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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管理论文范文1
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服务行业,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商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有着自身的消费者和相应的消费需求。把握保险消费心理,积极开展保险商品的营销活动,是摆在新老保险公司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本文拟分析商业保险消费心理及其影响因素,以期为有效地进行保险营销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保险及保险消费
在保险理论界,各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保险下了定义,较为普遍适用的定义是:“保险是结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商业保险以保险作为经营的对象,在这里保险取得了商品的形态,它具有经济损失补偿的功能或者说能够提供经济保障,从而满足人们转嫁危险损失的需要。保险是一种纯粹独立形态的保障性商品,它的体化物即为保险单。保险的消费者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是商品交易的关系,保险消费的前提是支付代价(保险费)。进行保险消费必须有一定的支付能力。
商业保险消费也即投保人交付保险费购买保险单,接受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损失补偿,或当约定事件发生时,得到保险金的整个过程。基于保险自身的特性,保险消费也有着不同于其他消费行为的特点:
1.存在危险是保险成立的条件。因此,保险消费的前提是消费者有着潜在危险;
2.保险消费必须是多数人的共同行为。保险是根据大数法则、不确定性风险损失率、概率论等数学手段对经济损失补偿的部分或全部进行平均分摊,保险消费的过程也是多数人的互助过程,因此必须有多数人参加;
3.保险消费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保险是事后补偿经济损失,保险合同履行的结果建立在合同规定条件下,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之上。因此,消费者在进行保险消费决策也即购买保险单时,不能明确知道自己的消费结果;
4.保险消费具有个人性。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是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本人,而个人的禀性、行为等将极大地影响到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因此,保险人根据不同投保人的条件及其投保标的的状况决定是否接受抑或有条件地接受其投保。
二、保险消费心理分析
消费行为的直接原因是其心理动机,它是人体内在的主动力量,能够驱使、促使消费者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进行消费活动。投保人参与保险活动,同样也是受一定心理支配的。
(一)求平安的心理
保险动机是直接推动保险消费者进行保险活动的一种内部的动力。它是一种对保险的需要,这种需要是客观要求在保险消费者头脑中的反映,其表现为保险意向、愿望等的产生,对保险消费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美国的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类具有五种需要。一是生理需要;二是安全需要;三是社会交往需要;四是被尊重的需要;五是自我实现的需要。一般,一个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会向另一个较高的层次发展。保险需要以生理需要为基础,是安全需要的一种延伸。具体而言,人们对保险这种特殊商品的需要,是源于人们对安全、稳定和秩序的需要。
(二)储蓄心理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型的险种得到了推广,比如当前的子女教育婚嫁保险、养老保险等都有投资储蓄的特点。一些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就会考虑这类保险。这类险种一方面具有安全保障的作用;另一方面还有储蓄保值的作用。这种心理对于保险消费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在保险消费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受社会风气、消费阶层、社会群体等因素的影响,产生某种与其职业阶层、群体保持一致的心理。一些人听周围的人说保险是件好事就投保。这种人投保具有盲目性,他们往往并不清楚保险的内涵和意义,这种由从众心理导致的保险消费往往不是持久的。
