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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重点青少年帮扶措施范文1
一、领导高度重视,党政主导推动
坚持把加强党政统筹作为关爱工作的出发点。__区委、区政府始终将关爱留守儿童作为一项德政民心工作加以推行,将其纳入年初工作任务,纳入工作预算,纳入工作评比,初步形成党政主导推动,部门联动推进,社会广泛关注的工作格局,有效地推进全区此项工作的整体开展。为了全面了解我区“留守学生”的基本情况,区教育局组织基层团干部深入学校、社区,对辖区“留守学生”的学习、生活现状、供养情况和家庭收入等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根据不同情况、不同类别在社区进行分类存档、分类管理,建立了留守学生专项档案,为开展关爱帮扶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围绕关爱中心,资源整合推动
坚持把推进力量统筹作为关爱工作的切入点。一是在对上争取上切入。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希望工程爱心格子助学资金”,通过助学金的申报,摸清底数,熟悉家庭,掌握现状,有效地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的覆盖面。二是从区域整体上发展。我委通过协调各成员单位于去年启动“春蕾计划”,通过区级媒体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辖区单位,资助金额达24万元,切实开展奉献爱心活动,帮助我区困难家庭“留守学生”完成学业。三是在区域互动上用功。__、蒲江两地在统筹区域力量、整合区域资源上深化措施。通过打造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开展阳光励志营、欢乐大篷车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少年手拉手活动,在资源上共享、在信息上共通、在阵地上共用,延伸了教育工作手臂,促进了两地少年儿童同学习共进步。
三、夯实网络基础,社区示范推动
坚持把完善工作网络作为关爱工作的着力点。一是“三级组织”构建网络骨架。我区于20__年成立了“关爱工作团”,由区政法委领导担任团长,公、检、法、司等部门参与配合,并先后在街道、社区相应成立“关爱工作队”和“关爱工作组”,以“三级组织”为网络骨架,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将关爱帮扶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社区阵地夯实网络基础。府南街道同德书香社区以市青少年宫、西南财大光华书城为载体,充分整合社区资源,以青少年的兴趣爱好为着力点,以组织各类青少年俱乐部为载体,给辖区“留守学生”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和自我管理能力。苏坡培风社区和太升玉沙社区分别以作业吧、志愿者关爱站等形式,把留守学生召集到社区辅导课外学习,丰富业余文化生活,疏导情感。三是各类活动丰富网络内容。蜀风园酒店青年文明号充分发挥青年组织优势,与“留守学生”签定了《“一助一”结对卡》,承诺定期联系,共同呵护“留守学生”健康成长、快乐生活;区青少年宫策划组织的“欢乐大篷车”活动,将科技、艺术、文化等丰富多彩的活动送到学校和社区;区教育局编印的《未成年人自我保护100招》被四川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局作为优秀青少年读物联合推荐给了全省青少年;区关工委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建立的“关爱工作团”,深入街道、社区,配合政法部门,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预防和矫治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强化制度建设,建章立制推动
坚持把健全规章制度作为关爱工作的关键点。一是重点深化推进机制。结合团市委开展关爱“留守学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结合自身实际,协调区教育局下发了《__区关于“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通过“留守学生”登记制度、教育管理责任制度、家庭联系制度和结对帮扶制度的建立,对“留守学生”关爱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同时区教育局还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把“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学校职能转变、 老师作风改进的重要内容。二是构建统一管理机制。区“关爱工作团”以区政法系统关工委同志为骨干,联合公、检、法、司、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关爱工作例会。区教育系统通过实践形成了“留守学生三线教育管理体制”,即学校为一线,家庭为二线,社会为三线。三者在工作安排上互相衔接,在教育内容上相互贯通,在教育渠道上相互补充,形成了整体合力,促进我区“留守学生”的健康发展。三是全面优化服务机制。团区委联合“优秀维权岗”成员单位制作了“__区青少年维权服务卡”;__区志愿者和青年文明号号员则积极参加“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以强烈的责任心,主动争取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共同做好关爱“留守学生”工作。
社区重点青少年帮扶措施范文2
一、主要做法
(一)加大重视力度,强化保障机制
年初调整充实了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制定了《关于开展区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预青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预青工作提供了专员和政策保障;另一方面,加强领导,完善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依托象山街道、正东路街道现有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四牌楼街道的青少年服务站建成3家“青春加油站”,促进资金、人员、阵地“三落实”;区财政每年拨付6万元预青工作经费,其中两万五千元专门用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
(二)、做好排查摸底,掌握动态变化
