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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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会计准则

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范文1

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我国财政部前后多次调整会计准则。光是2014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财务部迄今就出台了10项新的会计准则制度,每一项会计准则制度的颁布都对相关的行业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会计准则上,我国财务部最大的一次举动就是2007年1月1日颁布实行了新的会计准则,对过去所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构建了一套完善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套会计准则的颁布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并对会计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此之后,我国财务部基本年年都对会计提出新的准则。而本文则以2007年颁布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为研究对象。新会计准则目标定位首要是服务好经济建设,包括促进企业改革、完善资本市场、提高会计信息决策的有用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其次是建立与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体系。为了实现以上两项目标,新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取消了“先进后出”计价方式,并规定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等一系列内容,对会计实务处理影响巨大。

二、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基本特征,它主要包括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及时性、中立性和节约型等。其中,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综合来看,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可靠性等特征是决定着会计信息价值的关键性因素,而相关性以可靠性为基础,即在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作到相关性,以满足决策者的决策需求,新会计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正是体现了这一要求。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对会计信息价值产生了重要影响。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之所以能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如此重要的影响,主要在于二者之间有着密切关系。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制定要以会计信息为基础,因而对会计信息提出了几点要求:会计信息能够提供新的信息;便于理解、具有可操作性;能正确处理表内确认和表外披露的关系;在会计计量上要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力求与国际准则相协调。所以,会计准则的变更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具体、更明确,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三、新会计准则实施对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影响的理论分析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价值提出了更具体、更明确要求,把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推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真实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价值的两个最基本特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求,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成果的需求。”另外,明确指出“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情况作出正确的评价和预测。”这就是会计信息价值的相关性,着重强调了新会计准则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的要求。尤其,新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确立了全面受益观,以及对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作了更详细的规定,显著增强了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第一,会计目标定位决定着会计信息价值特征,同时,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又反映着会计目标在会计信息质量上的要求。一直以来,会计目标定位就是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经营结果、资金流量等情况,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对会计目标做了重新阐释,即在原有目标定位基础上要求会计信息能反应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总之,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目标定位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有机结合在一起,着重强调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与和相关性特征。第二,增强了会计信息价值的相关性,愈加突出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方面,突出强调公允价值多种计方式。所谓的公允价值就是在买卖双方在一个开放的、不受干扰的市场上,在平等、相互之间没有关联的情况下自愿进行交换的价值。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得出的会计信息更能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在这里要突出强调公允价值引入的重要性。它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产生了大量的衍生金融工具,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由于公允价值应用较谨慎,有效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二方面,把资产负债观作为指定会计准则的基石。它不同于收入费用观,是一种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量来计量收益的,更加重视交易和事项的实质,改变了旧会计准则过分重于利润表,严格遵守配比原则,能切实反映企业资金流动,提供的收益总额信息相关性强,利于企业决策者使用会计信息对当前企业经营和未来发展进行客观预测。显而易见,新会计准则确立了资产负债观的核心地位。三方面: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增加了新业务的会计准则,如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等,这些新业务会计准则从无到有、从缺失到完善,健全会计准则体系的同时,大大强化了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第三,保护企业决策者和社会公众利益。新会计准则明确指出,会计报告必须为决策者提供正确而可靠的决策依据,即相关、真实、可靠、公允的会计信息,所以对确认计量作了更严格规定。为了满足确认计量的严格规定,就必须从信息披露这一环节入手,要求制定完善的会计报告体系,包括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附注等,为报告使用者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同时,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时间、空间、范围、内容等做了系统规定,从而确保了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以及信息透明度,有效维护了企业决策者和公众的利益。

四、结束语

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范文2

1.国有企业会计准则大力发展阶段(1997~2006年)2001年,经过长达15年的谈判,我国终于加入了WTO,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平台得以提升,但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入WTO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实,尤其是在大量跨国企业进入我国市场之后,如何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的问题。另外,外商直接投资及外资并购的迅猛增加也对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产生了直接推动。对此,必须加大会计改革的力度,通过会计改革来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在此背景下,我国为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更好应对已经发展起来的多元经济体系,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等会计准则,为国有企业会计改革的推动奠定了理论基础。

