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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信息基本准则范文1
关键词:基本准则;对比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日,财政部亦了一系列新的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具体准则,这些具体准则自2007#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新会计准则的,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简称新基本准则)是对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简称旧基本准则)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基本准则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是为了规范企业跨及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制定,属于准则体系中的最高层次,起统权作用。相比较而言,新旧基本准则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对比情况如下:
一、整体结构
新基本能准则分为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附则共十一章,旧基本准则分为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附则共十章,新基本准则较之旧基本准则增加了第九章“会计计量”,第二章名称由“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二、总则
在准则效力方面,新基本准则规定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而旧基本准则规定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应当遵循本准则。
在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方面,新基本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旧基本准则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旧准则的规定明显有计划经济色彩,不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且对会计信息的具体用途未作出明确规定。而新准则对会计信息的具体用途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会计假设方面,新基本准则第九条明确规定企业仍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较之旧基本准则增加了权责发生制假设。
在计量单位方面,新基本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旧基本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境外企业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新基本准则较之旧基本准则,货币计量假设,不再要求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在适用范围方面,新基本准则适用于设在境内的所有企业,而旧基本准则适用于设在境内的所有企业,以及设在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新基本准则不再要求设在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应按基本准则编报财务报告。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新基本准则更加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新增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并对谨慎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重新做了概念性表述,谨慎性原则所涵盖的内容更加明确。
较之旧基本准则,新基本准则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突出会计核算中注重经济业务实质,而不仅仅停留在法律形式上,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
四、会计要素
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六大会计要素方面,新基本准则较之旧基本准则,在定义上有较大的差异。
在资产的定义上,新基本准则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进一步列举或定义了“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拥有或者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等概念的含义。旧基本准则规定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新基本准则在资产基本概念表述与旧准则有本质差别,与《企业会计制度》定义相同,并规定了资产确认的控制原则、资产确认的未来经济利益原则。
在负债的定义上,新基本准则规定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旧基本准则规定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较之旧基本准则,新基本准则负债定义与旧准则有本质区别,强调过去形成、现时义务、预期经济利益流出,同时,新基本准则对现时义务作出明确规定,“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并增加了负债的确认原则,规定:“符合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所有者权益方面,新基本准则对所有者权益进行了重新定义,采用剩余权益的概念,新增利得和损失,引入国际会计准则的“利得”和“损失”概念,新的所有者权益的确定方法与定义相匹配。新基本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而旧基本准则对所有者权益的定义为“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在收入和费用的定义方面,新基本准则与旧准则不同,更加强调经济利益的可能流入流出及可靠计量,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原则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并对费用确认作了延伸表述。
在利润的定义方面,同所有者权益一样,涵盖了利得和损失。
五、会计计量
较之旧基本准则,新基本准则新增了会计计量这一章节,增加了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分别进行了定义,同时规定计量属性的选用原则。而旧准则没有对会计计量作出一般性规范,只是在会计一般原则中,对历史成本原则作了原则性规定。
在新基本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并于第四十二条对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进行定义,同时对上述会计计量属性的选用进行了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其他计量方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六、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会计信息基本准则范文2
关键词: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基本准则 会计
一、中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内容体系方面的差异
(一)FASB《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内容体系 FASB从成立伊始即从事概念框架的研究,指出概念框架是由目标和相关联的基本概念组成的逻辑严密的体系。从1978年开始,FASB陆续了《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公告的基本内容:
SFAC No.1――《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标》。主要讨论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问题,并指出财务报表只是财务报告中的一部分或中心部分。即财务报告不仅包括财务报表,而且还包括传递信息的其他手段,其内容直接或间接地与会计制度所提供的信息有关,尤其是关于企业资源、债务和收益等方面的信息。
SFAC No.2――《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主要讨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问题。
SFAC No.3――《企业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主要定义和讨论了企业财务报表的要素,后来被SFAC No.6所取代。关于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也在SFAC No.6中作了修订。
SFAC No.4――《非营利组织编制财务报告的目标》。主要讨论了非营利组织编制财务报告的目标问题。SFAC No.5――《企业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主要讨论了会计确认与计量的标准问题。
SFAC No.6――《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是用来替代SFAC No.3的,所讨论的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也基本上与SFAC No.3相同,但论述范围却有所扩大,将非盈利组织也包括在内。SFAC No.6对计量某一会计实体的成果和现状直接有关、但又互有联系的要素分别做出定义。 SFAC No.7――《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是对原SFAC No.5在会计计量问题上的补充和完善,但并不形成对SFAC No.5的替代关系。SFAC No.7解决的问题是,当不能得到可观察的市场价值来计量资产或负债时,可以转而使用估计现金流量来决定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
(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内容体系 财政部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可以划分成以下部分。
总则。规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会计假设、会计要素、记账方法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新准则在会计假设方面除了保留了原先已有的假设,还新增了权责发生制,这不仅和FASB的观点取得了一致,也适合我国国情。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信用结算方式已经很普遍了,交易和事项的发生经常和现金流动相分离,在这种情况下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假设,不仅可以向使用者反映涉及现金收付行为的过去发生的交易,而且还反映了将来支付现金的义务和将来收到现金的权利,这样可以更好的检查资源受托者的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规定了我国会计信息需要满足的质量要求,这是我国新《基本准则》的亮点,即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财务报表要素确认与计量的一般原则区别开来单独设立,更加突出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也与FASB相吻合。
会计要素。主要划分和定义了企业财务报表的要素,同时还对这些要素的特征和确认与计量分别进行了概括。
会计计量。主要规定了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时,应当采取的会计计量属性和标准。
财务会计报告。主要规定了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种类,会计报表的种类等。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附则。主要规定了会计准则的解释部门和生效日期。
以上对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FASB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的主要内容体系进行了简要的分析,现将其基本内容体系进行如下比较归纳如(表1)所示。
由表(1)可见,从内容体系看,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基本上具有相同的内容体系,都包括财务报告的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的要素、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公允价值等内容,只是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还没有涉及到资本和资本保全的概念。说明我国新的基本会计准则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是以FASB的概念框架为基础,充分体现了会计国际化的趋势。从表述方式看,由于我国的基本准则属于法规的范畴,其主要功能被定位在指导我国具体准则的制定上,更多体现了法规式概念框架的特征,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并隐含着概念框架本身应该具有的内在一致性。
二、中美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及信息质量特征方面的差异
(一)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方面的差别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是人们通过会计实践预期所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财务报告的目标主要有“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两种观点。FASB在SFAC No.1中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划分为一般目标和具体目标,并且按照从一般到具体的顺序对各种目标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认为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一般目标是提供对企业制定经济决策有用的信息。并将此一般目标具体化为以下方面:一是提供对投资:印信贷决策有用的信息;二是提供对评价现金流量前景有用的信息;三是提供关于企业资源及其权利以及它们变动情况的信息。其中在第三个具体目标中FASB专门指出: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提供信息,表明企业的管理当局是怎样利用其受托使用的企业资源,向业主(股东)尽其经管责任的。
我国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财务会计报告目标从修订前与会计一般原则混排的位置,提升到第一章总则中,置于最高层次,说明我国现在开始强调其作为整个体系的逻辑起点的作用。在新《基本准则》中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由此可见,FASB在论述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时,虽然在第三个具体目标中简短地谈到了受托责任的问题,但还是将决策有用观放在了首要的位置;我国则是
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同时纳入目标体系,并着重强调受托责任观,这也是符合我国的经济环境的。
