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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论文范文1
一、儿童对产品的需求
儿童对产品有所需求,不仅仅是有乐趣,还需要人性化。现在的儿童还不具备自己单独购物的能力,需要在家长的陪同下进行选购,那么在满足儿童需要的同时,也要满足家长的需求,家长从孩子的安全健康出发,从而选择材质上面舒适的产品,这就是当今儿童产品设计的不易之处。怎样既能够让儿童满意,也能让家长满意,所设计之物不仅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也要满足视觉,材质等方面的要求。
二、儿童产品设计的要素
1.设计的和外观
在儿童产品设计早期,设计只是单方面的注重于产品的功能设计,并没有兼顾到外形,所以当时的设计很单一化,没有乐趣。儿童对有着鲜艳颜色和有一定趣味性的产品有一定的偏爱。从而儿童产品设计人员在设计产品的时候可以围绕着这个点进行设计。为更加符合儿童的心理,现代儿童产品设计在设计中可以把动物,人物,卡通的形象运用到设计中。比如《喜羊羊与灰太狼》就是个很好的案例,通过儿童对动画片的喜爱,根据他们的卡通形象设计出了毛绒玩具、游戏玩具等很多儿童需要的周边产品,从而大受欢迎。儿童产品的造型设计要多元化,不要局限在一种或者某几种上面,造型上的多元化,会吸引更多不同年龄、层面的人,比如成人购买这些儿童产品,也会因其独特可爱的造型而被吸引。所以,儿童产品设计应运用独特的造型、外观去吸引儿童好奇目光的同时,也吸引了家长的目光,从而说服家长购买。
2.设计的色彩
任何东西,人们可能最先感觉到的就是色彩。除了有趣的外观造型外,色彩是儿童产品设计非常重要的一点,儿童对于色彩更是敏感。儿童的世界是五颜六色的,美好的。据心理学家研究表明:儿童喜欢单纯、艳丽、明快的颜色,所以在产品色彩的运用上就可以大量使用饱和度和亮度非常高的色彩。在儿童产品的设计中,就需要把握儿童的心理,多在色彩的方面下功夫。儿童赛车、拼图等玩具产品,都是以鲜艳、醒目的色彩抓住人的眼球,使其在众多的产品中脱颖而出,从而吸引小朋友。最近热播的少儿节目《飓风战魂》就是在儿童玩具陀螺的色彩上大下功夫,将小朋友们喜欢的黄色、红色、蓝色、金银色等对比鲜艳的色彩运用在陀螺上,并配上一系列响亮的名字让人过目不忘,记忆深刻,由此将色彩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
3.设计的材料
材料对儿童产品设计而言也非常重要。材料的好坏是家长最关心的问题。怎样才能使儿童玩的开心的同时,身体健康也有所保障。那产品的材质就是非常重要的。现在市面上有些不法商贩以次充好,对儿童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所以,设计师在注重外观的设计的基础上也要注重材料方面的选择和运用。儿童产品的材料选择上,要考虑到很多因素。比如要有足够的强度来满足儿童的好奇心,也就是要有耐用的特点,还有就是要有一定的质感、手感。现代社会是一个注重环保的社会,在选择材料上也尽量选择环保材质,儿童的心理生理周期都成长很快,因此在选择材料上更应该注意这点,应选用可回收,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材料。也就是绿色材质的运用,这也是绿色设计的概念。
4.设计的外包装
儿童设计的产品中,包装也是较为重要的因素,是作为产品给人的第一印象。在现代社会中,已经出来了很多新颖的包装方法,动态包装在一些进口的儿童产品包装上已经出现。例如:有的包装可以根据温度的变化而变化色调。这样的包装能让儿童联想到可爱的变色龙,会使儿童对这个产品产生浓厚的兴趣。通过对儿童产品包装色彩的分析研究发现,现代的儿童产品包装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包装,它已经是产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色彩和材质都是和包装密不可分的,这些元素和方法同样可以运用到包装中来。所以设计人员要多从这些方面去思量,去考虑,在色彩与造型的配搭上,采取新的配搭尝试,积极开发新的材质与色彩配搭,这样设计才会不断的发展与创新。
三、儿童产品以后的发展
产品设计论文范文2
TRIZ是由发明家阿奇舒勒创立的,包含发明问题解决理论的意思。1946年,阿奇舒勒和一批研究人员通过分析世界近250万份高水平的发明专利,总结出各种技术发展进化遵循的规律模式,以及解决各种技术矛盾和物理矛盾的创新原理和法则,建立了一个由解决技术问题,实现创新开发的各种方法、算法组成的综合理论体系,并综合多学科领域的原理和法则,建立起TRIZ理论体系。TRIZ理论是基于知识的、面向设计者创新问题的解决系统化方法学,适用于各行业。TRIZ理论体系以辩证法、系统论和认识论为哲学指导,以自然科学、系统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分析和研究成果为根基和支柱,以技术系统进化法则为理论基础和核心思想,包括了解决工程矛盾问题和复杂发明问题所需的各种分析方法、解题工具和算法流程。
2TRIZ的矛盾理论及矛盾分析解决过程
在产品设计和改进过程中,首先需要保证或提高产品的某些性能,这可能会导致产品的其他性能受到影响。如果由于设计和改进而产生的影响是负面的影响,则设计改进过程就出现了矛盾。因此可以说产品设计改进的重点就是解决设计改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TRIZ理论解决问题的根本就是消除矛盾,矛盾的消失意味着问题的解决,其本质是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为得到理想结果,找到问题中的关键矛盾并克服矛盾得到创新性解决方案的方法论。TRIZ理论认为在一般产品设计改进中存在两种矛盾:技术矛盾和物理矛盾,对这两种矛盾的解决是TRIZ理论研究的重点。下面对这两种矛盾及解决原理分别进行介绍。
2.1技术矛盾及其解决原理
