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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经济范文1
[关键词]总部企业 总部经济 税源特点
总部经济作为世界经济的新亮点,在我国也已成为发展区域经济的一种新思路、新视角,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青岛、西安、武汉等中心城市都在吸引总部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其主要原因在于总部经济作为发展区域经济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不仅可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还能对区域税收做出贡献,同时,一个区域的税收规模又会对该区域的经济产生影响。正因为如此,各中心城市在发展总部经济的同时,特别关注总部经济对区域税收的贡献,这也使得分析总部经济模式下的税源特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总部企业与总部经济
(一)总部企业及其分类
总部经济是因总部企业在某一区域聚集,并带动该区域相关产业的发展而形成的一种区域经济形态,目前对总部企业存在诸多的界定,尚无统一的定义,笔者认为总部企业是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所在的机构,是一个企业或集团的战略决策中心、投融资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总部承担战略性决策并直接控制投资、融资、财务、人事、法律等经营活动,同时在企业或集团内部统一配置研发、销售、采购、广告等业务。总部企业可以是一个功能中心,也可以是多个功能中心的不同组合,可以说,非制造业的功能中心就是总部企业。
总部企业可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划分为多种类型,诸如:(1)按管辖的区域范围分类,可分为区域性总部和全球性总部;(2)按资金控制权分类,可分为战略导向性总部、资产导向性总部和操作导向性总部; (3)按价值链分工分类,可分为管理总部、投融资总部、研发总部、营销总部、采购总部和生产总部等,或者是以上各种功能总部的排序组合;(4)按企业纵向管理结构分类,可分为一级总部、二级总部、三级总部等;(5)按企业横向管理结构分类,可分为行政总部、投资总部、融资总部、研发总部、销售总部、采购中心、(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办事处、代表处等。
(二)总部经济形成的原因
总部经济是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理念,是中心城市由于其独特的资源优势吸引企业将总部在该区域集结,而将其加工制造基地向具有一般资源比较优势的区域集中,使得企业内部不同组织结构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组合,它不仅会降低企业的成本,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同时还会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企业将其总部和加工制造基地实现空间上的分离,是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合理、有效配置的结果,这是因为企业可以同时利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各自的比较优势资源,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发达地区拥有信息广泛、靠近政策决策中心、高级人才大量聚集等企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欠发达地区拥有土地、能源、一般加工工人等常规性资源。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资源的禀赋差异较大,通常在发达的中心城市,战略资源密集成本低,常规资源稀缺成本高;在欠发达地区,常规资源密集成本低,战略资源稀缺成本高。如果企业将总部布局在发达的中心城市,而将加工制造基地布局在欠发达地区,可以使企业以较低的成本价格同时取得中心城市的战略资源和欠发达地区的常规资源,实现两个不同区域的优势资源在同一个企业的重新配置。多个总部企业聚集在中心城市,并由此衍生出金融、保险、战略咨询等一系列知识型服务业集群,知识型服务业集群又进一步带动了一般服务业的发展,由此形成总部经济。
总部经济形成的理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价值链分工理论、比较优势理论、企业战略理论、企业组织理论、产业集群理论、区域发展理论、中心效应理论等,其中价值链分工理论构成了总部经济理论的重要基础。从价值链分工理论的角度看,总部经济是在知识经济条件下诞生的,经济的全球化演化为市场的全球化,市场的全球化又明显地表现为价值链的重组。企业价值链的形成过程,也是边际利润的形成过程,这是因为企业价值链上的每一项价值增值活动,都会对企业最终实现的利润产生影响。价值链分为企业内部价值链与企业外部价值链,内部价值链是指企业在提供其所经营的产品和服务时,研发产品、制造产品、市场营销和提供服务等的各个环节。企业集团内部的各项经营活动分别处于价值链的各个环节,而各个环节的价值增值活动所需要投入的资源是不同的。比如技术开发环节和售后服务环节是知识密集型或者是技术密集型的价值创造过程,在这些环节中,企业更多投入的是人力资本,即企业经营中所需要的战略性资源。而产品的加工制造环节是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价值创造过程,在这一环节中,企业更多投入的是土地、能源、机器设备和一般加工工人等资本,即企业经营中所需要的常规性资源。企业(集团)为了追求价值的最大化,就必须提高价值链各环节的边际利润,而价值链各环节边际利润的提高,是以降低价值链各环节投入的资源成本为前提的。因此,按照价值链分工理论,企业(集团)将高级人才资本投入多的环节安排在战略资源密集的中心城市,将土地、能源、机器设备和一般加工工人等资本投入多的环节,安排在常规资源密集的欠发达地区,就可以使总部企业和加工制造基地分别获取到各自所需的较低的资源成本,实现价值链各环节的最大增值。
二、总部经济对区域税收的贡献
从经济到税源再到税收,是组织税收收入的基本路径,所以谈及总部经济对区域税收的贡献,就不能不谈及经济和税源。在总部经济模式下,总部经济对区域税收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总部经济对区域经济增长做出的贡献。总部经济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主要表现在总部企业在自身直接创造GDP的同时,还通过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间接创造GDP,这也是一个区域根据本地资源优势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依据之一。我们知道,未来在国家和地区之间展开的经济竞争,不是仅仅发生在孤立的产业之间,更多的是发生在产业集聚上,总部经济就可以实现产业集聚效应,总部企业作为产业集聚的初端,它可以导致相关产业的新生和集聚,从而实现该区域GDP的乘数增长,珠三角、长三角两大经济区域的产业集聚就充分证实了这一点。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珠三角已形成了主要以轻工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业和物流业组成的产业集群,长三角也已经形成了包括集成电路产业、电脑制造业、重化学工业等一系列产业聚集群。广州、上海作为这两大经济区域吸引总部企业的中心城市,其产业集聚的乘数效应对GDP的贡献是不庸置疑的。总部经济的产业集聚效应不仅表现在某一产业对GDP的贡献,更表现在产业集聚的乘数效应对GDP的贡献。因为,随着总部经济的发展,会带来第三产业与第一、第二产业的高效链接与融合,使第三产业得以大力发展,同时,第三产业的内部结构也会得到调整,新兴第三产业在第三产业中将居于主导地位,一般服务业会受到新兴第三产业的进一步推动。总部经济将通过总部企业自身创造的GDP及其带动的相关产业创造的GDP,共同推动区域GDP的快速增长。
经济增长为税收增长提供源泉和动力,经济增长对税收增长的影响最为直接,也最为显著。一定时期三次产业的增加值之和等于同期的GDP,同样,一定时期的税收主要来源于该时期三次产业的增加值或GDP.有关研究资料表明,在正常的经济运行状况下,经济税源提供的税收收入应占到税收收入总额的70-80%或以上;税收收入增长应当与经济增长基本保持同步。有的学者在对我国1998-2001年四年间税收增收情况进行量化分析后认为,四年间税收收入的增收有55.2%来自经济发展的因素。由此可以推断,总部经济的发展作为区域经济发展中新的经济增长点,其发展必然会对所在区域的税收做出贡献。以广州市东山区为例,2002年占该区企业总数2%的总部企业,其自身直接创造的利润总额达10亿元,占全区企业利润的70%左右;总部企业缴纳的税收占全区地税总收入的80%,成为该区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由于总部企业的聚集,使得同期东山区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占全区GDP的90%多,三产的从业人员超过全区从业人员的80%.
