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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的缺陷范文1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其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根基,很多理论是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正是通过劳动价值论,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资本运作方式,同时促进了工人运动以及社会主义的发展。但是在今天,政治经济学已经逐步成为非主流经济学,而其自身存在的缺点却被当代主流经济学批判。从劳动价值论,以及其衍生理论进行分析,对比与效用论为基础的主流经济学观点进一步讨论其改进与发展的趋势。
1引言
关于政治经济学对于现代社会的影响,不同的经济学家有不同的见解。现在以效用论为基础的主流经济学往往把政治经济学看做批判资本主义的工具,对其劳动价值论进行很大程度的批判以动摇其基础。而在马克思看来,西方经济学为庸俗经济学,由于其阶级本质决定庸俗经济学家要维护本阶级利益。对于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学和以效用论为基础的西方经济学到底孰优孰劣,这样的争论一直到冷战结束,苏联解体才算结束。由于政治上的原因,西方经济学逐步使政治经济学边缘化,而劳动价值论仅仅作为一种学说存在而失去其政治影响力。
看一种理论是否是正确的,主要就是看它对现实社会是否就有解释力。然而中国对于政治经济学的学习却往往忽视了其现实解释力的学习,并且不能完善其中心内核—劳动价值论,以至于思想僵化,无法对现实世界进行解释。一些本来可以对现实社会有解释力的理论或者被教条僵化,或者被现代的计量经济学所取代。以至于一直作为中国传统的主流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在改革开放以后也逐步边缘化。
本文立足于回归政治经济学原本状态,从劳动价值论这一基础思想出发,对劳动价值论以及其衍生理论做出客观评述,以确定其是否对现在生活具有解释力,是不是真的和很多经济学家认为的是过时了。从而对其理论进行一定程度的改进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
2文献综述
对于劳动价值论的论述,中外许多经济学家或者支持,或者反对,有很多论述,但是很多经济学家不自觉站在某个阶级立场上,这样很多就没有了事实说服力。
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提出了了劳动价值观的缺陷:“首先,在完全竞争以外的情况下,它完全不起作用。其次,即使在完全竞争情况下,除非劳动是生产的唯一要素且所有劳动都是同一性质,否则它决不会顺利的起作用。”
对于熊彼特的观点,张培刚先生在《评熊彼特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文中写到“我们认为熊彼特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首先他所提出的反对劳动价值论的‘两点理由’并不能成立,因为如果把‘假设条件与实际情况之间存在着重大矛盾’这一点作为反对的理由,那这也同样适用于‘边际效用价值论’,其次,更加重要的关键一点倒是在于:所谓‘边际效用论’只是一种以主观评价为基础的主观价值论;而‘边际效用’作为一种生活现象虽然存在,但是各个消费者千差万别,变动无常,要是把它作为最终形成价值和衡量价值的客观依据,不论是‘基数’效用论,还是‘序数’效用论,那都是不可能的。”
我们发现熊彼特所提出的问题确实是劳动价值论的缺陷表现形式,张培刚先生站在否定效用论的立场上说明,效用论并不是优于劳动价值论,然而对于熊彼特提出的缺陷却没有否认。
伍装在《理解现代马克思经济学》一文中说到:“马克思经济学提出问题与研究问题的方法是统一的,这就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构建起来的经济学范式,这种范式从未曾被历史的经验和事实在整体上否证过,也从来没有被哪一种理论逻辑在整体上驳倒过”
这里面提及了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也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样我们可以管中窥豹,看到政治经济学其实并不是站在考虑个人的主观感受的角度分析社会,而是站在一个唯物主义哲学的角度来看整个社会的运作,来观察社会中的形形,人生百态。所以站在个人的主观角度或者支持,或者否认都是没有意义的。
黄仁宇在《放宽历史的视界》一书中,认为中国历史的基线先后推转50。年,包括明朝,这长时间的视界使我们了解最近中国所欲困难的遮蔽,同时也看清楚好多问题互相连锁的情形。
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我们现在还有必要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原因。因为它产生时的情况和我国传播时的情况很相似,发展后在我国现在依然具有解释力,甚至比西方经济学更有解释力,而且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通过诸多文献的梳理,我们基本已经理顺了政治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劳动价值论的缺陷,政治经济学该用何种分析方法,以及对现实社会的意义。
3劳动价值论及其衍生理论的优缺点
劳动价值论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以此为依据衍生了整个政治经济学的体系,包括商品,货币,剩余价值等等很多方面。我们将分析以上几个的缺陷,进而提出改进意见。
(1)商品的二重性的本身是社会现实的体现。
劳动价值是由价值产生的。马克思的逻辑思维是商品中有一个内核一类的东西叫做价值(value),而这个价值则是由劳动产生的。商品的价格是价值的外在表现。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从这两点我们看出无论是价值论还是效用论都是对客 观世界的反映,尽管存在一定的前提假设,无论是马克思的 完全竞争,还是效用论的理性人都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 的,而它们反映的主要是可以代表一般情况的特定情形。而且我们可以清晰的发现在对于一般情况的解释中,劳动 价值论更有解释力,因为它体现的是一种唯物状态,但是效 用论却陷人了一种为唯心的误区。不过在特定情况下的解 释力,价值论就不是很好,比如特定商品如古董,钻石,以后 再沙摸中的一杯水,在这类问题上,效用论更有解释力。
这样我们发现熊彼特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不是问题,而 第二个问题的劳动力同质也不算是问题。我认为真正要解 决的是生产要素问题。
价值的定义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但是 这里面确实忽视了其他的生产要素—资本和土地。马克 思解释为资本和土地里面包括前人的社会劳动。这种解释 在很大程度上是没有解释力的。比如土地,这在很大程度 上是自然资源,马克思认为是对自然资源的改造中耗费了 大量的人类劳动,但是逆向思维,如果没有自然资源,大量 的人类劳动又如何承载?所以单纯的劳动产生价值是不准 确的,这里面应该包括其他的生产要素,我们认为是多种生 产要素共同作用产生了价值。
(2)货币理论的前提假设以及表现方式与现在实际情 况脱节。
马克思对货币的定义是固定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这在某种意义上是金本位制的基础。但是其背后货币的本身便是黄金,即使纸币抑或其他东西都是一种货币符号,其实质是背后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黄金。也就是说马克思对货币的前提假定就是黄金是货币商品。
分析当时的社会情形,我们发现其实马克思的假设在当时的时代是有一定意义的。马克思所处时期,是资本主义上升阶段,由于资本主义高速发展,黄金大量流人资本主义国家,而纸币的发行也是以纸币背后的黄金为硬通货。这一切尽管理论没有产生,但是事实上便是这样运作的。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将货币的本质进行阐述,很大程度上是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状况,将当时的社会状况上升为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理论在当时是先进的。 然而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对当今的一些社会现象却缺乏解释力。表现的比较明显的就是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否有价值这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范围都存在这很大的争议。不过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它不存在劳动,也不是商品,仅仅有虚拟世界中一般等价物的特点,所以不能有价值,更不能说是货币。然而虚拟货币确确实实在当今很多领域充当着现实货币的作用,这是很难解释的。
造成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有这样两个:第一是马克思所处时代的局限性;第二是现在的经济学家没能根据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内在逻辑以及方法论将其精髓发展,而是教条套用。
当然,对虚拟货币的解释问题,西方经济学也没有做的很好,因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回避了对货币的解释问题。
(3)流通中是否产生剩余价值依然无法解释。
马克思明确表示价值,剩余价值只会在生产中产生,即剩余价值的产生是由生产前C=+v变成生产后的C=+v+m,m就是剩余价值。也就是说剩余价值试生产的产物,并不是流通的产物,流通中不会产生剩余价值。
我们要考察马克思所处的时代。19世纪的时候,流通体系还不是很完善。就拿地产来说吧,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还没有出现现代意义上的地产公司,所谓流通,无非就是货币由一个人手里到另一个人手里,而商品则反向流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流通并不产生剩余价值。(其实不然,交易费用的产生也需要付出一定的劳动,即使在马克斯时代,流通依旧产生剩余价值。为了论证需要,这里假设交易费用为0)。
然而当今流通不产生剩余价值这个论点是很值得商榷的。现代意义上的公司建立以后,流通包括很多内容。既有策划,市场营销,以及更多的销售网点。这里面每一个环节都包括很大的资本投人,很大的广告投人,很大的劳动以及土地投人,所以这里面产生的价值甚至高于生产产生的价值。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来分析,这里都产生很多的剩余价值。
4新历史角度下的改进
站在整体观和大历史观的角度上,我们发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批判资本主义,更在试图寻找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其精神内核不是19世纪已经过时的理论,而是其中的方法,内在逻辑以及要解决的真实问题。这要掌握这一点,理论才会更加发扬。
与当今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我们发现,我们要做的就是变革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内核—劳动价值论。只有内核变革完善,并且在整体性的思想下,马克思家政治经济学才会更加显示出其优越性。
诚如前文所述的,劳动价值论之所以没有与时俱进,很大原因是由于这个理论把劳动作为产生价值的唯一来源,这也许在19世纪是正确的,但是在21世纪必须要发生变革,为此我结合西方经济学的观点,改良中的劳动价值论,提出新价值论的观点。
我认为商品甚至物品种确实存在其内在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不是仅仅由劳动决定的,而是有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共同决定的。多种生产要素共同决定了商品本身的价值。表示为:C=al+bk +ct,但是不同于萨伊定律,因为这里面依然强调的是劳动价值,其最终是客观表示而不是效用论。
这样很多由于现实条件变化,使理论过时的情况就会发生改变。比如虚拟货币是否有价值,由于内部的资本以及其他生产要素都可以形成价值,所以虚拟货币内部有很大的资本,则虚拟货币本身具有价值,同时又有使用价值属性,所以虚拟货币可以是商品。
还有上文提及的流通中产生剩余价值,由于流通过程中投人大量资本,土地,根据新价值论,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都是构成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当然产生剩余价值。
5结语
劳动价值论的缺陷范文2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要素价值论 知识价值论 逻辑一致性
中图分类号:F014.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022-03
价值理论是经济学体系中最重要的基本经济理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西方边际效用价值论是最具代表性的两种价值理论,从而也成为两大经济理论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产业结构演进和社会经济发展,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就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如何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基础上,比较客观地看待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并在新的情况下加以创新发展,学术界进行了长期而热烈的讨论。
一、学术界对待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几种态度
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仅是经济理论发展的需要,更是改革实践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在改革实践的推动下,获得了很大的丰富和发展。但相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实践的复杂性和曲折性,价值理论仍然显得“滞后”。相对抽象的理论与具体、复杂的实践,使人们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了种种不同的认识和态度,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条、僵化地认识和理解劳动价值论。有的学者无视马克思经典论著100多年的历史,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的现实,无视我国市场化取向改革过程中业已出现的产业结构演进、阶层分化和利益结构的变化等新动向,无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理论和实践结合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仍旧把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等教条化地理解,并作为理论研究的唯一依据和评判改革实践的唯一标准。凡是不符合他们理解的经济理论,便认为是错误的,凡是与经典论述不一致的改革实践,都认为是危险的。
二是立足于对劳动价值理论的修补。坚持活劳动、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生产性劳动又分为体力劳动和智力劳动两大类的观点{1}。认为战后的科技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智力劳动”、“现代科学劳动”成为价值创造的的主要源泉。这种认识有合理的一面,说明了知识、技术或现代科学发展对价值创造日趋重要的作用,然而,这一认识必然面临的两难逻辑矛盾是:如果仍旧坚持经典的劳动价值论,则必须承认我国现阶段非公有经济中存在着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或剥削雇佣工人的现象,而且,在“两权分离”条件下的公有经济中的资产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必然因拥有“过量”剩余索取权而存在剥削现象,那么,我国现阶段也就必然存在剥削和被剥削两个在物质利益分割方面对立的阶级;如果不坚持劳动价值论,就要承认物化劳动、资本,经营者才干乃至土地等自然力能够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
三是坚持劳动价值论,但拓宽劳动价值论中生产劳动和创造价值劳动的范围{2}。“在不违背劳动价值基本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加强对生产工具特别是先进工具和机器设备在财富及价值创造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认为社会需要的劳动,如物质生产劳动、精神生产劳动、商业和服务业劳动、社会公务劳动等都属于生产劳动,从而也创造价值。如在商业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问题上,该观点认为,如果不承认商业服务劳动创造价值,就会遇到的“包括劳动力价值在内的社会全部商品的总价值与其总价格之间永远存在的巨大差额,即使商品分别按价值出售,总价格也会永远小于其总价值”的理论难题。而如果承认商业服务劳动创造价值,既遵循了商业利润来自于产业利润的分割、让渡,合理地说明商业利润的来源,又解决了商业劳动者的商业劳动如果不创造自身劳动力的价值,会产生社会总价值与社会总价格之间的不一致理论悖论。但该观点遇到的又一个理论难题是:既然商业及服务劳动属于生产性劳动,从而都创造价值,但是商业店员的劳动为什么只创造自身劳动力的价值,而不创造剩余价值或商业利润?
