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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1
1、地位不同
农村商业银行都是由原来的农信社改组而来的,而农信社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不一定是国有银行,但是农业银行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
2、服务主要对象不同
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2
一、发展民营银行的目标取向
关于发展民营银行的目的,主要的观点有两个:一是支持民营说;二是深化金融改革说。那些积极呼吁开放民营银行的人大多将前者放在首位,即认为当前为国家作出重要贡献的中小民营企业没有得到国有银行的充分支持,因此要求尽快新设一些民营银行来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第一,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的现象只是说明民营企业的贷款愿望大于银行对其资金的供给愿望,但不能说明银行没有满足民营企业的有效贷款需求。这里的有效贷款需求是指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贷款需求。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行业,必须以控制风险为前提,只有那些有发展潜质、经营管理良好、有担保、能给银行产生效益的企业才能为银行所接受。企业的贷款愿望没有得到满足并没有什么不正常,不能因此就认为银行金融服务的效率很低,相反,恰恰是银行业的自我约束能力逐步增强的反映。贷款难的根本原因还在于信用问题,增大了银行贷款营销的难度。从某种意义上说,银行贷款难和企业贷款难应该是一对合理的矛盾。近年来国有银行经营不断改善,盈利逐年增加,不良贷款的存量和占比已连续几年保持双下降,这说明目前银行的贷款政策基本上是合理的。
第二,民营银行不可能超越基本的贷款原则而专门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事实上目前国有银行在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政策上并没有任何歧视政策,对中小民营企业支持不够,主要还是从经营风险控制方面考虑的结果。现有的一些带有民营特征的股份制银行(如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也没有显示出对民营企业贷款有什么特别的偏好。最近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应宜逊对杭州市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调查表明,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个体工商户贷款甚少,有半数银行未对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而且小额贷款比重很低,10家银行中单户贷款5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比重有5家银行低于建设银行的0.2%。股份制商业银行难以很好地适应中小企业这一客户群,其中大多数银行甚至比四大国有银行更倾向大客户。将来新型的具有良好经营机制的股份制民营银行,从风险控制和利润最大化出发,未必会支持民营中小企业。
第三,中小民营企业服务离不开普及城乡的服务网点,民营银行这方面显然无法与现有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体系优势相提并论。在对中小民营企业服务方面,看不出民营银行有什么特别的优势。如果按一些人的观点,民营银行是定位为一些社区小银行,那么它也只能在社区范围从事金融服务,要想真正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民营银行就得遍布城乡,果真如此,就很有可能又走上了改革初期发展城市信用社的老路。
因此,民营银行解决不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将发展民营银行的立脚点放在支持民营企业显然是一个错误,它既不现实又不,会使我们在民营银行及金融改革的路径选择上产生错误的判断,付出更多的改革成本。我们认为,必须将发展民营银行的问题放在整个金融改革框架中统筹规划,其目标取向应主要是借助民营银行的发展,在产权制度上触动国有银行的神经,促进国有银行加快改革步伐,带动整个金融体系的改革。
二、发展民营银行的路径选择
(一)增量发展模式
当前金融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既有宏观问题,也有微观问题,但首当其冲的应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问题。对此,很多人提出一个办法,即可以照走我国企业增量改革的成功道路,在对国有企业动大手术之前,在外围开放民营企业,结果国民中民营经济的比重迅速超过国有部门,逐步稀释国有企业的包袱,使国有部门最终的产权改革变得较为容易,最终实现国有部门的改革目标。从理论上讲,增量发展民营银行的模式,可以促进银行业的竞争,督促国有银行改善管理,进而推动国有银行的产权改革。但是应该做什么并不等于能做什么。在当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照搬企业改革的模式增量发展民营银行,以此推进国有银行改革缺乏现实可行性。
第一,增量发展民营银行并不能带来真正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一般企业来说,改革中的增量部分即民营经济是一种可以自我调节的有机整体,发展过程中可以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生存下来的民营企业都是极富生命力的,因此民营经济才显得生机勃勃,才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从而带动国有企业改革。而银行业则不同,我国目前银行是进难退更难,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十分不畅,退出就意味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没有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发展再多的民营银行,金融市场仍然是一个只进不出的市场,不可能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我国现在已经有一些带有民营色彩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它们在成立之初可以说没有任何负担,但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资产质量虽仍好于四大国有银行,但与国际标准比起来,差距已经开始显现,并有逐步拉大的趋势。如果说入世之后,面对外资银行的冲击,国有银行的状况令人担忧,实际上股份制银行的状况也令人担忧。如果根本的问题不解决,盲目增量发展民营银行,其态势同样不容乐观。
第二,增量发展民营银行并不能减轻国有银行的包袱。对于一般国有企业来说,改革主要的障碍是人员负担,由于庞杂的人员和由此带来的住房、工资、福利等一系列问题,使国有企业无法与民营企业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因此在外围发展民营企业,不仅增加了就业机会,而且随着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国有企业中的职工会主动离开,于是减轻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压力。而银行业改革主要的障碍是沉重的不良资产包袱,它不会因为民营银行的发展而减少。相反,增量发展模式中,处于竞争劣势的国有银行将首先受到冲击,竞争的加剧将会使国有银行盈利能力减弱,不良资产状况更趋恶化。
