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共享有几种模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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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共享有几种模式

财务共享有几种模式范文1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信息资源共享;解决措施

一、怎样理解电算化会计信息资源共享

所谓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是指同一会计信息资源可以被不同的使用者用于各自不同的目的。而电算化后的会计信息资源共享,则是使同一信息资源的电子数据形式能够被各需求方无障碍地解读和利用。对于具体的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资源的共享有两层含义:分享他人信息资源和我方信息资源与他人分享。

以具体的信息处理系统为参照,可将共享的信息资源分三类:原始资料、中间结果和终极信息产品。

从信息需求者所涉及的范围看,电算化会计信息资源共享又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信息系统内各功能模块间的原始资料共用和中间结果交换;会计主体与上下级间的财务数据的上报与下发;社会范围内财务状况的披露与经济情报的搜集。

二、电算化会计信息资料共享的现状分析

基于以上概念,反观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历程,在孤立系统的普及和应用上发展迅猛,已基本满足了替代手工进行会计核算的需求;然而在电算化会计信息共享方面的发展却非常欠缺。会计信息在部门间、上下级单位间、社会各相关权益人间的交流,甚至比手工会计时期更艰难,必须在系统间对同一数字化信息再通过人工解读、转换、重新录入的事例不胜枚举。如工资核算系统无法直接利用人事劳资管理系统的数据、上级部门的报表汇总系统与本单位的报表生成系统脱节等等,不一而足。对同一数据源的重复录入,不仅仅是对人力和设备资源的浪费,更为严重的是它增大了数据的差错率,降低了会计信息利用的时效性,其影响要比表面上深远得多。

三、问题分析和解决措施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计算机技术水平方面看:我国计算机平均应用水平低,网络技术发展相对滞后,通讯基础设施薄弱。除此之外,更有人的认识和行为模式上的原因,即与此相关的各阶层普遍缺乏会计信息社会化意识,对会计电算化进程中的信息共享问题认识不足,产生盲点,进而在本单位工作中忽略了会计电算化信息共享的特殊要求。

首先是制定会计制度和规范会计电算化行为的权利部门和权威机构,在注重制度的行业适用性和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合法性、安全性的同时,相对忽略了电算化会计信息交流所需要的信息规范性和一致性。其次是各财务软件开发商,较重视系统核算功能方面的完善,而较少顾及信息交流与通讯功能的开发及其他系统兼容性的研究。再次,财会人员本身,只局限于本职核算工作的要求设计原始资料的录入和加工结果的输出,对怎样利用他人的数据为自己服务和怎样以自己的信息产品服务于他人皆认识不足。

应当指出,在电算化会计信息资源共享问题上,普遍存在着一种误解,认为信息共享必须以计算机网络为充分必要条件,有了这一基础,信息共享会自然而然的得以实现,没有这一条件,就无信息共享可言。笔者认为,情况恰好与此相反,事实上,网络设施仅仅是为信息共享创造了有利的物质和技术条件,而人的因素才是问题得以解决的关键。大量的、基础的、关键性的工作是与网络技术无关的,是只关乎人们的认知和行为的,是应当在技术实现之前就要作好的。因而,即使在无网络环境的情况下,也能较好地实现电子会计信息的便捷交流;反之,则无论网络设施如何发达,以上所述的电子会计信息交流上的尴尬都会依然存在。

四、资源共享前期应作好的三个社会层面工作

(一)制定会计政策规范的机构或社团,肩负着规范和引导会计人员和系统研制开发人员的责任。在会计人员对信息共享的认识不足、开发商缺少必要的利益驱动的情况下,政府和权威机构为其创造条件,进行必要的引导与干预非常重要。为此,在制度制定开始,就应当考虑电算化会计信息在社会范围内交流的需要,力求制度中的名词、代码、元素、表格做到精确、规范、统一,以利于社会范围内的信息交流。如各行业同一经济性质的科目名称力求一致,同一科目名称的科目代码力求一致,同一报表元素在表中、账中和表间含义力求一致等等。此外,在对会计软件提出安全、合法、可用性要求的同时,对其数据的输入、输出提出必要规范,如规定必须提供标准格式的、符合社会规范要求的、光磁介质的对外会计信息,主要会计报表必须能够被几种通用的办公软件准确识别,孤立系统必须留有用户级的输入输出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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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我国设立了重大科技专项,其中10个涉及国家民生的重大领域民口科技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由国家投入配套资金(以下简称“国拨资金”),以科研单位和企业为主体进行技术研发。为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于2009年联合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以下简称“218号文”)。218号文对重大专项预算管理等作了明确规范,但部分事项尚未明确如何处理,如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重大专项形成结果归属事项等问题,本文针对上述未明确的内容进行探讨。

二、重大专项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

(一)重大专项预算调整的合理性

重大专项预算,企业初始申报到国家批准立项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企业从初始在单位内立项时已经着手了相关的行动项和资金投入,待项目最终得到国家级批准立项为重大专项,其进度往往已完成大半,其当初项目预算可能只是初步计划,项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原有计划进一步论证、试验和修正。项目预算需要在课题结题前需要修3E,以达到与实际相一致。218号文要求执行重大专项课题单位每年在8月份上报预算调整,执行单位需要在课题结题前及时按规定时间、程序作相应报批手续,根据预算调整的内容上报相应单位管理级次。允许预算调整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了预算管理原则和实现重大专项顺利结题的合理性。

(二)资金来源挂账的合适性

从218号文上规定,涉及重大专项资金的企业应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银行有义务监督资金支取,重大专项管理单位有监督、检查权。企业收到重大专项资金按规定设立专项账户,按218号文要求,支付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其资金是否恰到好处是需要专家组进行验收确认和认可,其溢余资金原则上是返还财政部。但资金在会计账务上如何处理,尚未有明文规定,企业只能遵照已有的会计法规作合理的判断,暂挂在专项应付款或其它科目。会计科目所挂的专项资金最终如何结转,也没有明文规定。

(三)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问题

从项目批准立项到项目课题验收,一般要经历几个会计年度。为完成技术研发,企业不仅需要购进营业税业务服务还需购进涉及增值税业务的材料和设备。营业税业务服务直接记入采购成本账,但购进增值税业务的进项税,企业能否进行抵扣和用国拨资金支付就会产生问题。重大专项资金是有专门用途,是严格按预算进行支付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无论是否抵扣,是存在不同级次的。企业进项税额抵与不抵?进项税额若不能抵扣,则按属地原则增加当地的税收收入;若能抵扣,计入项目支出金额就相应减少了所抵扣进项税额部分金额,用自有资金还是用国拨资金支付是给企业判断带来困惑。

作为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呢?笔者认为是需要区别对待。

不妨先看看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及条例第十条相关规定,相关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五种情形以及明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规定。其进项抵扣按税法规定可采用排除法,只要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不予抵扣的范围,其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认证抵扣。由于重大专项由其项目的特殊性,是属于国库资金支付,是国家级立项科题。其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还要根据其专项能否成为无形资产——技术产权而论。重大专项课题也属于科研课题,属于会计科目核算上的研发支出,所不同的是该课题是国家级立项,由国家拨款资金支付。在218号文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按现行科研相关规定判断。该重大专项课题经立项是进入了研究阶段,是否形成成果,要最终经过财政部组织或委托专家评审通过。那么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课题进行研发活动,通过验收形成了无形资产。

