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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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

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范文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专项法规。《规定》自1988年颁布以来,对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调动、发挥女职工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是,由于《规定》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起草、颁发的,因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及改革的深入,各地普遍反映《规定》中的有些条款已不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对《规定》作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已经刻不容缓。

2008年2月,原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论证、修改,于 2011年11月21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连日来,该稿引起了新华网、人民网、中工网、易安网等媒体及网民的高度关注,究竟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重点与难点在哪儿?我们就此加以归纳,供大家思考。

以人为本亮点多

上海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劳动法专家谈育明,天津孚惠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家赵秀玲律师,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诉讼部主任、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委员张帅,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霞等法律专家认为,该征求意见稿主要亮点如下。

亮点1:禁忌岗位须书面告知

谈育明认为,征求意见稿规定:应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增加该规定意味着所有劳动妇女在上岗之前都将获得禁忌岗位的明确信息。

亮点2:禁忌劳动范围以附录列示范围扩大

赵秀玲认为,为避免因禁忌劳动范围的调整而导致《条例》频繁修订,将禁忌劳动范围作为《条例》的附录加以列示,并规定:禁忌劳动范围需要调整时,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公布。上述规定,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

谈育明指出,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更为具体,怀孕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也由现在的8项变为10项。

亮点3:核心理念是强调协商原则更为人性化

赵秀玲认为,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的核心理念是强调协商原则,只有在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否则就是侵害女职工权益行为。该稿对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作出明确细化规定:如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参照原劳动部有关规章,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同《社会保险法》衔接,同时参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及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更为人性化的是 “国家鼓励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而“用人单位应当每2年至少安排1次女职工进行妇女常见病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亮点4:单位违规将受罚

赵秀玲认为,原《规定》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难以操作。为了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该稿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或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其中的罚款金额将“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同时辅以工会、妇联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行政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后再次强调女职工的“自救渠道”――女职工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讼。这样势必形成一个全方位的保护体系。

亮点5:生育保障或取消“计划生育”歧视

现行法规规定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这一规定被删除。张帅认为这是立法进步,此前该条款备受诟病,因为无论什么原因,女职工生育保障应当是平等的。

尚需明确更完善

建议1: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列入适用范围

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条例。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个体经济组织。谈育明认为,范围扩大有利于保护劳动妇女的合法权益。对于未将民办非企业单位(例如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等单位)列入适用范围,他以为,《劳动合同法》已经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列入适用范围,《条例》也应将其列入适用范围。

建议2:将“痛经假”纳入立法

张帅透露,2009年时的草案,尚有对女性经期的保护,比如规定痛经的女职工1个月可以有1到2天的休假。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已经没有了这个规定。张帅建议法律恢复关于痛经女职工休假的规定。

建议3:将劳务派遣工的劳动保护纳入立法,并将电磁辐射纳入禁忌范围

易安网的一些网友们在讨论中反映:“我们这些被派遣员工中的女职工,虽然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却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派遣公司的人,我们成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两不管’的员工,建议征求意见稿将我们劳务派遣工的劳动保护纳入立法范畴。”

还有一些易安网的网友们认为,电磁辐射对女职工孕期、哺乳期间有一定的危害,建议应将有电磁辐射危害的作业纳入禁忌范围。

担忧对妇女歧视更严重

新华网在报道中指出,该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广大网友关注,网友的意见基本分为3派。

一种是赞成, “是法治和人性的进步”“希望有成套的配套执行措施,否则仍是白纸一张”。

另一种认为,“对于私企员工来说,99%的人享受不了90天,更不用说14周。”

第三种是担心对妇女歧视更严重,盐城一网友认为,“这一条例,很多企业会刻意回避尽量避免招聘女员工,或导致妇女无法从事重要工作。”

