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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制度范文1
适用范围: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责 任 人:公司全体员工,其中保安人员负有日常护理和监管责任。
内 容:
1.员工出入保卫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2.公司财产保卫
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
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
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
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
2.2盗窃防范
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2.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2.4窃案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单位侦察。
3.保安值勤保卫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熟悉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3.1.1服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
3.1.2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
3.1.3值勤时态度宜严肃且精神焕发。
3.1.4处理各种工务必须公正廉洁。
3.1.5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3.1.6不得酗酒、赌博、滋事。
3.1.7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
3.2.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3.2.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3.2.3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
3.2.5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3.2.6仓库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3.2.7公司大门值勤。
3.2.7.1注意公司员工及外来宾客的出入。
3.2.7.2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登记。
3.2.7.3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
3.2.7.5注意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
3.2.7.6监督打卡并协助行政办整理员工每天出、缺勤情况。
3.2.7.7饮水机护理及换水。
3.2.8巡逻值勤
3.2.8.1值勤保安应坚守岗位,特别是对财务、仓库、职工食堂等重要地段,应实行24小时监控,负责维护公司安全
3.2.8.2巡逻时应认真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谈。
3.2.8.3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
3.2.8.4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2.8.4.1厂区内外有无盗匪潜伏。
3.2.8.4.2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
3.2.8.4.3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
3.2.8.4.4有无火种发生之迹象。
安全保卫制度范文2
各证券经营机构:
近一时期,随着沪、深股市的日益活跃,广大投资者热情高涨,致使各地开户数量剧增,证券经营机构营业网点的电脑和通讯设备负荷加大,有的因设备故障已导致事端。同时,一些营业部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也时有发生,有的还比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使证券经营机构自身的经营风险增加。在目前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要特别注意防范运作风险,保障经营安全。为此,现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电脑等营业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交易渠道的畅通,要求各营业部负责人和电脑管理人员加强监控,经常检查,遇有事故迅速处理。
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妥善保存和管理各类业务资料,谨防遗失、损坏和混乱问题的发生。
3.加强对公司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防止欺诈客户行为的发生。对各类客户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中小客户。要妥善处理好同客户之间的纠纷。
4.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公司员工的遵规守法教育,杜绝各种违规事件的发生。不得为客户透支,不得默许、姑息、纵容大户操纵市场。要建立和完善制度,完善内部监控系统,设置专人,经常检查各营业机构,一经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5.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抢劫,防盗窃,保护国家财产。
安全保卫制度范文3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一般规定。《安全生产法》要求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入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对矿山、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的特殊规定。一是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二是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并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三是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安全设备的一般规定。《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验。
4.特种设备的特殊规定。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5.安全工艺、设备淘汰制度。实现安全管理科技进步,使用先进的安全管理工艺、设备,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6.有关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即构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将会受到责令限期改正、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各种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是引发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重点监控,是落实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