(二)财务报表要素方面的差别FASB将财务报表的要素划分成:资产、负债、权益、业主投资、向业主分派、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等。我国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的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一方面FASB规定的会计要素针对所有者权益这方面分得很细,包括权益、业主投资、向业主分派等,而我国则只设置“所有者权益”要素,这也是和中美两国会计目标强调的侧重点不同有关,我国的会计目标更强调受托的责任,而美国的会计目标则更强调对决策者的决策的有用性。另一方面FASB规定的会计要素中没有设置“利润”这个要素,认为利润不过是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配比后的结果。而我国现阶段则将“利润”列为单独要素,这是与我国的传统惯例有关。 从我国长期会计实践的历史传统来看,利润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成果,是投资者、企业管理当局、债权人都非常关注的信息,而且我国已经形成了关于利润的一系列概念体系和指标体系,一旦取消可能会造成混乱。而这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把利润作为一个单独的要素,却无法由收入与费用两个要素配比得出,因此,新基本准则在利润要素下又引入了国际流行的“利得”和“损失”概念,这样既与国际惯例相协调,又无需改变原来的会计要素的构成。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与FASB中的利得和损失是不相同的。FASB将利得和损失作为与收入和费用同层次的单独列示的会计要素,内涵要比我国广泛,FASB中的“利得”和“损失”不仅包括我国会计准则中利得和损失,还包括收入和费用。此外,我国现阶段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的“利得”和“损失”内涵比较窄小,只是创造性地将“利得”和“损失”作为利润要素的组成部分。其中“利得”指不是经营收入所得,但构成利润的组成部分,如固定资产的处置收益;“损失”是指不是费用但会减少企业利润的项目,如固定资产的盘亏或毁损等。
(三)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方面的差别FASB认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或质量的确定构成信息有用性的成份,是在进行会计选择时所应追求的质量标志。因此,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研究在整个概念框架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连接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概念公告的“桥梁”。FASB在SFAC No.2中全面地阐述了会计信息必须符合的一系列质量要求,并对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划分了清晰的层次结构,并认为最重要的特征是决策有用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决策有用性的两大重要质量特征,而“相关性”又包括“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可靠性”则包括“可验证性”、“如实反映”和“中立性”。“可比性(包括一致性)”是决策有用的次要质量特征。“可理解性”是针对用户的质量。另外,会计信息的“效益大于成本”和“重要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两个约束条件。
我国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阐述的财务会计报告目标为导向,提出八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真实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包括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内容上相对于FASB的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我国没有明确反馈价值、预测价值、可靠性、可验证性、中立性等特征,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规定中也没有涉及成本和效益的约束条件。从层次结构看,FASB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不但提出了为了实现会计目标而需要的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还对众多的质量特征划分了层次和主次,形成内在联系的多层次、完整的质量特征体系。而我国新《基本准则》虽然提出了8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但没有明确表述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会计目标之间的逻辑关系,也没有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划分层次。
我国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间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彼此孤立的平行、并列的关系,没有形成有内在联系的整体,也没有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彼此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做出必要的说明。这很大程度上和我国现阶段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以法规形式表述有关,由于采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在准则中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只能采用罗列式表述,而不太可能采用美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层次结构图,其结果是不便于阅读者理解这些质量要求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三、中美财务会计在会计确认标准及会计计量方面的差异
(一)会计确认标准方面的差别 FASB指出一个项目要正式列入特定的财务报表,不仅必须符合某一要素的定义,而且应该符合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要求。这表明FASB更强调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观。为此,FASB在SFAC No.5中规定了确认的标准,主要包括: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可靠性。FASB认为:一个项目,只要符合上述四项标准,并且符合效益大于成本以及重要性这两个前提,就应予以确认。与FASB相比较,我国对会计确认一般标准的界定不是特别强调进行会计确认的事项必须具备相关性的特征,而是更多的强调计量的可靠性。这是和我国财务报告目标更强调受托责任论有关联。
为此,我国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虽没有明确阐述会计确认的一般标准,但明确指出了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标准:规定对于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应当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项目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对于符合负债定义的项目,应当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会计计量方面的差别FASB认为一个项目只要符合确认标准,就应以货币单位做出充分可靠的计量,并将其记录在财务报表之中。不同的项目可能具有不同的计量属性。一个项目应采用何种计量属性进行计量需要根据该项目的性质以及计量属性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加以确定。FASB在第5号公告中探讨了当时流行的5种计量属性,主张首先使用“历史成本法”,但也允许将“历史成本法”与其他的计量方法结合使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允价值”逐渐成为除历史成本之外的其他会计计量属性的总称或代名词。在2000年,FASB了SFAC No.7,将“公允价值”作为与历史成本相对应的一种计量属性。
企业会计信息基本准则范文3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信息;会计信息质量
现如今,会计信息质量已经受到业界人士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而会计准则是规范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技术约束,是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保障,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的质量的高低始终是息息相关的。
一、我国会计企业准则的制定
(一)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制定的模式
