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议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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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议制度

企业会议制度范文1

一、当前工会组织面临的新形势

工会组织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维护职能不仅是工会的基本职能,而且是工会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的主要手段。随着改革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即在社会转型、企业转制、机制转轨、观念更新的新形势下,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已成为了国企改革的主旋律,从眼前看,职工是改革“阵痛”的承受者,从长远看,其目的是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职工是最终的受益者。同时,企业工会已经出现或正在面临组织削弱、人员分流、干部兼职、工作趋向业余的新形势。与此相应的是,涉及部分职工的利益调整,职工诉求强烈,工会维权责任更大;少数行政领导认识不到位,依靠意识淡化;工会自身素质弱化,维权机制不健全,职能作用发挥不出来等等,备受社会的关注。

上述现象表明,工会组织建设任重道远。现阶段,工会组织建设与职工对工会的强烈诉求,还存在较大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在于:工会组织在建设方面没跟上时展的步伐,工会维权机制难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客观需要。

要解决当前这种工会维权的难题,必须对现行工会机制进行必要的改革,努力做好工会组织的干部选配,注重干部员工素质的提高,建立完善的矛盾调解机制,加强维权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建设一支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坚持把提高工会干部素质作为工会首要工作来抓,在方式上以“创建学习型工会”和争做“学习型工会干部”活动为载体,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建立和完善工会干部会员代表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工会干部、职工代表的“四项能力”(学习能力、调研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和依法维护的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发展注入源动力。在内容上要突出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转变活动方式,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组织体制和组织活动中要体现民主化和群众化的原则,使广大干部职工感到工会是在为他们真心实意办事。同时,上级工会要帮助、指导、协调下级工会在企业内部建立工会干部职业发展通道和干部交流制度,从根本上变“弱”为“强”,确保工会工作的开展。

三是增强维权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根据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不断改革领导体制,实现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创新;改革传统的工作套路,实现工作思路的创新;调整组织体系,实现组织体制的创新;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途径,实现活动方式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工运理论的创新。

三、推进工会维权需建立健全五项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以职代会、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职代会这一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当前国企加强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首要任务,就是认真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的职代会职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必须提请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通过厂务公开,确保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始终把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企业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公开的重点。以此建立起企业职工互相沟通的平台,由职工群众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协助和监督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情况,有利于及时处理各种利益矛盾,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依法完善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要坚持双向维护的原则,即要维护普通职工群体利益,又要兼顾维护其他群体的利益;即要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使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富有成效。在过程控制上,要抓好平等协商、职代会审议和监督检查与兑现落实。监督检查结果要向平等协商会议和职代会报告,形成制度,不断强化工会依法办事的手段,真正把维护纳入法制的轨道。

三是健全完善以送温暖活动、帮扶机制。一要继续深化送温暖活动,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企业工会要关心爱护职工,及时掌握职工的真实情况,重视职工的呼声,通过“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济难救困,对职工中的特殊困难,及时进行救助,为特困户发“绿卡”,实施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实现送温暖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二要发展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增强职工的互助意识和送温暖活动的规范性、科学性。三要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送温暖活动。四要在技术培训,送岗位上有新作为,在提高困难职工就业能力上给予扶持。

企业会议制度范文2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3月13日

众所周知,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才能使战略目标得以实现。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企业不断加大财务管理改革力度。只有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才能实现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于新会计制度的颁布,企业管理人员就需要重新考虑如何在新会计制度背景下,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能力和财务管理工作创新问题,从而保证企业能够得到快速的发展。

一、新会计制度下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新会计制度的颁布,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序进行提供了基本保障,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贡献。与传统的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制度明显与国际化发展方向相适应,也更加符合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在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下,企业财务管理必须进行必要的创新改革,而且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也要有所提升,又会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真正提高企业整体的竞争力指数,最终达到推动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

此外,新会计制度颁布对于企业管理产生的最大影响还在于,它将企业财务管理的环境做了适当的变更,使企业在财务信息方面趋于准确化、透明化,使财务管理在企业运行过程中发挥轴心的作用。同时,新会计准则还能够在企业防范财务风险以及处理危机财务方面发挥作用,通过对财务管理理念和模式的改变,可以使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使风险成本降低,对企业的财务指标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

