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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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制度

建筑施工制度范文1

关键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近年来,由于人们在享受建筑事业高速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忽略了其中的安全控制,从而导致了施工阶段安全事故频发。为此,政府加大了监管力度,但由于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很多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一、建筑施工中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中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质量安全,质量安全也是整个项目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之一。在实际中,处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包括对事故的估计以及应对事故的处理措施;另一种就是在事故发生后再去处理。事实证明,事前的准备工作通常能够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小,而且能够将事故置于可控状态。因此,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工作才能对施工发生的各种质量问题有一个积极的应对措施。

二、目前建筑施工中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1.企业领导重视不足,机构设置不健全

企业领导没有设置一个专门进行质量管理和监督的部门,而且原来的相关部门也在精简,造成了大量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流失。此外,政府对于质量安全也只是部分的检查或者抽查,全部的过程仍然是由企业自己掌控的,但是企业内部并没有对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控制的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难以保障。

2.施工单位准入不严

由于企业对建筑队伍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都没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很多技能知识有限、责任心缺乏的施工人员就进入了建筑行业。有些施工单位出于外部压力和自身利益不考虑施工的质量,以次充好甚至偷工减料。在这种情况下,必要的技术人员和质量安全管理监督人员都很缺乏,使得施工的安全质量难以保障,就很容易导致安全隐患的现象发生。

3.一线工人作业水平不高,操作欠规范

随着用工制度的变革,建筑工人的队伍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很多建筑公司把工程承包给施工队伍,使劳务与管理被分离,民工成为了建筑施工的主体。由于多数民工没有进行培训,上质量安全观念比较淡薄,再加上施工过程中没有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因此,在施工中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而这些并没有引起企业的重视,整个施工过程都没有一套完整的操作规程和约束。

三、 加强建筑施工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1.加强政府对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

政府在加强质量安全执行力度的过程中,要结合现行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经常对施工单位进行人员及质量的检查,对施工的质量安全方面进行相应的评估,并进行现场勘查,实地了解从而作出科学的评价。此外,要严格执法,依法惩处事故中的责任者,杜绝各种监管不严的现象。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

2.做好事前准备工作

事前准备工作是避免事故发生的前提。事前准备工作要分步骤的来进行。施工前对施工地点的植物、地貌、地形等因素进行调查研究并记录下来,及时发现有可能造成隐患的因素并据实记录,接下来,在施工项目开始之前对施工人员讲解项目施工的特点和事故的易发环节,做好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3.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质量安全问题是建筑施工中永恒的话题,要想从根本上减少这种问题,建筑施工者必须强化质量安全的意识,质量意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因此,建筑施工从筹建具体的施工都要有一个有效的执行措施,以保障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

4.提高建筑施工者的从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总体来看,建筑施工者的素质是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也就是说,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及长远发展需要有专业技能和从业素质都较高的参建人员来保障。所以,施工单位的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充分起到领头作用,主动了解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掌握相关的技能,提高自身的素质。并对一线的施工人员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做好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加强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行能力

建设单位必须确保资金的投资费用标准,禁止资金挪用、偷工减料的现象发生,一旦出现,必须严厉打击。而且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出质量安全投入的明细款项和事宜,才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资金的合理使用。此外,施工单位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质量安全技术的条框以及检查的标准,并时刻监督建筑施工的进度,做好管理监督工作,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来要求双方,加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执行力度。

6.引入保险机制,减少质量安全的风险

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的普通产品,如果在其合理使用寿命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会因为时间的久远无法找出事故的责任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就必许引入保险机制来减少事故的发生。此外,保险公司也会因为自身经济利益在施工的过程中起监督作用,以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隐患。这样,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就能够处于可控的范围。

四、结束语

建筑施工是一个繁琐的过程,随着住房需求的增加,建筑施工企业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只有达到更高的要求才能保障建筑施工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 高艳霞.浅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管理与控制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5).

