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劳动实践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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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劳动实践报告

农业劳动实践报告范文1

关键词 失地农户;养老保障;劳动供给;农村土地

中图分类号 F30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5)12-0154-12

我国正在建构多元化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障体系,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在其中充当不同角色和承担相应功能,而土地作为一种影响农村居民个体效用函数的核心要素,也或多或少地承担了农村居民社会保障的功能。对于失去部分土地或全部土地的农民来说,很多地方除了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外,还制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或采取村集体和个人缴费、地方政府财政用土地出让金补贴的办法为失地农户建立社会养老保障账户,来解决失地农户的“养老难”问题,这意味着在我国农村土地确实具备保障农村居民养老的特别功能,失地农户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变革与创新也正是对农村居民失去土地的一种变相补偿。

目前我国被征地农民人数巨大,大约有7 000万人,以当前城市化发展速度和用地需求预测,2020年被征地农民数量累计将超过1亿人。2003年以来,我国农村居民养老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包括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内的多种养老保障制度已经落地实施,有些失地农户业已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等各类养老保险。就养老保障的劳动供给效应看,在农村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的背景下,养老保障制度不仅需要发挥社会保障的福利功能,而且需要发挥保障劳动力持续供给的功能,有效调节劳动参与和劳动供给水平,这对于经济增长方式正在转型、“人口红利”正在消解的当下至关重要。农村土地更是发挥着“劳动力蓄水池”的作用,调节着农业劳动和非农劳动的参与率和供给水平,对失地农户这一特殊群体来说,失去土地一般会使其获得数额不等的征地补偿金,增加当期收入水平,但如果使用不善,这些征地补偿金难以顺利转换为人力资本投资和就业创业投资,就难以增加预期收入水平,使得失地农户的养老保障堪忧。因而,基于劳动供给效应视角,失地农户要调节当期收入和预期收入的关系,映射到劳动供给上,就会增加或减少劳动参与率和劳动供给水平,导致土地保障和养老保障在农业劳动和非农劳动的参与和供给上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替代与互补。无论是土地征用货币化安置还是养老保障都可能产生收入效应或替代效应,进而对总体劳动供给产生影响,而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哪种效应更大,土地保障和社会保障对失地农户农业劳动和非农劳动参与和供给会产生何种影响,正是本文要回答的问题。

1 文献述评

失地农户获得征地补偿金能够增加当期或预期收入,按照劳动供给理论的收入效应,这将激励失地农户减少农业劳动或非农劳动的参与率与供给水平,即产生劳动供给的负效应[1],且由于对失地农户就业安置方式等不合理,更是加剧了“失地就失业”、“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等现象。而农村居民养老保障制度也会产生劳动供给的负效应,激励劳动者将更多时间用于闲暇,减少劳动时间甚至是退出劳动力市场,这在市场化程度高且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发达国家表现尤为明显,养老保障可以放松劳动者的预算约束,提高当期和预期收入水平,降低储蓄动机,激励劳动者较早地退出劳动力市场或者降低为获得收入的劳动供给水平。美国在20世纪初至20世纪80年代、欧洲在最近40年都发生了劳动参与率的持续下降[2-3],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被认为是欧美劳动参与率长期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激励着老年劳动者提前退休。发展中国家的养老保障实践也验证了这一点,南非的居民养老金是接近1/3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而有养老金的三代家庭的劳动参与率明显较低[4]。巴西的养老保障制度改革降低了养老金的申请标准,提高了养老金收益,显著影响了农村劳动者的劳动供给意愿与行为,使农村劳动者退出劳动力市场的概率提高了38%[5]。

另一方面,征地补偿金和养老保障又可能同时放松预算约束,增加就业机会,比如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创业就业投资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通过提高劳动的边际报酬发挥类似于工资率的替代效应,这将激励劳动者增加劳动供给,产生劳动供给的正效应。例如,通过加强失地农户教育培训、创新创业就业安置方式和改革养老保障模式让失地农户实现就业并完成脱贫[6]。Imrohoroglu & Kitao指出,虽然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产生了一个显著的劳动供给分配效应,但改革并没有对总体劳动供给参与率和参与水平产生明显的影响[7]。Posel 等研究发现,对于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南非家庭,农村妇女更倾向于增加劳动供给,他给出的主要解释是,养老金能够帮助克服迁移的收入约束,使得壮年妇女可以迁移[8]。

针对失地农户的养老保障体系还处在改革发展的初期探索阶段,相关研究往往更多把养老保障制度和土地保障功能分裂开来进行研究,或仅探讨养老保障体系本身,如养老保障的政策模式、参保激励、财务可持续性等[9-11],或仅探讨失地对农户就业、收入、消费和福利等的影响[12-13],针对失地农户养老保障体系的经济社会效果评价明显不足,也尚未充分关注到农民失地、养老保障与劳动决策三者之间的关系,无法指导政府对失地农户群体设计和施行具有针对性、科学性的社会保障政策和劳动力管理政策。冀望于本文的研究能够为深入理解这一关系作出贡献,进而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帮助。

2 数据、模型与分析方法

2.1 调查方法与样本分布

本文使用的数据是2011年6-9月世界银行在成都市所做的农村住户家庭问卷调查数据。成都市近年来在城乡统筹、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诸多努力,土地征用规模不断增加,失地农户数量不断攀升,2014年9月,已经达到 140万人左右。与此同时,成都市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也经历了快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2003年之前只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旧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03年建立了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2004年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2007年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08年开始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开始整合并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成都市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和变迁的过程,几乎涉及和涵盖了所有养老保障制度,可以被视为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变迁的缩影。

调查采取四阶段抽样法,每一阶段均采用与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PPS)方法进行抽样,先是从成都市下辖县(市)中抽取3个被调查县市,即双流县、金堂县和崇州市,然后,在每县(市)再抽取3个乡镇,在每个乡镇中抽取3个行政村,再采取随机抽样和典型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户进行问卷调查,经过问卷的审查、复核与整理,最终获得失地农户有效问卷1 267份。在被调查者中,男性和女性分别占到49%和51%,农业户口居民占到76%,平均年龄48.67周岁,平均受教育年限8.92年,平均家庭规模4.07人,家庭人均纯收入1.17万元,参加各类养老保险的人数为816人,总体养老保险覆盖率为69%,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是失地农户参与的两种主要保险,覆盖率分别为38.2%和19.6%,部分农村居民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覆盖率分别为4.1%和5.4%,有7%的失地农户享受到了养老保险待遇,平均享受水平0.04万元,被调查者总体劳动参与率为0.61,总体劳动供给为174.79天,其中,农业劳动参与率和非农劳动参与率分别为0.27和0.45,农业劳动供给和非农劳动供给分别为46.27天和131.58天。

2.2 模型选取与估计方法

Becker建立了农户劳动行为决策的初步分析框架[14],Singh 等对这一框架进行了补充和拓展[15],按照Singh等的农户决策行为理论分析模型,和普通农户一致,失地农户的时间配置也服从家庭效用最大化原则,失地农户的家庭时间一般可分为农业劳动时间、非农劳动时间和闲暇时间,为考察养老保障的劳动供给效应,并解读农村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把失地农户的养老保障因素和失地农户所获征地补偿金因素纳入到预算约束和劳动供给条件之中。

