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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范文1
【关键词】资产托管 操作风险 声誉风险
一、资产托管业务的发展与面临的主要风险
资产托管业务是一项新兴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最早起源于1940年美国共同基金的托管机制。国内的资产托管业务是1998年伴随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而产生的,至今运作历史不到20年。资产托管业务在国内发展非常迅速,我国托管资产总规模在近三年(2012-2014)保持了每年超过50%的增速。
在资产托管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亦应关注业务风险管理。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是一项轻资产业务,在经营过程中不占用商业银行风险资本,属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范畴。资产托管业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接受客户委托,为所托管资产提供安全保管、资金清算、估值核算、投资监督等服务,主要法律依据是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等与所托管资产相关的法律以及产品资产管理合同或托管协议。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并不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利率风险等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风险,因此托管业务被广泛认知为一项低风险业务。但低风险并不代表无风险,资产托管业务因其特有的工作内容与业务性质亦存在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
二、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与防范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具体到资产托管业务,操作风险主要是在执行具体托管服务的操作过程中出现错误所导致的风险,例如未能及时按照客户发送的指令进行资金划拨,又如在对托管产品进行估值时发生核算错误,再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或比例对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等。造成资产托管业务操作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主观错误、被动失误和系统问题三类。
主观错误是由于操作人员不够专业、对业务操作流程不熟悉或违反业务规章制度造成风险的情况,例如由于操作人员不熟悉相关市场交易时间安排或,在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或银行间债券市场关闭后方才处理管理人的资金划付指令,导致资金划付失败,交易无法完成。主观错误操作风险可通过以下几方面措施予以防范:一是建立全面的操作流程与操作规范,尤其要重点涵盖风险易发环节的操作细节,印发操作手册并严格执行。二是完善内控制度,设立多级审核机制和层级负责机制并明确责任,托管人亦可聘请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国际标准对托管业务内控体系进行审查或提供咨询建议,进而进行整改,资产托管业务适用ISAE3402标准(鉴证业务国际标准第3402号,SAS70的继任标准)。三是加强对业务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培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专业性,强化操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
被动失误是由于操作人员在业务处理过程中的由于失误造成风险的情况,例如操作人员在进行资金划付时错误输入了划付金额,导致交易出现差错。被动失误操作风险可通过以下几方面措施予以防范:一是通过提升系统自动化水平减少人工操作,国际先进托管银行多采取电子指令系统取代纸质传真指令,即由客户向托管人发送电子指令并由托管人审核无误后予以划付,如此既可方便客户操作,又可避免托管人手工录入指令,还可大幅提高指令传输效率。二是通过设置经办-复核-审批三级操作机制防范错操作失误,尤其要强化和落实复核岗位的作用与责任。三是进行合理人力资源配置与合理分工,避免因操作过于集中或操作人员压力过大导致失误。
系统问题是由于业务系统软硬件发生故障导致的托管人出现错误或无法执行服务的情况,例如托管人支付系统崩溃或基金估值系统崩溃导致无法进行业务操作。防范系统问题操作风险需要加强对业务系统软硬件的维护,提升业务承载力;同时应设置应急预案,在出现问题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业务进行。
操作风险还包括托管人由于通信或电力中断、地震、水灾、火灾、恐怖袭击等原因导致的无法进行服务的情况,但该等情况托管人一般会在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中免责。
三、资产托管业务的声誉风险与防范
根据中国银监会的《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声誉风险的定义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在资产托管业务中,托管人仅对所托管资产的安全以及估值等附加服务负有责任,在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合法合规且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托管人无权干涉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托管人对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不负有任何责任。但是由于管理人的不当宣传或委托人的不当理解,在产品收益分配出现纠纷或者投资本金出现亏损的情况下,甚至在管理人非法占有委托人财产的极端情况下,委托人可能向托管人提出赔偿要求或对托管人进行负面评价。虽然在法律层面上托管人通常不对该等情况负有责任,但如果委托人通过媒体或互联网等渠道制造舆论,则会对托管人声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防范声誉风险可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一是甄选合作伙伴,选择资本雄厚、品牌优秀、管理规范的管理人进行合作,该类管理人发行的产品出现纠纷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即便出现纠纷亦有能力解决问题,不会对托管人造成影响;对于规模过小、成立时间短、管理混乱的管理人应谨慎合作。二是甄别产品,选择法律框架明晰、运作相对成熟、风险可控的产品。三是做好舆情控制与应急预案,保持与媒体的良好沟通,建立在出现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及时控制舆论传播的应对机制。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中国资产托管行业发展报告课题组.中国资产托管行业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
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范文2
2、流动性风险的产生除了因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计划可能不完善之外,信用、市场、操作等风险领域的管理缺陷同样会导致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不足,甚至引发风险扩散,造成整个金融系统出现流动性困难。
3、因此,流动性风险管理除了应当做好流动性安排之外,还应当有效管理其他各类主要风险。从这个角度说,流动性风险水平体现了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状况。
4、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进而无法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
5、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对其产生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风险。
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范文3
(佛山广播电视大学,广东佛山528000)
