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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要具备的基本条件范文1
关键词:现状;学制;实现实训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2?摇 文献标志码:A ?摇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9-0111-02
职业学校会计教学应如何实现其专业培养目标,突出职业学校的特点和优势,这是职业学校会计教学者和管理者需要认真探讨的课题。
一、职业学校生源现状决定了会计专业教学应以实训为核心
初中阶段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及初中毕业生升学指导的偏差,从生源这个源头上对职业教育造成了不良影响。现阶段,评判初中教学质量主要以中考合格率、优分率和升入重点中学的人数等为主要依据。这就迫使初中学校朝着这个目标努力,不仅忽视了向学生正面宣传职业教育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甚至有些中学领导和老师还这样“教育”学生:“你现在不好好学习,将来只能去上职中!”把上职业学校当作是对学生差的学生的一种惩罚。各职业学校为招生往往不惜血本,生源大战越演越烈。“生源即财源”这种原本违反教育宗旨的观念大行其道,没有学生,学校就无法生存。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招徕生源,各职业学校只好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基础上,基本是“来者不拒”。面对这样的生源,如何把他们培养成有熟练专业技能的劳动者呢?如果像对待大学生一样传授一套完整而抽象的理论体系和方法给这些学生,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一方面会导致大部分学生厌学,失去对专业的兴趣,甚至退学;另一方面,这也脱离了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和特色。实训教学是指以实际业务或实际案例为对象,经过教师的示范演练,讲解要领,再由学生亲身体验训练,进而掌握各项技能本领的教学方法。实训教学具有直观性、现实性、具体性、生动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职业学校学生易于理解和模仿,经过反复练习基本都能够掌握该项技能。它能使职业学校学生觉得学习会计专业有收获感、技能感和现实感,从而增强学习会计专业的兴趣。
二、职业学校学生的比较优势决定了会计专业教学应以实训为核心
与会计专业大学毕业生相比,职业学校毕业生无论在学历、文化水平、知识结构和学习能力等方面都处于劣势,然而,在就业市场上,会计专业毕业生依然畅销,原因何在?相比较而言,我认为会计专业毕业生有以下几点优势:一是职业学校会计专业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定位不高,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企业,也无论是大单位还是小企业,只要有需求,职校生就会去应聘,对工资收入的期望值也远比大学生要低,因而能满足中小企事业单位对一线会计工作岗位的需要,降低人才使用成本;二是职业学校会计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比较广泛,要求不是绝对的专业对口岗位,即除了会计工作岗位之外,还可以从事收银员、仓库保管员、统计员、信息员、服务员和文员等岗位群,会计专业中职毕业生对从事这些岗位没有心理落差,充分展现了会计专业学生作为有技能的一线劳动者的适应能力。而大学生对小企业和上述工作岗位一般是不屑一顾的,万不得已而为之者,也深感怀才不遇,大材小用,难得有全身心投入者,从而给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出一片用武之地和生存空间,因而深受中小企业的青睐,因为职业学校毕业生动手能力强,招进来基本不需培训就能上岗,真正做到有用、实有、顶用。三是职业学校会计专业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而其动手能力的形成正是贯彻以实训为核心的会计教学的结果。
三、人为缩短学生在校时间也决定了会计教学应以实训为核心
目前,我国除了上海市的职业中专学校还普遍实行四年制学制外,其他各地的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一般实行的学制都是三年。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2+1”模式的学习方式也在许多职业学校风行开来,即职业学校学生在学校真正学习两年,最后一年到企业实习或就业,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生源竞争的需要。由于职业学校生源一般不足,招生竞争激烈,部分学校尤其是民营学校为迎合部分家长少花钱、有工作干的心理,采取缩短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的做法。二是部分职业学校教学资源不足而采取的急功近利行为。职业学校“2+1”模式的风行,使得原来三年或两年半的教学计划必须缩短为两年。如果按照教育部门颁布的专业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显然是无法完成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的,在短短的两年里,要把这些文化基础十分薄弱的职校学生培养成有熟练技能的劳动者,除了要大力调整会计专业的课程结构外,还必须紧紧围绕实训这个核心开展教学工作。
基于以上几方面的分析,职业学校会计教学只有以实训为核心,才能顺利实现职业学校会计的培养目标,满足就业的需要。那么,要贯彻以实训为核心的会计教学,职业学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呢?本人结合所在学校的情况谈几点看法。
(1)转变观念,以就业为导向改革会计专业的课程结构,突出会计专业主干课程。职业学校会计专业应把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电算化会计定为主干课程,每门学科应开设两个学期,以保证有充足的课时进行设帐、出帐、登帐、报帐等手工和电脑操作的技能训练,为实训教学提供时间保障。
会计要具备的基本条件范文2
笔者认为,提高会计准则执行力主要取决于如下四个基本条件:
其一,制度环境。制度环境包括政治和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等。会计准则功效的发挥固然取决于会计准则本身的先进性,但协调的制度环境也是必不可少。首先是政治和法律环境。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政策、法规等,为会计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是制定先进会计准则的有力保障。会计准则是建立在会计法基础之上的,法律体系必然会深刻地影响会计准则的质量。会计准则属于经济规范体系,其功能和作用的发挥有赖于与配套经济法规的协调,尤其需要与其他会计法规相互协调和密切配合。会计准则与经济法规的协调包括会计准则与其他财务会计法规、税法、企业法和公司法、合同法、外汇管理法等方面的协调,其中会计准则与其他财务会计法规的协调主要是会计准则与财政法规等财务规定的关系处理。其次是经济环境。经济环境是影响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根本因素,具体包括:经济体制、经济模式、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财政能力和资本市场发达程度等。经济的发展是推动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发展的原动力,是会计准则发展和完善的促进因素,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会推动各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势必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力。
