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实习单位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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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实习单位意见

毕业生实习单位意见范文1

临近结业的学生常被媒体冠以“准毕业生”的称谓,但至今未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笔者认为,准毕业生是指基本完成学校或训练班的学习任务,并已经达到规定要求,但还未获得学校或者训练班关于许可结束学业证明的学生。本文所探讨的准毕业生仅着眼于已基本完成大学的学习任务,并达到规定要求,但还未获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的大四学生。

本文中“准毕业生”所具有的特征有:第一,必须是已基本完成大学的学习任务,并达到规定要求,具体体现为已修学分达到学校的毕业标准;第二,必须是还未获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的大四学生,若已经取得了毕业证书,原则上也就不存在《劳动法》保护不能的情况。

二、准毕业生的劳动者主体资格确认问题

(一)劳动者的概念

不同的学科或领域对于劳动者范畴的界定都有各自的着重点。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主要从劳动关系入手,是指用人单位的相对方,与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主体。根据我国《劳动法》可以将其定义为:依照法律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服从其管理并获取相应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二)准毕业生是否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1.劳动权利能力

劳动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资格,是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前提。《宪法》第42 条第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该条款以根本大法形式确认了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准毕业生作为公民理所当然具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具有劳动的权利不等同于具有劳动法上的劳动权利能力。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第12 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正是援引该条款作为准毕业生不具有劳动者资格的理由而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笔者认为该条款并不能够当然推定准毕业生不适用劳动法。《意见》第4 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施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显然准毕业生并未被列入排除适用的对象。即使对《意见》第12 条作文义解释,该条款所针对的也是在校生不以就业为目的,通过劳动以获得报酬补贴学费、生活费的情形。实践中,准毕业生以明确的就业意思表示与用人单位洽谈,以期能够与其建立劳动关系,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明显已不属于勤工俭学的范畴,不能因此规定而否定准毕业生的劳动权利能力。

2.劳动行为能力

劳动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判断一个自然人是否具有劳动行为能力主要从年龄、健康和智力、行为自由等方面来认定。

(1)年龄标准。结合《劳动法》第15 条,除少数少年班的学生有例外情况外,准毕业生均能达到这一标准。

(2)健康和智力标准。根据民法通则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可以认定准毕业生原则上当然符合健康和智力标准,除外情况:不能完全辨认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未满16 周岁的人、已满16 周岁未满18 周岁且并不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3)行为自由。有学者认为大学生仍需服从学校的教学安排和管理,行为自由受到限制,因此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笔者认为只有在教育管理部门及高校本身为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督促学生完成学业,明确禁止大学生在学习之余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大学生才不得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准毕业生作为即将面向人才市场的求职者,其求职行为是受到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的鼓励和支持的,可以认为其具有事实上的行为自由,而不应拘泥于形式。

三、准毕业生兼职与就业、实习的区别

准毕业生对毕业有期待权,但毕业的最终实现建立在专业实习和论文答辩的基础上,因此准毕业生参加实习是不可避免的,期间还会存在其与兼职的重叠现象。虽然目前法律并未明确大学生就业这一问题,但仍有必要区分就业与实习、兼职的区别。

(一)劳动法上的就业认定问题

劳动法上的就业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公民,参加社会劳动,从而获得劳动报酬的职业。从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界定来看,形成劳动关系必须满足四个要件:1.合法性,即主体必须合法,包括用人单位具有合法的招用劳动者的资格和劳动者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然客体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2.从属性,或称依附性,即劳动者被视为用人单位的组成成员,且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全面管理、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3.有偿性,即劳动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相应的用人单位负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4.职

业性,即这种劳动为职业性劳动,从而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技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还要求经过特殊的培训才能胜任该职业。除此之外,相比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通常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