式(1)-(4)中,效应函数U取决于收入Y和闲暇E,在失地农户时间分配中,总时间T由农业劳动时间LSf、非农劳动时间LSn和闲暇E组成,在失地农户预算约束中,全部收入Y由农业收入(pyYff-pxXf)、非农业收入wnLSn、社会保障的预期收入E(P)、征地补偿金的衍生性收入V1和其他转移性收入V2构成,Yf、Xf分别表示农业产出品和农业投入品的数量,py、px分别表示农业产出品和农业投入品的价格。

基于失地农户效用最大化的农户模型,农户的劳动供给行为决策主要有两个:农户是否参与劳动供给和农户参与供给的时间,前者体现为农户劳动参与率,与之相对应的模型可称为劳动参与模型,后者体现为农户的劳动供给水平,称为劳动供给模型。一般来说,劳动供给模型要比劳动参与模型的可靠性要弱,除非数据精确性能够得到保证,即农户非农劳动时间和农业劳动时间能够准确测量和加总,但劳动供给模型在反映社会保障的劳动供给效应时其解释力更为突出其解释力更为突出[16]。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无论是抽样方法还是调研过程都受到严格控制,因而,同时使用劳动供给模型和劳动参与模型来印证失地农户的养老保障的劳动供给效应,并解读和阐释农村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

劳动参与模型反应了总体劳动参与率LP、农业劳动参与率LPf和非农劳动参与率的LPn决策过程,总体劳动参与决策表示过去一年是否从事过一天以上有收入的劳动,农业劳动参与决策和非农劳动参与决策分别表示过去一年是否从事过一天以上的有收入的农业劳动和非农劳动,当然,失地农户可以从事兼业劳动,LP、LPf和LPn都为哑变量。自变量中,养老保障和征地补偿金衍生收入将是本文考察的重点,但征地补偿金对劳动供给的影响效应可能逐年递减,而且所调研地区的土地征用基本发生在2007年和2008年,征地补偿金衍生收入难以准确划分和测算,另本文一个重要研究目标是考察土地养老保障功能,而且经检验,征地比例和征地补偿金高度相关,相关系数为0.89,因而本文用征地比例作为对征地补偿金衍生收入的替代变量。在调查中发现,不同征地比例的失地农户劳动供给行为有明显差别,参考陈莹等[17]、郭玲霞等[18]关于征地比例影响效应的划分,本文把征地比例划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是25%以下、25%-50%、50%-75%和75%以上,表示征地程度很少、较少、较多、很多。养老保障因素从两个视角去考察,分别是养老覆盖率和养老保障待遇,养老覆盖率用是否参加养老保险coverage表示,这里养老保险包括新农保、农民工社会保险、失地农户综合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各类保险,养老保障待遇分别用是否享受养老待遇beneficiary和养老待遇享受水平pension来测量。另外,农业劳动供给行为决策的核心变量是劳动边际报酬和工资率,但由于农户既可能从事农业家庭经营,又可能从事非农劳动,劳动边际报酬和工资率难以测算,因而本文用家庭人均收入income、家庭人均农业收入incomef和家庭人均非农业收入incomen来表示。其他变量设置为控制变量,包括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

在计量检验时,采用dprobit模型对劳动参与率模型进行回归,并使用稳健标准误应对可能出现的异方差。劳动供给模型的被解释变量、LS、LSf和LSn分别表示总劳动供给时间、农业劳动供给时间和非农劳动供给时间,为非负连续变量。首先用Robust OLS对模型进行回归,并使用稳健标准误处理可能出现的异方差问题。由于劳动时间为左侧受限变量,再使用Tobit模型来解决可能存在的样本选择偏差问题,并使用最大似然法(MLE)进行有效性估计。最后再对比和验证Robust OLS模型和Tobit模型的估计结果,判断回归模型估计的稳健性。

3 实证研究结果

3.1 征地比例和劳动供给关系的基本判断

从总体来看,参加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户无论是总体劳动参与、农业劳动参与还是非农劳动参与都要稍低于未参与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户,这表明养老保险覆盖可能对失地农户是否参与劳动供给产生了某种影响,但影响程度的显著性还需要计量模型进行检验。而养老保险覆盖对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则出现了分化,参加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户在总体劳动供给时间和农业劳动供给时间上少于未参保者,但在非农劳动供给时间上略多于未参保者(见表2),当然,养老保险覆盖率对劳动供给时间影响效应的显著性也有待计量模型检验。

从失地百分比与劳动参与关系维度考察,失地比例在25%以下的农户无论是参保者还是非参保者其农业劳动参与都最高,分别为58.0%和56.5%;失地比例在50%-75%的农户其非农劳动参与相对最高,分别为82.6%和70.6%;失地比例在75%以上的农户的非农劳动参与有所下降,两类群体的比率分别为61.8%和43.3%。另外,失地比例为50%-75%的未参保农户的非农劳动参与比农业劳动参与要高出39.1%,参保农户的这一比例也达到了38.2%。失地比例在75%以上的未参保农户的非农劳动参与比农业劳动参与要高出47.3%,参保农户的这一比例也达到了31.8%,这可初步判断,一个基本的趋势是,土地具有较强的农业劳动吸附功能,随着失地比例增加,农业劳动参与就会下降,非农劳动参与可能会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态势,50%-75%的失地比例可能是一个拐点。

从失地百分比与劳动供给时间关系维度考察,失地比例在25%以下的农户其农业劳动供给时间最多,失地比例在75%以上的农户其非农劳动供给时间最多,并且,随着失地比例增加,非农劳动供给时间会逐渐增多。失地比例25%以下、25%-50%、50%-75%和75%以上的未参保农户其非农劳动供给时间要分别比农业劳动供给时间多出46.6天、108.8天、134.6天和164.6天,而相应的参保农户其非农劳动供给时间分别比农业劳动供给时间多出60天、94.4天、98.6天和130天,这表明,随着失地比例增加,不管农户有没有参保,其可能都会提供更多的非农劳动供给时间。3.2 劳动参与模型的估计

劳动参与模型估计结果如表3和表4所示。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与一般理论框架以及已有经验研究结果大致吻合,在此不作深入和具体的讨论,但要注意的是,在本文中,控制变量健康状况对失地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不显著,这和既有研究有所区别,可能的原因是,失去土地将使得农民产生生存压力并增加劳动参与动力与意愿,不管健康状况如何,失地农户都不会选择显著降低劳动参与率和显著减少劳动参与行为,以减轻生存压力。尤其是,对于健康状况为一般水平的失地农户,健康变差可能会使其从非农劳动参与中退出并转移到农业劳动中来,反而增加了农业劳动参与率。