易安网的网友们也担心,《条例》如将部分相对高薪的岗位列为女性就业,在客观上会形成了女性就业的障碍,加剧职业性别隔离。建议职业禁忌中增加“女职工自愿的除外”的表述,禁止用人单位任意扩大劳动禁忌范围,并以此为由拒绝录用妇女。

落实需要制度

保驾护航与监管及时跟进

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范文2

一、抓组建,夯实女职工工作基础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非公企业女职工队伍不断壮大。针对女职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在工会组建工作中,注重把女职工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基层工会组建同步进行,指导和督促基层工会同步建立女工组织,并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女职工工作条例》规范运行。一是抓好改制企业女工组织建设。针对全县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实际,狠抓了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工会组织的整顿重建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同步建立健全工会女职工组织,有效防止随意撤并工会女职工组织的行为。目前,全县改制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基本做到了组织不断线、工作不断档、会员不流失,确保了企业改制后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健全完善。二是狠抓了女农民工建会入会工作。随着全县非公有制企业的迅猛发展,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人数日益增多,其中女农民工占有一定的比例。针对农民工就业流动性比较强的特点,我们在女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商贸服务业和乡镇、社区中,采取独立、依托、挂靠、联合等灵活多样的建会形式,并实行农民工集体入会制度,简化入会手续和“门槛”,为她们加入工会组织提供方便条件,共吸收女农民工加入了工会。三是狠抓了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等新型经济组织的工会女职工组织组建工作。在着力抓好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的同时,通过建立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设立女职工委员和联合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模式,推进了不同类型的新型经济组织的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四是创新建会形式。在女工组织建设中,我们坚持“两必须”、“三同时”的原则,即女职工5人以上的单位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必须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女职工不足5人的单位组建工会委员会时必须设立女职工委员,实现工会组织和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二次覆盖”,努力把非公企业女职工、女农民工和社区女性就业人员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截止目前,全县已建立女工组织322个,其中:非公企业女工组织204个,组建率达97%,女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

二、抓重点,深入实施建功立业工程

为切实发挥工会女工组织的作用,我们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针对企业和行业特点,以提高女工队伍素质为重点,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为目标,以多种形式的活动为载体,不断推动女工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各企业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了以“爱企业、当主人、学技术、作贡献”为主题的“女职工双文明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和女职工生产劳动竞赛、技术比武、技能展示等活动,并注重在形式上灵活多样,在内容上体现“女性”的特点。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企业女工组织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共有30多个单位的2000多名女职工参加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136条,被企业采纳62条,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了女职工的才能,全县涌现出了54名女“岗位标兵、技术能手”。

通过开展各种劳动竞赛活动,女职工的责任感大大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明显提高,形成了你追我赶、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广大女职工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娴熟的岗位技能,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女职工自身价值和自身形象。

三、抓教育,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

我们始终把加强学习培训作为提高女工素质,适应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广大女职工中开展了“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一是抓好女工干部的素质提升工程。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先后组织女工干部150名参加了全县工会干部理论培训班,邀请省总干部培训学校的教授,讲授了《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会议、座谈、调研等形式进行业务知识的指导、辅导、讲座和经常给交任务、压担子的促进提升方法,激发女工干部的工作热情,使女工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二是抓好在职女工的素质提升工程。针对企业女职工队伍中存在的业务技能偏低、危机感强的实际,开展了以“立足本职、提高素质”为主题的素质提升实践活动。全县各级女工组织在广大女职工中广泛开展了自学成才、素质达标、岗位技能晋级等内容的素质提升活动,努力打造有规律、有影响、有特色的工作品牌,推动了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向纵深发展。全县女职工通过参与“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活动,有102人加入了党团组织,有316人提升了学历,有12人技术等级进了一个档次,有3800名女职工参与了此项活动。三是抓好下岗失业人员的素质提升工程。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思想保守、观念滞后、依赖性强的实际,把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作为女工工作的重中之重,长抓不懈。主动与劳动部门协调,在就业中心举办了“计算机、商品零售、烹饪、缝纫”等培训班;河西堡镇、城关镇社区工会女工委充分利用“职工培训中心”这快阵地,举办了”十字绣”、“家政服务”等培训班;各级女工组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因地制宜地举办了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26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300人(次),有430人掌握一技之长后重新就业。