摘要:当前,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在高投资回报的诱惑下,在我国金融行业占有绝对地位的商业银行也纷纷开展PE业务。相对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城市商业银行的服务目标与私募股权的投资目标更为相似,都是以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为主。因此,结合城市商业银行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实力相对较弱、区域集中度高等特点,从PE基金的募资、投资、投后管理以及退出的全过程出发,探讨城市商业银行开展PE业务的模式及其面临的法律风险、声誉风险、逆向选择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并提出风险规避对策。
关键词 :城市商业银行;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05—0127—03
收稿日期:2013—12—18
作者简介:强南囡(1982— ),女,河南开封人。佛山广播电视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金融。
当前,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正处在高速发展的时期,即使在经历境内外资本市场“寒流”的2012年,其收益依然丰厚。根据China Venture投中集团旗下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的统计显示,2012年,共有149家VC/PE机构通过97家企业的上市实现235笔IPO退出,总计获得账面退出回报436.3亿元,平均账面回报率为4.38倍。在高投资回报的诱惑下,在我国金融行业占有绝对地位的商业银行纷纷开展PE业务。相对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要服务目标与私募股权的投资目标更为相似,都是那些尚未发展成熟,却极具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如果能与PE联合,不但能拓展其业务范围,同时也能够为解决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有效助力。然而,城市商业银行在资本实力、IT系统、人员素质、技术积累、组织架构、风险文化等方面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1]在开展PE业务时面临的风险问题也将会更为突出。本文紧扣城市商业银行的特点,探讨其开展PE业务的模式和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出规避风险的对策。
一、城市商业银行开展PE业务的模式
199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确定了我国金融行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体制,商业银行在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时会受到法律限制。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在开展PE业务时,商业银行一般会采取直接和间接两种模式。[2]其中,直接模式主要指商业银行以其境外子公司的名义在国内进行投资,由此避开分业经营的限制。但是,在海外设立机构成本较高,该模式对于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实力相对较弱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可行性不高。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开展PE业务主要采用间接模式,即向PE的投资方、融资方以及基金管理人等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参与到PE基金的募资、投资、投后管理、退出等全过程中。
(一)募资阶段:募资中介
中投顾问在2012年9月出版的《2012—2016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中指出,在货币环境偏紧的2011年,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共有144家,存款总规模超过7万亿元,较2010年增长约28%。由此可见,城市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能力日益增强,客户规模,特别是拥有高净资产的客户规模日益壮大,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民间闲置资金需要寻找合适的投资途径。在存款负利率的背景下,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也将成为城市商业银行不可或缺的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在拥有闲置资金的客户与PE基金之间充当中介的角色,搭建沟通的平台,一方面可以帮助PE基金筹集资金,解决其募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能为存款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增加客户对银行的满意感与忠诚度。
(二)投资阶段:选项顾问
相对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城市商业银行区域集中度高,具有较为明显的地缘优势。他们对于其所在地区的项目或者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情况比较了解,能够更容易甄别合适的投资项目,并将之推荐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事实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寻找投资项目时,并不青睐那些已经发展成熟的大型企业,反而是那些具有成长潜力的非上市企业更容易得到PE投资方的关注。然而,由于监管部门对于非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这些企业或者项目的关键信息往往很难在公共媒体中获取。城市商业银行立足本地,对于辖区内的各种信息,特别是那些对企业成长发展非常关键的软信息(如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品德等)较为了解,能够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风险。因此,在向PE推荐投资目标时,城市商业银行能够根据不同PE的不同要求设计最为合适的投资方案。
1.管理阶段:基金托管
近年来,基金管理人通过各种手段骗取投资以及恶意挪用资产的案件时有发生。将基金资产交给独立于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之外的第三方进行管理,是保障各方利益不受恶意损害的有效途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成立之后需要在银行开设账户,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控制基金资金账户的优势条件,对基金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防止资金出现乱用和挪用现象,保护各方的利益。
2.退出阶段:并购支持
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国内股票市场不景气,IPO节奏放缓。根据China Ventrure投中集团旗下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的统计,2012年,共有149家VC/PE机构通过97家企业的上市实现235笔IPO退出,平均账面回报率为4.38倍,较2011年7.22倍的退出回报相比大幅缩水。因此,PE必将寻找其他退出渠道。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大部分的PE是通过并购出售退出的。据CVSource统计,2012年,全国共实现137笔并购退出,总计获得账面退出回报35.55亿美元,平均账面回报率为1.1倍。2013年,仅上半年,全国实现并购退出的案例已达100起,平均退出回报率高达3.64倍。可以预计,随着国内并购退出市场的日渐成熟,将会有越来越多的PE选择并购退出的方式。鉴于此,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参与PE的并购退出过程,为并购与整合提供资金支持、财务咨询以及其他各种金融服务。
二、城市商业银行开展PE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及规避对策
