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问题整改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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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问题整改方案

关于消防问题整改方案范文1

下面我们对公司进一步抓好重大隐患整改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力度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本部门的重大隐患和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制定详细的隐患整改计划,千方百计解决隐患整改资金,按时、按要求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第二轮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的工作任务。

二是要立即对公司重点领域的隐患进行清理整顿

各安全主管部门要组成专门的重大隐患督查小组,对这次会议决定关闭单位要进行督查,督查是否彻底关闭,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单位要帮助制定整改计划研究整改方案,跟踪问效,必须使这些隐患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我要明确强调的是,在检查整改过程中必须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该关闭的坚决依法关闭,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绝不能姑息迁就。

三是要加强安全宣传工作

特别是对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定》的贯彻工作,把握宣传贯彻的重点,使各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主体意识,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不断完善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四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在这次隐患整改工作中,对应关闭而没有彻底关闭的,对限期整改没有按时完成的单位领导,对有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以任何理由工作不积极,以停代整的,要公开曝光,坚决把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到底。

五是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狠抓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

要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天要开展巡查,确保不发生问题

杜绝消防安全隐患,我们公司安全隐患问题应做好以下几点措施工作:

一是加大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力度,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治理火灾隐患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常抓不懈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加大不定期检查工作力度,对久拖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坚决予以曝光

关于消防问题整改方案范文2

(一)区政府:负责制定整治方案,全面负责、牵头组织辖区内市场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明确市场主办方的全面责任(法人是第一责任人)、属地街道的综合管理责任、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管理服务责任。牵头协调拆除辖区内市场违章搭建物并组织实施强拆,对市场或商户无证经营等非法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各类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打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二)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存在火灾隐患又拒不整改,或在市场内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的相关责任人员;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需停业的,及时报告区政府,并配合城管部门做好执法保障工作。(三)工商分局:负责规范各类市场名称登记,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在接到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后,对不具备营业条件的市场依法不予办理市场名称登记证延期手续,停办场内经营户一切证照。对市场举办者未经市场名称核准登记从事市场招商、市场广告宣传以及市场内无证经营行为等非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四)区商务局:参与制定市场消防安全治理方案;配合工商部门规范市场经营管理,做好行业主管单位的协调、牵头和指导工作。(五)消防大队: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依法对市场的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市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责令其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市场报经上级政府批准后,依法实施停业处罚;负责研究市场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负责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等消防设施的推广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工作。(六)区城管局:负责对各类市场进行巡查,对国有土地上及撤村建居区域内存在违法建筑、违章搭建行为的市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意见》(杭政函〔〕176号)规定的强制拆违程序,移交区拆违办实施,并将材料抄送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并做好强拆的配合工作。(七)规划分局:负责核对专项治理涉及的相关市场建筑物的规划审批情况;配合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八)国土分局:负责核对专项治理涉及的相关市场用地情况;做好集体土地范围内违法建筑的认定和移交,配合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九)区安监局:配合做好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市场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实施打击。

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全面部署阶段(年11月7日前)。区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工作职责,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于11月8日前将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和工作责任人员名单以表格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表格见附表)。(二)集中排查阶段(年11月8日-11月25日)。由区政府牵头,区各单位积极参与,根据实施方案对各市场的重点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三)集中会诊阶段(年11月26日-12月20日)。由区政府汇总排查情况,组织专家组对前期排查出存在较为严重火灾隐患的市场逐一进行会诊和现场检查,明确整改方案。对确实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市场,实行挂牌督办。(四)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21日-2013年1月5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市场与区政府签定整改责任书,落实整改责任;区各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责,依法督促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市场进行整改。对各类拒不整改的违法违章市场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由区政府牵头,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区城管局等部门配合依法拆除。对到期仍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市场,将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市政府挂牌整治范围。(五)验收阶段(2013年1月6日-1月10日)。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区政府将进行全面验收,区各单位要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届时将组织人员对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措施;对措施不力、作风拖沓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领导的法律责任。