该区总部经济直接创造的企业利润达10亿元,占全区企业利润的七成多。虽然总部企业数量仅占全区企业总数的2%,但其缴纳的税额却占了全区地税总收入的八成,成为该区税收的主要来源。同期东山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九成多,从业人员比重超过八成。广州东山区的上述数据还表明,在总部经济模式下,总部经济对区域税收的贡献,不仅包括总部企业自身创造的直接税收,而且还包括其带动的相关产业创造的间接税收。
三、总部经济税源特点分析
(一)总部企业自身税源特点分析
总部企业对所在区域贡献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等,从这些税种对区域税收的贡献上看,有的税种表现为不确定性和流动性,有的税种则表现为相对稳定性。
1.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税源具有不确定性和流动性
在总部经济模式下,总部企业贡献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源具有不确定性和流动性。这是因为,企业可以将企业(集团)创造的大部分税收,这里主要是指设在总部企业所在区域以外地区(以下简称“其他地区”)的子公司、分公司创造的税收转移至总部企业,也可以将总部企业自身创造的税收转移至其他地区的子公司、分公司,这完全取决于企业(集团)的整体经营发展战略,但无论哪种方式的选择都会对总部企业所在区域的税收产生影响。上述税种的税源不确定和流动的具体表现为:
(1)与总部企业地域上形成分离的子公司、分公司贡献的税收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转移到企业总部,形成总部企业对其所在区域的税收贡献。税源转移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转移收入,即总部企业通过建立销售控制体系(销售总部),将设在其他地区的子公司、分公司的产品以低于市场价、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销售给母公司或总公司,将销售收入转移到总部企业,形成总部企业的收入,进而形成总部企业贡献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二是合并纳税,此方法不通过转移销售收入,而直接通过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将其他地区的子公司、分公司的利润汇总至企业总部,形成总部企业向其所在区域贡献的企业所得税。这两种税源转移方式的运用,会使总部企业对其所在区域税收的贡献超过其自身创造的税收。
(2)总部企业可以通过资金的控制权、通过转移定价等方式,将总部企业自身创造的税收,从总部企业转移至其他地区的子公司、分公司。比如,总部企业将研发成果低价销售给其他地区的子公司、分公司,将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中的一部分税收转移给子公司、分公司,形成子公司、分公司向其所在地贡献的税收。在这种情况下,总部企业对其所在区域税收的贡献可能会低于其自身创造的税收。
造成总部企业贡献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税源不确定和流动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是“经济人”,即每个企业都有其各自的经济利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为了获取自身税后利润的最大化,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就意味着企业成本的最小化。为了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企业会通过各种方式将税收转移到低税地区,同时我国各地区适用税收政策的差异、非税政策的差异以及企业自身组织结构的调整等,也都使这种税源转移成为可能。具体原因表现在: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及优惠期限的产业。总部企业与设在其他地区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常设机构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优惠期限存在差异,总部企业可以通过改变与子公司、分公司的收入结算方式,将利润转移到低税地区。二是企业在不同经营周期所做的动态税收筹划。企业的经营周期包括初创、成长、繁荣和衰退四个周期,企业在这四个周期的获利能力是不同的,创造的税收也是不同的,为了降低税负,企业必须进行动态税收筹划。以从属机构不同形式的选择为例,总部企业是经过成长期走向成熟期的企业,在初创时期,企业可以选择设立分公司的形式,因为企业在设立初期,其产生亏损的可能性很大,运用分公司这种形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用其产生的亏损冲减总公司的利润,从而减少总公司的应纳税额。当企业进入成熟期后,企业可以选择设立子公司的形式,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对新建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三是企业整体经营发展战略的实施。为了实施整体经营发展战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逆向避税筹划,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不仅不减少税收负担,反而会加重税收负担。纳税人在运用这种方法时,减轻税负已不是其主要目的,而寻求企业整体经营策略等其他目的则成为运用此方法的决定因素。比如,企业为了扩大规模和占领市场,或为了满足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以及上级部门的考核指标,往往要实施一些特定的经营管理战略,采用逆向避税可以促使战略的成功实施,由此会形成税源向高税地区流动。例如某总部企业设在中心城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应享受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采用逆向避税筹划时,总部企业创造的一部分税收也可能转移至其他地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形成对其他地区的税收贡献。总部经济的特点,就是企业的总部与其从事加工制造的子公司、分公司形成地域上的分离,这就使得企业(集团)创造的税收,会在企业总部与设在其他地区的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区域之间进行流动。总部企业对其所在区域贡献税收的大小,取决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经济行为,而我国各地区间税收政策的差异又会为这种税源的流动提供可能。
2.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各税税源具有相对稳定性
总部企业从功能上看,可以有管理型总部、投资和融资型总部、产品研发型总部、市场营销型总部、采购型总部和生产型总部等,总部企业也可以是上述不同功能型总部企业的不同排列组合。这些总部企业从人员构成来看,主要是由大量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高级营销人员等组成。有资料表明,这些高级人才的平均工资水平大约高出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这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近一半的收入来自工资、薪金所得来说,这些高级人才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无疑对区域税收贡献是较大的。此外总部企业的一些高管人员还会有股息、红利所得,而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无论是工资、薪金所得还是股息、红利所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都应由总部企业代扣税款,并向总部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代为缴纳。总部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对区域税收来说,不仅是一笔可观的税收收入,而且税源稳定,即总部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不会像总部企业创造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那样,有可能转移到其他地区的子公司、分公司,形成对其他区域的税收贡献。
总部企业缴纳的其他各税,如房产税、契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等,虽然与主体税种相比,这些税种税额较少,但它们通常不会受到总部企业经济效益好坏的影响,也不会像主体税种那样具有不确定性和流动性。总部企业创造的这些税收,税源稳定,可以全部表现为对总部企业所在区域税收的贡献。
(二)总部企业带动的相关产业税源特点分析
总部企业在某区域的聚集会带动该区域相关产业的发展,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带动的第三产业具体包括:由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租赁等组成的金融服务业;由通信、网络、传媒、咨询等组成的信息服务业;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组成的中介服务业;由教育、培训、会议展览、国际商务、现代物流等组成的新型服务业等,此外还包括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娱乐健身业等。
这些相关产业创造的税收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房产税、契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等税种,这些税种的税源对总部企业所在区域的贡献是相对稳定的,但不同行业也有其不同的特点。
1.金融保险业税源特点
金融保险业缴纳的主要税种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指:(1)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2)信用合作社;(3)证券公司;(4)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5)保险公司。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5%,其计税依据则根据金融保险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不同分别进行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其纳税地点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系统,分别以独立核算的总行、分行为纳税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系统的所得税,分别以独立核算的总公司、分公司为纳税人;地方银行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及城市信用社等非银行金融企业,均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纳税人。总部企业衍生的金融保险企业,其创造的营业税通常可以贡献给总部企业所在区域,但企业所得税则视衍生的金融保险企业是否是独立核算的总行、分行或总公司、分公司而定,只有独立核算的总行、分行或总公司、分公司,其创造的企业所得税,才能贡献给总部企业所在区域。
2.信息服务业、中介服务业、新型服务业(除现代物流业)税源特点
信息服务业、中介服务业、新型服务业(除现代物流业)以及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娱乐健身业等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5%的营业税均贡献给总部企业所在区域,而企业所得税在通常情况下,也会贡献给总部企业所在区域。但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在总部企业所在区域设立的是分公司,如果分公司不是独立核算的纳税人,且总公司设在其他地区,则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要汇总到总公司,不体现为对总部企业所在区域的税收贡献。
3.现代物流业的税源特点
现代物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按17%的税率征收的增值税,通常会贡献给总部企业所在区域,而企业所得税则根据该物流企业是否是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如果是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则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贡献给总部企业所在区域。
现代物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按17%的税率征收的增值税,通常会贡献给总部企业所在区域,而企业所得税则根据该物流企业是否是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如果是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则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贡献给总部企业所在区域。
参考文献:
[1]李凤民,王宇 总部经济与洛阳高新区经济发展[M] 洛阳高新网
[2]赵弘 总部经济[M] 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3]中国税收报告编委会编 中国税收报告(2003-2004)[M] 中国财经出版社,2003
税源经济范文2
高校学生公寓是我国高校发展与扩招的必然产物,这一新生事物具有不可遏制的生命力,必然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经历它的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从而带动房地产的开发、物业管理的进驻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国家创造可观的税收。一、高校学生公寓的发展现状
为保证新世纪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从1999年12月至20__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4次召开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推动改革工作。在国务院的推动下,经过各地、各高校的共同努力,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绩。