二、新会计制度下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工作缺乏环境基础。企业缺乏利于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环境基础。很多企业受到传统的思想的影响,财务管理思想也比较保守,很多企业的管理者认为财务工作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应该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虽然企业内部也招聘了多位会计工作人员,但通常都是负责日常账目记录和收支管理,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较为随意,而涉及到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通常都是由企业管理者代位执行。在新的会计制度下,新的财务管理理念没有形成,财务管理依然只是简单的会计管理和核算,限制了财务管理成效的发挥。

(二)对财务管理重视不足。财务管理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管理工作,需要全员参与配合。然而,由于观念上的差别,许多企业并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在工作上没有形成默契。一般认为,财务管理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没有任何关系。对财务管理工作没有引起充分重视,没有认真去对待。财务管理本应该上下层全体参与,但大多是管理层在讨论,而基层职能部门实际上并没有参与。由于基层的认识不足,上下层信息沟通不畅,大大抑制了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在财务管理工作上,工作人员与其他部门并没有太多联系,这样既无法形成亲密的合作关系,又无法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三)财务工作人员素质较低。首先,财务管理部门人员的素质不高。虽然大多企业都建立了一套全面的财务管理体系,但由于执行不力,其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如前文所述,很多企业的管理者认为企业的财务信息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因此财务管理人员多数是企业管理者的亲属,尤其是中小企业或者民营企业,这种现象很普遍,而唯亲任用的财务管理人员通常没有会计经验和管理知识,根本无法满足新会计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此外,很多企业认为在财务管理的重要岗位安排自己人之外,其他的普通财会人员就可以随便招聘,招聘的标准大大降低,致使一部分学历较低、经验较少的人去担任企业的财务工作,并且一旦进入企业内部进行工作,很少组织后续培训。

(四)内部控制体制不完善。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内部控制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总体上讲,内部控制观念依然不能与时俱进,在相关制度的制定上较为保守,无法完全体现最大化利益的战略目标。由于企业的内部控制范围越来越大,涉及的内容也越来越多,所以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制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尤其是一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渐由单一经营向多元化经营转变,无形之中加大了企业财务管理的难度。

三、企业财务管理对策

(一)建立健全现代财务管理机制。首先要进一步提高领导者的责任意识,建立起适应企业发展的现代财务管理制度,并使之规范有序地进行下去。严格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建立起科学规范、结构合理、体系完备的财务管理机制,这也是企业在改革进程中首要解决的。在这里要强调一点,财务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重视财务管理方面的建设,还要拓展其深度和广度,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组织文化等有机结合起来,为其持续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企业还要按照财务管理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相关机制。

此外,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的,所以存在一些问题实属正常。所以在贯彻执行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还应当做到进一步强化。有了制度并不等于财务管理水平就能搞上去,还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使人们在受自我约束的同时,还受制度的约束,双管齐下,保证财务管理不流于形式;其次,在财务管理制度上不断创新。要多借鉴国外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和经验,根据国情现状和市场形势,建立适应企业的全新财务管理模式。

(二)加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在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下,财务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便适应新会计准则要求下的财务管理工作。首先,企业可以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再教育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学习新会计制度的各种培训,针对新的会计制度下企业财务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处理新问题的能力;其次,企业要改变传统的人才招聘形式,提高招聘自由化,争取优秀人才的加入,为企业建立充足的人力资源后备力量。并加快财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立科学规范的培养体系;此外,是建立和完善电子计算机系统,使财务管理进入信息化、集成化的时代,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构建科学的决策程序和强大的内控制度。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时,应设置一套系统的科学的财务决策程序,达到明确有效的内控效果。目前,企业管理方式落后,其最大的不足是容易造成财务决策混乱。更重要的是,企业的决策程序缺乏科学性,透明度不高,内部干扰决策现象较严重。因此,一定要建立强大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的财务决策程序,坚持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确定问题、制订方案、确定方案的步骤来进行,最大限度发挥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总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占据核心地位,只有不断加强财务管理,才能实现企业资金的高效利用,才能发挥资金效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凤忠.企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与财务审计及会计准则实务全书[M].北京:中国科技文化出版社,2006.

