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艺术的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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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艺术的概念

现代艺术的概念范文1

论文摘要:后现代艺术观念既影响着世界美术教育的发展趋势,也深深影响着我国美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无论从美术教育理念、还是从美术教育课程内容设置和结构模式方面,它都对我国的基础美术教育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后现代艺术是在西方艺术界出现的一系列艺术现象。它改变现代艺术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艺术创作理念,而提倡艺术走向社会,贴近生活,强调艺术的社会功能。把多元化作为核心的后现代艺术观念一开始就渗透到了西方的美术教育中。在现代美术教育改革中,其发展趋势表现为倡导以人为中心,强调美术与日常生活的联系,强调通过美术教育使学生获得终身受益的美术能力,强调美术教育让学生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材料包括声、光、电进行美术作品的创作,这些都与后现代主义所呈现的普及化、生活化、多元化、解构化等特征是分不开的。在此影响下,西方各国家出现了许多新的课程理念,如90年代初美国盖蒂艺术教育中心提出了“以多元文化学科为本的美术教育”,力图通过美术教育挖掘个体的潜能达到全面发展。同时,强调扩展美术学习的领域,把美术与各学科联系起来,在学习方式上强调主动探究,形成综合全面的美术教育。在西方后现代主义教育思潮影响下的西方美术教育,也影响着我国的美术教育改革。

一、西方后现代艺术观念对中国基础美术教育改革的影响

德国著名教育家赫尔巴特认为,“艺术是人的内部生命的表现,也是人的本能,要培养充分和全面发展的人,就必须开设艺术课程。”在现代全球化与多元化充斥的教育环境下,我国的美术教育更是素质教育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后现代艺术观念也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美术教育改革。

(一)对美术教育改革理念的影响

后现代艺术观念倡导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消解了文化的中心论,强调文化观念多元并存,影响着我国美术教育改革的基本理念,主要表现在:首先,强调统整的课程观以达到培养人的综合艺术能力,强调“以生活技能为本(而非美术制作技巧)代替内容为本的课程,并强调课程的统整”。闭在美术学习中让学生去了解各个国家的优秀文化艺术遗产,并了解这些艺术的生长环境,以及它们是如何产生的,怎样才能学会艺术等。这种多视点和多方面的求索,能使学生自觉地回到艺术的生长环境,从而使艺术学习的动力和兴趣不断保持下去。另外,美术教育改革强调人文性的学习。21世纪,随着信息化、数字化年代的到来,理性和感性的发展处于一种不平衡状态,社会的高速发展,使人类偏离了自然,人们认识到艺术是理性和感性趋于平衡的途径,因此,在美术教育改革中,人文性的学习被高度重视。我国的美术教育改革在人文性的学习上,主要是引导学生通过学习美术知识,使个人感情和整个人类的情感源泉联系起来,个人经验与人类的丰富经验接通,以促进学生与周围环境的交流。所以在课改中“不以单纯掌握知识技能为目的,试图改变艺术教育中学生机械模仿与枯燥训练技能的方式,把艺术知识、技能的学习还原到一种完整的艺术情境中,或把一定的知识技能渗透到某个人文主题中,让孩子围绕该人文主题展开轻松愉快的学习”。闭人文主义的学习,能够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实现美术技巧的掌握和人文主义关爱精神和审美价值感的提升。其次,注重以人为本,培养人的个性以达到完美人格的美术教育思想。后现代艺术观念“追求一种更完美的现代性,期望人的行为更具合理性”的观念影响着美术教育观念,“以人为本”成为现代美术教育思想的主导思想,美术教育改变了过去的以传授知识为主的教育思想,提倡以‘培养人的个性,达到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理念。英国教育家赫伯特里德曾提出“通过的艺术教育”,即通过美术教育来培养人,把美术教育作为引导儿童发展的工具,从而培养儿童的个性,达到完美人格的塑造。在我国的美术教育改革中也特别强调人格的培养,并提出“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发展为本”,尊重学生个性特点,鼓励学生进行个性化的艺术活动,促进他们创造能力、审美能力等的提高,成为全面发展的人。

(二)对美术教育课程内容和结构改革的影响

“20世纪初以来主导教育领域的线性的、序列性的、易于量化的秩序让位于更为复杂的、不可预测的系统和网络,课程不再被视为固定的、先验的跑道,而成为达成个人转变的通道”,后现代艺术观念也影响着我国美术课程内容和结构的变革。2000年6月,教育部启动了基础教育改革项目,包括普通学校美术课程标准;2001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2004年初,美术课程标准研制组对“美术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的条例”进行了修订。其中指出美术教育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性的学习,而实施综合、探索的学习,必须要扩展美术课程资源,课程资源的开发包括校内资源、校外资源、信息化资源、教师资源,通过课程资源的开发以提高美术课程的适应性,促进学生的个性成长。在课程改革中,把“统整的建构主义”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在“统整各派建构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汲取该学说的合理内核,并从知识观、课程观、教学观和评价观四个方面建构素质教育的理论框架”。

1.强调美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综合。后现代艺术是综合的艺术,现代美术教育已是综合的教育,美术课程改革也主要以综合性为原则,从传统的分科走向综合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学科观念,以综合的学科观念而代之,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和渗透,逐步使学科门类达到综合。基础美术课程资源的改革同样受到影响,进人21世纪,美术课程资源开发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2.注重美术学科内容的综合。在课程设置上,强调消除对于实用美术的轻视,将“工艺美术、现代设计”与强调审美的精神功用的“纯艺术”结合起来。

3.对“过程”与“技能”的同时并重。在美术课程资源的开发中把美术课程的“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与“知识、技能”看作是同等重要的,美术课程资源也并不局限于美术学科本身,并拓展至自然、文化、社会等范畴。

4.以素质教育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达到人的全面发展。在课程设置上,则主要体现以素质教育为依据,让学生获得终身学习美术的能力,改变过去以美术知识、技能为内容标准,而充分体现美术的情感性;加强学习活动的综合性和探索性,让美术课程和生活、自然紧密联系起来。

总之,西方后现代艺术观念对世界、乃至中国美术教育课程改革具有巨大的影响,在它的影响下,“学校美术教育更注重美术与文化及社会的联系,设计一种更开放的、既能容纳又能扩展的美术课程成为世界各国美术教育改革的焦点”。

二、扬弃西方后现代艺术观念。促进中国美术教育健康发展

西方后现代艺术观念对世界的教育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于世界各个国家的美术教育改革更是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同样也推动着我国21世纪美术教育改革前进的步伐。然而,后现代艺术观念是在西方的土壤里生长起来的一种理念,是西方社会矛盾的产物,而我国的艺术观念有着深厚的文化根基和人文传统,美术教育在这两种文化观念不断冲突的情况下,应在继承我国传统文化的前提下,汲取西方后现代艺术观念中合理的部分,推进美术教育改革进程。另一方面,我国是第三世界国家,不管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与西方国家相差甚远,后现代艺术观念作为西方的产物,我们应该合理地吸收其优点,找到适应我国美术基础教育改革的理念,以指导美术教育改革。因此,在汲取西方后现代艺术观念的同时,笔者认为,后现代主义的出现,从合理性方面看,它确实能让人对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危机有清醒的认识:例如对自然资源的过分掠夺、物欲膨胀而导致的人文精神价值的失落等等。后现代主义的批判精神对现代化发展有一定的约束意义。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深刻的矛盾和严重的弊病,不仅对于整个人类文明,就是对于当下的社会文明、现代教育,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首先,后现代主义打破艺术与生活的界限,使得一向被认为是崇高和高雅的艺术打上了当代商品经济的印记,因而失去了美的崇高和独立的价值。后现代艺术对古典艺术、现代艺术的冲击,导致崇高和理想的衰落。社会理想、人生意义、国家前途、传统道德等等,在后现代主义的浸下变得相当模糊、淡化,这就难免导致文化生态的平衡和社会大众文化素养的低俗化。

其次,后现代主义的“复制性”导致“快餐文化”的泛滥,使千锤百炼、呕心沥血的文化力作和精品的出现,变得几乎没有可能,个性、创造力、批判热情、现实精神都消失殆尽。

现代艺术的概念范文2

关键词:艺术史分期;原始艺术;古典艺术;现代艺术

中图分类号:J110.9文献标识码:A

三段论本为古典逻辑学术语,指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段论式,此处借用来阐发艺术史,“段”已变为时间概念,原所指意义不再。就是说,在宏观上可将迄今人类艺术的发展视为原始艺术、古典艺术、现代艺术三个阶段,简称为艺术史三段论。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的发展时期,从而有助于对人类艺术发展脉络的科学把握。

人类艺术的历史发展总体上可分为前后三阶段,此设想在理论界由来已久。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黑格尔在其《美学》演讲中即已将人类艺术发展分为象征艺术、古典艺术和浪漫艺术三大块。20世纪英国美学家科林伍德《艺术原理》一书又将人类艺术经历巫术艺术、娱乐艺术和真正的艺术(表现、想象)三大发展阶段纳入自己的理论视野。

然而,随着艺术史的持续发展和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入,既有三段论无论是指导思想还是判断标准皆已显示出种种局限,有重新思考之必要。

众所周知,黑格尔的艺术史三段论是从他的“理念的感性显现”正反合辩证历程展开的,所谓“理念和形象的三种关系”“始而追求,继而到达,终于超越”[注:参见G.W. F.黑格尔著,朱光潜译《美学》(第3卷上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03页。]。而科林伍德呢,他是英国现代著名的哲学家、历史学家兼考古学家,却偏偏不是一个艺术史家,他将为了功利性目的(巫术、娱乐、设计等)的艺术以及伴随着众多技巧的再现型艺术完全排除出真正艺术的殿堂之外,甚至断言艺术与材料无关,宣称“只要是真正艺术的作品,它们就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制作的,它们并不是按照任何预想的计划而制作的,而且它们也不是把某种新形式赋予特定材料而制作的。”[注:参见罗宾・乔治・科林伍德著,王至元等译《艺术原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33页。]在他看来,现代艺术产生之前数千年的人类艺术不是真正的艺术,这就陷入了误区。而事实上,完全排除物质技巧和功利色彩,纯而又纯的所谓“真正艺术”只能存在于哲学家的脑海中,现实中很难出现。正如学术界已有多人已指出过的,黑格尔也好,科林伍德也好,尽管其理论思路有许多不同,但却有一个共同特点,这就是将艺术史纳入了自己的哲学视野,是从一般推向特殊,而并非从艺术自身发展看问题,从特殊上升为一般,属于科林伍德自己所划分的“具有艺术趣味的哲学家”一类。不同在于黑格尔的分期标准是“理念和形象”之间关系的“分合论”,科林伍德则是围绕服务于表现论哲学目的的“功能论”。