四是修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国内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钱伯海教授提出的社会劳动价值论{3}。其主要观点是:价值是由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在内的社会劳动创造的,绝对剩余价值来源于活劳动的创造,相对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主要由物化劳动创造。而且,“物化劳动是创造剩余价值的主要源泉”,而物化劳动作为上期其他企业的活劳动的成果,在本期生产过程中被生产性消耗,同期又生产出相应的产品加以补充,并延续到下一期维持再生产;本期活劳动创造的价值一方面要计入总产品中一部分,作为积累留到下一期,供扩大再生产之需。所以,“本期耗费的物化劳动、全部本期活劳动生产的结果,不仅是过去劳动,而且根本没有过去的劳动,全部是本期活劳动形成的。”总之,全社会各企业的活劳动在社会分工条件下,以物化劳动为媒介,进行传递,而物化劳动“本身是活劳动制造的,因而归根结底,还是活劳动创造价值。”对钱教授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批评{4},认为钱教授的物化劳动概念,不仅在马克思劳动两重性学说中没有涉及,而且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混淆了创造价值的劳动、形成价值的劳动和表现价值的劳动的三种劳动形态,“把劳动表现形式当做劳动创造价值形式”,同时把国民经济统计量和理论经济学的价值量相混淆。
五是对劳动价值论结构性颠覆的广义价值论{5}。广义劳动价值论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代表性论著是蔡继明教授的“基于广义价值论的功能性分配理论”。该理论在说明产品价值由要素价值决定,要素的价值由产品价值派生这一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的基础上,论证了非劳动要素同样参与价值的创造,非劳动要素按照其在价值创造中的贡献参与分配的观点。该观点试图克服古典劳动价值论和新古典边际生产力价值论存在的“产品价值的形成与要素价值的决定的割裂”问题,“构建一个更加完整的价值理论体系”。对广义价值论的批评{6},认为广义价值论并没有什么新意,仍是基于“物化劳动不仅不能创造价值,也不能转移价值,广义价值论和联合劳动价值论都脱胎于‘三位一体’公式。”而这是早已被马克思批判过的,并没有什么新意。
六是从根本上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持该观点的除了学术界一些照搬西方经济学中效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和动态非均衡价值论的相关论著外,有的从马克思创立其劳动价值学说所站的阶级立场上发现问题,试图从根本上否定劳动价值论{7}。该观点认为,马克思创立的价值理论,之所以是“劳动价值论”,而不是“资本”价值论、“技术价值论”或“管理”价值论,其根本原因是马克思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而不是站在资本家的立场上,如果马克思站在资本或生产要素立场上分析问题,“凭着马克思的过人的才智、高深的理论功底和坚强的毅力,创立的价值论一定不是‘劳动’价值论,而是‘资本’价值论、‘土地’价值论、‘管理’价值论或适合市场经济一般发展规律的‘生产要素’价值论。”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跳出劳动价值论后,再看劳动价值论,其理论应该发展成为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新的生产要素价值论。”对该种观点的批评,认为马克思的学说自然有其阶级性,马克思恩格斯从不回避他们学说的阶级性,并宣称他们的学说是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学说,但这并不否定其学说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用阶级性否定科学性的推演和论断,本身就不具有科学性。
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逻辑一致性
马克思经济学说自诞生以来,一直以其强大的逻辑和声而著称。但是,自从马克思提出和论证了劳动价值论之后,一些西方学者就开始怀疑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逻辑一致性,并主要在价值转型及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上大做文章。近年来,我国学术界也从不同角度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的逻辑一致性提出了一些质疑,并将其视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内在缺陷。其中较为典型的有以下两种观点:
其一,有人认为,马克思“并不是劳动价值一元论者”,而是以劳动为核心的多元要素价值论者{8}。在他们看来,尽管马克思的确很重视生产商品的劳动,并在对非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观提出严厉批评的基础上,确立了生产商品的劳动属于生产性劳动,从而创造价值并成为价值的源泉的劳动价值理论。但是,马克思并没有绝对地排除其他非生产性劳动参与价值创造。他们引用了马克思有关商品经济条件下,“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的论述,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点:“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captain of industry)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讲,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作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这种劳动可以转给经理),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正如在奴隶制下奴隶监工的劳动,也必须和劳动者本人的劳动一样给予报酬。”{9}并且引用马克思关于随着生产的发展,“一般科学劳动”日益代替人的直接劳动的趋势的论述,以及马克思关于“资本的趋势是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而直接劳动则被贬低为只是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直接劳动在量的方面占到微不足道的比例”,“同一般科学劳动相比,同自然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相比,……变成一种从属的要素”,“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经耗费的劳动量”等相关论述。据此得出,马克思至少认为劳动、管理科学等都是生产的一个要素,并且参与价值创造的结论。
对上述类似观点的批评,认为这种对马克思有关价值创造的引用和论证,是极不严谨和科学的,因为,第一,只是只言片语地引用相关经典论述,存在严重的“拿来主义”和“为我说用”的功力主义和实用主义色彩,而不是科学地整体把握理解。因为,马克思对资本家劳动的论述,是严格区分资本家一方面作为所有者,另一方面又作为一般劳动者的双重身份来分析问题的。第二,尽管马克思深刻地指出了在社会生产的发展过程中“一般科学劳动”日益代替人的直接劳动的趋势,他甚至遇见到了“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而是更多地“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10}但是在工业革命时代,马克思不可能将科学劳动划分出来,专门研究它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这是由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使命决定的,科学劳动创造价值因此被“抽象掉”或“简化掉”了{11}。
其二,有人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并未实现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的统一{12}。认为马克思虽然从个别到一般、从现象到本质解决了价值的本质、源泉、量的规定性和价值规律等问题,而没有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个别、从本质到现象进一步解决劳动究竟是如何创造价值以及劳动怎样才能尽可能多地创造价值量问题;尽管十分重视价值源泉的劳动的一元性,但是对影响价值量的因素分析却不够;尽管已经意识到生产资料和科学技术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并提议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但并没有就此展开研究;尤其是马克思十分喜欢和善于运用社会平均分析方法研究价值量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系,也研究了价值量和社会必要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却没有能够用微观边际分析方法研究价值量和个别劳动时间以及个别劳动时间与个别劳动生产率的关系。然而,抽象劳动“总是要采取某种具体劳动的形态,并与商品生产者所采取的生产资料及其科学技术相联系。不仅如此,价值虽然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是以个别劳动时间为基础,并始终存在于个别劳动之中。”因此,应从与现实结合的角度,从单个商品生产者的微观行为角度思考问题,这些问题是:“价值源泉的一元性和影响价值量因素的多元性矛盾”、“抽象劳动总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但与个别劳动时间成反比的矛盾”、“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但与个别劳动生产率成正比的矛盾”。而解决这些矛盾的办法,是在遵循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承认微观主体个别劳动创造价值的特殊性,并以此为出发点,拓展微观劳动创造价值的研究领域,进一步研究微观主体即单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如何和怎样创造价值以实现价值最大化问题。”还有人认为{13},马克思未实现宏观劳动价值论与微观劳动价值论的统一,承认物化知识创造价值发展“微观劳动价值论”的关键,在于揭示宏观上正确的劳动价值论回到微观物质生产企业时,必须承认“物化脑力劳动”也创造价值。
问题是,马克思的学说并没有也不可能穷尽真理,马克思的整个学说在人类经济学说发展史上只是一个大的框架,解释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趋势。劳动价值论也是经济学说发展历史中的一个特定范畴,其特定的研究目的。要求与现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天壤之别的100多年前的学说穷尽真理,说明包括宏观和微观的所有的问题,做到放之四海而皆准,是有违历史唯物观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三、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局限性
关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学说劳动价值论的局限性问题,学术界也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争鸣,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从劳动价值论“暗含的条件”分析劳动价值论的局限性。在有关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局限性”讨论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晏智杰教授从劳动价值论“暗含的前提条件”出发,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适用范围或历史局限性的论点{14}。其基本逻辑是,有什么样的前提和条件,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反过来,这些结果也应当在,而且只有在这些前提条件下才能成立。这就是说,马克思的价值分析不仅有前提条件,而且这些前提条件是蕴含在马克思的价值分析之中的。这些前提条件包括:物物交换的直接性,除劳动之外的要素使用的无偿性,以简单劳动为分析尺度等。
所谓物物交换的直接性,就是在交换的过程中,没有货币居于其间,更无资本的作用,仅是纯粹的实物与实物之间的交换。因为,如果引进货币,就必然引进价格,尽管价格比价值更接近现实,但会因此更远离本质。实物交换是对商品价值分析的必要条件乃至是充分条件,因而是唯一正确的条件,而这个条件从一开始就假定在交换双方供给与需求的恒等,从而排除了供给与需求变动对交换比例的任何影响。
所谓要素使用的无偿性,即除了劳动之外,其他一切用于交换的对象都不必付出代价。如果将资本(包括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引入交换,就会增加分析问题的复杂性,甚至模糊了问题的本质。
所谓假定劳动是简单劳动,是说马克思把简单劳动作为计量社会劳动、从而简单劳动时间作为计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而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加。他认为马克思的这一分析思路尽管非常正确,但因为简单劳动实际上是体力劳动,从而使马克思在其价值分析中缺失了知识和技术劳动要素的地位。基于上述分析,晏教授断言,在马克思设立或暗含的条件下,劳动价值论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也因为这些(暗含)条件的设立,使得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正确性也仅仅是局限于这些条件下的有限正确性,如果缺少了任何一个假定条件,就不再是正确的价值理论。或者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仅仅适应于说明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简单实物交换比例决定的特殊法则,人们之所以误以为它们是普遍法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准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价值分析的限制条件,或者误以为没有什么限制条件。