技术矛盾是指在一个技术系统中两个参数之间的矛盾。为了改善技术系统中某个参数,导致该技术系统的另一个参数恶化,因而这两个参数之间产生了矛盾。TRIZ用数学上比较常见的矩阵方式来简单地表述找到解决办法的途径。TRIZ理论的发明者通过研究总结出一般技术问题中39个系统矛盾对立的技术参数,并且提炼出了解决矛盾的40个标准方法,进而由39个矛盾对立的技术参数和40个标准解组成了矛盾矩阵。在阿奇舒勒的矛盾矩阵中,将39个通用工程参数横向、纵向顺次排列,横向代表恶化的参数,纵向代表改善的参数,在工程参数纵横交叉的方格内的数字代表建议使用的40个发明原理的序号,39个通用工程参数和40个发明原理可参考文献[3]。利用TRIZ矛盾矩阵表,将特定的问题准确地描述后,应用39个技术参数,使其变为一般性质的问题;从表中的40个解中找到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结合实际工程情况,形成特定的解决方法。
2.2物理矛盾及其解决原理
物理矛盾是指在一个技术系统中同一个参数的矛盾。采用分离原理是解决物理矛盾的有效手段,包括时间分离、空间分离、条件分离、整体与部分分离(系统级别分离)。各个分离原理与多种发明原理对应,可结合工程实例帮助设计人员尽快确定新的设计方法。
2.3矛盾分析及解决过程
对于产品设计改进中出现的无论是技术矛盾还是物理矛盾,TRIZ理论采用一系列的分析工具,先将特定的产品设计改进问题抽象为标准的或一般的问题,即找出矛盾的类型,然后采用技术矛盾或物理矛盾的解决原理找出标准的解决方法,最后结合问题实际得到特定的解。利用TRIZ矛盾理论分析解决步骤为: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提取问题中出现的通用工程参数(39个),形成技术矛盾或提取问题中出现的问题参数,形成物理矛盾,将问题转换为标准的或一般的问题;应用矛盾矩阵或分离原理分析问题;通过矛盾矩阵或根据分离原理找到相符合的发明创新原理;以创新原理作为指导和启示,结合实际问题得到具体解决方案。
3TRIZ的矛盾理论在风电产品设计上的应用
近些年,风电行业迅速发展,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竞争力,风电企业必须不断提高产品性能,降低设计成本。应用TRIZ理论,则可以高效快速地进行产品设计,提高产品竞争力。在具体工程实际问题中,TRIZ的矛盾理论应用最为广泛。下面是在风电产品具体设计中利用TRIZ矛盾理论解决产品设计问题、提高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的2个应用实例。
3.1应用实例1的问题描述与提取矛盾
1)问题描述。
在某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主传动系统设计中,锁定盘与主轴通过螺栓连接,以实现对轴承内圈的预紧和叶轮的锁定。现有设计方案为锁定盘通过直径φ2020节圆上均匀分布的60个螺栓与主轴连接,经计算该设计方案中连接螺栓对轴承内圈的预紧不够,需要增大螺栓预紧力。
2)提取矛盾。
增大螺栓预紧力的主要措施是:增大螺纹直径和长度;增加螺栓数量;增大螺栓分布节圆直径。因其他结构设计要求,螺纹直径和长度不能增加;考虑扳手空间,螺栓数量不能增加,故只能通过增大螺栓分布节圆直径的措施增大预紧力。该锁定盘结构若增大60个螺栓均匀分布节圆直径,则会与加强筋干涉,连接螺栓数量只能设计为24个,预紧力反而会降低。根据问题描述,首先从39个通用工程技术参数中选取并确定一对技术矛盾:预改善的参数:力(10);恶化的参数:物质或事物的数量(26)。对照矛盾矩阵,TRIZ矛盾理论建议的发明原理序号为:35,14,3,对应的发明原理为35为参数变化,14为曲面化,3为局部质量。
3)发明原理应用。
利用局部质量的发明原理,使组成物体的不同部分实现不同的功能,使组成物体的每一部分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结合该问题实际,解决方案为:在直径φ2020圆上均匀分布36个螺栓孔,在直径φ2420圆上均匀分布24个螺栓孔,经分析计算,该方案可满足连接螺栓对轴承内圈的预紧力要求。
3.2应用实例2的问题描述与提取矛盾
1)问题描述。
某大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机舱部分整体尺寸为15m×7m×7m,重量约245t,整体发运至吊装现场存在超高、超重等问题,故需分体发运,其中前机架部分的运输是难点,需制作相应的运输支架,满足运输要求。在风机机舱各部分发运至现场后又需整机安装支架进行现场装配,完成整机装配后再进行整机吊装工作。前机架的运输支架约6t,现场安装支架约14t,如果运输支架和安装支架有部分可以通用、互换使用,则可减低设计制造成本,提高利用率。
2)提取矛盾。
首先建立矛盾模型,前机架指分体运输中需要专门制作运输支架的主要部分,机舱指现场装配的机舱整体部分,支架既指运输支架,亦指安装支架。运输支架设计要求在保证不超过运输尺寸的情况下,重心尽可能地接近地面;安装支架要求现场安装的各零部件与支架、地面之间互不干涉,且可进行安装的空间尽可能大。故该问题的矛盾为物理矛盾:支架在运输时高度分析尺寸尽可能低,在用于安装时尽可能高。
3)解决方案。
基于以上对该技术问题矛盾的分析,运输时要求支架低,安装时要求支架高。利用实用TRIZ理论的空间分离、时间分离法对矛盾进行分析,结合工程问题实际解决方案为:将该机舱运输安装支架设计为底座和法兰筒体两部分,底座高度为640mm,法兰筒体高度为440mm,底座用于机舱运输,将法兰筒体通过螺栓连接在底座上,用于机舱现场安装,支架用于安装时总高度为1080mm,机舱各部分装配与支架、底面不存在干涉。底座约10.9t,法兰筒体约3.4t,用于机舱运输安装的支架总重14.3t,实现了运输支架和安装支架的部分通用性和互换性,同时降低了重量。
4结论
产品设计论文范文3
情境体验设计以情境为核心,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在一般情况下其流程包括相关产品研究、需求可视化、建立情境方案、设计与评价4个步骤。针对情境体验的5个要素,结合用户需求层次,得到情境体验设计的6个设计要素,从低级到高级分别是功能需求、感觉需求、交互需求、情感需求、社会需求和自我需求。在情境研究中,通过观察法、问卷法、访谈法等方法,设计师对相关产品进行详细研究,并分析用户和环境等因素。之后,通过示意图、照片、虚拟现实等手段将需求可视化,以一定的逻辑提出方案,确保模拟情境的可靠性。最后,通过模拟结果提取设计要素,对产品进行工业设计。现在主要用情境案例法与情境剧本法模拟目标情境,家用医疗产品的用户体验的设计目的是改进原有产品的设计,故选用情境案例法。
