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保护条例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高速公路保护条例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高速公路保护条例范文1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部署当前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下面我结合实际,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升境界,充分认识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公路管理的水平是展示一个地区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近年来,我县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年底,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已经达到了2400多公里,其中国家列养公路总里程达350余公里。随着随岳南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岳长江大桥等一批交通重点工程的建成通车,我县公路出行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有力的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与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相比,我县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相对滞后,利用公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集贸市场和生活垃圾污染公路等现象屡禁不绝,给公路安全畅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管理、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集镇过境路段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没有具体明确责任和整治实施方案,亟待进一步规范和解决。

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对于解决当前公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公路安全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一场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攻坚战。要把公路综合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改善路域环境,充分发挥路网的综合服务功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

公路安全保护的主要范围为:随岳南高速公路连接线、省道公路和县乡道等国家列养公路。重中之重是高速公路连接线和省道干线公路。要整体推进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以创造安全、畅通、整洁美观的公路环境为目的,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全面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通过综合整治,全面提高我县公路整体形象。

(一)明确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责任。为确保治理效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一是必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明确乡镇政府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具体为:负责组织公路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本辖区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牵头组织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二是要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县公路、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配合乡镇抓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重点路段进行专项整治;负责查处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落实民警管段责任制,切实做好路面控制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车辆在公路上乱停乱放等行为,县建设、城管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协同公路、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明确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要求。这次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目标是:确保省道干线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物占道、无占道经营和占道作业、无乱堆乱放、无集贸市场、无种植农作物;确保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无非交通标志,无新的违法建筑、地面构筑物和无序堆积物;路容路貌达到“畅、洁、绿、美、安、舒”。一是要加强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的控制管理。《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走访沿线占道经营者及各类非法堆积物物主,宣传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责令限期自行清理;在地方政府的统一协调下,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对拒不自行清理的堆积物,要依法给予强制清理;对违法设置以及未按期整改到位的非公路标志要进行。二是要加强公路红线区的控制管理。各乡镇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明确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的具体范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路面边缘的间距,随岳南高速公路连接线不少于25米,省道不少于20米。对违法建构筑物,必须责令限期拆除;对拒不拆除的,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程序,由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力量。三是要加强集镇过境路段管理。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把清理整治集镇过境路段作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使干线公路两侧边沟畅通,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经营小摊等现象;实现路宅分离,路缘线顺畅,逐步通过实现净化、硬化、绿化,使集镇过境路段路容路貌和谐统一、整齐美观。四是要抓专项整治。近几年来,打场晒粮已成为我县路政管理中的一个“顽症”,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根除,干线公路沿线各乡镇要与村组签订《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责任状》,将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三)协调推进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仅靠几个职能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加强部门联动是做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有效保障,是有效推进整治工作纵深开展的有效途径。因此,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路法》和《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公安交警、县公路、县城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积极配合乡镇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努力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局面。

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严格落实责任,治理公路打场晒粮工作具体分工为:仙线至高速公路连接线路段的整治由城管部门具体负责;省道干线公路的整治工作由辖区乡镇政府组织牵头,加强领导,公安交警和公路路政部门组成专班进行联合整治;县乡列养公路的整治由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地方政府在集中整治活动时公安交警、公路路政部门派人参与。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公路安全保护工作顺利推进。

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政策性、系统性工程,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强化领导,周密组织,真抓实干。全面抓好“四个到位”,确保全面实现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目标。

(一)组织领导到位。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键全工作推进机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务必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把该项工作列入当前的一项重要议程,会后,要相应成立公路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的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具体指导和协调,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身先士卒,狠抓任务落实。特别是干线公路各乡镇要认真对照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责任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夯实责任,主攻薄弱环节,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宣传发动到位。年3月7日,总理签暑了国务院593号令,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施行,将有利于进一步依法开展公路保护,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的责任和保障,为公路的畅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我们要认真做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要以此为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干群对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要利用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在公路沿线的乡镇、村庄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主动加强与公路沿线群众沟通协商,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更好地激发起人民群众参与公路安全保护、建设美好家园的巨大热情。同时,各级新闻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要根据当前治理工作的要求,坚持正面宣传与负面曝光相结合,确保各地公路保护工作平衡开展。

