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危机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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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危机论文

经济危机论文范文1

摘要:商法作为推动现代经济发展的制度动力,其价值理念将对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判例商法和成文商法国家的制度特性差异,决定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发展格局,积极创新与相对保守的理念给不同的国家带来了不同的经济命运。通过对美国次贷经济危机的研究,认为商法的价值理念将直接影响经济发展观念,对安全和效率两大价值的抉择便是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观念的选择。反思中国商法的价值误区,认为中国商法应当在安全和效益两大价值中作出科学抉择。防止在过分追求安全价值中丧失创新利益和金融。

关键词:经济危机;效益;安全;金融监管;制度价值

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以来,人们较多地从经济、金融和公共道德层面对经济危机中的现象进行评述,很少从法律制度,尤其商法制度的角度探寻引发经济危机的制度根源。其实,在现代法制相当完备的状态下,如果没有制度安排上的机会和漏洞,社会经济行为的异常是很难持续和久远存在的。眼下由美国引发,波及全球的经济危机的产生,有着商法制度安排的历史偶然和必然。本文力图通过对不同商法法系司法原则、方法、价值观念等差异的分析,研究现代商法制度对社会经济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的重要影响。

一、商法:推动现代经济发展的制度动力

中世纪地中海沿岸城市的兴起,促进了商事贸易繁荣、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社会关系的变化。商业的复兴使西部欧洲改变了传统的建立在人和土地关系基础之上的社会组织,动摇了欧洲社会的静止状态,商业与工业不再处于从属于农业的地位。在多元化力量的竞争中,商人的地位得到提高,商人队伍不断壮大。他们利用在工商业城市中所占据的地位,争取城市自治权,导致了以商人革命为实质内容的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在这场革命中,商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制定了相对便捷和公平的商事习惯,创造了商事法院,并进一步促使商事习惯由商人的自治自律上升为由政权强制保障实施的法律,商事习惯转变为商法规范。现代商法制度由此得以建立。

随着商事活动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商事法律规范的成文化得到了有力推动。地中海沿岸各国和欧洲一些内陆国家都先后制定了成文商法,涉及商号、商标、公司、银行、仓储、寄托、营利保险等诸多领域。这些商事法律规范实现了社会经济生活从无序走向有序、从偶然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转变,并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法国商法法系、德国商法法系和英美商法法系。商法的成文化和体系化充分显示了商法的发达,为“平等”、“权利”、“自由”等价值观念在“尘世”的落实奠定和提供了经济上的制度基础和法律依据,保障了现代经济活动的可行性、有序性、安全性和规范性,并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经济体制的运转、民族和国家的统一产生了具有深远意义的作用。

作为调整经济活动的主要法律制度,商法的目的在于保障经济活动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市场总的交易成本,并维护市场的公正。从全球经济发展历史看,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有其经济发展周期的。经济学家一般将经济周期划分为繁荣、衰退、萧条、复苏四个阶段。在不同的经济阶段,商法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经济周期的演变,在商法中便表现为商法价值理念的演变,以及商法规范性质的调整。

经济繁荣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商法规范对“效益”这一价值理念的追求。20世纪20年代以前,美国政府为了创建和维持一个高效率的金融体系,竭力推崇商法的“效益”和“效率”理念,鼓励自由竞争,“存贷业务与证券业务相互渗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都同时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由于该阶段,在商事立法和司法的整个理念中,人们忽视对商行为中“安全”的关注,导致了经济泡沫愈演愈烈。当隐藏在繁荣经济背后的不安全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社会经济便开始出现衰退。经济危机的出现,充分暴露出当时商事法律制度的不足和问题,于是商法的价值理念便开始有所调整,“安全”这一价值的地位骤然上升,一批新的商事制度或商法规则得以诞生。1929~1933年经济危机后,美国颁布了《1933年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1933年联邦存款保险法》等一大批商事法律,加强了对商行为绝对自由的适度干预,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危机的压力。当然,对“安全”的追求只能阻止不安全因素的继续涌现,却不可能挽救急剧下滑的经济衰退,不可避免经济萧条。于是,在追求“安全”价值的同时,商法仍然不可能放弃对“效益”的追求,只是开始力求在“安全”和“效益”之间寻求两者的完美集合。在反复的博弈之中,商法的“效益”与“安全”理念得到了有效配合,社会经济开始出现复苏迹象,并再次达到了繁荣状态。不幸的是,面对经济繁荣时期巨大的利益诱惑,政府和商事主体再次被经济泡沫冲昏了头脑,在追求“效益”的时候又忽视“安全”的维护,于是社会经济再次出现波动,并不断循环。由此可见,商法在经济周期的演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经济周期的演变也推动了商事法律制度的调整和变革,一大批新的商事法律制度得以创立和完善。

二、成文法与判例法下的商法制度差异与经济发展的得与失

近一百年来,全球经挤现象表明,英美国家经济发展快,商行为创新多。原因在于英美国家的商事法律制度存在大量的判例法,有利于商事活动的创新,在这些国家往往由商主体先创造商行为,然后通过判例界定其合法性和公正性,并寻求制度的规范。尽管美国也存在诸多商事领域的独立法案,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然而它仅仅“在某种意义上是法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陆法系法典……,它是向各州的立法机关推荐的一个建议性法律文件。”因此,美国的商事法律本质上仍未脱离判例法的特点,在美国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只有判例法规范才被视为正规的法。

20世纪以来,美国在经济创新方面引领全球,无论在公共基础建设,如20世纪初的铁路全国化、化工、电子、能源、计算机等产业的创新方面,还是在金融、证券市场的创新方面都创造了经济奇迹,这与商法制度中商行为规则的开放性不无关系。以金融、证券领域为例,在判例法开放式的法律环境下,资产证券化得以在美国萌发并获得蓬勃发展。一开始。为了解决长期贷款和短期存款,即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不对称这一矛盾,美国创造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此后,这种金融创新产品一发不可收拾,证券化的资产范围不断扩大,从一般性的信贷资产到信用卡信贷,再从信贷资产到非信贷资产,包括应收账款、收费权等也都成为证券化的对象,近年来,连知识产权也被纳入证券化的资产范围之中。“证券化的资产之所以能够不断扩大,不仅因为许多资产具有可预见的现金流,还因为用这种方式融资,能够满足投融资各方对于信用安全、投资收益、融资成本等方面的要求”。除此以外,美国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创新不断,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互换交易、结构化的金融衍生产品等层出不穷。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解决美国投资者买卖国外优良证券时地域上不方便的问题,J.P.摩根创设了美国存托凭证(ADR),这样持有外国某股票的投资者就可以把外国股票交给摩根指定的在美国和该外国都有分支机构的一家银行,再由这家银行发给各投资者美国存托凭证,这种存托凭证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流通,原来持有外国股票的投资者就不必再跑到国外去抛售股票,而需要投资该外国股票的投资者也不必再跑到国外去购买该股票,而可以直接在美国证券交易所购买该股票的存托凭证。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存托凭证予以认可和规范,并将之划分为无担保存托凭证、一级有担保存托凭证、二级有担保存托凭证、三级有担保存托凭证和144A私募存托凭证,足见美国法律对金融创新的支持。

但是,在此种创新不断的环境中,经济波动幅度也相对较大。英美等国家每隔几十年就要经历一次影响广泛的惨重经济危机。1929~1933年的大萧条已经成为近百年中损失最为惨重的经济危机之一;20年后的50年代,美国出现了商品滞销、投资过剩、出口竞争力下降;1973~1975年出现美元贬值、GDP下降、固定投资缩减、企业和银行倒闭、失业率上升、通货膨胀;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经济又一次面临惨重的危机;直至2007年开始,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更是被称为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每一次经济危机都给美国乃至全世界造成了巨大损失。

相比较而言,大陆法系国家的经济发展要相对平稳,商行为创新相对较少。金融领域的诸多创新产品大多都不是从大陆法系国家产生。其原因在于大陆法系的商事法律采成文法形式,商主体是否可以从事某种商行为以及如何从事该种商行为,一般都需要在商法上先行加以规范,在商法没有明确规范之前,商行为的操作方式及其法律效力都处于不明确的状态,法律风险较大。以中国这个成文商法国家为例,对于商事领域的新鲜事物便采取了十分谨慎的态度。近年来诸如管理层收购、资产证券化、董事责任保险、证券私募发行、金融控股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等国外出现的、新鲜而先进的商事实践括动,尽管引起了商法实务界和学术界的热情关注,但是对于这些全新的领域,我国商事立法始终保持着十分谨慎的态度。以资产证券化为例,从1992年有学者首次在国内介绍美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到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一次房地产金融制度研讨会上实践工作部门开始了解资产证券化概念,再到2004年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强烈要求,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的联合请示,国务院同意这两家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直至2008年5月底,共有八家金融机构发行了343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研究历经十余载,实践中基本还是局限于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对于其他资产的证券化问题还没有较为广泛的实践。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尚未有法律法规较为全面详细地规范资产证券化问题。目前,我国规范资产证券化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局限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2005]第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4号)、中国人民银行[2005]第15号、[2007]第16号、[2007]第21号公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第23号),尚不存在有关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

