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企业会计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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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企业会计准则

粮食企业会计准则范文1

【关键词】粮食销售;会计处理;公允价值;收入确认

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是企业经营运作的最大驱动力。而收入又是企业利润的源泉。因此,获取尽可能多的收入以补偿为此而发生的支出就成为企业的主要任务。在会计上探讨收入。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对收入金额的确认。以前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而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可见,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上对原《企业会计准则》作出了修改,表现在公允价值与现值的引入,体现出我国会计行业的与时俱进和国际接轨。

1.公允价值在粮食销售会计处理中应用的理论基础

所谓公允价值,主要是指在买卖双方都熟悉市场情况的基础之上确定一定的价格,然后再进行公平交易,或者是无买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情况下一项资产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被清偿的成交价格。而公允价值会计主要指的是将市场价值或者公允价值当作资产和负债的一种会计模式,截止到目前,国际上新出的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准则已经超过10个。近年来,无论是相关理论知识还是实际操作,公允价值都得到了非常显著的发展。然而在中国,公允价值的操作性相对较难,没有相关的理论制度来参考,使得其发展并不是很理想,以致于公允价值曾经有段时间停滞不前。然而我们并不能够从表面上来看公允价值,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即是外界环境的影响。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使公允价值在我国持续有效的发展,那么就需要给公允价值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其在发展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同时,为了能够保证公允价值具有易操纵性,可以是中介部门等各个企业单位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来制约市场经济的恶性发展,使其充分发挥其作用5。为了保证公允价值的公允性,使会计信息具有客观公正性,那么可以制定一个比较严格的过错责任制。由此看来,在市场经济的收入中引入公允价值,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公允价值的作用,可操纵性极强。

粮食企业中,采用公允价值能够合理并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提高信息质量的必然条件,其主要有以下几点作用:

(1)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反映着企业的眼前交易以及未来交易,它能够合理科学的反映企业财务部门的真实情况,使得管理者能够详细的对其做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采用公允价值能够有效的帮助企业管理者选择正确的方案,做出正确的决定。一般来说,无买卖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情况下确定的公允价值和企业中的各种合同是相类似的,但是,合同的款额有些是通过递延的方式来进行收取,那么此时,我们就不能够将其与公允价值相类比,因为合同采用递延方式的本质是一种融资行为。如果我们将合同款额的公允价值当作是企业收入金额,然后将实收的金额与公允价值相差的金额利用利率法来进行核算,这就是合同期间企业的盈亏情况。

我国在粮食购销的时候通常是采用“按质论价政策”,也就是说,在销售或者购买粮食的时候是根据粮食的质量来决定的,由于在收购粮食的过程中,如果粮食是经过加工处理的,那么就需要将各种因素扣除掉之后再核算粮食的纯重量,最后再记入账目中;而在销售粮食的过程中,也是同样根据粮食的纯重量来出库销售的。但是在日常工作当中,有些企业在收购粮食时采用纯重量来进行记账,而销售粮食时却按照粮食的净重来计算,这就使得企业的收入与成本不平衡。所以在粮食企业中,采用公允价值来进行会计处理是可行的。

2.粮食销售会计处理中现值概念的及时引入

在收入确认中.如果公允价值与合同或协议价款相同,无论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还是按以前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其结果是一致的,公允价值没有得到明显的体现.当公允价值与合同或协议价款不一致时,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而《企业会计准则》按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公允价值的作用就明显地体现出来了,由于公允价值与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差异主要在递延收款和分期收款中产生,因此,公允价值在收入确认中的实际运用领域也就是递延收款和分期收款。

3.某粮库销售实例中的收入确认计算方法

某粮库销售一车水稻(不考虑黄粒米及谷外糙米等指标),净重为10吨,账面成本价为1450元/吨(不含税,下同),销售单价1750元/吨(净重,含税,下同),水稻化验指标为:出糙率为80%,整精米率为60%,水分为20.4%,杂质为1.9%。则其收入与成本结转如下:

首先计算水分和杂质扣量(因其收购时已扣完,本次销售时要进行还原)。计算方法如下:

3.1水分扣量数量:

(1)手工计算=10吨×1000公斤/吨×(20%-14.5%)÷0.5%×0.75%=825公斤。

(2)Excel计算=10×1000×INT[(20.4%-14.5%)/0.5%]×0.75%=825公斤。

3.2杂质扣重数量:

(1)手工计算=10吨×1000公斤/吨×(1.5%-1%)÷0.5%×0.75%=75公斤。

(注:以国家标准规定的杂质指标1%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0.7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不扣量,本次是1.9-1.5=0.4不足0.5所以不扣量)。

(2)Excel计算=10×1000×INT[(1.9%-1%)/0.5%]×0.75%=75公斤

其次结转收入与成本。

(1)按净重出库,记录收入给对方开发票数量10吨,单价1750元/吨,根据增值税法规定,粮食产品的适用税率为13%。

含增值税收入=10×1750=17500元销项税额=10×[1750÷(1+13%)×13%]=2013.27元不含税销售收入=10×[1750÷(1+13%)]-15486.73元。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17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486.73

主营业务收入0(-0.9吨)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013.27

(2)按纯重入账,结转销售成本入库纯重=10-0.825-0.075=10-0.9=9.1吨。 (下转第125页)

(上接第114页)主营业务成本=9.1x1450=13195元。

结转原材料成本=10×1450=14500元。

结转原材料扣量差=-0.9×1450=-1305元

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13195

贷:原材料一水稻一采购成本(某囤)14500

原材料一水稻一采购成本(某围)-1305

4.总结

粮食问题一直是我国人民关注的重点问题,它直接影响到我国十几亿人口的温饱,粮食企业的正常运转才能够保证我国解决温饱问题,所以这就需要粮食企业在工作中真实、客观的反映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恰好能够满足粮食企业的基本要求,并且有助于使粮食企业和国际接轨,保证粮食企业的正常运行。 [科]

【参考文献】

[1]王爱萍.研究和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比较及看法[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6(11).

粮食企业会计准则范文2

关键词:粮食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

在会计基础工作中,如果工作人员没有认真执行,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从而给粮食企业的发展带来各种消极的影响。另外,还因为一些其他方面的因素,使会计基础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下面,首先分析了会计基础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给相关人士带来指导性的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中的基本工作环节,它主要是会计部门统计数据之后进行核算以及管理等基本工作,例如企业中的会计部门、会计工作人员、会计核算数据、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内容。目前,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所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并且要求严格进行,实行规范化管理,从而保证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而我国粮食企业中,会计基础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与缺陷,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科目与账簿设置方面

主要表现有未能按照会计制度或相关要求来设置系统账务;某些常用科目只设总账、缺少明细账;还有一些业务本缺少设立单独账务,并混同于其他科目使用,导致账务体系混杂。

会计日常基础工作缺失或不足,比如会计科目设置、处理有悖规定。一些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明细账未规范设置,或者一些单位对新增会计科目不够熟悉,即未熟知《新会计准则》内容,引发某些科目在应用或处理中有问题;此外一些单位因经验不足,会计基础工作较弱,使得会计职能难以完全发挥。

2.会计凭证或账务处理缺少规范性

某些单位为了追求自己需要的收益结果,随意编制会计凭证,时常发生自制原始凭证填写有遗漏,原始凭证报销审核有漏洞,主管领导或经手人未签章等问题。

一些粮食购销企业在工作环节无规范填写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导致各部门之间账务有歧义,发生信息失真等问题,具体表现为:违反权责发生制,非真实正确核算企业的收支或盈亏,导致会计报表失真;处理账务、核算、信息反映等工作迟缓,漏记或错记问题时有发生,随意更变科目,核算有误、账务失真、发生歧义;资金管理有疏漏,虚挂往来项目,人为调节利润。

3.财务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在我国粮食企业中,年龄较大、学历较低者普遍,很多财务人员没有会计职称,另外一些新建立的单位中年轻的财务人员较多,可是又相对缺少工作经验。

