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公司销售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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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公司销售制度

农业公司销售制度范文1

一、企业注重科技研发,产业优势明显

大部分产业化龙头企业都很注重企业科技研发,如文新茶业有限公司在羊山茶产业聚集区文新茶叶科技园建设有现代化的机械化精制加工生产及现代化物流配送设施;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年投资60多万研发经费,依托8位硕士研究生,成立了企业可研发机构,并与信阳农林学院联合,将企业建成学院实验基地,以五云茶业科技公司为主体,加大对低档茶叶的深加工,以提取茶精华素制成胶囊、含片、茶饮料为目标,增加多元化产品(茶食品、茶油、茶具等)的生产及销售,不断延伸产业链条。

二、企业品牌建设力加强,商标知名度提高

目前,浉河区产业化龙头企业注重品牌建设,对品牌宣传推广力度逐年加大。文新茶叶有限公司先后在南航、高铁、多个机场做广告。近3年来文新茶叶有限公司在品牌建设方面投入近4000万元,这种品牌建设看起来是文新茶叶有限公司为自己做广告、创品牌,实际上也是为浉河区乃至信阳茶产业做广告。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现拥有“龙潭”“五云山”“陆羽”三大知名品牌,其中“龙潭”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为河南省茶叶唯一河南老字号,“五云山”牌商标为河南省著名商标。

三、企业经营形式多样,线上线下同发展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模式,在坚持不断夯实原有实体店、直营店的同时,及时调整经营模式,发展网络经营。如文新茶叶有限公司一直稳扎稳打,在注重品牌建设的同时,也积极建设销售网点,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郑州等大中城市有直营店182家;以企业网站为平台建立商品销售网店,并在阿里巴巴、淘宝网开店。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也是及时调整产品种类,推出适合网络销售的包装与重量,年网上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信阳市兴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建立了公司商品展销大厅,还建立了自己的电子商务中心,以“翔鸽岭”品牌为主导,以产销相结合,带动辐射周边合作社与农户的区域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及产品综合营销网络。

四、企业重产品安全管理,产品质量有保证

各产业化龙头企业秉承“视质量为生命,靠诚信求发展”的经营理念,严谨、扎实、稳健走好质量管理的每一步。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2005年通过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认证,2006年通过HACCP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他企业也都如此。省级以上的龙头企业均建有自己的质量检测机构,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如文新茶业有限公司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配备了300万元的监测仪器。信阳市湖东汇丰蜂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蜂产品收购、生产、销售及自营出口业务的现代化出口创汇企业。公司建立了质检部,统一管理进厂原料的检验。对进厂原料实行批批检验。对于不合格的原料蜜,采取内销或退货。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的每个环节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规章制度执行;建立了相关的倒追溯管理制度,以及各种记录表格等,确保每批产品能够追溯到备案基地的备案蜂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公司负责召回,由质检部进行质量追踪,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产业化带动作用强,推动农民增收

浉河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部分属茶产业,有较强的自主发展意识,已基本形成“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他们基本成为区域支柱产业,辐射带动全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周边地区经济持续发展。如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与文新茶叶有限公司两家茶业企业带动全区乃至市近万户茶农发展茶产业。信阳市兴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生态循环农业为理念,用科技做支撑,从生态养殖起步,通过循环积累,逐步发展扩大到生态茶叶、板栗、蔬菜、淡水鱼等的产业化种植和养殖。通过养殖中的发酵池技术和沼气池设施变害为宝,把原本是污染源的排泄物转化成有机肥料用于发展有机绿色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形成有机循环,并且大幅度增强了我们对周边农户的帮扶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扩大生态循环农业的社会影响,有益于全社会推动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带动辐射周边合作社与农户的区域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及产品综合营销网络。信阳浉河八方农业有限公司以冻库、板栗果仁加工为一体,年冷藏板栗6500万t,引进加工栗仁生产线年加工板栗仁5000万t,仅此一项就为板栗附加值提升20%,年吸纳农民工500多名,带动东双河镇及周边栗农走上致富路,为378名职工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周边营销人员就业。