风险与收益像一对孪生兄弟,私募股权投资的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所以,城市商业银行在开展PE业务时必须注意对各种风险的防范。这其中,既包括商业银行的一般风险,也包括从事PE业务所面临的特殊风险。下面结合城市商业银行开展PE业务的模式,探讨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出规避风险的对策。
(一)募资中介:法律风险与声誉风险
作为募资中介,城市商业银行需要帮助PE基金寻找合适的投资者以及以合规的方式向其推介投资项目。
一方面,在寻找合适的投资者时,如果使用方式不当,会给城市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资金募集的过程中强调的是募集渠道的“非公开性”,即不能以任何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与募集。[3]例如,在银行营业大厅内张贴广告、发放传单、向公众发送手机短信、在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举办讲座等公开或变相公开的方式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4]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发挥地缘优势,凭着对辖区内各种私人或机构投资者的了解,寻找合适的目标,并通过个别通知、单独沟通等非公开的方式进行推介,为PE基金筹集资金。
另一方面,城市商业银行在进行投资者筛选时,也需要注意规避声誉风险。在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行业具有强势地位,享有很高的信誉。因此,当银行作为中介向投资者推荐投资项目时,投资者会误以为其中包含了银行的信誉保证,一旦投资项目失败,投资者就会怪罪于作为募资中介的银行,这会损害银行的声誉。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应该选择那些资金实力较强、有较高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进行沟通,而且,必须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坚决杜绝为了业绩和收益而盲目营销的做法。[5]再者,即使是对于那些追求高收益的投资者,虽然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强,但这并不代表着银行可以不负责任、不经审核地向其推介任何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因为目前我国的部分PE带有强烈的投机性,投资的目的只为待企业上市后赚取巨额回报。这种做法与私募股权投资的向企业提供必要资金及智力支持、帮助企业成长的原意是相违背的,隐含着较高的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当避免与投机色彩过重的PE合作,慎防PE泡沫破裂,给银行带来不利影响。
(二)选项顾问:逆向选择风险
PE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尚未发展成熟的、却极具成长潜力的非上市公司。由于监管部门对非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因此,在各种公开媒体中很难找到这些非上市公司完整可靠的数据与资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与目标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会造成投资项目选择偏差,使投资者面临逆向选择风险。[6]即使在选定投资目标以后,这种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依然存在。事实上,在整个投资过程中,被投资企业都会偏向于隐藏那些对获取资金不利的信息,甚至在获取资金以后改变资金用途,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城市商业银行作为投资者的选项顾问,应当立足本地,凭借地缘优势,充分搜集与核实风险企业的各种软、硬信息,对风险企业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跟踪项目的进行情况,科学地判断投资风险,为PE基金提供详实可信的选项方案,当好PE基金的顾问。
(三)基金托管:法律风险
托管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的中间业务,在给银行带来收益的同时,也隐藏了法律风险。如果托管银行未能尽责履行保管义务,则可能面临巨额赔偿。特别是近年来,各种骗取投资、乱用、挪用资产的恶意手段越来越多样,也越来越隐秘,因此,城市商业银行要充分了解包括信托法、担保法在内的各种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按照要求设立独立账户,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证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及时办理资金清算、交割事宜;并要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等进行监督以及记录资金划拨情况;最后,还要按照规定妥善保存相关资料等,[3]从各方面加强对基金资金账户的管理与控制。
(四)并购支持:信用风险与操作风险
城市商业银行在为PE的并购退出提供资金支持时会面临许多风险,例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中,最主要的风险还是信用风险等来自借款人的风险。事实上,并购与整合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富于技巧的市场行为,其中隐含着巨大风险,而为此提供资金支持的城市商业银行同样也面临着并购失败的风险。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应该充分了解整个并购方案,挖掘各种信息和数据,对并购项目进行详细的调查,审慎审查风险。另外,对于资金量需求较大的项目,城市商业银行可以考虑联合其他商业银行一起进行资金支持;对于并购时间跨度较长的项目,城市商业银行也可以分期提供资金。
除此之外,城市商业银行还可以提供其他各种金融服务。例如,提供市场信息、进行项目资产评估和企业信用评级、充当财务顾问等。虽然这些金融服务风险相对较低,主要集中在操作风险上,但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上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各种技术手段的使用并不成熟,各种风险评估模型所需要的信息与数据也不够完善,因此,对于这类风险也必须予以重视。虽然城市商业银行地缘优势明显,对当地的情况较为了解,但是,在提供这些金融服务时,如果光凭经验和感觉来下结论,既不专业,也不符合持续性发展的理念。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并且要做好培训,保证工作人员按照事先拟定的流程办事。
综上所述,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区域集中度高、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实力相对较弱等特点,在开展PE业务时,主要采用间接参与方式,即向PE的投资方、融资方以及基金管理人等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参与到PE的募资、投资、投后管理以及退出等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声誉风险、逆向选择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为了规避这些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城市商业银行应提高风险识别、度量、监控与管理水平,为促进区域金融稳定,支持地区实体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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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王晨,关颖,黄潇雨.后金融危机时期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J].经济纵横,2010(2).
[2]杨蕾.商业银行参与PE业务的模式与策略[J].会计之友,2011(27).
[3]平一.商业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法律风险防控[J].中国城市金融,2011(9).
[4]尹亮.商业银行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作中的法律风险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2(9).