第三,增量发展民营银行将使整体金融风险明显加大。对于一般企业来说,经营风险仅限于企业自身,最糟糕的情况也就是破产倒闭,因此风险涉及面小。而银行的风险则不在银行本身,而在于给广大存款人带来的风险。银行如果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支付问题,将直接的稳定。那些希望尽快发展民营银行的人只看到民营银行促进竞争的一面,却没有认真分析这种竞争会不会过度。我们虽不能断定目前银行业的竞争是否过度,但至少现在的竞争已经很激烈。试想将来又有大批中小民营银行介入进来,竞争的结果将是你死我活,如果是一般企业,死一批,再发展一批,倒是有利于市场的优胜劣汰,保持生命盾众但对目前我国的银行业来说,完全的市场竞争法则,是行不通的。一家银行倒闭,有可能引发整个银行业的信誉风险和金融危机。
(二)存量改造模式
有些学者很早就提出,民营银行不需要新设银行,可以通过改造现有银行机构的办法来实现,这样既解决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也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了一条便利的通道。但这一观点很快就受到一些人的质疑。比较典型的看法有两种,一种是认为存量改造的方式是害怕风险而裹足不前(徐滇庆,2002),认为这是对发展民营银行的一种否定。他们承认,由于我国在存款保险制度、法规建设及银行监管体制上还存在诸多不足,开放民营银行存在较大的风险,但可以通过创新去创造条件,而开展民营银行的试点则是金融创新的一个动力,可以通过试点来摸索开放民营银行的经验。第二种是认为这种“存量改造”式的延续的是一种“搭配销售”的策略(尹龙,2002),这种策略对于劣质产品生产者是一种占优策略,但对于优质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不公平,只不过是强制消费者以更高的价格满足其效用。而产权的“搭配销售”则可能使总体效用锐减为零。这种观点对存量改造的可行性提出异议。
对于第一种看法,我们认为,第一,采用存量改造的办法确实是为了避免可能出现大的金融风险。从世界许多发展家的情况看,开放民营银行的风险是很高的。比如,智利、墨西哥等拉美国家,捷克、俄罗斯以及一些前苏联国家,在没有相应的、和配套体系的情况下开放民营金融或实行金融自由化,都造成了严重的金融混乱。从我国情况看,上个世纪90年代初盲目发展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结果造成这些机构短期行为严重,经营管理混乱,最后只好进行撤销、关闭、兼并和重组,国家和地方政府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因此金融改革必须要有一个底线,即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改革,这才是我国渐进式改革道路成功的精髓所在。但是重视风险防范并不是说银行业改革不能搞民营化,那种认为只有进行开放民营银行的试点才是向前推进,而存量改造的方法就是裹足不前的观点则更不可取。我国对一般国有的股份制改造也是一种存量改造和民营化的改造,谁会认为这种改造使改革停滞不前。第二,试点的核心就是“试错”。就一般“试点”而言,如果试错了,后果只是对试点本身产生,问题不是太大,大不了撤销或重来。但对于民营银行改革的试点,好比人的心脏,不能有片刻的故障,出了问题可能对整个造成重大影响。
对于第二种看法,我们认为,以存量改造的方式引入民营资本,改造国有银行,解决国有银行一部分不良资产问题,的确有一点“搭配销售”之嫌。但是应该看到,“搭配销售”不一定就不。它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销售手段,本身就有它的合理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搭配销售是一种适应市场变化的价格调整,一个商家能否采用搭配销售最终取决于市场供求,只要是市场接受的,不是行政干预的,就应该是合理的。因此,引入民营资本改造国有银行的关键还是要看市场供求,有没有民营资本愿意进来,有没有符合民营资本投向的国有银行。从表面上看,国有银行存在不良资产包袱,谁都不愿意接。但看看我国一般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的成功经验,我们发现,同样有大量的包袱,但经过几年的努力,大部分国有企业都成功地实现了转制,相当部分中小国有企业通过转让实现了民营化,成为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资本市场上,一些退市的亏损上市公司利用“壳资源”的优势最终完成重组上市,顺利实现扭亏为盈,这些都是存量改造的成功例子,很值得银行业改革借鉴。
综上所述,完全有理由相信,将发展民营银行与国有银行的产权结合起来是一个好的选择,银行业的牌照或股权,仍然是一个特殊资源,只要方法得当,民营资本是非常愿意进入银行业的。
三、存量改造发展民营银行的方式
我们认为对国有银行的存量改造,可以借鉴国有企业民营化的经验,对中小国有银行和大型国有银行在改造方法上各有侧重。
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3
民营银行在职能上的优势是国有银行所不具有的,它可以更加快速便捷地为中小民营企业甚至是个人提供贷款服务。使得民营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同时也使得民营银行自身在银行业更具有竞争力。在银行的功能上民营银行填补了国有银行的空白点,它可以设立在县、乡一级,这样在地域上可以说覆盖性更为广泛。而在这类地区往往很少有国有银行,也可以说是一项便民利民的措施。随着我国加入WTO,外资银行的大量涌入,现有的银行体系不足以抵抗。而民营银行有着其自身的优点如:市场灵活性、自主性和私营性等特点,即可以自主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和制定策略,最大限度的不受政府行政干预从而有效地辅助现有的银行体系一起抵抗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国改革开放最成功的经验就是在国有经济之外有效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笔者相信将这一经验运用到金融领域也是同样适用的,并且可以做到避免出现中国金融业企业非国有即外资的尴尬局面,做到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并重。
二、民营银行设立的困境分析
我国民营银行的物质基础是有的,在今天的中国民间资本中不容小视,所以在一些垄断行业上,民间资本是有一定的实力和能力与之相竞争。而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也需要更多不同成分的资本的加入。目前,民营银行的设立的最大困境是现阶段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督。但这并不等于放松对民营银行的法律规范和法律监督,而是需要我们更加谨慎和严格地对其进行法律规范和法律监督。
(一)准入标准的困境银行业因其自身具有高风险性、指标性、效益依赖性、高负债营业性以及明显的社会性和公共性的特点,所以为了使其能够长久的经营,对其实行严格的准入政策不仅是对民营银行负责也是对公众安全的重要保障。第一,对民营银行准入门槛的设定。首先,不应对民营银行设定的注册资本过低,而应当比照《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的设定,但相对的可以适当降低。这主要是考虑到各个地方经济水平发展不均衡。如果对注册资本设定过低,就会使得一些不具备竞争能力的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从而增加对公众的不安全性。反之如果对注册资本设定的过高,又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市场竞争,从而不能起到建立民营银行对银行业的积极作用。第二,对民营银行发起人经营能力的考察。民营银行有其自身的私营性和资本的私有性,并且我国民营企业对聘用职业经理人或者职业金融师并不多见,这就要求我们的民营银行的负责人要有较高的金融知识和经营能力,并对其高层的管理人员也要进行严格的准入资格审查,防止一些不具备从业资格和有劣迹的人员进入,从而增加银行风险,造成不良后果。