本文重点关注的是征地比例和养老保障因素,养老保障因素具体从养老保险覆盖和养老保险待遇两个视角考察,养老保险待遇又从待遇享受和待遇水平两个维度分析。首先考察征地比例,从表3可以发现,征地比例对失地农户总体劳动参与率和农业劳动参与率有显著影响,而且是在1%水平上有显著影响,这表明征地比例越少失地农户越会参加总体劳动和农业劳动,以dprobit估计的边际效应来看,这在25%以下的征地比例上表现的最为明显,相比较于75%以上的征地比例,失地农户总体劳动参与率和农业劳动参与率将提高29.9%和48.4%。然而,实证研究也表明,征地比例虽然会对非农劳动参与率会产生正向影响,但大体上影响并不显著,只在50%-75%的征地比例上具有10%水平的影响,这表明在50%-75%的征地比例上体现出了特殊性,征地越少显著增加了非农劳动参与率,从表4我们同样也可以得到类似结论,只是用dprobit估计的征地比例边际效应略有不同。表3和表4可以说明,在城市化加速推进的情境下,农村土地依然具有很强的劳动吸附功能,也具有较强的资源禀赋效应,失地农户越多占有土地就越会增加劳动参与尤其是农业劳动参与,由于兼业经营、就业安置和就业培训等原因,更大比例的土地征用只会显著减少农业劳动参与率和总体劳动参与率,但却未必能够把更多的失地农户的劳动力释放到非农劳动中,从而增加非农劳动参与率,非农劳动参与没有对农业劳动参与形成替代。但在50%-75%的征地比例上又会存有差异,失地农户同时显著增加了农业劳动和非农劳动参与率,因而应重视这一失地农户群体的劳动参与问题。

其次,再来考察养老保险覆盖和养老保险待遇。表3表明,在控制了家庭特征、个人特征、经济因素和健康状况后,养老保险覆盖无论是对总体劳动参与、农业劳动参与还是非农劳动参与都不产生显著影响,参加养老保险并不能显著降低失地农户的劳动参与率,出现这一结果可能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失地农户预期未来领取的养老金额度较低。二是失去土地意味着将失去重要保障,增加劳动参与本质上就是预防性储蓄。与参保行为不同,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和养老保险享受水平是由保险制度决定的,并不受劳动决策行为的影响,我们也使用dprobit方法进行估计,从估计结果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会显著降低总体劳动和非农劳动的参与率,使总体劳动参与率下降2.1%,非农劳动参与率下降2.8%,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不会显著影响农业劳动参与率,不足以改变失地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决策。同样,由表4可知,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水平也会显著影响总体劳动参与率和非农劳动参与率,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1%,将会使总体劳动参与率下降3.5%,非农劳动参与率下降4.7%,而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水平也不会改变失地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决策。这表明,我国所实施的各类养老保险制度并不会挤出失地农户的劳动参与,使失地农户显著减少劳动参与或直接退出劳动力市场,因享受养老待遇的大都是中老年人,失地农户参加各类保险的待遇享受以及所享受的养老金水平只会显著降低非农劳动参与率,但它可能却把失地农户的劳动更多地留在农业与农村之中,促使我国的农业延续着老年农业的发展路径。

3.3 劳动供给模型的估计

由表5和表6可知,使用Robust OLS模型和Tobit模型的估计结果基本一致。结合表3和表4,控制变量健康状况虽然不对失地农户的劳动参与率产生显著影响,却对总体劳动供给时间尤其是非农劳动供给时间有着显著影响,也就是说,随着失地农户健康水平下降,失地农户虽然不会降低劳动参与率,但会减少劳动供给时间和非农劳动供给时间。健康状况变量虽然对农业劳动时间产生负影响,但并不显著,可能原因是,农业对我国农业经营主体中的小农户而言依然是禀赋农业,农村土地仍然具有较强的禀赋效应。

先考察征地比例这一影响因素。表5和表6都显示,农户被征地越少,耕种土地越多,就会显著增加劳动供给时间和农业劳动供给时间,虽然也会降低非农劳动供给时间,但这一影响并不显著。这表明,快速推进城镇化而进行的征地并不能让大多兼业经营的小农户放弃农业生产经营而完全转向于非农领域,农业和农地仍然具有较强的劳动吸附性,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仍然存在。由于兼业原因,失地农户的农业劳动也并没有对非农劳动产生显著的挤出效应,农民失地的多少并不影响农户的非农劳动供给时间,这应该与本文研究对象是城郊的失地农户有关,这些农民往往具有非农就业机会多、非农就业离土不离乡的特征,这保障了非农劳动供给时间。同样,和参与模型研究结果一致,50%-75%征地比例上的失地农户在征地比例劳动时间供给效应上具有特殊性,在显著增加农业劳动时间的同时,也显著减少了非农劳动时间。

再来考察养老保险覆盖和养老保险待遇对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表5表明,在控制了家庭特征、个人特征、经济因素和健康状况后,养老保险覆盖率虽然会对农户总体劳动时间、农业劳动时间和非农劳动时间产生负影响,但影响不显著,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并不倾向于显著减少失地农户的劳动供给时间。农户失去土地意味着失去部分养老保障,虽然参加了养老保险,但由于预期收入、生存压力等原因,并不能激励失地农户用闲暇替代劳动,减少劳动供给时间或直接退出劳动力市场。而养老保险待遇却具有较强的收入效应,且能享受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户主要是接近退休年龄的中老年人,养老金作为一项转移支付可以放松预算限制,激励失地农户减少劳动供给时间,表6(Robust OLS 与Tobit估计结果具有一致性,只报告了Tobit模型估计结果)实证研究结果恰证明了这一点。养老待遇将显著影响总体劳动时间和非农劳动时间,会使失地农户的总体劳动时间减少29.6天,非农劳动时间减少35.8天,但对农业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不显著。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水平的劳动供给负效应更为突出,其在总体劳动、农业劳动和非农劳动的供给模型中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即随着养老保险享受水平的提高,失地农户会倾向于降低农业、非农业和总体的劳动供给时间。

4 主要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将农民失地、养老保障纳入劳动参与模型和劳动供给模型,利用世界银行在成都市的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据观察了土地征用和养老保障对失地农户劳动供给的影响效应,兼而考察了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在快速推进城镇化的背景下,土地征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失地农户是一个在较长历史时期内都存在的现象,失去土地不仅对农民的生产、生活都会产生影响,而且还可能对宏观层面的劳动供给产生冲击,进而冲击到我国的“人口红利”水平,影响经济增长潜力。实证研究表明,虽然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民就业非农化趋势增强,工资性收入的占比增加,农民就业方式多元化,但是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并没有显著减弱,农村土地的劳动吸附功能仍然很强,农民失地越少,耕种土地越多,总体劳动参与和农业劳动参与就会越高,总体劳动供给时间和农业劳动供给时间就会越长,哪怕是对于城乡结合部或近郊区的农民来说也是如此。而且,本文研究还表明,农民耕种土地的多少并不显著影响非农劳动参与和非农劳动供给时间,农业劳动供给并没有对非农劳动供给造成替代,土地征用只会影响到农业劳动供给而不会影响到非农劳动供给,农民不会因为土地被征用获得补偿金而减少非农劳动或直接退出非农劳动市场,土地被征用不会显著影响非农业就业的“人口红利”,但这对于不同失地比例的失地农户来说会产生分化,失地比例在50%-75%的失地农户具有特殊性。这一结论将为建构失地农户劳动力市场、完善失地农户劳动力配置与管理提供帮助,要针对不同失地比例的失地农户制定区别化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管理方法。要实现失地农户由农业劳动顺利转换到非农业劳动,政府还必须进一步完善就业安置方式,健全失地农户就业培训制度,积极为失地农户创造就业创业机会,避免“失地就失业”现象发生。