企业会议制度范文3

关键词:会计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 差异

我们在计算应纳税款时,会发现按国家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与依据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出的税额并不一致。因制定法律法规的部门不同,企业所得税法属于更高层次的法,我们应优先适用。所以,企业实现了会计利润并不能将这一数据作为最终数据,因为还必须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利润数据作一定的修改。

一、计算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是国家为保证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的协调,所以,我们可以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所谓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是指在年末或年初,企业专业会计人员会核算出这一年度的收入总额,然后统计出相关支出,用收入总合减去支出后的金额便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之所以要实行会计制度,并一直致力于将会计制度发展完善,其目的是为人们提供出一个真实且完整的会计信息。在实行会计制度,或者说在进行会计工作时,要立足于从实际情况出发,保证第一手资料的准确性、合理性。

二、收入确认

(一)产品使用

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税法收入的项目更多一点,比如说我们在企业管理中经常接触到的基建、职工福利等内容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且其价格,与同类产品相比无太大差异。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这一使用却不可以算作收入,而应将其转入在建工程或应付福利费等科目中。

(二)销售折扣

我国税法将销售折扣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销售发票上同时标明了销售额与折扣额,收入计算必须按照折扣后的销售来进行;但如果不在同一发票上,就不可以将折扣金额从销售额中减除。而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销售折扣的确定是由合同或者协议来决定,如果供应商与销售商之间要取得必然联系,必须以合同或者协议为基础,且双方签订的合同与协议便成了销售折扣来源的保证。

(三)在建工程

对于在建工程,它会产生一个特殊的收入,即试运行收入。我国税法将企业在建工程的试运行收入归入了企业的总收入中,然后通过进一步核算总收入而算出企业所得税。而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它强调的是一个净支出概念,工程在投入使用之前的那段时间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这部分费用规定计入工程成本之中。

三、投资收益

根据我国税法,在企业会计帐务中,投资采用何种方法,与投资的结果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不论是采用了何种方法投资,只要产生了投资的结果,便可实行利润分配,并确认投资所得。被投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营亏损, 由其自行承担;而投资方企业不得对其投资成本进行调整或视情减低,也不可以确认投资损失。对于股权投资损失, 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状况在纳税之前予以扣除,但要保证收益在损失之上,也就是说,只在存在扣除的情况,无论是收益大,还是损失大,扣除的损失的部分不能大于扣除的收益的部分,如果损失在收益之上,可在以后年度慢慢给予扣除,直到扣除尽为止。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在投资收益方面应作两方面考虑,一是采用成本法之后的核算方式,二是采用权益法之后的核算方式。

(一)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应用于我国税法,即是指要按实际情况将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的金融借贷予以扣除。而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为筹集生产经营企业所产生的全部费用都必须准确无误的计入财务费用中。

(二)工资及薪金

企业员工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换取一定量的报酬,而针对大部分人来说,工资是要计入税法之内的,即领工资的同时也要缴税。当然,对于计税的标准,因地区不同而存在差异。对于个别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限额标准,但标准幅度要控制在20%内。若企业规定其员工工资以及薪金总额与本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在实际发放过程中,其工资、薪金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薪金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准予扣除应纳税。对于绩效挂钩所得,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超过的部分可考虑用于建立工资储备基金。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当期应负担的工资全部被计入了企业的成本费用之中,作为企业的成本来核算。

(三)福利费及教育经费

根据我国税法,职工的福利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职工的教育经费则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5%扣除,如果企业工资在计税工资之上,则评判标准为计税工资;反之,则将企业工资作为评判标准。而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中,这两项均被计入了成本费用之中。

(四)业务招待费

根据我国税法,业务招待费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除。而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其业务招待费与企业职工福利费与教育经费一样被全额计入了成本费用之中。

(五)佣金

对于佣金,主要是个“5%”的区别,我国税法保留了“5%”,而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这一规定。具体是指佣金的数额不超过服务金额的5%。

(六)固定资产折旧

与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我国税法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相对单一,即只允许采用直线折旧法。而企业会计制度相对灵活,方法有多种,主要包括工作量法、年限平均法以及年数总和法等等。

