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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概念范文1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问题域”约束
理论就是对“问题域”的一种应答。“问题域”指提问的范围、问题之间的内在的关系和逻辑可能性空间。法国著名的结构主义的者路易·阿尔都塞,将其称之为“问题框架”,它指由一系列问题结合起来构成的特定的问题结构或问题体系。阿尔都塞认为任何“文本”都是双重的或双层的结构。第一层是表面的文字结构,即“可见的话语”,表现为概念、句子之间的逻辑联系等。第二层是深层的、潜藏在无意识层次中的语言结构。他把潜藏在“文本”深处的结构称之为“问题框架”。“正是问题框架的概念在思想内部揭示了由该思想的各个论题组成的一个客观的内在联系体系,也就是决定该思想对问题作何答复的问题体系。”(注: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中译本,第47页。)认为脱离“文本”的“问题框架”,从字面行文来对原著和思想进行阅读和理解,极易造成误断和歪曲。
理论只是用来说明和解释某一“问题”的简单或理想化的“模型”。不同的经济理论也就构成对“问题域”的“应答域”。提出问题的“方式”、“角度”和“问题本身”,就引导理论研究到何处寻找问题的解,它主观上指示了求解的方向,预设了“应答域”的范围。所以必须梳理价值论发展的内在逻辑,把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深层结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内在联系,就构成其特定的“问题域”或“问题框架”。对古典经济学价值理论中的逻辑矛盾或悖论的发现,事实上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研究的起点。正确的问题是理论和现实相结合的“桥梁”,是实现理论革命的关键。
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论概念的歧义性,导致价值论的混乱和不彻底性。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价值论方面存在的逻辑矛盾和显示出的演进方向,就成为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者和继承者——马克思研究劳动价值论既定的约束条件,并决定劳动价值论研究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的选择。
亚当·斯密认为生产商品时所耗费劳动和商品交换中所购买的或支配的劳动,在量上看作是相等的,不变的。以“劳动的价值永远不会变动”为前提得出了劳动决定价值和收入决定价值二元价值论。马克思在批判“马尔萨斯片面发展了斯密价值论错误”时,明确指出:把“劳动量和劳动的价值这两个用语等同起来”,“纯粹是同义反复”,“直接同工资相交换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能力,正是这个混淆造成了谬误”,“但决不能从上述反复中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定的劳动量等于工资中或者说构成工资的货币或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也不能说,工资的价值等于代表(同工资相交换的)劳动的产品的价值,……因此,代表所能买到劳动的价值所包含的劳动的那些商品价值和用来购买或支配这一定劳动量的那些商品的价值,是不大相同的。”(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18-19页。)斯密有时把商品的价值量归结为劳动时间,主张“客观价值论”;也有时把形成价值的劳动看作劳动者对“安乐、自由与幸福”的牺牲,而不是把劳动看作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7页。)这样对劳动价值论做出了主观主义的解释。斯密价值论多元性是造成价值论在不同的方向发展的根源。
李嘉图混淆了作为劳动产品的商品之间的交换与资本与劳动(力)本身商品的交换的区别,价值论从商品之间交换向劳动力商品转移时,出现了价值的例外和反常。“因为他(李嘉图)始终是以在资本家和工人间分配的成品为前提,却不去考查导致这一分配的中介过程——交换。”(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8页。)“李嘉图对表现在使用价值上的劳动和表现在交换价值上的劳动没有加以应有的区别。……李嘉图那里,到处都把表现在使用价值上的劳动同表现交换价值的劳动混淆起来。”(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149页。)其他经济学家,混淆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区别,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区别,价值与其独立形式货币的区别,价值量与价值实体的区别,形成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认识。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马克思把价值理论逻辑上的矛盾或认识上的错误的根源,同时指向了“商品的价值和商品特殊形式——劳动力价值的关系问题”,从深层次上洞见到: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理论的混乱、不彻底、庸俗化等都与无法正确把握“商品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价值”这一“共性与个性”的关系相关。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问题相互依托、相互参照,成为同一问题两个方面,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内在结构。因此,马克思从商品价值的共性和劳动力商品价值个性的辩证统一中,建立了劳动价值一元论,实现了劳动价值论的一场革命。只有从这一特定结构出发,才能理解劳动价值论的精髓。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概念约束
价值概念的多义性和使用中的混乱,直接了价值理论的相互沟通,成为深入研究价值理论的最大障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首先要清除对价值概念的误解,明确价值概念的内涵,设定其适用条件和范围。
第一、价值是关系范畴,而不是物自身的不变的“实体”范畴或“属性”范畴。马克思明确反对把价值看作是绝对东西,看作物的属性的作法。把“价值变成某种绝对的东西,变成‘物的属性’,而不是把它看作仅仅看成某种相对的东西,看成物和社会劳动的关系,看成物和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劳动的关系,在这种社会劳动中,物不是作为独立的东西,而只是作为社会生产的表现被规定的。”(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140页。)马克思强调价值是不同于使用价值的另一种相对的社会存在,劳动价值论是为了说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社会中,如何实现“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的问题。(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简单地说,就是揭示在什么利益关系或生产关系条件下才能使私人劳动变成社会劳动,而这与个人具体劳动的特点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价值是社会劳动,而不是具体劳动或私人劳动。价值必须通过交换环节而实现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移。用来自己消费的劳动,无法社会化的具体劳动或使用价值都不是价值。劳动交换和劳动社会化是价值的本质。马克思强调“商品作为价值是社会的量,因而和他们作为‘物’的‘属性’是绝对不同的。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代表人们在其生产活动中的关系。价值确实包含交换,但是这种交换是人们之间物的交换;这种交换同物本身是绝对无关的。……‘价值’的概念的确是以产品的‘交换’为前提的。产品作为商品的交换,是劳动的交换以及每个人的劳动对其他人的劳动的依存性的一定形式,是社会劳动或者说社会生产的一定方式。…直到为止,还没有一个科学家发现,鼻烟和油画由于什么自然属性而彼此按照一定比例成为‘等价物’。”(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139页。)
第三、价值是衡量社会劳动的尺度,只是财富的一种形式,而不是财富本身。配弟在《租税论》中也讲到,“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财富是自然物品本身固有的和人类劳动创造的所有使用价值的总和,价值只是衡量社会劳动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随着人类必要劳动耗费的减少,社会生产力、自然生产力的极大提高而变得没有意义,终久要退出舞台。“随着大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耗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的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又说:“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19-200页。)马克思、恩格斯一再批评“劳动是财富的惟一源泉”,“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的说法。价值作为财富的一种暂时的历史的形式,并不是对所有使用价值的衡量,只是对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劳动耗费的比较和核算。商品交换的双方要计较各自为生产商品花费了多少劳动,和比较二者是否相等,是否可以相互补偿,如果可以,就成交。吃亏的事是谁也不愿意干的。这里加以计较和要求补偿的劳动耗费就是价值。
第四、价值既是一种矛盾关系,又是解决矛盾的中介手段。商品生产中包含的私人劳动和劳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关系是价值产生的内在根源。商品在物物交换过程遇到的困难是这些矛盾的直观表现。一般等价物的形成,即价值从观念形式到独立的货币形式,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中介和手段。人们在进行劳动耗费的和补偿时,抽象掉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的特点,把它们一律当作人类一般劳动的消耗,即同质的抽象劳动的消耗。简单地说,价值就是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一般的人类劳动,这种劳动耗费由于要计算和补偿,所以被当成价值。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只是一种抽象,事实上它是商品生产者不同生产条件下竞争的产物。不同商品生产者的社会生产条件在事实上是永远不会相同的,并处于不停的变化之中。同一商品劳动耗费的不同,表明生产条件、技术条件、劳动经验和劳动强度的不同。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价值量,生产者在生产之前是不能预见和预期的。生产者只能千方百计降低个别必要劳动时间,而实现在商品交换中不亏本或盈利。
第五、劳动力的价值是商品价值的特殊形式,与商品价值是个性和共性的关系。古典学的劳动价值论正是脱离劳动力价值论这一特殊形式,所以根本无法理解劳动者的工资、资本利润的实质,无法解释剩余价值对于价值的反常或背离。“李嘉图实际上却没有阐明,按价值规律(按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进行的商品交换中,如何产生了资本和活劳动之间的、一定量的积累劳动和一定量的直接劳动之间的不平等交换,也就是没有说明剩余价值的起源(因为在李嘉图那里资本是直接和劳动相交换,而不是和劳动能力相交换)。”(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7页。)只有理解了劳动力的价值,才能深刻理解使用价值与价值区别对于理解商品价值的重大意义,才能摆脱使用价值对于价值的各种“纠缠”。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就是要说明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是截然不同的,只有把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相区分,才能把劳动力商品中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与和价值区分开来。两者互为条件、互为前提。可见劳动力的价值问题才是马克思批判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三、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方向性约束
近一段时期,关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讨论不断深入,理论工作者提出了许多有见地和有新意的观点。但也出现了一些忽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容纳”限度,把逻辑性矛盾的或马克思明确反对的观点,通过“拼凑”和“嫁接”等外科手术的形式,实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新“融合”或新“发展”,客观上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解带来混乱,造成混淆视听的不良。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脱离原有理论的条件性和约束性,要在原有的理论空间中,探索正确的发展方向。而不能从相反的方向使劳动价值论走向庸俗和倒退。
