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企业会计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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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小企业会计准则

论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1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影响;实施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0月13日

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取代了2004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核算方法上具有小企业自身的特色,简化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小企业产生了巨大影响,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小企业的影响

本部分从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利润、信息披露、税务、报表等方面,具体分析准则对小企业的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1、遏制了利润操纵行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主要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维持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企业利润操纵行为。

(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面。运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操纵企业利润,是我国一些企业经常使用的手段。在赢利较大的年度,企业为了隐瞒利润,就大幅度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当年费用,减少当年利润;在赢利较少的年度,企业为虚增利润,又将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冲回,以减少当年费用,增加当年利润。新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便不得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企业无法再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手段进行利润操纵。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方面。当存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时期,企业若要减少当期利润,则采用“后进先出法”,用材料的高价格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即使当期的成本费用上升;企业若要增加当期利润,则采用“先进先出法”,用材料的低价格来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即使当期的成本费用下降。当存货价格处于持续下降时期,企业同样可以通过选择“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调节当期成本费用和利润水平。在新存货准则规定不可采用“后进先出法”后,企业不能再使用变更存货发出计量的方法来调节当期的成本费用和利润水平,使企业当期发出存货的成本反映的都是实际历史成本,无法再进行人为调节。

2、扩大了利润操纵空间

(1)新准则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这将对生产周期较长、发出存货一直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的企业利润产生较大影响。生产周期较长的企业由于存货较多、存货周转率较低,如果不采用“后进先出法”而改用其他计价方法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在短期内出现不正常的波动。

(2)一直以来,我国企业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都被计入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房地产的升值与否并未在报表中得到体现。由于近几年房地产升值的速度较快,一旦企业将计量模式由历史成本改为公允价值,早期购入的投资性房产必将大大提高其净资产和当期净利润;由于不再计提折旧,企业利润也会相应提高。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业绩的影响。《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了会计处理后,不能正确的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影响小企业的正确决策,导致企业分期损益的差异,对小企业当期或未来的业绩有所影响,不利于小企业的正确决策。

首先,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会影响企业业绩。《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可以不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如果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就会因未计提减值而造成本期业绩提高。但是,从长期来看,固定资产仍要按历史成本计提折旧,无形资产也要按历史成本进行摊销,却会导致企业未来业绩减少。

其次,关于专门借款利息的规定会影响企业业绩。《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专门借款发生的借款利息金额不与资本支出挂钩。这可能会导致企业资本化金额增加,进而多计固定资产价值,少计当期费用。但从长远看,将来会多计折旧,增加成本,减少利润。

再次,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规定影响企业分期业绩。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核算时,《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不对该差额进行摊销,因此当出现出资额小于其在受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时,就会减少投资期间前面时期的投资收益,但转让投资时,又会因账面投资成本较大而使转让投资的收益减少或损失而增大。

论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2

关键词:小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 体系 基本框架

一、引言

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是财政部2011年9月9日印发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一个会计体系构建战略目标,为了实现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会计体系。纲要强调要不断完善和强化实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审计准则及其他国际标准持续趋同,并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经济体等效的企业会计、审计、内部控制和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构建由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组成的我国统一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由此可见,深入研究小企业准则体系建设不仅是“十二五”期间的战略愿景,也是会计界理论与实务工作者的使命,是市场经济发展对整个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构架完整性的迫切需要。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于2011年10月18日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执行,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至此,这个准则是否能称为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用什么标准判断一个完整而又符合客观实践的准则体系内容?解密新颁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从小企业准则建设的基本理论、相关企业准则建设实践探讨小企业会计准则框架、结构及内容,无疑对小企业准则体系完善与制度创新具有重大意义。

二、小企业准则内涵与演进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内涵

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框架的构建,从逻辑本原分析,离不开对这一事物的定义、特征研究,界定小企业准则定义从而将它与企业准则等区别开来。什么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就这一定义而言,包括了下列关键词,一是小企业,二是会计准则,三是会计准则体系。

