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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范文1
[关键词] 商业银行 存款产品 设计
在我国当前存款利率管制的条件下,存款产品实际上只有期限一个要素,存款产品设计的要素严重单一化,缺乏组合和创新功能。而美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不仅品种丰富,能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偏好,而且其存款产品设计体现着激励与约束对等的机制,既能够吸引客户,又能够很好地约束客户的行为,进而达到稳定存款的目的。下面比较下中美两国存款产品设计方面各自的特点。
一、中国银行业存款产品设计的特点: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简单地仅以期限作为分类依据,把存款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类型,定期存款分为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整存整取等。商业银行是根据期限确定存款利率水平的,期限越长,利率越高,期限固定,利率水平也就确定了。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特点具体地说,其有如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点:
1.存款产品构成要素单一化。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构成要素仅由期限和利率确定。存款利率水平事实上与期限长短有关,期限固定其利率水平也就确定了。
2.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的收益不区分余额多少。从法定利率表中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仅仅以期限作为确定利率水平的依据,不考虑客户对商业银行的贡献度大小问题,不同的账户余额对应的是相同的利率水平。这对大客户群体而言,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的。
3.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供给主体错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品种少,基本上是以期限为依据设计产品。在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产品是由中央银行批准实施的,各商业银行没有权利去变更,只能被动地接受并执行中央银行批准的存款产品。
4.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定价工具的严重单一化。在我国,利率是存款产品及商业银行相关服务定价的唯一工具,近年来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的呼声很高,并且实施了部分收费项目,但整体上来说,商业银行存款产品与服务定价几乎只以利率来计量。
二、美国银行业存款产品设计的特点--以花旗银行为例
国外商业银行存款产品不仅品种丰富,能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偏好,而且其存款产品设计体现着激励与约束对等的机制,既能够吸引客户,又能够很好地约束客户的行为,进而达到稳定存款的目的。下面我们以美国花旗银行为例:
1.存款产品构成要素多样化,要素组合创造出多种多样新的存款产品。美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期限、开户起点要求、日均余额/联合余额、优惠(减免账户管理费、免费签发若干次支票、优惠利率等)、惩罚(收账户管理费、降低利率)等。这些存款产品构成要素可以从花旗银行存款产品介绍中清楚地看出,通过这些要素的不同组合,可以创造出许多新的存款产品类型,这种要素组合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契约的权利和义务调整的过程。
2.存款产品设计完全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动力。美国商业银行面临着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如何在竞争中取胜就决定于商业银行如何能够设计出适合客户需要的存款产品类型,以此为动因,各商业银行也就有动力去设计、创新存款产品种类,以满足市场和客户不同的个性化产品要求。
3.存款产品设计体现了差别化定价的原则。美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没有将产品与服务统一起来,实行“一刀切”的联合定价模式,而是采取差别化定价模式。通过这种差别化定价模式,存款产品的定价更加透明化,产品与服务的成本与收益更加明晰,客户也能够清晰地看到不同的银行间产品与服务的定价方式。
三、中国银行业存款产品设计改进的思考
存款产品作为一种契约性产品,其当事人商业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才能在约束客户取款行为的同时,激励客户保持存款。对商业银行来说,更重要的是服务水平、质量以及效率问题,这是客户选择银行的标准。因此先要做好以下几点:
1.丰富存款产品要素,形成合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对等的设计机制与理念。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必须引入其他设计要素,形成全面化、复杂化的要素组合,并使这些要素通过不同的组合形成新的存款产品类型,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2.通过存款产品创新,加大对客户单方面“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力度。当前的存款产品,多是以较高的收益率水平作为创新的吸引点,这使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产品激励过多,对客户的行为约束过少,客户单方面的违约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加大对客户行为的约束。
