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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整改措施范文1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近期以来,省内外发生多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县“8.28”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曹妃甸的开发建设,我县主要道路人流、物流、车辆、运输量不断增加,交通事故频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和谐稳定的大局。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县公安、交通、安监、城管部门要紧密配合,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严格的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各类营运车辆、驾驶员、客运站、运输企业、道路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彻底整治。各有关单位要对本单位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和报废车辆运营。要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对机动车进行严格审验,不该上牌的决不能上牌,该报废的车辆坚决报废。要强化全县所有路段巡查工作,对县内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加强治理,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建设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在施工作业地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进行严格审验和执法监督,严禁非法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上路。要对损毁路面及时修整,确保路面完好,保证车辆通行。安监部门要强化协调督导,对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意见。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完善工作举措,形成任务明确、岗位明确、职责明确的工作制度。
三、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监管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合理调配公安交警、路政管理人员的力量,加强巡逻管控,完善防控网络。特别对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要严查严控,确保安全行驶。严厉打击货运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和证照不全等车辆非法载人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报废车、套牌车、无牌车上路行驶、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要加强运输企业的管理,特别是客运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运输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健全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体制,保障安全运输。要建立严格的安全运输管理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驾驶员,加大对违章违规驾驶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要健全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和安全形势教育;要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搞好对营运车辆和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测,严格日常检查,严把车辆技术性能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城管部门要加强城区交通环境的治理,继续加大三轮车取缔力度,对在街区主次干道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严肃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置能力,使大家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乘超员车,不做带“病”车,不做非法营运以及不符合标准、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强化驾驶人员安全警示教育,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驾驶违章车辆。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各种严重违章和不文明交通行为予以批评或公开曝光。通过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开展宣传专题节目等形式,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并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车辆维修整改措施范文2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定和决议,结合本施工现场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要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每个月要召开一个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分析事故教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必须按国家及建设部的标准,落实安全技术费用,并专款专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4.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负责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督促实施落实。
5.组织全员每月召开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大会,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6。经常对所属职能部门的人员进行安全责任教育,检查执行情况支持安技部门的工作,对安全工作要排除障碍,开方便之门。
7.深入工地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
8.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本施工现场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并令其制定不再重复发生问题的措施。
9.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并讨论处理意见,对事故按规定要及时上报。
10.每季度要总结和交流一次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施工生产中先进班组和个人,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召开现场会,对于其主要责任者给予重罚。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在技术上全面负责。
2.对全项目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在日常的安全生产中,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3.必须按国家及建设部的标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情况,向单位工程负责人做好深入细致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交待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方法,及时纠正一切违反安全操作的现象,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工伤事故的处理,针对存在的问题,从技术上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5.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的施工方法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方法。
6.参加一切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并从技术上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
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三宝”“四口”临边防护等〕完整、齐全、有效符合安全要求负有责任。
3.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执行中如需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中,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8.负责脚手架、吊篮、井字架、门式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工人使用。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科的领导下,督促本项目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和向领导及时汇报。
2.参加本单位承担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及向班、组逐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3.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检查各种防护设施,纠正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执罚要以理服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4.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要督促在限期内整改完。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作业,并组织职工撒离危险区域。
5.发生工伤事故,要协助保护好现场,及时填表上报,认真负责参与工作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真实地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生产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作好安全交底。对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未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管好他人安全。
3.组织本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架子等设备。
4.经常检查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和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6.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7.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改进措施,教育全班同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制度,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和自检工作。
8.发动全组职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作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9.支持班组安全员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组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指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意见,协助班长做好本组的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组长组织全班安全学习,记录和处理小事故,加强本组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协助班长搞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工程的技术培训。
3.参加事故分析处理和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4.维修、保养或指定专人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等器材。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6.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质量安全处
2011年4月10日
三、主要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学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持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扣压合理化意见。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7.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作到互相帮助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护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设四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钉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四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4.支设独立梁模板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5.安装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外围柱,梁板的模板应先搭设排栅和挂安全网。
6.拆模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不准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检查大角垂直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起吊砖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4.山墙砌完后应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5.严禁往下掷材料。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井字架,严禁乘吊盘上下。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钢筋制作过程中使用钢筋机械时,要严守机械的操作规程,以防机械伤人。
2.立柱绑扎超过作业者手探高度二米时,需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方可继续施工。
3.拉直钢筋,卡头要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左右二米区域内严禁行人。
4.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
5.边柱、梁板钢筋绑扎时,作业人员须有稳妥可靠的平台护栏,并系好安全带。
砼工安全操作规程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板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筑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淄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砼,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梁、柱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
上操作。
6.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7.不得在砼养护窑(池)边上站台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8。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9.预应力灌桨,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桨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油工安全操作规程
1.油漆: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7.)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8.)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9.)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10.)使用喷浆机,手上沾的浆水时,不准开头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通时不准对人.
2。玻璃:
1)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
2)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疫脚手架或其它安全措施.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1.患皮肤病眼结膜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扩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离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米.
5.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烧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分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ºC,并严禁烟火.
