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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范文1
摘要:针对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模式,积极研究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分级管理,将隐患整改按难易程度、严重程度、种类进行了分级分类,开展“班组、区队、战线、公司”四级隐患排查整改治理体系,明确责任,及时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全面整改治理,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保障了矿井安全生产。
关键词: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分级管理
隐患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在煤矿生产经营过程中,它随着煤矿生产而产生、发展。隐患虽然不是事故,但它可以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加强对隐患的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尤为重要。
一、矿井概况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是由平煤股份和上海宝钢共同出资组建,位于河南省襄城县境内。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40万吨/年,服务年限92年,2004年8月16日开工建设,2010年8月9日竣工移交投产。
二、隐患的分级分类
(一)按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分为A、B、C、D、E级隐患。A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大,需上报上级帮助组织整改的隐患;B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大,战线解决不了,需由公司组织整改的隐患;C级隐患是整改难度一般,区队解决不了,需由战线组织整改的隐患;D级隐患是整改指难度较小,班组解决不了,需由区队组织整改的隐患;E级隐患是指班组能够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
(二)按隐患的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是指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大;较大隐患是指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一般隐患是指已经危及安全生产,任其发展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
(三)按隐患的种类可分为“一通三防”、防突、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三、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治理体系
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四级管理,即班组、区队、战线、公司。班组实行班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生产作业现场隐患;区队实行日排查,主要排查整改本区队作业区域内的隐患;战线实行旬排查,主要排查整改分管生产系统、区域的隐患;公司实行月排查,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较大隐患。
(一)隐患排查方式方法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按不同生产性质、工作范围、作业特点、危害因素分别编制岗位、班组、区队隐患排查卡和战线、公司隐患排查表。
岗位人员每班对照岗位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进行岗位隐患排查,班组长持班组隐患排查卡对本班组作业范围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认无危险时方准作业。当班作业结束,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形成班组隐患排查台账。
区队干部每天对照区队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对分管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将排查卡反馈至信息中心。同时,由区队干部收集整理后,形成区队隐患排查台账。
安检人员、科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时,携带被检查区队的隐患排查卡,对所检查区队工作地点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排查情况交信息中心;副总及以上领导对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后,应及时、准确、认真填写安全信息卡,对排查出的隐患跟踪监督整改。
各副总经理根据战线隐患排查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分管生产系统和区域的全面隐患排查。业务科室负责隐患排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战线隐患排查台帐。
总经理根据公司隐患排查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情况,由安检部门建立公司的隐患排查台帐,实行档案化管理。
业务科室、安检部门按分管业务范围,每月参照安全检查表重点排大、较大隐患,建立业务科室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跟踪、督查隐患整改情况,实施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
(二)隐患整改及上报
各战线、区队负责人必须亲自安排本单位的日常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每班对现场隐患进行排查,指派专人负责隐患的整改。隐患整改必须坚持“五定、四签字”原则,确保整改落到实处。战线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验收记录、有关会议纪要等资料要认真填写,记录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台账。
E级隐患由班组负责现场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区队。D级隐患由区队负责及时组织整改,整改报告经区队长签字后报业务科室。C级隐患,由战线及时组织整改,整改报告经副总经理签字后报安检部门。B级隐患,由业务科室、安检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B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指导隐患单位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整改。A级隐患由公司安办会研究,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经审批后,根据审批意见组织整改。
各单位对日常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季度安全大检查等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按照“五定、四签字”的原则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整改落实“五到位”,纳入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行闭合管理。
(三)隐患整改验收及销号
隐患整改复查验收情况纳入各级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合格,经复查验收人员签字,予以销号。E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班组长和当班跟干部复查验收;D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业务科室复查验收;C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安检部门复查验收;B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安检部门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复查验收;A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公司组织预验收,并上报上级组织复查验收。
(四)重大隐患整改
重大隐患的整改由总经理负责,组成重大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在业务科室指导下,制定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对可能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告知。
各业务科室、安检部门按照分管业务范围,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档管理,节点控制,逐项验收,做到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到位。