(三)考核奖惩到位。建立健全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要健全责任目标考核机制。要把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与乡镇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将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纳入乡镇交通工作目标管理,年终实行考核兑现。二是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为督促各乡镇的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县将成立督查工作组,定期对各乡镇的公路保护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公路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在检查考核中,对积极主动、进展迅速、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责任追究;重点路段要反复督促整改,直至达标为止。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不是交通、公路的部门行为,而是政府行为,考核的主体是各乡镇政府。

(四)依法行政到位。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既要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又要注意把握政策、掌握方法;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分步推进;既要鼓励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又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积极拓展思路、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重点突出、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做到宣传先行、程序到位、文书规范、文明执法,确保顺利实施、树立良好形象。

高速公路保护条例范文2

自通车以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下称“危化车”)就成为威胁大桥运输安全的一个重大隐患,让徐明迁担心不已。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湖北交通部门人士介绍道,尽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诸多法律法规对危化车管理均有明文规定,然而在执行上一直未能到位,留下监管真空。

对于特大桥上危化车的管理,更是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难题。以荆州长江公路大桥为例,一旦来往的危化车发生爆炸,其后果便可能是“桥毁人亡”,而桥梁相对公路而言则更难以修复,造成的损失也更为巨大。

截至2010年9月,长江(四川宜宾—上海段)上在建和已建成的桥梁就已达79座,其主桥总长约159公里。

去年,荆州大桥管理局曾向上级建言采取限时通行政策,并在高速公路系统内对危化车进行信息互通,以便监控。此外,大桥管理局内部还提出以汽渡替代公路运输的方式化解危化车通行带来的安全风险。这些都为特大桥的危化车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危化车成特大桥安全隐患

荆州长江公路大桥自2002年10月建成通车后,距今已有10年之久。如何防范危化车通过所带来的安全隐患,是大桥管理局一直探索的重点之一。

然而,如今危化车管理所面临的尴尬现实却让大桥管理局分外头疼。8月31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尽管在大桥入口处悬挂着“严禁运输危化、易燃易爆品的车辆通行”的指示牌,但是来往通过的危化车仍不乏其数。在短短五分钟内,就有4辆危化车驶过大桥。

大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胡克斌向记者介绍,目前,大桥日均车流量约1.5万车次,“我们对每日通过的危化车车次并未作具体统计,但保守估计应有上百车次。”

大桥建设耗资13亿元,位于长江中游的荆江河段,与宜黄高速、襄荆高速、荆常高速公路相连,并且是207国道跨越长江的咽喉工程,其交通重要性可见一斑。

随着大桥南北两岸的高速公路贯通,大桥的车流量近年来大幅增长。另外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大桥采取混合交通方式运营,每日仍有不少摩托车来回通过。“在复杂的交通形势下,危化车的安全通行就更让人担心。”

今年恰逢大桥建成通车10周年,尽管10年来并无重大事故发生,但曾经的两次危化车事故仍让人心有余悸。“好在当时处理及时,方法得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大桥管理局工程养护科科长孙兵如今回忆起,仍后怕不已。

2006年7月11日,下午3时,孙兵接到电话,被告知大桥发生交通事故,随即赶往大桥现场处理。

“我一进桥北的收费站就闻到一股液化气的味道。”来到现场的孙兵才发现情况更为严峻。在大桥北岸,一辆汽罐车追尾一辆油罐车,两车载重都是20吨。“油罐车被撞出了凹面,没发生泄漏,还能继续行驶。但是汽罐车的整个车头都被撞毁了,侧翻在桥上,把半边桥都堵死了。”孙兵继续说:“更让人担心的是,汽罐车还发生了泄漏。”

大桥管理局立即向荆州市应急办通报险情,随后消防、环保等多个部门前来联合排险。经过5个小时的施救,险情最终得到了化解。

2009年3月14日发生的另一起事故则更为惊险。当天晚上7时许,一辆载重8吨的油罐车从桥北收费站驶入,此时还未有异样发生。但行驶约600米后,大桥管理局路政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油罐车阀门处发生泄漏。“当时司机也停车进行处理,就地取材用肥皂堵住洞口,但是根本没用,堵不住。”

