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采购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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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采购方案

紧急采购方案范文1

政府采购谈判方式一、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适用性条款

竞争性谈判方式相对于招标方式有其明显特点,如采购过程中可以对采购要求包括实质性条款进行谈判、供应商有两次报价机会等。由于以往的规定中对竞争性谈判的约束条件较少或不明确,具体操作时具有很大灵活性,在实际工作中,较其他非招标方式应用更广泛。然而,同时也成为许多采购人放弃招标方式的理由。因此,竞争性谈判方式必须规范使用,防止滥用。

《政府采购法》第30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74号令对这四种适用情形的其中三种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和补充说明。

(一)适用情形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出现此情形时,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经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xx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令)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要在采购项目招标失败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如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即不能改变采购方式;当招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时,方能考虑使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或其他采购方式。因此,74号令第28条的规定符合此情形,如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是否有供应商质疑及质疑处理情况的说明、评标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因此,笔者以为74号令中针对此适用情形的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采用招标方式采购出现以下任一情况:①没有供应商投标;②没有合格标的;③只有两家供应商投标;④评标后只有两家供应商合格。二是此情况的出现并非由于招标过程和招标文件的原因。

但是在此情形下,改变采购方式并不能解决导致招标失败的投标人数量问题。因此74号令第12条规定,除了公开公告,采购人和采购机构还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活动:一是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二是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同时,74号令第27条第2款规定,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可以改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两家采购。相应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最少家数、候选成交供应商家数由三家下调为两家。当然,此情形下采用竞争性谈判也应符合74号令第28条规定。

(二)适用情形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此情形下使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能充分发挥其优势:一是利用谈判过程逐步明确采购项目的详细技术数据,完善采购需求;二是采购需求直接与市场供应能力匹配,采购需求设置更合理;三是节约采购人的采购准备时间,提高采购效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提出的两阶段招标正是出于这个目的,74号令对此项表述没有进行补充和修改。

(三)适用情形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74号令对此类情形作了限制性表述:即这种时间上的紧迫性是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的,这种规定在于限制采购人以时间紧急为借口规避招标。笔者以为,虽然74号令作出了限制,但适用情形三仍然是个软条款,在实际工作中需要采购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否则很难收到预期效果。

(四)适用情形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74号令对此项内容表述为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将此种情形下的采购标的限定在艺术品、专利、专有技术和不能确定时间数量的服务项目范围内,即除此之外的工程、货物、服务均不得以价格总额不能确定为由选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二、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时间条款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文件均未明确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各关键时间节点,这使其在实际运用中成为一个缺乏约束、可以自由定义的大采购方式。对此,74号令作了更加细化的补充,其中,规定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时间要求有:

(1)谈判文件自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澄清和修改截止时间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例如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为20xx年1月16日(星期四),则澄清截止时间应为20xx年1月15日(星期三)。但如果澄清和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自澄清和修改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即在时间管理上视为重新了一份新的谈判文件;

(3)采购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上述规定中,第(1)(2)项规定也适用于询价采购方式,第(3)(4)(5)项规定适用于其他非招标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中的退出条款

74号令第34条规定: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此规定很容易被认为不合理,如果允许供应商在最后报价前退出,很容易造成供应商家数不能满足最低要求,增加了谈判失败的风险,并给了少数供应商投机钻营的机会。笔者以为,对此条规定的理解关键在于区分可以退出谈判和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的内涵。可以退出谈判是无条件的退出,供应商不需任何理由;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则是有条件的退出。如果根据谈判情况,采购需求并没有超出谈判文件和供应商提交的相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根据谈判情况最终形成的新的采购需求没有超出供应商的能力范围,那么供应商的退出是违背诚信原则而不能被接受的,应视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可以没收其保证金。

同时,74号令第33条第2款规定,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74号令第34条的规定其实是为提交被推荐方案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提供了合理的退出机制,即对提交被推荐方案的供应商,要求其提交最后报价,而其他供应商视其自身情况可以作出两种选择,一是就被推荐方案进行最后报价,二是退出裁判。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使采购人在谈判中获得供应商提供的最佳方案,另一方面也维护了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政府采购法》实施之后,财政部分别了18号令、74号令,使政府采购的法制体系更加完善,更加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于集中采购机构来说,深刻理解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牢牢把握其原则、目标和宗旨,在采购项目中切实予以贯彻执行,才能充分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职责,实现公开、公平和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谈判中存在的问题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政府采购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虽然已经颁布实施,但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未出台,《政府采购法》只是一个框架,对具体的采购行为,未做明确的规定。政府采购的范围涉及的贷物、工程和服务,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摊贩标管理办法》对工程类采购只字未提。这就将使县(区)一级政府采购执行中缺乏法律指导,具体操作中的范例作参考,工作难以把握改度。