(二)兼职与就业、实习的区别

实习与兼职的目的性不同。对于准毕业生参加岗前实习,无论是自行“打工”还是学校推荐实习,都是为了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累积实践经验,解决正式入岗后的磨合期,而非从实习期开始就正式到单位工作,遵守其规章制度,获取相应劳动报酬。实习的无报酬性也是其与兼职的相异之处,即使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给予实习生一定的金钱,也不属于劳动报酬,兼职则一定会有与其劳动相应的劳动报酬。

在区分兼职与就业的区别时笔者认为应因情况而异。对于准毕业生兼职,无论是规范就业还是非规范就业,可以确定兼职具有合法性、有偿性这两个特征,但依附性和职业性的认定则不确定。如果准毕业生在事实上必须接受单位的管理、服从其规章制度,同时由于其具备职业技能而受雇于用人单位,应视为与用人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对此,用人单位不应以准毕业生的特殊身分而损害其劳动权益。若司法漠视甚至放纵用人单位的这种观点,将会造成企业利用法律漏洞,恶意低价利用准毕业生的后果。

转贴于 四、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的不足及完善准毕业生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的对策

(一)《意见》第12 条关于“勤工俭学”的规定及其不足

劳动部门《意见》第12 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该规定显然不能保护准毕业生的兼职行为。

1.时代适应性的瑕疵

《意见》制定于1995 年,时至今日已经13 年了。当时还未实行高校扩招,劳动力市场基本上达到供需平衡,大学毕业生在一般情况下也能通过毕业分配找到工作,因此当时大多数准毕业生通过“勤工”补贴自己的学费、生活费,而非以就业为目的从事该职业,其兼职行为应当定性为勤工俭学。但在1996 年《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暂行办法》通知中基本上使包分配政策成为历史,大学生正面临惨烈的人才大战。特别是近年来,准毕业生不会等到毕业证书颁发时才去人才市场应聘,而是趁大四空闲时便外出找工作,为就业做准备。

笔者认为,在当前经济高度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局势下,若仍视这种兼职或“就业”为勤工俭学行为,则难免有违社会的发展趋势。

2.规范对象范围的瑕疵

从《意见》第12 条可以看到该条规定笼统地将在校生作为调整的对象,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笔者认为符合年龄条件的在校生大致可以分为在校的高中生、仍接受管理的大学一二三年级学生和准毕业生这三类,应当对这三类在校生进行分类规定。

3.规定本身文义性的瑕疵

规定很容易被用人单位误解为在校生兼职不成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即不受《劳动法》保护,毫无例外其想法也同样适用于准毕业生。这完全造成了对准毕业生兼职性质的扭曲,如果对某些应当认为是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也仍然适用该条款,显然有失公正。

(二)《劳动法》第68 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及其不足

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规定。该法第68 条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笔者认为该条规定虽然看似对于兼职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仍然存在调整范围的固定性和内容抽象性等瑕疵。当下,大学生兼职的形式多样,仅凭法律规定的这一抽象概念并不能涵盖其范围。因此准毕业生的兼职业同样很容易地被企业有目的地规避,从而使《劳动合同法》得不到适用,用人单位还视可以肆无忌惮地我行我素。

(三)完善准毕业生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的对策

一方面,准毕业生作为一个庞大的人才群体,其劳动权益的保护是国家必须关注的,因为这不仅关乎社会现状的稳定性,更关乎社会发展的长远性。国家的行政部门作为管理者必须对这种现象进行适当的干预,从而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尽管现实社会存在着大量准毕业生劳动权益保护不能的情形,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劳动法》中规范“准毕业生”这一特殊群体仍然存在不可行性,立法者不可能为了某一特殊群体而去改变立法,因为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应当具有稳定性,而不能朝令夕改。笔者认为应当要求两方主体,即劳动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和高校对该问题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台行政意见,规制准毕业生的兼职行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为管理劳动和就业的机构,应当履行国家和人民赋予其的职责,保障弱势群体的劳动权益,规制用人单位的各种行为。因此,劳动部门可以先出台关于调整准毕业生兼职行为的暂行条例或意见,或者将对准毕业生的法律保护措施单列于暂行条例中,或者将准毕业生以就业为目的的兼职行为所形成的关系作为劳动法所调整的对象。