六、企业注重科技,产业链条不断完善,产业优势明显

农业公司销售制度范文2

竹泉农牧有限公司是一家坚持以“可持续农业”为生产方式的现代化立体生态种养企业,2014年被纳入国家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他们以创建“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企业为契机,通过美化环境、整体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规范从投入品到餐桌的质量追溯、建立“猪―沼―鱼―菜”循环经济农业,着力打造集旅游、教育、观光、休闲等于一体的生态乐园,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加强沟、渠、路、池等硬件建设,打造靓丽竹泉

一是加强园区道路建设,方便鲜菜运输和游客游玩。道路按园区走向,从中间顺地势向外延伸,共投资175.35万元,硬化宽3.5米、高(厚)0.2米、长4078米的基地水泥主干道。二是进行沟渠建设。沿园区主干道建设生态沟渠,共投资65.16万元,新建排灌渠3620米,做到雨住田干。三是喷灌系统建设。共投资310万元,整个园区露地蔬菜全部实行喷灌节水,由园区的8个机埠从30米地下取水,大棚内采用微喷灌,确保蔬菜的及时灌溉。四是扩建大棚。投资60万元,大棚由原来的10座扩建至40座,大棚内主要进行早晚稻的穴盘育秧、园区蔬菜育秧及经济价值高的蔬菜作物种植。五是升级园区绿化建设。在主干道旁栽植矮生景观植物,地面铺草皮或栽植景观花木,设置休闲椅供游人休憩。

二、采取农业、生物、物理病虫害绿色防控,打造生态竹泉

通过实施生物低毒农药推广应用,公司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方面加大了力度。一是采用杀虫灯诱杀害虫,全园共安装太阳能杀虫灯4盏,频振式杀虫灯18盏。二是采用防虫网、遮阳网等阻隔害虫。大棚全部设置防虫网,并在部分露地搭建防虫网、遮阳网,用于阻隔害虫。三是采用色板诱杀害虫。园区所有菜田均插有黄板诱蚜、蓝板诱蓟马,全年投入三万余元,购置色板两万余张,成本与化学防治相当。四是性信息素诱杀害虫。配套安装斜纹夜蛾诱捕器100套,甜菜夜蛾诱捕器100套,黄曲条跳甲诱芯诱捕器500套,蓟马诱芯诱捕器500套,小菜蛾诱芯诱捕器200套。五是采用害虫天敌杀虫。引进和应用赤眼蜂捕食菜青虫、小菜蛾、甘蓝夜蛾、棉铃虫等;蚜茧蜂捕食蚜虫;丽蚜小蜂捕食温室白粉虱;智利小植绥螨等捕食螨类害虫。六是采用统防统治,当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难达防控效果时,少次少量使用生物低毒低残留农药,采用统防统治方法,确保生态环境美好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三、创建标牌和图书室,加强技术和职业道德培训,打造文化竹泉

一是对园区的设施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等用标牌标识。如杀虫灯、防虫网、黄板、蓝板和诱捕器等新的物理防杀害虫手段,分别用标牌标识其功能、作用、使用方法等,所种植的主要蔬菜种类,如菜心、芥蓝、大白菜、叶用甘薯和紫背天葵等,用标牌标识营养价值、药用价值及发展前景等,起到科普教育作用。对园区进行的新品种、新药剂、新肥料试验示范情况进行标牌标识,园区蔬菜的标准园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悬挂在醒目处,可供员工随时学习。二是建立图书室,公司在办公区建设图书室,购置蔬菜水稻等种植业和猪鱼鸡鸭等养殖业农业科普图书一千余册,订阅报刊8份,以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能。三是加强技术培训。长期聘请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农科院及市、区水稻、畜牧、蔬菜种养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先后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和特种行业职能、生物低毒农药、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等培训班25期。