1997年底,保险出现了几近“脱销”的火爆场面。在“抢购风”中,有大批一哄而上、人云亦云的盲目者,到第二年续交保费的时候,才发觉自己的经济实力没有办法承担如此高额的保费,年复一年地续交下去力不从心,不少人被迫退保。退保除了给双方带来损失,一些退保者还常因费用损失与保险公司争论或投诉。
因此,从众心理尽管在一定时期内对于保险消费会起到促进作用,但是这种促进作用并不持久。
(四)自私取利心理
受自私取利心理驱使的保险消费行为往往置保险公司于不利。如上所述,保险消费具有个人性,因为保险标的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以及发生危险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受保险消费者自身行为的影响。而投保过程中,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显著的信息不对称。
自私取利心理的保险消费者十分清楚保险公司的职能、经营方法以及有关的规定,他们把保险当成了牟利的阶梯。他们在保险中不择手段,或超额投保或隐瞒投保条件,故意把预计必定要发生的危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比如私人危房、集体危房投保等等。甚至有一些人会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来欺骗保险公司的“赔偿”,比如人为制造失窃的假象,骗取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赔偿。这种心理虽然促使了部分保险消费行为,但是这种消费行为本身是不利于保险业发展的,随着商业保险相关法规的健全以及经营的规范化,这种心理也会趋于减少。
(五)运气、侥幸心理
在前面的分析中说到保险消费的结果依赖于在规定的时期内,符合合同规定条件的事件是否发生。保险消费的不确定性导致了消费者的运气、侥幸心理。
一部分人认为危险可能发生,他们凭着运气心理,指望交纳较少的保费得到一笔丰厚的赔款。但是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后,没有保险事故发生,便自认为投保不必要,预防灾害是杞人忧天,这时候他们的防灾性心理就会消失,而侥幸心理却占上风,最终导致退保,这类人的投保动机不稳定,这种心理不能持久地促进保险消费,对保险消费有着阻碍作用。
(六)依赖心理
影响保险消费的还有依赖心理。这类心理部分受到了过去计划经济的影响,他们认为发生了意外,个人可以靠单位,单位可以靠国家财政或是民政救济。同时,中国人传统的朋友互相依靠、父母靠子女、子女靠父母心理也很大程度上促使了人们的依赖心理。在这种心理影响下,一部分人不是采取保险的方式防备危险,而是依赖于亲人、朋友或是单位、国家。这种心理导致了部分人对于保险消费的淡漠态度。
(七)比较选择心理
与其他消费行为一样,消费者在保险消费时也有着比较选择的心理。他们会根据能够获得的市场信息,对各种保险商品及其可能的替代品(比如投资型的险种和储蓄之间有一定的替代作用)进行比较,通过分析其价格和质量,从而选择对他们来说效益最大的。
三、影响保险消费心理的因素分析
不同的保险消费者有着不同的保险消费心理,保险消费心理受多种因素影响。这些因素之间也有不同程度的相互影响。
(一)个人心理因素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每个人有着不同的心理结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的个性倾向。主要包括人的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个性倾向导致每个人有不同的风险态度。风险态度是影响保险消费者心理的内在主要原因。诺贝尔经济学获奖者Arrow把人们对风险的态度分为三种,第一种“好冒风险的”;第二种是“回避风险的”;第三种“风险中性的”。风险态度不同,面对未来客观存在的危险,不同的人有不同防备危险的需要,也就有不同的保险动机,进而有不同的保险消费行为。
(二)保险商品的质量和价格
消费行为中,人们不可避免地会追求“价廉物美”,因此,保险商品本身的质量和价格成为影响保险消费心理的因素之一。
保险商品的质量体现在保险企业的服务质量、理赔度、人员素质、职业道德以及经营环境等要素。其中保险企业的服务尤为重要。除了灾后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之外,消费者还希望在投保方案的设计、防灾技术咨询等方面得到满意的服务。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保险服务还需要注重对市场的调研,及时捕捉信息,不断开发设计满足时代要求的险种。
保险商品的价格即保险费。商业保险消费是建立在一定的货币支付能力基础上的,所以,保险商品的自身价格对保险消费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一般来讲,两者呈反方向关系变化。个人或单位购买保险时是比较理智的,他们遵循的是最大边际效应原则。就是说,他们会根据自己有限的收入和所获得的市场信息,去选择最需要、最有价值的保单。