在成文商法国家相对封闭的法律环境中,商行为的实施受到很强的约束,商主体习惯于采取保守稳妥的交易行为,缺乏创新的动力和激情。于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不太可能爆发因大胆尝试新鲜事务而产生的经济风险,经济发展相对比较平稳。尽管在美国暴发经济危机的同阶段,大陆法系国家的经济同样会出现危机和波动,但相对美国而言,无论从波动幅度、波及范围和领域,还是损失大小来看,大陆法系国家的危机程度都要小一些。

三、商法制度的价值理念与经济发展观念的取舍

(一)现代商法的价值理念:效益与安全

传统法律尤其是民法所遵循的价值理念是公平公正、机会均等和契约自由。梁慧星先生在《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一文中指出“近代民法的理念是形式正义,追求法的安定性。现代民法的理念是实质正义,追求法的妥当性。”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基于商事活动的营利和营业特性,法律对商事活动的调整逐渐区别于传统民事活动。商事活动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其目标在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而资金及商品的流转频率与其所获得的效益成正比,商主体在利益的驱动下力求频繁的交易活动和加速运转资金,整个社会经济也希望在高速运转的经济关系中不断快速发展和繁荣。于是时间成为资产,速度成为效益。但是,在利益驱动下便会产生过度的利己行为,伴随着商事活动的高速性和频繁性,诸多不安全的因素便会渗透到商业活动中来,追逐的利润越高,危险越大。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商事主体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彼此间的依赖日趋增强,社会化的生产迫切需要一个安全的交易环境。因此,“效益”和“安全”这两个理念便成为了商法应当具有的价值。在“效益”这一价值理念的指引下,商法遵循商事自由和商事便捷的原则,并运用大量的任意性规范来激发商事主体的创造力,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创新性要求,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而在“安全”这一价值理念的指引下,商法遵循法定强制和公示外观的原则,并运用适当的强制性规范,以标准型的技术规范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维护商事交易和社会经济的安全。

追求效益的商法已经突破了传统民法的价值理念,从而使得商事法律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显得更为密切。很大程度上,商法的价值理念便是体现了经济发展的观念。商法对价值理念的选择,决定了经济发展观念的取舍,这是商法作为经济发展的制度动力的基本体现。

(二)美国商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1从美国证券法看美国商法的价值理念

从美国《1933年证券法》的立法简史中,我们知道美国在制定《1933年证券法》的过程中发生了一场争论。这场争论的焦点就是:在联邦的证券立法中是应该进一步加强政府干预,还是应该坚持私法自治、坚持市场经济的贸易自由和竞争?从当时的背景来讲,1929年爆发的经济危机使人们对当时各州的蓝天法不再信任而要求进行联邦立法,认为联邦立法应作进一步强有力的干预,来防止欺诈行为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信奉凯恩斯经济政策的罗斯福总统却恰恰相反地反对对证券市场的过分干预。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当时由托马斯先生起草的、以加强政府的干预和管制为特色的第一部草案就没有获得通过。而改由山姆·雷本起草了美国现行的这部证券法。该部证券法没有规定一种证券必须在质量上达到何种规格才能上市,而只是要求发行者对证券的质量进行充分合理的披露。美国整个证券规范体系都建构于其联邦证券法所确立的发行交易注册制。“享受注册豁免,主要基于提高资本市场效率的考虑,在应用中也确实取得了这样的效果”,“美国联邦证券法采用注册制,放弃实质监管,即拒绝大包大揽式的全方位保护,倾向于尽可能将市场买卖双方置于同一条船上,通过信息披露要求来帮助投资者对融资项目进行评估,以及防止欺诈迷惑的行为”。政府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证券的登记,但是所依据的理由必须是披露不够或者有误导的倾向,而不能是因为证券的质量有问题。也就是说,买卖还是自由的,不管某种东西的质量多么糟糕,它的主人都有权把它拿到市场上去出售,政府无权干涉。但是由于证券这种商品的特殊性,政府要求你把它的质量充分地公开,以防止欺骗,使市场健康运行。这种思想是坚持以市场为主,政府只在不得已之处进行干预,起一种辅的作用,作为对自由经济的补充。据此可以看出,《1933年证券法》充分体现了尊重私法自治的精神,坚持了市场经济的贸易自由,只是从法律上严格规定了证券发行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以便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能够作出理性的选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所以该法又被称之为“证券真实法”。1999年美国再次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金融业混业经营,进一步放宽金融监管。

正如有学者所归纳的那样,美国证券法“以宽泛的证券定义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从有利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将不断推陈出新的金融创新产品纳入监管范围;以非实质性审查的注册登记制度为证券发行提供没有法律障碍的市场准入,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以完全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借助规范的证券信用评级,引导投资者自由决策并培养其成熟的投资理念,不断地为金融创薪产品提供良好的投资群体来源;以众多的但明显偏重于机构投资者的立法豁免,培养机构投资者投资群体,形成稳定的资本市场;以松弛得当、权利义务配置相均衡的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法律框架,促进两个市场的取长补短,共同繁荣,为金融创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以主营机构SEC充分的执法权限和遵循先例的法院务实的司法操作,进行法律的及时立、改、废以及以市场为价值取向的法律解释,有效保证法律的时代性和灵活性。”美国证券法这种注重市场主体自律、鼓励商事主体创新的立法理念,正是美国商法的一个缩影。追求“效益”价值,这是美国实用主义商法的目标,体现了自由经济的优点。在商法的这一理念指引下,美国经济充满了活力,各种创新型产品不断涌现,使美国在很多领域占据世界巅峰。对于这一成就的取得,美国商法功不可没。

2经济危机:美国商法之所失

尽管此前很多学者认为美国证券法权利义务配置比较均衡,既注重发挥商事主体的创造力,又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然而,相对宽松的美国商法在促进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却逐渐有失偏颇,重效益轻安全的立法理念,隐藏了巨大的不公平和欺诈的隐患,最终酿成了大祸,一场百年不遇的经济危机席卷而来。

在美国商事法律中,住房抵押贷款大致可以分为五类:(1)优级贷款,对象为消费者信用评分最高的个人,月供占收入比例不高于40%及首付超过20%以上;(2)Alt-A贷款,对象为信用评分较高但信用记录稍弱的个人;(3)次级贷款,对象为信用分数较差的个人;(4)住房权益贷款,对已经抵押过的房产,若房产总价扣减净值后仍有余额,则可以申请再抵押;(5)机构担保贷款,指经由政府住房按揭贷款支持机构担保的贷款。1995年以来,由于美国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同时贷款利率相对较低,导致金融机构大量发行次级按揭贷款。同时,在商法认可信贷资产证券化这种金融创新工具的背景下,金融机构便将按揭贷款打包,并据此发行不同等级的按揭支持证券,这些按揭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从AAA级、BBB级一直到权益级均有。一些金融机构再行购买按揭支持证券,将之形成新的资产池,进行下一步的证券化操作,如此一直进行下去,在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出新的资产支持证券。随着层层叠叠不断衍生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杠杆作用不断拉大。如果作为原始基础资产的按揭贷款不出现大量违约,则收益就比较可观;反之,若原始基础资产池出现恶化,则后续多次衍生的资产支持证券就将面临极大的损失。从2005年起,美国利率水平开始逐步提高,房价从2006年起出现回落,贷款不良率开始上升,进而导致证券化资产质量恶化,持有大量资产支持证券的金融机构出现巨额亏损,美国经济遭受重挫。

3金融危机所暴露的美国商法的缺陷

对于此次金融危机,美国商法干预不力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具体而言,此次金融危机源于以下商事法律制度上的不足:

(1)法律制度的价值导向被扭曲。美国1977年的《社区再投资法》(CommunityReinvestmentAct,CRA)旨在鼓励商业银行和信贷机构对借款人提供服务,20世纪90年代美国政府加强了CRA的实施,事实上构成了对银行发放高风险贷款的鼓励;1980年《储蓄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DepositoryInstitutionDeregulationandMonetaryControlAct)取消了对存款利率和某些贷款利率的限制,扩大了存款机构的资金来源业务范围,放松了对金融的微观控制;1982年《可选择抵押交易评价法》(AlternativeMoagageTransactionParityAct)废除了各州关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只能发放串通固定利率贷款,促成了很多新型贷款种类的诞生,客观上纵容金融机构发放高风险贷款;1986年《税改法》(TaxReformAct)取消了对消费信贷利息的所得税扣减,但保留了抵押贷款的利息扣减,为鼓励消费信贷向抵押信贷的转向创造了法律环境,客观上导致次级贷款规模扩大;1992年《联邦住宅企业财务安全和稳健法》(TheFederalHousingEnterpisesFinanoialSafetyandSoundnessAct)规定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最低资本,但由于公司资本杠杆率过高,导致核心资本与持有抵押和担保的MBS总值之比常常不足2%,这意味着一旦公司遇到风险,公司股本不足以弥补亏损,就会将风险损失转移给投资者和相关金融机构;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提出金融法律发展环境的“效率与竞争”观念,促进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联合经营,加强金融机构的竞争,由此便刺激金融机构在完全市场导向的环境中忽略了对自身风险的控制。

(2)监管黑洞大量存在。尽管美国被认为是世界上金融监管相对比较完善的国家,但是仍然存在诸多监管缺失。首先,在银行放贷环节,投资银行、评级机构和按揭贷款机构通过收取前端的放贷手续费而获取了暴利,却无需接受任何人对放贷环节的监管,以致放贷机构在利益的巨大诱惑下忽视了对放贷质量的控制;其次,在风险控制上,诸多金融衍生产品都被置于表外,而没有被纳入表内计算,极大地伪装和掩盖了杠杆的真实水平,低估了市场所需的流动性水平,监管部门很难详实地把握这些创新性产品的风险程度;再次,很多创新性金融产品都被置于场外交易市场,相对场内交易市场而言,监管相对宽松,以致这些产品的风险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还有,今年的金融创新超越了监管系统能够衡量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这些金融创新大多利用了“杠杆作用”,少量的资金通过杠杆作用便可以进行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上百倍的交易。杠杆交易在可能带来巨额收益的同时也面临着极其巨大的风险,然而监管当局控制杠杆风险的能力极为有限,一旦证券化底层资产情况恶化,系统的漏洞便会放大潜在损失的不确定性,加剧危机所带来的压力。诸如此类监管黑洞,大量地分布于美国的金融监管之中,而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3)诸如信用评级制度之类规范中介机构的规范存在重大缺陷。作为美国资产证券化中保护投资者的一个重要举措,信用评级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投资者得以知晓某一资产支持证券的质量。但是,在信用评级时,评级机构是使用信贷资产历史上的违约率来评价这一资产的质量。然而历史终究是历史,历史数据未必能反映未来的情况,某一信贷资产目前及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率极有可能偏离历史数据。此外,信用评级机构是对委托人的资产进行评估,评级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必然在评级机构和委托人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评级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真实性值得怀疑。归结起来,美国的注册制要得以有效运行,必须建立在类似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客观中立的基础之上,而这又依赖于相应商事法律制度的保障。

总的来看,一方面,由于美国商法一贯坚持的注册制,因而金融机构在发行按揭支持证券时,程序相对简便,商法对于层层建立起来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杠杆风险估计不足,未能施以有效的干预措施,在一味追求效益的过程中忽略了安全的维护;另一方面,对手商事主体不断创造出来的新型商事活动,商法未能及时予以应对,在鼓励创新的同时,配套的风险防范措施未能及时跟上,这也是法律固有的滞后性弱点所致。

(三)经济发展观念的取舍;徘徊于政府与市场之间

从这场经济危机中我们发现:自由经济自有其优越之处,商事主体的创造力得到最大的激发,社会经济生活充满活力,整个社会获得巨大的经济收益。商事法律制度坚持“效益优先”的价值理念,必然能够促使高效益和高回报的商行为的诞生。然而,高收益和高回报也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尤其是杠杆交易能够将一般交易中的风险放大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由此给社会经济造成难以弥补的重创,这是自由经济的本质所在。

只依靠市场力量而不加任何约束,经济活动就会担当起巨大的道德风险:即在高杠杆率的经济游戏中,某些个人或一部分群体通过不透明的交易活动获取巨额利润,而在此期间所积聚的风险却得不到有效控制,一且风险暴露,所造成的损失却是由整个社会来承担。因此,零约束的经济活动与完全约束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后果将十分相似,都是以牺牲社会整体利益为代价来获取部分群体的收益。在高效益、高风险和低效益、低风险之间,人们一直在探求“黄金平衡点”,即如何在利用市场力量实现效益的同时,又能够对高效益背后的高风险加以有效控制,从而防止经济生活的大起大落,维持经济发展的稳定和持续。这是政府与市场关系中难以把握之处,政府干预太多是坏事,但过于放任同样不是好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如何保持效率与安全的平衡,则是一道哲学难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或者效率与安全的关系,绝对不是一时之事。面对这场金融危机,目前人们大多是从经济手段上寻求解决途径。然而经济手段只是权宜之计,不可能得到稳定和长久的实施。笔者认为,要真正挽救危机,防止危机不定期地出现,维持美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还是应当从完善商事法律制度着手,纠正目前商事领域过于追求风险利益的价值导向,适当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将那些监管黑洞纳入法律制度规范中来,规范中介机构的不良行为,以维持商事交易的公平和安全。基于法律制度的稳定性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只有在法律制度上有效解决了效益与安全两大价值理念的关系,才算彻底解决了这一世界性难题。笔者相信,效益与安全之争将止于法律制度上的有效解决。

四、从中国商法的制度价值思考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

(一)中国商法的价值误区

建国以来,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对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极其巨大。政府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充当了经济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市场主体缺乏有效竞争,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习惯了通过政府的力量来安排经济发展的进程。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被世界上的主要国家完全认同。中国政府面对这么一个人口大国、经济大国,向来都提出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稳定是大局。这种思维直接决定了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观念,并在一系列法律制度中体现出来,中国的商法也不例外。

以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为例,我国商法重视安全的价值理念喟然可见。我国《证券法》第153条规定“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2008年4月23日公布并实施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规定了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破产清算与重整等处置方式。从这些处置方式的性质来看,尽管较之过去已经在尽可能地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解决问题证券公司的问题,但是仍然体现出较强的行政干预色彩。正如《条例》第37条所规定的,“证券公司被依法撤销、关闭时,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行政清理工作完成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行政清理组依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撤销、关闭的证券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较之于《保险法》第86条“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规定,《条例》并未明确要求经证监会同意证券公司才能破产,应当认为是一种进步。然而,整体而言,中国问题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依然表现出以下特点:

其一,过分注重政府行政手段的运用。我国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运行表现出无微不至的关怀,从市场准人的审批,到市场退出的行政干预,监管部门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处理金融机构的问题。诸如撤销、行政清理、行政接管。、行政重组到形似市场化的托管,都是行政处理问题金融机构的主要手段。这与西方先进国家以市场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处理方式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别。“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处理问题金融机构通常坚持多购并重组、少破产原则,但对于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实施破产清算、逐出市场。”反观我国,监管部门似乎对问题金融机构存在姑息迁就之嫌,希望通过托管、接管等方式化解金融机构已经出现的市场风险,而不是严格、及时地促使其退出市场并在所有金融机构之间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虽然托管后,托管方可以对被托管方实施兼并重组,但是此种兼并还很难实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效果,因为监管部门在选择托管方时,并非采用市场化的竞争机制,托管方的确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部门的态度,因此托管方对被托管方的兼并重组只是托管的后续结果,并非市场竞争的效果,这样出现“以弱并弱”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二,金融机构退出后的损失很大程度上由政府承担。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先后爆发了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经营失败,海南34家城市信用社危机,海南发展银行关闭以及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等事件,除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外,都是由国家保证个人的存款。“这种所谓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退出,实际上就是等于银行在经营中把营利留给自己,把风险交给国家来承担,这也正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一直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尽管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是我国实际上并不缺乏“金融公共安全网”,我国政府对存款人进而对金融机构的保护程度实际上大大超过了发达国家,每当出现金融风波时,中国人民银行总会对问题银行提供大量的紧急救助款,或者对收购方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以渡过金融风波的难关。“2004年,南方证券、汉唐证券先后爆发风险,人民银行分别提供了约70亿元和10亿元的金融稳定再贷款,收购两家公司的个人债权和弥补客户保证金缺口,而这些再贷款最终会转换为全社会的隐性负债,使全社会为这些治理失败的证券公司买单。”