二、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的会计机构与规章体系

(1)会计工作组织体系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企业会计管理中的主要内容,还有利于企业财务的良性运转。在进行企业会计管理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确企业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特别是财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只有做到这一点才有利于企业经济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企业会计管理除了对会计财务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以外,还要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进行一定程度的落实,而且还要对其会计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保障。

(2)企业在进行财务会计管理的时候,制度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是必须的,这样不但有利于企业经济的发展,还对企业内部进行有序化的管理,这也有效的加强了财务会计管理的基础工作。而且当财务人员工作的时候,必须要严格的准时企业规定的各项制度,这不仅提高了会计工作的质量,还对开会计工作有着一定帮助。

2.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企业的内部制度,不仅可以降低企业在运营中存在的风险,还有效的保证了企业内部资金的正常流通,这样有利于企业各项工作的开展,而且还极大程度的减少了企业内部的矛盾。目前,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其中主要包括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清算制度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这些都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进行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时候,控制制度的健全度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企业在进行内部控制管理的时候,没有对其制度进行完善,这不但阻碍了企业经济的发展,还是企业内部的矛盾越来越大。因此,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中,我们要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划,并且要全面的落实,让企业的各个部门的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这不仅给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还能为粮食企业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3.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财务人员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主力军,会计的核算工作、日常基础工作等都必须依靠财务人员有效完成,如果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其对于会计基础工作有着很大的隐患及问题,更无从实现会计核算质量的提高,因此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是必须的任务。

(1)要提高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确保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情感并树立职业道德信念,同时财务人员要注重自身修养,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不做假账等基本原则。

(2)企业要组织财务人员全面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比如((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制度》等,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提升财务人员的觉悟,与此同时,加强对会计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会计工作造假的成本,严惩财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不但追究其责任,同时取消其从业资格。

三、结语

财务人员需要具备综合的知识与工作能力,所以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尤为重要,丰富财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并吸收掌握实现灵活运用,打造经济型复合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粮食企业会计准则范文3

关键词:粮食企业 税收筹划 优惠政策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税收利益的一种行为。税收筹划是一种策划活动,也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理财活动,其选择和安排都围绕着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进行。我国粮食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各方面均有着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结合粮食企业目前执行的税收政策和实际业务情况,实施有效的税收筹划,是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

一、税收筹划风险一般的表现形式

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其目的的特殊性和企业环境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税收筹划的风险与收益是并存的。其主要风险有:

(一)政策风险。一是筹划人对税务相关政策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形成的政策选择风险。二是政府税收政策的短时有效性导致的政策调险。三是我国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层次较多,税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共存产生的政策模糊风险。

(二)筹划风险。一是没有正确把握企业的政策环境或经营活动内涵,而选取错误的筹划方案导致额外负担和损失的错误筹划风险。二是筹划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或背离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设计的方案选择风险。三是企业经济活动(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期限等)发生变化,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而产生的经营变化风险。

(三)执行风险。一是指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具备严格的措施、人才、手段,否则可能导致整个税收筹划的失败,称为方案实施风险。二是我国税法对具体的税收事项常留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纳税人与税务部门就相关税收筹划政策理解差异会产生认定差异风险。

二、粮食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

粮食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的同时,也应该对筹划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防范。粮食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的客观方面的风险,如经济形势的复杂、市场环境的多变、税收政策的调整、各税种收入分配的差异、会计制度及其他行业制度的完善等,尤其是粮食企业税收筹划具有的长期性特点,更容易产生筹划风险。

(一)避免主观失误对税收筹划的影响。由于存在筹划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不透彻、对税收政策的调整掌握不及时、对企业其他相关制度的忽视、对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的预期出现偏差等主观方面的风险,可能导致企业税务筹划方法失效,使企业利益遭受经济损失。因此,作为粮食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要着眼于方案的实用性,综合考虑筹划方案,选择恰当合理的筹划方法,避免人为因素对方案的影响。

