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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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1

关键词:《雷斯法案》;野生植物保护;统一立法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1-0263-03

一、2008年《雷斯法案》修订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美国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雷斯法案》(lacey act)获得美国国会通过,其主旨是通过立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禁止非法获得、加工、运输和买卖野生动物、鱼类和植物贸易,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货运文件作假。该法案在经过1969年、1981年、1988年的三次修改后,2008年5月22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根据国际林产品贸易形势所需对《雷斯法案》进行了新的修订。它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重新修订了“植物”的概念

2008 年之前的《雷斯法案》主要保护对象为鱼类和野生动物,有关植物的条款规定很窄,仅限于美国本土、并列入《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或者任何州法律的物种,这是该法案的一个不足之处。新《雷斯法案》重新修订了“植物”的概念,将植物的范围由“濒临灭绝的动植物”扩展到“濒临灭绝的动物和整个野生植物及其产品”。

关于植物范围的规定主要在新法案第1条第(f)项中:第(1)小项规定,植物或者植物种群包括植物界所有野生组成部分,包括根茎、种子、组织部分和相应制品,以及所有不管是天然起源还是人工起源的林木;第(2)小项规定,“植物”概念不包括普通培育植物(除了林木)和农作物,不包括用于实验室或田间研究的基因种质资源的科学标本,不包括用于移植或者更新的植物;第(3)小项规定,如果这些植物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名录,或者属于《濒危物种法》所规定的濒危或者受到威胁的物种,或者依据任何一州法律属于受保护且濒临灭绝的本土物种第(2)小项不适用。

(二)扩充了“取得”的概念

1981年雷斯法案将“取得”(taken)一词定义为“捕捉、杀害、或采集”。① 因此,关于植物的取得就只包括“采集”。新《雷斯法案》第一条第(j)项中规定,取得(taken和taking)是指捕猎,捕杀,或采集,针对植物而言,还包括收割、采摘、采伐、搬运等。此外还规定了“取得行为”——“取得”鱼类、野生动物或者植物的所有行为。“取得”一词概念的扩张意味着该法案除了对植物采集行为进行约束外,也对其他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同时将取得野生植物的所有行为也纳入了该法案规定,扩大了植物保护的范围。

(三)增设了植物报关制度

2008年修正案在院法案第3372条中增设了植物报关制度。该制度分为进口植物申报、相关植物制品申报、例外条款、审核、报告和法规的颁布。法案要求2008年12月15日之后进口到美国的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口商在每次船运进口植物或林产品时都要提供基本申报,填写“植物及产品申报单”。

(四)增设了涉及植物的违犯犯罪类型

除了持有、运输或出售等违反各州法律或者规章,或者外国保护植物法律的行为之外,另外规定:任何盗伐、盗挖植物行为;任何从公园、森林保护区或其他官方保护区取得(“taking”)植物行为;任何从官方指定地区取得植物行为;任何没有获得官方许可或者与官方许可相背而取得植物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五)增设了处罚类型

该法案对“不知情”而从事被禁止行为,且履行了“应有的主义责任”的进口商,规定了罚金、没收货物等民事处罚;对“不知情”而从事被禁止行为,而没有履行“应有的注意责任”的进口商,规定了刑事轻罪罚款或监禁、没收货物;对于“故意”从事被禁止行为的进口商,规定了刑事重罪罚款或监禁、没收货物。

二、从美国修订的《雷斯法案》看中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的问题

(一)法律对野生植物与野生动物的保护不均衡

导致野生植物与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不均衡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1.《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层级较低

从下图中可见,中国野生植物保护的立法主要集中于野生植物保护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还未通过关于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而《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作为野生植物保护的一般立法,是一部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行政法规的效力处于法律之下,国家没有将《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上升为法律,使其相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来说降低了一个层次。《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立法级别低,必然影响其的执行,这样很容易在执法者以及普通民众中产生重视野生动物保护,而轻视野生植物保护的意识,从而导致对野生植物与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不均衡。

2.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分开立法模式导致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失衡。美国《雷斯法案》主要针对鸟类和野生动物进行立法,后来又将植物纳入到其调整范围内,而且逐步扩展植物的范围,保护力度高度集中且越来越严格。中国采用分开立法模式的目的是有针对性的对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进行保护,但是,在实践中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存在很多的相似性,比如自然保护区制度,分级保护制度等。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将二者分开立法,因为它们本就是密切联系的两类野生生物。

