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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论文范文1
摘要:家庭教育对人一生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影响,让孩子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为他们一生发展奠定基础,已成全社会的共识。但是,家庭教育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怎样实施家庭教育,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和看法,从而也产生了不同的教育效果。
关键词:小学生;家庭教育;生活习惯
家庭教育对人一生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影响,让孩子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为他们一生发展奠定基础,已成全社会的共识。但是,家庭教育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怎样实施家庭教育,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和看法,从而也产生了不同的教育效果。
1.家庭教育的误区
多数家长对孩子的成长十分关心,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也非常重视,但是,不少家长忽视了孩子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使家庭教育走入了误区,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1.1 填鸭型家庭教育。许多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认为对孩子的教育项目越全越好,于是不顾孩子的喜好和感受,自觉或不自觉地给孩子施加压力,强迫孩子学习外语、打字、绘画、舞蹈、乐器等等,还美其名曰“全面发展”,造成许多孩子丧失了学习兴趣。
1.2 放任自流型家庭教育。部分家长依据自己小时候父母很少管教的经历,采取顺其自然的家教方式,还有些家长认为自己没有什么文化,教育不了孩子,干脆放手不管。孩子就是孩子,自觉性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比较欠缺,个性培养、学习态度及良好习惯的养成都需要家长的指导和帮助,放任自流的家教方式有可能导致孩子迷失正确的发展方向。
1.3 过度溺爱型家庭教育。德国教育家卢梭说:“你知道怎样使得你的孩子备受折磨吗?这个方法就是百依百顺”。父母对孩子过度溺爱,一切围着“小太阳”转,对孩子有求必应,过度保护,使孩子处于家庭“核心”地位,必然影响独立意识的形成,往往会造成孩子任性、自私、逆反心理。
1.4 保姆型家庭教育。父母过于保护孩子,处处干涉、限制孩子的活动,不仅禁锢了孩子智力的发展,而且束缚了孩子个性的形成。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胆小、怕事、神经过敏,在当今充满竞争的社会里很难立足。
1.5 智力中心型家庭教育。片面注重智力的开发培养,忽视了孩子的个性培养。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很多家长对孩子的期望过高,对幼儿智力开发愈来愈早,难度也愈来愈高,无视孩子心理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盲目进行智力教育攀比,忽视孩子个性的培养。这种以牺牲孩子个性培养为代价的教育往往得不偿失。
2.家庭教育的重点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既有相同部分,又各有侧重,而且有些方面是学校教育难以奏效的,这就要求家庭教育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环节。2.1 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孩子总要长大,总要踏入社会,良好的生活习惯不仅对于孩子的身心成长、个性形成和品质培养等等产生积极影响,甚至还能使其受益终身。第一,要培养孩子健康的起居习惯。规律性的起居、充足的睡眠,不仅有利于孩子的身体成长,还有利于孩子智力的发展;第二,要培养孩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挑食、营养均衡是孩子身体健康发育的基础;再次,要培养孩子独立人格,引导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方式会导致孩子生活能力差、依赖性强、心理承受国差,挫败感较强;第三,还要培养孩子的劳动观念。这是家庭教育最容易忽视的问题,许多初、高中生还不会做家务劳动,说明家长在小学阶段就忽视了劳动观念的培养。要让孩子在劳动中学会自信、自强,培养他们的独立生活能力,使他们能勤奋好学,自食其力。
2.2 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从小就要培养,家庭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一,要培养孩子良好的时间观念。有些孩子学习习惯不好,边学习边玩,半个小时能做完的作业却用了一个小时,效果不好,长大后做什么事都会拖拖拉拉。所以家长要让孩子从小就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第二,培养孩子浓厚的学习兴趣。有些孩子存在不热爱学习,缺少求知欲,逃学、厌学的现象,这跟家长有很大关系。对待孩子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要耐心细致的回答,回答不了的可以带她们去查阅有关资料,增强他们的求知欲,而不可用搪塞的办法应付甚至直接训斥。第三,培养孩子课外学习的习惯。家长要有的放矢地介绍一些课外读物,指导孩子阅读,养成课外学习的习惯,拓展孩子的知识面。第四,鼓励孩子独立完成作业和自我评价。完成作业,是学生最基本、最经常的学习实践活动,是学生巩固知识、形成技能的主要手段。要求孩子做到规范书写、坐姿端正、独立思考、认真审题、自我检查,切不可嫌麻烦、图省事而越俎代庖或放任不管。
3.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
棍棒不能出孝子,强迫学习同样不能出才子,反而会导致孩子的逆反心理,家庭教育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
3.1 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孩子身心发展具有一定的顺序性和阶段性,是一个复杂的矛盾斗争的过程,随着年龄的增长,在不同的阶段会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时,必须依据孩子的年龄特征,遵循由易到难逐步提高的顺序,做到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决不能急于求成、拔苗助长。
3.2 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孩子的年龄、个性发育程度不同,其生理和心理特征就有所不同,身心发展水平也存在差异。家长一定要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不能不顾孩子的身心发展水平,只凭主观臆断,以主观主义教育方法对待孩子,往往达不到教育效果,甚至事与愿违。
3.3 以身作则,持之以恒。家庭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培养孩子良好习惯的过程中,家长的表率作用很重要,一定要以身作则,给孩子做出榜样。同时,习惯的形成非一朝一夕之功,非反复练习不可,一定要按照设定的标准严格要求,长期坚持,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3.4 善于沟通,寓教于乐。家长要善于与孩子沟通,走近孩子的内心世界,随时了解他们的心声,成为他们最知心的朋友,有时间要多陪他玩和游戏,在玩的过程当中寻找教育机会,达到教育和培养的目的。
小学家庭教育论文范文二:谈谈中小学生的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教育在子女成长成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正在得到越来越多家长的重视。家长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素质的高低,家庭教育环境的优劣,教育方法是否得当,是影响家庭教育成功的重要因素。实施好家庭教育首先要了解孩子,要有科学的成才观念和因人因事制宜的方法,身教重于言教。
中小学生 家庭教育 方法
家庭教育,作为现代国民教育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得到广泛的重视和发展。据北京市青年联合会于近日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家长们最关注的众多的社会问题中,“子女教育”排在第一位。年轻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成长抱有更多的希望和给予更多的关注。80.3%家长认为“教育孩子,家长要承担主要责任。”它表明家长们虽然认同学校是进行教育的主要场所,但同时认为自己才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良师益友。调查结果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家庭教育的功能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重视;二是中小学生在成长成材的过程中,家庭环境、家长素质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在社会、经济、科学文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在信息化的时代,互联网等多媒体已经走进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每时每刻都在影响着、改变着我们,在全年有节假、双休日115天的条件下,家长们怎样更好地承担起培养下一代的艰巨任务,如何科学、有效地搞好家庭教育,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我国具有悠久的重视家庭教育的传统,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孟子的母亲均是实践家庭教育的模范,三岁成孤的孔子后来成为中国历史上的“圣人”。“孟母三迁”、“断机教子”是流传至今的家庭教育的故事,被誉为唐宋家中的三家的苏氏父子被后人推崇,作为苏洵之妻、苏轼、苏辙之母的程氏夫人,其相夫教子的促成作用也是功不可没的,直至现代,家教成功的例子不胜枚举。