(三)社会因素
1.传统文化的影响
传统文化是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生活方式、伦理道德等等。生活在社会环境中的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深深地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保险消费心理也同样受到了传统文化的影响。
首先,受勤俭节约思想的影响,许多人对于生活必需品之外的消费往往是精打细算的,而且通常更为关注眼前节省,而没有考虑长远的利益。
其次,受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影响,许多人把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看是家庭内部必须履行的责任,不接受将这些责任转嫁给外界,从外界寻求保障的保险行为。再次,普遍存在的求同心理也是受传统文化影响而致的,人们力求与外界保持一致,也即所谓的“求大同”。
最后,封建迷信的思想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保险消费心理,人们一方面忌讳考虑未来的危险,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面对危险,一些人宁愿求助于“神灵”或将一切视为“天意”。
2.社会群体的影响
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群体中,通常一个群体中的人有着某些相近的客观条件,如年龄、性别、职业、支付能力、文化水准等。每个人的保险消费心理也就受到了自身所在群体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其他群体的影响。社会群体内部的交流和沟通不断促使群体信念、价值观念和群体规范的形成,这就形成了群体之间的一致性。一般来说,个体出于对群体的信赖以及对离群的恐惧心理往往希望保持群体之间的一致性。
面对保险消费,个体有自己的判断力,但是在其做出决策时,群体就对个体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进而影响了个体的心理和行为。
(四)经济因素
1.经济的发展
经济发展对保险消费心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原因在于经济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经济实力。
经济发展只有在满足了人们第一层次的需要后,继而引起了人们更高层次的需要。在人们收入较低时,首先考虑的就是满足生理上的需求,解决温饱的问题;在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第一层次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之后,人们开始更多地考虑安全问题。收入上升的结果将增加其支出,其中的部分支出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如汽车、房屋等,人们拥有的实物财产也就越来越多。因此,需要考虑的财产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同时,个人开始意识到身体的健康将带来持久的收入,进而为自己和家庭带来幸福,因此也更多地关注身体的安全。因此,经济发展促进了人们的保险消费行为。
2.社会保障程度
社会保障政策是由国家制定,对公民个人提供某种形式的补贴以弥补他们由于退休、失业、伤残等原因造成的收入损失,并在他们患病期间提供医疗服务的一项政策,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内容。由于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有一定的替代效应,因此,社会保障的发达程度直接影响商业保险消费心理。通常,社会保障程度越高,覆盖面越广,消费者的侥幸心理和依赖心理越强,越不利于保险消费。
3.利率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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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诉讼救济方式
由于消费者诉讼与通常一对一对抗式诉讼的显着区别,为了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打击违法经营者,各国针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都规定了特殊的诉讼救济方式。
