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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范文1
一市运管所应对“面的车业主的身份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其他车主冒充顶替的现象发生。
二允许面的车在逐步更换规定车辆,进入三家出租汽车公司以下称三家公司继续从事城市出租车经营。
三新进入三家公司的出租车的经营截止期与年市政府出让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截止期一致;期满后,想继续从事城区客运的待市政府第二轮城市出租车有偿公开出让时再按新的规定公平参与竞争,同等条件优先。
四面的车主中不愿意进入三家公司的处理办法
1面的车主中,如不愿意进入三家公司承包出租车的可以继续使用面的经营;使用面的经营的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证》或申请《道路运输证》年审。一是更换出租车号牌,安装计价器、顶灯,车主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承运人责任险等资料复印件,经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后,领填出租客运类别的道路运输证》申领表或领填出租客运类别的道路运输证》年审表,报市运管处审核发证;申办《道路运输证》过程中,市运管所要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帮助。二是按每车每年1500元交纳出让金,不足一年按月折合。
2无《道路运输证》经营的市运管所应当依据《省道路运输条例》和《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后,一律予以取缔。
二、对现已购回的12台红色千里马轿车的处理办法
一红色千里马轿车的车型和颜色不符合市政府的规定,不允许其进入我市出租车客运市场。
二已购置了12台红色千里马轿车的面的车主,如愿意进入三家公司的其已购置的车辆由市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指挥部下称指挥部与三家公司协商处理。处理过程中的损失,由指挥部给予每台车一定的补助。
三已购置了12台红色千里马轿车的面的车主,如不愿意进入三家公司的其所购的红色千里马轿车自行处理,不得作为我市出租车使用。
四对面的车主中已给付红色千里马轿车购车定金的如愿意进入三家公司的凭定金收据抵付三家公司的承包费;如不愿意进入三家公司的由车主自行解决。
三、对三家公司的管理办法
一继续履行年市政府与三家公司签订的城市出租车经营权转让合同。
二年我市城市出租车经营权出让截止期前,一律不再许可组建新的出租车公司,一律不再审批三家公司以外的其他车辆从事出租营运。
三由于新上出租车对在营出租车的经营效益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指挥部将给在营出租车一次性补偿,具体标准为:面的中每更换一台新车,给在营出租车每车补偿30元。
四三家公司新购置的出租车车型、颜色及承包经营办法
1三家公司新购置的出租车的车型确定为富康手动典约版1.4L轿车,颜色仍为草绿色。
2新车的购置、上牌、办证、安装防护拦、计价器、顶灯、GPS等事宜,由三家公司与车主或车主代表共同组织实施,市运管所全程监督。
3仍沿用在营出租车的经营方式。考虑车价、上牌办证费用、经营期限等因素变化的前提下,三家公司应比照在营出租车的标准,收取新进入三家公司承包出租车的承包费,承包合同的具体条款必须经指挥部审定。
4三家出租车公司必须在年之内上足150台出租车。三家公司只能将政府特许的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优先给与48位面的车主;三家公司可以自主拟订承包合同,剩余指标向社会公开发包。
5凡进入三家公司承包出租车的指挥部将根据承包合同条款,一次性给予面的退出出租车市场的相应补偿;原面的必须退出出租车市场,其面的车自行处理,但不得进入乡镇客运市场;已到报废年限的作报废处理。
五运管所要调研制订加强三家公司管理办法。促进三家公司依法规范诚信经营。
四、对其他多种型号出租车的处理办法
一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经过年度审验车辆,必须逐步更换成草绿色富康自由人1.4L轿车或富康手动典约版1.4L轿车。原车辆退出市场,自行处理。
二无《道路运输证》或持无效《道路运输证》经营的车辆,自本措施实施之日起,坚决予以取缔。
五、GPS系统产权属城市客管处,管理权先行移交金达公司,原服务方式、服务价格不变,市运管所加强监管。待下一步经有关部门对GPS系统进行评估后,作价将产权移交金达公司。
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国有企业;道路运输;精细化管理
在现代企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生产型向技术型迈进的新形势下,精细化管理正以一种 “新常态”植入企业管理,是国有矿山道路运输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必然之路,也是国有矿山道路运输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单车台效、提升盈利能力的有效手段。
一、国有矿山道路运输企业管理现状
汽运分公司属于国有矿山道路运输企业,拥有山西省三级道路运输企业资质,主要承担中条山集团内部货物调运、客运通勤、大型吊装、危货运输、车辆维护等任务。近年来,汽运分公司创建了独特的精细化运输管理模式,赋予了企业管理新的“灵魂”,提升了企业生存与发展能力。
1.规范与创新相结合,创建五项成熟管理模式
经责考评模式涵盖生产调度等21个专项经责,考核量化到单车吨公里油耗,每一个灯泡的用电量,每月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分析存在问题,使管理更“接地气”。生产管理模式形成了以生产调度为中心,以“三单合一”日清点、周闭合为主线,辅以车辆集中加油、GPS定位跟踪、车辆运行日报的透明管理模式,使得单车每天的拉运任务、燃油消耗、运行轨迹等清晰可见。党群工作模式以“5个3”为党群工作主线,坚持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支部专项特色工作,形成了“一支部一品牌一创新”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环境建设模式引入6S管理,坚持每天小扫、每周大扫、月末综合治理的管理制度,与单位工资总额挂钩考核,确保了优雅、整洁、有序的卫生环境常态化,连续11年荣获省属企业文明单位标兵的称号。安全确认模式从司机岗前安全自我确认,到出场前门口的安全提示,再到运行途中GPS定位跟踪,返场后的车辆回场检验,做到了出厂必检、返厂必验,形成了一套闭路安全确认模式。
2.细化与量化相结合,严格四类物资消耗考核