家长如何对子女实施家庭教育:
一是应该首先了解孩子。了解孩子是实施有效教育的先导。家长要知晓孩子各个年龄段心理和生理发展的不同特点,不做拔苗助长的事。近年来社会上屡屡发生的中学生弃学离家出走“闯天下”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不能完全归咎是学校、家长管教不严的结果。由于营养的充足和信息媒介的发达,致使中学生心理和生理发育“早熟”,而中学生社会实践渠道不通畅和家庭过度的呵护,造成中学生自理能力和自治能力差,心理的早熟和自治能力差的矛盾是初中学生的一个特点。了解这个特点并寻求教育方法的革新是家长们面临的新课题。另外,家长还要了解孩子在校的活动内容、课程进度、交往等,与老师保持经常的联系而不是坐等教师的家访,要耐心听孩子讲话,及时帮助孩子解除学习和成长过程中的烦恼,根据孩子的个性特点制定和调整成长目标。
二是要有科学的成才观念。所谓人才,是指那些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做出贡献而被人们认可的人。在同一个年龄段的人群里,能考上大学的人毕竟是少数,那百分之七八十上不了大学的人就不能成才了吗?衡量成才的标准不是他们职业的优劣,学位的高低,而是他们对社会的贡献,有了贡献而被人们认可,他就有了承担更重要职务的实力与可能,也就为他进一步成才创造了条件。今后,好的职业也是要靠竞争才能获得的,要竞争就要有真才实学。
人才的成长是一个过程,人才又是分层次的,各行各业都可能产生自己的优秀人才。对于处于人生起点的中小学生来说,在家是个好孩子,在校是个好学生,走向社会是个好公民则是最基本的成长目标。家长可以以自己良好的品行和丰富的人生经验引导孩子,为孩子更多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创造条件,为将来走向社会打下好基础,克服“望子成龙心切,教子成才无方”的倾向。
三是注意子女非智力因素的培养。现在许多父母特别重视子女的智力发育,认为孩子只要学习好,能考上大学,就一好百好,前途就会一片光明。然而,事情往往并不象父母期望的那样,有的原本挺聪明的孩子学习成绩越来越糟,有的孩子对学习一点也没有兴趣,有的甚至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问题,无法再学习下去,为此,不少父母感到苦恼不安,困惑不解。问题就出在这些父母望子成龙,只注重培养孩子的智力能力,忽视了培养孩子非智力的心理品质。
在心理学上,我们把那些直接参与认知过程的心理因素称为智力因素,主要指记忆、思维、感知和想象等,而把不直接参与认知过程的心理因素称之为非智力因素,它包括意志、情感、性格、兴趣、心理健康水平等,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两者相辅相成,缺了那一方面人都难以正常发展。
笔者一个朋友的女儿是个三好生,但从上初二时表现出了性格孤傲,学习上的“光环效应”使她失去了许多昔日的好伙伴,开始关注起“歌星”、“影星”来。越来越讲究穿戴,我的朋友注意到了女儿的这些变化,时常以古今中外优秀人才成长的故事引导女儿走全面发展之路,并书写了“秀才不怕衣衫破,只怕肚里没有货”的条幅挂在女儿床头,现在这个女孩在家长的正确引导下,心理素质稳定发展,由于品学兼优,被推荐为一所完全中学的学生会干部。
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人的心理活动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智力发展与个性品质的好坏是密切相关的,就一般人而言,他们的智力差别并不十分巨大,他们之间成就大小的区别,以及他们能否适应现实社会,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有着优良的非智力心理素质,如自信、意志坚强、富于责任心与合作能力、心胸豁达、勇敢执著,“志不强者智不达”,假如我们把智力比喻为一粒种子,而把非智力因素比喻为土壤的话,那么智慧的花朵只能开放在具有优秀的个性特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这样的“土壤”上。
四是培养兴趣,加强学习指导。培养中小学生广泛的兴趣,加强学习指导,提高学习效率,不仅一直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倡素质教育的应有之义,也是家庭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现在的中学生是二十一世纪建设者,二十一世纪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也就是今天我们培养的目标,家长有责任发现和培养孩子的兴趣,因为只有家长最了解自己的孩子。事实上,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兴趣,比如对动、植物的兴趣,对体育、艺术、天文、文学、无线电、机械等都可能产生兴趣,都是孩子智慧和理想的闪光,如果能被家长及时发现,爱护和尊重,就完全可以把这种兴趣迁移到学习方面来。所以,让孩子自觉学习的关键之一,便是培养孩子形成有效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将自己的兴趣与未来的理想相联系,则是推动人们寻求知识和从事活动的一种精神力量。
学习指导从内容上看,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还有对学习动力的激发,学习习惯的培养,学习成果的检测等,而它的最大功能是有利于提高学习质量,减轻学习负担,使孩子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地学习,保持对学习的浓厚的兴趣,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指导孩子学习,要求家长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和灵活有效的措施。但是,虽然家长的文化水平不高,而培养出了优秀子女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原因是这些家长具有很好的个人品质、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思维清晰,做事有条理,身教重于言教,给子女作出了榜样。
五是要适当利用网络媒体知识优化孩子的智力结构。现在的网校、网络课件、名师课堂等多的令人眼花缭乱,家长的任务是给孩子当好指导老师。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结构、课程进度、学业趋向精心选择“课外学习内容”,使课外补充课内,而不能本末倒置,更不是“课外学习内容”越多越好。要在孩子学有余力的前提下,逐步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形成对艺术、文艺、体育等的特长。
六是要不使孩子的物欲饱和。在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的今天,父母们对子女的要求几乎有求必应,从教育效果看,这种做法并不是最佳的。成功的父母懂得适量刺激,节制物欲,少给他们一些不必要的物质,给孩子留下一些主动获取的天地。对子女的爱与管教,都要有分寸,无爱,不可能教育好孩子;爱的过分,则意味着宠坏他们;管教不利,放任自流,孩子必然放纵成性;过于严苛,事事干预,又会使孩子惊恐不安,扼杀个性。应宽则宽,当严则严,态度和方法要因人因事而异,在这点上,父母双方应达成共识巧妙配合,互补互利,在孩子面前树立起一个慈祥而威严的形象。
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希望有众多的家庭来学习它,研究它,实践它。有一百个家庭就会有一百个家庭教育的行为模式,尽管不一定绝对地说重视了家庭教育,孩子就一定有作为,但成功的家庭教育至少是子女成才的一个良好基础,全国几亿个家庭若都重视了对子女的家庭教育,中华民族的下一代一定是人才辈出的一代。
家庭教育论文范文2
1.1生命教育
人的生命包含三层意思:一是自然生命。所谓自然生命就是说,生命首先是个自然实体,自然存在,无论这个自然实体是完整的,还是残缺的;白色的,还是黑色的;高的,还是矮的;生,还是死;患病,还是健康;年轻,还是衰老;是人,还是动物,都是一种存在,我们都要尊重这种存在,要珍惜她,爱惜她。就如同中国古代《孝经•开宗明义章》里所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就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生命教育。二是社会生命。所谓人的社会生命,从道德意义上来讲,其实就是人的尊严和荣誉。因为“三生教育”的本质是属于道德教育,人在社会中生活,可以没有权力,可以没有地位,但他一定不能没有尊严,没有荣誉感,这是人的社会生命。人的尊严从哪里来,是从自尊中来,要自强,才能自尊;要尊重主体生命之外的生命,主体生命才能得到尊重,体现主体生命的价值。三是精神生命。所谓人的精神生命,就是人的信仰。人有信仰才有脊梁,才有主心骨,活的才能有精神。信仰从哪里产生,信仰从大公无产生,信仰从利他主义中产生,信仰从“从善如流”中产生。
1.2生存教育
所谓生存教育,是指主体在适应自然及社会环境的过程中,学习掌握适应和改造自然及社会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的过程。人无论是作为一个自然存在还是社会存在,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生存。生存说白了,就是活着。生存或活着,除了是个生物过程之外,更重要的是个社会过程。生物过程就是说,人要生存需要基本的维持生命存在的物质,如何获得这些物质,就需要进行生存教育。生存教育就是要让人学习和掌握在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生存的知识和技能。另外,人的生存或人活着,还是一个社会过程,人为什么活着,人应该如何活着,人怎样活着才有价值?生存教育就是要让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生存教育中的自然生存教育和社会生存教育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如果只讲自然生存,不说社会生存,那么人就会为了自己的生存不择手段,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损害与他人之间的关系,真正成为自私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无毛两足动物。所以进行生存教育,一定要把生存的生物过程教育和社会过程教育结合起来,才是真正的人的生存教育。