[2] 罗健翔.浅淡建筑施工的工程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9(21).

建筑施工制度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控制

Abstract: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struction quality is the key factor and important guarantee, the content will be o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for a brief analysis, for reference only.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道路桥梁、港口码头、水利水电、建筑楼房等基础工程均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来,大量外国施工企业的涌入,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了建筑工程整体施工质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甚至造成桥断房倒的事故,有的还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故应采取措施加大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控制力度。本文以下内容将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控制进行简要的分析,仅供参考。

2、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根据作者多年的实践经验,认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质量问题:第一,使用的砂子杂质含量大。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而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掺杂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齐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合要求,用在基础上容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用于顶部时发生顶部开裂渗漏现象。第二,低价购买一些不合格的钢材如地下小炼铁厂、黑工厂生产的罗纹钢或圆钢,或者是从废品回收站买来生锈钢材,致使钢结构强度和韧度达不到要求。如果用于楼房建筑,就容易出现断筋、开裂、墙体变形等质量问题。第三,水泥强度不够。一些企业见利忘义,抓住水泥市场紧缺的机会,只顾产量,不管质量,选用的水泥达不到设计的标准,给建筑工程带来了安全隐患。第四,偷工减料。施工企业为了节省开支,在施工中,配筋间距人为加大,使得配筋率减少,就容易造成混凝土构件开裂,出现裂缝质量问题,甚至引起质量事故。不按工程量计算所用材料,致使水灰比变大或拌制混凝土时水泥比例降低,出现露筋或表面不光洁问题。震捣不密实、不及时、不均匀、水灰比太小,导致浇筑的混凝土松散,内有气泡或孔洞,造成局部凝力降低,形成渗漏隐患。混凝土养护不足,导致混凝土中水泥固结缺水而不能充分水化,造成混凝土质量整体下降,大大降低强度。第五,施工人员未经正规培训。建筑市场的工人主要来自农村,大部分只是小学毕业,据调查,90%以上的农民工未参加过技能岗位培训或未取得有关岗位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是典型的“放下镰刀拿起瓦刀,放下锄头砌起砖头,施工质量很难保证。第六,施工中由于管理人员少,管理不到位,致使水泥受潮或存放时间过长,导致水泥强度降低,性能改变,或钢筋淋雨生锈,影响与水泥砂浆的结合牢固度。墙体砌筑施工时,干砖上墙,致使砖块与水泥沙浆的和易性下降,影响墙体的稳定性。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控制措施