1.什么是中小企业?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其具体定量的划分标准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但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指的小企业概念有两个条件:一是链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是例外原则,例外原则即指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三类小企业除外。符合小企业上述特征,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同时规定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大中及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准则,提出了执行准则可以向上兼容,但不得向下兼容执行。

2.什么是会计准则?我国著名会计学家娄尔行认为:可以将会计准则理解为会计实务在理论上的概括,经常被表述为会计工作应遵循的规则或指南,是判断会计工作优劣的准绳。会计准则是一种行为规则,是一个社会关于会计行为的规范。在我国会计准则定位为部门规章,一项法律规范,除了充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概念框架的作用外,其法律规章性作用更强。从会计准则体系内容看,具体包括三个层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基本准则,它涵盖了会计要素定义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的框架结构”的基本内容,在整个准则体系中具有统驭作用;具体准则,我国38项具体会计准则基本涵盖了要素确认、记录、计量与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应用指南,38个应用指南对具体准则内容详细解释。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演进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规模符合国务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属于小企业范围,对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会计工作实务的一系列规程与指南。

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内涵建设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混合通用阶段,1992年至2004年期间,为行业会计制度实施阶段。所有企业,不论规模大小,根据所处行业不同,执行相应的分行业会计制度。第二阶段,初创阶段,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阶段。2004年4月,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全国范围内的小企业自2005 年1 月1 日起开始实施。这一阶段,打破了分行业、分所有制制定实施会计制度的模式,根据企业规模和内部管理的特点、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不同,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小企业一般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并且《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交易事项或者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要求较高的处理方法,给予了简化处理。第三阶段,形成阶段,2013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框架及特色

(一)会计法规体系

要研究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有必要从我国会计法规体系整个构建分析,从而找到它的完整形态与法源基础。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就法律定位而言,属于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即会计法规体系通常由四个部分构成, 一是法律;二是行政法规;三是部门规章;四是规范性文件。具体如图1所示。

在上述会计法规构架中,作为指导企业会计核算行为规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运用指南组成,并形成了准则完整的体系内容。作为法规体系,它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在会计法规体系的构建中,准则是指导会计工作的规范化规章,一般狭义的准则体系研究主要是针对这几项内容研究展开。

(二)会计准则体系

中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从结构类别组成看,是由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组成又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等组成。借鉴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也是由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两部分组成。准则体系具体构成如图2所示。

(三)小企业准则体系创新特色

从图2可见,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企业准则那么多分项准则,它借鉴了企业准则体系内容,将体系三个内容融合一体,在体系行文上,基于“内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强化监管”的要求,直接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现了基本要素规范、具体准则与指南整合。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十章,90条,另加一个附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至第七章,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等会计要素的内容规定及核算,第八章外币业务,第九章财务报表,第十章附则。附录实为指南,主要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的处理、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编制说明,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

1.《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特色。(1)资产方面:核算业务简化,一般以实际成本核算资产。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转让损失和呆账、坏账损失均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从而消除了原本小企业存在的会计所得与纳税所得的差异,简化了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规定了与所得税法基本一致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最低年限以及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金融资产核算简化,未引入金融资产四分类方法,利息收入的确认均在约定付息日;取消了待摊费用,直接将预付保险费用、租金、订阅报刊杂志等费用计入成本费用。(2)负债方面:会计科目与原会计制度科目进行了部分合并,名称与现企业会计核算科目趋同,应付工资、应付福利并在了“应付职工薪酬”,对利息费用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减少预提方法的使用。简化利息计提与费用核算,将长期借款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3)所有者权益方面:简化核算,接受捐赠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再计入“资本公积”,且明细账只设“资本溢价”。