第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商品交换的理论,不能作为财富分配的惟一的理论依据。因为物质财富分配的具体方式有不同的制约条件。比如财富的分配除了生产条件的决定作用,还有非经济的因素如权力、社会暴力、道德理念、宗教思想等起着十分重要作用,这些超经济的权力可能凌驾于经济之上成为分配的有形的“指挥棒”,进而掩盖经济活动的本质。马克思虽然创立了劳动价值论,但他并没有以此作为分配的根据。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是用以揭示资本主义内在的经济关系的,并不意味着只有参与价值的创造,才有参与分配的权利。要把价值的创造与价值的分配区分开来。马克思认为利润、利息、地租是资本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根据是对资本、土地等要素的经济所有权,体现了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平等的地位,并不是因为创造了价值。所以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理论联系起来,认为按劳分配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是一种理论误解。因为马克思设想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商品生产消亡,价值不再作为衡量劳动的尺度,按劳分配是个人消费的实物分配,不再存在价值分配。可见,马克思认为劳动价值论它只能说明商品交换中的劳动耗费问题,在非商品的未来社会已失去其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也失去其自身存在的理论意义。因此,马克思从来没有用劳动价值论来说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即使社会主义国家事实上存在商品经济和价值关系,也应把价值的生产与价值的分配区分开来。至于我国现阶段存在多种分配方式,允许和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方式,并不意味着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因为劳动价值论是实现劳动社会化的一种最有利生产方式,不是生产方式的全部,只适用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条件。
第二、资本、土地以及机器设备等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价值的概念。如果把“价值等同于物质财富或使用价值”,这里毫无疑问,资源、自然工具、人造工具都是人在劳动中创造新的使用价值的辅助条件,是财富的源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也强调“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源泉。并指出“自然界”也是“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虽然这些物化劳动可以商品化,但他们本身不是价值,不是价值的实体,更不是价值的源泉。因为它们都是“实体”性要素,是作为“物”的绝对不变的属性而存在。不反映商品交换者的相对的社会关系。它们只是作为社会生产条件的重要因素,使社会生产条件不断进步。它们是社会生产条件本身,而不是这种社会条件下的社会生产关系。这些物化劳动作为影响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性因素,凸现了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和平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存在的竞争关系。对这些物化劳动的不同占有和使用权,反映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不同的生产地位、生产条件等历史现状。另外须澄清的概念是“劳动”和“创造”,“劳动创造价值”与“劳动创造财富”这两句话中“劳动”和“创造”的涵义是不同的。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语义框架内,劳动创造价值指劳动在商品生产中进行了劳动的耗费即消耗的体力、脑力的支出,为了商品交换的顺利进行就必须以价值形式进行比较或给以补偿,这里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创造”是一般劳动的“凝结”,在这个意义上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劳动创造财富,是说劳动者运用生产资料对某些物体进行改造,改变它们的原有状态,造出某种适合人的某种需要的新使用价值,这里的“劳动”指具体劳动,“创造”是改变物理状态。“物化劳动”(资本、土地、机器设备等)只是作为具体劳动的形式或条件,在改变劳动对象原有状态过程中起作用。“物化劳动”实现商品化也要进行一般劳动的“抽象”,放弃在具体劳动中的一切“外观”和“重要性”。人们只所以会产生物化劳动能创造价值的误解,主要由于生产条件不同,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少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结果按平均必要劳动时间为同一尺度,带来了盈利,用较少的劳动支配了较多的劳动,形成劳动创造的财富在社会的不平等、不均匀占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正是为了揭示和批判这种经济关系的局限性。不能把批判“对象”偷换成批判“工具”,使“工具”丧失它的批判功能和批判使命。
第三、、知识、信息等脑力劳动要素、劳动产品及脑力劳动本身创造价值的问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科学技术日益成为创造和增进财富的决定性力量。知识经济,知识和信息作为一种巨大的无形资源,在人类的生产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样,科技、知识、信息这些作为社会的生产条件与资本、土地、机器设备等“硬件”相比,是社会生产条件的“软件”,它们决定了商品生产者脑力耗费的强度,也是衡量、比较平均的、正常社会生产条件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样它是社会生产条件本身,而不是在这种生产状况下的社会生产关系。
总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建立在以下几个前提假设之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并没有商品生产的社会生产条件问题,而是把“现有的社会生产条件”、“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相同的劳动强度”作为商品交换价值论的既定的前提条件,而这个前提又是商品生产者充分自由竞争的基础。也就是说,不管生产商品的社会生产条件的具体特点如何,只要社会是充分自由竞争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就存在一个相对确定的趋势。马克思说过,没有充分的自由竞争,没有劳动者从一个部门向另一个部门的自由流动,劳动就只能是具体劳动,抽象劳动就是一种虚构,商品价值量的确定就没有任何科学性。另外一个前提就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所以我们发展劳动价值论只能在对劳动价值论的约束条件进行分析,劳动价值论向哪些方面发展不是我们主观任意选择的。研究在公有制和市场长期的非充分竞争状态条件下,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生产的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的社会化;在社会意识形态克服商品拜物教的危害,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这才是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应坚持的正确方向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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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炼成.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2(2)。
劳动价值论概念范文2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要素价值论 知识价值论 逻辑一致性
中图分类号:F014.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022-03
价值理论是经济学体系中最重要的基本经济理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西方边际效用价值论是最具代表性的两种价值理论,从而也成为两大经济理论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产业结构演进和社会经济发展,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就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如何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基础上,比较客观地看待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并在新的情况下加以创新发展,学术界进行了长期而热烈的讨论。
一、学术界对待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几种态度
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仅是经济理论发展的需要,更是改革实践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在改革实践的推动下,获得了很大的丰富和发展。但相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实践的复杂性和曲折性,价值理论仍然显得“滞后”。相对抽象的理论与具体、复杂的实践,使人们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了种种不同的认识和态度,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条、僵化地认识和理解劳动价值论。有的学者无视马克思经典论著100多年的历史,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的现实,无视我国市场化取向改革过程中业已出现的产业结构演进、阶层分化和利益结构的变化等新动向,无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理论和实践结合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仍旧把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等教条化地理解,并作为理论研究的唯一依据和评判改革实践的唯一标准。凡是不符合他们理解的经济理论,便认为是错误的,凡是与经典论述不一致的改革实践,都认为是危险的。
二是立足于对劳动价值理论的修补。坚持活劳动、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生产性劳动又分为体力劳动和智力劳动两大类的观点{1}。认为战后的科技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智力劳动”、“现代科学劳动”成为价值创造的的主要源泉。这种认识有合理的一面,说明了知识、技术或现代科学发展对价值创造日趋重要的作用,然而,这一认识必然面临的两难逻辑矛盾是:如果仍旧坚持经典的劳动价值论,则必须承认我国现阶段非公有经济中存在着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或剥削雇佣工人的现象,而且,在“两权分离”条件下的公有经济中的资产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必然因拥有“过量”剩余索取权而存在剥削现象,那么,我国现阶段也就必然存在剥削和被剥削两个在物质利益分割方面对立的阶级;如果不坚持劳动价值论,就要承认物化劳动、资本,经营者才干乃至土地等自然力能够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
三是坚持劳动价值论,但拓宽劳动价值论中生产劳动和创造价值劳动的范围{2}。“在不违背劳动价值基本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加强对生产工具特别是先进工具和机器设备在财富及价值创造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认为社会需要的劳动,如物质生产劳动、精神生产劳动、商业和服务业劳动、社会公务劳动等都属于生产劳动,从而也创造价值。如在商业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问题上,该观点认为,如果不承认商业服务劳动创造价值,就会遇到的“包括劳动力价值在内的社会全部商品的总价值与其总价格之间永远存在的巨大差额,即使商品分别按价值出售,总价格也会永远小于其总价值”的理论难题。而如果承认商业服务劳动创造价值,既遵循了商业利润来自于产业利润的分割、让渡,合理地说明商业利润的来源,又解决了商业劳动者的商业劳动如果不创造自身劳动力的价值,会产生社会总价值与社会总价格之间的不一致理论悖论。但该观点遇到的又一个理论难题是:既然商业及服务劳动属于生产性劳动,从而都创造价值,但是商业店员的劳动为什么只创造自身劳动力的价值,而不创造剩余价值或商业利润?
