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产权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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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产权制度

集体产权制度范文1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保护区内集体林及改革情况

1.1保护区内集体林情况。我省自1981年开始建立了第一批自然保护区以来,林业系统已经建立保护区共计70个,森林类型保护区共计54个,当时保护区内的林地所有权主要以国有为主,集体林为辅。如白石砬子、老秃顶子、医巫闾山、仙人洞等森林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主要是在原国有林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然保护区。随着保护区建设的步伐加快,保护区内的集体林比例逐步提高。由于不同时期的历史背景使得划入到保护区中的集体林部分的管理主要是采取同村里签订的简单管护协议的形式确定管护权利,有的省级保护区甚至连简单管护协议都没有签订,使得划入保护区内的集体林所有者相当一部分并不知道自己所在的村组集体林已经被划入了自然保护区。被划入保护区的集体林地,主要有以下2种情况:

1.1.1有典型生态系统、重要保护物种的分布,必须将集体林纳入保护区的范围。如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该保护区是植物的垂直分布带,为了保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该保护区涵盖了本溪的桓仁和抚顺的新宾2个县。重点保护物种孑遗植物双蕊兰,全世界目前只有在老秃顶子保护区有分布。

1.1.2当地政府为申报国家级或为将来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做准备,为达到相关申报面积标准,将国有林周边的集体林、责任山、自留山、营造的人工林和农用地划入保护区范围,如抚顺的浑河源、龙岗山、猴石、葫芦岛的白狼山等省级保护区。

全省54个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中,保护区总面积73.8万公顷,其中集体林面积30.5万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1.3%,占全省集体林总面积601.3万公顷的5.07%。省级以上森林类型保护区核心区中集体林面积4.04万公顷,缓冲区内集体林面积5.96万公顷,实验区内集体林面积8.36万公顷。其中6个森林类型国家级保护区中核心区的集体林总面积3332公顷,缓冲区中集体林总面积15887公顷,实验区中集体林总面积5492公顷;19个森林类型省级保护区中核心区的集体林总面积37083公顷;缓冲区中集体林总面积43761公顷,实验区中集体林总面积78058公顷。34个市、县级森林类型保护区中集体林总面积121666公顷,集体林的比重大都集中在实验区和缓冲区部分。

1.2保护区内集体林改革情况。全省涉及集体林改革问题的省级以上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共9个市,20个县,23个省级以上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这20个县中涉及保护区内的集体林改革的进度不尽相同。抚顺市新宾县集体林总面积400万亩,其中保护区内的集体林20万亩,占全县集体林总面积的5%,其中15万多亩已经全部林改完成,还有4万多亩在老秃顶子保护区抚顺管理局范围内缓冲区部分还没有林改,已进行林改的保护区内的集体林区域的林权证,仅发放了一小部分;桓仁县集体林总面积386万亩,保护区内的集体林10.07万亩,占全县集体林总面积的2.6%,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林改;清原县集体林总面积342万亩,保护区内的集体林总面积14.4万亩,占全县集体林总面积的4.2%,目前保护区内的集体林还没有开展林改;抚顺县集体林总面积184万亩,保护区内的集体林总面积11.3万亩,占全县集体林总面积的6.1%,目前保护区内的集体林也没有开展林改;本溪县集体林总面积338万亩,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9.9万亩,占全县集体林总面积的2.9%,目前已经有7.9万亩进行了林改;宽甸县集体林总面积657万亩,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4.3万亩,占全县集体林总面积的0.65%,目前已经有1.6万亩进行了林改。全省已经有13个县217.7万亩保护区内的集体林进行了林改工作,占保护区集体林总面积的47.8%。

在保护区内集体林已经改革的地区中,我省西部地区进展的比东部地区速度快,涉及省级以上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地区还有7个县目前没有进行林改,这些地区还正在等待上级针对保护区林改的明确政策,然后再实施。

保护区内集体林已经改革的这些地区采取的林改形式基本是按照省厅2006年132号文件精神执行的。各县采取的改革形式也不尽相同,桓仁县是采取分利不分林的办法,山林没有落实到户。新宾县是采取分林到户的方式进行林改的。

2保护区内集体林改革的主要问题

2.1林农的承包经营权不能依法实现,权益受到侵害。一些地方政府在申报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时,未征得林权所有者的同意,将部分责任山、自留山、单位或个人贷款营造的人工林和农用地划入了保护区范围,林农可以开展的正常森林经营活动无法进行,林农无法通过林改带来收益,同没有划入保护区的集体林相比自身利益受损,心态失衡。林农积极争取林改后对分到手的林地和林木进行适度采伐,林下开发、生长抚育、承包养殖等开展经营活动的权益受到制约。划入自然保护区中的集体林,流转中处于无人敢买和交易价格过低的情况,林权所有者意见较大,要求划出自然保护区的呼声较高。在对划入到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抚顺管理局范围内的新宾县平顶山镇大东沟村的集体林所有者的村组进行调查时,村民们反应最为强烈。

2.2自然保护区的管理难度增大。保护区中的集体林,特别是核心区和缓冲区中的集体林同样承担着生态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生长地的强大生态功能。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分到手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和经营权无法给林农带来实际的利益,客观上形成了保护区的依法管理权同林农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对立,林农的利益得不到适度补偿的情况下林农将积极争取自身的各种权益,随意进出保护区的核心区或缓冲区的情况将难以制止或经常发生,日常管护工作与林农利益之间冲突加剧,管理难度加大。这种情况目前在辽宁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已经时有发生,这将使保护区内的生态完整性和自然生境将受到威胁。

2.3已实行的保护区内集体林补助标准与社区群众的期望利益存在较大差距,补偿标准低。现行的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中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部分也就是基层得到的4.75元/亩,实际上基本用于乡镇或林业部门的护林员的管护经费、苗木补助等费用了,现实中这部分补助资金无法补助到集体林权所有者身上。省级财政对省级以上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内集体林的补助仅仅是5.25元/亩,按照平均每户分得集体林60亩计算,每户每年仅得到315元,群众反映实在太少,新宾县平顶山镇大东沟村的村民甚至拒绝领取这5.25元/亩的补助资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个人利益损失过大。

3几点建议

我省的自然保护区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具有关键性作用。但面对保护区内集体林的改革情况,本着兼顾保护区内集体林权所有者的利益和自然保护区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好我省的生态安全的原则,力争达到共赢。现提出以下建议:

3.1依法科学调整保护区界线和功能区。对尚未批准总体规划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或规划不合理的保护区以及功能区划不合理的保护区暂缓批复其总体规划,根据区域的自身特点,尽快开展本保护区的综合科学考察、重新编制总体规划,要在开展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科学论证,按程序报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将生产活动频繁、失去保护价值的耕地、村庄、自留山和贷款营造的人工林调整出自然保护区以及将有人类活动、景观资源好的集体林地从核心区和缓冲区调整到实验区,以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利益。

