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会计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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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会计制度

煤矿企业会计制度范文1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首家集团化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原国有资产管理局授予的证券业务审计、评估资格,国家审计署授予的大中型企业审计验证资格,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首批推选的金融机构审计资格等全方位执业资格。

岳华经过十年的发展,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客户涵盖航空、金融、电子、电力、旅游、房地产、电信、交通、运输、能源、机械、农业、林业、餐饮、酒店、医药等诸多领域,为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民营高科技企业等提供年报审计、专项审计、上市审计、验资、评估、咨询等专业服务,并多次受财政部、原国家计委、中国证监会、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等委托,承担包括国防工程在内的多项大型专项审计,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获奖理由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和对行业的纵深理解而颇受投资者和社会共众的信赖,岳华有一支业务素质过硬、职业道德良好,具广博国际视野且对中国国情有着深刻了解的资深的人才队伍,再加上其严格的管理和严谨的审计作风,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和迅速与国际接轨,已经成长为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杰出代表。

一、了解某煤业集团所在行业及其环境

(一)煤炭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1.煤碳行业主要指标连年创新高

继“十五”期间煤炭工业实现了从亏损到盈利的转变后,“十一五”开局之年的2006年上半年,煤炭行业各项指标再攀新高,其中煤炭销售、工业增加值、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四个主要指标更是创出四个“历史最好”。

2.煤炭行业结构调整见成效

煤炭行业结构的大幅调整,无证小煤窑的整顿关闭,表明政府对煤炭行业的宏观调控在大幅增强。通过结构调整,维持目前的供求关系,保持煤炭行业现有的盈利能力,解决煤炭行业多年积累的问题,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基础能源供已经成为煤炭行业发展的主基调。

3.煤炭行业利润呈下降趋势

目前煤炭价格与去年基本持平,由于人工成本及动力成本在上升,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意味着利润增幅下降。煤炭行业单月销售和单月利润增幅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

随着政策环境的变化,国有大矿和地方小矿的竞争力会发生巨大的变化,目前大多数煤炭公司的采矿权是无偿或低价取得的。公司的资产没有完全反映这一项目,所以国有煤炭公司低估了公司的价值。同时,也正是由于资源无偿使用即将改变,煤炭资源储量价值将有价可循,煤炭资源储量价值将成为煤炭公司价值的重要方面,采矿权价值的提升必将增加煤炭企业的投入,降低其利润。

4.煤碳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市场风险。

(1)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已见端倪,煤炭需求由旺盛期逐渐转入平稳期。煤炭行业前一周期投资过热,形成煤炭行业生产能力旺盛,因此冲击了煤炭的市场价格;其次,出口的减少,也加大了国内市场上的煤炭供给,进一步加剧了煤炭行业产能的过剩状况。

(2)出口受阻。煤炭库存增加,煤价出现同比回落。库存增加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国煤炭进口增多、出口减少。中国政府采取的一些措施,例如下调出口退税,已经抑制了煤炭生产商的出口兴趣,降低了煤炭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

(二)了解某煤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某煤业集团与行业发展的趋同程度

随着全国煤炭行业从亏损到盈利的转变,某煤业集团也实现了经营业绩的飞跃,近几年利润大幅度攀升,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大,与整个煤炭行业的发展有较高程度的趋同。

2.某煤业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情况

(1)某煤业集团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某煤业集团系我国建矿较早的国有骨干煤炭企业,其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等比较完善,建立了人事、生产、安全、财务、资产管理、采购、销售、后勤服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其内部控制能够较好地执行,审计中未发现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2)企业财务管理情况

①集团内部非法人单位之间的结算方式

该煤业集团分支机构之间、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通过内部往来核算,相互之间以内部转账通知单作为入账依据。

②资金管理及对外投资管理

在资金管理方面,某煤业集团未成立财务公司,但设立了资金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对集团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的管理。

对外投资管理方面,某煤业集团设立了专门的投资管理部,由其负责对外投资统一管理。

(3)某集团的会计核算情况

①某煤业集团之子公司――某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集团总部及其他子公司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②某煤业集团的会计核算特点