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范文4
关键词:经济资本资本充足率风险计量资本分配绩效考核
一、经济资本管理体系及其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应用
经济资本管理基于资本的两个特征而建立:资本是稀缺的,因此必须将有限的资本有效地配置到最能增加银行价值的环节;资本是有成本的,因此必须强调对资本的回报,也即对股东实现价值创造,并充分考虑资本所承担的风险,实现收益与风险和成本的统一。经济资本管理体系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经济资本的计量,二是经济资本的预算分配制度,三是以经济增加值(EVA)和经风险因素调整的经济资本回报率(RAROC)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
1.经济资本的计量
从计量经济学的角度衡量,非预期损失是指银行实际损失超过平均损失以上的损失,是对预期损失的偏离-标准偏离。经济资本从数量上等同于非预期损失,应覆盖商业银行的全部风险。
普华永道对全球银行业的调查表明,信用风险占到商业银行风险总量的65%,除此之外,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面临和关注的主要风险,《新资本协议》关于银行资本必须覆盖上述三类风险的规定即印证了这一观点,因此,虽然经济资本应覆盖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但在实践中主要是对此三类风险的计量。
(1)信用风险的计量。计量信用风险时,主要考虑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和期限(M)等风险因子。此外,还应考虑信用资产的相关性以及风险集中度。目前流行的信用风险计量模型主要有CreditMetrics信贷组合模型、穆迪KMVEDFs信贷组合模型、CSFPCreditRisk+模型、麦肯锡CPV信贷组合模型,以及《新资本协议》规定的IRB(内部评级法)模型等。
信用风险经济资本=EAD×√PD×σ2LGD+LGD2×σ2PD
其中,σ2LGD为LGD的方差,σ2PD为PD的方差
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资本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大多是在参照《办法》规定的基础上,以资本充足率8%为基准,根据各类业务的历史风险状况和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采取内部系数法计量信用风险。比如,《办法》规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是50%,有的行对此类贷款的经济资本系数则设定为4%(即为资本充足率8%的50%,等同于50%的风险权重);对某些属于鼓励发展类业务,商业银行则设定较低的经济资本系数,使之相对应的风险权重低于《办法》规定的风险权重,比如《办法》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权重为100%,而有的行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经济资本系数为3%,相当于风险权重为37.5%,充分地体现出了商业银行对此类业务的鼓励导向。
(2)市场风险的计量。VAR(风险价值)是计量市场风险最常用的技术,它是指在一定的持有期和给定的置信水平下,因利率、汇率等市场要素发生变化而可能对某项资金头寸、资产组合或机构造成的潜在最大损失。目前常用的VAR模型技术主要有方差—协方差法、历史模拟法和蒙特卡罗法。
市场风险经济资本=VAR*乘数因子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计量市场风险的常用技术有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等,少数商业银行(如建行)运用VAR计量市场风险。
(3)操作风险的计量。相对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量化更为困难,这是因为一是现有的数据不足,二是模型构造存在技术困难,三是在计量操作风险时极易因难以与其他风险区分而重复计算。目前,对操作风险一般采取简单的系数法,即根据历史年度发生的损失数据,将商业银行的业务按照操作风险的程度分配不同的风险权重,乘以该类业务的余额。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计量操作风险的常用模式是:
操作风险经济资本=前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值*设定系数
2.经济资本的预算分配
经济资本的配置区分为对存量风险资产的经济资本配置和对增量风险资产的经济资本配置,前者考虑的是对资产组合所面临的未预期风险的抵御,后者则是通过对不同的产品、部门和区域设定不同的经济资本系数来传导总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商业银行在制定经济资本预算计划时,重点是对增量经济资本的配置。
从我国目前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经验看,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经济资本,年初根据资金交易风险控制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计算并分配。对信用风险的经济资本,建行采用增量配置法,通过三个环节完成:首先,由总行年初根据全行发展规划和资本补充计划,明确资本充足率目标,提出全行的经济资本总量和增量控制目标,对分行进行初次分配;其次,总行根据各分行反馈的情况,在总行各业务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平衡分配;最后,总行根据战略性经营目标,对信用风险经济资本增量的一定百分比进行战略性分配。
3.以EVA和RAROC为核心的绩效考核
以EVA和RAROC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引入了资本的成本概念,更真实地反映了商业银行的利润,克服了商业银行传统的绩效考核以利润的绝对额为指标的缺陷,有利于商业银行的经营者更清醒地权衡经营风险及其回报,从而做出更符合商业银行实际利益的决策。
绝对量指标:
EVA=经风险调整后税后净利润-经济资本*资本期望回报率
=(经济资本回报率-资本期望回报率)*经济资本
相对比率指标:
RAROC=经风险调整后税后净利润/经济资本
=(净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投资收益-运营成本-预期损失准备支出-税项)
经济资本
我国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的绩效考核已逐步采用EVA和RAROC概念,只是对具体参数的设置(比如对经济资本的期望回报率)各行略有不同。建行等在经济资本管理实施方面走得更快的商业银行,已尝试将RAROC技术应用到具体产品的定价决策。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能力的提升,经济资本管理将在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1.强化资本约束意识
经济资本管理强调了资本的有限性和高成本性,随着外部监管部门资本充足率监管力度的加强和股东对资本回报要求的提高,商业银行在经营决策时,不仅要考虑到资产扩张的速度、业务发展的规模以及所带来的收益,还要充分考虑到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及其资本占用,将收益与风险和成本相统一。资本约束意识的增强将有力地扭转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重规模轻管理的经营思想,促使商业银行将经营管理的重心放在转变经营管理方式,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之上。如下图所示,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2004年,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某银行贷款增幅保持在一个稳定的区间,避免了出现贷款增量的大幅波动,充分体现了经济资本管理在资产增长中的制约作用。