对失地农户来说,养老保障制度存在明显的劳动供给效应分化,这对于失地农户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及长远经济增长都具有政策涵义。与发达国家大多存在明显劳动供给负效应相比,我国失地农户养老保障的劳动供给效应具有特殊性,养老保险覆盖率不会对失地农户劳动供给产生显著影响,参加养老保险并不倾向于激励失地农户减少劳动供给或退出劳动市场,这表明,农民失去土地的生存发展压力以及获得的养老保险待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提高人力资本水平“触发器”的功能。而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水平却会显著影响总体劳动供给和非农劳动供给,也意味着我国以中老年人为主体的农业劳动力市场仍然会长时间持续存在,随着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水平的提高,中老年劳动力可能会选择降低农业劳动供给时间或直接退出农业劳动力市场,从而使我国以中老年人为主体的农业劳动力市场面临更加突出的供给不足,这迫使农业要加快转变生产方式,培育农业生产经营“青年接班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可能降低劳动供给水平,也有可能某种程度上发挥了提高人力资本水平的功能,这就特别需要在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与实施中付出更多努力,在强调保障制度福利功能的同时,兼顾劳动力的供给功能,使两种功能能够协调和平衡起来。

从农民失地与养老保障的关系看,农民失去土地意味着失去部分社会保障,这要求政府承担起相应社会责任,土地作为社会保障的一种机制,其对劳动供给的效应与社会保障的劳动供给效应无论在方向还是显著性上都会存在差异。无论农民被征地是多还是少,实施具有更高参保率的养老保障制度都不会降低失地农户这一群体的“人口红利”,因而应当建立全覆盖的养老保障制度,并突出这一制度的福利功能,此外,应当客观地看待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这一政策工具作用,因为它会产生对劳动供给尤其是非农劳动供给负效应,影响到我国“人口红利”水平,因而应强调这一工具的劳动供给功能。我国正处在社会保障制度转型期,如何协调、统一好土地保障和养老保障的劳动供给效应,是政府必须要面对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无法走欧洲福利国家模式,因为财政压力,也因为养老保障制度对劳动供给与经济增长的潜在负效应,我国应建构与劳动力市场和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哪怕对失地农户这一特殊群体也是如此,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对劳动供给的扭曲,降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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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劳动实践报告范文2

党的十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我国的农业安全受到耕地减少、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等条件的制约,农业发展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制度风险和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威胁,特别是农业劳动力后继无人现象严重,农业生产能力后劲不足。大量的兼业农民致使农业生产副业化现象普遍,农业生产短期行为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农业安全。中央农村工作小组副组长陈锡文2012年11月29日在《财经》年会2013发表主旨演讲表示,中国进口粮食数量增长非常快。2012年1—10月,按中国口径统计,进口的粮食已经超过6千万吨,达到了6088万吨,从2011年开始,三大谷物,小麦、大米和玉米,中国也都已经成为净进口国家。如果农产品全部自给,中国大约有20%左右的缺口。要保障我国粮食安全,除了加强水源保护和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还要“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十报告)。然而要实现这一目的,有多种路径可以选择,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培养出千千万万的新型职业农民,因为没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职业农民,资源就难以得到有效利用。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特点

新型职业农民首先是农民,从职业意义上看,所谓农民是指长期居住在农村社区,并以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农民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①占有(或长期使用)一定数量的生产性耕地;②大部分时间从事农业劳动;③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农业经营;④长期居住在农村社区。职业农民也必须符合这些条件,与传统农民、兼业农民不同,新型职业农民除了符合农民的一般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主体。传统农民主要追求维持生计,而新型职业农民则充分地进入市场,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最大化,一般具有较高的收入。②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度的稳定性,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而且后继有人。稳定性是农业特点对从业者的基本要求,以区别于对农业的短期行为。③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还要求其行为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

 

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特点既保留了传统农业经营的优点,又避免了小农户的弊端;既可以发挥家庭经营的优势,又有助于融入现代农业要素;具体说,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具有以下5个方面的作用:

 

1. 新型职业农民的稳定性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运用;

2. 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耕地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3. 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

4. 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政府支农政策的落实;

5. 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农业文化的传承。

二、发达国家职业农民培养的主要做法

(一)美国的“三位一体”农民教育模式

在美国,农业大学和学院是把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统一体,教授们在从事农业教学研究的同时,还广泛深入农村,从事农业科技方面的推广、示范、咨询工作,开办技术培训班等,将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新技术及时推向农业生产一线。美国农业技术与职业院校规定,学生必须到农场、公司参加生产实践,并帮助完成某一生产课题、解决生产实践问题才能毕业。学生必须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积累,才能拿到毕业文凭和专业技能鉴定证书。美国的农民培训模式大体可以分为在公立学校开展的培训和公立学校外开展的培训两种。前者是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最主要形式,培训对象一般为青年学生和准备务农的青壮年农民。具体培训方式又可以分为4种:①辅助职业经验培训(SOE)。这是正规农民职业培训的一种典型形式,授课者多是一些专家学者,主要教授有关生产管理和农业投融资方面的技巧。② FFA 培训。FFA是“未来美国农民”的缩写。这种培训的目的是培养农民的创业能力、领导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给青壮年农民建立自信,拓宽其在农业领域的就业渠道。③辅助农业经验(SAE)培训模式。这是一种“在干中学”,将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的方式,即学生将课堂学到的农业生产经营等技能应用到自家农场或当地社区、企业,教师进行家访并进行指导。④课堂指导的农业培训模式。美国公立学校提供的农业教育培训,很大一部分是在农村地区的高中开设农业课程,这种培训方式为未来的农民教授种植养殖技术和农机具的使用方法,以此提高农民的整体科技素质。后者的培训对象是成年农民,一般都是由当地高中教师在夜校进行培训,时间大多安排在秋冬季的农闲时期。

 

(二)日本重视农民继续教育

日本十分注重农民培训工作,其农民培训由国家统筹规划,政府农业部门与相关部门分工指导和协作。日本的农民职业教育主要包括农业高中教育、农业继续教育、农业技术普及组织教育和国内外研修制度。

 

农业劳动实践报告范文3

关键词:农民;集中居住;动因;建议

农民集中居住是实现“三个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然结果;是实现土地集约化、农业产业化的客观要求;是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过程的催生品;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方式和必经之路。

一、我国农民集中居住动因分析与归纳

(一)理论动因

这里所指的农民集中居住的理论动因是指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历史出发,总结出的推动农民实现集中居住的必然原因,它具有总体性的特征。

1、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驱动

随着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产值和就业人员的比例将不断发生变化,三大产业的结构比例将逐渐趋于合理化。发达国家经验表明,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农业在三大产业中的比重将不断下降,这势必引发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和服务业转移,从分散从事农业劳动,到集中进行工业、服务业生产,这为农民集中居住提供了可能。

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扩张阶段,而工业化的特征之一,就是产业集聚,它包括各类生产要素和劳动者的适度集中。也就是说,工业化程度的提升为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提供了强大动力,而农民集中居住也会促进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与升级,进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土地集约化驱动

