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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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

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范文1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建设模式;利益主体;建议

中图分类号:B84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对改善生态环境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森林为人类提供的生态价值也在日益突显。林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是促进我国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其不仅能够满足当前社会对于木材等产品的需要,而且也是改善人类生产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但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林业自身特点、林业资金短缺和投资环境不理想等因素的影响,生态公益林建设状况不容乐观,在建设过程中屡屡陷入困境,这不仅影响到生态公益林综合效益的发挥,而且也会阻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通过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效益的研究工作,采取合理的方法解决生态公益林存在的问题,希望对指导我国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有所帮助。

1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本效益理论分析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一个典型意义上的奥尔森式的集体行动。在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中,许多具有共同利益的组织或个人组成了利益集团。在这个利益集团内,一方面,生态公益林建设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具有集团的整体利益,这种集团收益具有公共性,这使得集团中的每个成员都能共同且均等地分享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整体利益,而不管其是否付出了成本或付出的成本大小;另一方面,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中的若干集团成员,如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普通公众、经营者等,又具有完全不同于集团收益的纯粹的个人利益,并且存在这样的可能:如果某个人的行动使集团状况得以改善,集团状况改善后个人所分享的收益与改善集团状况所付出的成本相比微不足道,集团其它成员又不同意分担实现集团目标所需要的成本或不能给予其不同于共同的或集团利益的独立的激励,则集团成员就缺乏采取行动的利益冲动。

假设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函数为C=C(Q),收益函数为S=S(Q),其中C代表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S代表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收益,Q表示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规模或水平。就整个社会而言,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净收益R等于总收益减去总成本,即:R=S-C=S(Q)-C(Q)。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社会最优水平或经济规模由其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决定,当且仅当dR/dQ=0,dS/dQ-dC/dQ=0,dS/dQ=dC/dQ。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生态公益林建设才能达到社会最优水平或最优规模。从理性人假设角度出发,显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个人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行为基础是寻求个人净收益的最大化。

现在,继续假设集团成员i所获得的收益为Si,Si=Ki×S,Ki表示集团成员i所获得的收益与集团总收益的比值,它的大小取决于集团成员力量的相互对比。一般来说,它受到成员在集团中地位高低及经济实力和影响力大小等因素的影响。若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不能在集团成员中分担,则个人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净收益Ri=Si-C。显然,当且仅当Ri>0即Si>C时,单独行动的个人才会采取建设与保护生态公益林的行动,因为采取这一行动个人能够获得收益。集团成员i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最优水平或经济规模由个人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所决定。即:dRi/dQ=0,Ki(dS/dQ)=dC/dQ。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个人所确定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最优水平或规模低于社会所要求的社会最优水平或规模。

现在,假定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可以在集团内部成员之间进行分摊,并且成员i成本分摊的比例为Li,则成员i的净收益Ri变为:Ri=Ki×S-Li×C。此时集团成员i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最优水平或经济规模仍然由个人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所决定。Ki(dS/dQ)=Li(dC/dQ),(Ki/Li)(dS/dQ)=dC/dQ。政府的现有政策使某些成员的Li远远大于Ki,而某些成员的Li则远远小于Ki。由于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一种公共物品,集团内的任何成员都会产生“搭便车”的心理,都希望免费的获得这种公共物品,于是成员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行动就具有了偏离社会最优状态的天然倾向,从而个人所确定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最优水平或规模必然低于社会所要求的社会最优水平或规模。因此,要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就必须调整个体成员的成本收益函数,调整Ki与Li的大小,从而使其基于个人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所做出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决策符合社会的最优目标。

2生态公益林建设各利益主体的具体分析

如果要调整个体成员的成本和收益函数,必须分析集团中各成员的成本和收益。生态公益林建设中涉及的成员有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普通公众、经营者,由于各自所处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对生态公益林建设抱有不同的价值观,因而其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收益和成本必然会有所不同。

2.1中央政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和收益

中央政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包括进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定相关保护条例、执行保护政策、实施林业工程等所支付的费用。中央政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收益表现为森林旅游收入的增加,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得以治理,主要风沙区的沙漠化得到缓解,生物多样性受到保护,日益恶化的生态状况得以改善,旱涝冰雹等自然灾害性天气减少,农田受到保护,粮食产量增加,国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得以建立。

尽管生态公益林建设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和代价,但与中央政府获得的收益相比,这些成本和代价是微不足道的。另外,中央政府分摊的成本Li也小于其获得的Ki。

由此可以明显看出,中央政府为了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实现社会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应加大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投资,以便使其实现良性循环。

2.2地方各级政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和收益

地方政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包括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林业政策,采取生态公益林建设措施的支出及其他财政收入的减少,当然还有不执行林业政策时可能受到的惩罚。

地方政府由此获得的收益包括地方政府分享的生态环境改善的收益和执行国家政策带来的荣誉。地方政府所获得的收益较其付出的成本低的多,并且其分摊的成本Li也大于其获得的Ki,因而也就缺乏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经济动力。

首先,就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本而言,与政策制订者和推动者的中央政府相比,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地方政府从事更为具体的工作,工作难度较大。由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大小随着工作力度、难度的加大呈现边际递增趋势,其成本的提升意味着需要占用更多的地方政府资源,这会使本来就较为紧张的地方财政更紧张。出于地方财政的考虑,地方政府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可能难以达到中央政府的要求。

其次,在现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为了扩大本级政府财政收入,必然具有与一些企业合谋而改变生态公益林地用途的倾向。

再次,地方政府不能因为其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而产生的正的外部性获得收益。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一种公共物品,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政府能排斥其他地方政府对生态公益林建设收益的分享,并不能获得其行动的全部收益,地方政府之间形成了一种“零和博弈”。

2.3普通公众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和收益

这里的普通公众主要由一般个体成员和非林企业组成,是生态公益林建设的主要受益者。普通公众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几乎为零,而其所获得的收益却很多,包括生态环境改善带来的较好的生活环境,个人健康状况的改善,经营收入的增加。开矿、采煤、采油、大型基础工程等开发建设项目使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生态效益丧失,却没有为此负担相应的成本,实质上是增加了收益;一些工业企业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CO2,对生态环境的改善产生了负面影响,也没有承担相应的成本。

由此可以发现,普通公众几乎是免费享受着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收益,其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分摊的成本Li远远小于其获得的Ki,缺乏对生态公益林建设支出的动力。

2.4经营者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和收益

经营者是生态公益林建设的主体,主要由农户和营造林单位组成。经营者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主要包括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执行成本,外出务工的机会损失或投资其它行业的机会损失,改变林业用途营造经济林的机会损失。经营者由此获得的收益主要有国家的补贴,获得的荣誉。

对农户而言,生态公益林建设具有较高的成本和较低的收益。也就是说,农户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分摊的成本Li大于其获得的Ki。

3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政策建议

中央政府进行制度创新调整个体成员成本和收益函数的基本原则是:提高普通公众和受益地方政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降低经营者和有关地方政府的成本,提高他们的预期净收益。因此,要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就必须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促进普通公众和受益地方政府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进行投入,努力提高经营者和有关地方政府进行生态建设与保护的预期净收益。

3.1积极促进生态建设的投入

3.1.1仿照城市维护建设税,开征生态税

目前,中央政府用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收入和国债资金,这种来源于全国的资金等于让全国各个体成员平均分摊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违背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而开征生态税能够合理解决这一问题,如果对生态税采取差别税率或针对特定人群征税,就能避免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本在各个个体成员间平均分摊,避免因平均分摊而造成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经营者补偿的缩水,同时真正促进了普通公众对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投入。

3.1.2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市场,实现工业企业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者的直接补偿

随着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大气中CO2的含量日益上升,全球温度日益上升,出现了全球变暖现象,人们纷纷想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森林可以吸收空气中的CO2,起到固碳的作用,这对于遏制“温室效应”,阻止全球变暖具有重要作用。

3.1.3从生态建设方面确立发达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对口补偿关系

中东部地区分享了西部地区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果,却没有负担任何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进行生态建设与保护的积极性。因此应对中东部受益地区的受益程度进行计量,促使其每年从GDP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西部地区的援助,使受益方对实际受益进行支付,从而对西部的利益损失进行补偿。这种补偿关系应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固定下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从而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生态建设资金来源,促进中东部地方政府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投入,走出目前地方政府之间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形成的“零和博弈”的困境。

3.2提高生态建设的预期净收益

3.2.1提高经营者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预期净收益

首先,政府应将其掌握的生态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对经营者的直接成本如种苗费、造林费、配套费等的直接补偿,尽快改变经营者贴钱办生态的状况,保证其经济水平和生活状况不至于降低。其次,千方百计增加经营者的收入,这是生态公益林建设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最后,进一步明确产权关系,对经营者利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种植的树木,应赋予他们一定比例的所有权,并允许其合法有偿转让、兼并、合股综合经营等,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来保证经营者林权的稳定性。

3.2.2增加有关地方政府生态建设与保护的预期净收益

首先,中央政府应对负担生态建设任务较重的地方政府进行财政补贴,一方面降低他们的执行成本,另一方面弥补其因执行生态建设与保护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从而激发他们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其次,中央政府可以授予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开展较好的地方政府一定的荣誉称号,这是对其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成绩的肯定,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地方政府的预期收益,因为这将有利于其下一步的招商引资工作。

4 结语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对我促进国生态环境发展的重要举措,但现阶段生态公益林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无法发挥出应用的综合效益。因此,在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上,林业工作者一定要不断地探索新模式,寻找新的方法,通过科学合理的经营和养护,解决好生态林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范文2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生态补偿立法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5-0112-02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发展的同时却带来了诸多的环境问题,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生态服务功能遭到破坏,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建立了自然保护区。为了有效协调自然保护区周边地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我国建立了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由于该制度仍处于实践探索阶段,理论基础薄弱,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立法体系,不利于该制度的贯彻实施,因此健全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立法体系是立法机关的首要任务。