(二)采购活动中评审专家作用不突出。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必须建立技术专家库来解决评委的来源,由专家评委合理地评标,现县(区)一级大部分都有自己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招标中也能够按照《采购法》的要求充分尊重各位专家的意见,采购监督管机构和执行机构不干涉评标活动,由评审专家小组明确中标人,但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县(区)级采购规模较小,还主要集中在货物类,招标的工程和服务一般也比较简单,因此在公开招标中,可能的技术分析比较少,尤其是型号固定且有限的几种品牌。在评标中可由评审专家商讨的余地就非常小了。例如单一来源采购或询价采购,评审专家除了对各供应商的资质和贷物的真假质疑外,基本上不再需要提出技术性指导,聘请评审专家的意义就失去了。由于县(区)级地方财力紧张,临时预算较多,采购规模较小,询价次数较多,从经济意义上和效率上讲不可能每次询价都聘请专家来提供服务。

而《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实际操作中不能为1万元左右的底价采购,而聘请几个专家,况且聘请专家的成太高。

紧急采购方案范文2

但是,他老人家说了: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

人民群众中的经销商们的智慧更是无穷无尽的,一些受到厂家及KA连锁终端双重挤压的经销商开始寻找其他赢利及销售模式,从建造常规的销售通路到建造封闭终端和特殊销售通路,从产品赢利模式到非产品赢利模式,经销商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自己给自己重新开辟出新的自留地出来。笔者在为经销商做咨询的经历中,发现了不少经销商在开发特殊销售渠道上有不少成功的经验。特在此撰出几点,以供各位经销商朋友参考。

首先明确什么是特殊销售通路,当然了,只要是销售通路,前提是存在着一定的消费或是采购需求的,只不过在一些环节上存在一些特殊性而已,可能是采购方式的特殊,可能是采购来产品使用方式的特殊,可能是使用对象的特殊性,可能是销售场所的特殊性,总体而言,不走寻常路的。不和常规的公开化进货销售方式一样就是了。目前经销商们所熟悉的福利团购,就是一种典型的特殊销售渠道,当然,这个操作方面的特性和流程经销商都很熟悉,在此就不多提了,笔者在这里所提到的一些特殊销售通路是一些大家可能还没注意到的销售通路。

民政部门的采购

各地的民政部门每年都有一定社会弱势群体的走访安排,例如五保户,孤寡老人,外来务工者,城市低收入者,下岗职工等等,当然去走访这些弱势群体不能空着手去啊,怎么着也得带点礼品,多少给这些弱势群体一点实在的东西啊。一般的礼品范围也就是日常生活用品及食品。还有一种情况,在发生自然灾害及大型人为灾害的时候,人民群众的生活突然被打乱,衣食住行都得不到保障,民政部门这个时候就得代表政府出现,迅速采购调运大量的食品和基本生活用品,作为紧急赈灾物资。云南有个经销商就受地震事故的启发,主动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以产品的大量充足供应,迅速的运输能力,可靠的质量安全保证作为卖点,与当地的民政部门建立了在紧急状况下的合作关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食品迅速供应。其实,在实际的后期运作中,民政部门日常的弱势群体走访所需要的食品供应也就顺理成章的被这个经销商接下来了。

军队的采购

军队有自己独立的采购系统,但这套系统的设计是为大范围的持续性消耗或是战争状况下所设计的。在日常状况下,有部分食品或日用品的采购也会在当地进行,军队的日常采购一般分为三块,一是军队内部的军人服务社的采购,二是内部大小食堂的日常消耗使用,三是部队在临时进行外出任务执行(小规模演习及小范围配合当地公安部门的小规模行动)时也会进行日用品及食品的外部大量购买。由于部队的人数众多,消耗稳定,每次的采购数量也很可观的。

企业内部消费合作社的采购

一些企业的工会为了照顾本单位职工,减少职工的开支水平,会利用本单位内的场地条件(多为仓库等)搞个内部超市,在外面进购日常生活用品及食品,以成本价对内部职工销售,或是着配套员工的内部购物券使用,这也算是单位给员工所进行的一种福利形式。