燃油根据不同车型、不同作业环境、不同运行路况等,跟车上路、科学合理核定单车油耗,并采用油罐车集中加油的管理办法,根据单车当天作业量核定燃油数量。轮胎采用交旧领新的管理办法,按厂队、单车分别建立登记台账,注明新旧轮胎品牌、规格、型号、胎号、领取日期,通过核对轮胎号确定轮胎使用周期。同时对旧胎实行翻新,用于货运车辆,降低了运输成本。备件按照“管死不放活”的思路,加大交旧领新管理力度,避免了以领带耗的现象,狠抓了修旧利废,杜绝了成本浪费。油引入分类回收激励机制,通过加大奖励比例,调动了基层单位参与的积极性,经济效益逐年递增。
3.收入与支出相结合,建立单车收支卡管理办法
汽车二队根据车型、使用年限、生产运输辛苦程度,核定计划产量、运输成本、工资基数,制定收入与支出、产量与利润相结合的经责考核制度,建立单车收支台账,每月根据工资基数与运矿趟数核定工资,每季根据单车成本费用节超情况兑现奖惩,极大地调动了司机的工作热情。客运队根据设备实际情况核定单车成本费用基数,按长途、短途核定公里补贴基数,利用GPS与抄表计程的管理核定工资,坚持长途运输和内部通勤班车拉运任务的轮流派班制度,建立单车收支和精神文明奖惩台账,争抢着出长途、跑公里的司机日益增多。汽车一队强化单车租赁承包管理,根据单车收支卡盈利情况,控制原材料发放,既避免形成单车欠费,又提升了管理水平。
二、国有矿山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汽运分公司内部运输精细化管理的运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具体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随着运行车辆设备、运输周转量、货运量的不断增多,给原有的管理模式带来了新的挑战。比如,目前的一台油罐车已经不能满足车辆集中加油的需求;新设备的投入和旧车辆的老化,原有的油耗指标已不切合实际。
2.管理还有不严不细的现象。比如,运输合同的签订、管理还不够规范;生产调度监控中心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里程利用率还不高;派车与检车存在脱节现象,生产与安全关系处理的不够好。
3.基层单位单车成本费用控制计划性不强,轮胎备件等物资消耗,突击性、突发性领取时有发生,物资消耗定额管理的准确性不高。
三、加强国有矿山道路运输企业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从汽运分公司精细化管理的案例,可以看出:创建标准模版是企业精细化管理的前提;点滴量化考核是企业精细化管理的重点;细节求实求效是企业精细化管理的保证。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应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1.引进先进设备,提高运输管理效能
在原有GPS跟踪定位系统的基础上,引入“北斗+GPS双模管理”;在油箱上加装“电子油耗监测仪”,加强车辆运行及燃油的跟踪考核,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
2.引进现代“互联网+运输”的管理模式,实现传统运输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结合
适时组建物流配送组织机构,建立网络货源信息平台,将内部车辆设备以及货源公之于众,释放市场需求,实现资源共享,实现道路货运向物流产业转型,提高企业盈利空间。
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范文3
一、政府支持、部门配合,重拳整治非法营运行为
近年来,针对道路运输市场出现市场无序,特别是非法营运冲击市场,引起各种矛盾日趋尖锐等问题,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争取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为重点,坚持“依法整顿、突出重点、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了客运市场、机动三轮车和出租车市场、维修市场等治理整顿工作,有效维护了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1、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建立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壁垒”逐步消除,建立城乡一体化客运管理必然趋势,我们以此为目标,着力加强了客运市场的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我们积极采取了普遍清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本地整顿与外地协调相结合、清理整顿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的整治措施,在城区客运市场管理上按照“两归四统一”管理办法,强化进站经营、始发签证等有效方法,基本杜绝了乱停乱靠、兜圈打转、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使营运客车挂牌率达99%,进站率达100%;在农村客运市场管理上通过严把农村客运市场的准入条件,严格客运班线的管理,严处坑、宰、甩客和不依线运行的经营行为,并对全市230辆农村客车客运票价行为进行了规范,按班线、里程、车型等实际情况,调整拟定道路运输价格,统一制作成梯形价格表,一车一表,悬挂在车内醒目位置。目前,农巴车已全部退出客运市场,营运客车持证率98%,缴费率100%。全市现有各类线路342条,其中跨省3条,跨市71条,跨县(市)23条,市内245条。我市连续四年被孝感市评为客运市场城乡一体化管理第一名。
2、开展机动三轮车和出租车市场整治,净化运输市场环境。在1999年、2002年、2004年,我市分别开展了三次机动三轮车、出租车清理整顿工作,整顿的主要内容是审查营运车辆的牌证,完善各类手续,取缔无证、无牌、无照非法经营的机动三轮车和出租车,控制车辆总量;对照有关条例和法规,重新核定各项税费,制定“税费明白卡”;按照有关规定定价出让或设价拍卖城区道路运输经营权;对所有符合营运要求的机动三轮车、出租车换发“T”牌。在整治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指挥部,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加强了联合执法,为整治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通过三次清理整顿,共取缔非法营运出租面的80多辆,机动三轮车近300辆。将城区出租面的总量核定为120辆,机动三轮车总量核定为600辆(含残疾人50辆),并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确定了出租车面和机动三轮车的出让经营权限,有效净化了运输市场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120辆出租面的挂靠市昌隆汽车维修中心(100辆)和市装缷运输总公司(20辆)管理经营。同时,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们积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了《应城市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现已呈报市政府审定,即将出台。