2家用医疗产品的情境体验设计
2.1家用医疗产品与使用情境
家用医疗产品一般可以分为检测设备、医疗保健设备、理疗设备、护理设备4大类[8],它们有不同的使用情境,但也具有一些共性要求。为了适用于家庭这一交互情境,家用医疗产品与医院使用的专业医疗产品相比,具有便于携带、操作简单、针对性强、可用性好、方便患者生活等特点,同时具有使用风险、需要前期准备和后期维护等不足[9]。这就要求设计师能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境与更多的设计要素。家用医疗产品的使用情境相差较大,不同的使用情境可以提取不同的设计要素,特定家用医疗产品的设计要素需根据其自身特点和相应的使用情境进行增减,以获取最全面准确的设计要素。
2.2家用医疗产品的情境体验设计
以适用于普通产品的情境体验设计方法为基础,结合家用医疗产品特殊的设计要求,提出针对家用医疗产品的情境体验设计流程和方法,如图2所示。家用医疗产品的使用情境相对单一,交互系统不会脱离常见的家庭环境,人物也仅包括使用者及其家人,所以在对家用医疗产品进行情境体验设计时,可以先构筑一个通用的家庭医疗情境作为设计的基础,然后在其中提取家用医疗产品的共性设计要素。通过对现有产品使用情境的现场观察、进行问卷调查和对使用者及其家人的询问可得到一些情境要素,再将这些要素结合起来,构筑成目标产品的家用医疗情境。将目标产品的家用医疗情境通过情境模拟或故事叙述等方式展现给目标使用者及其家人,可以得到他们对于该产品使用情境的需求、体验等因素。针对同一个用户,不断展示产品的使用情境并追问其感受,期间设计师通过观察、引导,直到实验对象完全清楚自身的需求和形成稳定的体验。家用医疗产品的设计普遍具有明确的设计目标,针对目标产品,将在其专用的家用医疗情境中提取其特有的设计要素。在目标家用医疗产品前交互阶段、交互阶段和后交互阶段的各平行情境中,可提取到不同的设计要素,这些设计要素可能会对产品提出不同的要求,这就要求特定阶段设计要素的提取要兼顾整个交互过程,提取其中具有共性的、对用户体验影响最大的那些设计要素,而忽略一些仅针对某一阶段的或是对用户体验影响较小的设计要素。通过对目标产品交互情境的迭代,得到一致的设计要素。除了提取重点共性设计要素外,还需要在情境的研究中找出干扰设计要素,将干扰因素对设计的影响降到最低。通过对目标产品家庭医疗情境的研究,得到丰富的设计要素,对同类设计要素进行分析比较,保留具有一定共性的设计要素,它们可以保证视觉形象一致,带来相近的用户体验,然后利用这些设计要素有针对性地改进现有产品。
3家用呼吸机的情境体验设计
3.1家用呼吸机的通用情境构建
家用呼吸机主要用于改善呼吸功能,是家庭首选的治疗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和慢性呼吸衰竭的治疗仪器[10],其中以气道持续正压通气无创睡眠呼吸机(CPAP)最为常用。通用家庭医疗情境明确了人、机、环境、背景及时间这5个要素。人包括使用者和家人,机则是家用医疗产品,交互环境处于家庭之中,交互时间有长有短。这些要素,已经可以构筑出一些简单的通用情境。
3.2家用呼吸机的目标情境构建
对目标产品的调查分析是构筑目标产品家庭医疗情境的第一步。结合家用呼吸机的自身特点,制作调查问卷来研究其使用情况。调查时需要对用户样本进行细分,分别了解其特征。了解使用者的使用习惯和产品使用现状,并询问他们对产品的期望和要求。通过使用者及其家人的描述可知:进口CPAP和国产CPAP虽说功能相近,但价格却相差很大。国产CPAP主要模仿进口产品进行设计,长时间连续使用有不舒适感。用户希望能有价格更低、操作更方便和使用更舒适的产品。通过CPAP购买记录,联系其购买者本人,并向他们发放了50份调查问卷,共回收43份。其中发给使用者30份,回收27份,发给使用者的家人20份,回收16份。对问卷进行统计的结果是,CPAP用户中超过77%(33/43)的使用者年龄在60岁以上;平均使用时间最短的不到1个月,最长为8年,每日使用6~14h,平均6.8h;CPAP的使用压力6~10cmH2O(1cmH2O=98.06Pa),平均7.33cmH2O。部分情境描述见表1。家用呼吸机的目标情境是晚上患有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的用户使用CPAP,以获得较好的睡眠质量。根据前期研究,设定该情境的背景为中国普通的小康之家,家庭生活和谐。标准的卧室,其环境主要包括一张床、两个床头柜、几把椅子、一个衣橱、一个电视机柜、一台电视机和几盏熄灭的灯,窗帘也已经拉上。人物主要包括年老的患者及其配偶,可能还未入睡,也可能正在熟睡。机器就是设计的目标产品———CPAP。该情境完整的交互过程为:前交互阶段,患者配偶为CPAP的正常使用做准备,该阶段的体验以患者配偶为主;交互进行阶段,该阶段体验持续时间较长,设定老年人的睡眠时间为7h,则体验时间为7h,该阶段情境体验以患者自身的体验为主,兼顾其配偶体验;后交互阶段,患者老伴正在收拾CPAP,对其进行日常维护,该阶段的情境体验以患者配偶的体验为主。
3.3情境展示
通过情境模拟,在前交互阶段,患者配偶在卫生间给湿化罐注水,拿回卧室安装好,给CPAP通电,为患者带上呼吸面罩。在交互进行阶段,患者面带呼吸面罩睡眠,配偶睡在身边。在后交互阶段,患者除去呼吸面罩,配偶断掉CPAP电源,为患者清洗呼吸面罩、更换滤网等。这样完成了整个目标医疗情境中一个平行情境的构建。根据前期研究得到的情境要素,可以构建更多的平行情境以丰富情境体验。将目标情境通过视觉和语言的方式展示给用户,通常采用情境故事板和故事叙述[11]相结合的方式,将整个情境虚拟化,确保模拟出的情境具有高度的可靠性,获得用户的真实体验与需求,甚至挖掘到某些用户的潜在需求。如图3、图4和图5所示,用户观看故事板时,设计师需要对情境做进一步解释,以便用户更好地理解使用情境。针对同一情境,设计师需要引导用户,并不断追问用户的需求。设计师需要得到的不是用户“可能”、“也许”的回答,而是和用户沟通直至用户给出肯定的回答。
3.4产品定位与设计