这种情况下,研发活动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应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应转出并计入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从技术成果来看,应全额形成无形资产,此类无形资产是技术特征,其转让是征收营业税,所以重大专项所购进物资(设备)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其税额计入采购成本,应用专项资金支付,价税均计入专项支出。

2.课题研究后经验收后形成研究成果,并利用研究成果,在开发阶段生产出了材料、装置、产品等。

3.课题虽进行研究活动,但课题最终未能通过验收,未形成研究成果。但在开发阶段所购的材料、设备等不用产生经济效用。

2和3两种情形因不属于“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非正常损失”,亦不属于不得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其他情形,故前述二种情况,应认为是正常损耗,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相应进项税额应允许抵扣,无须转出。但不同的是不得使用重大专项资金,只能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计入专项金额部分为不含税金额。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总结出:重大专项若经财政部验收通过形成无形资产,则进项税不予抵扣,需全额转出,用国拨资金支付;若验收未通过,则不能形成无形资产,只能作为研发费用,其进项允许抵扣,但不能用国拨资金支付进项税,只能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全部经费形成资产问题

重大专项全额经费在通过财政部认可的财务验收后,再作最终处理。重大专项最终全部或部分形成无形资产,或部分形成部分固定资产,尽管218号文未有明确。在218号文中第四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重大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进行使用和管理,国家有权进行调配。企业使用重大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重大专项资金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大专项资金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在保障有关参与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该规定是从资金执行角度管理经济业务。严格来说,重大专项设立的初衷是解决某专项技术(领域)瓶颈,形成的成果应与投入的资金额相匹配。

笔者认为,重大专项是国家投入专项资金来研发技术,应分情况进行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从专项资金的用途来看,主要是进行技术成果研究或消化吸收,属开发阶段和技术类别。根据会计的重要性和充分披露原则,将开发阶段的研究开发费用列为资本化支出更能体现原则要求。重大专项结题若通过验收,应全额形成资产,根据技术属性则为无形资产类别较妥当,这样与所投入的资金额相对应。在研发过程中购置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备查账处理。因为重大专项研究所购的固定资产是有专门用途,在未来不一定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若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入账价值是取得的成本价加中介费用组成,所投入资金部分形成无形资产,其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就相对较低,但后期固定资产折旧不能明确受益对象来承担。重大专项结题若不能通过验收的,所发生的支出只能作为研发费用支出,所购的固定资产也作为固定资产备查账处理,专项资金的合理支出由国家承担,不合理支出和余额应退还国家,结转专项资金和课题支出科目。

(五)成果归属问题

重大专项课题最终需要通过财政部认可的课题验收才算终结。对所投入的资金形成技术成果以及在研发过程中所购的固定设备价值,归属于出资人是国家还是研发单位是没有定论。在218号文中第四十条“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通过验收后,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项目(课题)资金如有结余(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等),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文中并未予以明确,只提及成果共享。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组织,若让成果共享,没有获得相应经济利益,很难确保企业有意愿去执行。

国拨资金的用途,是国家无偿或有偿提供给单位,还是作为国家投资,在企业日后形成成果时收回作为经济回报是需要商榷的。

1.若国拨资金是国家无偿提供给企业或科研单位,其成果也归属于企业,那么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判断,这种资金相当于政府财政资金补助,有明确的投出用途,全额作为非税资金,企业需对所接受的资金转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所享有。其课题支出应全额转为无形资产,其中作为设备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登记簿中反映,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后期摊销时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抵扣。

2.若国拨资金是国家作为有偿股权式投资,其成果虽是归属于企业,国家投入的资金相当于风险投资,在资金投入前企业需要做审计和资产评估,根据企业的资产状况,国家所投入的资金折算成相应所占企业股份,此部分股权属国家享有,享受企业后期的资本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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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研究综述

(一)并购协同效应的概念与来源美国学者H・伊戈尔・安索夫(H・Igor・Ansoff,1965),最早提出了协同的概念,他认为战略的构成要素应当包括产品与市场范围、增长向量、协同效应和竞争优势,战略的四要素中任何一项或是全体都可以增强公司的协同性,协同效应部分的源于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安索夫认为所有的协同效应都可以用四种变量描述:增加的销售收入、降低的运营成本、所的投资需求以及各自的变化速度。同时安索夫给出了定性评价协同效应的理论框架,他把协同效应按照日常管理、研究开发、市场营销以及生产运营等职能进行分类,对每一类分别考察对称的协同效应:向新领域渗透可能给母公司带来的利益;母公司对新公司所做的贡献;合并可能给双方带来的新的扩张机遇,并对此进行定性的评价,综合这些评价可以得到协同效应的最终评价结果。

迈克・波特(Michael Porter,1985)利用价值链分析每项业务对公司整体战略的影响,阐释了业务行为共享如何产生竞争优势,并进行相关成本分析。波特认为确实存在关键技术和技能在企业间传播的实例,但是否存在普遍适用于不同企业的关键技术和技能,以及这些关键技术和技能可以带来怎样的竞争优势却无法准确把握。波特的贡献在于提供了一种分析协同效应来源的方法。

日本战略专家伊丹广之(Hiroyuki Itami,1987)认为应该区别对待公司中的实体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对协同效应进行界定,把安索夫的协同概念分解成“互补效应”和“协同效应”。其中互补效应是指通过提高实体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来节约成本或增加销售的方式。互补效应不是协同的真正来源,只有当公司开始使用无形资产时,才能产生真正的协同效应。同时他还提出了静态协同效应和动态协同效应的概念。静态协同效应来自于同一时点上不同战略要素间的组合,而动态协同效应则来自不同时点上两个战略间的组合。

马克・L・赛罗沃(Mark・L・Sirower,1997)借用了伊丹的动态协同效应的思路研究并购绩效,认为公司并购协同效应必须放到竞争环境中去考虑,它应该是合并后的公司业绩应该比原来的两家公司独立存在时曾经预期或要求达到的业绩好。根据并购决策公式――净现值=并购协同效应-并购支付的溢价,赛罗沃认为公司并购是否存在协同效应取决于并购后新公司所获得的业绩能否在补偿并购溢价后还有正的净现值,若存在正的净现值,则存在协同效应,反之,则不存在。同时赛罗沃提出了公司并购协同效应产生的四个基本条件:战略透视、经营战略、系统整合以及权力和文化。

J・弗雷德・威斯顿(J・Fred・Weston,1990)认为公司并购对整个社会是有益的,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效率的改进上,协同效应主要变现为:管理协同、经营协同和财务协同。

(二)并购协同效应实证研究并购协同效应的实证研究主要是通过并购绩效验证是否存在协同效应,以及协同效应的影响因素。Jensen和Ruback(1983)采用事件法研究并购协同效应,研究结果表明,公告期内,成功的并购事件,采用兼并方式时目标公司股东享有20%的超额报酬,而收购公司股东无法享有显著的超额报酬;采用接管方式时目标公司股东享有30%的超额报酬,而收购公司股东仅享有4%的超额报酬。Singh,Montgomery(1984)以1975年~1980年大型并购为样本数据做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产品、市场或技术等相关并购比不相关并购有更大的并购协同效应。Chatterjee(1986)以1969年~1972美国157个并购事件为样本数据,选择并购宣告后50天为事件期时间,得出结论:联合共谋的协同效应经济价值最高,财务协同效应比经营协同所带来的经济价值高。

Ravenscraft,Scherer(1987)以1950年~1977年间并购事件为样本数据,重点考察目标公司在并购前后的业绩。得到结论:并购前后目标公司的业绩与其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较,没有显著改进,但是并购行为可能引起公司集团内部结构性调整。