四是修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国内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钱伯海教授提出的社会劳动价值论{3}。其主要观点是:价值是由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在内的社会劳动创造的,绝对剩余价值来源于活劳动的创造,相对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主要由物化劳动创造。而且,“物化劳动是创造剩余价值的主要源泉”,而物化劳动作为上期其他企业的活劳动的成果,在本期生产过程中被生产性消耗,同期又生产出相应的产品加以补充,并延续到下一期维持再生产;本期活劳动创造的价值一方面要计入总产品中一部分,作为积累留到下一期,供扩大再生产之需。所以,“本期耗费的物化劳动、全部本期活劳动生产的结果,不仅是过去劳动,而且根本没有过去的劳动,全部是本期活劳动形成的。”总之,全社会各企业的活劳动在社会分工条件下,以物化劳动为媒介,进行传递,而物化劳动“本身是活劳动制造的,因而归根结底,还是活劳动创造价值。”对钱教授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批评{4},认为钱教授的物化劳动概念,不仅在马克思劳动两重性学说中没有涉及,而且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混淆了创造价值的劳动、形成价值的劳动和表现价值的劳动的三种劳动形态,“把劳动表现形式当做劳动创造价值形式”,同时把国民经济统计量和理论经济学的价值量相混淆。
五是对劳动价值论结构性颠覆的广义价值论{5}。广义劳动价值论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代表性论著是蔡继明教授的“基于广义价值论的功能性分配理论”。该理论在说明产品价值由要素价值决定,要素的价值由产品价值派生这一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的基础上,论证了非劳动要素同样参与价值的创造,非劳动要素按照其在价值创造中的贡献参与分配的观点。该观点试图克服古典劳动价值论和新古典边际生产力价值论存在的“产品价值的形成与要素价值的决定的割裂”问题,“构建一个更加完整的价值理论体系”。对广义价值论的批评{6},认为广义价值论并没有什么新意,仍是基于“物化劳动不仅不能创造价值,也不能转移价值,广义价值论和联合劳动价值论都脱胎于‘三位一体’公式。”而这是早已被马克思批判过的,并没有什么新意。
六是从根本上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持该观点的除了学术界一些照搬西方经济学中效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和动态非均衡价值论的相关论著外,有的从马克思创立其劳动价值学说所站的阶级立场上发现问题,试图从根本上否定劳动价值论{7}。该观点认为,马克思创立的价值理论,之所以是“劳动价值论”,而不是“资本”价值论、“技术价值论”或“管理”价值论,其根本原因是马克思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而不是站在资本家的立场上,如果马克思站在资本或生产要素立场上分析问题,“凭着马克思的过人的才智、高深的理论功底和坚强的毅力,创立的价值论一定不是‘劳动’价值论,而是‘资本’价值论、‘土地’价值论、‘管理’价值论或适合市场经济一般发展规律的‘生产要素’价值论。”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跳出劳动价值论后,再看劳动价值论,其理论应该发展成为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新的生产要素价值论。”对该种观点的批评,认为马克思的学说自然有其阶级性,马克思恩格斯从不回避他们学说的阶级性,并宣称他们的学说是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学说,但这并不否定其学说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用阶级性否定科学性的推演和论断,本身就不具有科学性。
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逻辑一致性
马克思经济学说自诞生以来,一直以其强大的逻辑和声而著称。但是,自从马克思提出和论证了劳动价值论之后,一些西方学者就开始怀疑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逻辑一致性,并主要在价值转型及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上大做文章。近年来,我国学术界也从不同角度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的逻辑一致性提出了一些质疑,并将其视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内在缺陷。其中较为典型的有以下两种观点:
其一,有人认为,马克思“并不是劳动价值一元论者”,而是以劳动为核心的多元要素价值论者{8}。在他们看来,尽管马克思的确很重视生产商品的劳动,并在对非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观提出严厉批评的基础上,确立了生产商品的劳动属于生产性劳动,从而创造价值并成为价值的源泉的劳动价值理论。但是,马克思并没有绝对地排除其他非生产性劳动参与价值创造。他们引用了马克思有关商品经济条件下,“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的论述,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点:“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captain of industry)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讲,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作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这种劳动可以转给经理),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正如在奴隶制下奴隶监工的劳动,也必须和劳动者本人的劳动一样给予报酬。”{9}并且引用马克思关于随着生产的发展,“一般科学劳动”日益代替人的直接劳动的趋势的论述,以及马克思关于“资本的趋势是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而直接劳动则被贬低为只是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直接劳动在量的方面占到微不足道的比例”,“同一般科学劳动相比,同自然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相比,……变成一种从属的要素”,“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经耗费的劳动量”等相关论述。据此得出,马克思至少认为劳动、管理科学等都是生产的一个要素,并且参与价值创造的结论。
对上述类似观点的批评,认为这种对马克思有关价值创造的引用和论证,是极不严谨和科学的,因为,第一,只是只言片语地引用相关经典论述,存在严重的“拿来主义”和“为我说用”的功力主义和实用主义色彩,而不是科学地整体把握理解。因为,马克思对资本家劳动的论述,是严格区分资本家一方面作为所有者,另一方面又作为一般劳动者的双重身份来分析问题的。第二,尽管马克思深刻地指出了在社会生产的发展过程中“一般科学劳动”日益代替人的直接劳动的趋势,他甚至遇见到了“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而是更多地“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10}但是在工业革命时代,马克思不可能将科学劳动划分出来,专门研究它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这是由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使命决定的,科学劳动创造价值因此被“抽象掉”或“简化掉”了{11}。
其二,有人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并未实现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的统一{12}。认为马克思虽然从个别到一般、从现象到本质解决了价值的本质、源泉、量的规定性和价值规律等问题,而没有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个别、从本质到现象进一步解决劳动究竟是如何创造价值以及劳动怎样才能尽可能多地创造价值量问题;尽管十分重视价值源泉的劳动的一元性,但是对影响价值量的因素分析却不够;尽管已经意识到生产资料和科学技术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并提议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但并没有就此展开研究;尤其是马克思十分喜欢和善于运用社会平均分析方法研究价值量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系,也研究了价值量和社会必要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却没有能够用微观边际分析方法研究价值量和个别劳动时间以及个别劳动时间与个别劳动生产率的关系。然而,抽象劳动“总是要采取某种具体劳动的形态,并与商品生产者所采取的生产资料及其科学技术相联系。不仅如此,价值虽然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是以个别劳动时间为基础,并始终存在于个别劳动之中。”因此,应从与现实结合的角度,从单个商品生产者的微观行为角度思考问题,这些问题是:“价值源泉的一元性和影响价值量因素的多元性矛盾”、“抽象劳动总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但与个别劳动时间成反比的矛盾”、“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但与个别劳动生产率成正比的矛盾”。而解决这些矛盾的办法,是在遵循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承认微观主体个别劳动创造价值的特殊性,并以此为出发点,拓展微观劳动创造价值的研究领域,进一步研究微观主体即单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如何和怎样创造价值以实现价值最大化问题。”还有人认为{13},马克思未实现宏观劳动价值论与微观劳动价值论的统一,承认物化知识创造价值发展“微观劳动价值论”的关键,在于揭示宏观上正确的劳动价值论回到微观物质生产企业时,必须承认“物化脑力劳动”也创造价值。
问题是,马克思的学说并没有也不可能穷尽真理,马克思的整个学说在人类经济学说发展史上只是一个大的框架,解释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趋势。劳动价值论也是经济学说发展历史中的一个特定范畴,其特定的研究目的。要求与现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天壤之别的100多年前的学说穷尽真理,说明包括宏观和微观的所有的问题,做到放之四海而皆准,是有违历史唯物观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三、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局限性