四、抓维权,着力实施权益维护工程

坚持把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放在女职工工作的首位,不断创新维权形式,完善维权机制,丰富维权内容,使依法维权、主动维权、科学维权的要求落到了实处。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围绕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难点和重点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走访、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先后形成了《下岗女工再就业情况调查》、《女职工特殊权益调查》、《女职工素质调查》等有针对性的调查报告,并将报告情况如实反映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强力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定工作。按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基层,分类指导、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突出维权,注重实效、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在认真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全县女职工队伍现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女职工专项签订集体合同的安排意见》、《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样本征求意见稿》,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学习、讨论,修改、完善,并根据实际做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各级女工组织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政府的支持,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思路,高质量地完成了任务。全县共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126份,其中行政单位25份,事业单位62份,国有企业5份,私营及个体工商户34份;覆盖单位192个、女职工2742名,签订率达到98%。三是进一步完善维权体系。根据全县私营、个体企业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的实际,首先,将法律规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款和对女职工的特殊政策列入集体合同的内容,把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纳入职代会制度之中,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付诸实施。各级女工组织积极反映女职工的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加大了从源头参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同时,利用帮扶中心这个平台,完善工作制度,设置法律援助专座,热情接待来信来放,共接待来信来访138件(次),提供法律咨询80人(次),答复率达到100%,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其次,把康健中心作为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为女职工办实事的平台,为女职工减免妇科检查费用,全县共为602名女职工进行妇科病普查,共减免费用30270元;共举办女职工保健知识讲座培训班10期,参加学习的女职工1500人次;开展妇女保健、预防艾滋病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活动5次,有1600多名女职工接受了此项服务;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解决了女职工生育保险的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五、抓服务,不断推进爱心帮扶工程

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范文3

20xx工会女工工作计划范文(一)在学校党政及工会领导下,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半边天的作用,使我校女工工作在新一年里再上新台阶,为学校内涵箭射、特色发展做出贡献。

一、指导思想

在校工会的领导下,女工工作要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依法维护广大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带领全校女教师继续深入学习,促进女教师思想业务素质的提高,切实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女工组织的亲和力、凝聚力与感召力。以服务维权为主线,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以加强妇女组织的自身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女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影响力,引导广大女教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成学校各项任务贡献智慧和力量,共同创造师生共享的幸福校园。

二、主要工作

(一)以深入学习党的会议精神为主题,积极引导女教工为学校发展贡献才智,提升自身素质。

1.内强素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我们将组织全校女教师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充分发挥女职工的主人翁意识,鼓励广大女职工勤奋学习,专研业务,发挥全体女教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女职工思想素质,促进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2.外树形象,搞好家庭文化建设

结合学校教育现代化提升工程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教育全校女教师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不断进取,超越自我。按照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鼓励女教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经营和睦幸福的家庭,搞好家庭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做到家庭和睦,邻里关系好,社会影响好,树立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形象,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多作贡献。

3.立足岗位,投身现代化建设

组织女教职工学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形成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勇于创新、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高尚师德。鼓励女教职工致力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为加快推进我校教育现代化进程发挥积极作用。

(二)以深入建设女教工维权工作机制为重点,切实维护好女教工的特殊权益,为女教职工的健康发展办实事。

1.继续做好帮困送温暖工作。我们将在生活上关心生病住院的女教职工,学校及工会及时慰问;遇到其无法解决的困难时,学校要出面协调帮助解决。

2.全面关心女教职工身心健康,普及科学保健知识,培养女教职工健康习惯,提高女教职工的生活质量。切实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把促进解决女教职工的权益保护作为维权工作的重点,切实维护好女教职工所应该享受的权利。