2.教育部门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实践方法

实践中大部分准毕业生都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找工作,当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后,该就业协议即生效。但是该就业协议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它只是劳动合同签订前的一个当事人之间关于就业的协议,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一旦出现纠纷仅能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作为法律依据。因此,教育部门应当在《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备注条款里尽可能周全的保护准毕业生的劳动权益,如约定工资待遇、保险事项等,这种预先设定可以为准毕业生提供更好的保护平台。同时学校作为一个可以与用人单位相抗衡的主体,也应当义不容辞地以协议第三方的身份来保护准毕业生的权益。

3.大学生职业者协会的纵深发展

大学生职业者协会的兴起为准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更多的建议和意见。但是目前各大高校的职协规模并不大,而且内部机构的设置也并不完善,其主要功能在于为准毕业生提供人才市场的求职信息,只是充当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的中介者,起到沟通作用。笔者认为应当从多方面深入发展大学生职业协会的功能,不仅是中介功能,还有服务功能。例如,通过与劳动法专家或者学者、律师等签订共建意向书,为准毕业生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咨询等。

准毕业生兼职已经成为现实社会中比较普遍的现象,若不对该现象加以规制则很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恶意利用立法漏洞,廉价利用准毕业生的劳动力,同时还不给予必要的劳动保障和劳动条件。因此,对于准毕业生的兼职行为进行规范是必要的,也是刻不容缓的。特别是在人才市场供求失衡的现实背景下,规制用人单位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保护准毕业生兼职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各方应当予以关注的重点。

参考文献

[1]王昌硕主编.劳动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 年版.

[2]房绍坤,郭明瑞.劳动法案例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版.

毕业生实习单位意见范文2

关键词:毕业生 推荐就业工作

目前国家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政策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在这个体制的转型时期,许多家长、毕业生都存在不适应。作为学校,我们有责任为家长分忧,有责任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

一、转变毕业生的就业观念

就业观念的偏差,直接影响推荐工作的成败,一个对聘用单位不满意的学生很难接受推荐和应聘,因此,改变学生就业观念是搞好毕业推荐的前提。我们要教育学生转变就业观念,以昂扬的姿态走入市场,接受社会挑选,针对目前学生中出现的不正确的就业观念,我们应教育学生:要放弃依赖思想。树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意识。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就是资源由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也只能由市场配置,不论是大中专职业学院毕业生,还是企事业下岗分流人员,都不能指望由国家安排工作,只能自主择业,只能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要破除“铁饭碗”观念,树立风险意识。“铁饭碗’的传统,使大家过惯了四平八稳,安于现状的生活。家长们也时时希望子女能过上这样的生活。于是,千方百计想国营,找国营,殊不知,那个时代已经过去,“铁饭碗”已逐渐被打破。无论是哪个单位,只要不努力工作。不遵守纪律,就有可能考核不合格,就会下岗,不论是国有和非国有单位,只要生产不景气,都将会被关、停、并、转,况且国有与非国有间的界线已逐渐被打破,企业的性质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企业生产状况及发展前景。

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许多毕业生应聘时先问工资,再问住房。如果不满意,面试也不参加。利益当然要考虑,但不应作为首要条件。要考虑当时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要考虑企业的生产现状及前景。要教育培养学生“会做人,会做事、会学习”,“先就业、再择业”,“先基层后发展”等观念,注重克服学生中普遍存在的“眼高手低”的通病,使毕业生在就业指导思想、就业观念、就业定位上先胜一筹。

要破除工作单位终身制观念,树立流动就业意识。工作单位终身不变,工作岗位终身不变,是过时了的就业观念。随着企业的生产状况的改变,劳动者的岗位也会改变。市场是无情的,优胜劣汰,我们要有就业――待业――二次就业――三次就业的意识。从一而终的就业观将扼杀自己的才智,将扼杀处危应变的能力。要破除户籍的观念,树立一证走天下的意识。国家已经开始调整户籍管理制度,放宽政策。目前许多用人单位已不接收粮食,户口关系,他们不会因为没有当地户口就不录用你。只要有身份证,到哪工作都不成问题。