1.3生活教育
从教育学意义上来讲,生活教育是相对于学校教育而言的。所谓生活教育,是指人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接受的教育。或者说人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知识、经验、劳动技能的过程。“三生教育”所说的生活教育,是指对人进行生命社会活动过程的教育。具体内容包括:对生活本质的认识,如什么是生活,什么是幸福,如何才能实现生活的价值;对生活应有的态度,如要热爱生活;对生活应有的行为,如要在奋斗中生活等等。生活教育的目的就是形成正确的生活观,要积极的生活,幸福的生活,健康的生活,有价值的生活。“三生教育”中的生命教育是根本和前提,生存教育是关键和基础,生活教育是目标和方向,它们之间密不可分,相互渗透。“三生教育”不仅仅是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一种体验教育,感悟教育,能力教育。进行“三生教育”,就是要通过教育的力量,使人接受生命、生存和生活的教育,形成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同时形成生命、生存、生活的态度以及知识和能力。
2家庭教育在“三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进行“三生教育”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家庭教育在“三生教育”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因为,父母是一个人一生中的第一任老师,是接触个体最多和了解个体最深的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站,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在影响人的各种环境因素当中,家庭是最首要、最基本的环境因素。家庭氛围、家庭教养方式,以及家长的言传身教都会影响人的“三生观”。但是,还有一些家长没有对子女形成正确的教育观,没能把握子女特定的心理年龄特点,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
2.1“生命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关注理想生命,忽视生命的差异。一些家长脱离了对具体生命的客观认知,忽视了具体生命之间的差异,一味地用抽象的标准要求一个具体的生命,这样就会导致失望以及家长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家庭教育中最多的表现就是家长对子女的期望过高,“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没有顾及到子女的实际生命状况和生命成长规律,只对学习和高分数进行要求,变本加厉地对生命施加压力,对其子女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当子女面对难以承受的生命压力,面对失败的挫折打击时,他们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手段就令人担忧,就会使用不恰当的方式,如用自虐的方式发泄心中的不快,对生命造成巨大的伤害,而且还会产生许多的心理疾病。关注自然生命,忽视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有一些家庭,只关注子女的自然生命教育,忽视或不重视子女的社会生命教育和精神生命教育。在生活中表现为关心子女的衣食住行,甚至于放任他们对物质的过度追求,使他们形成了追求物质享受、拜金主义、贪图安逸的不良生命观,子女无形中陷入了家庭教育溺爱的漩涡。只关注子女的智力,忽视或放弃对孩子非智力的发展,如子女的道德品质教育、情感教育、生活态度教育等。他们学会了如何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有利的位置,可是,当他们遭遇来自生活的挫折和无情的打击时,却无力承受,更加忘记了生命存在的原本意义,这不仅导致了他们对自己生命的漠视,还导致对其他生命的冷漠。关注自己生命,忽视他人和动物生命。一些家庭教育子女只关注、关心自己的生命,不重视他人的生命,更不重视动物的生命。在生活中的具体表现是,有些家长教育子女走向社会要少管闲事,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使子女形成了不正确的主体生命观,形成自我、自私的生命态度。如果人人都是这种思想,社会中就少有见义勇为,就少有相互信任,就少有相互帮助,就少有人文关怀。许多家庭在对子女进行生命教育过程中忽视或者根本就不重视对子女进行尊重一切生命的教育,尤其是尊重动物生命的教育,致使很多人要么惧怕动物,要么虐待动物。如2007年5月,北京有5名高校学生跳楼自杀;2005年复旦大学三年级研究生的虐猫事件和清华大学学生用硫酸烧伤动物园黑熊的事件,就说明了我们在进行生命教育时缺少对生命的敬畏,包括对动物生命的敬畏这一点。
2.2“生存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只讲索取,不教给予。有一些家长对子女进行“生存教育”时告诉子女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是通过怎样的方法获得别人的帮助,而不是教育子女在遇到生存危机时如何自救。不是教育他们要有自救的意识,而是越俎代庖地代替他们完成子女应该学习和掌握的生存能力。“生存教育”就是要让他们在遇到灾难时,在没有别人的帮助下能够独立自救,甚至去帮助有需要的人,救助他人。现在的子女生存能力普遍较弱,求生技能和自救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有些家长认为,生存能力关系到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须有安全知识和自救意识,并在平日的生活常识中灌输给他们一些基本的安全知识,使孩子有简单的自救意识;但有的家长认为让孩子参加学校组织的一些安全演习活动完全没有必要,原因是本来发生的几率就小,就是教了,也未必能派上用场。有些家长在教育子女遇到危险时,求助的方式过于单一,拨打求救电话120、110、119等是他们最常用的求救方式。这种求救方式还是依赖第三方,当意外来临之时,自救往往才是生存下去的“救命稻草”。只讲活着,不讲要有尊严的活着。有些家长对子女进行生存教育时只讲“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从珍爱自然生命来讲是有意义的,可以使人少有对自然生命的自虐、自残和自毁行为。但不对子女进行生存意义的教育,即人应该积极地活着,有尊严的活着,活着不仅仅是衣食住行,还应该有更高的精神追求,追求人的自我完善,追求社会美好的未来。生存教育没有这些内容,是不完整的,或者说是有缺陷的教育。
2.3“生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只讲要艰苦奋斗,不讲要学会享受生活。有些家长对子女进行生活教育时,总是讲要艰苦奋斗,要创造生活,而不对子女讲还要欣赏生活、享受生活。其实在生活中要艰苦奋斗,要勤俭节约,都是对的。没有艰苦奋斗,创造生活,哪有享受生活。关键是在教育中要进行全面的教育,艰苦奋斗是我们的传统。学会欣赏生活,才能发现生活中的美,才能热爱生活,也才能更好地创造美好生活。放大生活中的阴暗面,忽视生活中的积极面。有些家长在对子女进行生活教育时总是以自己所谓的人生经验为依据,夸大和放大他们所谓的人生经验,把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挫折和不如意,生活中的一些负面、阴暗、消极的社会现象,传授给子女,要求子女们在社会生活中学会保护自己。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让子女们形成了一种观念,好像走上社会就像如履薄冰,如临大敌,必须时时处处小心,必然会对社会、对人生产生消极的看法。注重关心子女的学习,忽视子女的心理。有些家长在生活中往往过多地关注子女的学习成绩,却忽视了帮助子女排解生活中的苦闷;更多的是对子女的批评教育,缺少行之有效的引导和表扬;对子女的关心造成的是对子女的心理压力,而不是雪中送炭式的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失衡的例子屡见不鲜。青少年的发展,不仅是身体、学习的发展,还有心理的发展,青少年时期心理发展问题解决不好,会影响他们个性的形成、心理健康的水平,甚至会影响他们一生的幸福,因此家长一定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
3家庭教育在“三生教育”中应有的策略
家庭教育的方法有很多,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独特的教育方式。但整体来讲,家庭教育必须要与子女建立一种平等、良好、融洽的关系,并在其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的调整,不同年龄段对其的教育方式也有所不同,要进行持久的、潜移默化的教育。
3.1树立正确的“三生教育”观,对子女进行正确的“三生教育”