3.做好学校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女工委员会要创造适当的机会继续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向未婚未育的女教职工宣传优生优育的好处。

4.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我们将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展现女工的风采。女工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半边天”作用时,在文化建设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使女教职工队伍成为外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活动安排

1.制订女工工作计划

2.开展庆祝“三八” 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

3.组织女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4.组织女教职工心理健康辅导讲座

5.女学生健康知识讲座

6.开展“我和我的学生”师德征文活动

7.开展暂差女生“三助一”帮扶活动

8.组织女教职工培训学习

9.协助团委开展“麦田计划”

10.组织女教职工参加市教职工田径运动会

11.女工工作总结

12.开展评语评先活动

20xx工会女工工作计划范文(二)1,指导思想

以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县教育局女工委,妇联的工作部署,在各级党委,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以提高女工素质为根本,突出女工工作特色,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结合女教职工的工作特点,加强女工自身建设,促进女教职工发展,积极开展多种多样活动,坚持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团结协作,为构建和谐校园发挥积极作用。

2,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女教职工整体素质

(1)积极配合学校党支部和工会组织,在女教职工中开展各项政治活动,组织全体女教职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人才观,用科学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2)组织和动员广大女教职工,采用多种形式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主动学习,超前学习,终身学习的意识。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教职工活动,不断提高女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素质,增强女教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争做学习型女性。

(3)积极开展学习读书活动,要求每位女教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并能撰写读书心得,组织女教师开展读书交流会,让好书同分享。

3,依法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充分利用网页,黑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帮助广大女教职工学法,懂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树立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意识,促进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权利。

4,积极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1)关注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开展女教职工心理健康辅导讲座,倾听她们的心声,缓解她们的工作压力。要坚持落实每年一次的女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

(2)关心特困,单亲女教职工家庭生活,实施困难救助。及时关心女教工的工作,生活,身体,遇到特殊情况给予及时关心,帮助。

(3)举办女教职工健康知识讲座,新时期女性修养讲座。让女职工接受健康知识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增加女教职工的人格魅力,提高社会形象。

(4)深化巾帼立功活动,促进岗位成材,认真组织好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纪念和庆祝活动,充分展示新时期女教职工风采,不断增强女教职工组织的凝聚力。

5,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女教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关心女教工的身体健康,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使她们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学会享受工作,享受学习,享受生活。

6,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积极做好日常工作

(1)加强对女教职工干部的培训,努力提高女教职工干部的岗位能力和素质。定期组织交流活动,探讨学校女教职工需要解决的问题,努力把妇女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群众组织,为学校分忧解难,做姐妹的知心人。

(2)关心,了解女教职工的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女教工四期卫生,要倾听她们的心声,要把她们的疾苦放在心上,对孕产妇,身患疾病等女教职工要及时组织探望,慰问,对需要帮助的女教工要力所能及的给予帮助,有困难的要及时向校级行政部门汇报,以取得校领导和工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

(3)学法知法,加强法制宣传,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维护广大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要积极配合校工会,共同做好工会工作,对工会组织的活动,要组织女教职工共同参与。

7,月工作计划

2月,制订工作计划,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3月,配合行政检查学期初工作;组织三八活动。

4月,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健身活动;女职工读书活动。

5月,参与教职员工文体活动;计划生育,人口知识宣传。

6月,六一儿童节系列活动;开展读书活动。

7月,协助行政做好期末工作。

9月,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

10月,参与教职员工文体活动;组织女教师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知识。

11月,组织教师学习新师德规范,并完成心得体会的撰写;青年教师公开课竞赛;继续加强维权服务工作,关心女教工的身心健康;组织教师参加区级运动会的教师比赛项目;组织老年教师旅游。