其二,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准则的建设和执行不仅要关注会计规范制定的现实适应性和远期前瞻性,而且还要充分考虑会计准则实施的土壤和环境。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信息不对称和企业契约不完全的背景下,影响会计准则实施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企业因素是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利益相关者之间保证科学决策、权利界定和利益分配的制衡机制或制度安排,该套制度通过对利益相关者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全面界定,对会计准则在企业的实施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强有力的监督、约束和保障作用。公司治理结构通常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一个是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的委托人和人之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称为外部治理结构;一个是通过内部决策和执行机制形成的委托人和人之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称为内部治理结构。处于外部治理结构中的利益相关者依赖会计准则生产的会计信息做出决策和选择,会计准则建设质量和执行效果影响着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安排的效率和效用;反过来,外部治理结构的完善也必然会促进会计信息的需求,进而影响会计准则的实施效率和效果。内部治理结构中,通常遵循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的框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经理层权利、利益、职责和义务架构决定了企业生产经营运作模式,不同的架构模式对企业实施会计准则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各不相同,内部治理结构对于保证会计准则的实施和会计信息质量作用重大。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影响到会计准则在企业的实施,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安排为会计准则的正确执行提供了可靠保障。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指企业管理当局为实现管理目标而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规则、政策和措施。内部控制在企业制度中担任着内部管理监控的重要角色,它为会计准则在企业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内部平台,有助于提高会计准则的实施效率和效果。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又是紧密联系的,共同构成了会计准则在企业运行的内部基础环境,从而也成为会计准则在企业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基石。规范、系统、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了会计准则的执行水平和监控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甚至避免了会计准则“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加强会计准则在企业的严格执行过程和会计准则的信息生产过程。
其三,会计人员素质。会计人员素质主要是指会计人员的数量、素质、知识结构以及工作积极性等问题。它一般包括职业道德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管理素质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要爱岗敬业、熟悉法规;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要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同时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较高的政治素质包括:认真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廉洁奉公等。较好的业务技术素质要求会计人员做到善于涉猎各类学科,不断提高自身的阅历;要善于研究市场变化规律,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会计管理方法;善于总结会计实践经验,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有创新才能。较强的组织管理素质包括:要有面向未来的预测能力,牢牢掌握会计工作主动权;要有多谋善断的决策能力,对各项经济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参与单位经营决策,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要具备协调组织能力,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优化会计工作环境,使各方面都能保持和谐协调的工作状态。
其四,外部会计监管。外部会计监管主要是指通过政府部门如财政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公众媒体等社会机构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监督管理,达到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证企业对会计准则的正确运用和遵循的目的。政府部门由于其权威性、独立性强,具有足够的强制力,实施监管权力较易于为社会公众和被监管单位接受,从而使会计准则得以正确执行得强有力的保证,因此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力也就提高了会计准则的执行能力。注册会计师等中介组织则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优势,能迅速发现企业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因此发挥好注册会计师等组织的监管职能有利于督促企业对会计准则的正确执行。另外,媒体或社会论监管也在外部会计监管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对会计准则的正确执行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企业所有者、债权人、雇员、供应商和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应是外部会计监管的组成部分。外部会计监管得力是高质量会计准则得以有效执行并能真正落到实处的一个重要保障因素。要保证会计准则的执行力,就必须要建立和完善与先进的会计准则相适应的内、外部环境,必须具备会计准则能够得到不折不扣执行的基本条件。