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实行“一案一档”管理,保存期至少10年。存档的主要内容包括重大隐患评估定级材料;重大隐患排查报告表;安检部门重大隐患整改指令书;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安检部门重大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重大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安检部门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
四、建立责任追究体系
(一)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公司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总经理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各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区队长、班组长对本工作区域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业务科室对本专业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业务科室(安检部门)对本战线(全矿)的隐患整改工作负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责任。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业务科室、安检部门按分管业务范围,在生产区域发现了重大、较大隐患,而下一级管理人员在同一作业区域、同一班次没有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另一方面所有工作区域因为隐患没有被排查发现且没有及时进行治理而发生事故的,要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结束语
煤矿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范文2
xxxx年,在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一系列安全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为天、没有安全一切等于白干”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年安全目标,深入开展“安全整治”活动、 “百安活动”、“安全月活动”、“雨季三防”活动及“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及各类安全大检查活动。强化人本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素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促进了公司所属煤矿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消灭了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杜绝了重大恶性生产事故,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一、 所属煤矿基本情况
(一)2月17日xx煤矿开始检修, 3月28日,煤炭管理局对xx煤矿进行了复产验收及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于4月21日获得复产验收批复文件,开始正常生产。因未按规定建设完成安全避险“五大系统”被责令于8月20日开始停产整改,10月31日收假,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前五项工作,12月6日因xxxx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涌出事故,煤矿全面停产学习。
(二)3月9日xx煤矿开始检修,4月10日,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配合煤炭局对xx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因还存在多井口出煤等隐患,组织整改;4月26日,xxx煤炭局对xx煤矿的复产验收,于5月17日获得复产验收批复文件,开始正常生产;8月14日通过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及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前五项验收;因8月29日攀枝花肖家湾瓦斯事故停产,根据“打非治违”要求进行整改,于9月3日获得整改方案批复,开始整改,12月6日因xxxxx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涌出事故,煤矿全面停产学习。
(三)2月15日,xx煤矿获得检修方案批复,但由于周边村民干扰无法组织检修。3月24日收假,开始检修,由于村民问题,只能在地面检修,无法组织井下检修。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与相关部门协调关于解决xx煤矿周边村民干扰导致无法组织人员下井的问题已取得成效;4月19日,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堵井事件进行平息,xx煤矿开始进入矿井各大系统的检修;6月28日矿井恢复生产工作通过xxxx煤炭局的验收,于7月7日获得复产验收批复文件开始正常生产;7月9日,因安展煤矿积水影响,根据县煤炭局要求安装防水闸门,8月15日安装完成开始检修;8月16日,通过安全避险 “五大系统”验收;因8月29日攀枝花肖家湾瓦斯事故停产,根据“打非治违”要求进行整改,于9月25日获得整改方案批复,10月24日按师煤发[xxxx]31号文件要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隐患整改,12月6日因富源县上厂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涌出事故,煤矿全面停产学习。
(四)2月18日,xx煤矿获得检修方案批复。但由于周边村民干扰无法组织检修。3月23日收假,开始检修,由于村民问题,只能在地面检修,无法组织井下检修。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与相关部门协调关于解决xx煤矿周边村民干扰导致无法组织人员下井的问题已取得成效。4月19日,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堵井事件进行平息,开始进入矿井各大系统的检修。6月19日矿井恢复生产工作通过xxxx煤炭局的验收,7月7日获得复产验收批复文件开始正常生产;8月16日通过安全避险“五大系统”的验收;因8月29日攀枝花肖家湾瓦斯事故停产,根据“打非治违”要求进行整改,于9月3日获得整改方案批复,现正在整改阶段,9月26日开始放中秋、国庆节假,11月17日开始检修,12月6日因富源县上厂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涌出事故,煤矿全面停产学习。
全年所属煤矿生产、检修、停产情况报表:
序号
煤矿名
生产天数
检修天数
部分人员上班天数
停工天数
1
xx
112
46
36
172
2
xx
106
42
217
3
xx
114
65
187
4
xx
48
134
184
合计
274
351
78
760
二、煤矿安全目标实现情况
(一)杜绝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杜绝了工亡事故的发生;
(三)杜绝了重大非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发生轻伤19人。
其中:xx煤矿轻伤7人、xx煤矿轻伤4人、xx煤矿轻伤1人、xx煤矿轻伤7人。
三、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的主要工作
(一)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煤业管理部xxxx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管理办法》、《煤业管理部瓦斯治理责任制》、《xxxx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计划》、《云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业管理部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工作职责》、《云煤股份有限公司煤业管理部煤矿安全责任工资考核办法》、《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煤矿雨季三防、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及百安全活动实施办法》等。
(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
Xxxx年1月1日,从所属煤矿分别抽调一名骨干到煤业管理部安全科,组成了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煤业管理部每矿下派一名管理人员驻矿参与煤矿安全管理;并制定了《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让监管有法可依,同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
(三)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1、组织开展“雨季三防”、“六月安全月及百安活动”,活动时间:xxxx年5月6日—xxxx年8月13日。根据煤业管理部的工作要求,各矿结合矿情,通过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成功实现了安全生产活动目标。
2、组织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因8月29日攀枝花肖家湾瓦斯事故停产,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文件精神,公司所属煤矿根据“十七项”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