这些特殊销售通路都存在的几个共性特点是:采购具有不稳定性,对销售服务的要求较高,且基本上都是依靠人脉关系进行开拓和维系,而作为这些存在着特殊采购需求的采购方,他们也希望能有个较为可靠的供应商,能够满足在紧急情况下的迅速配合。

厂家基本上是因为缺乏当地人脉资源及灵活度的因素,很难打进去,而现代终端也很少能有渠道和能力来挖掘这些客户。且现代终端多是坐商,在销售服务这块相对比较弱一些,加之往往备货都比较有限,很难在紧急情况下满足这些特殊客户的要求,而经销商却是最合适的供应商。

首先,经销商大多在当地拥有相对较为广泛的人脉网络资源,这是进入这些特殊终端的必备前提条件,且经销商主要的工作就是销售服务,在仓库发货,车辆运输,装卸等方面有整套的成熟体系,且一般都有较大数量的产品备货,加之经营灵活度高,合作方式可以实行多样化,

在经销商开拓特殊通路的方案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1. 这些特殊客户对供应商的需求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品的需求,二是服务的需求,产品的需求很多供应商乃至厂家都能满足,但这个服务的需求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因为这涉及到快速反应能力,组织运输能力,配合快速装卸能力,乃至灵活的先发货后结算方式,这点比产品价格更重要,紧急情况下的商品采购价格绝对不是第一考虑因素。

2. 首先把商洽重点放在紧急状态下的快速销售服务,确定下这个合作关系之后,那么在商洽日常的一般采购就容易多了,这点千万不要谈反了。有些经销商没能谈进去就是先上来谈产品质量和价格,这点根本就不是这些特殊的采购方所关心的。

3. 人脉资源的正确使用,做生意到处都少不了这个人脉资源作为之用。但是,在具体使用上要有所注意,针对此类特殊的采购方,人脉资源只能在两个方面使用,一是连接采购方接洽人,二是日常的关系维护,而不可作为确立合作关系的主体资源。

紧急采购方案范文3

【关键词】 因子分析;综合得分;SPSS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企业要想获得最大的经济利润,就要缩小成本,考虑所采购的固定财产的质量问题。目前对于如何评价产品的优质性问题更多的是一种定性思考,评价指标的准确性和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业绩的提升,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的问题,针对性的缩减成本,促进企业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采用传统的加权评估,然后用SPSS软件的因子分析模块对生产互感器的厂家进行综合评分,最后对生产厂家综合得分评估,并和传统的加权评估得分比较,为企业采购提供一种切实可行的科学方案。为了说明传统的加权方法的主观成分较大,因子分析方法是一种比较科学的方法,并且推广因子分析方法的评价模型,采用某企业提供的互感器运行问题的原始数据,在没有改变原始数据大小的前提下,得到整理后的数据(表1)。

表1互感器运行问题原始数据

一、传统加权方法处理

采用传统的方案,为了消除缺陷台数是0的问题,利用Xi=(缺陷台数+)与(总台数+)的比(为决定区分度的参数),分别求出紧急缺陷率(X1)、重大缺陷率(X2)、一般缺陷率(X3)、事故率(X4)、障碍率(X5)。为了提高不同互感器生产厂家质量问题的最后得分的区分度,在选取参数=0.1,0.2,…,0.9的实验过程中,最终确定使区分度最大的=0.5作为加权方案;进一步对Xi(i=1,2,3,4,5)进行规格化:设Xi(min)为Xi(i=1,2,3,4,5)的最小值,Xi(max)为 Xi的最大值,利用缺陷率 Xi及公式Yi=■分别求出紧急缺陷率(Y1)、重大缺陷率(Y2)、一般缺陷率(Y3)、事故率(Y4)、障碍率(Y5)。

为了提高区分度、方便企业选取适当的产品,规定每个企业的原始积分为1000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区分度,引入可用系数(Y6)和强迫停用率(Y7),根据企业在现实中对各种缺陷率的考虑,再次对Yi(i=1,2,…,7)分配积分权重如下:Y1(0.2)、 Y2(0.2)、Y3(0.1)、Y4(0.15)、Y5(0.15)、Y6(0.1)、Y7(0.1)。

利用公式:

总得分=1000×(1-Y1)×0.2+1000×(1-Y2)×0.2+1000×(1-Y3)×0.1+1000×(1-Y4)×0.15+1000×(1-Y5)×0.15+1000×(1-Y6)×0.1+1000×(1-Y7)×0.1