1.集团诉讼。就语意而言,所谓集团系指成员间彼此利害关系相同的团体。此种集团并非由受害人刻意组成,而系纯因利害关系相同,法院为求一次实现多数人利益,而使其在诉讼上结合为团体,但此种集团的成员对其他成员的长相姓名甚至完全不知。集团诉讼制度肇端于英国,植根于19世纪英国的衡平法。除1966年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对集团诉讼的规定外,美国的很多州也都以该规则为基础制定了自己的集团诉讼规则。此外,英国、加拿大也都相应地设立了自己的集团诉讼制度。它具有两大优点;(1)与消费者个人单独提讼相比,能简化诉讼程序,节约时间与费用,给予消费者程序的保障;(2)因集团人数众多,声势较大,容易引起公众注意,从而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威慑违法的经营者。但同时,集团诉讼存在着当事人的适格、当事人范围的确定以及法院的通知能否保障程序的正当性等问题。
2.团体诉讼。此处的团体系指相对稳定的,有一定组织形式、章程的社会团体。例如,消费者保护协会以及其他福利性社团。团体诉讼是指为了使某一团体组成成员的利益能够得到司法保护,法院规定该团体组织有权代表成员或应诉,其判决对团体组织的成员有拘束力的一种诉讼制度。团体诉讼的意义在多数人受害的场合,最能显现。(1)能有效地实现司法保护。团体诉讼以团体为他人利益之代表或代办人来操作诉讼程序,不仅可以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也可以使加害人受到民事制裁;(2)使多数人诉讼更加经济。它将因同一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而有共同利害关系的多数人分别提起的多个诉讼变为由团体统一提起的单一诉讼,大大减少了诉讼开支,节省了法院和当事人的人力、物力和时间;(3)团体诉讼避免了因适用代表人诉讼而带来的大量的复杂的诉讼技术问题。团体诉讼以团体组织为当事人,诉讼实质上仍是一对一的结构,只存在对外的单一关系,不存在内部关系,避免了代表人诉讼中遇到的通知、送达、诉讼费用的分担、和解、上诉等方面的问题。但团体诉讼也存在着对损害赔偿的救济无能为力、适用范围过于狭窄以及团体资金筹措方面的难题。
3.选定当事人诉讼。选定当事人制度系利用英国法之诉讼,以信托法之原理而制定之制度。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同一消费关系而被害人之多数人,依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选定一人或数人请求损害赔偿者,法院得征求原被选定人同意后公告晓示,其他之被害人得于一定之期间内以书状表明被害之事实、证据及应受判决事项之声明,并案请求赔偿。其请求之人,视为已依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选定”。此项规定要求受诉法院,应更积极对于因同一消费关系而被害的多数利害关系人,赋予相当机会,使其能及时参与诉讼程序,即利用选定形式上当事人之方法,使自己成为诉讼进行实质上当事人,以防免自行时所可能蒙受之程序上不利益,而平衡追求实体利益,致力于克服消费者诉讼所遇劳费上障碍及诉讼进行资格短缺等难题,并且与消费者保护团体赔偿诉讼制度并存,扩充了消费者选择程序的机会,可被评价为同时具有认知程序选择权法理的意义。但因其以每一消费者个人损害赔偿请求权分别构成诉讼标的并转让诉讼实施权为前提,引发了同团体损害赔偿诉讼中同样存在的资讯不足、证明困难及劳费负担过重等问题。
4.小额法庭。最早倡议建立小额索赔法庭的是美国社会法学派的法学家庞德。目前,美国、加拿大的很多州都建立了小额索赔法庭;创立小额索赔法庭的原意是为了帮助消费者,但是在实际审理中却出现了两大问题。(1)商店和公司反而利用这种法庭来催收账单,它们成了原告,消费者反而成了被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美国的一些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以及澳大利亚的一些州完全禁止工商业主在小权利索赔法庭;(2)小额索赔案中,消费者一般没请律师,而工商业主则聘请了律师,因而消费者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能言善辩、谙熟法律的律师出庭肯定会影响到审理的最终结果。因此,有些国家禁止双方当事人在小额索赔法庭中聘请律师。
除了以上几种制度以外,为减少诉讼上的障碍,方便消费者,一些国家还进行了其他一系列诉讼程序上的改革,如允许检察长或官方的消费者保护机构代表消费者提讼等,使消费者索赔权的实现要有法律上的保障。
二、我国的消费者诉讼救济方式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对消费诉讼作特殊规定,实践中解决消费争议除单个消费者提起的普通民事诉讼之外,主要适用的是代表人诉讼。