路政人员马上报警,并从监控大院拉出消防水管,用高压水枪对泄漏的汽油进行稀释;同时,又紧急调来一辆空载罐车,把原车中的汽油转移到空载的车中。最后险情得到控制。

“现在想起来还是有点后怕,幸亏处理得及时。这两起事故才没有酿成大祸。”孙兵感叹道,“消防部门当时告诉我,如果发生爆炸,不仅大桥毁了,方圆两公里都会受到影响。光是泄漏的石油造成的水源污染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近年来,危险物品运输发生的事故呈逐渐增多趋势。根据公安部通报,仅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发生危化品运输交通事故为102起。而就在8月30日11时许,一辆重型危化车在沪渝高速湖北荆州段因车祸侧翻在路基下,所载危化品发生起火燃烧,经当地消防、环保、交管、急救等部门联手施救,5小时后才基本排除险情。

更加值得关注的是,与普通公路相比,特大桥还存在不少特殊性:

首先,桥梁横贯河流两岸,是连接两岸的重要通道,作用更为重要,一旦发生毁坏,对交通的影响比公路更为严峻;其次,桥梁修复更为困难。公路损坏后,在数天之内就能完成整体修复工作,而桥梁建于河流之上,修复难度更高;再次,特大桥造价昂贵,修复成本也将更加高昂。“如果发生‘桥毁人亡’,打击简直是致命的。”孙兵说道。

三道关应对特大桥危化车

对于危化车的管理,大桥管理局进行过多次探索。

早在2009年,大桥管理局就在路口竖起了“严禁危化车通行”的标识,但却没有发挥实际效应。“就算不从我们的路段驶入,他们也可以绕行3公里从荆州中的顺达高速通过大桥。这个标识更多意义是提醒危化车司机小心驾驶而已。”孙兵坦言道。

作为大桥管理部门,大桥管理局手中仅有的权限便是当危化车驶入之后加强全程监控,以防危险发生。“我们对大桥全程都有监控系统,方便发现险情。但因为条件限制,我们在事先并不能做到充分预防。”

即使发现危化车在设计上存在违规之处,大桥管理局也无权进行责罚或做到真正的禁止通行。按国家标准规定,车后都有一个“工”字梁,在碰撞发生时起到缓冲作用。但未装有“工”字梁的危化车在几乎所有的特大桥上都几乎随处可见。

“你如果不让他们通过,司机就干脆停下来和你理论,名义上是理论,实际上就是占住车道,阻碍交通。这样一来就造成交通堵塞。”大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我们手中又没有执法权,最后也只能让他们通过了。”

“8·2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危化车的问题也再一次提上议事日程。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对此指出,我国对危化车的管理有着诸多条例规定,但执行不力。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明文规定: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避免通过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

同时,上述条款也规定,如确需通过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的,负责审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运输许可的机关应当提前将行驶时间、路线通知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的管理单位,并对在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行驶的车辆进行现场监管。

除此之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也规定: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然而,上述条例普遍没有得到有效实施。

对危化车的管理由安监、消防、公安、质检、环保、交通、卫生、工商等多个行政部门共同执行,层次繁多、程序复杂,存在多头监管、协调不足的窘况。

然而,危化车通行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却一直存在。为此,大桥管理局在去年还曾在一份报告中对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提出两条建言:一是湖北高速公路系统内对危化车管理,实行信息互通。危化车进入高速后,便可进行全程监控,各高速路段便可提前做好预防。二是为保证大桥通行安全,希望所有拉运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只能限制在上午8时至下午5时通行。“在这一时段通行,方便对危化车进行监控,一旦发现问题也便于施救。”徐明迁解释说。

上述两条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也正在商讨研究当中。

高速公路保护条例范文3

【关键词】高速公路;超限超载;黑名单;机制

一、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2010年1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治超形势发展实际,着眼全局做出重要决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福建省贯彻落实2007年12月交通部等九部委联合部署的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方案,以及 2009年7月23日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山西太原召开治超现场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健全全省治超长效机制,建立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具有重要指导和促进作用。《意见》明确提出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治超工作“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省级政府主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治超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全省公路网的治超监控网络,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依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意见》还结合福建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全省车辆年平均超限率控制在5%以下,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未经许可上路过桥,禁止超过限载标准的货运车辆驶入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基本杜绝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现象的工作目标,把治超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二、近年来福建省高速公路治超工作情况