由于人口众多,我国人地关系非常紧张,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但同时土地的粗放利用却很突出。尤其在农村,农民住宅随意占地、使用无序等现象严重,加上管理困难且缺位,造成闲置浪费土地现象严重。据学者计算,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已超过1600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13%;农村人均用地面积达177平方米,占人均耕地面积的19%。而且农村居民点用地大多为优质耕地。造成大量土地的使用潜力未被充分挖掘。因此,为了提高土地集约化程度,有必要让农民集中居住,通过复垦,扩大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农业集约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3、城镇化驱动

《中国城市状况报告2010/2011》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不含港澳台)共有设市城市654个,城镇化水平46.59%,城镇人口达到6.21亿。报告称,今后5年内,我国的城镇人口将超过农村人口。到2030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将达到65%左右,各类城镇将新增3亿多人口。城镇化过程中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将加大,这为农民进入城镇集中居住和实现农民市民化提供了动力和契机。

(二)实践动因

这里的实践动因是指推动农民集中居住的各种具体动因,它们因地因时不同,以其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导,在各种具体动因的共同推动下,农民实现集中居住。

1、农民意愿主导型驱动

农民意愿主导型驱动因素是指农民在进城务工、经商等过程中,产生的对城镇生活方式的接纳,让他们自发或者在外力助推下进城集中居住的因素的总和。这一类型多见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卫星城周围、城镇近郊区、交通枢纽周边等地。这些集中居住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已经“非农化”了。他们工作生活在城镇而在农村保留土地和房屋。在这些地区,村庄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大,农民自发自愿集中居住在城镇。

2、政府政策主导型驱动

政府政策主导型驱动因素是指政府在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通过政府政策和行政命令让农民集中居住。这一类型多见于大型工程建设、库区移民、灾后重建、政府主导的各类园区建设、生态保护区建设、不适宜人类居住区整体搬迁等情况下。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调度。

3、市场化主导型驱动

市场化主导型驱动因素是指通过市场化运作,农民在与相关市场主体的相互作用下,实现集中居住。这一类型主要是企业、开发商通过征用农民土地开发工、农业园区,乡村旅游区等而促成双方协定,由开发商修建集中居住区,让农民居住。

二、对农民集中居住实践动因评价与建议

(一)农民意愿主导型驱动

这是最自然的一种集中居住推进方式,农民完全自由自愿,但是推进速度缓慢,不能形成规模效应。而且仅局限于有一定技术、资金或者人际脉络的农民。他们一般在城镇有较为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但是不具备市民身份、也不能享受市民福利。

对于这一类集中居住的农民,政府要对其提供政策援助,解决他们的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福利等问题,帮助他们更好地被城镇接纳和从精神上融入城镇。

(二)政府政策主导型驱动

这是目前我国最主要的集中居住驱动因素和推动模式,具有规模大、推进速度快、具有规模效应等特点,但在政府主导下,农民的意愿性得不到充分体现和保障,甚至出现强制推行,引起农民的抵触情绪。农民在集中居住前多从事农业劳动,集中居住后可能因土地离居住地较远耕作不便造成收成减少,或者因失地又无其他技能而发生“因集致贫”。以及对市民身份或集中居住生活方式的不适应而引发矛盾。

对于此类集中居住的农民,在实行集中居住前,政府要深入宣传,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消除他们的顾虑;同时,集中居住区的规划建设要坚持高标准、人性化和科学化的原则,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集中居住后,要加强对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拓宽他们的工作渠道,同时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让他们从形式、精神和思维方式上都实现从分散到集中居住的转变。

(三)市场化主导型驱动

目前,这种驱动因素下的集中居住虽然并不太多见,但是由于农民自愿主导的规模小、速度慢,政府主导又面临财政困难、资金不足等问题,因此,可以预见,市场化主导型驱动应该是未来农民实行集中居住的最主要动因和基本形式。和政府事务众多相比,企业可以相对集中地开发项目、建立园区,同时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和农民自愿推进相比,又具有高速、规模效应优势。

但是,由于企业以营利为目的,极有可能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因此,政府应该对企业在推进集中居住过程中的相关活动加强监督,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和侵犯农民权益的惩罚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正当利益。

参考文献:

1、赵美英.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集中居住研究[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2、杨继瑞,周晓蓉.统筹城乡背景的农民集中居住及其制度重构——以四川为例[j].改革,2010(8).

3、李晓莉.城镇化进程中近郊区农民集中居住问题研究——以甘肃省张掖市梁家墩为例[d].兰州大学,2009.

农业劳动实践报告范文4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资源配置效率;农户模型;不完全市场条件;要素需求;要素供给;农村土地市场;市场均衡条件

中图分类号:F224.0;F30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131(2013)03000106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高,与此同时收入增长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收入来源多元化、市场化和非农化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盛来运,2005)。按出乡务工3个月以上口径统计,2004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为1.18亿人,在乡镇企业就业人员1.36亿人,剔除重复计算部分,估计非农产业的农民工人数大概在2亿人以上(韩长赋,2006)。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由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过短,并且在转让过程中的约束过多,因而不能形成稳定的租赁关系,导致土地转让的规模很小,并且出现了耕地“抛荒”现象。熊祥强等(2006)对重庆市忠县三汇镇的调查发现,该镇土地抛荒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6.2%,其中常年抛荒和季节性抛荒分别占62%和38%。董晓波(2007)的调查表明,安徽省2002年土地抛荒面积为895.323千公顷,约占粮食播种面积的1%。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后劲不足。在农村仍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东部沿海地区出现了“民工荒”现象。从2003年开始,中国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正面临工人短缺的境遇,很多民营企业为招不到员工而发愁,不少工厂由于工人不足而被迫减产,甚至停产。“民工荒”是我国劳动力就业供需方面出现的新矛盾,将对我国经济,尤其是沿海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农民是否愿意从事非农业劳动,主要取决于农业工资水平和非农业工资水平的差异。“民工荒”现象的出现,表明二者的差异在缩小甚至出现了倒挂。因此,农村劳动力和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问题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

在理论模型方面,Rosenzweig(1978,1980)在效用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基础上建立了体现劳动异质性的一般均衡竞争市场模型,研究了土地重新分配对工资的冲击效应,并利用印度159个行政区1960到1961年的数据对模型进行了检验。理论分析认为,在一定的假设下,由于的财富和闲暇的作用的反向变动,局部对工资的冲击是不确定的;而实证分析表明从大农场到小农场的土地重新分配显著提高了农村工资水平而使无地农户受益,但同时扩大了工资的性别差异。姚洋(2004)的模型则在农民劳动异质性的基础上考虑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的转移,并讨论了在没有土地租赁市场和土地租赁市场具有不同活跃程度时农户行为的变化。本文将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利用农户模型进一步研究不完全市场情况下农村劳动力和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以期能为有关理论研究和实践决策提供参考。

陈训波:农村土地流转与资源配置效率二、完全市场下的农户决策与资源配置

由于农民的收入较低,进城的农民工拿的是低工资,干的却经常是高风险、高危害、超长工作时间的工作,可以看出农民的目标主要是追求收入。因此,后面的分析均假设代表性农户决策时以收入最大化为目标,生产时则表现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农户有两种初始禀赋,劳动时间L0和土地Z0,并且在土地不变时劳动相对过剩。