2.培养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商业银行需要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合理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经济资本强调的是对银行所承担的所有风险(而不仅仅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风险—信用风险)所可能带来的非预期损失的抵御和弥补,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可以强化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同时,经济资本管理要求对各类风险进行精确的计量,并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适合自己的风险计量技术和模型,将促进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3.准确计量各项业务的成本,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存在突出的制度性缺陷:一是以利润、资产规模的绝对量考核为主,忽视资本占用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片面追求账面利润和资产规模而漠视潜在风险的短期行为;二是现行的绩效考核评级体系未充分考虑到风险因素,经营收益未经风险调整;三是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横向为主,无法具体量化具体产品和业务条线的经营绩效,难以为经营决策提供支持。经济资本管理克服了上述缺陷:EVA强调了资本占用的成本,有助于商业银行尤其是其分支机构树立成本意识;RAROC强调的是经过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并扣除了为预期风险所计提的专项准备金,更真实地反映了利润和资本回报率;同时,RAROC技术还可以衡量具体的交易和账户,有助于真实反映各项业务给银行所创造的价值。
4.提高商业银行科学决策和产品定价能力
RAROC技术通过对具体产品、业务和区域的经济资本回报率的量化,为商业银行在制定经营发展战略时提供支持。比如,根据历史数据判断某项业务的经济资本回报率较高,商业银行在编制经营计划和经济资本预算时,可以通过资源配置、系数设定等方式,向全行传达总行对于此类业务的倾斜支持导向。同时,RAROC技术强调了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在为产品定价时,可以通过RAROC技术推算出该项产品在什么价格水平才能达到预期的回报率,从而促进商业银行自主风险定价水平的提升。
5.推进金融改革深入开展,进一步推动国有商业银行增强独立的市场主体意识
经济资本管理强化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意识和成本意识,使过去因具有国家信用而忽视资本充足的国有商业银行深刻地认识到,资本是稀缺的和有成本的。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国有商业银行将面临着监管当局越来越严格的资本约束和市场越来越高的资本回报要求,这将督促国有商业银行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增强独立市场主体意识,推动股份制改革深入开展,真正将国有商业银行建设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6.经济资本具有风险约束和效益约束的双效应,有助于激励商业银行改进经营管理
经济资本不仅要抵御非预期损失,而且还在经营管理和资源配置中居于核心地位:不仅可以衡量一家银行的整体抗风险能力,而且还可以成为评价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或业务条线经营绩效的标尺;将收益与风险、成本结合起来,有助于商业银行根据实际承担的风险为产品合理定价;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技术,积极开发内部计量模型,完善资本管理,从而更科学地保持合适的资本持有量,激励商业银行改进资本管理。
三、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对我国银行监管当局的影响
1.促进监管当局对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区别的认识
在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过程中,银行监管当局有必要,并且会逐步认识到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之间的不同:
(1)经济资本是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承担的实际风险计算出来的资本,是一种应有“虚拟资本”,在数量上等于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非预期损失额;监管资本是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持有的最低资本,属于“法定资本”,是一种实有的资本。从风险的角度说,经济资本代表的是风险,越小越好;监管资本则是抵御风险的屏障,越多越好。经济资本是从商业银行的视角看资本,而监管资本则是从监管当局的视角看资本。
(2)经济资本具有更好的风险敏感性。监管资本是监管当局基于整个银行业的风险状况而划定的粗线条的最低资本充足要求,在统一的资本充足要求下,既可能出现资本充足率达到法定要求而仍不足以覆盖风险的情况,也可能出现对资产状况良好的银行的过高的资本充足约束。与监管资本相比较,经济资本更好地反映了特定商业银行的实际风险状况及资本真实需求,因而对商业银行的风险具有更好的敏感性。
(3)经济资本覆盖的风险范围更广。根据《新资本协议》规定,监管资本主要是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而我国《办法》规定监管资本主要是抵御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由此可见,监管资本覆盖的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而非全部风险。普华永道的研究表明,经济资本管理覆盖的风险范围更为宽广,不仅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还包括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
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范文5
内容摘要:文章以当前各家上市银行的再融资计划以及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理的法规为背景,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可采取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对策,并分别对每种对策的特点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提出内部积累是银行建立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机制的基础,同时银行应该更加注重信贷结构和资产结构的优化调整。
关键词:银行再融资 资本充足率 内部积累
当前上市银行再融资潮
国内银行经过2009年快速扩张式发展,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都出现了大幅下滑,各家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面临着补充资本金的需求,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四家大型上市银行为典型代表的各家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补充计划已相继浮出水面。