集体产权制度范文2

一、继续深化租赁、承包企业的改制工作

产权明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标志,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我县在乡村集体企业改制中一直把产权明晰作为改制的重要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因为土地使用手续办理问题、债务问趣、企业发展前景问题等原因采职了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经营权出让、变卖等暂时性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在阶段性复活企业、盘活资产、增加乡村集体和个人收入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未真正触及到企业产权改制。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把这类企业的改革作为乡村集体企业改制的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明晰产权入手,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机制问题。对于砖瓦厂、采石场、预制厂等,可采职地面财产权和经营权出让,土地资源货币化经营的思路,把产权逐步明晰化;对于规模小、设备落后、产品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不佳的加工、制造类企业,要从长远出发,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原则,大胆采用兼并、零资产出售、产权招商、债随资走、整体出让、拍卖等办法,转让给有能力的经营者和法人,使共尽可能在繁荣当地经济,解决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作用。对于集体资产没有退出到位的,要在征得群众同意的前提下,促共逐步有序退出。

二、加大力度,尽快改制严重亏损、资不抵债、长期停产、半停产企业

长期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乡村集体企业机制方面的弊端等历史原因,形成了不少严重亏损、资不抵债、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乡村集体企业,有的甚至名存实亡,造成土地、设备等资源长期闲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此类企业的改制作为深化、完善乡村集体企业改制的重中之重,在摸清底子,分类排队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一企一策的办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尽快加以改制。可以用债随资走或剥离债务的办法让优势企业兼并、重组,也可以用产权招商,以存量换增量;可以分拆转让,分块搞活,也可以以优质资产折价整体拍卖;对于债务过大,无法激活的,可以采职依法破产还债,甩掉旧包袱,催生新企业。

三、积极引导、督促改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

一是建立严格的“三会”制度。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三会”制度执行情况,直接影响着改制成果和企业的兴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乡村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三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查企业“三会”制度制定是否科学,检查企业“三会”制度执行是否到位。要通过开展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的示范企业建设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引路,引导改制企业建立井严格执行“三会”制度。

二是建立三权分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管理机制。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立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董事会决策、总经理执行、监事会监督,三套机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引导督促改制企业,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管理体制。要监督督促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行事,彻底根除政企不分、以政代企、个人说了算等种种弊端,从管理体制入手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三是建立健全和严格实施企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决策制度、用人制度、资金和资产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环节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度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结合企业特点和需要,坚持简便、易懂、有效的原则,指导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通过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逐步形成自主快速的决策机制,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能上能下的干部机制,酬效挂钩的分配机制和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

四、按照股权多元化、管理科学化的思路组建新企业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创业群体的不断扩大,新办乡村集体企业越来越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指导企业创业过程中,要十分注意新办企业产权归属问题,严禁新办产权虚位的所谓集体企业。要引导督促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一步到位办成股份制企业,对土地使用权入股、实物入股、专利技木及知识产权入股的,要折算成货币形式,明确占股比例。要及时引导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家族式私营企业明晰企业内部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科学管理,为企业做大做强打好基础。

五、加强企业改制后集体资产的管理

为防止乡村企业改制后从原企业退出的集体资产流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管理使用制度或办法,坚决杜绝资产和收益的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不受损失。

六、加强改制企业的档案管理

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重新调整有关群体和个人利益关系的变革,建立和保管好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档案,对于如实记载企业的沿革、变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所有改制企业把全部与改制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改制决议、改制方案、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报告、产权界定和划股配股方案及结果、企业章程,村民或职工大会、股东会形成的相关决议和通过形式、记录、签字签章、企业债权债务变化转移的相关协议等资料,全部分门别类地加以整理,形成目录,装订戌册,并由整理装订人签名、盖章后交企业负责档案管理的部门作为永久性档案妥善保管。对失灭或消亡企业的档案,主管部门要指定移交单位进行保管,确保安全、真实、有效。

集体产权制度范文3

[关键词]关键词: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林业加工业

[中图分类号]F407.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08)05-0125-03

[作者简介]郭艳芹,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农业政策分析,合作经济;(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3)

孔祥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合作经济、林业经济、农业政策分析。

(北京 100852)

一、研究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2007年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出,要继续推进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改革试点区域的福建省,林业产业化发展已具雏形,取得了初步成效。2003年,福建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了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将集体林地落实到户、联户或其他经营实体,解决了集体经营时山林产权不清、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调动了林地经营者尤其是农民经营林地的积极性,提高了林业的产出水平,木、竹产品供给增加,带动了林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当地出现了林业产业化发展的雏形。对改革后涌现出来的林业加工企业的研究,一方面能看出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绩,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当地林业的产业化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研究的问题及数据来源

本文将通过对木、竹加工企业的现状分析和研究,探寻企业和林农之间的联系,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促进当地林业的产业化发展。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福建省的永安市就一直是全国和福建省的集体林产权改革试点,南平的邵武市在2004年被福建省林业厅确定为全省林业改革与发展综合试验区示范点,改革实施的时间相对较早,因此被笔者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为了对比,还选择了改革实施相对较晚的南平市光泽县进行调查。2005-2006年,笔者通过问卷和访谈对40家企业进行详细调查,其中永安市17家,邵武市12家,光泽县11家。

三、林业加工企业状况

(一)样本市(县)木、竹加工企业概况。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后,三市(县)的木、竹加工企业数量显著增加。其中,永安市的竹加工业发展尤其迅速,竹胶板、竹地板生产从无到有,2003年,竹地板年产能力达44万平方米,初步形成了全省竹材人造板生产中心,竹胶板年产能力4万立方米。截至2006年10月,永安市各类木、竹加工企业数量上升为214家。2005年,永安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130.4亿元,同比增长16.7%。

2000年后,邵武市共建成竹木加工企业235家,其中,木制品加工企业121家,竹产品加工企业114家,竹笋加工企业14家。200多家企业中,有规模以上企业27家。木制品加工企业只有4家成立于2003年之前,其余都是2003年之后新建成的,仅2005年后成立的就有52家,占新建木加工企业总数的43%。114家竹制品加工企业中,100家成立于2003年之后,仅2005年之后成立的有68家,占新建竹加工企业总数的60%。邵武市由于原有工业基础很好,这些企业中有很多是引进的大型木竹加工企业,其中龙头企业18家。目前邵武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人造板产业集群、木制品加工产业集群、浆造纸产业集群和笋竹制品产业集群的四大产业集群雏形。2005年,林业产业已经成为该市的主导产业之一。

光泽县的木、竹加工企业由改革前的121家增加到改革后的204家,4年间增加了69%。

(二)样本企业情况

1.基本情况。永安市的17家样本企业都是1997年之后注册成立的,其中,2003年后注册成立的有7家。注册资本最多的1018万元,最少的20万元;年销售额最大的4000万元,主营产品是胶合板。企业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有6家,总资产100万元以下的有2家。有10家企业是重点龙头企业,其中省级3家、市级7家。有6家企业的产品销往国外,其余绝大部分销往省外。永安市在上世纪90代中期就进行了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因此,木、竹加工企业的兴起也相对较早。