从我国问题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来看,我国商法相对保守。国家和监管部门对商事主体的干预较为频繁,干预的领域也较为宽泛。对于类似于金融这样尚无把握的领域,习惯给与政府的特别关怀。尽管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强调商主体的市场化,但是从市场准入到市场运营再到市场退出,依然保留着大量政府干预的痕迹,这无不反映出我国商法追求“安全”的价值理念。

(二)中国商法应当防止在过度追求安全价值中丧失创新效益

考察当前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尽管中国的进出口受到巨大影响,金融机构损失较为惨重,国内金融市场的信用也受到重创,但是我们依然庆幸中国经济所受的影响较之美国而言相对较小,甚至有媒体称“中国率先走出金融危机大有可期”。对于此种局面的出现,中国商法的“功劳”也是不可低估的。在“安全”理念的指引下,中国商法相对保守,体系较为封闭,资产证券化业务未能充分展开,国内机构所能投资的证券种类和范围相对有限,因此也躲过了滋生于资产证券化的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

然而,正如学者所指出的,“中国之所以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没有受到巨大的直接冲击,并非是由于中国的金融体系非常严密,金融监管和金融立法非常完善,而恰恰是中国金融市场尚不足够发达,还没有完全对外开放、完全融入全球经济中,才使得我们没有赶上金融泡沫的破灭。事实上,面对金融危机的到来,我们还有许多监管与立法空白处,如果不及时加以弥补,我们将无法从容应对金融危机给中国带来的后续、深远的影响。”对此,我们需要深刻反思。偏重安全价值的中国商法在经济危机时刻表现出来的抵抗能力,究竟是祸还是福?中国商法在经济危机中的所得是否足以弥补其所失?中国商法将安全价值凌驾于效益价值之上,在经济危机时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是有害的。

首先,过分注重安全价值,将限制商主体的市场竞争,不利于培养商主体的市场创新意识。比如,对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行政指定的托管方式,很有可能无法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反而加剧风险的积累,因为在行政指定托管机构时,并未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被指定的托管机构未必具有并购和重组被托管金融机构的市场需求,其接受行政指令对问题金融机构开展托管,很有可能将问题金融机构的风险横向转移到托管机构身上,拖垮原来经营稳健的托管机构。相反,对于那些有并购重组的需求却未被指定开展托管的金融机构,则丧失了一次较好的发展机会,不利于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壮大自身实力。通过行政化的方式化解的金融风险,只是短暂的表面风险,其实质很有可能只是延缓了系统性风险的爆发时间,不利于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壮大。

其次,过分注重安全价值,固守传统观点,将丧失诸多发展机会。比如,在职工持股会能否作为管理层收购主体这一问题上,我国商法未明确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原外经贸部曾《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职工持股试点暂行办法》,另外北京、上海等地方也出台了关于职工持股会的相关办法,均规定职工持股会得以法人形式运作,有些地方明确规定职工持股会为社会团体法人,但鉴于职工持股会的社会团体法人性质,其开展管理层收购的适用范围、融资方式、对外投资等均受到限制,事实上排除了职工通过职工持股会这种形式参与公司收购的可能性,弱化了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激励机制,不利于在公司与职工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也不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再如,我国目前以独资、合伙和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主导的企业组织形式比较单一,人们选择企业形式的范围较窄。尽管我国社会实践中出现了“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但是因为其法律地位不甚明确,也常常被作为私营企业或公司企业来对待。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中,人们无法通过“合作社”这种创新组织形式,探索适合中国社会的商事活动模式。

再次,过分注重安全价值,将导致行政职权的膨胀,不利于提高商主体的国际竞争力。当安全和效益这两种价值发生冲突时,立法者和监管者习惯性地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尽管他们也知道“经济发展才是最稳定、最可靠、最持久的经济安全”,但是从实验经济学的“易得性”来看,易感受到的是危机,而不是稳定。毕竟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波动和经济危机不是常态。如同照顾病人一样,要多休息少运动,要服用抗生素,从而战胜病魔,但这种特别的护理措施只能短期使用。如果对于一个正常人,一直采用限制运动、服用药品的方法,则必将害及健康。因此,中国商法长时期地保持限制、谨慎、重安全轻效益的价值理念,为行政职权在商事领域占据一片天空,容易导致行政职权的进一步扩张,习惯性地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交易,不利于商主体适应市场化的竞争环境,从而必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被淘汰。

曾有一位著名学者说过:当看到美国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我们不应当庆幸自己躲过了此种重大事故,因为我们依然处于马拉车的时代。同理,在美国爆发惨重的经济危机的时候,我们应为中国商法的过分保守感到悲哀。英美发达国家通过商事创新活动所获取的巨大经济效益,正是我国商法最大的缺憾。经济危机未在中国发生,给中国所避免的损失是十分有限的,中国在经济危机之前未能积极参与经济创新活动所丧失的效益才是更为巨大的。中国商法有必要反思自身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以便在下一轮全球经济发展中充分分享发展收益。

(三)中国商法应当在安全和效益两大价值中作出科学抉择

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平均每隔5到10年就要出现一次经济波动,如何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一直困扰着我国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从商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来看,应当深刻反恩我国商法的立法价值理念。

笔者认为。偏重安全价值的我国商法,在很大程度上通过行政干预的方式来作用于社会经济生活。在此种商法环境中,商主体和商事交易的自治程度远远不够,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意愿。政府通过制定经济发展目标,强制性地向商主体下达发展指标,商主体在实施商行为时,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行政的干预。因此,商事活动很有可能偏离了本应遵循的发展轨道,在行政干预的作用下被强行拉升、畸形发展,一旦行政干预在某个环节出现障碍,商主体及其商行为都将受到牵连,于是便出现了较大的经济波动。

为了保持经济的持续和稳定发展,避免大起大落,我国商法应当注重协调效益与安全两大价值的关系。从本质上讲,效益与安全具有共同的目标,即都是为了实现经济生活的持续和稳定发展。从经济发展规律来看,以效益价值主导的自由竞争机制,能够提高商主体及其商行为的效率,形成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对于商主体无法自身解决或者解决成本过高的领域,则由国家通过适当的干预来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因此,总的来看,效益价值应当是第一位的,但是不能忽略安全的维护。两者的关系说来简单,要真正落实却存在很大的难度。商法理论和具体商事制度的研究,都应当着眼于两者的这种关系,在具体的商事法律制度的语境中,将权利义务配置得当,兼顾效益与安全的实现。

从2006年《公司法》的修改来看,新《公司法》的立法体系与法律结构有了很大的改观,立法理念体现了鼓励投资、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精神,取消了诸多不必要的国家干预条款,废除了股份公司设立的审批制,减少了强制性规范,强化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突出了公司章程的制度构建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保护自由市场和鼓励投资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应当认为,新《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开始注重商主体的自治,提高了效益价值在公司法中的地位。当然,这种转变还只是一个开始,《公司法》中仍然存在诸多有待改善之处。

相比之下,我国现存的商事法律中尚有诸多未能体现商主体自治的制度,监管过严的问题还十分严重。在商法的发展方向上,应当注意尊重商主体的自治,同时也不能放松对市场的监管,但无论如何,监管只是自治的有效补充,绝不能以监管来牺牲自治。在现阶段,我国的商法理论研究应当稍微侧重对效益价值的强调,只有这样,社会经济才能按照其固有的规律持续稳定地发展。

(四)中国商法应当关注中国的金融问题

经济危机论文范文2

1.1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经济危机造成国际投资急剧减少,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出口数量明显降低。由于进出口工业受到影响,导致国内企业破产倒闭或减少生产规模,国家税收因此会下降[2],特别是对一国的财政收入造成极大的影响。以中国为例,2008年的经济危机使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下降,2008和2009年政府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分别下降了12.9%和26.2%(见图2),经济危机使政府财政收入面临巨大压力。此外,政府财政收入的减少导致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也会减少,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卫生事业的国际援助,这对于与卫生领域的产业负面影响特别大。

1.2居民的失业率增加2008经济危机后,中国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统计新增失业人员约为2000万人,总体失业率有小幅上升(见图3),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动力、传统的城市出口行业、矿业和手工制造业。另外,经济危机在柬埔寨已造成30000人失业,主要集中在该国最重要的出口行业制衣业。在印度,出口外向型行业已造成50万人失业,主要集中在钻石珠宝、制造业和纺织行业。国际劳工组织统计全球经济危机将影响5100万工人,失业人口将达到3000万人。失业人员失去工作收入、医疗保险,这些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得不到满足,包括基本的营养摄入不足、医疗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导致健康状况下降。