代表人诉讼制度比较活跃的领域就是消费及消费者保护。由于在消费领域,经营者面对的是不特定多数的消费者,如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而经消费者造成损害,受害者可能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人数可多至几十、几百甚至几千。例如,1992年5月至10月间河北省邯鄣市磷肥厂出售1000多吨对农作物有害的劣质磷肥,结果造成4个县17个乡镇的2.69万亩小麦冬苗枯死,涉及数千户农民;对这类受害消费者众多且小额的案件,一方面法院无力承担单个,另一方面消费者自己也得不偿失。在解决这类消费者纠纷中,代表人诉讼可以实现纠纷一次解决,以达到诉讼经济的目的。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适应了主体数量众多的民事诉讼的要求,体现了法律对民事权利的全面保护。然而,代表人诉讼在实践中却很少得以利用,我国现行民诉法关于代表人诉讼制度只作了粗线条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尚有不少问题需要作出理论上的探讨和技术上的处理。
消费管理论文范文3
1.1一般资料
我院ICU2011年1月—2013年12月收治289例呼吸机使用患者,男175例,女114例;年龄18岁~80岁,平均年龄(44.1±8.3)岁。随机分为A组男90例,女55例,平均年龄(43.6±7.8)岁;B组男85例,女59例,平均年龄(45.6±8.8)岁。2组性别构成及年龄无统计学差异(P>0.05)。
1.2VAP诊断标准
①使用呼吸机48h后发病。②胸部X线影像可见新发生的或进展性浸润阴影。③肺部实变体征和(或)肺部听诊可闻及湿啰音。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可诊断VAP:①体温>38℃或<36℃;②外周血白细胞计数>10×109/L或<4×109/L;③气管支气管内出现脓性分泌物。需除外肺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结核、肺栓塞等疾病。
1.3方法
消化系统强化管理组(B组)在一般管理组(A组)的基础上,加用枸橼酸莫沙必利片(生产商:大日本制药株式会社)5mg/次,3次/d促进胃肠动力,双歧杆菌乳杆菌三联活菌片(生产商: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片/次,2次/d调节肠道菌群。一般管理组参考《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诊断、预防和治疗指南(2013)》进行。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分析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u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2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2组间基线资料(住院时间、呼吸机使用时间及入院时KPS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2组患者3d内VAP发生率比较
B组VAP发生率与A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2组患者4d~7dVAP发生率比较
B组VAP发生率与A组比较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近年来呼吸机大量使用以及VAP预防经验的不足,使VAP发生率不断增高,已经成为国内外ICU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者关注的焦点。VAP患者往往是危重症患者,受到自身基础疾病和VAP新发病的影响,病死率很高,国外资料报道病死率为20%~71%。本研究通过加强消化系统的管理,以期降低ICU患者的VAP发病率。本组研究表明,加强消化系统管理(在基础治疗上常规加用胃肠动力药及调节肠道菌群药物)能够降低ICU患者VAP发生率,其中4d~7d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资料显示,益生菌是活的非致病微生物制剂,有助于保持机体的菌群平衡,应用益生菌预防各种感染包括VAP已得到广泛认可。益生菌预防VAP的作用可能与其能拮抗口咽和胃部微生物有关,此外,也可能因为益生菌具有免疫调节作用。最近的一项Meta分析认为,对机械通气患者预防性应用益生菌能有效降低VAP发生率,同时有利于缩短NICU住院时间,并减少呼吸道绿脓假单胞菌定植。国内NICU也有报道支持如此观点。胃肠道内的细菌逆行被认为是引起VAP的重要因素,VAP患者在远端气道和胃内常存在同一种细菌。因此有效的胃肠道管理对减少VAP发生尤为关键。胃肠动力药促进胃肠道蠕动,减少胃肠道内的细菌逆行,从而减少VAP发生。但基于本实验有限的实验样本及某些设计上的局限,此结果需要更大样本量及设计更严谨的随机对照试验验证。
4结语
消费管理论文范文4
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现阶段的供电企业电力催费逐渐开始实行柔性催费方式,抄表人员采用了短信、电话、邮箱和现场等多种方式催费。在电费账目确定后,针对不同的缴费用户,可及时通过短信、电话和现场等方式告知用户以下内容:用电量、电费金额、缴费截止日期和逾期后果等;在电费收缴到账后,可第一时间进行销账处理,并对逾期缴费用户讲解逾期缴费产生的滞纳金等相关内容,必要时会采取现场沟通。采用柔性催费的方式,有效提升了供电企业的服务质量,有利于促进用户与供电企业之间的和谐关系。