四、规范从投入品到消费者餐桌的质量管理流程,打造品牌竹泉

一是合理规划园区。将整个园区系统地划分为集约化育苗区(51亩)、大棚和露地蔬菜种植区(970亩)、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区(200亩)、蔬菜采后处理中心、生产后勤服务区和综合管理办公区,不同的区域合理分工,各尽其责。二是制定了财务制度、安全制度、生产销售制度、农药管理制度、档案记录制度、产品检测与准出制度、质量追溯制度等,认真细致地做好农业投入品、田间生产管理、农药残留检测、产品进出库、产品销售等各种登记,明确专人负责,并与工资挂勾,做到蔬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三是加强采后处理,注册商标,新扩建冷藏库两座共100立方米,购置配套冷藏车,产品经过整理、分级、包装、贴商标等规范化采后处理流程,减少商品损失,提高产品附加值,在长沙市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销售,比同类蔬菜每千克高0.2~0.3元,且供不应求,提高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四是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建立“猪―沼―鱼―菜”循环经济农业,打造模式竹泉

一是建立循环经济农业管理模式。将土地、设施、生产资料投入、品种安排、产品标准和产品价格等统一起来,以农户为单位分散管理,简称“六统一分”,即统一设施、统一品种、统一生资、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销售和分散管理。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公司与农户利益捆绑,激励农户只有多劳才能多得;便于管理,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可落实到位;产品质量数量有保障,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及管理;实现了公司与农户双赢的目标,该管理模式得到许多同仁的认同,并在本区得以推广应用。二是建立“猪―沼―鱼―菜”循环利用模式。公司全年出栏生猪一千多头,所产生的粪尿一部分进沼气池发酵产气,沼液作为蔬菜生产的叶面施肥,沼渣用做基肥,沼气用于取暖、大棚升温、照明等。蔬菜生产区采收后的残叶用于喂鸡、喂鸭、喂鱼,鸡鸭粪等又用于肥田,实现良性循环。据统计,循环农业使公司每年节药肥料、饲料成本达四十余万元,该循环利用模式得到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有关领导的肯定。

农业公司销售制度范文3

不可否认,在传统财产保险方面,因通过退保漂白的金额有限,且拥有大量可投保的高额保险标的难度很大,故意毁损保险标的后索赔被识破的风险较大且财产保险公司销售的人身险产品均为短期消费型产品,保费也较低,所以被利用为洗钱的可行性很小。在农业保险方面,保额一般仅为物化成本,农业保险标的生长、成长周期较长,且不易获得大规模的保险标的,更使洗钱分子洗钱难度大增,因此,农业保险为主的财产保险公司整体上洗钱风险较小。

但同时我们也需认识到,洗钱风险较小,不代表没有洗钱风险。洗钱具有很强的选择性,当某一行业预防和控制洗钱的力度加大时,洗钱分子考虑到成本与安全需要,会倾向于向洗钱控制薄弱、成本较低的行业转移,以农业保险为主的财产保险公司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洗钱分子洗钱的工具。

二、反洗钱工作不单是反洗钱相关规定新创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及相关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国保监会在《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中对此进行了归纳,形象地概括为“三大核心义务” “八项基础性工作”。表面上看起来需要履行的义务较多,但从实质上分析,这些义务都不算是新创设的。如客户身份识别,《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明确规定了保险合同应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事项,保监会也多次发文要求实行保单实名制;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是处理争议、纠纷必要的证据。《保险法》规定了人寿保险以外的保险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相关规定,最长诉讼时效可以达到20年,而反洗钱法只规定了5年的最低保存期。至于可疑交易和大额交易报告,我国刑事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或者正在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都有义务报告。