1.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危险物品的审批监管。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是法律赋予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目前我国已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做出了规定。如《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
3.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及时、有效的监控,是《安全生产法》设定的法律义务。要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必须加强日常监控工作,一是应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摸清底数。二是要定期进行检测检验、评估、监控,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三是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情况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告知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如果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将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4.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由于各种生产经营单位行业不同、大小不一,其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存在位置等差别很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可能全部掌握。为了实施重点监管,有必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这种备案制度不是一般的告知制度,而是一种审查监管制度: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备案。二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有权进行审查、检查。三是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法的,有权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规范有序,至关重要。《安全生产法》对此做出了如下规定:
1.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为保证作业场所的安全畅通,《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2.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针对一些不同单位、工种的人员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交叉作业,彼此之间的安全责任不明,安全管理脱节的问题,法律要求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3.承包、租赁的安全管理。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其项目、场所和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后,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协调,由此引发事故后无人负责的现象时有发生,出现责任不明或者推卸责任的矛盾。为依法规范承包、租赁的安全管理活动,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违反上述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被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
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保障是指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补偿和人身伤亡赔偿的法律保障。由于无法可依,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特别是非国有制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没有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和民事赔偿,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直接影响了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将人身安全保障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第四十四条、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对此,需要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1.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是生产经营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法律赋予从业人员享有获得工伤社会保险和伤亡赔偿的权利。这同时也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不得以非法手段侵犯从业人员的该项权利。
2.工伤社会保险是人身保障的经济基础。工伤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最低的社会保险,主要是对受到事故损害的从业人员以最基本的经济补偿。因此,它的保险费率和相应的赔付保险金都比较低,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产需要。因此,凡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为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这样既可以使他们得到经济补偿,又可以减轻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负担。“”版权所有
安全保卫制度范文4
[关键词] 合胞病毒性肺炎;更昔洛韦;痰热清
[中图分类号] R725.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5)05(c)-0108-02
[Abstract] Objective To evaluate the clinical effect and safety of tanreqing combined with ganciclovir in curing 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 pneumonia of children. Methods A retrospective analysis of the clinical data of 80 children from 2013 January to 2014 March with 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 pneumonia in our hospital was made. The children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two groups, with 40 patients in each group. Both groups were treated with conventional therapy. The control group was treated with ribavirin, and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treated with tanreqing + ganciclovir in addition to ribavirin. The clinical curative effects and adverse reactions of the two groups were observed and compared in the treatment process. Results The total treatment effective rate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92.5%, and the total effective rate of the control group was 82.5%. The treatment effect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better, which was of statistical difference (P0.05). Conclusion Tanreqing combined with ganciclovir has good clinical effect and high safety in curing 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 pneumonia of children, so it is worth promotion in children's clinical medication.