2.国有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臻于完善阶段(2006年至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迫切要求建立满足市场化、国际化要求的会计准则体系,提升会计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基于这种国际环境的影响,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包括首次的22项新具体准则和16项具体准则)组成的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极大地满足了国有企业市场化、国际化需求下会计制度的不足,并意味着我国国有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臻于完善。

二、国有企业会计准则变迁的特征分析

1.路径依赖性在国有企业会计准则市场化、国际化变迁中,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会计旧制度在此过程中的顽强维持和向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会计新制度的逆向渗透,导致会计准则的变迁路径依赖性非常强,主要体现为一系列过渡性的会计制度性安排,如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不仅有市场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同样体现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会计准则的痕迹,带有新旧两种制度安排的某些相互矛盾的特性,但又能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有机而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例如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双轨制”。

2.内容局部性国有企业会计准则的变迁,与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特点极为相似,表现为逐步推进、分步到位、先易后难、先解决急需后解决一般,然后再进行整体协调的过程。其优点是把变迁成本分散化,尽可能减少整体变迁风险及时提供在哪些领域进行变迁具有最大收益的信号为整体变迁创造了一个过渡。例如许多规定都是先在国有企业试行,经过修订后,再推广到全国所有企业,带有明显的以点带面,从局部到整体的特征。

3.内外结合性所谓的内外结合性,即是指国有企业会计准则变迁遵循着国际化、市场化与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向结合的趋势,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与国际接轨的趋势极为明显,但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考虑本国特殊的环境,盲目迁就国外,而是充分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充分实现变迁成本最小化,实用性最大化的目标。如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等会计准则,就明显体现了这一特征。

三、结语

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范文3

一、趋同可显著改善我国对外贸易关系

会计作为当前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在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评价企业资产实力、资信状况和风险状况方面起着核心作用。在原有的会计准则体系下,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得不到其他国家的认可,尤其是欧美国家的认可,这将严重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的效率和效果。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将显著改善这一不利局面,不仅减少了各国间经济交流的障碍,使各国企业在财务信息的交流方面更加便利,还可以促使资源能够在各国间进行优化配置,改善我国的对外贸易关系。以国内出口企业为例,我国出口企业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使得海外客户接受并认可,从这方面来讲,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有其必要性。

二、趋同可显著改善我国国内投资环境

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将向世界揭开我国企业的“神秘面纱”,将显著改善我国国内的投资环境,使得国际资本登陆我国寻求投资机会,这样不仅有效的引进了外资和技术,对于我国企业降低其融资成本也起到了显著作用o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有助于国内企业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有利于海外投资者更深人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增强其进人我国资本市场的信心,进一步吸引国际资本,这在当前我国并不十分宽松的货币政策下显得格外重要。当前,我国企业实体大都处在产业链的末端,“两低”(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成为困扰我国产业发展的瓶颈,此时,我国急需敞开国门,吸引外资,在得到资本注入的同时得到先进技术,促进我国产业链的升级。从这点来讲,趋同使得世界更加了解了中国企业,为其在我国国内资本以及技术的投资扫清障碍,有其必要性。

三、趋同可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经历了长达近30年的发展后已经有了质的飞跃,我国会计准则也在得到不断完善。新会计准则也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即针对我国市场经济中不断涌现的各种新的经济业务,做出统一的会计处理规范,使其在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过程中有章可循,进而约束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例如,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衍生金融工具大量涌现,然而原有的会计准则体系对此并未予以界定和规范,新会计准则必须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相关问题予以规范,有效的防范和控制企业财务风险,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加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和可比性,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资产质量进行真实判断。从这个角度来讲,趋同是会计准则发展的一个趋势。

四、趋同可提升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

一直以来,我国商务部在为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与欧美国家进行谈判,而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趋同成为一关键词,在我国颁布实施新会计准则后,2008年4月,欧盟委员会了接受我国会计准则的正式报告;紧接着,我国与美国就会计准则达成备忘录。这都标志着欧美国家开始对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给与了充分的肯定。从这个角度来讲,这将是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重要里程碑,其意义十分深远。