关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学说劳动价值论的局限性问题,学术界也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争鸣,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从劳动价值论“暗含的条件”分析劳动价值论的局限性。在有关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局限性”讨论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晏智杰教授从劳动价值论“暗含的前提条件”出发,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适用范围或历史局限性的论点{14}。其基本逻辑是,有什么样的前提和条件,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反过来,这些结果也应当在,而且只有在这些前提条件下才能成立。这就是说,马克思的价值分析不仅有前提条件,而且这些前提条件是蕴含在马克思的价值分析之中的。这些前提条件包括:物物交换的直接性,除劳动之外的要素使用的无偿性,以简单劳动为分析尺度等。
所谓物物交换的直接性,就是在交换的过程中,没有货币居于其间,更无资本的作用,仅是纯粹的实物与实物之间的交换。因为,如果引进货币,就必然引进价格,尽管价格比价值更接近现实,但会因此更远离本质。实物交换是对商品价值分析的必要条件乃至是充分条件,因而是唯一正确的条件,而这个条件从一开始就假定在交换双方供给与需求的恒等,从而排除了供给与需求变动对交换比例的任何影响。
所谓要素使用的无偿性,即除了劳动之外,其他一切用于交换的对象都不必付出代价。如果将资本(包括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引入交换,就会增加分析问题的复杂性,甚至模糊了问题的本质。
所谓假定劳动是简单劳动,是说马克思把简单劳动作为计量社会劳动、从而简单劳动时间作为计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而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加。他认为马克思的这一分析思路尽管非常正确,但因为简单劳动实际上是体力劳动,从而使马克思在其价值分析中缺失了知识和技术劳动要素的地位。基于上述分析,晏教授断言,在马克思设立或暗含的条件下,劳动价值论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也因为这些(暗含)条件的设立,使得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正确性也仅仅是局限于这些条件下的有限正确性,如果缺少了任何一个假定条件,就不再是正确的价值理论。或者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仅仅适应于说明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简单实物交换比例决定的特殊法则,人们之所以误以为它们是普遍法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准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价值分析的限制条件,或者误以为没有什么限制条件。
上述观点遭到了众多学者的商榷,卫兴华教授对上述观点提出了严厉的批评{15},认为学术讨论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科学的论证和论据增强说服力。要减少主观武断,避免或减少对前人和今人理论观点的误解和曲解,包括对相关理论的概念、原理和规律的把握。晏智杰教授不仅“变异了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涵义”,而且无视马克思的有关价值的论述是“怎样从偶然的价值形式发展为扩大的价值形式,再到一般的价值形式,最后出现货币形式”的分析,硬说马克思的价值分析只是从原始物物交换,没有货币居于其间。对于“假定劳动之外的要素是无偿的”暗含前提条件的推断,卫兴华教授也从马克思分析问题的理论逻辑,阐述了商品分析部分的确不需要涉及是否要付出代价,但是,马克思对价值理论分析和价值理论运用和延伸的分析,诸如货币如何转换为资本、资本的循环和周转、借贷资本和利息、地租等的分析,处处可见资本、土地等非劳动要素怎样付出代价和付出多少代价。对于“假定生产商品的劳动是简单劳动”的暗含条件的推测,是强加于马克思价值理论的武断做法。因而,其“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把握、论述和批判,从根本上和完全地离开马克思的原意。它是在同被他变化和幻化了的‘劳动价值论’战斗。”
也有的学者认为{16}。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尽管是从简单商品经济分析开始的,但是,并不是把商品价值理论的研究退回到资本主义以前的简单商品生产,而是立足于资本主义社会来分析简单商品的。马克思分析实物交换只是作为分析价值形式发展的最初形式,因为它是商品交换的起点,而不是作为分析商品价值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而且,认为马克思的价值分析中假定除劳动之外的其他生产要素都是无偿的论断是没有根据的。马克思曾明确指出:“虽然只有可变资本才能创造价值,但只有在另一边,即劳动的生产条件也被预付的情况下,才会创造出剩余价值。”{17}同时,认为马克思将劳动仅仅理解为简单劳动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因为马克思认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18}。二是从劳动价值论的“人权观”角度分析其局限性{19}。认为“古典劳动价值论是反封建特权的理论吼声,……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在马克思那里,它却是为工人阶级服务的,从其价值观实质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无产阶级人权观念的政治经济学表现。”“像洛克一样,他的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权利论(劳动者对其劳动成果拥有唯一的占有权力)完全是一回事。工人花费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乃是工人应当拥有的权力。”“劳动价值论本身意味着在劳动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社会交往以平等权力为规范,工人应当平等地占有和交换自己的劳动成果。”“事实上,马克思也不隐瞒这一思路。西方某些学者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攻击,大都处于对工人阶级人权观念的悖向。”总之,劳动价值论的确是革命时期无产阶级人权观的表现。它是创始人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上瞩目私有制商品市场经济下工人受剥削的实际而得出的“政治经济学假说”,它不能不在价值观念上整合着无产阶级人权观。“所以,劳动价值论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学唯一的不可动摇的出发点。”当前,应当重塑瞩目于使用价值配置并兼顾价值关系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假说”,而在这种考虑中,劳动价值论并未给一概抛弃,它被新的“假说”所“综合”了。
也有的学者认为{20},马克思恩格斯是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上,既指出了资产阶级人权在促进资本主义文明方面所起的巨大进步作用,又指出了资产阶级人权基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而具有的不可克服的矛盾。因此,必须废除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才能使人类获得解放。
四、关于要素价值论、知识价值论
要素价值论是近年来的一种时髦。围绕要素价值论及其与劳动价值论的关系,不仅诱发了激烈的学术争论,而且深刻地影响着价值理论讨论和经济改革实践,因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一)关于要素价值论
1.是否存在要素价值论。尽管有不少人坚持马克思是劳动价值一元论,但也有一些人认为,包括马克思在内的众多经济学家实际上都是生产要素价值多元论者。只不过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中的地位不同,因而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家所坚持的是以劳动为核心的生产要素价值论,现在人们坚持的是以科学、知识为核心的生产要素价值论{21}。
2.能否用要素价值论来补充、发展甚至替代劳动价值论。有不少人认为,劳动价值论抹杀了除劳动以外的其它一切要素在价值形成和增殖中的作用,不能圆满解释社会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的现实,因而应当用要素价值论来化解劳动价值论的“矛盾”。甚至有人提出“等量要素及相同组合创造等量价值是商品经济一般规律”{22}。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坚持“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物化劳动不能创造价值”的观点,因而不同意用要素价值论来补充、发展甚至替代劳动价值论{23}。
(二)关于知识价值论
1.知识价值论还是劳动价值论。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不同的基本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从传统经济到知识经济,不仅现实基础发生了变化,而且它们依据的理论基石也不同。传统经济依据的是劳动价值论,知识经济依据的是知识价值论,这是两者最根本的区别。知识本身,作为劳动产品包含着价值,并能将自身价值转化为现实价值;知识的使用,能够在生产中创造新价值、创造大于生产或购买它所花费的价值。这就是知识价值论的主要内容{24}。另一种观点认为,知识价值论所包含的某些思想内容是不错的,但提法不够准确。知识本身作为已经形成的商品,它凝结有价值;但作为创造价值的因素看,知识本身又不等于价值,它只有转化为实际的劳动过程,才能形成价值。因此,总的提法还应当是劳动价值论,只不过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科学劳动在形成商品价值的总劳动中居于越来越主要的地位罢了{25}。