二、立足行业,建立牢固的就业网络

就业观念的转变是基础,实质的问题是要给每个毕业生找到就业岗位,这才是学生最关心的也是家长最满意的事情。

我们学校和别的职业学校一样,它的成立是为依托石油企业培养技术工人。尽管市场经济的建立,使我们的行业优势有所减弱,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合作关系不可能马上消失。因此,要推荐毕业生,首先要立足本行业。因此,我们必须与油田生产企业建立一种友好的合作关系,使企业发展有人才后劲,使学校毕业生有企业接收。

市场经济时代,企业有完全的用人自。如何与用人单位搞好关系,培养感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较为牢固的就业网络,确保毕业生有企业接收,这是学校推荐工作成败的关键。我们要利用一个“情”字作基础,摆正自己的位置,广泛地与企业的各级领导,工人师傅密切联系。

要把实习与就业结合起来。实习是把课堂知识运用到生产实践的过程,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价值观念,效益观念,质量观念的过程,更是企业考查考核选用毕业生的过程。我们在联系实习单位的时候,应把有用人意各的企业优先考虑。如果实习的时候就知道70%毕业生将有接收单位,那么余下的30%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困难就会减少。按这样推算,每年90%左右的毕业生推荐率是可以完成的。因此,寻找实习单位应该是寻找用人单位的过程,应该是全面开花,重点落实。

要经常下厂与企业领导交谈。倾听他们对学校办学,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的意见;他们对实习生品行,生产能力的意见,以此表达我们真挚的感情,恳切的求助,这样厂校交流有了感情的基础,有了合作的基础。

要加强实习管理和教育。要制订一套比较详尽的易于操作的实习生管理办法及带队老师管理办法,在下厂前进行一周的教育、动员。有条件的拿回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有针对地教育学生。实习管理不能停留在为完成教学任务上,而是把它看作是提高学生操作技能,培养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品质,为推荐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要搞好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尽管行业主管部门无法象过去那样命令企业接收毕业生,但是他们掌握各企业生产经营的信息。使我们寻找用人单位更便捷。信息也是财富。

三、加强跟踪管理

在目前情况下,能为学生找一份比较满意的工作,已经是很不错的了。但是由于学生思想,心理素质的幼稚,或由于企业用工办法的欠妥。就业后的学生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出现。因此,很有必要对刚就业的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如果是学生违纪违规被辞退,我们要尊重厂方决定,如果是因厂方违反《劳动法》,用工时间过长或克扣工资等,应与厂方协商解决,提出我们的意见,维护学生利益。如果是学生怕苦怕累,工作懒散要及时找其谈话。指出错误之处,告诉他纠正的办法,如果学生遇到困难,又不便向厂方提出,要帮助协调解决。

跟踪教育就是使学生再一次受到就业观念教育,思想教育,使学生稳定工作情绪,把握就业机会,使用人单位感受学校对学生的良苦用心,从而提高学校的信誉。

四、帮助学生通过技能考核关

毕业生实习单位意见范文3

毕业生实习介绍信

_____负责同志:您好!

_____同学是我院英语专业应届毕业生,今去贵单位联系毕业实习事宜,请接洽。

毕业实习是我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生适应工作需要的有效途径,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向社会提供人才的有效窗口。为此,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实习工作,同时也诚恳地希望贵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积极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要求学生努力为单位服务,切实圆满完成学生实习任务,提高人才核心竞争力。在此,对贵单位为培养人才所作的重要贡献和对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接受学生毕业实习中,请按照贵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学生严格教育管理,并在实习结束时对学生的实习情况给予鉴定,谢谢贵单位的合作。

xxxx学院

年月日

重庆邮电大学认识实习介绍信

公司(单位):

现介绍我院20xx级(工商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经济学、工程管理)专业同学前来贵公司认识实习,为期半周。望贵公司提供实习条件,并按照公司规定对学员严格要求,督促其完成实习任务,并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出鉴定意见。

谢谢支持!