(四)安全办公会召开情况
每月召开一次煤业管理部煤矿安全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工作会,对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措施进行解决,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全年共召开安全办公会195人次。
四、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所属煤矿的各类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其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煤矿安全监察局检查4次,发现隐患45条;煤炭局检查3次,发现隐患15条;煤炭局检查46次,发现隐患352条。其中xx煤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检查1次,发现隐患7条,xxxx煤炭局检查1次,发现隐患4条,xxxx煤炭局检查10次,发现隐患75条;xx煤矿xxxx煤炭局检查7次,查出隐患44条;xx煤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检查2次,发现隐患23条,xxxx煤炭局检查15次,发现隐患96条;xx煤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检查1次,发现隐患15条,xxxx煤炭局检查2次,发现隐患14条,xxxx煤炭局检查14次,发现隐患137条。
(二)督促公司所属煤矿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隐患整改率达100%。
公司所属煤矿共开展自检自查76次,查出隐患729条。其中:xx煤矿开展自检自查18次,查出隐患96条;xx煤矿开展自检自查22次,查出隐患362条;xx煤矿开展自检自查18次,查出隐患146条;xx煤矿开展自检自查18次,发现隐患125条。
(三)积极深入煤矿井下作业现场,排查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开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四定的原则要求煤矿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煤矿对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进行回执。
xxxx年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安全检查小组对所属四个煤矿共检查168次,查出隐患492条,其中一般隐患422条,较大隐患67条,重大隐患3条。较大、重大隐患经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及各矿相关安全负责人开会讨论、认定,按《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其进行处罚,四矿罚款共计28300元,从各矿的安全责任工资中扣除。四矿检查及处罚情况如下:
1、xx煤矿检查72次,查出隐患192条,其中一般隐患167条,较大隐患25条,罚款7700元。
2、xx煤矿检查46次,查出隐患130条,其中一般隐患116条,较大隐患24条,罚款7700元。
3、xx煤矿检查38次,查出隐患127条,其中一般隐患119条,较大隐患6条,重大隐患2条,罚款8800元。
4、xx煤矿检查12次,查出隐患33条,其中一般隐患19条,较大隐患13条,重大隐患1条,罚款4100元。
五、安全培训工作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送培4名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即:副矿长安全资格证)。
公司所属四个煤矿先后组织了5次全员安全培训学习,持证率达100%,特员培训共408人次。其中:xx煤矿特员培复训186人次,xx煤矿特员培复训60人次,xx煤矿特员培复训85人次,xx煤矿特员培复训77人次。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
因2011年停产时间较长,公司所属四个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按行业要求都需进行重新评定,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了评定,现四个煤矿都属于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xx、xx、xx三个煤矿都在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准备,争取在明年到达二级标准。
七、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公司所属四个煤矿均属于高瓦斯矿井,煤矿严格按照行业相关要求每吨煤提取安全费30元,安全费的使用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及安全责任工资的考核兑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已提交煤业管理部领导审核。
八、其他安全相关工作
(一)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及善后工作。
(二)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所属煤矿进行的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及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三)配合协调环保核查的相关工作,于9月20日,通过云南省环保厅、xxxx环保局、xxxx环保局相关专家评审会。
(四)督促落实各级管理部门及公司下发的各类安全相关文件。
九、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在安全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执行力不够。主要表现在:
1、安全制度的建立、规范虽经讨论,但执行不力,仍需要一个统一认识的过程。
2、责权不匹配,内部安全监管、督促整改落实难度较大。
(二)公司所属四个煤矿均属于高瓦斯矿井,加之顶板破碎、水患严重,灾害程度大,安全基础薄弱。
(三)管理体制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以上问题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持续改进和克服。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认真地抓好,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不断提高瓦斯治理水平,把“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好“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二)继续抓好所属煤矿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思想观念,防止骄傲自满和松懈麻痹的现象,以零起点的精神,把过去的作为镜子、作为动力,抓好今后每一天、每一时和每一分钟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努力建设精干、高效、求真务实的安监队伍。进一步强化精细化管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为实现安全目标把牢关、站好岗。
(四)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第一责任和员工的教育培训,做到员工安全教育不断线,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
(五)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认真实施安全规划和措施,使安全工作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争创“本质安全型煤矿”。。
(六)强化以现场管理为重点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实现无隐患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七)强化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质量保安全。
(八)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急救援预案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是防止工作流于形式,二是避免工作不负责任和失职,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得到发现和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七)积极推进安全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履行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好煤矿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抓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八)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九)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不断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增强矿井抗灾能力。