天量信贷导致各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出现下降趋势之后,银监会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进一步监管政策也相继出台:首先是银监会2009年下半年公布的《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划定了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底线:主要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其他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并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银行交叉持有的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将从附属资本中全额扣减。接下来是2010年 1月13日,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审慎评估表内和表外主要风险,实施资本规划管理,并维持与银行或银行集团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资本水平。根据《指引》,银行不仅要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提资本,而且应当对其他主要风险和剩余风险计提资本。此外,《指引》特别强调,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自身风险特征和运营复杂程度建立适合自身需要的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面对主观需求和政府更加高标准的监管,各商业银行纷纷公布了自己的再融资方案,在所有的商业银行再融资计划中,工、中、建、交四大上市银行的再融资计划显然占了大头,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随即,工商银行公告公布了再融资方案,至此,此轮大型商业银行的再融资终于尘埃落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这四家大型银行公布的再融资规模总计达到2870亿元。其中,中国银行A+H配股融资600亿元,加发行400亿元A股可转债,总计融资1000亿元;工商银行A+H配股融资450亿元,加发行250亿元A股可转债,总计融资700亿元;建设银行A+H配股融资750亿元;交通银行A+H配股融资420亿元。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重要性
商业银行的资本是指商业银行自身拥有的或能永久支配使用的资金;是商业银行可独立运用的最可靠、最稳定的资金来源。商业银行是以货币信用为经营对象的企业,其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社会责任的特殊性,尤其是商业银行会面临比一般工商企业更多的风险。因此,拥有并持续保持足够数量和水平的资本金,就成为商业银行稳定经营的前提、基础和重要保障,成为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存款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最后手段;商业银行拥有的资本金数量的多寡代表着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决定着商业银行公众信誉度、综合实力和最终支付与清偿能力。
银行资本的关键作用是吸收意外损失和消除银行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是各个国家金融监管的核心和重点,通过实施资本充足性监管来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定性是我国银行业监管的重点。对于银行资本的监管,国际银行业权威机构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委员会在1988年7月专门制订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该协议解决了银行监管资本的两个核心问题,即“质量标准”和“数量标准”:对于银行监管资本的界定应建立在银行资本的功能上:商业银行资本的主要作用就是吸收和消化银行损失,使银行免于倒闭危机,同时按照资本价值稳定性的不同,将监管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由银行资产结构形成的资产风险所决定,资产风险越大,最低资本额越高: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的最低标准定为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为4%。《巴塞尔协议》分别在1996年了《补充协议》,明确将市场风险纳入监管框架; 2004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正式公布了《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新资本协议增加了对于操作风险的计量,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做出了重大调整,给出了两种计量信用风险的方法,即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
我国一直在努力提高银行风险资本监管水平,向最新的国际银行风险监管标准靠拢:2004年2月,中国银监会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全面借鉴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了《新资本协议》的工程。
我国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对策分析
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监管当局规定的资本与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即(核心资本+附属资本)/风险加权总资产。因此,要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可以通过积累及补充资本(分子对策)和压缩或调险加权总资产(分母对策)两个方面进行。
以下通过结合当前中国的金融市场环境和政府的政策对各种提高资本充足率对策的特点和可行性进行简要分析。
(一)提高分子―银行资本的积累、补充机制
“分子”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这两部分构成,核心资本主要包括永久的股东权益和公开储备;附属资本主要由普通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次级长期债务等项目构成。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一个主要环节就是提高分子,通过多种渠道建立银行资本的持续积累、补充机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途径主要有三种: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发行次级债、可转债等债券融资;通过银行自身利润的补充,即留存盈余。其中前两种属于外部筹集,后一种属于内部筹集。
1.债权融资:政策限制下空间不断缩小。债权融资在实践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和可转换债券进行,筹集到的资金可用于补充银行的附属资本。
长期次级债券的本质是商业银行的债务,但其特性是期限很长,而且该项债务的求偿权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银行监管资本的功能,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计入银行的附属资本。发行长期次级债券不会稀释原有股东的股权份额,股东可以享受通过债务增资使财务杠杆空间变大而带来的收益,同时,长期次级金融债券的发行受限制较少,比较灵活,比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都要方便,符合一定条件的非上市商业银行都可发行,成本也相对较低。2005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借鉴国外的做法,曾涌现出次级债券发行,同样是募集资金,去年在面临资金需求时,银行纷纷选择大规模发行次级债,然而,这一切却随着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银监会的两个资本管理政策而发生改变:《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要求对银行间存量互持的次级债采取“新老划断”的方式扣减;《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要求,主要商业银行只有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7%才能发行次级债,同时发行次级债的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这些政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银行大量发行次级债融资的方式。