得到每个互感器生产厂家的综合得分及排名,可以看出:对于提供500KV和220KV的互感器的公司,综合得分排名不一样,有的企业500KV互感器的质量比较好,220KV互感器的质量比较次一点。在整个数据处理过程中,主观因素占据很大成分,主要体现在加权的过程中,权重受到主观成分的影响很大,最后在采用重要性权重时,可能采购方和生产方由于信息量的不对称和专家评估方法的不同,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抉择,一方面增加了采购的风险,另一方面可能使生产方得不到公正的评价,以后的商业活动受到主流偏见的影响。采用SPSS软件对互感器缺陷率作因子分析,可以很大程度减少主观因素的干扰,能给生产方和采购方一个比较科学稳定的评价模型,也便于找到各生产方多角度优势。

二、因子分析理论基础

因子分析方法的基本思想是通过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或协方差矩阵的研究,根据相关性大小把原始变量分组,使同一组内的变量相关性较高,不同组的变量相关性较低。分组后,每一组变量代表一个基本结构,并用一个不可观测的综合变量表示,这个基本结构就称为公共因子。因子分析的主要目的就是浓缩数据,对于本文的问题,可以用最少的公因子描述观测的每一个变量。

三、研究数据说明

(一)变量选取

从采购角度评价互感器生产厂家的优劣,选择10个标准变量如下:

Y1:500KV互感器的紧急缺陷率;Y2:500KV互感器的重大缺陷率;Y3:500KV互感器的一般缺陷率;Y4:500KV互感器的事故率;Y5:500KV互感器的障碍率;Y6:220KV互感器的紧急缺陷率;Y7:220KV互感器的重大缺陷率;Y8:220KV互感器的一般缺陷率;Y9:220KV互感器的事故率;Y10:220KV互感器的障碍率。

(二)对数据标准化转换

为了提高统计结果的满意度,我们把缺陷率进行标准化处理,使各个指标Yi(i=1,2,…,10)的均值为0,方差为1,运用SPSS软件对Yi(i=1,2,…,10)进行标准化处理,用Yi表示标准化后的指标。

(三)因子分析可行性检验

因子分析要求原始变量之间有比较强的相关性,如果原始变量之间不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就无法从中综合出共同特征的少数因子来。在作因子分析时,需要对原始变量做相关分析。运用SPSS1得到相关系数矩阵和原始变量各相关系数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大部分相关系数大于0.3,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原始变量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表明因子分析的效果可以令人满意。

(四)主成分法提取公因子

该方法假设公因子F是各缺陷率因子Yi的纯线性组合,第一主成分有最大的可解释的方差,后续的主成分,其可解释的方差逐个递减,按照特征根大于1的原则并以分析变量的协方差矩阵作为提取公因子的依据,计算出的主成分特征根及其贡献率,以特征值大于1为抽取条件,共抽取了2个公共因子数,第一个公共因子 的解释变异量最大,解释了52.504%的变异量,第二个公共因子 解释了46.294%的变异量;两个公共因子一共解释了98.798%的变异量,能比较好的替代原有的10个变量。

(五)因子旋转

由于两个公因子在标准化的原始变量上的载荷值不太好解释,进一步进行方差最大化正交旋转,使每个公因子上的具有最高载荷的变量数最小,得到旋转后的公因子载荷矩阵,可以发现公因子F1在Y6,Y7,Y8,Y9,Y10上的载荷比较大,替代了220KV互感器的紧急缺陷率(Y6),220KV互感器的重大缺陷率(Y7), 220KV互感器的一般缺陷率(Y8),220KV互感器的事故率(Y9),220KV互感器的障碍率(Y10)的作用,可以作为220KV互感器质量的体现;F2在Y1,Y2,Y3,Y4,Y5上的载荷比较大,替代了500KV互感器的紧急缺陷率(Y1),500KV互感器的重大缺陷率(Y2),500KV互感器的一般缺陷率(Y3),500KV互感

表2企业综合得分及排名

器的事故率(Y4),500KV互感器的障碍率(Y5)的作用,可以作为500KV互感器质量的体现。

(六)互感器生产厂家因子得分及评价

进一步计算公因子的得分系数,利用因子得分模型:

F=aY1+bY2+cY3+dY4+eY5+fY6+gY7+hY8+iY9+jY10

其中a,b…i,j为各公因子F所对应的得分系数。代入原始数据Yi(i=1,2,…,10),计算得互感器生产厂家各因子得分及排名,可以看到:从220KV互感器质量和500KV互感器质量指标来看,外国公司的两项指标几乎占据前三甲,国内公司整体排名上游较少,中下游较多,说明国内公司在某些产品质量问题上存在质量不稳定问题,并呈现一定的两极分化。