2.知识价值论能否取代劳动价值论。这同样有两种基本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知识价值论将取代劳动价值论。1982年美国社会预测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在其《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一书中提出:在信息经济社会里,价值的增长不是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实现的。由此提出;我们必需创造一种知识价值理论来代替劳动价值理论“。这是因为,在知识经济时代,直接劳动、劳动者已不是生产过程的主力不是财富即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创造者了。因此,在传统经济中是劳动创造财富即价值,在知识经济中不是(直接)劳动,而是科学技术(即知识)创造财富(即价值)。换句话说,传统经济的理论基础是劳动价值论,知识经济的理论基础则是知识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的创立,曾为传统经济的价值形成提供了理论根据;在知识经济中,人的直接劳动已脱离生产过程(只是以看守者和调节者的地位,“站在生产过程旁边,已经不是它的主要动力了”)当然也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不再是创造价值的主要源泉,这时再用劳动价值论说明价值创造问题,显然是不合实际的。于是知识价值论便应运而生。对知识创造的经济,只有知识价值论才能说明其价值形成问题{26}。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劳动价值论并未过时,仍然适合于知识经济时代。这是因为,一方面,创造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和实体是活劳动,而生产资料是已经客体化了的物化劳动,它在生产中只是转移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另一方面,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不否认知识和科学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相反,它本身就包含着这一思想。因此,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非但不会否定劳动价值论,相反更加证明了劳动(特别是脑力劳动)创造价值的正确性{27}。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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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概念范文3
[论文摘要]劳动价值论争论中需要认清的三大新问题是:1、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它是生产价值的重要条件,只能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2、知识劳动者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其中科技工作者、管理者的劳动能创造巨大的价值和财富。3、要深化发展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与研究。
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迅速传播与广泛采用,人类步人新的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变成经济发展的首要资源,成为对经济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科技知识(以下简称知识要素)不仅使生产力的发展速度大大加快,使社会财富急剧增加,而且对传统经济理论形成很大冲击,引发出了对劳动价值论的深化认识问题。面对生产力构成中的知识要素对经济的突出贡献,有学者提出知识能够创造价值的观点。他们认为,知识可以复制,能重复使用,有再生性、创新性特点,它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可以突破物的要素的有限性,极大满足人的需求,对经济作出的贡献是其它诸要素无法比拟的,它在价值生产中贡献巨大,所以,他们认为知识能够创造巨大的价值与财富。这就是所谓的知识价值论。
由于知识创造价值观点的提出,这在价值理论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它引发了多元价值论对劳动价值论(一元价值论)的挑战,从而引起劳动价值论大争论。争论中产生了一些观点与劳动价值论存在根本的分歧,而且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它促使人们去思索探究这些问题的真伪,为深化发展对劳动价值论认识提供了基本素材和条件,并能对之产生深远影响和历史性意义,但首先则要求劳动价值论能够根据时展的新现象,对那些问题作出正面而科学的回答。在诸多问题中,存在着最明显的三大新议题:一、科技知识能否创造价值?这是价值论之争的契机与前提,必须从理论上深人分析才能说服人。二、既然新科技的发展,使先进机器设备得以运用,企业内直接劳动的人数减少,那么价值创造的主体是谁呢?它有何转变?这是社会发展的新倾向,并与第一个问题直接相关、相辅相成,它也是劳动价值论应予以丰富发展的内容。三、这次争论呈现两种态度:一种是要发展深化劳动价值论,另一种是要用价值多元论取代劳动价值论。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如何科学地对待劳动价值论问题呢?这三个问题认识清楚了,才能更好地推动劳动价值论的深化与发展。
对此三大议题,我们的回答是:第一、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第二、知识劳动者是价值创造的主体;第三、深化发展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与研究。这是研究劳动价值论之中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对此必须认识清楚,不可回避。
一、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
科技知识运用于生产,为社会创造了许多财富,因此造成一种假象:似乎科技知识就能创造价值。科技知识能否创造价值?理论界对此争论得很激烈,而劳动价值论的回答是否定的。
1、从科学技术知识与劳动生产力的关系来看,科技知识是劳动生产力的因素,但不是决定价值的因素。
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因素有: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在这些因素中,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居于重要地位。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财富的创造较多地取决于生产所运用的动因力量,即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它在生产上的应用。
新科技知识通过作用于生产力中的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它的应用使劳动资料中的动力系统、机具系统、运输系统和信息系统更为先进,使劳动对象的范围扩大,性能质量更好,并可武装劳动者的大脑,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造就高素质的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这些因素的结合,形成新的生产力。科技知识通过作用于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进人劳动过程,参与使用价值的创造,但不进人价值形成过程,只有人的劳动是决定价值的因素。因此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
2、从劳动的二重性学说来看,经过科技知识物化的劳动对象和先进的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通过具体劳动改变自己的使用价值形态,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而抽象劳动则在产品中加进了新的价值。
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通过具有特定目的和方法的具体劳动,使用先进的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最终生产出新的产品出来。这个过程中,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形态被消耗掉,通过具体劳动,原来的使用价值已造就了新的使用价值(新的产品)。由于具体劳动创造各不相同的使用价值,它们无法在量上进行比较,就只有靠产品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来保存生产资料的价值,生产资料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只能是它先前失掉的价值。因此,具体劳动无法使价值增大。而抽象劳动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是价值的源泉,它的耗费能在产品中形成追加的新价值。正因为劳动的二重性,使得加进新价值和保留旧价值在同一劳动时间内共同完成。因此,先进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只能转移价值,不增加价值。科技知识及经过它物化的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不能创造价值。
3、从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成反比例的关系来看,经过科技知识改造的先进生产工具或机器,通过劳动者使用,可以提高劳动效率,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但单位产品耗费的劳动时间减少,其个别价值降低了。按马克思的观点,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前提下,无论个别劳动生产率如何变化,同一劳动在单位时间里创造的价值是相等的,这说明先进机器的使用,虽提高了劳动效率,造就了更多的产品,但却未使价值量增加。虽然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商品交换,劳动效率高的生产者可实现较多的社会价值,但机器的使用不会增加价值总量。可见,经科技知识改造的先进机器或工具不能创造价值。
4、从高素质的劳动者与低素质的劳动者创造价值量的比较来看,前者在单位时间里创造的价值要大。也许有人会说,由此不可以说明劳动与科技知识都创造价值吗?我们的回答是:科技知识不可能增值,仍然只有劳动创造价值。
这里,高素质的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量大,他的劳动效率也比低素质的高,但这增加的价值量不是因为科技知识带来的,而是由于高素质的劳动者,其劳动复杂程度要高、劳动的强度要大,在单位时间里,他耗费的体力、精力、智力比低素质的人要多、要快,他的劳动多倍于简单劳动。因此,高素质的劳动者比低素质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里创造的价值要大,这个增加值仍是复杂劳动带来的,科技知识并未能参与价值创造。
综合以上四点,说明科技知识及经过知识物化的知识产品、机器设备等都不能创造价值。
二、知识劳动者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
随着高科技的应用,企业内直接劳动人数减少,出现了“无人车间”、“无人工厂”,人们会疑惑:价值创造的主体是谁呢?它发生了怎样的转变?是转向科技知识吗?