上述观点遭到了众多学者的商榷,卫兴华教授对上述观点提出了严厉的批评{15},认为学术讨论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科学的论证和论据增强说服力。要减少主观武断,避免或减少对前人和今人理论观点的误解和曲解,包括对相关理论的概念、原理和规律的把握。晏智杰教授不仅“变异了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涵义”,而且无视马克思的有关价值的论述是“怎样从偶然的价值形式发展为扩大的价值形式,再到一般的价值形式,最后出现货币形式”的分析,硬说马克思的价值分析只是从原始物物交换,没有货币居于其间。对于“假定劳动之外的要素是无偿的”暗含前提条件的推断,卫兴华教授也从马克思分析问题的理论逻辑,阐述了商品分析部分的确不需要涉及是否要付出代价,但是,马克思对价值理论分析和价值理论运用和延伸的分析,诸如货币如何转换为资本、资本的循环和周转、借贷资本和利息、地租等的分析,处处可见资本、土地等非劳动要素怎样付出代价和付出多少代价。对于“假定生产商品的劳动是简单劳动”的暗含条件的推测,是强加于马克思价值理论的武断做法。因而,其“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把握、论述和批判,从根本上和完全地离开马克思的原意。它是在同被他变化和幻化了的‘劳动价值论’战斗。”
也有的学者认为{16}。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尽管是从简单商品经济分析开始的,但是,并不是把商品价值理论的研究退回到资本主义以前的简单商品生产,而是立足于资本主义社会来分析简单商品的。马克思分析实物交换只是作为分析价值形式发展的最初形式,因为它是商品交换的起点,而不是作为分析商品价值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而且,认为马克思的价值分析中假定除劳动之外的其他生产要素都是无偿的论断是没有根据的。马克思曾明确指出:“虽然只有可变资本才能创造价值,但只有在另一边,即劳动的生产条件也被预付的情况下,才会创造出剩余价值。”{17}同时,认为马克思将劳动仅仅理解为简单劳动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因为马克思认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18}。二是从劳动价值论的“人权观”角度分析其局限性{19}。认为“古典劳动价值论是反封建特权的理论吼声,……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在马克思那里,它却是为工人阶级服务的,从其价值观实质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无产阶级人权观念的政治经济学表现。”“像洛克一样,他的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权利论(劳动者对其劳动成果拥有唯一的占有权力)完全是一回事。工人花费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乃是工人应当拥有的权力。”“劳动价值论本身意味着在劳动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社会交往以平等权力为规范,工人应当平等地占有和交换自己的劳动成果。”“事实上,马克思也不隐瞒这一思路。西方某些学者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攻击,大都处于对工人阶级人权观念的悖向。”总之,劳动价值论的确是革命时期无产阶级人权观的表现。它是创始人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上瞩目私有制商品市场经济下工人受剥削的实际而得出的“政治经济学假说”,它不能不在价值观念上整合着无产阶级人权观。“所以,劳动价值论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学唯一的不可动摇的出发点。”当前,应当重塑瞩目于使用价值配置并兼顾价值关系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假说”,而在这种考虑中,劳动价值论并未给一概抛弃,它被新的“假说”所“综合”了。
也有的学者认为{20},马克思恩格斯是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上,既指出了资产阶级人权在促进资本主义文明方面所起的巨大进步作用,又指出了资产阶级人权基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而具有的不可克服的矛盾。因此,必须废除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才能使人类获得解放。
四、关于要素价值论、知识价值论
要素价值论是近年来的一种时髦。围绕要素价值论及其与劳动价值论的关系,不仅诱发了激烈的学术争论,而且深刻地影响着价值理论讨论和经济改革实践,因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一)关于要素价值论
1.是否存在要素价值论。尽管有不少人坚持马克思是劳动价值一元论,但也有一些人认为,包括马克思在内的众多经济学家实际上都是生产要素价值多元论者。只不过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中的地位不同,因而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家所坚持的是以劳动为核心的生产要素价值论,现在人们坚持的是以科学、知识为核心的生产要素价值论{21}。
2.能否用要素价值论来补充、发展甚至替代劳动价值论。有不少人认为,劳动价值论抹杀了除劳动以外的其它一切要素在价值形成和增殖中的作用,不能圆满解释社会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的现实,因而应当用要素价值论来化解劳动价值论的“矛盾”。甚至有人提出“等量要素及相同组合创造等量价值是商品经济一般规律”{22}。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坚持“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物化劳动不能创造价值”的观点,因而不同意用要素价值论来补充、发展甚至替代劳动价值论{23}。
(二)关于知识价值论
1.知识价值论还是劳动价值论。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不同的基本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从传统经济到知识经济,不仅现实基础发生了变化,而且它们依据的理论基石也不同。传统经济依据的是劳动价值论,知识经济依据的是知识价值论,这是两者最根本的区别。知识本身,作为劳动产品包含着价值,并能将自身价值转化为现实价值;知识的使用,能够在生产中创造新价值、创造大于生产或购买它所花费的价值。这就是知识价值论的主要内容{24}。另一种观点认为,知识价值论所包含的某些思想内容是不错的,但提法不够准确。知识本身作为已经形成的商品,它凝结有价值;但作为创造价值的因素看,知识本身又不等于价值,它只有转化为实际的劳动过程,才能形成价值。因此,总的提法还应当是劳动价值论,只不过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科学劳动在形成商品价值的总劳动中居于越来越主要的地位罢了{25}。
2.知识价值论能否取代劳动价值论。这同样有两种基本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知识价值论将取代劳动价值论。1982年美国社会预测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在其《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一书中提出:在信息经济社会里,价值的增长不是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实现的。由此提出;我们必需创造一种知识价值理论来代替劳动价值理论“。这是因为,在知识经济时代,直接劳动、劳动者已不是生产过程的主力不是财富即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创造者了。因此,在传统经济中是劳动创造财富即价值,在知识经济中不是(直接)劳动,而是科学技术(即知识)创造财富(即价值)。换句话说,传统经济的理论基础是劳动价值论,知识经济的理论基础则是知识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的创立,曾为传统经济的价值形成提供了理论根据;在知识经济中,人的直接劳动已脱离生产过程(只是以看守者和调节者的地位,“站在生产过程旁边,已经不是它的主要动力了”)当然也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不再是创造价值的主要源泉,这时再用劳动价值论说明价值创造问题,显然是不合实际的。于是知识价值论便应运而生。对知识创造的经济,只有知识价值论才能说明其价值形成问题{26}。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劳动价值论并未过时,仍然适合于知识经济时代。这是因为,一方面,创造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和实体是活劳动,而生产资料是已经客体化了的物化劳动,它在生产中只是转移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另一方面,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不否认知识和科学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相反,它本身就包含着这一思想。因此,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非但不会否定劳动价值论,相反更加证明了劳动(特别是脑力劳动)创造价值的正确性{27}。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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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的缺陷范文3
〔关键词〕 劳动价值论,劳动二重性,非物质劳动论,知识价值论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7)03-0055-07
综观当代西方思想发展史,可以发现,劳动价值论一直是西方学者攻击马克思的一个口实。一些学者直接依据当代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转型,比如非物质劳动、知识生产等,就武断地宣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了。面对这股思潮,国内学界已从多个方面作出了正面回应,但有三个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澄清:第一,劳动价值论的革命意义究竟体现在什么地方?第二,当代资本主义的劳动转型,能否动摇劳动价值论的根基?第三,如何理解知识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的关系?知识价值论能成立吗?如果不从根本上澄清这三个问题,就无法准确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革命意义及当代价值。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形成过程及其革命意义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任何地方也没有明确地和十分有意识地把表现为价值的劳动同表现为产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区分开。” 〔1 〕98而这一工作首先由他“批判地证明” 〔1 〕55,从而提出了劳动二重性理论。那么,马克思作出这一判断的依据是什么?要解答这一问题,就必须回到思想史。
在斯密生活的时代,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已经获得了较为充分的发展,现代意义上的分工和交换已经斩断了人与自然的脐带,人已经不能再孤立地生活在小圈子中靠大自然的恩赐来自给自足了,他必须要依靠别人、依靠交换来维持自己的生计。正是从这一背景出发,斯密认识到不论是从事农业劳动的人还是从事工业和商业劳动的人,都必须要出卖自己的剩余物,依赖别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此,农业劳动、商业劳动和工业劳动在本质上不存在任何差别,它们都是创造财富的劳动。如果说它们之间存在某种差别,那也只是形式上的,是由于分工的不同导致的。也正是在此基础上,斯密抛开一切劳动的特殊形式,提出了劳动一般理论。劳动一般理论与单纯的经验抽象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因为它不是单纯经验归纳的结果,而是资本主义交换王国建构出来的客观事实。因此,劳动一般理论的提出,无疑是政治经济学史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开创了一种不同于思辨抽象和经验归纳的科学抽象。但是,如果就此将劳动一般等同于马克思的抽象劳动理论,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在斯密这里,这种抽象尚未达到完全科学的层次,还带有较强的经验主义印记。一方面,他指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 〔2 〕1以此来看,斯密不是将劳动一般理解为交换价值的源泉,而是将其理解为“物质财富或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 〔3 〕453,这既抹杀了自然界的历史作用,也混淆了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在一定程度上又将劳动一般诠释为个体劳动的一种归纳。另一方面,他基于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分,将具体劳动与普遍劳动诠释为个体劳动的两种不同规定。他指出,在商业社会中,每个劳动都获得了一种全新的规定,它不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满足他人的需要。因此,在分工和交换的作用下,每个劳动都成了一种对整个社会普遍有效的劳动一般。换言之,单个劳动不仅是一种具体劳动,更是一种普遍劳动。因此,在斯密的视域中,所谓具体劳动和普遍劳动决不是两种不同的劳动,而是同一个劳动的两种不同规定,这样,就把普遍劳动理解为每个劳动固有的属性了。这正是他无法建立科学的劳动二重性理论的原因所在。