(七)互感器生产厂家综合得分及评价

基于生产厂家各因子的得分,以及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两个公因子总方差贡献率的比作为权,对各企业综合得分进行加权汇总,利用公式:

F=(52.504F1+46.294F2)/98.798

得到各个企业综合得分及排名(表2)。

可以发现:综合得分排名前五名有四家是国内企业和一家国外企业。可见在互感器的质量问题上,国内企业优于国外企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上海精泰互感器厂是互感器业的旗帜,公因子F2的得分排名在中游,说明该企业在保持整体优势的前提下,220KV互感器的质量有待提高。

通过对互感器质量问题的分析,发现传统加权方法在生产厂家综合得分上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观成分比较明显,可能影响采购方案;依据SPSS因子分析的方法,最后根据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两个公因子总方差贡献率的比作为权,对各企业综合得分进行加权,可以消除大部分的主观因素,为企业的采购方案提供了一定的科学依据,有利于采购企业选择综合得分比较高的互感器生产厂家长期合作,规避风险。

参考文献

[1]王增民.因子分析法在企业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与评价中的应用[J].数理统计与管理.2002(1)

紧急采购方案范文4

关键词:消防部队;紧急救援;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摘 要:消防部队紧急救援物流有一定的弱经济性,仍然需要成本控制,提高救援效率。文章针对应急储备库建设成本较高、物资储备成本控制缺乏总体规划、采购及配送不够优化导致成本增加、机械化程度与装卸搬运成本等问题,从储备库合理布局、科学预测进行模块化储备、优化采购和配送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物流成本全过程控制建议。

关键词:消防部队;紧急救援;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消防部队承担紧急救援任务物流有一定的弱经济性,需要采取积极的物流成本对策,缩短物流时间、减少物流费用、提高物流效率,为提高服务水平具有战略意义。

1 消防部队紧急救援物流成本分析

物流成本指产品空间位移(包括静止)过程中所耗费的各种资源的货币表现,是物品在实物运动过程中,如包装、装卸搬运、运输、储存、物流信息和配送等环节所支出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总和。消防部队紧急救援物流成本主要涉及到应急储备库建设及维护成本、采购成本、运输及配送成本、装卸搬运成本等。

1.1 应急储备库建设成本投入较高

自汶川地震后,公安部消防局在全国布点建设10个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的保障网络。全国消防部队累计投入数十亿经费用于战勤保障大队建设,基本形成中心及重点城市的战勤保障体系。例如:按照山西省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建设规划,总队分别在太原、临汾、朔州建设3个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主要储备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常规消防救援装备、各类灭火药剂以及常用物资等。预计3个应急储备库将总投资2 100万元,包括每个应急储备库需要的保障物资、应急调运集装箱、专用运输卡车等设备。

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选址尽管考虑了救援力量分布、灾害分形、经济、交通、覆盖范围等因素,却往往受地价及城市建设规划的限制,在一些房价较高、土地资源紧缺的城市应急储备库的建设成本在此基础上大幅增长。

1.2 应急储备库物资储备成本控制缺乏总体规划

当前,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装备物资的储备是依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来确定的,建设处在起步阶段,储备的物资品种不全,数量不足,未进行更为科学规划和合理储备,导致一些常用的、科技含量不高的装备物资在同一个城市内与辖区执勤中队重复储备,造成资源浪费,提高了存储成本。

1.3 供应商选择及采购方案的科学性影响采购成本的控制

由于消防部队紧急救援任务的时间约束性,需求的不确定性,物流的弱经济性,加之采购人员对市场及产品性能、参数把握不够,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往往会放低准入条件,无形中使采购成本增加。在采购的批次上,由于缺乏数据的统计、分类及合理合并订购单,也使采购成本增加。

1.4 运输及配送的调度优化不够使成本增加

消防部队大多依靠自身力量组织运输,在紧急救援中通常还存在任务完成后物资装备的二次回收运输,由于任务的紧急性,运输还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成本。尤其在跨区域救援保障中,由于情况复杂,道路交通容易受阻,由于总体的协调调度往往还处在“磨合”阶段,不能更好地根据受灾点、保障点及现有保障人员及车辆资源进行线路的优化,车辆的综合调度显得力不从心,增加了运输及配送成本。