重庆邮电学院管理学院

20xx年7月

实习介绍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介绍我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20xx届毕业生_____________同学去贵单位实习,望接洽。

毕业实习是我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生适应工作需要的有效途径,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向社会提供人才的有效窗口。为此,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实习工作,同时也诚恳地希望贵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积极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要求学生努力为单位服务,切实圆满完成学生实习任务,提高人才核心竞争力。在此,对贵单位为培养人才所作的重要贡献和对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按照我院实习工作安排,毕业生实习按规定必须在岗实习10个工作日,实习时间从某月某日至某月某日。在接受学生毕业实习中,请按照贵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学生严格教育管理,并在实习结束时对学生的实习情况给予鉴定,谢谢贵单位的合作。

某职业技术学院某系

二0一一年某月某日

实习介绍信模板

****集团:

兹有我院20xx级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学去贵单位实习,请予接洽、协助为盼。

感谢贵单位对我们见习工作的支持。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年月日

学校实习介绍信

xx才服务中心:

兹介绍我校______________学院(系)_____________专业xx届______学历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同学去贵市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实习,请接洽。

(校或院、系盖章)

二八年月日

社会实践介绍信

尊敬的:

您好。

在校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成长的有效途径。根据团省委的指示精神,我院每年都组织大学生利用假期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兹介绍我院级专业同学在20xx-20xx学年度寒假期间到贵单位联系进行社会实践活动,请给予大力支持!

此致

敬礼!

毕业生实习单位意见范文4

一、接进来――以特油精神凝聚新人

为使新入职大学生尽快融入特油这个大家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公司从他们报道开始,通过热情的服务、周密的安排,落实好他们的人事组织关系、统计好基本信息、安排好衣食住行,通过集中“入职教育”及“我眼中的特油”专题调研等活动,增进了他们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一是去除陌生感,建立归属感。公司党委组织部对教学内容、活动安排、组织管理和后勤保障做了精心设计和部署,提前一个月与教育培训中心协商研究培训内容并邀请相关领导届时授课,内容涉及公司开采现状及发展规划、HSE安全知识、辽河油田内部管理规则、如何提高学习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廉洁文化建设及相关规定、公文写作等方面。并在授课期间穿插开展了新老毕业生篮球赛,组织大学生参观学习了公司“热”文化展示室、党员教育室、公司养殖基地、有代表意义的采油站、热注站、联合站等。二是去除彷徨感,建立责任感。公司党委组织部在11年新入职毕业生中开展了“我眼中的特油”专题调研活动,调研内容主要包括班车管理、公寓管理、食堂管理、阅览室、浴池等服务及基层单位管理五个方面,毕业生们以听、看、问、查等多种方式对这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并结合自身真实想法、真实体验,大胆进言,经汇总,共计整理问题12项,提出意见及建议25条,公司针对这些问题及建议一一进行整改,通过此项活动,激发了新入职高校毕业生参与企业管理的热情,增强了他们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提高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水平。

二、放下去――以轮岗实习锻炼新人

轮岗实习制度的实施,是加强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快大学生的成长步伐,培养全面性复合型人才的重要途径。经过6年的探索、实践、完善,形式了一套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操作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的见习制度。一是制定实习计划。公司组织部针对毕业生所学专业制定了为期一年的《实习计划运行表》,采油系统3-4个月,主要培养毕业生掌握超稠油热采技术、抽油机工作原理及采油流程、采油工的日常工作,如量油,取样,更换盘根,压力表及抽油机日常维护工作等;热注系统3-4个月,主要培养毕业生操作注汽锅炉启停操作、掌握注汽干度、硬度的化验方法、熟悉注汽锅炉各部件的作用和工作原理;集输系统3-4个月,主要培养熟悉并掌握超稠油及污水的收集、处理、储存、外销、清水软化供给、污泥处理等工艺流程。二是跟踪考核。公司组织部制定了“每周一课、每月一考”考核制度,每周统一由各基层大队组织业务精湛的专业技术人员集中授课,每月集中考试,组织部每月对授课和考试情况进行抽查考核,考试结果作为考核毕业生实习情况的重要依据,见习期考核结果做为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通过轮岗实习,毕业生对公司整体的原油生产工艺流程及在生产和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有所了解。