第一,煤矿井巷构筑物折旧费计提方法

某煤业集团按照有关规定,以生产每吨原煤计提2.5元井巷费作为井巷构筑物的折旧,计入制造费用。

第二,劳动人事特点

该煤业集团煤炭开采大量使用农民工,煤业集团与劳务输出公司签订农民工使用合同,向劳务输出公司支付劳务费,由劳务输出公司负担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等费用。

第三,低值易耗品核算特点

煤矿用的十二种小型设备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四,税金方面

该煤业集团按原煤开采量计算缴纳资源税,税率1.00元/吨,计入管理费用。

第五,产品销售特点

该煤业集团煤炭产品主要供应国内特大型冶金、电力企业,部分冶炼精煤和多种产品出口韩国、日本等。一般是先到款,后发货,拖欠货款的情况较少,现金流量比较充裕。

第六,关联交易特点

该煤业集团煤炭产品,先销售给其子公司某股份公司,再由某股份公司对外销售,存在大量关联方销售。

第七,固定资产投入特点

前期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入;需要投入大量的不直接产生现金流量的安全设备、环保设备;煤矿属于资源型企业,资源枯竭期到来后,企业存在转型问题,矿井构筑物等固定资产的弃置处理费用较大。

第八,煤炭行业特殊费用

维简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号文规定,自2004年5月1日维简费计提标准由6元/吨提高到12.5元/吨。

安全费。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自2004年5月21日起按照8元/吨标准计提安全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作为长期应付款管理。

塌陷补偿费。根据煤矿自身所在矿区塌陷情况,按照历史经验,由企业合理估计,对需要支出的塌陷补偿金进行预提,计入管理费用。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核算。以煤炭销售额的0.82%计算缴纳,计入管理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明细科目。

3.某煤业集团会计核算模式

某煤业集团母公司实行二级核算,母公司有六十多个二级核算单位,另设基建财务,生产成本由二级单位发生并归集,集团财务部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关,每月由二级单位上报财务报表,由集团财务部汇总编制母公司会计报表。集团总部负责集团重大决策、制定财务政策、经营方针,子公司定期向集团上报财务报表,由集团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二、某煤业集团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1.评估经营风险,并考虑这些风险是否可能导致重大错报。

根据对某某煤业集团所在行业及其环境的了解,受煤炭行业大环境的影响,该煤业集团经营失败的风险比较低,因此由经营风险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较小。

2.初步评估审计风险

发行企业债券需要公开企业债券发行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发行企业债券审计属于高风险审计项目,根据该集团历年的审计情况,我们确定的重点审计领域如下:

(1)前几年煤炭行业不景气,行业亏损严重,企业为了满足发行企业债券的要求,企业存在粉饰会计报表的可能性。

(2)由于需要按《企业会计制度》调整原会计报表,因此企业选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应该调整的项目是否调整到位,调整金额是否正确即是审计关注的重点。

(3)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是否正确,基建报表是否纳入母公司会计报表范围,应予以剥离的非经营性单位的资产、负债是否已剥离,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是否已纳入合并范围,是否存在通过合并范围的变化调整利润的现象。

(4)应该计提的维简费、安全费、塌陷补偿费等是否已足额计提。

(二)制定审计工作方案

1.根据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制定总体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向项目组强调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

(2)分派更有经验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工作;

(3)提供更多的督导;

(4)在选择进一步审计程序时,注意使某些程序不被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

2.明确审计目的

本次审计的目的是为某煤业集团发行企业债券提供2002-200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

3.确定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的范围是对某煤业集团200X、200X+1、200X+2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4.制定总体审计策略

根据某煤业集团发行企业债券审计的要求,以及200X-200X+2年度该集团财务决算由我所审计的情况,制定以下审计策略:

(1)重点对财务决算由其他事务所审计的子公司进行审计,包括了解、研究内部控制并进行符合性测试,对财务决算由我所审计的集团总部及子公司,本次审计不进行内部控制符合性测试。

(2)实质性测试方面,主要是审核我所财务决算审计底稿,对其业务类底稿予以利用,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记录,并补充相关审计程序,对财务决算由其他事务所审计的子公司进行实质性测试。

(3)对原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中保留的事项予以重点关注,着重关注其影响是否已经消除。

(4)对未纳入母公司会计报表编制范围的基建报表进行补充审计,并将基建报表并入母公司;

(5)将债转时确定的非经营性单位的资产、负债从原会计报表中予以剥离;