3、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保障维修业的健康发展。为规范我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良好的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我们积极联合工商、物价、质检、劳动等部门,对机动车维修市场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整顿。一是深入现场解决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超类维修的问题,打击非法经营。二是查处假冒伪劣配件、“三无”零件充斥维修市场的问题,确保车辆安全,维护车主的合法权益。三是理顺维修价格混乱的问题,打击欺诈行为,增强整体诚信。在清理检查过程中,下整改通知书32份,一类维修企业限期整改的2家,二类维修企业限期整改的1家,取缔4家违规三类维修业户。目前,我市现有一类维修企业7家,二类维修企业6家,三类维修企业42家。
二、严格监管、常抓不懈,有效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加强行业监管,常抓不懈是巩固整治成果,管理好运输市场的最直接、最有效的管理手段,它可以增强行业约束机制,有助于运输市场的规范化。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
1、强化宏观调控。道路运输市场宏观调控是确保道路运输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为了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其效能的最大化,我们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按照道路运输业的发展规律和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一是加强运力调控,认真执行先审批后购车的政策,没有运管部门的审批计划,车辆一律不能办理经营手续参加社营运,有效地遏制了社会动力盲目增长。同时,引导运输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的经营之路,鼓励、支持他们加快营运车辆更新步伐,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业的运输装备水平。市八达运输有限公司近年来,先后投资600多万元,更新车辆42台,不断优化了运力结构,提高了竞争力。二是加强线路调控,对应城至孝感、应城至武汉等“热线”线路加强限制管理,防止过剩。同时,我们积极参与由孝感市开展的孝感至应城线路信誉等级招标工作,以此改善了该段线路的经营环境。
2、强化源头管理。源头管理是管理工作的核心。我们以此为抓手,严把“五关”: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资质条件,把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市场准入和确定经营者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加强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减少因车辆机械故障原因造成的事故;三是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严格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四是严把安全监督关。督促客货运站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防止超员车辆出站;五是严把市场稽查关,我们抽调精兵强将,成立4个稽查专班,采取定点稽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在节假日、休息日或夜间,对城区重要路段实施24小时的布控,同时争取乡镇当地政府和派出所的支持,对发现的违章行为及时查处。
3、强化社会监督。一是强化执法监督。公开了执法社会承诺,聘请了2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行风评议员,定期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召开座谈会,严格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群众反映的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二是强化业主监督。公开业主社会承诺,明确机构,制定了责任,完善配套服务措施,对客运车辆营运标志进行规范,要求所有客车、出租车车身喷有举报电话,车内悬挂线路牌和梯形票价表,努力做到应诉及时。
二、转变观念、强化服务,全面提升依法治运水平
服务是管理的延伸。工作中我们将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提高了运输市场管理水平。
1、增强服务意识。一是建立了运政服务大厅。为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市运管部门克服困难,挤出有限资金3.2万元,建立了运政服务大厅,把原运政股、机务股、费收股、信息股合并为一,实行办证、缴费、签章、票证等一条龙优质服务。二是开展“回归工程”。针我市客货车大量外流情况,我们积极采取措施:用优惠政策吸引。凡愿意过户回应城的货车一律取消申报制,做到随到随办,承诺零罚款,运管费可按月、季、年等灵活缴纳,成建制单位或一次性缴费的,可享受30%的优惠;用企业实体牵引。我们协助成立了孝合集团应城通达运输有限公司,专门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为车辆和驾驶员办理了专业牌证,已有20台车挂靠该企业。为方便专业运输企业,我们还将专业运输税票直接发放到企业,极大地方便了经营者;用货源信息指引。我们成立了货运信息服务中心,并购买了电子显示屏、电脑等专用设备,及时免费为本地车辆提供货源信息、旅途信息、气象信息等服务,正在筹备与全国货运信息点联网。
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范文4
落实政策 增强动力
第一,以贯彻落实《通知》为契机,推动道路运输发展方式转变。解决道路运输行业存在的问题,根本的还是靠自身的改革与发展。从交通运输的阶段性特性看,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是阶段性的,向社会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管理,才是我们这个行业最根本的最长远的任务,交通运输部成立多年来的“运输”职能,基本上落在了道路运输司,社会对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物流发展等日益关注。