2经济危机对卫生的影响

经济危机对卫生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下降、食品安全性降低和公众健康水平下降。同时经济危机影响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特别是降低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营养不良发生率等。而经济危机影响卫生系统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2.1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影响公共卫生投入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国家将削减其卫生预算。经济危机造成的国内出口需求减少,导致获取资本渠道收紧,外国直接投资规模缩减,以及汇款额下降。由于收入下降,为卫生保健筹措资金的政府收入面临极大压力。正是由于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实施经济刺激而导致卫生预算增长速度降低或减少,或者由于国际援助减少而导致可利用的卫生资源减少,从而导致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可获得性降低。例如,墨西哥在经济危机后,GDP下跌了4.6%,其在贫困人口方面的政府投入下跌了23.7%。

2.2通货膨胀影响基本卫生服务的落实程度由于通货膨胀导致货币贬值、药品价格上涨,导致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降低。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由于本国货币贬值,导致部分国家的进口药品的价格上涨和部分国际的医疗服务价格上涨,加上本国居民的收入减少,这种情况影响到了医疗服务的利用。个人支付比例过高导致卫生服务利用减少,同时可能因为个人自负的卫生费用过高而使得一部分人陷入贫困。

3提高应对危机能力的启示

经济危机对各国的影响不同,各国的应对措施也不同。在应对经济危机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要面临三大挑战:一是维持稳定;二是保护长远发展机制;三是保护弱势群体。虽然各国应对策略有所不同,但其共同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刺激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对社会部门投资就是对人力资本投资,健康的人力资本是经济生产力的基础,并能加快恢复使经济走向稳定。目前全球已投入1万亿美元用于经济刺激计划,中国政府也提出了应对经济危机的4万亿人民币刺激计划:其中50亿用于增加贷款,420亿用于促进就业,2930亿用于提高社会保障系统。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刺激消费,包括建立社会保障网络、人力资源培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扩大社会保障网络,避免弱势群体陷入贫困。

3.2监控经济危机的影响,提高应对能力强健的卫生系统对于维持监测和应对能力,面对大流行的威胁至关重要。反映政府应对经济危机的一个指标是卫生系统是否建立了特定的监控组织或委员会,负责及时收集和解释相关的数据及适宜的政策。在亚洲经济危机中,亚洲开发银行在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的支持下建立了亚洲复兴信息中心,提供经济以及危机的社会影响的数据,特别是卫生方面的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是一些长期指标,如期望寿命和婴儿死亡率,似乎对经济危机的敏感性不强,另外这方面的数据目前仍然比较缺乏。

3.3防止卫生预算缩减,维护健康公平食品和燃料价格不断上涨以及就业无保障等一些因素促使经济衰退期间不平等现象日益增多。健康弱势群体迫切需要政府建立更强大的社会安全网予以保障。若卫生预算在政府预算中的比例固定下来,特别是针对贫困人口的卫生预算,则有利于促进健康公平目标的实现。巴西就采取这种方法确定卫生预算在政府预算中的比例;泰国政府增加了为贫困人口提供免费服务的预算;印度尼西亚在国际援助资金的支持下,为贫困人口和老年人提供了服务并且扩大了社会保障网络。另外,国际捐赠机构应该保证国际援助的水平不变,防止前期努力的成果毁于一旦。在保证卫生预算不缩减的情况下,在经济刺激计划中保证卫生领域和社会保障领域也有相关的投入。

4结语

经济危机论文范文3

论文摘要:在世界金融危机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加大信贷风险管理的力度,将商业银行自身价值的所有来源包含在管理范围内,通过分析找出引起商业银行不确定性的内、外部变量,对其变化趋势持续地进行监督其,这样就可以帮助管理层在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间找到平衡点,使商业银行躲开前面的未知风险,保持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

一、世界金融危机的概念及爆发诱因

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是由美国的次贷危机所引起的,从表面上看,次级债问题是由美国低收入者的房贷所引发的。实质上,本次危机是源于刺激经济的目标下过度的信贷以及信用风险互换等衍生工具的滥用,使状况愈演愈烈终致危机恶化。而贯穿始终的问题是:无论是监管者、金融机构和个人都存在着忽视信贷风险管理的通病。金融机构特别是投资银行,在追求业绩的利益驱使下,片面的追求业务规模和业务利润的快速增长,而忽视风险甚至无视风险。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与风险管控水平直线下降;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工具过分信任,认为一切风险可以通过工具创新转嫁给别人,忽视了衍生工具内在的风险,最终导致金融风险被成倍地放大。

商业银行作为专门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具有高负债性和高外部性的特点,这就使其不仅追逐收益性,也必须关注安全性和流动性。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商业银行又担负着“转型与发展”的双重使命,这必然使信贷风险不断积累。在当前的外部环境下,信贷风险管理已不再是对风险的规避和对冲的博弈术,而是一种保值增值的差别化技能。信用评级机构则在此中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甚至故意为投资银行提高其产品的信用等级,某种程度上对金融风险的扩散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从监管者的角度,由于长期的经济繁荣和市场繁荣,自由主义的理念在监管者的头脑中占据上风,放松管制、让金融更加自由化成为这一阶段监管者的核心价值观。比较而言,美联储对银行的监管是严格的。而恰恰次级债以及衍生产品均由美国证监会监管,作为长期监管股权资产的机构,对债权资产的利害关系肯定不如美联储,监管错位也可以看作是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二、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可能面对的信贷风险及存在的问题

1.信用级别管理不严及住房贷款比例增大可能导致个人住房贷款者信用风险的集中爆发

由于信用体系的缺乏,我国商业银行在实际贷款发放过程中,无法得到借款人的信用保证。相对于美国的信用等级而言,我国的借款人甚至达不到次级信用级别。我国商业银行在审核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主要是通过申请者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来审查其收入状况,导致资信较差的借款者可能凭借虚假证明从银行得到贷款,进入房贷市场。银行为了扩展业务规模,按揭成数都比较高,近几年仍然维持在70%左右,甚至是“零首付”。目前,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进一步进行法规及商业银行控制风险的要求,2005—2006年按揭成数下降到了60%左右,但是这个数值还是偏高,依然蕴含着很大的风险。

2.抵(质)押物的评估价值相对较高且缺乏更新机制致使商业银行过度放贷

商业银行发放的大量贷款中,有部分贷款是抵(质)押贷款,其中有很多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是在我国经济上行时进行的,那时的宏观经济背景还比较乐观,现在经济处于下行中,银行的抵(质)押物的价值已大幅缩水。而住房按揭贷款又被我国商业银行视为优质资产业务而大力发展。行业间的激烈竞争和巨大的利润空间又促使其不断降低办理条件,进而对贷款审查流于形式。许多银行还通过推出各种优惠业务刺激个人房贷消费,从而抢占市场份额。这种风险意识的缺失使银行业的风险正在不断累积。而且,商业银行对在建工程、未办理产权证件房屋作抵押的抵押物跟踪管理薄弱,没有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甚至会出现抵押的在建工程已经完工,还没有办理好后续抵押登记手续,使银行的抵押权“悬空”。

3.信贷投放过于集中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房地产业促使风险加大

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房贷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到5年,而我国房地产行业个人信贷业务是最近4年才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已进入房贷风险初步显现的时期。基于房地产市场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它已成为宏观政策重点调控的行业。2006年以来,住房市场的持续繁荣使借款者低估了潜在风险;同时,贷款机构风险控制意愿下降,使行业风险加大,最终导致从紧的货币政策出台。2007年连续加息导致住房开发成本高,同时也推高了贷款买房者的还贷成本。随着次级债危机影响下的经济下行,收入预期下降,还贷压力增大,个人住房贷款者可能选择提前还贷或断贷,出现类似美国次贷市场上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形。

三、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

商业银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进行信贷风险管理,首先要明确信贷风险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保护资金的安全,而且还要提升构成银行经营模式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组合水平。信贷风险管理应遵循保本、稳健的原则,保护银行资产的安全,保证存量资产质量的稳定,这是银行生存的基础。对内生不确定性引致的风险,如银行由于内部的信息传导不及时、相关制度不完善而发生的操作失误、贷款抵(质)押物价值没有及时更新等,可通过加强控制程序和业务检查力度来实现。

1.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

商业银行必须使用内部控制的标准流程从严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严格检查每一笔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信贷员必须要与贷款申请人见面,而且必须面对面地签订贷款合同。对于新收到的房屋按揭贷款申请,由信贷工作人员到单位核实收入证明,通过核实贷款者真实身份。

2.增强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流动性

从宏观层面看,2007年央行10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次加息、每周发行定向票据,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回收了银行体系内相当数量的流动性。而在金融危机过程中,保持自身流动性成为银行渡过难关的重要手段。

3.加强金融创新监管

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到全球的金融危机再次印证了金融创新会给银行业带来双重影响。在国际金融市场和交易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必须清醒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审视次贷危机的爆发过程发现,即使美国在监管体系完善的市场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监管缺失,尤其是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金融产品的复杂化导致了对其认识上的盲点和监管上的空白。

参考文献:

[1]葛奇.次贷危机的成因、影响及对金融监管的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08,(11).

