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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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房屋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1

资金筹措及改造重点

1、危旧房改造资金筹措通过中央扩大试点补助、省级补助、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节能示范户补助、农民自筹等其他项目资金整合的办法,全面高标准完成任务。

2、今年县上下达我镇农村危旧房改造60户,改造工作重点:残疾人建房户13户,其余47户采取集中原则。房屋建设均按照县城建局提供的《县农村危旧房改造设计方案》中的样式和标准同步建设。不足部分资金由群众自筹解决,具体分配方案附后。

3、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的要求:即按照五保户、低保户、计生两户、其他贫困户和一般户给予不同标准的资金补助。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核定,制定方案(4月1日—4月30日)

镇上根据县上下达的改造计划,制定改造方案及领导小组,于4月30日前报县建设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阶段:实施改造(5月1日—8月1日)

根据改造实施方案,镇上与施工单位、危旧房改造户签订建房协议后开始建房,每十天上报一次进展情况,于8月1日前完成全部改造工作,镇验收督查组定期巡回检查,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8月2日—8月30日)镇上要随时掌握本区域危旧房改造情况。工作完成后,镇政府进行初验,并写出专题报告,申请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建设保准及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为主,先易后难,先近后远,逐步推进;坚持先规划,后改造,因地制宜,突出民族特色的原则。要依据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调整农村村庄布局,使群众居住相对集中,有利于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依据《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同步搞好村庄整治,使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互促互进,达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的。

2、严格执行危房改造的标准,改造资金大部分有镇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要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户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房屋结构为砖木或砖混结构(设置上圈梁和构造柱),凡达不到抗震安全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不得享受补助资金。改造建设的房屋要做到坚固牢靠、经济实用、美观大方。

3、红山根集中建设示范点(30户以上),要设置农村危旧房改造效果简介牌(新旧房屋照片对比)。

4、红山根集中建设示范点按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建设。改造围墙、大门,房屋必须同步改造,只改造围墙大门的不予验收。

工作要求

农村住房改造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县政府为民办的实事,群众期盼,社会关注,影响深远。各村、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贫困残疾人建房参照当地农户中等住房水平,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为宜,原则上对原有危房进行新建或维修加固,对筹资特别困难的危房改造户可酌情减小修建面积。房屋建设式样可根据建房户意愿进行设计(尽可能按照无障碍要求设计)

1、为了切实抓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镇上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

2、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要建立专账,指定专人管理,资金要采取“一折通、一册明”发放,严禁发放现金等不规范行为。

3、抓好工程质量。要加强危旧房改造安全管理,所建房屋抗震设防必须达到当地设防标准。凡是将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建房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工程不予补助,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建设房屋进行轮回检查,确保危旧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房屋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的发展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提升功能区品位和档次,把打造成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璀璨明珠。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分块实施,两级承担、快速推进”的要求,在传统民居——穿斗悬山式民居中汲取营养,将改造范围内的民居打造成为舒适耐用、美观大方、具有特色的现代民居,并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做好美化、绿化和亮化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统一协调原则。将改造范围内的民居风格定为有传统特色的现代新民居,做到协调统一、风格一致。

2.经济实用原则。在改造中,既要照顾到街景的需要,又从住户使用的实际需求出发,尽量考虑造价,做到既美观又实用。

3.简便易行原则。改造中,要尽量尊重原有建筑,在街景造型与实施难度上找平衡点,使改造既有一定的街景效果,又简单好操作。

4.费用分担原则。市级财政和县(区)各承担一半。

三、工作范围

改造范围为济广高速公路出口至龙虎山大道路口段大道两侧民居,全长8.6公里。

四、工作任务

(一)全力搞好村(居)民房屋改造

1.对需改造的房屋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并提出具体意见。

2.依据规划设计施工图,动员大道两侧村(居)民支持配合房屋改造。

3.针对不同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村(居)民房屋逐一进行改造。

(二)全面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1.对沿线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2.对沿线所有广告宣传牌、路标路牌进行彻底清理,按照规范,合理布局,做到美观实效。

3.动员沿线各个单位和村民,对单位庭院和村民院落进行综合整治,达到庭院硬化、绿化、美化,没有违章的目标。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道村(居)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市大道村(居)民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大道沿线民居房屋改造图纸设计工作;2.负责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改造技术指导工作;3.负责工程进度款的拔付工作;4.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余江县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分别成立相应工作组,负责此项工作。工作组主要职责:1.负责大道辖区内的村(居)民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负责大道辖区内的村(居)民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治安环境。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

整个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10月21日—11月1日)

各工作组依据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改造设计图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并将调查摸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

(二)房屋改造实施阶段(11月1日—12月25日)

对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进行改造。改造措施:加木结构斜屋面,统一盖小青瓦;外墙刷白,局部加线条;外窗加仿木防盗窗格;外门换仿木防盗门;底层贴青砖墙裙。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26日—12月31日)