邵武市的12样本家企业全部成立于2000年之后,其中2003年后注册成立的有7家。2005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有两家;12家企业总资产规模都在300万元以上,总资产超过千万元的有3家,占总数的25%。其中总资产最大的一家为4.05亿元,2005年销售收入1亿元,产销率达到100%,该企业有15家分厂,主营产品是建筑模板和化工产品。邵武市的这些企业规模普遍大于永安市,有5家重点龙头企业,其中一家为省级、3家为市级龙头企业。有6家企业产品销往省外,但没有销往国外的产品。

光泽县的11家样本企业中,有6家成立于2003年之后。注册资本最大的为1500万元,是生产中密度纤维板的股份公司,2005年销售收入为9311.17万元,2004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企业总资产最大的一家为6000万元,最小的仅有3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4家,占总数的36%,100万元以下的1家。有3家企业是重点龙头企业,其中省级的1家、县级的2家。有6家企业的产品销往国外,其他销往省外或本省。

总体来看,样本企业数量多但质量不高。从样本企业注册时间看,多数在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和明晰产权改革之后,可见,木、竹加工企业的大量出现和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有着内在的联系,改革使初级林产品增加,推动了加工企业的发展,出现了林业初级生产和加工业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但从样本企业和实地考察情况看,多数企业生产规模偏小,缺乏对林业产业链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

2.企业职工情况

(1)职工构成。调查数据显示,企业多数位于乡、村境内,企业职工也多来自所在地乡镇。永安市的17家企业有16家地处村和乡(镇),邵武市的12家企业有一半位于村和乡(镇)附近,光泽县的11家企业有7家位于村和乡(镇)附近,4家在县城及附近。企业一半以上的员工都是本乡人,其中光泽县的企业中,本乡人比例最高,超过了80%。可见,由于这些企业整体规模不大,因此,吸纳能力还很有限。

(2)职工工资。调查数据显示,多数企业工人的平均工资处于600-1000元之间。按月均工资800元计算,一人一年可得工资收入0.96万元,全部样本企业一年职工总工资额为7908万元,按企业中本乡职工占60%的比例算,来自本乡职工所得工资收入总额为4745万多元。

3.企业原料来源以及和林农的联系。企业和林农的联系比较松散。调查结果表明,通过市场购买和从农民处非合同收购是企业获得原料的主要方式,此外,永安市的企业获得原料的主要方式还有企业自建基地和从参股林场购买,只有4家企业和农民之间有合同约束,合同覆盖农户最多的有6个村,企业之所以通过合同购买原料是为了“确保供应数量和质量”。邵武市和光泽县的企业各有一家有自建基地,都没有和农民通过合同方式收购原料的。

少数企业为农户提供种苗、资金、技术指导等服务。永安市有一家企业按市场价为农民提供种苗,有5家企业虽然没有和林农签订合同,但为林农提供垫付生产资金、毛竹收购款、机械设备和生活急需资金等服务,条件是生产的毛竹和木材要全部卖给厂家,垫付资金从货款中扣除。只有1家企业和农户合资造林,企业出资比例为80%-100%,农户主要提供劳动力,获得工资收入及以后的砍伐收益分成。邵武市的企业中,有2家企业为农户代垫生产费用,在收购林产品时进行抵扣。有2家企业只是提前向农户预付定金,不提供林业生产的其他服务。光泽县有3家企业为林农提供栽培、防治病虫害的技术指导和进行林木抚育,并为林农垫付短缺资金,其回收方式分别是产出结算时抵扣和五五分成,对农户没有其他附带条件,农户会主动把林产品销售给该企业。这3家企业中,还有2家在村民筹资困难时帮助其申请贷款和向农户提供预借款。

可见,目前企业和农户间没有正式的、有法律效力的合约关系。在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和长期交易关系中,企业和农户之间形成了一些非正式、双方互相认可的约定,如企业帮助林农解决生产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而林农主动将自己的林产品卖给这些企业,这些关系的维持主要靠相互信任和道德、习俗的约束,而不是依靠正规的法律、法规等制度约束。调查发现,当地原料基本能满足企业所需,即使需要从外地调入,其调入比例也较小,供需相对比较均衡,因此,在原料供应不紧缺的情况下,企业基本可以通过市场获得原料;而林农也不需担心林产品的销路,可以通过市场进行销售。

4.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企业的发展往往和政府的产业政策、扶持措施等密切相关。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各级政府常会为企业提供一些政策支持、税收优惠及其他帮助。调查中了解到,“政府的态度”、“对项目的重视”和“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等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反映了政府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永安市和邵武市企业获得的政府政策支持较多,各有9家和7家企业获得过政策支持。永安市的企业获得的支持最多,分别是“土地取得”、“财政贴息”和“税费优惠”,其他还有“政府帮助协调各种问题”和“提供服务、提高手续审批效率”等。邵武市的企业获得的政府支持主要在土地取得和税费优惠方面,光泽县的支持政策主要体现在税费优惠上。三地政府都没有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直接投资方面的支持,永安市有一家企业获得了政府组织原料方面提供的帮助。

对“企业需要政府做些什么”,三地企业最希望的都是“税收优惠”,其次是“信贷扶持”。企业还希望政府在“协调企业和林农、铁路运输部门等的各种关系,搭建信息平台,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企业建立生产基地”等方面给予帮助。

5.企业对经营环境的评价。良好的经营环境是吸引企业投资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从企业的评价看,多数企业对目前的经营环境比较满意。

总体看,永安市的企业对经营环境的满意度高于邵武市和光泽县,光泽县的企业满意度是三地中最低的。永安市的企业对基础设施、交通、审批手续和权益保障方面的总体满意度最高,但对企业需求是否得到满足的评价最低,多数企业都认为其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对税收的满意度也较低。邵武市的企业对交通和权益保障的评价最高,对审批手续和税收的满意度最低,25%的企业对税收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光泽县的企业对纠纷解决的满意度最高,一是出现纠纷的情况较少,二是对纠纷出现后的解决比较满意,但对交通和公平竞争、需求满足程度的评价比较低。

四、主要结论

1.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后林产品加工企业数量明显增加,但规模偏小,对产业带动力不足。调查中看到有些企业就是3、5个人合伙建起来的小加工厂,从事初级木、竹加工,技术简单,设备简陋,生产力水平很低。这种小厂遍地开花的现象既浪费资源,又影响环境,还会导致企业之间的竞争增强,不利于产业发展。

2.企业和农户没有形成紧密的利益联合体。在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供需双方面临的市场风险相对较小,交易额也不够大,对约束交易双方行为的正式制度的需求相对较低,但随着产业发展水平的提高,交易量的增加,企业需要充足的原料保证,农户也需要稳定的产品销路时,企业和农户间的依赖性就会增强,从而会产生对正式合约的需求。

3.企业对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作用有限。由于企业规模小,因此对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带动作用有限,当地木、竹加工企业还远未形成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

4.政府扶持和帮助对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新建木、竹加工企业都不同程度获得了政府的政策扶持、税收优惠、信息服务和维持市场环境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但是,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来说,还需要政府进一步在降低税费、给予信贷帮助、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有更多作为。

