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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论文范文1
(一)音乐可以诱发舞者的灵感音乐具有缓解疲劳,放松心情等方面的作用,舒缓的音乐可以让人保持平静祥和的心情,而激情澎湃的音乐则可以让人热血沸腾,满怀激情。动听的音乐和优美的舞姿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让舞者可以随着音乐或强或弱,或重或轻的优美旋律产生更多的联想,诱发舞者的灵感,使舞蹈的表现形式更加丰富,舞蹈动作更加完美,舞蹈的课堂教学气氛将会十分和谐,进而将舞蹈教学提升到新的层次,实现舞蹈课堂教学的目标。
(二)音乐可以促进内在情感的展现在舞蹈教学的过程中,不应只是照本宣科,老师要把自己内在的情感因素融入其中,并通过舞蹈外在动作表现出来,使其成为“有感彩的舞蹈”,这一目标的实现取决于教师的表现力。表现力强就可以通过音乐和舞蹈的完美结合,并在音乐的指引下,把优美的舞蹈展现在大家面前。这更多的乃是内心情感或情绪的释放,音乐可以唤起舞者内心的情感共鸣,激发舞者强烈的情感欲望,达到身心、形体和音乐三者相互交融的境界,对于我们的幼儿教师来说,情感丰富、动作优美的舞蹈更能引起幼儿的兴趣。
(三)音乐可以增强学生对舞蹈动作的记忆力任何的课堂教学,如想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都是必不可少的,高职学校的舞蹈教学也不例外。舞蹈是一项艺术性较强的学科,动作要领众多,稍有不专心就有可能遗忘其中的某个动作,导致整个舞蹈动作不协调,影响舞蹈课堂教学的效果,如果课堂教学枯燥无味,机械灌输式的教学贯穿整个课堂,学生学习舞蹈的兴趣就会大大降低,专心致志的学习也就无从谈起,掌握领会舞蹈的每个动作更是一句空谈,我们未来的幼儿教师又将会把怎样的舞蹈教授给幼儿呢?由于高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处在对音乐十分喜欢的年龄阶段,音乐和舞蹈的融合会使舞蹈教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对舞蹈动作的记忆,加深对舞蹈更深层次的理解,从而推动舞蹈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
(四)音乐可以协调学生舞蹈的动作音乐不但可以起到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作用,还可以协调学生的舞蹈动作,如果没有音乐,学生的舞蹈动作就只能依靠教师的指导以及自身的感觉来修正,但这对于初学舞蹈的学生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而音乐恰恰可以解决这一难题。因为学生可以随着音乐有规律的轻、重、缓、急音律来掌控舞蹈动作幅度,哪个动作需要舒展,哪个动作需要收缩,哪个部位需要动,哪个部位不需要动等等,让学生充分感受到音乐给舞蹈带来巨大魅力的同时,还协调了学生舞蹈的动作,又给学生带来美的享受,增强学生自信,何乐而不为呢?
(五)音乐有助于意境的展现“意”是情与理的统一,“境”是形与神的统一,而意境就是这两种情态的统一,即意与境的统一。意境是在情景交融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艺术境界,以意蕴、情趣取胜。舞蹈是“形动于外而精于内”的表情艺术,作为舞蹈的表演者应了解音乐和舞蹈的深层含义,从而激发内心情感,展开想象的翅膀,勾画出深邃的意境,即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使身体动作表现出深刻持久的艺术感染力。音乐作为时代气象与情境的描绘者,可以充分表现人的审美感受,是人类审美意识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态。音乐在表现意境方面是无形的、丰富的、微妙的、动人的,音乐虽不能给人以具体美的形象,却能把人带入一种无形的美的境界,令人心驰神往、遐想万千;音乐还可以其强烈的感彩,打动人心、陶冶情操。
二、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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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专业课程的构成主要包括公共课程(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教育实践。公共课程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广泛的文化素养。我专业课程建设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与职业道德”,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思想政治、法律法规、道德修养、社交礼仪等学科课程的作用。在设置通识教育课程时,结合幼儿教师的职业特点设置,把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相关课程纳入了考核体系,同时强调校园的文化氛围和学术氛围对学生的熏陶作用。
2、学科基础课程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的教育理论素养;专业课程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教学和组织活动的科学方法,形成专业能力;在课程设置上,大一、大二侧重夯实学生的双基与艺术技能特长,如开设学前教育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幼儿园环境布置和钢琴伴奏,视唱练耳,书法,儿童舞蹈,美术,手工等艺术技能等课程。让学生具备从事学前教育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大三、大四侧重夯实学生保育,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3、教育实践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具备运用所学知识联系实际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专业实践课程除了见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顶岗实习外,还构建了课程实训内容。课堂上教师根据教学需要提出模拟课程,让学生模拟幼儿教师,其它学生模拟幼儿开展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教学组织能力、控场能力以及提升教态。