(七)开办费

对于开办费,会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主要在于起始时间的确认的不同,企业所得税法自开始经营的次月算起,而会计制度自当月算起。

四、资产评估增值处理

根据我国税法,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做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准予扣除。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资产评估增值可做计提折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企业会议制度范文4

为规范教学仪器设备产品市场,扶优扶强,支持技术、应用创新,扩大优秀产品的知名度,进而创名牌产品,引导消费,鼓励择优订货,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将继续开展向各级各类学校、采购招标单位以及其他用户推荐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活动。现将2011年度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推荐产品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按时交纳会费;

2.申报产品必须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报送标准文本复印件),已有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应优先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申报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检测合格(报送2009年1月1日以后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4.申报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送认证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产品必须获得在国内注册的注册商标(报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申报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管理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必须获得相关证书(报送相关证书复印件);

7.申报产品必须在上两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连续参展并编入《参展产品目录》;

8.申报企业应按时参加行业统计,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9.申报企业生产经营诚信度高,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0.申报企业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11.申报产品三年内参加各类质量检验无不合格记录;

12.申报产品中关于同类产品的评审,将视其在国内外市场中相对的竞争优势作为有较大市场占有率的评审依据;

13.申报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

14.申报产品的主体与申报材料中的主体不一致,将不受理评审;

15.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产品范围及数量

1.鉴于评审条件尚不具备,教学软件、生物切片、学具产品、实验材料及配件等暂不列入推荐范围;

2.推荐产品管理办法中规定一个企业限申报10个规格的产品,对已连续三年获被推荐产品的将不受此限。

三、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推荐产品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地区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审查、核实、汇总后,连同应报送的全部资料于10月底之前报送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四、由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秘书处核实汇总(此时可上网公布)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专家组,再对产品进行逐个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教育技术装备网站省略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将于2011年初推荐产品公告。

五、推荐产品每年评审一次,仅当年有效。

六、建立推荐产品、企业信用登记制度。

七、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请各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未成立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地区,请教育技术装备处(部、站、中心、办)给予支持,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八、凡2010年度的推荐产品,其生产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请于年底前递交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九、推荐产品活动不收费。

企业会议制度范文5

一、 汇率制度的含义及人民币汇率的演变过程

汇率又称汇价,是不同货币间的兑换比率或比价,也可以表述为是以一种货币表示的另一种货币的价格。外汇是一种特殊商品,它的价格就是汇率。

汇率制度是一国货币当局对本国汇率变动的基本方式所作出的一系列安排或规定。从目前看,我国人民币汇率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2):人民币汇率的制定基本上与物价挂钩,这一阶段的汇价机制主要是市场调节,在不断的波动中寻找均衡点。

第二阶段(1953-1967):这一阶段,我国对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汇价与计划价格管理体制的要求相一致,人民币汇率与物价逐渐脱钩。

第三阶段(1968-1978):人民币对外计价结算到西方货币实行浮动时期。为了避免汇率风险,人民币实行对外计价结算,并确定权重,根据这些货币在国际市场上的升降幅度,加权计算出人民币汇率。这一时期,汇价高估状况不断趋向于严重,错过了调整外汇水平的良机。

第四阶段(1978-1984):国务院决定改革我国现行的人民币汇率体制,除了继续保留对外公布的牌价适用于非贸易结算外,还决定制定适用于外贸的内部结算价。

第五阶段(1985-1993):取消内部结算价,进入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时期。这一阶段内部结算价虽然对促进外贸出口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两种汇率使用范围出现混乱,外贸亏损扩大。

第六阶段(1994-2005):经过前面五次汇率的调整,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彻底结束了官方汇率与市场调剂汇率并存的局面,开始了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体制。这是汇率改革的第六个阶段,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第七阶段(2006-201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为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完全兑换和使人民币将来成为国际重要结算和储备货币打好基础。