由于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尽相同,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情况也完全不同,因此,各个国家的会计准则的制定也是不一样的。其中业界主要有几种主流的分类方法。第一种方法为二分法,这种方法主要是由政府和民间主导制定模式,代表国家有英美法的发达国家;第二种方法为三分法,这种方法的使用不太常见。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从形式上看我国的会计准则模式为制度型;从服务对象上看,则又属于混合型。综合各个业界人士的观点,我国的会计准则是带有一定我国特色的具有政府管制模式的会计准则模式。
(二)我国的会计准则内容
会计准则的内容受到经济、文化、地域发展情况、影响较大,因此,会计准则是一种呈现着动态发展的趋势。自从2006年以后,我国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同时还了38项具体的企业会计准则,这些共同构成了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些与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起构成了我国的财务报告准则。
二、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
(一)会计信息概念与特征
会计信息是在会计管理中进行收集、加工和处理的各类数据,会计信息产生于会计核算和会计分析中,具体包括凭证上的各类原始的会计数据和经过会计核算而产生的账簿、报表上的各类信息。会计信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会计信息的主要特征具体包括以下几点。第一,会计信息的客观性。指的是会计信息的来源和描述的经济事务都是客观有效的;第二,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具体表现在会计信息是反映各个会计主体的一定时间内的所有的经济事务,其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具有全面性和连贯性;第三,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具体表现在会计信息的存在必须为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并且能够给使用者在使用的过程中提供有用的信息;第四,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具体指的是会计信息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提供不同空间和不同时间段的比较;第五,会计信息的时效性。指的是会计信息在使用的过程中要迅速、及时,体现当时的具体的经济情况;第六,会计信息的可计量性。具体指的是会计信息要是必须可以计量的,且所提供的数据必须有具有量的确定性。
(二)会计信息质量的内涵与特征
会计信息质量的概念定义因各个国家的国情而不尽相同,但是综合来看,会计信息质量的概念大都表示的是会计信息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所有需求的总和,这个难以通过量化的具体形式进行衡量,因此就只能通过制定相应的特征来进行描述。会计信息质量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第一,会计信息质量具有可理解性,这个特征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最为重要的特征;第二,会计信息质量具有决策有用性;第三,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相关性的特征;第四,会计信息质量具有可靠性的特征;第五,会计信息质量具有可比性的特征。可以看出,会计信息质量不是一个松散的关系,而是一个综合有效的并且能够满足使用者的有用的会计信息。
三、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具体关系
(一)企业会计准则关注重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与相关性
首先,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信息质量具有可靠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中起着统筹的作用,这个基本准则确定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这就要求会计信息必须以实际发生额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等。只有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才能使得会计准则真实可靠,内容科学完整。其次,企业的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更强的相关性,使得企业的报表披露更加的充分,使得会计信息的质量能够很好的为使用者提供决策的服务。
(二)企业会计准则制约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首先,表现在企业的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信息的生成与披露的最主要基础点之一。因为一个企业的财务报告是一个公司管理层用来反映企业经营效果与财务情况的基本载体,而企业的会计准则就是将会计确认、记录、报告等一系列的会计程序进行信息确认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企业会计准则的合理科学与否直接影响着一个企业的财务报告的质量。毫不夸张的说,一个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高低与否,直接制约着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进而成为了会计信息生成和披露的基础之一。其次,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企业可能存在的会计信息不对称的缺陷。一些企业在会计信息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对称性。一些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私人契约的约定,使得公共的会计准则变得缺少约束力。因此,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要使得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于同一个会计事项形成一个有效的预期,为会计信息使用人提供一个基本的保障力度,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会计信息的不对称性。最后,企业的会计信息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也具有保障的作用。严格制定企业的会计准则能够对于企业的会计进行一定的监督,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三)企业的会计准则增大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
首先,企业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会计实践活动,容易给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带来很大的挑战。特别是在企业新旧交替的时候,会计准则无法规避会计信息质量的真伪性。其次,由于各个企业的特点不一样,经营项目也不尽相同,所以会计准则的内容往往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与局限性,这就间接使得有些企业的财务报告存在一定的失真性,不能完全的反映一个企业的经营状况。最后,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是一个各方利益的博弈,会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留下一定的弹性空间,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给会计信息的失真提供的可乘之机。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信息失真已经越来越成为妨碍我国资本市场良性发展重要阻碍。而企业的会计准则则是规范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一种技术约束,是保障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关卡,并且与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息息相关。