[Key words] Syncytial viral pneumonia; Ganciclovir; Tanreqing
小儿肺炎是儿科较常见疾病,对儿童的生命健康具有严重威胁,具有较高的发病率及死亡率,以为WHO列入世界三大儿科疾病之一[1]。病毒性肺炎是小儿肺炎中最为常见类型,具有爆发性流行趋势,危害较大,临床应予以重视。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多发于婴幼儿,存在4~5 d的潜伏期,初期临床症状常表现为鼻塞、咳嗽及高热,随着病情的发展,患儿逐渐表现出呼吸困难、口唇青紫、三凹征及鼻扇等,若不能及时救治,严重将会引起心力衰竭或呼吸功能衰竭[2]。该研究讨论主要围绕痰热清联合更昔洛韦治疗效果及安全性展开,并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有力依据。资料整理进行如下汇报。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整群选取2013年1月―2014年3月来该院儿科门诊进行诊治的患儿80例作为本次观察对象,经入院统一检查,确定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其检查结果全部满足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的诊断标准[3],患儿年龄在6个月~6岁之间,就诊时间均在发病后8~48 h之间。本次观察对象排除有严重肝肾等脏器损伤患儿、相关药物过敏患儿、存在重度感染的患儿。其中观察组40例,男28例,女12例,平均年龄(2.3±1.9)岁;平均就诊时间(12.3±1.3)h;对照组40例,男26例,女14例,平均年龄(2.5±1.7)岁;平均就诊时间(12.4±1.3)h。对比两组一般基线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次观察具有可行性。
1.2 研究方法
入院后对两组患儿进行统一常规治疗,例如吸氧、祛痰等支持治疗,根据患儿自身情况适当对其进行药物治疗,若其体温为38℃下,则可考虑适当对其进行肌肉注射4 mL柴胡注射液,若患儿体温较高,则进行肌肉注射2 mL复方氨基比林进行退热。对照组患儿采用利巴韦林注射液(国药集团荣生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9993467),剂量为10 mg/kg,2次/d,静脉滴注;观察组另对患儿进行痰热清联合更昔洛韦治疗,痰热清注射液(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20030054),剂量为0.4~0.5 mg/kg,1次/d,静脉滴注给药;更昔洛韦(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0576),剂量为5 mg/kg,2次/d,静脉滴注给药。本次治疗以7 d为一个疗程。
1.3 观察指标
临床严密观察患儿的临床表征,并记录两组患儿临床治疗过程中所出现的不良反应。同时根据其症状改善情况对本次的治疗效果进行评价,本次疗效共分为三级,即治愈、有效与无效。若患儿接受治疗后相关临床表征完全消失,X线检查结果显示病灶基本完全吸收即表示为治愈;患儿完成治疗疗程后,相关临床症状基本得到控制,并且具有良好改善趋势,X线检查结果显示部分病灶被吸收代表此次治疗有效;若治疗后患儿临床各表现无明显变化,X线检查结果也显示病灶未被吸收,即表示此次治疗无效。
1.4 统计方法
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数表示,采用SPSS 18.0统计软件处理所记录数据,进行χ2检验。P
2 结果
2.1 治疗效果对比
根据数据统计结果显示,观察组总体治疗有效率为92.5%,对照组总体治疗有效率为82.5%,可明显看出观察组治疗效果更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不良反应情况对照
本次治疗过程中均为发现观察对象有严重不良反应发生,两组患儿均为出现明显肝、肾等脏器功能异常,观察组中有4例患儿治疗过程中感觉到头晕,并且伴有胃肠道反应,对照组中有3例出现胃肠道不适症状。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10%(4/10)与7.5%(3/4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呼吸道合胞病毒是引起小儿病毒性肺炎常见病原体,为副黏病毒科。临床治疗主要以一般治疗、抗病毒治疗以及免疫球蛋白治疗。一般治疗即注意隔离,防止感染加重,同时进行相关对症支持治疗;常规抗病毒治疗主要指采用相关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通常包括利巴韦林等,本文中主要观察痰热清联合更昔洛韦的临床作用效果[4]。
痰热清主要用于风温肺热病治疗,对由其引起的发热、咳嗽、咳痰等症状具有良好治疗效果,痰热清注射液中主要成分包含山羊角,黄岑,金银花,熊胆粉,连翘,同时以丙二醇作为辅料。黄岑作为主药,发挥泻火解毒、清热燥湿之功效,配合熊胆粉的平喘、解痉、抑菌作用,起到较好临床治疗效果。更昔洛韦主要对病毒DNA产生作用,其具有高效广谱抗菌作用,在进入机体宿主细胞后,通过敏感病毒进行诱导,促使细胞激酶磷酸化为更昔洛韦三磷酸,从而发挥作用,起作用具有选择性,一定程度上保证其临床治疗的安全性[5]。根据本次观察结果,数据统计分析显示,观察组患儿治疗痊愈率70%,远超过对照组40%;且两组治疗有效率分别为92.5%与82.5%(P0.05),基本无差异。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均较低,说明痰热清联合更昔洛韦治疗安全性较高。
由此可以看出,临床使用痰热清联合更昔洛韦治疗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7-8]取得良好治疗效果,并且安全性较高,适合儿童临床用药的推广。
[参考文献]
[1] 王凤.痰热清联合更昔洛韦治疗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疗效观察[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4,21(17):1860-1861.
[2] 巩固,谢凤连.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临床治疗研究[J].中外医学研究,2013(25):36.
[3] 赵江勇.痰热清联合更昔洛韦对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治疗分析[J].吉林医学,2013,34(26):5394-5395.
[4] 刘军芳.清肺汤联合更昔洛韦治疗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临床观察[J].中国中医急症,2014,23(4):745-746.
[5] 李婉儿.清肺饮治疗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36例疗效观察[J].浙江中医杂志,2013,48(5):345.
[6] 钟一鹏.痰热清联合更昔洛韦治疗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的疗效[J].中外医学研究,2013(29):183-184.
[7] 蒋菊萍,蓝应乐.新生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的研究[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3,16(14):1892-1893.