斯密的这一思路直接影响了后来的黑格尔。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中的任何个体劳动都可以转化为一种普遍劳动。〔4 〕234他之所以作出这种解读,是与他的哲学逻辑内在一致的。在他看来,绝对精神是一切事物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本体论依据,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不断超越有限,走向无限的过程。在这里,最具迷惑性的是李嘉图。他斩断了斯密劳动价值论的外在尺度(即价值由交换到的劳动量决定),将后者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认为一切商品的价值都是由它所包含的内在劳动量决定的,这似乎提出了一种更加规范、更加科学的抽象劳动。实际上,这只是一种错觉。李嘉图指出:“一切商品,不论是工业制造品、矿产品还是土地产品,规定其交换价值的永远……是不享有这种便利的人进行生产时所必须投入的较大量劳动;也就是由那些要继续在最不利的条件下进行生产的人所必须投入的较大量劳动。这里所说的最不利条件,是指所需的产量使人们不得不在其下进行生产的最不利条件。” 〔5 〕60换言之,真正决定商品价值的既不是最有利条件下的劳动量,也不是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而是最不利条件下的最大劳动量。因此,真正决定商品价值的,归根结底,仍是一个直接劳动量。所谓劳动价值论,只不过是说价值最终决定于最大化的直接劳动时间。于是,在李嘉图那里,每个商品的价值似乎都是可以通过经验方式测量出来的,经^这种变形,他也就把价值关系转化为任何一个商品的固有实体了,这恰恰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形而上学本性的重要表现。因此,当马克思批评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有意识地将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区分开时,是非常准确的;当他断言古典经济学犯了西方形而上学的谬误,恰恰是一针见血的。
综观马克思思想发展历程,可以发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形成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844年前后是马克思经济学研究开始时期。这一阶段,人本主义逻辑构成了马克思的主导话语体系,而政治经济学则是作为一种外在的批判对象存在的,后者所开创的劳动价值论和社会认识论并没有真正影响马克思。
第二阶段,1845-1849年马克思已经建立了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有意识地借助古典经济学来建构自己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但在整体范式上,他并没有真正克服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内在缺陷。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对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采取了一分槎的做法:就工业品而言,商品的价值是由最小劳动量决定的;而就农业品而言,商品的价值是由最大劳动量决定的。〔6 〕183但不论哪种情况,决定商品价值的始终是一个直接劳动量,虽然马克思也提出了“必要劳动时间”范畴,但这里的必要劳动时间,显然不是后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第三阶段,1850-1858年马克思在一些基本理论上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马克思并没有真正克服劳动价值论的理论缺陷,而是试图以此为基础来论证资本主义的崩溃,这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即《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大纲》)中得到了明确体现。在这一文本中,马克思明确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将它们统一诠释为商品的二重属性,并结合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提出了几对范畴,比如活劳动与死劳动、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等等。其中,最具相关性的是这对范畴:抽象劳动与特殊劳动。马克思指出:“劳动作为同表现为资本的货币相对立的使用价值,不是这种或那种劳动,而是劳动本身,抽象劳动;同自己的特殊规定性决不相干,但是可以有任何一种规定性……劳动的特殊技巧越来越成为某种抽象的、无差别的东西,而劳动越来越成为纯粹抽象的活动,纯粹形式的活动,或者同样可以说单纯物质的活动,同形式无关的一般意义的活动。” 〔7 〕254-255有的学者依据这段话,认为在《大纲》中马克思已经建立了科学的抽象劳动理论。实际上,这是不准确的。这里马克思想表达的意思是在资本的作用下作为使用价值的劳动,越来越转化为一种无差别的抽象劳动。就类似于斯密所说的,在分工的作用下每个劳动都直接转化为劳动一般。区别只是在于斯密从商品交换入手确认了这种转化机制,而马克思则从资本生产入手阐述了这种转化过程。但他们的意思却是一样的,即不论是“抽象劳动”还是“劳动一般”都是就使用价值而言的,这也是此时马克思将抽象劳动理解为与“作为资本的货币相对立的使用价值”的重要原因。因此,决不能将这里的抽象劳动,简单等同于后来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因为后者作为交换价值的源泉,从来都不是一种使用价值,更不是肉眼能够看得见的一种实体劳动。换言之,抽象劳动之所以抽象,并不是因为它的技术属性,而是在于它的社会性质。另一个更为根本的依据是此时他把直接劳动视为资本主义财富的唯一源泉,并像李嘉图那样将直接劳动时间视为财富的唯一尺度。 〔3 〕94-95由此得出:随着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的不断发展,直接劳动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将会不断下降,一旦它被压缩到某个点,将直接引发资本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崩溃,届时,资本主义就要灭亡了。 〔3 〕101以此来看,此时马克思的整个论述完全是以直接劳动为基础的,这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直接劳动从来都不是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还包括自然界),更不是价值财富的决定性尺度(抽象劳动);更为重要的是,直接劳动(具体劳动)的下降与否,并不能从根本上颠覆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本身,因而与劳动价值论并不构成内在矛盾关系。这表明,此时马克思并没有克服古典经济学的内在缺陷,更没有建立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第四阶段,1859年之后马克思劳动二重性理论的建立、完善和成熟时期。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马克思克服了《大纲》的理论缺陷,系统推进了劳动二重性理论。具体表现在:第一,明确提出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范畴。他指出,“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是一种“具体劳动”,而“作为交换价值源泉”的劳动则是“抽象劳动” 〔3 〕428。前者是打上劳动者个人特质的特殊劳动,后者是一种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第二,阐明了抽象劳动的科学内涵,超越了斯密和黑格尔的普遍劳动理论。马克思指出:“表现在交换价值中的劳动可以叫作一般人类劳动。一般人类劳动这个抽象存在于平均劳动中。” 〔3 〕423以此来看,此时他不再把抽象劳动界定为一种“使用价值”,也不再像斯密那样把劳动一般理解为使用价值或物质财富的源泉,而是将其理解为交换价值的实体;更重要的是,在这里,马克思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理解思路。如果说在斯密和黑格尔那里,单个劳动借助于交换机制转化为一种普遍劳动,那么,后者能否以个体劳动的形式存在呢?或者说,普遍劳动是个体劳动的简单相加吗?答案是否定的。此时马克思已明确认识到,作为人类无差别的抽象劳动,既不是个体劳动的直接转化,也不是它们的机械相加,而是整个人类劳动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一种客观抽象,是扬弃所有个体劳动的一种平均劳动。因此,它在本质上决不是肉眼能够看得见的实体劳动,而是一种只能存在于社会平均劳动中的抽象劳动。以此来看,决不能基于单个劳动来推演抽象劳动,更不能倒过来说,抽象劳动存在于任何一个个体劳动之中,是每个劳动的固有属性,这样就扭曲了抽象劳动的本质内涵,陷入到经验主义的窠臼之中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抽象劳动的形成,无疑实现了对斯密和黑格尔普遍劳动理论的全面超越,是马克思哲学-经济学革命的重要体现。第三,初步提出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超越了李嘉图的直接劳动价值论。既然抽象劳动是一种社会平均劳动,那就意味着决定商品价值的决不是李嘉图所说的最不利条件下的直接劳动量,而只能是社会必要劳动量。“即在当时一般生产条件下生产另一个同样的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3 〕424,从而在根本上全面超越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第四,从劳动二重性理论出发,批判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内在缺陷,揭示了财富的真正源泉。此时他不仅不再把直接劳动当作财富的唯一源泉,反而从根本上批判了这一错误观点,将具体劳动和自然界视为物质财富的共同源泉。〔3 〕428-429同样,他也不再把直接劳动视为交换价值的内在尺度,而是将抽象劳动视为“由交换价值构成的那种财富的唯一源泉” 〔3 〕427。后来,这些思想经过进一步概括,成为《资本论》第1卷第1版第一章的核心内容。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第1版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在后来第2版和法文版的修改中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形成的革命意义在于:首先,它彻底斩断了古典经济学的经验主义和黑格尔的思辨抽象方法,将奠基在历史发生学之上的“现实的抽象”推进到更为科学的层次,其本身就是一种方法论革命。其次,它真正奠定了解剖资本主义生理机制的科学基础。如果没有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不可能现从价值到货币再到资本逻辑的转变,创立剩余价值理论,更不可能实现对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解剖。就此而言,这一理论的形成不仅深化了前期的历史唯物主义,而且也是他后期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石。缺少这一理论作为支撑,马克思不可能实现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以及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双重批判。再次,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要终结形而上学。一方面,仅仅批判近代和现代形而上学是不够的,还必须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因为后者本身就是一种隐蔽的形而上学。另一方面,要真正终结形而上学,单纯停留在哲学层面还是不够的,必须深入到这些形而上学得以存在的社会基础之中,而劳动价值论就是进入这一基础的入口。最后,劳动价值论在本质上是一种劳动价值批判理论,马克思正是要通过劳动价值论的矛盾发展来扬弃劳动价值论,从而将劳动从价值生产中解放出来,这本身就体现了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性和批判性。
二、非物质劳动并不能证伪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可以说,自《资本论》发表以来,西方学者对劳动价值论的批判就没停止过。到了当代西方学界,一个更直接的批判依据就是非物质劳动问题。
法国学者莫里耶・博当(Moulier-Boutang)、美国学者杰里米・里夫金以及以奈格里、维尔诺 (Paolo Virno)、韦塞隆(Carlo Vercellone)、拉扎拉托(Lazzarato)等为代表的意大利自治主义学派指出,从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到福特制时代,资本主义劳动过程都是建立在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分离之上的。虽然马克思也预测在未来社会一般智力将重新与劳动结合起来,彻底改变劳动的方式及其特质。然而,由于历史条件所限,他并没有充分研究这种新型劳动。基于此,上述学者共同指出,以体力劳动为代表的物质劳动占据了马克思的研究重心,同时也构成了他的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基础。在他那里,所谓劳动创造价值,更多的是指物质劳动创造价值。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当代资本主义的劳动方式及其内涵已超越了马克思当年的分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们指出,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一般智力已经不再被束缚在固定资本之中,而是转化为劳动力的内在素养,实现了与劳动的重新融合。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劳动已逐渐被排斥在生产过程之外,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以智力和情感等为代表的“非物质劳动”,它们所生产的不再是一种实体商品,而是以信息和知识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性的商品。因此,如果说马克思当年从物质劳动出发,将资产阶级社会界定为工业资本主义,那么,今天如何定位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呢?还能固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吗?他们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当代资本主义非物质劳动的发展,已充分证明物质劳动已不再是价值的源泉,“资本和资本的积累规律……推动了知识的积累过程,并使劳动不再是价值的来源,劳动时间也不再是衡量价值的手段。结果呢,交换价值也不再是衡量使用价值的尺度……换句话说,面对着知识的涌现,马克思关于价值的理论再也站不住脚了。” 〔8 〕162用博当的话来说,即今天的价值创造不再根源于传统的物质劳动了,而是来源于智力、发明和创造性劳动。〔9 〕55非物质劳动霸权的确立,宣告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破产。因此,要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特质,就必须抛弃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非物质劳动入手,来分析当代劳动的根本特征。也是在此基础上,博当提出了“认知资本主义”范式,哈特、奈格里提出了“帝国”理论,而里夫金突出了“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设想。他们共同指出,在这里,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劳动和工人阶级将逐步走向消亡。〔10 〕XXIII于是,马克思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所建立起来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无产阶级革命理论,也将随之失效。也是在此基础上,他们提出了自己的抗争策略,即通过非物质劳动之间的合作,逐步实现对资本的反判,进而实现大众的最终解放。