参考文献:
[1]郭志明.企业会计准则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研究[D].重庆大学,2004.
企业会计信息基本准则范文4
关键词:新会计;会计准则;准则体系
Abstract:Thisarticlethroughisrelatedthecontentcontrasttothenewoldaccountingstandardssystem,thestudyandtheunderstanding,discussedourcountrynewaccountingstandardssystem’sbreakthroughandthesignificancefrommanyaspects.
keyword:Newaccountant;Accountingstandards;Criterionsystem
前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文简称“新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准则体系。其中,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同时要求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在这之前,1992年,财政部在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方面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了《企业会计准则》和13个行业会计制度。从1997年开始到2001年,财政部又陆续制定并实施了16项具体准则。因此本文把2001年之前的会计准则体系称为“旧会计准则体系”。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了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理念,初步做到了与国际核算准则趋同,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又一次新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新旧会计准则体系的主要差别
按照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会上的说法,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三个部分: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其中,“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和旧的会计准则体系相比,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无论是基本准则还是具体准则,都作了非常大的改动和修订。
(一)新旧基本准则主要差异的比较
在新基本准则中,首先对适应范围进行了修改;其次对财务报告的目标进行了修改,使其语言表述更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再次是引入了多样化的计量属性,这是最引人注目的变化。相对于旧的基本准则中“只允许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新的基本原则列出了五种可以使用的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尤其是公允价值的引入更是备受关注。同时,为了防范公允价值被滥用,新准则中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即:“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当然,在这次新准则中还有一项最重要最核心的修订,就是对会计要素定义的修订,纠正了旧的准则中关于相关内容的循环定义、含糊等问题。
(二)新旧会计具体准则主要差异的比较
在具体准则方面,本次的38项准则,除了对原有16项具体准则进行了修订外,其余22项均为新增部分。旧的具体准则偏重于工商企业,而本次新准则中则扩展到了金融业、保险业、石油天然气行业、农业等公众特殊的行业领域,并增添了许多新的业务类型,如:套期保值、年金、股份支付等等,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核算的空白。
在修订方面,最值得关注的是债务重组和资产减值计提相关规定的变化。旧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重组利得不得确定收益,应计入“资本公积”,而新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是债务重组利得应记入当期损益(这恰恰是旧准则禁止的)。在资产减值跌价准备计提方面。旧准则允许企业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跌价准备,因此部分企业(主要是上市公司)屡屡通过这四项计提来调节利润,造成企业会计信息的不真实。而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跌价准备一经确定,在以后会计期间内不得转回”,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利用计提跌价准备进行利润操纵的现象。还有一些问题,如借款费用资本化,商誉和不确定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府补助归属等等,在新具体准则中都有了较大的修订。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重大意义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能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在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和企业管理层等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做了较大的规定的修改,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从而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和未来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或预测。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规范我国金融工具会计核算,促进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一直是国际会计准则中比较复杂的内容。如何有效地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和计量,完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体系,一直以来是各国政策制订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新准则体系中,第22、23、24、37号准则是针对金融工具的计量与披露问题制定的。这四项准则之间各有侧重,彼此相互关联,逻辑一致,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这些相关规定标志着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接轨,有利于规范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工具的社会性预警系统,从而引导衍生工具的有效运作,提高了金融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三)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境外资本市场信息的可比性
目前,会计准则全球化趋同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而且最近几年趋势越来越明显。截止2005年,已经有97个国家表示将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活跃在国际贸易和境外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更需要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从而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可靠的财务信息,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巴爵士在2月15日新准则会上的致辞所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吸纳了国际投资者所熟悉的会计原则,这将使投资者更加信任中国资本市场和财务报告,也将进一步刺激国内和国际资本投资。对于正在全球经济中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的中国企业来说,企业会计准则获得国际认可有助于降低企业在海外经营时遵循不同国家和地区会计标准的成本。”