我们知道,劳动是人在生产使用价值时运用的体力与智力的总和。劳动除了包含体力劳动外,还包括脑力劳动,脑力劳动是总体劳动的组成部分,从属于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
随着现代高科技的发展,使社会劳动发生了变化,劳动出现了知识化、智能化、复杂化特点,复杂劳动在价值创造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体力劳动的比重日益下降,繁重的重复的体力劳动,正被各种自动化机械和计算机所取代,社会劳动结构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脑力劳动日益成为劳动的普遍形态,劳动者的创新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在经济发展中起主要作用,那么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也由过去的主要依靠体力劳动创造转变为主要依靠脑力劳动创造。因此,价值创造主体不是转向科技知识,而是转向知识劳动者、脑力劳动者。
比如:19世纪中叶,马克思时代,当时经济发达的英国在工业和农业领域就业的劳动力大约占了英国当时全部就业人数的64 % ( 1840年),当时的价值是主要依靠体力劳动创造的。到1980年,英国在工业和农业领域就业人数在全部就业的人数中所占的比例已下降到了大约20%,与此同时,从事服务业的人数却由36%上升到了63% ,67.8%、大约80%;与此同时,英国创造的GDP却不是在减少,而是在不断增加,1885年为13. 16亿英磅,到1980年达2312. 1亿英磅,1987年4141. 8亿英磅,2000年10425. 9亿英磅。而这些服务业中发挥着重大的创造价值作用的人员大多是知识生产者、知识分配者、技术工作者、管理者、信息服务人员以及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素质和一定技能的人员,而且这些人员在全社会正日益增加,他们创造的价值在服务业中占绝对比重。目前信息产业已成为发展最快的领头羊,全球GDP中,已有三分之二的产值与信息产业有关。信息业已成为全球第一大支柱产业。1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年度报告指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即知识经济在OECD的主要成员国中,“已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0%以上”。这些数据已表明,知识智力劳动者已取代体力劳动者的主体地位,价值主要由他们创造带来。知识劳动者成为劳动的主体,他们是科技工作者、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工人、服务人员,其它从事精神文化生产的人员等等。其中科技工作者、管理者是知识劳动者的典型代表,是创造价值的核心主体。
但是,为什么科技工作者、管理者的劳动能创造巨大的价值和财富呢?在这里,我们需要对两者的劳动作用问题进行深层分析。
当年马克思就十分重视科技工作者、管理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他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劳动者的概念也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职能就够了。”在整体劳动者中,除了体力劳动者之外,还包括经理等管理人员、工程师等科技人员,马克思又具体地说:“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的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从马克思的叙述中可知,科技人员、管理人员是属于生产劳动者,他们是在劳动“概念扩大”之后,其劳动能力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的劳动者,其从事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现代生产中,其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
1、对科技工作者劳动作用问题的分析
对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有些学者称其为“科学劳动”、“科技劳动”、“科技创新劳动”或“创造性劳动”等概念,都一致认为它是以高科技为基础的创造性劳动,能创造巨大价值。20世纪末以来,人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科技创新,如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核动力技术、纳米技术、宇航技术等都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成果。劳动是以拥有科学知识高积累和高创造性能力的科技人才来进行的生产劳动。它有两大功能:一是提高劳动生产力和创造高知识含量使用价值的功能。首先以科学发明为基础创造出与生产直接相连的科技成果,如新技术构思、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以及各种技术数据等,其知识含量高,富有使用价值,而以之为生产手段,使生产产品的能力较之传统工业生产工具高出千百倍,是国民财富高速增长国力迅速增强的有力杠杆。二是创造高价值的功能。科技创新劳动是层次最高的高度复杂劳动,这种劳动具有高价值创造能力,是当前科技进步和劳动方式现代化以及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特征。创造性是科技创新劳动的特点。比如:在形成半导体芯片的价值中,85%以上的价值来自于专门设计和工程服务以及相关的专利版权的创造性劳动。
根据科技工作者对经济作出的巨大贡献,理应给予丰厚的报酬,一方面是对科技人员从事高度艰辛的复杂劳动、付出了巨大劳动代价之后所给予的经济回报,同时也是鼓励更多的科技工作者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更大的创造性成果出来,为社会经济服务,以充分体现知识的作用。
2、对管理者劳动作用问题的分析
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经营管理的作用日益重要。马克思肯定了生产管理的必要性,对之反复使用了“监督劳动”、“指挥劳动”、“管理劳动”、“指挥和监督劳动”等概念。肯定了厂长经理等的管理劳动是指挥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其劳动表现在对产品的设计、工艺改进、内部机制的创新等方面做出预先决策,对生产内部的各种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配置,使之协调优化,这种工作需要有专业知识、生产经营能力与丰富的经验才能作出恰当的判断、合理的估计、英明的抉择,这属于知识劳动。生产过程中,管理者要使员工能够进行协作劳动、互相配合、不断创新,对生产要予以监督、指挥,承担创造价值的任务;他们为实现产品的价值,需要创造性地展开营销活动,开拓新的活动领域,不断冲破常规、捕捉新的机遇,开辟新的市场,而在产品价值的实现过程中,会面临激烈的竞争、对手的排挤、市场的变化等,这就需要他们运用智慧、胆略和创造性,善于驾驭局势变化,善于抓住机遇,以使产品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显然,经营者的劳动是一种复杂的脑力劳动。能创造巨大的价值。
在当今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世界经济的一体化,经营、管理会变得更为复杂,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个优秀的管理人员在组织生产中的作用和所创造的价值要远胜于一个普通职工,同时他在实现商品的价值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鉴于管理者的劳动也是一种高智力的知识劳动,他在创造价值与价值实现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也应获得更多报酬,这才是对其管理劳动的复杂性、创造性的肯定。
总的说来,价值创造不仅仅局限于狭义的物质生产领域,创造价值的劳动者也不只限于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者。如今,实践已证明科技工作者、管理者正日益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他们的劳动是知识劳动,是能够创造巨量价值的高级的复杂劳动。
三、深化发展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与研究
这次争论呈现两种态度,一种是以多元价值论补充修改甚至取代劳动价值论,另一种是深化发展劳动价值论。通过理论大争论,我们知道,有些价值论是错误的理论,其名义上是修改补充劳动价值论,实则违背了劳动价值论关于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的根本观点,以取代或者否定劳动价值论,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行不通的。
劳动价值论概念范文4
[关键词] 劳动价值论;均衡价格论;融合
[中图分类号] F014.3F091.3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7)10-0086-04
一
政治经济学中对价值与价格的分析,依据的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当代西方经济学中对价值与价格的分析,依据的是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尽管人们在分析价值与价格时加上了自己的理解,但基本观点仍然是这两位大师的。过去,我们对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持完全否定态度,认为其“综合了一切庸俗的价值理论”(鲁友章、李宗正,1979)。近几年来,经济学界对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有人提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实质上也是供求决定的价值论,与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具有同一性(黄邦根、施俊龙,2003);还有人认为,新古典生产函数存在着“资本度量与新古典生产函数的存在性问题”,效用函数存在着“效用的度量”问题,正是这两个理论缺陷使得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推导缺乏坚实的科学基础,从而使得新古典市场价格理论这个庞然大物成为一个泥足巨人(白暴力,2004)。这些观点对我们研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和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及其融合,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笔者认为,完全否定均衡价格理论是不可取的,简单地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归为供求决定的价值论也值得再探讨,而认为新古典生产函数存在的两个理论缺陷也不能完全成立,因为生产函数虽然不能以一个物理单位进行计量,但不是不能计量,而分析需求时加入心理因素不仅不是缺陷,而且是一种发展。
笔者将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马克思和马歇尔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基本理论入手,分析劳动价值理论与均衡价格理论融合的可能性,吸收马歇尔对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分析的合理成分,把均衡价格理论建立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之上,从而实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与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的融合。
二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均衡价格论是马歇尔经济理论的核心和基础,两者都对价值与价格作了许多精彩的论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科学的,但还需要丰富和发展。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是庸俗的,但也存在许多可取之处。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采用的是一种规范的抽象分析方法。这一理论认为,价值的实体是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采用的是一种实证分析方法,侧重对经济现象的具体描述。这一理论认为,一种商品的价值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是由该商品的供给状况和需求状况共同决定的,商品的价值通过均衡价格来衡量。所谓均衡价格是指商品的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点所决定的价格,是供给与需求相均衡的价格。马歇尔用价格的概念替换了价值,以对市场价格的分析取代了价值决定和价值实体等问题,回避了对价值的分析,提出的只是一个供求价值论或无价值实体的价值论。
这样两个看似完全对立的理论之所以能够融合,笔者认为原因有二:一是因为马克思通过规范的抽象分析建立的劳动价值论,如果不能通过实证得到验证,那是不能令人信服的;马歇尔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的均衡价格理论,也需要通过深层次的分析说明道理。劳动价值论是对市场价格的抽象论述,而均衡价格是对市场价格的具体描述。两种理论的分析方法是互补的,内容是可以融合的。二是因为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两者分析的是不同层次的问题。马克思的价值分析是科学的,它和价格分析、均衡价格并不矛盾。如果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吸收均衡价格中对价格分析的有益部分,则会使劳动价值论更加完善。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是一种供求价值论或无价值实体的价值论,均衡价格需要有一个价值实体。因而,完全可以并且应该形成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均衡价格理论。
三
其实,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也有着与马歇尔均衡价格分析相似的分析。马克思认为决定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两种含义,在分析单位商品价值量决定时,马克思提出了第一种含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资本论》第一卷,第52页)。在政治经济学中,把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作为价值规律第一方面的内容。马克思把这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也称为社会价值或市场价值。