假定土地只生产一种产品,具有二阶连续可导、严格凹的生产函数ef(L,Z,K),且满足:f″ii0;i,j=L,K,Z。其中,L代表农业生产使用的劳动,Z代表土地,K代表资本;e表示农户家庭组织生产的能力,由农民的个人特征(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决定。用r表示资本投入的单位成本,P表示农产品的价格,w表示工资水平,R表示土地租金水平,且都以农户消费品的价格表示。农户可能的收入来源有三种:从事农业生产的利润、务工收入和土地租金收入。存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和土地市场时,农户决策的最优化如下:

其中i的取值为1、2、3,分别代表劳动、资本和土地;j的取值为1、2、3,分别代表工资、利率和土地流转价格。

由上述分析,有命题一:影响农户决策的三个价格变量w、r和R的其中之一变化时,劳动、资本和土地投入量将同时反向变动。

三、不完全市场条件下的农户决策与一般均衡分析

1.不完全市场下的农户决策

假定农民可以兼业,Lf表示农户在农业部门的家庭劳动时间,Ln表示农户在非农业部门的劳动时间。要素可以流动,由于农村劳动力市场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为简化分析,假设农村劳动力市场是完全的;而土地市场和非农业部门劳动力市场是不完全的,需要一定的交易成本。Cn表示农户从事非农业劳动的成本,C(M)表示租出或租入农村土地的成本,并假设农村土地和劳动的交易双方具有相同的交易成本;M表示土地交易的自由度,且满足C′(M)

假定土地只在农民之间流转。用Zr表示农户租出的土地,Zh表示农户租入的土地,则农户拥有的总土地为Z= Z0+Zh-Zr。用Lf表示农户投入自己土地的劳动,Lh表示农户雇佣的农村劳动,Lr表示农户向农村劳动市场提供的劳动,则农户投入生产的总劳动为La= Lf+Lh。

设θ(e)为农民在非农业部门找到工作的概率,且θ′(e)>0,则农民在非农业部门就业时,可以获得的工资水平为θ(e)(wn-cn)。

农户的家庭收入最大化问题为:

根据一阶条件,农户劳动的配置情况如下:

(1)非农业部门的劳动供给:当θ(Wn-Cn)>max{Wa,pef′L}时,非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高于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和农户生产的边际收益,农户将选择向非农业部门供给劳动。

(2)农业部门的劳动供给:当Wa>max{θ(Wn-Cn),pef′L}时,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高于非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和农户生产的边际收益,农户将选择向农业部门供给劳动。

(3)农业部门的劳动需求:当pef′L>Wa时,农户将选择以工资水平Wa雇佣劳动进行生产。

根据一阶条件,农村土地的配置情况如下:

(1)当R-C(M)>Pef′Z时,农户将出租土地;

(2)当Pef′Z>R+C(M)时,农户将租入土地;

(3)当R-C(M)≤Pef′Z≤R+C(M)时,农户将自给自足,既不租入土地也不租出土地。

2.劳动力市场均衡分析

记a=Wa1Wn-Cn,则θ(e)>a时,农民在非农业部门就业的实得工资高于在农业部门就业的工资,反之则农民在农业部门就业的工资高于在非农业部门就业的实得工资。

(1)农户的劳动边际收益曲线与非农业部门实得工资水平线的交点方程求解如下:

由pef′L=θ(e)(wn-cn),有e1θ(e)=wn-cn1pf′L。

记e=g2(L,K,Z,P,cn,wn),可得L = g-12 (e,K,Z,P,cn ,wn ),其中g-12 (.)为g2(.)的反函数。

记e*2为农户使用全部家庭劳动L0进行生产的边际收益恰好等于非农业部门工资水平时的生产效率值,则e*2=g2(L0,K,Z,P,cn,wn)。

(2)农户的劳动边际收益曲线与农业部门工资水平线的交点方程求解如下:

由pef′L=wa,有e=wa1pf′L。

记e=g1(L,K,Z,P,wa),可得L=g-11(e,K,Z,P,wa)。

记e*1为农户使用全部家庭劳动L0进行生产的边际收益恰好等于农业部门工资水平时的生产效率值,则e*1=g1(L0,K,Z,P,wa)。

在人多地少、土地相对稀缺时,只有生产效率较高的农户才能保持较高的劳动边际收益,从而使用较多的劳动量。一般来说,非农就业的工资水平高于农业生产。为简化分析,假设生产效率为e*1的农户能在非农业部门获得比农业部门高的工资水平,即θ(e*1)>a。同时假设:e,e*1,e*2∈[emin,emax],则不同类型家庭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情况可以总结如表1:表1不同类型家庭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情况

家庭e的取值区间1家庭劳动1农业劳动需求1农业劳动供给1非农业劳动供给[e*2,emax]1L01g-12-L01010[e*1,e*2)1g-111g-12-g-11101L0-g-11[θ-1(a),e*1)1g-111g-12-g-11101L0-g-11[emin,θ-1(a))1g-12101L0-g-1210注:g-12(.)和θ-1(.)分别是g2(.)和θ(.)的反函数

(3)令φ(e)为e的概率密度函数,根据上表,农村劳动力市场的总需求和总供给分别为:

LAD=∫e*2θ-1(a)(g-12-g-11)φ(e)de+

∫emaxe*2(g-12-L0)φ(e)de

LAS=∫e*2θ-1(a)(g-12-g-11)φ(e)de+

∫θ-1(a)emin(L0-g-12)φ(e)de

由LAD=LAS可得均衡的劳动量和工资水平(L*,W*a)。

农村向非农村劳动力市场的总供给为:

LNS=∫e*2θ-1(a)(L0-g-11)φ(e)de

3.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均衡

(1)农户的土地边际收益曲线与土地租入成本线的交点方程求解如下:

令PefZ ′ = R + C(M),则e = R + C(M)1PfZ ′。

记e = R + C(M)1PfZ ′ = h1 (R,C(M),P,L,K,Z),则Z=h-11(e,R,C(M),P,L,K)。

记e*h为利用自有土地生产的边际产值刚好等于租入土地的价格的农户的效率,则e*h = R + C(M)1PfZ ′(Z0 ) = h1 (R,C(M),P,L,K,Z0 ),效率比e*h更高的农户会有土地需求。

(2)农户的土地边际收益曲线与土地租金收入线的交点方程求解如下:

令PefZ ′ = R-C(M),则e = R-C(M)1PfZ ′。

记e = R-C(M)1PfZ ′ = h2 (R,C(M),P,L,K,Z),则Z=h-12(e,R,C(M),P,L,K)。

e*r表示利用自有土地生产的边际产值刚好等于土地的租金收入的农户的效率,则e*r = R-C(M)1PfZ ′(Z0 ) = h2 (R,C(M),P,L,K,Z0 ),效率比e*r低的农户会有土地供给。

根据上述分析,不同类型的农户在土地流转市场上的供求情况总结如表2:表2不同类型的农户在土地流转市场上的供求情况

家庭e的取值区间1家庭类型1土地供给1土地需求[emin,e*r)1土地租出1Z0-h2(e)10[e*r,e*h)1自给自足1010[e*h,emax)1土地租入101h1(e)-Z0