那么,如何理解非物质劳动与劳动价值论的关系?或者说,前者能够实现对后者的证伪吗?这一思潮的重要贡献在于,看到了当代资本主义劳动方式的转型,并重点分析了以智力、知识、创新等为代表的新型劳动形式。然而,他们并没有由此进一步丰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而是走向了反面,以非物质劳动为依据,彻底否认了劳动价值论。综观整个理论逻辑,可以发现,他们最致命的缺陷在于根本不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理论,从而将财富创造和价值生产混淆了起来。〔8 〕160
首先,混淆了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在马克思看来,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是具体劳动,而形成价值的劳动则是抽象劳动。从这个角度而言,体力劳动和物质劳动,作为一种具体劳动,并不创造任何价值,它们只能与自然结合,创造物质财富或使用价值。而所谓劳动价值论指的是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后者是人类总体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在社会关系中所建构出来的一种无差别的一般劳动。因此,当他们断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以物质劳动和体力劳动为基础时,本身就是错误的。
其次,非物质劳动并不能改变劳动力商品的存在。马克思指出,所谓劳动力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虽然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劳动逐渐被排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之外,以智力和情感劳动为代表的非物质劳动逐渐占据主导,但这只是意味着劳动力内在素养的转型,不论哪种劳动类型占据主导,并不能真正改变劳动者作为劳动力商品存在的客观属性。就此而言,所谓从物质劳动到非物质劳动的转型,只不过是当代资本主义资本积累对劳动力标准提升的一种外在结果,在本质上并不危及劳动力商品本身,后者依然是资本得以存在并实现自我增殖的根本前提。
再次,非物质劳动只是一种具体劳动,并不形成价值。在他们看来,今天,非物质劳动已经取代物质劳动,成为当代资本主义的主导霸权,由此断言价值的创造不再来源于传统劳动,而是来源于智力、发明和创造。实际上,这一判断也是有问题的。与物质劳动一样,非物质劳动在本质上也只是一种具体劳动,它所创造出来的东西,只能是一种具体的财富,如知识、信息等,后者作为一种使用价值,像其他物质财富一样,是人类共有的。在这种财富未被价值关系渗透之前,它只是一种使用价值,根本不具有交换价值,更不是所谓的商品,因此,它绝不可能成为价值的源泉。只有当这种使用价值成为经济关系的承担者时,这种财富才有可能具有价值属性,成为商品,而生产这种财富的具体劳动(非物质劳动),才有可能在社会关系中转化为无差别的抽象劳动。一旦到了这一步,不论是物质劳动还是非物质劳动,所有一切特质全部消失,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1 〕51。在这种情况下,价值的实体只能是抽象劳动,而绝不是非物质劳动本身。
最后,非物质劳动的发展并不能直接颠覆劳动价值论。他们认为,随着非物质劳动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化,它能自动地逃离资本的控制,这种意愿本身是好的,但也透露出一种天真和幼稚。早在150多年前,马克思就曾在《剩余价值学说史》中深刻地指出,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剩余价值,资本必然会把非物质劳动纳入到自己的统治之下,将其转化为剩余价值的生产形式:不论是物质劳动还是非物质劳动,只要它生产剩余价值,就已经深深打上了资本的烙印。 〔11 〕443就此而言,单纯通过非物质劳动的合作,而不去改变既有的资本关系,能使劳动摆脱交换价值(抽象劳动)的控制,回归一般性的使用价值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三、对知识价值论的反思
综观国内外学界,可以发现,知识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的关系问题,并不是什么新鲜话题。在这一问题上,一些学者认为,知识价值论是对劳动价值论的代替和证伪。而大部分学者则认为,知识价值论是对劳动价值论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那么,在21世纪的今天,如何回应这一问题,就显得尤为必要。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劳动价值论本身的有效性,而且也直接关系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整个合法性。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物的生产有两种形式:一是劳动产品的生产,在这里,物只是一种使用价值和物质财富,没有任何价值;二是商品的生产,此时,物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也具有价值。同样,知识生产也有两种类型:一是仅仅作为使用价值的生产,在这种情况下,知识只是一种产品和财富,本身不具有任何价值;二是作为商品的生产,此时,知识既具有使用价值,也具有价值,而前者则是后者的关系载体。如果说物的使用价值是一种看得见的实体,是一种有形的物质财富,那么,知识的使用价值则是一种看不见的有用性,是一种无形的财富。以此来看,在第一种情况下,所谓知识价值论完全是一个非法的概念,因为它本身既不是价值,更不能创造价值。
但是,一旦这种知识为资本所利用,它也就不再是单纯的使用价值,而是成为价值关系的载体了,从而具有了一定的经济规定性。就像马克思指出的那样:“科学根本不费资本家‘分文’,但这丝毫不妨碍他们去利用科学。资本像吞并他人的劳动一样,吞并‘他人的’科学。但是,对科学或物质财富的‘资本主义的’占有和‘个人的’占有,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1 〕444后者只是一种单纯的使用价值占有,并不具有经济属性;而前者则不同,资本吞并他人科学的目的,是为了更大限度地攫取利润。在这种情况下,知识和科学也就被吸纳到资本之中,成为剩余价值生产的工具。而资本对科学的吸纳,则大大提高了资本生产力,这就意味着在同样的时间内,会生产出更多的使用价值。由于竞争的存在,这种生产力会被社会普遍采用,这样就缩短了“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需的劳动时间”,从而缩短了“再生产劳动力所必要的工作日部分” 〔1 〕366,延长了剩余劳动时间,使剩余价值得以增加。马克思把这种剩余价值生产形式称为相对剩余价值。以此来看,在这种情况下,科学知识只是提高生产力和剩余价值率的有力工具,但它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就此而言,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价值论也是一个不成立的概念。
也正是看到科学知识在剩余价值生产中的作用,马克思曾预测,为了最大限度地攫取剩余价值,资本必然会大力追求科学和一般智力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发明就将成为一种职业” 〔3 〕99。但由于当时社会条件所限,马克思并没有认真研究资本对整个知识生产过程的渗透,而只是考察了它对科学的“利用”和“吸纳”过程。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这些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 〔11 〕443然而,到了20世纪80-90年代,知识在整个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也是在此背景下,世界经合组织于1996年提出了一种不同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的新模式,即“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模式,一时间知识经济成为最引人瞩目的话题。至此,各种知识价值论也开始粉墨登场了,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危机。在知识经济的浪潮中,知识生产开始出现产业化转向,资本不再满足于对既有科学知识的吸纳和利用,而是将自己的触角延伸到整个知识生产的全过程。在此背景下,第二种类型的知识生产,即作为商品的知识生产,开始大规模地登上历史舞_,成为全球范围内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于是,原本作为使用价值的知识,在资本的作用下也逐渐被产权化,成为一种财产关系。
那么,如何理解当代资本主义条件下作为商品的知识生产呢?资本要完成这个生产过程,就必须在市场上找到“这样一种独特的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它是指“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1 〕195由于知识本身具有特殊性,因此,要达到知识生产的要求,劳动力就必须具备较高的智力和综合素养,包括相关的知识储备、技能和能力等等。因此,与以前的体力劳动或简单劳动相比,这种劳动是一种“比社会的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 〔1 〕230。因此,从直接形式来看,知识生产过程自然不同于以往的物质生产过程,表现为个人或团队协作的复杂劳动。从这个角度看,意大利自治主义学派提出“非物质劳动”范畴是有其合理性的,后者的确是一种新型的、特殊的具体劳动。然而,就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对于价值增殖过程来说,资本家占有的劳动是简单的、社会的平均劳动,还是较复杂的、比重较高的劳动,是毫无关系的。” 〔1 〕230换言之,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都会转化为去除一切质性规定的、无差别的抽象劳动,成为价值生产和价值增殖的本质体现。就此而言,作为知识-商品,它的价值也绝不取决于这种高级的、复杂的智力劳动本身,而是像其他商品一样,最终取决于直接劳动背后的劳动一般。也正是在劳动过程中,新型劳动力一方面生产出一个具有更高使用价值的无形产品,同时也生产出一个具有价值属性的商品,甚至是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资本。然而,它的产权并不属于它的生产者,而是资本家或公司集团,而其中包含的剩余价值也不可能落入劳动者的口袋,而是被资本或公司无偿地霸占了。这种现象在微软和苹果等公司的发展中得到了明确印证。这表明:
第一,即使在当代资本主义的知识生产中,创造价值的依然是劳动力,价值的实体依然是抽象劳动,而不是知识本身。就此而言,所谓知识价值论依然不能成立。就算这种知识商品出售出去了,它也只可能有三种情况:(1)转化为一般性的使用价值;(2)对象化到固定资本中;(3)转化为劳动力的内在素养。根据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不论哪种情况,知识都不是价值的源泉。
第二,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知识生产已成为资本全面殖民的新领地,它催生了一种更加恐怖的统治形式,即不仅工人的肉体,而且还包括他的智力、精神乃至整个生命都已沦为资本的统治对象了。从这个角度而言,福柯的生命政治学批判,哈特、奈格里的生命权力批判(生命政治学)是有重要理论贡献的。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马克思的资本权力批判理论。然而,他们的错误在于,力图用生命政治学批判来代替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这就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脱离了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生命政治学批判只能沦为一种伦理主义的主体政治学,哈特、奈格里就是典型例证。
第三,从根本上证明了当代西方人力资本理论完全是一种庸俗理论。它不仅掩盖了当代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剥削关系,而且还本末倒置,把作为资本剥削对象的劳动者称为人力资本的所有者,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谎言啊!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如果知识只是作为产品存在,那它只具有使用价值,没有任何价值,自然也不会创造价值;(2)如果知识被资本所吸纳,它就具有了一定的经济属性,转化为提高生产力和剩余价值率的重要手段,但它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劳动力依然是价值的源泉;(3)如果知识一开始就是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的,那么生产所需要的知识和智力等因素已经内化为劳动力的属性,后者构成了知识商品的价值来源,而不是知识本身。以此来看,知识价值论完全混淆了价值与财富的区别,将知识财富论等同于知识价值论。根据马克思的拜物教批判理论,可以看出,所谓知识价值论本身就是一种知识拜物教,它根本不可能代替劳动价值论,成为价值的实体和最终来源。在这方面,罗纳德・米克的判断依然是正确的:“劳动价值学说不仅在马克思时代是真正的科学,就是在今天来讲也是真正的科学。” 〔12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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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的缺陷范文4