由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区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关工委,以社区(村)、学校为主,定期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调查摸底,重点关注不良行为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青少年,全面掌握此两类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分布状况、特征信息,为开展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三)、综合分析研判,抓好临界预防
对前期排摸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归纳总结青少年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重视普通青少年向不良行为青少年转化的边界,重点关注青少年偷拿财物、逃学、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等早期不良行为,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防止青少年与家庭和学校关系紧张、联系断裂,避免青少年受外界不良行为影响产生不正常的社会化倾向,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在各中小学校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定期为学生讲授法制课程;在各社区成立了青少年法律学校,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社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通过邀请学生家长参加子女的法制课,志愿者上街宣传等形式,力争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以此带动青少年懂法守法,抵制不良行为。
(四)、引入专业力量,做好教育矫治
依托公安、司法等部门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禁毒志愿者队伍,开展 “国际禁毒日”宣传,法制讲座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共计10余次,充分发挥其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优势;联合区检察院打造雨露工作室“234”工作机制,建立立体化心理矫治体系;采取当面矫治模式,远程矫治模式,普法宣传模式和阳光关爱模式四大模式,构建全方位心理矫治机制,切实加强对涉罪青少年的关爱和帮教,雨露工作室“234”工作机制”先后被正义网、《江苏法制报》、《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等多家媒体推广介绍;在古城社区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内设立了“雨露维权加油站”,定期了解辖区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学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和法制宣传;将专业化社会组织引入社区,利用节假日联合仁爱社会工作事务中心、益家乐青少年服务中心开展模拟法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讲和参观活动等,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发生。二、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筑牢工作根基
贯彻落实《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精神和《2018年镇江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镇预青〔2018〕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预防组织体系建设,调整区综治委预青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切实发挥预防办的牵头协调作用,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督查、推进、宣传等工作。围绕热点青少年社会问题和重点青少年群体个案进行研讨协商,做好资源整合,发挥成员单位作用,依托专业力量同频共振、同步发力,推动重点工作和项目深入推进。
(二)突出重点群体,持续加大工作力度
总结重点青少年群体 “成长护航工程”的典型做法和经验,突出不良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犯罪预防这一重点,整合综治委预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力量,重点实施不良和严重不良(涉案)青少年“管护帮教行动”,在调研摸排基础上,依托成员单位和社会工作力量,加强对判处非监禁刑、附条件不起诉、不判处实刑、刑满释放、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等的未成年人的关爱帮教、教育矫治和重新犯罪预防。联合公检法司等综治委预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 “航标灯” 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雨露维权加油站”等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地在教育、矫治、帮扶涉案未成年人工作中的实际作用,提升教育转化率,避免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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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综治工作思路
20__年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斜桥”“法治斜桥”的工作部署,着力创新社会管理,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我镇综治工作水平,保持我镇社会的持续和谐稳定,为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1、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工作。认真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发挥基层综治工作站的作用>!