3.改进存款产品定价方式,将服务定价分离出来。将利率定价和服务定价分开定价,而且改变存款利率完全由期限决定的定价方式。使得支付的利率不仅与期限有关,而且还应该与开户起点有关、与该账户内余额有关,有可能的话可以考核联合日均余额在利率的定价方面的影响。
4.增加产品种类,细分市场,提高客户的可选择性。“以客户为中心”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共同的服务理念,这种理念逐渐融入和反映在银行的组织架构变革、业务流程再造、产品设计、营销渠道等许多方面。就存款产品而言,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银行形成了“多要素构成、多样化产品、市场化定价、多渠道营销、个性化选择”的产品营销体系。
参考文献:
[1]王祥 谢 波: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思考,商业现代化,2007年1月(下旬刊)总第492期
[2]张桥云 陈跃军:中国银行业存款产品设计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金融论坛,2009 年第6 期(总第162 期)
[3]王祥: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思考――从契约视角,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4月
目前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范文2
关键词:货币市场利率体系;Shibor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8)05-0027-03
一、我国货币市场利率体系
经过多年的金融实践和改革,我国已形成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利率体系,主要包括:存款利率、短期国债利率、同业拆借利率、回购利率、央票利率和Shi,bor等。
1、存款利率。存款利率在我国金融市场中的地位非常重要,是中央银行推进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最谨慎对待的品种。但是,由于存款利率作为中央银行引导市场资金流向、调控市场流动性的重要工具,其又成为货币市场中其他利率的方向标。
2、国债利率。国债利率主要分为发行利率和交易利率。近几年我国主要发行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其中: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利率主要参考同期限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利率通过招投标确定,但投标机构的报价基本上也是参考同期限的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目前,参与二级市场流动的国债只有记账式国债,其形成的短期国债收益率曲线虽已逐步成为市场参与主体定价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但由于交易不够活跃等原因,二级市场中形成的国债收益率并不能够完全真实反映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3、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由于交易量小、成交不活跃以及只有较短期限的拆放利率等原因,使得该利率在货币市场中的代表性大打折扣。2007年,银行间同业拆借累计成交10.65万亿元,同比增长395.35%,日均成交427.8亿元,同比增长399%;全年利率最大波幅达733个基点,幅度明显较大。
4、回购利率。当前我国回购交易主要有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相对于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量比重较小。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回购利率的形成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基础,成交量增幅明显,利率波动较大。
5、央票利率。2004年以来,随着央行票据规模不断扩大,央行票据对货币市场形成了巨大的影响力。中央银行推出远期票据、三年期票据、公布发行计划等举措以后,央行票据发行利率实际上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的基准利率和金融机构资金融通的重要参考利率。其具体机制是:央行根据市场状况交错发行3月期、6月期、1年期和3年期央票,分别回笼不同期限的资金,引导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相关债券市场形成相应期限的市场利率和收益率曲线。
6、上海银行间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Offer Rate,Shibor)。2007年1月4日,人民银行正式推出的Shibor,从其形成机制看,最具有成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条件和可能,而运行至今的市场状况也逐渐表明,其正在向政策制定者的预期方向迈进。
二、我国货币市场利率体系传导机制的实证分析