12月,组织乒乓球赛,篮球比赛,元旦晚会及向工会汇报前期女工工作;女工年度工作总结。

20xx工会女工工作计划范文(三)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医院确定的工作思路,以组织女工参与医院发展建设,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女职工素质为重点,以开展各项活动为载体,更好地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法维权推动和谐,凝聚妇女共建和谐,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是深化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女职工在工作中的“半边天”作用。

开展女职工“岗位创新,建功立业”活动,支持和鼓励广大女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创新、创优、创先,以作为求地位,以能力求生存,以素质求发展,培养造就一批适应新形式的学习型、创新型、复合型的建功立业标兵。

为把活动落到实处,开展“岗位创新四个一”活动,即在岗位中“确立一个目标,提出一个创新,做出一个改进,提出一个建议”,量化活动内容,使女职工能够立足岗位,做出更大的成绩。

二是深入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为医院发展开发女性人才资源。 以提高职业技能素质为核心内容,以促进岗位成才为主攻目标,以深入开展“学习四个一”活动即:“精读一本业务书,学习一门新知识,掌握一项新技能,达到一个新水平”为载体,建立和完善女职工终身学习、全过程学习的动力机制,切实把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育于岗位实践之中,努力提高女职工的科学文化、技术技能和业务素质,增强女职工的创新能力、竞争能力。

三是深入实施爱心帮扶工程,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做好困难女职工的帮扶,特别关爱贫困母亲和单亲母亲,实施困难生活帮扶、重大疾病医疗帮扶,切实帮助她们解决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遇到的双重困难。

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范文4

规范化、制度化的网络是妇女诉求表达的直接途径。建立和完善了区、镇、村三级妇联网络,落实接待、首问责任制、登记统计及上报制度,同时还开通维权热线、电子邮箱。我们通过窗口,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及时调查处理,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处理中,我们坚持“四办”:①直接办。对妇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和法律咨询,我们认真解答,细心指导,做好妇女的宣传教育、思想疏导工作;对各种纠纷,如夫妻纠纷、婆媳矛盾、邻里纠纷等,我们主动介入,及时下基层对矛盾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效化解家庭、邻里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②联合办。对上访案件较为复杂,涉及面广的,我们积极协调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维权联动;③配合办。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如家庭暴力造成人身伤害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给予查处。④转办。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我们及时将案件移送“148”法律援助中心,由律师义务诉讼,维护困难妇女的合法权益。此外,2007年建立了法律顾问服务制,通过开通妇女维权热线、设立法律咨询服务联络卡,为妇女群众免费提供专业、规范、及时的法律心理咨询服务和帮助。20__年,妇联系统协调处理妇女群众案件187起,其中婚姻家庭类125件,劳动权益类16件,财产权益类32件,基本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区妇联常年法律顾问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共计35人次。

妇女权益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卫生、环境等各个领域,妇女权益保障需要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和密切配合。一是各级按照“各负其责、预防为主、及时排查”的工作原则,对本地涉及妇女权益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对新情况、新问题强化信息动态监控,耐心地查摆纠纷苗头,及时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防止矛盾激化;加强对敏感时期敏感问题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可能引发侵害妇女权益和影响社会稳定重大苗头,把引发妇女权益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区妇儿工委办设在妇联的优势,配合政府颁布实施20__-20__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妇女儿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推动重难点指标有所突破。三是成立了妇女维权协调小组,研究解决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典型侵权案件。每年都积极参与由区人大法工委牵头组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从源头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协调政法部门,扎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不让进我家”、打击“__”、“帮教”等工作,在“平安同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协调区法院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积极推荐人民陪审员,全区共有5名女人民陪审员,占陪审员总数的33%,20__年参与调解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民事、刑事案件共17件,如离婚、、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在协助法院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协调司法部门推动女性进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家庭、邻里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联合区检察院开展合适成年人工作,对未成年人犯进行心理调适、教育讯问,帮助他们端正思想,改过自新。五是加强妇女维权队伍建设。建立妇联常委、执委、妇女代表联系制,变“一次性会议代表”为履行一届职责、联系一方妇女群众的“常任制代表”,及时搜集、分析、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状态以及带有倾向性的社会动态,全面准确迅速地反映妇女群众的困难、要求、呼声。注重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作用,通过调研、反映意见呼吁,推动妇女权益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此外,邀请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司法工作者、女律师、妇女干部、志愿者等组建巾帼普法宣传队伍,深入基层为妇女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许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根源于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习惯用一些传统观念和习俗解决问题。因此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首先要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帮助他们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近年来区妇联采取各种宣传渠道,普及妇女法律知识,提高