(二)退出机制监管的困境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一直都是企业生存的法则。我们不仅要为民营银行制定其准入的监管,更要为其有一个良好的退出机制,从保障其他权利人的利益入手,从而才能更好地稳定社会安定。对此我们不光要适用《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的破产机制,更要发挥政府的功能,任何一个机构都没有比政府具有更高的信任度,政府可以利用其管理优势对其进行重组等,使其稳着陆。对于此时的民营银行制定的退出机制一定要遵循两个原则,即一是维护社会稳定,避免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引发系统性风险;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处置成本,也就是说以成本最小化为处置目标。从以上两个原则出发,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就有了两个途径:一是市场处置,即关闭、破产或被动并购;二是通过强力组织撮合,即政府参与金融风险化解。
三、民营银行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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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评级方法简介
(一)国际商业性评级准则
国际评级公司采用的信用评级准则一般是在美国金融机构统一评级制度(UniformFinancialInstitutionsRatingSystem)的基础上形成的。这套评级制度包括五个基本项目:资本充足率(Capital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s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盈利能力(Earmngs)、流动性(Liquidity)。其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组合在一起就是“CAMEL”,正好与“骆驼”的英文单词相同,因此该评级方法被简称为“骆驼评级法”。因为标普、穆迪等公司进行的是国际评级,因此在评级项目中又外加了“政府支持”一项。
(二)标普评级的标示方法
标准普尔的几大类评级中,从AAA、AA、A到BBB、BB、B再到C、R、SD依次降低,分别代表企业偿还债务能力由强到弱的过程,“+”号或“-”号用来区别在同一等级内更详细的信用状况,“+”号表示在同一等级内较优,“—”号表示在同一等级内较差。其中最高等级AAA,目前在全球尚没有金融机构获得,但是花旗、汇丰等国际金融机构曾获得过AA、A这样的良好评价。BBB级是投资级,在此级别以下国际投资者将不再投资。评级后有时加的后缀“Pi”表示该评级是利用已公开的财务资料或其他公开信息作为分析的依据,即标准普尔并未与该机构管理层进行深入讨论或全面考虑其重要的非公开资料,所以这类评级所依据的资料不及末标有“Pi”的评级全面。
(三)穆迪评级的标示方法
穆迪对金融机构的评级分为信用评级和财务评级两大类。其中信用评级分为A到E的五大类,表示偿债能力逐渐减弱,每个等级又以“a”的个数和“1,2,3”来区别更细致的差异,在大的级别相同的情况下,a舶个数越多。评级就越高;从1到3的级别是逐渐降低的。例如Aaa的等级要高于Aa,而Aa1的等级又要高于Aa2.穆迪中最高评级是“Aaa”,具有投资价值的是“Baa3(含)”(相当于标普的BBB-级)以上的评级,一般的国际投资者在C级以下将不再投资。例如,穆迪对荷兰银行的评级为Aaa级,花旗、汇丰同为Aa级。
在财务实力评级上,穆迪使用字母A-E来区分银行内在健康安全等因素的判断,不包括外在信用风险及信用支持的因素,A为最高级别,“+”和“-”表示同一级别中的微弱差别。
(四)惠誉的评级方法
惠誉国际对信用评级的标示方法与标普的标示方法几乎完全相同。
二、国际评级机构对中国银行业的评级结果
(一)标普对中国银行业评级的结果
标普评级涵盖了不同的比较基准,包括市场地位、资产质量。融资与资金流动性。资本率、盈利和政府支持等六项。其中,中国银行以(BB+)级居首,广东发展银行则以CCCpi级居于最末。工商银行得到的评级为(BB+)级。尽管获评银行均拥有财务状况、市场地位和政府支持的相对优势,但是,不同银行在不同的比较内容中所处位置却有明显差异。
总体看,华夏银行和广发银行的市场地位“较弱”;农业银行、广发银行和工商银行的信用风险“相当高”;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的融资与资金流动性表现“一般”;农业银行、广发银行和工商银行的资本率“相当弱”;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光大银行的盈利能力“相当弱”。
以总资产、贷款和存款所占份额衡量,相对市场地位的排序为:“相当强”的银行——农行、中行、建行。工行:“强”的银行——交行:“一般”的银行——光大。招行、民生、浦发、深发展:“较弱”的银行——华夏、广发。
在资产质量方面,整体信用风险“一般”的银行——招行、华夏、民生、浦发、深发展;信用风险“高”的银行——中行、交行、建行、光大;信用风险“相当高”的银行——农行、广发、工行。
融资与资金流动性表现“相当强”的银行是——中行、建行,工行表现“强”的是——农行。交行;表现“一般”的是——光大、招行、广发、华夏、民生、浦发和深发展。
从资本构成和对拨备不足预作的调整来衡量,资本率表现“一般”银行是——招行、华夏、民生、浦发、深发展;资本率“弱”的是——中行、交行、建行、光大;资本率“相当弱”的是——农行、广发、工行。
从资产回报率、拨备前资产回报率和盈利的可持续性反映,盈利能力“一般”的银行是——招行、华夏、民生、浦发;盈利能力“弱”的是——工行、中行、交行、深发展;盈利能力“相当弱”的是——农行、建行、光大。
而就政府对银行给予支持的能力和意愿、所有权结构而言,政府支持力度“相当强”的是政策性银行,政府支持“强”的是——农行、中行、建行、工行,政府支持“较弱”的是——交行、光大、招行、广发、华夏、民生、浦发和深发展。
标普认为对中国银行业给出较低评级的最终依据是:贷款不良率高,拨备不足;盈利能力弱;资本金不足。
(二)穆迪对中国银行业的评级
2003年穆迪提高了四大国有银行的评级。据悉,四家国有银行的信用级别都为A2级。在财务级别中,中行最高为D-工行和建行同为E+,农行最低为E.而在此之前,穆迪给四家国有银行的信用级别都为Baa1.招行和浦发的信用级别同为8a1,财务级别为D;中信的信用级别为Baa3,财务级别为D-;深圳发展银行的信用级别为Ba3,财务级别为D-;交通银行的信用级别为Baa2,财务级别为D+.穆迪对中国金融机构的评级展望均为“稳定”,穆迪认为“将银行外币存款评级的上限由Baal调升至A2,而反映这些银行独立信用质量的财务实力评级(从D-至E)则保持不变。这些银行的评级走势与评级一致,反映了政府的支持,无论这种支持是因为政府的所有者地位、银行重要的政策角色还是银行的规模。”
(三)惠誉对中国银行业的评级
惠誉与中诚信国际也曾做过对中国银行业的评级(其形式是非正式的评级报告)。根据以人民币债务为基础的评级方式,惠誉对中国四大国有银行的评级都为AAA级。但如果以根据外汇债务为基础的国际评级,惠誉对中国银行业的评级都低于中国评级(A-),其中四大国有银行的评级均在投资级(BBB-)以上。
三、中国银行业获得国际评级的分析
(一)银行业信用等级主要受国家评级限制
标普、穆迪和惠誉这三大信用评级机构都对中国银行业进行了主动性评级。评级结果之间的差异除了与各评级机构的评级体系和对中国银行业的判断相关之外,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这几大评级机构对中国评级的差异。国际评级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以国家等级为一国国内务经济主体的的等级上限。标普、穆迪、惠誉对中国的评级分别是BBB,A2,A-,其中标普较其他两家更为保守。由于金融机构得到的评级不可能高于评级,所以标普对中国的较低评级也使得该机构对中国银行业的评级相对保守。