(6)某煤业集团存在下年财务决算调整期初决算数据的问题,本次审计对此类调整情况进行追溯调整,查明企业期初数调整原因及相关内容,并调整至相应的会计年度。

(7)按《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三个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对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

5.项目组人员组成及时间安排

(1)项目人员组成、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根据某煤业集团会计主体较多、资产规模较大的实际情况,我所派出20人组成某煤业集团项目组,历时40天,分审前调研、审计实施、审计汇总和审计意见交换、审计报告等4个阶段完成审计任务,其中现场工作时间为25天。

(2)项目组分组情况

本次审计共分五个小组,小组长分别由经验比较丰富的审计师担任,随着项目的进展,部分助理人员可提前撤离现场。

6.确定重要性水平

某煤业集团200X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60亿元,200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00亿元,以千分之五为标准,计算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重要性水平,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5000万元,以较低者5000万元为会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子公司也按主营业务收入的千分之五计算重要性水平,并分配至会计报表各科目。

(三)项目培训及质量要求

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发行企业债券监管要求,制定统一的审计工作程序,明确规定各阶段的审计工作时间;制定统一的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模版。明确关联交易的级次、统计口径和统计内容。

由现场项目负责人组织审计项目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介绍被审计企业所属行业的特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体系,以及被重大会计问题和重点审计领域;讲解非经营性单位的资产、负债如何从原会计报表中予以剥离;下年财务决算调整期初决算数据的,如何还原到相应年度,如何按《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200X年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如何按《企业会计制度》要求重新编制200X-200X+2年度会计报表,将审计计划和审计业务指引传达至项目组全体成员。明确项目实施的过程控制和各级人员的职责,把握整个项目时间进度,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四)项目成本的控制

按照有效工时制度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明确: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在报项目外勤时,对超额工时将不予考虑;在项目考核时,将工作效率作为助理人员工作能力的重要方面予以考虑。由于项目工时控制方法得当具体,从而调动了项目组成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较好地控制了项目成本,提高了项目组整体工作效率。

(五)项目的沟通与协调

我们采起了多种方式(包括现代化的通信手段、互联网)建立联系机制,形成定期(一般为一周,遇到重大问题要随时)汇报制度。构筑项目组、项目负责人、集团公司多重沟通、协商、汇报体系。形成对重大的共性问题统一解决口径的信息互通机制。

(六)项目审计工作实施

根据本次审计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审计工作实施进度及各阶段工作内容如下:

审计工作阶段

时间进度

主要工作内容

1.审前调研阶段

200X年1月23日至1月27日

了解某集团基本情况、审前沟通工作协调、内部控制环境及风险评价、制定详细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标准、对参与审计的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协调、汇报机制。

2.审计实施阶段

200X年2月5日至200X年2月25日

按审计方案要求对被审计单200X-200X+2年度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收支核算合规性、资产变动情况、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企业经营绩效变动情况进行审计,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人及时沟通,完成现场审计工作。

3.审计汇总和审计意见交换阶段

200X年2月26日至3月2日

二级单位汇总审计情况,与被审计单位及委托方沟通审计结果。

4.集团审计汇总及报告阶段

煤矿企业会计制度范文2

关键词:安全生产费用;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3-0097-02

一、关于“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的历史沿革

(一)第一次正式确立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

安全生产作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安全保障的需求是人类最基本需求之一。会计作为管理经济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其核算受其所处时期的社会关系制约,规范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费的核算是安全生产形势的迫切需要。

2004年5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了财建[2004]119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相关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财政部同时下发关于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与管理的财会[2004]3号文,规定煤炭企业按照吨煤的某种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计入企业的生产成本,安全生产费用科目计提时计入“长期应付款”,使用时若为费用性支出,则直接冲减该科目金额;若为资本性支出,形成资产,则在形成资产时一次性计提折旧。

(二)2008年安全生产费用变革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是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提取的发展资金,是对企业盈余积金的积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负债应符合“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的条件,而安全生产费用不符合该特点,而证监会也要求对上市公司年报中安全生产费用列示进行调整。为规范实务操作并与国际接轨,财会函[2008]60号文件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的安全费用不再计入负债类,而应确认为所有者权益,计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企业在支出安全生产费用时,根据支出内容的不同,分别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科目,若形成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后期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摊销,计入“制造费用”。财会函[2008]60号文件虽然消除了实务与国际准则的差异,但计提时不计入当期损益,也造成相关企业收入和费用不配比的问题。