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范文4

【关键词】 会计准则; 制定模式; 启示

“会计准则是由特定的制定机构和专门的制定人员通过一定的制定程序制定,适用于一定范围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标准。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制定人员、制定程序等制定要素的相互结合方式称为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良好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是产生“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前提。注意比较和研究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可以深入地了解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和发展沿革,有助于深入理解各国会计准则的具体内涵,有利于各国间相互借鉴,促进各国之间的会计协调。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使得中国―东盟区域会计协调问题成为目前学科领域内关注的焦点。泰国作为东盟最早的五个成员国之一,会计发展水平比较高,有着较完整的会计体系,并相当程度地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会计准则协调成果。泰国作为AFA(东南亚会计师联合会)最早的成员国之一,一直致力于东盟会计协调工作,在长达二十多年的东盟会计协调活动中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研究比较中泰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有助于深入了解中泰两国会计的差异和趋同点,有助于促进中国―东盟区域会计协调的进程。

一、中泰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及其人员之比较

在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当中,制定机构是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类型通常以制定机构的性质来划分。由于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有官方机构和民间机构,或者介于公立和私立之间的半官方机构,所以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可以分为三种:政府集中制、民间自主制以及民间制定和政府监管的混合制。由此制定出来的会计准则也就有法规、职业守则或者半法规的性质。

世界各国由于政治、经济、法律以及文化背景的不同,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亦有所不同,中泰两国的制定机构及人员的情况可以通过表1简单列示。

从表1的列示可以看出,中泰两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及人员组成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机构性质及其权威性

我国的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属于典型的政府集中制模式,并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相对泰国的会计准则而言,具有极高的权威性。2004年以前,泰国的会计准则由泰国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协会(Institute of Certified Accountants and Auditors of Thailand,ICAAT)负责编制与颁布,2004年泰国成立会计职业联盟(Federation of Accounting Professions,FAP),2004年颁布的《会计职业法》(The Accounting Profession Act B.E.2547)规定,由会计职业联盟(FAP)取代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协会(ICCAT)负责泰国会计准则的编制,由会计职业监督委员会(The Accounting Profession Supervision Committee,APSC)批准生效,并在皇家宪报上公布。2004年前后,泰国的会计准则由不同的组织制定,但不论是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协会(ICAAT)还是会计职业联盟(FAP),都是非政府组织。一般而言,由非政府机构制定会计准则,作为职业守则,属于行业自律行为,相对而言权威性较低。但是泰国的情况比较特殊,首先,会计职业联盟(FAP)是在泰国《会计职业法》的授权下行使制定会计准则的职责,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性;再者,泰国是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最后要在宪报上公布生效。因此,会计职业联盟(FAP)制定的会计准则在泰国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二)准则制定人员的代表性

由于我国的会计准则是典型的政府集中制,会计准则制定的立项、起草等具体工作由财政部会计司的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从制定机构人员的组成看似乎比较单一,但在准则制定的过程中,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是财政部会计司下设置的一个机构,1998年10月成立,是中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咨询机构,旨在为制定和完善中国的会计准则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共有委员22人,由财政部聘任,分别来自政府有关部门、会计理论界、会计职业团体、中介机构和企业界等,由财政部副部长担任委员会主席,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会计准则委员会还聘请了160名咨询专家,160名咨询专家也来自政府有关部门、会计理论界、会计中介机构、会计职业团体、证券交易所和企业界等领域,咨询专家成员负责协助会计准则委员会开展工作。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从项目的立项、意见稿的起草、意见稿意见的征集、意见稿的修订,直至最后送审稿的完成,这整个过程都征求了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意见,因此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也融入社会各界的意见,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泰国准则由泰国会计职业联盟(FAP)负责制定,而会计准则的具体编制工作,由会计职业联盟(FAP)指定的13―17人组成的泰国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The Thai Accounting Standard-Setting Committees,TASSC)来负责,这个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专家(7―11人)、保险部门的代表、商业登记部门的代表、税务部门的代表、泰国银行方面的代表、审计长办公室的代表、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代表。所以,从制定人员的构成看,有着社会相关领域的代表,代表着社会各领域的利益和意愿,相对我国而言,准则制定的代表性更广泛。

二、中泰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之比较

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是指会计准则从起草、征求意见、修订,直至批准的全过程及所采用的方法。科学合理的制定程序是高质量会计准则的重要保证。为确保会计准则制定的质量,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都有一套自己的制定程序。中泰两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如表2所列。