(二)《条例》规定的野生植物范围狭窄

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2

根据--发〔200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05年6月下旬至7月--日对全县林业行业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林业局党组于-月--日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二同志为副组长,--------为成员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专题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同志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对全县林业行业《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相关事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二、坚持依法行政,行政行为规范

在依法行政上,我局主要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省天然林保护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省绿化条例》、《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法行政,并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加强对职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我局曾多次集中组织机关、直属单位、基层林业站人员培训,实行严格考核制度,大大提高了林业行政人员素质,逐步规范了林业行政行为。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依法行政

对林业行政许可项目,我局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凡是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合法提出的许可申请,我局均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的规定,严格审查,依法准予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并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严格执行收费制度,合法使用资金

林业行业收费是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收取规费,我局始终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准的收费项目、标准、计算单位、范围、对象收取,出具专用票据、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了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违规违纪现象。对任何有合法来源的资金,实行严格的审计审批制度,做到合法使用资金。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核审批过程中,个别法人、业主在征占用林地时,对应提交的文件资料不能及时提交,导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材料不能如期报送。

2、在省道--线改建过程中,个别行政管理单位,在给农民补偿问题上,一再推延,致使线东段公路改建征占用林地到现在不能报批。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3、林业行政许可中,在办证环节上个别职工政策水平、业务素质欠缺,有待进一步提高。

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适量捕杀、总量控制”的方针,通过专项行动,适时适地适量地猎捕野猪,控制种群数量,减少野猪危害人畜安全、损坏农作物事件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为建设“幸福、美丽、生态”新服务。

二、行动主题

以人为本,为民除害,促进人与动物和谐共处。

三、行动区域

县林业局划定的猎区乡镇,狩猎对象严格限制为野猪。

四、行动时间

从2015年6月下旬开始,至秋收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机构,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摸清本乡镇野猪分布和主要活动情况,确定重点区域,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行动方案。

(二)、集中猎捕阶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在重点区域、重点乡镇开展集中猎捕野猪活动,确保行动效果。

(三)、总结巩固阶段。县森林公安局和局野保办要认真总结行动的成果和经验,探讨有效处理我县野猪及其它野生动物保护与猎捕、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方法,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州林业局野保科。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猎捕范围和数量。各乡(镇)猎捕范围和数量必须是我局文件规定的限额。只能在野猪分布较集中且危害严重地区进行,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人口密集区狩猎。

(二)、组织专人猎捕。每次猎捕活动必须要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时间,参加捕猎人员必须有持枪证。猎捕时禁止伤害其它保护动物。

(三)、严格纪律。各相关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组织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4

关键词 林政执法;现状;对策;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中图分类号 S759.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20-0178-01

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秦岭南麓的佛坪县境内,地处东经107°40′~107°55′,北纬33°33′~33°46′,周边与洋县、太白、周至3个县及佛坪县岳坝、长角坝2个乡镇6个行政村接壤。保护区最低海拔980 m,最高海拔2 904 m,相对高差1 924 m。保护区原区划面积3.5万hm2,现实际面积28 586.27 hm2,森林覆盖率97%以上,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以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为主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蕴育了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使该区域成为具有国际意义的中国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地区,也是全球自然保护的旗舰物种、我国特有珍稀孑遗物种大熊猫在陕西省的重点分布区和大熊猫秦岭亚种在该省的核心分布区。据调查,区内共有种子植物1 300余种,脊椎动物339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1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55种[1],大熊猫、金丝猴、朱鹮、羚牛、红豆杉、独叶草等都是国际瞩目的珍稀物种,备受国内外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和专家的关注。可以说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天然动物园和秦岭中段的野生植物王国,2004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加入世界人与生物圈自然保护区网络。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效地保护辖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行政执法的主要任务,也是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1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现状

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有职工69人,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48人,基层保护站工作人员21人。全局具有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26人,其中基层保护站17人。管理局下设资源保护科、科研科等9个科室和龙潭子、岳坝、大古坪、西河、三官庙、凉风垭6个基层保护站,各保护站平均管辖面积4 764.38 hm2。

