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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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制度

乡镇财政制度范文1

关键词:乡镇;财政;内部控制制度

乡镇财政属于我国财政体系当中的基层组织,其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规范财政资金运用以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等相关方面具备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内部控制则属于对乡镇财政予以管理的主要方式,涉及控制与协调乡镇各类财政经济活动等,以此来确保乡镇经济能够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但由于乡镇经济水平的日益提升,乡镇财政活动存在的风险逐渐升高,所以我们就十分有必要增强对乡镇财政的内部控制,促进乡镇经济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

1乡镇财政内部控制的问题

1.1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近年来,政府向地方上的乡镇级单位加大了财政投入,针对三农问题这方面的专项拨款也在进一步加大,而针对财政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却没有进一步完善。一方面一部分乡镇财政所虽然说要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但是大多只是将制度内容悬于墙上,没有真正执行之一制度,将制度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乡镇财政的内部控制在其施行过程中没有与之相应的措施,使得该制度的实际执行力大打折扣,内部控制因为不能被彻底执行而对资金的使用以及产生的效用带来了不利影响。

1.2人员配置不合理

目前,我国的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改善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而有效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推进的核心便是相关的财政管理人员。但由于乡镇的工作环境相对较差,薪资待遇等方面也相对较低,也造成了高素质人才紧缺的现象。年龄结构严重老化、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事权明显增加,这也间接进一步造成了人员配置的不合理。

1.3乡镇财政所的财政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面对电算化的信息时代,不断更新的法规制度,乡镇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站所财务人员的能力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培训教育,部分乡镇的财会人员岗位变换频繁,没有一定的财会专业知识,会计科目使用不当,资金分类不清,专项资金监管不力,凭证审核不严,账表不符、档案管理不规范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现象屡见不鲜。

2加强乡镇内部控制建设的建议

2.1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能够让乡镇财政有效的实现科学管理,需增强对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并将重点放在对乡镇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工作上。资金属于乡镇财政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更是促进乡镇经济进步与发展的基础,建立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确保内部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乡镇政府在对内部控制制度予以建设的过程中需做到以下几点:其一,完善和财政内部控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以此来明确乡镇财政在预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增强监督力度的方式来确保内部控制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其二,增强基层预算审理力度。财政部门需掌握好乡镇预算的具体状况,并对预算申请予以严格的审批,严格监督预算在执行方面的实际情况,促进预算管理效率的提升。其三,乡镇财政部门需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增强内部控制在执行方面的有效性。如采取对审计部门进行监督的方式,解决内部控制涉及到的问题,以此来促进财政管理能力与资金运转效率的增强。

2.2科学配置职能岗位

就财政内部控制而言,需将内部控制贯穿于整个财政工作中,合理的对岗位进行设置,并确保相关工作人员能够胜任这一岗位。因此,在对岗位进行设置的过程中,需做到分工合理,让职员分管好自身的相关业务范围,并和其他人相互牵制,实现人账分离,防止一人包办的情况出现,增强制度建设将看风使舵的情况扼杀在摇篮里。针对现阶段乡镇财政管理中的人员配置不合理,部分工作强度大的部门工作人员较少,以及一人多岗的问题,需向当地人事管理局进行申报,通过科学有效的政策来让财政人员实现跨乡镇流动,并对财政进行合并,让资源能够得到共享。

2.3加强财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财政管理人员在管理方面所具备的能力和乡镇财政内部控制在执行方面的效果紧密相关。因此,具有高素质与高技术的财政管理队伍可以保证乡镇财政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并促进内部控制科学性的提升,所以财政管理人员在管理方面的能力就内部控制而言,极其重要。乡镇财政部门在录用工作人员的过程中,需秉承德才兼备以及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来对人才进行筛选。其次,增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强度,确保其专业能力可以紧跟时展的潮流。重视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利用增强奖惩力度的方式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乡镇财政制度范文2

    乡镇财政出现的问题虽然与整个国家分配政策的城市化倾向有关,但乡镇财政制度建设滞后无疑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乡镇财政是1983年国家实行政社分设、组建乡镇政府时获得自主地位的,其功能在当时被定位于保障乡镇政府能有效运作。在现行乡镇财政体制中,社区农民缺乏显示对公共品和服务需求的偏好、监督和评价公共品生产的可操作程序,不具有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实际权利。加上在行政等级制中,乡镇政府以服从上级政府而不是辖区内农民的意志为主,这就使乡镇财政常常偏离其职能,忽视社区农民的利益。