二、独立学院构建“研究应用”课程体系的几点建议
1、独立学院专业在培养目标的制定和课程体系的构建上应加强把握学前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真正实现结合社会需要,培养应用型学前教育人才。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早教意识的渗透,学前教育领域的发展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第一,近年来幼儿入园率提高了,不同层次和规格的私立、民办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迅速发展类来。第二,亲子园、早教机构、不同类型的特长班的出现及发展。第三是家长的早教意识增强,子女的教育问题成为家庭关注的焦点,很多年轻夫妻急需幼儿营养、幼儿教育、亲子互动、婴幼儿智力开发等家庭教育指导项目,这些都给学前教育领域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形式和空间。因而,我专业应加强思考如何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人才培养目标,构建课程体系。
2、独立学院专业教师应把专业教育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证辅导合二为一,实现“课证合一”。强调学生的职业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结合我专业学生需要获取幼儿教师资格证,计算机证,普通话证,英语等级证,保育员证等职业资格证书,相应地开设学前教育学,儿童发展心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幼儿教师口语,大学英语,早期教育等课程。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结合考证需要进行课程教学,帮助学生顺利取得必要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获取就业优势。
学前教育论文范文3
1.1美术教材的实用性不强,很难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现行的学前教育专业的美术教材内容过分强调美术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内容过难、过深,严重脱离学生的美术基础、文化背景和生活基础,让学生产生畏难、逃避、甚至排斥的情绪,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1.2美术教师在幼儿美术教育理论知识方面较为匮乏。就目前来看,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美术教师多半是美术学院和高师艺术学院毕业的学生,二者的知识结构都偏重美术技能的掌握,而在美术理论方面学习研究的很少,尤其在幼儿美术教育理论知识方面就知之更少。因此,在美术教学当中,这方面就显得捉襟见肘,严重的制约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1.3教学过程过于强调美术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美术教学过程,很多也在模拟美术专业院校的授课程序,在美术教学中过于强调绘画技能技巧的传授与接受,把“绘画技能训练”作为高职美术课程教育的主要任务,而对于写生要求的过于专业化,对于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美术基础薄弱的学生而言是很困难的。这种过于强调美术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不相符。同时,这种过于专业化的教学内容与将来幼儿园美术教学活动是脱节的,不利于学生上岗就业。
1.4教学方法单一、滞后。教师过多地采用讲授法、演示法等学习方法,忽视个性教育,强调教师的讲解和示范。“教师示范学生看”“学生练习教师看”的教学方法很是常见,教师一成不变地教,学生机械地模仿,其结果是限制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自由空间。
2、高职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美术课程改革思路对策
2.1明确美术课程的教学目标,科学适度地调整美术教材,增加幼儿美术教育理论知识的教材。高职学前教育专业主要培养的是未来的幼儿教师,美术课程也要体现幼儿美术的特点。美术教师可以科学适度地调整美术教材,不能始终把技能训练放在首位,也不能以此作为衡量学生学习成绩好坏的唯一标准。只有明确了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美术课程的教学目标,并且从理论中学习和认识幼儿美术独特的作用,引导学生了解幼儿审美心理发展,才能在今后的实际美术教学中发挥作用。因此,有必要开设幼儿美术教学论、幼儿审美心理、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等理论课程。
2.2加强美术课授课教师的综合素质。美术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高素质的授课教师,这是推动美术课程教学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
2.2.1美术教师应具备深厚的专业功底(专业技能和艺术修养)。作为一名美术教师,他的专业功底是否深厚,影响美术课的教学质量;也是完成各种课程任务的基本条件。美术教师要向学生传授美术知识与技能,其本人应该具有全面的美术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技能,具备较为全面扎实的美术造型能力和艺术表现力。否则,即使你再认真努力,也很难培养出高水平的学生。