三生教育是个新的教育理念,也是一个完整的教育内容,要正确认识、完整把握、全面领会,切忌片面化、消极化,按个人的好恶断章取义的学习。首先,家长要教育子女提升对生命的理解力,完整地把握生命教育。使他们理解生命、珍惜生命、敬畏生命、尊重一切生命,做生命的守护神,成为生命的第一责任人。家长应多鼓励子女,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与生命的交往提升对生命的理解和尊重。这样有利于培养子女对生命的关爱,对身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尊重。使他们推己及人,不仅热爱自己的生命,同样尊重他人的生命。其次,家长要注重培养子女的生存技能,提高自己独立应对生存的能力。不仅要学会生存的有关知识,更要学会生存的技能。要爱惜自己的生命就必须要拥有爱自己的防护技能。要学会生活就必须先学会生存。作为家长,不但要在日常生活中给子女灌输生存知识,提升他们的生存意识,还要让他们掌握基本的生存技能,强化生存意志。家长要提倡子女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因为实践活动才能真正培养和训练他们掌握生存技能,提升他们综合应对生存的能力。最后,家长要建立正确的生活教育观,要重新构建教育子女的生活教育观。家长应该明白,培养的子女不只是一个只会学习、只懂学习、只有智商无限提升,而情商却为零的人。讲,要注重人的发展,但是,那种发展是德、智、体、美、劳全面的发展。家长要让子女快乐健康的成长,平时要做到有爱心、细心、用心、耐心,对其进行思想上的动员和引导,使他们产生积极的参与态度,这是“三生教育”可以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家长要真正做到领会“三生教育”的理念,尊重孩子、尊重生命,把这一理念贯穿到其日常生活中,让他们真正体会到生命的意义、存在的价值,这对他们在独立生活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2用正确的方法进行“三生教育”,教育子女体验“三生教育”
“三生教育”不只是一种理念,而且是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就贯穿在人生发展的整个过程当中。家长要明白,教育子女不是一日之事,家庭给子女的良好的“三生教育”,会让子女受益终生。“三生教育”不仅是知识,更是一种体验,一种感悟。家长在进行“三生教育”中,要让子女多接触,多参加各种有益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体验人生、体验社会、体验自然、体验和谐,达到感悟人生、感悟真理,最后达到智慧自己的目的。切不可在“三生教育”中有溺爱之心,越俎代庖之行,毁了“三生教育”之实,达不到“三生教育”之果。有些家长总害怕在生活中“亏待”了子女,一味地满足子女在生活中的各种需要,或者害怕子女在生活中“受苦”,舍身忘我地代替子女做许多本是子女们应该干的事,这种“给与”和“越俎代庖”式的教育方法,不是正确的“三生教育”的方法。
3.3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对子女进行潜移默化的“三生教育”
家庭教育论文范文3
一、营造宽容和谐的家庭氛围。
“宽容是一种爱。”只有在宽容和谐的氛围里孩子才能健康乐观地生长。这一点,家长们在平静时都十分清楚。但一旦在子女犯错时,这种平静往往被冲动所代替,从而说出或做出一些伤害子女自尊心的话与事。家长经常教育孩子对人要宽容,但孩子却从家长的“不宽容”中学会了不宽容,觉得家长的教育是虚伪的,教条的。
确实,凡事对孩子不宽容,又怎能教会孩子宽容呢?看来孩子是把父母的实际表现来做为榜样的。冲动的父母对孩子的过失采取的是“热处理”方式,而理智的父母所采取的是“冷处理”的方法。两者比较而言,其教育效果是大相径庭的。因此,当孩子出现以下某些状况时,家长一定要理智对待,切勿简单化处理:
(1)子女考试成绩不理想时。(2)当子女出现“早恋”苗头时。(3)当子女情绪不稳定时。(4)当子女与人发生争执时。(5)当子女有厌学情绪时。(6)当子女提出过分要求时(7)当子女自私自利时。(8)当子女说谎时。等等。作为家长要及时与子女沟通。沟通的方式可以是平等的对话,也可以是朋友式的谈话。如散步式谈心、书信式谈心均不失为心灵沟通的有效途径。把孩子看作是自己最真诚的朋友,推心置腹而不至高无上,相信子女能体会到父母的一片挚爱之心,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家庭人际关系。调查发现,大多从平等、宽容的家庭出来的孩子往往能与人和谐相处,自信而不自傲;而来自缺少尊重和平等家庭的孩子则往往自私、粗鲁,自傲而不自信。“种豆得豆,种瓜得瓜。”指的就是如果我们要把孩子培养成具有怎样品质与修养的人,是可以通过家长们自身的率先垂范来努力实现的。如果说智力因素是与生俱来的,那么非智力因素是后天塑造的。而促使非智力因素如何发展的是教育者与家长共同的责任。
二、构建“学习型”的家庭模式。
曾经有人说过:“去过上海的人不想住杭州;而去过杭州的人不想住绍兴。”这并非说这些地方风景如何,而是想告诉人们一个城市信息化的程度有多大。我们的国家已进入到了一个信息化的时代。所以,只有全社会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时代需要。于是,各种在职进修班、培训班、老年大学等都为成年人的继续深造提供了机会和舞台。“学习型家庭”的组建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是家庭文明化程度的一种具体体现。读书型的家庭并非要求父母双方必须是有高学历、高地位的。但是基本的一点是家长要以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读书是有用的,是终生的,是快乐的,是自觉的。读书型的家庭大都具备下列特点:(1)家里至少订阅1-2种书刊,及时了解国内外时政信息。(2)收看电视新闻,不孤陋寡闻。(3)家里设有1-2个书柜,并拥有相关知识的书籍和刊物等。(4)有独立的学习空间,如书房或卧室兼书房、客厅一角等。(5)经常与子女一起讨论有关学习的话题。(6)了解子女的学习情况,常向子女谈自己的学习感受。(7)外出购物时常去书店购书或了解新书动态。(8)父母与子女比学赶帮超,共同进步。
家庭就是组成社会的一个细胞。因此,学习型的家庭,其意义是社会化的。古人云:“淡薄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读书可以让人们驱除浮躁与贪婪。如果我们每个家庭都能乐学上进,那么我们的市民素质就会有更大的提高,我们的社会就会更祥和、更文明。
三、对攀比、奢侈说“不”。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青少年一代中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在逐步被淡忘。讲究吃穿、摆阔气、讲排场成为了部分学生中的一种时尚。因此,对孩子进行节俭教育,刻不容缓。而崇尚节约,不讲排场首先应该从家长做起。不少家长在不经意之间为子女做了反榜样。如请客、送礼、谢师宴、生日宴、团圆宴等等让子女觉得这些很正常,反正父母有的是钱。有识之士曾在报纸上大声呐喊“有钱买点少年穷。”旨在于让家长们醒悟今天的孩子缺少的不是生活所需,而是精神贫乏。国外某家报纸公然叫嚣:“今天如再来一场中日之战,那么中国的青年绝对被我们的青年打跨,…”,某国中情局也在精心策划如何搞跨中国青少年一代的精神品质。如果我们的家长一味地满足孩子物质上的需求而缺乏意志品质的培育,那么我们国家的未来将是令人担心的。“俭以养德”是良训。应该教育子女从小养成节俭的习惯,努力做到:(1)家庭支出计划化,不铺张浪费,不与人攀比。(2)父母穿戴得体,不夸张,不过分追求时尚。(3)不赌博、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4)不收受不义之财,不搞职务犯罪。(5)不浪费粮食和生活用品。(6)外出购物以需要为准,不过分消费。(7)走访贫困地区,感受清贫生活。(8)节约水电资源,随手关灯关笼头。等等。
有句话说得好:“满腹史书气自华。”我们的青少年一旦拥有了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思想内涵,那么就会让人感觉到那种熠熠闪烁的精神之光。新颁布的中学生《新守则》、《新规范》就是要全社会都来弘扬和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关心我们青少年一代的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一名家长,更应该以身作则,成为子女生活中的第一位导师。以自己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去影响和带动孩子,成为社会健康道德的培育者和宣传者。
四、“国家兴旺,你的责任”。
我们曾经所说的“国家兴旺,匹夫有责。”把对国家的前途命运之责推向了“一部分人”的身上。所以家长应该对自己的孩子说:“国家兴旺,你的责任。”从小培养孩子爱家庭、爱学校、爱家乡、爱国家的情操,讲述历史上的志士仁人的爱国故事,让孩子从小就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就绍兴来讲爱国名人志士不胜枚举。鉴湖女侠秋馑、一代文圣鲁迅、数学家陈建功等等,都是曾留学海外而满怀报国情怀的爱国典范。秋馑出身名门而不图富贵,鲁迅弃医从文而拯救麻木的心灵,陈建功“我出国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我的祖国。”至今回响耳边。家长应教育自己的孩子国家是我们的大家,而家庭就是小家。当两者利益发生矛盾时,我们应该服从国家的利益。狭义地讲,当学校、班级与你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要努力服从集体的利益;而当父母的利益与所在单位有所冲突时,家长应该服从单位集体的利益。这是最好也是最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因为对于一名普通公民来讲,爱国决非要轰轰烈烈,而是要踏踏实实,把爱国体现于自己的本职工作中,体现在岗位建功立业上。从而以平实行动来教育感召孩子“国家兴旺,你的责任。”
五、培养受挫能力,迎接生活挑战。
前些日经常听说某某学生轻生了,跳楼了。追问为何,却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的。一与父母发生争执,就负气出走;考试成绩一落千丈,就跳楼自尽;连自己的明星偶像去世了,自己也不想活了,等等。青少年的心理受挫能力之弱令人震惊。他们过惯了“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什么事都有父母挡着。因为,在父母眼里,为孩子做所有一切是应该的,无怨无悔的。但正是由于长期的呵护有加、使得我们的孩子缺少了自己承受挫折、应对困难的能力。
家庭教育论文范文4
案情:被告人张军伟与同案犯李智辉、赵刚、郝南(已另案处理)在洛阳某电子游戏厅相遇(在案发前,张军伟只认识李智辉)后,赵刚开玩笑地提出找人“练练”(指打架),其余三人均表示同意,四人即拦住刚从电子游戏厅出来的受害人王治、万全(均十四岁),将二人带到附近的某公司院内进行殴打,并将两人身上的现金70余元及西服2件抢走。
当前未成年犯罪的特点
笔者综合涧西法院历年来所办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根据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对未成年犯罪作以下简要分析:
1、偶发性
据李智辉供述“我和赵刚、郝南在乐乐游戏厅玩,碰到张军伟。赵刚说‘找两个人练练’,我们都同意。然后我们就出去找人,正好有两个人从对面的开心游戏厅里出来,张军伟说‘站住’,就上去打了其中高个子一巴掌,跺他了两脚……”
赵刚供述:问?“打人之前,你们是怎么商量的?”