通过对CPAP使用情境的模拟,可以发现特定的用户需求以及现有产品存在的会影响用户对产品的最终体验的问题。a.用户需要功能合理、实用的产品。b.用户相信大品牌,在经济许可的前提下倾向购买品牌产品。c.呼吸面罩较难佩戴良好,其头带松紧度不适宜。d.紧急情况下不能迅速移除患者与CPAP之间的连接。e.长时间使用时呼吸面罩会对面部产生压迫,偶尔会有腹胀现象。f.呼吸机参数需要手动设置,无法根据患者状态动态改变,其缺省参数容易引起不适。g.呼吸面罩及湿化罐需要每天消毒,内部清洗不便。h.滤膜需要经常更换,且更换起来不方便。i.在安静的夜晚容易听到CPAP的工作噪声,让人感到不安。j.CPAP需要按照顺序操作,有时会产生误操作。k.移动处于工作状态中的CPAP时,湿化罐中的水会倒流而损坏主机。通过分析用户的需求以及使用产品时容易发生的问题,发现影响CPAP情境体验的主要设计要素有产品的实用功能、交互性、用户的感觉需求和社会需求。实用功能设计要素要求突出主要功能、附加合理功能,可免工具拆卸、清洗,降低产品使用、维护难度,加强产品可用性、安全性。尽量减小主体尺寸,使产品便于携带。交互性设计要素要求简化产品操作界面,简化产品操作步骤,减少用户误操作可能,提高产品的智能化程度,使产品能够自动地调整工况,并引导用户合理、正确地使用产品。用户的感觉需求要素要求CPAP造型美观,可采用圆润的曲面造型,色彩明度高、纯度低,将造型、色彩与功能有机统一,与家具环境相协调,给人以愉悦的感受。采用适宜与人体长时间接触的材料,设计贴合面部的呼吸面罩,减少长时间使用的不适感。用户的社会需求要素要求产品设计能充分展示其品牌优势,具有明显的产品族特征。利用最新的技术,掌握用户的实时动态,将服务云端化、系统化,为用户提供最佳的服务体验。在对CPAP进行情境体验设计时,设计师除了要关注上述4个重点设计要素,还需要排除干扰因素的影响。用户使用CPAP是出于治疗目的,几乎没有受调查用户将CPAP用于娱乐目的,或是喜欢使用CPAP。用户对于CPAP的感情比较复杂,不喜欢使用,但又必须使用,所以CPAP的设计并不是用来满足用户的情感需求,设计师在设计时必须排除用户情感需求对体验造成的影响。作为家用医疗产品,CPAP的设计目的非常明确,设计要求也非常严格,这使得该类产品不可能是个性的、自我的,无法满足用户的自我需求。虽然自我需求要素相对于其他要素对情境体验的影响比重更大,但在CPAP的设计中,设计师还是要将其忽略。根据家用呼吸机情景体验发现的问题和需求,依据发掘的设计要素,得到图6所示的概念设计原型。
4结论
产品设计论文范文4
关键词:信托产品,金融要素,设计
从抽象意义上来说,每一项信托产品都有两个基本要素,即法律制度要素和金融技术要素。这两个基本要素以某种方式结合起来就构成一项信托产品。要了解现实中信托产品的设计是怎样进行的,就必须了解其基本要素内部有哪些主要的构成要素,这些构成要素可以形成哪些基本组合,这些基本组合具有怎样的特征,这些特征对信托产品创新的意义何在,在信托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应该怎样利用和突出这些特征以形成信托产品的核心价值,等等。基于这一思路,本文拟对信托产品设计中金融要素的一般性和特殊性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信托产品金融要素的一般性考察
从一般的意义来说,信托产品的金融要素应该包括发行者、投资者、期限、现金流序列、流动性、选择权、可分性和发行单位、复合性、币种、税收状况、仲裁机制等。这些金融要素都能在不同程度上决定、影响或反映信托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从而成为市场上各种风险收益偏好不同的信托产品购买者关注的焦点。当然,这其中有些要素是产品设计者或产品提供者可以直接决定的,但有些要素要受外在环境尤其是制度环境的影响或完全由制度环境所决定。在产品设计中,首先要考虑制度要素和制度环境的基本要求,这是包括信托产品在内的所有金融产品设计的一个突出特点。
发行者。在任一种经济中,金融市场都有某种准入权设置,什么人可以发行什么样的金融工具往往受制于特定的制度安排或法律规定。所以,对发行人来说,特定金融工具的发行资格是首要的。同时,发行人的信用等级对所发行金融工具的风险特征有关键性的决定作用。因此,只有明确了金融工具的发行者资格和信用等级,才能确定其风险特征。在发行者本身信用等级不高或信用不被公众认可的情况下,寻找外部的信用增强方式就非常必要。
投资者。信托产品的投资者就是信托产品的购买者。一般来说,法律对信托产品投资者的资格或数量会有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另外,很多信托产品的设计本身针对性也很强,其投资者可能只是市场上的某类个人、某类组织或机构。法律上的限制和信托产品本身的针对性设计都会影响到投资者的数量,投资者的数量会直接影响到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可变现性或返程成本(found-tripcost)。只有投资者众多,市场才有厚度(thicknessofthemarket),返程成本才少。
期限。信托产品的期限是指信托合约中规定的合约生效日到支付日或持有者要求清偿的日期之前的时间长度。不同信托产品的签约日期、生效日期和最终清偿日期之间的关系会因法律规定或合约规定而不同。由于不同投资者对期限的偏好不同,所以信托产品的期限设计会影响到投资者的数量、多样性和市场厚度,进而影响到流动性。同时,由于信托产品的期限一般较长,因此风险也会较大,相应地必然要求有较高的风险补偿收益。
现金流序列。现金流序列的特点是信托产品结构设计时的主要依据。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基于信托产品的收益在可转化为现金流的条件下,可表示为对未来现金流的要求权,可用每一个时点上产生的现金流量来描述。现金流发生的时间、数额、可预测性或实现的可能性在理论上是信托产品价格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因此也是其收益最主要的决定因素。这其中,现金流的可预测性尤其重要。在主流金融理论中,假设投资者是风险厌恶者,则一项资产的风险就等于其现金流或收益的不可预测性。同时需要说明的是,信托产品的现金流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受其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对象的现金流特点影响。