一、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相关概念界定

(一)自然保护区与生态补偿的定义

世界保护联盟将自然保护区定义为:“主要致力于生物多样性和有关自然和文化资源的管护,并通过法律和其它有效手段进行管理的陆地或海域。”[1]这是国际上的通说观点, 几乎包含了所有自然物种保护的类型化区域,是广义概念上的自然保护区。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自然保护区的定义是:“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2]是狭义概念上的自然保护区。综合国际上与我国的定义,笔者认为,自然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物种,在空间上划定的在自然物种或者资源属性上具有独特性的保护区域,并由法律规定的形式加以保障。

在我国,由于生态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侧重点的不同,不同学科学者对生态补偿的理解大相径庭,对其概念的界定也有多种解释,我国现行立法还没有对生态补偿的涵义作出明确规定。《生态补偿条例》(草案)规定:“生态补偿是指国家、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生态受益者给予生态保护建设者因其保护生态的投入或失去可能的发展机会而进行的补偿。”[3]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生态补偿概念是:“通过对损害( 或保护) 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 或补偿),提高该行为的成本( 或收益),从而激励损害( 或保护) 行为的主体减少( 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 或外部经济性),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4]综合以上两个概念,笔者认为,生态补偿是以保护资源环境和恢复生态服务功能为目的,利用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等手段,协调生态系统保护者与损害者之间环境与经济利益关系的一种激励制度。

(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涵义

目前法学界还没有一个较为公认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定义。综合生态补偿的涵义并参考其他类型生态补偿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定义为:为恢复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协调自然保护区相关利益者因保护或破坏自然保护区所产生的环境与经济利益关系以达到相对公平的一种激励制度。

二、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立法现状及立法缺陷

(一)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立法现状

我国目前还没有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专门立法,立法一直处于理论研究阶段,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有所规定,但过于分散并没有形成系统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立法体系。

1.宪法的相关规定

《宪法》第9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5]该两条规定表明国家将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放在同等地位,但这仅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立法提供了指导,宪法中没有相应条款作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直接依据。

2.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该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将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同等地位,增加了对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原则性规定,首次在环境基本法中明确了生态补偿制度。

《自然保护区条例》对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做了简单规定,明确了补偿由地方人民政府具体执行。如第23条规定“管理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国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第27条规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6]

《生态补偿条例》于2010年1月由国务院列入了立法计划。该条例确立了“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在补偿资金管理机制上有所加强,扩大了资金来源,强调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权责分明,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

此外,一些自然资源单行法也对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做了相关规定:如《森林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与生态补偿相关的行政法规有《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

3.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各地方政府也积极投入到立法实践中,结合本地自然保护区状况,相继制定了与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相关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如云南省的《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浙江省的《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广东省的《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等。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是我国首个地方生态补偿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对生态补偿的适用范围、补偿原则、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以及审核程序等内容,明确了政府职责,并规定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态补偿实施细则,使补偿能够顺利实施。

(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立法缺陷

通过上文分析,我国关于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立法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就有关法律规定本身和法律实施而言,相关法律规定过于破碎化、原则化,同时由于经济与地域的差异,各省市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标准、方式也各不相同,不利于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实践的有效开展,可能出现不补偿或任意补偿的现象,难以完全适应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1.缺少宪法层面的规定

我国宪法给予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同等的重要地位,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而未规定保护区居民享有基于生存的目的而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从而使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没有直接的宪法依据。

2.缺少中央层面立法的综合性规定

我国立法机关还没有对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门立法,相关法律法规散见于野生动物、草原、森林、海洋等自然资源保护的单行法规中。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4条规定了对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补偿;《草原法》第35条规定了对草原禁牧、休牧、轮休区实行舍饲圈养的牧民进行补偿;《森林法》第8条提出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法实施条例》第15条中明确指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综合分析,中央层面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立法存在缺陷:首先,各单行法之间协调性不够,没有系统梳理。由于自然保护区分类众多,不同保护区保护的对象不同,针对不同保护对象的单行法不尽相同,导致各单行法之间缺少协调性。其次,关于生态补偿的规定多为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差。各单行法没有明确规定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主体、补偿范围、标准、方式等重要问题,不利于法律实施。

3.缺少地方立法的普遍性规定

由于没有上位法的统一规定和指导,制定配套的地方法律法规缺少法律依据或陷入困境。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实践仅在少数省市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地方性法规不多。另外,尽管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集中于地方性法规规章,但主要是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现,导致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法律规范位阶不高、难以协调统一。同时,在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下位法规定中,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法定程序模糊或没有相应的规定,从而造成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实际执行于法无据,难以落到实处。

三、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立法完善

我国应建立完善的、自上而下的由宪法、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组成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立法体系,为地方的补偿实践提供具体可行的法律依据。从理论上来说,我国生态补偿立法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由上而下的统一立法模式,即制定一部专门的生态补偿法律或条例,在该法律或条例下再制定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单行法;第二种是单项法突破模式,即在现有的多部单行法中对单个生态资源的生态补偿分别进行规定。第一种模式层次多,操作过于复杂。我国目前应用第二种模式,然而各单行法中对某一领域生态补偿规定不够具体,如果要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就需要对各单行法律进行补充修改,工作量之大是对立法资源的浪费,还会导致生态补偿的一些基础性和程序性问题难以协调统一。因此,笔者建议选用层次少又节约立法资源的新模式,即制定一部综合的生态补偿法律为各领域生态补偿立法提供依据,然后结合在自然保护区立法中明确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模式。

(一)关于《宪法》修改

笔者认为应当把生态补偿写入宪法作为基本国策,赋予生态补偿最高的法律效力,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提供直接的宪法依据。可以通过新增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增加有关生态补偿的宪法规定,将生态补偿最为环境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奠定宪法基础。

(二)制定《生态补偿法》与《自然保护区法》

1.制定《生态补偿法》

一种制度的建立需要立法来指导和制约,生态补偿作为一项新生制度需要立法来确认它在法律中的地位,以规范社会各主体的行为。我国于2010年4月26日开始《生态补偿条例》的起草工作,该草案已经完成,该草案涉及了生态补偿的概念、补偿原则、补偿领域、补偿对象、补偿方式等内容。但条例法律位阶低,针对自然资源法如《森林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关于生态补偿的内容发生冲突时,不能进行规范,起不到对生态补偿的统领作用。所以应提升生态补偿法的立法层级,制定《生态补偿法》。

2.制定《自然保护区法》

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自然保护区条例》至今已有二十年,由于立法背景等因素,侧重对环境污染者的惩治而未规定对环境保护的激励制度。我国很多单行法律、法规中都涉及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相关内容,但是由于保护对象的不同,缺少协调性且难免出现法律法规冲突的现象。此外,这些单行法更侧重于对某一种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保护,而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二者在目的上存在偏差。提升自然保护区法的法律层级使其上升到法律层面,制定《自然保护区法》,使生态补偿制度的相关内容在该法中加以明确,可以协调和指导单行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有利于减少不同位阶、不同地区法律规定的冲突。

3.制定地方性法规

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环境问题以及自然保护区的种类存在差异,因此生态补偿的任务也不尽相同,要想贯彻落实符合当地实情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就需要各地立法机关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本地状况,制定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地方性法规,在此基础上各地也应确定具体的补偿额度、补偿途径,制定灵活变通的实施细则。

参考文献:

[1] 王小萍.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立法问题探究[c]//.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东北林业大学.生态文明与林业法治――2010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上册).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东北林业大学,2010:5.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A].铁路环保法规汇编[C].2013:2.

[3] 韦贵红.我国森林生态补偿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14.

[4] 黄润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09:41.

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范文3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我市林业建设正处在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如何继承过去,如何应对新形势、站在新起点上完成我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市林业建设新的跨越,我们必须面对并认识思考。下面,我谈四点意见。

一、真抓实干,塑造亮点,近几年来我市林业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

过去的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林业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森林资源总量得到持续增长,森林资源质量得到逐步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林业产业实力不断增强。总结近几年的林业工作,我想这样表达,不一定准确,就是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种合力,走出了一条路子,呈现出了五大亮点,积累了四条基本经验。

一种合力:

就是在创新机制上动脑筋,在增加效益上做文章,在强化管护上想办法,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林业建设,上下通心协力,齐抓共建,大搞生态建设的合力。

这一强大合力得益于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暨森林消防支队成立大会、全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全市城乡绿化工作会议等一系列大型而重要的林业会议,得益于各级领导对林业的重视和社会各界对林业的关注,从而保持了林业工作的强力推动。

一条路子:

就是我市林业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主线,以实施生态建设为主战略,初步走出了一条把林业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紧密结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五大亮点:

亮点一: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一方面,以工程造林为带动,圆满完成了各项营造林任务。近五年来(不包括20__年),全市累计实施退耕地还林工程造林25.2万亩,完成长江防护林工程3.42万亩,开展并完成防沙治沙工程造林1.2万亩,完成沿线村庄绿化4500亩,营造农田林网6750亩。如果从人工造林完成的面积上讲,同以往相比,毫无疑问这五年是最大的。另一方面,以新农村建设为依托,农村道路绿化取得突破。特别是20__年农村道路绿化,完成了高标准绿化(含“四门”及乡镇2公里)454.7公里,市财政共拨付奖励补助资金343.4万元。无论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还是社会各界的影响广度,在我市造林绿化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亮点二:林业产业和基地建设逐步壮大。全市依托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力培育各类林业产业基地。近五年来累计营造湿地松、杨树等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12.5万亩,营造优质油茶林4.6万亩,营建林果、林药基地4.9万亩;新增苗木花卉生产基地近4万亩。通过走“以龙头带基地,基地促龙头,龙头联市场”的林业产业发展路子,加快了森林绿色食品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产业、木竹制品交易产业和苗木花卉产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__年我市林业总产值达到21.3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了6倍多。

亮点三:森林资源管护力度不断增强。近几年来,我市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公益林保护条例》和《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51.3万亩,争取到省级地方公益林项目20万亩,今年又新增了1万亩,启动了市级地方公益林保护项目;严格执行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严厉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救护各类国家、省级保护野生动物2300余只;通过实施《__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我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损失率连续控制在0.5‰以下;进一步加强了对有害生物的除治工作,有效防止了有害生物对我市森林资源的侵害,森林病虫害成灾率连续控制在0.5‰以下,防治率和灾害测报率分别提高到65%和70%以上。同时,__*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有力推进,全市还新增了二个省级森林公园----__县香炉峰省级森林公园和__县__沙漠生态省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达240万余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1.5%,远远超过全省6%的比例。