了妇女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和水平。一是印发法律宣传材料。编印了一批《妇女维权知识手册》、《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手册》、《家庭暴力指南》、《婚检宣传图册》等材料,不定期组织巾帼志愿者上街入户发放。岁末年初,还精心制作一批平安宣传挂历、春联及环保袋赠送给家庭,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从而达到了宣传法律知识、平安创建知识的目的。二是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每年的“三八”节、“六一”节、《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通过组织开展以法制宣传与依法维权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关注妇女权益”、“维权进农村”、“维权社区行”、“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邀请法律顾问、律师、司法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广泛深入地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劳动法》等与妇女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妇女的学法、用法和依法维权能力。每年禁毒月,开展以“创建无毒家庭,推进平安建设”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如:发放倡议书、举行“不让进我家,共创和谐社会”签名活动、组织妇女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宣传普及禁毒知识,增强广大妇女防毒、拒毒意识。三是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平安建设主题文艺晚会、演讲比赛,运用芗剧说唱、方言顺口溜、文艺小品、歌舞等文艺节目宣传法制,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和谐稳定为主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和谐家庭,幸福同行”家庭才艺比赛、“平安、快乐、成长”家庭趣味运动会、“迎新年合家欢”亲子游园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互敬互爱,营造和睦幸福的家庭环境。构建服务网络,为妇女提供民生保障。建立起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巾帼扶贫四大服务网络,通过举办各种实用技术技能培训、“1+1”群创业项目推介会、招聘会、创建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和示范基地、扶持农村创业女能人和贫困妇女自主创业等,促进妇女增收致富。20__年,为30名创业女能人发放小额贴息贷款148万元,为8名贫困妇女各发放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资金。

开展扶贫帮困,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社会福利保障。积极实施“春蕾计划”,将资助对象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扩大到女高中生、女大学生,资助内容从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延伸到学习、生活费补助。仅20__年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了2 名春蕾学生,其中:女大学生 ,资助金额达15.52万余元。开展亲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发动“爱心妈妈”与341名留守儿童结对,在学习、生活、思想上给予关心和帮助,弥补亲情、教育的缺失。配合市、区领导走访慰问贫困妇女、特困儿童及孤儿共285名,慰问金额达8.4万余元。

积极主动协调,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卫生保障。联合宣传部、司法局、卫生局、科协等有关部门经常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文化、法律、卫生“四下乡”和“娘家人三进三送”活动,为妇女儿童送法律、送知识、送健康。经常联合科宏眼科医院为广大儿童开展视力筛查,赠送护眼宝典。关注贫困妇女的健康权益,母亲节期间联合区计生局对贫困母亲进行免费妇科病检查。组织全区低保户妇女参加免费妇科病、乳腺疾病普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促进妇女身心健康。

通过系列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扶持,为这些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从而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与纠纷,促进家庭、社会的和谐平安。

一是加大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要借助司法、教育、新闻媒体和其它社会力量,重点面向党政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广大妇女群众及社会各界,加大法律法规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尊重妇女、维护妇女的良好环境,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同时,要教育妇女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依靠自己的双手实现自我价值。

二是构建社会化维权网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司法局、局、妇联等单位要继续发挥作用,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公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作为执法部门,在接到家庭暴力投诉时,要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发生,并给予调解教育;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要及时依法受理。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活动,严惩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