,从而有益于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会计制度与会计信息质量协同发展策略

(一)推进会计制度改革完善现有会计制度体系

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可以得出结论: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和2007年新会计准则出炉这两次会计制度改革使会计信息质量提高显著取得了实质的效果,我国整体的会计信息质量环境得到改善。因此,应不断推进深化会计改革进程进一步提高我国会计行业水平,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二)重视会计制度改革对信息质量的影响

首先,在工作中由于受到固有体制和行为习惯的影响,往往对新设计的制度存在理解误差导致执行时出现失误增加执行成本。其次,新的会计制度在实施之初可能与部分利益主体造成利益摩擦成本使得新制度的执行效果受到抵制或歪曲等影响。此外,还应该注意新会计制度的执行与其他制度的配合情况减少制度摩擦。因此应该加强在新制度实施的重视,加大培训力度和相关配套制度提高完善执行情况。

(三)深化改革企业管理机制

企业自身进一步推进改革完善包括治理机制在内的各项机制,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从运行环境方面为高质量会计信息发挥治理效用提供环境保证。因为一方面,完善各种机制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高质量会计信息与这些机制合力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缓解投资不足和过度投资。

(四)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度加大诚信建设

整体上影响会计信息治理效用的发挥包括社会整体的信息质量环境,只有企业及其提供的会计信息被信息使用者信任并使用,非效率投资才会被有效地遏制。因此,全社会共同营造资本市场的诚信氛围改善信息环境十分重要。

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