2.2.2美术教师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美术教师不但要传播人类文化、艺术修养、开发人类智能,还承担着塑造人类灵魂的神圣职责。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美术教师与学生能做到相互尊重、理解、民主、平等、信任,从而建立良好的教与学的互动平台,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美术教师能够以人格魅力潜移默化地教育学生。
2.2.3美术教师应具备一定的人文知识。美术教师除了钻研更宽、更广、更深的美术专业知识技能外,还应当具备更广博的人文知识,美术教师在与学生的交往中,会遇到学生提出的难以预料的难题,渊博的知识会满足学生求知的欲望,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
2.3采取探究与互动的教学方法。
2.3.1在不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的前提下,更要重视培养学生素质的教学方法。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的目标和内容,以及学生现有的知识经验,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创设一定的问题情境,引起学生思考,激发学生主动参与的愿望和探究的兴趣。
2.3.2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美术实践活动。在高职学前教育美术教学活动中,须重视“以活动促发展”,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造实践活动,使学生能产生有现实意义的创造成果。比如,设定一个主题,开展简笔画的设计竞赛;模拟情景,开展幼儿园的环境设计比赛。使他们切身体会到独立思维与独立操作能获得的乐趣。
学前教育论文范文4
(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1.学前教育的准公共品属性。还有学者从学前教育服务属性的角度进一步证明了财政投入学前教育的合理性。大多数学者认为学前教育服务属于准公共品,如丁安睿(2009)从学前教育在消费上具有特殊性的角度分析了其属性特点。从直接消费上看,幼儿活动场所、玩具数量以及师资力量等教育资源都是有限的,每增加一名幼儿会使得每个幼儿能享受到的资源数量和服务质量有所下降,所以学前教育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从间接消费上看,学前教育又具有一定程度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是由于良好的早期教育通过提高个人素质能间接地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这种社会受益可以由全体社会成员无偿享受。学前教育所具有的准公共品的性质,决定了学前教育不能完全由市场提供,需要政府财政参与供给。2.学前教育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和规模不经济。学前教育领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是学者们用来论述政府支持学前教育的一个理由。在学前教育领域,一方面,由于学前教育服务的特殊性,幼儿家长事前不能对园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全面的比较,而只能在与教师以及园方提供服务的互动过程中获得部分质量信息;另一方面,由于学前教育质量评价缺乏客观标准,幼儿家长在事后也往往难以对其服务质量进行验证。以上这些特点使得学前教育的供给方往往具有信息优势,园方有很强的动力进行虚假宣传,诱导和欺诈幼儿家长,导致其不能做出明智的选择(赵海利,2012)。崔世泉、袁连生和田志磊(2011)认为学前教育领域还存在信息不完全的问题。这种信息不完全表现在由于学前教育质量信息往往是不完备的,对于如何评价学前教育质量,家长和园方一样都缺乏全面的知识;家长和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投资价值很可能缺乏准确的了解,或者即使了解,但家长很短视。学前教育领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问题都会导致私人对学前教育投资不足,因此需要政府承担起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职责,以减少对市场的扭曲。除此之外,赵海利(2012)认为在一些偏远地区,学前教育生产过程还存在规模不经济而需要政府介入。因为如果儿童数量很少,达不到规模经济的最低要求,市场主导会导致垄断现象从而损害家长和儿童的利益。
(二)促进学前教育公平
1.机会公平。从公平的角度阐述财政支持学前教育理由的研究也很多。蔡迎旗、冯晓霞(2004)、赵海利(2012)基于机会公平的角度分析了政府支持学前教育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一方面区域间、城乡间、幼儿园间办园条件差异以及教师间的处境殊异等,最后都会影响到儿童的入园机会。目前我国东部地区的入园率明显高于中西部,农村孩子的受教育机会更是远不如城市孩子;另一方面儿童家庭背景及个人先天差异也会影响儿童的受教育机会。来自社会底层家庭,以及盲、聋、哑、弱或其他有各种身心缺陷的儿童,接受正常教育和特殊补偿教育的机会更加有限。由此,他们认为政府必须成为促进学前教育公平的主体,确保教育的起点公平。2.过程公平。除机会公平外,杨晓岚(2008)、彭云(2011)还指出学前教育应注重过程公平,实现学前教育公平,不仅要为每个学前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同时还要根据每个个体的独特性为他们提供有所差别的教育内容和课程,对处境不利的儿童给予倾斜和补偿。根据不同儿童的个体差异施以与之相匹配的教育,这些公平上的要求是市场所无法做到的。因此,政府必须介入学前教育领域,承担起促进学前教育过程公平的重任,包括国家层面的立法推进和政府层面的经费保障等。3.结果公平。文竹(2011)进一步从学前教育结果公平的角度分析了政府在学前教育领域中应承担的责任。他认为,除机会公平和过程公平外,学前教育公平也应包括教育结果和质量公平。不同形式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办学模式、目的和理念等方面都有所差别,民办幼儿园可能由于营利性过强而忽视教育质量,农村幼儿园可能由于师资力量等原因更容易采取“注入式”为主的教育方式,有严重“小学化”倾向。这些都会导致学前教育结果和质量上的不公平,需要政府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正确引导。