从各家商业银行公布的再融资方案可以看出,大部分银行都采取了发行可转换债券这种混合资本工具融资的方式,在转股之前用于补充银行的附属资本,转股之后补充银行的核心资本。发行可转债的主要意义在于缓解对股票市场的资金压力:可转债不会立即对ROE等财务指标造成压力,而是伴随转股进程逐步摊薄,股本扩大的摊薄效应将在一定程度上被缓释;可转债转股价格不低于二级市场A股价格,摊薄效应最小,融资效率高;可转债对市场的影响小于直接股权融资。
国际经验表明,核心资本具有资本价值相对比较稳定的特点,是银行资本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判断银行资本充足比率的基础,对银行的盈利及竞争力影响极大,对于抵御系统性风险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银行监管部门也愈加重视对于核心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依靠债权融资来补充银行资本的可用空间在缩小。
2.股权融资:考虑A股市场的资金压力。发行股票并公开上市,是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较好方式,既能达到资本的补充,又能改善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产权关系。从各家上市银行公布的再融资方案可以看出,通过二级市场再融资提高资本充足率,成为了银行的首选,由于银监会去年颁布的次级债新规堵上了银行通过债权融资的比例,使得当前和今后银行通过股权融资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强。而这一场从2009年底就开始上演的上市银行再融资潮,却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市场的恐慌情绪,导致银行股股价持续走低,目前银行股的估值水平已处于较低水平。所以各家商业银行在提出自己的再融资方案时,更多要考虑到对于现有股东和公司股价的影响,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可转债的发行就是为了尽可能的缓释对于市场的资金压力;从国务院的“五点”要求中,“H股多解决一点”就是希望银行能够尽可能在资本容量更大的H股市场配股,以减少对于A股市场的冲击;同时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最大控股股东―中央汇金公司也不断表态,将积极支持工、中、建三行采取包括配股在内的再融资方式有序补充资本,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和资本监管要求。
3.内部积累:银行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机制的基础。内部积累主要是通过税后盈利和计提各种拨备增加的,内部积累的多寡取决于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股利分配水平,盈利能力强,形成的利润就多,就可以有更多的利润用来补充资本金;同时,盈利能力强,形成的资本回报高,也更有利于进行外部资本的补充。银行内部产生的资本有许多优点:可以免去发行成本因而成本较低;不会使股东控制权削弱,避免了股东所有权的稀释以及所持有股票的每股收益的稀释。中国银行之前也公布,将争取提高利润留存比例来补充资本,对于这一表态,很多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提高利润留存将是银行补充资本的一个大方向,是银行增加内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能力的重要方式,内部积累是建立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机制的基础与根本。
(二)缩减分母―信贷结构和资产结构的优化调整
资本充足率中的“分母”是指风险加权资产总额,取决于银行金融资产总额和金融资产的风险程度。在分子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分母收缩,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相对地使资本金得到补充,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内部治理与控制,降低风险及优化资产配置进行的。
面对各家银行大规模的再融资计划,市场上同时出现了诸多质疑,认为银行再融资的主要原因,就是贷款放的太多,即银行当前的再融资是出于信贷结构和资产结构的严重失衡,而不是银行资金真正意义上的短缺。如果不从本质上解决这个问题,银行就会陷入一个再融资“怪圈”,即规模扩张―资本充足率下降―再融资―资本充足率上升―规模再扩张的业务循环。我国银行业目前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在主要依靠存贷利差赚取利润的情况下,银行存在过度放贷的冲动,同时盲目追求利润和资产的扩张更加加剧了大银行的信贷和资产结构失衡,风险加权总资产(分母)的放大必然会降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根本对策应该是进行信贷结构和资产结构的优化调整,注重资产的良性扩张:减少风险权重较高的资产,增加风险权重较低的资产,加大中间业务的比重,增加非利息收入所占的比重。同时,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向《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所规定的风险监管和计量标准靠拢,加快研究和开发自己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在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的基础上,审慎评估银行的表内和表外主要风险,实施资本规划管理,并持续保持与银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资本水平。
参考文献:
1.苏培科.应抑制上市银行的再融资潮[N].中国经济时报,2009-12-01
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范文6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对策
一、引言
目前,会计风险是中小商业银行应当高度重视防范的风险之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尤其是在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小商业银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因此应当深入、全面地分析商业银行的会计风险形成原因。中小商业银行应当主动发现当下会计工作中的风险,并针对不同的风险成因,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这类风险的继续发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详细、系统化的风险防御体系。客观来看,银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下,银行业将面临着更大的风险与挑战。作为银行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会计工作,在这一过程中也将遇到新的问题,尤其是在大量中小商业银行涌入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之后,市场竞争的白热化程度与日俱增,各家商业银行不得不绞尽脑汁创新产品、革新技术、更新理念、优化模式,以便以更加强大的姿态来应对来自同业的挑战。会计业务是商业银行最为基本的业务之一,也是商业银行进行各项交易过程中的核心环节。鉴于此,会计业务在任何一家商业银行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会计运营管理如果出现风险,那么将会在极大程度上诱发商业银行的运营风险,如果不及时加以防范和解决,甚至会引发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
二、中小商业银行会计工作面临的主要风险
1.会计核算业务产生的风险
商业银行核算机制和工作准则如果出现问题,就十分容易引发商业银行会计核算风险。如果中小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人员由于专业技能不扎实、工作责任感缺失等问题造成会计核算不准确的情况发生,就会造成会计核算的风险。比如,当两家控股子公司需要共同编织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需要对具体合并的范围进行客观、真实的披露。如果反映的信息不准确、不全面,就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还有一些中小商业银行为了在利息核算上朝着对自身有利的方向操作,在会计帐务处理过程中不顾真实性原则的约束,擅自延长本行针对会计利息的核算期限,导致银行利息收入大幅度增加,长此以往,将会对银行未来的经营管理带来极大的风险和不利影响。在贷款核算方面,一些中小商业银行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大量的不良贷款产生,由于不能及时回收资金,致使银行筹资成本激增,风险难以避免。