答:“没有商量,他们同意弄个人来打打。”
其他二名被告人的供述和李智辉、赵刚的供述一致。
四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和两个均十四岁的孩子之间无缘无仇,仅仅是在玩过电子游戏后为了“找两个人练练”,或者说是“找两个人来打打”,寻求一下刺激,事发前并没有作任何商量,而此时刚好遇到比他们年龄小、也比他们人数少的王治、万全从游戏厅出来。于是王治和万全成了他们四人的练习对象。在经过一番拳脚之后,他们还顺手将两名受害人的现金及衣物“拿”走。
在事发前,他们并没有任何犯罪目的及犯罪目标,仅仅由于赵刚“找两个人练练”这一句玩笑话,使四个人产生了找人打架的共同目的。在寻找练习对象时,刚好碰到了他们能够打得过的王治和万全,在殴打二人过程中才产生了索要钱财和衣服的目的。这一系列的动机和目的都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也正是由此才一步步地从找人打架发展为抢劫,行为性质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事发前没有明显的犯罪动机和明确的作案目标,因简单的一句话、一个眼神或一件小事发生口角,头脑一热,不考虑行为的后果,最终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事件发生的偶然性,这是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最显著特点。
2、盲目性
本案的四名被告人中,除张军伟外,其余三人均为独生子,三人的父母均为在职职工或干部,家庭条件较好。正如被告人李智辉在检查中所写的:“我感到十分后愧(悔),自已做出这么傻的事,自已家里也不缺钱,我却去打人、还抢钱,当时不知道这种行为就是抢劫。经过公安机关的教育,我认识到了这种行为的严重性。”
本案的四名被告人均系初犯,在此之前未受过任何法律及行政处分,在犯罪时均为在校就读的学生,其中除赵刚刚满16周岁外,张军伟、李智辉均不满16周岁,而被告人郝南在犯罪时尚不满15周岁。由于他们这个特定的年龄阶段使他们在认识社会、辨别是非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因而,形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是不完善的。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够很好地予以规范,当外界的情况发生变化时,他们不能够加以控制。就本案来讲,四被告人本来是出来玩电子游戏的,在其中一人提出找人打架时,其他人连考虑都不考虑,就积极响应。当另外有人提出抢钱时,他们又忘记了他们当初找人的目的是为了打架的。由此看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在做一件事之前没有特定的目的,随着情况的变化,目的也随之而变化,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的时候还浑然不知。
在对受害人的殴打过程中,四被告人不计后果地的朝其面部、头部进行拳打脚踢,并用拳刺、木棍等对受害人实施侵害。如受害人万全讲“木棍都打断了”,公安机关的提取笔录也和受害人的陈述相印证。由此看来,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能作出适当的预测,像拳刺、木棍等,如果击中人体的要害部位完全有致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可能。他们在做某件事情时的行为和要达到的实际效果往往不能统一起来,在是非识别能力方面是比较模糊的,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在头脑中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虽然当今各国刑法在立法时对这种客观情况也给予了充分的考虑,对此年龄阶段的犯罪行为作出了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但量刑上的从轻或减轻毕竟是事后的惩罚,更重要的是如何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加强预防措施,避免这种盲目行为的发生。
3、团伙性
据有关资料表明:“处于青少年阶段的未成年人和同龄人相处的时间要远远多于其他年龄段的孩子,他们更愿意和同龄的孩子交朋友”。随着年龄的增长,处于该阶段的青少年逐渐地和父母有所疏远,有些事情不再依赖父母了,同时他们和同年龄段的孩子接触多了。这个时期的孩子在思想上认为自己已经是大人了,当他们受到欺负或委屈时宁愿告诉同伴而不愿意告诉家长和老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忍让,就可能成为被欺负的对象,如果反抗则可能采取过激行为,最终导致校园抢劫、校园伤害等未成年犯罪的发生。
本案中的被告人张军伟和李智辉、赵刚、郝南三个人是在电子游戏厅时认识的,并且在事发前张军伟和赵刚、郝南根本不认识。在张军伟的检查中,他是这样说的:“我在游戏厅碰到了李智辉和另外两个孩子,那两个孩子叫什么当时我也不清楚,后来才知道他们分别叫赵刚和郝南”。四个年龄相当的孩子遇到一起,在刚刚认识后,在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当其中一人提出一个非法的行动后,其他人就能很轻易地参与,这不能不说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的性格特点是分不开得。正如专家所讲“当他们和父母、老师的关系疏远的时候,他们就会出于本能地向同龄人靠近”。这个阶段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子)他们逞强好盛,以讲哥们义气为荣,总认为只要共同参加一些活动(即使是非法的),就是所谓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朋友。于是他们以最本能的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原则,选择了两个比他们年龄小的孩子进行所谓的“练练”。不仅将两人打伤了,并且不抢走了两人的现金和衣物,四个被告人也因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当今的家庭教育之我见
本案被告人李智辉、赵刚、郝南和被告人张军伟分别代表了当今未成年人犯罪的两个方面。李智辉、赵刚、郝南均是家中的独生子女,三被告人的父母也都是在职职工或干部,家庭收入稳定,生活条件较好。优越的家庭生活环境和不当的教育方法造就了当今部分城市青少年特定的性格。而被告人杨保坤家在河北某县,家中兄妹四人,家庭环境不是很好。从《少年犯家庭情况调查表》得知其幼年母亲早逝,现在和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父亲、继母共同生活,而父亲和继母常年在外为生计奔波,在子女的教育上不能够给予更多的照顾,教育方法简单粗暴。这样的家庭环境给张军伟的内心蒙上了阴影,使他总认为自己在各方面都不如别人,产生自卑心理。
两种完全不同的家庭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却同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归根结缔还是教育方法的不当。有社会学家将十四岁至十八岁这一年龄段称为“危险年龄时期”,因为这一年龄时期的孩子处于儿童时期和成人时期的衔接段。首先在思想上,他们不再依赖于父母,他们会自己思考一些问题,甚至于有时他们对父母的一些作法提出异议,有时家长也会觉得孩子的想法挺独特。其次,在行为上他们对父母的意见也不再“言听计从”了,正象有的父母说的“我这孩子怎么越大越不听话了?”很多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
其实这一年龄阶段的孩子在心理上大多都有一种逆反心理。在一些个性比较强的孩子身上表现为我们所俗称的“叛逆性格”,由于他们的思想比较活跃,所以即使玩儿起来也比那些老师、家长认为听话的孩子更会玩儿,因此他们往往被认为是“不听话”的孩子,所以大部分家长还是能够提前给予足够的重视,管得比较严,一般不会出问题,但是对这类思维较灵活的孩子,如果有父母或老师的积极正确引导反而能够取得比听话的孩子更好的成绩。在另外一些性格内向、不爱活动的孩子身上则表现为看上去比较听话,但他们一旦受外来因素的负面影响,就可能触犯法律,这也是少年犯罪偶发性的另一个原因,如该院办理的被告人王某抢夺一案,王某是父母和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好学生,在因故和父亲吵了一架后,一气之下将一女青年的背包抢走,包内有现金一万元。
针对这一年龄的青少年,父母在子女的教育方面要给予更多的关注。首先要取得孩子对你的认同感,当然这种认同感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它需要从小就给予孩子充分的尊重,使他们自认为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自己的事情让他自己拿主意,这样即使到了青少年时期,他们在思想和行为上的转变也不会很大,父母也不会因为孩子思想和行为的转变而不能接受。我们中国的父母在孩子童年时期喜欢对孩子的事情大包大揽,当孩子到了能够自己处理问题的时候,父母还是不放心,而孩子则对父母关心不能理解,因此就产生了两者之间所谓的“代沟”。
要解决这一矛盾,我们认为这也就是父母如何做才是对孩子的尊重的问题。父母首先要给孩子讲话的权利,当孩子做错了事情的时候,要给他解释的机会,询问一下孩子做这件事之前是怎么考虑的,并给他下一次做同样事情时一个合适的建议。其次,对事关全家的大事最好能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使其关心家里的事情,这样一方面适当地增强了他的家庭责任观念,使其心理上有一种归属感,另一方面当他要提出不正当的经济要求时,也会设身处地地为父母着想。而我们父母们在子女教育上的误区则是总认为孩子操心家里的事儿,耽误学习。最后一点就是属于孩子自己的事情尽量让他自己拿主意,父母如果过多地关心反而适得其反,这一点在此不再赘述。
针对未成年犯罪的盲目性和团伙性,笔者认为这关系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此仅就家庭中青少年教育加以探讨。青少年犯罪的盲目性不仅仅表现为法律意识淡薄,更重要地表现在由于他们在认识社会、辨别是非以及处理问题上的局限性,因而,对自己行为的规范能力以及抵御外界诱因的能力较弱。在做一件事情时,目的不明确,往往随着外界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家庭教育论文范文5
(一)家庭结构的事实残缺,使农村留守儿童出现了诸多的心理问题与教育问题
按家庭的完整程度可以把家庭结构分为“完全型家庭”和“残破型家庭”。而留守儿童的家庭看似是完整的家庭,却没有发挥完整家庭的教育功能。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使他们的家庭结构处于一种事实残缺的状态,虽然父母双全,但却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子女与父母长期分离,使很多的农村留守儿童出现了心理失衡、学业失教、行为失范等问题。
1.亲情缺失。一个人的心理发展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而是在自己生活的现实环境中逐渐发展的。儿童心理发展是在家庭环境的熏陶下潜移默化的一个过程。农村留守儿童长期远离父母,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与呵护,使他们常处于缺乏安全感的生活状态之中。弗洛伊德的人格发展理论强调:“人格形成与儿童早期经验有关,与父母对儿童的教养态度有关。”安全感的缺失,使部分留守儿童出现了自卑、自闭、胆小、个性敏感、性格孤僻压抑等问题;内心的失落以至产生对人冷漠、不敢与人交往等心理问题。
