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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治宣传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服务社区居民,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民主管理,促进全民学法用法。
二、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法律进社区活动的主题是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
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工作目标:
(一)社区设置法制宣传栏。将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定期载入专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利用通俗易懂的漫画“说”法。
(二)定期组织居民小组长进行法制教育培训,通过会议与培训相结合、专题会议讨论等方式展开宣传,提高政策水平和法治实践水平。
(三)建立一套居民学法的制度。认真制定学习的内容、计划、活动安排,针对社区居民不同层次和不同特点,有计划分层次的组织居民学习。
(四)建立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在社区居民中组织普法骨干力量,组成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
(五)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节假日和寒暑假,开设青少年法制讲座,保证青青少年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三、工作要求
为加强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的领导,县民政局成立“法律进社区活动”指导组。指导全县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一)各乡镇、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社区要落实人员,成立法律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确保工作开展。
社区法治宣传总结范文2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法治建设,我县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一、多项宣传活动,城乡基层全面覆盖。各乡镇、各单位,针对社区、乡镇、群众、学生、机关干部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活动、在职党员进社区、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开展“三学三知”宣传教育活动、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等一系列活动,结合地区实际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律问答、设立法治宣传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对民法典知识进行宣传。累积开展活动500余次,发放民法典宣传册13000余册,群众参与人数44000余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次。
二、打造法治文化新阵地。全县建有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个、法治宣传栏70个,农家书屋60 个,法治文化村庄10个。宣恩县法治文化长廊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四星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椒园镇庆阳坝村获省级三星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珠山镇封口坝村获省级“法治建设示范村”称号。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同时,强化无纸化学法平台在干部学法的促进作用,组织全县公职人员参加无纸化学习,确保参考率、及格率达90%以上。今年,全县共2600余人参加无纸化学习,将在12月按时参加考试。
社区法治宣传总结范文3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治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开展太湖街道2012年法治精品工程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着力点,按照法治城市创建的要求,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批法治建设精品工程,把我街道建成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规规章健全有效、市场运行开放有序、公共管理高效规范、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的法治先进街道。
二、工作目标
各社区、单位结合区域实际,条块并举,点面结合,统筹规划,全方位推进,努力打造标准高、特色明、氛围浓、易推广的法治亮点品牌,力争到2012年底,在全街道形成一批法治建设新典型、新经验,使我街道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区保持领先。
三、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期限
在全街道范围内,按“六个一”要求建法治精品工程。
(一)法治文化示范社区建设工程
按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要求,2012年建二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责任单位:尚贤社区、周新社区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1、组织机构健全:分管领导和法治联络员明确且职责清楚,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活动安排、年终有总结等。
2、“四民主两公开”制度落实:公示栏、台账资料格式和内容,符合区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规范要求。
3、法制宣传阵地完善:法制宣传橱窗每月更新;法制阅览室配备法制图书,供定期借阅;法制学校每年授课不少于4次。
4、法律服务功能健全:配备法律咨询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经常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常年进行民事调解服务。
5、不发生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
(二)法治文化示范学校建设工程
辖区内所有学校均按省“平安校园”创建要求建设,2012年建一所法治文化示范学校。
责任单位:东降实验学校
协作单位:政法综治中心、社会事务办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1、健全组织机构:配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职责明确。
2、规范法制教学:按照街道“六五”普法总体要求,制定年度教学计划,形成富有特色的法制教育教材。
3、学法形式多样:开展法制故事宣讲、漫画比赛、模拟法庭等活动。
4、宣传设施完备:法制宣传栏、橱窗等每月更新,有法治校园简报等。
5、不发生未成年人违法行为。
(三)法治文化重点企业建设工程
深入开展法治文化进企业活动,年内建一家街道法治文化重点企业。
协作单位:政法综治中心、科协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1、诚信经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被评为区级诚信守法企业或创建先进单位。
2、厂务公开制度健全:按规范实行厂务公开公示,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职工代表意见。
3、劳动关系和谐顺畅:工会组织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执行到位。
4、法制教育服务到位:开展专题法制讲座,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调解组织有序开展活动等。
5、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有影响的劳资纠纷。
(四)法治文化街区建设工程
在辖区内的街区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等。年内将华润万家超市周边商铺及太湖幼儿园周边商铺建设为法治文化街区。
责任单位:华润万家超市(湖东社区、南桥社区、锡铁巷社区、)
太湖幼儿园周边商铺(周新社区)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有一定数量的商铺、法制宣传栏、橱窗,设置法制宣传联络点和法律咨询室,定期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开展“学法守法经营户”、“放心消费示范店”等创建活动。
(五)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
按“六五”普法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阵地建设。2012年建一精品法治文化阵地。
责任单位:周新社区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因地制宜地设置与区域相协调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有法律知识宣传橱窗、宣传牌,定期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让居民在休闲、健身时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提高法律素养。
(六)法治文化特色节目巡演工程
年内创作一台法治文化特色节目,在社区进行文艺巡演。
责任单位:太湖街道文化站