马克・L・赛罗沃(Mark・L・Sirower,1997)以1997年~1990年间发生的重大并购实例为依据,在7个不同时段运用四种不同的模式衡量了股东的收益,结果表明,有65%的重大战略并购时失败的。他们认为原因在于并购方过于乐观的估计了并购能够带来的协同效应而在交易价格中支付了过高的溢价,而并购后协同效应无法实现。

二、国内研究综述

(一)并购协同效应实证研究唐建新,贺虹(2005)以1999年~

2002年我国上市公司发生的并购事件为研究样本,采用以面板数据、多种统计分析方法和以财务指标为基础的综合评价方法,从并购绩效和影响因素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的协同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中,对企业并购协同效应进行了界定,采用Mark L Sirower对协同效应概念的界定,得到协同效应的计算公式:(1)收购公司不须将目标公司的业绩编入合并会计报表,则S=(FAA+FBA)-(FAS+FTS),其中,FAA表示并购后收购公司A的业绩,FBA表示并购后目标公司B的业绩,FAS表示A公司如果未并购,现仍独立存在并根据原有增长潜力计算出来的业绩,FTS表示B公司如果未并购,现仍独立存在并根据原有增长潜力计算出来的业绩。(2)收购公司必须将目标公司的业绩编入合并会计报表,则S=FAA-(FAS+FTS),字母的含义同上。研究中采用四个财务指标衡量公司业绩: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净利润/总资产。为了更好比较并购前后的业绩,采用因子分析法构建综合得分函数:F1=αijYij(i=1,…,n,j=1,…,4),其中,Fi是第i个公司业绩的综合得分,αij是第i个公司第j个因子的方差贡献率, Yij是第i个公司第j个因子的得分。得出以下结论:短期,存在积极的并购协同效应;长期,协同效应消极。收购股权、关联交易和法人股为第一大股东对协同效应有正面影响,横向并购、混合并购、并购后第一大股东有变动、并购后收购公司成为目标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可以直接或间接控制目标公司或对目标公司施加重大影响、A股流通股为第一大股东、国家股为第一大股东对协同效应有负面影响。

张瑞稳、冯杰(2007)以2005年度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事件中的86家公司为样本,采用事件研究法,通过计算CAR(累计超额收益率)来衡量协同效应。文中,并购公告的,.事件发生时定义为时间0,事件考察期为[-60,30],即事件发生前60个交易日到事件发生后30个交易日。事件清洁期为[-180,-90],即事件发生时前180个交易日到事件发生时前90个交易如。实证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并购对收购公司没有产生应有的协同效应,收购公司的股东财富收到损害,市场对并购的前景持怀疑态度;不同行业的并购协同效应的差异并不明显,是否为关联交易对系统效应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并购协同效应计量与评估研究 王少豪(2002)在介绍目标公司选择和评估原则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了并购过程中出现的协同效应价值和控股权价值的评估。他认为协同效应的价值等于合并公司的评估价值减去目标公司的原价值(加上控股权溢价),再减去收购公司的原价值。如果合并后确实产生协同效应,则协同效应对应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影响有两种情况:(1)如果协同效应是经济规模效应,那么合并公司的经营利润率将会比把两个公司各自单独经营的利润率进行以收入为权重的加权平均要大一些。(2)如果协同效应是合并后的增长率增加,会有几种可能:合并后有更多的项目,那就会有更高的再投资率;合并后有更好的项目,则会有更好的资本回报率和更长的增长期。

朱宝宪,吴亚君(2004)根据国内外协同效应计量研究,总结出并购协同效应的计算方法,比较成熟的是在异常收益的基础上计算协同效应和从业绩改变角度衡量协同效应。其中,在异常收益的基础上计算协同效应的方法的思路为:(1)定义总协同效应为目标公司和收购公司拥有财富的变化总额:?驻∏=?驻WT+?驻WA;(2)基于市场模型法估算要约收购产生的异常收益以及累计异常收益(CAR);(3)计算目标公司和收购公司股东的收益:?驻WTi=WTi×CARTi,?驻WAi=WAi×CARAi,其中:WTi为第一个出价公司宣布收购目标公司的公告日前6天目标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CARTi为第一个出价公司宣布日前5天到成功收购公司宣布交易成功之日后5天目标公司的累计异常收益;WAi为收购公司宣布日前6天收购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CARAi为收购公司宣布日前5天道宣布收购成功之日后5天的累计异常收益。(4)计算CART和CARA的加权平均得到总协同效应收益CARC;(5)总协同效应,?驻∏i=∏i×CARCi,其中,∏i=?驻WTi+?驻WAi。

从业绩改变计算协同效应的思路:(1)定义运营现金流=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一般行政开支+折旧+摊销。(2)Cashflow,其中,分别代表并购后、并购前公司经行业调整后的现金流,行业调整后现金流等于公司当年的现金流减去该行业公司的平均现金流。?茁代表公司行业调整后现金流的长期变化;α则表示并购引起的现金流的异常变化。根据回归结果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协同效应。

肖振红(2007)建立了基于协同效应的多阶段企业价值预测模型,并对模型中的关键变量的确定方法给出了详细定性分析。模型的基本思路是把预测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并购前几年的净现金流分别进行预测,第二阶段是对第一阶段以后的现金流的终值进行预测,基本公式为:

其中,PV为并购后企业现值;dn为并购后企业第n年的净现金流;i为贴现率;m为第一阶段预测期;g为并购后第二阶段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增长率。

三、文献述评

通过以上文献可以发现,目前,学术界对于协同效应的存在性上已经达成共识,并购协同效应是战略并购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因为它是并购是否可行的判断依据,也是并购定价的依据,从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并购的成败。

国内外文献对于并购协同的效应主要集中于协同效应的概念、来源和来源的定性分析以及实证检验,对于协同效应的计量和评估的研究虽然已经有了一些相对成熟的模型,但是模型的具体应用中存在大量不足。笔者认为,关于协同效应的研究可以从以下方面做进一步研究:一是结合资产评估的理论知识,引入财务管理相关资产定价理论,探索协同效应的计量与评估方法,为战略并购目标企业定价提供理论支持。二是结合我国企业并购的实际情况,依据战略并购理论,企业管理理论,应用价值链等分析方法分析并购协同效应实现的关键因素,引入统计方法、机器学习等领域的方法进行量化。

参考文献:

[1]张秋生、周琳:《企业并购协同效应的研究与发展》,《会计研究》2003年第6期。

[2]李青原、王永海:《西方公司并购协同效应的理论与实证回顾》,《财会通讯》(学术)2005年第1期。

[3]Robert G.Eccles,Kersten L.Lanes and Thomas C.Wilson.1999.Are You Paying Too Much for That Acquisiton,Harvard Business Review,68:136-146.