随着时代进步和交通运输整体水平的提高,运输必将成为交通工作的主旋律,这是大势所趋。我们要紧紧抓住机遇,全面执行、切实用好国办《通知》明确的相关政策,围绕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和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不断加大对道路运输枢纽场站建设的投入,切实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加强运输组织,提高运输效能,提高自身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努力构建“更安全、更高效、更便捷”的道路运输服务体系。今年的经济增长,提出7.5%,追求质量更好的GDP。道路运输也是不追求更多,而是追求更好。
第二,以落实扶持政策为重点,增强道路运输业发展动力。《通知》明确的各项扶持政策,弥足珍贵。今年“两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提出了“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等支持政策措施,这与国办《通知》精神完全一致。道路运输既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部门,在实体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我们务必紧抓机遇,多方协调,促进各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地开花结果,转化为行业发展的动力。
一是,要把道路运输场站、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双纳入”。将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保障建设用地;将国家枢纽规划内的客运站场、物流园区、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纳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资范围,给予相应的投资补助。除中央资金外,各省也要积极配套资金,协力补上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
二是,要尽快完善税收和支持政策。完善道路客货站场设施的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切实降低运输企业的财务成本。具体要落实四项政策:第一项是“十二五”期暂免征城市公交企业新购置公交车辆的车辆购置税,据测算每年可为公交企业减少支出十多亿元,部上半年将出台实施办法。第二项是将“十二五”期中央财政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向营运车辆倾斜。过去一直是在商务部在掌握,但用在哪里了不明确。第三项是在车购税中列专项资金支持甩挂运输,这将是中央财政支持道路运输的第一个专项,也是《通知》中含金量最大的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要力争上半年出台。第四项是将集装箱车辆纳入报废更新补贴支持范围。
三是,尽快出台通行费优惠政策。各地要按《通知》要求,尽快落实针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大吨位货车、甩挂运输推荐车型车辆的通行费优惠政策。各省对省内定期定线运行的客运班线车辆,要推广月票和年票制,实行大客户优惠。部将按分工方案要求,加强协调督促,确保政策落实。
公交优先 提升竞争力
第一,以法规政策建设为突破口,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近年来,部一直把城市公交发展摆在重要战略位置,投入了大量精力,也取得了积极成效。行业十分关注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意见》已进入国办最后审核阶段,争取上半年出台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今年一类立法计划,争取尽早出台。
国办下发的《通知》,在侧重于道路客货运输和出租汽车行业的同时,也明确了对城市公交站场、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公交车辆购置的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公交,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行动,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关键是靠政策支持。部将加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积极争取扶持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要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统筹规划城乡道路运输网络和场站建设,优化布局,提高运输效能。
各“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要按照建设方案要求,加紧组织实施,确保建设质量。要深刻领会全国“两会”关于大力推进改革的要求,切实深化公交管理体制改革。各省要督促尚没有完成公交、出租管理职能移交的市县,抓紧理顺管理体制。司正筹备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争取上半年召开,相关政策措施届时将作专题安排。
第二,以发展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为引领,提升行业竞争力。国办《通知》强调,要加快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市场主体结构,研究政策鼓励道路运输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引导联合、连锁、兼并和网络化经营,扶持骨干企业发展。部已确定把提升运输组织化和集约化水平、培育大型龙头骨干企业、支持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并在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强调。我们要统筹谋划,加力推进。
一是大力扶持龙头企业。龙头道路运输企业既是在大鱼吃小鱼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也是政府培育引导出来的。司今年将结合贯彻《通知》要求,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出台鼓励扶持政策,重点扶持一批大企业。