学生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的建设,采取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的新机制,取得了历史性进展。据统计,自1999年至20__年年底,4年内全国新建、改造大学生公寓共计4800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学生食堂共计630万平方米。几年新建的学生公寓,超过了1999年以前50年建设量的总和。河北省和浙江省最近三年来建设的学生公寓,分别超过了各自前50年建设总量的3倍和5倍。
(一)湖南高校学生公寓的发展状况
按照扩招的要求,“十五”期间,湖南高校每年需要新建学生公寓70万平方米,其建设任务之艰巨可想而知。20__年政府继续由省财政提供专项经费3000万元,对改革的进展情况继续进行督查,而且要每半个月督查一次。领导小组一年里先后8次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如岳麓山大学城居民拆迁安置工作,周伯华省长曾两次出面协调、现场办公,促使长沙市政府投资4.4亿元整治和改善了大学城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还组织出台了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以鼓励各学校加大引资力度,鼓励有实力的公司投资高校后勤工作。20__年引进社会资金6亿元,新建学生公寓53万平方米。
笔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高校学生公寓确实取得了很大的发展,逐步解决了学生的住宿问题,改善了学生的居住环境,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有利条件。
(1)中南大学学生公寓成长势态良好
我们在中南大学了解到学校学生公寓的建造和管理呈现出一派良好的势头,学教两方双赢。该校在校学生人数3万多,已入住学生7800人,每个学生每学年的住宿费是1200元;按已入住公寓的学生人数计算,该校每年收取学生住宿费936万,如果3万多人全部入住公寓,那么中南大学每年将收取学生住宿费3600多万元,如果对这一收入开征营业税的话,税率是5.6,那么该校一年要缴税200多万。
该校学生公寓的建造和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招标的建筑公司是省教委下属的一个注册公司。
据该校税收专管员介绍:如果就学生公寓建造一块开征税收的话,房产税和营业税两项相加税率是17.6,那么每年可征收200多万元。
(2)湖南大学学生公寓比较分散
拥有25000多学生的湖南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学生公寓分别由天马村、龙王港及凯利公司建造和管理,现已入住学生14590人,湖大代收住宿管理费,然后全数分别交给上面三个单位。通过“学校”这个中间环节逃避了税收的管理,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使税收流失。政府对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优惠政策没有真正体现在教育层面。
(3)湖南商学院学生公寓基本照旧
湖南商学院现有学生10000人,学生公寓由学生处宿管科管理,每名学生每年交管理费1000元,包括住宿和水电。据该校后勤人员介绍:学校尝试过引进社会资本建造和管理学生公寓,但是建造学生公寓成本回收期长,管理和维修也是问题,所以该校学生公寓的发展举步维艰。
(二)外省高校学生公寓的发展状况
高校扩招带来巨大商机,学生公寓成为房市新亮点。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现代大学生对居住条件的要求高了,传统8人一间的老宿舍要被4人一间、带卫浴设施的新公寓所代替,大多数高校在自身无法解决新生“安居”的情况下,必然要将“商机”转移给社会,从而直接带动房产的开发,那么大学生公寓无疑将会成为未来几年内房产开发的新亮点。
(1)北京大学生公寓三年增长60
经过几年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北京高校后勤已经全部与学校行政系统分离。为缓解扩招后学生住宿紧张的矛盾,北京市在城市用地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市政府在中关村等地段为高校规划建设大学生公寓约160万平方米。据市教委后勤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北京市的规划,到20__年,争取使高校学生公寓总面积比20__年增长两倍,学生食宿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高校校园环境更加优美,成为首都城市建设和“绿色奥运、人文奥运”建设的重要标志和亮点。
(2)广州启用规模最大的高校学生公寓
五山大学生公寓总占地面积达231亩,是广东省内规模最大的高校学生公寓,已有近1000名来自华南师范大学、广州 体育学院的学生入住。像五山学生公寓这类不同学校学生共享生活资源、统一管理的模式在广东还是第一次,这也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最新成果。1999年以来,国家出台了关于禁止继续利用校园内土地资源兴建学生宿舍的政策,而广东省高校的持续扩招又使学生住宿问题日益突出。到20__年,广州地区在校大学生将达60万人,按照教育部的“421”标准(即人均8-10平方米,实现本专科4人一间,硕士生2人一间,博士生1人一间),需增学生宿舍面积约180万平方米。
为此,由省教育厅牵头,广东省跨校大型学生公寓建设全面展开。在五山地区,华南农业大学无偿提供231亩土地,广东华盛建设有限公司投资2.2亿元建设首个跨校学生公寓,主要供周边华工、华农、华师、广工大五山校区、广州体育学院以及一些成人高校的学生使用。目前第一期工程已经完成,按照“421标准”可入住学生5000多人,从这里骑自行车到华农只要5分钟、到华师需15分钟左右,学校有穿梭车,现在又添了公交车,学习和生活都不成问题。这里的住宿费是每人每学年1500元,与在校内引入社会资金建设的学生公寓价格相同。
广州市的其它两个同类学生公寓都在筹建选址阶段。其一在河南,以中山大学和广东商学院为中心,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其二在广州城西部,以广州大学和广东中医药大学等学校为中心,由广州市教委负责规划建设。
(3)厦门大学学子首享国际标准服务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日前通过ISO9001认证,成为我国首家获得这一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高校后勤社会化管理单位。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位于厦大校区3公里外的曾厝桉村,总建筑面积67000多平方米,入住学生5000人。学生宿舍上床下桌,配有家具、热水器、宽带网、有线电视等设备。室内宽敞明亮,本科生每间4人,硕士生每间两人,博士生则一人一间。
为了给入住公寓的学生提供更加科学、标准、周到的服务,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办公室和厦门东部建设开发公司及当地派出所联合签署协议,决定全面导入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对公寓管理进行规范。如今,公寓有了自己的警务室、自行车维修点、理发店、书店、配镜店等社区服务点,学生们普遍觉得生活在这里既安全又方便。
二、利用国家减免税政策,积极扶植高校学生公寓的建设和发展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改革的有关税收政策
20__年2月28日财税字[20__]25号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1)、对从原高校后勤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以下简称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种服务性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而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2)、对高校后勤实体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4)、高校后勤实体及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其他经济实体,应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进行单独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不进行单独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5)、本通知自20__年1月1日起执行。
由于政府对学生公寓的开发和建设给予鼓励政策,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征地、贷款和税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吸引了更多的开发商参与学生公寓的开发建设。湖南、辽宁、重庆、山东、河南、浙江、天津、北京都纷纷制订优惠政策,对学生公寓建设特事特办,加快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步伐。
我国高等院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经过几年的积极推进,如今已有了突破性进展,20__年和20__年全国完成新建学生公寓1900多万平方米,改造450万平方米;完成新建学生食堂260万平方米,改造81万平方米,从而基本解决200多万名学生的食宿问题,大大改善学校的后勤保障条件。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确保实现我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目标,进一步支持高校学生公寓等后勤服务设施建设,20__年5月23日湘政办发[20__]23号文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市、州要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纳入本地区综合改革之中,将后勤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要抓紧组织具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高校校园建设规划和学生公寓区建设规划,同时对高校校园内现有学生宿舍和教师住宅情况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校园规划的,应考虑分期分批调整用地和建设使用性质。今后,高校需增建的学生宿舍和教师住宅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原则上不再建在校园内,应本着方便师生、方便管理的原则,在校外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开发建设,保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发展 所需用地。各市、州计划、建设、财政等部门在安排市政、公用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时,应优先考虑高校后勤服务设施项目的配套工程,统一规划建设好学生公寓区外的水、电、路、排污等公用设施。
(2)、对经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的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需另征土地的,按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免征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按标准的70执行。
(3)、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比照经济适用房收取工程建设有关费用。
(4)、对由社会企业投资兴建并经营的学生公寓、学生食堂以及其他后勤设施在为高校提供后勤服务中所获得的租金收入和服务性收入的税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__]25号文件中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规定执行。
(5)、高校学生公寓(学生宿舍)用电按居民照明电价执行,后勤服务设施用电按非居民照明电价执行。
(6)、对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由高校后勤服务实体或社会企业开发建设的学生公寓、学生食堂以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项目,各金融部门可采取以学生公寓收费权质押等方式,提供贷款支持,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7)、高校后勤服务实体或社会企业建设的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只能面向高校提供服务,不得面向社会出租、出售或改作其他用途,否则,取消已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并追缴有关费用。
(8)、各市、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计划、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物价、税务等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及时为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政策性强,牵涉到方方面面,政府的统筹主导作用非常关键,政府不动,改革难动。湖南省政府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为了改善岳麓山大学城的基础设施,长沙市政府投资1.8亿元完成了潇湘大道拓改工程,并投资2.6亿元,开始治理拓改连接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湖南师大的麓山路和麓山南路。在湖南,对校外大学生公寓和教职工住宅开发建设项目,是按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土地,同时实行比经济适用房更加优惠的税费减免政策,切实降低了成本,减轻了高校师生的经济负担。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为支持我国高等学校办学模式改革,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20__年10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__]147号文件,对高校后勤实体及社会性投资建设、经营的高校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学生公寓),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1)、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2)、对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向高校学生出租学生公寓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与高校学生签定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对高校后勤实体及社会性投资者经营学生公寓,获得租金所涉及的营业税,按照财税字[20__]25号文件通知的政策执行。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进行单独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不进行单独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或将学生公寓挪作他用的,应按现行规定缴纳相关税款,已享受免税优惠免征的税款应予以补缴。