五、对策建议

1.促进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形成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林业产业化是林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实现林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重新组合的最好形式,是各国林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张强,2004)。要发展现代林业,就必须培养有带动力的林业企业。从目前的情况看,当地的林业发展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只是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但还远未实现产业化。相关部门要因势利导,引导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向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企业流动,培育有产业带动力的企业,增强林业产业化发展的动力。

2.加强企业和林农之间的资金、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合作,逐渐构建顺畅的产、加、销体系。通过契约形式将生产者、加工者和销售商连接起来,一方面通过资金、技术合作,减轻农户生产中的各种约束,降低初级林产品生产者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确保初级林产品的收益;另一方面,确保加工企业可以获得充足的原料供给,降低企业的原料约束。同时,企业通过提高创新能力,开拓更大市场,带动林业生产,形成良性互动的林业发展机制。

3.林业的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要发挥适当的作用。一方面,要正确引导、扶持帮助,做好服务,另一方面,又不能行政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为促进林业加工企业的发展,政府还需要在为企业提供高效行政服务、提供各种技术、市场信息、协调理顺各方关系等方面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尽量满足企业公平竞争、发展和扩大生产等的需要,既不要优先照顾本地企业,也不要为了吸引外来资本而只给引进企业优惠。另外,市场是产业化真正的“龙头”(丁力,2001),政府不能为了发展产业化而超越当地林业的发展阶段,人为构建产业化链条,而应该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产业化的发展。

4.进一步改进税收办法,提高对企业的激励。虽然各地都已经进行了木、竹税费改革,但从企业发展所处的阶段看,目前的税费水平仍然偏高。为了鼓励企业发展,要进一步改革木、竹加工企业的税费征收标准,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起到有效连接农户和市场的作用。

参考文献:

集体产权制度范文4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法人治理

随着城市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掌握的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逐渐被征收转化为土地补偿费、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原集体经济组织形式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现有企业法人法律体系,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公司制企业,以适应城市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但这些改组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公司制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上仍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现状

从实践层面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主要采取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方式,比较成熟的村庄或社区则采取设立公司制企业的方式(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无论哪种方式,在股权设置和法人治理结构安排上均大同小异。

如采取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方式,改革后企业在股权结构上一般会设置集体股和自然人股,在法人治理结构安排上通常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如采取设立公司制企业方式,改革后的企业在股权结构上一般设置法人股和自然人股,在法人治理结构安排上也通常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法人股一般是由工会委员会下设的职工持股会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持有,均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设立股东人数的限制而成立,代表一部分人将量化分配的资产向新设立的企业出资,工商注册登记时一般体现为法人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为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奠定了基础,改变了部分村集体决策不够民主、少数村干部个人说了算或少数人说了算的局面,为股东真正参与经营、管理、决策、分配做了组织准备。同时内部各种经济关系进一步理顺,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干群矛盾减少,股东收入有所增加,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规章制度得不到执行

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不仅仅是解决农村利益分配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原有的经营模式,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而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尽管明晰了产权,也解决了利益分配问题,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利益分配的矛盾,但还未真正实现现代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模式运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未严格按章程和规章制度执行。例如在涉及分配问题时,只要集体有了收入,就进行分配;如果不分配,或者不将收入资金全部用于个人股东分配,个别股东就串连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二)股权设置不合理,形不成有效制衡

1、集体股或法人股管理不规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集体股和法人股的设置是为解决补充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而设置的。但这部分股权往往被改革后企业管理层采取在章程中设置特别表决、管理条款等方式实际控制,侵害改革后设立企业中小股东的利益。

2、股东之间持股平均化,经营决策效率低下

一些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时,村民上访问题严重或宗族势力复杂,不得不采取资产平均量化分配的做法。这就导致改革后企业股东持股数量较为平均,无实际控制人,企业决策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人人均想从企业获得分红,但无法为经营管理殚精竭虑,存在吃光分光集体资产的风险。

(三)改革后企业缺乏监管,基层民主受到损害

改革后企业不仅内部管理上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而且在外部监管上也存在真空地带。很多地方政府在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后,往往就放松了对改革后企业监督,导致改革后的企业没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运作。而改革后企业的股东往往就是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如他们不能按照股东会行使其经济民主管理的权利,往往就演变为基层民主建设问题。

三、原因分析

(一)官本位思想浓厚,对改革存在畏惧心理

改革后企业存在的治理结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原村"两委"干部怕失权。在集体经济组织原经营管理制度下,村干部在资产运作及收益分配上具有绝对话语权。如果将集体资产以股权的形式量化到村民,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村干部的权力将弱化。这导致他们在改革前表现为改革动力不足,改革后往往弱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地位。

(二)股东风险意识不强,过于注重分红

改革后企业自然人股东全部是农民,小农意识极强,主要表现在强烈的分钱意识,阻碍集体经济发展。有些股东过分追求分红,改革后企业一旦有了收入,就有个别股东开始策划如何分钱,并鼓动少数老人、妇女到政府上访,要求分钱,甚至分光吃净,而对集体经济如何发展壮大却不闻不问。但如果改革后企业出现亏损局面,由于由农民转变而来的股东们没有风险意识,往往又会转而寻求政府解决问题。他们没有意识到成为改革后企业的股东是一种投资,而投资必然会有风险。

(三)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善

1、股份合作制企业模式没有国家基本法律支撑

现有股份合作制模式所依据的主要文件还是九十年代国家体改委和各地方所制定的相关股份合作制企业规范意见。但我国历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并没有将股份合作制这一组织形式纳入其中。这导致目前存在的大量改革后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运作管理缺乏法律依据,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往往无法诉诸于法律。

2、工会委员会职工持股会或社团组织持股存在法律障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涉及人群少则几百人,多则数千人。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为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应控制在200人以下,否则即为公开发行证券。这就导致许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已改为股份合作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改组为公司制企业时,往往采取设立工会委员会职工持股会或社团组织代为出资并持股的行为。但这种方式一方面有悖于工会委员会和社团组织设立目的,另一方面因无明确法律依据,容易产生股权纠纷。

四、政策建议

(一)制定监管措施,严格规范管理

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企业的规范指导,制定监管措施,督促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贯彻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管理,特别是股权设置、土地处置及项目投资、股东分红等重大事项,要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民主议事、民主管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依法引导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没有将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公司组织形式纳入其中,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运作和管理在实践中往往面临司法上的困难,企业内部矛盾无法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因此导致改革后设立的企业往往还在按照改革前的经营管理模式运作。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逐渐改革为公司制企业,使其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主体。

(三)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职工持股会位运作方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改组为公司制企业时,大量存在设立工会委员会职工持股会或社团组织代为出资并持股的行为。但现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仅无法明确这类组织的法律地位,也远远不能解决这类组织管理问题。在国家尚无立法的情况下,建议由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对其设立及内部管理问题进行引导。