三、建立健全反洗钱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一,有利于强化内控,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反洗钱内控制度是保险公司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按照《反洗钱法》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制度,规范反洗钱操作,可以有效地预防操作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类风险,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第二,有利于整合客户资源,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开展交叉销售。大数据时代,利用数据统计来深挖客户需求以及实现交叉销售已经成为现代市场营销的常用手段。交叉销售作为发现并满足现有客户的多种需求的销售形式,是可实现销售多种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一种营销方式,其与传统销售方式的区别在于,交叉销售可以在某次销售的基础上,通过对同一客户的深入挖掘,开拓并满足其更多的需要。

第三,建立健全反洗钱制度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也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洗钱本身是一种犯罪行为,特别是其与恐怖活动结合,将会给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洗钱活动还会助长和滋生腐败,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 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因此,积极有效地开展反洗钱相关工作,不仅有利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也可以树立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开展反洗钱工作,既是外生要求,亦是内在需求。正确认识反洗钱相关工作,承担社会责任,在树立良好形象的同时,也会促进公司不断强化内控制度,实现更加健康稳健的发展。

参考文献:

农业公司销售制度范文4

关键词:有机蔬菜;存在问题;发展现状;对策建议

1 有机蔬菜发展现状

中国是地处于亚热带和温带的国家,蔬菜种植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优势。而有机蔬菜指的是蔬菜生产过程中,根据相关有机生产的规程,遵循生态学原理与自然规律,不利用任何化学合成的废料、农药、生长调节剂与除草剂等物质,使用系列持续发展的生产技术,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持续,经过相关机构鉴定之后,颁发了食品证书的蔬菜类产品。作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有机蔬菜得到了快速发展。总体而言,有机蔬菜的组织生产、管理制度、进出口状况呈现如下特点:

1.1 组织生产模式

相比较而言,有机蔬菜的种植往往需要更密集、更大量的技术与劳动力,比起一般蔬菜种植,有机蔬菜的种植产量低下,远离污染,有自然本色,但更精耕细作。总体而言,国内生产有机蔬菜的方式有多种,从规模大小上,主要有单独生产型、合作开发型、公司枢纽型等。一家一户普通农户种植方式管理成本较高,见效慢,农民收入提升速度不快。开发专业合作社模式解决了分散经营中存在的标准问题与技术障碍,提升了投入产出效益。而公司往往可以建立起全套且完整的有机生产加工销售体系,公司可以利用多种股份合作模式经营,如“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农场+农户”等方式。从销售市场上看,又可以分为本地销售型与出口创汇型。从销售渠道上看,有机蔬菜有大型超市、直销、有机食品专营店、团体销售等多种销售方式,国内起主要市场支配力的是大型零售商。

1.2 管理制度

有机蔬菜的生产需要严密的管理制度,它依赖于一种低输入、良性循环的生产管理体系,非常注重自然环境的平衡与保护,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降低石油类产品的消耗,不断促进食品加工生产与流通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因此,无论在农药管理还是田间管理上,都应该尽可能地周密。

1.3 进出口状况

国内的有机农产品市场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有机蔬菜价格高出一般蔬菜产品价格50%~500%,因此,国内市场中有机蔬菜的流通尚不够乐观。欧洲市场是有机蔬菜消费的主要市场,年增长率高达21%,然而,由于生产商品的季节、质量、流通渠道等多方面因素,中国在欧盟的销量并不大。日本、韩国是当前中国有机蔬菜的主要出口国,消费潜力较好。

2 存在问题

尽管有机蔬菜是个很有前景的产业,但国内在政策诱导及其生产、流通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家政策与资金支持不足、产品定位不明确、产业化水平不高等。有机蔬菜的投产、开发、销售是一个全局的过程,也是一个投入较大、收效较慢的过程。尽管国家对这一方向十分重视,但在政策与资金扶持上仍相对欠缺,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每年都会拿出相应的专项资金,促进有机蔬菜的发展,但支持力度仍偏小。