今天看来,艺术史分期的指导思想和判断标准应当来自艺术的发展自身,即以艺术观和艺术的表现手法发生根本性改变为度。艺术观的核心在于认清艺术的精神和本质,艺术表现手法更是艺术诸形式(种类、类型、材质、风格)之总和。现代美学认为,艺术是一个集合概念,灵魂(精神)是创造,本质是表现,前者集中在艺术观,包括内容,也包括形式,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展开,更集中于形式,即表现手法[注:自然,断言艺术的本质在于表现并不排除再现,可以承认艺术史上存在着大量从再现过程中获得表现的艺术家和艺术品,而非科林伍德所言绝对排除再现的“纯表现”。]。艺术史既为艺术发展和演化的历史,其分期标准无疑由其精神和本质所决定表现形式的创新始终应该是其发展的中心。基于艺术概念的集合性和特殊性,艺术史的原则必须以两点论作基础,一为合主流性,主流艺术观念和表现手法的根本性变革无疑在艺术史发展和转型过程中起关键之关键作用。二是合规律性,艺术史毕竟属于历史,归根结底,它也必须受历史规律的支配。以此作为指导思想,根据主流艺术观念和表现手法的变革趋向,对应史前及文明社会初期、古代、现代,就可以对人类艺术的发展做出基本判断:这就是由原始艺术向古典艺术,再由古典艺术向现代艺术的过渡。作为一般概念,“原始”、“古典”和“现代”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但作为我们认识人类艺术发展的三大支柱,却需要重新加以定位和思考(这一点下面还将具体论及)。以此为基础还可以再进一步细分,最终建立起完整的艺术史分期构架。

显然,指导思想和判断标准的不同使得本文所阐述的艺术史三段论与前人成说继承中有发展,且最终拉开了距离。当然,这只是问题的开始。

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判断标准之后,紧接而来便是如何思考和定位我们所说的原始、古典和现代概念。为了说明问题方便起见,我们先从现代艺术的概念谈起。

艺术理论界已认识到,在概念上,现代艺术是与古典艺术相对应中确立自己的存在的[注: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朱青生教授即曾明确宣示:“今天我们谈论的艺术应该包括两样东西:古典的艺术和古典艺术以后出现的一种反传统现象,即随之产生的,并成为艺术主流的现代艺术。”参见《实验的艺术和实践的艺术》一文,《美苑》,2000年第4期。]。这一点符合艺术史实际。首先,就其表现手法和创作风格来看,20世纪以来以变形、抽象乃至纯形式、纯观念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派艺术。其具体表现(风格、流派、思潮等)尽管很多,以至给人以眼花缭乱之感,但亦有共同倾向,这就是反传统(反理性、发求真、反技法乃至反艺术等),反抗19世纪以前追求再现的真实、以美为尚且重技法训练的艺术传统,而以表现自我(情感、心态、观念)为最终目的,求新、求异取代了求真、求美,具体做法则以变形、抽象乃至纯形式、纯观念为主。这些特点与传统艺术史不断追求的创新精神相合拍,其发展最终导致了时代主流艺术观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正如阿诺德・豪塞尔所言:“事实上,他们(现代派)创造了迄今为止最畸形的习规之一―新奇高于一切的原则。从此以后,一切前辈所取得的成就均为青年艺术家所不齿。他们通过自己的巨大努力仅仅去摆脱前辈所创造的一切,以此来表达他们自己的艺术个性。”[注:参见阿诺德・豪塞尔著,陈朝南、刘天华译《艺术史的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87页。]这一论述道出了现代艺术的本质。

当然,现代主义艺术并没有建立起永久的权威统治,20世纪中期以后出现的后现代主义艺术即不遗余力地对其进行了反思和批判,以图确立自己在艺术史上的地位。但是必须看到,在本质上,后现代主义并没有要回到更早的过去,要脱离反传统这个认识和创新轨迹,相反,在这方面他们走得更远,或者竟可以看作以反传统为标志的现代主义艺术的进一步继续和发展。如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所言,后现代只是现代性的一部分:“从康德开始,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中一直就存在着一种哲学的反话语,从反面揭示了作为现代性的主体性”[注:参见J.哈贝马斯著,曹卫东等译《现代性的哲学话语》,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346页。]。康德被公认为是后现代主义的哲学鼻祖,哈贝马斯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所谓后现代性话语仅仅作为从反面揭示现代性的主体性而存在,并没有从本质上开辟一个新时代。如果说现代艺术的最大特征是极度张扬主体性的话,则后现代艺术创作中的主体性张扬与之相较毫不逊色,艺术家将观念和材质运用得应是更随心所欲。从这个意义上考虑,也是为了更为深入地理解和把握问题起见,可以在现代艺术的框架内进一步细分为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两个时期。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说,本时期不属于这些风格流派的艺术家、艺术作品或多或少、或隐或显、或正或反地受到了他们的影响,从而使之由风格层面上升到了时代主流艺术思潮的层面。故20世纪以后的艺术也可看作更富时代意义的现代艺术,而与时代的概念(现代社会)获得了两两对应的效果。

正因为20世纪以后产生并盛行的现代艺术有这么多反传统精神,则20世纪以前的传统艺术也就有着比较明显的共同特征:重理性、重再现、重真实、重技法,追求自然、以美为尚且重完整的技法效果。站在这个角度考虑,相对于现代艺术的传统艺术(汉斯・贝尔廷称作“前现代艺术(pre-modern art)”)也可以看作广义上的古典艺术。也就是说,理解了现代艺术的概念,古典艺术的概念亦可由之得到确立。

还必须说明的是,长期以来,艺术史界关于古典艺术的认识有一个明确的所指对象和概念范围。“古典”即“古代”和“典范”之合称。前者是时间概念,后者属于价值评判的范畴。简言之,古典就是具有典范意义的古代作品。考察公元16世纪以来瓦萨利、温克尔曼、黑格尔等人的艺术史思想我们知道,狭义的古典艺术概念来自欧洲,亦称古代艺术,原特指古代希腊艺术,特别是古希腊雕塑。今天看来这样理解太狭隘,原因在于持这种观点的诸位哲人皆有着无法摆脱的历史局限,除了将目光仅盯住造型艺术而忽视音乐舞蹈戏剧等非视觉艺术等历史性局限以外,还无法看到和理解包括东方艺术在内的非西方艺术,缺乏应有的比较和鉴别。另一方面,更未能看到今天的现代艺术,自然无法解决我们今天遇到的问题。不能苛求古人,但也不能为古人所限,好像他们已经界定了古典艺术的定义和范围,作为后人就应该无条件遵守,这不是科学的态度。古典艺术的概念应当扩大,就艺术史而言,“古代”一次的时间概念所指应由古希腊扩展到20世纪之前。前面已经说过,20世纪以前的人类艺术,如今人评介以瓦萨利、温克尔曼、黑格尔、贡布里希为代表的传统艺术史学理论一样,其主流倾向是追求再现的真实,求真、求美,重理性,重技法训练,讲究完整的艺术效果,并且除了少数种类如表演艺术之外,古典艺术大多不像现代艺术那样“需要接受者的参与才能最终完成”(朱青生语)。如此理解,古典艺术即由狭义变成了广义。根据时代对应的原则,古典艺术所对应的时代亦应延伸到19世纪。正如广义上的人类古代史可以延伸到19世纪一样,广义上的古代艺术史下限亦应延伸到20世纪以前。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古典艺术亦可称之为古代艺术。假如再进一步细分,古代艺术同样可以分为上古、中古和近古。当然,这是下面所要论述的话题了。

同样非常明显的是,广义的古典艺术无法包括原始艺术。原始艺术是人类史前时期的艺术,时间上包括整个氏族公社时代。“原始”一词在今天大多带有较强的价值评判意义。列维・布留尔说:“‘原始’一词纯粹是个有条件的术语,对它不应当从字面上来理解。……‘原始’之意是极为相对的。”[注:参见列维・布留尔著,丁由译《原始思维》,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页。]考虑到艺术的特殊性,“原始”一词放在艺术史整体上可能只具有时间的概念,价值评判的意义即使尚未完全消失也已变得很淡了。贡布里希曾将原始艺术归纳为三种类型:“身处伟大文明中心直接影响之外的人们”(如撒哈拉南部的非洲黑人、欧洲爱斯基摩人等)创作的艺术;欧洲各国的绘画和雕刻发展史上的早期阶段;“未接受或未吸收专业训练班的画法”。[注:参见F.H.贡布里希著,范景中译,林夕校《艺术发展史》,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454-455页。]简言之就是现代未开化地区艺术、人类早期艺术以及非专业艺术三种。他所说的虽然系就一般意义而言,而且多少带有一点欧洲中心论的色彩,但对我们这里的思考仍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从主导性的创造风格上看,原始艺术的美学追求和创造特征并不符合我们前面对古典艺术(广义、狭义)的理解,它们从本质上说不重再现,抑或可以说原始艺术家的技能也很难真实地再现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更多的是建立在感性基础之上的抽象和象征。这一点黑格尔、科林伍德等人都已阐释过了,借用他们的话说,原始艺术是一种象征艺术或巫术艺术。这一点下面还将详细论及。