(四)完善公司章程,引导公司发展

集体产权制度范文5

如何解决萆牧场承包到户与草原畜牧业规模化利用(包括轮牧制度的实施)之间的矛盾,是不是要回到传统的游牧经济时代呢?回答是否定的。我们对蒙古国草牧场产权制度的考察研究中发现,由于蒙古国仍然保留了传统的游牧制度,加之没有较为明确的游牧场使用范围和边界线,许多牧户集中在城市郊区的放牧场或水源条件较好的河流、湖泊周围的牧场,使之过度利用,带来明显的草场退化、沙化迹象。而交通条件不便,离畜产品交易市场远的放牧场则被大量的放弃闲置,造成草地资源的浪费。

草牧场使用权的组织载体,必须根据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的历史特点以及不同的自然、经济条件,采取逐步的、多样化的方式,切不可搞一个模式。草牧场产权制度变革的核心内容是建立草牧场的明确产权主体,这种产权主体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以“户”为单位,也可以是联户、股份、租赁、有偿转让等形式。

在草牧场产权明晰的条件下,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目前的游牧――轮牧形式有以下几种:

1、在一个旗的范围内,冬春秋牧场固定,夏季牧场共同利用。例如,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境内的莫尔根河流域为全旗的共有夏季牧场。根据传统的放牧习惯,各苏木沿莫尔根河流域划有自己固定的夏营盘。牧户在夏营盘逗留的时间虽短(2―3个月),但对冬春固定放牧场的休闲、恢复意义重大。如果没有这一共有的夏季牧场,冬春牧场将会被过度利用,必然加速草场的退化。目前的主要矛盾是夏季牧场的产权不明确,利用形式缺乏计划,有过牧和抢牧现象。2、在一个嘎查的范围内,冬春牧场固定,夏秋牧场共同利用。例如锡盟正兰旗桑根达来镇额尔敦达来嘎查。该嗄查的夏秋牧场是沿黑风河流域,嘎查内的牧户共同利用。假如没有这一夏秋牧场,牧户的冬春牧场必然出现过度利用。

上述两种游牧一轮牧形式,均存在产权不明,缺乏计划利用的情况。对此,可采取三步措施:一是要明确放牧场的界线,可以以苏木为单位,也可以以嘎查为单位;二是在放牧场界线清晰的情况下,确立总载畜量;三是明确各牧户进入、退出夏秋放牧场的时间和牲畜头数,真正做到以草定畜,有计划利用草牧场3、在一个浩特范围内,相邻的几家牧户自愿联合,合群放牧,有计划轮换使用各家的冬季草库伦。这种情况适合于草场面积小,各家的牲畜头数也较少的情况。例如,正兰旗上都河苏木巴音高勒嘎查阿格图浩特牧户采取这种形式。4、在一个浩特范围内,几家牧户自愿联合,共同投资围栏建设一个放牧场,并明确规定各牧户放牧的牲畜头数,进出围栏的时间。例如乌审旗嘎鲁图苏木萨茹拉嘎查巴彦布拉浩特采取了这种形式。这种形式既节约了投资,又做到了有计划、有规模地利用放牧场。5、在一个浩特范围内,相邻的几家牧户或亲属自愿联合,将放牧场划成四季、三季或二季牧场,共同有计划地利用。这种情况适合于单个牧户的放牧场面积较大,牲畜较多,各牧户所有的自然地貌条件具有互补性的情况。例如,锡盟阿巴嘎旗北部牧区。6、牧业大户(特别是以流转形式租赁相邻牧户的放牧场)实行划区轮牧的形式。这种形式不易过多地提倡,因为这种形式潜在着牧业大户兼并草场和中小牧户失去草场的趋势。

二、完善现有草牧场产权制度与人口转移制度

草牧场流转制度的提出和实施,为草牧场规模化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草牧场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实施,对牲畜大户无偿占有牲畜少或无畜户草牧场的现状起到一定的调节制约作用,同时也作为牲畜少或无畜户的收入补充来源,既体现了福利分享的平等权利。但是,对草牧场流转政策的长期绩效要做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草牧场向养畜大户集中,可能是未来牧区发展的一个模式,但考虑到牧区劳动力转移的困难和草牧场转让费的过低,这一政策若操作不好,可能会产生拥有唯一生产资料――草牧场的大量贫困牧业人口失去最起码的生存保障条件。无论是经济目标,还是生态目标,都要防止贫富差距过大或贫困人口的扩大,这不只是我国政治、经济制度追求的目标,也是每一个有良知的社会所追求的道德目标。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对草牧场流转过程中的短期行为加以有效的约束,是完备草牧场产权制度中的新问题。

建立草牧场产权制度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从以往的情况看,什么人可以经营牧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经营牧场,对此,既没有有效的身份限制,也没有制定最低的准入条件。这是造成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一个重要制度成因。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父亲有三个儿子,父亲的草牧场只能饲养100只羊,如果儿子继承了父亲的牧场,就必须分成三块,那么每一个儿子只能饲养30只羊,但如果要保证他们的最低生活水平,每一个儿子则需要饲养60只羊,三个儿子合计180只羊,这就对原有草原承载力水平(100只羊)超出80只羊,成为潜在的草地沙化的成因。如果法律规定只有一个儿子享有继承权,就可避免上述事件的发生。

从国外的经验看,一般情况下,一个牧场只能有一个继承人,同时要获得相应的经营管理、适用技术等方面的资格证书,这方面的经验及相关的制度需要我们借鉴和引人。关于经营草牧场的准入条件,对外来企业或个人要建立较高的资金门槛(指使用权的买断或草场租赁费)或风险抵押金。对草牧场经营不善,造成草场沙化、退化的,要根据退化程度和恢复成本缴纳相应的罚金。

由于历史的原因,牧区人口的增加大大超出草地承载能力,是造成草原退化的根本原因。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草牧场经营的有效的人口退出机制。前文已提到,草牧场使用权的流转或买断,为草牧场经营的退出机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通路。

建立长效、稳定、自主选择的人口转移制度。牧区人口的转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历史、经济、文化以至非常敏感的政治问题。恰当地把握其政策界限,建立牧区人口输出的可持续制度模式,应当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那么,牧区人口“转移”,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制度模式,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复杂,有待深入研究的政策制度设计问题。切忌采取急功近利、短期政治绩效的思维定势。牧区人口“转移”问题,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和关注一些基本的制度建设。

基本指导原则:牧区人口问题是多年形成的,其成因是复杂的,因此解决的途径不可简单化,特别是不能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经济指令来解决,而是要通过有效的、长期稳定的、自主选择的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建设来调节和疏导人口转移的规模、走向,逐步形成牧区人口规模、布局、流动的良性循环机制。

草原生态补偿金制度:牧区人口问题产生的根源,是牧区现有人口规模远远超出了草原承载能力,即牧区人口向草地资源直接索取的物流、能流超出了草地生态流自动补偿式恢复平衡的能力,是草原生态恶化的终极原因。因此;牧区人口输出,是解决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的根本性措施。当前,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中,投入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资金力度逐年上升。如果从这一资金中,切出专项资金,作为一项长

期的制度安排,作为生态移民的专项补偿资金,可有效地加速牧区人口的转移力度。

三、草牧场产权制度变革中的侵权行为

当前,草牧场流转中的侵权行为,其根本原因在于对牧民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地位:对草牧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法律权利缺乏足够、充分的认识和应有的尊重。