    本文重新考察乡镇财政制度建设问题。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第二部分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第一部分提出乡镇财政应具有的职能;第二部分提出乡镇财政的收入来源,以及如何建立对县、乡两级的转移支付制度;第三部分针对当前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乡镇财政职能的正确定位

    建立完善的乡镇财政制度,首先应正确、合理地确定乡镇财政的职能,只有这样才能确定乡镇财政的筹资渠道。过去,对乡镇财政的研究更多地是强调如何增加财政收入,而较少考虑支出管理。目前,有人已开始从支出管理的角度来研究乡镇财政问题,具有代表性的是周业安(2000)对县乡财政支出管理体制的研究。

    严格地讲,政府职能的确定是财政支出体制的前提和基础。相对来说,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职能容易一些,而要确定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职能却较为困难,要十分清楚地确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就更加困难。根据财政分权理论规范的要求,乡镇政府的职能是提供乡镇范围内居民和农民需求的公共品和服务,这些公共品和服务包括:①具有外部性,但收益和成本不外溢出本辖区的地方公共品,如公共安全、民事纠纷处理、乡村道路、区域内防洪、灌溉排水、土地整治等;②外部收益或成本溢出辖区,需要与上一级政府甚至中央政府或其它辖区进行合作来提供的公共品或服务,如基础教育、卫生防疫、跨乡镇的公路建设、区域水土治理、环境保护等;③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收益可排他的俱乐部物品,如医疗、文化以及其它一些社区福利项目;④基本的政府行政管理。

    虽然政府职能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密切相关,也就是说,乡镇政府提供何种公共品和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某种程度上说,在一定条件下,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决定居民对公共品和服务的偏好;然而,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一些基本职能是需要从公平的角度考虑的。因此,乡镇政府的职能应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这部分职能是不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而必须为本地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品和服务,其目的在于使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保证以实现社会公平目标。这些基本职能包括:当地公共安全、部分基础教育、基本医疗服务、最低限度的乡镇行政管理等。第二类为乡镇政府的非基本职能,也可称之为扩张性职能。这些职能主要由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偏好所决定。它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指提供更高质量和水平的基本公共品和服务,例如,高水平的教学设施和教师、较好的医疗设施等;另一部分是随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所要求提供的公共品和服务,如乡村道路建设、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如灌溉排水设施、防洪设施等)、小城镇或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如下水道、路灯等)、水土治理和环境保护,这些公共品的提供可以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要使乡镇政府能够很好地履行其职能就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财政体制,但财政体制安排的最主要目标之一是要保证乡镇政府所有基本职能的履行。

    二、建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乡镇政府筹资体系

    为了履行上述职能以及保证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必须保证乡镇政府有较为顺畅的收入来源。一般说来,作为一级地方政府,为支撑其履行职能和支出的筹资渠道包括两大类,即自有收入和外来收入。自有收入主要有税收、收费和其它收入,外来收入主要是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和借款。但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不同地区、不同级次政府具有不同的筹资渠道。对于发达地区而言,地方税收是主要的筹资渠道,而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则更多地依赖于外来收入,特别是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由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极大,要具体地提出乡镇政府的筹资渠道是十分困难的,也是不现实的,本文只能提出几项筹资的基本原则。

    巴尔和林(1995)认为,在管辖权范围内,如果所提供的公共货物和服务的效益是可以测定的,则使用者费是筹资的最有效率的工具;地方服务,诸如行政管理、交通控制、街道照明和安全,这些是一般公益性产品,受益人难以区分,成本和效益难以衡量,这时筹资的最适合的办法是对当地居民课税;有些服务的效益明显外溢到邻近的管辖权区域,诸如卫生、教育和福利,则服务的成本应通过大量的州或国家政府之间的转让收入来加以解决;对于基础设施服务,特别是公用事业和道路等的资本支出,借款是适当的筹资来源。

    本文认为,上述一些基本原则和框架在确定地方政府收入来源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结合我国的实际,本文将乡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和支出需要应采取的筹资方式确定为四种:

    (一)主体税收

    税收收入主要满足一些基本公共品和服务的需要,如部分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等,以及收益对象难以确定的服务,如一般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确定哪些税收应为乡镇收入的基本原则和前提是,乡镇范围内的主体税收应首先满足于本乡镇政府职能的履行。目前需要做的是应优化地方税税种结构,确立地方税主体税种。自1994年以来,我国地方财政主要依赖的是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增值税、营业税及暂停征收的固定资产调节税等。目前对县、乡财政改革仅仅停留在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上,没有考虑如何设置符合乡镇要求的主体税种。根据麦锡尔(1997)的地方税设置原则以及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本文认为应建立以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房产税为主体税种的乡镇财政收入。农业税也应成为乡镇主体税收收入。但是,现行的农业税必须进行彻底改革。

    (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

    1.转移支付的原理。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在乡镇主体税收收入不足以提供基本公共品和服务时,用于弥补乡镇财政的收支缺口。转移支付的首要目的,应是保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乡镇和不同收入阶层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方面达到均等。目前,在筹措乡镇收入时存在着十分混乱和不明晰的状况,许多应由上级转移支付解决的,却通过乡镇政府征收税费来解决。应当明确,对于大多数乡镇来说,转移支付应主要用于基础教育。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一级的财政收入有将近30%~40%来源于联邦与州政府的转移支付,有的基层组织如美国的学区财政收入近60%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在分税制体制下,转移支付在平衡各级政府财政能力,弥补地方政府财政缺口,提供均等化服务,优化各地区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费雪(2000)认为,如果上级政府是为了达到实现资源再分配的目的,那幺无条件的一次性补助比较好;如果是为了增加地方某些方面的财政支出,不封顶的配套补助可优先考虑;而一般不选择封顶的配套补助与一次性的分类补助。对于我国大多数经济不太发达的县、乡两级政府而言,要完全担负起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任务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必须在界定县、乡两级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建立中央与省级政府直接面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

    2.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①缺乏规范性。现行转移支付方案设计更多关注的是中央与省两级财政,而对省级以下财政没有统一方案,具体政策设计因省而异,五花八门。②转移支付制度与分税制存在冲突。根据各省的转移支付方案设计,许多办法与分税制存在冲突与不一致。由于分税制改革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地方各级政府的既得利益,而转移支付是为了实现均等化目标,政策推行事实上形成了目标冲突。③转移支付力度不够。中央1995年和1996年分别拿出20亿元和34亿元作为全国转移支付资金,分别占当年全国、地方财政收支缺口的2.5%和3.5%。1998年的转移支付也仅达到60.5亿元。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中央的小额度加上省级的有限财力根本解决不了贫困县、乡的财政问题。④没有解决国家级贫困县的财政问题。这些地区一般都是老少边山区,大部分县、乡地域广阔,人口稀少,经济落后,财政收入规模小。按照现行方案计算,这些地区根本得不到补助或补助甚少。有些省份采取对贫困县、乡特别照顾的办法,也只是权宜之计,缺乏科学性与规范性。

乡镇财政制度范文3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unny笑心”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六盘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调研的通知》(六盘水财监〔2020〕27号)文件精神,盘州市财政局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自查的基础上,组成调研组,对部分乡(镇、街道)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开展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在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规范运行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乡镇财政总体公共服务水平、资金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充分发挥了乡镇财政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直接服务于乡(镇、街道)政府,为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乡镇财政机构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各乡(镇、街道)财政机构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原则设置,为全额财政预算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实行乡镇政府直接管理,我局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实施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

2.人员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机构在职人数203人,其中:行政编 0人,事业编200人,其他3人。按学历划分:大专及以以上人数197人,高中及以下6人;按年龄划分:35岁以下22人,35-49岁130人,50岁以上51人。

3.关键岗位管理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机构,财政机构全部具备法人资格,其中:已在岗5年(含5年)以上法人21人,在岗5年以下法人6人。

4.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供养人员5049人,辖区内有530个行政村(居),财政补助村干部人数9229人(其中:网格员人数6062人),年人均补助金额28977元;

5.公共预算收入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均在百万元以上,其中:500万(含500万)――1000万元乡镇4个,1000万(含1000万)元以上的乡镇23个。

(二)乡镇财政机构内部管理方面

1.会计核算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设置了行政帐套、财政扶贫资金账套、村帐乡代管账套、一事一议资金账套进行会计核算,已全部实现电算化,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做到了账证、账表、账账、账实一致。设立专柜专室保管会计资料,确保会计资料不毁损、不灭失。