(二)充分关注各方面的税收利益诉求。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中要考虑各级政府的税收利益。首先,加强与税务部门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争取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其次,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税收法律的内涵,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做到税收筹划方案合法。最后,要处理好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关系,使税收筹划符合税收政策的导向性,防止陷入偷、逃、骗税的境地,减少恶意避税的嫌疑与风险。

(三)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要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适当分散和防范风险,避免给经营活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可以通过利用现代化网络设备,建立起一套科学、高效的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

(四)综合考虑税收筹划的成本效益。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既要考虑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也要考虑税收筹划方案的间接成本。只有当税收筹划和损失小于所得的利益时,方案才是有效益的。通过比较各个方案的可能收益,进行各种税种之间的抵消,得到最优化方案。

(五)保持税收筹划方案的可调整性。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加之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故而税收筹划方案的可调整性也是衡量方案优劣的关键因素之一。虽然从税收筹划的方式方法看普遍存在着规律性,但税收筹划并没有固定的模式,税收筹划的手段及方式也是多种多样,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特色,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税收筹划方案。

三、粮食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现实选择

(一)充分了解粮食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粮食企业的各项税收政策中,针对不同产业、不同地区有所区别,粮食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制定相应的筹划方案。

1.企业所得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行部分粮食品种免征部分与减半征收并存的优惠政策,其许多规定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对设在西部地区的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购置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文件,粮食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此外,对一些特殊优惠,企业也要加以充分利用,从而形成最有利的税收筹划方案。例如折旧期限就要适当缩短,最好选择在税法允许范围内的最短年限,增大初始年份的费用扣除,递延纳税时间,从而减轻企业当期的所得税负担,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资金运作效率。

2.增值税。实行免征增值税和先征后返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例如对农业生产者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部分饲料产品(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免征增值税;对化肥生产企业生产的钾肥实行先征后返增值税。

3.营业税。主要实行部分收入免征的优惠政策。在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所取得的收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收入;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4号)规定,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粮食企业可以通过准确划分所使用土地的用途和性质,享受这一免税政策。

5.其他税种。进口用于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的科学研究的种子、种畜、鱼苗,改良种用的马、驴、牛、羊、家畜、鱼苗、大麦、燕麦、高粱等农产品享受零关税;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拖拉机、捕捞、养殖用的渔船免征车船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的农用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不征耕地占用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理清政策性资金收入优惠范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这要求企业正确理解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政策含义。即对于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可以从收入中扣减,但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形成资产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只有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满足了政策要求,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来处理。

(三)利用企业会计政策的合理选择。粮食企业在其筹划过程中,除了充分利用税收法律法规外,选择合理的会计政策,也会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收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粮食企业可以利用这一规定,在固定资产入账时中就考虑弃置费用因素,预计一定量的弃置费用,防止增加当期利润,多交所得税。

(四)使用税收政策提供的条件。如《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粮食企业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方式和时间的恰当安排,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递延税款。通过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销售方式,实现推迟销售额的目的。例如粮食企业生产销售粮油等货物大多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企业可以利用货物发出日与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两个时间点,筹划两类收入,按照规定分别履行纳税义务。

(五)不同纳税主体的税收筹划选择。增值税税法中对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有着不同的税率规定:作为一般纳税人,粮食加工厂的增值税税率为13%,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税额与期初留抵税额之和。进项税额依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和13%的扣税率计算进行抵扣,另加取得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而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粮食加工厂征收率为6%,应纳税额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与征收率之和。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究竟如何选择才能成为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我们可以用下面的案例进行说明。

如某粮食加工厂2006年6月收购粮食金额为9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11.7万元,取得加工用电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4万元。假设无期初留抵税额,合计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2.1万元。加工并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13万元(不含税收入100万元),销项税额13万元。依上述公式计算,作为一般纳税人2006年6月应纳增值税0.9万元,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为0.9%(0.9÷100×100%)。