2.《小企业会计准则》动态协调的特色。已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一旦公开发行股票债券或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或已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当所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如果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未作规范,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特色。财务报表方面:简化列报与披露内容,财务报表只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不要求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对于现金流量表,内容格式进行了适当简化,不采用“现金等价物”概念,不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附注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大大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

4.《小企业会计准则》满足信息使用者特色。小企业外部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为税务部门和银行。因此,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关系上采取的是税务导向模式,有别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独立发展模式,服务于企业纳税和税收征管,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和遵从成本。银行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信贷决策,希望小企业按照统一的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因此,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导向上,从原则导向转变为规则导向,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以满足银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的问题探讨

(一)创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小企业财务规则的创新建设。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针对会计核算的确认、记录、计量、报告规范会计行为。那么,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要不要涉及企业财务规则诸多管理规定?我国在制定财务与会计规范时,已把财务与会计分开,同时制定了“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但是对于小企业来说会计核算与财务内容是融合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有财务管理内容,但是,它更应明确地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财务行为进行组织、协调、控制、评价和监督等做出必要规范。二是拓宽小企业财务管理内容,将企业经营风险、财务风险、财务信息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增强企业财务管理的前瞻性。并在其中加入财务报表主要分析指标的计算与提供,如企业人员、工资费用开支、资产负债率等内容。因此,从创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方面,应该加强财务管理基本规章制定。

(二)创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小企业要不要涉及内部控制规章建设,笔者认为,针对目前小企业内部管理现状,为了提高管理水平,小企业应建立健全必需够用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从会计法规制度方面加以规范,使小企业在组织机构、企业文化、风险控制、内部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方面加强建设。这不仅是小企业动态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对小企业进行政策支持,评估管理水平、资产状况、偿债能力所必须的平台。因此,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加强对小企业管理,创新小企业内部控制管理,防范经营与融资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培训工作

会计准则的有效性包括准则本身的质量与执行效率两个方面。小企业准则体系的建设最终需要落实在实践运用上,提高准则本身质量与执行效率。因此,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准则,二是加强准则质量建设,通过实践应用不断完善和修正。《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规范范围上涵盖了农林牧渔业、工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各种行业,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故宣传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对从事小企业会计核算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加强学习考核与监督检查。二是会计理论与实务工作者,要加强调研工作,对准则执行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反馈,为修订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理念与实践依据。

参考文献:

1.杨敏.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建设的又一重大系统工程[N].中国会计报,2011-11-2.

2.刘玉廷.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架构、趋同与等效[J].会计研究,2007,(03):2-8.

3.何丹,王运陈,毛慧贞.各国中小企业主体会计准则与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比较研究――进展、差别报告框架与问题探讨[A].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2012年专题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会计学会,2012.

4.李杰.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建设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0.

论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3

关键词 中小型企业 会计准则 制定

一、引言

中小型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数据表明,目前中小企业对我国GDP的贡献已经超过50%,中小企业为我国解决了80%的就业岗位。然而,就在中小型企业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中小企业也面临着许多财务会计问题的困扰,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规范等问题已经开始影响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与壮大。2005年1月1日,我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我国新的会计制度的颁布,我国中小型企业的会计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再加上《小企业会计制度》本身就存在着不完善、不统一和不规范的问题,《小企业会计制度》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探讨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一)统一会计规范的客观需要

会计规范的制定形貌和准则形式曾是会计理论界争论的焦点话题。目前,我国的会计核算仍然坚持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行的双轨制,笔者认为,为了与世界先进国家的做法接轨,我国应该从长远的角度出发,打破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存的局面,采用目前各国通行的会计规范的形式,即会计准则。这样才能建立适合我国中小型企业的会计准则。

(二)实现我国会计国际化的客观要求

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中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问题,这些国家在进行财务报告和会计核算时会根据企业规模的不同制定了差别报告的要求。如今,加拿大、英国、新西兰等国家已经制定了针对中小型企业的会计准则,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在商法中作出了差别财务报告的规定,美国也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2009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也了《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因此,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推进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三、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参考模式