二、学前教育筹资责任的划分
学前教育筹资责任的划分也称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学前教育成本的含义及其核算,二是政府与市场各自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三是就政府分担比例而言,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支出责任划分。
(一)学前教育成本的含义及其核算
学前教育成本及其核算是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基础。教育成本的本质是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务而耗费的资源价值,从这一概念出发,学前教育成本包括因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发生的直接成本和幼儿上学的机会成本。在幼儿上学的机会成本可忽略的条件下,赵海利(2011)认为需要政府与市场共同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是指满足学前教育基本质量条件的必要成本。这样的成本应首先由中央政府确定全国学前教育的最低质量要求,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偏好等确定各自的学前教育最低质量,但不能低于全国最低标准,然后对满足最低质量要求的成本进行核算。在对学前教育成本的核算问题上,现有研究大多把学前教育成本分类成具体项目。张咏(2003)、赵海利(2011)认为学前教育直接成本可分为经常性成本和基础建设成本,其中经常性成本指幼儿园维持日常运行的成本,又可细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修缮费等;基础建设成本主要包括土地租金和固定资产折旧费。在具体核算成本时,应在这一分类基础上尽量细化。张曾莲(2012)以当前学前教育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分析了当前成本核算存在的成本项目不完整、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是否计入人员成本、公办民办幼儿园具体成本项目存在不一致等问题及原因,指出应明确学前教育成本核算主体和对象、折旧问题、成本计算期、成本核算的具体项目等,在成本的具体核算过程中还提出了总体核算法和分级核算法。
(二)政府与市场各自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
在正确核算学前教育成本的前提下,需要进一步确定政府和市场在学前教育成本中各自应分担的比例。如前所述,学前教育属于准公共品,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既不能由市场完全提供,也不能由政府包办。关于政府与市场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的责任,学者们大都认为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政府、个人和社会都应成为学前教育成本的分担主体,且又以政府和个人为主要分担主体(郑益乐,2011;董淑超、刘磊,2013)。而关于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比例的研究,学者们主要根据成本分担理论,从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两个方面展开。杨娟(2012),董淑超、刘磊(2013)等认为从学前教育中获得利益的主体都应承担一定的成本,并且获得的利益越多支付的成本就应该越大。因此个人投资收益的大小是确定学前教育收费的重要依据,而确定政府职责大小的关键就在于对学前教育外部收益的判断。但由于学前教育收益具有周期长和隐蔽性的特点,在目前对学前教育个人收益和外部收益等问题缺乏深入研究的情况下,在确定分担比例时更要注重支付能力原则(赵海利,2011)。虞永平(2007)考虑到政府的财政压力和家长的支付能力,认为将政府和家长对幼儿教育经费的分担比例确定在8∶2左右是合理的。鉴于不同家庭的支付能力不同,政府分担的成本不应该一视同仁,学前教育公共资源的投入应向弱势群体倾斜。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希望接受更高质量教育的家长收取更高的费用是合理的;对于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家长,免除部分费用也是必要的。朱永新(2008)从我国学前教育在公平方面的现状与目标的巨大差距出发,认为基于支付能力原则,政府分担的成本比例应更大,提出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
(三)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支出责任划分
单纯就政府承担的学前教育筹资责任而言,还有必要弄清这个责任在不同级次政府之间的划分。学前教育投入应由哪级政府财政承担主要责任,学者们的意见并不一致。目前我国学前教育支出责任的事权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一级。很多学者根据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状,从体现国家意志、推动学前教育普及、实现教育公平等角度出发,认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事权安排重心偏低。周永明,张建萍(2011)以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为例,在探索改革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方面,提出了由县(区)财政、乡(镇)财政、幼儿家庭三方共同分担,并强调了县(区)一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责任,以彻底改变以往主要依靠财力相对薄弱的乡(镇)一级政府举办幼儿教育的疲软局面。柳倩(2011)通过分析不同国家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公共投入中的分工发现,总体而言,学前教育发展走在前列的国家,中央政府都承担了相对较多的投入责任。