[4]唐建新、贺虹:《中国上市公司并购协同效应的实证分析》,《经济评论》2005年第5期。

[5]张瑞稳、冯杰:《中国上市公司并购协同效应的实证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2007年第3期。

[6]王少豪:《企业并购中协同效应与控股权价值的评估》,《中国资产评估》2002年第4期。

[7]朱宝宪、吴亚君:《并购协同效应的计算》,《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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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连锁企业 连锁零售业 共同配送 配送

一、连锁零售业的创新发展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店铺,通过一定的联结纽带,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合成的一个联合体。它在整体规划下进行分工,并在此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和标准化运作,最终使复杂的商业活动简单化,实现规模经营优势,提高经营效益。自20世纪初,美国许多零售商采用连锁经营方式构建连锁商店扩张体系,改变了世界零售业的经营观念和发展路径,形成了世界范围的连锁经营潮流。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连锁零售业的发展呈现如下新特点:

1.连锁领域及规模扩大化。连锁经营随着其运作的成熟,不断向多行业渗透,其领域和规模都越来越广。首先,表现在连锁经营的行业扩展上。最初,连锁经营只是囿于传统的零售业,但很快其优势被其它行业所认识,很快扩展到餐馆、美容美发、旅游、房产、金融保险、房产、教育、建材等行业,可以说,几乎所有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行业都可以直接采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其次,表现在行业内的连锁规模扩展上。连锁经营不仅在行业间拓展,在行业内也展现了自己的无限生机,各行业充分利用连锁经营的特点,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仅以其中的连锁超市为例:如世界零售巨头沃尔玛,凭借其连锁经营连续几年稳占世界500强的首席,在中国的各大城市不断开新店,同时还在不断地选择新的城市进行布店设局。上海华联超市已取代上海一百居我国零售业的龙头地位,中国零售业前10强连锁超市已占一半以上。2002年7月作为中国连锁业的领军企业,已连续三年位居中国零售业排名第一、连续五年中国连锁业排名第一的联华超市与浙江省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华商集团,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将家友超市25家门店纳入旗下,而被业界人士称为中国连锁业第一案。

2.经营业态多样化。业态是零售业根据“如何销售”这一营销学命题对市场进行细分,从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角度,按提供商品的方法和销售方式进行的分类。连锁经营者们将连锁经营的优势和商业特点相结合,根据自己所经营商品的种类和运营方式,主要采用了超级市场、便利店、存储式会员店、专业店和专卖店、百货商店等几种业态。其经营范围区别如下:

3.组织形式网络化。连锁经营既是一种经营方式,又是一种组织形式。它把传统的流通体系中相互独立的各种商业职能有机地结合在一个统一的经营体系中,更有利于实现采购、配送、批发、零售的一体化,从而形成物流一体化的流通格局,提高了流通领域的组织化程度。同时,连锁门店数量多、分布广,特别是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深入各个消费腹地分散销售,各个门店的配送线路和计算机信息网络线路构成了网络整体,不仅有利于商流和物流的分离,实现采购、存储、配送的规模优势,而且,享有信息采集的规模优势,有利于管理层更加准确的预测和决策。

4.管理方式规范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简单化,连锁企业的作业流程、工作岗位上的商业活动应尽可能简单,以减少经验因素对经营的影响。连锁系统整体庞大而复杂,在其系统中总是提倡将财务、采购、物流、信息、管理等各个子系统简明化,去掉不必要的环节和内容,以提高效率;专业化,在连锁经营中,所有的商业活动都有详细而具体的分工,以保证连锁经营的正常运转。标准化,连锁经营中的标准化管理贯穿在从商品的订货、采购、验货、保管到按统一的流程将商品配送到各个门店。如麦当劳、肯德基的食品加工都是按照标准的操作流程进行的,这些标准化的操作为它们的全球扩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共同配送对连锁零售业的重要作用

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取消了外资企业在零售领域的地域、股权和经营范围的限制。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特易购、7-11等跨国零售巨头企业在中国的攻略升级。中国连锁零售业通过物流的发展在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方面取得了较快发展,但物流配送已越来越成为连锁零售业进一步发展的制约瓶颈。共同配送以其低成本的配送运输、高质量的服务、高效的物流运作、较高的客户满意度已越来越被各连锁零售企业关注和采用。

共同配送就是将多个流通单位处理的同种或异种的商品的功能“统合”起来,促使他们共同利用仓库、车辆等设施设备来有效整合物流配送资源,将小批量货物转换成商品集运,形成大批量配送,以实现低成本高水平的物流服务。由此可以看出,共同配送是对整个物流网络系统的统筹安排,寻求一种更大更广范围的合作,一般需要考虑多个货主的配送需求,在配送时间、数量、次数、路线等方面进行系统的优化运筹,在满足客户要求的条件下实行全面规划和合理计划。

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无论是在共同配送的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上都走在前列,其连锁零售业采用共同配送的比例很高,仅以其中的自愿连锁业态为例:据中商商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于淑华介绍,成熟的自愿连锁企业统一配送的比例都很高,欧洲共同配送比例高达90%,美国也达到70%以上,日本将近50%。而“上海家联”的比例还不足10%。这些数据在表明中国的连锁零售业共同配送的低水平的同时也说明了共同配送在中国的巨大发展空间。对连锁零售业而言,共同配送的具体作用体现在:

1.有效利用资源,增强零售业的竞争力。共同配送通过有效利用联盟成员的资源,合理利用车辆、人员,大大降低了在库成本,同时也满足了零售业即时销售战略所要求的多频度少量配送的需求,使得店铺缺货率大大减少,提高了物流运作效率,提高了零售业自身的竞争力。

2.优化供应链,提升供应链价值。跨企业物流管理系统的本质特征是优化流程、改善等级制度、打破现有规则以及对信息技术的创造性应用。而共同配送则集中体现了这些特点。通过共同配送,促使各联盟企业改善流程,改革现有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制度,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应用,用供应链的思想使整个价值链增值,不但企业在合作中增值,顾客也能从中分得一杯羹。如通过共同配送,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拥堵的状况,而且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对零售业而言,找到了新的利润源泉,从而部分也让利于消费者,形成一种多赢的局面。

3.信息共享,共谋发展。共同配送要求连锁成员及时沟通,信息流动通畅。以中国自愿连锁的为例,自愿连锁的核心基础之一是各成员之间高度共享资源,包括财务、资本实力、营运实际状况等方面的全面共享,以克服实施中的难点:联合采购和共同配送。本土企业“中永通泰”、“上海家联”、“四方联采”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都深深意识到这一点。以“四方联采”(郑州的四方联采公司是由洛阳大张量贩、许昌胖东来、信阳西亚和南阳万德隆四家河南连锁企业在与可口可乐公司进行价格谈判时形成的区域自愿连锁联盟)为例,在这种联合组织中,在各个时期都十分注重四个成员企业在地域、文化、业态、以及供应市场的同一性和彼此业务的平行性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和融合,如一方的财务数据和客户资源向其他三方毫无保留地开放,这在“四方联采”的初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为他们后来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基于连锁零售业的共同配送模式

共同配送模式根据物流渠道的功能整合和流通渠道的环节构成不同,有第三方共同配送、横向共同配送、纵向共同配送等类型。本文所探讨的共同配送是指连锁零售企业参与的共同配送,由于我国的信用缺失,信用制度有待健全,物流全部外包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在初期,一般连锁零售企业都会选择参与式的共同配送模式,具体有以下三种模式:

1.大型零售连锁业自建配送中心为门店进行配送。如图1所示,采用此共同配送模式的主要是实力雄厚的大型零售商,为了追求物流的高效率,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以支撑连锁店铺的发展,在配送能力还有余的情况下,还可以为其他连锁企业提供配送服务。如我国上海的华联超市、沃尔玛的发展均是采用此模式。

图1 大型零售连锁业自建配送中心为门店进行配送模式

2.中小型零售商联合开展共同配送。如图2所示,中小型零售商为了形成规模优势与大型零售商抗衡,联合起来共同建立配送中心实行共同配送或成立第三方物流公司集合各个采购部门的商品进行共同配送以节约配送成本。2004年2月,山东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湖南步步高超市公司、宁波三江购物俱乐部公司和广西佳用商贸公司在共同赴国外考察自愿连锁组织后萌生结盟意愿,共同注资180万元成立上海家联采购联盟有限公司。这是国内首个跨省区的超市采购联盟,他们通过结盟,共同采购、共同配送以希望降低成本,增强自身竞争力。