(3)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总需求和总供给分别为:

ZD=∫emaxe*h(Z-Z0)φ(e)de

=∫emaxe*h(h-11-Z0)φ(e)de

ZS=∫e*remin(Z0-Z)φ(e)de

=∫e*remin[Z0 -h-12 (e)]φ(e)de

由ZD=ZS,可以得到土地流转市场的均衡租金水平R*和均衡土地租赁交易量Z*。

四、农村土地市场改革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1.土地市场改革(即M增加)对农户家庭资源配置的影响

按照土地市场的三种家庭类型和劳动力市场的四种类型进行组合,共有12种可能的家庭类型,下面按对土地的需求类型分三大类进行分析。

(1)需求土地的家庭:土地市场改革将减少土地的实际租入成本,按照前面对农户决策的分析,农户作为要素需求方时将增加要素(包括土地、劳动和资本,下同)需求,作为要素供给方时将减少要素的供给。

(2)土地自给自足的家庭:对于前后都处于自给自足的家庭,改革对其没有影响。而一部分原来属于土地自给自足但效率较高的农户经过改革转变成土地流转市场的需求方,从而增加对所有要素的需求;一部分原属于土地自给自足但效率较低的农户转变为土地流转市场的供给方,从而增加土地和劳动的供给,减少对资本的需求。

(3)供给土地的家庭:土地市场改革将增加土地的实际租金收入,此类农户作为要素需求方时将减少对要素的需求,作为要素供给方时将增加要素供给。

命题二: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活跃程度提高将使供给土地的农户减少要素需求,增加要素供给;使需求土地的农户增加要素需求,减少要素供给;而对土地自给自足的农户没有影响。

由于供给土地的农户生产效率较低,而需求土地的农户生产效率较高,由命题二可以得到命题三: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活跃程度提高将使资源由效率低的农户向效率高的农户转移,从而提高农业部门的资源配置效率。

2.农村土地市场改革对土地流转市场均衡的影响

参照姚洋(2004)的方法,可以证明:

由上述两式有命题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活跃程度提高使得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土地供给曲线和土地需求曲线同时右移,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增加,并且将增加均衡时的土地量Z*,即dZ*1dM>0。

五、结论

本文在农户劳动的异质性和土地相对稀缺的假设下分别分析了不同市场条件下追求收入最大化的农户的行为决策方式和资源配置效率。分析发现:(1)在完全的市场条件下,单一要素价格的变动将使农户对所有要素的需求反方向变动;(2)在不完全的市场条件下,农村土地市场改革将提高土地市场的完善程度,降低交易成本,使资源由效率低的农户向效率高的农户转移,从而提高农业部门的资源配置效率;(3)土地市场完善程度越高,均衡时的土地交易量越大。

参考文献:

董晓波.2007.耕地抛荒问题的实证研究[J].技术研究(8):104106.

农业劳动实践报告范文5

关键词:职业教育 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村劳动力素质

在各先进国家的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过程中,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包括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内的劳动力市场的就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农村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第二和第三产业转移是西方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由之路。2013年农民工监测报告显示:2013年农民工人数持续增加,外出务工月均收入继续提升,农民工(合众)转移也继续取得了新进展。从人数来看,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894万人,比上年增加了633万人,增长是2.4%。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发展。我国现阶段所处的经济高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中,正确认识剩余劳动力转移所面临的因素,在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作用,制定和实施农村职业教育服务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发展对策。

1 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因素

1.1 较低的文化水平和不到位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由于历史原因、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教育观念差别,在文化程度方面,我国外出打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普遍比较低。2013年农民工监测报告文化统计,农村外出劳动力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依然没改变整体农村外出劳动力教育水平偏低的现状。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水平偏低,而很多用人单位大多要求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个别行业要求具有一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才能上岗。文化水平偏低和职业技能培训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给劳动者就业带来难度,影响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表1)

1.2 户口制度制约

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源于195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了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的范围和程序。由于计划经济的需要,城乡二元结构在一定的时期内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特别是当今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这一体制在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日益出现弊端,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受户籍制度的影响,在较长时间内,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不到有序转移,迫于无奈,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无所事事,进一步造成劳动力出现浪费;外出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中面临社会保障体系、小孩入学教育、就业信息、技能培训等方面的限制。近几年改革户籍制度的呼声从未停止,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进城农民工和城市居民的不平等待遇,在城市中工作和生活中,进城工作的农民工成本不断增加。

1.3 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土地制度

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分为两种迥异的体系,企事业单位的就业人员享受着相对较为完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较为落后,甚至很大一部分农村人口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措施。尽管近年来我国就完善了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但是,从根本上没有确保农村人口的合法权益。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保护,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很难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造成目前侵害农村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很大一部分进城农民工的子女难以正常入学,个别地方强制缴纳赞助费才能入学,这是农民工难以承担的;同时难以保证进城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因此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有序转移的制度保证。

土地是农民生存的保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活风险也在不断提高,土地保障并不能满足农民的全部生活需要,尤其是无法满足农民获得高经济收入的需求。由于土地制度不完善,对于放弃或转让土地承包使用权的情形,缺乏科学合理的经济补偿制度,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难以确保农业劳动力在农村土地的所有权。虽然农业劳动力在外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名义上又在农村“占地”耕作。在人多地少和农业比较效益较低的情况下,土地制度束缚着农村劳动力能脱离土地从事其他行业,又使得农业劳动者就业不充分,收入低下。

1.4 劳动力市场不完善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在农村劳动力市场上,各地存在严重的地区、城乡分割。一些地方为了解决本地人员的就业问题,要求农民工办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证件作为进城务工条件,规定一些行业不许农民工进入。另外,不少地方的农村劳动力市场依然处于自发状态,市场管理效率低下,服务不规范,信息流通受阻,甚至个别社会职业中介组织以推荐工作为名骗取农民工的钱财。

1.5 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后顾之忧不能解除

为了自身的利益,用工单位不愿与务工者签订劳务合同,在务工过程中,农民工遇到纠纷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虽然,在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在用工前,用工单位必须与务工者签订用工合同,但是,目前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的只占一小部分。在城市里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主要从事城里人不愿干的建筑、服务等工作,收入水平较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保险、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的待遇相差甚远。

2 职业教育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

早在2004年,国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出明确要求:职业教育必须针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培训,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奠定基础,进一步帮助农村劳动力增加收入,加快农村劳动力进行非农产业转移,不断推进现代化、城市化进程。教育部副部长鲁昕2014年主题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当前新增劳动力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仍然是十分突出的,中国教育改革需要以这一矛盾为战略切入点,其中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关键,进而对整个教育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方面,职业教育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 职业教育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富农”的作用

职业教育是一种经济行为,其作用体现在能够为劳动者增加财富,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职业教育可促进农村人力资源资本化。人的能力和素质才是农村人口贫困的根本因素,职业教育促进农村人力资源资本化是决定贫富的关键。②职业教育可促进劳动者收益率的提高。劳动者受教育的程度与其劳动收益率成正比,接受了职业教育的劳动者在个人收入上远远高于未接受过职业教育的劳动者。