会计要具备的基本条件范文3
关键词: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人员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1
《会计法》实施十年以来,对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提高了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但是也存在个别企业和单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故意违法的行为,特别是为了局部和小集体及个人利益,伪造虚假会计资料、造假账、假报告,给会计信息使用者带来损失,也给国家和市场经济带来危害。对于这些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保护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这一基本要贯穿于会计工作全过程,又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的根本要求,同时也是为单位财务活动、经营管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及投资人、债权人等提供准确、可靠会计信息的重要保证。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财务资料不完整,有短缺报表记账凭证的、也有记账凭证无编号和编号不连续的、某些资料缺失的、已使用票据存根缺失的、会计移交资料不完善的、会计档案不装订或装订不完善的,甚至存在已发生多年的经济业务还未办理会计手续、甚至存在已发生多年的经济业务还未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现象,单位债务及固定资产没有入账等等。为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企业形象,我们必须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探讨分析。
一、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是会计工作的生命
国有企业单位会计资料失真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收入信息失真,支出信息失真,资产信息失真,编造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等。导致会计资料失真的主要行为有:乱列支出、费用,虚假发票和原始凭证,截留或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设置多套账等。单位会计资料失真造成的危害非常严重,主要体现在:造成国家资产流失;误导企业的科学决策,严重影响了国家经济社会和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正常的行政运行秩序;破坏了国有企业单位的形象;降低了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影响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助长了腐败之风,削弱了国家财经法纪的权威性等。
会计资料即通常所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是会计人员对经济活动取得的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加工出的会计信息。其使用价值就是给人们揭示了该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其他一些会计信息。如果会计不能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会计工作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因此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是会计工作的生命。
二、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第一责任人
谁应该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务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所以,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义务,真正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重视并加强本单位内部会计机构建设,不能因为本单位的眼前利益和个人的某种目的,置国家利益和法律于不顾,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编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利用职权干扰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三、合格的会计人员是会计资料真实性的基本条件
会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在会计工作实践中善于将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结合起来的人,才能搞好会计工作。根据《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的负责人,除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配备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具有从整体上驾驭单位会计核算的能力,具有洞察真与假、正确与错误的分析辨别能力。能及时纠正那些导致会计资料不实、不全的倾向或苗头,使整个会计核算工作立足于坚实的基础,有条不紊地进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对他们来说是最起码的要求。因此,选择素质较高的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机构的工作,是一件关系会计工作成败的大事。
四、内外监督是维护会计资料真实性的必要手段
会计要具备的基本条件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在全市构建起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功能完善,运作规范,能够充分发挥担保效能,有效分散、控制和化解风险的信用担保体系,为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担保机构享受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和运作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