亮点四:林业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乡(镇)三级森林消防队,成立了__市森林消防支队,建立森林消防中队14个400余人;森林消防突击队和义务扑火队177支1.2万余人;建有市森林公安局、(县、区)分局6个,林业工作站20个(__、__还按照省、市要求理顺了工作站的管理关系),木材检查管理站和基层站11个,林业科技推广站7个,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7个,森林病虫害测报点91个;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5个,乡镇建立野保机构3个,基本形成了全市性林业工作体系和网络,为发展和保护森林资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亮点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成效。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__年5月份启动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

、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覆盖我市4县5区64个乡镇、699个行政村、3669个村小组、19.32万农户、98.37万农村人口,涉及林地总面积183.73万亩,其中国有林地23.34万亩,集体所有林地160.39万亩。到目前为止,我市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已基本完成,初步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为我市下一步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四条基本经验:

一是坚持职责分明,保证了政策措施落实有力。为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质量,市、县(区)、乡镇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和推行了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技术承包责任制、工程建设管理合同制、种苗供应责任制、林木管护责任制、检查验收责任制和督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实行了领导干部挂点包片、技术干部包乡、包村、包工程的工作机制,落实了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和质量责任,确保了林业各项生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为林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这几年来,我们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块突破”的治理要求,坚持把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治沙造林、荒山造林以及绿色通道建设、城乡道路绿化等工程建设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牢牢把握规划设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全局性,做到早谋划、早动手,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宜林则林,宜果则果,以林养农,以农促林,长短结合,加快了名、特、优、新经济林和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

三是坚持结构调整,拓宽了林业发展空间。我们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近几年来切实加大了对林种、树种结构调整,拓宽林业发展空间,大力栽植生态、经济兼用树种,实施林业复合经营,基本做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绿起来”与“富起来”、“被子”与“票子”的有机结合,初步实现了以项目建设支撑林业产业规模开发,在规模开发中调整结构,以结构调整带动经济有效增长,以经济有效增长率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

四是坚持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为林业发展提供了支撑。全市各地始终坚持科教兴林的方针,发挥“政策引动、部门推动、市场带动”的联动机制,加强了林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科技与林业建设相结合,增加了造林育林的科技含量。1、我市林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

让我们感到振奋的是,当前林业发展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一是各级领导对林业的重视程度有了明显增强。尤其是4.20-21日温总理视察江西林改工作后,省委__*书记专门听取了省林业厅汇报,并与林业厅*厅长一同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汇报我省林改工作,多次对林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__*省长上任不久就专门听取林业工作汇报,并亲自来到省厅调研林业工作。4月1日,书记、省长参加了全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动员大会,并对全省林业工作及其配套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__*书记在市第九次党代会上的报告中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在于推进包括植树造林在内的“六大工程”,把村旁绿化列入了当前农民最迫切需要建设内容,对我们林业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省林业厅表示将全力支持南昌林业的建设与发展。新一届市、县区领导对林业建设给予了更多的关心和关注。按照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__省森林条例》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实行林业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这为强力推进林业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市财政对林业建设逐年的投入有了明显增加。这几年市财政对林业建设也有了明显的倾斜,特别是在实施耐水湿项目、地方公益林保护、南矶山保护区建设、森林防火、乡村道路绿化、外来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加大的资金投入。三是林业对国民经济社会的影响力明显增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生态园林__”的目标,这些战略和目标都赋予了林业建设新的含义和更高的定位。为提高全市对林业的认识参与程度,市委市政府目前已连续两年正月初八组织全市机关干部于参加义务植树,将植树造林列入了全市机关干部新春佳节后的头件大事。四是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明显增高。回归自然、保护森林、呵护生态等意识已逐步深入人心,林业具有维系生态平衡、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多种功能,这已逐步得到市民群众的广泛赞同,参与林业建设的激情也空前高涨。

2、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林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林业发展基本思路是: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按照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园林__”和现代林业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培育、发展森林资源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和林业综合执法改革,落实和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全面提高林业整体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

3、“十一五”期间我市林业工作主要目标

(1)在造林速度上体现一个“快”字,以加快发展为主线,继续保持营造林的高速度、快增长。

计划实施营造林面积47.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0万亩,封山育林7.5万亩,义务植树3980万株,绿色通道建设2397公里。确保20__年实现森林覆盖率比“十五”期末增长4.05%,达到20.1%。

(2)在森林经营上突出一个“质”字,以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为重点,全面提高森林质量。

计划实施中幼林抚育30万亩,低产林改造30万亩,加强对商品林的经营指导,林分每亩均生长量提高到0.4立方米以上,为建立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和优质的林业产业体系提供资源保障。

(3)在商品林基地建设上坚持一个“强”字,大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和商品林基地,壮大林业产业。

全市新建工业原料林基地12万亩,名特优新果木经济林基地6万亩,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7.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到360万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全面推进林产品加工业、苗木花卉业、野生动植物驯养(化)繁殖业和森林旅游等“四大产业”发展和工业原料林基地、毛竹丰产林基地、苗木花卉基地、名特优新果木经济林基地、油茶丰

产林基地和野生动植物驯养(化)繁育保护基地等“六大基地”建设。(4)在森林资源保护上落实一个“严”字,以林地和公益林保护为重点,做到“管”、“防”并举。

抓好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地保护工作,加强林地监督管理;在逐步增加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基础上,把生态公益林管严、管好;进一步加强木材市场监管,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行为;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完善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积极做好萧氏松茎象、松材线虫病、北美一枝黄花等监测防范工作;以__*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为重点,加强森林公园与自然保护区建设。

(5)在管理体系建设上注重一个“实”字,建立高效有序的管理体系,着力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抓好我市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要素市场)建设,为林改后林地林权的规范化管理和森林资源流转搭建一个高效服务的平台。在此基础上,重点建立森林资源管理“六大体系”,即有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完备的林业政策法规体系、开放的林业投融资体系、高效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布局和结构合理的新型林业产业体系、强有力的林业保障体系。

在依法治林工作中,各地严厉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使林业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为林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努力实现我市林业建设的新跨越。

过去的几年可以讲,是我市林业建设史上任务最重、发展速度最快、保护力度最强、资金投入最多的几年。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__林业仍然面临着不少矛盾和问题:林业生产力仍处于相当低下的层次,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分质量不高;城乡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压力越来越大;林业产业规模小,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滞后;林业基础建设薄弱,支撑林业快速发展的行业活力不强;科技发展水平较低、经营方式仍然简单粗放;一些地方对贯彻林业工作部署落实不力,“等、靠、要”的思想比较重,甚至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好现象等,对此,我们不仅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来加以克服和解决。

4、打造林业工作品牌,努力争取更大作为。

要实现我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可以说机遇与挑战同在、艰辛与希望并存。立足新起点,面对新形势,要实现__林业发展的新跨越,如果穿新鞋走老路行不通,刻舟求剑、固步自封则更不行,我们一定要有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一定要有有的放矢、紧跟形势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一定要有敢为人先、敢与争先的品牌理念和特色意识,多出精品、多出亮点。“十一五”期间,我市林业除了要在森林防火、苗木花卉产业、湿地保护和农村道路绿化等方面继续保持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外,还要力争在以下六个方面争取有更大作为。

一是在发挥生态建设主体作用上要有更大作为。

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我市在生态建设中,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加快林业发展的进程中,要充分发挥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和生态园林__的主导作用,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不断提高全民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使我市生态环境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更大改善,为人与自然和谐提供良好的生态基础。

二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有更大作为。

林业是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们对林产品的需求将日益扩大,林业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的作用将进一步显现。我们要有“没有产业的林业,是没有活力的林业”危机感,在新农村建设中找准林业产业发展的切入点,打造出我市林业的新亮点,通过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经济林、苗木花卉、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森林药材等,拓展农民新的增收渠道,培植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打下基础。与此同时,要通过加强乡镇、村组和道路的绿化美化,充分发挥林业在实现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在有效巩固造林成果上要有更大作为。

我市今后大规模在山上人工造林不现实,但保护好、巩固好往年的造林成果,是我市林业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再走边造林、边破坏,重造轻管的老路,那么林业效益的发挥就是一句空话。我们切实做到不但要造好林、而且要护好林,使“幼林”变“成林”,让“成林”出效益。要在不违背国家大的政策的前提下,按照“谁造谁有、合造合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探索有利于整体林业发展的机制活、效益好,群众愿意、政府满意的现代林业发展新路子。就拿近几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来说,别开粮款兑现和政策执行情况不说,各县(区)在工程建设上差异很大,有些地方采取了措施,做了工作,而有些地方这方面的工作经不住时间考验。只是泛泛的造林,不注重对中幼林管护,林地内杂草纵生,致使林地保存率低下,经不起检查。随着国家造管并重,加大保护投入的工作和导向的变化,我们必须尽快把这一课补齐补好。否则将在今后陷入被动。现在可以讲,我们在造林上有成功经验,但在管护上还缺乏好的点子、好的谋略、好的措施,从总体上来看造林后的管护形象不佳。

四是在平原林业建设上要有更大作为。

平原林业我们也叫了很多年,但目前抓出的成效其实并不尽如人意。我市有岗地平原面积约636万亩,约占国土总面积的57.2%,除少量片林外,有四旁树1478.87万株、活立木蓄积54.3万方,按亩110株推算仅占森林覆盖率1.21个百分点,单株立木平均0.0367方。__*市有国土面积1688.7万亩,除丘陵山地9.4%外有岗地平原面积约1530万亩,占90.4%,全市除片林外有四旁树1.5亿株,活立木蓄积950万方,按亩110株推算占森林覆盖率8.08个百分点,是我市的6.67倍;单株立木平均0.0633方,是我市的1.726倍。相比之下,我市的平原林业差距明显,换句话说,我们平原林业可谓是大有作为,发展空间相当的大。按徐州平原林业建设水准,在现有基础上可直接提高我市森林覆盖率3.89个百分点。大力发展平原林业,不仅是实现__*林业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我市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高森林覆盖率目标的关键所在。因此,这就要求我们:一要变思路,见锋插绿。荒滩荒地、农田埂地、村旁闲地等宜林地要全部绿化。并根据各造林地实际,因地制宜地选择杨树、江南桤木、湿地松和赤桉等为主的农林复合经营树种,合理营林模式,定向培育出各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料。二要给政策,规划扶持。将平原林业造林绿化纳入到年度造林规划重点,列入血防林、新农村绿化等项目予以资金扶助。明年想在__、__*两个垦殖场进行平原林业试点。三要活机制,激发活力。全市要按照“明确所有权,放活使用权,保证收益权”的思路,创新林木产权机制,将林木所有权落实到群众;创新土地资源有偿流转机制,鼓励通过拍卖买断、协议承包、合同租赁等方式出售闲散荒地使用权,实现宜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盘活宜林地资源;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机制,调动千家万户的造林积极性。四要强服务,跟踪指导。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上门上户,对平原林业培育进行信息、技术和政策服务指导,确保建设质量和成效。