1.5 机械化程度与装卸搬运成本密切相关

在较大规模紧急救援中,一般雇佣地方专职人员完成,装卸搬运成本较高。在一般紧急救援任务中,装卸搬运一般由战勤保障大队及战斗班人员完成,从薪资报酬上看,没有增加装卸搬运成本,但消防官兵长期搬运大量物资、器材,往往存在一些伤病隐患、也会使战斗力减弱,对生活物资需求也会无形增加,使得装卸搬运的隐没成本增加。另外装卸搬运所需的灵巧便携省力装置也逐渐投入使用,例如:手拉葫芦、小推车等,也增加了一部分装卸搬运成本。

2 消防部队紧急救援全过程物流成本控制

以物流总成本最低为控制目标来协调各运作环节,从物流全过程进行物流成本管理,使消防部队具有长期发展的“战略性成本意识”。

2.1 通过储备库合理选址布点降低仓储建设成本

应急资源的布局需要从战略层次考虑,树立全局统筹观念,建立多级储备库体系。要通过对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灾难下需求的风险分析、情景分析,来确定合理的资源布局。按照国家应急储备库建设规划及公安部消防局及各地区有关救援预案,建立中央、省级、市级、城镇四级储备体系。积极取得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遵照省、市两级政府共同拉动的办法,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及物资储备省、市合理确定投资比例并按照建设逐年投资。综合考虑覆盖率等因素,通过合理选址、部署降低建设成本。

2.2 通过科学预测、模块化经济储备降低仓储维护成本

2.2.1 科学确定应急救援装备储备的品种、数量。建立完善与应急救援任务、灾害事故类型、作战力量调派相匹配的分类、分级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编成。总队级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库主要储备统一筹措的和市场供应量较少、使用频率较高、存储期较长的应急救援装备;支队级应急救援装备储备要充分依托战勤保障大队,改变传统的备份式储备方式,正确把握在用装备、常用易损与特殊备用装备的储备比例。按照地质灾害救援、建筑物倒塌救援、山岳救援、水难救援、空难救援等各类救援预案,采用模块化储备方式,提高集成化、专勤化保障水平。例如:浙江杭州片区主要保障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集贸市场的火灾扑救;宁波片区以满足该片区化工类火灾扑救的需要,温州片区主要储备冲锋舟、救生衣等以抗洪、抗击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

2.2.2 科学预测,确定经济库存量,实现物资储存优化。搜集和整理相关资料,根据预案及情景分析建立各种情况下的物资需求样本库。对于以往各区域紧急救援战斗的具体数据,包括参战人数、战场范围、持续时间、消耗物资的种类和数量等关键信息要进行全面收集和整理。对不同战斗条件下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建立物资需求数据库,为应急部队物流预测做好基础数据准备。运用时间序列预测法、直观预测法、灰色预测法和回归分析法、神经网络系统客观准确地预测储备需求。采用实物储备与合同储备,国家储备与地方储备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经济存量模型合理进行物资存储,降低物流存储成本。

2.3 通过优先选择供应商及协议保障降低采购成本

在供应及采购方面综合考虑供应商档案管理、商品项目管理、供应商报价单控制、采购订单程序、自动采购程序。根据需求生成物流中心配送方案或厂商配送方案,确定什么商品、多少数量、从何处配送、配往何处,自动生成配送单,从而保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集中高效、统一调配。采购过程中通过更为普遍地与地方单位签订联勤保障协议,使采购具有稳定性、批量优惠性,保障采购安全、及时的同时降低采购成本,实现消防应急物资装备可持续供给。

2.4 通过优化配送策略、引入第三方物流来降低运输配送成本

实现安全、节约、快速的配送,减少运输次数,提高装载率及合理安排配车计划,选择最佳的运送手段。运用系统分析技术,选择货物的最佳配比及配送线路,通过优化配送方案节约运输成本;通过合理调配力量,确定批次,节约人力成本;减少装卸次数、缩短操作距离、提高被装卸物资纯度等。

随着消防抢险救援任务需求不断扩大,充分利用第三方物流的规模效益和专业优势,通过运用第三方物流建立起长期的合作性关系,不仅可以降低搜寻交易对象的信息费用,而且提高双方对不确定因素的认识能力,减少由于交易不确定性和市场多变性及交易主体有限性导致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履约风险,从而有助于减少成本。