(二)标普、穆迪的评级均涉及了中国银行业的核心问题
标普,穆迪等国际评级公司对中国银行业的评级结果有一定的差异,相对而言,标普显得更为保守。以工商银行为例,标普和穆迪的评级分别为BB+和A2级,相差了两个等级。但两家评级结果(尤其是标普的)均为国际投资者风险参考的重要依据,两个不完全相同的评级结果却也反映了中国银行业存在的相同问题。
1.国有商业银行的评级普遍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两家机构的评级结果中,四大国有银行几乎均是第一梯队,其中又以中国银行的评级最好,这主要是因为国有银行有国家信用作担保。相比之下,股份制银行由于主要依靠自身力量来筹集资金,评级相对就要低一些。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的评级要略高于其它股份制银行,因其融资渠道趋于多元化。
2.中国银行业面临三方面挑战。虽然监管机构和银行自身都希望努力改变现状,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但中国的银行体系在短期内还无法摆脱资产质量差、盈利水平低和资本充足率不足的困扰。未来的中国银行体系将面临着来自几方面的严峻挑战:一是整个运营过程中,风险管理的效率是高是低,二是整个放贷总量迅速提升的潜在风险,三是贷款的质量问题。如果没有一套高度透明且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健的银行监管机制以及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中国将难以避免改革中的银行体系风险所带来的威胁。
(三)标普。穆迪评级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标普、穆迪等评级机构对中国银行业的评级将产生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1.商业性评级将成为国内监管部门对银行评级的参照。我国银行监管部门一直都在寻求和建立一套有效的银行经营状况考评体系,据监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这套体系有可能参照美、日等国流行的“骆驼评级法”,并有可能率先推出针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监管评价体系。但国内监管部门的评级方法与标普、穆迪等评级机构应用的国际商业评级法最大的不同在于,国际评级将受评国的资信及所有制看作很重要的评级内容,但国内的金融监管当局不需要对这两项进行评价。
对于将正式授予评级的公司,标准普尔都要派员与申请评级公司的管理层及政府官员进行会谈。在这些会谈中,评级公司收集进行信用评级所需的公共和独有信息,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战略及政府的政策。分析员依据这些信息为评级委员会准备一份报告,由评级委员会来确定评级。这些商业性的评级行为,也有可能作为银监会对银行的考评要素之一。即使我国有了自己的银行评价体系,仍需要利用商业性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指导金融机构的投资和经营活动。在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监管部门一般也是这么做的。一旦银行商业性评级不够监管部门规定的等级,将有可能被要求更高的资本充足率、更完善的信息披露系统,以及更高的市场准入门槛。
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5
关键词:商业银行;所有制;运营绩效
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1-0024-04
根据中国银监会的划分标准,我国主要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大类。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指的是国家独自或国家控股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指非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因为不同的所有制结构,导致银行的经营目标、运营机制存在很大的差别,如国有商业银行承担宏观调控的职能,常常和普通商业银行的利润最大化目标相悖,最终这种股权所有结构方面的差别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运营绩效。本文通过实证比较研究股权结构不同对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所有制结构分析
我国两类商业银行的主要区别在于所有制结构不相同,且伴随着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进程,这一区别表现为商业银行股东性质的差异。以10家商业银行的股权数据为样本进行分析,结果见图1。
图1显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绝大部分由国务院通过下属的汇金公司及财政部控制,没有或仅有少量的无限售条件的股权,性质上属于国有范畴。例如,工商银行70.7%的股份由国家控制,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仅占4.2%。另一方面,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虽然部分由国有企业掌握,会受到政府的间接影响,但由于有大部分无限售条件的股权,且股权分布较分散,因此其所有制结构接近私有化。比如,招商银行有67.37%的无限售条件股,32.63%的股份由十多家国有企业控制,国家持股为零。
所有制结构的不同使得两类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采取不同的方法:国有商业银行的决策更多的表现出国家的意志,会根据政策的需要调整经营策略;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则依照董事会的决策行动,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此,其结果必然表现为不同的运营绩效。本文商业银行的运营绩效是指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全部结果,包括银行规模的扩大、盈利能力的提高和银行对社会的贡献力(简称社会效益)。通过对运营绩效设置指标并进行评估,我们可以清楚地比较国有制与股份制在商业银行的发展所起的作用。
二、我国商业银行运营绩效的实证比较
笔者认为,可以将商业银行的运营绩效分解为竞争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部分进行评价。已有学者对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进行过分析,但目前为止尚没有对商业银行整体运营绩效的评价研究,而且对社会效益的研究目前也只处于定性分析的阶段。本文将从商业银行的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方面构建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定量分析,进而形成对运营绩效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评估两类商业银行的运营绩效,比较国有制与股份制对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