(5)、本通知自20__年10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执行。此前未征税款不再补缴,已征税款不再退还。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__年7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__]152号文件:为支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根据<lt;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gt;([20__]1号)的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__]25号)规定的有关政策,继续执行到20__年底。
三、制定税收政策,运用税收杠杆使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改革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一)以高校学生公寓为主的大学城房产开发成了精明的开发商眼中诱人的“经济蛋糕”。
在大学生、研究生扩招的同时,一个迫在眉睫的难题也困扰着各高校,那就是如何解决新生的“安居”问题。一方面,各高校多年来已习惯了循序渐进增加招生数量的做法,宿舍“扩容”速度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另一方面,大学生对居住条件的要求高了,传统8人一间的老宿舍要被4人一间、带卫浴设施的新公寓代替。大多数高校在自身无法解决新生“安居”的情况下,必然要将“商机”转移给社会,大学生公寓无疑将会成为未来几年内房产开发的新亮点。
对于房产开发中的这个“大蛋糕”,精明的开发商已经看到,在房产开发已进入微利时代的现状下,大学生公寓建设只要上规模,同样可以有很大的利益。特别是这些公寓属于“量身定做”不愁销售,而且在用地、税费以及银行贷款方面享受很多优惠政策,经营的风险较小。谁能把握这一新“商机”,谁就会获得长远、可观的收益。
于是同几年前各地大建开发区的现象如出一辙,如今大学城的建设风起云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建和在建的大学城已有50多个,而且争先恐后做“大”文章。大学城,被一些业内人士称为“教育地产”与知识经济时代的黄金组合。在高等教育产业化的改革背景下,各地对兴建大学城热情高涨。据调查,全国大多数省份都在兴建或拟建大学城项目,少则一两个,多则八九个,而且是集教育、商贸、房地产、娱乐等于一体。
目前大学城的开发建设,已经脱离了税收政策进行优惠倾斜的初衷,成了诱人的“经济蛋糕”。在不少房地产商的眼中,开发大学城房地产的利润空间大、卖点多,什么“中央智力区”“高等教育文化圈”,这无疑是业界升级的新捷径。
有关专家认为,对于大学城问题应理性看待,既不要全部封杀,也不要夸成一朵花。他们认为,真正的大学城需要有许多的配套设施,需要更多的文化底蕴。简单地圈地扩建,对于大学城来说,是支离破碎的,对于学生来说,接受的教育是不完整的。建设一个大学城不仅要为一个城市服务,而且是为一个区域甚至全国服务的。大学城规模应严格实行规划用地,其核心功能在于教育,尽量淡出企业主导大学城的模式,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目前, 欧美的大学城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的波士顿,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大学城,它们都经过百年以上的历史自然形成;另一种是依靠政府的力量建设起来的,如美国规模数万人的州立大学、日本的筑波大学,这又与当地政府的财力密切相关。
(二)对高校学生公寓的管理,采取与社会房产开发同样的税收政策
(1)目前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可以免征四种税收项目:
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地产税;对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向高校学生出租学生公寓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及社会性投资者经营学生公寓,获得租金所涉及的营业税也予以免征。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进行单独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不进行单独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或将学生公寓挪作他用的,应按现行规定缴纳相关税款,已享受免税优惠免征的税款应予以补缴。
这项税收政策实施截止到20__年12月31日止,对于在这之前未征税款的不再补缴,已征税款的不再退还。
(2)分清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的学生公寓应征、免征营业税的概念
1.学校出地,企业(个人)出资共同开发学生公寓,学校自公寓建成验收之日起享有所有权,出资者享有20——30年不等的收取学生住宿费的权利,对出资者按照县(含)以上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生住宿费,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__]147号)第四条的规定,给予免征营业税。
2.对学校出地、出资者出资共同开发学生公寓,学校取得学生公寓所有权,出资者取得一定年限的收取学生住宿费权利的行为,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征税。对学校应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对出资者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二者的营业税计税依据均应根据出资者建设学生公寓的投资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核定。
(三)运用法律手段抓紧制定相应税收政策开征物业税
运用税收等经济杠杆,建立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目前开征的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过低,不足以遏制乱占滥用土地之风。从目前看,需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提高税额。从长远看,可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在完善土地统一登记的基础上,改革有关税制,如实行物业税,以加大占用者的土地保有成本,促使其自觉建立合理用地、集约用地的自我约束机制。
(1)专家学者主张征收物业税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将土地作为最重要的投资,不断地扩大土地储备规模,已经造成了4,000多万的农民失去土地。国家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现行土地收益分配框架下,农民仅仅得到5到10的土地收益,村一级可以得到25到30,而各级政府则可以得到60到70的收益。从1987年到20__年,全国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3,300多万亩,近70是政府用行政方式征占的土地,如果每亩地的最终使用价格为100,000元,农民分得10计算,那么,近20年来全国农民最少丧失了3万亿元的土地增值收益。
地方政府为什么如此热衷于土地经营?这是因为,在中央政府控制了税收的主要来源,并且紧缩银根之后,地方政府除了土地之外再没有其它的资金供给渠道。他们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不得不千方百计地炒作房地产,通过拉高房价带动本地相关产业的发展,并且从中获取财政收入。这是一种竭泽而渔的经营模式,它将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作为赌注,进行经济上的大赌博。所以,控制中国经济过热的问题,首先就是要解决地方政府在土地资源利用上的不受节制问题。
当前,中央政府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千方百计地制止地方政府乱占耕地行为。从短期来看,中央政府的政策和行政命令会发挥一定的效用,但是从长期来看,由于利益上的冲突并没有解决,所以还会出现直接的或者变相的乱占耕地问题。在北方一些城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地价不断攀升,已经直接影响了当地投资的成本。所以,如果没有和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土地控制制度,那么,土地泡沫破灭之日,就是中国的经济灾难到来之时。
抑制土地价格增长过快的问题,有三个途径:一是通过经济手段加大土地的供给,保证市场源源不断的土地需要。这种手段在我国根本行不通。二是通过行政手段控制土地批租的速度,防止地方政府参与房地产的开发。由于地方利益决定了地方政府不可能不打折扣地执行中央的行政命令,所以行政手段作用十分有限。三是通过法律的手段制定合理的税收和财产分配制度,保证利益的各方都能获得理性的预期收入。
现在看来,征收物业税已经成为当务之急。首先,征收物业税可以从消费环节抑制需求。在中国的城市发展中,已经出现了房地产投资热的现象,一些城市居民购买房产并不是为了生活消费,而是为了进行投资。浙江温州炒房团的出现,从一个侧面说明房地产市场已经发展到新的阶段,以消费型为主的购房行为已经逐渐地被投资性的购房行为所替代。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鼓励房地产开发的一系列制度都应该调整。具体到税收制度方面,国家应该对占用土地资源而进行的房产投资活动征收特别的资源税。其次,征收物业税可以有效地遏制开发商的投资冲动。当商品房交易市场趋于理性化的时候,开发商必定会对商品房的建设规模有一个合理的计算。他们不会轻易接受地方政府提出的开发项目,将自己的资本集中投入到城市房地产开发中去。第三,征收物业税还有利于解决中央和地方政府财产分配不公的问题,从根本上控制地方政府参与房地产开发的利益需求。征收物业税可以有效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请记住我站域名/]之间进行资源税的重新划分,保证地方政府运行所必需的财政资金,防止地方政府千方百计地截留国家收入。
征收物业税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要求国家的立法部门必须首先确定合理的征收范围。对那些以消费为目的而购买的房屋,不应该征收物业税,对那些投资性购买的房屋,应该征收物业税。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科学的资产申报体系,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许多问题。其中一个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确定房屋业主购买的目的,在税收制度设计上,可以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对物业实行普遍征收原则,然后再通过补贴的方式,对那些城市的贫困者进行合理的补偿。在此基础上,国家大力推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并且通过廉租房的方式保证城市贫困人口拥有必要的住房条件。
当然,物业税的征收还面临着其它许多问题,譬如,在征收的过程中,如何防止不法商人与政府勾结逃避或者变相逃避国家的税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加快民主改革步伐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因为只有在政府时刻受到公众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的暗箱操作才能避免。
笔者非常反对那种以缺乏经验为由而阻挠税收制度改革的观点。因为经验的欠缺不能成为延缓推行某一项制度的理由。在征收物业税方面,有关部门固然没有经验,但是,只要有利于维护公众的利益,有利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我们就应该加快前进的步伐。
(2)中国税收改革已“箭在弦上”
“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这是新一轮税改的基本原则乃至主要内容。根据国税总局的安排,“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20__年将“模拟房地合一按评估值征税的工作,推进房地产税的改革试点。”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透露,广东有可能在20__年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
据了解,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公路、地铁通车后,沿线的土地价格就会提高,而每年应缴的物业税也会跟着提高。
据中 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的说法,从物业税的角度看,实际上涉及到两种不同的城市管理方式:一种是城市土地采用批租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政府必然希望土地能够卖出较好的初始价钱,以便于政府改善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另外一种是,土地的供应和交易基本上没有限制,但是土地的使用要定期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征收财产税,会使土地初始价格比较低,但每年都要承担一定的物业税。据称,开征物业税的做法有利于承租人的优化资源配置。
业内人士认为,开征物业税是目前房地产税费改革的信号。试行物业税改革,将对未来中国城市土地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其实,物业税,国外早已有之,中国在1986年也设立了类似的“房产税”。房产税也已经成为地方税收的第三大来源,但是为什么没有起到应有的调控作用?