选取在市场中认可度较高的短期国债利率、回购利率、同业拆借利率、央票发行利率和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样本时间段为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短期国债利率选取3个月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回购利率和同业拆借利率均为市场交易较为活跃的7天期利率,央票发行利率与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均为3个月期利率;实证检验软件为EViews5,检验方法为Granger因果检验。
(一)Shibor推出前我国货币市场利率体系的传导机制
首先对Shibor推出前我国货币市场各利率体系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表明,除7天期同业拆借利率与3个月央票利率原系列平稳性较理想外,其他几个品种利率原系列平稳性检验通不过,对其进行一阶差分处理后,平稳性检验通过。
在平稳性检验基础上,对短期国债利率、回购利率、同业拆借利率和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见表一)。检验结果表明,除回购利率相对同业拆借利率有明显的因果关系外,其他几个品种利率之间因果关系不明显。加入央票利率序列,重新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不影响上述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表明,在我国Shibor推出前,货币市场利率体系之间传导机制不够理想,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缺乏一个权威的利率体系,在所有检验对象中,回购利率和拆借利率检验结果例外,主要是因为在近几年利率市场化建设中,两者推进得相对较快,特别是回购利率,正逐渐被市场参与者所接受。
(二)Shibor推出后我国货币市场利率体系的传导机制
引入Shibor后的样本时间为2007年1月4日至12月31日。首先对各样本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回购利率、拆借利率和Shibor原序列平稳;央票利率、短期国债利率和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原序列不平稳,对其进行一阶差分处理后,则通过平稳性检验。
在平稳性检验基础上,对除央票利率外的各利率品种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见表二)。检验结果表明,各利率品种之间基本具有明显的因果关系:(1)回购利率、Shibor、短期国债利率和拆借利率之间具有明显的因果关系,它们之间的传导关系表现为:回购利率Shibor短期国债利率拆借利率;(2)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与其他几个利率品种之间因果关系并不完全明显,仅与短期国债利率和拆借利率具有明显因果关系,它们之间的传导关系表现为:短期国债利率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拆借利率;(3)在所有这些利率之间,短期国债利率与拆借利率、Shibor与回购利率之间表现为互为因果,即短期国债利率拆借利率,Shibor回购利率。加入央票利率序列后,基本不影响各利率品种之间关系的成立,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表明。央票利率与各利率品种之间具有明显的因果关系,央票利率先于其他利率对经济变化产生反应。
上述检验结果对我国正在培育的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具有重要意义:(1)Shibor自2007年1月4日正式推出后,已逐渐影响到货币市场其他利率体系,并使在此之前基本上处于混乱状态的各利率体系之间找到某种联动关系;(2)各利率品种在检验结果中的传导关系,基本与经济发展的事实相符合。①央票利率。随着市场流动性的不断加强,2007年人民银行通过多种手段加强了市场流动性管理,央票是其中的主要手段之一。中央银行频繁使用央票引导市场,从而使央票利率成为各市场参与者的主要参考对象;②回购利率。回购利率继续发挥Shibor推出前在货币市场中的独特地位,回购本身成为市场融通资金的主要方式之一,如2007年下半年密集发行新股时期回购的量价剧烈波动,就充分说明了这点,因此回购利率在目前货币市场利率体系中仍然处于相对核心的地位。③短期国债利率。短期国债利率在2007年随着整个国债市场发行量和交易量的增长,在货币市场利率体系中的地位较以往有所改善。④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与同业拆借利率。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和同业拆借利率基本上反映了银行间资金的成本和价格,近几年的商业银行改革也提高了商业银行资金定价能力,因此,在货币市场利率体系中,同业拆借利率基本上对其它所有利率的变化产生反应。(3)短期国债利率与拆借利率、Shibor与回购利率之间表现为互为因果。特别是后一对关系的出现,说明了市场中各利率体系之间的传导关系开始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三、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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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之所以获得这么高的利润,应主要得益于实体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和利率市场化改革。保持在10%增长水平的GDP,充分说明实体经济对资金旺盛的需求。而各家银行,特别是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还贷情况和资产质量良好。2011年,工、农、中、建、交五大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4%、1.55%、1%、1.09%和0.86%,比上年分别下降0.14、0.48、0.1、0.05和0.26个百分点。当前,利率市场化的情况是贷款利率基本完全放开,上浮不限、下浮限定,存款利率放松较少,对商业银行而言已经基本实现了贷款利率的定价权。也就是说,中央银行所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贷款利率的限制早就被突破了。这就为商业银行高利润创造了条件,确保了银行贷款、存款利率之间稳获3%以上的利差。