根据作者多年的实践经验,认为要解决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采取措施:第一,业主单位应严格选择施工队伍。施工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一个项目工程建设立项批准之后,必然经过招投标、或议标选择施工队伍,具体方法:一是听,即听取施工队介绍技术力量 设备,资金情况以及拟承担工程所采取的措施。二是看,看正在施工和已经竣工交付使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现场管理。三是查,即考察施工单位的设备、技术力量、企业等级、资格证书。四是访,即走访已交付使用工程的甲方,征求使用单位对工程队伍的评价,以便了解其信誉。在此基础上,按照标价合理、工期短、质量优、信誉高、素质好的原则,综合比较绝不能靠关系,走后门,特别要防止通过关系指定施工队伍。第二,政府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政府应该加强对设计、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力度,保证建筑工程的有序进行;政府应该加大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保证建筑工程高效、优质的完成。第三,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措施。①建立健全完善的建筑工程质量体系。施工企业应该改变其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施工企业应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策划,做好预防控制,把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里。其仍应从其自身的内部组织结构出发,进行结构调整,企业只有在结构合理、权责分明的环境下,才能形成其自身的饿特点,才能在不断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②强化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管理。施工材料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材料是否满足设计施工要求是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基础工作。在工程中标后,施工企业即应着手材料控制与管理工作。以材料采购管理为基础保障采购材料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此外,还要强化材料进场的检验、存放管理以及使用前的检验等。通过针对材料质量的管理工作为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奠定基础。以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材料管理为例,供应商供应钢筋应符合设计钢筋径要求。施工企业应在材料进场过程中加强检验与复核,确保进场钢筋直径与设计施工要求相符。钢筋材料进场后,根据不同直径进行分类存放,且存放过程中应注意防雨防潮,避免钢筋表面锈蚀的发生。在钢筋架施工前还应对钢筋直径、钢筋表面进行二次检验,确保施工用钢筋符合设计施工要求。通过各个环节的控制与管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用钢筋满足设计与施工要求,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针对施工材料的重要性,强化材料控制与管理。通过材料控制与管理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目标。③科学设置质量控制点以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点是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与管理的基础依据、是有效避免质量通病发生的重要工作。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在工程技术交底阶段开始进行质量控制研究与探讨,以工程实际情况为基础进行质量控制点的设置。针对工程所在地域的气候条件、工程施工中影响质量的基础因素等进行质量控制点的完善。通过科学设置质量控制点使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人员能够依据质量控制点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监控。通过科学设置质量控制点保障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各项因素、基础参数等处于受控状态,以此保障工程施工质量。④工序的质量控制。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作业过程所构成,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控制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每道工序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都要对影响工序质量的条件或因素进行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要运用一定的检测手段对其进行检测,确保能够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⑤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质量管理人员主要采用的检查方法有目测法、仪测法、实验检验法等。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进行以下方面的检查:一是施工操作质量检查,对违章操作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纠正。二是工序质量的交接检查,指前道工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下一道工序。三是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这一部分是防止质量隐患和事故的关键,隐蔽工程必须经质量检查人员检查确认合格后,才允许加以覆盖进行下一道工序。四是施工过程中的监控:对某些重要的分项工程应特别注意经常进行预检和复核。五是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必须对己完成部分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以免造成损坏,影响工程整体质量。第三,发挥监理职能作用。施工单位在单项工程或者一个工序结束后,在自检合格后,应按照程序由监理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而且充分利用监理的作用,可以及早的发现各种隐患,避免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对于施工单位来说,要尽力和监理合作,接受监理的指导,对于合理的建议和整改通知书,要按时、按量、保质的完成。

4、结尾

本文以上内容首先对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随后从业主、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四个方面对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控制水平进行介绍,并着重从施工单位角度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但是作者深知,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并注重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控制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彭圣洁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施工制度范文3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建筑工程执照时,应当交付建筑工程执照费和审照手续费。但属国家预算和地方财政拨款投资的建筑工程暂免收取。

第三条建筑工程执照费收费标准:

(一)新建的建筑工程、改建或者改变结构的大修的建筑工程(包括构筑物和地下人防工程)、以及装修门面工程,其土建和水电设备工程总造价在人民币9000万元以下(含9000万元)的,按土建和水电设备工程总造价的1‰计收;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计收。

(二)凡属外商独资或者合资的建筑工程,其土建和水电设备工程总造价在3000万美元以下(含3000万美元)的,按土建和水电设备总造价的1‰计收;超过3000万美元的,超过部分按0.5‰计收。

(三)临时性施工棚、凉棚和临时性建筑,按每平方米人民币1元计收;尾数不满1元的,按1元计算。

(四)围墙、竹笆、画廊等构筑物,按长度每1米人民币1元计收;尾数不满1元的,按1元计算。

(五)广告牌按每平方米人民币2元计收;不满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

(六)居民自有房屋翻建,每一执照收人民币5元。

第四条审照手续费,按建筑工程执照费的50%计收。

第五条国内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执照,但对建筑工程的土建和水电设备总造价尚未作出预算时,钢混结构的可按每平方米人民币400元匡算造价;混合结构的可按每平方米人民币200元匡算造价。

第六条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执照后,不能在6个月内施工的,可申请展期1次,期限为6个月;超过6个月因故仍不能施工的,可再次申请展期3个月。逾期再不施工的,建筑工程执照即行失效。

