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保护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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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保护条例

燃气保护条例范文1

随着我区天然气的不断推广利用,目前全区天然气高中低压管线已敷设1200多公里,民用户超过9万户。为促进天然气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营,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及安全用气的暂行规定》、《市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区相关职能部门还就居民住宅区和企业燃气用户燃气安全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去年年底率先建立了全区专业管线安全管理例会制度。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经区安委会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燃气(天然气)管理工作。区发改、规划、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物价、交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燃气(天然气)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将天然气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三、区安监局负责燃气(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安全的综合监管、事故处理及查纠涉及天然气管道安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建立和不断完善天然气等各专业管线安全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工作沟通、协调。

四、区建设局负责对居民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房产开发公司燃气安全的管理和指导。

五、各镇、开发区、街道、社区、村、物业公司、各用气企事业单位设立专兼职天然气安全管理员,明确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重点:

1、各镇、开发区、街道、行政村负责从主干线接入的独立供气支干线的日常安全监护工作;做好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开挖、打桩或者顶进作业及违章占压、在燃气设施上栓挂车辆、乱张贴等危害燃气管线设施的行为,并及时向燃气经营企业报警。

2、各物业公司负责所辖区域的安全管理,包括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开挖、打桩或者顶进作业及违章占压、在天然气设施上栓挂车辆、乱张贴等危及燃气管线设施安全的行为,并及时向燃气经营企业报警。

燃气保护条例范文2

根据今年立法计划,为做好《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从7月份开始,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听取省政府法制办、省经信委等4个省级部门立法情况汇报基础上,先后赴部分市县开展立法调研,召开有10个省级相关部门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并将条例草案印发至11个设区的市征求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冯明副主任参加了座谈和调研活动。在认真梳理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财政经济委员会9月13日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电网是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基础设施,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目前,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在电力管理体制经历重大改革,电力发展和电力管理领域出现许多新变化的情况下,已无法完全满足实际管理需要。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电量增速持续在两位数以上,2012年我省全社会用电量高达3210.55亿千瓦时。电网供电能力远远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有助于加强电网设施建设保护,维护好供用电秩序,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用电需求。省人民政府提请的条例草案,立足我省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总体是可行的。同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电网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条例草案第六条、第七条对电网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做了相关规定。有的地方和部门认为,条例草案加强电网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的规定是必要的,但电网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属专项规划,除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城乡规划外,还要与交通、水利、燃气、通信、给排水等专项规划相互衔接,条例草案第六条第三款对这方面规定没有涉及,建议增加相应内容。另外,由于我省地域狭小,各种管网建设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应相互融合,而不是互相排斥,条例草案第七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将造成电网设施建设与其它管网建设的权益冲突,也不符合我省实际情况。建议对上述问题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相关条款。

二、关于新能源发电的电网配套保障。条例草案第十四条对电网经营企业为电源企业提供电网配套保障作了具体规定。有的地方、部门和企业提出,为了促进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发展,电网经营企业应优先考虑新能源发电的电网配套保障。当前,我省新能源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期,2012年,全省累计建成新能源装机802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比重的12.8%。在加快电网配套设施建设时,电网经营企业必须充分考虑我省新能源发电的并网问题,解决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和重点建设项目电力的发送问题。建议对新能源发电的电网配套保障作进一步调研,补充完善相关条款。

三、关于电网设施保护的应急预案。条例草案第三章对电网设施保护作了规定。对此,一些地方、部门和人大代表反映,电网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当电网设施遭受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时,将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而条例草案缺乏电网设施保护应急预案方面的规定。建议增设有关应急预案条款。

四、关于供用电双方权益的保护。调研中,一些地方、企业和人大代表反映,条例草案对供用电双方权利义务规定存在不对等,有的条款部门痕迹较重,如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电网经营企业可以先行修剪植物或者砍伐林木,但对所有人的事后告知和补偿等未作规定,没有体现电网经营企业与其它民事主体平等、公平的原则,可能引发矛盾。条例草案第四章在设定义务时,对电力用户的规定条款较多,而对电网经营企业的义务提的比较原则。我们认为,供用电双方的立法诉求都应予以支持和规范。电网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同时,鉴于电力用户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要注意加大电力用户权益保护的力度,对用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补偿作出相应规定。建议修改完善相关条款。