夏双辉(2012)也认为目前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方面的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源于中央及省级财政责任严重缺位。要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事权安排重心应适当上移,建立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的财政拨款体制。也有学者认为各级政府的分担比例不能一概而论。柏檀(2013)分析了当前学前教育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造成的一系列后果,提出应针对东中西部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确定不同政府的责任分工。具体来说,对于园所建设经费,在西部地区可以主要由中央政府来负担,中部地区由省级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东部地区则由市、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对于人员工资,西部地区可以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负担,中部地区由市、县、乡三级政府共同承担,东部地区则由县、乡两级政府共同承担;对于公用经费开支,西部地区可由县、乡两级政府共同负担,中部地区由乡(镇)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东部地区则由乡镇级政府完全负责。总之,经济越不发达的地区,学前教育的财政保障责任越应由较高层级的政府来负担。
三、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对象、重点与方式
明确政府在学前教育领域中所需承担的责任后,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政府怎样提供这部分学前教育成本。现有研究主要是围绕政府投入对象、重点与方式三个方面展开的。因为不同的投入对象会影响政府投入方式的选择,不同的投入重点会影响学前教育的公平性,不同的投入方式也会影响政府的供给效率,因此选择合理的投入对象、重点与方式对于在操作层面上明确政府投入政策的总体思路,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对象
就投入对象而言,政府必须选择是将财政经费提供给学前教育服务的供给者—学前教育机构,还是学前教育服务的需求者—幼儿家庭。曾晓东、张丽娟(2007)认为政府在资助机构还是家庭之间的选择,关键在于两者的相对成本大小。由于学前教育服务的对象年龄较小,生师比要求非常低,对幼儿的看护属于劳动密集型服务,政府通过资助机构提供早期保育的成本较高;相反地通过提供家庭补贴带来的母亲从业率下降,从而造成的税收损失以及潜在的技术创新水平降低等真实成本也是非常大的。因此,两者之间的成本大小不能一概而论,政府在投入对象选择上并没有统一标准,而应该根据实际国情做出选择。李召存、姜勇、史亚军(2009)在比较国际范围内的学前教育公共经费投入特点时,发现与投入需求方导向相比,投入供给方导向能带来更稳定一致的学前教育质量和更高的学前教育入学率。这是因为投入教育机构可以让政府更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学前教育的发展,而投入幼儿家庭往往对政府和学前教育机构的操作都是很耗费的,政府每年要专门审核申请津贴的家庭,学前教育机构也会出现招生数的极大波动。
(二)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重点
明确政府财政投入重点也非常重要,因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毕竟是有限的,只有明确投入重点才能确保其达到政府的政策目标。我国目前主要将财政资金投入给学前教育机构,但选择这种投入对象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投入问题(李召存、姜勇、史亚军,2009)。目前在我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幼儿园之间分配的特点是,公办幼儿园享有稳定可靠的财政投入,而民办幼儿园主要依靠自筹资金和收取学费维持其发展;城镇幼儿园得到重点资助,农村兴办的幼儿园很少得到财政补助,城乡学前教育投入的差距进一步扩大(蔡迎旗、冯晓霞,2006)。针对这一现状,学者们展开了大量的研究。任艳花、杨宁(2011)认为当前财政投入重点投入公办园,很难提高学前教育整体质量和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而民办园作为对公办园供给不足的一种弥补,已经成为我国学前教育供给体制中的重要力量,政府应该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幼儿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农村的学前教育很少得到财政支持,大多数农村学前教育处于最低端、最简陋、最不规范的状态中,城乡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机会严重不均。为促进学前教育公平,政府必须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幼儿园的财政支持,从经费投入、软硬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多方面进行倾斜和照顾(文然然、王建,2011)。侯石安、张紫君(2012)也指出,在社会各方面急剧变革的背景下,如果政府不将投入重心转移到农村,不惠及广大民办园,其财政投资就会逐渐失去公共财政的应有之义。但政府支持民办园并不仅仅是投入的问题,在信息不完备的市场中,如果不能对学前教育服务进行有效的质量鉴别和监控,就可能诱使民办园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降低服务质量。因此,还必须要求接受资助的私立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民众监督或者让它们隶属于一个更大的非营利性机构(曾晓东、张丽娟,2007)。
(三)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方式