[2]宋琳,齐腾.次贷危机的传导及其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启示[J].现代商业,2009,(06).

[3]谭燕芝.美国次贷危机与金融监管—兼论我国最优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J].江西社会科学,2009,(02).

[4]姚兵,张乐,任益民.从次贷危机看美国的金融监管[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8,(10).

[5]熊维强.从次贷危机看金融衍生品的创新与监管[J].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08,(06).

[6]廖岷.次贷危机下美国对于金融监管的最新反思[J].中国金融,2008,(07).

[7]李娜.从美国次贷危机反思我国的金融风险监管思路[J].时代金融,2009,(01).

[8]汪思冰,郝登攀.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J].时代金融,2008,(11).

经济危机论文范文4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航运企业;发展。

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使世界经济与世界航运市场紧密相连。由美国引发的金融危机对中国航运业的影响是极其广泛而深刻的,对此我国航运企业需要采取措施来应对后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各种风险。

1.金融危机简介

由2007年3月美国住房次贷危机引发,以2008年9月“两房”——房利美(FannieMae)和房地美(FreddieMae)被政府接管、三大投行——贝尔斯登,美林(MerrilLynch),雷曼兄弟(LehmanBrothersHoldings)被收购重组或破产为标志,开始爆发海啸式的国际金融危机;10月以后又迅速蔓延、深化,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并开始危机实体经济。进入2009年,被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称为“百年难得一遇”的美国金融风波愈演愈烈,不仅演变成金融危机,而且正向全面的信贷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发展,世界经济进入了后金融危机时期[1]。

2.金融危机对中国航运业的影响

2.1运输需求萎缩,运价急剧下跌

金融危机推动经济滑坡,经济滑坡导致货量剧减,货量剧减导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幅趋缓。2008年9月以来,全国部分中小企业关停,出口企业数量的减少造成港口吞吐量减少。中国口岸自2008年9月之后的连续几个月的欧洲、北美、中东三大主要航线的运费都处于下跌趋势。跌幅最大的依次是欧洲航线、中东航线和北美航线。10月份欧洲航线的运价与8月份相比,平均跌幅高达30.8%。其次是中东航线,口岸到迪拜港的平均集装箱跌幅为13.4%。北美航线以10.5%的跌幅,使原本已经是清淡的航运市场雪上加霜[2]。运价狂跌,货量也急剧减少。这从我国的进出口量上可见一斑。从去年11月至今年6月,我国出口连续8个月负增长。另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出口同比下降23.5%。中欧、中美、中日双边贸易总值同比分别下降20.9%、16.6%和23.1%。我国与东盟进出口同比下降23.8%,内地与香港进出口下降24.3%,与印度进出口下降32.3%。

2.2造船业新接订单量急剧下降

对于我国造船产业来说,在经历了从2003年后连续5年的超预期勃兴之后,从2008年开始显现出增长的疲态,全面爆发的金融危机使这一疲态更加趋于恶化。2003年以来,造船业一改以往低迷状态而成为高盈利行业,大量民营、外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异军突起,开始“掘金”中国造船业。据统计,2003年两大国有造船集团之外的造船企业新接订单量占全国的比重还是32.2%,但2007年这一指标已经升至62%。如果全球船舶需求继续保持强劲,这些新兴造船能力的过剩还不能完全表现出来,但目前全球经济下滑已经导致全球船舶订造需求大幅下降,而且这种趋势继续的可能性还在不断加大,所以产能过剩的问题已经开始暴露出来。据了解,仅2008年10月上旬一周时间内,广州黄埔区一家造修船企业两个油船改散货船的订单连遭撤销,直接损失4000万美元。近来,江苏省靖江市出于对未来不确定状况的担忧,今后将不再允许新建船厂。江苏另一大型造船企业也推迟了IPO计划,并将原来10亿美元的融资计划缩减至3亿美元。

2.3投资者预期降低,航运市场泡沫减少

2002年以来的6年时间里,航运业迎来了一轮空前的大发展,成为航运业有史以来最长的一次繁荣期。但是随着新造船运力的投入,使得航运市场上总运载量的增长大大超过了经济及运量的增长,给航运市场带来巨大的供给压力。在运力供过于求之下,造成运费受压,甚至出现不升反跌的情况,盈利大受打击。

美国金融危机对投资者心理造成的影响直接作用于航运业。航运业过长的繁荣期一步步抬高了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市场上大量增加的新订单和交船期的不断推延不仅对国际运输市场造成巨大压力,而且造船厂和船东所承担的市场风险也逐渐增加。大量的投机性订单行为,掩盖了真正的市场需求数字。此时的金融危机,降低了投资者的预期,对航运业的过度扩张起到了极大的抑制作用,有利于航运业实现“软着陆”。2008年12月份全球船舶订单几近为零,全球运力增长减慢,市场开始进入回调。挤掉市场泡沫,有利于航运业蓄势进入新一轮发展期。

3.后金融危机下的中国航运企业发展分析

面对当面的严峻形势,航运企业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必须摆脱以往的思维定式,从传统的航运经营思维模式中解放出来,换脑筋、变思想,开眼界、拓思路。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坚持创新,破解航运经营的难题,寻找新的发展契机。[3]

3.1创新理念,注重科学发展

国际金融危机,既是对企业战略的全面检验,也是调整完善战略的机会。面对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航运业的发展,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由注重货物运输量、港口吞吐量的增长转变到建立质量、结构、效益与内涵相统一的科学发展理念,注重发挥特色和优势,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航运体系。[天下]

3.2加强合作,化解经营风险

航运企业要在适当的时候,积极寻找兼并对象,通过业务上的先期合作以及文化上的相互融合,最终达到收购兼并的目标。航运企业之间,航运企业与有需求的有关企业之间加强合作,在国际经济和航运形势好的时期可以获得双赢,在经济危机时期可以降低成本,分散风险,提高竞争力。面对国际航运市场的严峻形势,航运企业可以采取措施控制运力增幅,包括退租或出租部分运力等。在这些措施中,航线重组被视为各家船公司抱团取暖、共度时艰的最佳选择。

3.3航运企业积极拓展航运产业链,加速企业转型

当前,中国航运业主要集中在产业链的低端环节,而高端航运服务业十分滞后。高端服务行业知识密集程度高,利润贡献度大,辐射面广,国际影响力强,是航运服务产业链的上游环节。航运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是规避风险的必要措施,航运企业在确保运输核心业务发展的同时,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多种方式,开发、参与多种商品或劳务的生产与营销,增强在“供应链”上的竞争优势,巩固航运主业的地位。

航运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是行业发展的规律。2003年至2008年,我国集装箱运输以年均35%的增幅,实现了连续6年雄踞世界第一的跨越式发展。2008年,我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1.28亿TEU。专家认为,我国外贸集装箱运输保持了多年“量”的高速增长,现在到了一个深层次发展期,要求我国外贸集装箱运输发展从以追求“量”的增长为主转变为追求“质”“的增长为主,进行适当的战略调整,优化运行组织,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整体效益。因此集装箱班轮企业只有加大结构调整步伐,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发展思路,加强企业的运输组织与管理,实现运输组织向规模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才能再次找到远航的动力。超级秘书网

3.4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了新一轮航运人才尤其是高端航运人才大流动,有利于航运业集聚人才。为此,航运企业要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契机,积极培养、全面引进航运人才队伍,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储备人才。

3.5以”两岸直航“为契机,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两岸直航“为两岸携手克服金融危机对航运业产生的影响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为两岸航运带来了新的增长点,不仅可降低两岸之间的运输成本,增加两地的海运量和经贸往来,也将吸4.结论。

世界经济进入后金融危机时期,对航运业造成的影响是显而易见,对此,我国的航运企业可以采取措施,充分利用金融危机带来的机会,规避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在世界经济的大潮中,大胆大步向前进。

【参考文献】

[1]刘文华。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外贸企业战略转型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年第6期。

经济危机论文范文5

金融危机的发展历程长于经济危机,在过去,金融危机是由于人为因素的投机过度或者商业战争等原因导致,而经济危机时生的金融危机主要是生产过剩所引发,金融危机是经济危机的预兆。