全面检查验收县(区)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七、保障措施

1.各工作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房屋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总战略和建设“平安”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存在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四、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从11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整个整治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取得人民群众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组织人员重点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出租房较集中的区域,宣传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要从保障房屋承租人自身安全和利益出发,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房屋承租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意识。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方案于12月10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市衢化路272号市消防支队,联系人:陈巨生,联系电话、传真:3080605)。要结合排查整治情况,对《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标准(征求意见稿)》于1月20日前提出修改意见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根据各地实际出台辖区的整治标准。

(二)排查摸底阶段(1月至3月)。各县(市、区)政府要统一组织公安、安全生产监管、建设、工商、电力、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整治工作组,负责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队、安全监管站等基层单位和村(居)委会,并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等队伍的作用,对本辖区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填写登记表(附件3)。要将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出租房列入整治对象,并逐一登记造册(附件4),建立台帐,健全档案。要认真剖析,针对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签订整改责任书,落实整改责任。各地出租房排查摸底的情况和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出租房情况,于3月31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4月至9月)。各地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督促房屋租赁双方签订协议,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纳入整治的出租房存在火灾隐患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各地要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积极推广应用独立式烟雾报警、简易喷淋、救生缓降等消防安全技术,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改善出租房消防安全条件。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市政府将组织专门工作组,指导帮助整治。公安、安全生产监管、建设、规划、工商、电力、房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出租房违法行为。流动人员多、租赁需求大的区域,要通过建设员工公寓等办法,统筹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各县(市、区)整改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对本地区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要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各地检查验收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地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10月31日前向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全市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全省出租房火灾频发,我市也时有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市政府建立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要根据省消防总队要求和我市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并加强对各地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份内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防火委的作用,加强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房屋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4

国家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组于3月23日至29日对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进行专项评估后提出了我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这些问题在我乡不同程度第存在。为全面整改专项评估检查发现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成效普查。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照“区摘帽、村退出、户脱贫”六项标准,对标对表落实工作程序、标准和评估检查指标,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确保专项评估检查发现问题得到彻底整改,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成效普查。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专项评估发现问题

1.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村级层面,部分村级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不严谨,提供支撑资料不齐全;部分村级巩固提升计划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个别村干部对村情掌握不全面。户级层面,个别入户调查记录表没有填写调查日期,记录内容不全面;个别贫困户收入登记表存在漏填现象,贫困户信息登记表漏填项较多;个别贫困户脱贫退出确认书未签字;帮扶活动登记表存在帮扶记录更新不及时,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户情资料存在涂改现象;个别贫困户脱贫申请书、脱贫确认书日期存在逻辑错误。

整改措施:一是乡党委政府加强对村档案和户档案资料规范指导,切实将“两册一卡”规范填写作为档案资料整理首要任务,组织“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干部、村“两委”就如何规范填写“两册一卡”进行集中培训,再次查漏补缺,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核查,组织驻村(扶贫)工作队认真对照区脱贫攻坚指挥部下发的产业资料目录、精准管理手册填写说明,补齐空缺资料、补填空项漏项,逐门逐户核查,一户一户审核,一册一册填写,扎实开展一次“回头看”工作,全面整改精准管理手册填写不准确、不完整、逻辑不符及错填、漏填项,严密监测贫困户收入、支出,按时、据实填写精准管理手册中帮扶措施表、收入监测表和支出监测表,严防收入不清、支出不明、逻辑不符现象。二是对照乡镇、村、户资料整理目录清单进行查漏补缺。严格对照贫困识别“两评议两公示一公告”和贫困退出“一评议两公示一公告”,对贫困识别、退出资料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及时补充相关佐证资料。认真梳理乡村两级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及“十大行业扶贫”专项方案、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关于巩固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结合各自实际,对方案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党委书记加大遍访力度,对全乡14个村已整理的户档资料再次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扶贫手册》填写不完整、内容涂改、脱贫申请书与确定书日期逻辑错误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 任 人:**

完成期限:5月20日

2.贫困群众脱贫攻坚政策知晓率急需进一步加强。个别贫困户算不清政策性收入,互助资金、“530”贷款、健康扶贫、产业发展等相关政策不清楚。

整改措施:由各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负责,对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贫困县摘帽第三方评估检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扶组办〔2020〕2号)文件要求,结合近期开展的“鼓干劲、稳脱贫、迎小康、抗疫情”活动,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全面开展全区农户必知必会工作“回头看”,每户至少培养1名长期在家的政策“明白人”,切实提高贫困群众脱贫攻坚政策知晓率。同时,充分利用各村微信群、“醉美藏乡”微信公众号、公开栏、宣传栏、公示栏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群众大会等以会代训方式,用群众能听明白、记清楚的语言和群众容易接受的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贫困户宣讲、致富带头人宣传、政策“明白人”宣讲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宣讲,确保每个农户家庭有一名以上长期在家的政策明白人。