2、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
3、向市经济发展委员会、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备案。
(二)运作要求
1、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担保业务收费标准报市经济发展委员会和市物价局批准,且不超过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标准;
2、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3、对中小企业累计贷款担保余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总额的10%,并且其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放大比例不低于3倍,并且其代偿额占担保资金比例不超过5%;
5、担保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市经济发展委员会、财政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监管,按照要求报送担保业务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
三、鼓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创立奖励
1、经管理部门批准,在五年内新办的商业性担保企业,运作正常后,给予一次性奖励。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奖励20万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每增加100万元奖励增加2万元。
2、奖励资金充实企业资本公积,不得挪用分配,转增资需报市财政局审批。
3、对首家新办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担保机构,市财政给予投资500万元的支持。政府所持股份在担保机构正常运行后分5年退出,资金留用于担保机构补充风险基金或奖励。
(二)风险补贴
各类担保机构设立后,市政府每年按平均担保余额的0.5%给予补贴(首家新办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不重复补贴),用于风险补偿,公司存续期间,股东不得分配,不作为股东权益。补贴期限截止2010年底。
(三)税费减免
自担保机构注册登记之日起,减免3年的营业税、所得税,减免经营过程中地方性规费。企业在办理反担保过程中,房产、土地、设备等资产抵押登记放宽年限,降低收费,前3年内经批准符合条件的担保贷款只收工本费,评估过程中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四)风险化解
各相关部门要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给予支持,对尚未能办理权证的不动产抵押协议给予鉴证,一旦该宗财产权证办妥,应及时告知担保机构。对到期不能解除保证责任的企业抵押资产,拍卖、转让所得不足以清偿担保机构代偿金额时,在拍卖、转让该企业抵押资产过程中的税收、规费给予减免或缓缴。
(五)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会同财政局共同协助担保机构争取上级优惠政策及资金扶持。
四、奖励考核办法
(一)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由担保机构自行对照政策提出申请。
(二)每个考核年度(以会计年度为考核年度)的下一个月,由市经济发展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各担保机构所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照奖励考核办法提出兑现意见,资金由市统筹解决。
(三)各担保机构要确保有关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给予奖励,下年度取消享受市有关优惠政策资格:
1、未按要求提供申报资料、资料不全未及时补充的;
2、担保机构提供的资料,经核实与放贷银行提供资料实际不相符的,有瞒报虚报、弄虚作假行为的;
会计要具备的基本条件范文5
一、会计确认与费用确认
会计确认(recognize)一词,最早见于威廉・佩顿(Willianm A.Panton)于1922所著的《会计理论-兼论公司的会计问题》一书。在该书中,威廉・佩顿使用了“收入确认”概念,并探讨了“会计确认标准”等问题。1938年,威廉・佩顿在其所著的《会计纲要》(Essential of Accounting)一书中再次提及“收入确认”概念,并对收入及费用的确认等实际问题进行了研究。1940年,在与利特尔顿(A.C.Littleton)合作编写的重要著作《公司会计准则绪论》中,详细论述了收入确认问题,并对收入实现的两种基础――应计基础(Accruual basis)和收付基础(Cash basis)进行了研究,同时还探讨了“完工比例法”在收入确认中的应用。
1970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颁布了第4号报告《企业财务报表的基本概念与会计原则》,该报告尽管没有明确提及会计确认,但却在广泛的解释及应用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其基本含义,如该报告所确立的六条普遍适用的原则中的“初始记录原则”(initial recording principle)明确规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初始记录时应明确:进入会计系统的数据;进行会计处理的时点;所记录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的金额。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会计确认不再局限于“收入确认”,如1984年12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公布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首次给会计确认下了一个完整的定义,即“确认是指把一个事项作为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等加以记录并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确认包括用文字和数字来描述一个项目,其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的合计数之中。对于一项资产或负债,确认不仅要包括该项目的取得或发生,而且要记录其随后发生的变动,包括将导致该项目从财务报表上予以剔除的变动。”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SAC,现为IASB)在其于1989年7月公布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第82段指出,确认是指将符合要素定义和规定确认标准的项目纳入资产负债表或收益表的过程。涉及以文字或金额表述一个项目并将该金额包括在资产负债表或收益表的总额之中。符合确认标准的项目,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或收益表中得到确认,对于这类项目若未被确认,是不能通过披露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者通过附注或说明性材料来加以纠正的。