(三)现行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规范文件

考虑我国高危行业的实际情况,2009年,财政部了财会[2009]8号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该项规定要求单独列支“专项储备”,有利于相关监督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监督和评估。

为提高高危行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效率,并防止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更改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和计提标准,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财企[2012]16号文《企业安全生a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扩大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并提高了高危行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最低标准,其计提的期末余额不能在年末处置为零。

二、关于“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的分析

(一)关于“专项储备”的确认问题

在实务工作中,高危行业提取标准不一样,甚至对同一行业的标准都不同,比如煤炭行业最低计提标准就是5~50元不等,加之产量统计存在弹性,导致安全生产费用的增幅与实际产量增幅不匹配,对利润造成很大的影响,专项储备成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工具之一(孔庆林、杨紫、高彦淳,2012)。

(二)关于“专项储备”的报表列示问题

2009年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解释: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所有者权益包括:(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3)留存收益等。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而专项储备只是企业提取的一项属于准备金性质的安全生产费用,其不具有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弥补亏损等一系列所有者权益的功能,并且在专项储备存在贷方余额时,证明企业提取的这一项安全生产费用并没有实际使用完,最后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这样会虚增资产和所有者权益;企业的安全生产支出大于计提费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这样使得同样的费用形成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由此可见,不管是专项储备有结余或是超支使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均有不良影响。

(三)专项储备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问题

在财会[2004]3号文“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和财会函2008年60号文“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及财会[2009]8号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中,对于后续计量的问题规定基本一致,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处理减少了资产总额,实质上增加了权益性支,不符合安全生产费用本质,还导致生产企业成本失真。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此项规定,给企业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在账务处理上因专项储备形成的固定资产净值为零,资产负债报表中并不体现该项资产,因专项储备形成的所有固定资产均为账外资产,并且因安全方面支出形成资产的设备设施等通常金额较大,使用年限也较长,实物资产的使用价值远高于账面价值。在实物管理上,只能通过设置资产台帐清单,因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较多,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及工作量。实务中,安全生产设备及一般生产经营用设备的存放位置等也不可能完全独立开,这对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盘点工作也会带来极大的难度。另外,提前处置该项资产或对其进行计提减值准备,都为企业操控利润提供了条件。由于用于安全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税会存在差异,增加了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工作量。

三、对“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的思考

笔者基于上述分析,建议取消“专项储备”会计科目,安生生产费用据实列支,不再预提。国家基于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下发关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会计核算的各种标准,其目的是为了督促企业保障安全生产,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费用”从设立以来,经过三次会计核算的反复修改,至今仍存在较多争议点并且得不到较好的解决。政府部门对于“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管可由其他途径实现。

第一,对高危企业制度建设层面及安全设备设施的监管及检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制定关于安全生产投入的预算,此项安全生产费用按实际列支登记台账进行记录备查。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实地进行考察,重点关注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购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是否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安全支出,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使用,重点应偏向于结果性的考核。

第二,关于“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的建议。首先,费用性支出。对于因安全生产投入而产生的费用性支出,根据费用归属原则,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不再先预提后列支,但应做好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台账登记。其次,资本性支出。对于因安全生产投入而产生的资本性支出,应按正常的固定资产建设核算,并按月计提折旧,按费用归属原则分配折旧费用。同时,做好相P安全性资产的台账登记以备查。企业将安全生产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一般固定资产进行管理,账实相符,解决一次性计提折旧导致的诸多问题。

四、结论

企业的安全生产支出是必不可少的支出,对于维系企业安全可持续发展,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建议将安全生产费用作为企业一项正常费用支出或资本化支出业务做会计处理,简化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标准化程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应测重结果考评,辅以台账记录做过程监管,减轻企业管理负担。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财会[2004]3号)[S].2004.

[2] 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Z].2008.

[3]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S].2009.

[4] 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S].2012.

[5] 孔庆林,杨紫,高彦淳.专项储备核算相关问题思考[J].财会月刊,2012,(10).