(一)运营效益的指标体系
本文从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个方面考察商业银行的运营绩效。具体来说,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是指银行在金融市场角逐中所体现出的综合能力,是银行运营的基础;经济效益是指商业银行自身财富的增长,是银行经营活动产生的内部效益;社会效益则是指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为社会的持续发展所作的贡献。银行的竞争力越强,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越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效率与公平并重。
在这样的前提下,本文认为可以将运营绩效、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个变量的关系概括为:运营绩效=竞争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即评估商业银行运营绩效的总公式,以下分别设置这三方面的计量指标。
1.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对商业银行竞争力的评价可以从资产、设施等资源条件入手,这里选择的指标包括:一是资产规模。资产规模是银行的资本总额与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率,即资本总额/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是用来考察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数据。资产规模越大,银行的实力和信誉才越有保证。银行间经常发生的收购、重组案例就是商业银行为提升其资产规模进而提高竞争力的鲜明例证。二是机构分布水平。机构分布水平是银行的分支机构数与我国县级行政区数的比率,即分支机构数/县级行政区数。分支机构的分布情况关系到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的难易程度,机构分布广泛可以成为银行经营的一个有利条件,这一点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地域广、储蓄率高的国家来说显得更为重要。三是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是保证商业银行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银行可以化解和吸收一定量的风险。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规定,资本充足率目标标准比率为8%。[1]由此建立的衡量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公式为:竞争力=(资产规模+机构分布水平+资本充足率)/3。
2.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对商业银行经济效益的评价主要是从银行经营的利润方面考虑,本文只选取两个指标:一是资本金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是利润总额占资本总额的百分比,是反映投资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获利能力的指标。资本金利润率越高,说明银行使用资本创造的利润越多,资本的利用效率越高。二是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又称股东权益收益率,是净利润与所有者权益的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是衡量银行运用自由资本效率的指标,其值越高,说明给股东带来的收益越大。这里采用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以衡量银行在固定时点的效率。商业银行经济效益的计算公式就是:经济效益=(资本金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2。
3.商业银行的社会效益。衡量商业银行的社会效益,可以从银行对社会的经济贡献、创造就业能力和员工的福利水平三个方面设立指标:一是人均缴税水平。人均缴税水平是银行上缴的所得税额与银行员工人数的比率,用来衡量银行中劳动者对社会做出经济贡献的能力。银行的人均缴税水平越高,劳动者在该银行中为社会做出的经济贡献就越大。二是就业水平。就业水平是银行的员工人数与分支机构数的比率,用来衡量银行为社会创造就业的能力。就业水平越高,银行的发展所提供的就业机会越多,吸收劳动力的能力越强。三是平均福利水平。平均福利水平是银行对员工的支付总额与员工人数的比率。平均福利水平用来衡量银行中的劳动者获得的平均收益,其值越高,说明劳动者的劳动获得的回报越大,银行对员工的关注程度越高。三项指标的平均数就是商业银行的社会效益:社会效益=(人均缴税水平+就业水平+平均福利水平)/3。
(二)运营绩效的实证比较分析
建立以上指标体系后,我们对两类商业银行实际的运营绩效进行比较,评价采取不同所有制结构对商业银行所造成的结果。
1.原始数据。本文采用我国10家商业银行2003至2008年6年的年度报告数据为样本进行研究,其中包括国有商业银行4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6家: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见表1)。由于数据较多,仅列出对数据进行算术平均后的结果。
为防止银行在特殊年份出现极端值而影响最终比较结果,本文对各银行6年的平均指标进行比较。根据指标计算公式及表1的数据,得到各商业银行2003-2008年6年间竞争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运营绩效的平均水平(见表2)。
2.竞争力分析。以6年数据平均值计算,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明显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国有商业银行中,竞争力最弱的农业银行指标水平为8.63,比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最强的招商银行4.20的水平高出一倍多(见表2)。国有商业银行在竞争中处于优势,主要是由于国家在资本规模和机构设置方面给予的有力支持。[2]
3.经济效益分析。除建设银行外,国有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均低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水平;国有银行经济效益的平均水平为6.32,小于股份制商业银行8.62的平均水平; 在4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家持股比例最小的建设银行超过了股份制银行的平均水平(见表2)。另外,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于2005年和2004年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可以通过分别计算两家银行6年的经济效益指数以判断股份制改革对银行经济效益的影响(见表3)。[3][4]
由表3可以看出,与股份制改革的完成时间相对应,工商银行的经济效益在2004-2005年间有大幅度提升,中国银行的经济效益则在2003-2004年间产生了飞跃。
4.社会效益分析。6年间股份制商业银行比国有商业银行创造了更大的社会效益,在对社会的经济贡献方面、创造就业的能力方面和员工福利水平方面,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具有明显优势。