2.2 职业教育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安农”的作用

① 正确引导青少年就业。专业的职业教育,对学生进行某一领域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实践技能水平,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②提供所需技能、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可为劳动者就业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技能认定。③加快和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着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的高低,同时也更有利于顺利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乡流动。此外,这些流动的劳动力因为自身素质的提高,拥有了更多的技术和技能,也将更易、更快适应城市生活和新工作岗位,农民到城市居民的身份转变愈加轻松迅速。④缓解农村和城市收入差距的矛盾。劳动力与工作岗位的供求矛盾继续存在,必然发展成农业劳动力生活上贫困拮据,与城市居民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对社会的不满日益增加。劳动力是否在城市中实现自然转化或是否能够安居乐业,已经是国家必然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发展职业教育来丰富和完善劳动者的各方面能力,是解决该问题根本途径。

2.3 职业教育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育农”的作用

育民,教育农民转变旧的思想和观念,成为具有现代就业理念、拥有现代劳动专业技能的新型农民。①有助于帮助农村劳动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农村劳动力长期以来形成的落后观念和小农意识阻碍其思想进步,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思想观念有重塑的功能。②有助于帮助农村劳动力提高综合素质。职业教育一方面能够延缓劳动力进入社会的年龄,另一方面还能在人生发展的第二阶段即就业过程中提供指导,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养、思想观念、综合素质提升都有积极的作用。③有助于当地“土行业”的传承和发展。专业技术人才较为缺乏,产业规模小、核心技术不稳定、技术成果推广慢、创新意识淡薄、市场竞争力不强等是很多当地“本土”技术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

3 发展职业教育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的根本方法

3.1 确立新的职业教育观念,职业教育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的根本方法

明确职业教育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认清以农业劳动力为对象的职业教育的发展战略和任务。农村闲置劳动力问题是我国需要长期面临的艰巨而复杂的问题,教育部门需要以强烈的热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工作。

3.2 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服务作用

①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积极发展职业教育,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通过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从加快城镇化建设、高等教育面向农村实现区域化角度看,有其深远的战略意义。高职教育面向农村必须在招生方面有特殊政策,优先录取农村考生。②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经费作为重点优先保障,从法律的角度确保教育经费落实到“三个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比例。③立法保证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解除农村劳动力后顾之忧。④优化县乡村职业教育资源。通过调整优化,依托高职学院,每个县建立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统一运作,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居民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3 职业院校建立健全服务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教学模式

办学定位适应农村劳动力就业需要。职业学校尤其是农村职业学校的目的是为了培养满足本地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建设者。无论是其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的设定还是办学宗旨定位,都应该优先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的。一方面,升学率成了职业学校的办学目的,职教育成为了学历教育。另一方面,教学内容照本宣科,学习了各个学科体系的知识,对于专业技术知识传授的少之又少。所以,职业学校要明确自身的办学宗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来树立全新的办学理念,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3.4 建立健全中青年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适应市场经济信息瞬息千变万化的需要,建立中青年职业技能劳动力资源库。如果企业需要,就可以通过信息库,查找接受此类培训的人员及就业意向,很快就能找到符合条件的人员;建立健全服务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信息网,完善就业信息网内容,与本地之外的劳动力市场建立联系,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劳动力的互通有无,同时建立和完善镇、村级劳动力资源管理平台,实现用工方与劳动力之间的对接与耦合;以各级农村职业院校作为重要基地,对青年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进一步对青年农民工职业教育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索,同时制定适合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培训模式和专业课程,结合青年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和培养,切实提高其职业教育水平;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合作,开展定向、订单式农村劳动力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程红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村职业教育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09(25):30-32.

[2]铁明太.农村职业教育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J].职教论坛,2013(25):25-26.

农业劳动实践报告范文6

关键词 吉林省 城镇化 人口转移 农业现代化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规划课题

一、吉林省城镇化进程中农业人口转移的结构分析

(一)文化素质结构

在劳动力转移中,受教育程度较高者更容易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信息,获得转移的机会,使他们成为转移的主体。2006年末,吉林省农村外出劳动力中文盲占0.6%,小学文化占22.7%,初中文化占68.7,高中文化占6.5%,大专及以上占1.5%,初中文化以上者合计占比为76.7%,由此可见,吉林省转移的劳动力为其文化素质较高的主体,说明转移的劳动力多为素质相对较高的劳动力。

(二)性别及年龄结构

从年龄结构上来看,转移劳动力多为中青年劳动力。2006年吉林省农村外出的劳动力中20岁以下占17.6%,21-30岁占36%,31-40岁占24.9,41-50岁占14.5,51岁以上占7%,青壮年占全部外出劳动力的78.5%。

总之,吉林省外出的农村劳动力主要是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劳动力,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的中坚力量。

二、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吉林省农业现代化的制约分析

目前,全国各地的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没有统一标准,繁简不一。因为农业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内涵特别丰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发展阶段也不尽相同,各个评价者的知识水平、研究背景和认识角度也不同,所以,用指标来衡量和体现如此丰富的内涵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人为的主观因素,但随着整个世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各国和各地区采用统一的标准尺度来描述和衡量农业发展的状况是大势所趋。

从表中评价吉林省农业现代化的综合指标体系的实现值和目标值之间的差距可以看出吉林省农业现代化的水平不高,除第一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财政支农金额占财政总支出比重、农用化肥施用量、灌溉水质合格率和森林覆盖率五个指标达标外,其余指标均未达到目标值的要求,有的指标的目标值甚至没有达到标准的一半,如劳动产出率、土地产出率、有效灌溉面积比重和农业机械化综合指数四个指标。

三、城镇化进程中农业劳动力转移背景下吉林省农业现代化的对策及建议

(一)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 强化农民培训, 提高农民素质

如前所述,农业现代化需要大量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人才、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 这又必然要求农民的文化水平、劳动和管理技能明显提高。因此, 加大对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 提高农民素质, 对于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大在校大学生下乡支农的力度

在校大学生是一笔宝贵的资源,是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群体,其对新事物普遍接受较快,可以充分利用该群体的这一特点为吉林省农业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我省可以出台一些政策如,现金鼓励、就业优先安排等加大力度鼓励在校大学生下乡支农,利用知识的外溢效应不断提高留守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对新事物的掌握能力。这不仅能够解决城镇化进程中较高文化素质的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而导致的农业现代化所需人才相对短缺的矛盾,而且可以增加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经验,提高其毕业后融入社会的能力。

(三)引导农民之间的合作促进农业现代化

针对城镇化进程中大量高素质青壮劳力向城市转移,留守农民大多为文化素质较低的老弱病妇幼的特点,引导留守农民的互助合作,可以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有效解决单个留守农民文化素质低,对新技能掌握慢的不足。此外,引导留守农民的互助合作还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农业科技投入、农业机械化融资难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秀茹.广西现代农业的测评与对策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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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建铭. 关于农区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的思考[ J] .经济经纬, 2004, ( 02) : 64-66.

[4]朱农.《中国劳动力流动与三农问题》[M].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

[5]《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8》

[6]《吉林省统计年鉴2010》

[7]强百发. 韩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研究[D]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

[8]X.Zhnag: submitted to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es(2004).

[9]XU Wei-guo, ZHANG Qing-yu,GUO Hui: submitted to Journal of Biomathematics(2007).

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