责任领导:**

责 任 人:**

完成时限:**

3.安全用水方面。个别贫困户户级资料水质检测报告无结论,供水设施齐全,但不通水。

整改措施:一是对全乡所有农户饮水问题进行一轮大排查,准确掌握贫困村人蓄饮水短板及季节性断水情况;二是协调区水务局对全乡饮水水质进行检测,并装入村户档案。;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损毁饮水管道进行维修;四是健全完善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构、办法和经费“三项制度”,确保平时有人管、有制度管。

责任领导:**

责 任 人:**

完成时间:5月25日

4.安全住房方面。个别农户房屋安全认定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房屋安全认定表无鉴定日期,房屋安全认定表无鉴定等级;个别非建档立卡户房屋安全认定表缺失,房屋出现裂缝;由于不在家农户较多,未能进入部分外观呈现破败的房屋,未能对房屋主人进行访谈,也未能对房屋进行判断。

整改措施: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一轮农户安全住房“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查漏补缺,重点对2016年之前已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农户安全住房鉴定工作进行“拉网式”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及时销号解决,确保全区农户安全住房全部达标。针对租赁房屋、投亲靠友房屋等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建立台账,明确原居住地、现居住地详细地址,提供租房合同、投亲靠友、输入地和输出地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将相关佐证资料装入户档。

责任领导:**

责 任 人:**

完成期限:5月30日

(二)区级层面自查发现的个性问题

**村脱贫退出卷中脱贫申请书人均收入指标涂改现象明显;部分农户房屋有裂缝,且房屋鉴定表中无安全等级结论。

整改措施:一是以**沟村存在的问题为例,引以为戒,对全乡档案资料中涂改现象进行全面排查,并加以整改,做到资料整洁,装订有序。二是对全乡现住农户住房进行全面排查,协调区住建部门对有明显裂缝、可能不属于安全住房的房屋重新进行鉴定,对确属危房的农户由乡政府负责解决安全住房。

责任领导:**

责 任 人:**

完成时限:5月30日

四、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各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是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评估检查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从实际出发,对照整改任务,逐项进行排查, 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有什么问题改什么问题,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房屋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福建泉县欣佳酒店坍塌事故及山西临汾陈庄村饭店坍塌事故的惨痛教训,有效遏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违法违规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建筑工程违法违规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泉县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及山西临汾“8.29”坍塌事故的惨痛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在全县开展***建筑工程违法违规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排查范围

(一)全县所有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

(二)全县范围内的酒店、旅馆、饭馆、商铺、学校、体育馆、农家乐(民宿)、医院(卫生室)、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 儿童福利院、托护点)、厂房(扶贫车间)、剧院(剧场、乡村戏台)、行政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场所建筑。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摸排清查重点

1.排查城区内所有既有房屋建筑在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的违法违规审批行为。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

2.排查人员聚集场所建筑使用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是建筑是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裂缝,主体或承重结构是否无法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受力构件是否处于危险状态,墙体是否出现结构性裂缝,是否存在改扩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导致安全受到影响的情况。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配合股室:建设股住房保障股村镇股人防办

3.排查“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违规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

配合股室:人防办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4.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以及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

配合股室:人防办住房保障股

(二)建立排查工作信息台账

排查工作应采取资料核查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核查项目均要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人防办

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1.既有房屋建筑清查台账内容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建成时间等)、建设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信息、建筑相关建设过程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立项、用地、规划、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消防审查及验收、人防等)、运营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消防、特种行业等)等方面的内容。

2.在建房屋建筑清查台账内容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开工时间、目前进度等)、参建各方主体信息、建筑相关建设过程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以及现场施工安全隐患等方面的内容。

3.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台账内容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建成时间、改扩建情况等)、建设单位及使用单位信息、建筑相关建设过程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运营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建筑目前安全情况及存在的风险隐患等方面的内容。

现场排查时应留存影像资料,对建筑物实体及存在隐患等情况拍照留存。

(三)依法依规实施整改

1.对于发现的包括建设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验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依法依规督促整改,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人防办

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2.对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在危险尚未解除前,由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监管;对观察使用的危险建筑应制订监管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对拟处理使用的危险建筑,应及时采取有效解危措施,落实解危主体,及时排除隐患;对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房屋和影响他人安全,需停止使用的危险建筑,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需整体拆除的危险建筑,应立即组织撤出居住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拆除危险房屋,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垮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配合股室:建设股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3.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开挖地下空间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严肃查处,确保“零容忍”。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人防办

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4.发现在建工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经建设、监理单位复查合格,报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核查后方可恢复施工;存在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手续,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查处。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人防办