五是在抓好林业项目建设上要有更大作为。

林业项目是聚集生产要素、增强发展后劲、形成新型生产能力的平台,是林业发展的载体。在目前我市财力和农民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发展林业的着力点还是要依靠项目来支撑;而且解决林业内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也要靠项目来保证。各县区要立足长远,积极争取林业项目,想方设法抓好林业项目建设。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好项目就是促进发展”,“不抓项目就是失职,抓不好项目就是不称职”的思想,始终把项目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十一五”期间,我们要把握林业项目建设的重点和方向,积极探索抓项目的科学方法,充分挖掘政策潜力,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政策,真正用政策指导我们的项目建设。林业生态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争取林业建设的投资领域不仅仅是退耕

还林、长防林、公益林补偿等几项,平原绿化工程(包括农村道路绿化)、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森林公园建设、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__植物园建设等林业项目同样值得我们去做工作、去争取。我们要不等不靠,从实际出发,正确把握信息,把向国家和省、市争取项目和资金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市林业局在人手紧的情况下,派出局班子成员__*同志到国家林业局去学习锻炼,其中一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与国家林业局的勾通与联系,多争取一些国家林业项目。除了林业这一条主渠道外,还要有跳出林业行业抓林业的思想,只要有利于我市林业的发展空间,水保、扶贫、世行等方面都可以争取项目,手可以伸长一点,面可以拓宽一点,千方百计将林业事业做活、做大、做强。六是在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上要有更大作为。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是现代林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所在。我们要在继续完成林业产权制度主体改革扫尾任务的基础上,按照省、市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会的部署与要求,深化六项改革:一是抓好规范森林资源流转改革,通过成立林权交易中心,初步形成合理规范的森林资源流转市场,有效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有序流转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林业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二是抓好林业投融资改革,在资金投入的原则、方向、结构和方式上开展相应调整。在投资上,生态林以政府投入为主,商品林以社会为主;在融资上,加强与财政、农信社的联合,探索林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积极组建林业担保公司,开展林权证抵押、林地储备制度的试点工作。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制定林业小额贴息、抵押贷款等操作办法,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重点解决农民小额贷款难问题,为我市林改后的林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三是抓好林业经营方式改革,根据林改后经营单位变小的实际,合理引导以亲情、友情、资金、技术为纽带,组建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经营主体,提高林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并在资金、贷款、采伐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同时,鼓励市内林业原料企业通过租赁、合作、联办、委托等多种形式,与林农合作建工业原料林基地,实行林企一体化经营。四是抓好资源保护体系改革,完善村规民约,提高村民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创新森林资源保护“三防”机制,引导农民自愿成立民间护林防盗、防火和防病虫害的组织,建立森林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防治服务网络,逐步形成生态公益林以政府为主、商品林以业主为主的群防群治的森林“三防”体系。五是抓好林业科技支撑改革,加强林木良种选育和生产技术培训,定期开展送科技下乡和科技人员结对子帮扶活动。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六是抓好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落实商品林的林木采伐自,确保广大林农能够公平、公正拿到采伐指标,实现林业的可持续经营。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林业保护、服务、科技、管理、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体系,强化支撑,保证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立足实际,攻克难点,全力抓好20__年各项林业工作。

20__年是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第一年,对完成我市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至关重要。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地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森林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行业管理体系建设步伐,全力推进20__年林业各项工作。

(一)上半年,我市各项林业工作进展顺利。

通过大家的努力,今年上半年我市林业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有些工作完成得还非常出色:全市去冬今春完成人工造林18.12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计划任务;今年春节过后上班的第一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市、县、乡三级党政干部与群众共同参与的植树活动和一年一度的省市领导义务植树活动都举办得非常成功,反响非常好;全市农村道路绿化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再传佳绩,共完成农村道路绿化702公里(其中,高标准道路绿化316公里);4月份全国血防林工程建设现场工作会在__召开,因为参观现场和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得到了一致好评;苗木花卉产业继续壮大,在能源树种培育等方面取得新突破,__省花木交易大市场筹建工作也正在紧张有序进行;松材线虫、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扎实、成效突出;全市“绿色旋风二号”行动初战告捷,严厉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__*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退耕还林、公益林和采伐限额等各项迎检工作忙而不乱;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知难而进,无论是在进度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有新的起色,等等。当然,还有些工作不尽人意,有的工作还有些欠帐,如,各县区营造林质量参差不齐,森林资源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林改工作进展不平衡等,由于时间关系就不一一列举,希望大家在抓下半年工作时注意一并落实到位。

(二)下半年,要以全市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力争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贯彻一个文件。

就是要落实好即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通过落实文件中的政策措施,一方面,进一步巩固我市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另一方面,解决制约我市林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对于生态公益林逐步建立市、县(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问题,将林业专业“三防”体系建设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问题,整合现有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成立市、县(区)两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问题,加强林业工作站建设,妥善解决编制和人员经费问题等。

二要紧抓一条主线。

就是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这是下半年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认真贯彻好、落实好省、市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当前特别要在提高以下“三项指标”上下功夫:一要提高分山到户率。以村组为单位,以户均山林面积在5亩以上分股不分山为重点,充分了解群众对分股不分山这一林改形的真实意愿,凡群众强烈要求分山到户的,必须尽快实行分户经营,对原属集体的山林没有分山到户的情况,都要核实其是否有合理原因。二要提高纠纷调处率。当前要以排查跨设区市和跨县(区)之间山林纠纷为重点,切实加大调处力度,确保7月底前山林纠纷调处率达到96%以上。三要提高确权发证率。坚持户均山林面积在10亩以上的争取一户一证,户均5亩以上的联户构图联户发证的,要尽量分户发证;同时,认真核实、校对图、表、机、地、证是否相符,把已打印好的林权证及时发放到村组和老百姓手中。

三要做好三项工作。

1、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贯彻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体现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厅将对全省林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排在前3名的设区市林业局予以表彰,对排在最后一位的设区市林业局予以通报批评。按照省林业厅的部署,局党委已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了综合组、评议组、宣传组等三个工作组。各县(区)林业局也要及时成立相应机构。同时,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具体

实施方案,做到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明确”,并要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真正把这次民主评议工作的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岗位和人员,并考核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从人民群众最关注和反映的问题入手,解决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将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确保我市林业系统在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取得良好成绩。2、抓好中幼林抚育工作。近几年以来实施的退耕还林和长防林等大面积的中幼林和今年18万余亩的新造林都需要抚育管护,任务十分繁重,各县区要切实采取一些过硬的措施来落实管护责任,这是巩固历年来造林成果,提高我市“十一五”期间森林覆盖率的关键所在,再也不能走年年造林不见林的老路了。这一点,我前面已经讲过了,这里就不用多说了。

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范文4

玉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021-2023年)

(征求意见稿)

 

 

玉山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 录

目 录

前 言

一、概况

(一)行政区划

(二)区域经济

(三)地形地貌

(四)气象气候

(五)水文地质

二、原则和依据

(一)编制原则

(二)编制依据

三、成片开发区域情况

(一)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

(二)成片开发土地利用现状

(三)基础设施条件

(四)批而未供、土地闲置情况

四、成片开发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一)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二)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五、成片开发合规性分析

(一)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说明

(二)与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性说明

(三)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说明

(四)与自然保护地符合性说明

(五)与一级公益林符合性说明

(六)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符合性说明

(七)与土地污染地块符合性说明

六、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性符合分析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概述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情况

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用地情况

(一)土地征收成片开局

(二)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

八、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年度实施计划

(一)用地项目性质、面积、开发时序

(二)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及非公益性用地比例

九、成片开发效益型分析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三)生态效益

十、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一)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

(二)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三)征地程序

十一、结语

十二、附图

 

 

前 言

 

《土地管理法》第45条(五)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成片开发用地需符合自然资源部规定的标准方可实施征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玉山县拟实施的成片开发项目属于《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需编制成片开发方案的产业项目。为保障项目落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当地居民就业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的具体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玉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

一、概况 (一)行政区划 玉山因境内有相传天帝遗玉怀玉山而得名,位于江西省东北部,面积1728平方公里,人口63万,下辖16个乡镇(街道)。

玉山位居闽浙赣三省之要冲,素有“豫章第一门户”、“两江锁钥、八省通衢”之称;与浙江江山、常山、开化三县市接壤,高铁南站、沪昆高速、320国道和浙赣铁路横贯县境东西,与“长三角”主要城市已形成快捷通达网络,到杭州318km、宁波410km、上海543km,距衢州机场80km,交通便利,是全省向东开放的先行区。

玉山县现辖冰溪、文成2个街道,临湖、必姆、横街、下镇、岩瑞、双明、紫湖、樟村、仙岩9个镇和怀玉、南山、下塘、四股桥、六都5个乡,以及七一、王宅2个水库管理局,总人口63万人。有汉族和畲、布依、苗、蒙古、彝、回等29个少数民族。

(二)区域经济 “十三五”期间,玉山县经济社会呈现出“总量进位、增速居前、质效双升、圆满收官”的特征,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持续位居全市“第一方阵”。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25.87亿元,增速4.6%,列全市第一,“十三五”期间年均增幅达9%,超额完成“十三五”预期目标;财政总收入达28.7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2020年同比增长9.7%,位居全市前列,连续七年获评“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综合先进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五年累计突破400亿元,城镇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十三五”期末分别达到3.68万元和1.84万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缩小至2.0。