(1)林业行政执法背景。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部和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交界,西北部与陕西省太白林业局接壤,北部跟陕西老县城省级、周至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连,东部与陕西省龙草坪林业局毗邻,南部和佛坪县岳坝镇的岳坝村、大古坪村、龙潭子村、庙坝村以及长角坝镇的小南坪村接界。接界地段地形复杂,峰岭参差,沟壑纵横,且大多靠近社区村庄,人为干扰频繁,野外用火、割竹、掰笋、挖药、采集、安夹放套、乱捕滥猎、盗伐林木等各种破坏活动屡禁不止,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面临巨大威胁。同时,随着保护区周边道路交通状况的不断改善以及佛坪县地方政府对凉风垭景区的建设和开发,使得进入保护区的人数逐年递增,对区内资源的破坏有增无减,并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资源保护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2)林业行政执法依据。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据陕西省林业厅《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陕林罚委字〔2010〕10号)实施林业行政执法。除法律授权外,对辖区内违反下列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工作: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是《森林防火条例》《陕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3)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虽然建立的比较早,但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也是在逐步发展过程中不断得以完善的。目前,保护区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由执法培训、执法管理、林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等几部分组成,其中执法培训和执法管理由管理局资源保护科负责和指导,林政执法由龙潭子、岳坝、大古坪、西河、三官庙、凉风垭6个保护站具体实施,执法监督由管理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负责。各保护站严格按照要求统一配发了全套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并制定了详细的执法考核、举报奖励、责任追究、报告程序等执法工作制度。

(4)林业行政执法的目标、对象和范围。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目标,也就成为保护区林业行政执法的目标,其内容是:保持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特别是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结合自然保护事业开展相关科研活动,为保护区的持续发展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和经验。

林业行政执法的对象是:依法制止和打击盗伐林木、割竹、掰笋、挖药、采集、安夹放套、乱捕滥猎、野外用火等不法行为,确保辖区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确保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不受人为破坏。

林业行政执法的范围: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2004年12月获得了佛坪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书,辖区边界四至清楚,执法范围明晰。

2 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村民生产生活、宗教民俗等活动中的用火行为,如烧地边、煨火肥、烤火取暖、吸烟、上坟祭祀点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小孩和低智人员玩火等极易造成森林火灾,对大熊猫及其栖息地构成巨大的威胁,行政执法压力大。

(2)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矛盾突出。居住在保护区境内及其周边的社区村民,长期以来养成了靠山吃山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紧紧依赖保护区丰富的自然资源而生存,保护区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村民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严重影响了社区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加之居住偏僻、交通不便、通讯不畅、文化教育落后、思想观念陈旧、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的影响,使他们很难摆脱靠山吃山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为建房、制作家具、安葬、生产等需要而伐木、割竹,为生活、医病、增加家庭收入而掰笋、砍柴、采集、挖药、猎捕,对区内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很大的破坏,而且随着区内和周边社区村民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这种趋势将愈演愈烈。

(3)随着佛坪县旅游业的兴起和对凉风垭景区的进一步开发,将有更多的人员进入保护区,使森林火灾的隐患增加,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遭破坏的威胁增大,同时也加大了林业行政执法的难度。

(4)保护区高素质、大数量的人员集中在管理局机关,基层保护站人员数量偏少,文化及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再加上林业行政执法培训较少,林政执法实践不多,以及林政执法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执法监督明显滞后,导致基层保护站林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水平普遍偏低,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2],林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制作欠规范,林业行政应诉案件极易发生,给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极易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非常不良的影响。

3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对策

(1)在社区村民中广泛开展自然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典型案例现身说法,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尽量减少和杜绝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林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2)进一步加强社区共管工作。积极扶持社区群众有计划地开展山茱萸、天麻、猪苓等中药材的人工种植以及木耳、香菇的袋料栽培。引导社区群众充分利用山区蜜源植物丰富的特点,大力发展养蜂等绿色产业。帮助社区群众开办旅馆、农家乐等旅游接待服务,让他们参与到保护区的旅游开发中来,实现利益共享,互利双赢。尽量吸纳社区群众担负保护区巡护监测、科学研究、旅游观光等活动的向导、背运服务等,以增加社区群众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改善他们的生存质量,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他们对保护区自然资源的依赖与威胁,减轻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压力。

(3)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将集中培训和平时的自学紧密结合起来,将思想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将执法办案和经验交流紧密结合起来[3],以实践为师,在学中用,用中学,不断提高林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林政执法队伍。

(4)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办案制度、法制审查制度、考核考评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严格的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和相关票据,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管理,努力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5)落实执法责任,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审查监督机构,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林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规避执法人员、行贿受贿、包庇纵容、、等违法行为,使执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林政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案卷资料保存完整齐全[4]。

4 参考文献

[1] 刘新玉,马亦生.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研究文集[M].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

[2] 赵洪涛,黎小涛,沈春燕,等.牛背梁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探讨[J].陕西林业,2011(6):17-18.