燃气保护条例范文3

为了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消费知识,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县政府决定,开展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3月15日(星期三)9:00至12:00在县城礼乐广场和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楼前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1.采取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组装宣传车、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药品管理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对与广大消费者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生活用品及涉农商品等物品,进行真伪识别,开展现场咨询,现场教授消费者商品质量知识,帮助群众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3.通过12315投诉热线和现场受理形式,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反映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案情简单的现场予以处理,案情复杂的登记在案,进一步调查了解,限期处理,并及时答复消费者。

4.组织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开展形象展示活动,为企业提供一个宣传自我、互相交流的平台,展示我县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部门单位职责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受理消费者投诉,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规咨询服务,展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商品,现场向群众讲解识假辨假方法及安全消费知识。

2.县农业局:负责宣传《种子法》等有关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版面、种子样品,引导群众正确识别种子真伪。

3.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宣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法规,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县卫计局:负责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疾病疫情预防救治及合作医疗有关知识,现场答疑解惑。

5.县物价局:负责宣传《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6.县法院:负责做好《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涉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为群众答疑解惑。

7.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和活动现场交通管理工作。

8.县住建局:负责宣传《建筑法》、《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房屋维修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联系天然气公司宣传《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负责活动现场各单位宣传点占用场地的划定及协调配合工作。

9.县烟草专卖局:负责宣传《烟草专卖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展览假冒卷烟,引导群众正确识别假烟。

10.县盐务管理局:负责宣传《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设立咨询服务台,引导消费者正确识别加碘盐。

11.县电信公司:负责宣传《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12.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宣传《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开展服务,宣传移动电话的有关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

13.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宣传数字电视有关消费知识,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

14.县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搞好服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组织好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展示活动。各相关单位和各商场、超市要在门前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营造气氛。有宣传咨询任务的单位要及时落实人员,结合各自职能,按照区域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版面,由领导带队,组织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与,准时开展活动。

2.现场宣传咨询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宣传咨询工作,耐心解答消费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活动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按指定的区段设置宣传咨询台(桌椅自带),活动结束后方可撤离。

燃气保护条例范文4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饮食娱乐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是指宾馆、饭店、餐厅、商店、歌舞厅、浴室、游乐场、音像放映厅、洗染店、照相馆、理发室及加工修理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泰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市(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县(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其辖区内工商、文化、卫生、公安、城管、交通、城建、商业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灶具应当采用燃油、燃气或型煤等清洁燃料燃烧,不得原煤散烧。

(二)采用先进的燃烧没备及相应的消烟除尘、除油设备,并设置专门的排炯、排气烟囱(筒)。烟囱(筒)的高度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得向下水道排放烟尘、废气。

(三)饮食娱乐企业和有噪声排放的加工,修理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防治噪声污染的措施,其界外噪声应当符合当地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不得在居民住宅附近,特别是居民住宅楼内兴办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企业、机动车修配厂及其他超标准排放噪声的加工厂。

(四)使用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高大声响,影响、干扰周围居民工作和休息。

(五)不得在街道两旁直接面向行人处或居民门窗附近设置中调散热装置,造成噪声和热幅射等环境污染。

(六)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严格限制在无排水管网处兴办排放污水的饮食服务企业。

饮食服务企业排放污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应当设置隔油和残渣过滤装置,不得将残渣、废物直接排入下水道。

(二)污水直接排入周围水体的,应当采取防治措施,经环境保护部门确认符合规定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有涉及污染项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所管辖的环境保护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无当地环保部门审批手续,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有污染排放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设立、变更、换发执照时,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提交经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否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企业设立、变更、换发执照手续。