建设单位按前款规定申请展期的,不再交付建筑工程执照费和审照手续费。

建筑单位未经申请批准展期而逾期施工的,按无照建筑论处。

第七条建筑工程无论因何种原因停建,已交付的建筑工程执照费和审照手续费概不退回。

建筑施工制度范文4

关键词:质量监督 管理细节 住宅建筑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建设规模也是越来越大。住宅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住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是政府质量监管的重点。在当前房地产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针对住宅工程的特点,开展工程质量监管,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是政府对建设市场实施有效监管、维护小业主利益、减少质量投诉的重要途径。

1、突出行为监督管理

1.1 设计方应独立承担住宅的质量责任

设计方作为责任主体,在各项验收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设计方不仅要对设计图纸的质量负责,更要对实际工程的质量负责,设计方有必要参与工程的隐蔽验收。对桩基、基础、主体工程当前设计部门只签字不验收的情况比较突出,这是对设计质量责任的漠视。设计单位一定要从设计的角度来对住宅的建设过程进行认真检查,竣工时出具完整的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检查建设、施工单位是否根据设计意图和设计规范完成了工程建设。设计院不仅要提供合格的图纸,还应当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承担质量责任,纠正不符合设计意图的建设行为和实体质量问题,不能屈从于建设单位,损害小业主的实际利益。

1.2 监理应独立、公正地行使权力

监理是公正、独立的第三方。委托监理绝不是建设单位雇佣人员实施监理。监理必须独立地开展工作、行使权力、承担责任。监理对材料的进场验收是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对甲供材料同样要严格把关。监理对工程质量负责,而绝不是仅对建设单位负责。目前监理市场还不够成熟,建设单位与监理的经济委托关系已成为建设单位要挟监理的理由。为了可以自身的利益,一些开发商经常会或明或暗地要求监理放松质量标准。但是,监理的质量责任是独立的,权责一致,监理必须独立行使职权,承担质量责任。而且住宅所涉及到那些小业主的利益,监理不能以建设单位为借口,降低工程质量,损害公众利益。

1.3 施工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应完整、有效运作

住宅中的结构是比较简单,技术上也不复杂,但因为住宅工程质量涉及到每一个住户的切身利益,很多质量问题更容易暴露,更容易引发质量纠纷。因此,施工单位决不能因为技术简单就忽视质量管理,住宅更应当注重质量通病的预控。如混凝土构件和墙面的裂缝、轴线尺寸偏差,窗口渗水、屋面漏水必须通过精细的质量管理才能解决。所以那些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不但没有松懈,反而还更应当加强,应从每一个住户的切实利益来出发,将质量通病问题解决。目前我国的建设市场价格竞争激烈,住宅施工更是利润最低,工期也是最短,施工单位所面临着更多的风险,质量问题日益突出。质量监管一方面一定要建立高质高价的市场机制,来引导施工单位实施精细管理,提高住宅质量;同时还要通过责任追究,使管理粗放、质量低下的施工单位无法接到工程,促使其做好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并有效运作。

1.4 政府与建设行为的监管,

对于住户与公众的利益政府所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以及建设行为的监管,要突出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注重维护公众的利益,削弱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开发商的行为应进行重点监管。另一方面,对于市场的信用机制,让住户来购买那些质优的住房,让住户和开发商的利益在“质量第一”再一方面,就是当开发商与住户利益产生矛盾时,要以开发商损害住户利益的行为,在住宅工程建设中,不允许其损害小业主利益。

2、 住宅的质量监督管理细节

质量监管一般都是根据结构安全为主要内容,但是对于住宅的质量监管,应更多地包含细部质量与使用功能,因为住宅质量本身就涉及公众利益,是政府监管的主要问题。尽管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并未一般的建筑,但在建筑质量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程度方面,住宅与厂房以及公共建筑是同于。住户对住宅质量中的问题投诉和纠纷,已成为现在房地产行业较突出的问题,甚至都已经影响了社会和谐,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有针对性的监管模式,来提高住宅的细节质量,保障住户的合法利益。