三、带起来――以导师带徒培养新人

毕业生的成长成才关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大局,公司组织部运用“导师带徒”的培养模式,根据毕业生的专业性质和自身特点,制定相关培养计划,促进毕业生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一是签订师徒合同。毕业生到站上实习后,第一时间安排站内业务水平高的师傅与其签订师徒合同,由师傅带领和教、授毕业生站内日常工作,负责讲解站内主要工作量及安全风险识别,见习结束在实习运行表中填写导师考评意见。二是定期开展各类培训和竞赛。加强站内培训工作,发挥好培训基地和班站小练兵功能,鼓励毕业生参加公司技术比赛和油水井分析活动,努力实现从要我学习到我要学习的转变,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技术知识和操作水平。

四、推出去――以双选搭台吸纳新人

毕业生分配工作是加强和改善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公司组织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大学生专业特点,打破了传统的分配模式,以双选会的模式为毕业生和基层单位牵线搭桥。 一是组织部精心组织,认真策划。为确保双选会顺利召开,公司党委组织部事前联系各基层单位,确定参加招聘单位,并统计其岗位专业需求,依据毕业生专业及基层单位需求进行名额分配,将招聘名额及时下发至各基层单位,并及时传达双选会的各项要求。经过细心的组织及策划,双选会成功召开。二是毕业生准备充分,展示自我。毕业生们经过精心准备,认真进行了实结,通过自己所做的精美幻灯片,实事求是的介绍了自己,展示了自己的专业特长,期间即将走向实习岗位的毕业生穿插表演了节目,充分展示了青年人的青春活力与奉献石油的激情。三是基层单位高度重视,精心选择。双选前,各单位以幻灯片的方式就本单位基本情况及各方面优势进行了精彩的宣讲,吸引毕业生选择;双选期间,仔细进行研究、商讨、斟酌删选。经双向选择,毕业生和基层单位均收获了满意的结果。

毕业生实习单位意见范文5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中原经济区

一、建立中原经济区与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系

2011年,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建设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原经济区的建立将转变河南原有的发展方式,因而需要大批各级各类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以服务于河南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

河南省现有普通高校117所,本专科在校生150.01万人;在学研究生3.09万人;2012届高校毕业生48.5万,比2011年毕业生增加4.5万。未来三年河南省毕业生人数预计持续增长。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是建设中原经济区最可宝贵的人力资源。如何让高校毕业生有效地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河南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地发展,是河南省委、省政府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如何通过优化专业设置、完善培养方案等积极措施为河南经济建设和现代农业转型输送大批“适销对路”的专业技术人才,也是河南省内高校在新形势下所面临的一项机遇和挑战。

从统包统分到双向选择再到自主择业是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经历的三个阶段。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河南省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积极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和参军入伍等。

二、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问题

1.就业市场供大于求

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680万。2010~2012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分别为40.1万、44万和48.5万。20世纪末中国实行的高校扩招政策致使毕业生人数连年来持续增加,而社会就业岗位增加的幅度远低于毕业生增加的幅度。这就意味着高校毕业生无法实现充分就业。也就是说,即使在理想状态下,毕业生素质高、完全符合市场需要,也注定有一定比例的学生无法就业。