同上例,某粮食加工厂2006年6月收购粮食金额90万元,全部加工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13万元(不含税收入106.6万元),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6.4万元,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为6%(6.4÷106.6×100%)。

通过以上的数据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两家粮食加工厂在业务收入、费用支出相同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少缴增值税5.5万元,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低5.1%,因此,粮食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为主体是最优的税收筹划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除上述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属于一般纳税人。如果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粮食加工厂应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

参考文献:

1.伯纳德・萨拉尼著,陈新平、王瑞泽、陈宝明、周宗华译.税收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蔡昌.税收筹划规律[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3.陈炳瑞,罗淑琴.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方法及运用[J].财贸经济,1994,(5).

粮食企业会计准则范文4

关键词:会计基础 规范化 对策

一、会计基础工作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企业领导者对会计基础工作认识不够

企业领导者认为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提高经营业绩,实现利润的增长。而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人员的事情,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不会产生影响,所以对会计基础工作不重视。在领导者的这种错误意识影响下,企业会计人人员也对会计基础工作不够用心,马马虎虎,以至于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混乱。

(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不规范

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规范设置账簿,账外设账,账目混乱;原始凭证填写不规范,擅自修改原始凭证,会计科目名称不规范;不按规定开设账户、登记会计账簿、出具财务报表。会计核算随意性大,费用列支不准确,收入不及时入账,甚至不入账,会计核算常有违规操作。

(三)会计监督中存在不规范

从内部监督来说,许多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审计人员素质比较低,不能很好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有些单位的领导者还会干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迫于管理者的压力或者由于利益的驱使,往往按照管理者的意图行事,从而使会计监督工作不能正常实施。

从外部监督来说,国家监督往往偏重于关系国家利益的大企业,不重视对中小企业的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是会计事务所监督,但会计师事务所往往与企业结成利益同盟,对审计工作敷衍了事。除此之外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执法力度不够,许多职能部门对违法行为以罚代管,很少追究刑事责任,以致外部监督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录用不规范

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企业应按要求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上岗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是很多企业不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或者不设置会计机构,仅聘用兼职会计定期做账,由自己没有上岗证的亲戚担任出纳。由于企业的会计人员不够固定不能深入的了解企业的业务情况或者聘用的会计人员水平不高,不能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致使会计数据出现差错,会计信息失真。

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的主要途径

(一)加强企业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这一环节做不好整个会计工作就不能顺利开展,所以首先要加强管理者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只有这样,管理者才能具有抓好会计基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会计工作人员也要认识到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出具报告的重要性,只有做好这些基础工作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

(二)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人员是直接的会计工作参与者,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会计工作的质量。会计人员的素质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方法主要是把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与工资待遇相挂钩,促使会计人员主动接受继续教育及培训,及时了解会计政策的新变化。同时把职业道德教育和会计法规教育渗透到培训工作中,培养会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及法律意识。

(三)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会计监督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控制会计人员的行为,减少会计人员的舞弊行为。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该健全内部组织体系,建立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把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使财务人员之间相互牵制;同时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会计工作中的错误。

(四)加强外部监督

要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除了强化内部监督以外还需要健全外部检查和监督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财政部门首先应加强指导工作,通过监督和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建账,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工作严肃处理。其次财政部门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的监督,对没有认真履行会计职责的人员依法吊销其资格证书,不能从事会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监督的主要力量,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其社会监督职能。

(五)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

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会计规章制度体系,规范着会计工作的方方面面。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许多规章制度不再适应新的环境,但是又没能及时修订,于是给会计基础工作的错误提供了条件,因此必须完善会计制度建设,使其适应新的经济环境,起到对会计工作的规范作用。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仅仅拥有健全的会计规章制度并不意味着会计基础工作有了保障,关键是要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石,只有做好此项工作才能使会计及经济管理工作顺利高效的进行。但是目前会计基础工作存在很多不规范,引起这种不规范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企业应该对这种不规范行为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坚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使会计工作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王伟,江秀娟.浅析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途径[J].财经界,2012(12)

[2]江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探讨[J].会计之友,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