煤矿企业会计制度范文3

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企业资产进行了重新分类。除保留原有的按流动性、非流动性分类外,取消了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并将原在表外披露的衍生工具(如期货投资等)改在表内反映,同时增加了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企业)等内容。新准则对资产要素的重新分类及对资产减值会计的重新规范,使人们对各项资产减值的核算犹如雾里看花。

一、适用准则不同

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企业各项资产减值的核算存在差异,不可能对各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在同一项会计准则中进行规范。在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虽有专门的资产减值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但该准则主要规范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减值的处理,其他资产的减值则由其他相应准则规范。这种做法也与国际惯例相一致。具体如后面附表所示。

二、是否需要核算减值视资产的期末计价方法不同而定

资产的期末计价是指资产负债表中以何种计量属性反映资产的价值,这与资产的后续计量相关。中外会计中,资产的计量历来有成本与公允价值两种模式。采用成本模式时,资产按历史成本(实际成本)反映,客观、可靠,数据容易取得,而且可避免由于采用其他计量属性而引起的会计信息的差异,确保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因而是传统会计中常用的一种计量属性。在原有的损益表重心观下,由于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是自用而非销售变现,因而无须考虑其市价的变化,会计一般采用历史成本的计量模式;但在资产负债表重心观下,资产代表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在计量资产时,就不应以反映“过去”的成本为基础,而应以反映“未来”的价值为基础。此外,在物价明显变动的情况下,采用成本模式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相关、可靠、可比性比较差,由此产生了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属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信息相关性强,符合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公允价值又比较容易确定,因而受到推崇并广泛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也在全面推广使用公允价值。

从资产的性质来看,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对公允价值变动的敏感性存在差异。流动资产可以随时变现,对公允价值的变动非常敏感,相关性强;非流动资产则不然,公允价值的正常变动对其影响并不大。从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应用情况来看,经历了禁止使用(1992年前)、大量使用(1998年起)、限制使用(2001年至今)的多次反复。考虑到中国会计标准国际趋同的需要,针对我国市场欠发达的现状,本次会计制度改革,我国适度、谨慎地引入了公允价值,目的是使会计信息尽可能地反映企业的实际、尤其是资产的现实价值,强化相关性质量。从此理念出发,我国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对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一般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计入当期损益,这也符合全面收益报告的国际趋势;少数资产(如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则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则沿用成本计量模式,防止企业的操纵。期末计价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不存在减值的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的资产,无论从资产定义或谨慎性原则考虑,亦或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标准,根据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会计上应以反映资产“未来”的价值为基础、对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予以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价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以其变动金额调整权益,但当该类资产的公允价值持续下降时,应确认减值损失。

三、确认资产减值的比较范围不同

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需要将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或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比较。理论上讲,比较的方法或范围有三种:单项比较法、类别比较法和总体比较法。其中单项比较法比较准确,但操作复杂;总体比较法操作简单,但不准确;类别比较法介于两者之间。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一般要求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于数量繁多、单位价值较低的存货(含消耗性生物资产),可按类别计提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目的或用途、且难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跌价准备。

(二)单项金额不大或单项金额重大但未发生损失的应收款项,可按期末余额总额或分别不同账龄计提减值损失。

(三)不能单独产生现金流量的长期资产,如煤矿建的铁路专运线、某个营业网点等,应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四、资产减值损失的列支不同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只是预计金额,并未实际发生,会计上称为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是资产(账面价值)转化为费用(或损失)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将导致费用(或损失)的增加以及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问题是,这种减值损失如何列支,是计入资产负债表还是当期损益?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规定,企业预计的资产减值损失,一律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按不同资产的性质,分别作为管理费用(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和减少投资收益(长短期投资及委托贷款的减值损失)处理。根据我国新的会计准则,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外,其余资产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单设“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提示信息使用者关注企业资产质量及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是重要性原则的体现。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持有期内不仅核算减值损失,还核算资产升值的利得,在利润表中专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反映(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持有目的并非赚取差价,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先计入资本公积),这种损益虽不产生现金流,但将其计入利润表符合国际惯例及全面收益报告的发展趋势。

五、资产减值损失可否转回的处理不同

理论界对已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应否转回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资产发生减值时,依据资产定义和会计确认的四条基本原则确认损失价值;而当原来影响资产减值的条件发生变化、资产价值恢复时,也应依据相同的原则对恢复价值进行确认。只有这样,才能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允许对已经计提资产减值的恢复价值进行确认并在财务报表中体现,管理当局就有可能利用资产减值转回进行盈余管理,为信息使用者提供虚假信息。