2.就业信息渠道不通畅

以往,高校毕业生获取的就业信息多由就业部门提供,如校内公告、校园招聘会等。而随着近年网络的普及,很多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用人信息,筛选求职者的简历。部分毕业生仍依赖学校的需求信息,有的毕业生认为网络上有很多欺诈性的网站,害怕上当受骗;有的毕业生则是网络搜索能力不强,查询到的岗位有限;甚至有的毕业生等、靠、要思想依然严重,主动性较差。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有需求,毕业生也符合用人单位的需要,但是两者之间脱节,无法将可用之人放到可用之处。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眼睛只盯着大城市,不愿意到二三线城市及基层就业,因而也错过了很多很好的就业机会。

3.就业竞争力不强

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不强表现在:第一,所学知识与用人单位的需求脱节。高校的专业和课程调整有一定的周期性,往往落后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高校教师多注重科学研究,与生产一线接触较少,知识更新常常与社会实际脱节。第二,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尽管有部分学生利用寒暑假外出打工,但从事的工作也以单纯的体力劳动居多。寒暑假的短工能使学生赚到一些零用钱,却难以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更不用说学习的理论知识能够学以致用。第三,求职技巧匮乏。在当前的就业指导教育中,尽管大多数高校都开设了就业指导课,但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所常用的求职简历撰写、求职礼仪以及面试技巧等实用性技能仍相当欠缺。

4.创业意愿与创业准备不足

高校毕业生在进行职业选择时,多数都会选择报考公务员、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及参加招教考试等,很少有毕业生首先选择创业。高校毕业生创业意愿低是当前的一种普遍现象。为鼓励学生创业,有些高校建立了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为学生免费提供电脑、桌椅、货柜、空调等创业设备。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状况堪忧。打着创业旗号的学生在创业孵化基地开着空调上自习、上网,创业孵化基地部分已沦为免费的自习室和网吧。即使选择了进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由于对风险没有恰当的预期,开始时胸怀满腔热情,最后却因缺乏资金、技术或者经验不足等原因而以失败告终。

三、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优化

1.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岗位的实质性增加

自2009年起,河南省虽然先后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连续4年,每年招聘1万名基层教师)、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等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各项措施。政策实施4年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陆续退出现役,大量高校毕业生重新拥入就业市场,当时采取的种种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的弊端逐渐显现,政府和社会不得不重新面对这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要想把就业这块“蛋糕”做大,政府可以通过不断开拓新的就业领域、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岗位实质性的增加,并且通过市场调节机制实现高校毕业生的优化配置。政府、高校和中介机构群策群力,共同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

2.就业预警与专业调整并行

教育部明确要求,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健全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退出机制,对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高校自行统计毕业生的就业率可能会存在就业率的误报,因此,应该由独立的研究机构定期毕业生就业率和市场需求,用以指导学校的人才培养和专业设置,实现学校和用人单位的无缝对接。政府应实时对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进行预测,依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给予高校一定的专业设置自,以便于及时进行专业调整,适应市场需求。

3.建立健全毕业生实习见习制度

建立健全毕业生实习见习制度,能够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帮助学生将理论用于实践,增强就业能力。实习见习岗位可以由高校通过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或实训中心等提供,也可以由相关的用人单位提供。然而用人单位通常不愿意设立实习见习岗位,因为这些岗位的设立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并降低用人效率。当毕业生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时,有时又会另攀高枝,令培养单位蒙受损失。政府可以通过给设立实习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划拨专项资金或者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使用人单位乐于设立实习见习岗位。高校还可以通过多元化的实习见习形式(如职场体验、暑期就业培训和国外实习等),强化高校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4.优化创业扶持和援助政策

政府不仅仅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简化相关手续办理过程和程序、减免相关费用,更要关心中小型企业的成长,在产业政策调整、企业融资贷款、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提供优惠扶持和援助政策。“扶上马,送一程”,帮助其尽快度过创业期,进入成长期。与此同时,高校还要大力建设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设计大赛等筛选出一批市场前景好、商业开发潜力大的创业项目入住孵化基地,免费提供必备的设施和场所以及相应的创业启动资金,并通过定期评估、扶优汰劣、完善准入和准出制度等措施,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增强创业意识、培养创业品质、掌握创业知识、提升创业能力,从而为将来走出校门,真正走上创业之路奠定坚实的基础。