2、健全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以我镇实行的“三五”工作日制度完善定期排查、下访接访、领导包案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有效调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3、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重点加强部门的衔接,规范综治工作重心联合调解程序。构建部门协作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高效化解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交通事故、两新建设等突出矛盾和纠纷。
4、完善预防和处置机制。建立完善群听性事件苗头隐患排查、研判、报送、预警等制度;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指挥机制。提高预防,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二、注重社会管理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注重社会管理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体系。
1、加强和改进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围绕“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实”的工作要求,完善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实有人口管理模式。依法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2、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解决刑释解教人员中“三无人员”的救助帮扶问题,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3、健全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体系。落实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低收入家庭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帮扶、教育管理。
4、严密高危人员管控。摸清精神疾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底数,有针对性的落实教育管理措施,加强服务救助。
三、加强社会治安打击防范工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的各项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发挥视频监控技术在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积极稳妥的推进“技防进农家”工作。加强村级巡防队的建设,落实监督措施,充分发挥其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
3、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在深化平安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创建的基础上,要组织平安市场、平安铁路、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
四、强化基层基础,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1、加强基层综治网络建设,抓好基层综治站及综治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发挥综治组织统筹、协调等职能作用。
2、深化镇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规范制度机制,充实工作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巩固嘉兴市级“示范综治工作中心”,争创省级“示范综治工作中心”。
3、完善综治例会制度,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综治工作例会,分析综治工作形势,研究解决矛盾、问题办法。
4、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对村、社区综治工作考核办法,充实考核内容,推动综治工作制度化、规划化建设。
5、严格执行责任查究、一票否决等制度。
五、加强(市长电话)办理工作加强(市长电话)
1、健全落实工作责任制,构建大格局,全面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
2、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工作双向规范,提升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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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加强对原“”人员教育转化,依法打击和坚决遏制活动。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依法打击查处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机要保密工作,杜绝重大问题的发生。
2.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发挥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站)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优势,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扎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着力提升评估工作的实效性。运用“三网”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涉稳情报信息的日常搜集和处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机制建设。坚持排查化解工作动态化、常态化,落实定期协调交账会议制度,层层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
3.着力解决进京非正常上访突出问题。按照上级综治办要求,将控制进京非正常访纳入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作为评选综治先进的重要依据;协助部门定期排名通报进京非正常访情况,对非正常访问题突出,相关矛盾长期不能化解的由基层站所、村(居)实行限期整改、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等处罚。按照“三包一”的要求,切实加大进京非正常访问题解决和重点人员教育稳控,严防脱管失控。
二、深化平安建设
1.深化平安建设。按照深化平安建设进一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实施办法,扩大覆盖面,提高达标率,实现全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居)、城乡居民家庭、90%以上的行业达到平安创建标准,解决一批影响基层平安的突出问题。依托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全面规范平安建设动态管理。继续推进挂点帮扶基层创安工作,扩大帮扶范围,规范帮扶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和“黄赌毒”违法犯罪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打必有效。依法打击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涉众型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加大命案侦破力度,遏制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争创“零命案”镇,创建一批“零发案”村(居)。
3.全面排查整治社会治安。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什么地方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思路,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偏远农村等复杂区域和治安乱点,努力实现由乱到治、由治到安。
4.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完善幼儿园、学校等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完善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管制刀具等重点物品的管控机制,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5.严密社会治安防范。继续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在集镇启动“天网”三期工程建设,加快现有视频监控的升级改造和延伸拓展,实现对主要公共场所、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及周边区域、治安复杂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全覆盖。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网点、学校、商场等重点单位内部视频监控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发展壮大专职巡防员、治安信息员、平安建设志愿者、综治特派员、专业保安等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完善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严格培训、规范管理。
三、发挥“三网”工作体系基础性作用
1.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把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在落实好各村民小组长原有待遇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增加农村村组兼职网格管理员的薪酬。完善和落实网格管理员的工作周期、工作重点、工作规范和培训、管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管理员为职能部门事务、为群众代办事宜的“双代服务”作用。巩固农村警务,落实“一村一警”、“多格一警”,提高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水平。