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范文5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规范运营秩序,保障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共客运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客运,是指我市城市规划区内以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等为交通工具组成的客运体系。
公共汽车是指取得营运资格,按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用的客运车辆。
出租汽车是指取得营运资格,根据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按照行驶里程、时间计价收费的小型汽车。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局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全市城市公共客运的部门,负责城市公共客运的监督管理。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依照法定权限及本办法规定,具体负责城市公共客运的日常工作及业务指导,对城市公共客运营运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物价、城管、公安、交警、工商、质监、规划、环保、住建等职能部门按其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城市公共客运应当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适应,与道路运输相协调,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保证城市交通安全畅通、便民惠民。
第六条城市公共客运设施建设应遵循《津市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交通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市交通运输局应当会同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警大队、市城管局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科学、规范、合理设置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设施。城市公共客运线路、站点、停车场所的设置和变更,应当征求市交警大队的意见,不得妨碍交通安全和畅通。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污损和擅自占用城市公共客运设施。利用城市公共客运设施和车辆设置广告的,应经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能到市城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广告不得遮盖车辆营运标志及设施,不得影响行车安全视线。
第三章城市公共客运经营
第八条城市公共汽车和城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交通运输局依法以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有偿出让,特许经营权出让费足额上缴市财政,用于城市客运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及相关工作。
城市公共汽车经营者和出租汽车经营者获得城市公共客运特许经营权后,应依照《特许经营协议》缴纳履约担保金。
城市公共客运特许经营权未经市交通运输局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对经批准的转让行为,其转让价格应与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转让年限所能产生的收益一致,不得利用公共资源进行谋利。
第九条城市公共客运的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票价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制定,并报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票价需要调整时,按照《省价格听证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且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及车容车貌要求的车辆及相应资金;
2、有经培训合格的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
3、有符合规定的配套设施和停车场所;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5、属于公共汽车客运的,应有明确的线路、站点和运行方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获得经营权的城市客运车辆投入营运之前,应办理《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并完善相关经营标志及服务设施,属于公共汽车客运的,还应办理公交客运线路标志牌。
第十二条城市客运经营期满,运营车辆退出市场,车辆专用号牌、《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及公交客运标志牌由原核发机关收回。
第四章客运服务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城市客运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和健康符合有关规定;
2、经培训考试合格;
3、拥有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的驾龄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在本市城区有固定或租用住所。
第十四条城市公共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2、必须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营运,并悬挂统一的营运标志、标牌,因城市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中断运营或改变运营线路及站点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提前3日予以公示;
3、驾驶员和售票员均挂牌上岗,遵守城市客运服务规范,向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稳定的服务;