(三)地形地貌 玉山县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境内主要山脉有怀玉山脉和武夷山脉。怀玉山脉是赣、浙、皖省的天然屏障,发脉于三清山,横贯县境西北部,其主峰玉京峰,海拔1816.9米,为怀玉山脉最高峰,也是县内最高点。怀玉山脉西入广信区境内后,又折南向东,由雷公包(海拔1054米)复入玉山县境,成沙溪岭。武夷山脉由东南面入县境,构成丘陵地带。华山在县城南10公里,是武夷山余脉自广丰入县境的第一山,海拔437.3米。玉山县整个地形为“五山、四丘、一平原”,玉山县常态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即山区面积占49%,丘陵占41%,平原占10%。河谷平原为主要的农业区。

(四)气象气候 玉山县气候终年温和湿润,具有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雨量充沛,日照时间长,无霜期长,四季变化明显。年平均气候在18℃左右,玉山县年平均降水量1841毫米。年平均无霜期335天,年平均日照1831小时。

(五)水文地质 玉山县境内河流主要属信江水系,其中金沙溪、玉琊溪是信江两大源流。金沙溪源于三清山,源头建有七一水库;玉琊溪源于怀玉山,源头建有峡口水库。北有金沙溪,发源于三清山东北麓,是信江主要源流之一。东南有甘溪、沧溪。金沙溪与甘溪汇合后成冰溪,冰溪沿县城流至十里山,与源出怀玉山的玉琊溪汇入信江。黄家溪由西北向东南流,汇入信江;葛仙溪从广信区白沙村流入县境,经临湖镇复入广信区境内,至信州区灵溪注入信江。陇首溪流入德兴市境乐安河;程溪属山溪性河流,流至花山进入开化县境注入婺江。玉山县境内8条主干河流总长385.25公里,流域面积1600.2平方公里。

二、原则和依据 (一)编制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依法依规的原则。《玉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编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等规定。

(2)公共利益的原则。《玉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编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兼顾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片区群众长远利益。

(3)生态优先的原则。《玉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编制着眼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和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地和重要环境敏感区等;合理设置生态绿化用地,实现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和谐统一。

(4)节约集约的原则。《玉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编制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节约集约优先战略,每类建设项目都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际用地需求、土地综合开发相关政策等合理确定建设总规模和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年);

(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年)。

2、政策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

3、相关资料 (1)《玉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延续方案》;

(2)《玉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征求意见稿)》;

(3)《玉山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4)《玉山县自然保护地优化预案》;

(5)《玉山县生态红线优化调整方案》等相关资料。

三、成片开发区域情况 (一)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 本次成片开发共涉及11个片区,面积总计370.1384公顷。

片区1位于横街镇碓头村、斧市村和文成街道姜宅社区、仑溪村,位于G60沪昆高速西侧,东侧有高新区互通线与G60沪昆高速连接,北侧靠近蜜月小镇,成片开发总面积约为93.1464公顷。

片区2位于文成街道仑溪村,位于新320国道与G60沪昆高速之间,东侧毗邻新320国道,南侧靠近玉琊溪,北侧靠近六村村,成片开发总面积约为22.0710公顷。

片区3位于冰溪街道文成村,东侧为高新区轴承产业园内,南侧为怀玉山大道,西侧距玉隆路约320米,北侧距科龙路约160米,成片开发总面积约18.9699公顷。

片区4位于冰溪街道王村畈村、下徐村,南侧距新320国道约200米,东侧距金山大道约160米,南侧为高新区家具产业园,成片开发总面积约5.6043公顷。

片区5位于四股桥乡皇珠村和冰溪街道小徐村、许家社区,北侧为新320国道,南侧为富力院士廷小区,西侧为在建玉山一中城北分校,东侧与玉清大道相距约440米,成片开发总面积约36.4169公顷。

片区6位于冰溪街道后山村,东侧为玉山二中,西侧为玉清大道,南侧为民俗路,成片开发总面积约为20.2307公顷。

片区7位于岩瑞镇太平村、新康村、岩瑞镇东垄水库,东侧为东垄水库,北侧为320国道,成片开发总面积约为102.1251公顷。

片区8位于必姆镇上湖田村、石笋村,在必姆镇集镇范围内,靠近306省道,成片开发总面积约10.8349公顷。

片区9位于临湖镇临江湖社区,在临湖镇集镇范围内,南侧靠近饶北河,东侧为临江湖大道,成片开发总面积约6.4001公顷。

片区10位于下塘乡曾家村、下坛村,在下塘乡集镇内,南侧靠近下塘中学,成片开发总面积约8.0089公顷。

片区11位于岩瑞镇龙琴社区、岩洲村,位于龙琴社区与岩洲村的交界处,成片开发总面积约46.3302公顷。

(二)成片开发土地利用现状 本次成片开发用地总面积共计约370.1384公顷,涉及农用地245.5572公顷,占总面积的66.34%,其中耕地64.5115公顷,园地2.2880公顷,林地173.5648公顷,其他农用地5.1929公顷;涉及建设用地109.2123公顷,占总面积的29.5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90.746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6.248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2173公顷;未利用地15.3689公顷,占总面积的4.15%。

 

 

 

 

 

 

 

表1 成片开发范围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汇总表

单位:公顷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三级地类

面积

占比

农用地

合计

245.5572

66.34%

耕地

小计

64.5115

17.43%

水田(011)

47.5787

12.85%

水浇地(012)

2.1737

0.59%

旱地(013)

14.7591

3.99%

园地

2.288

0.62%

林地

173.5648

46.89%

其他农用地

小计

5.1929

1.40%

农村道路(104)

0.1501

0.04%

坑塘水面(114)

4.7796

1.29%

设施农用地(122)

0.2632

0.07%

建设用地

合计

109.2123

29.51%

城乡建设用地

小计

90.7461

24.52%

建制镇(202)

58.9421

15.92%

村庄(203)

6.7827

1.83%

采矿用地(204)

25.0213

6.76%

交通水利用地

小计

16.2489

4.39%

铁路用地(101)

0.3588

0.10%

公路用地(102)

7.8733

2.13%

水库水面(113)

7.3244

1.98%

水工建筑用地(118)

0.6924

0.19%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

2.2173

0.60%

未利用地

合计

15.3689

4.15%

其他土地

其他草地(043)

8.0569

2.18%

裸地(127)

7.312

1.98%

总计

370.1384

100.00%

(数据来源:玉山县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

 

(三)基础设施条件 成片开发主要位于玉山县高新区、城东新区、衢饶示范区、必姆镇、临湖镇、下塘乡、岩瑞镇。

高新区涉及片区(片区1- 4):玉山县高新区位于玉山县城西部,320国道穿区而过,拟建互通线与G60沪昆高速连接,交通条件好,区内规划布置了多个污水处理厂及变电站,能满足区内用电与污水处理求,并设置有多个垃圾转运站及垃圾填埋场。玉琊溪为区内主要河流,能满足用水需求。区内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可以较好地服务于片区成片开发。

城东新区涉及片区(片区5-6):城东新区为玉山县主城区,北有新320国道与G60沪昆高速,南有浙赣铁路与沪昆客运高铁,交通出行较为便利,区内合理布置了多个学校、医院,绿地与公园较多,商业服务设施与公用设施完善,能较好地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求。

衢饶示范区涉及片区(片区7):片区基本沿320国道建设,东临浙江省衢州市,位于上饶市至衢州市的咽喉位置,交通较为便利,靠近岩瑞镇东垄水库,北侧将新建水厂,工业及生活用水需求能有效满足。

必姆镇涉及片区(片区8):片区位于必姆镇集镇范围内,306省道穿镇而过,交通便利,沿河规划了滨河公园,设置了一座污水处理厂,并有学校、医院等一系列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临湖镇涉及片区(片区9):位于临湖镇集镇建设范围内,主要河流为饶北河,生活与生产用水充足,北侧为237国道,交通便利,设置有消防站、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符合成片开发的用地需求。

下塘乡涉及片区(片区10):位于下塘乡集镇范围内,657县道穿集镇而过,北至玉山县城、南连320国道,交通便利,东侧靠近河流,规划拟建自来水厂与污水处理厂,能满足区域内的用水与污水处理需求,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布置合理。

岩瑞镇涉及片区(片区11):片区位于岩瑞镇岩洲村与龙琴社区的交界处,区域有上海铁路局的货运专线,交通便利,片区内建有较为完善的路网,绿地面积较广。

(四)批而未供、土地闲置情况 以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掌握的县域内实时批而未供率判定批而未供率和闲置土地率。市县区域内2009年以来实时批而未供率超过全省2009年以来实时批而未供率平均数1倍以上的;市县区域内实时闲置土地面积占全省闲置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超过5%的,暂缓批准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统计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相关数据情况。玉山县不涉及上述暂缓批准方案的情况。

四、成片开发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一)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积极引进龙头产业项目落地,带动玉山县上下游产业发展,形成项目集中、产业集群、资源集约、功能集成的产业发展格局,以总量扩大、结构优化、业态创新、品质提升为主攻方向,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提高有效供给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一二三产融合共进的产业新体系。

2、大项目建设的落地需求 (1)大项目的落地发展,能够为玉山县带来相当大的经济效益,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新鲜血液,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2)能够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解决玉山县的民生就业问题,保障人民幸福、社会稳定。此外,一系列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完善,将有助于缓解玉山县快速发展带来的压力,提高区内居民生活水平。

3、完善道路交通及其他配套设施的需要 优化整个区域的功能布局,完善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硬件”水平,完善生活服务配套,提高人居环境水平。

玉山县的快速发展使得成片开发区域的道路交通及其配套设施越来越显得乏力,为缓解交通压力,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提供更好的生活、生产环境,有必要在现有交通网络上进行道路新建与改扩建工程。道路工程的建设落地,将增强现有的交通网络覆盖力度,为区域生产生活带来更多的便捷性和通达度,也为我县的发展扩张提供有力的道路交通保障。

4、提升景观风貌及空间形态的需要 浙赣边际地区是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富集地区,建设浙赣边际合作(衢饶)示范区,有利于整合两省优质的生态资源,有利于建设世界一流的生态旅游目的地,有利于打造长三角区域的“后花园”。 