煤矿企业会计制度范文4

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企业资产进行了重新分类。除保留原有的按流动性、非流动性分类外,取消了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并将原在表外披露的衍生工具(如期货投资等)改在表内反映,同时增加了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企业)等内容。新准则对资产要素的重新分类及对资产减值会计的重新规范,使人们对各项资产减值的核算犹如雾里看花。

一、适用准则不同

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企业各项资产减值的核算存在差异,不可能对各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在同一项会计准则中进行规范。在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虽有专门的资产减值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但该准则主要规范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减值的处理,其他资产的减值则由其他相应准则规范。这种做法也与国际惯例相一致。具体如后面附表所示。

二、是否需要核算减值视资产的期末计价方法不同而定

资产的期末计价是指资产负债表中以何种计量属性反映资产的价值,这与资产的后续计量相关。中外会计中,资产的计量历来有成本与公允价值两种模式。采用成本模式时,资产按历史成本(实际成本)反映,客观、可靠,数据容易取得,而且可避免由于采用其他计量属性而引起的会计信息的差异,确保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因而是传统会计中常用的一种计量属性。在原有的损益表重心观下,由于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是自用而非销售变现,因而无须考虑其市价的变化,会计一般采用历史成本的计量模式;但在资产负债表重心观下,资产代表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在计量资产时,就不应以反映“过去”的成本为基础,而应以反映“未来”的价值为基础。此外,在物价明显变动的情况下,采用成本模式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相关、可靠、可比性比较差,由此产生了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属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信息相关性强,符合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公允价值又比较容易确定,因而受到推崇并广泛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也在全面推广使用公允价值。

从资产的性质来看,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对公允价值变动的敏感性存在差异。流动资产可以随时变现,对公允价值的变动非常敏感,相关性强;非流动资产则不然,公允价值的正常变动对其影响并不大。从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应用情况来看,经历了禁止使用(1992年前)、大量使用(1998年起)、限制使用(2001年至今)的多次反复。考虑到中国会计标准国际趋同的需要,针对我国市场欠发达的现状,本次会计制度改革,我国适度、谨慎地引入了公允价值,目的是使会计信息尽可能地反映企业的实际、尤其是资产的现实价值,强化相关性质量。从此理念出发,我国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对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一般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计入当期损益,这也符合全面收益报告的国际趋势;少数资产(如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则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则沿用成本计量模式,防止企业的操纵。期末计价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不存在减值的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的资产,无论从资产定义或谨慎性原则考虑,亦或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标准,根据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会计上应以反映资产“未来”的价值为基础、对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予以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价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以其变动金额调整权益,但当该类资产的公允价值持续下降时,应确认减值损失。

三、确认资产减值的比较范围不同

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需要将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或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比较。理论上讲,比较的方法或范围有三种:单项比较法、类别比较法和总体比较法。其中单项比较法比较准确,但操作复杂;总体比较法操作简单,但不准确;类别比较法介于两者之间。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一般要求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于数量繁多、单位价值较低的存货(含消耗性生物资产),可按类别计提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目的或用途、且难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跌价准备。

(二)单项金额不大或单项金额重大但未发生损失的应收款项,可按期末余额总额或分别不同账龄计提减值损失。

(三)不能单独产生现金流量的长期资产,如煤矿建的铁路专运线、某个营业网点等,应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四、资产减值损失的列支不同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只是预计金额,并未实际发生,会计上称为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是资产(账面价值)转化为费用(或损失)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将导致费用(或损失)的增加以及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问题是,这种减值损失如何列支,是计入资产负债表还是当期损益?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规定,企业预计的资产减值损失,一律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按不同资产的性质,分别作为管理费用(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和减少投资收益(长短期投资及委托贷款的减值损失)处理。根据我国新的会计准则,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外,其余资产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单设“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提示信息使用者关注企业资产质量及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是重要性原则的体现。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持有期内不仅核算减值损失,还核算资产升值的利得,在利润表中专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反映(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持有目的并非赚取差价,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先计入资本公积),这种损益虽不产生现金流,但将其计入利润表符合国际惯例及全面收益报告的发展趋势。