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不同的国家应根据本国的国情建立不同的会计核算形式。例如加拿大和新西兰等国就是在一个大的会计准则框架下处理和考虑中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问题,而有的国家则专门建立单独的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先前学者的研究和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我们认为中国中小型企业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具体形式。

第一种模式,把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个与现行会计准则体系相并列的单独的体系。第二种模式是把中小型企业的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具体的会计准则。第三种模式是不单独建立会计准则体系,只是在非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框架下,考虑到中小型企业的实际,简化信息披露,简化计量与确认。即把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看作是具体会计准则的简化,在非中小型企业的会计准则中,增加中小企业的应用要求这一内容。

笔者认为,第一种模式要求独立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另设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第三种模式并未考虑到我国中小企业与国有大型企业之间存在的诸多差异,因而,在现行会计准则下作简单的简化并不适合我国中小型企业。第二种模式既在内容结构方面可以避开与现行会计准则的雷同,又能让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项具体的会计准则而存在。我国完全可以在参考和借鉴《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我国中小型企业在会计目标、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差异,我们制定的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应有独立的理论基础,这包括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目标、会计确定与计量等,有了独立的理论基础,才能规范地指导具体的会计业务。

四、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

(一)决策有用的原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指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与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1]我国中小型企业本身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权益资本构成单一、规模较小,相应地,管理层的受托责任也较小,在这种情况下,中小型企业的会计目标更应该体现出决策有用的原则。

(二)简化的原则

不论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采取何种具体形式,简化原则应该是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始终坚持的原则。中小型企业与大企业在财务报告和会计核算的详细程度、报告方式、报告对象等方面有着较大差异,因而,其会计信息的披露,会计确认与计量都应该允许简化。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就从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会计科目到会计报表都对小企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简化,这很好地体现了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应该坚持的简化原则。我们在制定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的时候应该保留这些做法。

(三)与税法相协调的原则

制定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还应该考虑到与税法相互协调的问题。因为决策有用是中小企业的重要会计目标。而中小型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包括债权人、企业所有者和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是这三类会计信息使用者中最主要的使用者。因为债权人比较关注的是企业会计信息中资产的流动性问题,对于企业的盈利性和成长性并不十分关注。中小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往往是合一的,经营者和所有者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在中小企业中并不突出。相比之下,最关心中小企业的账簿是否真实、是否足额、及时缴纳各种税款的是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必须依据会计信息来进行税收检查,因此,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还必须坚持与税法相协调的原则。

参考文献:

论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4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背景;意义;差异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不管是对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对在规模、经营管理水平以及会计信息需求上都无法与大企业相比的中小企业,我国一直实施无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使得我国企业发展出现不平衡问题,尤其对于小企业来说,这种统一的会计制度过于繁琐复杂,不仅使小企业会计人员疲于应对,还需要付出过高的成本,不利于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同规模的企业应分别适用不同繁简程度的会计制度。因此,会计体系的改革也是势在必行。从2004年《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不断完善到2011年10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我国会计体系正不断适应小企业会计自身发展需要,为小企业的内部活力涌流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空间。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台的意义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也关系着民生和市场的稳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是国家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小企业平稳有序发展的重要措施。首先,新准则的实施不仅满足了小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释放了新的活力,也体现了我国会计体系的不断成熟;其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也保障了小企业会计人员在进行日常业务核算时能够更加简便地为企业提供更合理、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从而保证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做出合理、正确的决策。除此之外,新准则简化了会计核算要求。在会计计量方面,小企业要求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小企业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和各大银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需要满足税收征管信息的需求与银行信贷相统一,然后来确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这样的措施有利于抵消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别,也可以使小企业的税收压力有所减轻,实现税收公平;最后,中小企业使用更加科学、统一的会计标准,有利于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企业效益。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比较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新变化