5、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6、节约集约用地的需要 成片开发是综合开发的基础。综合开发就是地上和地下、基础设施和房产开发、商业和公益、居住和公共服务,生产、生活与生态的统筹规划、集中性、一体化开发,通过统筹规划各类配置,各种功能相互协调,实现土地的综合利用和高效利用。

(二)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主要用途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主要用途为储备库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具体用途分类面积见下表:

 

 

表2 成片开发范围主要用途面积汇总表

单位:公顷

片区编号

用途

面积

片区1

工业用地

61.6153

交通运输用地

19.8335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1.6976

小计

93.1464

片区2

储备库用地

2.0379

工业用地

12.158

交通运输用地

4.318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3.5567

小计

22.071

片区3

工业用地

2.077

交通运输用地

3.0746

居住用地

5.531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8.2871

小计

18.9699

片区4

工业用地

3.0339

公用设施用地

2.3906

交通运输用地

0.1798

小计

5.6043

片区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2428

交通运输用地

6.2183

居住用地

15.8179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3.5954

商业服务业用地

4.5425

小计

36.4169

片区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7217

交通运输用地

5.2308

居住用地

12.2782

小计

20.2307

片区7

工业用地

66.9582

公用设施用地

4.964

交通运输用地

28.439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7637

小计

102.1251

片区8

工业用地

1.19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1338

公用设施用地

0.1041

交通运输用地

0.8901

居住用地

1.4668

商业服务业用地

1.0451

小计

10.8349

片区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5896

交通运输用地

0.6366

居住用地

3.9491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2248

小计

6.4001

片区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8073

交通运输用地

0.2282

居住用地

2.320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4083

商业服务业用地

0.2449

小计

8.0089

片区11

工业用地

30.3863

公用设施用地

0.6786

交通运输用地

5.738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9.5271

小计

46.3302

总计

370.1384

2、实现的功能 此次成片开发主要服务于玉山县的用地需求。成片开发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打造集中连片的产业发展基地,完善区域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提高区域生产、生活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此次成片开发规划主要用途为储备库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

其中储备库用地2.0379公顷,储备库是保障城市良性运转的物质条件之一,对于保障城市良性运转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与城市其他功能部分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工业用地177.4237公顷,实现促进产业与经济发展功能,工业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它决定着国民经济现代化发展的速度、规模和水平,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主导作用。此外工业的发展,对于逐步消除工农差别、城乡差别,推动城市化进程起着重要作用。

公用设施用地8.137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4952公顷,实现完善周边区域配套设施布置功能,为周边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幸福感。

交通运输用地74.7877公顷,实现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功能,可为周边群众和产业园提供便利的交通通道,提高出行可达性和交通效率,促进片区功能调整,使整个区域发展环境得到改善,进而带动沿线区域经济发展。

居住用地41.3634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5.8325公顷,实现居住和配套商业服务一体化功能,建设集菜篮子、便民店、家政维修店为一体的城市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推进集零售、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商贸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标准化建设和改造。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0.0607公顷,实现建设居民公共空间功能,有利于片区构建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宜、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的空间格局。

五、成片开发合规性分析 (一)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说明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以玉山县城乡总体规划产业定位为指导,在引进企业的同时,壮大提升既有产业,同时完善基础配套产业。根据《玉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拟建设项目用地顺利完成征地报批,并满足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二)与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性说明 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玉山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本次成片开发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三)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说明 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生态保护红线具有系统完整性、强制约束性、协同增效性、动态平衡性、操作可达性等特征。具体来说,生态保护红线可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限。

根据玉山县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方案数据,本次成片开发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四)与自然保护地符合性说明  国家为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对具有代表性的不同自然地带的环境和生态系统、珍贵稀有动物自然栖息地及其他历史遗迹和重要水源地筹划出界限加以特殊保护的自然地域。

自然保护区以保护自然资源为主,还须把科研、教学、旅游和生产结合起来,统一经营管理,使之成为以自然保护为主的科学实验、生产示范和旅游的基地。保护区可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是原始状态保护较好的自然景观地区,是开展生态系统研究的基地。

根据玉山县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方案数据,本次成片开发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五)与一级公益林符合性说明 通常所称的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公益林,是指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经批准公布并签有公益林保护协议的森林、林木以及宜林地,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公益林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公益林。

根据玉山县第二次林业调查数据,本次成片开发不涉及一级公益林,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六)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符合性说明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根据玉山县历史文化保护区数据,本次成片开发不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七)与土地污染地块符合性说明 由于人口急剧增长,工业迅猛发展,固体废物不断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有害废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及飘尘也不断随雨水降落在土壤中,导致了土壤污染。凡是妨碍土壤正常功能,降低作物产量和质量,还通过粮食、蔬菜、水果等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物质,都叫做土壤污染物。土壤污染物的来源广、种类多,大致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两大类。

根据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掌握的玉山县土地污染地块数据,本次成片开发不涉及土地污染地块,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六、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性符合分析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概述 《玉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展望二〇三五年,我县将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实力、经济实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建成工业强县、交通强县、教育强县、文化强县、旅游强县、体育强县,基本建成符合玉山实际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充分释放。区域经济竞合优势明显增强,浙赣边际合作(衢饶)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成为驱动我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引擎”。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玉山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明玉山、法治玉山、平安玉山、廉洁玉山、健康玉山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走在全市前列,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全省前列,形成绿色生产生活的新风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力争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全县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本成片开发的实施将增强玉山县的产业集聚力,加快区域产业的升级转型,拟建设项目符合玉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情况 锚定二〇三五年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综合考虑玉山未来五年的发展基础、发展环境与发展要求,“十四五”时期,玉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一)“一强”:

——综合实力强。全县经济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在平稳健康发展基础上提质增效。到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保持在全市“第一方阵”,GDP增速保持在7.5%以上,GDP总量力争突破325亿元,财政总收入达38亿元,实现经济总量在全省、全市排位进一步前移,市场活力、发展动能更加强劲。

(二)“两美”:

——生态美。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全省一流水平,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成果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通道双向转换更加顺畅有效,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更加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趋合理,全县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68.33%。

——人文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持续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高质量文化服务和供给进一步扩大,全县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人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文明玉山进一步提升。

(三)“六好”:

——产业质量好。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制造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科技研发支出不断提高,到2025年,研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2%以上。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及优势传统产业得到巩固提升,“十四五”期间,成功打造300亿级、200亿级、50亿级产业梯队,工业经济的主体地位更加稳固。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现代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加速融合。产业更优、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初步建成。

——发展格局好。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抢抓粤港澳大湾区、浙皖闽赣国家旅游生态协作区、浙赣边际合作(衢饶)示范区建设等机遇,加快打造内陆双向开放新高地,促进玉山与浙江、上海等地实现跨区域协同发展。“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保持在8.5%左右,全力打造江西对接浙江的示范点,推动开放型经济再上新台阶。

——营商环境好。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市场化改革,“五型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与数字化治理,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强化招商引资,持续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努力实现营商环境“全省一流、可比浙江”的目标。

——城乡协调好。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一主两副双廊四片区五平台”的城乡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中心城区基础配套设施持续完善,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美丽集镇、美丽乡村建设向浙江看齐,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城乡发展更趋协调均衡。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6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5.16万元和2.68万元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至1.93。

——社会治理好。“平安玉山”建设取得新成果,持续推进“信用玉山”建设,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得到进一步彰显,政府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城乡基层治理和社区协商制度不断完善,乡村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

——百姓生活好。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县乡村社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生活环境更加宜居,幸福指数持续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宜业宜居的幸福玉山基本建成。

表3:“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单位

2020年

实际

2025年

目标

年均/累计增长(%)

属性

综合质效

地区生产总值(GDP)

亿元

225.87

325

7.5以上

预期性

财政总收入

亿元

28.76

38

5.5以上

预期性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7.5以上

预期性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8.5以上

预期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129.4

200

9以上

预期性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亿斤

4.18

 

保持稳定

约束性

创新驱动

研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1.8

2.2

[0.4]

预期性

协调发展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

2.0

1.93

[0.07]

预期性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6.5

62.5

[6]

预期性

改革开放

进出口总额

亿元

1.54

1.9

5左右

预期性

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

1.04

1.4

6左右

预期性

利用省外资金

亿元

72.52

106

8左右

 

绿色生态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幅

%

省市下达的目标

-

省市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

%

省市下达的目标

-

省市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8.27

 

省市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主要河流断面优质水比例

%

100

91.67

[8.33]

约束性

森林覆益率

%

68.13

68.33

[0.2]

约束性

民生福祉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431

26800

8左右

预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6776

51600

7.0左右

预期性

备注:1.全县生产总值绝对数为当年价格,年均增长按不变价格计算;2.[ ]为五年累计提高或下降数,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十三五”平均增速;3.约束性指标具体数值按国家下达任务执行。

数据来源于《玉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征求意见稿)》

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用地情况 (一)土地征收成片开局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共涉及11个片区,面积共计370.1384公顷。拟规划用途为储备库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

其中储备库用地2.0379公顷,占总面积的0.55%,工业用地177.4237公顷,占总面积的47.9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4952公顷,占总面积的5.54%,公用设施用地8.1373公顷,占总面积的2.20%,交通运输用地74.7877公顷,占总面积的20.21%,居住用地41.3634公顷,占总面积的11.1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0.0607公顷,占总面积的10.82%,商业服务业用地5.8325公顷,占总面积的1.58%。详见下表:

表4 成片开发用地布局情况表

单位:公顷

用途

面积

比例

储备库用地

2.0379

0.55%

工业用地

177.4237

47.9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4952

5.54%

公用设施用地

8.1373

2.20%

交通运输用地

74.7877

20.21%

居住用地

41.3634

11.18%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40.0607

10.82%

商业服务业用地

5.8325

1.58%

总计

370.1384

100.00%

开发片区内用途布局能与周边现状用地相结合,且符合开发项目和片区周边发展用地的需求,如片区4用地为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其周边为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及农村宅基地,片区建设能够与周边形成紧密连接,在大力发展产业的同时,也完善了区域基础配套。