(四)新会计准则体系建立,能促进财务信息披露更加透明
新会计准则体系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使用价值,加强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可预测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逐步完善,将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更准确的投资决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企业会计信息基本准则范文5
一、1992-2001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规范
这段时期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主要由《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两个准则规范。基本准则规范了长期投资的定义和核算的内容包括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并在六十三条指出,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投资准则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持有、处置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特点主要有:(1)长期股权投资从属于长期投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九条指出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确定时可以按照支付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的准备项目;反之,则确认为当期损失。(3)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账面价值的调整,《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规定投资企业按照对被投资单位影响程度,在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可以选择成本法和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其中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主要涉及宣告发放股利时是作为投资收益还是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权益法下主要涉及被投资企业净利润、其他权益变动和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摊销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影响。
二、2001-2006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规范
1992年的基本准则、1998年的投资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起到了规范指导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譬如,公允价值的使用成为一些企业操纵利润的工具;以非现金资产作为对价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准备项目或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摊销等与公允价值使用相背离。在2001年颁布统一《企业会计制度》时对投资准则进行修订,主要是取消了投资方以非现金资产作为对价时按照公允价值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计量。这一变化也源于对非货币易、债务重组等两个准则的修订,其中非货币易规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如果涉及补价的还要加上或减去补价;债务重组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这一时期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产生重要影响的另一件事是《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颁布。暂行规定从另一方面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即当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财务、经营拥有控制权时,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形成一个新的会计主体――报告主体。该规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间的差额作为合并价差在长期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贷方余额时以负数表示)。该暂行规定也规范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并报表的种类、内部交易的抵消分录等内容。
1992-2006年,我国虽已基本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统一的准则体系,但在市场经济体系建设过程中,会计实践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表现为,非现金资产作为对价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的处理;为避免管理当局操纵利润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转换问题;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间差额的摊销;合并报表中上述差额作为合并价差的处理;成本法下投资成本的调整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会计处理及后来的调整对真实反映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状况起到积极作用,但从本质上来说这些问题的处理并没有反映出股权投资的经济实质。
三、2006年至今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规范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是我国第一次建立起以财务会计目标为指导的基本准则体系(财务概念框架)并以基本准则为原则建立了38项具体准则,其后又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涉及到四个准则《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金融工具》、《合并报表》,这四个准则分别按照不同的持股比例、会计主体规范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当持股比例低于20%且无法取得股权公允价值是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要求核算,若有公开报价且能获得其公允价值的按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持股比例在20%-50%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核算;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且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按照《企业合并》准则核算;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权时在期末按照《合并报表》准则要求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这一时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特点主要有:
(一)计量属性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并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照支付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加相关税费计算确定;其他形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均按照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计算确定。(相关税费不包括发行债券、权益性证券的发行费用)
(二)注重股权交易的实质 股权交易的实质可以理解为投资单位购买被投资单位财务经营影响权,放弃投资单位的部分资产,进而为投资单位带来超额收益譬如获得稳定的供货渠道、销售渠道等。以非现金资产作为对价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所转移的非现金资产按照资产处置原则确认为当期损益;权益法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间的差额不在摊销,非同一控制下形成企业合并的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
(三)企业合并 新准则中股权投资内容的核算可以分为三块,其中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且在公开市场有报价的股权投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另外两块内容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和《企业合并准则》中规范。《企业合并准则》重点强调了在控股合并情况下,投资单位个别会计报表如何列式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变化,并把控股合并分成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会计报表则由《合并报表准则》规范。
四、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思考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在不同阶段都体现出了自己的特色,并于当时的环境相适应。第一阶段的探索,我国开始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核算体系,92年制定的基本准则以及随后颁布的具体准则中大胆的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非货币易》、《债务准则》准则中使用公允价值,与这些交易或事项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中也使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但是在92年我国刚开始市场体系的建设,各项法规、服务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会计造假行为。在随后的完善阶段,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对具体准则进行修改,颁布以股份有限公司为基础的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影响最大的就是取消了公允价值的运用。这对抑制利润操纵,取到积极作用。在新形势下,准则体系重要变化就是建立起以财务会计目标为原则的基本准则。强调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以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排序在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同时,指出会计信息应当满足财务会计的目标即相关性。那么现行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能实现这些要求吗?尤其是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核算方法?
(一)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核算缺陷 企业合并中控股合并强调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经营财务的决策权,《企业合并准则》对是否取得决策权进行了定性的描述,最终的判断依据是管理当局持有该投资的目的。这样对同一控制下的股权投资就可能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企业合并》两个准则,在这两个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适用的计量属性有两个即《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的公允价值和《企业合并》中的账面价值。在两种计量属性同时存在时,企业就有操纵盈余的可能。
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之间股权投资,子公司通过受让母公司持有的另一子公司股权,并通过母公司间的协议控制被投资单位。例如,甲公司是A、B公司的母公司并分别拥有60%、80%的股份,B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600万,账面价值400万。A公司以公允价值350万,账面价值300万的非现金资产受让甲公司持有B公司40%的股权。A公司可以采用两种方法核算,通过与母公司协议控制B时长期股权投资的按照《企业合并准则》入账价值可以是160万(B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400×40%),以持股比例没有超过50%,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入账价值350万(A公司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不同方法处理对A公司净资产的影响金额190万(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而判断依靠甲公司、A公司管理层的意图。这种影响也会出现在取得控制权后部分处置股权投资,准则规定当控制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进行后续核算,不具有控制权时按照权益法进行后续核算。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适用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即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也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二)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核算的改进 对长期股权投资不同阶段核算特点的回顾,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同当时的市场环境、准则体系相关联的。当市场环境、准则体系不完善时,历史成本是最好的计量属性,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现阶段能否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核算改进呢?首先,现阶段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对价的依据多为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产权交易所挂牌价格、被收购公司股票自收购公告前20的平均价或者评估价格等,可以看做市场对被收购公司股权价值的最佳估计并能为投资方可靠地取得。其次,现有准则体系能支撑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核算的改进。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除了上述的4个准则外,《关联方披露》也规范了其核算,要求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应在表外披露,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包括:交易的金额、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定价政策。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核算在这些准则的规范下采用账面价值能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但结合现在的环境是否可以提高信息的相关性呢?