论文摘要:分配理论起源甚早,文章从古典分配理论开始,分析了分配理论在不同阶段的分化。在分配理论被分化为两大分支并不断有继承人对各分支进行发展的过程中,也有像约翰·穆勒这样的经济学家试图对分配理论进行整合,但约翰·穆勒的分配理论却带有折衷性质,是庸俗的理论。
一、古典分配理论的渊源
(一)配第的劳动价值论萌芽和工资、地租理论
在价值理论方面,配第第一次有意识地把商品的价值源泉归于劳动,是劳动价值论的思想渊源。配第区分了自然价值、自然价格、政治价格和实际的市场价格,分析了商品价值量同劳动生产力的关系,并论述了分工。但在配第的价值理论中,他混同了价值和交换价值,混同了创造价值的劳动和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
在分配理论方面,配第分析了工资理论和地租理论。在工资理论中,配第把工资归结为必要劳动,而把剩余劳动看作是社会收人的源泉。他认为工资应当等于工人最低限度生活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如果对工人支付的工资超过必需生活资料的价值,对社会来说就会造成收人的损失。在地租理论中,他认为地租就是农产品价值扣除生产资料价值和工人工资之后的余额,他考察了级差地租问题,提出了有关级差地租的两种形式:一是同等肥沃的土地因所处位置不同而形成的级差地租;二是相同位置的土地肥力不同以及同一土地因追加投资而形成的级差地租。在配第的地租理论中其实已经表达了对剩余价值性质的看法。
(二)斯密价值理论的矛盾以及相应的分配理论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者亚当·斯密,在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一书中系统阐述了他的价值理论与收人分配理论。
关于价值理论,斯密最早阐述了劳动价值理论思想,提出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观点,同时把价值区分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认为使用价值就是特定物品的效用,交换价值表示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在考察商品价值量时,先是提出了“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是,在进一步考察是什么劳动决定商品价值,劳动怎样衡量商品的价值时,就陷人了混乱,提出至少三种价值决定理论:第一,在“初期野蛮社会”商品的价值由生产中耗费的劳动决定;第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的价值不再由耗费掉的劳动量决定,而由购买到的劳动量决定,并且斯密把由购买到的劳动量所决定的价值分为工资、利润、地租三部分;第三,斯密还认为商品的价值由工资、利润和地租所决定,认为“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源泉”。a斯密把商品的价值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反过来又认为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价值,是一切价值的源泉,他这种混乱的逻辑分析被称为“斯密教条”,这也正是后来价值理论和分配理论分化的起点和根源。
以劳动价值论思想为基础,根据生产资料占有状况和取得收人的形式,斯密提出了关于三个阶级和三种收人的学说,形成他的分配理论。他把一国的全部年产物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以这三种收入为生的人形成了社会的三个阶级,即工人阶级、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关于工资理论,斯密把平均工资称为劳动的自然价格,也就是维持工人及其家属基本生活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或价格。他既认为工资是由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收人,又认为工资是劳动的自然价格,产生这种矛盾分析的原因在于劳动价值论在斯密那里还不成熟。关于利润和地租理论,斯密一方面从劳动价值论出发,认为利润是劳动对原材料所增加的价值部分扣除工资以后的余额,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地租是随土地私有权出现而产生的;另一方面又从三种收入决定价值出发,认为利润是资本家垫支资本的自然报酬,地租是使用地主土地的自然报酬,利润和地租都是价值的源泉。
斯密的分配理论和他的价值理论一样也是前后矛盾的,既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分析了工资、利润和地租的来源,说明了利润和地租是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分别凭借对资本和土地的所有权而占有了工人劳动所创造的一部分价值,又从三种收人决定价值的价值理论出发,论述了工资、利润和地租分别是劳动、资本、土地的自然价格,它们构成了价值的源泉。斯密这种相互矛盾的分配理论成为分配理论分化和争论的开端,而“斯密教条”则为后来分配理论的争论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萨伊和李嘉图对斯密价值理论和分配理论的分化
以斯密的前后矛盾的分配理论和“斯密教条”为开端,萨伊和李嘉图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发展,出现了分配理论的分化。萨伊继承了斯密的三种收入决定价值思想,并由此提出“三位一体”公式,而李嘉图继承和发展了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思想,由此形成了分配理论和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两个分支。
(一)萨伊创新效用价值理论和“三位一体”分配公式
萨伊一方面批评了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否定了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源泉的观点,否定了剩余价值的存在;另一方面继承和发扬了斯密的“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观点,创立了效用价值论,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分配理论公式。
萨伊在分析生产过程和价值创造过程时,完全忽视了社会生产关系的因素,而把要讨论的问题归结为人和物之间的物质生产关系。他把参与生产的要素分为三类,即土地、资本和劳动,并接受斯密关于工资、利润、地租是交换价值的三个原始源泉的思想,认为劳动、土地和资本三种要素共同创造价值。他在论述中详细阐述了生产不是创造物质,而是创造效用,同时也创造价值,物品之所以有价值原因在于它具有效用,效用是物品价值的唯一基础。所以在价值决定理论方面,萨伊开辟了效用价值论的先河,代替了斯密经济学理论中的劳动价值论。
在分配理论方面,萨伊也是以其效用价值论为基础,发展了斯密按要素分配的思想。他认为土地、资本和劳动三种要素都参与生产,因而都创造效用和价值,一切价值都是归因于或来源于劳动、资本和土地这三种要素的协同作用。由于三种要素都是价值的源泉,相应的三种要素的所有者都应该根据各自所提供的生产参与产品或价值的分配从而取得他们的收人,即工人应该得到工资,资本家应该得到利息,土地所有者应该得到地租。萨伊的这种分配理论的核心思想被马克思称为“三位一体”公式,它向人们表明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三种收人是由各种生产要素所提供的生产创造的,不存在剩余价值。
萨伊虽然详细论述了效用决定价值,价值按各要素提供的生产分配给各要素所有者,但是他的理论在逻辑上存在两个缺陷。(1)既然是产品的效用决定产品的价值,那么产品价值量的大小也就由其效用的大小来衡量和决定,但是关于产品的效用如何测定,萨伊并没有给出任何说明。不说明效用大小的测定方法就无法决定产品效用的大小,效用的大小不能确定,也就无法衡量产品价值的大小。在价值理论中,产品价值大小的衡量和确定既是逻辑分析的起点,又是逻辑分析的归宿,萨伊的分析中产品的效用以及由其决定的价值在量上是模糊不清的,说明萨伊价值理论的逻辑起点有缺陷,因此也就得不到能够解释问题的逻辑分析归宿,所以在萨伊的分配理论中没有提到各要素协同生产会创造一个多大的价值,也没有说明这个价值相对于各要素参与分配的愿望来说是一定的和有限的,更没有说明在产品价值一定的条件下,各要素分配份额存在此消彼长的问题,结果在萨伊的理论中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利益是和谐一致的,而对于现实中普遍存在的各阶级的斗争现象,萨伊的理论不能做出任何解释。(2)萨伊认为产品的价值按各要素提供的生产分配给各要素所有者,那么各要素所有者所分配的份额也就由其提供的生产的多少或贡献率来决定。但是各要素提供的生产的多少或贡献率如何测量,萨伊没有做出任何说明。而对于该问题的明确回答则应该是萨伊分配理论分析的逻辑基础,只有明确各要素之间分配的标准以及分配标准的可测量性,进而才能分析依照这种标准分配的结果以及结果的不平等等一系列问题,这样分配理论才是完善的,才具有指导意义。萨伊的分配理论是不完善的,他只论述了分配的标准问题,而没有论述分配标准的可测量性,因此各要素之间分配的份额就是萨伊无法解决的问题。所以说萨伊的分配理论缺乏逻辑基础,造成他的分配理论的不完善,他并不能真正解决各要素之间的分配问题,当然也就无法发现和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分配领域中存在的剥削和不平等现象。
(二)李嘉图发展了劳动价值论和分配理论
作为劳动价值论的集大成者,李嘉图继承和发展了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思想,开辟了分配理论的另一个分支。
在劳动价值论方面,李嘉图始终坚持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认为:W只有直接劳动才创造新价值,而间接劳动只是把原有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2)商品的交换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量来决定,而社会必要劳动量又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但李嘉图这里的社会必要劳动是指最劣等条件下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3)直接劳动和间接劳动共同作为衡量价值的基础。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解决了供给全社会收人的内涵和来源。
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李嘉图创新了分配理论,他把生产物的价值分解为工资、利润、地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三大阶级之间的矛盾。在工资理论方面,李嘉图阐明了各国、各个时期工资差异的必然性,并提出前人未曾提出过的相对工资理论。他区分了劳动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认为劳动的自然价格就是维持劳动者及其子女基本生活所必需的价格,也即“生存工资”,市场价格则是由劳动力市场供求所决定的价格,在这里李嘉图混淆了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别,认为工人只能得到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生存工资”,并认为这是不可改变的,对生产和经济发展都是有利的。在利润理论方面,他所使用的“利润”一词其实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指剩余价值与全部预付资本的比例,也即利润率;另一层含义是指剩余价值。李嘉图论述了利润在长期中有下降的趋势,还从工资和利润之间的对立角度出发,认为利润变化取决于工资的变化,和工资反方向变动,劳动生产率是利润率变化的最终原因。李嘉图的这种分析忽略了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在地租理论方面,他认为地租是使用土地原有的和不可摧毁的生产力而付给地主的那一部份土地产品,地租之所以存在是由于土地的有限性和土地在肥沃程度及位置上的差别。他区分了级差地租的两种形式,并得出利润和地租对立矛盾的结论。他认为由于土地在短期内不会增加,因此地租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为了降低地租而增加利润,国家应该发展对外贸易,大量进口国外的粮食来降低粮价和地租。
李嘉图的分配理论阐明了工资、利润、地租三者之间的对立关系,其实也就是把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这三大阶级放在了对立的位置上,揭示了他们在经济利害上的矛盾。在分配理论方面,李嘉图的分析视角有三个方面不同于前人:第一,提高了分配理论的地位。斯密的《国富论》及斯密的经济思想重在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他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分配理论在其整个理论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服务于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理论的研究。而到李嘉图这里,分配理论则成为其经济理论分析的核心。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的开头说到:“土地产品……要在土地所有者、耕种所需的资本的所有者、以及进行耕种工作的劳动者这三个社会阶级之间进行分配。……确立这种分配的法则乃是政治经济学的核心问题。”第二,把分析的重点由生产领域的和谐生产转移到分配领域的阶级对立。斯密研究了生产领域中的分工和合作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而李嘉图则重点分析分配领域中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人之间的对立关系,揭示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在分配问题上的经济利害关系。第三,把分析视野从微观扩展到宏观。李嘉图不单纯分析微观领域中工资、利润、地租之间的分配受技术关系影响,而且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分析了各要素参与分配的依据和利润率下降的趋势,认为价值是劳动创造的,因此劳动的所有者应该参与分配而获得工资,而利润和地租则分别是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凭借着对资本和土地的所有权而参与分配,这就把分析的视野从微观扩展到宏观,从社会关系和技术关系两个方面论述了分配问题。