(二)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 统筹考虑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情况、征收难度、融资情况、建设计划等因素,综合研究后制定拟建项目开发时序及年度实施计划。本次成片开发拟建项目用地开发时序确定为2021~2023年。拟建设面积共计370.1384公顷。

1、环保二期地块:拟建设面积约93.1467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约83.3722公顷。

2、热电联地块:拟建设面积约22.0710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约15.8236公顷。

3、标准厂房地块:拟建设面积约18.9699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16.8261公顷。

4、恒昌实业地块:拟建设面积约5.6043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约3.0229公顷。

5、法院北侧地块:拟建设面积约36.4169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25.7319公顷。

6、玉山二中西侧地块:拟建设面积约20.2307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9.0977公顷。

7、衢绕示范区地块:拟建设面积约102.1251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97.1611公顷。

8、必姆幸福商苑地块:拟建设面积约10.8349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1.5056公顷。

9、临湖建材大市场地块:拟建设面积约6.4001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4.1788公顷。

10、下塘国营大垄垦殖场垦区棚户区改造地块:拟建设面积约8.0089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1.7668公顷。

11、南方水泥地块:拟建设面积约46.3302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8.7503公顷。

本次成片开发拟在2021-2023年完成项目报批征收54.4324公顷,详见下表:

表5成片开发项目拟征收年度计划表

单位:公顷

片区编号

片区名称

时序

片区面积

拟征收报批面积

片区1

环保二期地块

2021-2023

93.1464

82.3722

片区2

热电联地块

2021-2023

22.071

15.8236

片区3

标准厂房地块

2021-2023

18.9699

16.8261

片区4

恒昌实业地块

2021-2023

5.6043

3.0229

片区5

法院北侧地块

2021-2023

36.4169

25.7319

片区6

玉山二中西侧地块

2021-2023

20.2307

9.0977

片区7

衢绕示范区地块

2021-2023

102.1251

97.1611

片区8

必姆幸福商苑地块

2021-2023

10.8349

1.5056

片区9

临湖建材大市场地块

2021-2023

6.4001

4.1788

片区10

下塘国营大垄垦殖场垦区棚户区改造地块

2021-2023

8.0089

1.7668

片区11

南方水泥地块

2021-2023

46.3302

8.7503

总计

370.1384

266.237

八、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年度实施计划 (一)用地项目性质、面积、开发时序 统筹考虑研究后制定拟建项目开发时序及年度实施计划,本次成片开发拟建项目用地开发时序确定为2021~2023年,拟新建项目面积共计370.1384公顷。

(二)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及非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公益性与非公益性用地比例如下: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共370.1384公顷(含拟建区及现状建成区),其中非公益性用地224.6198公顷,其余用地均为公益性用地,共145.5186公顷。详见下表:

表6成片开发用地项目情况表

单位:公顷

片区编号

片区面积

公益性用地面积

公益性用地比例

片区1

93.1464

31.5313

33.85%

片区2

22.0710

9.9130

44.91%

片区3

18.9699

11.3618

59.89%

片区4

5.6043

2.5704

45.86%

片区5

36.4169

16.0563

44.09%

片区6

20.2307

7.9525

39.31%

片区7

102.1251

35.1668

34.44%

片区8

10.8349

7.1279

65.79%

片区9

6.4001

2.4510

38.30%

片区10

8.0089

5.4437

67.97%

片区11

46.3302

15.9439

34.41%

合计

370.1384

145.5186

——

九、成片开发效益型分析 (一)经济效益  基础服务设施产业的完善和地区特色产业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形成优势互补,规模效应进一步突显。促进经济的增长最为直接的方式是税收的增加,另外,基础设施的完备将提高区位优势,对周边产业行业有较强的带动力。

通过本次成片开发的实施、项目的建设,将推动和聚集符合当地资源特点的产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耗,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将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提升全县的综合发展水平,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通过城镇的传导作用,将先进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和管理经验等,辐射、传播到农村,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并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加速城乡一体化,从而增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辐射带动力,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社会效益 成片开发的实施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将带动周边发展,新增产业项目的建设发展也将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成片开发的建设和投产有利于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降低城市就业压力,减轻政府负担;有利于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对稳定政治、社会大局,加强社会管理等有着重要意义。同时相关企业的生产消费和纳税可促进地方经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本次成片开发的实施,可促进地区产业的发展,带动上下游产业共同发展,完善产业链,符合玉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时由于项目的建设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将直接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间接增加当地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带动当地消费水平的上涨,搞活当地经济市场,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三)生态效益 土地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有着重要影响,土地开发建设导致土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将农业用地为非农业用地,改变土地利用方式,从而改变地表植被的种类及覆盖程度,本成片开发实施过程将严格对涉及的耕地实行占补平衡。将有效恢复生态绿化功能,改变城市环境,在减少水域污染、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降低噪音等诸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一)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 本成片开发方案拟于2021年4月28日至5月27日在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且在开发涉及的各乡(镇、街道)及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示,征求范围涉及的村集体和当地村民的意见。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本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玉山县各乡镇及街道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冰溪街道 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43400元/亩,林地、其他农用地17360元/亩,未利用地13020元/亩。

2、文成街道、临湖镇、樟村镇、六都乡 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41100元/亩,林地、其他农用地16440元/亩,未利用地12330元/亩。

3、下镇镇、紫湖镇、横街镇、四股桥乡 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40100元/亩,林地、其他农用地16040元/亩,未利用地12030元/亩。

4、必姆镇、双明镇、岩瑞镇、枫林镇、怀玉乡 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38800元/亩,林地、其他农用地15520元/亩,未利用地11640元/亩。

5、仙岩镇、南山乡、下塘乡、三清乡 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37100元/亩,林地、其他农用地14840元/亩,未利用地11130元/亩。

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的青苗、地上物及其他建、构筑物由玉山县人民政府按实际落实补偿并组织实施拆迁。

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范文5

关键词:古树名木;分布现状;保护管理

中图分类号:S7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7010703

1 调查的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绿化委办公室转发全国绿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调研考察文件的通知》,红河州统一安排布置了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调查工作,组织该州13县市林业局技术力量,在2001年普查基础上,按国家林业局古树名木分级标准,开展了现地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为14大类,包括地点、树种、保护措施等主要内容。县市调查后,收集数据进行了汇总分析。

2 古树名木调查结果

2.1 红河州古树名木现状

红河州现存古树名木3502株。其中国家一、二、三级古树2099株,占总数的60%;名木1403株。占总数的40%。可按全国古树分级标准列入计划的古树名木中,有国家一级古树133株,占总数的3.8%,二级古树501株,占总数的14.3%,三级古树1465株,占总数的41.8%。红河州古树名木树种主要是榕树、黄连木、华盖木、鹅掌楸、长蕊木兰、拟单性木兰、红椿、翠柏、清香木、麻栎、滇朴、油杉、紫薇、紫檀、铁核桃、银杏、酸角、芒果、桂花、栓皮栎、野生茶、多毛坡垒、银木荷、旱柳、漆树等98个树种,树种具有明显的滇南中山地区分布特点。树龄最大的古树名木是宝秀秀山寺的一株1100余年的樱花和1株1000年的梅花(表1)。

2.2 古树名木数量增减情况及增减原因

此次调查全州古树名木总量较2001年增长了676株,其中增加的数量为779株,减少(死亡)103株。

古树名木增量的主要原因:一是树龄放宽到90~100年,古树调查资源出现了增长;二是2001年普查时存在漏登、档案不规范等现象,部分古树名木未被登记。古树名木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受干旱、霜雪、雷电灾害影响死亡,以及病虫害危害、管理不到位和非法移植等因素造成了损失(表2)。

2.3 90~100年树龄古树资源情况

90~100年树龄古树有2512株。树种主要以野生茶、榕树、西南桦 、芒果、滇朴、云南樟、酸角、黄连木、石栎等为主。

2.4 古树名木分布情况

(1)区域分布。红河州十三县市均有分布。分布较多的县市是红河、石屏、建水、开远、元阳,占总数的98%。农村拥有古树名木数量3093株,占总数的88.2%;县城建设区拥有古树名木数量409株,占总数的11.8%。

(2)生长位置分布。位于寺院45株占1.3%,位于单位或庭院976株,占27.8%,位于山林1341株,占38.2%, 位于房前屋后、路旁沟边、地头山坡等处1140株,占32.7%。

(3)散生、群生状态分布。散生古树名木1521株,占43.5%,群生状态1981株,占56.5%(表3)。

2.5 古树名木认定的挂牌情况

各地均按照《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要求,开展了古树名木认定和挂牌工作,完成较好的县市是石屏、开远、个旧、建水、蒙自、泸西。

3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现状

红河州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一直受到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州绿化委按照《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加强对县市指导和督查。石屏、开远、个旧、建水、蒙自、泸西等县市制定了管理方案,开远市出台了《开远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蒙自市、建水县向古树业主单位下发《古树名木保护责任通知书》,石屏县成立了以县委宣传部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林业局、文体局、民宗局、住建局、旅游局及各乡镇相关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提供了政策和机制保障,全县召开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会议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挂牌仪式,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出席挂牌仪式并对石屏一中、宝秀秀山古树名木进行了挂牌。有的县市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宣传不到位,群众还未养成爱惜古树名木的习惯,在大树上乱刻乱划、拴绳挂物、拴牛马牲口、剥皮取材、乱搭建筑物或堆放杂物的现象比较普遍。对古树名木生存环境也缺乏保护,在大树周围挖沙取石,使得许多古树名木生长在恶劣环境中;管理责任制未落实,许多古树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管理,非法移植、伤病危害等因素客观存在。

4 当前古树名木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保护古树名木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全面

目前红河州古树名木保护缺少严格细致的地方性保护法规、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用的保护资金,古树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管理,红河州大部分古树属集体所有,多数古树保护管理单位不固定、人员不落实、责任不明确,使大量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老树复壮措施的实施,濒危树木的抢救等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古树名木的具体保护工作难以落到实处,造成林业部门无力管,保护责任单位无法管的被动局面。

4.2 缺乏保护古树名木的思想认识

由于受红河州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生活环境、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古树名木的价值不被大部分群众所认识,损害、毁坏、恶劣对待古树名木的行为时有发生。要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还需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