五、资产减值损失可否转回的处理不同

煤矿企业会计制度范文5

【关键词】 会计; 兼并; 控制; 审计

为从根本上解决山西省煤矿企业“多、小、散、乱”的格局及安全基础薄弱的状况,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自2008年起,山西省掀起了大规模煤炭资源整合的浪潮,为此山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配套规定。煤炭资源整合是指以现有合法煤矿为基础,对两座以上煤矿的井田合并和对已关闭煤矿的资源/储量及其它零星边角的空白资源/储量合并,实现统一规划,提升矿井生产、技术、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并对布局不合理和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实施关闭,究其实质煤炭资源整合是作为整合主体的煤矿企业对被整合的煤矿企业的兼并。企业兼并必然要涉及到如何进行财务核算的问题,整合方式不同,也需采用不同的财务核算方法。

一、涉及企业兼并的会计政策的变迁

2006年以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企业兼并会计准则,企业兼并的有关规范分布于一系列部门规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及会计制度发展与完善而变迁。我国关于企业兼并的会计政策大概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9年由国家体改委等联合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及财政部与之配套的《关于国营企业兼并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兼并和出售有关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等。立足国有企业间的兼并明确了兼并审批、财务核算的程序及兼并双方的财务会计处理。

第二阶段1995年至2006年,根据《公司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等主要对国有企业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进行规范。

第三阶段2006年2月,财政部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第一次实现了企业合并有准则可依。《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在全面考察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总结我国在企业合并与合并会计报表会计处理规定方面的得失,顺应国际化趋同的大趋势,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二、煤炭资源整合中企业兼并的主要方式

购买式:整合主体(兼并方)出资购买被整合煤矿(被兼并方)的资产。

控股式:整合主体(兼并方)通过购买被整合煤矿(被兼并方)的股权或向被整合煤矿(被兼并方)增资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承担债务式: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整合主体(兼并方)以承担被整合煤矿(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产权划转式:整合主体(兼并方)通过划入被整合煤矿(被兼并方)的产权或资产实现兼并。此种整合方式仅在整合双方均为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时适用。

三、煤炭资源整合中企业兼并的会计处理

(一)目前企业兼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目前,企业兼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即购买法、权益结合法。

购买法认为,企业兼并是一个企业主体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种交易,在合并后被购买的企业丧失法人地位不再继续经营,被购买企业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转移到购买方。在购买法下,对所收到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公允价值来衡量,购买成本超过所取得的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权益结合法则认为,企业兼并是权益结合而不是购买,其实质是参与合并的各方企业的所有股东联合起来控制他们全部的净资产,以继续共同分担合并后企业主体的风险和收益,是原企业所有者风险和利益的联合。在权益结合法下,资产和负债采用账面成本核算,不存在商誉确认问题。

(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兼并的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对两类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按照权益结合法、购买法分别核算进行了不同的规范。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准则》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一定是合并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能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采用权益结合法处理。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在合并报表编制上,视同被合并企业在此前期间一直在合并范围之内,即合并后形成的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包括被合并方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合并利润表包括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及合并后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也就是说合并的利润表不仅要包括被合并企业合并后的利润,而且要包括被合并企业合并前所实现的利润。

例如中央、地方国资委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合并,或者同一企业集团内两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合并均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资源整合中整合主体内部的子公司之间的合并或采用产权划转的国有企业的合并均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准则》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以由双方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采用购买法处理。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经复核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报表编制上,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列示,母公司合并成本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以商誉列示。

四、资源整合中不同兼并方式的会计核算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核算

1.合并成本的确认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合并费用的处理

合并方为进行合并所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3.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合并中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应按其账面价值进行计量;合并利润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应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的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核算

1.合并成本的确定

合并成本以购买方所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量。具体如下:①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本在购买日(或交易日)的公允价值以及购买日支付其他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2.合并差额的处理

合并差额分三种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①购买方原已持有的对被购买方的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因企业合并所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②在购买日,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③在购买日,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合并费用处理

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费用应当冲减所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溢价收入,无溢价或溢价不足以冲减的部分,冲减留存收益。

4.购买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企业合并中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中包括的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应当以公允价值列示。母公司的合并成本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可确认为商誉或者作为当期损益列示。