图2 中小型零售商联合开展共同配送模式

3.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共同配送。如图3所示,这种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合作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由大型零售商建立自己的物流中心,由指定批发商将经销的商品运到零售商物流中心,经由该中心向零售企业的各连锁店铺进行配送。如日本的7-11连锁连锁企业按照不同的地区和商品群划分,建立共同配送中心,由窗口批发商向中心发货,由中心统一集货后,再向各个门店配送。二是对于中小零售企业来讲,由批发商建立零售商专用型的物流中心,并借此代行零售物流。从中小零售企业提高物流效率与大型零售商抗衡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方式。

图3 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共同配送模式

4.制造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共同配送。这种形式主要是针对生鲜食品、快餐、蔬菜等追求食品新鲜度的生产企业。特别是连锁便利店的发展,不仅要求频繁配送,而且为了保障及时、高质量的供应,需要一个稳固的物流渠道。在这种状况下,为了实现高速高质的配送,并具有紧急配送的能力,又能有效降低成本,生产企业和零售商共同出资建立区域型的共同配送中心,以每日配送的食品为核心建立起物流配送体系,藉此实现对便民店等现代零售企业多频度、小单位、统一的配送活动。生产企业向配送中心发货,商品在配送中心内经过分拣、流通加工等作业后,再配送到各个零售商。通过共同配送中心,使本来很难确保流通的中小供应商的商品也能以较低的成本进行交易。

图4 制造商与零售商共建配送中心模式

四、结束语

共同配送是在经济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经济信息化的市场态势下,适应消费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而优化出来的一种优秀的有效的配送方式。我国的连锁零售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商品种类、商品特点、零售业态类型、客户需求等情况,采用相应的共同配送模式,将共同配送、自营配送、物流外包等物流配送模式有机的结合起来,减少店铺存货,增加备货品种,提高食品保鲜度,从而改善店铺周围环境,吸引消费者,增强自身的竞争优势,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健:现代物流网络系统的构建[M].北京:科学出版社

[2]靳伟:最新物流讲座[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

财务共享有几种模式范文5

关键词: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割裂营销,整合资源,交叉销售

对一个企业来说,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策略最能体现其营销战略思维,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的选择其实就是市场覆盖与占领模式的选择,是市场营销决策的关键内容之一。同样,对保险公司来说,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是至关重要的。

一、当前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类型及现状

(一)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类型

从目前来看,我国保险公司大都采用以下三种主要营销渠道运营模式:一是直销型,即通过公司在编外勤人员开展业务,主要销售团体保险和大项目保险,销售人员在享有底薪和福利之外根据销售业绩提取手续费,从总体上看,该类渠道业务大致占总业务的20%以上;二是银邮兼代型,即通过与银行邮政等行业部门签定兼业协议,通过兼业网点开展保险业务,主要销售个人分红型保险产品(过去几年以5年趸缴业务为主,现开始重视长期个人业务和风险保障类产品的销售),银邮兼业根据业务量提取手续费,该类渠道业务大致占总业务的25%左右;三是个人营销型,即通过保险个人人针对分散型个人客户销售个人保险产品,该类渠道业务大致占总业务的一半以上。从三类渠道的业务规模和利润贡献度来看,直销型和银邮兼代型渠道的业务规模贡献度较大,个人营销型渠道的利润贡献度和创费能力较高。除了以上三类渠道模式外,保险公司还尝试了直复型营销渠道(网络、电话、邮寄等)和专业经纪公司、公司等专业经代型渠道开展业务,但规模尚小。

(二)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的特征及缺陷分析

当前,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的最大特征便是各类渠道“割裂营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人员分离。保险公司制定了针对三类渠道营销人员的独立的销售管理办法(俗称“基本法”),即《个人人销售管理办法》、《银邮专管员队伍销售管理办法》和《团体保险销售人员管理办法》等,分别建立了对不同渠道销售人员的包括组织架构、资格条件、业务范围、活动管理、考核评估、职级升降、薪酬待遇等方面的销售管理体系,每个体系之间是相对封闭的,关联性很小。在国内保险公司中,只有平安公司比较早地开展了财产保险、团个险综合开拓业务,也制定了专门的《综合开拓专员管理办法》,并在其他三类渠道销售人员管理办法中对综合开拓业务考核进行了相关规定,从目前来看,平安公司的综合开拓效果是可观的。

2.销售产品区隔。除卡折类大众产品各渠道共同具有销售权外,各家公司都针对不同营销渠道特点开发了不同的渠道产品,不同渠道销售各自的渠道产品。在不同渠道产品保险责任大致相近的情况下,保费价格却有较大差异,因在厘定产品费率时已考虑到不同渠道的营销服务成本的差异,从总体上看,个人产品价格最高,团体产品价格最低。

3.客户需求撕裂。因不同渠道各自有相应的产品组合,客户与某渠道接触时往往只能在该渠道产品组合中进行挑选,而不能在一个渠道内得到其他渠道的产品,如果需要其他类型的产品,只能再次与另外的营销渠道打交道。由此可见,客户的需求被分裂的渠道撕裂开来,客户不能得到一站式的服务。

4.销售活动分裂。不同渠道内的销售人员分别接受不同销售管理部门的销售活动规划和指导,接受不同的活动管理,并分别享有实力不等的培训资源。虽然三类渠道都分别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培训体系,但由于个人营销渠道的培训实践开始早、投入多、力量强、成效显著,而团险培训和兼代培训力量相对较弱。

5.薪酬政策割裂。三类渠道在薪酬待遇方面最大的差别在于有无底薪、是否享有社会保障、业务提成比例等,一般而言,在编人员才能销售团体保险,而个人营销人员和兼代专管员往往是从社会招募的人员,没有底薪和不能享受社会福利保障待遇等。

6.前勤系统与后勤系统脱裂。前勤销售系统与销售后勤支援系统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联动。另外,保险公司之间也是各自只管耕耘自己的领地,缺乏相互之间的营销联盟。

保险公司不同营销渠道实行割裂营销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包括:(1)浪费或搁置现成的可利用资源,如销售人力资源,培训资源;(2)未有效开发潜在资源,如客户资源,很显然,团体客户可能带来个人客户,个人客户可能介绍团体客户,银邮客户也是如此;(3)未满足客户综合性需求。客户在购买人寿保险产品时可能具有财产保险方面的需求,同样,购买产险的客户也可能购买人寿保险,但是,除了少数产寿险兼营的金融保险集团外,一般产寿险公司之间缺乏有力合作,客户只能分别与不同的公司打交道;(4)销售能力缺陷。由于不同营销渠道销售人员只卖本渠道产品,相对来说,对公司其他渠道产品缺乏了解或理解不够透彻,并且缺少机会参与其他渠道的销售活动,如个险销售人员缺乏大项目保险招投标活动的经验,其拓展销售能力就相应受到限制。

二、我国保险业面I临新的营销环境

当前保险营销环境正在发生变化,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金融保险业综合经营已成定势