9.装卸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1。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2。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步手架。阳台部位粉刷,外则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3。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位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4。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5.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6。使用水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鞋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石工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2.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
3.在脚步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
4.工作完毕,应将脚步手板上的石渣碎片清刷干净.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1.外脚手架:
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0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3。)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小于24厘米;伸出大横
杆外不得小于10厘米。通过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4.)
18厘米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
得用单排脚手架。
5.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2700牛顿)。
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6.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
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7.
)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需满铺,离地不
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隔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8.
)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
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9.
)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
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10.
)
脚手板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
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11.)
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角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出过门窗洞两侧不小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2。里脚手架:
1)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架的支撑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
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2)
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1600牛顿)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3)
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3.其它脚手架:
1)金属挂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米。预埋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小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挂一个挂环,最上一层的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小于75厘米。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2)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小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小于三个,每个吊篮不小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篮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它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3)用手板葫芦升降的吊篮,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回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向杆徐徐降落。
4)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5)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小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厘米。
6)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7)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加10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揽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栓在在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拴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
8)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脚手架拆除:
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子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或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自己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2.设备及内线安装
1)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
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3)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镜。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4)人力弯管器弯管,就选好场所,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5)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6)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先在大楞上摆设脚手板。
3.外线及电缆工程
1)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有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拉绳。
3)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的,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4)登杆操作脚扣就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杆线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接线。
7)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8)电线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4.电气调试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底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4)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6)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四、施工现场变压配电及维修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
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
压(千伏)
距
离(米)
6以下
0.35
10~35
0.60
44
0.90
60~110
1.50
3)
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
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
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
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
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7)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0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8)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通过沟、坑、井,要搭好马道,不得负重跨越。用滚杠运输,要防止压脚,并不准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
2.用克子切断铸铁管,应戴防护眼镜,克子顶部不得有卷边裂纹。
3.用锯床、锯弓、切管器、砂轮切管机切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轮切管机砂轮片应完好,操作时,应站侧面。
4.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面不得有人。
5.用卷扬机煨弯,地锚、别(靠)桩要牢固,不得站在钢丝绳内侧。
6.火焰煨弯机的气压表、水压表、减压阀,应灵敏可靠,水封回火器必须保持安全水位。炔压力控制在0。5~1。5公斤/平方厘米(5~15牛顿/平方厘米),氧气压力控制在4~6公斤/平方厘(40~60牛顿/平方厘米)之间。工作完毕,应断电、断水。
7.套丝工件要支平夹牢,工作台要平稳,两人以上操作,动作应协调,防止柄把打人。
8.管子串动和对口,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9.翻动工件时,防止滑动及倾倒伤人。
10.手提式砂轮机应有防护罩,操作时,站在砂轮片径向侧面,并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板上。
11.沟内施工,遇有土方松动、裂缝、渗水等,应及时加疫固壁支撑,禁止用固壁支撑代替上、下扶梯和吊装支架。
12.人工往沟槽内下管,所有索具、地桩必须牢固,沟槽内不得有人。
13.化铅锅要安设稳固,露天化铅要有防雨措施。操作时应戴手套。将铅慢慢放入锅内,禁止熔化潮湿的铅块。
14.灌铅时,管口不准有水,要慢慢浇注,并戴好防护眼镜和鞋盖。
15.钢管铅浴法退火时,应将管头烘干,再插入铅锅内,并固定牢靠。
16.用风枪、电锤或錾子钉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7.管道吊装时,倒链应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倒链。