安全保卫制度范文5
【关键词】新形势 国有企业 安全保卫 强化策略
引言
社会的安全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维护其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发展模式已发生较大转变,企业周边环境、职工思想也随着社会发展发生着变化。如何强化国有企业安全保卫工作,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对此,笔者结合多年的安全保卫工作经验,从从完善企业大保卫机制、构建全方位监控体系、发挥公安机关作用等方面,论述了强化国有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策略。
1.切实完善国有企业大保卫机制
切实有效的安全保卫工作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也是维护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依托有效的安全保卫机制,及时处理与预防企业内部各类事件、事故的发生。在新的安全保卫形式下,国有企业保卫部门应该转变工作模式,特别是走出保卫科室,深入到企业生产一线,实现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在全面开展企业安全保卫的工作中,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安全保卫责任制、安全保卫承包合同、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等,切实将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各个部门,强调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性。与此同时,企业安全保卫人员要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始终以“安全卫士”的角色,自我引导、自我约束,以构建和谐平安的企业环境。在企业与职工矛盾的化解上,要起到民事调解员的良好作用,化解双方利益冲突;及时将企业情况,尤其是企业职工的意愿上报领导,以更好地处理双方矛盾。也就是说,在构建企业大保卫制度的框架下,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位,且“以人为本”营造和谐的工作形态。
2.构建全方位监控体系
国有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全方位开展,很大程度上依托现代相关技术的使用。在构建全方位监控体系的过程中,网络数字化高清监控技术,无疑提高了传统人工模式下的监控效率,将被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更加主动化。基于网络数字化视频监控,可以在事发之前做出判断,以及时预防各类事件、事故的发生;实现对企业辖区的全天候监控,且监控覆盖面广,极大地提高了监控效率。所以,在信息科技时代,基于数字化网络视频监控技术的使用,转变了国有企业安全管理模式,极大地改善了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高效的安全保卫工作状态下,势必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促使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3.发挥好公安机关的作用
公安机关也是国有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力量,发挥好公安机关的职能,有助于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在发挥公安机关的作用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1)实施挂牌保护制度,实现对企业的保护。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关系到地方经济建设、国计民生。公安机关实施挂牌保护制度,可以强化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力度,抓好重点、集中优势人力资源。首先,企业实施承包责任制,由相关部门领导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一旦出现相关问题,责成有关领导负责解决,有助于提高企业安全保卫效力;其次,整顿企业周边环境,开展有效的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确保国有企业周边的良好环境。(2)建立警企联系制度,共同维护企业的治安环境。在国有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中,公安部门也应承担的重要职责。建立警企定期联系制度,可以强化两者间的工作协调,特别是在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下,更有主意提高企业安全保卫工作效率。同时,在公安机关的宣传教育中,可以强化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进而提高企业职工的思想认识,是维护企业稳定的重要工作。(3)建设治安防控体系,注重信息化平台搭建。基于治安防控可以有效的利用监控系统,实现对企业高密度的电子眼监控,提高安全监控的实时性和有效性。(4)强化安全服务意识,为企业的安全保卫提供优质的服务。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关系到社会与职工的切实利益。公安机关要针对企业的安全需求,提供优质的安全服务,形成急事急办、特殊事情上门办理的工作形态,与企业一道,为国有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创造“绿色通道”。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不仅依托于安全保卫人员,也强调企业上下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协力参与,方可为国有企业的安全保卫提供有力的支持。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以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逐渐形成大保卫机制、全方位监控体系等,都是国有企业强化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举措。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将逐渐的优化与改善,以促使企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景云.浅谈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8(03)
[2]申良和.国有企业安全保卫现状及对策分析[J].企业导报,2013(03)
[3]李野.对新时期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5)
安全保卫制度范文6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 石家庄 050000)
【摘 要】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在维护医疗秩序、保证就医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价值,其制作质量会对医院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全面推进,医院需要提高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视程度,认识到内部保卫工作的必要性,保证患者就医环境的安全,维护医院和谐的医疗氛围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 医院保卫;安保工作;医疗安全
有效保证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提升医院安宝工作质量,能够在维护正常的衣料秩序、确保就医安全以及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医疗卫生改革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医院需要提起对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视,提高对安宝工作的认识程度,采用多样化的工作手段确保患者就医环境的稳定和安全,为患者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医疗环境,为医院建设做出巨大贡献。
1 加强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必要性