从表2的比较可以看出,中泰两国会计准则制定的程序有类似之处,也有差异的地方。

首先,中泰两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均规范化。为了保证会计准则的质量,中泰两国都有明确的制定程序。2003年,我国财政部制定并了《会计准则制定程序》,把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2004年泰国颁布的《会计职业法》对会计准则的制定、修订、报批公布都有明确的规定。

其次,中泰两国制定会计准则的充分性程度相当。创新一项准则,需要依据充分的基础性研究、广泛的调查和征求意见、反复酝酿、反复讨论。在充分性方面美国做得比较好,从项目立项至拟定准则意见稿之前就广泛咨询会计界和企业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并举行公开的听证活动,意见稿拟定之后还要举行第二次听证活动,并对草案进行反复修订。而中泰两国在充分性方面相对较差,起草、征求意见和修订的过程相对比较简单。从中泰两国当前具体准则制定的过程来看,两国现行会计准则的制定都不是一种创新行为,而是对国际会计准则的一种合理的借鉴。相对我国而言,泰国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的借鉴程度较大。泰国财政部要求泰国金融机构自201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国际会计准则(IAS)。

再次,泰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公开程度较好。在制定准则的过程中,从立项到准则征求意见稿全部对外公开,公众参与的程度比较高,还举行公开听证活动。而我国制定准则的程序比较秘密,一般不对外公开,仅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也不举行公开的听证活动。

最后,中泰两国会计准则批准颁布的严密性不同。我国会计准则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制定并报财政部主管部长批准颁布,属于行政法规,典型的政府主导制。而泰国会计准则由泰国会计职业联盟(FAP)制定,但最后由会计职业监督委员会(APSC)审批。会计职业监督委员会(APSC)是泰国《会计职业法》中规定的一个代表政府行使监督职能的机构,该机构由来自政府、私营实体、会计、法律方面的14名专家组成。这种由政府机构监督非政府机构的牵制机制严密性更强。

三、结论和启示

(一)从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看中泰两国的会计协调

会计协调就是要消除各国会计之间存在的差异或者减少逻辑冲突,使各国会计达到协调的状态。因此,会计协调是一项牵涉面极广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很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仅从中泰两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看,尽管两国的模式存在着很多差异,但仍存在协调差异的可能性。

首先,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性质差异看。许多专家学者认为,民间机构制定会计准则,能够代表大多数经济主体的利益,提供公正有效的会计准则。泰国会计准则虽然由非政府机构泰国会计职业联盟(FAP)制定,但准则的审批颁布由政府委托会计监督委员会监管。因此,泰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带有一定程度的政府色彩,属于半政府性质。中国会计准则制定由政府机构负责,与泰国准则制定模式相差较大,但这并不影响两国的会计协调。衡量一个准则模式是否合理有效的标准,不是简单地从政府模式或者民间模式判断,而是应该考虑这种模式是否能产生公正的会计准则、是否能协调各方利益、是否能沟通政府与民间的关系。我国曾经历了几十年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影响力极大,几乎所有的社会活动都依赖政府引导,这种观念意识的存在使得会计准则由民间组织确定难于为会计相关各界所接受,加之我国的会计民间组织尚未十分成熟,很难承担起制定会计准则的职责。再者,我国目前仍然是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政府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和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由政府制定会计准则可以直接考虑到相关各方的需要。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会计准则在我国属于行政法规,由财政部制定会计准则也符合我国的法律惯例。因此,中泰两国在会计协调问题上,准则制定机构的性质差异不成为障碍。

其次,从中泰两国会计准则制定的程序看。以上阐述中提到,中泰两国制定会计准则的步骤基本一致,相对英美模式而言,比较简单。主要源于中泰两国会计准则都是借鉴国外现有的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成果。泰国借鉴和引用国际会计的成果较多,在某些行业领域(如泰国金融机构)完全使用国际会计准则。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为了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2006年中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达到与国际会计准则等效。由此可见,中泰两国的国际化协调为中泰两国的会计协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泰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启示