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四、工作安排

(一)积极部署阶段(2020年9月27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对本次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对全县所有建筑按单体建筑逐一进行摸排检查,对排查发现问题的房屋建筑,纳入问题清单,建立台账,依法依规、分门别类逐一确定处置意见,对账销号。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要及时采取撤离、加固、拆除、停用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彻底消除隐患。2020年12底前完成人员聚集性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和在建建筑安全生产情况排查,2021年6月底前城区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排查工作。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人防办

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5日)

认真总结违法违规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经验、问题不足和意见建议,巩固排查成果,着力从制度上强化安全监管建立违法违规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人防办

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安排部署,加强协作。根据***住建局要求,立即部署开展建筑工程违法违规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应急、公安等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的协作和沟通,共同推进排查整治行动顺利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人防办

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办公室

(二)分区分组,全面排查。分为三个小组(分组名单附后),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排查对象全覆盖、核查内容零遗漏、发现问题有落实。

(三)分类处理,整改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逐一建立安全隐患问题台帐,并根据问题类型及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分类处理,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推进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建设股

配合股室:住房保障股村镇股

(四)确定节点,限时完成。对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和在建建筑安全生产情况排查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排查工作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各股室分工人员积极配合质安股,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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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各股室、中心,要深刻吸取福建泉县欣佳酒店坍塌事故及山西临汾陈庄村饭店坍塌事故教训,牢牢守住建筑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中特大事故发生,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的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为副组长,具体主抓排查整治工作,质安股为责任股室,其他股室按照分工积极配合,协助质安股认真抓好贯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排查整治。按照方案要求,对全县内的建筑进行全面排查,由联络员***具体负责于每月2日前将我县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报送州住建局。2020年12月底报送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和在建建筑安全生产排查情况总结,2021年7月10日前报送城区建筑工程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牵头股室:质安股

责任股室:质安股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做实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予以查处,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大排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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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决定成立***住建局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安股,**同志具体主抓此项工作,**负责并牵头,***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整理资料,以及与***住建局联络、沟通、信息报送等工作,***协助。其余人员按分组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排查对象全覆盖、核查内容零遗漏、发现问题有落实。

隐患排查人员分组:

第一组(既有房屋建筑排查)

组长:**

组员:

第二组(在建房屋建筑排查)

组长:

组员:

第三组(人员密集场所排查)

房屋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6

 

为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更深入地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化解安全风险,堵塞监管漏洞,坚决防范我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从即日起至5月8日全面深入开展全镇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彻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为主要目的开展全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力保2018年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我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百日会战”行动各项工作,决定成立XX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会战”领导小组。由我局局长担任组长,副股长为副组长,组织指导全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   

三、行动时间及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5月10日。

范围:全镇纳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监管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四、排查重点内容和严处措施

(一)排查的重点内容。本次专项行动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找准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针对事故易发的企业、项目、部位和形式等,确定重点排查内容,全面开展排查。严查以下重点内容:

1.企业

(1)2017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

(2)未落实节后复工“三个一”(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制定一套节后复工安全方案、开展一次设备试运行安全作业检查)的企业;

(3)企业或工程项目负责人被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达到满分值70%的企业;

(4)违反安全管理法规被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停工整改的企业。

2.工程

(1)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2)有深基坑、高大支模、地下开挖、使用大型起重设备的项目;

(3)文明施工水平差、工地管理混乱的项目;

(4)安全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项目;

(5)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离既有建构筑物较近的工程项目。

3.行为

(1)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

(2)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就违规开工建设;

(3)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存在“失职”行为;

(4)监理规划不切实、监理旁站检查不深入,监理资料造假,存在“失真”的行为;

(5)监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存在监理作用“失控”的行为;

(6)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档案等不健全;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验收和动态检测或现场实施情况检查等未依规定落实;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特别是安全防护用具、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未按规定配备合格产品和正常使用,“四口、五临边”及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未按标准规范落实到位;

(9)现场起重设备未纳入登记备案或未经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

(10)施工关键岗位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就上岗以及建筑工人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

(11)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工艺程序、强制标准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2)施工单位存在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规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包代管的行为。

(二)严处的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以及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存在施工安全违法非法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裁量权的上限予以严肃处理,将其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对未按规定开展“百日会战”行动、未及时按规定时限整改隐患或拒不整改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的工程项目给予责令整改、责令停工、责令停业整顿、逐级提请省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严格处理。

五、工作步骤

“百日会战”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发动和全面开展阶段(即日起—3月14日)。各企业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照方案内容和安排,全面落实各项目安全专项检查。

(二)深入推进阶段(3月14日—3月底)。各有关单位要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结合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特点,落实以“三个一”为重点的安全措施。

(三)总结阶段(3月底—5月8‘{日)。各有关单位做好开展安全检查,查漏补缺,堵塞漏洞,降低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