关于消防问题整改方案范文3

2009年1月31日23时54分,*省长乐市拉丁酒吧因消费者违规燃放烟花引发重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24人受伤。经查,该酒吧顶棚采用聚氨酯泡沫等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由于聚氨酯泡沫燃点低,燃烧速度快,燃烧后产生大量浓烟和毒气,因此造成火灾迅速蔓延和人员大量伤亡。为深刻汲取火灾教训,维护本市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公安局、市文广影视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建筑在投用前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尤其是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和窗帘、幕布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3、建筑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经营管理单位是否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措施

(一)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用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化、工商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化、工商部门要依法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采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四)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五)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

对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

三、专项整治的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今年4月20日结束,按以下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级公安、文化、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成立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级公安、文化、工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全部登记造册建档,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在此基础上,各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并制定火灾应急预案;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整改。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每处公众聚集场所均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各级公安、文化、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实地抽查验收。对照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市级实地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对检查验收发现整治不到位、公众聚集场所存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地区,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检查验收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抽查单位要全部填写检查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

四、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公安、文化、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站在“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保世博”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级公安、文化、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并由公安部门牵头及时通报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严格文明执法。各级公安、文化、工商、安全监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手软。同时,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积极指导、帮助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于消防问题整改方案范文4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传〔2017〕53号)要求,经全面排查和落实整改,现将我局开展社会托养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情况

目前,我县社会托养机构开展有托养业务的主要有**县救助管理站,主要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经排查,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托养(医)手续不完善和没有建立托医人员台帐;二是滞留人员寻亲工作不及时;三是没有站外托养(医)监管制度;四是视频监控设施老化和不足;五是没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是没有配备自动安检门、行李X光机;七是没有消防水栓,没有办理消防安全证明;八是未设立医务室(点),未建立医疗卫生制度,没有专职医护人员; 九是未设立警务室,无专职安保人员,没有建立站内治安制度,救助业务量大,工作人员人手不足。

二、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托养(医)手续和托医人员台帐资料,完善了《惠州市机构托养(医)协议书》和《惠州市托养(医)登记表》,托医人员单独建档,“一人一档”,托医人员台帐资料清晰、准确;二是加强滞留人员寻亲工作,滞留人员已全部在本地电视台公告,全部录入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并推送至全国救助寻亲网,滞留人员已全部报请公安部门采集DNA血样,滞留人员信息核查、录入和身份比对工作实现全覆盖;三是建立站外托养(医)随访制度,指定专人每星期至少到受托机构随访1次,站负责人每季至少到受托机构随访1次,通过实地察看,对受托机构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四是更换视频监控摄像枪10支和新装2支,完善了视频监控设施;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食品样品留存制度、食品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是配备自动安检门、行李X光机已办理采购手续,待审批通过后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局排查出的社会托养机构风险隐患仍有三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县救助管理站已制定整改方案,力争2018年6月底前完成。

 

关于消防问题整改方案范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kszk_168_188”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重点挂牌督办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板芙镇板尾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镇专职消防队反映。

中山市板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重点挂牌督办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2021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5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对板尾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切实做好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社区消防工作,深入普及消防宣传教育,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消除火灾隐患,实现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达标,并通过市政府验收。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板尾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板尾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组长:张义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廖国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赖仲宏(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梁锦华(板尾村书记、主任)

成员:唐涛(党政综合办)、卢金轲(宣传办)、夏远辉(综治办)、陈敬陶(城建农局)、李简(应急管理局)、陈丽娥(市场监督分局)、庞景林(公安分局)、罗沛明(专职消防队)、李剑辉(板尾村)。

领导小组下设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设在板尾村),办公室主任由赖仲宏兼任,副主任为罗沛明、梁锦华。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和板尾村全体工作人员组成。日常联系负责人:罗沛明(13715608732、23186696)。

办公室主要负责板尾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包括收集整理整治的情况,向市报送工作进度等。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全面排查整治,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完成排查整治“一户一档”建档工作。