协作单位:政法综治中心、各社区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由不少于2个法治文化宣传为主题的自创节目,不少于5个社区特色团队表演节目,和其它文艺节目同时汇演的一台内容健康、形式丰富的群众性文娱表演节目。在各社区进行法治文艺巡演,用艺术的形式和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语言传播法治文化。
四、工作要求
社区法治宣传总结范文4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泗水县《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七五”普法期间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形成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领导牵头,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为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县委政府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各单位各部门也拿出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以确保普法宣传资料征订、宣传用车、设备的添置、普法的交流培训等普法工作得到落实。
(二)结合实际,全面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设立站点、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等传统宣传载体,利用广场、户外电子屏幕、网站、微信等现代传媒,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宣传修改宪法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行政等理念,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大力宣传基本法律法规。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5”环境保护日及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利用新闻媒体等平台,形成法治宣传声势。三是大力宣传执法司法适用的法律法规。采用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措施,向社会广泛宣传本单位执法司法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责任主体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将法治宣传引入执法司法全过程,增强了执法司法的透明度,提高了执法司法整体效能 。四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重点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材料 1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15万人次。
(三)协调配合,创新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法律知识面对面”暨“法律夜市”活动
为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今年下半年,县司法局、普法办公室组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治宣传进社区,法律知识面对面”暨“法律夜市”活动。7月2日,县司法局、普法办联合县电视台、县税务局、县住建局等单位,在县文化广场举行了活动启动仪式,全面拉开了“法治宣传进社区”暨“法律夜市”活动的帷幕,并以此为契机,陆续在盛泉社区、舜发社区、龙城社区等社区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17场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27个县直部门积极配合参与,并结合实际,宣传了各自的部门法律法规。活动以有奖知识竞答、以案释法、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物品等形式,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全县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强化督导,推进普法责任制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是建立责任清单。各部门各单位把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对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预期目标完成时限等分年度、季度、月以清单的形式量化分解,明确列示出来,便于量化考核。二是落实责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可操作的普法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分解宣传任务,确保了各项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县普法办健全完善了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调度、检查考核,做到了“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5月份以来,我们组织人员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农业局等9个单位就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的督导,并对责任不落实、普法目标未完成的部门单位,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促进了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普法责任制落实力度。个别单位对普法责任制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工作支持不大,有些单位还没有专门的普法宣传员,没有建立普法队伍,还有部分单位没有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导致普法工作没有计划性。普法经费更是缺乏,人财物的缺乏导致普法责任制难以顺利实施。
(二)创新普法活动的形式,“量身定制”普法内容。针对普法教育的方式单一,内容比较空洞无味,不便理解问题。要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群体出台相对应的工作措施,分类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实行“精准普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督导监督力度,落实考评机制。“谁执法谁普法”的关键在“责任制”,要健全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各机关、单位、行业的职能优势,自觉承担普法教育责任,把“普法责任制”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促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社区法治宣传总结范文5
1.人民调解工作常态运行。在做好常态化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我区扎实推进“__”义务调解工作,聘任“__”义务调解员161名,实现全区124个村(社区)“__”调解工作室全覆盖,及时排查化解发生在群众身边、关系群众阴晴冷暖的矛盾纠纷。全面推进基层调解员能力素能提升工程,将基层调解员巡回培训和集中培训有机结合,推进“网上业务交流平台”等常态化调解培训模式,根据各镇(街道)调解工作实际设置培训专题,实现调解员“需什么,学什么;即时学,很管用”。2015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1269起,,调解成功率98.2%。
2.法治宣传教育务实推进。完成__镇__村本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广视频法治讲堂模式,打造能够长期坚持、投入相对合适、群众普遍欢迎的居民普法和法治文化品牌。常态化开展送法治文艺、法治(微)电影进村(社区)活动,截止目前区级巡演35场次。创新推进“花季梦想·普法领航”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建立包含政法机关各单位、社会组织和公益团队在内的青少年普法教育联动机制,推进“花季梦想普法领航服务团”深入校园开展互动型、多元化、菜单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六五”普法实施情况,开展全区“六五”普法迎检工作,顺利通过市级“六五”普法终期考评。
3.公共法律服务回应需求。以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启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作,配齐坐班律师,推进区级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和“__”线上联动服务。按照“试点先行,需求导向”的原则,启动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工作,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__”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向村(社区)覆盖。目前“__”服务联系卡、法律服务宣传折页、公民权益法律知识手册、“__”宣传点等已在各镇(街道)试点村(社区)有效覆盖。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0件,接待来访、来电咨询3000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定期开展对律所和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常敲警钟,发现问题,督促做好整改。