近年来,福建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治超工作 “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在巩固原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全省高速公路2007年5月20日起实施计重收费后治超工作出现的新情况,不断总结治超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深入地开展治超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有关治超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市实际,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采取高速公路治超与普通公路治超相结合、定点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抓入口与抓出口相结合等强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治超工作;二是针对2009年2月21日起福建省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撤销后超限运输出现的新格局,联合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积极开展“治超百日联合行动”、“治超行动周”等专项行动,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与普通公路路政部门建立联合防范、联合查处、联络协调机制,联合开展治超查处工作;三是加强入口的阻截劝返和出口的超限处理工作,在省际超限检测站加强检测,严禁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的车辆驶入我省高速公路,其他具备条件、已安装称重检测设施的入口车道,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做好阻截劝退工作,对出口发现的未经批准且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严格实行卸载和处罚;四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的要求,将福鼎山前、诏安深桥、龙岩长汀、南平朱洋4个高速公路省际超限运输检测站纳入部、省、站三级超限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工作,并按时完成联网、调试工作;五是加强几何超限车辆和运送不可解体货物且车货总重超过55吨车辆的审批和护送工作,要求各地市加强超宽车道管理,完善超宽车道开启程序,几何超限车辆入口所在地的路政大队或省际治超检测站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把入口关,防止未经审批的超限车辆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六是加大重点部位的治超工作力度,定期通报全省高速公路超限车辆出入口信息,对超限30%以上车辆较多的高速公路出入口,抽调执法人员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对平潭大桥三个入口实行24小时检测,确保平潭大桥安全。

三年来,福建省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坚持部门联动、依法严管、综合治理,超限车辆明显减少,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所好转,货运量稳步增长,重点物资运输和农副产品“绿色通道”保持畅通,有力保障了福建省经济的正常运转,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全省高速公路超限30%以上车辆占货车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2%、、0.2%、0.25%左右,治超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创新引入“黑名单”机制开展高速公路治超工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福建省高速公路治超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个别地市治超工作无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超限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此外,受收费站入口广场较小、执法人员不足等条件所限,全省高速公路无法做到所有入口阻截劝返,治超监控网络不够健全,超限车辆绕行规避检查等现象日趋严重,2011年以来,个别路段超限超载现象有所反弹,全省高速公路超限30%以上车辆占货车总数的比例上升为0.4%左右,超限治理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

面对出现的问题,福建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结合实施计重收费后治超工作的新情况,不断探索治超工作新思路,构建治超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力度,重点采取抓出口与抓入口相结合的治超方式,对出口的超限车辆,实施卸载和处罚,同时,在入口实行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治超措施和“黑名单”机制,重点打击超限比例达30%以上的恶意超限车辆,具体做法如下:

高速公路保护条例范文4

特色村寨和特色民居是一个地方民族历史文化的符号,是传承民族建筑文化的有效载体,是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等特色经济的宝贵资源和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为抢救、保护本县民族特色村寨和特色民居,传承、丰富和拓展民族建筑文化内涵,彰显地域特色民族建筑文化,根据《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历史文化名村(寨)及特色民居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州“百千万”特色民居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自治州大通道特色民居保护整治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凤凰县特色民居保护范围

凤大高速公路沿线、凤大二级公路沿线、吉怀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的自然村寨的民居,凤凰至山江旅游公路沿线自然村寨及山江、千工坪景点圈内的特色村寨的民居,县人民政府已纳入民居保护整治计划或已统一实施的其他特色村寨,为近三年内重点保护范围,其他村寨及其民居分期分批实行保护管理。

二、保护原则

按照“整体规划、分布实施、办点示范、整合资源、三级联动”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作用;突出长远规划,因地制宜搞好点面结合,分步实施;做到以人为本,先易后难,务求实效。

(一)由县人民政府制定民族特色村寨保护规划,明确特色村寨民居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村落民居建筑形式、建筑风貌,村落内部环境和周边风貌。