流动性。流动性的定义一般使用托宾的提法:相对于一种既耗时、成本又高的寻找活动而言,如果投资者希望马上出售金融资产,投资者可能承受多大的损失。在信托设计中,由于对信托财产的特殊规定,在信托存续期间不能满足可逆性,因此提供其他方式的流动性就显得特别重要。又因为一般信托产品所含金额较大,所以往往缺少流动性。现实中可考虑构建专门的二级交易平台,或采用做市商制度来增加信托产品的流动性。
选择权(option)。选择权的基本特征是一种在未来一定时期中有效的权利而非义务,由交易的一方让渡给另一方,在若干种候选的现金流中选一种或几种以实现其效用最大化。由于获得这种权利的一方可以通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选择来增加自己的效用,因此这种选择权便具有了价值,这种价值反过来又成为影响金融工具价格和收益的一个重要因素。许多金融工具都内含选择权,如金融期权、可转换债券、带有可赎回条款的金融债券等。附加选择权,是未来信托产品创新的一个很有发展前景的方向。
可分性和发行单位(divisibilityanddenomination)。可分性的本意是指金融资产可被清算或换成货币的最小单位。很明显,这种单位越小,金融资产也就越可分。同时可分性又是由金融资产的发行单位决定的。后者是指到期时每单位资产将支付的货币数目。一般地,可分性也是投资者需要的属性,因此它部分决定了一种金融工具可组织资金的数量和规模。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就是考虑到投资者的这一要求而设计的。
复合性(complexity)。很多金融资产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都是由两个或多个简单资产复合的。复合出的产品比之于基础性的金融产品又具有了新的风险收益特征。信托产品在资金运用方式上具有长期性、灵活性、综合性的特征,这些特征为金融复合技术的运用提供更宽阔的平台。那么,如何将信托产品的制度特征和金融复合技术结合起来,以使信托产品更好地发挥其功能,这将是未来信托产品创新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有意义的课题。
其他一些因素还包括有:币种,主要影响涉及跨境投资类的信托产品的汇率风险;税收,会影响信托产品税后现金流的大小;仲裁机制,会影响信托产品现金流的预期成本和最终支付;等等。
上述对信托产品金融要素的一般性分析是基于所有金融产品要实现特定的金融功能所必然具有的金融技术要素,因此信托产品金融要素的一般性是与信托产品应具有的一般性的金融功能相联系的。下面我们将讨论信托产品金融要素的特殊性,这一特殊性是在上述一般性的基础上,由信托特殊的法律制度构造赋予的。但需要说明的是,信托独特的法律制度构造并不会产生出新的金融要素,而只是使一般的金融要素以一种新的形式和关系表现出来。这种金融要素的新的外在形式和结构关系就赋予了信托产品有别于其他金融工具的一些功能和特征。本文将这种特殊性归纳为三个方面,即:特殊的产品基础,特殊的经济关系,特殊的效用提升方式。
二、信托财产:特殊的产品基础
信托财产是信托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之一。由于法律上对信托财产的特殊性的规定,使得作为金融工具的信托产品具有了特殊的产品基础。这种特殊规定有两个:一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二是信托财产的多元化。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指信托一旦有效设立,信托财产便从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仅为信托目的而独立存在。这种规定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这既是信托制度能够重构权利、隔离风险的前提,也是从根本上决定信托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的制度基础。因此,信托产品的提供者在构造信托产品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利用和突出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特征。而从实践上来看,在解决许多金融问题,尤其是跨期较长、关系复杂的金融问题时也正需要利用信托财产的这种独立性特征。
信托财产的多元化是信托制度功能优越性的具体表现之一,它赋予了信托制度巨大的弹性空间。就信托来说,凡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物权还是债权,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交付信托。相比之下,同为金融工具的其他类产品,作为其产品基础的财产形式就显得比较单一。如:银行信贷类产品只能以货币资金为基础;券商类产品只能以有价证券的发行和流通为基础;保险类产品的基础虽然看似包含了人身和财产,但就其所派生的金融功能来看,也只是对以货币资金为形式的保险费的投资运用。惟有信托产品的财产形式是不拘一格的,只要与一国政策、法令不相抵触,同时又有实际需求,大凡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银行存单、现金、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都可作为信托财产并服务于特定的信托目的。这种经营对象范围的广泛性和多样性,就决定了信托经营方式的多样、灵活和较强的适应性,也就意味着信托产品的价值形式中可能要包含内容较多的非货币化形式和服务性因素。
三、权利重构:特殊的经济关系