根据财政部财科所的一份研究报告:现行房产税的主要弊端有四:一是房产税征收范围过窄。例如,“把行政机关、个人居住用房等房产列入免税范畴。”而随着近些年来住房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个人购房比例逐渐提高,其中大部分属于中、高收入阶层。高收入者购房本质上是一种财富形态的转换。“免除房产税等于是国家放弃了调整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二是房产税计税依据不合理。现行的规定是按“房产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计税。这种规定带有“静态考虑问题的色彩”,导致税基不能随经济条件的变化而正常增长,也使政府损失了相当一部分收入。比较科学的办法是按照房产现值计税。三是房地产税费过于混乱对房产税增长的抑制。不仅税种繁多,而且费大于税的情况在房地产业远比其它行业突出。在北京市房价构成中,收费已占20左右,还有一个弊端是“内外两套税制”。
正因为如此,新一轮税改要提“统一规范物业税”。这种改革设想还有另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让“物业税”成为地市级政府的主要税源。“现在,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依靠增值税。为了筹集税源,地方政府可能比较偏向于上加工行业,比如现在比较热门的汽车、钢铁。”可以看得出,在这两个领域也已经出现了“泡沫”。周小川认为,这对于处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对保证中央的宏观调控的有效性都会产生积极作用。
事实上,从1994年的增值税分享到20__年的所得税分享(以前,企业所得税是地税收入),地方政府的收入空间有进一步缩减的趋势,这虽然增强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但是相对也造成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支付能力的下降,长此以往,地方政府自然会有抵触情绪。以此观之,“物业税”改革的提出似乎有“照顾”地方政府“情绪”的味道。而这次税改的另一项内容也与此相关,“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
回到“物业税”本身。普通居民可能关心:我自用的住房将来也要征“物业税”吗?按照国外的做法,会有一个免征额,把中低收入者尤其是低收入者排除在外。但像现在这样,不管个人拥有多少住房,不管是豪宅,还是普通住宅,都不征税的做法肯定不行。从复杂性上来讲,“物业税”的改革可能超过了其它任何一个这次税改中涉及的税种。
(2)开征物业税势在必行
开征物业税不但能够减少房地产投资开发风险,均衡税负,而且还能降低消费者购房“门槛”,增强百姓改善住房的机会和能力。但是,物业税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很多方面,对一些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如何处理,亦应引起思考。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实行物业税方式,而大批发展中国家也已经开始采用这种做法。所谓物业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
税源经济范文3
关键词:资源税;税制改革;计价征收;影响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2-0013-02
国务院《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确定了2010年九大重点改革任务,其中一项就是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完善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制度。这一举措将极大地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有效提高资源开采使用效率、降低社会成本、促进环境改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资源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资源税改革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扩大资源税的覆盖范围、提高资源税税率、改变资源税计征方式。
首先,进一步扩大资源税的范围,对开发、利用应税自然资源的中外纳税人统一征税。资源税涉及的内容不仅包括自然资源,还包括了以自然资源为基础开发产生的能源。征税范围将涉及石油、煤炭、天然气、矿产、盐、土地、森林、草原、滩涂、地热、水、电等能源和资源。
其次,逐步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结合资源产品价格调整和收费制度改革,适时取消不适当的减免税,提高资源税税率,调节资源开采企业的资源级差收入。
最后,完善资源税计征方式。改革“从量定额”征税为“从价定率”征税。从量征收的方式不仅不能反映价格波动,还导致资源收益分配不合理,而从价征收的方式可以有效改变这一现状,并实现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平衡。
二、资源税改革对企业等微观主体的影响
1.加大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资源税税制改革无疑将加大资源类生产企业的营运成本,尤其是资源开采企业和资源、能源消耗大户。因为按照从价计征,其资源税可能比原来按从量计征高出很多,财政部财科所一份关于资源税的研究报告建议,资源税改为从价定率征收后,具体税率应为销售价格的5%~15%。提高资源税还将提升下游产品的制造成本,减少下游产品的利润空间,降低相关产业的投资收益率。这将迫使企业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改进生产流程,实施循环生产和清洁生产,从而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资源开发和使用行为,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2.促进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
资源税实施价外征税,通过税负传导,必然提高资源类产品如煤电油气的价格,加大居民或消费者的生活成本,使消费者成为资源税税负增加的重要承担者。这将对人们的资源消费行为产生较大影响,有效遏制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生活方式,促进人们节约用电、合理用水,引导更加节能、环保的消费行为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资源税改革的宏观影响
1.增加财政收入,缩小地区差异
资源税改革有利于增加国家税源,因为资源税征税范围和力度都将增加,不仅对企业也对消费者征税,所以税源将会大幅度提高,且税收收入与资源价格上涨同步增长,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此外,除了海洋、石油外,大部分资源存量在中西部地区,而资源的利用主要在东部地区,资源税的改革能够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有利于中西部和东部地区的财富转移,从而缩小地区差异。
2.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两型社会”建设
资源税税制改革后,资源和能源依赖型企业的营运成本增加,这将有效抑制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有效转变“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中国是一个资源总量大国,但又是一个人均资源小国,无论是不可再生资源还是可再生资源都相对短缺,与其他一些发展较快的国家相比而言,中国的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资源的稀缺性更为严重,资源税税率提高后,可以很好地调控中国资源开采浪费的现状,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开采,避免过度开采导致的非可持续发展。资源税改革后,包括企业和消费者在内的整个社会都会自觉主动地关心节能环保问题,从而极大地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四、完善资源税税制改革的建议
资源税的改革是一个艰难的多方博弈过程,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为资源从“无价”到“有价”,从近乎免费使用到有偿使用,这一变动过程牵涉到许多重大利益关系需要重新调整。新的资源税制度的推出仍然面临着很多困难,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综合考量,逐步实施
资源税改革的两个重要变化就是计征方式改为“从价计征”和提高资源税税率,这将给资源相关企业造成较大的压力,增加其运营成本,甚至超出部分企业的承受能力,造成企业破产、工人失业等不良后果,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此,相关部门在设计资源税改革具体细节时,尽可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统一设计和考量,逐步实施,以保证各相关行业和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
2.合理设计税率和确定计征方式
本着实现价值目标和符合本国国情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税率设计,使其既能实现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又不至于负担过高影响纳税企业的高品质发展。首先,要全面提高资源税的税率,并形成与市场相联系的浮动的资源税率,体现税收的弹性调节作用;其次,税率设计还要考虑资源对生态环境可持续影响,对不可再生资源、非替代资源、稀缺性资源要课以重税,以限制掠夺性开采。再次,资源税率的确定要使资源开采企业形成一定的成本意识,把企业的盈利模式转移到强化管理、提高资源开采率和资源深加工上来,而不是像过去一样单纯的靠扩大产量来增加利润总额。另外,对不同性质的资源分别采用不同的计征方式,如,对部分价格变化比较频繁、幅度比较大的应税产品,如,煤炭、石油、矿产品等直接实施“从价计征”,而对价格相对比较稳定,变化不太频繁的资源,如水、电等可先行实施“从量计征”,再逐步实施“从价计征”。