在医疗卫生机制改革逐步强化的今天,医院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工作的革新和发展层面,在这一阶段,医院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任务繁重。这样的背景之下,不同利益实体的矛盾逐渐突显,其中关乎医院建设的一个重要矛盾就是医院的服务能力和人民的健康需求存在冲突上。由于目前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会给医院的安宝工作留下较大的隐患,因为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医患冲突、纠纷等时有发生,容易酿成事故。在这样的环境下,医院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缓解医患矛盾,减少医疗纠纷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意义重大。医院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关乎医院矛盾的解决和医患的利益,同时也会影响到医院正常事务的展开和社会的稳定。只有确保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缓解和消除医患矛盾才能够为医院的持续性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加强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具有极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 加强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策略
2.1 强化安全意识,健全医院安保体制
为了更好的保证医院的内部安全,医院的安保工作需要在一个良好的轨道上发展并且要不断强化医院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医院安保机制,为医疗环境的稳定和安全作出加大努力。医院在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时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医院工作和安宝工作共同发展,具体来说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举行医院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并且要针对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护,普及相关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月活动,全面提升和强化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并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部门工作人员对安全事故的应对和管理工作。第二,对于新进的医院安保工作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培训,不仅要具备良好的理论知识、专业素质,也要具备极强的实践能力。医院可以通过组织安全演习等实践工作,对安保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医护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第三,医院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人员需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在宣传栏处张贴安全公告、安全知识普及海报等,时刻提醒患者保护好自身的财产,提醒医院工作人员要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处理好与患者的关系。第四,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安全制度作为维护医院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需要注意的是,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促使医院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全面的制度管理工作是落实和维护医院安保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医院需要在确保各项制度顺利实施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其他相关安全制度,并且要将其应用到医院工作的不同环节。第五,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医院的安保部门需要制定周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办法,在突发事件来临时沉着冷静应对,高效率的解决突发问题。
2.2 完善安全设施,提升安保人员素质
安全设施和安宝工作人员在加强医院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因此提升医院安保水平,完善安全设置和提升安保工作人员素质是关键。首先在医院的安全设施方面,医院安保部门需要加大对安全设施的投入,做好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维修等工作,确保医院的安全。例如,安保部门需要根据医院安全工作的需要购进安全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安全设置,做好医疗垃圾的回收工作等。另外,安保部门需要对安全通道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安全通道的顺畅。在安保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方面,安保部门需要将重点放在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上,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安保人员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养,真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院安保管理人才队伍,确保医院各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实施,促进医院的安全稳定发展。
2.3 提高重视程度,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医院领导的重视和对安全保障工作的认识程度会对医院内部安保工作产生极大影响。因此,医院的领导需要提高对医院内部安保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将安全工作放在主要部分。首先,医院领导需要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提高自身的认知程度,对各个部门进行严格的要求,以获得各个部门对医院安保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医院领导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对医院内部的相关情况进行注意和观察,及时发现医院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防患于未然。除此以外,为了强化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升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质量,医院需要设立监督机制,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一个相互监督和相互促进的和谐氛围,激励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和重视医院的安全工作。一旦出现不遵守医院的安全规章的人员或者是威胁医院安全工作的情况要立即处理和严厉惩罚,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为医院医疗环境的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3 总结
医院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是维护医疗环境安全和确保医院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医院的次序性发展意义重大。医院需要提高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医院安保机制,增加对安全设施的投入确保安全设施的安全,同时也要提高安保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健全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医院的安全保卫能力,促进医院建设的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程国安,陈小平.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现状和发展策略研究[J].医院管理观察,2014,23(12):182-184.
[2]李继东,万丰.浅析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发展现况及其发展策略[J].中国临床研究,2013,31(26):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