5.运营绩效分析。根据6年的表现判断,除农业银行外,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营绩效均明显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见表2)。[5]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设计指标并对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实证比较,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国有商业银行在竞争力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其资金实力与机构规模均大大超越股份制银行的水平;第二,股份制商业银行经济效益的总体水平高于国有商业银行,这表明在中国目前的商业银行体系中,股份制对银行自身的发展起到了更有力的作用;第三,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带来了银行经济效益的大幅度提高,同样表明了股份制对银行经济效益提高产生了推动作用;第四,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社会效益明显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在促进社会持续发展的方面比国有银行发挥了更大作用;第五,国有商业银行运营绩效的总体水平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主要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在竞争力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了更强的规模经济。
综合以上的分析和结论,笔者认为: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迎合了全球范围内银行间强强联合的趋势,既保存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前的竞争优势,又使股份制结构发挥了提升经济效益的作用。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应当继续推行并且不断深化,在保存规模优势的前提下,促进股东结构的多元化发展,最大限度的吸纳社会资金。另一方面,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当通过收购与重组不断扩大自身的规模,提高竞争力,这样才能使股份制结构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势得到更有效的发挥。[6]■
参考文献:
[1]杨家才.商业银行竞争力及其评价研究[J].金融研究,2008(12).
[2]黄惠春,于润.上市前后国有商业银行利润效率比较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9(5).
[3]张杰.市场化与金融控制的两难困局:解读新一轮国有银行改革的绩效[J].管理世界,2008(11)
[4]巩云华.外资银行进入对转轨国家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基于中东欧五国的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4).
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6
关键词:银行民营化问题
民间资本到民营银行的外在障碍
近来我国金融发展论坛上的中心议题之一就是民间资本、民营银行与银行民营化,民间的资本能否有条件地进入垄断的金融行业,某些银行的产权能否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等等。一般认为,民营银行是相对国有银行而言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从投资经营角度看,股权投资大多数来自非国有企业,其重要特征有二:一是指经营权不受政府部门控制或与政府部门没有联系,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包括主要管理层的任命;二是所有制结构中,其产权结构主要以非公经济成分为主,也可包括部分国有企业以企业法人的身份投入的国有资本,但不包括政府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投入的资本。显然,按民营银行的概念,目前我国的大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与之是有区别的。
西安长城金融研究所徐滇庆教授,被称为“民营银行试点总设计师”,极力倡导我国推行民营银行试点。在我国与WTO的协议中,我国承诺在两年之内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经营外币业务,五年之内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而且没有区域和业务的限制。他认为,外国银行一旦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居民的存款就有可能流向外资银行。我国要适应未来的金融竞争,就要在国有四大银行之外,推动产生民营银行。他的主要观点,让一些好的民营企业的产业资本,通过资产运作,渐渐地成为金融资本,进而改变一些地区性的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资本结构,形成与国有银行、外资银行所有制结构不同的银行。这些民营银行与民营企业一样,首先是与国有银行竞争,补充国有银行经营与资本的不足,适应加入WTO后与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一项基本经验,是在国有企业尚未彻底改革之前,放手在体制外发展了多种所有制的非国有经济。依次类推,当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面临着一些难题时,民营银行的发展也应当遵循这样一条道路。事实上,在金融改革过程中,也存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商业银行的可能性。据统计,截至2002年6月底,中小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存款总额和贷款总额已分别占全国商业银行的两成以上,尽管在中小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中,各级财政、国有独资或国家控股企业等公有股的比例还比较高。另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的研究测算,在非公有经济活跃的浙江省,“十五”期间民间资本总额为8300亿左右。这部分资金是浙江省可调动的民间资本,即使仅有一半进入金融市场,对那些“嗷嗷待哺”的民营企业来说是最好的侯选的资源配置。
然而,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方面,我国仍存在许多体制上、观念上的障碍。这些障碍如果不清除,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就不可能建立。这些障碍来自这几方面:
风险因素——开放民营银行会有风险。因为,中央银行严格限制民间资本进入银行,怕的就是出现金融风险,而那些最能引起金融风险的因素自然也就是阻碍民营银行发展的因素。对这个问题的最好回答当然是实践。从世界各国来看,开放民营银行的风险确实很高。比如,智利、墨西哥等拉美国家、捷克、俄罗斯以及一些前苏联国家,在政治、经济制度发生巨变之后,急急忙忙开放民间金融,实现银行民营化。由于民营银行的建立需要具备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法律配套体系,而这些国家法律体系和市场又不完善,因此,银行民营化的尝试无一例外地造成了严重的金融混乱。以印尼为例。据研究统计,上世纪80年代初印尼就开始鼓励民营银行的发展,到1997年,民营银行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50%。其中有些民营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大大高于国有银行,但是,由于印尼在开放民营银行的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严格的准入法规,有些具有官方背景的民营银行混水摸鱼,问题比较复杂。当亚洲金融风暴席卷而来的时候,储户无法鉴别民营银行的好坏,觉得还是国有银行享有国家信用保证,比较保险。他们立即从民营银行提取存款,存入资产质量恶劣的国有银行。这样,在金融危机中最先倒闭的反而是资产质量较好的民营银行。而民营银行的灾难在一定程度上又导致市场信心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
监管因素——从单一监管到多元监管的转变。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为了适应集体经济的需要,一批地方性金融机构,例如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一些投资信托公司应运而生。在这段时期内,中央银行也正在从计划经济的模式逐步向新的监管模式过渡,原有单一的金融监管模式不能适应对多元金融体制的监管。这种监管滞后不仅存在于国有专业银行,在对信用社的监管中尤为严重。由于没有设计好这些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和监管规则,这些地方性的金融机构和乡镇企业一样,很快就耗竭了发展动力,有些信用社出现了严重问题。一些信用社的金融问题损害了民间金融的商业信誉。正因为开放民营银行存在着上述因素,民间资本要进入到金融业就面临着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较高的行业壁垒。
体制因素——我国传统投资理论认为,金融领域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允许民营投资进入将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所以应当由国家垄断投资,严格限制民营资本进入。早在1988年6月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就提出,“私营经济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在目前体制条件下,国家对某些特殊的公共服务贸易行业往往给予了严格的准入限制,尤其是金融业,基本上局限在国有投资、包括控股或事业单位范围之内,各类民间投资是难以进入的,即使进入也要受到一系列前置审批的严格把关,从而形成了国家行政垄断金融的体制格局。这种体制格局不是偶然的,由于投资准入政策的排他性,虽然在金融业领域,国家已经对外有限度地开放了,但还没有明确对民间投资开放,民营金融机构还处于研究试点阶段,一般民营资本要想通过国家批准进入金融业难上加难;此外,投资垄断体制的独占性,使面向民营中小企业的低层次金融机构发展严重不足,而金融业市场需求又十分庞大,使得民间金融几乎没有生存空间,形成一种经济运行中的恶性循环。
推进银行民营化的选择
1.民营银行与银行民营化可以打破国有银行垄断局面,有利于加入WTO金融业的竞争
上述所言波兰、匈牙利和台湾地区的银行民营化进程特征,与我国银行业所遇到的困境、对外金融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有相似之处。一大批海内外知名学者近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倡导新建民营银行,理由是这种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明晰的产权,加之又是“初生牛”,所以可抵御“外资老虎”,并能打破目前国有银行的垄断局面,提升银行业的竞争力。著名经济学家光认为,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把改革的目标放在股份公司上市上,未必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应放开民间金融,如果外资能进入金融市场,民间资本也可以进入。目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思路,一是放开民间金融,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基层民营化。只有这样,才能缩短国有商业银行管理的链条,对银行业的正常运行大有好处。而国有银行民营化,形成细分的金融市场,对于金融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均可获益。
国际知名的金融投资顾问公司高盛亚洲公司董事、总经理胡祖六认为,目前尽快清理国有不良资产已成为中国金融业改善投资环境的要务。银行体系不健全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隐患,这集中体现在庞大的不良资产方面。中国为此专门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但任务仍然艰巨。中国加入WTO后,有难以计数的外国资本在门外徘徊,能否尽快清理国有不良资产,建立健全银行体系,已成为中国金融业改善投资环境的关键。他认为,银行民营化是解决不良资产的途径之一,通过资本重组、上市和引进外资参股,运用证券市场融资来充足资本金和降低财政成本。
2.一些中小商业银行打造民营主办银行的实践,乃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亮点
在浙江,杭州市商业银行等八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增资扩股方面,有着显著的民营化特色。杭州市商业银行是浙江第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八家城市银行中实力最强的一家,原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杭州市区两级财政占了近60%的股份,其余的股东还包括杭州市电信局、杭州市电力局、杭州百大集团等国有企业。杭州市商业银行从2002年4月份起就已经开始与当地的知名民营企业商讨,将资本金扩充到10亿元,其中新募资本5亿元将全部用于吸纳当地优秀民营企业资金。
绍兴市商行从2001年开始增资扩股工作,计划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58亿元,扩张到3亿元,扩股至今尚未结束,该行原来的股东包括绍兴市财政、当地上市公司以及一些民营企业,而新的招募计划中,除了新吸纳一些民营企业参股外,绍兴市财政和本地上市公司等原有股东也将增资。温州市商业银行是由当地35家城市信用社在1998年共同组建的,该行原有注册资本2.9亿元,其中财政出资1亿元,占到了39%的股份。该行在当地公开招募新股,对于新股东的出资要求至少是1000万元,当地政府也希望通过增资扩股稀释自己的股份和逐步淡出,已有数家当地企业与该行进行接洽。宁波市商业银行目前注册资本为4亿多元,资产总规模为160亿元。2002年内还没有增资扩股的计划,但是目前资本金还达不到8%的比例,2003年后可能进行增资扩股,民营企业肯定是在重点考虑之列。金华市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对外招募新股的计划,原来的注册资本为1.32亿元,其中财政资金出资3000万元,计划增资后达到2-3亿元的规模,具体需要视情况而定。湖州市商业银行1998年才设立,该行目前还没有增资扩股的计划,但2003年后肯定会有行动。因为目前该行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总资产27亿元,面临扩充资本的需要。该行目前财政资金约占30%的股份,进一步增资扩股的话,不太可能再依靠财政出资,不过该行人士又表示,湖州本地经济与温州、杭州等地有较大差距,当地也缺乏有实力的大企业,因此即使增资扩股,也会有一定的难度。台州市商行是在原台州市银座、龙翔等8家市内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剥离了不良贷款后,由台州市政府参股,于2002年3月正式成立的。与目前我国已组建的城市商业银行相比,台州市商业银行具有许多创新之举与突破,台州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40亿元,经不良资产剥离后的台州市商业银行,贷款初始逾期率仅为2.02%。该行实际上已经是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