18.用酸、碱液清洗管子,应戴防护用品,酸、碱液槽必须加盖,并设明显标志。
19.采用四氯化碳、二氧乙烷、三氯乙烯、乙醇进行管道脱脂,场地应通风良好,配戴防护用品,并清除易燃物,设置严禁烟火和有毒物品标示牌。
20.在锅炉上汽包内胀管时,花板孔、管孔须盖好,夏天胀管应有通风设备。
21.氧气管道安装、吹扫、试压、所用的工具、零部件、物料等均不得有油。
22.氨系统管道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充氨。氨瓶应放在室外,充氨时,应戴防毒面具,并配备灭火器和中和液。
23.新旧管线相连时,要弄清旧管线内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并清除干净,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操作。
24.管道试压,应使用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非操作人员不得在盲板、法兰、焊口、丝口处停留。
25.高压、超高压管道试压,应遵守单项安全操作规程。
26.管道吹扫口尖固定,与所源之间须装置联络信号。吹扫口、试压排放口严禁对准电线、基坑和有人操作的场地。
27.天燃气管道用空气试压后,必须用天然气吹扫,方可投入运行。吹扫口处的天然气,必须及时烧掉。
28.管道吹扫、冲洗时,应缓慢开启阀门,以免管内物料冲击,产生水锤、气锤。
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1.构件摆放及拼装,必须卡牢,移动、翻身时撬杠支点要垫稳,滚动或滑动时前方不可站人。
2.组装大型构件,连接螺栓必须紧固,点焊部位必须牢固。圆铜形工件,应固定垫好。
3.滚动台两侧滚轮应保持水平,拼装体中心垂直与滚轮中心夹角不得小于35度,工件转动线速度,不得超过3米/分。
4.在滚动台(转台)上拼装容器(塔、罐)采用卷扬机牵引,钢丝绳必须沿容器表面由底部引出,并在相反方向设置保险牵引绳,防止容器脱落。
5.大锤的木把应材质坚实,安装牢固。锤头必须平整,无缺棱、裂纹、卷边等缺陷。
6.打锤严禁戴手套,二人以上同时打锤不得对站,掌平锤头部要避开,要用工具指示打锤。
7.风铲风管接头、阀门等应完好,铲头有裂纹禁止使用,操作中及时清理毛刺。铲头前方不准有人。更换铲头,枪口必须朝地,禁止面对风枪口。
8.操作平台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9.卷板展开时,拉伸索具必须牢固。展开方向两侧及板上不准站人,松索或切板时严防钢板回弹。
10.气顶法施工应用校验合格的仪表。罐体升至预定高度,应沿罐壁均匀点焊牢固平衡装置的钢丝绳要张紧,中部死点应卡牢,不准左右滑动。
11.气顶法施工,每节壁板顶升前,应校验限位螺杆,保证限位高度。顶升时,倒链或花篮螺栓松紧要一致,防止移动倾倒。遇有停车事故,应立即关闭进风门调节挡板,使气罐缓慢下降。
12.容器水压试验,要用校验合格的压力表,严禁超压。充水时,先打开顶部放空阀,要缓慢升压,同时不准敲击容器
13.容器气密性试验,应先将罐内的水放净,清除油污、杂物、顶部要设置安全阀,试验要以每小时2公斤/平方厘米(20牛顿/平方厘米)左右的压力缓慢升压。接头、阀门、仪表等有异常现象,要及时停压处理。
14.使用平板机应站在两侧。钢板过长应用托架式小车托住或用吊车配合。板上不准站人。
15.卷板时应站在卷板的两侧。钢板滚到尾端,要留足够余量,以免脱落。卷大直径筒体,应用吊具配合,防止回弹。
16.用调直机调直或弯型钢,要安放平稳卡牢,移动型钢时,手应在外侧。顶具必须焊有手柄。
17.使用剪板机剪切钢板,就放置平稳,剪板时,上剪未复位不可送料,手不得伸入压力下方。不准剪切超过规定厚度和压不到的窄钢板。
18.使用刨边机时工件必须卡牢,小车行走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清除刨屑要停车。
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熔锡时,锡液不许着水,防止飞溅,盐酸要妥善保管。
2.在风管内铆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外配合人员面部要避开冲孔。
3.组装风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与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4.组装风管,法兰孔应用尖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
5.在高空安装风管、水漏斗、气帽等,必须搭设脚手架,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6.使用剪板机,上刀架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入压板空隙中。
7.使用固定式震动剪,两手要扶稳钢板,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厘米。刀片破损,应及时停机更换。
8.三用切断机剪切时,工件要压实。剪切窄小钢板,要用工具卡牢,调换或校正刀具,必须停止。
9.折方时,应互相配合,并与折方机保持距离,以免被翻转的钢板和配重击伤。
10、咬口时,手不准放在咬口机轨道上,工件要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小于5厘米。
11.操作卷圆机、压缝机,手不得直接推送工件。
机动翻斗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步时应平稳,不得突然加大油门,不得使用二、三档起步。
2。如遇雨后泥泞,熔软的沥青路面,或灰砂地带等条件差的道路,都应低速行驶,并避免急剧加速。
3。爬坡时如遇路面差或坡度较大,应提前换挡,慢速行驶。下坡及转弯时,严禁脱挡滑行。
4。往坑沟里卸料时,接近坑边应减速行驶,并须距坑边1~2米时停车卸料。设置档墩应安全可靠。
5。行驶前,检查锁紧装置必须将料斗锁牢,以防行驶时掉斗,损坏机件。
6。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或作平土作业。
7.发动机运转或料斗内载重时,严禁爬在车底下进行任何工作。
8.操作人员离机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并挂档制动。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电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并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枪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2.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径不小于浮筒断面积的60~70%。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7。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8.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9。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严禁用明火。
10。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冻结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不准用火烤。
11。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12。不得手持连接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13.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4.在贮存不定期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5。电石应放在通风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6。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1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拨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起重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a)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钓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b)
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c)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d)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e)
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f)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使用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g)
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h)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
安全技术要求
2.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a)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拨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b)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c)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d)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e)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
2.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a)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b)
不得在有荷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c)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d)
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e)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f)
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g)直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V(KV)
<1
1~
35
≥60
最小距离(m)
1.5
3
0.01(V-50)十3
h)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应该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i)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2.3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2.4
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起重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
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2.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
°,
以免吊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3.
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4.
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5.
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6.
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质量安全处
2011年4月10日
工地负责人
工
程
公
司
主管安全副经理
建
设
公
司
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质量安全科
项目工程师
班组兼职安全员
工地专职安全员
工
程
公
司
主任工程师
质量安全处
建
设
公
司
总
工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