1994年以前,我国的外汇市场是两个市场,一个是官方市场,汇率是1美元兑换5.7人民币;一个是调剂市场,汇率是1美元兑换9-11元人民币。当时,80%的进出口都是通过调剂市场进行的,反映了市场供求关系,最后按调剂市场的价格并轨,1美元兑换8.7元人民币;相对于官方价格,人民币贬值了33%,改革是成功的。汇率并轨后,除了1997年经常账户不是顺差外,截止2013年第一季度,我国的国际收支均实现顺差,央行外汇储备目前已高达3.5万亿美元,稳居世界央行之首。

2010年6月19日,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体制再次改革,央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为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完全兑换和使人民币将来成为国际重要结算和储备货币做好准备。

纵观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演变过程,从中国的国家利益来看,低估的汇率水平和僵硬的汇率制度也蕴含着极大的风险:低估的汇率会带来资源的错误配置,尽管出口部门得以不断扩张,但是国内其他行业则失去了发展机会;过分僵化的汇率制度给国内货币政策带来了压力,而且随着时机的拖延,推出钉住汇率制度的难度将越来越大。中国政府正是从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的实际出发,通过分析国内外形势,认为进一步的汇率改革时机已经成熟并选择进行调整,从而缓解了外汇市场上对人民币升值要求过大的压力。

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对外贸企业的影响

(一)人民币汇率改革对企业贸易结构的影响

由于企业性质、类型、所处行业、规模和进出口贸易结构各不相同,因此受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影响各异。调查显示,一般贸易所受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影响高于加工贸易,出口型外贸公司所受的影响高于综合性外贸公司,而进口型外贸公司则受益较大。以2012年为例,我国外贸总额为38667亿美元,而来料加工装配、进料加工合计18560亿美元,占48%,在这种情况下,汇率的调整对加工贸易的影响程度相对就比一般贸易要小。而我国的一般贸易基本上一直是逆差,人民币汇率升值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产品的出口数量,特别有可能削弱那些单纯依靠“刺刀见红”式价格战打市场的企业。所以,以出口低附加值产品为主的小企业一般都将面临微利或者无利润的状况。虽然大部分企业对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已有了心理准备,但由于赢利能力不强,微利现象较为普遍,部分中小企业对人民币汇率升值造成损失的抵御和承受能力仍然比较弱,如不少服装加工企业的外销服装售价很低,有的服装几块钱一件,卖到中东“穿一次就扔掉了”,不少出口服装除了布料和加工费外,赚不了几毛钱,若再遇返工或退货,只有亏本。因此,在国外“反倾销”浪潮一波高过一波的今天,廉价竞争这条路难以为继。

(二)人民币汇率改革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从短期来看,近期人民币汇率调整对已确定出口价格或已出口还没有结汇的企业影响比较大。例如,从浙江一些出口占比90%的经营化工产品的外贸公司来看,人民币汇率升值2%,这些公司的利润就会下降10%以上,必然恶化其财务状况。但从长远来看,人民币升值有利于推动我国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减少对廉价劳动力和价格战策略的过度依赖,增强我国外贸企业及员工的自我调整和适应环境的能力,虽然有可能短期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影响较大,但对我国企业的长远发展还是有利的。另一方面,汇率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某些依赖进口原料的企业受惠。因为人民币汇率升值以后,产品进口价格会相对下降,有利于企业降低进口成本,拉动进口的增长。如航空业,其燃用油依赖进口,人民币升值降低了其进口成本,对行业产生有利影响,同时国内航空公司债务多以外汇浮息贷款为主,人民币升值后债务由以外币计价折算成以人民币计价后将有所下降,为航空公司带来直接会计账面的汇兑收益,外币债务还本付息时则让企业节省了人民币计价的财务成本与费用。因此,对于出口贸易依存度大的行业,人民币升值对其的影响必然是一个重新洗牌的过程,一些弱小的仅仅依靠规模扩张和单纯劳动力优势生存的企业有可能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三、外贸企业应对人民币汇率升值的主要策略