3、 建筑配套工程的质量监督

3.1 监督机构不可以仅监督单体的建筑工程,室外设施也是纳入监管范围我国现有的监督模式是以单位工程作为监督对象,小区配套工程经常都不在监管范围之内,这是住宅工程监管的漏洞。室外工程类似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时所涉及到了公众利益,应当给予监管。开发商所说的室外景观道路、法规的确定必备安防设施、良好的给水排水以及电力通信,都要在政府的监管下实施到位,否则住宅不得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目前我国小区工程因为开发商不愿支付延期交付的违约损失,先交房后实施室外配套工程的情况如今是很普遍,甚至有的业主入户时连正式的供水供电都没有具备,有的道路施工都还没有结束,就交付给住户。由于室外配套无法位的住宅,尽管小区的单位建筑工程全部竣工合格,政府也是无法认可其满付条件。把小区中的配套工程纳入监管范围,是对住宅功能质量的保证措施,也是对住宅质量的有力监管。

3.2 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和质量保修制度

住宅在竣工交付使用后,因为住宅所存在的质量问题,住户自身也是难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这对于住户是很不公平的。从合同关系上讲,开发商应该先向住户履行保修的义务,再追究设计、监理、施工的责任。但是因为涉及到各专业的技术鉴定,类似和医患纠纷,小业主举证质量责任是相当的困难,大部分业主对住宅裂缝、渗漏等问题的起因和危害都不清楚,对具体的经济损失赔偿评估是更加无能为力,与开发商谈判根本不对等。在开发商的面前,小业主自然是弱者,所以政府有必要通过适当的渠道来帮助小业主维权,实行住宅的质量责任追究与质量的保修制度。目前政府的帮助都是以投诉和的形式,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责任追究以及赔偿制度。简易可行的民事诉讼和委托鉴定赔偿应该是解决问题的最合适的办法,建立起强有力的质量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开发商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履行质量责任。

3.3 强化对住宅的全寿命周期的监管

住宅在使用年限是可以达数十年,而开发商在建设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就结束了,住户几十年的利益不可能依靠开发商一、二年的建设过程来保障,所以有必要的对住宅全寿命周期的质量进行监管。首先,在建设过程中要预防竣工后中的有关问题,例如,提高建筑结构安全耐久性以减少往后的维护,加强对钢筋保护层的检查、检测,来提高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可减少建筑的使用能耗,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检查、检测;其次,建设过程中必须要为以后的维修维护创造条件,例如,开发商经常将给排水或电气管线敷设的管井予以取消和缩小,尽管住宅交付时就会增加了住户的使用面积,但却给多年后的维修更是增加了麻烦,得不偿失;最后,要妥善解决竣工后的各种问题,建立住户使用后的维修维护机制,例如,如何开展外墙瓷砖寿命前后的维修,避免脱落伤人,窗户的五金件维修维护。可见,住宅竣工前和交付后的很多方面都涉及公共安全,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必须着眼于建筑的全寿命周期。

4、 结束语

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诚信管理,建立工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责任单位的质量意识,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质量监督保证机制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的质量意识、诚实信用度提高了,才能让使用者用得更放心。

建筑施工制度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 质量 监督 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5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概述

建筑行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是通过政府监管部门对建筑企业、建筑承包商、建材供应商进行监管的过程。并且,这些与建筑相关行业以及政府监管部门共同承担着建筑质量控制的责任。在这个监管过程中,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对于建筑相关行业的整体质量监管工作,建筑业主、建筑承包商主要负责施工建设质量方面的监管工作,建材、建筑设备等方面供应商主要负责建筑材料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几方部门共同努力,共同承担其建筑的质量管理工作。