3.银行民营化是当前推进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途径,但现存在着许多技术层面的问题
就组建民营银行的政策方面,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景学成在广州举行的“开放条件下的中国金融发展学术研讨会”上透露,中央银行更倾向于在改组现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成立民营银行,而非新设民营银行,民营企业可介入银行产权改造,而非大开政策之门放手新建民营银行。他认为,在改组和新设民营银行的两条途径上,景学成更倾向于前者。因为银行是经营特殊商品的特殊企业,需要特殊的技术。一个搞物流或钢铁或其它行业的企业如何能搞好一家银行?产权清晰和股权分散不是根本问题,因为产权不是万能的,股权分散更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令银行沦为“控制人”的吸钱机器。产权不等于信用,而信用对于一个银行而言至关重要,但银行业的信用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在存款保险制度缺失的情况下,部分农信社和城信社违规吸存或卷款而逃的现象,使老百姓可能更愿意选择一家国有银行而非民营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王自力认为,民间资本的加入有助于现存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但一家优秀的商业银行是在市场竞争中磨练出来的,而不是设计出来的,产权制度变更并不意味着实现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因此,现阶段银行业的改革发展重点是加快改革存量,引导民间资本对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和农信社进行“民营化”改造。而开放民营银行则宜谨慎缓行,因为各国的事实证明,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开放金融市场,其结果必然是一场混乱,留下后遗症。因此,开放民营银行准入宜慎行,否则很可能是新一轮的乱铺金融新摊子。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首席教授郎咸平认为,目前在我国国有银行涌动的民营化和外资化是一条极其危险的道路。他通过对全球78个国家的958家上市银行研究发现,国家股占比率最多达28%、而且股本回报率与国家持股、外资股和民营股多少根本无关。这就证明产权与股本回报率无关。他认为,现有银行改革不必从产权入手,而应从业务专业和防范风险入手。
银行民营化的必然与有秩序地改制
作者认为,我国金融业的实践与改革,就民间资本、民营银行与银行民营化的问题上,有三个现象必须正视:
(1)市场经济是多元所有制经济,就应该有民营经济与民间资本的内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经济、外资企业和民营资本都在经济发展中充当不可替代的角色;金融行业的竞争,与国际规则相一致,如果有外资金融机构的参与,就必须有民营金融机构的参与。市场经济是有秩序的竞争经济,而不是行业垄断的经济。
(2)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不是由资本的属性而是由资本的运行规律所决定的。资本的所有属性,只能说明它的产权归谁所有,而不是说明它能进入或不能进入某行业。在经济运行中,产业资本的壮大,就必然会按照它的趋势和规律流向合理的地方,就必然导致它与金融资本、流通资本的融合。任何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证明,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将会带来经济上的良性循环,带来资产质量与经营效益的提高。随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民营产业资本与银行资本之间的相互渗透与融合是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股份制银行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这为产业资本向银行业渗透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商业银行上市之门的进一步打开,使银行从社会大众中募集资本金成为现实,从而扩大了银行民营化的内涵。
(3)银行民营化将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带来利与弊的双重影响。根据《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3种。银行民营化,不是全部银行民营化,只是允许个人入股地方性银行,不允许个人办银行。银行民营化,有利于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但增加了金融体系运行、监管等方面的风险。因为金融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客观上要求股权分散和风险分散。实践中,要确实把握银行民营化的“风险度”,这要求有政策水平和监管能力。
诚然,我国银行民营化有利有弊,已成为人们对金融体制改革所关注的重心,我国金融业只有在三个方面取得进展,民营银行和银行民营化才谈得上有序开放和顺利推进:
一是民营银行的准入法规。中国人口众多,国土辽阔,究竟要多少家改组或新设民营银行才能适应市场需求?如果中国只需要十几家民营银行,那么审批的问题不大。如果估计需要200到300家,那么应该由谁来审批?在目前的行政审批制度下,银行审批权会造成相当大的权钱交易的寻租空间。因此,人们必须要研究建立一套金融市场准入的竞争规则。二是民营银行的监管法规。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的监管法规必须做到对各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一视同仁,创造一个清晰、公平的竞争规则。而为了达到有效监管的目标,必须实现金融监管的多元化。这是需要时间和实践的。三是民营银行的破产法规。民营银行必须有退出机制,但由谁来执行银行的破产清算,由谁来出示“黄牌”;如何在破产程序中保证广大储户的利益、如何才能够防止把民营银行的风险集中到中央银行等等,这些问题应当在推进银行民营化进程中必须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1.经济系教授许振明等“国政研究报告”2002.12.13
2.中国财经信息网“银行民营化不被看好,业界权威反对过度开放银行业”2002.12.24
3.菲律宾国家银行董事]陈永裁中国银行业的全球化策略
4、搜狐网丁秀洪“银行业曾陷入困境政府主导银行民营化”2002.12.3
5、新浪网“银行改革新路:上市突破?”2000.7.12
6.中经网“胡祖六:清理不良资产是中国改善金融环境的要务”200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