五、资源整合审计的着重点

山西省注协以晋会协函[2011]2号对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煤炭资源整合)后,企业合并及长期股权投资处理作出明确提示。

(一)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时点问题

本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中的股权收购,大部分为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必须在合并日或购买日即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才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而合并日或购买日的确定必须同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规定的五个条件。注册会计师要重点关注企业在根本不满足五个条件下,如参与合并各方根本未办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时,就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并进行合并报表的问题。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计量属性及核算方式是否正确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本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中,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否按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评估值)进行计量,包括对合并成本和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计量;是否对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不同的形式进行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控股合并下同时要关注全资合并和非全资合并中被合并方的不同处理;合并方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是否恰当处理;合并日或购买日及年末资产负债表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正确。

(三)重点关注本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中有关税务问题的处理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关注本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中有关税务问题的处理,包括需要注销的被合并企业是否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的规定正确进行所得税的处理;注销的被合并企业处置资产时,包括以收购实物资产进行本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情况下,是否按照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配套文件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配套文件的规定正确进行资产的税务处理;涉及股权转让的还应关注对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问题。

煤矿企业会计制度范文6

关键词:安全费用;会计处理

2008年12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对煤炭企业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2009年6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又对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了修改。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成了近期各煤炭企业关注的热点。那么,安全费用如何处理才更科学合理?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

一、安全费用会计处理的演变

为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2004年,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财会[2004]3号)规定,煤炭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时,应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计算的提取金额,借记“制造费用(提取安全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科目。煤炭企业于未来期间使用已提取的安全费用时,在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单列项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待有关安全项目完工后,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008年12月,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资产时,按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作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安全防护设备等,企业应当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支付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支出时,应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按上述规定将安全生产储备用于购建安全防护设备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性支出等时,应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借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2009年6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安全费用会计处理办法的优缺点比较

第一,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不合理,容易造成资产账实不符,财务状况信息反映失真。企业使用安全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一般价值都比较大,假设一个年产量为1000万吨的中型煤炭企业,按照吨煤15元计提安全费用,其中有80%形成固定资产,那么一年就有1.2亿元资金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这么大数额的资金重新购置固定资产采用一次性提足折旧的方法,从财务账面看已无资产价值,但实物资产且完好在用,形成账实不符,不仅造成资产的客观真实性缺失、财务状况信息反映失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表使用人对企业资产质量的判断,给企业管理层的决策造成失误,而且这部分资产容易脱离企业管理的视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只有下限,没有上限,造成某些煤炭企业在经营形势好的情况下提高提取标准,而在经营形势不利的情况下降低提取标准,某种程度上使安全费用的提取成了调节利润的手段。

第三,原制度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计入长期应付款,这个债务既无债权人,又无需清偿,在安全费用结余较大的情况下,使企业报表反映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也使得财务状况信息反映失真,影响报表使用人对企业资产质量的判断。

第四,原制度规定,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这样会使煤炭企业特别是亏损煤炭企业容易产生“如果税后净利润为负,安全投入就没有来源,企业就不能提取安全生产专项储备”这一误解,这就不利于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会使国家在强化煤炭安全生产方面的努力受到一定影响。

三、安全费用会计处理的建议

通过各种会计处理办法的优缺点比较,现行的会计处理办法对以前的办法已进行了部分修改,避免了由于会计处理的方法而影响财务状况信息反映失真的问题,但是,目前的办法还需要进一步改善。

第一,科学核定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为了尽量避免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不规范情况的发生,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及相关煤炭企业,对不同地质条件、区域和生产条件煤炭企业应提安全生产费用的标准进行科学测算。测算时要统筹考虑现有安全生产和将来煤炭产量下降时对安全生产费用的需要,适当提高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从而建立起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

第二,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作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经国务院批准,根据煤炭生产企业单独提取安全费用制度的精神,建议将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中,用于购置的固定资产的部分作为国家对煤炭生产企业的一项投资补助由国家独享,计入“资本公积”。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资本公积”。该固定资产以后期间按正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样就避免了在一次性计提折旧方法下造成账实不符,财务状况信息反映失真的情况;同时,由于提取安全费用计入了“专项储备”,也避免了在安全费用结余较大的情况下,企业报表反映的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作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Z].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