在从新的角度提出原始、古典、现代的概念基础上,我们对它们即可以进行较为详细的论列了。

首先界定原始艺术的定义范围和基本特征。

原始艺术概念在空间上它是包括非欧洲艺术在内的人类早期艺术,时间上它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类早期,而是从能够打制工具的旧石器时代开始,经过中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及至某种程度上的铜器时代,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延伸到当代。从观念、材质和表现手法上的发展演变角度衡量,原始艺术主要为岩画、洞窟壁画、石雕、玉雕和骨雕、挂饰、纹身以及巨石建筑、原始歌舞等。从地域角度看,原始艺术的遗存遍布世界各地,东方、西方皆曾发现存在。时间上最早的为著名的西班牙阿尔塔米拉、法国拉科斯等地的山地岩洞动物图,中间经过欧洲其他地方,并伊朗、亚美尼亚、土耳其、中国浙江河姆渡、西安半坡以及非洲、美洲、澳洲等地的原始艺术遗迹,最迟的竟至当代原始部落。时间跨度之长,完全可以居人类艺术史诸阶段之最。但这不影响我们从整体上将原始艺术作为人类艺术史上第一个发展时期的结论。再进一步划分,可以人类进入旧石器时代晚期(约五万年前至一万五千年前)开始定居为标志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之前主要是旧石器时代的早期和中期,其时人类尚未定居,过着游荡和半游荡的生活,打制的实用器具十分粗糙,谈不上艺术性。装饰及巫术等观念也很单薄,主要表现为纹身、挂饰和图腾等形式,可以看作艺术史的第一阶段“蒙昧阶段”。进入旧石器时代晚期后,由于定居,原始农业和畜牧业取代了采摘和狩猎,人们的爱美装饰以及巫术等精神活动也大大增强,岩画、建筑、音乐、歌舞等艺术形式先后产生,可以看作艺术史的第二阶段“巫术阶段”。

很显然,原始艺术的创作动力来自巫术和原始宗教、生殖以及生产和娱乐等。从技法上看,正如学者们已经指出的那样,原始艺术作品缺乏比例、立体、透视等概念,即兴创作,主观性随意性强。对现有大部分人类早期遗存的考察结果表明,原始艺术的美学追求和创造特征并不符合我们今天对古典艺术(广义、狭义)的理解,它们从本质上说不重再现[注:在这一点上我们又和科林伍德的观点有异。他在《艺术原理》第三章第四节中将再现艺术分为三个等级,原始艺术即为第一等级,这“是一种朴素的或几乎无所取舍的再现,力求(或仿佛力求)达到几乎不可能的完全逼真地再现。”(第55页)无疑,这种“朴素的或几乎无所取舍的再现”在原始艺术中存在着,我们在欧洲远古洞穴动物画以及古埃及人池塘画图中都可以看到。问题在于它们并不占据原始艺术的主流,因为更多的原始作品没有这种趋向。与神秘符号相联系的原始岩画、器皿刻纹以及巨石排列固不必说,从金字塔、神庙到中国的青铜器这些具有时代表征意义的人类艺术同样不具有上述特点。],抑或原始艺术家的技能也很难真实地再现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更多的是建立在感性基础之上的抽象和象征。

造成这个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史前阶段人类思维尚不十分发达,成系统的书面文字尚未出现,看待世界多直观、多具象、多感性,而缺乏抽象和理性,比附和联想能力强。关于这一点,黑格尔、科林伍德等人都已阐释过了,借用他们的话说,这是一种巫术艺术或象征艺术。所不同的是,我们不接受他们将原始艺术仅仅归结为象征艺术或巫术艺术的做法,前者依附于理念论的框架,后者的理解太过狭隘,因为除了巫术艺术外,史前艺术还包括与巫术无关的娱乐、装饰艺术和生产、生活实用艺术,将此二者排除出原始艺术之外只能是哲学家的体系营造法,不适合艺术史实际。

其次来谈古典艺术的概念、范围和基本特征。

前面说过,本文所说的古典艺术是广义上的古典艺术,即文明社会产生以后的人类艺术。狭义的古典艺术概念来自欧洲,亦称古代艺术,原特指古代希腊艺术,特别是古希腊雕塑。今天看来这样理解太狭隘。即使从西方学者的角度看,机械理解古典艺术也会产生悖论。美国人H.W.詹森就曾指出:“相信古典的完美已经歪曲了我们对艺术传统进化的看法,这个传统与希腊的遗产完全(或假定)无关。”[注:参见迈耶尔・夏皮罗/ H.W.詹森/F.H.贡布里希《关于欧洲艺术史的分期标准》,常宁生编译《艺术史的终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1页。]今天看来,第一,古典艺术无疑应当包括文艺复兴时期诸大师创作的古典音乐,不能仅局限于古希腊看问题。第二,从人类艺术发展的高度来考量,情况又有更大不同。古典艺术不会一夜之间在古希腊涌现,而是有着一个由低到高,最终完满的发展过程。撇开概念之争不谈,将古代东方艺术(以古埃及、美索不达米亚乃至古代印度和中国艺术)排除出古典艺术之外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原因很简单,尽管这些地域艺术在审美观念、形式技巧等方面仍带有原始艺术的痕迹,但其再现和求真方面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具有一定的典范意义,亦即具备了古典艺术的基本特征,总体上应属于古典艺术的范畴。非但如此,古典艺术的时间下限还应进一步扩大,即由古希腊扩展到20世纪之前。地域上,除了传统艺术史经常提及的中世纪基督教艺术和文艺复兴时期美术、古典音乐舞蹈和古典主义戏剧外,佛教艺术、伊斯兰教艺术和中国、日本等国艺术也应归入世界古典艺术的范畴。也只有这样,狭义的古典艺术才真正拓展成为广义。

20世纪以前的人类艺术,尽管具体表现形态五花八门,总体倾向也有西方讲再现,重形(形似)、东方讲表现,重神(神似)之分,但彼此之间并非绝对排斥,并且都有一个共同倾向,即皆求“似”,“似”的本质还是真,真又与美密切相关。如前所言,古典艺术的主流倾向是追求再现的真实,求真、求美,重理性,重技法训练,从西方的油画、写实雕塑、教堂建筑、交响乐、芭蕾、“三一律”戏剧到东方中国的国画、佛教造像、宫殿神庙、戏曲歌舞、古琴音乐等等,无不讲究基本功训练和完整的艺术效果。对于“再现”也应正确理解,如果是真实无误地反映,即“神似”也未尝不可理解为再现。传统理论界将东方人的所谓“表现”与西方人的“再现”对立起来的看法需要重新认识,因为“表现”在现代美学和艺术理论中已经有了特定的涵义,绝非“神似”可以相通。

古典艺术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借用历史学界的名词,古典艺术可以分为上古、中古和近古三个发展期。

上古艺术是指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至公元4世纪古罗马艺术衰微之前的人类艺术,首先当然是古代埃及、巴比伦、古代印度和古代中国为代表古代东方艺术。我们知道,古代东方艺术除了“物质大于精神”(黑格尔语)的神庙、金字塔和青铜祭器等外,还有写实性很强的绘画、雕塑、音乐、歌舞等,以此为标志,人类古典艺术迈开了自己的脚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求真和写实特点便愈来愈强,最终登上了古典艺术的第一座高峰――古希腊。毫无疑问,古典艺术发展的第一座高峰的完成应当归功于古希腊罗马艺术,包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着力描述的诗歌、戏剧、乐舞,也包括瓦萨利以来人们经常谈论的古希腊雕塑在内的古希腊造型艺术,均呈现着不断成熟的趋势。由于此时期的人类艺术皆有着体系神话的背景,且在内容和形式方面与神话密不可分,所以不妨将此时期艺术命名为“神话艺术”。

中古艺术是指公元4世纪古罗马艺术衰微以后直到公元13世纪文艺复兴运动之前的人类艺术,包括印度佛教艺术、欧洲中世纪基督教艺术和阿拉伯伊斯兰教艺术以及自魏晋到唐宋的中国艺术,此为古典艺术发展的第二期。应当表明这是一个东西方此盛彼衰的互逆发展过程,就是说当欧洲正经历中世纪艺术衰退的漫漫长夜时,东方艺术却显示了蓬勃发展的势头。尤其是中国,此时期奠定了其作为古典艺术繁盛时期的基础。由于此时期的人类艺术皆有着成熟宗教的背景,且在内容和形式方面与宗教密不可分(包括中国的“三教”),所以也可将此时期艺术命名为宗教艺术。

近古艺术是指公元13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兴起之后直到19世纪末现代派艺术诞生前的人类艺术,除了包括古典音乐和话剧在内的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外,还应包括几乎同一时期产生的以戏曲乐舞、文人画、装饰性雕塑、私家园林等代表的中国艺术和以浮世绘、歌舞伎为代表的日本艺术。应当表明这同样是一个此盛彼衰的互逆发展过程,只是方向颠倒过来了。就是说正当欧洲从中世纪的漫漫长夜复苏并进入一个新的艺术辉煌时代的时候,东方艺术正经历了一个转型和衰微的过程,这一过程至19世纪中叶即进入了表面化,西方艺术凭借其创作和理论成就加之殖民扩张所带来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影响,在人类艺术的发展潮流中开始建立无可争辩的强势话语权。由于此时期的人类艺术皆有着面向人生回归世俗的背景,且在内容和形式方面与社会及人类自身密不可分,所以也可将此时期艺术命名为人生艺术。