第八条有污染物排放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必须执行有关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的管理规定,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通知,定期、如实地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有重大改变的,应当主动及时申报。

第九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饮食娱乐眼务企业,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可参照江苏省环保局制定的污染物排放系数和排放量,按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计征。

第十条对造成环境污染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委托所属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

第十一条市环境保护部门或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区内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应当出示《江苏省行政执法证》等有关证件。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和弄虚作假。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业务秘密。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五)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其停止生产或使用,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逾期不缴纳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的,除追缴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及滞纳金外,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五)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除按规定征收两倍以耻的超标排污费外,所管辖的环境保护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可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由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罚没处罚时,应使用统一的行政处罚文书,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票据。

第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政复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提出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予以答复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也有责任和义务,在不明显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对各种治理污染设施的施工、安装给予支持,配合。无理阻扰者,将由司法部门给予处罚。

第十七条对阻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气保护条例范文5

关键词:城市天然气;家庭用户;预防控制;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天然气具有清洁和经济的优势,伴随着国家级主燃气管网的逐步建成投运,天然气在我国的使用得到了快速发展,作为一种新兴能源,它的增长速度每年在15%以上,与全球的4%相比,要高出许多。伴随着天然气的快速发展,我国能源的消费结构有所改变,同时使得工业技术有所提升,对城市的大气环境的恶化有所缓解,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然而,易燃、易爆是天然气突出的特点,如果在使用过程中马虎大意,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我国发生天然气安全事故很多,这对我们使用天然气是一种警醒,城市天然气的安全管理与用户的正确使用是天然气行业要重点注意的方面。

天然气在城市的使用,本身来讲是安全的,但前提是要按照国家的标准去使用,包括其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在这个前提下,天然气的安全使用是有保障的。对各城市不同类别的安全事故分析可以知道,大部分的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人们的疏忽大意的前提下造成的,比如燃气设施设计过程中,考虑不周全,发生地震、雷击时候没有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燃气储存、输配系统的泄漏、爆炸;工程质量缺陷、设备设施缺乏养护失灵等所造成的燃气安全事故;以及各类人为破坏燃气基础设施而引发的燃气事故。

1、住宅区天然气安全事故的原因

(l)泄漏隐蔽性。事故调查结果显示,天然气的加臭处理不达标或臭味剂不适合,会造成用户嗅觉难以辨识微量泄漏。部分事故就是因为室内空气流动速度慢,爆炸点与泄漏点距离大,人的嗅觉适应气味变化而丧失辨识能力造成的。

(2)额定压力难以保证。正常情况下,天然气灶具前压力为1800一3000Pa,是各类管道燃气中用户数目最多的。用户骤增时,各区域用气量不均衡或调压站供气距离过远,导致压力不稳定,易诱发用户设施泄漏。

(3)爆炸下限低、热值大、破坏力强。天然气的爆炸下限是5%,属甲类危险品,最小点火能仅为2.0mJ,燃烧速度快、放热量大。住宅区天然气安全事故多是由天然气泄漏引发,以爆炸、爆燃和燃烧为破坏方式。燃气意外泄漏的原因很多,如燃气用具质量差或使用不当,管道超期运行(设计寿命20a),管道腐蚀,供气压力不达标,自然灾害等强烈震动破坏。人为破坏导致的泄漏也时有发生,如自杀或刑事案件等。

2、住宅区天然气安全管理

目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城镇燃气管理规定》、《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住宅区安全管理的规定包括:燃气工程建设、输配运营、燃气使用、抢修和事故应急处置四个方面,规定了由城建、劳动安全监察、公安消防等部门分工负责行政管理,主要依靠天然气经营单位和用户行为自律进行安全管理的模式。其局限性有以下几点:

(1)经营单位对住宅区天然气安全管理的局限性。

一是营业所的用户安全管理人员不足;二是管网及相关设备的更新和新技术改造缺少资金;三是控制成本裁撤输送安检工序;四是难以对用户的安全违法行为实施惩治;五是住宅区燃气工程建设剥夺了用户的质量安全知情权。