李召存、姜勇、史亚军(2009)具体分析了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供给方导向的投入方式和需求方导向的投入方式,前者包括现金投入、税收优惠、实物支助;后者包括家庭津贴、学费减免、税收优惠、幼儿教育券和带薪育儿假。通过比较国际学前教育公共经费的投入方式,他们认为并不存在一种最好的可以适合所有国家或地区的学前教育公共经费投入方式,各国对不同投入方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其政治、经济、文化和保教体制的特殊性。蔡迎旗、冯晓霞(2008)则从政府财政投入公办幼儿园的方式入手,分析了传统的按编制拨款并以拨款形式重点投入教办园和少数机关园的财政投入方式的缺陷,参照国际学前教育市场的通用做法,结合国内各地改革经验,建议性地提出政府可以按编制拨款、设立专项拨款、改拨款为返还利润的投资、解除规制,实现与市场的对接等方式对公办幼儿园进行财政投入,以期提高有限的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使用的公平与效率。庞丽娟、夏婧、韩小雨(2010)则借鉴香港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方式的特点,对制定与完善大陆内地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方式提出了相关建议,包括建立稳定长效投入与灵活专项投入相结合的财政投入机制;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直接向家庭发放学前教育券;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资助方式和额度与其质量评价相互联系。
四、学前教育政府投入效果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效果是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的评价,正确的评价有利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和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如前所述,政府出于效率与公平的考虑介入学前教育领域,因而考察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效果也主要从这两方面入手。
(一)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使用效率
从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使用效率的角度看,现有研究大多认为目前的财政投入是缺乏效率的。张雪(2010)考察了1998年—2008年我国学前教育财政状况,并通过建立一个宏观教育机会模型分析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对幼儿入园率的影响。结果发现,在公办幼儿园所负责的学前教育领域中,政府承担的比例每提高1%,入园率反而会下降0.296%。他们认为这是因为当前财政几乎全部投入给城镇的少数公办园,导致这些公办幼儿园越办越好,最后发展成为豪华型幼儿园,随之收费也越来越高。能够进入此类幼儿园的幼儿大多来自处于社会优势阶层的家庭,公共财政所惠及的幼儿越来越少。毫无疑问,这种资源分配方式是无效率的,结果只能是浪费了本来就已经很稀缺的学前教育公共财政资金。田志磊等(2011)也认为当前的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集中投向城市公办园的使用效率远远低于投向农村学前教育机构,更远远低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入园补助。王水娟、柏檀(2012)选择江苏省51个县作为样本,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研究了当前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效率。他们根据Pastor的方法确定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与产出指标,最终选择财政补贴作为投入变量,选择在校幼儿数、师生比、生均固定资产总值、生均房屋建筑物总值和优质幼儿园占比作为产出变量。研究发现,无论从均值还是有效样本县比重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效率整体都非常低。以各县的总体效率状况为例,效率得分的均值仅为0.17,达到效率的样本县仅为2个,占有效样本县的比重仅为4%。
(二)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公平性评价
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是否有助于促进学前教育领域的公平也引起了很多学者的关注。随着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日益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刘红(2012)指出2009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1%,是1980年的三倍多,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大大提高,说明政府的大力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前教育的机会公平。但是,大部分学者通过对财政投入结构和学前教育现状的具体分析,认为当前的财政投入并没有明显促进学前教育领域的公平,突出表现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民办之间的巨大差异。洪秀敏、罗丽(2012)认为当前重城镇、轻农村的财政投入特点加剧了城乡学前教育的不公平状况,集中表现在城乡学前教育发展起点不公平、过程不公平和结果不公平。农村幼儿不仅在受教育机会和年限上远不如城市幼儿,而且他们所接受的教育过程和质量更是无法与城市儿童相比。