一般来说,在中央银行实行宽松货币政策时期,市场流动性宽松,这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大。但在实行稳健货币政策时期,市场资金趋紧,贷款利率上浮空间很大。去年有的商业银行对某些企业个别项目贷款利率甚至有高达15%~20%的情况。
有专家认为,目前西方大银行的资本回报率、资产回报率分别在20%和1.2%以上,贷存款利差在3%上下,各项指标和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一致,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出现的利润应属正常范围。但笔者认为,这种分析有片面性,发达国家大商业银行利润的50%以上来自非利息收入,主要是佣金与手续费等净收入。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商业银行利润的绝大多数来自净息差,而手续费与佣金被指责为费用高、不透明,但其比例尚不足20%。因此,两者没有可比性。如果要比的话,恰恰说明如此高比例的净息差收入是高利润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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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高息揽储
一、理财市场现状及其发展
银行业竞争的加剧、“负利率”以及对银行存款准备金利率的不断提高,使得商业银行不断发展其中间业务,尤其是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理财产品在数量、种类以及理财对象上都不断增加,其中,理财产品主要投向债券、票据以及信贷资产等风险相对较低、收益稳定的金融资产上,并且以中短期居多。
(一)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不断扩大
2004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迅速扩大,产品不断创新。2010年,人民币理财产品规模显著扩大,全年募集资金量突破4.5万亿元,达到46370亿元。2008年到2010年间,理财产品募集量平均每年增长42%,远远高于存款的增长速度。
(二)理财产品种类繁多
受揽储压力以及利率管制的影响,银行间争相发展其中间业务,特别是理财产品的发展与创新。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募集更多的资金,各银行不断对理财产品的种类进行创新,以致使得不同期限、不同币种、不同投向的理财产品层出不穷。同时,银行之间也对理财产品进行互投,以达到提高资金收益的目的。
(三)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复杂
在理财产品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理财产品的创新也极其频繁,造成理财产品种类繁多,按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利率类、信用类、股权类、商品类、汇率类、组合类六大类。每个大类又可以分为多个次类。
(四)理财产品缺乏新意,同质化现象突出
缺乏独特价值内涵和理财服务同质化是困扰银行理财品牌建设的主要问题。与成熟市场的银行理财相比,目前我国个人理财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一个重新的整合,而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这样就使得我国银行业理财产品没有足够的新意,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不能够吸引更多的需求者购买理财产品。
二、理财业务发展快速的动力及其存在的风险
(一)理财产品快速发展的动力
1.从银行层面看
对于银行来说,持续的“负利率”及存款准备金的不断提高,使得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受到限制,同时,银行间竞争也不断加剧,因此,商业银行不得不争相发展其中间业务,以转变经营模式、减轻压力。银行以发售理财产品的方式来吸取社会资金,并且,这部分资金不属于其信贷资金,作为表外业务的理财产品使得监管变得困难,成为商业银行规避信贷规模以及存贷款利率管制的一种方式。
从投资者层面看
对于投资者来说,银行存款利率的水平始终处于“负利率”水平,面对通货膨胀的压力、证券市场低迷、房地产业调控等经济状况,投资者为了资产能够增值保值,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一方面可以规避证券市场以及楼市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获得比存款利率高的收益,从而使资产得到增值保值,这也有利于商业银行不断的创新其理财产品。
从利率市场化的层面看
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还与利率市场化密切相关,银行通过发行高于存款利率水平的理财产品,来吸引投资者的加入,一方面,银行将储蓄资金变成固定收益类资产,另一方面,这也改变了投资者的储蓄意愿,反映储蓄利率水平与市场利率水平不符,而理财产品的出现是市场利率化的一种选择。