在产品定位上,由于目前国内的有机蔬菜技术仍相对落后,他们在病虫害草的防治以及土壤培肥等技术上,与国际一流水平差距甚大,这就导致生产出来的产品无论从外观还是口味上,都比不上国外同类产品。同时,由于国内产品生产上创新能力不足,无法开发细分市场,导致产品定位大众化、模糊化,产品销售动力不足。

在产业化方面,农户与相关公司难以做到从种子选择、肥料的使用、作物的生长与管理、原料的验收与收购、产品的加工、半成品的储存至最终成品包装出货,全套生产流程的具体环节,都实施严格的管理。同时,目前国内开展有机质量监督追踪体系并不多,如何通过产品的包装编号,直接追踪到产品的生产、流通每个环节,乃至最早的种子选取特点及相关记录,对有机蔬菜生产农户及企业而言十分重要。

3 解决对策

鉴于国内有机蔬菜发展存在的问题,政府应加大对有机蔬菜产业的支持力度,从人员培训、政策优惠、资金投入等各个方面着手,鼓励广大民众参与从事有机蔬菜的生产与销售。同时,政府还应以客观、理性且务实的姿态,从科学技术、组织监管以及市场开拓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发展的政策方针,为有机蔬菜的健康发展创造出积极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相关生产商、流通商应进一步明确有机蔬菜的发展空间与发展前景,通过强化科研、不断创新的方式,建立起全套的保障体系。

在产业化方面,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到有机蔬菜的制造、加工环节之中,是扩大内需、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性举措。因此,相关部门应积极建立起认证、咨询等机构的纽带作用,促进有机蔬菜的生产进一步产业化,为国家成为真正的有机蔬菜出口强国而努力。

参考文献

农业公司销售制度范文5

根据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年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知》(农业〔〕13号)的文件精神,市对高毒农药实行定点销售。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应注明农药类,非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须注明农药类高毒除外,同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一)高毒农药名单。根据农业部第1586号公告,高毒农药名单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

(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名额。市具有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农药批发单位有6家,因此市级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批发)不超过6家;镇乡级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零售)24家,主要设在原24个镇乡建制时的集镇上。

(三)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选定条件。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选定办法。必须公开、公正、公平。首先由农药销售单位根据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所具备的条件,市级农药销售单位向市农委提出书面申请;镇乡级农药销售单位向所属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市农委、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最后经审核过的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后确定,并报市农委备案。

(五)建立高毒农药购销记录制度。高毒农药定点销售的单位要设置高毒农药分隔存放专柜,并在专柜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由专人负责销售。必须建立销售台账,详细记录农药生产单位、农药名称、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同时要记录购买者姓名、地址、数量等。购买高毒农药的单位或个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销售高毒农药的单位必须向购买者详细介绍该农药限制使用的作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镇乡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所建立的台账资料须每月向总公司汇报,市级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汇总后每月向市农委如实汇报,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强化农药连锁经营,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销售农药的有关公司,要以现有的农资零售网点为基础,搞好连锁经营。要改变现有有限连锁的形式为全面连锁的形式;建立农药配送或物流中心,从源头上保障农药质量;强化与农药技术推广服务有机结合,直接为农民提供农资商品消费服务,缩减流环节,使农民真正用上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强化内部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和优胜劣汰制度,确保农药市场的健康发展。

农业公司销售制度范文6

关键词:农业保险中介;监管力度;人才培养;专业化经营;中介创新

一、我国农业保险中介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专业中介机构可分为三类,即:保险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从数量上看,截止2006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中介机构2110家,其中保险机构1563家,保险经纪机构303家,保险公估机构244家。近年来,保险业通过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所占比重稳步提高。2006年,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4477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9%,比2005年提高6个百分点。同期,外资合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也纷纷登陆设铺,在这些机构中,有3家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保险经纪公司(美国达信保险集团公司、荚国怡安保险集团公司、英国韦莱集团公司)在北京和上海等地设立独资公司或子公司。从地域分布上来说,除外,全国内地各主要省市基本上都设立了类型不一、数量不等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但是,上述中介机构都以产险和寿险为服务对象,为农业保险服务的甚少,而规范化的保险中介机构活跃在保险市场上,是现代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特别在农业保险市场中,保险中介人可以将保险公司的经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既节约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也能起到服务广大农民的作用。然而,以往我国保险公司几乎全部依靠自身的展业队伍承保农业保险,这是因为虽想用中介如人等拓展业务,但却缺乏可用的对象,致使充分利用农业保险中介形式开展业务很难落实,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有政策法规方面的原因,也有保险机构自身的原因。