1、取消计提减值准备。为了简化会计核算,减轻企业纳税负担,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于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活动也不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实际发生了,计入营业外支出,冲减相关科目。如果确认的减值准备又收回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2、会计科目的变化。小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一些会计科目并扩展了一些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例如,营业外收入、周转材料、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就周转材料而言,小企业可以另设“周转材料”来单独核算企业库存的周转材料。小企业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新增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都包括在其核算范围内。同时,中小企业也可以设置在库、在用、在摊明细科目,使会计科目更加完整清晰。

3、财务报表的简化。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股东权益也相对比较简单,所以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小企业对外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对各报表的具体组成项目也作了适当的简化和调整。比如,不再包括“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这一项目等。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

1、它们的适用范围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经营规模较小且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这三个条件的小企业。相比较而言,《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更广,更适用于规模较大、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合理的大型企业集团。一般来说,企业如果采取了《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会计业务,那么之后不能再更改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而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使用规定相对宽泛一点,可以选择再使用《企业会计准则》。

2、所得税处理方面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中小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应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算出的基础上,来确认所得税费用。而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中,企业一般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以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确认为所得税费用。如此,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减轻了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

3、财务报表方面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外提供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四张报表,报表内容相对复杂,会计科目以及项目核算也较多。相对来说,《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因为小企业规模小,日常经济业务相对简单,所以删除了一些业务核算中很少涉及的项目。比如,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目减少了预付账款、应收账款、递延税款借项等,负债项目减少了预收账款、应付股利、专利应付款、递延税款贷项等,所有者权益项目减少了已归还投资项目;利润表中减少了补贴收入项目。

4、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限制,《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涉及一些《企业会计准则》已经作过规范的业务。比如,资产减值损失、股份支付、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分步报告等。由此看出,两者之间规定的账务处理有所不同。相比较而言,《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全面,生成的会计信息质量也更高,但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更适用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结合了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其发展的规定,简化了会计核算要求,对减轻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压力和负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合理,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合理决策,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不足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两面性,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亟须改进。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在小企业日常业务中不会经常遇到的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而合理的解释与规定,而直接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则进行处理。由于两项准则的适用范围不同,若对此问题界限模糊,一概而论,就可能造成小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失实,从而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二)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已尽量做到使小企业会计处理方法和税法中的规定相一致,但是在超标准的业务招待费和税收滞纳金等问题的处理上,仍然与税法相关规定存在差异。例如,在小企业的在建工程试运转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收入确认的问题上,《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中相关规定存在出入。税法中规定把这些收入确认为企业的当期收入,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这些收入不作为企业收入确认。在此问题处理中存在的差异,使得小企业在计量时既要调整试运转收入当年的所得税申报,还要调整未来固定资产折旧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复杂繁琐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小企业的会计工作负担。

(三)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规模庞大,但是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虽然他们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但对新的会计准则适应力差,不能很快掌握新的会计知识和会计手段,其文化程度难以满足现代企业会计核算的需要,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有些方面内容过多、过细,关于解散和清算事项出现较为频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各项核算衔接不适等问题。这样影响了小企业内部管理结构的合理性,不利于小企业的内部监督和持续健康发展。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完善建议

(一)小企业要深入学习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同时增强小企业负责人依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二)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可以学企业的做法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审机构,由专门的审计人员来监督会计工作;也可以进行岗位之间的监督,制定岗位轮换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有效性。

(三)积极引导小企业按照准则规定建账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依法纳税,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低税率等优惠政策。

(四)税务部门要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不断完善报税系统,同时加强监督,执行跟踪服务,要及时关注准则对小企业业绩、财政税收、持续发展等的影响。

(五)政府要加大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为经济发展营造健康良好的环境,同时中小企业也要积极配合政府政策,两者相互协调促进,为国民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主要参考文献:

[1]杨伟强.简析新《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J].会计师,2013.7.