第一,我国应提高会计准则制定人员的代表性。如果在准则制定过程中有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参与,就能尽可能地照顾到各方的利益,也将会使会计准则的质量更有保证。泰国会计职业联盟,作为泰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其制定人员来自社会各相关领域的代表(如表3),直接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我国由财政部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会计准则的制定,虽然设置了会计准则委员会作为会计准则制定的咨询机构,会计准则委员会还聘请了来自政府有关部门、会计理论界、会计中介机构、会计职业团体、证券交易所和企业界等领域的160名咨询专家,但由于没有直接负责准则的制定工作,所以要提高这些专家参与准则制定的程度,才能将社会各界的意见融入到准则的制定中。会计准则委员会及其咨询专家应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商讨会计准则的制定问题,并从项目立项开始就应广泛征求专家组的意见。在随后的制定过程中,要把专家参与过程的具体内容程序化、规范化,使社会各界的意见传递给准则制定人员,提高准则制定的代表性。

第二,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任何制度或者活动有效实施的前提,会计准则的制定也不例外。泰国会计职业联盟(FAP)制定会计准则之后,由会计职业监督委员会(APSC)批准后才能生效。会计职业监督委员会由来自于政府、私营实体、会计、法律等14名专家组成,负责监督会计职业联盟(FAP)在影响公众的重大会计问题上的运作。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批准颁布均由财政部一家完成,在准则实施的过程中也是由财政部组织,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不利于准则的制定和完善。鉴于我国的国情特点,可以考虑由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以及相关经济领域的专家组成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准则的制定过程,保证制定的质量和效率,并对准则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确保准则制定顺利进行。

第三,提高准则制定的公开性。我国应进一步提高准则制定的公开性,从准备项目立项开始,就应该对社会公众公开,鼓励社会各界较早地关注和参与,社会各界、咨询专家组成员都能提出意见,会计准则委员会对社会各界以及咨询专家的意见进行甄别、筛选,将意见传递给制定人员,最后确定项目,进入准则的研究和拟定阶段。在意见稿征求意见及修改阶段,可以借助网络等先进技术,开展网络在线收集意见、投票等活动,增强社会各界的参与程度,并会同咨询专家组举行必要的听证活动,将意见收集、筛选,充分考虑社会各界的意见,反复论证和修订,确保准则制定的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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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The Accounting Profession Act B.E.2547 of Thailand,2004.

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范文5

关键词:公允价值 新会计准则中 意义 探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带动了我国整个经济的腾飞,更为重要的是市场化的深入使得各行各业逐渐以国际化标准来要求自己,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而新会计准则也是在市场经济高速运行的背景下产生的,由于对于市场秩序要求的提高以及新形势下会计行业发展的需要,我国于2006年2月颁布了一套新的会计体系。该套会计体系包括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冰雨2007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一、公允价值与新会计准则解读

从2007年起开始正式实施的新会计准则可以说是我国会计史上一个重要的新的里程碑。它的颁布标志着传统的会计准则已然退出市场,一套适应新型社会发展需要,适合全球化发展模式的会计体系得以确立。从新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内容上看,新会计准则与之前的会计准则确实有很大的创新与突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公允价值凸显出来,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应该是新会计体系中最为引人注目和最大的创新之处。因为就目前的国际市场来看,公允价值应用于会计准则中已经成为各国市场较为普遍的共识,传统的会计体系不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新市场经济的弊端与漏洞越来越大,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则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就有会计体系难以解决的瓶颈问题。以美国为例,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愈加明显,美国晒现在国际市场上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无论是从战略高度,还是从长远利益来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都是当前会计体系的一大进步,因为公允价值很大程度上代表来财务会计的未来发展方向,是财务会计行业发展的潮流,顺应了社会市场发展的趋势,从很大程度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指标。

其次,新会计准则以市场为依托,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实用性。任何一项制度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他能不能解决现实问题以及能否具备较为长远、较为强大的生命力。从当前社会发展的成都而言,衡量一个制度、一套体系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志之一也在于其能否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代表并且适应该行业的发展趋向。而新会计准则显然是从这几个方向出发,不仅立足于解决现有的会计体系漏洞问题,还放眼于长远的发展方向,将当前的市场发展程度、行业发达水平纳入新会计体系的考虑犯愁之中,使得这套新会计体系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以及强大的市场适应力,更有利于企业迈入国际化体系之中。

二、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作用探讨

就当前出台的新会计体系来看,最为出色的设计在于设计者已经意识到公允价值在会计准则中不可忽视的作用,将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作为一项准则加以推行。这样就大大提高了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地位,并且大大增加了公允价值对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力。具体而言,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发挥着一下的作用:

1、公允价值应用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任何一张规章制度的出台,必然都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新会计准则的出台亦是如此。从根本上来说,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结果,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因而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秩序的稳定。新会计体系是从2006年开始颁布实施的,此时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将近五年。无论是经济发展程度还是市场规范程度,旧有会计体系显然难以满足企业融入国家市场的需要,新形势呼吁新的政策措施,而传统会计体系的漏洞也需要新准则加以改善。在这样的背景下,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不仅顺应民心,解决了旧体系难以触及和解决的问题,而且是在现有经济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因而有利于推动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

2、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使用大大推动了我国会计的国际化水平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使用,不仅顺应了市场化经济发展的需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也大大推动了我国会计的国际化水平。从当前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使用范围来看,一般相对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都接受了这一计量属性。比如欧美地区等经济比较发达地区,企业纷纷将公允价值作为国际会计准则。而且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香瓜你想那个,同时反映财务会计的发展方向,因而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是国内企业与国际化接轨的标志,能够推动我国会计的国际化水平。

三、总结

总而言之,新会计体系的颁布,不仅凸显出公允价值的应有地位,而且顺应了社会发展的趋势,是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客观需要。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新会计体系的融会贯通,重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作用,为推动我国会计的进一步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范文6

【关键词】 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制定程序

所谓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汪祥耀博士认为是:“指对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制定人员以及制定程序等作出的一种安排”。世界各国由于政治、经济、法律以及文化背景的不同,所采取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亦有所不同。对于各国的制定模式的研究,不仅可以相互借鉴、不断改进,促进会计准则质量的提高,而且在对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研究中,了解每一个国家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制定过程、影响的主要力量、会计规范与管理的主要方式,将有利于彼此之间的会计合作、会计趋同。根据《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于2010年建成。贸易区内各国不仅应进行区内会计的协调,而且应顺应国际会计趋同的大势,促进区内以国际会计趋同作为基础的会计合作与发展,而各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则是区域会计合作与发展的基础。

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包含了制定机构、制定人员以及制定程序等方面的要素,在这些要素当中,一般最重要的是制定机构。制定机构在整个会计准则的制定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制定机构反映了每个国家主导会计准则制定的力量。因此,一般在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研究中,都是以制定机构的性质来对会计准则制定模式进行划分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通常可以分为公立部门与私立部门两类,在这两类的划分基础上进一步细分,可分为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和民间机构三类。三种不同的准则制定机构性质分别决定了所制定的会计准则是属于法规、准法规,还是执业守则等不同的性质。

一、中国-东盟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与人员

在东盟10国中,从经济规模和会计准则的发展层度来说,主要的国家有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等六个。老挝、缅甸、柬埔寨是欠发达国家,而文莱的经济规模较小。这四个国家的会计准则发展相应较落后。因此,本文的内容将以经济规模较大,会计准则发展较为健全的东盟国家为主。但是,由于泰国在2004年建立了会计职业同盟(Federation of Accounting Professions,FAP)取代了之前的泰国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协会(Institute of Certified Accountants and Auditors of Thailand,ICAAT)负责编制与颁布泰国会计准则,对该机构的相关资料尚收集不足,所以未将泰国列入文中。

表1列举了东盟五个主要国家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越南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人员、机构性质及其成立过程进行比较。在中国,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并颁布。中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8年10月成立,但其职能是中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咨询机构,旨在为制定和完善中国的会计准则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故未在表1中加以列示。

从表1中可以总结出东盟主要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人员有如下特点:

(一)都有独立的制定准则的机构

东盟主要的国家都为会计准则的制定成立了独立的机构,并且大部分都有法律授权。独立的准则制定机构有利于独立地开展准则制定工作,有法律授权则有利于增强准则执行的权威性。在中国,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并颁布。中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8年10月成立,但其职能是中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咨询机构,旨在为制定和完善中国的会计准则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并不是一个准则制定机构。