综上所述,会计确认是指把经济事项作为会计要素进行记录和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至少应包括以下含义:(1)就确认的内容而言,会计确认不仅包括收入、费用的确认,也包括资产及负债的确认。(2)就确认的程序而言,会计确认包括初始确认和再确认两个步骤。初始确认即把经济事项作为会计要素进行记录的过程;再确认即将经过初始确认所形成的账簿记录,进行加工整理,以形成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的报告信息的过程。(3)就确认的内容而言,会计确认必须解决两个基本问题,即能否确认及何时确认。对前者所做的规定构成了会计确认的定性标准,而对后者的规定则构成了会计确认的时间标准。在对会计要素进行具体确认时,往往要将以上两种标准结合在一起,形成有针对性的具体确认标准。
相对于其他要素来说,费用确认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一般而言,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确认收入:(1)赚取利润的过程已完成或实质上已完成;(2)交易行为已发生。(APB,1970)但对于费用来说,到底何时发生,以及应从当期损益中扣除多少,却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如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购买了一项固定资产,购买该项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到底应该在“交易时”扣除,还是应该在“耗损”时扣除;如果确定在“耗损”时扣除,应如何确定其扣除年限及每期金额。再如,企业购入的一项存货,到底应该在购入时确认,还是应该在“耗用”抑或是“售出”是确认等,都是一些需要明确的棘手问题。
二、费用确认的定性标准
会计确认的定性标准是为实现会计目标而确立的用于判别和决定交易或事项是否应予确认的基本条件。FASB在其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提出了对所有会计项目都适用的确认标准:“一个项目及其信息的确认,必须符合四项基本确认标准,只有全部符合这些标准并满足成本、效益的约束条件和重要性的界限,才应予确认。这些基本确认标准是:可定义性――拟确认项目符合应符合财务报表的某个要素的定义;可计量性――拟确认项目具有可量化的特征;相关性――该项目的信息具有导致决策差别的特性;可靠性――该项目的信息具有如实反映、可验证性和中立无偏性。”
ISAC在其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第83段指出,“如果符合下列标准,就应当确认一个符合要素定义的项目:(1)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和(2)对该项目的成本和价值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该公告还特别强调:在评价一个项目是否符合会计确认标准或是否有资格在财务报表内得到确认时,应当注意重要性原则;我国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也做了与此极为类似的规定。可见,尽管不同准则制定机构会对会计确认定性标准的表述不尽一致,但其思想内核却极为接近,即“可定义性”与“可计量性”是会计确认的基本条件;“相关性”和“可靠性”则是会计确认的必要前提,而“重要性”、“成本效益原则”则是会计确认的重要约束条件。
对费用进行定性确认面临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即可计量性及可靠性。这主要是因为,费用与其受益对象之间的关系往往难以扯清,判断和估计往往是费用确认不可或缺的手段。对此,ISAC在其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明确指出,在未来经济利益居于不确定性时,应采用“未来经济利益的概率”的概念,评估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的不确定性程度。并特别指出,计量的可靠性标准并不排斥合理的估计,在许多情况下,必须估计成本或价值,使用合理的估计,是财务报表编制过程必不可少的部分,但是,如果无法作出合理的估计,就不能在资产负债表或收益表中确认这一项目。
三、费用确认的时间标准
在会计活动产生的的早期,收付实现制一直是会计确认的天然基础,然而,这种确认基础却因为无法准确地计量企业经济活动的效率与效果而被权责发生制所替代。权责发生制就是以“权利”的形成时间和“责任”或“义务”的发生时间来作为会计确认的时间基础。早期的权责发生制主要是用来判断收入和费用应在何时确认,如西德尼・戴维森等(1979)认为:“权责发生制会计是按货物的销售(或交付)和劳务的提供来确认收入,而不考虑现金的收取时间;对费用也按与之相关联的收入的确认时间予以确认,而不考虑现金支付的时间。” 在这句话中,“权利”仅指收取现金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权利;“权利发生”则指企业业已通过货物的销售或劳务的提供取得了现在或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收取现金或其他经济力的权利;“责任”或“义务”即仅支付现金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责任或义务,“责任”或“义务”的发生则指企业因购货或接受劳务等事项承担了支付现金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责任或义务。
在确定“费用确认”的时间标准时,有一个重要问题值得研究,即费用的发生时间,也就是相应的“责任”或“义务”的发生时间到底应该如何判定。费用是为了赚取一定收益而发生的,人们为了赚取一定的收益,要通准备生产经营条件,招募员工,并购置原材料等,显然,“责任”或“义务”的发生时间并不是指为做上述准备而支付现金获承担债务的时间。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显然,该定义中的核心词汇是“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因此,费用的确认时间应该是“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减少”的时间,如企业在购置存货时不能确认费用发生,因为此时并未发生所有者权益减少事项,同样,企业为领用原材料、耗用材料,并将其加工成产成品时也不能确认费用发生,只有将所加工的产成品售出时,才能确认费用已经发生,因为只有这时,企业才会因成本结转而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因此,寻找费用的确认时点必须明确两个要点:一是基于计算经济效果的需要,费用必须与其受益对象同时确认;二是费用确认必须具备“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这一基本条件。
四、费用确认的具体标准
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和配比原则是费用确认的定性原则和定时原则即权责发生制原则在费用确认中的具体运用,其中,配比原则又可细分为期间配比原则和业务配比原则。如果说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强调的是费用支出确认的时间或程序,而配比原则强调的则是费用与收益之间的关系或效果。三项原则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费用确认体系。