2.教育监管缺位。儿童是发展中的人,是处于不断变化学习过程中的人,他们年龄小,尚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需要家长的监管。然而,本来应该承担起教育监管责任的父母却成了农村留守儿童成长与发展的“旁观者”。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处于隔代养护的状态,农村的老人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在辅导孩子功课方面显得无能为力,教育方法更是简单粗暴,他们仅仅限定自己为监护人,对儿童的教育基本停滞。由于缺少教育上的帮助与监管,许多农村留守儿童在学校自由散漫,学习成绩相对较差。同时,由于他们年龄尚小,易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干扰与影响,在无人监管的状态下,逐渐染上了不良的行为习惯。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农村留守儿童占了很大的比例。
(二)家庭教育时空片段化,难以保证留守儿童教育持续、稳定的发展
相对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而言,家庭教育具有连续性的特点,家庭成员之间不断地相互影响,相互教育,使家庭教育处于一种连续的状态。家庭教育的连续性有利于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然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却因为父母外出,拆分了家庭教育的空间。父母与子女空间上的分离,使得以父母和家庭为核心和主导的农村家庭教育体系趋于崩溃。儿童发展心理学告诉我们,“父母本身不仅是儿童的社会刺激来源,也是物理环境的中介物,是儿童物理环境的提供者和组织者,父母对儿童的影响有极大部分是通过物理环境作用于儿童的间接影响”。由于子女和父母没有生活在一起,父母难以通过家庭环境来影响教育孩子。同时,监护时间的动荡,拆分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时间。家庭教育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由于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聚少离多,使得本来就不多的家庭教育时间被拆分得支离破碎而片段化。儿童时期是人身体发育、性格养成、知识积累的关键时期,但是,父母外出打工却使得众多留守儿童错失了父母帮助其成长发展的良好时机。
(三)年轻父母缺乏责任感,导致亲子关系疏离,家庭教育功能退化
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是青壮年,他们大部分已经为人父母。由于文化层次不高,许多年轻父母意识不到自己对孩子成长与发展的重要性,对孩子只生不养不教育。甚至有些年轻父母把孩子当作累赘和负担,直接把育儿压力转嫁给老人,自己则采取外出打工的方式逃避为人父母的责任。在父母转嫁育儿压力的同时,也造成了亲子关系的疏离,削弱了父母教育的权威。笔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年轻父母由于长期在城市打工,已经习惯了城市生活,他们不愿回农村,尤其是女性,更向往城市生活。他们为了追求物质生活,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认为教育子女是最大负担,甚至对留守在家的子女表现出不耐心、不关心的态度。但大部分家长还是爱孩子的,他们以“爱”的名义外出打工,的确提高了家庭的经济收入,改善了家庭的物质生活状况,但这却是以牺牲孩子的未来发展为代价的。亲子沟通的缺乏与亲子教育的缺失,导致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产生感情隔阂,在累积效应的作用下,留守儿童对父母的教育产生了逆反心理,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四)农村家长教育观念存在偏差,阻滞留守儿童更好地发展
1.家庭教育意识淡薄。受小农意识的影响,很多农村家长教育意识淡薄,在增加经济收入与教育子女方面他们更倾向于前者。他们认为孩子还小,什么都不懂,也不需要什么教育,只要孩子有吃有喝,不得病,身体健康就行。他们认为出去打工挣些钱,就能为孩子打下好的物质基础,给孩子将来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同时,由于自己在成长过程中获得长辈的指导较少,他们把自己获得的教育经验复制到自己孩子的身上,很少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美国教育家伯顿•L.怀特在对幼儿早年教育和追踪研究中指出:“家庭给予儿童的非正规教育,比之后正规教育制度对儿童总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还要大。如果一个家庭在孩子生活的早年向他提供基础稳固的启蒙教育,那么他将可能从以后的正规学校教育中得到最大的收益。”家庭教育意识的淡薄,使很多留守儿童失去了发展的最佳时机。
2.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期望存在偏差。由于大部分农村家长受教育的程度相对较低,他们对教育的理解比较狭隘和片面,认为教育就是学校的事情。他们对子女的教育期望一般会出现两种偏差:期望过高或者过低。家长如果是因为自己学历太低而失去了在城市发展的机会,就会对子女的学习期望要求高,希望他们能通过学习改变现状,获得更好的未来。另一种情况则是自己学历虽然很低,但由于自己吃苦耐劳,再加上有好的机遇,经济收入相对较高,这类家长对子女的学习期望不高,甚至会错误地认为读书就是浪费时间和金钱,不如让孩子早一点去打工,认为孩子读到初中或技校毕业就可以了。家长的低期望导致部分孩子表现出一种“反学校文化”的倾向,他们反对学校权威,蔑视班级的规章制度和教师的教育,崇尚享乐主义和体力劳动,自动放弃自我发展的资格与权利。在农村,新的“读书无用论”在悄悄蔓延。
3.物质溺爱,缺乏精神关怀。许多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只关注孩子的物质需求,而忽视其他方面的需求。很多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之所以陷入物质溺爱的怪圈,一方面是因为内心愧疚,希望通过物质补偿来弥补自己对孩子日常教育与关爱的缺失,以求得自己心理上的平衡。另一方面是农村家长的虚荣心,自己外出打工,一定要衣锦还乡,以为给孩子买礼物的多少、昂贵与否体现了自己的能力与价值。其实,物质补偿的形式并不能满足留守儿童的精神需求,对孩子的发展也不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有时还甚至是有害的。过度的物质满足和经济供给,会让孩子花钱大手大脚,养成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惯。同时,一些留守儿童把握了家长的这种心理,常常以“爱”的名义对父母施以道德绑架,向父母索要金钱。另外,家长的物质补偿,让孩子从小得到的教育就是情感不足可以拿物质来填补,这就让孩子把物质和爱联系在了一起,逐渐滋生物欲化的价值倾向。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策略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已经超出了家庭范畴,这是由社会发展、经济转型等引发的社会公共问题。要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集聚起来,形成合力,共同构建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体系。
(一)以政府为主导,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创造条件和提供保障
“在人类的教育体系中,家庭教育是一个基础性系统,它直接影响到学校教育的起点和水平,也决定着社会教育的整体面貌,家庭教育与国家、民族、社会利益紧密相连。家庭教育已经从私有空间走向公共空间。”因此,我们必须意识到,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已不再单纯是家长的问题、家庭的问题。如果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处理不好,他们对社会的报复将会在未来的10—20年间显现出来。政府要采取措施,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和提供保障。
1.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实现家庭教育的法律授权介入。首先,国家要制定政策,保障外出务工的家长有一定的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和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的时间。时间保证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进行家庭教育的基础。国家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或条例,规定使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单位,必须保证有子女的外来务工人员有一定的时间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并将此作为对用工单位的考核内容。其次,建议出台《家庭教育法》,强制父母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职责。
2.大力发展地方经济,为农民工就近就业创造条件。农民为了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在没有更多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只好选择外出打工。因此,要变留守儿童为非留守儿童的有效办法就是大力发展农村地方经济,提高农民本地就业率,让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让他们白天可以打工挣钱,晚上又能回家照顾孩子,保障儿童家庭教育的完整性。
3.重视家长教育,强化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家庭教育观念。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让家长认识到父母不仅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还是他们成长的终身导师,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的教育责任和家庭教育观念。同时,政府可以通过相关组织机构为务工的家长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改善父母的教育行为与教育方式,让他们能更好地承担起对留守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
(二)以学校为基础,搭建家庭教育平台
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教育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学校要承担起责任,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