2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问题

2.1 立法不完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在立法上表现出了很多的问题,其主要体现在中国现有的建筑质量法律体系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不强。90 年代末我国颁布了《建筑法》,这部法律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建筑工程开包与承包、建筑施工许可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在建筑质量与工程质量的提高和优化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给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提供了保证。不过《建筑法》在质量监督方面并没有给出做规定,没有对其划分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而对于建筑质量监管的有关规定只是在行政法规(也就是第二层次的法律)中才有一些规定,并且其涉用的范围只在更低层的地方法的相关规定或相关文件上与某些监管部门的规章上才有所体现,执行强度并不高。

在当前的建筑体系中,《建筑法》已经适应不了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需求的行政管理手段和市场规划制度的要求,其中存在的许多条款都不能与目前的行业和国际惯例接轨,对质量监管的问题无明确的规定。另一个方面,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是以国家技术标准、法律法规来作为主要依据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却有发现问题没有相应的处罚依据的情况。这种法律上的不完善对整个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建设是极其不利的。

2.2 缺乏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21 世纪是最主要的标志之一就是信息时代的到来,社会各行各业均离不开信息化的管理,建筑工程行业也不例外,尤其是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更是离不开信息化管理,通过通过有效的信息化管理促使建筑质量监督执法更加公正、公开、公平。然而,我国目前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还不够,缺乏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行业间也没有形成建筑质量监督信息化共享机制,信息传统及信息反馈速度较慢,大大降低了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效率,并且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着暗箱操作等问题,没有实行监管透明化,各有关部门无法接受社会的监督。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是我国建筑工程行业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2.3 监督主体权利与责任不明确

由于建筑行业所涉及范围较广,受很多部门所监管,如土地、城建等部门,而各部门又分为区级、市级、省级、国家更层次部门,这些部门以及不同级部门对于建筑质量方面的规定又存在这交叉地带,对于某些概念也存在模糊定义,这也就造成了建筑行业内的质量监督在权利与责任上分配不明确。事实上,在我国,建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隶属于国家的事业单位,受国家管理,但自我国事业单位内部体制改革以后,国家拨给建筑质量监管部门的经费也开始减少,促使监督部门资金短缺,无法正常运行。并且,业内就质量监督管理方面也常出现你可以监管我,我也可以监管你的现象,监管机制不够明确,在加上经费的短缺,最终导致无人监管的现状。有的单位不但要承担质量监管方面的工作,还有进行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建筑质量责任得不到落实,对建筑质量监管工作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3 解决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对策分析

3.1 提高建筑质量监督意识,强化监督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缺乏建筑质量监督意识,在全系统、全过程和全员的管理方式上缺乏充分的认识和贯彻, 而在对有关法规的执行上也缺乏应有的严肃态度, 以及监督部门对工程施工的各方面监督亦有不同程度的欠缺。所以, 必须提高思想认识, 使各施工及监督人员能端正思想, 明确有关监督机构对各项在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及资料整理等一系列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对施工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和管理, 使之能在工程施工中持证上岗, 并随时接受检查及记录在案,以达到加强施工管理, 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而建立一个具有权威性及能正常运转的管理监督机构是加强施工管理工作的关键。因此要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 要撞全法规体系, 把政府行为、市场行为依法纳人法制化管理轨道。要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制, 通过建设监理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 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使工程项目质量好, 工期短、投资省、见效快。