神话、宗教、人生既代表了人类精神活动的不断深化和发展,也标志着古典艺术经历了同样的发展历程。这不是对人类社会思维发展的硬性比附,而是对象考察的必然结果。

最后谈谈现代艺术的概念、范围和基本特征。

前面说过,现代艺术在范围上也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部分,狭义的现代艺术当然是指现代派艺术。学术界一般将公元19世纪末以莫奈、马内等人及其作品为代表的印象派绘画作为现代艺术的开端,其实并不确切,印象派画家在艺术史上充其量只是一个由古典到现代的过渡时期。谁都知道,现代艺术最突出的特征便是将艺术家的主体性强调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画家说:“重要的不是画你所看见的,而是画你所感觉的。”音乐家说:“作曲家力图达到的惟一的,最大的目标就是表现他自己。”以至于“谁在乎你听不听!”[注:参见蔡良玉、梁茂春著《世界艺术史・音乐卷》,东方出版社,2003年版,第238页。]而印象派呢,他们极力反对古希腊以来写实主义手法仅仅描摹“所知道的现实”,主张反映“所见到的现实”,认为只有如此才能算是再现了真实的世界。无论如何这样的艺术追求只能属于关注客体而与主体性无关,即使有论者将印象派重对光和彩的瞬间感知归入主体性的范畴,但就整体而言不符合印象主义艺术观的实际。正如贡布里希所言:“事实上,直到出现印象主义,才完全彻底地征服了自然,呈现在画家眼前的东西才样样可以作为绘画的母题,现实世界的各个方面才都成为值得艺术家研究的对象。”[注:参见F.H.贡布里希著,范景中译,林夕校《艺术发展史》,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301页。]当然,事物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印象派亦不例外。后印象主义的代表人物如赛尚、凡高、高更等人在创作中已开始由关注主观感受向注重主体性方面演变,显示他们担负着由古典向现代过渡的一种继往开来的作用。而在他们之后的表现主义、原始主义、立体主义以及野兽派、达达主义、未来主义等等即完全走上现代艺术的创作道路了。他们和新古典主义作曲家、现代舞创始人、荒诞戏剧家以及摇滚歌手等一道反抗19世纪以前追求再现的真实、尚美且重技法训练的艺术传统,而以表现自我(情感、心态、观念)为最终目的,求新、求异取代了求真、求美,具体做法则以变形、抽象乃至纯形式、纯观念为主。用黑格尔的话来说,这是完全意义上的“主体艺术”。

如前所言,广义的现代艺术与古典艺术相对应,包括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表现形式除了传统已有的视觉艺术、音乐舞蹈和戏剧等以外,还包括影视和新媒体等新兴艺术。虽然,就发生学意义而言,现代、后现代艺术只是一些风格流派,但对于艺术史来说,它们的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单纯艺术风格、艺术流派的范畴,从而上升到时代艺术主流的层面。后现代主义有“破碎的平面镜”之称,它以非完整、非本质、非理想、非主体为旗帜,对历史上存在过的自然主义、现实主义、浪漫主义乃至现代主义都进行了不遗余力的反抗,在反理性、反传统方面较之前辈有过之而无不及。正如有论者所言,如果说现代主义的反传统还保留了主体性这一块天地的话,则后现代主义连主体性都一并反掉了,传统真正被彻底打碎,化为“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也正因为后现代主义的崛起和突进不仅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现代派求新求异的反传统精神,反而把这种趋势向前推进更远,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将现代艺术进一步细分为现代和后现代两个发展时期。

从全球化的视野角度看,时代意义上的现代艺术还应有着地域性的考量。就是说,现代艺术亦不局限在传统意义上的西方,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欧美资本主义的迅猛发展以及在此以前就已经形成的西方殖民扩张,以西方艺术话语为中心的人类艺术发展趋势已经形成,尽管这并不意味着非西方艺术传统的中断,但就主流而言,非西方艺术在现代艺术的洪流中只能处于从属的地位。如果说19世纪后期已出现东、西方古典艺术此衰彼盛的互逆发展过程的话,20世纪以后这种局面的后果――建立在潜意识基础上的西方强势话语权便真正形成了,由此便导致了全球范围内的现代艺术的形成。

现代艺术的概念范文3

关键词:图形;蒙太奇;符号;现代艺术;拼贴

此论文受河北师范大学一般基金资助项目编号:W2010Y18

图形的信息意义表达是其主要特征,并以此与“图像”的再现性、“图画”的说明性、“图案”的装饰性相区别,同时图形常常和创意联系在一起,如“创意图形、图形创意”,使之成为创意的同义语,用其有力而又充满智慧的图形语言阐述其思想,力求表现内容与形象相结合,其效果指向感情、趣味和意义,表现图形创意的思考。

一、蒙太奇――图形的组构形式

在创意图形中,大多要通过一个形象同另一形象的某些联系来使人产生联想,而且另一形体本身具有某种象征性,或者通过这两种形象的组合来产生意义。平面设计与影视网络等媒体不同,平面媒体不能靠时问的发展来串联不同的事物,也不能像连环画或动画一样靠一系列帧来表现情节发展,因此在单一空间的平面艺术采用的拼贴、拼接技术就担当起电影蒙太奇的作用。

(一)图形蒙太奇的由来

蒙太奇(Montage)原为建筑学术语,意为构成、装配,后被发展成为一种电影中镜头剪辑的理论。格里菲斯、普多夫金、爱森斯坦等电影大师们都为蒙太奇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他们认为两个镜头并列的意义大于单个镜头的意义,甚至认为电影是镜头与镜头构筑并列的艺术,至少是用远景和大量特写的连接造成心理、情绪、抽象意念的结果,镜头间的并列甚至激烈冲突将造成第三种新的意义,这种镜头的组合,也就是蒙太奇艺术。

“图形蒙太奇”的称谓意在把图形中的组构方法形象地比喻为电影镜头中的剪辑和组合,在图形中其实是指形与形的并置、重组、分解、编辑等方式。这种组合把非自然存在的或非处于同一历史时期的各种不同的图像拼合在一张图形上,有时甚至是有形象的图与概念性的标题语意间的组构,以表达各种概念和思想。现代图形设计中的许多手法一“正负形、影子效应、元素替代、同构图形、异构图形、解构图形、相似型联想、变异图形、解构重组”等形式都可以说是对各种蒙太奇方式研究的结晶。

二、绘画中的拼贴向蒙太奇语言的转变

图形蒙太奇(拼接组合)的表现形式是由绘画中的拼贴发展而来,它的形式及概念的确立有其自身发展完善的过程。

(一)拼贴在现代绘画中的产生

早在1912年立体主义绘画代表人物毕加索和克拉克在绘画中最早发明了拼贴和纸拼贴的新技术,在绘画中加入报纸、木片、金属等新材料,这种拼贴方式主要注重结构和肌理,通过组合和搭配,达到视觉和谐的目的,是在结构和肌理上表现的。

20世纪初期的未来主义运动,提出可以利用现代社会的各种产品及用品进行艺术上的拼贴和堆砌,它们强调空间、速度及未来形式的探索,这种风格在设计中体现的是高度自由化的编排方式。1919年,达达主义艺术运动在德国产生,发起人之一恩斯特发展了拼贴绘画和拼贴、堆砌的装置技术。达达主义对平面设计的影响在于利用拼贴方法设计版面,利用照片的摄影方式创作插图和图形。这种形式不一定有特别的意义,照片和印刷品进行的是随意的拼贴、拼凑,组成,注重无规律化和自由。也就是说,拼贴最初在绘画中出现只是作为材料组合的一种方式,主要表现的是一种效果或心理感受。这种方法在艺术领域至今仍被广泛使用。

(二)现代绘画中拼贴审美作用的确立

如果我们把塞尚作为第一代现代主义艺术家的代表人物,他了绘画是对自然的模仿的古训;毕加索和康定斯基则是作为第二代的代表人物,他们认为画面上可以没有形象,画面本身就是一种形象存在的创作原则;杜桑作为第三代的代表人物,实践了艺术不必以某种固定方式或形式进入世界和影响观众的“创新”,从而更彻底地质疑了传统的关于艺术的概念。艺术家卡普罗认为从拼贴艺术开始到波普艺术、从大地艺术到包扎艺术、从偶发艺术到行动艺术、概念艺术,改变和震动了整个60、70年代的西方艺坛,宣告了现代主义理论“媒介”中心主义的消解;作者主体文化“精英”意识的消解;作品内在“意义”的消解……现代主义绘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用“变形的形象”和“抽象的语言”摧毁了传统的艺术表达模式。这种以“语言创造”代替“模拟再现”的美学,将近代以来高扬艺术家主体性的追求推向了极端。画家在作品中表现的“非理性直觉”成为最本学。为此,西方现代主义绘画逐步发展出了一种远离常人视觉经验的形式语言――具体意义上的“艺术真实”(从克莱夫・贝尔德有意味的形式,到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现代主义艺术对传统艺术的批判正是从打破传统的三维空间的营造和摆脱文学叙事性的束缚开始的,它使绘画重新成为一种纯粹为视觉而存在的事物。拼贴语言体现了现代主义艺术的批判性,拼贴作为原始艺术和民间艺术的常用手法,成为了现代主义艺术寻求新形式的重要来源之一。并以它独特的魅力得到了发展,承担起这种艺术变革的重要责任。而这种绘画语言的转变成为图形设计诞生和发展的温床,现代主义绘画的发展使得拼贴的审美作用逐渐确立。

(三)现代艺术中的拼贴向蒙太奇语言的转变

19世纪的五六十年代,波普运动把拼贴的方法作为主要手段来应用,他们的很多作品以照片和海报图像为基础,然后通过模版印刷方式转移到画布中,他们进行创作的理由是力求体现环境的意义,和图像形象本身没有太大的联系,作品融入了周围事物的逻辑性与理念,试图深入了解环境,重新认识固有的事物,不创造新的事物,这是波普艺术的重要理念之一。在美国的四十年代,受现代主义绘画及设计的影响,形成了“纽约平面设计派”的设计风格,其设计代表人物兰德把照片拼贴的图形、绘画插图、文字、企业标志活跃而又井然有序的组织起来。他的设计用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丰富的有机图形混合使用,照片拼贴和大色块结合,视觉效果强烈,且极具功能性,形成了活泼生动轻松幽默的美国特色的设计。拼贴由单纯的画面需要变为有概念的组合,这样就使设计中的这种有目的,有意义的组合方式(拼贴)已经转变为蒙太奇的性质了。受现代艺术思想的影响,象以后形成的“美国观念形象设计”“怪诞海报”,以及当今影响巨大的欧洲“视觉诗人”设计流派,都延续了这种拼贴式组合的风格,对当今设计有着深远而又巨大的影响。