据测算,2010年城乡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的差距已经达到42个百分点,同时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在城乡之间分配十分不均,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教学设施,农村都远远落后于城市。这又会进一步导致教育质量的巨大差别,农村更多地采取以“注入式”为主的教育方式,这种教育模式很可能使儿童不仅没有获得发展的机会,反而在上学之前便产生厌学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剧了农村幼儿的不利处境。除城乡差异外,宋映泉(2010),田志磊、张雪(2011)还分析了我国不同区域间的学前教育不公平现状。由于目前我国学前教育的政府投入主体是地方政府,因此经济发达程度不同的地区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水平差异巨大,学前教育发展状况也参差不齐。在经济落后、政府财力薄弱的中西部农村,不少乡镇、甚至一个县内的所有乡镇连一所公办幼儿园也没有。他们根据2008年各地常住幼儿人口数和在园幼儿数计算发现,浙江和上海的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都达到了107%,而和甘肃分别只有10%和35%。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公共经费的投入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投向公办”的方式,这种投入方式使民办幼儿园无法获得资助,其运营成本主要来自于学杂费,也就是由幼儿家庭来承担。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虽然对学前教育机会的增加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大部分民办园由于长期缺乏强有力的质量监管,营利性过强而对学前教育质量严重忽略,价高质次已成为大部分民办园的“通病”(张妮妮、张聪,2011;赵微,2012)。
五、总结与评述
学前教育论文范文5
课程设置离不开社会大背景,课程与社会的关系表现在课程与社会需求的关系上,即课程开设与否要考虑社会对专业人才的具体需求。新兴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目标强调专业性和职业性,为就业准备。学前教育专业应与时俱进,简单、机械地套用高等师范院校现行课程只会固步自封。因此,课程改革势在必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决定》为学前课程改革提供了指导思想,明确了改革思路。新兴应用型本科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只有熟知幼儿教师能力要求,全面、深入掌握用人单位需求,并将其准确反映在课程体系中,将课程体系与从业要求对接、培养标准与专业认证对接,才能培养出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过硬、满足岗位需求的高质量人才。
二、改进已有课程设置
1.充实通识课内容因为幼儿学习的内容包含语言、科学、社会等领域,再加上幼儿想象力丰富,对诸多现象充满好奇,所以通识课应加入有关人文、科学、自然等课程,只有不断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扩充其知识面,才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工作需求,为个人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幼儿教师要具备与幼儿沟通的能力,了解幼儿身心特点,能深入浅出地讲授知识,因此,还应在通识课中加入相关教育课程,但内容要浅显而广泛。
2.调整专业课程通过增加课时,加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对学科专业课程和技能课程的学习。针对学科专业课程,可将一些基础课改为选修课,合并较为相近的理论课,从而减少学时、学分;就技能课程而言,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与艺术系学生不同,在掌握相关技能的基础上应以实用性、工具性为主,加强对儿童歌曲伴奏、儿童操的编排等艺术类课程及幼儿园环境设计、玩具制作、简笔画等和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实用美术课。此外,为体现办学特色,提高学生就业率,结合地域资源,学校还可开设一些特色课程,如蒙台梭利课程、剪纸、泥塑等。
3.加大实践课程学生在校期间少有机会接触社会、了解未来就职岗位,对于如何与他人交往多半来自于已有经验,如何与幼儿做到有效沟通更是纸上谈兵。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会能力及工作能力,需要不断增加实践课种类,逐渐丰富实践课内容,适当延长实践课时间。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在具体实践中学会与人沟通,与人协作。
三、增开其他课程门类
1.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无论从事哪项职业,从业人员都应获得相关从业资格认证,幼儿教师作为一种职业也不例外。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于2015年正式拉开序幕,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惯例将被打破。教师资格证考试实行国考后,考试内容和难度都会有所变化,师范生与非师范生也不再被区别对待。只有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取得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资格。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应关注这一变化,适时调整。
2.专业方向课程幼儿园分工的不断细化和专业化与目前高校采取笼统而又全面的专业培养体系不同步,高校希望把学生培养成既能胜任幼儿园教学、保育、科研等工作的教师,又能承担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任务的人才,培养内容大而全,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学校可倚重艺术特长生、营养师、双语教师、幼儿园管理、高级家教等不同专业方向对学生进行特长培养,以突出学生优势,增强就业竞争力。