1.1计件绩效管理的实践操作
为了保证计件绩效管理发挥自身的作用,应提高抄表催费工作的时效性,同时,为了保证工作人员能接受这一绩效管理模式,应对抄表催费工作进行科学分类。基于多年的抄表催费工作经验,加上对相关基础数据的分析,可将抄表工作分为普通住宅区域、城郊区域、城乡结合部和其他四个档次,并设定相应的抄表难易系数和计算绩效电能表。如果将员工实际抄表电能数量记为Bi,将抄表难易系数记为Li,则可将员工绩效电能表表示为Li•Bi.应制订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并将关键绩效指标、抄表催费电能量和抄表质量等作为计件绩效考核的关键内容,以提高绩效管理的效果。
1.2计件绩效管理模式中的注意事项
在实行计件绩效管理模式的过程中,需要做好以下2个方面的工作:①一些电力用电企业负责人的流动性较大,且电力用户的联系方式等也经常变化。因此,为了保证抄表催费工作能有效落实,需要负责用户所在区域的抄表员及时获取新的用户联系方式,从而为用户系统维护、电费催缴等工作提供便利。如果因工程施工或电力维修而需要停电,则抄表员应提前通知其所负责的区域,从而使电力用户可做好相应的准备。②对于供电企业的抄表人员,除了要做好抄表催费等基础工作外,还需要定期检查用户侧的无功补偿装置,判断其是否满足系统的运行标准。这是因为用户侧无功补偿装置的功率因子对用户用电成本有直接影响。此外,抄表人员需要对抄表数据进行有效复核,保证相关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在复核过程中,抄表员需要对用户的有功电量与无功电量进行对比。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则需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一步检查用户的无功补偿装置,找出问题原因,从而确保无功补偿装置的功率因子满足相关标准。
1.3应用计件绩效管理的优势
应用计件绩效管理的优势主要有以下4点:①抄表催费工作人员的工资将与工作贡献挂钩,且能定量评价工作人员,有效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在抄表电能量增加的同时,电力用户的满意度也在逐渐提高。在供电企业电力用户逐渐增长的同时,每一个工作人员的绩效也会随之增加,从而减少了企业人员的流失,节约了抄表催费的成本。②实现了抄表催费等基础工作的定量评价,提高了工作质量,增强了企业内部的竞争力,调动了抄表催费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为供电企业实行关键性指标评价体系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提高供电企业服务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③可对抄表催费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行量化评价,为员工评优、职位晋升等提供宝贵依据。同时,这种绩效管理模式保证了员工考核的公平性,更容易被广大工作人员接受,消除了因考核不公平而引起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④在抄表催费工作中应用计件绩效管理模式,充分体现了竞争理念。在计件绩效管理中,企业建立了明确的绩效奖罚措施,并将其作为奖罚的主要依据,对员工进行奖罚处理。通过采用这种绩效管理方式,供电企业的效益得到了保障,员工也获得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2结束语
消费管理论文范文5
(一)对《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不力
要做好工会工作,一要靠政策推动引导,二要靠对《工会法》等法制法规的不断宣传,这也是每个工会干部的神圣职责。在宣传工作中,应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但有些乡镇街道工会对于《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只注重会上宣传,注重发一些宣传资料,忽略了宣传的多渠道、多种形式,忽略了宣传效果,从而使村以下企业主、职工对工会的作用缺乏正确认识,有的甚至有抵触情绪,给工会组建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工会建不起来,自然独立建账、经费管理等也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县、镇工会的依法审批把关不力
依法建立工会是一件严肃而认真的事。而在某些县、镇工会中,存在着重规模以上企业工会,轻村以下企业工会的做法,片面地认为这些家族式的小企业,业主文化素质不高,创新意识不强,管理理念滞后,即使建了工会,工会主席端着老板的饭碗,看老板眼色行事,维权挺不起腰杆等等,所以简化了建会手续,放松了管理以及对这类企业工会的实际支持,放松了对此类企业建会的审批把关,使之成为名义上的“表格工会”“一纸工会(小组)”,给基层工会组建质量和日常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村工会的领导管理不力