概念艺术的产生为现代设计提供了绘画艺术和设计结合的一种思维方式:一件艺术品从根本上说是艺术家的思想(Idea)而不一定是有形的实物――绘画或雕塑。概念艺术在这里指的是艺术品的审美价值,它的现成的物体构成了从外表到概念的变化。杜桑的这一思想使设计概念的表达得到极大发展,利用现成实物的拼贴来表达思想成为设计中的最有效的办法之一,这与以前人们在设计表现中采用的写实或装饰绘画直白的表达形成巨大反差。概念艺术还结合了语言学、结构主义、符号学等学科。随着艺术的发展,拼贴有了自己的理念、目的,而不再是一味的形式效果,从而完成了由单纯的拼贴形式向组构语言(蒙太奇)的转换。

(四)蒙太奇形式在图形设计中的普及运用

在现代设计中,欧洲的“视觉诗人派”使蒙太奇图形艺术得到普及,成为图形艺术中最常用的形式之一。在当代,岗特・兰堡和根特・凯泽、霍格尔・马蒂斯等有着巨大影响力的设计家广泛应用摄影,拼接技术,利用不完整的形象强调概念和总体的感觉。在他们的设计中,普遍运用摄影拼构的手法表达不同的概念,往往具有隐喻的意义。以“视觉诗人”派为代表的设计师们对蒙太奇图形的熟练应用,深刻的内涵及强烈的视觉效果深深地影响着当今的世界平面设计领域。随着技术的发展,由于摄影技术的完善和电脑数码技术的日益兴盛,使得设计在时间上大大的缩短并且在效果上得到极大的丰富,使设计师实现了所想即所得,极大地丰富了设计的表现力,为图形的组合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结束语

从现代主义艺术的发展之中可以看到拼贴艺术对传统艺术的批判与突破,拼贴手法的拼合性在思维上也体现了现代主义及后现代艺术理论的多元思维、媒介的符号化特征、意蕴多维性、形象的拟象性建构性的内涵特征,它通过从局部开始涉及到整体的去感知世界的观察方式,这种形式给传统的以叙事性以及装饰性表现为主的,以及注重画面编排的平面设计以新的借鉴,其形式和意义的表达直接促生了图形艺术的形成。最初的设计师借鉴绘画表现的拼贴在设计中经过一系列探索和应用,最终变成了以传达概念意义,带有象征和比喻风格的图形艺术。随着现代艺术形式的不断发展变化,拼贴形式的蒙太奇图形风格以它自由的形式、多样的风格、强烈的视觉效果、深刻的寓意等特点被设计视觉艺术的各个领域广为借鉴并发展完善。

参考文献:

[1]王受之《世界现代平面设计史》深圳:新世纪出版社,1999

现代艺术的概念范文4

一、现代主义面临的形式主义困境

形式是西方资产阶级工业文明兴起后这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带有它自己强烈的特征,审美性。所谓形式也曾是一种潮流对另一种潮流的否定,当抽象绘画兴起时,具象绘画就变低一等。同时形式的潮流也是资本商业市场不断对市场推陈出新的产物。

对现代主义艺术实践影响最大的无疑是达达主义――这个在20世纪一二十年代仅仅存在了6年的艺术流派。达达主义艺术家对资本主义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反叛、对艺术体制和规则的挑战、抹煞艺术与生活界限的行为变成了现代艺术领域中最基本的艺术法则。此外它把艺术家的注意力从作品的制作过程引向了艺术家在创作作品时的意图。当现代主义艺术的形式从波普艺术走向偶发艺术,行为艺术进而又走向观念艺术时,社会中的对个人无政府主义行为的欣赏和对个人极端行为的肯定,而当这种欣赏和肯定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也变成了一种社会疾病,也就是观念艺术的出现,使西方前卫艺术的死亡和形式主义面临绝境。这一现象也说明资本主义体制走过了它的盛期。这一现象在八十年代中期也表现为一些新潮理论家竭力鼓吹观念的重要性,有意无意的贬低技巧,技能,手艺。似乎有了新观念,就有了新艺术。而这一时期的艺术通常表现为形式和内容精神的苍白。它在20年中出现的流派远超过过去200年的总和,这使得人们又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

二、绘画的死亡论的出现

在六七十年代观念艺术的潮流之中,“绘画的死亡”曾经一度成为艺术家界流行的看法。既然艺术家在纸上写几个字或者进行一些表演就具有与传统的艺术作品相同的功能,那么绘画的存在还有什么价值?因此观念艺术的出现不仅导致了绘画的形象、色彩、结构被取消,也使绘画这种艺术门类的存在价值受到了怀疑。美国极少主义艺术家贾德就宣布绘画已经死亡。

三、“新绘画”后现代艺术的形象

到了70年代晚期,由于对艺术的未来所持有的信心出现了动摇,使得人们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传统的艺术形式上来。艺术家们出于不同目的的开始重新关注绘画――欧洲的艺术家试图通过绘画的复兴,来恢复对本民族文化的信心,回归架上绘画。他标志着西方艺术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艺术评论家根据不同的国别分别冠以不同的名字。

1.德国新表现主义

新绘画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并与80年代初期得到发展。新表现主义画家们试图通过德国以往的精神,来反省国家的创伤,探究德意志文化的根源,并以强烈的意识来表达他们希望回归本民族文化的责任感。这一流派的艺术家们虽然在作品的内容、样式和技术媒介等方面各不相同,但是,他们有一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从人的角度出发,回归形象,回归主题。尽管这种形象是变异的,主题是批判的。但是,他们共同摆脱了抽象主义那种僵死和无视主题的空洞。强调了人性的发展,使濒临绝望的德国绘画又获得了新生。德国表现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吕佩尔兹、彭克、伊门道夫等。

2.意大利超前卫派

20世纪70年代,意大利艺术界被贫困艺术的阴影笼罩着。但是,有一批年轻的艺术家们不买贫困艺术的帐;他们坚持用传统的油画颜料在画布上作画,并把眼光转向传统。自由地借鉴了艺术史上包括现代主义在内的所有艺术风格和样式,特别是本国的传统艺术风格。他们这种回归传统的艺术追求与当时的艺术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也引起了著名评论家奥利瓦的赞赏,并于1979年在《闪烁的艺术》杂志上发表文章,首次将他们的艺术冠名为超前卫派。由此意大利超前卫派开始崛起。这个流派的艺术家们虽然在表现手法上各有差异,但都在关注同一个主题,那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意大利超前卫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基亚、库奇、克莱门特。

3.英国绘画新精神

英国在西方现代艺术领域的起步比较晚。从没有形成一个属于本土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先锋艺术流派或团体。虽然也出现过像摩尔、培根这样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艺术家个体,但似乎独木难支。直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种状况在英国才有所改变。出现了一批关注“大文化”概念的年轻艺术家。他们通过平面绘画的形式,表达了个体与社会、传统与现代相关的文化概念,并引导出了“关注问题”的美学共识。代表人物有叶?莎维尔、马?哈维等。

4.美国“新绘画”群体

现代艺术的概念范文5

艺术是人类文化的重要构成,因此艺术研究不能缺乏文化视角,对现代影视艺术的研究同样如此。本文根据影视艺术的特点和功能探讨其特定文化属性,从其大众文化属性出发揭示其创作机制和发展规律,及其与精英—雅文化和经典艺术的关系,并联系我国影视艺术创作的实际,试图为国内影视业找到一条走出低谷的有效途径。本文为笔者关于影视艺术的文化学研究系列论文之一。

【关键词】 影视艺术/大众文化/读者性文本

当我们试图深入影视艺术,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和批评的时候,我们首先会遇到它的文化属性问题。因为艺术是文化的特定表现,它“双重地归属于文化:一方面,作为文化所产生的并且在文化中发展的艺术活动方式,作为由艺术创造者和艺术消费者的共同努力而实现的人对世界的艺术形象掌握的方式归属于文化,另一方面,作为在文化中对象化的、固定的、得到储存的具有艺术价值的艺术活动成果归属于文化”。(注:[苏]莫伊谢依·萨莫伊洛维奇·卡冈《美学和系统方法》,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114页。)实际上,艺术既是文化的表现,也以文化为表现对象。那么,何为文化呢?文化是一个古已有之却又长期争论的概念。关于文化的定义,据不完全统计,已有二百个之多。从词义学的角度看,“文化”一词在西方主要源于拉丁文“cultura”,意指耕作、培养、教育、发展出来的事物,是与自然存在的事物相对而言的。在汉语中,“文”是一个象形字,它的原始形象是表示许多装饰花纹相互交叉,富丽而不单调。《说文解字》即是这样解释的:“文,错画也,象交文。”《易·系辞下》也说:“物相杂,故曰文。”《礼记·乐记》中则有这样的句子:“五色成文而不乱。”“化”是一个会意字,从“人”从“匕”,“匕”乃回首从人之意,表示引导从善;也可解释为改易、生成、造化,指事物形态或性质的改变。如《庄子·逍遥游》:“化而为鸟,其名为鹏。”《易·系辞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黄帝内经·素问》:“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礼记·中庸》:“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这里,文化实际上被理解为一个过程性的动作,这个动作既指涉人有意识地作用自然世界的活动,又包含了原有的自然物根据人的活动改变面貌和秩序,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成为属人的,从自然物变为文化物,从自然秩序变为文化秩序的过程。”(注:丁亚平《艺术文化学》,文化艺术出版社,第31—32页。)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含义也在不断地演进,不断地扩展,由人对自然的改变性活动和自然的人化到人的社会活动及由此而形成的组织、制度、思想与各种意识形态结构都成为文化的表述对象。正如萨姆瓦所说:“文化是一种积淀物,是知识、经验、信仰、价值观、处世态度、赋义方法、社会阶层的结构、宗教、时间观念、社会角色、空间关系观念、宇宙观以及物质财富等等的积淀,是一个大的群体通过若干代的个人和群体努力而获取的。”(注:萨姆瓦等《跨文化传通》,三联书店,第28页。)英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伯内特·泰勒在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更为明确地指出:文化“是人类在自身的历史经验中创造的‘包罗万象的复合体’”,“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的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显然,文化的范域是极其宽泛的,其所有构成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即物质层次、精神层次和艺术层次。“物质生产的产品和方式属于文化,以‘天然’向‘文化’的转化正是在物质水平上开始为限。而至于精神生产,它则形成精神文化的层次。只是必须预先说明,不应该在那种涵义上理解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区分:仿佛前者是某种纯物质的和只限于物质的东西,后者则是某种纯精神的和只限于精神的东西。而应该理解为:在文化的这些层次中,精神因素和物质因素的相互关系正相反——物质文化根据自己的内容和发挥功用的方式是物质的,精神文化在这些决定性的方面是精神的,然而它的所有产品是被物化的,否则,这些产品就根本不可能存在;而物质文化的全部过程表现精神的目的、计划和模式。”(注:[苏]莫伊谢依·萨莫伊洛维奇·卡冈《美学和系统方法》,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88页。)人类全部的艺术创作及其作品构成文化的艺术层次或称艺术文化。艺术文化在人类总体文化中处于一种特殊地带,它介于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之间,既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又分别延射、渗透于物质和精神文化,以“边缘艺术”的形态与物质文化或精神文化交叉、交融,如建筑艺术、工业品艺术设计、演说艺术及艺术政论作品等。实际上,即使是处于独立空间的纯粹的艺术创作,也与物质和精神文化领域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因为无论多么纯粹的艺术创作都离不开以特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为主体的生成和生存环境,并且不可能不表现和反映特定物质和精神文化的状态和内涵。由此可见,艺术不仅是文化的重要构成,而且成为文化的一种生动而有意味的表达。