(二)确定保护风格,民居建筑必须以地方传统建筑形式为保护基调进行保护、维修和建设,严防出现新的不协调建筑。

一是保护维修一批古建筑和特色民居,坚持“修旧如故”原则采取必要的加固、防火等措施。

二是引导、鼓励村民按照“整旧如故”原则对已建成的不协调民居进行改造整治,增加民族文化元素,彰显地方民族特色。

三是采取统一设计、资金扶持等措施,引导、鼓励村民建设带有民族特点的传统风格新民居。

三、保护措施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原则,实施县、乡、村三级联动,抓好已列入我县特色民居整治3年行动计划的自然村寨的民居保护与整治工作。

(一)认真抓好民族特色村寨的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出现新的不协调建筑。

县人民政府统一制定民族特色村寨保护规划,规划部门加大对乡镇规划管理的指导,协助乡镇抓好民族特色村寨民居建筑的规划审批与管理。

乡镇要切实履行规划监管职能,加大规划管理工作,按照规划审批程序开展好民族特色村寨民居建设的规划审批与日常管理工作,指派干部加大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村组要加大日常监控力度,做好村民的工作,增强村民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意识,制止新的不协调建筑施工行为。

(二)认真开展特色民居保护整治工作,严格维护地方民族特色建筑风格

列入政府保护整治村寨的特色民居、不协调民居建筑的,户主必须积极配合政府的整治工作,切实为施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民居经整治后,由乡镇抓好常态化管理,民居所有者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外观和建筑风格。确需维修改造的,须经村组签署意见,通过乡镇规划审批,报县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审批要求施工,严防整治后的民族特色村寨出现新的不协调建筑。

属于政府重点整治点的村寨,民居整治由政府统一组织施工。在建建筑且尚未进行外墙装饰的,必须按照政府的统一设计要求进行外墙和屋面装饰,经政府验收合格后,按照每户10000元以奖代补形式给予奖励。

高速公路保护条例范文5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总结2011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安排2012年重点工作,动员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锐意改革、攻坚克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为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围绕发展大局,圆满完成“十二五 ”开局之年各项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近年来交通运输发展面临形势最为严峻、最为困难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积极应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和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着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着力提升行业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完成了开局之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全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98.2亿元,超出年度计划21.7%,其中,民航机场完成投资12.79亿元。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3000公里,达到3009公里。新改建国省干线公路1600公里、农村公路4117公里。全年完成公路水路客运量18亿人次、旅客周转量1152亿人公里、货运量25.6亿吨、货物周转量7434亿吨公里,分别比去年增长16.8%、14.0%、18.5%和21.1 %。完成港口吞吐量 3.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8.8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 15.1%和75%。全省民航机场共完成年旅客吞吐量521万人次、货邮4万吨。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攻坚克难、团结拼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

公路建设进展顺利。全年完成投资254.6亿元,同比增加54.7亿元,增长27.4%。其中,高速公路完成投资129.9亿元,同比增加2.9亿元,增长2.3%,国省道改造完成投资68.3亿元,同比增加36.5亿元,增长114.7%,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48.2亿元,同比增加12.4亿元,增长34.7% ,公路运输站场全年完成投资7.6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5%。望东长江公路大桥、岳武高速、济祁高速利辛段等项目开工建设(北沿江高速滁马段、宿扬高速天长段具备开工条件)。泗许高速亳州段、周六高速南段建成通车(绩黄高速具备通车条件)。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徐明高速安徽段等在建项目进展顺利。国省干线公路完成新改建803公里、桥梁6318延米/80座。世行Ⅲ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工,亚行项目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开工996座、完工18612延米/755座。

水运建设强力推进。全年完成投资30.8亿元,首次突破30亿元,同比增加5.6亿元,增长达22.3%。长江干线芜湖至南京段航道维护水深由9米提高到10.5米,3万吨级海轮可常年直达芜湖港,裕溪口、太平府公用设标航道正式开通。在建项目芜申运河安徽段、沙颍河航道、裕溪船闸扩建工程、巢湖复线船闸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阜阳船闸具备通航条件),合裕线航道改造工程、合肥港综合码头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和县郑蒲港一期工程具备开工条件)。一批重点水运项目列入部“十二五”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和部“十二五”建设规划。