村以下企业工会应置于村工会的领导下,而恰恰村工会主席由于普遍兼职多、工作忙不过来,放松了管理和监督,使一些小企业的老板以行政经费和工会经费都是自家的钱为由,拒绝独立建账;以开展工会活动会分散职工精力、影响生产为由,不支持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由于村工会的管理协调、组织沟通不力,使一些已建的工会成为“空壳”和“摆设”。
二、加强村以下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管理的对策
如何收好、管好、用好村以下企业工会经费,使这些小微企业职工的权益也同样依法得到有效维护,关键是要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全局意识,制定相应措施,建好一村一本账,收好管好用好村以下企业工会经费。为此,提出如下对策。
(一)抓组建、明归属、促平衡
根据全国总工会提出的“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的基层工会组建要求,认真做好村以下企业工会的村以下小微企业组建工作已迫在眉睫。调查发现,这部分小企业占建会总数的50%以上,不论企业大小、职工多少,都要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否则,这部分职工可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无人问津,权益得不到合理维护。由于按村域划分,面广量大,组建工作繁重,应在县、镇工会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由村级工会制定规划、付诸实施。可采取组建与整顿、巩固与提高相结合的方法,建一个或整顿一个企业工会,工会经费就独立一个,通过一两年的不懈努力,逐步达到全覆盖,使整个工会工作朝着平衡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抓管理、抓培训、定规范
村以下企业工会财务工作做得如何,关键在于村工会的正确引导和自身管理。如何管理和规范村以下企业工会的财务工作?当务之急,一是要建立健全工作职责机制。村工会具有履行上一级工会和村以下工会工作的双重职责,并为村以下工会代行好部分维权职责,主要包括:工会组建、工资协商、学习培训、劳动争议、矛盾调解、劳动保护、会籍管理、工会财务管理等。二是要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村工会要认真履职,每季可召开一次村以下工会主席例会,采取传达上级工会会议精神、工作交流、参观学习、以会代训等方法,协调研究财务经审等重点工作,不断更新观念,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三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村工会应创新工作方法,每年召开一次考核表彰会,尤其对合理使用工会经费的企业工会及财务经审人员要重点表彰,成绩显著者,应将事迹材料向上级工会推荐予以表彰,这样做不仅可激励村以下工会的积极性,更主要的是可以防微杜渐,更好地规范将工会经费用于工会活动,服务于职工。
(三)抓典型、建中心、重实效
消费管理论文范文6
激励是管理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学术界普遍认为激励与动机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组织可以通过不同的激励手段,培养员工工作动机,促使员工为实现组织的目标而努力[2]。斯金纳强化理论根据强化的性质和目的将激励分为两种基本形式:正激励和负激励。正激励就是领导者对员工的激发和鼓励,促进员工发挥其才能,释放其潜能,最大限度地、自觉的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负激励是指组织成员的行为不符合组织目标或社会需要时,组织将给予惩罚或批评,使之减弱和消退,从而来抑制这种行为[3]。按照斯金纳的强化理论,正激励和负激励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二者缺一不可。如果只投入正激励,可能会导致激励失灵,然而过多的负激励也同样有其负效应]。因此,在管理中,使用正激励的同时引入负激励的方式,辩证地将正负激励机制结合起来应用,才能发挥出最佳效用。
2医院收费窗口绩效管理现状分析