2.5 建立物流信息管理平台、控制补给链、降低整体物流成本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消防部队物流信息管理系统。随时将收集的物资需求信息,包括灾区地点、人数、需求数量等通过各种短讯手段发送到救援物资统一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统计。例如:气候恶劣时,需要大量帐篷、棉被、睡袋等物资;参战官兵普遍有高原反应时,需调运大量氧气袋和相关药品;液压破拆工具超负荷运转可能出现故障时,需要与器材供应厂商联系,等等。根据信息进行归类汇总,随时统计出需求点的救援物资需求信息、消耗情况、救援物资期望运达时间表。科学拟制后勤计划,适时了解车辆位置,跟踪行车路线,并与前方指挥人员联络指挥战场保障物资准确及时的流动与运输,便于部队调动、协调。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尽快提高装备物资搬运的机械化程度,将搬运成本纳入物流总体成本进行考量,有利于物流总成本的控制。

参考文献:

[1] 何明珂. 应急物流的成本损失无处不在[J]. 中国物流与采购,2003(23):18-19.

[2] 赵勇,封少娟,刘佳. 应急物流风险分析研究[J]. 物流科技,2006(9):10-12.

紧急采购方案范文5

1、审核采购需求。

2、决定合适的采购方式。

3、分配、选择和维护潜在供应资源。

4、负责供应商的调查和实地勘察,评估供应商的生产能力。

5、采购合约与订单的起草,签发以及管理。

6、根据采购需要采取相应的应急行动或进行后续跟踪。

7、解决与供应商在合约上产生的分歧以及支付货款问题。

采购经理的工作重点:

1、制定采购谈判的策略和方案并加以实施。

2、处理质量问题,以及退货方案的实施。

3、同公司内部其它各功能部门建立并维持良好的关系。

4、对公司采购管理的政策和程序进行有益的宣传并提出建设性的改良建议。

5、运用一些战术性的方法如供应商伙伴关系;供应链管理等建立良好的供应商关系。

6、处理供应商的问讯,异议及要求。

7、实施对新供应商的开发和扶植工程。

8、此外,采购经理的工作常常能够体现出采购部门对整个公司所起到的关键作用和真正价值所在,这些有影响力的工作包括:

9、配合财务在整体上用的付款策略,如:

A、整理,控制及存储原物料

B、立库存量与及时供货策略

c、决库存矛盾

D、理废弃或过剩的设备与物料

E、发并实施标准化程序;改善流程;降低成本;规避成本以及成本的固定

F、进新产品和改良产品或服务之间的协调

一、材料采购工作情况

8份生产形势有所好转,采购的工作量有所增加,加上采购部人员的调整,以及电镀厂家的紧张,按单采购,对于有些材料的及时度上有些影响。

8月份最头痛的事就是电镀了,价格提高了,还要自己接送,好话说了一大堆,还不能及时镀出来。

对于生产上的采购材料,除了客观原因(如资金延迟,采购任务下得急,供应商来不及交货等)之外,基本都能即使到位。

二、值得肯定的地方

(1)采购的各项工作,包括各项计划、方案,一直与生产部门紧密联系,切实满足订单的生产需求。

(2)与部分供应商建立了良好关系,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洽商,努力为公司争取了优惠条件,有效减少采购成本。

(3)在资金紧张的状况下,与供应商协商,支持公司生产,并有效的建立了几家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材料在采购回来后,跟财务部门沟通比较不及时,未能迅速后清晰的报帐,致使财务部工作量加大,减慢其部门工作效率。

(2)在付款方面还没有做到更好的协调方式,导致了个别供应商不满的情绪。

四、解决的办法

(1)对支付采购费用的情况做好记录。让采购部各项支付情况清晰明了并有据可寻。

(2)库存问题的处理,需要与物控部一起协调好。主动咨询,可一起完成采购成本与库存成本的权衡分析等,更加紧密联系两个部门。

(3)对于有计划外的交易出现,预算数额与实际操作的数额相差较大,则需要与物控部、销售部、生产部沟通好,尽可能完善采购计划及采购预算。

五、本部门的工作思路

紧急采购方案范文6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在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以及防范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个别单位规避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监督、处罚不到位,操作执行环节不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资金、程序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2009〕3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一)进一步落实“管采”分离的政策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机构相分离,完善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机制。做到管采分离、政事分开、独立运行、相互制约。

(二)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县财政局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县政府采购委员会下设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财政局,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县政府采购政策及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拟定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县政府批准;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建立和管理县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监督检查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审核采购资金的结算;考核集中采购机构;受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等。