3.2 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控制各项工序质量控制

工程施工过程质量, 是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所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监督部门在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人员资格的同时, 特别要对隐蔽工程进行严格的把关, 除对隐蔽工程进行施工监督及现场验收外, 对其部位质量的检测及其材料试验的数据等资料亦须有相应的记录。对其它已完成的工序都必须有完整的备查检测资料。如发现缺少资料及其它问题时,应对其施工单位提出警告, 对不能改进者, 则可责令其停工处理。从根木上杜绝无数据或假数据等现象, 把工程事故及工程质量等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之中。监督部门还可成立专职的工程质量检查督察队伍, 对各施工工地进行定期检查, 作出鉴定意见并记录在案, 这项工作过去是重视不够的。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计划与措施逐项实施, 并须在各项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流, 如发现问题或实际情况有变化时可协商研究解决。另外, 为更好地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必须保证工程在施工中的各种建筑材料均须有合格证或进行试验后方能使用, 坚决打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同时,还应使有条件的地区的建筑工程尽量推广使用商品硷。这样,便可减少各项工程在水泥质量、石料级配及其它方面的失误,确保工程得到高质量的硷。还可促进散装水泥的使用和发展,又可解决城乡建筑施工对环境污染的问题。

3.3 加强验收工作,健全资料管理工程

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对工程质量评价的好坏, 最后体现在工程的竣工验收上。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同时, 在工程上使国家的规范得到具体实施及有完善的记录, 而较好地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方法上的规范化是很有必要的。所以, 在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上要对施工总结、材料试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工序检测数据及竣工图纸等多方面订出规范的做法。同时, 各工程施工人员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亦需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既要做到保证工程质量, 又要有完整的工程资料。所以, 监督部门就需定期对各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竣工资料除材料真实完整外, 在整理上亦需有规范的格式。监督部门还必须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把关, 把不合格或不规范的资料退回重做, 直至未善为止。

另外, 还需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档案, 把各项工程的资料分门别类地存列, 以便有关人员查核。各地监督部门每年还可对本地各竣工工程进行一次总结评比活动, 把所评的优秀工程及各类型规范的竣工资料订印成册以供参考。各施工单位也应建立各自的工程资料档案, 这样便可以积累经验, 也有利于企业管理的完善和发展, 以起到查阅、总结、提高的作用。

结语

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工作,必须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健全质量监督体系,将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只有保证了建筑的施工质量,才能为国家跟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推动我国的建筑工程发展迈入新的一个道路。

参考文献:

[1] 黄小雄. 浅谈建筑施工质量的管理与监督[J]. 珠江现代建设,1996,(4):32-34

建筑施工制度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在我国扩大内需,加大基础建设的背景下,包括城市建设、公路、铁路、地铁项目在各省市内的各种公共项目都被提上了日程。与此相应的建筑行业发展迅速,但近几年建筑事故频发:①2008年11月11日发生在杭州地铁施工现场的大面积塌陷事件,塌陷面积宽约20米,长100米,深10米,10辆以上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已经造成7人死亡,14人失踪。北京交通大学教授王梦恕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隧道及岩土研究所所长)去过现场,分析了事故的原因。

(一)一方面,设计、施工过程中,前期的筹划、设计都是比较草率的,没有考虑到周边环境的影响,该转移的东西没有转移,像高速公路就在基坑的表面上行走,造成了整个基坑坍塌。另一个方面,没有依靠专家的意见,多半是作为甲方,作为领导,自己决定的,无任何科学的可行性,而在危险情况下照样施工,突然出现突变性的危害,造成人员死亡。

(二)就是现在得得施工中,没有认真地研究如何使施工方法要跟地层紧密结合的,要和周边环境紧密结合,随便采用最便宜的方法来施工,造成很多安全隐患。

(三)由于整个工程出现一个工期完全是没有按科学的方法来做,就是拍脑子定工期,结果造成赶工现象非常严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另外为了省钱,把费用压的很低,不合理的工期、造价是影响安全、影响质量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中铁四局在车站大约布置了100多名工人,不少是农民,其中相当一部分没有经过任何培训,问这些工人施工现场有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安全,他们说就是有人在每天上班的时候,每天提醒一下要注意安全,具体怎么注意安全,都有哪些方面,出现了危险情况该怎么办,没有人告诉他们。

据当地安全部门负责人说,这个工程就很可能存在转包的情况,有资质的单位凭借他的实力中标,获得了承建这个项目的资格,但是在具体承建过程中,他就转包给了许多资质差,或者根本没有资质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这就可能造成巨大的风险。