4.3 古树名木保护资金不足

古树名木的保护资金尚未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红河州除公益林管护资金外,没有管护古树名木的正常资金渠道和来源,保护管理工作难以顺利进行,古树名木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保护。

4.4 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工作还需要加强

结合古树名木调查,各地对古树名木保护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工作,但是宣传的频度和深度不足,广大群众对古树的价值、作用和保护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欠缺自觉保护的意识,对一些保护单位和个人的保护经验和事迹不能及时进行表彰宣传,良好的社会氛围还未形成。

4.5 古树名木保护技术缺失

古树名木大部分散生分布在农村,保护措施和手段不足,长期处于自然生长状态,对古树名木采取的有限保护措施,多数仅是简单的砌石台围护、围栏保护或扶撑,管理粗放而缺乏科技含量,由于古树树冠较大,现有的和围栏多数又较小,仅够围住树干部分,石台外部浇灌水泥,不利于古树根系生长,无法起到真正的保护作用。有的古树虽然枝繁叶茂,但主干已腐烂中空,存在安全隐患,有的古树病虫危害没有得到及时的防治。古树名木管护技术不系统、不科学、不规范,保护、复壮、管理技术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对地处偏远僻静处的古树,调查人员难于到达,普查及保护仍有遗漏,保护工作也无法开展。

5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建议措施

5.1 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古树名木在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价值。建议成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政府和群众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共同促进,使各项养护管理措施能够顺利实施。

5.2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宣传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科普、讲座等各种宣传平台,多层次、全方位广泛宣传保护古树的政策、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保护古树名在保护生物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在科研价值,旅游发展方面的重要意见,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

5.3 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

根据古树名木现状,采取拍照、挂牌、建档、建立台账等方式,分级进行建档管理,有计划地开展管理保护工作,将其列为绿化和保护的重点工作,落实管养责任部门和管养责任人。积极推行古树名木认管认养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古树名木保护。指导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单位做好扶撑加固、浇水施肥、病虫防治及濒危古树名木的抢救和老树复壮,整治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不利因素,彻底消除古树下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毁坏和偷盗古树名木的不法行为,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轨道,进一步改善古树名木生存环境。

参考文献:

[1]张庆峰.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河北农业科学,2010(14):26~28.

[2]刘 斌.合肥市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初报[J].安徽农业科学,2001,7 (35):6101~6102.

[3]钟志华.古树名木保护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0(12).

[4]李国瑾,杨 颉.云南省林业厅.古树名木抗旱保护措施[N].云南科技报,2010-03-26.

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范文6

关键词:林地;清理;经验;思考

1引言

2010年,柳河县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实施了以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全面实施停耕还林为主的林业生态建设。按照“停、封、造、管”的原则,2010~2011年累计完成停耕还林19.62万亩。其中:2010年当年全县结合林改清理收回林地19.2万亩,完成自主停耕还林18.82万亩,计划一年停耕、三年还林的任务,仅用一年时间全部还林。柳河县城水源地、公路、铁路沿线等重要生态区域得到了有效治理,林业生态得到了良好的恢复。

2林地清理工作分析

2.1认真调查,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从2009年开始,林业局历经一年多时间开展调查摸底,将全县林地流失情况形成报告后提交县委、县政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开展了广泛的调研活动,并多次专程到省林业厅进行专题汇报。根据清查摸底结果,结合柳河县十六届人大38位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县委、县政府站在为柳河生态负责,为全县人民负责,为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决心依法对这一问题进行根治。从2010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开展大规模的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实施停耕还林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收回林地,把部门行为上升到了政府行为,使专项打击收复林地整治行动一开始就体现了高端开局,确保了整体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

2.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进林地清理工作

2.2.1加强领导,强势推动

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柳河县委、县政府就把林地管理为主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的大盘子重点谋划。成立了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指挥,下设了宣传报道、严打整治、接待、考核监督4个工作组,4名县委常委牵头负责,从领导体制上实行高位推动。召开了全县千人大会动员部署,国家林业局驻长春专员办、省林业厅、通化市林业局有关领导亲临大会,省林业厅副厅长栾胜宽作了讲话,在领导力度上实行高位推进。林业局成立了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分片包保,结合县政府各组情况,抽调专人设立了林业宣传报道、严打整治、接待、考核监督4个工作组,选派了15名联络员驻乡镇包保,有力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2.2.2建立机制,明确责任

建立了三年的林地清理为主的林业生态建设包保责任制,由县委书记、县长负全责。把全县15个乡镇划分为3片,县人大主任、县政府县长、县政协主席牵头包片,24名副县级领导包乡镇,85个部门包保全县219个行政村,镇村干部包户。林业局采取班子成员包片,15个局机关科室、驻乡镇联络员包乡镇,形成县、乡、村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同时,安排林业站负责造林工作,抽调林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驻乡镇指导,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包保体系。

2.2.3严格考核,严肃奖惩

县委组织部牵头制定出台了《林业生态建设问责办法》,对上至县级领导,下至村屯干部以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主要责任人实施工作问责。林业部门牵头组成造林质检小组,抽调机关干部60多人分成6个检查组,每年都要连续奋战两个月对各乡镇造林质量进行逐村逐地块的检查验收。县委、县政府2年来累计兑现乡镇和有关部门奖励资金120万元。针对群众反映的部分乡镇遗漏地块的现象,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3个检查组深入到15个乡镇逐村逐地块的进行了踏查,清理遗漏地块9000多亩,在2011年度全部停耕还林。各包保部门、各乡镇制定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这些措施和机制在柳河县历史上都是首次,对保证打赢这场战役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2012年,柳河县政府制定了《柳河县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并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责任状,林地管理推行一票否决制。县领导带领包保部门,深入乡镇协调解决问题,督查工作进度和任务落实,推进了林地清理工作的开展。2012年5月上旬,柳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各乡镇停耕还林工作进行检查;县委组织部、两办督查室加大了对林地管理考核督查力度;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加大执法监察检查力度,对问题严重的坚决问责,这些有效措施的实施,确保了复耕现象得到遏制,林地清理工作取得了实效。

2.3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林地清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2.3.1强化林地清理宣传力度

坚持把涉林法律、法规的宣传放在重要位置,做到送法入乡、送法入村、送法入户。柳河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柳河县开展打击破坏林业生态建设,实施停耕还林专项整治行动通告》1号令、《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等宣传单10多万份,积极向群众宣传停耕还林、造林绿化政策及其重大意义;林业局组织编写了《柳河县林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手册》6万册发放到全县各农户手中;县司法局把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五五”普法的主要内容;县电视台利用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制作百姓话题等节目,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全程安排记者跟踪报导工作动态,曝光打击案例,公布停耕还林推进态势;各乡镇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通过出动宣传车、召开重点农户座谈会、法律法规宣讲会、制作永久性宣传牌等多种形式,使宣传工作深入林区、深入村屯、深入家家户户。

2.3.2稳步推进造林绿化进程

各乡镇林业站及时进行了地块踏查,提前进行“停、封、造、管”设计。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各项技术规程进行造林。把坡度25°以上县级公路两侧、生态区位重要区域、林中挂画地、河流库区周围的陡坡地作为重点,全力攻坚,通过采取置换的方式,使历史形成的“老大难”问题地块得以解决。坚持“政府花钱买生态、群众造林得效益”的工作思路,采取乡镇自筹一部分,部门支持一部分,林业向上争取一部分,群众自主投入一部分,招商引资引进一部分等多种形式,加大停耕还林资金投入,保证了造林资金的落实。按照“停得下,栽得上”的要求,各乡镇自筹资金保证了苗木的供应。

2.4创新思维,强化管护,巩固全县停耕还林成果

2.4.1创新机制抓管护

(1)建立了各级领导示范林包保责任制。县、乡镇、村各级领导都有示范林,不但负责造林,还要负责管护,一包三年,确保成林。

(2)推行包村镇干部、林业站工作人员、村干部、护林员“四级联动”奖罚责任体系,形成了“宣传不留死角,排查不漏地块,看护不分你我,打击不留情面”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3)建立专职管护责任队伍。全县各乡镇积极争取封山育林、公益林管护资金,建立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

2.4.2政策扶持抓管护

坚持“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林业部门加快了群众自主造林林权发证速度,特别是新造林的林权发证发放工作,为群众及早明确林木产权,使农民真正从植树造林活动中得到了实惠,促动农民自发加强造林管护。

2.4.3严格执法抓管护

2010年,全县共采取抓捕行动50余次,出动警力800余人次,出动车辆200余台次。共破获林业刑事案件2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人。5月份全县召开了公捕公判大会,对19名毁林开垦违法嫌疑人依法进行了严惩,有效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巩固了停耕还林成果。2011年,森林公安共破获林业刑事案件4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1人。2012年,为遏制毁林复耕,林业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机动车辆540余台次,投入办案经费30余万元,连续奋战90余天,全县清理项目工程非法占地767.2hm.2,清理收回新毁林开垦地11.9hm.2。共查处破坏林地案件266起,其中行政案件240起,挽回损失120万元;刑事案件26起,抓捕犯罪嫌疑人26人。

3林地清理工作思考建议

3.1强化责任机制

始终把加强林地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定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促使柳河县林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2强化宣传工作

进一步创新形式,加大对《森林法》和《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使林地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3.3强化清理整顿

继续开展对全县历史性征、占用林地和毁林复耕案件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对采石采矿、取土挖沙、建厂盖房、水库山庄等工程项目使用林地中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以及非法占用林地等依法查处,规范项目工程占地管理,以清理整顿为契机,提高企业依法使用林地和保护林地意识。

3.4强化质检验收

为守住19.62万亩停耕还林成果,2012年8月下旬,柳河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停耕还林质量检查验收方案,由组织部牵头,抽调监察局、“两办”督查室、林业局等24人成立了两个检查组,历经一个月时间,对各乡镇近三年停耕还林造林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停耕还林保存面积、造林“两率”及幼林抚育。停耕还林质量检查结果与乡镇干部任期调整挂钩,与年终责任制奖惩挂钩。

参考文献:

[1] 何齐发,孙玉军.关于江西省林地保护利用的几点思考[J].林业经济,2011(6):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