站场建设加快实施。合肥新桥机场累计完成投资23亿元,航站楼土建工程全部结束,机场跑道全线贯通。九华山机场投资完成过半。阜阳、安庆机场改建工程全部结束。骆岗机场陆续开通六安、巢湖等8个异地航站楼,总数已达13个。建成农村客运站64个,农村客运候车点2028个。

规划前期工作得到加强。省政府已经正式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高速公路、民用航空、邮政业等专项子规划也陆续颁布实施。配合开展国家公路网规划调整,争取省级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纳入规划,省道网布局规划调整也在同步推进之中。继续强化调度,完善前期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跟踪协调服务,配合项目业主交叉推进重点工程的前期工作,为新项目开工创造条件。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力推进“省市县共建”模式,主动与省直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沟通对接,在加快审批和征地拆迁等方面创新改革,帮助项目业主争取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地。坚持“月会、旬调、及时报”等有效方式,加强指挥调度。积极加强与铁路等部门的衔接联系,与省电力公司就交通、电力设施交叉跨越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建设必需。在省财政、金融部门支持下,成功将省属两家高速集团及省港航投资集团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监管范围。协助省政府召开调度会,全力协调金融机构落实贷款。通过多方努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

(二)保障质量、管养并举,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养护水平稳步提升。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加强。持续加大质量安全督查力度,创新监督模式,推广备案制,提高监管实效。继续推行安全生产“三阶段风险防控”、“单元预警法”和“一校一志一会”等方法制度。成功承办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推进会,编制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指南和“平安工地”建设“口袋”丛书。深入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大力推行精细化施工管理和施工环境标准化建设。全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水运工程一次抽检总体合格率分别为97.8%、97.2%、95.2%和94.5%。铜黄高速公路获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奖及全国优秀工程设计金奖。

基础设施养护管理水平日益提高。在全国“十一五”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大检查中创历史最好成绩,被评为“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高速公路推行市场化和专业化养护,打破路段界限实行路面养护集中管理。坚持日常养护监督考核机制,对全省17000多公里国省干线公路进行养护质量调查。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逐步提高公路养护水平。加强对重要路段、大型桥梁、长大隧道等的监控,组织开展全省公路桥梁大检查。完成航道疏浚 58.6万方,维护通航里程2800公里。

建设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制定出台《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初步建成省级交通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形成以“市场”与“现场”联动为重要内容的有效监管机制。健全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立项目、企业、人员信息数据库,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违法行为载入诚信档案。认真开展施工、监理、检测企业信用评价,定期公布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开展动态监管,加大市场清查和警示力度,严肃查处了核工业西北建设总公司等企业的非法转包行为。

(三)加强联动、标本兼治,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全面深化。

源头和路面治超双管齐下。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源头治超站点软硬件建设。发挥基层站所职能,强化源头治理。完善驻点监管、巡查、抄告及约谈制度。推广运用源头治超管理信息系统,对违法信息进行实时登记。全省出场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6%以下。深入开展路面治超规范年活动,突出抓好55吨以上非法超限车辆治理,推行非现场执法,实现全省路面治理常态化。全省66个固定治超站、17个流动治超站建成运行,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治超监控网络基本形成。

联动治超得到强化。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了 3次全省性的联合治超行动,实现两部门数据互联共享,强化后续动态监管。积极参与华东六省一市“保护路桥、关爱生命”省际联合治超活动。合肥、六安两市联手整治合六路超限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实施源头治超区域联动,全省共形成15个省内联动区域、3个省际联动区域。长江干线、淮河水系船舶超载治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违规码头“黑名单”,累计检查船舶15.6万艘次,查处超载船舶1129艘次,对违规码头实施处罚120余次,收到较好效果。

治超长效机制初步形成。积极促成省政府颁布实施《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认真宣传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把治超工作纳入法制化、常态化轨道。完善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与公安、农机、质检、工商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治超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规范性文件,健全了治超长效机制。全年共查处超限车辆5.9万辆,卸载货物78.9万吨,恢复改装车辆8155辆,4650名违规驾驶员被计分,淮北平山口、凤阳县等地区源头治超基本实现“全覆盖、零超载”。

三、坚持稳中求进,全力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

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及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解放思想、锐意改革,抢抓机遇、全力实施,服务民生、打造品牌,提高管理效能,加强行业建设,实现发展转型,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的保障和承载作用。