正是由于艺术既是文化的表现,也表现文化,所以文化便从根本上决定着艺术的性质与特征。苏珊·朗格指出:“常说的艺术基本统一性,并非在于各类艺术形成要素的相同和技术的相似,而主要在于它们特有含义的唯一性,即在于全部艺术‘意味’的意义。‘有意味的形式’(其确实有意味)是各类艺术的本质,也是我们所以把某些东西称为‘艺术品’的原因所在。”(注:[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33页。)这里的“有意味的形式”即是情感的形式,或称人类情感的符号,它是“一种情感的描绘性表现,它反映着难于言表从而无法确认的感觉形式。有意味的形式概念,起码为上述要求提供了出发点。所有的描绘方式都是复杂的、准确的和微妙的。符号的制造,就像制造一个便当的碗,一支顺手的桨那样,要求着高明的技术。表达的技术是比自卫技能更为重要的社会传统。……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注:[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50—51页。)作为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艺术无疑是为人类情感的表达需要而诞生的,同时也会随着这种表达需要的变化而变化。而无论人类情感抑或这种情感的表达,都在文化的范畴,且既为其它文化形式所影响和制约,也影响、制约着其它文化形式。因此,在特定的区域,特定的时代,由于这一区域、时代的特定的文化环境及生成于斯的人类的特定情感的决定,艺术便诞生了它的特定风格。当然,这种风格不仅表现在艺术家身上和艺术作品中,同时也表现在艺术符号-形式方面。如所周知,东方写意的文化土壤诞生了以虚拟、程式为基本特征的中国传统戏曲,而写实的话剧只能由与之相适应的西方文化所孕育:至于话剧在中国的移植,则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文化的“西风东渐”。所以,不仅一个艺术家、一件艺术作品的出现与一种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是一种艺术样式,也可以看作是特定文化的产物。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难从艺术符号上找到其特定的文化信息;反过来,我们研究一种艺术样式,显然也必须首先考虑其文化属性。只有把握了文化属性,或者说,只有搞清楚了这种艺术样式赖以产生和发展的文化背景,才有可能找到接近它、了解它、并深入研究它的有效路径,才有可能对它作出实事求是的确切评价。对影视艺术的研究、批评便是如此。

在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并存着三种文化形态: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所谓主流文化,是指反映统治者的价值取向、代表统治者的利益、维护统治者的地位并在国家机器运转中起主导作用的统治者的文化。所谓精英文化,也称雅文化,即由少数知识程度、思想修养、艺术造诣明显高于广大普通群众的社会上流人物所创造的文化形态。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前工业社会的各个阶段,这种精英文化或雅文化常常与主流文化相互渗透,互为依存,共同构成一股左右社会发展趋势的重要力量。如我国历史上,曾以正统的儒、道、佛三家学说为主体,以《诗经》为发端的文流为正统规范,历经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清代朴学,至近代西学,形成了一种传统的上层文化,这种上层文化就是典型的主流文化与精英文化的混合体:它在态势上属于精英文化、雅文化,而在功能上则完全属于主流文化。当然,有时候,精英—雅文化也会处于与主流文化分离甚至对立的状态,如在现代,精英—雅文化就往往以“纯粹”的文化形式反抗主流文化的或干预。至于大众文化,情况则有些复杂。从字面上理解,“大众文化”就是大众所创造的、适合于大众且在大众中流行的文化,这一点似无歧义。但同样为大众所创造、同样适合于大众、同样在大众中广泛流行的还有“民间文化”,它是否也属于大众文化呢?对于这个问题,人们的看法便有不同。“大众文化”的概念最早出现于美国哲学家奥尔特加的《民众的反抗》一书中,主要指现代社会中涌现的,被一般人所信奉、所接受的文化。“大众文化是大众社会的产物,这种社会最先产生于先进的工业主义的美国。”(注:覃光广、冯利、陈朴主编《文化学辞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第33页。)显然,这种观点强调了大众文化的现代性,并由此将此前时代就已存在的“民间文化”排除在外。周宪更为明确地指出:“我认为,古典文化中的民间文化和现代文化中的大众文化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首先,大众(mass)这个概念是一个现代的范畴,与传统社会的俗民(folk)概念截然不同。从社会学角度看,大众文化首先是和大众的形成密切相关。而大众的形成又是现代社会的工业化都市化的必然产物。随着工业化,现代城市出现了;城市吸引了大批人口的迁入,大批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而城市里原来的居民也发生了变化,于是便形成了奥尔特加所说的‘平均的人’——现代都市大众。这和传统社会中分散地居于乡镇甚至乡村的俗民完全不可同日而语。造成大众文化出现的第二个直接原因,是技术的进步所形成的大众传播媒介。在相当程度上说,没有大众传播媒介,就没有大众文化。正是大众传播媒介使得大众文化迥然异趣于古典文化中的民间文化。”“大众文化完全是现代文化的产物,它和古典文化中的民间文化截然不同。……无论是大众抑或大众传媒,都是现代文化的产物。”(注:周宪《中国当代审美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第64—65页。)与上述观点不同的是,一些学者认为“大众文化”是一个具有相当时间跨度的概念,并不局限于现代工业社会。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当然并不否认传统民间文化与现代大众文化的区别,但那只是大众文化在不同时代的阶段性差异;即使是在现代,大众文化也不都是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如服饰、饮食、时尚等。大众文化不等于大众传播,也不等于以电子媒介为表现形式的群众文化,“大众文化是一个历史更为久远,内容也更为复杂的概念”。“群众文化是现代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但群众文化并不就等于大众文化。大众文化早在群众文化出现之前就已存在,其主要形式是‘民间文化’(包括民间故事、民歌、占巫、庆典、戏曲说唱、绘画装饰),这就是传统的大众文化。”(注:徐贲《走向后现代与后殖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74、258—259页。)这里又引进了“群众文化”的概念,可见大众文化是一个种概念,它还拥有若干属概念。对于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我更倾向于后者。因为文化具有过程性,正如C.P.曼克思所说,文化现实(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都是历史的,来自于过去,并前进到新的未来。(注:转引自覃光广等主编《文化学辞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第129页。)大众文化同样如此。尽管“大众文化”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现代,然而并不意味着大众文化完全是现代的产物,它在过去时代就已存在,这种存在当然只以其本质与现代大众文化的一致为标志,而在表现形态和具体特征上则可以不尽相同,甚至完全不同。如上所述,传统的民间文化与现代的大众文化在大众创造、适合大众及流行于大众等方面如出一辙,这就充分显示了二者本质的一致性。事实上,大众文化是不断发展、变迁的,主要表现为内容或结构的变化。如果说在前工业社会,大众文化是以民间文化为主要形式:那么,在工业和后工业社会,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当然不是唯一形式)则转变为大众传播文化,虽然大众传播并不等于大众文化。