(一)提高出口产品价格,调整经营策略

人民币升值后,许多外贸企业正努力与顾客沟通,通过提价来应对人民币汇率升值风险。但这一过程进行地比较困难,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附加值低的企业,由于价格上涨空间有限,只能通过切实加强采购、生产、销售、储存、资金运筹等各个环节的成本和费用管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降低成本和费用开支,扩大产品利润空间,增强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当然,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产品,从长远角度看,市场应该会相对稳定,即使提价,企业的国际市场份额也不会减少很多,相反可以有力打击同类低价倾销产品,防止恶性竞争。有不少化工企业已经减少订单数量,一般只接受3个月以内的订单,对3个月以上的订单较为谨慎;很多企业也是除老客户外,不再接受一些供货时间较长、利润较低的订单,以避免因收汇时间延长所造成的汇率损失。部分企业在境外设立销售公司,也是为了减少中间环节,提升产品销售价格和出口竞争力,有效应对人民币汇率升值可能造成的不利局面。

(二)加大技术开发,降低生产成本

有些跨国公司或有竞争力的企业,可以通过降低原材料采购价格或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等措施,压缩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出口产品的非价格竞争力。或者通过实现外贸出口由“规模导向型”向“效益导向型”转变,实现出口产品向高端化、品牌化转变,以便更多赢取市场和利润,这也是很好的规避贸易风险的手段。

但是,对于国内很多企业来说,这需要有足够的资本,并且必须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因此人民币汇率升值将对其生产经营造成巨大的压力,如化工类产品的换汇成本较低,在短期内出口经营压力还是比较大的。但如果能加大技术开发,甚至投资海外市场,由于人民币升值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海外投资能力,其购买外国原材料的成本会降低,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也会显现,反而能催生出一批跨国企业。

(三)办理远期结汇业务及利用金融工具避险

这次汇改之后,为方便企业和个人在浮动汇率机制下有效地规避汇率风险,国家外汇交易中心推出了远期外汇交易。采用这种交易方式具有以下优点:一是防范风险的成本低。企业不需要缴纳保证金,而只需支付手续费和风险保证费;二是灵活性较强。远期外汇交易的货币币种不受限制,交易的金额和契约到期日也由买卖双方自行确定。我国的银行已开办了这项业务,外贸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利用。

近几年来,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美元汇价的远期变化成为影响企业选择即期或远期结售汇规避汇率风险的主要因素。2013年2月到2013年6月,由于不少企业认为人民币汇率升值后美元的结汇价应低于目前美元的远期结汇汇价,因此选择办理了远期结汇业务。由于美元6个月远期售汇汇价远低于即期售汇汇价,因此企业选择办理远期售汇业务以赚取汇差,压低进口成本,使远期售汇合同签约数大幅增长。

采用进出口押汇、保理等贸易融资方式,也能使企业不仅实现低成本融资,而且还最大程度地降低了人民币升值对企业有可能造成的影响。但显然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机会收益和机会成本永远并存,像汇率锁定等业务在锁定人民币升值风险的同时,也会使企业在宏观政策没有发生预期变化的情况下丧失一部分收益。

(四)加强企业自身对外汇资产的管理

企业出口成交后,要加速单据流转,争取在第一时间回笼外汇资金,积极采取票据押汇、保理等方式,使在手票据及时结汇变现,力争出口额一半以上运用这种方式实现货款变现。企业要多开展出口回收快的业务,适当控制出口回收期限长的业务,同时要加大应收外汇账款催收力度,缩短结汇期限,尽快回笼货款,减少在途资金占用。

也有些外商投资企业在签约时选择一年以内的短期外债,利用目前外债管理政策对短期外债展期没有次数限制的空子,在外债合同到期时与债权人签订展期协议,如此循环,将一笔短期外债展成中长期借款,进一步扩大外汇负债规模。但是,这样的投机性毕竟不是解决改革带来的负面效应的好办法。

(五)高度重视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加强跟踪研究

企业会议制度范文6

关键词:随军配偶 社会保险制度 建议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7-033-02

一、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解决了众多的随军家属的基本生活保障,缓解了现役军人在家庭经济生活上面的困难,提高了军人家庭的生活水平,更进一步凝聚了军心。但在保险转移接续上,由于存在理解和认识的偏差,也存在一些问题。

1.保险人员范围扩大。根据相关文件,随军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一是随军前未就业、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工作无收入的;二是随军前已就业但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三是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无收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军队的。目前部队降低了配偶随军随队门槛,充分考虑到军人及其配偶年龄较小,或因某种特殊情况,比如因为怀孕、生产和抚养孩子而短期内失去工作收入,以及因意外事故造成残疾而难以工作等情况下,军人家庭收入在减少的同时,支出往往会大幅度增加。最大范围地将其纳入保障范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军人家庭负担,更好地保障了军人家庭的生活水平。