2.印鉴管理情况:盘州市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根据账户开设预留银行印鉴,实行单位负责人印鉴、会计印鉴、出纳印鉴分人分开保管,从而保证印章的安全,规范使用。

3.涉农资金管理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有24个乡镇财政项目资金按规定进行公示,25个乡(镇、街道)财政补贴资金按规定进行公示,26个乡(镇、街道)财政资金拨付落实三方对账制度,25个乡(镇、街道)财政建立资金监管台账。

4.村账乡代管情况: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村账乡代管管理办法,在乡(镇、街道)财政所设立村账乡代管账户,明确专人,对各个行政村(居)村级财务实行分村核算。

(三)机构建设方面

盘州市乡镇财政所在我局的业务指导下,依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所长、副所长、会计、出纳、稽核、财政资金监督员等岗位,制定了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职责;在会计人员配备上,所设立的会计岗位结合各所实际,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的形式。但明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所设置的岗位报我局备查;近年来,我市乡镇财政所办公条件和办公设施得到大大加强,人员配置也有很大的提高,每个乡镇财政所人员实际在岗达3人以上,基本满足财政工作需要,保证了财政机构业务的正常运行,各乡(镇、街道)财政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四)制度建设方面

盘州市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乡镇财政所所长离任审计制度》、《乡镇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乡镇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等方面制度及项目资金监管流程、财务报账流程等业务操作规范流程。

(五)业务运行方面

1.资产管理情况:全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盘州市财政局的要求,对资产的配置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的管理要求建立资产台账,规范管理,做到固定资产账面数据与固定资产监管系统数据相符。

2.会计核算情况:全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所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采用u8系统实行会计电算化核算,设置了行政帐套、财政扶贫资金账套、村帐乡代管账套、一事一议资金账套,依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每期业务终结,会计与出纳对各账户核算资金实行定期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我局加强会计核算监管,对未按时完成账务核算的乡镇财政所,督促及时进行账务核算记账;印鉴管理方面,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根据账户开设预留银行印鉴,实行印鉴分开保管,确保了资金安全。

3.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财政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我局在督促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加大对财政资金资金监管力度的同时,每年度从各股室抽取部分人员对乡(镇、街道)财政财务进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市27个乡(镇、街道)财政财务检查已达到全覆盖;财政扶贫资金检查也达到全覆盖。通过检查,对强化乡镇财政内部控制,增加乡镇防控管理风险意识,大力推进乡镇财政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积极作用。

(六)村级财务管理方面

我市村级账务实行村账乡代管,全市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设立村账乡代管账户,制定了村账乡代管财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报账工作流程,对村委会财务收支经济业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乡镇财政所内部岗位设置不规范。存在部分乡镇财政所负责人兼任会计、出纳的现象。虽建立了定期轮岗制度,明确轮岗范围、轮岗周期,但定期轮岗工作执行不到位。

(二)部分乡镇财政所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制定的制度部分内容不可操作性不强,执行控制不严,不能保证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三)财政业务处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乡(镇、街道)财政所未建立资产台账,资产清查毁损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置;

2.存在少数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不规范现象,如未以审核后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会计核算要素不全,未安排专人定期与银行核对账户金额;

3.项目资金监管未建立项目资金台账,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清晰,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对项目资金支出跟踪管理不到位,资金效益未能体现,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内容要素不全,要素简单,公开公示情况未记录保存,未立档保管备查,有的项目工程预决算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效益;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

4.政府采购不进行采购内容公开公示,有的未及时进行公开公示采购内容;

5.村级财务管理:部份乡(镇、街道)财政所对村账乡代管认识不高,只履行核算程序,未按程序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公示。部分乡(镇、街道)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名义上虽建立,但未切实履行职责。部分乡(镇、街道)财政所由于业务人员少,对指导成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缺乏实质性意义。部份乡(镇、街道)财政村级财务未按程序实行公开公示,部分乡镇财政所对村级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缺乏指导。

三、对策与建议

(一)积极督促整改。针对部分乡镇财政所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督促涉及的财政所整改到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的运行。

乡镇财政制度范文4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新常态;地方财政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的这十年来,取得一些成效。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已相对完善,可支撑地方财政的发展。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向全国范围的横纵向推广,财政部门的工作效率也在不断提高。财政改革的新形势是地方部门迫切需要的。地方财政的管理是将传统的纸质凭证摒弃,用电子凭证代替。以信息化的手段,提高地方财政的效率。