3.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类课程新教师招聘时,在诸多标准中道德修养被排在前三位。学生在选择专业时的出发点因人而异,对幼儿及幼教职业的态度千差万别。开设师德方面的课程,可以让学生在校期间对幼儿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并深深喜欢上幼儿教师这份职业。这样,未来才会安于本职工作,全心全意地投入幼教事业。
4.0~3岁早教类课程我国社会发展迅猛,人们的工作节奏不断加快,年轻父母为了给孩子提供好的教育纷纷选择早教机构帮助孩子开发智力,因而我国早教事业发展如火如荼。与此同时,托幼一体化促使幼儿园招收低龄幼儿入园或开办周末亲子班以满足社会需求。这就对幼儿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能安排幼儿与父母共同活动,又要善于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育儿行为,所以学前教育专业有必要开始0~3岁早教类课程。
四、结语
学前教育论文范文6
教材是“EGP+ESP”教学模式成功开展的重要前提保障。因此,要加强ESP教材建设,选用或开发以目标情境需求分析为基础设计的高质量的教材。首先,教师在教材选用上要做好ESP知识和EGP知识的衔接。其次,要对教材进行二次处理。选取再好的教材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完全适合所有学生。因此,在应用过程中要删减掉那些难度大、不实用的内容,增加一些未来职业需要的、实用的内容,拓展教材的课外资源,调整教材内容的顺序,使之更好地为“EGP+ESP”教学模式服务。最后,幼师院校可以从幼教岗位的职业需求出发,结合学前教育专业(双语方向)的人才培养目标,以正确的语言学和教育学,心理学理论为指导,组织能力强、素质高的英语教师、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共同参与编写校本教材,同时邀请幼儿园资深幼教专家参与教材建设,以保证教材的实用性、科学性、合理性、趣味性和职业性。
二、师资队伍
对于从事学前教育专业(双语方向)英语课程教学的教师来说,不仅要会教英语,还要懂得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活动设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当前,幼师院校ESP课程基本上是由EGP教师担任,由于EGP教师普遍缺少课堂教学所涉及的专业知识,教师队伍的现状很难满足实际ESP教学的需求。因此,从提高英语教师的专业知识入手,更新其知识体系,增强其综合素质,提高其教学能力是开展“EGP+ESP”教学模式的必要前提条件。首先,英语教师可以依据个人的爱好,利用课余时间,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幼教专业课程自我学习提高,系统地将学到的幼教专业知识运用到课堂教学之中;其次,英语教师可以通过到幼儿园挂职锻炼或在幼儿园兼课的方式拓展自己幼教专业知识面,进而使自己的教学经验得以增强。同时,学校可以为英语教师提供各种专业进修机会,选派一些具备一定学习能力,有一定培养价值的EGP教师到国内知名高校或出国进修幼教专业课程,或鼓励优秀的英语教师攻读学前教育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增强专业技能。最后,高等学校可以与知名幼儿园签订合同,聘请其优秀教师到学校为学生上课或者开展短期培训,并通过这些教师了解幼教领域发展的前沿动态。
三、教学方法
结合幼专院校的特点,本着“理论够用,技能实用,学以致用”的原则,针对学生知识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且差别较大的现状,根据学生入学水平和语言教育特点,采取分层次的教学方法,保证每个学生都能“摘到桃子”,获得成功的体验,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根据“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采用任务型教学法为主,交际法、视听法、情境教学法等多种方法为辅来组织课堂教学,进行EGP知识的学习和ESP能力的训练,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最大可能地让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中来,增强“EGP+ESP”教学模式的效果。
四、评价体系
针对幼师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双语方向)的培养目标,改变原来传统的评价模式,运用先进的理念,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具体而言,在实际教学中通过多元评估手段对学生进行主观和客观的评价,采取“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绩效性评价”方式,尽量减少笔试环节的比例,增加平时考核的比重,通过口试、课堂练讲、模拟教学等多种考核方式,通过学生自评、生生互评与教师点评相结合,从态度、动机、任务完成情况、解决问题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客观评价,最后核定期末成绩。具体操作如下:每学期平时成绩占30%,期末为70%,平时成绩包括作业、作品(含儿童英语教具制作、儿童剧表演、语音测试、演讲比赛等内容)完成情况,课堂任务组织、完成及汇报情况,口语表达流利与纯正熟练情况。期末考核分年级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一年级侧重语音、听力考核,同时要求学生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PRETCO(B级);二年级为口试、笔试考核,同时要求学生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PRETCO(A级);三年级以学生各项教学技能验收(包括讲故事、幼儿活动设计、模拟教学等)为主,考察学生教学基本功。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