煤矿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范文3
9月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央企业继续认真排查治理隐患,较好地完成了“专项行动”第四阶段的工作任务。现简要通报9月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并就持续深入做好第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9月末,在全国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内,有2364707家企业和单位累计自查隐患3866955项,已自改隐患3434608项,整改率88.8%。其中:自大隐患73229项,已自改重大隐患56282项,重大隐患整改率76.9%;累计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23655项(少部分已完成),落实资金1139089万元,制定应急预案15757项,采取监控措施17773项。
全国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结案449起。2006年以来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已结案2320起,追究和处罚责任人员8471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1709人(已判决832人);受党政纪处分3195人;受行政处罚3567人。
全国已掌握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单位116617个,已取缔85477个,其余正在打击过程中。其中煤矿:已掌握25250个,已取缔24041个,正在打击1209个。
二、主要特点
9月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1.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提出的督查意见和工作要求。北京、上海、江苏、辽宁、吉林、四川、福建、浙江、广东等地针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市(州、地)发出整改指令、通知或督办函,要求限期整改完成。吉林省人民政府将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分解落实到各市、省直有关部门认真整改。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将督查意见抄送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求对照找出差距,落实责任,推进“回头看”。山东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督查组提出的16处隐患和问题做出了挂牌督办意见。甘肃省对督查组提出的意见,落实到14个市(州)政府和8个行业管理部门。
2.分析问题,对隐患排查治理进行再部署。北京、黑龙江、河南、安徽、重庆等地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下一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山东省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工作的通知》,要求规模以下中小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浙江、上海、云南等地召开专题会议,对深化“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公安部部署开展了新一轮的坚决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7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铁道部在铁路多经系统重新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3.加强督促检查,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重庆市从9月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督查活动,由市、县(区)政府分级对企业开展督查。湖南省组织从省直机关抽调200人、市州直机关抽调1000人、县市区直机关抽调10000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河南省组成18个安全生产督导组,对全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天津市由专家和执法人员组成8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21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检查。公安部组织了6个督查组对全国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建设部组织了10个督查组,对20个省(区、市)进行检查,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单位加强监督。水利部与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广东、江西、河南和黑龙江河道采砂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4.完善措施,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各地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采取挂牌督办、隐患公示等措施,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河北省下大力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279处重点隐患整治工作。浙江省加强对省级挂牌的事故多发点段和临水临崖危险路段的督办。天津市建立了市、区县、企业三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重庆市政府对100个重大隐患实行了挂牌整治,对重点危险源、重大隐患单位派驻现场督导组。黑龙江省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领域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进行通报。贵州省安全监管局对某物资储备库区存在的采沙场爆破危及库区安全的重大隐患,组织有关部门现场办公,消除了隐患。云南省对还未完成治理工作的81个重大隐患在《云南日报》上公布。乌兰察布市组织专家对25家矿山进行“会诊”,对8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石场停产整顿。
三、存在问题
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总体广度深度不够。从目前统计的情况看,全国共有2364707家企业和单位参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各类隐患3866955项,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的隐患约1.6项。许多地方规模以下的中小企业尚没有开展自查自改,隐患排查治理的广度和深度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少数地区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走了过场。有的地方和单位至今没有制定具体方案;有的企业没有认真进行排查治理,申报隐患为零;有的地方没有认真开展对企业和基层的检查;还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没有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走了过场。
三是一些地区和单位重大隐患整改行动迟缓、整改率较低。从一些地区反映的情况看,重大隐患整改率较低。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在督查中也发现,部分地区和单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得力,一些重大隐患未有及时整改消除。
四、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
1.尽快整改已查出的重大隐患。
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要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逐条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要实行重大隐患分级督办整改制度,治理一项,验收一项。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责令关闭或退出。