2.1医院收费窗口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认识上存在误区,收费窗口绩效考核普遍缺失。目前,大部分医院的管理理念是重临床一线,轻辅助二线,而医院收费窗口常被划入辅助科室,而且随着医院信息化管理程度的增强,收费窗口工作操作起来更加简单,即使同药房相比,收费窗口工作的技术含量都略低一筹,因此,在医院其他科室绩效考核比较完善的情况下,收费窗口绩效考核却得不到管理层的重视,员工从心理上对院方实施的绩效考核管理形成抵制情绪且懈怠工作。正是由于院方和收费窗口员工共同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导致收费窗口绩效考核普遍缺失。第二,考核制度不完善,收费窗口绩效考核难以有效实施。我国的企业绩效管理尚不完善,医院引入绩效管理更是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将收费窗口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的医院在制定收费窗口绩效考核制度时常常不够完善和科学合理。加之,收费窗口工作并不创收,有费就收,有费必收,使得收费业绩难以衡量,比如患者满意度、投诉表扬等考核指标难以量化,这使得绩效考核的制度难以有效实施。第三,重考核轻激励,收费窗口绩效考核实施效果不佳。医院实施绩效考核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为医院增创效益。然而,因收费窗口绩效考核指标难以量化,医院常常列出大量无参考标准的定性指标,使员工难以适应,倍感压力。同时,医院在激励机制上重视惩罚,轻奖励,重物资,轻精神,导致收费窗口绩效考核实施效果不佳。
2.2医院收费窗口绩效考核模式
目前,结合门诊挂号、收费岗位的职责性质,医院对收费窗口的绩效考核大致有以下三种模式。第一,平均奖分配模式。即按医院平均奖或平均奖的某个系数确定收费窗口绩效总额或个人绩效。优点:简单易行,缺点:“大锅饭”式分配方式,干多干少一个样,容易导致收费人员推诿工作、服务态度生硬、病人投诉不断。第二,工作量考核分配模式。以接待人次(含门诊和住院)和收费情况(含门诊和住院)作为工作量考核,扣除科室成本后按一定系数提成科室绩效总额。特点:方法简便,容易操作,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对调动收费员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一定的作用。第三,附加工作表现及服务态度考核分配模式。即在以上两种方式的基础上附加对收费窗口员工的考勤指标、工作差错指标、患者满意度指标及其他相关指标进行考核。此方法较全面地兼顾了收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然而因附加指标难以量化,不易操作,常常达不到考核目的。收费窗口虽隶属于医院财务行政部门,但其岗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同临床科室直接面对病患,保证24小时坐班等。因此,本文认为,对收费窗口的绩效管理可以参照临床,医院在选择利用上述第三种分配模式核定科室绩效总额的基础上,再进行二次分配确定个人绩效。当然,在核定科室总绩效时的关键和难点就在于附加工作表现及服务态度的考核。根据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所提出的需要层次理论分析,职工对自己所在部门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和在别人口中的评价是不可能不在乎的,而且这种心理和情感会对工作、对集体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这种尊重的需要就是职工的集体荣誉意识和集体荣誉感[5]。正是员工个体对科室集体荣誉和利益具有在乎感,且会对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得本文从激励与收费窗口整体绩效关系的角度探讨对其工作表现及服务态度进行考核具有了研究意义。下面详细介绍激励机制在医院收费窗口绩效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3正负激励机制在医院收费窗口绩效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假设医院通过平均奖分配模式或工作量考核分配模式核定的收费科室月绩效基数为X,我们设定关键激励指标为:病人满意度、病人投诉率、工作差错率、出勤率,具体操作方法如下。第一,病人满意度R为达标,以R为中轴,在[R-5%,R+5%]区间内每升降1个百分点,科室绩效总额在医院核定绩效基数X基础上上下浮动1%。第二,全月病人投诉率为0,科室绩效总额在医院核定绩效基数X基础上上浮2%,每发生1例病人投诉,经核实无误,科室绩效工资总额在医院核定绩效基数X基础上下浮1%。第三,全月差错率为0,科室绩效工资总额在医院核定绩效基数X基础上上浮2%,每发生1例差错,造成医患纠纷、医院经济损失或拒不更正错误,科室绩效总额在医院核定绩效基数X基础上下浮1%。第四,全月出勤遵守率100%,科室绩效总额在医院核定绩效基数X基础上上浮1%,有迟到、早退、缺岗等现象的,每发生1例,科室绩效总额在医院核定绩效基数X基础上下浮1%。第五,以上4个考核指标向上浮动值全部达到最大值,科室月绩效为按医院核定绩效基数X上浮10%,科室月绩效向下浮动保底为医院核定绩效基数X下浮10%。第六,科室奖励(绩效上浮部分)由医院出资,科室惩罚(绩效下浮部分)回归医院。
4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