1 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制度改革的现状

1.1 财政国库的管理理念

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预算部门的管理形式。单一的帐户体系,国库集中拨款的形式是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制度的基本特点。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目的是打造高效的预算部门、完善的监督机制和安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将财政收入资金直接收到国库,由国家宏观调控,避免资金的流失和浪费,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理念是符合原有的经济、财政体系的。现代的国库管理更看重的是精细化和科学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理念强调财政部门的宏观调控和预算单位的管理[1]。

1.2 财政国库的调控及使用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财政部门对资金的把控力明显增强,从根本上提高国家对财政资金的调控。国家对重大资金收支的监控明显增强,财政部的理财能力有所提高。单一账户系统的施行,既加快了资金的流通,也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使财政部门的工作效率也大大提高了[2]。

1.3 财政国库资金的安全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实时对资金的监控,使得资金更加的安全,对资金的使用和流通都有更加明确的把握。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或授权的支付,减少了资金的闲置,并使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提高。

2 地方财政制度改革的现状

2.1 公务卡改革

用卡环境限制了公务卡制度的推行。目前POS机的推行范围虽然较为广泛,但在一些乡镇等规模较小的地方并未设置。而从事公务人员的办公地区多为乡镇等偏远地区,相关设备的缺失,无疑会加大公务卡与压缩公务支出之间的矛盾。且公务卡的相关配套服务并不完善,在办卡初期,公务人员会受到热情服务,但后期的后续服务不完善,这也影响了公务人员使用公务卡的热情。因此,一方面要改善公务卡的使用环境,鼓励商家受理公务卡,加大对公务卡的实行力度;另一方方面,也要加督促银行对公务卡的办理和后续服务。在平时对公务卡的检查和管理要严格,如有违纪现象,一定要严肃处理。

2.2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的实现依赖于信息系统的完备,这就要求各个单位要与国家联网,基本信息录入完整,并实时更新[3]。在网络系统上,前期一定要投入大量专业的人士,保证信息录入系统的安全。在系统平稳运行之后,在考虑人员的缩减,也可采用考核机制。且目前地方上的工作人员素质较低,配置人员少,专业知识并不十分清楚,改革要有效地进行,这些问题就一定要解决,否则就会拖慢改革的进程。

2.3 资金监管问题

第一,县区财政制度不完善,没有规范的资金流通审批管理系统,资金得不到全面有效的监管。资金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使用。第二,地方领导对资金的管理意识淡薄,对国家颁布的法令在执行上力度不强,行为和思想上,都没有正视,致使资金并未处于有效的监管下。推行新的制度,一方面一定要加大执行力度,使地方上正视资金监管问题;另一方面,一定要加大惩治力度。

3 当前非税收入的管理

3.1 思想认识

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一定要让相关人员在思想上有深入的认识。以前的财政资金思想认识的不到位,许多资金并未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的预计使用率远大于其实际利用率。财政资金去向不明确,更无法查询。

3.2 征收行为规范

第一,乱收费现象。部分部门以经费不足等问题,未上报国家,也未预算审批就私自征税,严重违的纪律。第二,超物价收费。有些项目,并未按物价部门的标准,私自定价。第三,利用行业协会等间接收费,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

3.3 票据规范

第一,票据不统一。国家的标准是国家的标准,地方上又是一个标准。各个单位之间的票据区分不明显。第二,内部的票据管理混乱,各个账户也并未区分。第三,部分单位私自印刷票据。

4 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切实推行改革

第一,建立单一账户管理体系。各个单位部门的账户的建立、更改和撤销都要由国家统一审批,对私自处置的行为,应严肃处理。一定要确保财政资金账户的安全管理。第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范化。在实际运行中,与预期存在差异。虽然会遇到各类问题,但总的政策不能改变。规范改革的模式,确保财政政策的施行。预算部门资金与银行垫付形式进行,每日再与国家财政部门进行清算。第三,健全内控机制。财政预算部门的设定要严格,对人员职责要有明确的规定。人员之间配合要默契,环环相扣,提高工作的效率。坚持对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坚决抵制腐败。

5 结论

地方财政部门的收支,国家及时准确的了解。对其监控不能有效地实施,只能在事后知晓,无法做到事前监测。以此,出现一些相关事情,有损于国家的利益,对事件的调查也很是吃力。因此,国家集中支付制度势在必行。在推行初期,也可能遇到阻碍,但要坚持国家财政政策,保证其平稳、有序的运行。

⒖嘉南

[1]庄益民.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问题和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6,1(10):142+145.