(二)全面推广简易喷淋装置及消防技防改造。

(三)在适当位置建设市政消火栓和简易的消防取水口,在公共场所(单位)配备基本的灭火及逃生器材。

(四)按照农村消防站标准化建设方案,完成村消防站“两室两库”建设。

四、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整治、验收迎检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

1. 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深入剖析板尾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责任和工作措施。

2. 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贯彻市政府精神,下发整治方案。

3. 镇政府与板尾村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细化整治工作责任。

4. 制定板尾村市政消火栓和简易的消防取水口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 制定消防宣传工作方案,完成初期消防宣传攻势和消防宣传资料的印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6月)

1. 组织召开板尾村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动员各单位、场所对照治理标准积极自查自纠,消除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2. 完成板尾村火灾隐患场所的排查摸底工作,督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建立台帐,按时保质完成网格化巡查任务。

3. 对板尾村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采取联合执法措施,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个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从严查处。

4. 对板尾村消防安全状况开展调研,全面掌握辖区内的消防管理制度建设、消火栓基础设施建设、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并进行建档登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分工到位、责任到人。

(三)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7月至8月)

1. 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主要“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学校、十五类场所、出租屋及无牌无照经营场所等进行整治。凡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场所依法整治;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

2. 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本行业系统的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3. 持续加强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网格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网格员“三率”(检查任务完成率、隐患发现率、隐患查处率)。

4. 9月底前完成市政消火栓和简易消防取水口实施计划。

5. 按标准完成板尾村消防站建设,配齐基本消防器材装备,农村消防站“两库两室”建设率达100%,消防站队员受培训率达100%。

6. 消防宣传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大范围的消防宣传,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大力营造消防整治氛围。

7. 建立和完善各项消防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验收迎检阶段(2021年10月)

1. 10月上旬,板尾村对辖区内的整治情况进行自评自改,查摆剖析存在的问题。

2. 10月中旬,按照验收细则逐项排查核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3. 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消安委办公室。同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随时迎接市政府检查组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五个到位”。一是责任到位。要落实整治工作中的领导责任,责任人积极抓好负责区域的整治工作;二是人员到位。安排全体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整治工作,保障充实整治队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都有人落实。三是整治到位。要严格整治标准,真正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经费到位。全面落实农村消防站标准化建设,也要加大公共消防设施的投入。五是培训到位。坚决落实检查“五分钟培训”要求,每个单位场所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和基本技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留“盲区”。

(二)抓住重点,注重实效。对于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于一体“三合一”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一律责令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场所一律依法关停并上报镇整治办;对于其他火灾隐患,采取法律、经济和技防等措施进行整改。对照市级验收标准,利用中山市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打造工作亮点。力求高分通过验收。

关于消防问题整改方案范文6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我们结合电力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特点,在我公司热电厂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并将自查活动分为学习宣传、自查自纠、汇总整改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现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

为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此次安全生产自查的一部分,我们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的深远意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生产事故案例以及违反规范操作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了深入宣传,要求每名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从个人岗位和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

由于我公司热电厂刚刚结束调试投入生产运营,正处于人员、设备的熟悉和磨合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较大,因此我们将此次自查的侧重点落在查组织、查漏洞、查隐患、查措施、查制度等几个方面,不仅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自查自纠,而是对电厂生产运行的总体体系进行拉网彻查,为电厂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开端和基础。自查活动中重点对与生产运行及关系电力系统稳定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自动保护装置进行了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以及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各个车间、专业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公司热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三)汇总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以及贵局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后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内未设立明显的高压设备及油区防火危险标识的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赶制了高压设备危险标志,并在合理位置进行张贴、标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自我厂试运行以来,每日下午5:00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安全生产协调会,对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检查,并由专人做会议纪要。

4、关于员工安全培训记录问题。我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各专业考试、现场模拟操作、反事故演练等形式,督促员工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技能学习,并将员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情况进行积累、备案,作为评价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