自1996年美国通过《金融现代化法案》以来,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业相互渗透和综合经营越来越普遍,我国平安集团早在几年前已经综合经营银行、保险、证券业务,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进一步明确:“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金融保险服务”,中国保监会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支持保险机构参股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鼓励保险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对其他机构进行股权投资。探索邮政等行业经营简易保险的新渠道。稳步推进交叉销售和综合拓展。”国内多家保险公司均表示要打造世界级综合性金融集团,如中国人寿集团已成为包括寿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产险公司和养老保险公司等子公司在内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在“集团混业,分业经营”、“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的金融综合经营格局下经营寿险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财产险业务、养老保险业务等,并正在参股银行业和证券业,为最终成为“金融航母”铺平道路。

(二)国际国内保险竞争加剧,保险公司面临经营转型

我国已加人WTO并已于2004年12月11日起全面开放国内保险市场,随着保险竞争越来越激烈,保险企业都在寻求规模与效益、速度与质量的平衡,追求又快又好地发展,注重内涵价值、优化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等成为保险公司的明确思路,如中国人寿为实现“做大做强做优”,正在实施“积极均衡、整合转型、创新超越”的发展战略。

(三)客户需求越来越多元化、个性化,客户满意成为企业营销的核心理念,随着中产阶层的增加,综合性金融投资与理财需求越来越旺盛,金融保险机构为保持可持续发展,必须顺应客户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

三、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创新策略

我国保险公司为减少目前的营销渠道运营模式存在的缺陷和主动适应变化了的营销环境,“整合资源,交叉销售”应成为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创新的必然选择。

(一)“整合资源,交叉销售”的内涵及优势分析

“整合资源,交叉销售(Cross-selling)”指以客户为导向,整合公司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实现公司内部或公司之间各销售渠道之间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发客户资源,发现或挖掘客户的多种需求,并通过销售多种产品或服务满足其需求的一种多渠道一体化营销方式。简单说来,就是向客户销售本公司A产品的同时推销本公司或其他公司的B产品或服务。在销售过程中,需充分利用公司一切可能的资源来进行营销活动,这些资源既可以包括公司内部或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资源,也可以包括合作伙伴如兼业机构的资源。在可利用的资源中,渠道资源是关键资源,因为渠道资源能直接带来客户资源、信息资源、智力资源及硬件资源等。保险公司在整合资源和交叉销售方面不乏成功经验。2001年12月31日,台湾国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以国泰人寿为经营主体,另外成立了国泰产险、国泰世华银行等三家子公司。2004年3月开始,国泰产险通过国泰人寿以及国泰世华银行开展共同行销,收取了1100亿元台币保费,占国泰产险总保费的65%,国泰人寿营销员单月人均贡献财产险保费达3548万元新台币。与其相似,2005年平安公司也通过寿险营销员综合开拓渠道获得13.7亿元的财产险保费,人均贡献财产险保费达9300元,且其综合开拓(u业务在2006年前几个月依然保持了55%的高速增长。

整合资源,交叉销售具备以下优势:

1.可以增强客户忠诚度,提升企业形象。客户的综合性需求因公司的交叉销售行为而得到满足,该客户自然满意,满意的客户又会重复和扩大购买,而客户购买一个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越多,其流失的可能性就会越小。来自银行的数据显示:购买两种产品的客户的流失率是55%,而拥有4个或更多产品或服务的流失率几乎是零。一个赢得大量忠诚客户的企业因为口碑效应其企业形象也会相应得到提升。

2.可以扩大销售,减少成本,提高利润。客户一次性购买所需要的多种产品和服务本身能使公司扩大销售,客户多元化需求得到满足后变成忠诚客户进行终生购买及介绍他人购买也能使公司扩大销售;而经验统计数据已证明维持一个老客户的成本只是开发一个新客户成本的1/6,还有老客户的转介绍带来的规模效应也能减少营销成本。销售扩大,成本降低,自然带来公司利润的提升。

3.能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客户信息资源。客户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必须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一方面可以用来分析挖掘客户的现实与潜在需求,从而为能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提供基础;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保护客户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利用这些客户信息资源与其他具有互补性的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开展营销,共享客户资源。

4.能促进公司精细化管理和执行效率,并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公司的营销资源。实现集团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和子公司内部资源共享,促进了集团内部各子公司的融合与相互协作,提升了整体竞争力,并提升了营销人员的活动率、绩效与产能,提高了营销人员的收入,稳定了营销队伍。

(二)对保险公司建立“整合资源,交叉销售”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的构想

我国保险公司建立“整合资源,交叉销售”营销渠道运营模式应遵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一是“客户满意”原则,能满足多元化的客户需求,能让客户方便地得到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二是“最大的覆盖最合理的成本十最大的产出”原则,营销资源的配置应与市场覆盖率、合理成本率和销售绩效率等紧密结合;三是“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原则,要把一体化交叉销售打造成区别于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

保险公司可通过以下两条思路来架构“整合资源,交叉销售”营销渠道运营模式:

1.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整合不同公司和营销渠道的产品,也就是让同一客户拥有几家公司或带有不同渠道特征的产品。这里所讲的公司,主要是指同一家控股集团公司下的各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对方产品;渠道既包括保险公司内部的营销渠道,如团险直销渠道、个人营销渠道、网络、邮寄、电话等直复渠道,又包括公司外部的营销渠道,如银行、邮政、证券机构等兼业渠道。对不同公司或营销渠道的产品进行组合捆绑销售来满足客户的多元需求,如对某团体销售团体保险的同时发现其中一些成员有个人保险需求,于是向其提供个人保险产品,这便是团险直销渠道的产品与个人营销渠道的产品的整合;又比如,某客户向A公司的个人人买个人保险产品的同时提出想买车险,该销售人员向其提供了B产险公司的车险产品,这便是寿险公司产品与产险公司产品的整合。整合不同渠道产品来满足客户多元需求,需要保险公司在公司内部不同渠道之间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在同业公司之间、与其他金融企业间建立战略联盟机制(包括客户信息分享、联合开发产品、协作进行培训等机制),通过联合为客户提供互补性强或关联性强的产品。以这条思路我们可以归纳出几种交叉销售模式:一是团体直销产品直复(网络、电话、邮寄)营销渠道产品个人营销产品,这其实是保险公司所有权式渠道与管理式渠道的整合;二是寿险公司产品产险公司产品、保险公司产品银行产品、保险公司产品邮政产品、保险公司产品证券产品、保险公司产品基金产品等,这5种方式其实均属于保险公司内部可控渠道(包括所有权式渠道和管理式渠道)与外部契约式渠道的整合。

2.以同一产品来整合不同公司和渠道的客户,即让来源于不同公司和渠道的客户能购买到同一种产品。目前存在这样的现象,银行客户如果不与个人营销员打交道,就只能买到银行渠道的保险产品,而当前银行保险产品较为单一,客户的选择性不强。而2006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十条”、保监会出台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等文件明确金融保险企业可进行综合经营和交叉销售,2005年保监会出台的62号文件也已从政策上解除了不同营销渠道之间对产品销售权限的限制,只要愿意,一个金融保险公司可销售各类金融保险产品,一个金融保险公司的各种营销渠道能销售公司各种类型的产品。现在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应尽快运用好政策,既整合好公司的营销资源又满足好客户的综合性需求。

(三)保证“整合资源,交叉销售”模式成功运行的对策

1.需正确理解“整合”与“交叉”的内涵。需要强调的是,“整合”、“交叉”与“混合”属于不同的概念,交叉与整合不是简单地把两者或多方搀和在一起,对公司和渠道进行差异化定位仍然要保持,不同公司和渠道应该有各自明确的营销侧重点,要注重专业化建设,如对个人人队伍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服务于中高端客户的高绩效销售队伍;强化团体直销人员的团队攻关和职场营销能力;加强中介渠道客户经理和理财经理队伍建设等。但应该看到不同渠道之间的关联和共性,对资源进行整合,实行交叉销售。