(二)存在的问题
1.信息不对称、披露不完善
(1)银行与投资者之间
商业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成倍的增长,各种创新,种类繁多。虽然,每种理财产品都有相应的产品说明、介绍,但仍然存在着模糊不清的介绍及专业术语,使得投资者难以理解,并且,理财产品往往存在着期限的转变,这也使得投资者对于资金的动向难以明确掌握。这些都使得银行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
(2)银行与监管部门之间
理财产品属于中间业务,它为银行在表内和表外转换资产提供了方便,特别是对于目前快速发展的信贷类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并不在贷款额度统计范围内,所以对于这类理财产品,商业银行不用上缴存款准备金,这对于信贷规模的统计与控制造成了困难,并且,由于商业银行长期大量的发行理财产品,使得表外资金规模变大,而又难以监管和控制,这可能会有背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相关的行业引导政策,不利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2.风险收益不符、银行存在高息揽储
商业银行往往将多个不同期限、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投资于多种资产池,使得多种理财产品对应多种资产投资,这样对于单个理财产品的风险无法进行估算,再加上,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同,使得风险变得不可控。
银行间对于理财产品的发展,竞争不断加剧,这使得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存款市场利率,并且,虽然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最终要投到相应的标的市场,但是银行仍然可以利用募集期资金沉淀与到期资金回转待划之间的时间差,来增加存款额,以赚取更高的经济利润,因此,银行发行短期甚至超短期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揽储目的。
3.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定价机制
由于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不在银行表内业务中显示,对于其资金的额度、规模以及动向都难以明确掌握。货币供应量M2为流通中的现金+活期存款,理财产品实际上是将储户的活期存款转换为固定资产类的资产,进而影响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并相应地影响货币乘数,不利于货币政策的实施。
为了吸引资金,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往往都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这实际上等于避开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管制。
4.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
理财产品期限不一、种类繁多,而商业银行将这些理财产品投资于多种资产池,使银行或监管部门难以对其理财期限与投资资产期限一一对应,有可能会带来流动性风险。同时,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特性,往往只有专业人员才能理解,而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员并非都是专业人员,而对其后续培训管理都相当缺乏,这就影响了其服务质量,还有可能会造成操作风险。
三、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规范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
仅仅依靠提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来吸引投资者,并不能很好的解决银行资金压力,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期限、投资对象等各种特性设计,目前并没有很好的设计规范以及监管评测标准,因此,监管部门应当引导银行设计发行理财产品,规范理财产品的创新,银行也应当以投资者的具体身份、财务状况、投资者实际需求来设计理财产品,而不能仅仅是为了获取资金而违规设计发行理财产品。在此基础之上,还要引导银行树立理财产品的品牌化经营策略,针对目前各银行理财产品的同质化,银行应不断加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差异化经营:一是根据投资者的身份、需求等,将投资者进行市场分类,并科学合理地进行产品研发。二是从理财产品的设计、宣传、销售等全过程进行考虑,形成自己的理财品牌产品,提高知名度,进而获得稳定的市场份额,以增强竞争力。
(二)提高透明度、加强监管披露与投资者教育
理财产品实际上是银行避开央行利率管制而进行高息揽储的方式,虽然,理财产品的出现也反映了利率市场化的要求,但是,就目前来说,对于理财产品的监管、规范、风险测评都难以进行,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披露不完善的情况下。这样不仅仅不利于监管部门的监管以及对可能风险的防范,还有可能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理财产品等中间业务的进行监管,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银行也应当按规定积极的进行信息披露,以提高其透明度,避免信用风险的出现。