三、克拉克、马歇尔等人和马克思对分配理论两个分支的发展
(一)克拉克和马歇尔等人对萨伊分配理论的继承和发展而形成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
萨伊的三要素分配思想只提出了各要素参与分配的标准是其贡献率大小,但由于他没有提供衡量联合生产中各要素贡献率的测量方法,因此如何在各个协作的生产要素之间分配它们协作生产的产品就成为经济学界讨论的“收人分配之谜”。为解决这一问题,萨伊之后的克拉克、马歇尔等人,在继承萨伊效用价值论的基础上,吸收了边际分析方法,提出边际效用价值论和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
19世纪末叶,由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等人发起边际革命,其核心内容虽没有集中在分配领域,但也为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的形成提供了分析工具和理论基础。对萨伊的效用价值论及三要素分配论作出创新性的说明的是克拉克。与其他边际学派代表人不同的是,克拉克的经济理论集中讨论了分配问题。他继承萨伊的效用价值论,承认商品的价值是由各要素共同创造的效用所决定,同时又把生产力理论和边际分析方法结合起来,提出了边际生产力分配论。克拉克认为不仅劳动应该得到报酬,资本也是价值的源泉,也应该得到报酬。他先由土地收益递减规律引出生产力递减规律,接着把生产力递减规律扩展到劳动和资本两个要素上去,得出劳动和资本的生产力也具有递减规律,并根据边际生产力的这一递减规律得出各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率的测量方法,即各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率等于它们各自的边际产量,各要素就按各自的边际产量参与分配。
作为现代经济学的创始人,马歇尔虽然综合了当时存在的边际效用价值论、供求论、节欲论、生产费用论等,但在分配理论方面,他仍然只是在萨伊的三要素分配论基础上,以均衡分析方法为分析工具,对要素分配理论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马歇尔沿用了萨伊把生产要素的投人和收人分配联系起来的分析思路,发展了萨伊的三要素理论而提出四要素学说,即在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的基础上,马歇尔加人了“企业家能力”这一要素。马歇尔认为各种要素的供求决定要素的均衡价格,各要素按照各自的均衡价格参与分配,所有要素分配份额之和等于生产的总产出。马歇尔的这一分配思想是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分配理论的核心,他们都完全舍弃了斯密曾经提出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下的剩余概念,摒弃了传统经济理论对社会经济关系和所有权制度的关注,而专注于技术关系的分析。他们都只讨论生产过程中要素投人和产出的物质技术关系,并用生产函数来表达,而其分配理论则重在研究各种要素均衡价格的形成过程,收人分配问题成为一个与制度结构无关的均衡价格的决定过程。
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虽被认为解决了萨伊的“收人分配之谜”而得到新古典学派的广泛推广,但是在后来的剑桥资本争论中,虽然有以萨缪尔森、托宾、索洛等人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的极力维护,其缺陷却经不起以罗宾逊、卡尔多、斯拉法和帕西内蒂为代表的新剑桥学派的质疑而逐一地暴露出来。新剑桥学派质疑新古典学派的总体生产函数中“总体资本”以什么为合理度量单位;在“总体资本”没有一个合适的度量单位的条件下,其总体生产函数也就受到挑战,而由这个总体生产函数所解释的要素的投人产出的技术关系以及由此而计算出来的要素的边际生产力也就无法得到合理的说明,因此要素的价格和要素的收人分配问题仍然无法得到解决。此外,根据欧拉定理,还可以发现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一个很明显的缺陷是它仅适用于完全竞争与规模报酬不变的情况,不能解释非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递减或递增的情况下的分配问题。
(二)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创立
李嘉图继承了斯密价值概念中的劳动创造价值的思想,形成了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分配理论。但李嘉图分配理论中却存在着他自身无法解决的所谓“李嘉图难题”。第一个难题是价值规律同资本雇用劳动而只支付必要劳动工资的矛盾。按照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因此按照价值规律的等价交换原则,劳动者就应该得到相当于自己全部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工资,但实际上劳动者仅仅得到了必要劳动价值,剩余劳动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有悖于价值规律。第二个难题是价值规律同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矛盾。按照价值规律,价值由劳动创造,根据资本、利润、劳动之间的关系,等量资本所雇用的劳动的数量会影响到资本的利润率,不同行业资本有机构成不同,因此应该有不同的利润率。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实是等量资本能够获得等量利润。李嘉图理论中价值规律无法解释这两个矛盾,成为“李嘉图难题”。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劳动价值论,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提出“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学说,说明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抽象劳动;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等等,从而解决了价值规律同劳动者只得到必要劳动支付的矛盾。在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基础上,马克思使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更加严密,他把价值看作人们生产关系的体现,并把价值的运动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联系起来,建立起剩余价值理论,论证了生产价格理论,认为资本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追求而引起的部门之间的资本竞争,竞争规律的作用导致利润率平均化,因此商品就不是按照价值出售,而是按照生产价格出售,这就解释了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现实性,从而解决了价值规律同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矛盾。
在工资理论方面,马克思通过创立剩余价值理论说明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工人的工资只是活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由此揭示了资本家阶级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关系;在利润理论方面,马克思指出,资本家所获得利润其实就是依靠对资本的所有权而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下,资本变成一种神秘的东西,劳动的一切产品好像都为资本所有,再加上流通过程中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使得剩余价值的性质更加隐蔽,利润表现为资本所有者的合理收人;关于地租理论,马克思指出它其实和利润的性质一样,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其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在劳动产品的价值分割中所占有的一定份额。土地所有者既不亲自劳动,又不直接剥削工人,因此转化为地租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比转化为利润的剩余价值的性质更为隐蔽。
马克思以利润率为核心建立的分配理论首先论证了“人和自然”的对象性关系而揭示了“生产决定分配”的分配原理,而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资本不再是简单的生产资料的总合,土地也不是简单的自然物,它们都是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生产的社会化过程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必然转化为“人与人”的关系,并形成相应的所有制形式和分配方式,马克思强调要素所有权的分配决定了劳动产品的分配。资本之所以获得利润,土地之所以获得地租,其根本原因在于对资本和土地的所有权。因此马克思又论证了“所有制决定分配”的关系。“所有制决定分配”是“生产决定分配”历史运动的辩证形式,人类社会分配的历史发展形式表现为这两种分配决定关系的辩证运动,马克思的分配理论科学地揭示了这种辩证关系。
四、约翰·穆勒对分配理论带有折衷性质的整合
约翰·穆勒的经济思想被看作是马歇尔之前经济思想史上的第一次带有折衷性质的大综合,在其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原理》中,穆勒主要研究了生产和分配的规律,他认为生产规律含有自然真理的性质,是永恒的自然规律,不依社会制度改变而改变,而分配规律则取决于社会习惯和法律,受人类意志支配,是一种暂时的易变的具有历史性质的历史关系。穆勒理论的折衷性质不仅在于其分析方法上企图调和抽象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方法,而且在其理论的内容和经济思想观点上也具有折衷性质。
劳动价值论的缺陷范文5
1992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我国国民核算制度的改革方案,建立以SNA为主体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并且确定1995年全面转到新国民核算轨道上去。以后又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最近又推出新的补充版本。这次改革是我国统计制度的根本性改革,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不仅使我国的国民核算制度与国际接轨,有利于国民经济管理和国际经济交往,而且影响经济、统计理论建设的方方面面。制度创新必然要求理论创新,本文拟就国民核算制度理论创新方面作一些阐明。
解决了历时已久的误会和误解
长期以来,国际上存有在两大国民核算体系,一个是物质生产的MPS,一个是包括服务生产的SNA.我国长期推行物质生产的MPS体系,这是与经济理论相适应的。在我国经济理论界,包括所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都认定物质生产才是马克思的生产观点,对于服务生产持否定态度,并多方面给以责难和批判。以此为依据,又进一步认定国民核算制度MPS,建立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而SNA则是以资产阶级三要素理论作指导,建立在庸俗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上。显然,这对于我国国民核算制度的改革,由MPS转向SNA,增加了很大的困难和阻力。几经寒暑,由于领导者的胆略和勇气,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并报请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改革方案,但依然受到理论界一些专家学者的责难和批评。
十年过去,经过各方研究和探讨,理论问题逐步获得了解决,释除了历时已久的误会和误解,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服务生产得到比较广泛的认可,克服了过去唯物质生产才是生产的偏颇。认识到社会服务也是生产活动,都要投入劳动,产出成果,只是产出成果的表现形态不同而已。一为物质形态,一为服务形态,以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供人们生产生活直接间接所享用。为此,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第三产业,得到比较广泛的认可,当然在认识的深度上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差异。
(二)逐步认识对两大核算体系理论基础存在的误解。过去认定MPS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指导,而SNA则建立在资产阶级三要素理论的基础上,显然是不符实际。众所周知,资产阶级三要素理论的核心在于掩盖剥削,与生产劳动的范围毫不相关,或完全两码事。不能讲物质生产没有剥削,而包括服务在内的生产就形成剥削,并且认定MPS以马克思劳动价值为指导,而SNA建立在资产阶级三要素理论基础上。两种生产与剥削不剥削毫不相关,文不对题。如果MPS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那包括服务在内的SNA,同样是劳动投入、成果产出,仅仅是产出成果形态的不同而已。SNA生产范围拓宽了,其理论基础应该讲是拓展了的劳动价值论。是发展的科学,要与时俱进,那我国的新国民核算体系,可以讲它仍建立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如果认为这样不妥,马克思的物质生产观点不容改变,那就要讲它建立在拓展了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或者讲它建立在三次产业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第一二三产业的劳动,合称社会劳动,那就直截了当地讲明:我国新国民核算体系建立在社会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当然,对整个SNA的理论基础认识,也要作相应的改变和调整。