(三)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县政府采购中心是我县的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在采购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目录中项目的采购;受采购人委托,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直接组织招标活动;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数据库,了解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市场行情;对采购项目合同、供应商履约行为进行审核和管理;办理供应商质疑事项;参与采购项目验收,跟踪采购项目售后服务;搜集、汇总和报送采购相关信息等。

(四)财政部门要从事前采购需求确定、采购项目预算审批和计划管理;事中采购操作执行、招标评标过程监督、合同签订;事后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审核,以及违规处罚等重点环节实施监管,实现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操作执行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五)集中采购机构(县政府采购中心)要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实施方式和内部操作程序,按采购流程设置岗位,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并形成制衡;要推进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人员职业化建设,实行岗位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操作执行质量,实现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

二、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和实现依法采购

(一)加强采购目录管理,严格采购实施范围。县政府每年颁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是政府采购中需要重点管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是预算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申报采购计划的依据。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确实增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严肃性。尤其是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的管理。

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单项采购额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也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财政部门要及时科学合理地拟定好我县的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保证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增长。从2010年起,《左权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颁布实施后,采购目录若无调整,不再每年重新颁布。

(二)加强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管理。要加强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招标投标外均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当前应重点将农村沼气、饮水安全、绿化造林、市政工程、维修改造、装修装饰等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财政、发改、建设等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在工程类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上做到信息共享,资料互用,政策衔接,工作对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的规范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向政府采购部门申报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实施方案,参与政府采购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三)积极扩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实施范围。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类的货物(规格型号统一、价格相对透明且波动幅度不大)以及公务接待、会议、办公用品、印刷、保险等服务类的政府采购项目,能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同品种合理确定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时间和金额标准,加快分步实施,以适应采购人的零星采购需求,基本解决单位小额采购、紧急采购时效性不足问题,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的目的。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具体程序和做法,加强对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准入和退出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

(四)省级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业务,不属于省级统一装备、配置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基层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纳入当地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三、坚持依法管采,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将该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在部门综合预算中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财政部门要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对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以及临时需要采购的项目要履行报批手续,先落实采购预算,再进行采购,严禁无预算采购。

(二)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是落实政府采购预算、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采购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和年中调整(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提前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管理办公室要按月汇总编制并批复政府采购计划,确保政府采购中心有计划地安排采购业务,切实提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和工作效率。未经采购办公室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不得擅自采购。对未按规定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或未经批准自行采购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的采购资金结算。

(三)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项目主要配置、技术参数、规格需求,以及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等,应当由采购单位负责提出,但不得带有歧视性和倾向性,不得随意指定品牌或供应商。监管和操作机构负责对其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也可委托专家进行论证或公开征询供应商意见,对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的,应当予以指出并纠正。

(四)依法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单位应当将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的首选采购方式,不得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要切实做好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审批工作。

(五)规范实施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中心对计划采购项目进行分类汇总,整合出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依法组织采购。编制采购文件时,要合理设定评标办法、评审程序、实质性条款、采购合同草案等内容。切实做好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文件发售、开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六)依法确认采购结果。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必须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无故推延或拒签,损坏政府形象。

(七)严把验收环节确保采购质量。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应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并在政府采购验收结算书上填写验收意见。一般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要由集中采购机构、监督机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以保证采购质量。

(八)全面推行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部门要从支付上把握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确保政府采购资金的安全、有效和透明。今后,凡是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其资金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充分发挥支付制度作用,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九)坚持公开透明,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要严格按规定在财政部、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依法公开,同时还必需在市、县政府采购网上和当地公众媒体,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充分竞争和采购结果的社会监督。

(十)坚持管用分离,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和使用办法。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统一建立评委专家库,加强培训、实施严格的监督考核,建立专家的准入、退出制度,按照“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原则做到管理与使用分离。要完善评审专家抽取办法,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监管。对业务不专、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专家应及时调整,对已经聘用的,要坚决辞退,通过规范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

四、坚持惩防并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处罚机制

(一)坚持依法处罚,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对采购单位逃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的行为;评审专家违反评审制度、评审程序和标准或故意影响评标结果的行为;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等行为;中标成交结果不执行、采购合同不履行行为;集中采购机构违法违规等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罚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引入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

(二)要建立以财政部门综合监管、监察和审计等部门专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

1.加强财政依法监管。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法定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起《政府采购法》赋予的各项监督管理职责。要以政府采购资金运行过程为主线,对整个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采购人、供应商、评标人员、集中采购执行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2.强化行政监督。县监察部门要依法对政府采购行为、采购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将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作为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行为,要参与重大招投标采购项目评审的现场监督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