4.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作。完善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心功能室设置。始终绷紧社矫这根弦,严把“入口关”,不定期会同区检察院深入各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司法所(科)开展社区矫正一线执法工作的存在问题。抓牢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配备这个关键,积极协调镇(街道)按标准配备相关人员,落实每季度“以会代训”制度,提升社矫人员业务能力。
1.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务实高效开展。在做强“__”义务调解工作品牌同时,以《省人民调解条例》实施为重要契机,加快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努力把提升基层调解员素质作为践行《条例》的重要抓手,在原有巡回培训、集中培训、常态培训的基础上,拟积极争取政法机关各单位支持,加快区级调解培训讲师团和调解培训项目清单建设,着力根据不同镇(街道)调解实务需求,点单式开展培训,努力提升调解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2.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适时提请区委启动“七五”普法规划。探索启动“__千万家”以案释法进村社活动,每月会同政法机关各单位、基层调解组织出版“__千万家”以案释法海报,及时通过微信、业主QQ群和宣传栏进行,实现社会面普法宣传常换常新,通过“大家评、大家议”,凝聚共识,摈弃陋习,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信法。推进以深入推进“花季梦想普法领航”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为主要抓手,全面深化以需求导向、按需服务为主要原则的“社会化、菜单式、互动型”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模式,加快学校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推进法治教育纳入各中小学常态化运作,融入到学校的教学教育过程,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寓教于乐、因材施教,全面打造具有高新区特色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品牌。
3.推进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指导推进各镇(街道)根据群众需求、地方特色务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
社区法治宣传总结范文6
根据《201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以及省厅、市局关于开展争当排头兵活动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各镇、街道司法所中开展“一镇(街道)一品牌”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开展司法行政“一镇(街道)一品牌”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批司法行政特色品牌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项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可结合实际,选择确定一项或若干项既能体现司法行政职能特点又围绕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省市区争当司法行政排头兵活动的重点工作,作为品牌亮点来抓,并提出计划方案,明确措施要求,设计活动载体,力争到2011年底,在全区形成一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典型、新经验,使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市始终保持领先地位。
三、具体内容
根据上述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确定的2011年司法行政“一镇(街道)一品牌”创建项目如下:
河埒街道:社区“法治老娘舅”——整合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治安楼组长等基层力量,加强法制宣传和依法管理,在2010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12个社区全面推广。
荣巷街道:社区“法治文化公园”——在荣巷街道龙山社区东大池设立法制宣传栏(橱窗),开设法律宣传服务窗口,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蠡园街道:“法制楼宇”建设——利用楼宇公共场所资源,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楼宇氛围。定期开设“法律大讲堂”,在楼宇设立法治联络员,快速反映楼宇企业诉求,引导企业职工合理合法维权,营造和谐劳资环境。
蠡湖街道:高科技法制宣传苑——在美湖社区营造法制宣传氛围,借助该社区建立光网小区的契机,利用高科技光网系统传播法律知识。
太湖街道:尚贤社区试点建立四方联系会议制度,由周新苑一期、二期、四期三个安置房小区组成的太湖街道尚贤社区,在全市首创建立“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邀请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与会,最大限度搜集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最快速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华庄街道:外来人口法制教育基地——以新城青年公寓为载体,围绕“心系流动人口、共建和谐华庄”的主题,建一条法制宣传长廊,一个外来人口法治宣传教育讲坛,组织各社区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雪浪街道:法治文化社区——通过在南苑社区(安置小区内)建立若干法制宣传灯箱和法制漫画图片活动,建立社区法治图书室、活动室等,使社区群众在娱乐健身活动中受到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
马山街道:平安和谐法制学校——将马山中心小学打造为平安和谐、依法治校、法治氛围浓厚的学校典型,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周边环境良好。
胡埭镇: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每个月不定期向全镇未成年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并邀请吴歌王张浩生组织学生学习法治吴歌,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绿色、环保、健康、学习的环境。
五、实施步骤
区司法行政“一镇(街道)一品牌”创建活动将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月25日—5月31日)。各镇、街道司法所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的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优势特色进行客观分析,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创建品牌项目,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请各基层司法所在5月31日前,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电子稿报区局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30日)。各镇、街道司法所应当根据创建活动方案,同时结合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开展争当排头兵活动的工作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创建活动,做到巩固强项、狠抓弱项,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并做好相应的创建台账记录。区司法局将不定期组织座谈、观摩、工作交流等活动,指导、督促并全面推进全区整体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验收评审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区司法局将结合2011年度司法行政争当排头兵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观摩等形式,按照品牌创意、文化内涵、组织形式、创建机制、社会认可度以及取得的实效等内容,对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品牌项目创建进行验收评审,对成绩突出的品牌项目将在争当排头兵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并在全区推广创建经验和做法。请各基层司法所在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创建活动总结报区局办公室。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司法所要把“一镇(街道)一品牌”创建活动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司法行政争创排头兵的重要抓手,作为扎实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效载体,作为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局将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有效督导,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各基层司法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人员,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