2.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重点行业领域范围内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企业以及近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地方和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不留死角。各地区安委会办公室以及中央企业总部要紧紧盯住需要“补课”的三类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搞得好的企业,要给予支持、帮助和鼓励;对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要采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必要措施,促使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地区和相关中央企业要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逐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岗位、车间、工厂、公司等分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各地和各相关部门要掌握本行政区内、本行业内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健全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4.结合“专项行动”,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明电〔*〕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58号),将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地方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利用“专项行动”中已经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及时沟通掌握相关情况,共同做好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煤矿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范文4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1-4月全国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一定幅度下降。但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危险源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监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4月20日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以及本通知精神,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电力、国土资源、国防科工、农业、水利、教育和国资委等部门要抓紧制订各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指导意见,并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20日前统一下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于5月底前,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地方政府督促检查阶段:7月至8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地方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市(地)、县(市)、乡(镇)要在7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督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综合组主要督查各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查内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煤矿“两个攻坚战”和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等。专业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等行业领域以及中央企业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监察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地区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地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及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煤矿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范文5
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我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杜绝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从事矿山作业。
(一)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所有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所有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尘降尘。
(二)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运输系统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五)尾矿库:要加大对危库、险库、病库的治理力度,重点整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没有正规设计,超量排放储存尾矿、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无主管单位或监管单位不明确,危库未停产抢险、险库未在限定时间内消除险情、病库未按照规程要求限期整改等7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整治工作采取企业自查自改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方式,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和重点,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督促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请各县、市(区)安监局于月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州安监局矿山科。
(二)企业开展自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市、(区)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期限和责任人。企业自查报告上报截止时间为月日。
(三)检查验收。市和县级安监部门要对企业自查和整改工作加强督查,月,各县、(区)市安监局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州安监局对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级安监部门和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明确任务,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富有实效。各县(市)安监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目标分解到相关单位、企业。对本地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有明确的对策措施。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键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市(区)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整改指令应于月日前下达完毕,提请当地政府关闭的企业名单应于月日前上报相关部门。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在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各级政府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州安监局挂牌督办。一般隐患和其他问题,由县、市(区)安监局挂牌督办。
煤矿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范文6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国办通知》和《指导意见》下发后,省政府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政府安办具体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负责本系统所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明确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扎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和协调督促。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定方案,抓好工作落实。为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工作,6月26日,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分管副省长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四个重点,搞好“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与检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与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治本之策、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四个方面的结合,力求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解决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上有所突破。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社会氛围