2.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照“五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抓好村(居)社会管理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使之成为“综合性管理、网兜式服务”的工作载体,充分发挥“零距离”服务群众的综合平台作用。坚持“摸清情况、发现问题、跟进服务、完善管理”,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以镇为单位进行反复梳理,运用“网兜式服务”的方式,借助信息化手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层、归口分类、及时解决”的原则,切实解决到位,做到“小事不出村(居)网格,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今年,全镇1/3的村(居)要高标准完成社会管理服务站规范化建设。
3.推动社会治理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和深度应用。坚持社会基础信息与专业部门信息相结合,促进社会管理信息平台的常态化、高效化运行。重点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全面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更新,完善社会基础信息和专业信息数据库,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将群众反映的诉求,通过信息平台转到职能部门,为其跟进服务、完善管理,及时回应群众期待提供信息支撑。
4.完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对社会基础信息和专业信息采集进行补录完善,并随着人口、房屋、组织等客观对象的变化而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的保真保鲜。充分利用“三网”建设成果,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等措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帮扶体系,预防和减少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事件发生。
5.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和特殊人群专群结合服务管控工作。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刑释青少年、服刑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分类制定具体服务管理措施。针对特殊人群、特定群体重点涉稳对象、重点人员,运用“三网”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与专门职能部门、网格群众工作紧密衔接,实行双向联动,共同做好帮教稳控工作,确保帮教好、稳控住、不出事。运用“三网”体系,进一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无缝对接、安置帮教机制,防止发生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现象。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做到“应送尽送、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
6.全面实行综治维稳业务“网络上办公”。实现基础台账电子化,重点人口、矛盾纠纷、涉法涉诉、维稳工作等政法、综治、维稳基础信息全面实行电子化,录入平台,并依托平台强化日常管理、动态更新。非涉秘的综治公文、通知实行网络上收发,建立健全政策法规电子文档。
四、推进法治建设
1.加强法制宣传。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农民、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村(居)、进网格、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强化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
2.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镇、民主法治村(居)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在村(居)社区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开展行业、单位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和法治中心等创建工作。
五、夯实综治基层基础
1.提升基层实力。按照省委组织部等6部厅办文件要求,配齐配强镇综治专干和村(居)综治工作室专职主任,落实基层综治干部岗位津贴。落实省里确定的标准,将综治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采取分层级办班等多种形式,对综治干部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广大综治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2.推进社会治理(平安建设)项目化建设。建设并运用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康复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艾滋病违法犯罪人员关押场所等重点项目,落实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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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法制宣传方面
一是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发展。我局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发挥普法主管部门职能,大力推进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把“两法”列入中小学校法制课的重点内容。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工作检查中,把“两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作为一项必查内容,有力的推动“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二是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抓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我们一方面督促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另一方面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每学年开学初,县司法局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到各学校举办以“两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巡回法制讲座、法制图片展、法制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扩大“两法”的社会知晓率,有效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截止目前,共开展活动20余次,直接受教育师生达1.6万人次。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浓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为浓厚社会氛围,我们通过巡回宣传和送法下乡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资料、在县城茗馨广场建设包含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内容的法制宣传长廊和法治文化阵地、开通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形式,有效地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识,浓厚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法律援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
2009年以来,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0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80件(其中刑事案件25件,民事案件55件),占案件总数的11%。为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地得到法律援助,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利用“法律六进”、“六一”维权周、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契机,采取集中讲座、散发资料、解答咨询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近年来共组织、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活动20余次,举办未成年人权益法律知识讲座3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500余份。
二是健全工作网络。为方便群众就近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我们依托14个司法所及相关单位建立了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针对未成年人的维权工作,我们专门在县团委、教育局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由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为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我县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执行(城镇430元/月,农村220元/月),将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全部纳入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中心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指派优秀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办理,并且做到全程跟踪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受援人及家属的称赞和好评。