对于除信托产品以外的其他金融工具来说,按照金融工具中所含信用关系的性质可分为债权信用工具和股权信用工具(此处仅指基础性的金融工具,暂不考虑衍生金融产品)。债权信用工具中所反映的经济关系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只包含着一对利益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非常清晰;股权信用工具中所反映的经济关系相对比较复杂,包含了三个利益主体,即公司法人、公司股东和公司管理者,但法律上对其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的也非常明确。而对信托来说,因为法律赋予了其权利重构的制度功能,这就使得信托产品可以反映一种特殊的经济关系,并且这种经济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很大程度上是由信托合约来约定,而非由法律来规定。
首先,这种特殊的经济关系表现为信托财产的虚拟主体特征。在实务操作中,信托财产会表现出一种强烈的人格化倾向。这种人格化倾向是由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特征赋予的。信托财产在法律关系上,归属于受托人,名义上也为受托人所有,但信托财产最终应受信托目的约束,并为信托目的独立存在。信托财产具有与各信托当事人相独立的法律地位,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以及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要区别开来。这种虚拟主体构成了信托产品经济关系中一个非常独特的要素。
其次,这种经济关系的特殊性还表现为受托人的双重义务特征。一般说来,信托关系是一种三方法律关系,信托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由于信托财产上的权利具有“所有权和受益权二元并存”的特性,受托人的义务相应也就有了双重性。一方面,受托人对信托财产具有“对物的义务”,即有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义务,这是由信托财产所有权的本质决定的;另一方面,受托人对受益人又负有“对人的义务”,即有忠实地为受益人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并将信托利益支付给受益人的义务,这是由受益权的本质决定的。
一般来说,经济关系越简单明确的金融工具,其构成要素的组合方式也就越少,所能反映的风险收益组合的种类也就越少,满足多元化、多样性金融需求的能力也就越弱。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金融需求的多元化和多样性趋势早已被大量的事实所说明,也正在被基础性的金融理论研究所证实。在这样的金融需求背景下,仅有传统的债权信用工具和股权信用工具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相比之下,信托类金融工具由于具有经权利重构后的特殊的经济关系,其构成要素的组合方式可依合约而定,以满足各种各样的风险收益需求,可以对传统的债权信用工具和股权信用工具无法满足的金融需求所形成的巨大市场空间予以填补。
四、风险隔离:特殊的效用提升方式
信托的风险隔离功能依然根源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特征。这种风险隔离功能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受托人的责任有限度,二是受益人的权益有保障。
从受托人的有限责任来看,信托设立后,受托人负有依信托文件规定为受益人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义务,但受托人因信托关系而对受益人所负的债务(即支付信托利益),仅以信托财产为限负有限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受托人在信托事务处理过程中没有违反信托并已尽了职守,即使未能取得信托利益或造成了信托财产的损失,受托人也不应以自有财产负个人责任。当然,如果信托利益的未能取得或信托财产的损失,是由受托人的失职或违反信托而造成的,那么受托人必须以自有财产负个人责任。
从受益人的权益保障来看,表现为几方面:一是责任和利益的分离,一方面,伴随所有权所产生的管理责任与风险负担都归属于受托人;另一方面,伴随所有权而生的利益则纯由受益人享有。二是受益权的优先性,即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权利。三是受益权的追及性,即当受托人违反信托宗旨处分信托财产而使信托财产旁落他人之手时,受益人有权向转得人请求返还该财产。四是信托利益的超越性,即在某些特殊形态的信托设计下,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的权利也可超越于其债权人所能追及的范围。
信托的风险隔离功能对信托产品的风险因素具有非常独特的消减作用,其总体上的效果是降低了不确定性,增加了受托人信托财产管理决策过程中的理性成分,提高了委托人和受益人在信托产品上所获得的效用感受。显然,要理解这一论断需要回答以下两个问题。
产品设计论文范文5
1、“形”之理解
据《新编汉语词典》里的解释,“形”的总共有五种不同的解释:一、形状,样子,如图形;二、地势,如形胜;三、形体,如有形或无形;四、显露,表现,如喜怒不形于色;五、比较,对照,如相形见绌。这五种解释中,前面五种形是名词,后面两种是动词。我们对其的探讨,主要是取名词解释。
“形”字很早便出现于我国的古文献之中,
《荀子·天论》云:“形具而形生。”
《孙子兵法·虚实》云:“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王充的《论衡·齐世》云:“形而且恶。”
很明显,古人所言说之形字的基本意思是形体,形状,人之容貌等,这些意思与今天我们对形探讨的解释颇为相近。
2、设计中“形”之要素:形象和形态
从设计的角度来说,我们对形的解读主要取形状,形体之意,在造型要素上,我将形分为形象之形和形态之形进行讨论。其原由是,一方面,我们一切产品设计的过程,都离不开对产品形态和形象的考虑;另一方面,笔者认为形象和形态乃一个产品的两个方面,即形和神。若能在设计过程中准确地把握好形象和形态,对我们设计能力的提升将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下面,我们对形象和形态进行详细的解读。
1解读“形象”