萆牧场流转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包括随意改变草牧场承包关系,强迫流转,有的把草牧场流转作为增加旗县、苏木、嘎查收入的手段,有的强行将牧民的承包草场长时间、大面积转租给企业经营,有的借草牧场流转之名,随意改变草牧场的用途,导致草原的退化、沙化。

草牧场流转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的主体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旗县级政府,二是乡苏木政府,三是嘎查村级的委托人。不规范行为的后面,主要是利益驱动的结果。

旗县级、乡苏木级、嘎查村级在草牧场所有权、使用权方面的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招商引资,增加旗县财政收入等经济发展目标加以实施的。招商引资过程中的直接利益获得者可能是某些有权利的个人或某些有权利的机构、集团。当然招商引资也可增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增进劳动就业,是政府良好的主观愿意,但是这一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行为规范。

导致旗县级政府在草牧场流转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有其制度设计方面的缺陷。因为无论是国家所有的草原,还是集体所有的草原,其权利的表现形式或法律依据是草原所有权证书和使用权证书的合法持有过程。而草原所有权证书和使用权证书都是由旗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和核发。旗县级政府管理中的法律程序不严谨,特别是缺乏有效的、独立的行政司法执行和监督系统,是导致草牧场流转过程中侵权行为频频发生的制度原因。

从长远来看,防止草牧场流转过程中的侵权行为,必须建立土地管理方面的、具有独立司法权力的机构来执行、监督和管理草牧场流转的全过程。它的职权必须同地方人民政府的职权严格地加以界定和划分。嘎查、村民委员会在草场使用权方面的侵权行为,主要来自嘎查、村民委员会的委托人侵犯该集体经济内部成员的合法权益的过程。

无论是按照有关法律,还是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都明确地规定了在承包期内,嘎查、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也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牧户放弃承包权或改变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第l款明确规定: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第十六条第2款明确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牧户的承包经营权被非法变更,且得不到依法获得的土地转让补偿的事件多有发生。除了上述所讲制度因素外,法律的普及程度很低,牧户的法律意识不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外部条件,包括不具备起码的法律诉讼条件等多种原因。

信息不对称是各种侵权行为普遍存在的原因。其中较为明显的现象是牧民法律知识普及程度低,是草原承包权受到侵犯的主要原因。我们在牧区调查访问中发现,许多牧民对法律所赋予的一些基本权利不了解,反而将地方政府的文件或地方官员的口头指令当作最高的权威加以接受、执行。内蒙古牧区的主体民族是蒙古族。由于本民族语言的限制,许多现行的法律文本(汉语文本)得不到及时的翻译、普及和宣传。显而易见,牧民本来是社会经济分层结构中的弱势群体,加之本民族语言交流方面的限制,信息不对称更为严重,其结果直接影响到牧民合法权益获得有效的维护。为缓解牧区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交流迟缓的客观矛盾,应当加强牧区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力度,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针对普遍存在的内蒙古草牧场侵权行为,内蒙古党委、政府及时出台了相关政策。

集体产权制度范文6

尽管南美洲的织物产量有所下降,但由于欧洲和亚洲的产量较高,2013年第四季度全球织物产量提高。全球织物产量年比提高,其中,亚洲和欧洲的织物产量增长,南美洲的产量下降。全球织物库存略有提高,其中北美洲和南美洲库存水平较高,欧洲和亚洲的库存水平下降。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球织物库存水平下降,其中南美洲和北美洲库存水平较低,欧洲和亚洲有所增长。2013年第四季度欧洲和巴西的织物订单均有所下降。巴西和欧洲的织物库存同比均有所上升。

据预计,2014年第一季度亚洲、欧洲、北美洲和南美洲的纱线产量均呈正增长;同期亚洲、欧洲和南美洲的织物产量为正增长,北美洲为负增长。预计2014年第二季度亚洲的纱线产量呈正增长,欧洲和南美洲持平;同期亚洲的织物产量呈正增长,欧洲和南美洲持平。

与上一季度相比,2013年第四季度全球纱线产量下降了15.4%,其中亚洲、南美洲和北美洲分别下降了16.1%、14.7%和6.7%,而欧洲则增长了4.6%。与2012年第四季度相比,全球纱线产量增长了8.7%,其中亚洲、北美洲和欧洲分别增长9.6%、5.0%和0.7%,南美洲则下降了6.7%。

与上一季度相比,2013年第四季度全球织物产量提高4.3%,其中欧洲和亚洲分别增长6.4%和5.6%,南美洲则下滑了15.3%。全球织物产量年度同比增长3.5%,其中亚洲增长5.4%,欧洲增长2.0%,南美洲则下降19.8%。

2013年第四季度全球纱线库存增长了1.2%,其中欧洲和亚洲分别增长3.3%和1.4%,南美洲则下降了0.7%。全球纱线库存同比增长3.9%,其中欧洲和亚洲分别增长4.6%和3.2%,南美洲则下降了5.5%。

2013年第四季度全球织物库存略增0.1%,其中北美洲和南美洲分别增长1.5%和0.4%,欧洲和亚洲分别下降1.1%和0.2%。全球织物库存年度同比下降3.1%,其中南美洲和北美洲分别下降16.8%和0.2%,而亚洲和欧洲则分别提高0.9%和0.2%。

2013年第四季度欧洲的纱线订单增长0.8%,巴西的纱线订单减少了18.7%;与上年同期相比,欧洲和巴西的纱线订单分别减少了15.8%和0.3%。织物订单方面,2013年第四季度巴西与欧洲分别减少了7.7%和2.9%;与上年同期相比,巴西和欧洲的订单分别增长25.1%和3.8%。

WGSN与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强强联合,助力中国服装产业转型发展

全球知名B2B跨平台传媒集团Top Right Group旗下的趋势预测和零售分析供应商WGSN集团与中国纺织信息中心(CTIC)日前在沪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进一步加快本地内容和服务的引进。

据介绍,自2002年以来,WGSN集团一直活跃在中国市场,目前已为中国450多家公司提供服务,拥有超过6 000家用户。根据AT Kearney零售服装指数显示,目前中国的服装市场规模约为9 400亿元人民币,过去 5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9%,凭借强劲的增长潜力,已跃居为全球最大的服装市场之一。

WGSN集团亚太区总经理Dan Cotton表示:“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二大服装市场,贡献未来 5 年全球市场增长的30%。作为领先的本地和全球趋势预测和信息分析机构,WGSN已在中国进行了广泛布局,并将与本地服装厂商合作,共同探索品牌发展机遇,制定品牌推广策略。此次与CTIC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水平,确保在影响力和洞察力方面能够紧贴市场。”

据介绍,WGSN集团于2011年率先推出中国网站,为进一步的整体优化,该集团于2013年12月将美国潮流资讯网站Style Sight纳入旗下。而Style Sight自2011年12月开始已与CTIC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随后两年多时间内,双方共同合作,将国际性趋势资讯和市场信息推送给几百家中国的优秀品牌。Stylesight的海量时尚信息开拓了中国设计师的视野,其创新的工作平台使设计工作的效率得以大幅提高。