[2]杨雄.浅析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几个问题[J].当代经济,2013.16.

论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5

    一、IASB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历史背景

    近年来,各国逐渐认识到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及中小企业会计的特殊性,中小企业会计信息需求有别于大企业会计信息需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并没有声明其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IAS)仅适用于或者主要适用于在公开资本市场上交易的上市公司,结果许多发达国家和某些较小的新兴经济发展中国家在所有企业均使用国际会计准则。虽然实践证明并不是所有中小企业在执行上存在着困难,但也有一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实施国际会计准则的成本太高,以致于出现背离国际会计准则执行不严、实施质量不高等迹象。

    鉴于中小企业会计的特殊性,在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于2000年7月日内瓦召开的第17次会议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处向大会提交了题为《中小企业会计》的讨论稿。2001年9月,ISAR在日内瓦召开的第18次会议上,各国专家围绕制定中小企业会计指南的指导思想、必要性基本框架、中小企业的分层标准、国际会计准则的取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2002年10月,ISAR在日内瓦召开的第19次会议上,主要讨论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问题,工作组针对现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综合考虑其他国家关于中小企业的会计标准的基础,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普遍意义的经济业务的报告模型。这样作为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者的IASB,成为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最佳选择。可见,中小企业会计问题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高度重视,对于IASB来说制定一套单一的高质量、可理解和可执行的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势在必行。

    二、IASB取得的成果与进展

    通过IASB的不懈努力,在中小企业会计项目上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在一些原则性问题达成共识的同时,实务操作领域也有所突破。

    (一)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拟建与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银行、金融公司、中小企业主、职业经理人以及税务机关。为了更好地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应制定一套单一的,降低中小企业财务报告负担的高质量、可理解和可执行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IASB将采取以现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逻辑起点,按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定,建立在与国际财务会计准则同一概念框架基础上,保留其中的原则性部分的方法来解决。IASB将采用以下三种形式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并不运用国际财务准则的大部分内容,单独集结方便理解和使用;每一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前均包含目标和内容概要;按国际会计准则(IA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及常委会解释的组织和编码。

    (二)中小企业定义的范围界定IASB明确表示,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应由各国监管机构和准则制定者来决定,其当前任务是为中小企业确定一个清晰的定义,明确规定一组使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体。IASB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中小企业作出界定:一是不划定数量规模标准;二是公众受托责任;三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畴——所有非公众会计责任主体。

    (三)IASB简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原则性要求鉴于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某些是针对公众公司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特定需求,而对于非公众企业不必披露该方面的信息。另外,IASB已决定在不改变确认和计量原则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对确认和计量原则有选择性地简化,这也是中小企业准则制定的关键所在。因此,IASB强调将在综合考虑使用者需求及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使其不影响使用者的决策的同时也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四)IASB对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IASB认为,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不能选择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规定的方法,也不允许其选择对某些事项按照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对其他事项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进行。

    三、IASB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我国的启示

    中小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对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建设工作更是当务之急。我国作为[ASB成员,需要制定一套具有“本国特色”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尽快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一)健全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我国在对中小企业的界定上,不同部门出于不同目的、在不同时期作出的界定也不尽相同。2005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了国务院实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原则性规定:即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看出我国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时,没有遵循IASB所考虑的是否具有公众受托责任等定性标准,而是直接概括出财务会计上真正存在特殊会计需求的小企业的本质特征。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进一步国际化,应考虑我国中小企业的定性界定标准,这也是符合同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二)吸收扩大中小企业相关利益者参与,制定公正公平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以及《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的大部分过程是对外保密的,在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前,只有制定者了解制定情况,其应用者和执行者广大事务者的参与则甚少,甚至在征求意见稿的阶段,反馈回来的意见处理结果过程也不公开。而IASB在原来已组建的中小企业项目咨询专家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吸收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的参与,从而有效地增加该准则制定的透明度与可行性。鉴于此,在我国启动一套准则制定过程中确保能充分地吸收、采纳各方意见的公开公平的准则制定程序,增加制定过程的公开性,吸收更多的小企业相关利益者参与制定及修正,进行反馈意见的交流,将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理论与实务。