3.与其他配套措施相结合
围绕资源税的改革将会牵涉到许多重大利益关系需要重新调整,改革时需要发挥配套政策的协调作用。
首先,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将回采率或资源开采后污染的处理情况与资源税税负水平相联系,制定鼓励回收利用的优惠政策,促进节能减排;对引进耗能少、污染小的先进设备和用于循环生产、清洁生产的设备实行优惠政策(如采用加速折旧、退税等);对于用于节约资源和能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优惠扣除;建立和并逐步推行资源耗竭补贴制度。
其次,尽快设立环境税,完善中国的环境税收体系。欧美国家征收的环境税有:(1)对排放污染所征收的税,如二氧化碳税、水污染税、化学品税;(2)对高耗能、高耗材行为征收的税,如油税、旧轮胎税、饮料容器税、电池税;(3)为减少自然资源开采、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而征收的税,如:开采税、地下水税、森林税、土壤保护税;(4)对城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征税,如:噪音税、拥挤税、垃圾税;(5)对农村或农业污染所征收的税,如:超额粪便税、化肥税、农药税;(6)为防止核污染而开征的税,主要有铀税。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虽然也采取了一些税收措施,但比较零散且在整个税收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小,无法充分起到调节作用,也无法满足环境保护所需资金。所以,中国应尽快设立环境税,完善环境税收体系,使能源资源的产品价格体现环境成本,理顺稀缺资源的价格,从而降低资源的消耗速度,促进生产和消费向可持续方向发展。
最后,要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理顺地方和中央的责权利关系。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而中国现行的资源税作为地方税种,在管理体制上是由地税征收、地方独占资源税收入,这与资源税设置的目的相违背。从公平分配的角度出发,资源税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国税征收,税收共享”。地方政府要有效监督各类资源的储量和计税情况,并和国家有关部门一起制定完善资源税税负标准,中央应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权利,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税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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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伯强.资源税约束垄断性收入[J].经营管理者,2008,(2):84.
税源经济范文4
[关键词]税收成本;原因;措施
税收成本,广义上是指因税收征纳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各种物质耗费,包括征税成本、纳税成本和社会经济成本。税收成本直接影响着税收征纳效率的高低,检验着税法体系的完善与否,所以加强税收成本管理,降低税收成本就显得非常必要了。本文将从征税成本与纳税成本两方面分析我国的纳税成本。
一、我国征税成本的现状及原因
征税成本,是指政府的征税部门在征税前后及征税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系列费用的总和。具体来说,征税成本由4个部分组成:(1)人员费,即各类人员的工资、补贴、津贴、奖金、福利费等。(2)设备费,即各级税务机构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及交通和通讯等的价值损耗,其他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支出。(3)办公费,即各级税收征管机构所必须的公务经费,如资料费、调研费、诉讼费、查处违法案件协作费及各种对内对外的效费用等。(4)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费、税法普及费、税务人员培训费、协税护税费用、代征代扣费用及与税收征管有关的其他费用。上述各项费用之和就构成了征税成本。征税成本越高,越不利于税收征收工作的开展和税收效率的提高。因此,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税效率,节约社会资源,便成为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忽略了对税收成本的考核。官方只注重对税收收税入的考核,而对于税收成本却没有统一的数据。但是,我们还是可以通过一些可以量化的数据,如人员经费、基建费、办公支出等费用来粗略估计我国的绝对征税成本。当然,基于上述数据所计算的征税成本率和人均征税额这些相对数是衡量税收征收成本的重要指标。
(一)征税成本率
征税成本率是一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征税部门所发生的征税成本与取得的税收总收入之间的比率。在税收总收入一致的情况下,征税成本与征税成本率成正相关,即征税成本率越低,表示征税成本也越低:反之,征税成本就越高。
据统计,我国近年来的征税成本率不断攀升。从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3.12%上升到1996年的4.73%,到2009年已经飙升到了近8%,翻了一倍还多。然而,据有关资料统计,发达国家的税收成本率普遍较低,只有1%左右,而且呈下降趋势。日本为1.13%,英国为1.76%,加拿大为1.6%。据此可以看出,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征税成本率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正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一样,一国之内的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在征税成本率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我国,东部的征税成本率相对较低,为4~5%,如山东为4.3%,广东为4.7%:中部地区大致为7~8%,如河北省为7.96%:西部经济落后地区较高,为10%左右,如内蒙古为9.6%,贵州为11%。
(二)人均征税额
人均征税额是一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政府所取得的税收总收入与税务人员总数之间的比例。在税收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人均征税额与税务人员总数成负相关,即税务人员越多,人均征税额越小:反之,人均征税额就越大。人均征税额可以直观的反映税务部门办事效率和税务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
从表1可以看出,尽管我国人均征税额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但是总体水平仍然较低。1999年的美国,仅11万多的税收征收人员就组织了18273亿美元的税收收入,人均征税额高达1600多万美元。然而,1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的人均征收额仍不能达到这种水平。
另外,不同地区之间的人均征税额也存在很大的差异,经济发达地区要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表2是2007年广东、山西和贵州的人均征税额情况。
表2中,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三个地区,人均征税额的差异是非常大的。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税源越充足,人均征税额越多,征税成本相对较低。
从上面两个指标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我国的征税成本是比较高的,而且存在地区之间的差异。这种现象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是制度方面的原因。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制度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节省交易费用,但制度本身也在耗费着资源。我国税制的设计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因素。我国的税制结构比较繁琐,仅个人所得税的各种减免税政策就有37大项,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征管难度的增加,从而提高了征税成本。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各项费用支出较大。报告显示,2006年,我国18个省(市)税务部门人员支出人均为5.83万元。办公用房超标面积比重较大,“三公经费”支出逐年攀升。国税系统公布的“三公经费”情况显示,2010年我国此项指标高达216631.70万元。另一方面是税务人员节约成本的意识不高。根据财政学的分析,公务员的目标是预算的最大化,由于这种动机的存在,很难使税务人员考虑征税成本的高低。而且,税务管理的方法与力度也是影响征税成本的重要因素。另外,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则导致了不同地区征税成本的差异。
二、我国纳税成本的现状及原因
目前,学术界对纳税成本的概念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在我看来,纳税成本是纳税人在缴纳税款过程中所支付的一系列直接和间接的、可计量和不可计量的费用,包括在实施税收筹划、遵从税法规定、花费时间纳税等活动中所支付的成本等。
总体来讲,我国纳税成本是呈上升趋势的。下面我们就从纳税人的货币成本和时间成本两方面来说明我国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