笔者认为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与准则体系下,能在保证可靠性的前提下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即取消企业合并中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特殊规定,统一采用购买法以支付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进行核算。按照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在个别报表中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并在合并报表中确认商誉或合并收益。这样能更好的反应企业合并的实质――通过合并带来的协同效应增加企业价值,并在表内进行了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在表外按照《关联方披露》准则要求披露,提高会计信息可靠性,避免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利润操纵。另一方面,在采用购买法核算控股合并也弥补准则中的不足,如购买少数股东权益、不丧失控制权处置股权投资这些业务的计量属性是公允价值。而在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合并日确是以账面价值进行处理,前后的计量属性不一致,降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给会计核算带来了麻烦。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1992年实施。
企业会计信息基本准则范文6
我国第一个《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于1992年11月,它是依据我国当时的国情,并借鉴国际惯例而制定的。它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工作开始走向国际化。当我国的会计需要走向国际化已成为共识时,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也日益迫切,企业会计准则的许多内容已不能适应会计和经济的发展,因此需要修订。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适应了全球化、信息化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于企业规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具有重要的作用。新准则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国际通用性,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同时又保持了自身的特色。
原准则有十章六十六条,分为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会计报告和附则。新准则的总体结构与原准则类似,修订为十一章五十条,第二章的“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以保证与准则体系目标的一致性。增加了第九章“会计计量”,引入多种计量属性,这应是新准则修订后重点把握的问题。现分述如下:
一、总则
新准则由原来的9条调整为11条。
目标和依据:原准则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它强调会计信息满足国家宏观管理、有关各方、企业内部等三个层次的需求。新准则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因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状况和资本市场尚未充分形成,故新准则将“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补充进来,更适合我国当前的经济环境。新会计准则目标更具体,依据表述更全面、严谨。
与具体准则的关系:原准则仅明确“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应当遵循本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适用范围:原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境外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新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它在表述上更科学。
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原准则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和货币计量。新准则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货币计量和权责发生制。新准则将原来的会计原则―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提升到假设前提的位置上来。取消记账本位币,增加了中期的概念。
明确了财务会计报告目标和使用人: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明确了财务会计报告使用人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原准则包括历史成本计价原则、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以及谨慎性原则等12项基本准则。新准则包括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
新准则将权责发生制并入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历史成本作为一种计量属性体现在第九章中。将纵向一致、横向可比合并为可比性原则。真实性和相关性表述更加科学、严谨。谨慎性原则在原准则中只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新准则要求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对导致经济利益流入要素不得高估,对导致经济利益流出要素不得低估。新准则取消了配比原则将不利于损益的计量,容易造成操纵利润的空间。取消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此原则容易产生误导。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具体准则中大量运用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三、资产
原准则的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新准则的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新准则要求符合资产定义而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的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它更多地运用职业判断。原准则无确认规定,按分类进行了定义和会计报表列示说明。新准则没有分类,原准则有明确的分类。
四、负债
原准则中的负债是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新准则中的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原准则没有确认规定,但按分类进行了定义和会计报表列示说明。新准则符合负债定义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是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负债定义和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新准则没有分类,原准则有明确的分类。
五、所有者权益
原准则中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新准则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原准则所有者权益无确认规定,按分类进行了定义和会计报表列示说明。新准则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原准则有明确的分类。新准则对此没有分类,描述了所有者权益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六、收入
原准则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新准则中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原准则中收入的确认指企业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将收入分为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新准则中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符合收入定义和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列入利润表,对收入没有进行分类。
七、费用
原准则中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用。新准则中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原准则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分别核算,结转损益等。新准则中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符合费用定义和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列入利润表。
原准则将费用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新准则中费用分类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以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
八、利润
新准则的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原准则利润的构成和利润分配的各个项目,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仅有利润分配方案,而未最后决定的应当将分配方案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新准则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原准则的利润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新准则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九、会计计量
新准则全面引进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并明确了计量规则。在具体准则中全面采用公允价值是新准则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最大区别在于大部分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其在每一会计期间的公允价值上下变动的部分,包括超过初始成本的增值部分,立即计入当期损益。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更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公允价值的引用意味着会计确认与计量不再一味记录过去,更多的是需要面向未来。
十、财务会计报告
原准则财务会计报告指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新准则财务会计报告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原准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准则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同时考虑小企业的特殊情况,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