5.完善毕业生失业救济制度

尽管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力争实现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但是,由于就业岗位有限、部分大学生自身素质不高等原因,现在尚未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因此,大学生失业也应纳入社会保障的范畴。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对部分“暂时失业”的毕业生进行职业培训和指导,并提供一定的失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以保证其基本生活。

参考文献:

毕业生实习单位意见范文6

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会计学专业学生毕业前进行毕业实习。通过实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充实和丰富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打下基础。下面是小编和大家分享毕业生会计部门助理实习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实习目的

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会计学专业学生毕业前进行毕业实习。实习期间,要求学生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业务实践和调查研究,使学生通过实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充实和丰富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打下基础。

二、实习内容   (一) 全面了解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1、企业概况、产品结构和工艺流程;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财务部门职能及企业经济核算体制;

2、企业经济效益,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3、全面了解企业财务管理循环——筹资、投资、运营资金、成本及利润分配管理,及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等财务方面的应用。

4、了解企业财务与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目前与国家财政、税收、投资制度改革的关系。

(二) 全面熟悉企业会计的基本核算方法

1、深入科室和生产车间,请财务人员围绕实习内容介绍情况,了解实习单位采用的会计核算组织程序及会计工作组织情况,如会计机构设置、岗位设置、规章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等内容,查阅财会资料。

2、了解实习单位计算机在会计中的应用情况及其对传统会计的影响。

3、掌握实习单位会计账户设置、 复式记账法 、填制与审核凭证 、登记账簿 、成本计算、财产清查方法。

4、编制会计报表。

(三)编写实习报告

学生在实习完毕后,结合自己知识及实习内容,以实习报告的形式记录实习情况,完成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三、实习方式

实习主要采用自愿原则,由学生自己联系校外实习单位(企业,事业单位,会计税务事务所),然后上报汇总。

四、时间日程安排

20xx年2月25日——20xx年4月19日:学生校外实习

指导教师要向学生明确学校学院有关毕业实习的要求,要求学生要结合就业方向进行毕业实习,并要加强与学生实习单位实习导师或领导的交流,与实习单位相关实习导师共同确定学生实习计划,密切学院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学生毕业实习应结合所学专业和就业方向寻找实习单位,并由实习单位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与学生毕业实习及论文指导教师建立联系,共同协商确定学生实习计划,共同签字(或签章)确认。20xx年2月25日前交实习计划

五、校外实习要求

1、保守秘密。服务实习单位财务人员的安排,不能随意摘抄会计资料数据,恪守财务和会计的制度,不外传实习单位的财务和会计信息。

2、安全第一。实习阶段注意安全,在厂区内要服务安全人员的指挥,不准随意走动,否则将酌情在实习成绩中做扣分处理。

3、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地点,不准无故旷课旷工、迟到早退,不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若有违纪行为,按学校规定处理,对不尊敬老师和现场秩序的学生,视情节严肃处理。

4、虚心向实习单位财会人员请教,尊重领导;注意精神文明建设,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公物,同时与实习单位搞好团结。

5、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生应带回实习日记、实习鉴定,并由实习单位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单位章。实习日记要求手写。

六、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和考核办法

1. 学生按照毕业实践计划完成岗位实践教学任务,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学分。

2、指导教师具体负责管理整个毕业实习过程,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造成严重事故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中止该生的实习过程,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载。

3、没有完成实习全过程或没有交实习鉴定表、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的学生,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载。

4、正常完成实习的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应将实习鉴定表、实习日记,实习报告交指导教师。

5、实习考核。实习结束后,20xx年4月25日前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及学生提交的档案资料、实习过程,按照不及格、及格、中、良、优五级分制评分;良≤60%,优≤20%。提交学生上交的实习材料和成绩评定结果。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情况应在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等级评定中有所体现,对未就业、就业方向与实习方向不一致的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一般不得评定为良好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