(一)纳税人的遵从成本――货币成本
货币成本是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所支付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直接成本,包括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购买各种发票的费用、参加税务机关的相关培训缴纳的各种费用、纳税人自愿或被强制税务所缴纳的税务费、自愿或强制订阅税务公文通报等书刊的费用、购买报税设备、开票设备的费用,等等。
我国纳税人的纳税费用是相对较高的。李林木通过对抽取的100家企业2002~2003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得出这100家企业中纳税遵从成本的最大值为83946元,最小为1324元。平均为27454元,占企业征阁税额的比重约为5%。根据样本推算,2003年我全国438万企业的纳税遵从成本总共为1200多亿,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5.9%。
(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时间成本
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不仅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而且还须耗用必要的时间。根据2006年世界银行和普华永道联合公布的一份关于全球纳税成本的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内地每年需要花费872小时来纳税,缴税次数达48次,纳税成本高居第8位。虽然这项统计有其不合理的成分,但是我国纳税成本较高的事实却是毋庸质疑的。其原因如下:
(1)1994年我国实行了分税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为
完成纳税义务而耗用的时间。企业的经营活动往往涉及不同的税收,需要向不同的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国税和地税的分立就增加了企业纳税花费的时间。
(2)税收征管效率较低,且方法不尽科学。纳税人申报纳税的方式和纳税程序复杂,不具备科学性和简便易算的特点。而且税收管理的软件系统不完善,从而增加了纳税的时间成本。
(3)税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在纳税的过程中,纳税人有时会对纳税申报的程序、减免税的适用等问题不完全了解,而需要向税务人员咨询。然而,并不是每次纳税人都会得到全面而正确的回答,这就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时间。
三、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的有效途径
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承的。征税成本的降低有利于促进纳税成本的下降,而纳税成本的下降反过来也有利于征税成本的降低。所以将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单独分析是不科学的。下面就从征税成本与纳税成本两个方面为我国降低税收成本提出一些建议。
(一)增强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意识,提高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水平。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水平提高了,就会节约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成本,纳税人纳税的意愿就会增强,从而使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之间形成和睦友好的关系。这样,税收的预防成本就会降低,征税成本也就随之降低了。所以,税务人员要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积极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宣传税法知识,告知纳税人具体的申报纳税程序。
(二)加大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降低外部保障成本。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偷税数额不满1000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10%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这就给税务机关很大的主观能动性。实际上,在执行过程中,此项罚款很少超过2倍的。这就没有起到处罚的真正作用,反而使偷逃税款的纳税人更加有恃无恐。所以,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增加纳税人偷逃税款的成本,使纳税人形成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的习惯。
(三)加大依法纳税的宣传力度,普及税法知识。美国著名文学家、政治家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一是纳税。税收陪伴我们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要了解税收。当依法纳税从小就根植于我们的大脑中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纳税是生活的必须。这样,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就会大大下降。
(四)简化税制,完善税制本身,从而降低内部保障成本。完善税务机构设置,合理布局税务机构,从而减少无谓的开支,降低征税成本。采用更加先进的征管手段,加快税收信息化的步伐,从而降低税务人员的征税成本,同时也可以减少纳税人为纳税而耗费的时间。
四、结语
在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化的今天,税收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有减少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才能使税收跟上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促进经济健康有效的发展。进入“十二五”划时期,效率仍然是不变的主题,提高效率,才能更好的促进公平。所以,提高效率就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现代质量成本管理理论告诉我们,通过提高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的成本管理意识,减少各环节的税收成本,是可以从总体上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
参考文献:
[1]谢芬芳,论税务机构设置对政府征税成本的影响[J],现代商贸工业,2009,(23):92
[2]刘斌,税收的镜子先照谁[N],南方都市报,2009-08-14
[3][4]高铭伟,我国税收行政效率偏低的原因及解决途径[J],西部财会,2009,(4):16
[5]苑新丽,论降低纳税遵从成本视角下的纳税服务优化[J],社会科学辑刊,2009,(6):138
税源经济范文5
关键词:传统园林;当代景观;水景
水是生命的源泉,没有水,生命就不会存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人类与自然联系的纽带就是水。水的存在使得环境有了灵气,是景观设计中当之无愧最富表现魅力的元素,使环境与人类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景观设计越来越受到重视。水元素作为景观设计中重要的构成要素、被越来越多地运用于环境景观空间设计中。这正应了古语中那句:“有山皆是园,无水不成景。”因此水景在景观设计中的地位是无可比拟的。
宋代著名画家郭熙在《林泉高致》中对水做出了这样描述“水活物也。其形欲深静,欲柔滑,欲,欲四环,欲肥腻,欲喷薄,欲激射,欲多泉,欲远流,欲瀑布插天,欲溅,欲扶烟云而秀媚,欲照溪谷而生辉,此之谓活体也”。 郭熙在山水画创作过程中提出山水“三远”的提出及山水在“三远”状态下的特征:高远、深远、平远,“山有三远,自山下仰山巅谓之高远,自山前而窥山后谓之深远,自近山而望远山谓之平远。高远之色清明,深远之色重晦,平远之色有明有晦。”这不仅仅是山水画的评价标准,对现代园林的水景设计也具有很高的指导价值。
1 在中国古典文化中水的意义
1.1 儒家文化中水的意义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水是生命之源,又是文明之源,她承载了太多人类喜怒哀乐的鲜明记忆,亦被赋予了太多文化色彩。相较其他被赋予灵性与智慧象征意义的自然物,水更多地承载了人类历史文化的精神,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在中国数几千年从未间断过的文化中一直被崇敬着。孔子曰:“夫水者,君子比德焉。遍予而无私,似德;所及者生,似仁;其流卑下句倨,皆循其理,似义;浅者流行,深者不测,似智;其赴百仞之谷不疑,似勇;绵弱而微达,似察;受恶不让,似包;蒙不清以入,鲜洁以出,似善化;至量必平,似正;盈不求概,似度;其万折必东,似意。 是以君于见大水必观焉尔。”影响中国几千年的儒家文化将水的本性概括为‘德、仁、义、智、勇、善,不得不说这是极富哲理的诠释。
1.2 道家文化中水的意义
我国古代道家哲学观认为,“虚”、“无”是迷惘无可寻觅的却又是真是存在的制高点。无色无味的水恰好就符合“虚”、“无”二字。如明镜一般不惹尘埃的静水,是虚无的化身,然而周遭的一切都含映在其中。她空无一有,却又涵盖万有,浓厚的哲学意味使人感到既澄澈清明又含蓄深沉。
1.3 古典诗词中水的意义
从“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的安宁祥和到“水何澹澹,山岛竦峙”的雄奇壮美,水一直的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被赋予的文化意义甚至可能超出了其原本的意义。水被赋予了至善至美的性格甚至是生命的象征,并且成为景观文化发展的载体,将其所包含的丰富的文化底蕴代代传承。
2 传统中式园林中的水景设计