投资者往往只是因为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高于同期存款利率水平,怀着对资产进行增值保值的目的而将资金投入到理财产品中去,他们往往不够专业,对大多数理财产品没有完全理解,这样进一步增加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因此,在要求银行规范设计理财产品、尽量以非专业术语进行说明介绍的同时,也要求对投资者进行基础知识的教育,以提高其对产品的理解能力,减少信息不对称。
(三)规范理财产品的投向
目前许多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都投向多种资产池,“池”内标的不一、品种繁多,并且与理财产品的期限并非一一对应,这种期限错搭的混乱,使得风险难以估算、难以监管。因此,监管部门应当督促银行加强理财产品的投向管理,以加强流动性管理,禁止商业银行利用理财产品高息揽储或者同行业价格竞争。
(四)提取准备金
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央行对于信贷业务要提取存款准备金,并通过调控存款准备金率而对货币量进行调控。但是,理财产品并没有专门的统计部门,对于其额度难以掌握及衡量,这就使得监管变得困难,因此,一旦理财产品出现风险,后果将影响很大,对于此,借鉴存贷款业务,央行可以对银行理财业务进行统计并提取相应的准备金,以备风险发生时所需,这样也有利于对其进行调控。
总之,在五年之内理财产品数量从几百个增长到2万多个,银行能过发行理财产品避开信贷限制以及利率管制,而监管部门又难以对其进行监管,所以,理财产品大规模快速发展存在着一定风险,我们一定要对其高度重视,预防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发生。(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王飞,何泫妮.银行理财市场的现状、风险及监管对策[J],中国金融,2012.(1)
[2]周荣芳.银行理财产品的存款替代及利率市场化[J],中国金融,2011.(15)
[3]吕乐千.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趋势研究[J],武汉金融,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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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起了揽储价格战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近期身边的银行开始提高存款利息了。宁波银行、招商银行等一批股份制银行将一年存款利率上浮高达30%,有的银行甚至出现高达利率上浮40%的情况。
不仅存款利率,银行理财利率同样是水涨船高。《投资者报》记者调查深圳地区多家银行发现,各家银行在争夺理财与存款方面竞争更加激烈,民生银行某支行理财人员表示,该行理财产品平均收益在4.75%到4.8%之间,远远高出4月4.18%的平均预期收益率。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记者了解到,这主要是由于“去杠杆、严监管”,造成流动性持续紧张,非常渴望资金的银行打起了“价格战”。
融360分析师刘银平认为,自2016年12月以来,银行理财收益率持续上升,这与市场流动性收紧、资金利率上扬有关。
“近期中国银行间同业资金成本持续上涨,5月22日一年期SHIBOR首次超过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短期内银行资金成本仍然高企,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有望继续上升。”刘银平提醒投资者注意,从长期来看,银行理财行业监管加强,资金池、期限错配、高杠杆行为将被制止,非标资产投资也将得到限制,银行理财收益率或将因此下行。
中小银行揽储行为更激进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理财收益与定期存款利率上浮方面,城商行、农商行表现比国有行、股份制银行更加激进。
目前银行执行的基准利率为:活期存款利率0.35%,定期存款中,整存整取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分别为1.1%、1.3%、1.5%、2.1%,三年为2.75%。
今年一季度银行存款利率报告显示,国有五大行在35个城市的各期限存款利率最高上浮40%,邮储在6个月定期存款上最高上浮40%,股份制商业银行存款利率高于国有银行、最高上浮45%,城商行存款利率差最高上浮53.6%。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1万元的一年期存款,如果利率上浮40%,意味着你可以拿到210元的利息,多收60元。
城商行在此次上浮利率中表现更为积极。以深圳地区为例,活期存款方面,多数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均为0.3%,低于基准利率。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与江苏银行则为0.35%,一年期定期存款,各大银行执行的实际利率大多为1.95%或1.75%,上浮幅度为30%或20%,渤海银行、宁波银行和北京银行几家城商行达到2%,上浮比例为33%。
对于中小银行在利率上浮高于国有大行的原因,中金固收团队的研报分析,中小商业银行近几年资产端依赖交叉金融业务扩张较为迅速,负债端上看,中小银行则主要依赖批发性融资,包括同业存款、回购以及发行同业存单等方式从大行的超储中借来准备金。从上市银行的数据来看,股份制银行、城农商行的同业负债+应付债券在总负债的占比超过30%,个别银行甚至超过45%。
由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及农商行吸纳存款的能力有限,往往通过发行成本较高的同业存单、理财产品筹集资金,进行主动负债。然而随着监管层加严格MPA考核力度,遏制了中小银行的负债扩张,中小银行不得上浮较高利率揽储。