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由民间文化向大众传播文化的转变,无疑是人类总体文化发展的结果,它不仅更新和完善了大众文化的内部构造、结构功能,而且大大提高了大众文化在人类总体文化中的地位,因为大众传播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不似以往民间文化的无足轻重。众所周知,传统的民间文化因其浅与俗往往难登大雅之堂,从而不能对社会文化发展构成决定性的影响,虽与精英、主流文化并存,却始终处于边缘地带;而现代大众文化(大众传播文化)却几乎控制了现代文化的发展趋向,既使精英文化难以举步,也让主流文化不得不首肯和认同。“这情景确乎令人惊诧。大众文化一开始还只是零星地、羞怯地在‘娱乐’的名义下被举擢而出。然而,很快这种局面就被轻而易举地改变了。不仅仅是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也不仅仅是西部片、武打片、娱乐片、爱情片、警匪片、生活片,还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录像、流行歌曲、摇滚乐、卡拉OK、游戏机、迪斯科、劲歌狂舞,还有像袜子一样被频繁更换、忘却的流行歌星、影视明星、体育明星……几乎是渗透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与此同时,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的精英文化,则被困窘万分地挤出了世人的视野。”(注:高小康《大众的梦·潘知常序》,东方出版社。)现代大众文化的兴起一方面是缘于现代社会人们特定的社会心理和时代需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代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大众传播文化的独特功能,即大众传播的媒介系统不仅对人们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和控制力,而且以其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大量而全面的渗透在全社会构成一种媒介环境,从而使得“人们一天除睡眠和工作外,几乎全在媒介中度过”,“媒介带来的信息充满着生活空间”(注:沙莲香主编《传播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53页。)。这样,大众传播便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任何社会现象、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乃至某一个人物、某一种商品充分“炒”热,让世人不得不接受。而现代大众文化正是在大众传播文化(媒介)的功能作用下,同时契合人们的社会时代心理才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唯其如此,所以从总体上看,尽管现代大众文化的声势、地位已远非传统的大众文化——民间文化可以望其项背,但却并没有超越后者的浅与俗。这种浅与俗对于传统大众文化——民间文化来说除了限制其自身的发展外,并不存在其它危害;而对于现代大众文化来说,由于它已肆意越过边界侵吞了精英文化的领域,把精英文化赶入了枯鱼之肆,因而它的浅与俗则有可能导致人类文化的全面退化。正如美国著名大众文化评论家伯纳德·罗森贝格(Bernard Rosenberg)所认为,现代大众社会存在着单调、平淡、庸俗、丧失人性及人们在富裕生活中容易产生诱惑和孤独感的缺陷,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达和表现的大众文化虽然可以暂时克服人们在现实中的茫然感、孤独感和生存的危机感,但它也很有可能大大地降低人类文化的真正标准,从而在长远的历史中加深人们的导化。于是,如何处理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的关系,如何改造和提高大众文化的品位便成为了大众文化发展所亟须解决的问题——现代影视艺术正是以这样的文化境况为背景进入我们的研究、批评视野。

不论电影抑或电视,其诞生伊始,便不仅意味着人类一种新型的艺术样式的出现,而且标志着现代大众文化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鉴于当代大众文化已与现代通讯手段产生了不可分割的联系,电影的诞生标志着一个关键的文化转折点。它奇妙地将技术、商业性娱乐、艺术和景观融为一体,使自己与传统文化的精英显得格格不入,并对其造成重大的威胁。”(注:[美]丹尼尔·杰·切特罗姆《传播媒介与美国人的思想》,中国广播出版社,第32页。)电视同样如此,正如日本电视社会学家井上宏所指出:“电视以神奇莫测的光电变换手段,为自己在大众传播媒介中赢得了应有的地位。在电视传播过程中,在电视播出者与视听者之间,通过电视图像形成了新的传播关系。日本的电视传播学者藤竹晓认为,电视传播的基本要点是人们如何把电视作为社会认识的手段而加以利用并使之发生效果,即把电视看作是人们认识社会的重要手段。同时,电视还有另一个作用,即‘娱乐作用’。电视传播是以图像为主(也包括语言、音响效果和音乐等要素)的媒介,而图像则产生了电视传播的两重性,一方面使视听者认识世界,另一方面为视听者提供了娱乐。”(注:[日]井上宏《电视社会学》,见藤竹晓著《电视社会学·附录一》,安徽文艺出版社,第129页。)由此可见,电影、电视是认识与娱乐并举、传播与艺术并存的一种新型的文化形式,本为现代大众文化的重要构成,具有现代大众文化的性质与特征。而既在现代大众文化之列,影视艺术便首先是一种适合大众审美心理和欣赏水平、为大众所喜爱的通俗艺术,这与民间艺术类似(所以民间艺术/文化即是传统的大众文化),却与所有高雅艺术划清了界限;而其现代性,即与现代通讯手段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和以神奇莫测的光电变换、以奇妙的声像记录及呈现为艺术创造方式,以及以对当代大众生活、心理的准确把握和表现为艺术追求,以满足当代大众的审美、娱乐乃至消闲为创作目的,则使影视艺术将作为传统大众文化主要形式的民间艺术/文化远远地抛在了后面;至于商业性,更是影视艺术同时区别于传统高雅和民间艺术的现代大众艺术(文化)的重要特质。影视艺术正是这样的一种艺术样式:它集传播与艺术于一体,熔通俗、审美、娱乐、消闲、商业于一炉,乃大众文化的现代表现形式,也是现代大众文化的艺术表现方式。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便不难发现目前我国影视理论与创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尽管从总体上来说,现代大众文化正处于上升期,其发展方兴未艾,但我国影视艺术却已面临危机。有观点认为这种危机为各种现代大众娱乐/文化形式的蜂拥而起所致,实际上,任何娱乐形式其魅力都无法与影视艺术相比拟,更无法取而代之。显然,影视艺术的危机不是由于来自外部的“同行相争”,而是由于自身内部的问题。具体地说,我们对影视艺术的大众文化本质还缺乏真正的、深刻的认识,对影视艺术作为现代大众文化形式的内部机制和运作规律还缺乏了解、掌握;或者,甚至根本没有将影视艺术纳入大众文化的范畴,置其大众文化规律于不顾。一个突出而典型的例子就是在理论和创作上流行“三分法”。所谓“三分法”,即人为 地将影视艺术作品分成主旋律片/剧、艺术片/剧和商业片/剧。主旋律片/剧以政治宣传为目的,用概念代替形象,或用形象图解概念;艺术片/剧故作高雅,阳春白雪,孤芳自赏。这两类影视片/剧都以不顾观众兴趣、爱好,远离大众为共性,是“文以载道”、“为艺术而艺术”等传统艺术美学观念,实际上即主流、精英艺术文化观念的演绎和表现。商业片/剧应该是绝对通俗化、大众化的,因为它追求票房,重视观众,甚至可以迎合观众。例如好莱坞的商业片/剧就是真正的大众艺术,它们能够真正地令大众着迷,充分满足当代大众的娱乐、审美需求;而我国的所谓“商业片/剧”则只不过是“粗制滥造”的代名词。因为受传统艺术文化观念的长期熏陶和沉重压迫,真正的艺术家们往往羞于与大众为伍,不愿意从事商业片/剧创作,也不懂得怎样创作商业片/剧。因此,迄今为止,我国的商业片/剧创作从未获得应有的地位,大部分“商业片/剧”出自缺乏艺术功力者之手,或为艺术家不得已(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勉强为之,随意为之,甚至随便为之,以致这些作品基本上既无艺术性,也无商业性。其实,艺术性与商业性在影视创作中并不是对立的,恰恰相反,它们相互依存,至少,商业性必须以艺术性为前提。主流、精英艺术文化观念与现代大众艺术文化观念的分水岭不在于是否承认艺术的存在,也不在于认定艺术层次的高低有别(尽管人们已习惯于认为大众文化/艺术浅俗、低级,事实上大众文化目前也基本上处于浅俗、低级的层面,如前所述;但大众文化/艺术的艺术文化水准并不是没有提高的可能:不仅大众的素质可以不断提高,而且大众文化/艺术自身也存在着提高品位的机制与功能——这种机制与功能将在“现代影视艺术的文化学研究之二”里详论),而在于是将艺术的接受者定位于少数人,抑或定位于大众。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在讨论文学文本时提出了“读者性文本”和“作者性文本”两种文本倾向,“巴尔特对这两种文本倾向的区分不只是指文本的基本性质,而且也指文本所引发的阅读方式。‘读者性文本’往往让读者被动地、单纯接受式地阅读,使读者单向地从文本接受意义。相对而言,‘读者性文本’是一种封闭性的文本,易读易懂,清晰明了。‘作者性文本’和‘读者性文本’不同,它不断地要求读者积极介入,像作者一样或者和作者一起建构文本的意义。这种文本将其构意结构展示在读者的面前,要求读者对文本进行再创作。……‘读者性文本’通俗易懂,比较大众化,而‘作者性文本’则比较深奥复杂,是少数人欣赏的先锋文学”。(注:徐贲《走向后现代与后殖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74、258—259页。)影视艺术作为大众艺术(文化)形式,显然应该构建“读者性文本”——商业片/剧所建构的便是这种文本,它并不排斥艺术性,其与建构“作者性文本”的传统高雅-精英艺术的区别仅在于文本的基本性质及其阅读方式不同而已。由于对商业片/剧的误解、歧视和实际创作的粗劣状态,可以说,我国真正的商业片/剧根本还没出现。这样,不论是观念上还是实践中,影视艺术在我国都还没有真正被当作大众文化来对待,国人是一直沿用主流、精英艺术文化观念,按照传统艺术美学原则倡导和从事本为现代大众文化形式的影视艺术的创作,焉能不使影视艺术陷入危机?