在传统意义中,水景指的模拟自然界河流湖泊的样式形态设计的各种湖泊、水池、泉水、小溪、山涧等。
在水景的形态区分上来讲,人工开凿的比较大的水体称为湖,小的水体则成为池。一般而言,理水通常与筑山相联系,挖出的淤泥石块就可以就地取材筑山。关于造型,古人推崇的是“青山峰回路转,水池环抱萦绕。”绿水青山相映成趣。另外一池三山也很常见。海岛仙山纵然十分荒诞不稽,但这样的布局可以使得空旷的水面变化丰富起来,观赏者立于水边岛岸,亦可以产生烟波浩渺,吾身物外之境。泉、溪和涧,一般都是和山体结合在一起,采取置石、筑山、叠景等手法,以大自然中的自然山水为蓝本景观,建造岗、峦、洞、壑。将水景建成蜿蜒流淌的小溪、优美灵动的涌泉、浪花飞溅的涧流等。如无锡寄畅园的八音涧。从山麓上流下的泉水不断与石、洞产生迂回撞击,形成美妙的自然音乐,造园者称之为“八音涧”。
3 古典中式园林水景设计对现代园林中的水景设计的借鉴意义
随着我国对外交流的加深,越来越多的外国设计理念开始冲击传统的自然式设计,轴线对称式的水景以及各种喷泉雕塑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但是与周围建筑与环境似乎并不太和谐,因此,我们应当学习西方优秀的设计理念,但一定要同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设计出符合现代审美又带有古典韵律的优秀的现代水景。在我看来,这样的水景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则为完全自然式的水景设计,另一则为人工化的水景,在现代的核中,取古典的神韵。第一种很常见不再赘述,本文主要针对第二种进行分析:
3.1 意境
现代化的中式景观设计很大程度上学习了西方景观设计中几何形态的应用,直线图的驳岸设计在与建筑相结合的空间中大量的运用。紧邻水面的建筑投影在水面上,形成了安详静谧的空间环境,给人以虚实结合,层次丰富的感受,让人如临画境。
3.2 水池的处理
在设计中,为了将效果做得更加精致漂亮,池顶与水面的高差不宜超过40CM,这样做不仅让景观显得细腻优雅,也使使用者可以近距离的接触水面,给人以人们观水、近水、亲水、傍水的自然感受。在池壁的处理上可以用常见的卵石、青砖、青石等乡土材料交替运用,更好地体现了我国的独有气质。
3.3 水景与石景
在人工化的水景中摆放造型独特的孤立的石块,镜面一般的水面上突兀的山石,极度碰撞的两样东西,却给人以东方式的禅意,一种千言万语欲说还休的感觉。水面上的倒影也与石景产生了交相辉映的效果,观赏者自然也获得了如临画境的美好心理感受。
3.4 汀步设计
传统景观中的汀步一般都是石块铺就的路径,一般铺设在水道狭窄处,形状也比较自然古朴,现代设计中一般采用花岗岩贴面或者条石,铺装形式上一般营造出一种空间的序列感,使用者漫步其间可以感受到古典神韵之意味。
3.5 喷泉
《说郛》卷四二引 宋 韩拙 《山水纯全集?论水》:“湍而漱石者谓之涌泉,山石间有水泽泼而仰沸者谓之喷泉。”随着科技手段的发展,壁泉、涌泉、雾泉、管流、溪流、瀑布、水帘、跌水、水涛、漩涡、音乐喷泉、程控喷泉、摆动喷泉、跑动喷泉、光亮喷泉、游乐趣味喷泉、超高喷泉、激光水幕电影等应运而生。多样化的手段可以营造多样化的效果,小涌泉与各类石板、卵石搭配在一起都会营造出一种自然、生长的感受。
4 结语
水作为最重要的资源,一直是地球万物生长的保障,人类天性中就有对水挥之不去的依恋,并且水元素本事也是极富生命力表现力的重要景观设计元素,因此在现代设计中综合考虑人文、美感、生态等多个角度,因势利导地发挥出水景最大的功能,更好地发挥出水元素在景观设计的独特的艺术魅力。
参考文献:
[1] 俞昌斌,陈远.源于中国的现代景观设计:材料与细部[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税源经济范文6
关键词:园林 水景 电气
中图分类号:K92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水景的分类
水景概括来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自然型,利用地势或土建结构,仿照自然景观而建成。如溪流、瀑布、泉涌、水帘、叠水等,这些在我国传统园林中有较多应用。而现代水景则向大型化方向发展。二是人工型,依靠喷泉设备造景。建成各种各样的喷泉如音乐喷泉、程序控制喷泉、旱地喷泉、雾化喷泉、玻光喷泉等。这类水景是近年来才在建筑领域广泛应用的,但其发展速度很快。
水的几种景观效应
“水,活物也。其形欲深静,欲柔滑,欲,欲四环,欲肥腻,欲喷薄,欲激射,欲多泉,欲远流,欲瀑布插天,欲贱扑如地,欲挟烟云而秀媚,欲照溪谷而生辉,此水之活体也” ――郭熙《林泉高致》自古以来,一直把水景作为环境景观的中心,挖地造池,池中建岛,池边造山,山上建亭,亭边植花木。早在周文王时期,先秦宫苑内就是灵沼作为人造水景,养鱼放鹤。秦汉时期形成“一池三山”布局模式,并一直影响着后来园林理水的发展。
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水景设计及建造技术,包括生态水景已发展得相当迅速。现在,在城市广场、住区、公共建筑周围及公园等地广泛地建造了各种水景设施。水景就是园林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元素,是人们生活和娱乐休闲活动中离不开的元素。
水的景观效应,是人通过自己的视觉、听觉和触觉等,对水体及其周围环境产生感知,进而激发某种情感和兴致,也就是产生景观感应的人与自然形意相融的效应,这些景观效应,可由不同景观要素的形态美、线条美、色泽美、动态美、静态美以及听觉美和嗅觉美等美学特征所诱发。大面积的水面视域开阔、坦荡,有托浮岸畔或水中景观的基底作用。当水面不大,但水面在整个空间中仍具有面的感觉时,水面仍可作为岸畔或水中景物的基底,产生倒影,扩大和丰富空间。水面具有将不同的园林空间、景点连接起来产生整体感的作用;将水作为一种关联因素又具有使散落的景点统-起来的作用,前者称为线型系带作用,后者称为面型系带作用。
当众零散的景点均以水面为构图要素时,水面就会起到统一的作用。例如,在苏州拙政园中,众多的景点均以水面为底,其中许多建筑的题名都反映了与水面的关系,如海棠春坞、倒影楼、塔影亭、荷风四面亭、香洲、小沧浪、远香堂等名称中的坞、倒影、塔影、荷、洲、沧浪、远香都与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只不过有的直接、有的间接而已。另外,有的设计并没有大的水面,而只是在不同的空间中重复安排水这一主题,以加强各空间之间的联系。
水还具有将不同平面形状和大小的水面统一在一个整体之中的能力。无论是动态还是静态的水,当其经过不同形状和大小的、位置错落的容器时,由于它们都含有水这一共同而又唯一的因素而产生了整体的统一。焦点作用喷涌的喷泉、跌落的瀑布等动态形式的水的形态和声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吸引住人们的视线。在设计中除了处理好它们与环境的尺度和比例的关系外,还应考虑它们所处的位置。东方园林基本上的写意的、直观的、重自然、重情感、重想象、重“言有尽有意无穷”、“言在此而意在彼”的韵味。东方园林水景的表现方式主要为静态(沼泽、湖海)和动态(溪瀑)等。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景观建设活动日趋频繁,园林水景的建设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景观设计学的发展,让设计师逐渐把着眼点从表现景观的艺术性转移到体现景观的生态价值上来。而作为城市生态系统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城市水景,如何在规划过程中有效贯彻生态设计的原则,在我国还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三、电气在整体水环境设计中的作用
美国六十年代的城市公共空间建设中出现了一种以水景贯穿整个设计环境,将各种水景形式溶于一体的水景设计手法。它与以往所采用的水景设计手法不同,这种以整体水环境出发的设计手法将形与色、动与静、秩序与自由、限定和引导等水的特性和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并且开创了一种能溶改善城市小气候、丰富城市街景和提供多种目的与使用于一体的水景类型。西方园林基本上的写实的、理性的、客观的、重图形、重人工、重秩序、重规律,以一种天生的对理性思考的崇尚而把园林也纳入到严谨、认真、仔细的范畴。西方国家水源丰富,水景处理使用了模仿伊甸的四条水路分割法则,配以大量几何图形的植物进行造景。
四、水景的电气施工需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管道材质选择,较早的工程一般采用热镀锌钢管.但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钢管在使用一段时间后,表面锈蚀,影响美观,且使用寿命较混凝土结构短一倍以上。较好的管材是铜管和不锈钢管,但造价较高。UPAC管材可避免锈蚀,但存在耐热性差,且光直接照射加速变色老化等问题。若将其暗埋在池底板下,而在部分采用铜或不锈钢管材,应是较为合理经济的解决办法。据厂家介绍,在无日光直射条件下,UPAC管的使用寿命可达五十年。
灯光照明及电气施工,水下照明灯具是景中常用设备,尤其是在喷泉中广泛使用。目前国内使用较多的是塑料支架的飞利浦水下灯,它存在较多的问题。如结构强度差,在喷泉池水波动强烈或受其它外力作用时极易损坏,灯具密封设计可靠性差,塑料在日照下老化迅速等。一旦灯具损坏或密封失效便会漏电使水体带电,成为水景安全的最大隐患。当前一些水景喷泉的设计和施工均是由专业喷泉厂家一手包办,对国家规范在水景方面的要求不甚了解或不够重视,安全防范问题漏洞很多。变压器高低压绕线圈之间应确保绝缘,初级次级隔离分开,变压器铁芯亦应接地。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人身安全。
水位控制,对于水景水位的控制有时是极为重要的。例如采用雪松喷头, 涌泉等射吸式喷头,均对水位的变化十分敏感。水位稍有升降.喷射高度及水形就会产生很大的变化。为此,应有可靠的自动补水装置和溢流管路,较好的作法是采用独立的水位平衡水池和液压式水位控制阀并采用足够直径的联通管与水景水池连接。
五、结束
一个优秀的园林工程离不开水景点缀,水景工程以其独特的特点在现代园林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人们建造园林本身就是创造文化,在设计前就应该理解为创造什么样的园林的问题。换句话说,一个园林造出来了,文化层次是高是低基本上就决定了,并不以人们对它的解释为转移。其实就是人的创造能力,“社会需求”则指的是人的生活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的需求。水景作为不可或缺的园林文化,发扬光大是园林设计师们的责任和义务,电气化作为当前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园林设计的电气化也就不可避免了。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