(1)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收益性支出是指受益期限仅及于某一特定期间收益的支出,这一特定期间既可以是本期,也可以是未来某一期间;资本性支出则是指受益期间涉及多个会计期间的支出,即该项支出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益的取得有关,而且与未来期间的收益取得有关。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费用应该在“责任或义务”发生的时点确认,从定性的角度讲,“责任或义务”发生的时点恰恰就是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时点。对一项收益性支出来说,其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时点,就是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实现之时。由于收益性支出仅能使某一个特定期间受益,因而只能在与其有关的收益实现时确认,具体可分为当期确认和未来某一特定期间确认。其中,前者为一些不形成资产项目的支出,如差旅费支出、办公费支出、利息支出等,此类费用支出的受益对象通常是当期实现的全部收益;后者主要是一些形成流动资产的项目,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这些项目要等到所生成的产品或库存商品销售后才能确认为费用。也就是说,这些项目先形成流动资产项目,直到这些项目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实现之时才跟随确认为费用。资本性支出能够为多个期间的经济利益实现做出贡献,因而应该在多个期间跟随多项收益的实现而分期确认。具体确认的时间同样是“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时点。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类作为期间费用分期确认,如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费用等;一类跟随具体的业务事项在其经济利益实现时确认,如计入制造费用的折旧费用等。事实上,由于资本性支出所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时间上的不确定性或不均衡性,基于成本效益原则,资本性支出通常需要根据其使用寿命的长短,在使用期内系统确认,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需要借助于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或无形资产摊销方法逐期将其计入各期费用。
会计要具备的基本条件范文6
1.行业的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在所调研的单位中,会计从业人员主要以年轻人的为主,其中也有个别单位的出纳和主办会计是年纪比较大的,而且是属于公司元老,所以这类公司的财务部门近三年基本没有招聘新人,而且近几年也没有招聘新人的计划,其他单位财务部门人员流动性还是比较大的,近三年财务部门的人员都有所变动,其中,出纳岗位变动的频率最大。
2.对应的职业岗位分析根据调研的情况,目前企业有关会计类的岗位主要以下几个,每个岗位具体的能力要求如表3所示。
3.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分析(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江苏省从2014年开始一年组织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门课程,均采用计算机考试(三科连考),另外,珠算五级按照《全国珠算技术等级鉴定标准》进行。对于企业而言,在招聘会计人员时,一般都要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是会计专业毕业生的敲门砖,所以这个资格证书相对于会计与审计专业的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设计的考试科目在我们现在的人才培养方案中都有安排,但是,在课程的设置时间上应该作适当调整。就近几年的情况来看,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通过率还不是很高,每年江苏省的通过率基本在30%-40%,所以,将这个证书作为会计与审计专业学生毕业必备的技能证书似乎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江苏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从今年开始为一年考两次,这样我们学生考试通过的比例会有一定幅度提高。(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职称考试)目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考试和中级资格考试。报考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了具备基本条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我们的学生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书就可以报考初级资格的考试,对于会计与审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凭借学校里的专业知识还是可以应对初级职称考试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对于会计与审计专业毕业的学生来说要工作满5年才能报考,所以,我们应该在校的时候,让学生把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这三门课程学扎实,以备将来的中级职称考试。
二、调研结论
(一)培养目标调查显示,高职院校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强实践能力、满足基层需要的中级应用型财务会计人员。定位于中小型企业各会计岗位直至会计主管;应能熟练进行会计信息处理,熟悉相关的会计法规、会计制度、中小企业税收筹划。
(二)职业面向与培养规格高职会计与审计专业的毕业生主要的就业单位还是以中小型企业的基本核算岗位为主。此次调研的企业基本都是中小型的企业,包括现在我们有部分在外面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也都是集中在中小型企业基本核算岗位,所以我们培养的高职会计与审计专业的学生还是应该以基本技能为主。通过前期对行业的调研,高职会计与审计专业人才培养规应该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如表4所示。(最高规格总体上说“应达到会计师水平”)根据此次调研,在课程的设置上,我们更应该注重会计基本技能的培养,从曾经做的一份调查中也获得了相同的信息。从上表中我们同样可以发现会计从业人员认为目前专科学历教育主要满足的是会计基本核算岗位,这点得到绝大多数调查对象的认可,占到75%。这也就提醒我们,高职会计与审计专业的教学应该重点针对会计基本技能展开教学。另外,统计中占40%和48.33%的会计从业人员也认为通过努力、经验的增长等,专科学历人员一样可以胜任总账岗位和一般财务总管,这要求我们在教学中还要注重发掘学生的综合能力,为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进一步提升打好基础。仅占9.17%的人员认为专科学历人员可以胜任财务总监岗,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专科学历对财务总监岗位来说相对薄弱。因此,高职会计与审计专业在课程的设置上应该注重基本技能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