②上海11.15特大火灾造成50人死亡,40人失踪。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了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是在一些高层建筑建设和装修中忽视了消防安全问题,遗留下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方面,为了减轻结构自重,建筑中大量使用了易燃、可燃高分子材料;另一方面,为了追求装饰时尚,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火灾后果非常严重,因为火势沿着建筑外墙蔓延速度极快。其中建筑材料是否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选用的不燃材料。

③上海的一栋13层在建住宅整体倾覆、北京中央电视台新址的文华东方酒店的火灾等等。

针对以上等等工程事故,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可能存在问题,甚至有点还存在工程被层层分包,施工单位没有施工经验等问题,每个方面的疏忽都可能酿成安全事故,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事故折射出的是安全制度和责任心的不足,以及施工安全管理和监管力度的欠缺。建设工程技术含量和高风险性无不需要强烈的安全意识、周密的安全管理和严格的安全监管来实现,每一个项目就是一项考验安全管理的工程。而坍塌事故频发,不仅仅是技术上的失误,更是安全意识的坍塌。我们认为只有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把建设中的主体的行为规范起来,依法建设,才能减少建筑事故的发生。

1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能否有效运行,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稳定与提高起着很大的影响。目前,随着市场的深化和细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仍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监督体制中仍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相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建立和健全相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制度,使其质监人员在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时,有法可依,进而使工作顺利的进行。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对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处罚时,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总体实施起来还很困难,仍然缺乏有力、适度的处罚依据。

1.2多头管理导致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不明确

目前,对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其实质上已形成了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这样只会导致关系错综复杂,政出多门,界限不清,权责不清等一系列的问题,不利于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统一管理、整体协调以及整体的系统运作,不利于监督管理系统的协调发展以及整个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1.3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不严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样才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彻底实施。但是,目前由于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相关法律、法规在立法工作中存在不少缺陷,并且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也不完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还存在着不少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这样势必影响到整个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同时,执法不严也会导致内部腐败现象的滋生,这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事业的顺利进行是一个很大的阻碍。

1.4建筑工程监理机构的经费问题堪忧

经费问题也是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监理机构主要是依靠“自收自支”的方式来解决经费问题的。有的建设单位还拖欠监理公司的监理费,造成监理公司在一段时间内的经费困难,监理公司无法正常运行,最终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受损。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工作的措施

2.1深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为保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政府监督职能发生彻底转变,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现场检测申报、验收备案工作已在全国实行,但应该看到,新型的质量监督体制目前还处在转型和完善时期,还存在内部制约监督不力,工作方式不够科学,信息传递不畅、不够准确等问题。因此,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模式,深化监督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监测信息体系,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水平,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2.2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和施工单位的行为规范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意识的高低,关系到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对质量工作重视的程度,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①工程开工之前,质监员应监督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发现问题或有异议议的地方,及时提出并予以解决,不留任何隐患;②在基础工程施工时,基础开挖后,地基基础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施工,这是保证结构安全的关键之一;同时督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好基础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③工程验收时,质监站须严格监督参建各方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进行验收。

(2)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严格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标,是否公正地择优选择了中标单位。监督机构对工程的施工工艺,质量、原材料、构件、半成品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严格审查,要对技术交流、设计变更、隐蔽工程记录等技术资料提出严格要求,使工程内部形成比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材料、构件、半成品经检测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使用,上道工序不合格者,下道工序不准施工。

2.3提倡社会监督和第三方(监理单位)的大力介入

我们首先要确立监理部门的权威。同时我们一定要保证监理公司的素质,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确保监理的公正性、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社会监督:建筑设计要适合大众市场,不要单独去适合某些人群,阻碍市场的正常发展。工程质量在每个置业者心目中站主要地位。为此,在工程建造过程中,社会监督与社会舆论起到重大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