4、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应安排后续车辆,后续车辆不得拒载;
5、不得拒载中小学生、老年人、伤残(军)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优惠或免费乘车对象;
6、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或终止营运;
7、不得随意提高票价,在汽车车身醒目位置张贴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价目表和投诉电话;
8、不得安装汽喇叭,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辆技术安全性能符合有关标准,汽车尾气达标排放;
9、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10、符合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在城市公共汽车线路特许经营期内,经营者承担公套设施的维护管理,要定期对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及其配套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其技术性能、安全指标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标准。
第十六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2、保持车辆技术性能、设施完好,车容整洁;
3、车辆装置由客运管理机构批准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的计价器;
4、车辆固定装置统一顶灯和显示空车待租的明显标志;
5、在车身明显部位标设经营者全称及投诉电话,张贴标价牌;
6、随车携带车辆《运营证》正证,在车前挡风玻璃处张贴车辆《运营证》副证;
7、打表计程、按表收费,使用专用税控票据;
8、按照规定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价器进行年度检验;
9、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或终止营运;
10、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填报有关统计报表;
11、按规定缴纳税费;
12、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客运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
13、不得随意在出租汽车车体上设置、张贴或者悬挂广告;
14、符合其它规定。
第十七条城市客运经营企业应加强对运营车辆司乘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增强文明服务意识和规范服务水平,维护公共客运形象。
第十八条城市客运经营者有义务承担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抢险、救灾、紧急疏散等运送任务。
第十九条城市公共客运车辆及经营证件应每年进行一次审验。审验符合要求的,城市公共客运主管部门在车辆经营证件审验栏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或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和公共客运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诉和举报应当依法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复。
第二十一条城市客运驾驶员对下列情形可拒绝提供服务:
1、在车辆禁停路段或逆向招手示意乘车的;
2、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及污损车辆物品乘车的;
3、无人监护的酗酒者、精神病患者要求乘车的;
4、不告知具体去向及要求驾驶员作出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乘客应按照标准支付车费和因线路需要而发生的过路、过桥、过渡等费用,对下列情形可以拒付车费:
1、无法完成运送任务或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
2、无正当理由或未征得乘客同意而故意绕道的;
3、出租汽车不打表计程或不出具车费发票的;
4、出租汽车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的;
5、出租汽车当班驾驶员不在规定位置放置《服务资格证》的。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应当加强城市公共客运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依法依规建立科学的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及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对其经营行为及经营资质实行定期考核。
第二十四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应当在城市公共客运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和随意扣车。
第二十五条未办理城市客运经营手续擅自从事城市客运业务,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城市公共客运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中心城市;道路运输;节能减排
中图分类号:F540.8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2-0068-02
节能减排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交通运输业是仅次于制造业的第二大油品消费行业,油品消耗量约占全社会油品消耗总量的33%,是我国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随着运输需求的快速增长,交通运输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必将快速增长,尤其是中心城市,道路、车辆密集、废气排放高,是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区域,是节能减排的重要环节。我们有必要在认真分析中心城市道路运输的特点及节能减排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探索提高节能减排的途径,以提高中心城市城区道路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水平。