2.应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开发多元化、多层次产品体系,以满足客户多元需求。产品体系应包括:一是为配合不同营销渠道特点而开发的渠道专营产品,如分别适合于银邮渠道、团体直销渠道和网上渠道销售的银行储蓄型分红产品、团体意外产品和电子化产品等,不同渠道产品除价格有差异外,应在保险责任方面增加差异,否则不同渠道产品容易相互替代,并易导致渠道冲突;二是适合所有渠道销售的大众共性产品,如卡折类短期意外保险产品;三是特定客户群系列产品,如女性保险产品套餐、家庭保险产品套餐等;四是为特别对象量身订做的人性化、个性化特别保险方案,如为某明星、知名企业家特制的保险方案等。客户需求的多元是多元化、多层次产品体系形成的依据,而多元化、多层次产品体系又是整合资源和交叉销售的前提和原因。

3.应建立具有横向协作职能的扁平化组织架构,如在金融保险集团内各子公司之间设立交叉销售协调委员会,由集团公司牵头,各成员子公司参与,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解决交叉销售活动中的问题;又如某公司分别负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客户服务的“三个中心”因“客户经理制”和“首问负责制”而被整合起来,个人业务部、团险部和中介部因“综合开拓专员”而被贯通起来等,从而减少内耗,有效利用营销资源。

4.应建立既有区别又有融通的渠道考核机制,如对个人营销员的考核,个人业务指标和人力发展指标成为考核重点,但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把团险业绩和中介产品销售业绩作为其考核指标,计算业绩,兑现奖励,调动交叉销售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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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SaaS;优质资源共享;设计

一 引言

高校的内部资源可以划分为有形资源、无形资源和组织能力三种类型。其中,有形资源包括财务资源和实物资源。实物资源主要指高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性资源,如土地、房产、教学科研设备、图书资料、办公设施等。无形资源主要包含学校声誉、技术资源、社会网络和人力资源等。人力资源是指学校所拥有的师资水平和管理人员的水平[1]。国内外很多学者,用不同的方法对高校的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利用进行了探讨。John F.Ryan通过建立一个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提出了高校经费应向教学和科研方面倾斜的资源优化配置策略[2]。Card和Krueger通过个案的研究、Pritehett和Fulmer通过理论阐述进行了高校的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利用的研究[3-5]。Sinuany-Stern等运用DAE方法构建模型,通过评价高校运行效率,对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行了讨论[6]。Breu和Raab则用DAE方法对美国公立大学相对效率进行评价分析[7]。此外,Hooshang Izdai等采用Stochastic Frontier估算法来研究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8]。胡昭玲通过对国内高校的物力资源的调查分析,对各类教学资源的重要性进行了评价,提出实现高校教学资源的共享,促进高校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的对策建议[9]。邵争艳通过对国内区域高等教育资源的分析研究,提出了区域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评价体系[10]。吴少新用经济理论,探讨了国内高校资源的扩张机制[11]。更多的文献则是从技术角度对使高校内部的教学科研、图书情报等知识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共享的校园网的建设、开发、管理和安全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案和应用技术[12-20],极大地促进了校园网在各高校的应用。然而,对除图书情报资源外,如何使各高校的内部资源能被其他高校利用的问题,研究文献并不多见。1999年TCC(Timecruiser Computing Corporation)率先在美国教育市场推出的,向美国大专院校提供超过7000门课程,在第一年就有30%以上的课程被1500名专职或兼职教师采用的基于SaaS服务的教育企业级门户Campus Cruiser 。为高校教学科研资源的共享,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思路。

本文通过对国内各层次高校校园网建设应用及高校资源共享情况的简要分析,根据SaaS的思想,设计了一个高校教学科研资源共享平台的架构,希望能为国内教育信息化的进一步拓展,让高校的优势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提供一个新的技术选择方案。

二 SaaS简介

大多数学者认为,SaaS软件是一种主机部署,通过Internet存取的软件。SaaS软件的基本形式表现为:应用软件统一部署在SaaS 提供商的服务器上,软件用户无需买软件许可,而可以根据实际需求,以租用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向提供商订购所需的应用软件服务,按照订购服务的种类、用户数量或租用时间向提供商支付费用,并通过互联网获得提供商的服务。

SaaS 与传统软件许可证模式存在较大的不同。

在传统的软件许可证模式下,用户要部署一个信息系统,必须预先投入大量投资用于硬件、定制软件(包括系统软件)、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等。费用的投入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传统的软件商业模式下用户软件系统的投入结构

在SaaS模式下,用户仅需支付少量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费用,不再购买软件,而改用向SaaS提供商租用基于Web的软件功能,通过互联网便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硬件、软件和维护服务,享有软件使用权和不断升级。降低了购买、构建和维护基础设施和应用程序的成本。如图2所示。

图2 SaaS模式下用户软件系统的投入结构

在微软看来,SaaS按照成熟度可以分成4个级别[21]。

第一个级别就是定制的SaaS。这种模式从成熟度上看基本上就是ASP的模式。不同的客户公司在自己的主机空间上运行为自己定制的应用软件;第二级的是可配置型SaaS。这种模式下,所有应用实例都使用相同的软件代码,供应商提供详细的配置选择和足够的硬件和存储资源,为不同的客户(或用户)分别提供应用系统彼此完全隔离的主机服务。同时,大幅降低了SaaS供应商对应用的升级和维护工作量;第三级是可配置性与多用户效率的SaaS。供应商借助单个应用软件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多个用户共享一套应用系统。在满足可配置特性的同时,通过授权和安全措施确保不同客户公司的数据被相互分隔开;第四级则是可扩展性、可配置性与多用户效率的SaaS。负载平衡的服务器集群技术是其中关键,供应商据此为不同客户运行相同的应用系统,客户的数据彼此分开。可配置特性可轻松适应大规模客户的需要,在无需对应用进行额外架构设计的情况下根据需求灵活地增减后端服务器的数量。

三 基于SaaS的高校资源共享平台的设计

各个层次的大学各有其特色课程、资源配备甚至学科优势,大学之间存在着“比较优势”,利用外校的优质富余资源,高校之间形成教学科研共同体,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根据学校各自的特点制定学科的发展战略规划,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提升高校的整体教育质量。满足在数量增长、个性彰显的大学生的需要。

1 校园网资源共享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封闭式办学的传统制约着高校资源的共享。各高校的教学科研资源局限在高校的校园网内部,仅在网内流动,形成了“资源孤岛”、“应用孤岛”和“信息孤岛”,影响了高校优秀教学和科研资源的校际间的流动和有效利用。从技术上看,一方面是由于软件之间数据的兼容问题,各软件产品之间不能实现数据共享;另一方面是由于软件产品本身的质量、软件厂商之间的产品壁垒。

从观念上看,高校别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和社会心理上的隔阂也使高校的资源共享产生了困难。很多高校担心因为优质资源共享而失去自己的办学特色,从而削弱自己的竞争力,甚至会丧失自己的品牌。造成包括国家投入巨资立项建设在内的优质资源得不到推广应用,制约了教育信息的使用和效用的发挥。