    (三)重视成本效益原则IASB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逻辑起点定位在现有的概念框架及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之上。对概念框架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任何修订必须服从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目标,制定任何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均须评估用户的需求及其成本效益,这就需在满足用户需求和减轻报告负担之间进行平衡。财务报告信息的编制与传递是需要成本的,信息披露的成本会随着信息披露数量的增加而增加,以致于削弱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应充分考虑对中小企业确认与计量要求进行简化,同时简化披露与呈报要求,但不能以牺牲会计职业判断为代价。

论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6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职财会专业;会计教学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185

[中图分类号]G712;F2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1

过去30年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非常迅速、企业数量巨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我国的中小企业占中国企业数量的99%以上,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为更好地规范小企业会计相关工作内容,不断促进小企业的发展,要求服务于小企业的财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和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 完善课程体系

小企业门槛低,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首选,但由于当前大部分中职院校的课程限制,导致学生财会知识单一化,大部分都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这导致学生在校所学的知识技能达不到工作中所需处理事务的要求。所以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全面执行的同时,中职院校有必要也有责任教给学生新的知识技能,让学生在进入工作岗位时,更好地完成日常工作。这就需要中职财会专业的课程设置考虑开设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课程,如小企业会计实务、小企业模拟实训等课程。

教授学生《小企业会计准则》知识,除满足学生就业需要外,还符合中职会计技能竞赛的需求。普教方面有高考,职教方面有竞赛。目前,无论是全国中职组会计技能大赛,还是广东省中职会计技能大赛、佛山市中职会计技能大赛,“会计手工”和“会计电算化”两个分赛项目的比赛,采用的会计准则都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而不再是《企业会计准则》。然而开设竞赛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检验和展示中职学校学生会计的基本技能,引领和促进中职学校财会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提高中职学校财经职业人才的培养水平。从当前社会的就业需求和以赛促教的角度来看,中职会计教学主导方向应向《小企业会计准则》转变,这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在2011年10月已制定并,但在2013年1月1日才在小企业全面执行,而中职学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尚未及时作出改变,会计专业课程基本上使用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编写的教材。基于在校会计专业学生已学习工业企业会计或企业财务会计课程的情况,中职学校可以再增设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课程。

在开设《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新课程前,从教会计专业的中职教师,有必要及时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充分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适用范围,掌握准则中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相关规定,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并找出两者的差异。如账务处理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处理各项资产发生的损失、拨付定额备用金、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存货盘盈、盘亏发生的损益、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对外投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业务时,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都有不同。而这些差异则需要会计老师在开设新课程前透彻理解并掌握,这样才能在教学过程中进行教材处理,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的主要区别进行着重讲解,而对两部准则相同的账务处理则没必要在课堂再重复讲解,这也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让学生快速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账务处理。

2 进行课程改革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全面执行后,为适应当前社会对小企业会计人才的需求,中职会计专业的课程改革势在必行。目前,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会计专业已开设小企业会计实务(采用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编写的教材)课程,在会计电算化软件配置上,已采用用友畅捷通T3教育专版10.8软件,该软件致力于为小企业提供专业、标准、灵活、易用的信息化产品及专业的服务,全面支持2013年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由于小企业会计实务课程是在2014年下半年才开设,在会计电算化教学上,尚未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务操作融会贯通,只有进行中职会计技能会计电算化竞赛培训时,才运用到该软件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功能。为适应社会变化、与时俱进,达到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对接,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必须进行调整,会计教学的主导方向应该逐步由《企业会计准则》向《小企业会计准则》转变。

主要参考文献

[1]毛丽娟,任永平.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名称变迁及解读[J].上海大学学报,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