1.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家校合作。学校要利用自己的特点与优势,采取系列措施,搭建家庭教育的平台以帮助家长。如可以举办家长学校,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时间,以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可以规定家校联系日,要求家长必须给孩子打电话;可以利用家长返乡时间召开家长会,让家长了解子女在学校的情况,并为家长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可以举行亲子互动活动,让孩子说出自己的心声,让家长真心体会孩子的心声,了解孩子的需要;可以要求班主任老师为每一位留守儿童建立成长记录袋,让家长随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同时,学校还要对留守儿童进行亲情教育,让他们体会到父母外出打工的艰辛,学会感恩父母,避免孩子把自己所有的问题都归罪于父母,造成亲子关系疏离。
2.学校教师对留守儿童多一些关爱。在以考试成绩为评价标准的压力下,学校教育难以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教师难以有更多的精力给予留守儿童特殊的关爱,甚至有时还会因为他们学习成绩差而放弃了对他们的教育。因此,学校要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升教师的整体素养,让教师认识到留守儿童问题是在二元经济体制下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正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不要对留守儿童存在偏见,更不要对他们贴标签,要意识到他们是处境不利的弱势群体,对他们多一份关心与关爱,以弥补家庭教育的缺位。
3.教师教育中增加家庭教育内容,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总习惯于把教育孩子的希望寄托在学校身上,甚至把更多的家庭教育责任推给了教师。当他们遇到教育孩子的困惑时,他们希望能从教师那儿获得更多帮助。但是,许多年轻的教师还未成家,自己根本就不懂得家庭教育,更难以给家长有效的指导。建议高等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课程中增加家庭教育的内容,并把家庭教育课程列为师范生的必修课程,让师范生在职前教育中对家庭教育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法,以便在入职时能够很好地应对儿童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对教师的职后培训也要增加家庭教育的培训内容,让教师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知识,不仅可以提升教师自身的家庭教育水平,更重要的是可以促使教师对家长教育孩子进行科学合理的指导。
(三)以家长为主体,切实发挥家庭教育的功能
1.家长要敢于作为,履行教育子女之职责。农村留守儿童家长要树立“子女不教,父母之过”的责任意识。不要以“自己文化程度不高”为借口,推卸对子女教育的义务和责任。因为,家长文化程度的高低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教育,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义上,父母都有教育子女的义务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对父母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和教育义务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既然让孩子来到这个世界,就要负责任地让孩子健康地成长与发展。
2.家长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整体教育素养。要对孩子实施教育,家长首先要完善自己。因此,外出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家长要有学习意识,主动参加打工地所举办的家庭教育讲座,利用闲暇时间与其他家长多交流,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和教育素养。家长要认识到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与发展的重要性,逐渐改变“重养轻教”的教育观念,学习一定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教育子女的正确方法,对子女进行合理有效的家庭教育。
3.家长尽量改变外出时间与外出方式。农村年轻父母要尽量改变外出的时间,在孩子成长的关键期,父母最好不要外出。因为“孩子在幼年时期如果没有得到父母的教育、抚养和亲情,他的性格、个性会受到影响,除了遗传因素外,情感的缺失可能会使他们的人格发展出现很大的扭曲和变形,对儿童的社会化过程产生不良影响,因为这些影响是潜在的,人们一般不易察觉,从而造成很多无形的损失”。另一方面,在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系统研究中发现,“不同的支持源对不同的留守儿童群体的支持方式和支持功能存在差异。有研究表明,青少年主要从母亲那里获得肯定支持,从朋友那里获得陪伴支持与亲密支持。在各主要支持源中,母亲对留守儿童的支持作用更为重要。”
4.加强亲子沟通,全面关心孩子的发展。家庭对儿童的社会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感受亲情是留守儿童社会化的必备条件之一,留守儿童只有感受到父母的关怀,接受父母的爱,才懂得关怀他人和付出爱。因此,家长要全面关心孩子的发展,在给予物质关怀的同时还要关注孩子的心理感受、情感发展。外出务工父母要加强与留守儿童的亲子沟通与交流,要多给孩子打电话,打电话的内容不能只局限于嘘寒问暖和学习,要鼓励孩子坚强面对现实生活。家长最好是多抽空回家或利用寒暑假时间让留守儿童到城市与父母团聚,感受到父母的爱,避免儿童因“亲情饥渴”出现心理危机。
(四)以社会为载体,形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合力
家庭教育论文范文6
(一)历史因素
传统男尊女卑、夫权至上与现代法制先行、男女平等意识的冲撞中国传统文化体现了许多人为的差异,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性别的差异。性别差异伴随着历史发展、演变,逐渐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对两性角色、两性关系、两、两性地位的社会刻板印象、社会规范和社会意识形态。将男人和女人的自然差异绝对化、本质化是性别传统文化的一个突出表现,也是影响人们最深刻的观念之一。因为传统文化是依赖个人存在的,传统性别文化通过性别角色社会化将两性之间的性别差异灌输给许多个体,使个体按照其要求来扮演不同的性别角色。历史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中对家庭暴力、男性特质、女性特质、家庭的定义等传统文化规范提供了一个适宜的家庭暴力社会环境,建构和影响了男性对女性的暴力。现代文化对性别角色的重新定位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对男性和女性来说,同样要经历历史性的角色变迁。对于那些受传统的性别模式影响较深、男性意识较强的男性来说,他们将经历一个由性别优越到性别压抑的过渡期,出现传统文化男尊女卑思想与现代文化男女平等意识的冲撞,传统文化夫权至上与现代文化法制先行的矛盾,使得家庭暴力这一“古老”的行为发生了表现形式上的转变,拳打脚踢的身体暴力转向了冷淡、漠视、疏远、挖苦等精神上的虐待。
(二)社会因素
1.独生子女结婚率上升、核心家庭的增多导致家庭支持和救助系统弱化随着独生子女结婚的到来,独生子女组建小家庭后往往更注重个人的发展和生活,以自我为中心、任性好强,不与家人沟通,极少关心他人。在解决夫妻矛盾时,他们往往缺乏调适夫妻关系的能力,谁也不愿意主动道歉、首先与对方说话,而更倾向于采取冷处理的方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家庭冷暴力的产生正是夫妻双方缺少沟通的结果。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人们追求独立望的增强,家庭结构呈现出由大变小,由复杂变简单的过程。由三代人共同生活的主干家庭逐渐减少,而由一代人或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逐渐增多。在传统的几世同堂的大家庭中,夫妻之间的矛盾能够及时被家人发现并在家人的调解下及时化解,而现代核心家庭则缺乏这种调解和缓冲机制,当事人原本可寻求的家庭调和与救助体系相应弱化,在小夫妻产生矛盾时,谁也不愿退让、不愿沟通,长时间对峙、僵持,常常使简单问题演绎成复杂矛盾,小问题发展成大纠纷,结果愈演愈烈,直到无话可说产生家庭冷战。
2.丰富的现代社会交往方式,凸显了夫妻情感交流的相对匮乏科技的进步,电脑网络的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社会交往方式,QQ、飞信、微信等新的交往方式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改变着人自身,人与人之间通过网络就可相互沟通。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习惯在网络这个虚拟环境中去寻求解脱。所以,当夫妻之间出现问题时,更喜欢沉溺在网上和陌生人倾诉和沟通也不愿意和对方当面诉说,过去夫妻以家庭为中心的活动范围被打破,男女双方都在寻求一种突破家庭生活的个人身份,建立各自的社交网。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亲属频繁往来的初级社会交往方式逐步转向因业缘关系和兴趣爱好而结成的新的社会交往网,交往范围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展和延伸。交往方式的变化使得家庭结构变得松散,业缘关系显得更加紧密。人们投入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时间、精力逐渐增加,使得夫妻共处的时间缩减,感情沟通和信息交流的机会减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夫妻的情感交流,为家庭冷暴力埋下了隐患。
(三)经济因素
夫妻双方收入的变化,引发夫妻的家庭权力之争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状况,直接影响了他们在家庭中地位。现代社会的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独立工作的比例越来越高,其经济地位和家庭地位不断上升,女性控制家庭主导权的欲望日益增强,这就与传统的男性家长权威发生了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常常表现为言语冲撞和精神对抗。一方面,女性经济地位的确立意味着传统性别神话的解构,当代女性致力于建构男女平等对话的家庭互动模式,也迫使男性重新审视男女关系。然而,在传统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下,不少男性还是难以完全摆脱大男子主义的观念,甚至拼命想要维护自己正在失落的权威。当家庭纠纷发生、妻子不随其意,有逆反情绪或反抗行为,男子便认为这破坏了自己的家庭权威形象,危及了自身的户主地位,迫于法律的约束不能使用身体暴力的情况下,以漠视、疏离等方式作为惩罚手段来达到控制妻子、捍卫大丈夫“尊严”、重塑自己的家庭权威、巩固自己家庭地位的目的。另一方面,知识女性经济上的独立,提高了她们的自我意识和家庭地位,使得女性能够挺直腰板做人。对于在男女平等的呼声中成长起来,并且依托经济支撑而摆脱了被支配境地的当代女性来说,她们有了维护自身权利的底气,一改传统女性软弱的特质,不愿意主动让步以求和解,反过来,还可能针锋相对,以牙还牙。另外,一些女性为了强化自己的家庭地位,也时常成为家庭“冷暴力”的制造者和升级者。一场没有硝烟的家庭决断权、发言权、指挥权的争夺在无声无息中悄然进行着。于是,在权威与反权威、控制与反控制的对峙和较量中,“冷暴力”不断升级。可以说,“冷暴力”的产生是与妇女地位的上升联系在一起的,是男女双方家庭权利之争的产物。
(四)文化因素