主要发展预期目标是: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70亿元,力争300亿元,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50公里以上,通车总里程达3200

公里。交通运输客运量、货运量分别增长13%、14%,完成港口吞吐量4亿吨。公路水路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2%以上。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与目标,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刻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继续坚定不移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高速公路保护条例范文6

广州日报旗下公司等状告“今日头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次事件的起因非常简单,“今日头条”借助于技术搜索手段,对每天媒体报道的海量新闻进行统计搜索,然后把最重要的新闻提供给客户。说白了,这是一个借助于现代统计搜索方法,以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新闻的网络搜索公司。它和传统网络搜索引擎的区别就在于,传统网络搜索引擎具有一定的被动性,只有在使用者提供关键词之后,才能得到相关的信息。当然,网络搜索引擎为了获得商业利润,可以改变技术搜索的结果,让那些支付相应费用的公司出现在搜索结果前列。

“今日头条”为何受青睐

传统网站提供的新闻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新闻媒体譬如报纸和电视提供的新闻;还有一种则是网站自己采写的新闻或者将网站电子公告板上的信息改头换面包装成为新闻。

为了规范网络信息传播者的行为,明确网络信息传播权利和义务,国务院专门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于2013年1月作了修改,加大了对网络信息传播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侵权责任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除非得到传统新闻媒体的授权,否则,网络媒体刊登或者搜索任何新闻并以此赢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今日头条”的经营模式之所以受到部分风险投资者的青睐,原因之一就在于,对于网络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定有空子可钻。比如,一些学者认为网络搜索就相当于提供一条信息高速公路,这条高速公路上出现交通事故不应该由搜索公司承担责任。不过,这一观点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质疑。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如果互联网络经营者提供的信息侵犯他人的权利,接到投诉之后应当采取措施屏蔽、删除或者断开电子链接措施,如果网络经营者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原则,被一些学者称为“避风港原则”或“红旗原则”。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由于法院在审理网络侵权案件的过程中,普遍倾向于保护网络搜索网站的信息刊登权利,因此,受害人的权利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这一方面是因为网络搜索网站具有雄厚的资本,可以在诉讼博弈中与被侵权人展开旷日持久的拉锯战;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中国的司法机关还没有意识到网络时代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重要性,在一些诉讼中过分强调证据规则,从而使受害人的诉讼成本加大。因此网络搜索网站以极小的代价获得巨额的收益。

“今日头条”作为一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新闻客户端,可以把“信息高速公路”作为自己的抗辩理由。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绝大多数司法机关不敢明目张胆地支持这种主张,传统新闻媒体在著作侵权诉讼中肯定能够获得胜利。

传统媒体当何为

不过,“今日头条”版权纠纷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值得人们高度关注。在和一些商业网站签订新闻供应合同的时候,一些传统媒体知道这些网站不具有经营新闻的主体资格,可为了获得商业利益和影响力,仍然与这些网站签订“概括性”的新闻供应合同。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通过网站阅读新闻而不是通过传统媒体阅读新闻。传统媒体在网络的压力之下,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网络媒体。传统媒体通过网络和电子终端设备,将自己采写的内容数字化,以此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但是,由于网络传播具有自己的规律,当传统媒体免费向电子终端设备客户提供新闻服务的时候,新闻被搜索的局面就会变得不可控制。

换句话说,网络搜索网站完全可以绕过传统媒体的合同约束,借助于现代技术手段,直接搜集传统媒体向网络客户或者电子终端设备客户免费提供的新闻信息,并且把这些信息综合起来,形成自己的竞争力。通俗地说,网络搜索网站完全可以提出新的抗辩理由:自己所获得的信息并不是受到传播合同限制的信息,而是传统媒体通过电子终端设备免费的信息。传统媒体通过电子终端设备免费提供新闻服务,实际上已经放弃了自己的部分著作权,网络搜索网站完全可以借助于电子终端设备存储的信息,进行新闻的整合利用。