WGSN的未来发展策划与CTIC的很多项目发展可以很好的相互借力、相互促进,合作前景良好。CTIC期待,并购后实力更加壮大的WGSN将凭借其精准的趋势预测洞察力,根据市场策略情报、行业经验和创意决断等所制定的服务,帮助本土设计行业接轨国际,提升创意与设计能力,从制造走向创造的转型,助力中国服装品牌实现腾飞。

立达成功举办海峡两岸纺织行业企业家交流论坛

2014年春季,由立达(中国)纺织仪器有限公司举办的“海峡两岸纺织行业企业家交流论坛”活动在台湾成功举行。此次论坛为期 5 天,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副会长叶戬春,来自中国大陆领先纺纱企业的企业家以及台湾纺织业拓展会、台湾地区纺纱工业同业公会、台湾地区纺纱企业等近40名代表参加了此次论坛。

论坛以纺纱产业自动化为视角,聚焦当前纺纱企业用工难、可持续发展等问题,针对纺纱产业智能化、产品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等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并组织参观了台湾纺纱高自动化标杆企业 ―― 远东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

远东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湖口厂区自1998年起采用立达全流程环锭纺(7 万锭)和转杯纺(2 800头)生产线,从开清、梳棉到预并再到筒纱、落纱、收纱直至包装迭栈入仓,全程实施自动化控制,生产线运转16年依旧保养如新。据远东纺纱群协理骆天爵介绍,自采用立达全流程自动化生产线后,万锭用工较之前减少10人,生产效率较同行高出5%,稳定的纱线质量赢得了市场的一致认可,Com4?立达纱效应凸显,这也是2012年远东再次引进 9 台立达全自动转杯纺(3 600头)的主要原因。

来自广东溢达、安徽华茂等10家大陆著名纺织企业的代表纷纷表示,此次论坛成果丰硕,不仅增进了两岸之间的彼此了解,还推进了两岸纺纱经验的分享,代表们对纺纱全流程自动化也进行了重新的了解和认识,下一步将考虑针对自身工厂的自动化情况进行升级改造,力求打造高智慧化现代纺纱工厂。

昂高荣获SDC颁发的创新奖

5月16日,英国染色家学会(Society of Dyers and Colourists,SDC)宣布了创新奖获奖名单,Archroma(昂高)公司从 3 个候选者中脱颖而出。这 3 个候选者是从来自全球17个国家和地区的大量参赛者当中筛选出来的。

该奖项旨在表彰“给色彩带来新机遇、挑战传统、环保、展示色彩科学和技术的应用和使用户明显受益的新产品、工艺或服务”。昂高公司的“高级牛仔布(ADVANCED DENIM)”在此次评选中获得满分。

据介绍,“高级牛仔布”将前所未有的时尚灵活性与更加可持续和环保的加工工艺相结合,为生产商和消费者提供一种双赢的局面。所使用的Diresul? Indicolor染料可改善牛仔布的外观和手感,产生一系列新的色调和褪色效果,实现智能整理。总之,与传统牛仔布整理工艺相比,采用“高级牛仔布”,水耗可降低92%,废棉可减少63%,并可节能30%。

该公司特殊染料生产线的全球负责人Miguel Sanchez 表示:“‘高级牛仔布’是昂高针对零排放开发的现成的技术解决方案,全球许多零售商、品牌商和著名牛仔布生产厂都对这个150多年来牛仔布生产方面的创新非常感兴趣。”

此次SDC创新奖的评选委员会由来自全球色彩行业的资深代表组成,包括Bob Christie教授、David Hinks博士 、John Provost博士、Roger Wardman教授和评审委员会主席Ian Holme博士。

昂高收购M. Dohmen公司49%的股份

Archroma(昂高)公司最近宣布其已经购买了M. Dohmen公司49%的股份。成立40多年来,M. Dohmen公司已经发展成一家著名的从事汽车、地毯和服装行业用纺织染料和化学品生产和销售的专业公司。

M. Dohmen公司的生产能力、产品品种和竞争定位使其在主要纺织领域,尤其是汽车用纺织品领域非常活跃,已经奠定了作为领先创新者和可靠合作伙伴的地位。该公司在瑞士、德国和韩国建有生产设施,在美国和意大利设有销售机构,通过这一生产销售网络向全球纺织市场提供服务。

昂高公司和M. Dohmen公司拥有共同的经营理念,即客户至上、创新、一流质量水平、高服务标准、高成本效益比和可持续性。“对我们来说,M. Dohmen公司是一个完美的合作伙伴。他们补充了我们的实力,尤其是在合成纤维和羊毛染料领域,他们还是全球汽车行业的一个主要合作伙伴。”昂高公司纺织特种化学品业务部总裁Thomas Winkler先生说道。

“昂高公司在发展成全球领导者的同时一直坚持了为纺织行业服务的经营方针。我们的合作有利于双方扩大产品品种和开拓新的市场,尤其是亚洲和拉丁美洲。”M. Dohmen公司首席执行官Manfred Dohmen先生补充道。据透露,两家公司仍将继续独立经营,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将继续与原来的联系人和商联系。

陶氏创新纺织抗菌技术仙护盾?媒体见面会在京召开

5月8日,DOW(陶氏)于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推介其纺织抗菌技术 SILVADUR?(仙护盾?)产品。陶氏微生物控制技术业务部大中华区商务总监曾云生以及来自运动品牌特步、家纺品牌雅芳婷、儿童用品品牌福建起步等的客户代表出席见面会并发言。

据曾运生介绍,仙护盾?是陶氏微生物控制技术业务部推出的专为织物和纺织产品量身定制的抗菌剂创新产品。该产品采用了专利智能化银离子控释技术,将低浓度的银离子送达织物表面,并在存在有害细菌的情况下将其激活,有效杀灭和抑制会导致织物纤维产生异味、腐败、腐坏和褪色的有害细菌。仙护盾?在经过50多次洗涤后依然具有非凡的抗菌活性,也不会令织物变黄或褪色,能为消费者带来持久长效的清新体验。除了高效的抗菌性能外,经仙护盾TM处理的衣物不会导致人体皮肤过敏或刺激,也不会将银颗粒释放到环境之中,在加工过程中仙护盾TM抗菌剂还可以进行回收和再利用。

自2012年全球同步首发以来,短短1 年多时间内,陶氏仙护盾?全球业务飞速增长,在中国市场更是取得了惊人的进展,市场份额稳步上升,销售额占全球份额的50%以上。2012 ― 2013年度,仙护盾?还被美国权威杂志《研究与开发》评选为推向市场的最重要的100种技术产品之一。此外,仙护盾?抗菌剂还获得了国际环保纺织协会(OEKO-TEX? Association)的认可,被列入推荐抗菌剂产品清单。

会上,作为陶氏仙护盾?产品的合作典范企业,特步展示了陶氏特意为其定制开发的运动鞋抗菌技术。作为全球首家与陶氏合作的家纺企业 ――雅芳婷布艺实业公司副总经理李龙表示,目前抗菌系列已经成为雅芳婷的热销产品。上海花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商品部部长周艳介绍,将仙护盾TM成功应用在手套内衬,避免双手被细菌困扰,从而使其产品获得了更大的市场空间,增强了其竞争优势。