四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工作。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民事法律援助的同时,我们也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过去的刑事法律援助,仅局限于审判阶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自2013年起,我们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将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从案件审判阶段前移至公安阶段,使法律援助贯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目前我县受理的25件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多牵涉到盗窃、抢劫、聚众斗殴等。
在承办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除了依法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外,我们还要求承办律师重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其进行“教育、感化、挽救”。使其树立信心,不自暴自弃。这种延伸教育,常常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扶教育管理工作方面
(一)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管
未成年矫正对象作为矫正对象中的特殊群体,如何规范管理,切实维权,有效帮教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从2010年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按照“依法、规范、有序”的原则,严格落实好未成年犯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考核解除等措施。并要求社区矫正帮教成员及时关注未成年矫正对象生活、学习、工作、心理等情况,做到与矫正对象至少每周电话联系一次,每月至少见面一次询问情况,多沟通、多了解、多关心,侧重教育感化。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严格请销假制度,督促乡镇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居委会与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近亲属签订了监护和帮教协议,从根本上杜绝了脱管、漏管现象,有效规范了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真情帮扶,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一是调查摸底,建立帮扶档案。每年我们都会对全县所有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经统计,我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共有21人,我们对这些未成年人建立了档案,同时通过定期走访调查,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数据库。
二是真情相助,及时排忧解难.我们定期与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家庭联系,了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动态和他们的家庭状况,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如我们协调民政部门,对4户符合条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落实了低保;协调教育部门,帮助2名辍学的服刑人员的学龄子女重返校园,并减免学杂费,对14名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了临时性救助。并且在我们局里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拿出经费帮助解决他们的就学、就医、生活等困难。
三是传递亲情,助力快乐成长。在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的同时,我们也尤其关注他们与正在服刑的父亲或者母亲的亲情沟通。因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父母的亲情关爱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监所相对封闭的环境和严格的监管措施以及路途遥远等原因,都制约着相互之间亲情的传递。我们通过与监所合作,启动了远程帮教会见系统,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能够通过视频会见服刑的亲人。同时通过开展“一封家书”活动,制作视频、撰写书信,让这些孩子能够向他们在高墙内的亲人传递着自己的想念,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四、两点建议
社区重点青少年帮扶措施范文6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职能
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区妇儿工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全区妇女儿童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1、政府高度重视,全区妇女儿童工作有效加强。去年12月,省委办公厅印发了《研究解决我省妇女儿童工作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区政府就此文件专门批示有关部门要解决我区具体问题,加强全区妇女儿童工作。今年5月,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民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把“推进区妇幼保健及计生服务建设”等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难点问题纳入区政府13项民生工作措施。区卫生局制定了《萝岗区社区公共卫生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把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纳入考核指标。
2、狠抓基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为加强全区妇女儿童工作力度,区妇儿工委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将6个街镇增加为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并重新修订印发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提升工作合力,从组织上保证了“两规”的顺利实施。今年,在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及时完成了我区20*年度“两规”数据采集任务。在此基础上,区妇儿工委办和区统计局进行了指标数据的汇总整理,完成区妇儿规划的中期监测评估工作。监测评估显示,至20*年底,51项确定2010年目标值的可量化指标中提前达终期目标的指标29项,提前达标率为56.9%;未达标的有17项,占33.3%。针对“两规”重点难点指标,区妇儿工委制定了《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预警工作制度》,对未达标指标实施进度监测、提起预先警示,加大力度推动各项指标到2010年全面达标。
(二)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目标任务,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积极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参政议政是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政治权利的重要内容,是体现妇女生存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区委组织部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完善了《开发区党委会、萝岗区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投票表决办法》、制定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机制,为女干部的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全区女干部积极参政议政,在四个文明建设中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今年,我区各村(居)进行了换届选举。为确保妇女在换届中通过依法选举进入村(居)班子,提高村(居)“两委”中女委员的比例,区委组织部、区妇联紧紧抓住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关键环节,从源头做好妇女参选工作。各街镇从党委书记到妇联主席高度重视,采取了早准备、早介入、早谋划、早宣传等有力措施,层层摸查,逐村(社区)、逐户宣传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目前全区58个村(社区)中,有49个村(社区)共62名妇女进入“两委”班子成员,占全区村(社区)总数的84.48%,其中夏港、萝岗、东区、永和街道达到了100%,有效地增强了全区基层妇女工作的力度。