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5

我国高度重视林业法治建设,先后颁布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等5部林业法律和《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10多部林业行政法规。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加快形成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林业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林业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林业法治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依法治林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要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加快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流程,严格监督方式,促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加强对重大林业改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林业行政管理效能。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力度,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维护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和林权权利人的利益。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或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后监管,转变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从制度上防止发生权力滥用和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重大惠林政策、林业重点投资、财政预算、行政许可等事项,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第二,严格规范林业执法。森林、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属于典型的公共资源,其中森林具有生长周期长、破坏容易恢复难等特点,尤其需要加大保护力度。但是,目前许多林业案件并没有得到严格依法追责,有的只是象征性地罚款了事,导致林业违法成本过低。全国每年发生林政案件60多万起,每年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面积超过200万亩。各级林业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毁林、乱捕滥猎和毁坏湿地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深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权责一致、精简统一的执法机构。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执法权限法定,严格规范执法程序、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确保执法到位不缺位、尽责执法不越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合理分解执法职责,建立执法责任追究机制,避免执法推诿和不作为现象,做到权责一致、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实行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持证执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林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

第三,创新完善法律制度。林业部门将着力推进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等的修改制定工作,建立适应林业改革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制度,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切实发挥法律法规对林业建设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制定林业重大发展改革规划、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统筹考虑林业法律法规制度设定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坚持在林业法治下推动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制,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着手建立完善林业立法后评估制度,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成本效益分析和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探索建立县级以下基层林业立法联系点制度,简化民意上达环节,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确保林业法律法规制度“接地气”,全面提高林业法治建设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第四,全面提升法律素养。目前,全社会还没有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遵守林业法律法规、保护生态资源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地方甚至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政府和法人仍是侵占、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主体。各级林业部门将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契机,全面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运用多种形式加强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认知,提升运用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健全林业法制工作机构,加强林业法治队伍建设,探索林业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优的林业法治队伍。

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6

从八十年代末开始,中国逐渐从野生动物资源的主要出口国,变成当今世界上最大的野生动物资源进口国之一。在国际上,非法贸易的野生动物的价值仅次于走私,是全球第二大走私对象。而导致这一切的不仅仅是暴利,还有监管不严以及对于贫穷的无奈。

零散而来的车辆、市场内禽畜的凄惨叫声,让这里显得诡异冷清……5月9日凌晨4时许,从化市太平镇兴富综合批发市场,并没有出现平常的热闹场景。知情人口中的野生动物交易非法中转站,为什么在这一天安静了下来?

黑幕下的交易

5月8日晚,记者趁着夜幕来到位于广州北面46公里的从化市太平镇。传说在这座城镇里有一个专做野生动物交易的市场。对外的名称为:太平镇兴富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

“阿姨,你知道兴富野生农副产品市场怎么走吗?”初入太平镇,以免打草惊蛇,记者特意找到街市中卖水果的老板打探消息。但问题一出口,旋即遭到猜疑。“都十点了,这么晚去那儿干嘛?”

还来不及回答,她又来一句:“你是干嘛的?”同时,眼睛上下打量着眼前的陌生人,不难发现,她对记者的到来充满警惕性。当记者以“过来找个朋友”为由打圆场时,她只抛下一句:“那里没什么好看的,要去也明天白天去。”眼看问不到路,当记者正准备抽身离开时,所幸,旁边一位买苹果的顾客热情地为记者指明了方向。

广州市森林公安局一位警员向记者讲述这个市场的生态:这里作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中转站已是公开的秘密。在市场方圆两三公里内,甚至有一些专门巡逻的线人,一有异常迹象,就会向老板们上报。

由太平镇商业步行街走到兴富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仅有十分钟的路程,但夜幕之下,两者间的通道却不怎么光明。走过一段没有路灯的水泥路,迎面的是车灯闪烁的新平路,来往的车辆中不乏大型货车。不远处就是目的地。

来到写着“兴富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大字的招牌下,一条长约一百米的车道直通市场,走在路上,车声渐远,这条道似乎将外面的车声嘈杂与里面的一切隔绝。

进入市场,一阵强烈的腥臊味扑鼻而来,走了一圈,卖的基本上是各类禽畜,与农副产品无关。时间是晚上十点半,尽管夜幕袭人,但绝大多数的商家还没打烊,他们或懒洋洋地躺在外面乘凉,或一群人围着打牌,似乎这只是中场休息,等待下半场的开始。