一、中心城市道路运输的特点
我国中心城市经济发展速度快,城市扩张迅速,大多都进行了新一轮的城市发展规划,城市道路的建设更加规范、科学。但是由于城市规模的迅速膨胀,企事业单位、人口和各类车辆的大幅增加,造成城市道路密度大、车流拥挤、人多堵车成为中心城市亟待解决的问题。从车辆结构上讲,在市内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多为中小型面包车或厢式货车,运输送货时间、路线和区域要受到城市交警管理部门的审批限制;而城郊大型工商企业和物流中心、配送中心集聚,道路宽阔平坦,是各类大型货运车辆行驶集中的区域。由于城市道路情况复杂,驾驶员操作要求高,驾驶技术难度大,技术节能比较困难。
二、道路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中心城市道路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组织化程度不高、车辆装备技术水平较低等导致的能耗高、效率低等问题尤为突出。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关键是要通过节能减排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转变传统的发展方式。
三、提高节能减排的途径
中心城市道路运输节能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促进,开发与节能相协调,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提高中心城市节能减排的效果,就要从基础工作出发,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必须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
作为中心城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基层运管机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节能减排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节能减排是加快道路运输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环节,是交通运输业服从和服务我国经济发展大局的集中表现,也是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真正把节能减排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去。
(二)严格实施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安排,全面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验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对不符合燃料消耗量的车辆不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鼓励发展新增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客货车辆,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环保型车辆和混合动力汽车,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高排放车辆,建议政府予以税费优惠的鼓励支持。同时加强城市客运运力投放调控,提高营运客货车辆的实载率。
(三)鼓励发展节能高效的运输组织方式
针对城市货运企业小、散、弱,个体经营者为数众多的情况,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运输企业,加快企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积极发展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厢式货车运输、零担快运等运输组织方式,提高中心城市运输市场网络化、组织化的水平。
(四)下大力气提高中心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流量的疏导能力,迅速整治严重影响交通的断头路、卡脖子路段,切实保障城市的道路畅通,保证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的顺利进行。
(五)进一步提高运输从业人员的节能水平
我国拥有世界上人数最多的营运车辆驾驶员,假如每位驾驶员每天节约一升油,一年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要围绕履行节能减排的各项职责,完善从业资格制度,强化实施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的力度,推广节能驾驶技术,普及节能驾驶知识,提高节能意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把节能减排落实到每一位从业者,使节能减排真正成为全行业、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结束语
中心城市道路运输节能减排是一项长期持久的系统工程。任务十分艰巨,必须科学筹划、周密部署、勇于开拓、务求实效。只有解决了思想认识、具体操作、保障手段方面的问题,抓好各级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层面的工作,落实节能减排工程、产业结构调整、监督管理措施,才能确保中心城市道路运输节能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实现中心城市道路运输又好又快地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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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兴增.李盛霖在2010中国交通发展论坛发表主旨演讲[N].中国交通报,2010-05-27.
[3] 秦风田.节能减排对策[J].中国道路运输,2010,(7):16-18.
Search ways of strengthening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of central cities roads transportationsystem
Meng Qing-fang
(Xi"an Lianhu Communication Transportation Administer Station. Xi'an, 710065,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