在古文献中,“形”和“象”最早是分开使用的,如《易传》云:“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此情境中,“形”似乎更具体,“象”似乎更为抽象。让人觉得,形象地本意是具体的“形”和抽象的“象”的对立统一。
“形”,“象”二字合为“形象”,最早见于《尚书·诰命》的疏注中,说道殷王武丁梦见天帝送给他一个助手,于是回忆梦中之所见,令百工“刻其形象”,“使百官以所梦之形象”去民间寻找。《周礼·天官·司会注》在解释地契版图时,明确写到“图,土地形象,田地广狭”;“土地之图,有其形象,即是民之田地广狭多少,皆在图中。”这里“形象”的基本意思是人之相貌,物之形状。
综上所述,“形象”一词在历史文献中的生存状态,主要有三层含义:首先当指人,物之相貌形状;其次是指能够作用于人们的感官,使人们产生印象、观念、思想及情感活动的物质;最后,它是具体与抽象的统一,也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正如恒谭《新论·形神》云:“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燃烛矣;如善扶持,随火而侧之,可毋灭而竟烛。烛无,火亦不能独行于虚空,亦不能复其火也。”也即形象乃是形神关系也。
历史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形象地含义也在与时俱变,现代许多学者已对“形象”概念进行了多维度的审视、界定,这对我们今天我们更科学,更合理准确的界定我们观念中的“形象”提供了有益的参照。
《现代汉语词典》(1978)将形象定义为“能引起人的思想和感情活动的具体形状或姿态”。显然,这些相当“经典”的定义已与当代“企业形象”,“品牌形象”,“产品形象”等的含义有点出入。英文中的“image”一词和中文的形象一词可以大体对应。西方学者科特勒(philipkotler,1997)认为,形象就是指人们所持有的关于某一对象的信念、观念与印象。
陶淑艳,殷雅平(2002)认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形象可以有不同的涵义[1]。比如,在文学艺术中,指文学艺术家从现实生活出发,选择、提炼、改造和加工素材所创造出来的具有一定思想内容和审美意义的具体生动、有艺术美丽的图画。
罗长海先生(2002)从哲学的层面将“形象”的含义解析为五个层次,即个体形象、类形象、组织形象、艺术形象和创造形象[2]。个体形象是指人之相貌,物之形状;类形象是指同类事物的与本质相一致的感觉表象;组织形象是指组织的象征特性;艺术形象是指符合理想和理念要求的感性表象;创造形象是指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客观存在。
张毓强先生从传播学的角度认为,形象是物质运动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经过大脑形成映像后在特定条件下通过特定媒介的输出[3]。形象地源本体是物质世界,没有物质的本源,形象就无从谈起。物质的运动变化产生信息,这是形象的“源像”,也就是形象的次级本体,信息实质上就是“形象”中的“形”;源像是客观存在的,是唯一的,但是具有不可描述性。作为物质运动及其表征的信息进入传输领域之后,必须有一定的中介,于是符号介入近来了。于是形象在此便起着符号的作用。
我的观点和张毓强先生的观点较为相似,我认为,形象是产生具体的概念,传达信息的主体,人们通过物体的形象来认识事物本身,在心目中留有原有物体的形象。形象的主要作用是完成记忆、识别、传达和储存等认知的内容,这有点像文字的功能。远古时代,人们就是通过动植物的形象来进行日常记录的,这便使最早的文字,后来经过不断的演变,成为了我们今天较为完整的文字系统。
2解读“形态”
与形象相对而言,形态是构成视觉审美联想的抽象因素,在人类感知上表现为力度、速度、节奏等,其更多的给人以情感的联想和审美的。形态在设计中是情感呼起和产生美感的直接原因,对生命形态的借用,设计师情感在产品中的自然反应或文化传统的体现,使“形”的意味由此产生。设计物品的能力是人类所独有的造型能力的表现和反应,是对“形”的认识后构想[4]。造物与造型能力是紧密相连的,造“形”的要素是形态。从理论上,形态可以分为现实形态和概念形态两种。“现实形态”是在我们经验体系中能够被实际看到和触到的形;“概念形态”是视觉和触觉不能直接感觉的形。
现实的形态进而可以分为自然形态和人为形态。概念形态和现实形态之间有互为转化的关系,在设计过程中,概念形态可以转化为现实形态,如一个设想,一种构思,通过设计表现和制作,而具体呈现为可以观看的实体的形。概念形态是不能直接被知觉的,它要能够被知觉,就必须转化为可见形态,即通过视觉符号的方法呈现出来。在专业研究中,概念形态是现实形态舍去种种属性之后剩下来的形式,是现实形态的构成元素和初步表现。因此,概念形态作为设计的表达语言,对于设计是十分重要的,它是产生新的现实形态的中介环节。
现实形态具有与概念形态不同的中要性。在设计中,人们一方面创造着物——现实形态,而且对照着作为自然的现实形态,去表现它,去摹仿它,去利用它,从而创造出新的人工的现实形态。大自然是最优秀的设计师,自然形态是设计造型的优秀原形,在人类设计史和艺术史上都可以看到这一点。比如我国古代先民的陶器,青铜器造型大都是来自自然界中的动植物的形态。由于自然界中各种形态的合理性和美观性,使我们在摹拟自然形态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造型经验,进而能按照生活的需要创造出无数的新的人工形态,即根据生活需要而设计。在现代设计中,模拟自然形态的设计发展成一种专门的仿生学,它不仅在形态意义上仿生,而且在生理物理等内在结构上仿生,仿生设计成为当今设计中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形态的仿生仍然是设计的主要方面。
自然形态是经过若干万年的缓慢发展而形成的,其形态的变化也非常缓慢,人为形态的变化越来越快,现代几乎可以说日新月异了。形态与我们的设计具有了重要的关系,与我们人类的生活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何去创造和设计使人感到美好和愉悦的形和形体,对于设计而言就不仅仅是创立一个新的形态,而根本意义上则是创造人类新的生活伴侣和培养创建人类性的生活方式、感知方式。人类对形态的感知和掌握经历了数十万年乃至上百万年的历程,人类如今发达的造物能力和对形态的认识正是上百年的实践劳作所获得的回报。