凌晨四点半,当记者从镇中心的宾馆回到市场时,发现进出的车辆有所增多,估算了下,每三分钟就有一辆车进出。其中以本地粤A牌照居多,但也不乏湘M、赣D、吉A等外地车。但这一现象与此前知情人告知的“忙得常常堵车”相去甚远。

这位广州市森林公安局的知情人此前曾对记者表示,凌晨时分到早上六点,是市场最为忙碌的时候。来自省外的大卡车运载野生动物而来,而广州及珠三角的面包车、汽车则过来取货。特别在凌晨4时左右,车水马龙的热闹将会达到顶峰。而在白天这里没什么生意可做,只有一些散客,老板们躺在椅子上,慵懒欲睡。

尽管车来得少,不过里面的生意照旧。每当一辆大货车驶入,众多商家就会拉着拖车或开着电动车前来分货。取了货,有的商家直接装上面包车往外送,也有的商家放到店里面。期间大家互不干涉,交谈也不多,各自忙着自己的生意。

虽然大多数人或多或少地忙碌着,但记者的出现仍让不少人提高警觉,并投来异样的眼光。“我当时背了一部相机去,结果就遭到周围人的驱赶。”正是基于一位有过“特殊经历”的专家经验,记者这次选择多看、多听和慎言。

暗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商家甚至公开叫卖果子狸。记者以酒店老板身份询问,果子狸多少钱一斤。一位陈姓老板说,现价110元一斤,要拿的话直接有货。

走到批发蛇类片区,当记者问道,是否有卖“地龙”(穿山甲)、“过山峰”(眼镜王蛇)或“饭铲头”(眼镜蛇),有商家直接回复“你要几斤的”。而在地上的铁笼里,记者确实发现有“过山峰”和“饭铲头”,“地龙”则只有熟客或老乡才能拿到现货。

卸货、装货,这些装着动物的笼子不停地流转,暗淡的灯光下,不易看清笼子里装的是哪种动物。既然不能拍照,记者唯有观察各种动物的体貌特征。后据记者描述,有专家指出,其中可能有獾类动物和豹猫等野生保护动物。

“地下野味”

夜色中,汽车驶进一间门面并不显眼的酒楼,进入包厢后却是“金碧辉煌”的豪华装饰,不一会儿五爪金龙汤、红烧穿山甲便端上餐桌。作为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经过非法贸易的多个链条,成为人们的盘中餐。

“吃野味的都是熟客,熟客带新客,慢慢也成了熟客。”知情人李先生说。如果没有任何交道,贸然进入餐厅点野味,只能吃到“闭门羹”。 记者在增槎路、从化兴富市场附近等地调查,得到的是同样的答案。

下午三点,记者走进华南综合楼一侧的春晖酒店,当即就有一个服务员走上前。“麻烦订一桌饭。”说完,记者还补充了一句,“你们店有没有野味?”该服务员听后说道:“这个你要问我们主管,她知道的。”当记者填完订单,她不忘提醒:“要是我们主管的熟客,可以跟她预约一下。”

作为熟客,客人并不会到了酒楼后才点菜,一般是提前预约,点好菜式,是红烧或蒸煮。和交易市场一样,在酒店、山庄等野味消费场所里,同样使用“地龙”、“五爪金龙”、“饭铲头”等行话,在部分酒楼通联甚至使用数字等代号。

为掩人耳目,野味的烹调许多时候也并不在酒楼中进行,而是租用地方“另起炉灶”作为“厨房。”不过,如果店家足够信任这些“贵客”,会向他们展示仓库内圈养的穿山甲等,甚至赠送穿山甲鳞片。这些鳞片被认为有疏通经络、消肿活血等功效。

野生动物交易远不止在餐桌上

记者在网上寻找交易线索时,一位名叫“加工编织皮毛”的网友主动搭讪“獾毛,松鼠尾巴有吗?”,这位来自河北衡水的网友看来是做收购野生动物毛生意的。据其介绍,一斤獾毛的收购价达40多元,如果有充足货源的话,运费由他出。

森林公安机关、海关截获非法贸易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五花八门,需要专门科研单位进行技术鉴定。 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专家胡诗佳对记者表示,就送检的情况来看,有穿山甲、巨蜥、蛇类等,飞禽则有鹰、枭等猛禽类和鹭鸟等。海关截获的,还包括非法进口的象牙制品。