2、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在全区广泛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涉及维护妇女就业的法律法规,营造促进妇女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区劳动部门通过开展物业管理、种植等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订单式培训,并通过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组织就业轻骑队送岗位进村居及定期举办现场招聘会等活动,为下岗失业妇女和进城务工妇女提供就业岗位。各街镇依托社区培训中心广泛开展家政、园林绿化、美容美发等培训,提高失业妇女、农转居妇女和农村妇女的就业技能;对具有一定经济基础且有创业愿望的妇女,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和创业指导。区妇联在全区广泛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开展妇女就业女能手、巾帼创业带头人的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支持妇女就业再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3、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各成员单位积极推动社会各方面关心与支持,保障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区政府增加财政教育投入,确保全区年度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不低于“两规”指标数15%。今年1-10月,全区教育支出4.5亿元,其中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2亿元,实施一批学校的改、扩建工程,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区财政已安排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共1492万元,确保全区本市城乡中小学生均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同时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免收制度。区教育局、区科协通过举办以“创新成就未来,共建和谐萝岗”为主题的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周活动等,进一步培养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求知欲及社会责任感,提高创新能力。区委组织部通过推进党员现代化远程教育体系建设及完善公务员培训积分管理制,全面提高了女党员、女干部的党性修养及综合素质。区总工会通过组织“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和“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努力提高女职工技术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区妇联通过组织安排妇女干部定期参加市妇联系统干部岗位培训班、市妇女干部综合素质提高班及举办区基层妇女干部系列培训班的脱产学习,不断提高了全区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高素质妇女干部队伍的建设。
4、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针对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区政府加大对全区卫生保健的投入,2008年,财政安排82.6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妇幼保健建设;贯彻落实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使全区近3万多城镇妇儿居民真正实现“病有所医”。区卫生局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深化各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推进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区科协、妇联、妇幼保健所举办了“加强妇幼保健,提高人口素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妇幼保健咨询、健康教育活动,派发相关宣传资料万余份,大力宣传免费婚检、减少出生缺陷率的相关政策和保健知识。针对我区婚检率处于低位、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又呈上升趋势的情况,区妇儿工委于11月底组织部分成员单位前往全国实施“两纲”示范单位——江苏常熟市参观学习,通过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积极向区政府建言献策,努力促进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确保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区人口计生局启动计生流动服务车,为全区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整规办、打假办与农林水利局、街镇等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多次专项行动,对食品、奶制品、碘盐等产品进行检查治理,保障食品安全。区妇联、计生局等部门联合举办“关注健康,不忘优生优育”文化沙龙,呼吁全社会关注外来工身心健康,减少疾病发生和传播。
5、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各成员单位将妇女儿童的普法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中,通过送法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权活动。区政法委在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维稳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积极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工作。区法院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机制,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庭前调查制度,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司法局在玉岩中学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与公、检、法等单位在全区70多所中小学校开展近200次法制讲座,使青少年系统地接受法制教育,培养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能力。区妇联开展禁毒和防艾宣传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通过举办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的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汇编,利用各种宣传橱窗、网站宣传我国保护妇女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区党政办、团区委、区妇联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热线、青少年服务平台、妇儿维权热线的职能作用,及时接访和调处妇女儿童的各类上访。农林水利局、妇联等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切实解决外嫁女的股份分红权益保障问题。劳动局、总工会等成员单位通过推进工资平等协商和女职工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推进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劳动法》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效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
6、不断改善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环境。随着萝岗新城的建设,全区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也日益得到了改善和优化。规划局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注重扶助弱势群体,努力实现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生活设施的合理布局。教育文化部门会同公安分局、城管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及时清查取缔各类“黑网吧”,优化未成年人网络管理环境。区委宣传部深入持续地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宣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报道。区各级妇联组织从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弘扬家庭美德入手,大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创建区级文明家庭14101户,创建市级文明家庭203户,占全区总户数的30.5%。今年,我区顺利通过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区残联通过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为残疾妇女儿童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倾情关爱,积极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公益活动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通过开展各种关爱妇女儿童的公益活动,使我区贫困妇女儿童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政府的关怀。
1、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为解决我区部分贫困家庭子女的入学问题,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开展爱心助学活动。10月,区人大和区教育局举办“萝岗区人大代表奖学助学首发仪式”,对我区学校中部分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进行奖学助学的励志活动,共有605名学生获得奖学助学金4.7万元。团区委开展福彩爱心助学活动,资助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女生圆了大学梦。区慈善会在“2008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中资助了35名贫困女大学生,并设立“兴森快捷奖教助学金”专项用于区教育系统奖教助学活动。
2、开展“结对帮扶共建和谐”爱心行动。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积极为对口扶贫村的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改善生存生活和教育条件。春节、“三八”节、母亲节期间,区妇联组织开展“真情相助送温暖”活动,给贫困妇女、单亲母亲们送去慰问金、慰问品,给她们添置冬衣,购买生活用品;组织特困母亲家庭代表参加羊城一日游春节慰问活动。“六一”节期间,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慰问活动,给学校、幼儿园赠送书籍和体育用品,给孤儿送去学习用品和慰问金。11月,团区委到九龙镇金坑小学开展“童心圆”爱心传递行动,将区内外热心企业和朋友送来的229份礼物带给农村的孩子们。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区妇联发动组织全区妇女群众为灾区筹建春蕾幼儿园捐款近13万元。12月,区妇联积极响应全国妇联倡导的“同心牵手关爱行动”,在全区开展了“广州妈妈同心牵手援助灾区贫困家庭活动”,首批结对帮扶四川汶川县威州镇的5户特困单亲母亲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