在分析商品价值实现时,马克思提出了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资本论》第三卷,第717页)“要使一个商品按照它的市场价值出售,也就是说,按照它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来出售,耗费在这种商品总量上的社会劳动的总量,就必须同这种商品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即同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要相适应。”(《资本论》,第三卷,第215页)一个商品按照它的市场价值出售,即价格与价值相等的条件,是这种商品生产的总量与社会需要相适应,是该商品的供求平衡。在政治经济学中,把商品以价值量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作为价值规律第二方面的内容。这一按市场价值出售的价格相当于马歇尔的均衡价格,它的基础是生产它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马克思所讲的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尽管没有提出均衡价格这一概念,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不排斥均衡价格,它强调了这一价格的基础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四
马歇尔对均衡价格的分析是一种实证的分析,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是对经济现象的具体描述,在论证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均衡价格时,这些是完全可吸收的。马歇尔对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证明,尽管其中存在许多不科学的地方,但也有许多可取的地方。
在论证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均衡价格时,白暴力教授在《新古典市场价格理论的缺陷与马克思市场价格理论基础的构建》一文中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在批判马歇尔对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证明后,从社会效用劳动推导出需求曲线,在变量劳动价值论基础上推导出供给曲线,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但是,我们认为,白暴力教授对马歇尔的批判有些地方值得商榷。
马歇尔利用了边际分析方法,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说明需求曲线: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随着对某一商品消费的增加,消费者从中得到的效用递减,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不断降低,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马歇尔对需求曲线的这种证明是简单明了的。白暴力教授却认为,“由于效用的度量问题没有解决,由效用函数推导而来的需求曲线就缺乏坚实的基础”。笔者认为,马歇尔所说的效用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感受,如果用它说明价值,进一步说明价格,是主观效用价值论,是庸俗的,是不可取的。但用它说明消费和需求,进一步去说明需求价格,却是有道理的。人们对某种物品的消费一是满足生理需要,二是满足心理需要。对某一物品的需求不仅取决于这一物品的使用价值,同时取决于个人的主观偏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心理对需求的影响越来越大。主观上的偏好和满足感即效用,随着人们消费某种物品的增加而递减,需求价格随着降低,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仅仅承认使用价值对消费和需求的影响,不承认主观偏好对消费和需求的影响,那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引入消费心理分析,用效用去说明消费和需求,利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说明需求曲线,解释价格与需求的关系,会使劳动价值论的内容更加丰富。
马歇尔利用边际分析方法,用边际收益递减规律解释了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的原因。在技术不变的前提下,其他生产要素投入不变,仅改变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由于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这种生产要素的投入增加到一定量后,边际产量开始递减,边际成本不断上升。只有价格上升,厂商才会增加生产,如果价格下降,厂商会减少生产。对供给曲线的这种证明,也是简单明了的。白暴力教授认为,“新古典生产函数中的资本无法用一个物理单位来计量。如果资本无法度量,以资本作为自变量的新古典生产函数也就不能成立;如果新古典生产函数不能成立,以新古典生产函数为出发点推出的供给曲线也就失去了基础”。我们的认识是,作为投入的资本,其物理形态是多样的,无法用一个物理单位来计量,并不意味着无法计量,因为我们可以用多种物理单位来对其进行计量。在要素价格不变的条件下,资本投入总价格的变化必然反映了资本投入量的变化。
能否把均衡价格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关键是能否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证明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利用边际分析方法,通过生产函数,依据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也可得出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的结论。图1是西方经济学在分析其他生产要素投入不变,仅改变劳动投入的条件下,总产量、平均产量、边际产量曲线的形状。
根据西方经济学的分析,劳动的最佳投入在第二区间,在此区间,单位劳动的边际产量和平均产量呈现出递减的趋势,生产边际产品和单位产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必然是增加的,因此,图2必然是成立的。
图2的曲线(1)是生产边际产品所需劳动的曲线,曲线(2)是生产单位产品所需劳动的曲线。
通过图2可以看出,产量或供给和生产边际产品、单位产品的劳动时间同方向变化。一种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难以计算的,但这并不影响这种抽象分析的理论意义。价值分析的是内在的深层次的问题,我们知道,在产量增加的过程中,生产单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表现为供给价格上升,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这就足以说明问题了。这和白暴力教授提出的变量劳动价值学说的结论是相同的。如果试图说明社会表面的经济现象,还需要分析成本和价格。
马歇尔和马克思对于成本的理解是不同的。马歇尔认为生产商品所做的努力和牺牲为生产的真实成本,报酬这些努力和牺牲支出的货币总额为生产的货币成本。马歇尔对成本的理解有两点是错误的,一是把成本理解为心理活动,二是成本包括了正常的利润。马克思所讲的成本是在生产中消耗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两者在量上是不相等的。
厂商销售价格的最低界限是马克思所讲的成本,厂商的供给价格包括成本和预期的收益或利润。厂商为了得到预期的收益或利润,根据供给价格等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产量。如果市场价格高于供给价格,厂商会增加供给;如果市场价格低于供给价格,厂商会减少供给,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利用成本和价格证明的供给曲线是可验证的,价格与之相应的产量是可以计算的。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利用供给曲线回答价格与供给的关系,可以使劳动价值论的内容得到丰富。
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可以建立起向右上方倾斜的供给曲线。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的交点所决定的均衡价格,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与市场价值或生产价格相等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的相等是偶然的,不相等则是绝对的。当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时,该商品会供过于求,这自然会引起市场价格下降;当市场价格低于均衡价格时,该商品会供不应求,这又必然引起市场价格上升。在市场价格与供求关系互相影响的过程中,市场价格趋向于均衡价格。
根据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均衡价格理论,也可以建立起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供求定理:技术进步,生产单位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单位商品的价值量降低,表现为供给曲线向右移,均衡价格下降,均衡产量增加;生产单位商品的劳动生产率降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增加,表现为供给曲线向左移,均衡价格上升,均衡产量减少;需求增加,需要生产较多的商品,由于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生产单位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表现为需求曲线向右移,均衡价格上升,均衡产量增加;需求减少,生产较少商品就可满足需要,由于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生产单位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表现为需求曲线向左移,均衡价格下降,均衡产量减少。均衡价格和生产单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按照相同的方向变化,这也证明了均衡价格的基础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科学的理论,在坚持劳动价值论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利用边际分析方法,依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和边际收益递减规律,说明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形状,进一步说明均衡价格,形成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均衡价格,对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丰富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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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概念范文5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理论基础;价值;价值创造
中图分类号:A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1009602
1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和哲学基础
1.1科学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对古典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马克思通过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价值理论的批判继承,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首先他打破了古典派只从交换价值的形式上看待价值的局限,而从“不同性质使用价值为什么能够在数量上相比较”出发,抽象出价值概念。为此他提出商品的二重性学说,并独创了劳动二重性学说,把价值作为一个独立范畴确立下来。即:“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在价值创造上,马克思指出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的大小。并运用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价值创造的源泉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对抗性,解释了剩余价值的来源和本质,并指出,“剩余价值的出现既离不开流通领域又不在流通领域,而在生产领域。生产领域的价值增值关键是生产者,资本家的预付资本并不创造价值而是转移其自身的价值。”因而,在价值创造源泉上,坚持了“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科学真理。
如何深刻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质,必须认真分析其价值理论存在的基础和条件。正是这些条件才构成了马克思价值理论哲学基础,是深刻理解马克思价值理论的钥匙。
1.2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
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第一个基础是:价值概念是建立在以人类整体的偏好为价值评判标准的框架之下的。迄今为止的几乎全部学科,只要涉及价值判断的,都是建立在以人类为中心的基础之上的。某物有价值完全是因为其对人类有效用,能满足人类需要;反之若某物不能满足人类需要则无价值。
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第二个基础是:价值的概念是商品用于交换时才产生的。价值概念建立在交换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人类之间的交换,物品永远只是物品,只具有使用价值。可见,价值是针对交换而提出来的,确切地说是针对人们交换中双方交换物的比例关系而提出来的,是衡量交换是否公平的一种尺度。从这个意义上,价值不是在生产过程中,也不是在交换过程以后,而是在交换的一瞬间才得以体现的。