广东是全国野生动物消费大省,但并非野生动物资源大省。获取的信息显示,广东市场上的野生动物中,巨蜥、穿山甲主要来自越南、缅甸;蛇类和兽类一般从湖南、江西、福建等邻近省份进入;其他鸟类来自江浙沿海以及西北地区。

据广州市森林公安局一位警员估计,这当中的野生动物,一半以上本来将送上餐桌,而另有一大部分制品如象牙等将进入工艺品市场。

运输方面,此前有媒体报道,犯罪团伙对野生动物的运输方式出现多样化,汽车、火车、空运、海运都有发现。目前,使用空运和海运的倒不多,而无论是汽车还是火车,这些网络商家告诉记者,“我们自然有我们的办法。”为了保险起见,也有商家要求顾客自己开车去取货。

一方查处,一方兴起

事实上,广州周边曾有两处大型野生动物交易集散地:一个是白云区增槎路,当时广州警方称,该市场是中国最大的野生动物集散地之一,另一个则是佛山市南海区的庆丰食品城。按照一业内人士的说法,前者的倒闭与2003年前后因果子狸引起的非典有关,以及亚运会举行等因素,加上媒体曝光售卖保护动物,很快就被查封了。后者被查处主要来自媒体的曝光。

野生动物在广州从来不缺市场。尽管增槎路附近的野生动物市场早就被取缔,但与野生动物相关的交易似乎仍“阴魂不散”。

早前的5月8日下午,记者先是来到白云区增槎路新源野生动物市场。刚下车,迎面就有数名摩的司机凑过来,当记者询问:“周围哪儿有卖野生动物的?”他们瞬时热情减半,纷纷表示当地的野生动物市场早就关门了。一筹莫展之际,不远处一名司机向记者招呼道:“外面的都没卖了,不过我知道哪里还有卖。”

将信将疑之下,记者坐上了摩托车,十分钟后,出现在眼前的正是过去“叱咤风云”的华南综合楼,而其前身是华南鸟类市场。“里面就有卖,外面不容易看出,一般要熟人介绍。”交代完,司机没做逗留就折返回去了。

华南综合楼毗邻广清高速快线,嘈杂的车响使楼里面的一切显得更加寂静。综合楼的漆黑过道里有一股臭腥味。记者看到几个人正在将一笼笼山鸡往车上送,记者询问有没有“地龙”卖,他们头也不回地应答:早没有了,这些山鸡也是养殖的。记者又来到旁边一间杂货铺咨询了同样的问题,一位小伙子的回答耐人寻味:信得过你就有,信不过你就没有,当然是没有。

或许意识到自己的回答有点不妥,他又改口:前几年这里有大把,在外面摆着卖,现在确实是没有了。记者又走访数家仍在经营的禽畜商铺,问起“野生动物”、“地龙”等敏感词汇,商家老板都闭口不谈。

记者走访周围的市民了解到,该市场仍有野生动物出售,但仅限熟客。一间服装店的阿姨明确表示,里面的确有“地龙”在售,他们警惕性高,不会轻易示人。

此后,记者还走访了三一食品市场和东旺冻品批发市场,如今这两个市场都已重新规划,再也找不到野生动物的身影。

“画一条线,我们可以发现野生动物市场存在一条转移路线。”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以华南综合楼为代表的增槎路野生动物市场,到佛山南海区庆丰食品城,再到现在从化的兴富农副产品市场,一方被查处,另一方又兴起,如此反复。

据了解,当时增槎路野生动物市场被查处前夕,有不少商家就提前迁至庆丰食品城了。好景不长,庆丰食品城很快也被林业、公安、行政执法部门清理。

狡兔不止三窟

5月9日凌晨的暗访结束后,稍作调整,记者于上午九点半再次走访了兴富市场。结果令人大吃一惊。

此前有售果子狸、野山猪等野生动物的片区,商铺全都拉下了铁卷门,老板们又恢复到打牌、睡觉的慵懒状态。其他几个片区的商铺虽开门迎客,但也只有本地居民的零星生意。两位刚好前来买龟的老人告诉记者,批发市场的动物还是比较贵的,一般家庭消费不起,家里有喜事摆宴酒才会过来买。显然,这里的商家做的是夜晚的“大生意”。

此时,一阵喧嚣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之前叫他们注意把东西放里面点,就是不听。”一位挂着“广州市从化森林公安分局太平镇工作站”工牌的工作人员说着,指挥同行的七八名工作人员清查一个卖鸟的商铺。在搜出的鸟笼里,记者发现有白鹭、鹧鸪等野生动物。