眼下,我国政府加大了对互联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务院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信号。传统媒体应该在自己的强项上下工夫,通过提供深度可靠有效的新闻内容,赢得客户信赖。其实,读者不会被传统媒体具有炫耀性质的采访报道所蒙蔽,互联网络无远弗届,他们可以通过多方面的渠道获得更加真实有深度的新闻,过去那种小骂大帮忙或者打球的报道方式,不可能持续下去。传统媒体应当以合同的形式,为网站提供有效的信息,这样才能实行差异化经营,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市场细分的过程中获得自己的广告客户和投资者。

包括新华社和人民日报在内的一些传统媒体,在保护著作权方面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这些媒体一方面通过传统新闻作品的数字化,在网络新闻市场获得了巨大的份额,另一方面通过向其他商业网站提供新闻服务,实现了新闻作品的增值收益。应该说,新闻网站的出现为传统媒体衍生服务提供了可能性和技术支持,传统媒体如果不能正确处理与网络媒体之间的关系,那么,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顾此失彼,甚至会出现严重的经营危机。

现在,一些传统媒体也开始下力气经营自己的网络媒体。如东方早报借助于强大的资本,创办了自己的网络媒体“澎湃”。“澎湃”新闻的出现,实际上是传统媒体借助自己的新闻报道垄断权,在网络新闻传播领域进行的大胆尝试。从社会各界的反应来看,这样做的确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按照这样的经营模式持续下去,那么,传统媒体将会借助于现代网络“一飞冲天”。可是,仔细研究“澎湃”新闻网站刊登的新闻,人们还是多少有些疑虑,如果商业网站获得了新闻采访报道权,那么,这样的经营模式还能走多远?

“今日头条”能走多远

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基本上参照了西方国家的版权法,是在没有对著作权进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提供的一揽子保护权利的法律框架。事实上,著作所有权与著作债权是完全不同的。从大陆法的一般理论来看,著作所有权保护相对严格,而债权的转化保护相对宽松。著作权中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人身权利,如果著作权人放弃了自己的所有权,譬如免费向电子终端设备客户提供服务,那么,要想继续行使财产性的权利就比较困难。传统媒体提供的新闻大多属于职务作品,因此,只要不刻意隐瞒新闻的来源,那么,要想追究网络搜索网站的法律责任将会变得十分困难。通俗地说,网络搜索网站完全可以把传统媒体免费的新闻整合起来,作为自己的产品加以销售。这不是简单的废物利用,而是对那些已经被放弃的垃圾进行精细加工,从这个角度来说,“今日头条”更像是一个资源再利用的公司。但是,新闻竞争说到底还是内容的竞争,如果缺乏具有冲击力的新闻作品,那么,在竞争中也不会走得太远。从这个角度来说,“今日头条”选择了一个没有前途的经营模式,尽管目前受到了网络用户的青睐,但最终很可能无疾而终。

总之,按照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今日头条”这种没有新闻采编权利的网络新闻媒体没有生存的空间。“今日头条”必须改变自己的经营模式,必须以合同的方式与传统媒体达成合作。但是,在权利意识日渐觉醒的今天,传统媒体已经开始着力经营自己的网站,如果“今日头条”不能提供竞争性的合作条件,或者帮助传统媒体网站实现增值服务,那么,“今日头条”也很难成为传统媒体的合作伙伴。

展 望

传统媒体在新闻领域牢牢地把握着话语权,新闻网站在和传统媒体的诉讼中,没有任何优势可言。这是一场从开始就知道结果的诉讼,不存在任何悬念。传统媒体正在建立自己的网络媒体架构,未来很有可能出现这样的结果,那就是传统媒体的领航者,依然是网络媒体的佼佼者。商业门户网站和商业新闻搜索网站的生存空间将会进一步被压缩,商业网站将会通过提供“小众化”的服务,重新寻找自己的目标客户。

今天的新闻侵权案件,可能是未来媒体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它让人们更加深刻地意识到新闻的价值。新闻不仅仅可以传播思想,而且可以成为商业赢利的载体。

新闻网站版权纠纷也给网络时代的著作权保护提出了一些新的课题。工业化时代的著作权法律制度,强调的是复制权利,而网络时代的著作权法律制度,则更强调传播权利保护的重要性。二者在形式上相似,但本质上完全不同。复制权在工业化时代表现为形式上的复制权利,而在网络时代,传播权利则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复制权,还包括内容的广泛传播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