文化程度的提高使家庭暴力的形式由“热暴力”转为“冷暴力”随着人们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文明程度不断增强,处事更理性,守法维权意识也在增加。人们开始顾忌“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古训,在处理夫妻矛盾时有意识地尽量避免采用拳脚相加的粗暴方式,而采用一种冷落、漠视、疏远对方的冷暴力形式。所以说,发达城市和知识分子家庭更容易发生冷暴力,冷暴力是一种“文明病”。随着社会的发展,跨地婚姻、跨国婚姻已经越来越多,各地的人文习惯差异很大,一起相处的两个人,如果没有办法接受对方的文化背景,就很容易出现隔阂,如果没有及时沟通就会造成语言交流的降低甚至暂停,最终出现冷暴力。
(五)心理因素
工作压力的增加,调试能力的相对不足引发心理健康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拥挤的生存空间、复杂的人际关系、快节奏的生活和无休止的竞争,使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压力大大增加,心理动荡明显增多。很多人过着双面人的日子。在公司老板、同事面前谨慎、谦和,不能发泄的不快只有在下班后带回家,在家里可以肆无忌惮的宣泄,可以不说话、不做事、发泄不满、借机撒泼耍赖、恶语相向,这样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在最熟悉的人面前释放自己人性中最隐蔽的一面。
(六)法制因素
相关滞后的立法及法律意识的增强助长了家庭冷暴力的发生
1.目前我国法律对冷暴力无明确规定,预防和制止家庭冷暴力的惩罚措施还仅限于道德的层面。遭遇冷暴力的受害人如报警,警察也因找不到根据无法治安处罚;如到法院提出离婚,并请求赔偿,在取证时又会遇到困难;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家庭暴力虽然包括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暴力两类,但《刑法》对精神上的家庭冷暴力并没有相关规定,形成了法律漏洞。这使得家庭冷暴力超然于法律,不受拘束,这也是造成家庭“冷暴力”上升的重要原因。
2.随着法制宣传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施暴者意识到实施身体暴力易遭舆论的谴责,可能被诉诸法律,这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身体暴力的发生;而家庭冷暴力常常表现为夫妻双方缺乏沟通和语言交流,对对方冷落、漠视,很难界定他是性格孤僻还是有意实施家庭冷暴力的精神虐待;家庭冷暴力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受害人的心理和精神,精神世界是人的主观意识,缺乏外在表现和测定标准;加上冷暴力是一方消极的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的精神上的伤害,它没有伤痕,不见鲜血,无法作伤情鉴定,没有明显的发展过程,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因此隐蔽性很强,举证难度较大,让施暴者承担法律责任较难。加上部分人对于家庭冷暴力没有意识到是对自身的巨大伤害,有的认为这不是家庭暴力,使得冷暴力愈演愈烈。
总之,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夫妻更加关注精神生活质量,因情感需要而产生的家庭矛盾日益增多,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冷暴力,不仅仅是个人和家庭的私事,而且是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二、预防和制止家庭冷暴力的法律对策
(一)在现行法律中加入冷暴力的规定或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从目前家庭冷暴力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看,我国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冷暴力的专门法是根本途径。但是介于条件不成熟时可以先在现有婚姻法或司法解释中加入家庭冷暴力的界定、对家庭冷暴力的构成等做出明确规定,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
1.明确家庭冷暴力的含义
目前关于家庭冷暴力的含义有多种看法,笔者认为家庭冷暴力法律上的定义,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家庭冷暴力是一种精神暴力,但冷暴力对人的伤害不同于由于身体暴力或其他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精神损害,它不是其他侵权行为产生的附属结果,而是一种直接的、故意的针对受害人实施的精神摧残,冷暴力的直接后果就是使人精神遭受损害。二是冷暴力是一种持续的、反复的对受害者施加的精神暴力,它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故意对受害人冷漠、轻视,从而达到使其精神、心理承受巨大压力的损害结果。介于以上两点,笔者认为家庭冷暴力,是指家庭产生矛盾时,家庭成员通过非暴力的方式给对方造成精神伤害,通常表现为恶意诋毁、讽刺挖苦、冷淡、漠视、疏远和放任等行为方式表现的精神伤害。
2.明确家庭冷暴力的构成要件
家庭冷暴力的成立应该具备四个要件①家庭冷暴力的主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施暴人与受害人。家庭冷暴力只能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其施暴人与受害人之间都存在特定的亲属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的关系、祖孙关系、婆媳关系等,其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②行为人实施冷暴力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行为人在实施家庭冷暴力时所持的心理态度是故意的,故意对受害者冷淡、轻视、放任、疏远、漠不关心。③家庭冷暴力侵犯的客体为夫妻或家庭成员间的家庭关系。④家庭冷暴力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3.立法条件成熟时出台一部单行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在该法中应将冷暴力作为与肉体暴力和性暴力并列的一个暴力行为予以详细规定,包括家庭暴力行为的表现及法律责任,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国家反家庭暴力的法律保障等内容。目前全世界约有60多个国家制定了单行家庭暴力法。我国专家已经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防治法》,该法的真正实施将成为解决家庭暴力———包括冷暴力在内的家庭问题的有效法律保障。
(二)冷暴力举证责任分配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一般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因冷暴力提出诉讼请求时,应向法院提交曾受冷暴力侵害的证据,如病历本、伤情鉴定书、暴力行为的长期性及其伤情是加害人所致等完整证据,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而冷暴力的受害人是原告,通常是弱者,冷暴力的私密性、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使得受害者举证更为困难,常常会因举证不能而放纵了施暴者,不利于受害者的保护。采取举证责任倒置,作为受害人的原告对遭受家庭冷暴力而受到伤害的事实举证,被告对原告所受伤害并非自己所为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当家庭冷暴力受害人提出受到冷暴力侵害时,如果施暴者不认可自己实施了冷暴力,就得举证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冷暴力,如其不能举证则认定实施了冷暴力。这样可以使诉讼当事人合理分担诉讼风险,提高受害人受保护的机率。
(三)冷暴力诉讼制度采取自诉与强制诉讼相结合
家庭暴力造成严重后果通常被纳入虐待罪范畴。依我国《刑法》第260条①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告诉才处理,只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才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一般家庭暴力发生时受害人往往顾及子女、家庭或自己在家庭中的劣势地位而放弃追诉,不寻求法律的帮助,这纵容了施暴人的加害行为。笔者认为,对非经常性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家庭暴力,规定为自诉案件较合适;对经常性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致使受害者精神和心理受到无法弥补创伤的,规定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因为经常性的严重家庭暴力即使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也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利益,国家应该对公民的重大利益进行强制性保护。
(四)扩大证据的形式,受害者可以要求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
家庭冷暴力具有隐蔽性,其行为的结果通常看不见伤痕,无法做出伤情鉴定,其所针对的对象是人的精神和心理等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但这并不等于受害者就无法获得证据。公安机关的报警、接警、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以及保存的调解书、保证书、担保书、物证;医疗机构保管的诊疗材料、病例、鉴定;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以及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涉及家庭暴力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采信。笔者认为,法院可以根据受害者的诉讼请求以及原被告双方的表现判定给予受害者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使受害者得到救济,施暴者得到一定的惩罚。随着我国社会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高,家庭冷暴力也逐渐成为较为常见的社会现象,因此在法律上明确家庭冷暴力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对家庭冷暴力采取相关救济途径和法律对策,不仅可以完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对家庭冷暴力的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而且也有利于从法律上有效地遏制家庭冷暴力现象的发生,减少其可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从而对社会和谐和安定产生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