问题在过去,长期否定服务劳动的生产性,而现在依然还有一些学者,对服务的生产性存在保留看法,有的甚至原封不动地持否定意见。根据笔者了解,主要原因在于:习惯于从微观着眼,从企业看问题。而真的要确认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第三产业的生产性,贵在从宏观着眼,作宏观思考。
确认第三产业,贵在从宏观着眼,作宏观思考
国民经济是一个有机整体,各部门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结成网络般的经济联系。从微观,从宏观不同的角度看问题,会得到显著不同的结论。例如,我国有些后进地区的农业生产,牛耕人作,从微观、从农民看,并不消耗电力,但从宏观、从社会看问题,农业要化肥、要农药、要农具、简单农具也需要钢铁。化肥、农药和钢铁生产,都需要电力,而且有无数层次的耗电,直接耗电、间接耗电,而间接之中还有间接,实际上与所有的产业部门都会发生联系。列昂节夫提出的投入产出法,通过矩阵代数求逆,根据所有部门的直接间接消耗,算出了完全消耗系数,极具理论与实用价值。这种宏观思想由来已久,早就寓于经济学的诸理论之中。
就产业而论,最难使人理解,或最遭人们怀疑其生产性的要算公检法和党政军了。笔者一度也持否定意见。如果从宏观着眼,作宏观思考,问题就迎刃而解。现在我国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又称法制经济,只有法制健全、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才能保证市场的公平运行。仅仅从微观、企业看问题,讲不清楚道理,从社会、宏观看问题,就很容易理解。公检法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一个环节,缺了它,市场经济、社会大生产就不能很好地运行。党政军特别是军队,军事活动常常和战争联系在一起,战争意味着消耗,战争规模愈大,人力物力消耗愈多。怎么可以把军事活动也列入生产呢!笔者过去也不理解,如果从宏观着眼,作宏观思考,各种生产都需要有一定的安定环境,国防治安对安全生产是不能缺少的,它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安定环境,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缺乏安全保证就好像从企业看,缺材料、缺设备就不能正常地进行生产,所有人们生活和社会再生产就不能正常地运行。
当然,有的学者提出,重要性并不等于生产性。对于众多的服务承认它重要,特别是党政军服务,它不可缺少,但重要性不等于一定要作为生产活动并计算产值,对此,下面将作进一步的说明。
从宏观着眼,作宏观思考,可以对各种服务活动的生产性取得理解。但其中有一种服务,尽管从宏观着眼,作宏观思考,仍无法获得生产性的结论,那就是科学技术了。因为所有服务,包括公检法、党政军在内,都为人们生产、生活提供这样那样的服务,人们可以直接享用这种服务。惟独科学技术不然。科技劳动成果——各种创造发明,可以写成论文报告,深奥难解,枯燥无味,人家看它不懂;也可以画成公式图表,但它不比艺术品,人们又无法欣赏得到满足;如果仅仅作为知识技艺,存在科技人员的脑子里,更无法供人们作生产和生活享用,结果只能是纸上谈兵、想入非非。无法体现科技生产力的功能和作用。但科技又非常重要,科技生产力是第一生产力。所以,科技的很特殊,加上传统的理论扭曲,从逻辑上阻碍人们正确理解科技是生产力、第一生产力的巨大功能和作用。这一点需要专文加以讨论。
物质生产MPS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和缺陷
前面提到,很多学者都讲服务活动很重要,不可缺少,但重要性不等于生产性,这似乎有理,但实际不是这回事。因为从社会看来,既重要而又不可缺少,就必须作为生产并计算产值,否则不仅在理论逻辑上讲不通,而且在国民经济核算中,还会导致种种矛盾和错误。物质生产的MPS体系,长期就存在这样的矛盾和缺陷。几十年来,在推行MPS核算制度的国家,包括中国和前苏联等国在内,一方面批判服务生产,另方面又模模糊糊地把大量服务部门的活动成果,作为产值计算到物质生产部门的成果中。
先看看经济理论,政治经济学教材中,一方面讲物质生产是生产,对把服务作生产的观点持强烈的批判。但它在国民生产成果的使用中,又把消费性支出,包括服务性支出,都作为消费计算;把积累性支出,包括服务性支出,作为积累计算。这实际上是生产按MPS,使用按SNA,产生了混淆。
至于在统计实践上,理论上接受政治经济学的物质生产观点,坚持物质生产,认为服务不是生产,不计算产值,实际上都把服务活动作为生产活动并计算产值,加到生产总量中来了。仍以公检法为例。很多企业为了维护企业利益雇请律师,支付不等数量的律师费。此外,还有广告费、旅差费、医疗费、培训费、养路费等,都是一些服务性支出,照理这些服务性支出,属于非生产部门的活动,对它们不计算产值。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的平衡原则,就没有资格列作使用单位的中间消耗,即物化劳动消耗C,只能列作国民收入(V+m)的再分配。但在企业成本核算时,将这些服务支出,列作生产成本(C+V),并算进企业总产值之中。这样就发生两个矛盾和缺陷。
(1)以工业生产为例,将工业生产的服务支出列入工业生产成本(C+V),这就使各种服务部门——广告部门,旅游部门、医疗部门、教育部门、养路部门的服务活动成果,计算到工业总产值(C+V+m)中来了。
(2)以工业生产为例,工业总产值(C+V+m)—物耗C=工业净产值(V+m),由于工业总产值包括各种服务产值,而扣除工业物耗C,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只是工业生产耗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和折旧,对于服务支出,规定不能减去。这样所有服务支出,包括广告服务、旅游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的活动成果,未加扣除,都保留在工业净产值中。也就是对各种服务活动作为工业生产的成果,计算在工业净产值中。
同样,农业部门和建筑部门生产中所耗用的旅差费、医疗费、培训费、广告费等等,列入生产成本,并计算在农业总产值和建筑总产值中。但又不作为物耗扣除,从而使这些服务支出包括在农业净产值和建筑净产值中。把各色各样的服务产值算作工农业产值、建筑业产值,变成张冠李戴,这好吗?当然不好!远不如实事求是,把服务作为生产,直接计算各类服务产值会更好。
可见,对服务活动并且发生经济收支的,就必须作为生产活动计算产值,重要性意味生产性这不容分辩,不容怀疑。否则就会误人自误,犯逻辑错误。
劳动价值论的缺陷范文6
关键词:释义矛盾劳动价值论劳动二重性需求二重性
问题是从使用价值概念开始的。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没有自觉地对使用价值概念进行分解,所以,《资本论》的商品元素的逻辑结构是不对称的。笔者在本文中要分析的,是马克思在无意中触及到的、学术界始终没有注意到的使用价值的二重性问题。
关于使用价值的二重性,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开篇无意中留下了重要的线索。马克思对使用价值规定如下: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商品体本身就是使用价值;但他又说:使用价值只在使用和消费中才实现(《马恩全集》第23卷第48页)。使用价值既然是商品体本身,它已经是现实的了,为什么使用价值又要到使用和消费中才实现呢?’这是形式逻辑矛盾。我称之为使用价值的“释义矛盾”。人们研究《资本论》曾经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如果有人说研究使用价值的“释义矛盾”是在“咬文嚼字”,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既然生物学家需要对生命细胞中的数以万计的基因分别进行研究,经济学家为什么不可以对使用价值这样重要的概念进行剖析呢?所以,我们准备做的正是对经济学的“基因”研究。剖析“释义矛盾”恰恰是显微科学的方法。
我们可以从经济活动中抽象出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一种是具体使用价值,它表现为各种商品或物品对人的种种不同的具体有用的性质。.具体使用价值是以商品的存在为前提的。因而也可以说,具体使用价值以生产和供给为前提,是待实现的、可能的使用价值。具体使用价值的本质特征是有用性,可以用有用性来代表。
另一种是抽象使用价值,它表现为各种商品或物品对人的抽象的同质的有用性质。“可将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能为一个人所带来的生理、心理或社会的满足,称为‘抽象使用价值’。抽象使用价值构成各种使用价值的共同的质”(樊刚:《比较与综合)P184)。在实际中,抽象使用价值是以消费过程为基础的。在经济学中,它等于需求者建立在已往消费经验基础上的效用评估。所以那些符合社会需求的使用价值就是经济学中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抽象使用价值的本质特征是效用,可以用效用来代替。
这样,我们从理论上把握住两个有差异的使用价值的内容。经济学上的使用价值概念应该兼有这两个内容。这种方法是从社会经济运动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出发的。这种方法孕育着概念自身的矛盾性。作为经济现实,具体的使用价值不同于抽象的使用价值,可能的使用价值不同于现实的使用价值,供给不是需求,有用性不是效用。它们是联系的,又是矛盾的。每一方的存在都以对方的存在为条件,每一方的存在又以对方的消失为转移。这正是社会经济运动本身的辩证特性。因而,把握经济运动的概念本身,不可避免地存在辩证矛盾性。辩证逻辑允许这种概念自身的矛盾性存在,我们在现实中使用的使用价值概念也含混着这样的两种内涵。这是释义矛盾产生和存在的客观基础(详见拙文《使用价值的“释义矛盾”与经济学的微观结构》,《天津社会科学》1995年第4期)。
所以,不仅劳动和商品有二重性,使用价值的概念也存在二重性。马克思在无意中触及到了这一矛盾,却与之擦肩而过。我们的任务是运用马克思的方法,完成对使用价值矛盾体的分解。在《资本论》中,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决定了商品二重性(使用价值与价值),具体劳动产生使用价值。现在,使用价值已经分解为有用性与效用。具体劳动产生使用价值的逻辑推理就需要重新考虑了。
具体劳动可以生产有用品,有用品又是有用性存在的前提。因而具体劳动是有用性存在的必要条件。但具体劳动不是有用性存在的充分条件,因为有用性还依赖于消费者的评价。具体劳动也不能产生效用,因为效用是消费者的抽象满足。因而,当使用价值被分解后,必须扬弃具体劳动产生使用价值的逻辑推理。我们只能说:具体劳动形成有用品;有用品与有用性不可分离;需求决定有用性与效用。使用价值的分解就这样把需求与效用合理而自然地引入了《资本论》的逻辑结构。
至于劳动与需求的关系,它们显然是互相对立统一的。另外,我们还要延伸马克思的方法。既然《资本论》中有劳动二重性,我们也假设存在与之对称的需求二重性(具体需求与抽象需求。参见拙文《劳动二重性与需求二重性》,《北京社会科学》1996年第4期)。然后将上述新的概念和假说构成对称的逻辑图形如下:
图1的左侧是《资本论》的逻辑结构(使用价值已扬弃)。劳动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产生有用品,抽象劳动形成价值。图一的右侧是新增加的。需求与劳动、需求二重性与劳动二重性均采取对称设置e.有用性与有用品不可分离,必然相邻于Y轴两侧。效用填补了唯一的空位。我们来研究图1中的需求二重性。需求一方面表现为对各式各样的有用品的具体需求。具体需求与有用品结合产生有用性。另一方面,任何需求又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抽象的同质的性质——生理和心理的一般满足。这种抽象需求形成效用。因此,需求二重性在图1的逻辑结构中合理存在,它决定着使用价值的矛盾性(有用性与效用)。
现在,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图1的对称性。初看起来,图1是全对称的逻辑结构。仔细分析却发现两个主要问题。其一是劳动的概念非常含混。“劳动”究竟代表“劳动力”还是“劳动过程”?劳动力只是单一要素,而劳动过程则包括了其它要素的参与,劳动力只是诸要素之一。其二是即使“劳动”的概念定位在“劳动过程”上,“劳动”在相对的意义上说仍无法与“需求”取得对称。因为劳动过程并没有提供满足人类需求的全部物品。至少,劳动过程以外的各种自然物(无论有无垄断)也是需求索取的对象。因而“资源”(实为“可支配资源”)比“劳动”更有资格与“需求”相对称。
为了取得逻辑上与需求的完全对称,我们必须用“资源”来代替“劳动”。与之相应,劳动二重性也就转化为“资源二重性”。这种逻辑上的进一步调整可由图2表示。
图2表示,资源也具有二重性。任何一种资源,一方面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具体资源来使用,生产某种有用品。另一方面,任何一种资源都可能用于其它经济用途,都是社会资源总量的一个部分,从而又具有一般的抽象资源的性质,并由此形成资源价值(简称价值)。任何一种有用品,在它的有用性转变为效用的同时,在它里面所消耗的具体资源就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抽象资源,它的资源价值就获得相同程度的承认。
图2的分析表明,劳动二重性仍然是有效的,但它仅仅是资源二重性的一个特殊形态。马克思用劳动二重性这样的特殊形态代替了资源二重性的一般形态,也就不可避免地在价值理论中出现偏差。
从劳动出发,自然寻找到劳动二重性;从具体劳动出发,自然把有用性规定为使用价值而忽略效用和需求(具体劳动产生有用品,有用品与有用性不可分离);从抽象劳动出发,自然把价值全部归属于劳动。当我们用资源二重性代替了劳动二重性时,价值归属于抽象资源,而不仅仅归属于抽象劳动。劳动资源的特殊性是有效的,但其它资源也有特殊性,其特殊性也是有效的。只有抽象资源这样的一般性质,才能代表全部价值的来源。
图2还表明:从整体看,没有资源的供给,需求无从满足;而没有需求的评估,资源也无从配置。所以,效用与价值也是互相决定的。也就是说,资源二重性与需求二重性共同决定了价值。从这种辩证的逻辑结构看,劳动价值论的出现虽有历史合理性和必然性,却是狭窄的、片面的理论。对这样的一种理论至今仍然简单地接受,其基本原因是辩证法的运用不彻底,没有认识到使用价值的二重性。
很明显,使用价值的二重性在商品元素矛盾结构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使用价值的分解,导致了效用与需求的引入;需求的引入导致了需求二重性的发现;需求二重性的发现导致了商品元素对称的逻辑结构的设置;对称结构的规则又迫使我们用“资源”代替“劳动”,用“资源二重性”代替“劳动二重性”。所以,严格的逻辑演绎最终证明:价值来源于全部资源,而不仅仅是来源于劳动资源;价值的分配与实现同时又受制于效用。于是,严格运用马克思的方法,延伸《资本论》的内在逻辑,却证实了劳动价值一元论的片面性。读者可以认真验证一下,笔者在分析过程中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违背了马克思的唯物辩证的基本方法?违背了《资本论》的内在逻辑?
马克思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但由于许多历史条件的限制,他忽视了对使用价值的分析。同任何科学研究一样,历史限制是不可避免的,马克思并不为过。相反,他为学术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资本论》的辩证方法和它所遗留下的“释义矛盾”,为后人认识使用价值的二重性,重新复活《资本论》的内在逻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