在东盟五个国家中,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属政府机构的有两个国家,一个是新加坡,一个是越南。越南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其国家的制度安排受中国的影响很大。而且,大陆法系国家对会计准则制定的管理通常是直接的,更倾向于通过政府或立法程序制定会计准则。此外的三个东盟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是非官方的。虽然是非官方的,但是在机构性质一栏,笔者未用民间机构定义之。因为,从成立的过程来看,菲律宾、马来西亚的准则制定机构是根据相关法律成立的,其制定和颁布的准则具有一定的法规性质。尤其是马来西亚的准则制定机构,其人员是由财政部任命的,更具有官方色彩,官方机构的性质较为突出。印度尼西亚的准则制定机构是由其会计师协会成立的,包括会计师协会的前身都是民间团体。因此,从权威性上来看,越南、新加坡居首,其次是马来西亚,再次是菲律宾,最后是印度尼西亚。但从独立性上来看,印度尼西亚准则制定机构的独立性显然要比菲律宾、马来西亚强一些。菲律宾的FRSC受BOA的管理,马来西亚MASB则受FRF的约束。

(二)机构人员的组成与利益相关方

从机构的组成人员来看,越南大部分由官方人员担任,与其机构性质相应;其他国家的人员组成都分别考虑利益相关方的代表,尤其都有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参与,这反映了会计准则对每一国家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性。相对的,新加坡的人员组成中,更多地考虑了企业代表与会计业内人士,而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则更注重包括银行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一方面会使准则制定的过程更多地考虑会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但是另一方面也存在弊端。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博弈会导致制定出的准则不具客观的性质。这点在美国也得到了印证。我国目前在制定准则时也会考虑各方面的意见,但是,并没有法定的形式规定各个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准则的制定。

二、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比较

会计准则的质量与它的制定程序密切相关。下页表2是中国与东盟五国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ED即征求意见稿):

在表2的比较中,可以看到各国都有比较完备的制定会计准则的程序。

在编制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时,除新加坡直接采用IASB的征求意见稿外,各国都有专门的工作组或项目组在获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编写。

各国都是以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并不包括准则草案编制过程中的讨论备忘录;征求意见稿也能通过广泛的途径进行征求意见。其中,马来西亚还要求进行公开听证。但是,各国准则的最后颁布都没有投票表决程序,而是由权威机构批准。

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也通过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广泛地征求多方意见,准则的最后确定是由财政部审定。这个审定过程也没有包括投票表决程序。

通过会计准则最后的颁布程序,也可以判断每国会计准则的法律效力。越南、新加坡的会计准则都具有具备强制性的法律效力;而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的会计准则由结果看来,属行业规范,还须经相关法定机构的授权才具有较强的法律执行力。如菲律宾需其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会计准则才能在上市公司范围内生效。

三、对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会计合作与发展的启示

(一)中国-东盟各国的会计制定机构性质较为复杂

有官方、半官方和民间性质。东盟的区域会计组织东盟会计师联盟(ASEAN Federation of Accountants ,AFA)就是由各国的会计团体组成的。由以上分析可知,各国会计团体在制定会计准则中的权威性不同,由此组成的会计团体在推动区域会计发展的过程中,将会受到各会计团体在本国的权威性的影响而导致不同的效果。因此,在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会计组织时,应予以考虑各国参加的组织机构的权威性,为此,该机构应能够有效推动区域会计合作与发展中的保证。

(二)由于中国-东盟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不同,各国会计准则在本国的法律效应也将有不同

法律效应的不同将会影响会计准则的实施与实施结果,也会影响财务报告在跨国投资、资本流动决策中所起的作用。这是未来开展区域会计合作与发展将要解决的内容之一。

(三)中国-东盟各国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有着较多的共同点

这些共同点中,有利于制定高质量会计准则的一面,也有不利于制定高质量会计准则的一面。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会计准则制定程序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序是否相关?怎样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更适合于发展中国家?怎样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更适合于国际会计趋同过程中的本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会计准则制定程序怎样才能更加实现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目标而不是强势利益集团的博弈后果?这也是区域会计发展将要考虑的国际会计趋同的问题。

最后,比较中国-东盟各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有利于了解自由贸易区内各国会计准则的产生,有利于互相沟通开展各国之间的会计合作,有利于在自由贸易区内开展会计趋同活动。

【主要参考文献】

[1] 汪祥耀.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 财贸研究,2001,(4): 37-41.

[2] 中国-东盟相关官方网站:

中国财政部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casc.省略/

新加坡CCDG: 省略dg.gov.sg/

菲律宾注册会计师协会: 省略.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