乡镇财政制度范文5

一、“三级管理”配人员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按照 “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2011年4月,撤销市镇乡(街道)财政管理中心,将会计核算职能返还给乡镇,实现了由“镇财市管”向“镇财镇管”的转变。同时对乡镇财政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市财政局设立镇乡(街道)财政管理科,负责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指导,下属三个财政分局分别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乡镇财政工作,做好协调,各财政所(局)负责财政收支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政资金监管、支农惠农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工作,财政所(局)日常管理以乡镇(街道)为主,业务接受市财政局指导。目前,东阳市18个镇乡(街道)均设立了财政所(局),其中横店镇设立了“一局三中心”(即一个财政局,乡镇公共财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和村级财务中心三个中心)。

二是充实人员配备。由组织部、财政局、人劳局、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镇乡(街道)财政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人员配置数。通过公开招聘、三资办整合、内部调剂等途径,实现各乡镇财政所(局)均配备1名所长、预算总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出纳,财务人员原则上不兼任其他工作,且保持相对稳定。同时,通过培训提高乡镇财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13年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150人次。通过培训引导乡镇财政从单纯记账、算账的账务管理转变为当家理财的财务管理,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促进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二、“三位一体”筑平台

一是保障硬件实施。严格按照服务设施、服务职责、工作流程、使用一张卡、服务网络“五个统一”的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一个门进、一个平台办事、一卡通使用”的乡镇公共财政服务新模式。自2012年始,用两年时间,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形式构筑“三位一体”民生超市,即将纪委部门的365便民服务中心、财政部门的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政法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平台有机整合,做到资源共享,将涉及计生、民政、社保、三资管理等涉农资金和各项事务全部纳入平台管理。2013年7月,对全市各类财政性资金发卡(折)情况开展调查,整顿多头发卡现象,计划依托社保卡,结合金融服务网点分布情况,对发放到户、到人的各类财政补资金银行卡整合归并成一张卡使用。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为充分体现“发展快、多得益”的政策效应,调整镇乡税收增收奖励办法,以上一年度实际入库数为基准,根据镇乡实际情况,划分生态型、城区街道、中心镇、其它镇乡等四类,分别制定不同的财政体制收入递增比例基数,对超基数留市部分,全额返还;取消工业企业发展奖励、服务业发展奖励、引进企业奖励等政策,将所有收入分成、增收奖励全部归集到一个“盘子”;分别设立中心镇发展基金和山区乡镇发展基金。

三、“三线并行”建系统

一是依托“金财工程”,完善财政账务管理。统一使用省财政厅2002年开发的包含资金申拨、前台支付、会计核算等内容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核算系统,推进镇乡(街道)财政预决算编制信息化,市财政重点对各镇乡(街道)财政预算编制和调整、政府性债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行镇乡(街道)全口径预算编制和预算指标和调整由市财政局统一录入。同时,实现覆盖全市镇乡(街道)的财政财务查询,便于加强财政资金就地监管。

二是试行乡镇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打通乡镇财政管理“最后一公里”。运用省财政厅开发的“数字财政――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拉网式”调查,逐个逐项上门沟通采集6个科室、12个部门、43个项目的数据资料,现已有5个项目上线运行。

乡镇财政制度范文6

深化财税改革面临三大任务

财税改革要继续深化,当前仍然面临三大改革任务。

首先是预算改革。预算的公开性、透明度要明显提高。透明度是社会走向现代化民主法治状态的制度建设的切入点。同时还要求完整的全口径预算,即所有政府财力必须进入预算体系,不允许再有预算外资金概念。预算体系内的合理形式,包括一般公共收支预算、资本预算、社会保障预算,以及土地批租收入等要进入基金预算,该体系已清晰化。在预算改革中必须编制中期规划,2015年开始,中央级的预算需要编制3年,称为3年滚动预算。还有一些技术性的配套,如需引入权责发生制,各级政府都要编制资产负债表等等。