此外,从今年一季度一般存款来看,上市银行吸收存款增速由2016年末的10.17%下降至9.78%,中金研报指出,存款的乏力进一步传导至资产端扩张的放缓,在货币政策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持续偏紧、监督金融机构防风险、去杠杆背景下,市场流动性整体偏紧,“流动性池子的水下降”,叠加银行的信用扩张放缓,基础货币与所派生的货币的下降,将使得一般存款增长持续乏力。未来,商业银行在一般存款的价格战中也将更加激烈。
理财产品收益连升5个月
理财产品方面遇到的难题差不多。
目前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范文6
而笔者认为,鉴于目前相关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有路线图没有时间表,因此对放开存款利率限制的期望不应过快,无论是存款保险机制还是金融机构清算机制,都难以一蹴而就。放开存款利率则将进一步加大银行业内的竞争压力,而中小银行是首当其冲受到打击的。这容易造成中小商业银行经营困难,坏账增加,从而连累宏观经济,尤其是我国目前经济还处于经济下行和调结构周期,推行存款利率市场化应当慎审。
宏观经济非平稳时期。存款利率市场化除了需要竞争性的商业银行主体、市场化的利率、费率定价权限和良好的社会认知程度以外,还需要一个重要的条件,那就是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据彭博社报道,在标准普尔的报告中,信用分析师AndrePalmer称,亚太地区的主要风险因素就是中国经济的持续放缓,其实际GDP增速已经威胁2013年增长7.5%的官方目标。依据标普的基本假设,预计今年中国GDP增长7.3%,明年维持在该水平。依据下行假设,预计今明两年下滑至6.8%, 依据严重下行假设,预计今年下滑至6.5%,明年下滑至5.0%——无论是哪种假设,均认为我国经济下行趋势尚未见底。同时,由于制度因素作用,整个社会的流动性同样略显偏紧;银行业、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增长较为缓慢、存贷比处在偏高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存款利率上限放开,一方面可能导致存款市场利率迅速跳升、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可能加剧,甚至造成金融市场较大的动荡;另一方面,在信贷需求旺盛的条件下,资金成本大幅上升必然导致银行同步提高贷款利率,将大部分或者全部的新增成本转嫁到借款客户身上,从而对实体经济带来负面冲击。第三是,利率市场化与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自由化,其同步在经济下行周期、货币紧缩周期,特别是热钱大规模外流前夜推出,将会给国际资本,特别是投机热钱,做空中国造成客观条件。
存款保险制度缺失。存款利率要放开,首先得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然而这一制度尚未推进。相应的,一些相关法律如《存款保险率法》、《商业银行破产法》也还末建立。如果不做好准备,存款利率的放开很容易导致金融崩溃。从美国经验来看,尽管利率市场化完成后银行业存贷利差并没有下降,而且美国早在1933年就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但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创新金融工具发展和更为激烈的竞争,仍然使得大批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倒闭,仅1987年到1991年每年平均就有200多家倒闭,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剧烈波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利率市场化历程都在10年以上,而2到3年内快速市场化的拉美国家,无一例外地出现了名义利率急剧上升、金融机构大量倒闭的现象。截至2011年,已经有111个国家建立了某种形式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从世界银行的统计来看,越低收入的国家越倾向于隐性的保险制度。而在我国,目前的存款保险是以隐性保险制度的形式存在的。随着经济市场化和利率市场化的提速,建立透明有效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将变得更为紧迫。
金融市场不够稳定。现在中国的金融风险已有所积累,今年年中出现的“钱荒”就是一次预演。在这样大的背景下,利率市场化后很有可能收窄存贷利差,加剧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减少对利息收入的依赖。从而促使其更多的发展高利息收入的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发展理财业务及其他资金业务。这对目前的银行靠吃存贷息差为主的发展模式具有极大的冲击,如果推进太急促,极易造成金融市场动荡及不稳定。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受欧美金融危机影响,国内银行股估值偏低,从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受到制约。国内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率的约束下,只能保持12%—13%的信贷增长,这不仅不利于商业银行的发展壮大,也不利于满足居民企业的贷款需求增长,从而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此时推出存款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的股价会进一步受到打击,再融资能力和经营发展能力再次受到限制,有可能陷入股价下降和经营发展能力交替下降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