(2)用户自我安全防范的局限性。一是由于我国现在天然气的使用用户比较多并且比较广,保证科学安全的使用比较困难;二是对于老年人和小孩的人群,在使用天然气的时候没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现有的燃气具的质量和服务难以保证,是一种安全隐患;四是在对住房进行装修时,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执行不到位;五是人们的安全意识不强,并且在处理事故的能力上很欠缺;六是有一些用户本身的安全知识就少。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在住宅区用气安全管理中应发挥重要作用。在基层公安派出所指导下,物业管理单位在燃气经营单位委托受权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自律公约实施管理,是解决住宅区天然气安全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在明确经营单位、用户双方义务和责任的基础上,物业管理单位既要督促用户纠正不安全行为,又要监察经营单位的不作为行为,维护公共利益。

物业管理单位燃气管理人员经培训后,按照相关规范中关于住宅区燃气安全运行、维护的要求,对小区内的用气安全实施管理,包括:管道、灶具等设备设施安全;报警器、通风等防护装置有效好用;特殊人员的重点监护;供气质量监督和事故快速反应等。

3、住宅区天然气安全技术

(1)加臭处理技术和楼栋调压器设备。天然气中臭味剂加人量一般按照标准条件下的数值来控制,要按不同温度、压力下的气体比重,根据具体情况增减臭味剂用量;冬季室内空气封闭,可以用流量信号微量控制技术进行动态调节,且选用四氢唾酚等新型臭味剂;设置楼栋调压器要根据长期实测值确定所覆盖的楼栋数及用户数,而不能随意减配;应用箱式低压燃气调压器消除附加压头。

(2)管网断裂保护。在我国,没有实行强制安装管网逐级断裂自动保护设备,因为很多单位没有安装这些设备,但是,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安装一些燃气管道止回阀、用户设施管道的防断裂泄漏安全阀等安全保护装置,提高安全性。

(3)对近年来事故现场的调查显示,许多家庭将天然气设施安装在装修内部,这个是十分危险的,特别是嵌人式灶具的的使用,加剧了安全隐患。用户可以对设备实行暗埋或者暗封的方式,但是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提出的最低技术要求。同时,施工单位在对设备进行选材和安装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除此之外,对于气表户外安装和高位安装的方式,应该积极推广,促进室内的安全和美观

(4)灶具和连接具使用。灶具燃烧器的使用一定要根据燃气的燃烧速度来选择,这样才能使火焰的燃烧稳定,保证天然气的安全使用。采用离子感应式熄火保护装置的嵌人式灶具,可防止燃气从灶具大量泄漏。除此之外,连接燃气具的橡胶软管使用久了之后很容易老化,而新流行的波纹金属软管质地硬,不易固定,建议采用规范卡具,固定宜使用压紧螺帽。

(5)家用天然气燃气报警装置。目前市场相关产品的种类有:IC卡燃气表自关断产品、家用燃气管道自动断气电磁阀、燃气报警器和采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具有上述功能的相关产品等。对于上述设备,家用燃气报警器相对便宜,但在没有网络集成的情况下,其功能和维护难以实现。家用燃气报警闭阀一体化产品较为经济实用,且可实现泄漏的自动排除。而燃气报警网络与IC卡燃气表构成的防护系统,虽然兼容升级方便、使用可靠、便于事故点处置,但初期投资大,且燃气经营单位认为,目前市场上的IC卡燃气表易被改装而不推广使用。然而,随着住宅区加强安全环境建设,智能化小区大量兴建和居民燃气保险等级的提高,经济适用的天然气燃气报警和自关断系列产品被广泛配用,国内部分发达城市已经将其列入新建住宅必备设施。当然,相关安全产品的普及离不开建设和消防部门、燃气经营单位的大力宣传和积极倡导,但同时也需要生产厂家切实提高该类产品的可靠性和售后服务质量。