其次是税制改革,突出六大税改。目前已经推进的“营改增”改革,按照时间表要争取于2015年全覆盖,中国以后市场上的进项抵扣链条要完全打通,以利于企业专业化细分,公平竞争,也配合结构性减税,推进打造升级换代的中国经济升级版;资源税改革要继续按“从价”机制推进,除产生调节作用外,也将形成地方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消费税的改革有望迈出重要步伐,除优化设计外,还将考虑将征收环节从生产领域推到销售领域,使消费税能给地方政府提供一部分有分量的财力来源;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并推进以环境方面的费改税为第一阶段重点的环境税改革,这两个税种改革首先是完成“立法先行”的过程,对立法过程我们可拭目以待;此外,关于个人所得税,明确在本年度加快研究方案,条件成熟时启动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再次是财税改革任务,涉及中央和地方如何理顺事权关系和财力分配关系。比如适合于事权合理化配置的税基和收入划分,对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制度优化方面,是十分重要的事项。事权方面,涉及投资权如何清晰形成中央和地方间的界定,还涉及司法管辖权如何以“先行先试”做系统化的调整,这已在改革过程中。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六大路径

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路径应包括以下方面。

以政府扁平化改革为框架。近年来,以部分地区“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和“乡财县管”方式改革试点为切入点,财政“扁平化”改革取得较大进展。总体来看,中国的“省直管县”改革可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像目前各省的改革试点搞的那样,省主要对直管县的财政进行直管,并适当下放经济管理权,但仍维持市对县的行政领导地位;第二步是市和县分治,统一由省直管,重新定位市和县的功能,某些市毗连的县可改为市辖区;第三步是市改革,在合理扩大市辖区范围的同时,合理调整机构和人员,总的方向应当是撤销传统意义上的管县的地级市(级别可保留,人员逐渐调整),全面落实市县分置,省直管县。

在上述过程中,还可大力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小的乡镇,试行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其财政收支的办法,对一般乡镇实行“乡财县管”方式,在保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采取“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管理模式。

以合理调整事权为匹配逻辑。在顶层规划下调整、理顺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包括中央事权、地方事权、中央与地方共担事权、中央委托事权、中央引导与鼓励事权等等,进而按照政府事务的属性和逻辑原理,合理和力求清晰地划分政府间支出责任,尽快形成中央、省、市县三级事权与支出责任明细单的工作,并在其后动态优化和加强绩效考评约束。尽快将基础养老金、司法体系、食品药品安全、边防、海域、跨地区流域管理等划为中央事权。地方政府应退出一般竞争项目投资领域,同时规范省以下政府的事权划分边界。

以地方税体系建设带动税制改革和政府间收入划分改革。建设和完善地方税体系,以税制改革为配合,积极完善以税种配置为主的各级收入划分制度。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积极推进房产税立法。大力推进资源税改革,进一步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开征独立的环境保护税,并将该税种收入划归地方。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调整部分税目的消费税征收环节,将部分消费税税目收入划归地方;将车辆购置税划归为地方收入;在积极推进“营改增”过程中,将增值税中央增收部分作为中央增加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来源。

以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体现事权优先原则。按照人口、地理、服务成本、功能区定位等因素优化转移支付的均等化公式,加强对欠发达地方政府的财力支持;适当降低专项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比重,归并、整合专项中的相似内容或可归并项目;尽量提前其具体信息到达地方层面的时间,并原则上取消其“地方配套资金”要求,以利地方预算的通盘编制与严肃执行。此外,还应积极探索优化“对口支援”和“生态补偿”等地区间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以建立现代公共预算管理制度为基础性支撑。结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在全口径预算前提下从中央级开始积极试编3~5年中期滚动预算;把单一账户国库集中收付制发展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配之以“金财工程”、“金税工程”式的全套现代化信息系统建设来支持、优化预算体系所代表的全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的科学决策;落实新《预算法》关于地方债的规定,加快地方阳光融资的公债、市政债制度建设步伐,逐步置换和替代透明度、规范性不足而风险防范成本高、难度大的地方融资平台等隐性负债;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也需结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而积极推进。

以举债权和产权管理为重要组成要素。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内含地方适度举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举债权是规范化的分税制体制下各级政府应有的财权,在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已较为成熟和完善,成为地方融资的重要途径和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国家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地方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新《预算法》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权,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规范的法定程序,在有透明度和受监督的条件下以适当规模举债,筹集必要的建设资金,这有利于地方政府在分级预算运行中应对短期内市政建设等方面的高额支出,把支出高峰平滑化分摊到较长时段中,并借力于社会资金和市场机制发挥提供准公共产品的职能,有效弥补地方政府收入的不足。

(作者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