马克思的金融危机思想以货币危机为基础,商品与货币价值形态的对立与转换是导致经济危机与金融危机的原因。其表现之一为商品的买卖之间分离就存在危机的可能,买和卖在时间与空间上分离,因此导致了货币和商品之间的转换具有不确定和随意性,因此导致了商品生产与价值实现间有危机存在;表现之二为信用发展导致了商品买卖活动中的商品与货币在时间上的差异加剧。因为信用可以促使统一货币进行支付职能的多次执行,但是如果企业发生了支付障碍,那么可能会牵连其他企业或者信用机构受到影响,从而导致社会中支付链条的多处中断,金融危机由此产生。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经济活动中,经济危机无法阻止,金融危机为突出表现。一般危机表现为生产过剩与银行信用两种危机种类。在2007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就属于银行信用类别的危机,也可以称为货币危机,但是与生产过剩也有一定联系。当年主要是由于银行家们要解决资本家的生产过剩状况,并分割超额利润,从而想通过设计超现实的买卖商品金融衍生品来解除生产过剩的现状,但是却导致货币和支付能力不足的百姓在其设计下超前消费,从而将信用资金链延长,一旦资金链过度拉长就会形成货币危机以及全社会的经济危机。之所以商品出现贬值,在于商品不能正常转换为货币,而无法如期偿还债务在于无法让债务转变为现实的货币,而信用货币不充足则引发银行与企业的破产倒闭。马克思认为,金融危机具有突发性、传递性等特点。

以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为例,在之前亚洲的飞速经济增长被人们视为契机,国内生产总值和人们的生活水平都得到快速的增长,然后就是在此背景之下突然爆发了亚洲金融风暴,让很多国家、企业都有一种猝不及防的感觉,足以凸显出了金融危机的突发性特点。此外,传递性也较为突出,特别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当下,所有国家的经济都牵连在一起,一旦发生了金融危机,将会快速、有力地波及到更大范围,从最近几次的金融危机中就可以很好的感受到这一特点,金融危机绝对不是独立存在的。其中操纵型主要是由于货币资本家进行货币市场的操纵来达到获取暴力的目的。如在市场上进行公债的抛售,然后得到等额的银行券,相当于是可支配的借贷资本,从而让市场的紧迫情况高涨,如果主要银行联手操作,就可以让这种紧迫情况转变为一种市场恐慌。贵金属外流型主要是国内的贵金属有减少的发展趋势,促使银行的贵金属储备低于市场的中等水平,从而让国家的信用情况受到波及。如果国人对货币形式没有了信任感,那么就会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之所以这样,是由于在这个情况之下,人们希望得到更多现金,过度地支配信用手段。而这样的发展必将导致市场过剩,信用的迅猛收缩,从而双方面导致形式的激烈化。而信用膨胀型主要是由于信息的错误引导导致了商业投机的活跃,从而导致信用膨胀,进而又让商业投机增高,引发商品过剩而导致金融危机发生。而信用收缩型则与膨胀型相反。举例来说,商品销往远方或者囤积在国内的商人资本的回流速度较慢,数量少,从而银行进行催收货款,或者进行商品购买开出的汇票在商品卖出前就到期,从而导致了金融危机的发生。

2经济金融危机案例分析

以2007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为例,其主要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在2008年开始波及到其他国家,是由于美国当时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的大规模破产、投资基金的关闭、股市震荡导致的金融海啸。有美国次贷危机导致的美国金融危机,由此又引发全球金融动荡,进而导致全球的经济危机。在这次危机中,人们开始对按揭证券失去信心,虽然许多国家将巨额资金投入到金融市场中,但是也无法改变危机局势的继续发展。在2008年时金融危机完全处于失控状态,同时引发大型的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甚至部分金融机构开始被政府接管。2007年的金融危机,如金融思想所认为的,这是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不断激化所致。当年的金融危机广泛影响了股市、楼市、银行、保险等多种经济领域,甚至影响到全球所有地方。而当年的金融危机对美国产生的经济影响可以分为几个阶段:次贷危机转化为金融危机,进而引发信贷危机,最后是经济危机。

2007年前的10年左右时间,美国住房拥有量从64%提升到69%,当发现泡沫问题时,美联储进行加息的反应,连续操作了17次,从基准利率提升到了5.25%,但是这加重了次级贷款借款者的压力,同时房价下滑又导致无法让借款者得到贷款,从而贷款违约率情况迅猛提高,并且抵押资产的价值迅速缩水,造成了大批的金融机构发生财务问题,从而破产倒闭。当危机显现阶段,美国的次级债问题凸显,银行金融机构等开始大规模倒闭破产,而为了应对危机,美联储开始进行降息,但是金融机构又相继陷入危机。在危机全面爆发阶段,政府开始接管房利美和房地美,但是同样导致了全球的金融海啸,美国的两大银行面临着破产的窘境,美国政府进而收购美林投资银行,接管美国国际保险、华盛顿互助银行,同时失业率也大幅度提升。

经济危机论文范文6

学习环境是学习资源与人际关系的动态整合体,是支持学习活动的外部条件。在现代数字聚合环境下,一个完整的微格教学系统包括“微格教室”、“观摩室”、“录播室”和“控制室”等四个部分。微格教室主要是用于教学技能训练,例如:导入技术、讲解技能、提问技能、演示技能、板书技能等,它把一课堂的多项技能分解后逐一练习,它是在录播教室进行综合训练的基础。微格教室一般建设在相对安静地方,大小30-40m2为宜,每个微格教室可容纳12个学生左右,学生人数太多不利于小组训练指导和讨论,人数太少则无法模拟真实的教学环境,微格教室内的桌子最好为可组拼的正六边形课桌,这方便学生小组讨论学习。录播室主要用于录制一节完整的课,而非某单项教学技能,它一般在所有单项教学技能训练结束后进行,也可以用于师范生实习前进行强化训练。录播室大小为90m2为宜,主要用于模拟真实教学环境,里面的桌子是行向排列,录播室同时可以作为精品视频公开课录制场所。观摩室大小与录播室相似,里面的桌子可以分两种排法,前面几排坐位用于观摩录播室内的试讲(或示范课)情况,后面的桌子由正六边形可拼课桌组成,主要用于学生微格训练后的小组讨论、自我评价、小组互评及教师评价。观摩室除了用于教学观摩和评价外,还可以当作微格训练准备室。控制室大小40-50m2左右,主要实现教学训练的远程控制、集中录播管理、课程的调度、在线教学直播、远程观摩评议,教师可以在控制室内通过大屏观察各微格教室的训练情况,用语音双向话筒对学生的训练给予提示和指导,此外控制室还可以起到安全监控的作用。控制室有大屏显示器和课件非编系统,里面的资源服务器保存着所有的录制视频资源,此外还有训练平台服务器、调音台、智能导播服务器和导播服务器等。

2教室装修设计与要求

2.1教室吊顶与墙面设计

微格教室和录播室的天花板应能够承受5公斤重量吊装,主要用于安装灯和话筒。吊顶可以为整体石膏吊顶和矿棉板吊顶。整体石膏吊顶的特点是安装完毕后中间没有拼缝,涂完涂料之后整体颜色一致,整体视觉效果给人美观大方的感觉,但整体石膏吊顶对环境内部的声音吸收效果没有矿棉板的效果好。吊顶铺设之前应检查是否要增加线缆,因为吊顶装好后很难更换或者增加线缆,吊顶破损之后不能很简单的修补。木质吸音板采用薄板共振吸声原理,在共振频率上由于吸音板振动而大量吸收声能。木质的有较好的吸声效果,而且它安装简便,不易污染。墙面最好安装木质吸音板,这样会有效减小教室内声音的反射,在这环境中录制的声音质量较好。

2.2地面、窗帘和灯光设计

教室的地面要平整,选用矩形为宜,圆形的不适合当作微格教室用。教室地面采用复合吸音地板或者化纤地毯,这样可以保证教室内部的整体美观效果,并且可以最大限度吸收环境内产生的回声。地板下铺设隔音膜,有效地吸收在地板上走动的声音,但没有地毯上走动的声音小。教室可用整体地毯,这种地毯耐磨有弹性,不易生虫不易被弄脏,价格也相对合理,在上面走动不会产生明显的声音,这样可以在最大限度上防止录像中有不必要的声音被采集。教室内部不能有柱子等障碍物,否则严重影响摄像效果和采光。教室最好采用双层遮光厚窗帘,既可以挡光又可以吸音。教室内的布光要均匀,内部采光基本采用格栅灯,内部平均照度在300~500流明之间。讲台旁边区域增加补光,保证照度在800~1000流明。使用电子整流器的三基色灯管。讲台区域一般安装三组面光灯,采用36瓦×4的补光灯,距讲台前方1m,三盏灯均匀分布于讲台左右内侧。补光灯的型号:36W×4DSR系列三基色冷光灯,在墙面需要对应每个灯单独增加开关。