《国办通知》下发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办通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排查治理隐患的舆论氛围。省政府结合召开季度防范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会议,组织安委会全体成员,认真传达学习《国办通知》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基础工作来抓,作为深化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重大措施来落实,结合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十个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在南平联合召开全省设区市安监局长座谈会,专题研究部署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大家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上来,认真做好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省安监局将国家、省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文件汇编成《福建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手册》,下发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各级政府安委会结合“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海峡西岸安全发展行”、“安全生产书画比赛”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省政府安委会组织近20家中央驻闽和省主要新闻媒体分两路赴6个设区市,宣传报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及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媒体刊发和播出专题新闻报道99篇。莆田市利用移动、电信发放隐患排查治理主题短信3万多条,在市内公交车车载电视上播放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片;宁德市组成隐患排查巡回报告团,巡回宣传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隐患排查治理的舆论氛围,推动了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开展
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及企业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确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省政府安委会根据历年事故所占比例,确定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海洋渔业、建筑施工等为重点行业;并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河道采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路面设施及路面监控等重点内容;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泉州市、煤矿比较集中的龙岩市、三明市为重点地区。泉州市将道路交通、“三合一”厂房、危险化学品列为重点行业,开展了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龙岩市将今年以来事故呈上升势头的道路交通和火灾列为重点领域,将九小场所(小学校、小医院、小店铺、小餐馆、小旅社、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所、小生产加工企业)作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重中之重;三明市将煤矿、建筑施工列为重点领域,集中主要力量,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排查治理;省交通系统将公路建设工程、黑点排查治理、超速超载超限、清理挂靠经营、驾驶人从业资格等作为行业排查治理的重点;省安监局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列为排查治理重点,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福建煤监局将乡镇煤矿作为重点,集中组织力量,开展排查治理;省公安消防系统将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建筑、各级政府挂牌督办单位作为排查治理重点;省建设系统将建筑施工、城市公交、燃气列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象;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将隧道、桥梁、30米以上高边坡作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省煤炭集团公司重点排查治理矿井通风、排水系统。其他各市、县(区)和相关部门也都根据各自实际,确定了此次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四、加强检查督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一是检查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6月5日至9日,省政府安委会、省委宣传部联合开展“海峡西岸安全发展行”活动,派出由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深入企业检查指导专项行动;省安监局抽调机关和部分安全生产专家组成两个督查组,于6月6日至13日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省政府安办牵头组织省经贸委、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于6月11日至20日对全省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6月20日,省安监局牵头召开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9个牵头部门专题会,了解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措施。二是认真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督查。8月6日-10日,省政府组织9个督查组,分别由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检查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9个设区市政府及其18个部门、18个县(市、区)及18个乡镇政府、28家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督查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情况、组织开展情况、指导帮助企业落实相关工作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督查组共查出问题及隐患122条,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共组织272个督查组,省直有关单位组织48个督查组,分别对各级政府和有关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共查出隐患3100多条。全省公安消防部门加强与安监、教育、建设、文化、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实现部门联动,采取定期查与突击查、单独查与联合查、专项排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三是采取有力措施打击“三非”。 全省各级、各部门都采取了有力措施,坚决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泉州市新排查出“三合一”企业1277家,督促整改863家,停水断电157家,查封257家,拘留5人,罚款33.85万元;南平市坚决打击矿山非法生产,取缔以采代探1起、非法矿山5个,确定整合关闭矿山37个;全省交通系统打击和取缔道路交通非法经营车辆1014辆,取缔水上交通非法建设项目2个、非法生产1个、非法经营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