2.设置的险种较少。地方的社会保险除了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之外,还设置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部分地方的企业还为职工投保了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而我军目前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只能享受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

3.保险转移接续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军人未就业随军配偶的基本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均由军队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当军人退出现役时,其配偶的保险关系随调到安置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制度实施过程中,笔者经常发现在接续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缴存月份上的不连续。在军人服役期间,这个问题并不会凸显出来,但是在退役转回地方时,矛盾就会出现。二是由于对政策理解认识存在偏差,存在一人多账户情况。在接转过程中,由于部队入的只有两险,随军家属在享受部队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时同时在地方又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建立账户,或是不将已有账户转移到部队,形成一人多账户现象。三是存在利益缺失现象。地方转移到部队的社会保险缴费是个人账户积累额的一部分,转到部队后,部队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将地方转移过来的资金计入其中,此后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逐月计算,进行养老保险的积累。在军人退出现役,或军人配偶重新就业后,部队将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结算,并转移给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新参加地方的养老保险。但在这样的转移过程中,除了加大了军地双方相关人员的工作量之外,更重要的是造成军人配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积累金额凭空减少了一部分,直接影响相关人员的经济利益,造成利益缺失。

二、完善随军配偶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

在确保未就业随军配偶现有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实行随军未就业配偶社会保险“社会化”,即通过实施军地共管,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未就业随军配偶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险账户,让未就业随军配偶的社会保险真正实现社会化,避免重复性工作,最大可能地保障随军配偶的合法利益。

1.社会保险账户由地方建立与管理。在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社会化”的制度下,军队财务部门不再负责为未就业随军配偶建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军队财务部门将干部部门审核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生活补贴审批表和未就业随军配偶的社会保险标准交给部队驻地的地方保险机构,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后为其建立社会保险账户。杜绝一人多账户而产生的虚报冒领现象。同时,也减少了部队财务部门的工作量,有效缓解了人少事多的矛盾,提高了工作效率。

2.保险费由部队统一向地方缴纳。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生活补贴由军队财务部门按月发放,并扣缴保险费,比如对于已失业但仍由原单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的随军配偶,如果本人不愿将保险转移到部队,可以保留其在地方的社会保险,并给予其基本生活补贴;对于未参加地方社会保险,或虽参加了地方的社会保险但自愿将保险关系转移到部队的,可由部队为其建立个人保险账户,并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对于无工作收入但自费参加地方社会保险且不愿将保险关系转到部队的,可以保留其在地方的社会保险关系,并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保险费统一由军人所在的财务部门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缴纳。军队干部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机构可联合制定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账户审查模式,定期进行审查。在发现其保险账户缴费存在问题时,可及时通知本人,避免产生后续问题。既保证了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关系的连续性和社会性,又保证了其军事方面的严肃性。

3.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的转移。一是配偶就业或军人退出现役在本地安置时保险关系的转移。未就业随军配偶实现就业后,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部队政治部门和财务部门联合制发的有关通知书,转为实行地方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二是配偶随迁时保险关系的转移。未就业随军配偶跟随军人调动或退出现役而迁移到异地时,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部队有关通知,将其保险关系直接转移至异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三是配偶没有随迁时保险关系的转移。如果未就业随军配偶没有随军人的调动而迁移,其社会保险关系继续由配偶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管理,不办理转移手续。

4.健全增加保障险种。在现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失业保险个人账户,适时建立生育保险和伤亡保险,以便和地方社会保险相匹配。暂行办法旨在解决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的社会保险问题,但因为军人配偶最终将随军人退出现役或实现就业而由地方社保机构接管其社会保险,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的社会保险实行情况尽管存在差异,但基本都设置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所需的保险费往往由个人或单位统一缴纳,然后分别计入个人账户。特别是前三种保险,因为其缴费时间的长短直接和个人受益相关,因此,随军配偶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应在现有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失业保险个人账户,以保障随军配偶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