(二)存在问题

1.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我国虽然对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如保险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制定了法律法规,但从总体上看,保险中介法规还不健全。有些法规显得相对滞后,也未出台鼓励和扶持中介发展的相关政策与具体措施。没有扶持举措,对不盈利的农业保险来说,很难通过中介达到展业的效果。

2.客户对农业保险中介的认知程度低。目前我国农业生产者的保险意识还不是很强,对农业保险中介更是缺乏感性认识。有些客户不知其为何物,潜意识里认为其是“二道贩子”,只会搅局,普遍持抵触情绪。

3.人素质良莠不齐,专业中介人才匮乏。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人来源复杂。在农垦系统,分场和连队从事农业保险中介的人等均是财务部门人员;在农村,乡镇和村里多是由经管站相关人员从事中介活动。这些人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差别较大,再加上由于缺乏正规培训、保险知识匮乏、对所的保险险种也不很了解、人员流动性又很强,因此产生了许多损害客户和保险公司利益的行为。

4.人和经纪人业务范围不清。在我国,现有的农业保险业务和保险经纪业务划分不清。许多农业保险中介者既是人又是经纪人,有时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有时又代表投保的农户利益,自身都很矛盾。这就使得保险经纪人混同于保险人,导致其专业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

5.农业保险中介行为不规范。部分农业保险中介机构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这种情况垦区甚于农村,因为垦区指令性事物多于农村。主要表现在欺骗误导客户、欺骗保险公司。这些都损害了客户和保险公司的利益,阻碍了农业保险的推广。

二、我国农业保险中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农业保险中介市场的立法支持和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农业保险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立法支持,在政策上积极支持原有的、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同时坚决查处侵害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中介活动,对不具备准入条件的中介机构要坚决予以取缔,以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和完善对农业保险中介入的监督与管理。要充分吸收和利用国外、境外先进有效的监管理念与监管手段,包括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保险会计制度、年度审计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公司信誉评级制度等监管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中介人行业自律,逐步建立全国性的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如保险人公会、保险经纪人公会、保险公估人公会等,为行业自律提供保证。

(二)提高农业保险中介机构专业化水平

农业保险中介机构要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依靠自己的敬业精神、专业技能、服务质量和良好信誉去赢得客户。应健全组织架构,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相互独立、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在企业内部形成激励、约束、制衡的机制,确保公司有效运转。保险中介机构还应充分发挥市场反应灵敏,机制灵活的特征,在人事、薪酬、培训等方面采取更灵活的机制,用现代管理手段搞好自身业务管理和营销管理。

(三)加强农业保险中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一是多渠道、多途径地加快各类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有计划地对现有中介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有重点地培养一批执着追求、立志终身从事保险业务的人才。二是要扩展农业保险中介队伍,把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吸收进来,使他们成为人或经纪人,因为他们有一定的农业知识,对当地的风险等信息掌握较好。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引进竞争机制,完善分配制度等。

(四)明确农业保险市场分工,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农业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合理分工,能使保险公司把主要精力用在产品开发、风险管理、客户服务以及资金运用等方面,而将产品销售、理赔等业务领域交给保险中介来完成,而且其人、经纪人和公估人等中介也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样不仅能有效减少保险公司的销售成本和管理成本,也有利于进一步拓宽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促进保险中介机构的良性发展。

(五)进行农业保险中介市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