从世界范围来看,国外影视界虽然没有“主旋律片/剧”的概念,而“文艺片/剧”和“商业片/剧”的说法却是存在的。但不论在哪个国家或地区,纯粹的文艺片/剧,即所建构的是“作者性文本”的影视作品,无不感到寂寞与孤独,自觉难与商业片/剧一争天下。事实上,文艺片/剧并不是没有存在价值,只是其真正价值不在于被观众接受,而在于探索影视艺术的内在机制,尝试各种艺术创作方法和手段,尽可能挖掘出其潜在的表现力,从而为影视艺术的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与启示。作为现代大众文化形式,影视艺术的主要片/剧种只有、也只能是以建构“读者性文本”为基本特征的“商业片/剧”。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专门提出这一概念,因为影视艺术的商业属性是与生俱来的,是其机体的不可割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现代大众社会和现代大众文化的标志性特征。也就是说,所有影视作品都应该具有商业性,都应该是商业化的,因此,提“商业片/剧”就好像说“女人是人”、“松树是树”一样纯属多余。当然,强调影视艺术的现代大众文化属性,主张影视艺术创作遵循现代大众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并不意味着现代影视艺术只能停留在一般大众文化的浅、俗层面上。相反,由于影视艺术不仅是所有大众文化形式中对大众最具吸引力和影响力的一种,而且,它的特殊机制还赋予了它有效吸纳高雅艺术与文化因素的功能,这就使得它不仅可以自身超越浅与俗,而且还有可能引领整个现代大众文化提高品位。

尽管影视艺术不在精英-雅文化的范畴,不是精英—雅文化所孕育、产出的传统经典艺术,但它却与精英—雅文化及其经典艺术关系颇为密切。如所周知,影视艺术的内在机制具有极大的兼容性,它能巧妙地将文学、戏剧、音乐、美术、建筑等传统艺术门类融为一体,虽然被融进的各门传统艺术已经过改造和转化,以影视特有的方式呈现和表达,然而它们毕竟来自精英—雅文化,并没有完全磨灭其本来的经典艺术特质,这就为影视艺术提高自身的艺术、文化品味提供了一种可能。从历史上看,电影正是由于引进了文学、戏剧元素(如叙事、矛盾冲突、情节结构等)才从街头杂耍变成艺术殿堂中的一员;电视剧作为电视艺术基本的、主要的品种,也是在电视与戏剧的嫁接中诞生,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依靠戏剧的美学原则奠定其艺术地位。当然,影视艺术与上述经典艺术的关系必须慎重处理,因为它有可能导致两种结果。如果过分强调影视艺术对经典艺术的依赖,以经典艺术的美学观念和原则取代影视艺术独有的艺术观念与美学原则,甚而至于将影视艺术与经典艺术混为一谈——这种情况在我国影视界司空见惯,如不少国产影片和电视剧都可以被看作是用摄影/像机所记录的戏剧演出。这样影视艺术虽然被赋予了戏剧/经典艺术的特征,却同时也被改变了文化特质,即其大众文化色彩荡然无存,取而代之为主流、精英文化,而这显然不是影视艺术提高艺术、文化品位的正确途径,因为由此途径影视艺术不仅会逐步丧失自己的艺术个性,而且会以“作者性文本”的建构走进有悖现代大众审美需求和艺术消费心理、从而远离大众选择的死胡同,如同上文所述。影视艺术借助其与精英—雅文化及经典艺术的密切关系提高艺术、文化品位的正确途径是:以大众文化为体,以精英—雅文化为用;或以影视艺术为体,以经典艺术为用。具体地说,在影视艺术的创作中,首先必须坚持大众文化的方向,以建构“读者性文本”、满足现代大众的消费型艺术审美需求为目的;在此前提下,充分利用影视艺术的独特功能,将精英—雅文化及其经典艺术的精华按照现代大众文化的要求进行特定转换,使其具备大众文化(艺术)的表现和传播方式,从而为当代大众所乐于接受。

现代艺术的概念范文6

关键词:传统媒体;数字艺术

传统媒体艺术是其实不是传统艺术,它是艺术创作者新媒体的艺术表达手段。同时也在多种媒体语言进行融合的表达过程中形成了独立叙述的语言风格。与传统媒体艺术相对的是新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的发展意味着个人主观艺术形态的复兴,尽管现代主义时期各门类艺术各自向着净化和纯化的方向发展,但传统媒体作为一门传统的艺术,它的概念也是在其快速的发展中不断变化的。因此,新媒体的表达语言是在不断的艺术实践中逐渐总结,同时它也离不开其他传统艺术形式和相关艺术媒体的发展。

一、传统媒体艺术内涵与类型

传统媒体艺术还没有一个被广泛认可的确切概念,一位设计大师说 “新媒介艺术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词,其主要特征是先进的技术语言在艺术作品中的使用,这些技术包括电脑、互联网及视频技术创造出的网上虚拟艺术、视像艺术以及多媒体互动装置和行为,新媒介艺术是传动媒介艺术的传承。”有些人认为传统媒体艺术指以录像、电视、媒体作为表达手段和作品形态的艺术,目前更新的新媒体是生物电子学、无线网络、虚拟现实、网络神经、基因工程、分子电子科技、机器人科技等等。可见,传统的概念随科技的发展不断扩充和发生变化,一个一劳永逸的概念是不可能的。传统媒体艺术的起源与艺术自身的发展不可分割,从新达达艺术、波普艺术、新波普艺术,到深受其影响的观念艺术家,大多从大众媒体中选取运用图像,自由地使用各种媒介和素材,图像的重复使用和媒体运用的自由与复合都表明媒体艺术的即将到来。在2O世纪5O年代就已奠定了媒体艺术的发展趋势,将电视、录像等大众媒体作为艺术创作的材料,并对媒体设备和媒体性能的各种可能性进行实验,所以,传统媒体艺术也是相应时展出来的主流形式之一,预测新媒体艺术的未来,基于信息技术和电子技术的发展趋势,同时依赖于这种发展进入社会环境和艺术领域的方式。

二、数字艺术的起源与类型

数字艺术的产生:数字艺术指由计算机技术发展而来的数字化的艺术构成方式,它既指艺术作品数字化创作过程,也指代艺术作品的数字化展示方式,因此,一个数字艺术可能是不同于传统的媒介构成的艺术创作活动,还可能是以数字“比特”展示的虚拟现实艺术作品,但无论如何,一个没有艺术观念和审美价值的数字技术本身是不能称为数字艺术的,当前划分数字艺术范畴中存在的一个误区就是把数字技术和一般涉及数字技术的创作都称为数字艺术,我们认为只有注重艺术观念的表达、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的数字作品才可以称为数字艺术。数字艺术的类型划分千差万别,很多研究者将传统媒体艺术类型归于数字艺术,依据数字艺术的概念,笔者认为数字艺术包括数字绘画、数字音乐、数字摄影、数字电影、数字电视、网络艺术、多媒体艺术、电子游戏和电脑动画、数字特效、CG动画。因为数字技术已经广泛渗透到艺术领域的各个方面,改变着艺术创作的方方面面,因此,数字艺术的类型划分也要避免将应用了数字技术的产品都归于数字艺术,正如在数字艺术概念中提到的,要区别数字技术创作的艺术性和审美性,并以此为标准划分数字艺术的类型。

三、传统媒体艺术与数字艺术的差e

(一)传播的艺术媒介不同

传统媒体艺术以传统技术为媒介,而数字艺术以数字技术为载体,媒介决定了艺术对象的性质,并且也对艺术的生产方式和记录方式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媒体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艺术本身的形态,这种形态是艺术观念和艺术理论的基础。传统为艺术带来很多新的可能性,包括视觉形态和体验方式的变化以及新的交往方式,传统媒体艺术突破了传统的艺术媒介,在传统媒体艺术类型中的录像、录像装置、网络艺术和多媒体艺术,都以电子媒介为基本构成,并带来艺术创作和艺术审美的新特征。数字技术使艺术创作更加非物质性,如果说传统媒体艺术介于物质媒介和非物质媒介之中的话,那么数字艺术则脱离了艺术的物质媒介层,艺术创作超越了现实事物的局限和控制,在漫无边际的广阔范围中实现艺术的创作意图,虚拟影像和虚拟现实已经成为蓬勃发展的艺术现象,被广泛应用于摄影、电影、电视和动画等领域,形成了新的艺术创作经验。

(二)两者的记录方式不同

艺术媒介的不同带来艺术记录方式的差异,传统媒体艺术以传统技术为依托,数字艺术则以数字化为作品的记录和存储方式。传统技术的生产、发送、显示和存储技术使得传统媒体艺术以摄像机、录像机等采集图像,并以光盘和磁带为存储,在作品中常常应用计算机、电视、投影仪等为展示方式。数字技术改变了艺术信息的采集和作品的制作过程,在计算机处理设备和软佯的支持下,数字艺术以数字化的形式创作、存在、传送和播放作品,以数字化将数字艺术的文本、数据、音频和视频等进行多媒体整合,数字化是数字艺术作品记录和存在的形式。作为两种不同的艺术类型,传统媒体艺术和数字艺术不仅在概念范畴上存在差异,艺术媒介的不同使它们各具艺术特点和审美特征,另外在是否具有商业性上也存在差异,传统媒体艺术摆脱了最初的商业目的而以追求艺术性为最终目标,数字艺术却仍然在艰难脱离商业性中挣扎。

四、传统媒体艺术与数字艺术的联系。

无论是传统媒体艺术还是数字艺术都是在科学技术发展对艺术的影响中产生的艺术门类。未来运用高科技的艺术家会越来越多,科技进步带来的创作的方便性与多元化也使得艺术家的领域越来越扩大,跨领域的创作者将会大量出现。共有的艺术类型――多媒体艺术和网络艺术应运而生。数字技术的介入使传统媒体艺术的类型呈现出了新的变化和新的特点,并出现了新的艺术类型:网络艺术和多媒体艺术。传统媒体艺术的发展与数字技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传统媒体艺术大量地运用了数字技术、视频手段来表现,尤其是90年代以后,没有数字技术就没有传统媒体艺术中的多媒体艺术和网络艺术。多媒体,或者也称作复合媒体,“通常被定义为将两个或更多种的传播形式集合为一个整体的任何媒体。”

五、结语

无论是传统媒体艺术还是数字艺术都以现代影像为基本的艺术表达手段,因此可以使用“影像艺术”对传统和数字艺术进行总称,能够使用影像艺术归纳的原因有二,第一,传统媒体艺术在更新的媒体出现时就面临了无法明确界定的情况,上个世纪流行于全世界的电影艺术就是当时的“传统媒体艺术”,但在今天,相比于来势汹汹的数字艺术,它早已失去了“新”的意义,所以应该有更准确的名称来命名目前应用传统技术的这一艺术类型;第二,传统和数字艺术归根结底是对于影像的改变,今天,无论从哪一种艺术类型入手,都无法忽略影像的重要意义,影像不单是艺术家创意和创作的主要工具,还是视觉社会中大众的阅读文本,现代科技为影像的创造、制作、储存和传播提供先进的方法,无论是传统的采用,还是对数字技术的运用,都是对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现代影像的发展,因此,在传统媒体艺术和数字艺术仍然蓬勃发展的今天,可以使用影像艺术概念加以归纳和总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