2.3师、生采音方案设计

教师话筒采用无线领夹式(或手持式)和界面式结合使用,学生的采音使用拾音器,一般90m2的教室用四个吊式话筒拾音器即可。教师在讲台前授课或在讲台两侧讲话均可用界面话筒有效采音。教师在黑板板书时的授课声音可通过黑板下方的界面话筒采音。无线话筒使用在采音和扩音时效果比界面话筒好,但有个问题是,当话筒电池没电或话筒耳机接线与衣服摩擦产生静电会影响声音采集,而界面话筒刚好可以弥补这些不足。学生的话筒采用吊顶式,其安装位置离黑板中间有大约2~5m,偏离中间2m左右,话筒向下倾斜40度。安装话筒的位置尽量避开日光灯以及投影机,因为日光灯的整流器在运行的过程中会产生噪声,投影机运行的时候散热风扇也会有较大的噪声,会对声音录制有较大影响。空调建议选用低噪音的,比如直流变频空调,尽量避免因空调噪声影响采音效果[7]。

3微格录播环境的布置

本文研究的录播系统是智能录播系统与微格训练系统有机结合,这种方式结合了学校教师教育设计而成,并且将这两种系统软件作了无缝衔接。微格教学系统由软件集中控制,通过校园网络连接一起,系统中心交换机采用Intel千兆网连接,以保证系统对多媒体素材高速率传输的要求,微格教室电脑和交换机采用千兆连接。系统主交换机通过千兆校园网线连接,以保证整个网络数据传输的畅通性。录播室采用最新的布线方法,在教室的前端配有电子白板和短焦距投影仪,短焦距投影仪可以避免教师的影子投到白板上,也方便教师直接触摸电子白板进行演示、板书,增强课堂教学的交互性。以录播室为例,教师讲台上配有一个10寸显示器,主要用于视频录制过程中训练者能实时看到录制效果。录播室采用5机位拍摄法,2台广播级摄像机及3台高清摄像机,分别用于跟踪拍摄教师特写、学生特写、教师板书及课堂全景。5个机位所采集的视频信号传送到智能导播系统,导播系统将信息传送至服务器录制课件。拾音器采集声音后通过调音台将信号传送给智能导播系统。控制室主要存放智能导播、图像定位、调音台、录制服务器、直播非编服务器、微格实训平台服务器等设备,在这些设备中要预留硬件升级接口,能将录播室和微格教室的音视频设备连接起来。中控将所有信号源汇合,可实现教学实时录播,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在线观摩、互动和学习。

3.1智能跟踪系统

用图像识别技术实现智能跟踪,根据教师不同身高自动调整教师在镜头里的位置,整个跟踪无需人为操控和干预,教师也无需使用其它跟踪仪器拍摄,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教师的紧张情绪,使其更好、更快进入教学角色。智能跟踪可以对在教室行走的教师进行跟踪拍摄并给予特写,当有学生站起来回答问题则可激发学生定位系统,从而学生摄像机就对学生进行特写拍摄,学生回答结束坐下后,智能跟踪又重新发挥作用,如果有多名学生同时站起来回答问题,学生定位系统则自动切换到学生全景,当只有一个学生回答时又给予特写,这种特写、近影和全景的自动切换过程充分体现了智能跟踪拍摄高效性。

3.2智能导播系统

摄像机接收到图像定位系统的指令后,对老师板书、学生进行跟踪拍摄,然后把采集的视频信号传送给智能导播系统。智能导播系统主要是对所录制的多场景和多视频信号和计算机画面进行智能切换,通过触摸显示屏可以方便控制多路视频信号。智能导播系统有自动录播系统的导播功能,同时也有切换视频信号的功能。运用智导播系统可以有效调度及切换教师的讲授、板书,学生回答,师生的交互,计算机桌面以及其它实物展示画面。这种智能化调试与切换与实际教学的程序一致,精准的画面表达可以有效展示教学的重、难点,基本符合学习者的学习认知需求。

3.3课件实时录制系统

智能导播系统完成导播过程后,把屏幕流、音频和视频数据,通过集控式录播服务器进行实时采集并生成课件。其中教室视频采集端主要采用三种形式:第一种方式(软件形式)是在教师机上安装视频采集卡及PowerCreatorComposer软件,通过软件采集视频、音频、VGA等信息。第二种方式(硬件形式)是在教室安装视频服务器(编辑器),通过专门的硬件采集视频、音频、VGA等信息。第三种方式(混合形式)是VGA信息通过PowerCreatorTeacher软件捕获,视频信息通过视频服务器捕获。课件实时录制系统可以高效地把教学场景录下来,生成完整的流媒体课件,还能将电脑桌面的内容和电子白板的内容以及鼠标移动轨迹记录下来,并且通过动态捕捉每章课件的标题生成文字索引,文字索引给学生播放课件及后期资源整理带来了很大方便。音视频部分采用MPEG4压缩算法(ASF/WMV格式),文件质量和大小相对合适。教室音频采集用无线Mic,用音频线连接采集端计算机的声卡,采集端计算机把音频信号传递到集控式录播系统服务器。也可以把音频信号接到视频服务器,通过网线传递音频信号。课件录制过程中,可以通过图像和声音预览和监视,实时检查课件的完整性,避免课件声音失真。生成的课件既可以为三分屏模式、单画面电影模式。三分屏模式包括视频播放区、课件目录区和电脑显示区。其中单画面电影模式中的画面可以是单一的教师讲解的视频,也可以是教师讲解与学生互动、教师问学生回答、学生操作练习与教学课件的结合,单画面电影模式一般以画中画模式呈现。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的视频为ASF格式或VGA格式,ASF格式点播时无需安装播放插件,VGA格式课件小、图像质量好。

课件实时录制系统生成的课件,可能会对其进行编辑,比如删减PPT中的错别字,剪切掉录制的杂音、噪音等等,普通的非线性编辑系统premiere只能对单画面电影模式的视频课件进行二次编辑的,而对于三分屏流媒体课件则要用到专门的Power-Creatormediastudiov2.0编辑软件,因为三分屏课件的视频、PPT和文字索引是一个数据包,而非单一的视频对象,它只能用该软件对三分屏进行编辑,运用这种软件可以很方便对PPT内容进行删减、补充,也可以对课件声音进行再加工,也可以添加字幕、片头和片尾。

4直播、点播功能设计

系统支持点播也支持多个教室同时直播,实时直播的内容包括教师的图像、声音、学生画面及电脑屏幕等。实时直播教师的图像与声音能与屏幕直播保持同步,在小网络环境下也能收看直播。动态屏幕直播可把计算机屏幕教学内容、FLASH动画、鼠标运动轨迹以及电子白板等内容流畅的传输到客户端。这种直播方式自动化程度高,客户端无需任何操作,通过服务器直接控制客户端直播。在直播前必须运行直播服务器上的PowerCreatorLiveServer软件,直播服务器从录制服务器实时取得视频、音频以及屏幕信息,并发送给客户端用户进行直播。通过局域网、互联网可把课堂内容实时传播出去,客户端用户通过IE浏览器可收看直播课堂内容。学生可以在观摩室的电子白板观看各个微格教室和录播室的现场试讲或授课情况,学生也可以用InternetExplorer游览器收看基于Web的课堂直播。点播与直播相似,学习者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点播资源库内的视频进行在线学习。

5微格教学环境设计要注意的问题

在进行微格教学环境设计时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计算机、投影仪、电子白板、服务器、视频采集设备、调音台等资源,除了要对录播教室进行防噪处理和灯光设计外,还要对录播过程中的智能跟踪、智能定位、智能导播以及课件的实时录制作科学、合理地架构。摄像机对教师的智能跟踪要稳定,跟踪拍摄出来的画面要连续,不能有跳跃感,跟踪系统对强光和电磁波要有一定程度的抗干扰性能力,不能因强光和电磁干扰而影响智能跟踪的灵敏性。跟踪过程中应无盲区,所拍摄的画面要有重点且能进行实时特写跟踪。智能定位主要是针对学生的回答问题自动给予特写,学生回答完毕后能自动切换到教师摄像机,整个切换过程应自动完成,最好不用人工干预,这样可以提高录播的效率。智能导播要做到智能切换,能自动识别场景变化内容并且自动对核心内容作特写。智能导播系统的跟踪与切换方法要以实际教学为基准,并要求支持多通道和多文件输入。课件实时录制所得课件能自动生成文字索引,并能创建缩略图索引,所得课件音、视频能保持原图像。

6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