随着现代教育改革的发展和计算机在教学各个环节的不断应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工具出现了重大的革新,除拥有丰富教学和科研资源的的985和211高校之外的普通高校及其他各类高等教育机构,采用多种手段和形式,用较低的成本获得各类高校丰富而优质的教学和科研资源,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科建设的发展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2 教学科研资源共享的范畴

要推进教学科研资源的共享,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哪些资源可以纳入共享的范畴,即共享的内容。根据高校教学和科研的实际需求及高校管理和安全的现状,我们认为,教学科研中以下几种资源,可应用SaaS服务。如图3所示。

图3 可共享的高校教学和科研资源SaaS服务

精品课程教案、课件等的课程资源包括:教学大纲、实验、案例库、教案、教学课件和教学素材、教师教学指导资料等。面向所有高校教师和学生开放,改变课程资源被某些学校甚至是某位教师垄断的现象,引入课程竞争机制,推动课程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提高课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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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考试及个性化题库高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生成个性化的题库。学生能随时通过校园网,按照教师的建议或各自的计划对所学知识进行自我测验,使学习效率得到很大提高;同时减轻了教师出题、改卷的工作量,更好地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客观的综合评价,提高工作效率;使考试更趋于公证、客观,更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学科及文献数据库现代科研理念最重要的是信息与资源共享,利用网络跟国内、外的同行进行交流,通过相互渗透和借鉴思维方式等无形资源,从而使不同学科联合起来,促进学术交流、形成团队,优势整合,开展良性竞争,从而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改变早期的以馆际互借为主要标志的资源共享方式和以小型、封闭的课题组为单位高校科研的基层组织模式,将其他高校图书馆的馆藏作为本馆藏书的延伸,为高校师生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服务,真正实现文献资源的共享,提高整个高校教学和科学研究中的信息资源保障能力。

师资管理面对大规模发展高等教育的要求及由此带来的各高校学科、专业调整的问题,师资队伍短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通过人力资源共享的形式来改变学校教师结构,充分发挥各校名师的优势,引入新颖的教学思想、教学方法等隐性教学资源,使好老师成为更多学生的共同财富。

网上模拟试验构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形成一个高效的实验设备共享机制。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通过网络进行实验,从而实现在不同的实验室、学校之间的科研设备共享。

3 基于SaaS高校教学科研资源共享平台的设计

教育信息量的不断增多,使各级各类高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对教育信息计算机管理和教育信息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尽管校园网信息系统已经发展到了校际互联、国际互联、静态资源共享、动态信息、远程教学和协作工作的阶段,但是由于校园网技术的局限性,使得高校资源共享的程度仍不尽如意。我们依据SaaS的理念,借鉴微软的SaaS软件成熟度的思想,设计了一个高校资源共享平台,如图4所示。希望高校能在包括:跨校选课、互开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师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实践教学资源、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图书及文献检索数据库等教学科研资源实现共享。

图4 基于SaaS的高校教学科研资源共享平台架构

服务传输层,利用SOAP协议,通过Web Service技术,在XML的支持下,保证信息的准确解析和传递。通过服务包装调度,根据不同层次的高校的具体情况,高校用户可通过参数应用(Parametric applications)、自定制控件和连接器(Connector)等技术,对应用程序进行扩展,集成个性化需求服务,形成满足用户需求的应用服务;对SaaS应用系统的多租户同时在线运行,进行负载平衡,满足及时响应用户的要求。并对所有用户的UI 和应用数据通过授权或其他安全策略等方式进行隔离。

服务技术层,通过服务描述、服务发现、服务谈判、服务传输、服务合成等协议或功能,将软件厂商(或高校)提供的SaaS应用,和各高校用户紧密联系起来。

与ASP的软件服务部署方式不同,SaaS的软件服务可安装在包括服务提供商或ISVs的位于Internet上的服务器,也可在高校的服务器上,通过Web Service或API与服务技术层联系起来。

数据及服务管理层,采用共享数据库,隔离数据架构的方式,即所有用户的数据分别存储在同一套数据库中的不同的数据表集中,每个用户拥有不同的数据模型,保证用户数据安全。与ASP平台管理系统相类似,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

SaaS平台平台管理,主要作用是完成资源搜索、评估和选择应用资源,对用户需求和服务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实时度量和收集网络、系统、应用可靠性、用户操作日志等数据;提供服务使用计费标准;提供在线支持服务等。

从高校用户的角度看,根据实际需求,通过互联网向IT厂商租用所需的各种应用软件(功能),按租用服务的多少或使用时间的长短向厂商支付费用,并通过互联网获得厂商提供的服务器硬件设施及软件升级、维护等服务,降低了高校信息化建设先期投入,减少了日常的维护、员工的培训、IT专业人员的聘用等费用。高校用户按需定购,可以根据高校发展的变化,自由选择调整所使用的服务内容,具有很强的伸缩性和扩展性。SaaS服务提供商通过Web,7*24全天候为各地的高校用户提供软件服务和咨询指导;及时根据用户的反馈信息,对SaaS应用产品进行升级,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用户可灵活启用和暂停SaaS服务,服务的收费方式风险小。是大多数信息化建设资金、技术不足的普通高校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一种可选之路。

四 其他应用问题的讨论

大学教学资源共享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但由于各校产权制度和归属、办学层次和类型、学科结构和水平、教学管理制度和平台等的差异,除了技术上的保证之外,还需要在如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 政策导向与领导协调机制

高等教育政策应鼓励学校之间的合作,引导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利用教学资源共享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阻碍共享的政策壁垒,营造有利教学资源共享的宽松环境。

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制订有关教学资源共享的方案,具体组织各校的协作,教学资源共享的信息,检查监督各校共享的进展情况,协调各校的利益,及时讨论解决教学资源共享中存在的问题。

2 资源共享的标准化

没有统一的标准,优质资源的共享将无从做起。因此应从共享的需求出发,尽快整合、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国家标准,构建完整的标准体系,这样才能使各高校优质资源共享平台的开放工作更具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从根本上保证教学和服务的质量。

3 资源共享的利益均沾机制

优质资源的稀缺性,是制约资源共享的重要原因之一。优质资源的有偿使用是当前促进资源共享的关键。因此,在制订各种资源共享办法、规定时,要充分考虑参与共享各方面的利益,坚持利益均沾,提高建设优质教学资源的积极性,促进优质资源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五 结论

在高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 信息化工作的焦点已经不再是技术是否先进,而是逐渐转移到如何对信息技术资源,包括IT基础设施、各项IT 应用、IT人力资源等, 进行有效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实现IT资源的充分、合理、有效利用。本文设计的基于SaaS的高校教学科研资源共享平台,为有效利用高校的优质资源和教育信息化的建设提供了提供一个自由的、灵活的、开放的、廉价的、相互提升的资源整合平台。拓展了现实校园的时间和空间,为高校师生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情况提供了物质基础,使师生交流与协同更加方便,提高了高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降低教学和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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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ign of University Teaching & Research Resource-Sharing Platform Architecture Based on SaaS

LIAO Han-cheng

(School Of Software,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NanChang, JiangXi ,330013 ,China)

Abstract: High quality universities’ teaching & research resources sharing could help realizing the complementary advantages between all levels universities and promoting higher education quality. After the introduction of SaaS and summary analysis of domestic university resource-sharing, some teaching & research resource-sharing applied scenes are put forward and an university teaching & research resource sharing platform architecture is designed, and then each layer function of the architecture is elaborated. The new technology option is provided, and it is hoped to contribute to the development further of domestic education informationization and more effective utilization of high quality universities’ teaching & research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