2.会计结算业务产生的风险
中小商业银行由于会计人员在同债权人、债务人进行结算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失误引发的损失风险被称为会计结算风险。例如,针对银行存款结算账户,这类账户通常是存款人在经办行开立的主要用于办理各类资金收付结算事项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类型划分。众所周知,银行账户是任何一家企业从事经济活动的基本前提条件,银行结算账户的主要风险类型包括开户资料审核风险、客户印鉴风险、大额现金异常收付风险、挂失风险、挂账资金清算风险、对账风险等等。以上任何一种风险都会对中小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带来较大损失,并对中小商业的声誉产生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以对账风险为例,如果对账人对账不及时、对账单回收率不足,那么对账环节就存在潜在风险,容易滋生银行内外部人员相互勾结作案。
3.出纳业务产生的风险
通常来说,很多人一旦想到中小商业银行的出纳人员,就会容易跟巨额资金产生关联。造成这种印象的主要原因是商业银行的出纳人员每天都需要接触到大量的银行现金,其最主要的工作职责是:兑现支票、接受各类存款、完成货款付款、完成提款服务等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商业银行出纳人员的工作职责有了进一步的拓展,一些新兴业务逐步发展,诸如出售储蓄债款、出售旅行支票、处理存款单的文书、支付客户的功用事业账单与签账卡的支付等工作。鉴于此,如果中小商业银行的出纳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稍有差池,就容易产生出纳业务风险。举个简单的例子,由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可以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或一定期间内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这是在实际经营业务中最广泛采用的信用结算工具,由于具有较强的流通性和便利性,受到了很多企业客户的青睐。然而,正是这样一种看似高效的信用工具,如果不完善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则很容易引发风险。如果一家中小商业银行的收到票据时,未能对票据本身的真伪进行核对和专业鉴别,对票据上所记载的经济事项未能经过全面、细致的审核,那么就很容易出现由于出纳人员的疏忽而形成的风险。
三、中小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1.建立健全针对会计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
要想规范会计工作,防范会计风险,中小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在强化内部控制工作的过程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最基础的环节。首先,内部管理体系的完善,必须以职责的全面落实为基础。在内部控制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对会计工作所涉及到的各个岗位和环节都进行全面、有效地控制,并且严格按照银行业务的特点和需要,详细梳理流程,并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权责划分,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针对一些岗位十分核心的人员,还要严格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和检查制度,防止由于长时间在一个岗位,滋生出一些不正当行为,给中小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带来风险。除此之外,中小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还要重点关注会计工作的审批环节,尤其针对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要认真审核。对会计管理工作中出现过的各类问题,要全面总结,吸取经验。
2.重视对中小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综合素养的培养
由于受到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再加之中小商业银行自身的具体情况,中小商业银行的会计人员普遍存在综合素养不高的情况。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中小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尤其是需要提高风险管理意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内容,都是中小商业银行提高会计队伍综合素养的主要努力方向。中小银行内部控制体系能否真正发挥预想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会计人员素养的影响。因此,中小商业银行需要在强化会计人员专业能力培训的同时,加大思想教育宣传。在业务技能方面,可以通过各类进修、培训、讲座等形式,为会计人员提供学习理论知识的机会和条件,及时帮助会计人员更新知识体系,从而能够掌握紧跟时代节奏的会计业务技能。对于会计管理人员来说,需要重点提高其管理能力,使得他们可以善于利用各种人力资源,充分挖掘会计人员的潜力,从而能够强化对会计风险的控制。
3.鼓励金融创新,并在会计电算化推进过程中强化风险控制
客观来看,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这对于提高中小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效率具有十分显著的积极意义,然而,会计电算化推进过程中的一些潜在风险也需要警惕,需要中小商业银行加强管理。就目前的中小商业银行电算化风险来说,首要的是要加强对计算机作案的防范。中小商业银行需要严格设计会计系统,只有经过严格开发和测试之后才能正式使用。另一方面,中小商业银行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大方针下,尤其是在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的时代背景下,中小商业银行还需要进一步尝试利用严密的计算机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自身的风险控制体系,对网络作案严加防范,从根本上减少由于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会计风险。
四、结语
中小商业银行在控制会计风险的过程中,应当充分意识到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并且就遭遇到的风险问题,深入分析总结,同时强化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指导,努力推进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总体来说,中小商业银行应当对目前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会计风险因素进行详细的梳理和分类,从实际工作的角度出发,深入研讨会计风险的成因、类型,由此找到防范每一类型会计风险的具体对策。在此基础上,由点到面,在今后不断地经验积累中,对实施的各类改进措施进行总结和研究,最终形成一个较为系统化的针对会计风险的风险防范系统,真正意义上建立起一个科学的风险防范工作体系,更加高效、准确地规避会计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切实促进商业银行的有力发展。可以说,唯有从根源上遏制风险的产生,才是中小商业银行防范会计风险的核心与关键。
参考文献:
[1]黄涛.我国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及对策初探[J]. 企业导报,2015,3:14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