3、设计的“形”之有效性:形的特性
3.1形受消费者主观感受的影响
产品所具有的形象是要受消费者的价值观、审美观念等因素影响的,消费者的评价观点对产品的改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产品设计过程所塑立的产品形象具有他主性、他为性、他控性的特点[5]。
首先是他主性。消费者或者使用者是产品形象的评价者,产品所塑造的形象只有在使用者那里获得评价和认同才有意义。产品的形象塑造不是盲目进行设计的,而是以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状态为基础,按照消费者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设计。消费者的需求状况和生活方式贯穿于产品设计的整个过程。设计师只有把握好了消费者的真正需求,才能恰如其分的设计出消费者满意的产品来。所以产品设计既具有设计师自主性的一面,又具有消费者主导性的一面,即他主性。
其次是他为性,也叫为他性。产品的形象设计活动是一种创造性活动,设计师在设计的同时,必须考虑如何尊重消费者的利益,如何满足消费者的利益。
再次是他控性。虽然产品的形象塑造具有自控性和自主性,但是,这种自控能力无论如何强大,也不能摆脱消费者需求的约束。设计师只有在掌握好消费者需求状况的前提下,通过控制自己的主观意识,使设计的产品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又满足自己的设计风格。如果无视消费者的需要,设计师所创造的产品形象将不可能会成功。
2形的客观实在性
设计作为一种造物活动,研究的是人,创造的是物,无论其研究的还是其创造的都是可见的。形态是设计师特有的一种语言或符号,通过形态将人们想要的而又说不出来的产品表现出来。它是设计活动最终的物化的结果,是深层的设计思想客观、真实的体现。形是沟通的平台,信息的载体,产品的优良的内部机能、独特的使用方式都将通过外部形态得以充分的外在化。对于无色无味的空气而言,我们无法感知,但是我们能清楚地感知山野中飘零的落花,能感知夕阳中黛青的远山,能感知如血的夕阳等有形的实体。正是由于形态的真实性,人们才会避开虚幻的理念而直奔清晰的形态,才能与设计师一起围绕具体的形态在同一认知层面上去探讨尚处在混沌状态的新产品,并且最终达成共识。形态存在于设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可或缺。
3形的可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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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注重市场细分。不同的存款人的需求是不同的,有的存款人看重帐户所能支付的利息,有的则看重账户的支付功能;有的存款人每月需要签发很多张支票,有的则很少签发支票。美国银行在设计其存款产品时非常注重这样的需求导向。如花旗银行的两种支票账户:BasicChecking适合每月签发支票次数有限且无法达到银行规定的帐户余额要求的存款人群体,而TheCitibankAccount是针对能够满足余额要求,而且每月需要签发多张支票的存款人设计的。或者,当存款人既能获得一定的利息,同时也能够满足银行的帐户余额要求时,他就会选择TheCitibankAccount。不同规模的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不同也体现银行选择的客户群体的不同。大银行的付息帐户余额要求要明显高于小银行(社区银行),这是因为大银行所希望吸引的客户群主要是市场上较为高端的,能保持高存款余额的那一部分客户;而小银行面对的主要是当地的社区居民,他们难以满足大银行的高余额要求。
第三,账户余额要求的作用突出。首先,稳定的资金来源是银行持续经营获利的重要源泉。账户余额要求是美国银行衡量对存款人所开立账户收费与否的一个标准。当存款人的帐户余额能够达到银行要求时,银行就会免收其账户管理费;反之,存款人就会被收取一个月5美元至15美元不等的账户管理费。而且,对于一些高余额要求的账户,银行还会对满足余额要求的存款人减免支票费、ATM跨行交易费、账单费等等。这些诱人的条件使得存款人会主动考虑取款的次数和频率,尽量保持自身帐户余额不低于银行要求,银行稳定和持续的资金来源同时也就得到了进一步的保证。其次,美国银行考察存款人账户余额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要求存款人的单个账户满足最低余额要求;二是要求存款人在本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余额加总后满足一个最低要求,即联合账户余额要求。一般来说银行都会选择实行联合账户余额要求+单个账户最低余额要求。这样的做法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吸引存款人在一家银行尽可能多的开立不同功能的账户。当存款人某种账户余额要求低于银行要求时,就可以用其在本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的资金余额进行补充,从而避免被收取账户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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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宝军.人民币小额存款账户收费问题质疑[J].金融会计,2005,(10).
[3]秦艳梅,李智.我国商业银行小额账户收费动因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3).
[4]牟君清.浅议银行业收费时代的个人小额账户整合[J].金融经济,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