4、结束语

目前,天然气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用气安全关系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虽然现有的安全设备很多,技术也较成熟,但是其使用率较低。人们对于天气热使用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这些都是天然气安全事故隐患,由于天然气事故严重的危害性,对天然气安全管理的探讨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徐亚博,钱新明.天然气输送管道泄漏事故危害定量分析[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8, 18(1): 146-149

燃气保护条例范文6

在麦可思的《2012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中,就业遇冷专业不乏法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一些经常需要高分第一志愿报考的热门专业。而经常被作为调剂专业的地质类、矿业类、水利类、机械类专业,如地质工程、石油工程、采矿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专业,却在就业中以热门抢手的姿态上榜,完成了华丽的转身,堪称冷门专业的逆袭。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些传说中的“傻大粗黑”专业。

矿业类专业

这类专业从事的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经常远离喧嚣的城市,远离亲人。其主要的研究对象是煤矿、金属矿及非金属矿。

捣鼓煤矿和金属矿的是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等专业。不同的大学研究的方向也不同,中国矿业大学主要是针对煤矿,中南大学则侧重金属矿。但相同的是毕业生基本都是到矿上工作,很多工作在井下,事实上井下工作并没有你想象的危险,大型矿业公司的安全措施都比较到位,但环境肯定不如地面。采矿工程师和矿山测量工程师可以在井下或露天矿藏开采企业工作,从技术、经济和安全方面规划矿场,为开采做准备;或是在矿山管理部门工作,代表采矿部门的利益,颁布保护条例,维护矿山企业工人们的权益;或是在环保部门工作,从矿床、环境和国土保护的角度出发,对矿山经营施加影响;抑或是在矿区开发规划部门,从事矿山(露天、井下)设计、矿山安全技术及工程设计、监察、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

而捣鼓非金属矿的是石油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主要去油田工作,刚工作时,大多做采油工、钻井工,或者从事压裂、酸化等增产措施的工作,劳动强度不大。工作一年后可以做技术员,逐渐转为管理岗位。

与之相近的还有油气储运工程。其就业大多是在国家或各省、市的发展计划部门、交通运输规划与设计部门、油气储运管理部门等,从事油气储运工程的规划、勘查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等工作。

土建类专业

土建类专业是随着近年来房地产的热炒而火热起来的专业,常见的专业有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等。土建类除了这三个耳熟能详的大哥外,鲜有人知道他们的几个小弟。而在就业市场上,这几个小专业正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光听这个专业的名称就很晦涩。该专业培养的是能够从事建筑物采暖、空调、通风除尘、空气净化、燃气应用以及相关的城市供热、供燃气系统与设备设计等工作的专业人员。随着大量新型建筑体系的出现,人们对建筑内部的设备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某些外观华丽的建筑物内部,明显存在通风不好导致的空气质量下降,或者夏季制冷、冬天供暖不到位等问题。这都需要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与建筑设计师沟通,以对建筑结构和用户需求有完整的认识和了解,做出切实可行的设计。

而给水排水工程这个从土木工程专业独立出来的专业就更重要了,难道你忘了近年来在各大城市吹起的“看海风”吗?你忘了“在大城市生活你不仅得有车有房,还得有船”的调侃吗?这些都充分说明了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毕业生的缺乏。该专业毕业生专门负责房屋的上下水工程,城市地下水网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等工作。

水利类专业

水利类专业与土建类专业是近亲,只是术业有专攻,水利类专业面向的是水利工程方面。近年来就业比较热门的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和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两个。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主要面向两个方面,地表水和地下水。一般在南方的学校多是侧重地表水方向,如河海大学;而北方的学校多是面向地下水方向,如太原理工大学。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水文水资源及环境信息的采集和处理、水旱灾害预测及防治、水资源规划、水环境保护、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水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则是培养具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海岸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能在交通、水利以及海岸开发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这类专业的毕业生视野比较开阔,经常各地跑。每到一个国家或地区都要常驻几个月左右,负责当地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如画手绘图、现场解决工程问题、协调甲方乙方的关系等。

机械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