英威达推出基于可再生生物衍生原料的LYCRA?(莱卡?)纤维

近日,INVISTA(英威达)宣布在全球范围内推出可用于各种面料和服装的基于生物衍生原料制成的商业氨纶产品。这种新型纤维据称有近70%的重量来自由谷物中葡萄糖所制成的可再生原料。因此,这种新型LYCRA?(莱卡?)纤维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远低于由传统原料制成的氨纶。

随着新型LYCRA?(莱卡?)纤维的推出,英威达为弹性面料零售商和制造商们提供了一种可影响面料和服饰整体生命周期分析的氨纶产品选择。除此以外,新纤维的性能将符合英威达一贯的高标准和高技术规格,因此无需对面料进行重新开发、加工或设计图样。

这种基于生物衍生原料制成的新型LYCRA?(莱卡?)纤维将会提供给英威达亚洲LYCRA EXCHANGE?计划中的一些指定成员进行面料开发。在这一该项目中,英威达提供的先进技术、完善的运营架构和丰富的市场资源将帮助计划中的成员,从而提升其持久的市场竞争力并全面开采LYCRA?(莱卡?)品牌产品的商机。

康丽数码在亚太区推出Avalanche Hexa成衣数码印花机

近日,高速成衣数码印花机供应商 Kornit Digital(康丽数码)公司在亚洲推出了Avalanche Hexa 成衣数码印花机。据介绍,全新的Avalanche Hexa六色系统采用了康丽数码的NeoPigmentTM技术,能够将墨水直接印在不同种类的布料上。Avalanche Hexa据称是业内唯一一部在传统CMYK四色调色板上添加了红色和绿色的系统,再加上白色墨水,使其色域扩宽了30%。

凭借独有的红色和绿色,加上CMYK和白色,Avalanche Hexa简化了专色处理和色彩调配,使用户能快速而准确复制品牌专属和特定的颜色。企业标志可简单和精确地复制在所有布料上,减少了浪费,并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作为康丽数码日益丰富产品组合中的重要新成员,Avalanche Hexa旨在实现快速吞吐量和绝佳质量,为用户提供快速投资回报。该机拥有20个Dimatix Spectra Polaris喷头,而每个喷头更配备了256个喷嘴,使在整个60 cm×90 cm印刷范围内的色彩更趋完美。

另据介绍,Avalanche Hexa非常适合那些面向相关领域客户的印花厂商,特别是那些准备升级机器,或是准备从传统的丝网印花转型至数码印花的企业。Avalanche Hexa不仅使用方便,更具有丰富功能,使生产更加流畅。

TESTEX采用最新尖端测试设备进一步提高纱线检测水平

TESTEX(瑞士纺织检定有限公司)一直坚持采用尖端的测试设备。通过采用物理测试实验室中的乌斯特? 5型条干仪进行检测,进一步确保了纱线的品质。

条干均匀度是鉴别单纱和股线品质的重要标准之一,其数值取决于纱线粗细段、棉结以及纱线毛羽的数量,因而这几个参数是影响成品织物外观均匀度的关键标准。乌斯特? 5型条干仪通过采用最先进的技术来检测以上这些重要的纱线参数。

以下这些传感器分别记录不同的纱线数值:OH 传感器 ―― 检测纱线毛羽的光学传感器;CS 传感器 ―― 检测质量变异的电容传感器;OM 传感器―― 检测纱线形状和横截面变化的光学传感器;FM 传感器 ―― 检测杂质的传感器。

除了采用电容传感器来检测纱线的质量变异,还使用光学传感器检测纱线的直径、密度和圆整度。如果两种纱线在截面具有相同的纤维数及不同的纱线捻度,虽然纱线总重量相同但却可能具有截然不同的外观。杂质传感器能够从浅色纱线中检测出有色异纤,也能检测出深色异纤、植物异纤和棉籽碎屑等。

若被检测样品未具有已确定的参考值,那么该样品检测后所得的参数将可自动与USTER?统计数据库中的参考值进行比对。

为了直观地反映纱线检测结果对于最终产品的影响,显示器屏幕上将不仅仅显示出检测数据结果以及分析图表,同时也会显示根据数据模拟出的纱板、针织或机织面料。这种分析方式能够得出大量的信息,尤其是检测非常规纱或具有周期性疵点的产品时,检测结果将相当直观。

通过采用乌斯特? 5型条干仪,瑞士纺织检定有限公司以可靠而现代化的纱线检测设备为提高和完善纱线质量做出贡献。与其他所有的纱线检测设备一样,乌斯特? 5型条干仪参与了 1 年 2 次的“纱线循环对比测试”,与其他参加者就检测结果进行了比对。

诺德提供高效节能型泵驱动解决方案

持续全速对泵驱动系统而言并非好事,根据实际需要来平衡速度控制能大大提升泵系统的能源效率。Nord(诺德)传动系统可提供完整的预组装分布式驱动装置,其功率范围广,可达22 kW。除能节省60%的能源外,用户还将受益于低噪音及低磨损,同时它还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并拥有环保优势。

SK 200E系列分布式驱动解决方案包括可靠且经济的变频器,特别适用于需根据实际要求精确调整输出功率的泵应用,能与世界各地主要的电源电压相兼容。诺德还能为各种应用领域(IP55/ IP66,ATEX 22区/3D类)配置完整的驱动系统。其集成过程和PI控制器功能使得它能全自动控制单机和移动应用,以及含多个驱动器的复杂设置中的过程变量和干扰补偿。由于拥有两个模拟输入,所以该变频器可直接处理传感器数据,如压力或流量。可选的信号和电源插头连接器便于装卸并确保了兼容性。可编程的节能功能可对部分负荷运转做出自动回应,这提高了效率并显著降低了运行成本。此外,它还可通过控制端子、总线进行直接且灵活的操作,或通过可选的电位器来直接调整变频器。

据介绍,该系统最多可存储 4 种操作模式,节省了安装时间,如在清洗周期或介质发生变化时,自定义参数还可通过插件式存储模块、系统总线或以太网接口快速导出到其他装置中。由于省去了控制柜,其分布式选项最大限度地为用户减少了布线操作,同时,该变频器在供货时已是预组装,因此可将安装过程中的电工操作降至最小。

2014中国家纺“金销奖”评选活动启动

由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流通分会主办,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经销商专业委员会与《家纺时代》杂志社、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网承办的“2014中国家纺‘金销奖’评选活动”于近日正式启动。颁奖典礼拟于8月底上海举办的“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及辅料(秋冬)博览会”期间举行。

自2012年创办以来,中国家纺“金销奖”评选活动已成功举办两届。通过举办活动,推动了家纺行业经销商的队伍建设,鼓励了传统经销商在营销模式和新渠道上的不断创新与拓展,更充分展现了新一批家纺渠道商在逆势中锐意进取、努力创新、拼搏向上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