围观的其他商铺老板议论纷纷,但奇怪的是,他们竟没有一人表现出惊慌,反而平静地接受眼前的事实。

“你看到没有,他们是用铁棍撬开铁卷门的。”身旁一人指着执法人员手上拿着的铁棍告诉记者,“大家都把门关好了,就查了他们一家。”至于为何如此,他则秘而不宣。

随后,记者致电从化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煜添,据其介绍,近期警局正在加大整治力度,清查工作日益常态化。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用一辆中型货车将装满了鸟的笼子缓慢地开出市场。他们前脚刚走,从化市城管局的工作人员后脚赶到。看到现场一片狼藉,城管人员匆匆走过。

行至一家较大的店铺门口,只听带队的负责人催促店铺老板赶紧把门口摆卖的野山猪搬到店里面。此时,老板也闻声出来,与该负责人寒暄了几句,并表示会按照吩咐将货往里面搬。

在现场,记者还发现昨晚卖果子狸的陈姓老板不见了。“知道要检查,我们当然要把门关紧。”电话中,尽管没有告诉记者要检查的消息从何而来,但他表示:“有人提前把消息告诉我们了。”当记者提出要求看货时,他的口气略显无奈:“最近查得比较紧,要晚上过来才能看。”

树欲静而风不止,一家卖龟类的老板看到城管人员过来,随即关紧了店铺的铁门,迅速跑到对面的水产类片区。待他们走开后,她又走回来,重开大门,继续自己的生意。记者询问其“是不是怕有东西被检查到?”,她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这里的生意不好做了。”

盗猎猖狂

靠山吃山。在一些偏远山区,贫困的当地人还保持着打猎的生活方式,这样才能吃得上肉,或者增加家庭收入。2003年,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龚世平研究员对海南岛中部山区少数民族居住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状况进行了调查,传统的生活习惯给当地的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更致命的方式是,盗猎行为参与到庞大的非法贸易产业链。作为链条的上游,盗猎将野生动物推向了市场的各个环节。而广东,不出所料,餐桌上的消费成为最大宗。

“有一次在省内一个自然保护区,碰到一个盗猎淡水龟的。我们科考人员让他住手,他反而理直气壮地反问:‘这是我们的地盘,动物资源是我们的,你们要离开’。”龚世平说,在保护区内遇到盗猎使用的网套、笼具等工具,亦是司空见惯。面对“盗猎”,自然保护区之“保护”名不副实。以淡水龟为例,由于盗猎情况严重,广东省内淡水龟种群数量急剧下降。用龚世平的话来说,已接近种群的崩溃水平。作为两栖爬行动物专家,龚世平对此感到痛心与忧虑。“在长达6年的科考中,我们没有发现一只三线闭壳龟、黑颈乌龟。”

三线闭壳龟即金钱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市场上,每斤金钱龟的价格就上万。而黑颈乌龟则是广东、广西地区的特有龟种,俗称广东乌龟,虽尚未列入国家保护动物名单,但已经处在濒危状态;在市场上,每只黑颈乌龟的价格被商业炒作到近万元。

“越有经济价值就越面临着盗猎的压力,就越濒危。”龚世平解释。

由于在野外很难找到这些越发珍稀的野生龟,许多野外科研工作已经难以开展了。他曾警告,如果本土龟继续式微下去,许多种类将会从野外消失,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破坏。

更令人感到寒心的是,在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旁,竟然有野味餐厅。《南方都市报》曾报道,在广东境内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岭国家森林公园周边有许多餐馆公开宰杀售卖白鹇、赤麂、环颈雉等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最让人惊心的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种群数量不过数千只的黄腹角雉同样在宰杀之列。这些餐馆数百米之遥,便是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所在地。现盗现卖,这些野生动物大部分来源于南岭的盗猎。

网销野味,除了人肉应有尽有

而网络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让盗猎变本加厉。记者尝试在QQ搜索群信息一栏中输入“野味”二字,就有超过十页的信息出现。随机加入了几个人数较多的群,譬如:“野味交流”、“野生动物买卖”、“广西野味购销”等。于是类似“常年出售各种野味,野豪猪、麂子、猪獾、果子狸、蛇类等”、“河北太行山野味批发,大量出售斑鸠、豹猫、袍子、鹰、雕鸮等各种野味,有意者私聊”等信息不断映入眼帘。当记者在各个群中信息:“求购各种野味,有意者私聊。”不到五分钟,即有超过五个网友发来QQ信息。

一位自称“小陈”的网友向记者推荐:穿山甲900元/斤, 虎肉1000 元/斤、 熊掌900元/斤,并宣称“除了人肉只要是野味的东西 ,你尽管开口,我可以想办法帮你搞到”。为了招揽生意,他还热情地表示“如果你那里销量还行的话,我可以一条龙服务你那个酒店”。

至于货源,他说自己是二手中间商,货都是从地方一手市场收购而来的。那么一手市场是怎样的?他没有告诉记者,但谜底很快就揭晓了,这就是盗猎。

名为“纯野生动物销售”的网友自报家门,向记者兜售白腹锦鸡。据了解,该品种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与“小陈”不同的是,“纯野生”是自己上山捕捉野生动物,所提供的货就是“一手货源”。虽然在贵州生活了十几年,但他也是最近才开始做野生动物买卖生意的。

即便如此,他现在已经抓了十余只白腹锦鸡,还有野猫、果子狸和刺猬。“不过我听说有广东的在我们这边收购野生动物,就是我联系不上”,在他看来“现在就愁销路”,有关盗猎等其他问题并不在意。一只白腹锦鸡就能卖500元,正是如此高昂的回报,让贵州、广西等偏远地区的山民不惜铤而走险,走上盗猎的犯罪道路。

野生动物货源竟来源于动物救护中心

在执法机关眼皮底下,野生动物惨遭毒手,这些现象绝非南岭国家保护区所独有。野生保护动物的悲惨命运背后是执法管理的乱象。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各地区的保护条例规定,野生保护从捕猎、到养殖驯养、运输、加工再到经营,前后每个环节需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哪一环不办证,非法经营,一查就知。但事实上这些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龚世平说。

在中山大学生物博物馆副馆长、高级工程师王英永看来,自然保护区更多是一个牌子,保护上实则处于不作为的状态。“拿到这个牌以后,就想着去开发利用,考虑经济利益,把保护的义务放在一边。”

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副所长邹发生表示,就野生动物保护而言,自然保护区就应该根据相关物种的特性来管理。“比方说鹭鸟的聚居地,如果发现有个地方水位高,影响到它们的觅食,就应该适当采取相应措施放出一些水。”

龚世平坦言,不少自然保护区并不欢迎单纯搞保护的专家学者,而旅游开发商、投资商则很受重视,给开发大开绿灯,甚至将保护区的核心也同样让出来开发。

有不愿具名的动物专家对记者表示,在他看来,省内自然保护区管理上几乎没有合格的。“怎样才算及格,最基本的护林、防盗猎上,有这方面的业务在开展,有人真正在巡逻。事实上,保护区养着一大帮不干事的懒人。”

龚世平也认为,就他科考所见,许多保护区巡逻力度很小,执法上近于空白,更有看见盗猎不执法的现象。“没有配套措施来保障保护行动的执行。有没有人巡逻,保护得好不好,没有跟踪和监督。不执法没有人去追究,谁又愿意辛苦去做这些呢。保护区管理人员有很大空子可钻。有保护区管理人员曾私下对我说,经费不够。比如需要100元,但实际经费只有50。”龚世平表示,“经费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没有管理和监督。即使有充分的投入,效果也和缺钱相似。”

野生动物的一个尴尬还在于,它的保护效果并非可以像树林那样可以一目了然的地展现出来。“自然保护区更多是把树管好,不要让火烧了,山没被挖矿,看上去一片绿,满足于表面现象。”

“动物有没有,需要专业的监测才能掌握。这也留下了敷衍塞责的空间。”龚世平说。

《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规定: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给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管理乱象存在动物保护的各个环节。在非法贸易的一线执法上,不仅是不作为,甚至可能与不法分子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而即使是野生动物得到救治,它仍可能重回餐桌。在兴富市场查处一幕中,有老板在一旁对记者说:他们抓回去不也是拿出去卖吗?

知情人李先生向记者表示,有不少餐馆的野味货源的确来源于一些动物救护中心;而此前《南方日报》的报道,在珠三角某市森林公安竟把收缴来的熊掌拿到酒楼自己消费。在执法过程中,这个森林分局该立案的未予立案,仅罚款放行,执法手续不完备,对没收的贷物不清点、不核对、不鉴定登记,更没有将收缴的野生动物移交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