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第三个基础是:价值是表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范畴。马克思认为:“商品形式和它借以得到表现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关系,是同劳动产品的物理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物的关系完全无关的。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社会关系。”既然价值只有在交换中才有意义,它表现为交换价值,交换又是建立在双方平等意愿的基础上,所以价值是在等价交换基础上的人与人交换关系(表现为商品的交换比例)的表现。
2价值创造的源泉
2.1劳动是价值形成的唯一源泉
为什么土地、资本也同样参与生产过程,但它们不是创造价值的源泉,而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呢? 其实,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这个问题已隐含在马克思对价值和交换的分析之中。让我们先考察交换,在假定交换物品对人类有效用,而且交换双方也为之付出劳动的基础上,来分析商品的交换比例问题。那么,以何种比例交换二物品最恰当呢?为什么一只海狸交换两头鹿,而不是一头或三头呢?这就集中到价值创造上了。马克思正是在前三个基础之下,对其作了科学的回答。既然价值是以人为标准进行评判的,那么就看这次交换对双方是否公平。若公平则成交,否则交换就不能进行。怎样才是真正的交换公平呢?当然又是要从人类本身的判断来考虑。可见,马克思只所以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属性,即是把价值概念建立在“人类为获得该商品所付出的艰辛和麻烦”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这种付出理所当然成了衡量交换比例的尺度。但这种艰辛和付出的度量在实践中又是有困难的。因此,马克思只有抽象出一般劳动,认为他们是同质的。进行了这种抽象之后,衡量商品的价值的标准就是人类的劳动。然而劳动还是摸不着、看不见的,只有用人类生产这种商品的劳动时间取代。而人类生产某种商品的劳动时间不是任何一个人的,而是社会平均的,所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决定了商品的价值。
2.2价值创造的更一般意义上的源泉
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看出,建立在以整个人类的福利为研究对象的基础上,我们得出价值的唯一的更一般的源泉:“人类为获得该商品所付出的艰辛和麻烦”。从而价值创造的一般要件就是:(1)主体创造出使用价值。(2)人类在创造该使用价值时付出了艰辛和麻烦。(3)创造价值用于交换。从这个基础上考虑问题,一切效用价值论者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只从个体(效用)出发,而未以整个人类社会(效用)为对象,以个体抹杀了一般。三位一体的公式也是错误的,因为“价值是体现在人们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上的,只能由人来创造而不能由物来创造”,非劳动的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并没有为商品的形成付出“艰辛和麻烦”,只是单纯的价值转移。
3价值创造分析――新时期对劳动价值论的运用和深化
通过对价值理论的前提、价值创造的一般源泉以及价值创造的判断要件的分析,我们可以据对新时期复杂经济现象的价值创造问题进行解析。
3.1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
物化劳动是否也创造价值,这个问题一直是经济学界争论的焦点,我们认为:人类劳动在当代仍然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物化劳动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被消费转移到劳动力中,构成劳动力的价值,是不能创造价值的。凝结在生产资料中的物化劳动,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具体劳动逐步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也不能创造价值。因此物化劳动在劳动过程中只是转移自身的价值,不能创造价值,但它对价值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是价值创造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1)它是劳动过程得以进行的物质条件。没有物化劳动参与,劳动者就无法借助生产资料进行劳动。(2)它构成了价值载体的物质内容,即使用价值。没有物化劳动参与,商品价值就缺乏物质载体。(3)作为上一劳动过程结果的物化劳动是经验的累积,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
3.2科学技术知识不创造价值
随着科技的发展,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在与过去相同的时间内生产出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品,所以有些学者便认为科学技术知识创造价值,并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作为论据 。其实这是混同了使用价值与价值的概念。生产力是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跟价值即这个表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范畴毫不相干,更不可能成为创造价值的力量。科技的运用,只是导致使用价值的成倍增长,而非价值的成倍增长。正是科技使人们生产该商品的生产率提高,减少了人们“获取该物所付出的艰辛和麻烦”,单位商品的价值才下降,而总价值却是不变的。另外,科技的发展导致价值的转移或者说价值的剥削,会产生一个重新分配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过程,但不是科学技术、知识创造了价值。科技的唯一作用就是广泛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一个行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引起对其他行业剩余的剥削,必然带动社会各行业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从而人们获得社会产品所“必须付出的艰辛和麻烦”减少,即单位商品的价值量降低。这个价值量降低的过程是人类生产自身摆脱自然束缚的能力增强的过程。
3.3经营管理劳动的价值创造
经营管理劳动在企业生产中所起的作用是组织、协调、指挥、监督,是构成企业生产的一个重要部分,特别是在现代科技发达、生产环节复杂的生产下,经营管理显得比普通劳动更加关键。管理者虽没有参与使用价值的直接生产,但其劳动与工人一般性劳动构成了企业的“共同劳动”,管理者也是“总体工人”的一部分,间接参与了价值的创造。而且其劳动是更加复杂的劳动,需要掌握更加复杂的科技知识和管理方法,是比普通工人劳动更有创造力的劳动。
3.4第三产业劳动、私营企业主劳动的创造价值
第三产业劳动也是价值创造的一个重要源泉。理由如下:(1)第三产业的劳动创造了使用价值。(2)第三产业劳动产品也是人类社会劳动的一般凝结。(3)第三产业的劳动用于社会交换,满足社会需要。特别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社会,第三产业的劳动就业率越来越多,创造的产值也逐渐增加。第三产业中无论是生活服务部门、生产资料服务部门还是其他服务部门,都是创造了无形产品,是人类一般劳动的凝结。
私营企业主的劳动作为一般劳动,与工人的劳动或国有企业管理者的劳动没有两样。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区别就是其所有权的不同,或者说是价值分配不同,这与其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不能相提并论。判断一种劳动是否创造价值,要依据价值创造的三个要件。即:主体创造出使用价值、价值创造主体为获得该使用价值付出艰辛、用于社会交换。由此看来,第三产业劳动、私营企业主的劳动同样具有价值创造的属性。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尽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关系与生产方式的变化,价值产生和实现的条件与马克思所处的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别,但人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这一论断在现在与将来仍然适用。不能由于一些经济现象的变化去否定劳动价值论,而应该在分析当时经济环境的条件下,进一步认识和发展劳动价值论,使之更加成熟,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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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概念范文6
〔论文摘要文章着重研究了劳动价值论和现代财务学的价值范畴与价值决定,深入分析了两种价值观的内在联系,指出劳动价值论不仅构成我国传统财务学的理论基础,而且能够为我国现代财务学的发展提供养分。既研究了价值运动本身,又研究了财务关系是现代财务学的根本任务。
作为经济学重要分支的现代财务学,其管理目标和管理对象无不围绕价值范畴不断延展,呈现出显著的价值管理特征,价值增长、价值分配与价值评价构成现代财务学的基本框架。由此可以认为,研究财务学必须以价值概念为起点,构筑科学完整的价值管理体系。
一、劳动价值论的价值范畴与价值决定
古典经济学关于劳动价值的滥脑可以追溯到1776年斯密的不朽著作《国富论》。他认为“价值”的涵义是双重的,包括“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斯密是从社会分工的角度引出了交换价值,并进行深人研究的,他认为一个人的贫富是由他所享受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多少决定的。社会一旦确立了分工的秩序,那么每人所需要的物品,只有很小一部分是自己的劳动生产的,很大一部分要依靠与他人劳动生产物的交换。所以,商品之间的交换实际上是劳动之间的交换,商品的交换价值也自然由劳动来决定。所以“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换言之,只有用劳动作标准,才能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但是,究竟是什么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斯密的回答是混乱的,他提出三种价值决定说,其一,价值由耗费的劳动决定。“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一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侧。这一点肯定了商品价值由劳动决定,按马克思的观点看是一个科学的结论。其二,价值由购买的劳动决定。斯密认为,“对于占有财富并愿用以交换一些所需产品的人来说,它的价值,恰恰等于它使他们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川。在这里,斯密把劳动和劳动产品等同起来,从而混淆了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与商品交换中所购买的劳动。其三,价值由收人决定。商品的价值从由生产耗费的劳动量决定转化为由购买的劳动量决定,而购买的劳动量由工资、利润、地租三种收人决定。由此可见斯密未能彻底地坚持劳动价值论。
作为古典经济学的集大成者,李嘉图在批判斯密的价值决定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指出商品的价值构成不仅包括生产这种商品时直接耗费的劳动,而且包括生产这种商品时所使用工具中的间接耗费的劳动。通过对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不熟练劳动与熟练劳动的划分,得出了在相同时间内不同性质的劳动创造的价值不同的结论。这无疑是劳动价值论的重大发展和历史性飞跃。然而,由于把劳动和劳动力混同一谈未加区分,李嘉图学派始终未能走出导致其理论解体的两个难题,即(1)如何用价值规律说明资本与劳动的交换?和(2)如何解决价值规律与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矛盾?这两个难题直到马克思第一次将劳动和劳动力区别开来,指出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并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完全建立了平均利润与生产价格理论后,才最终得以成功地解决。
马克思在扬弃前人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逻辑严整而“纯粹”的劳动价值论。其要点如下:
1.深刻分析了商品二要素—使用价值和价值。马克思把交换价值和价值明确划分开来,阐明了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他说:“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困“物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接着,马克思指出“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共同的东西。’,川这里的“共同的东西”是什么呢?马克思分析说:“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马克思认为,一旦把使用价值撇开,就把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具体形态也抽去了,各种劳动也就不再有什么差别,都化为相同的抽象的人类劳动。“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基于此,我国《政治学》教科书上给出了一个众所周知价值定义:“所谓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而交换价值不过是价值的表现形式,所以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2.科学论证了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所谓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而不是劳动价值的理论。马克思认为,任何商品都是商品生产者的劳动产物,商品的二重性取决于劳动二重性。他说:“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这便是“纯粹”的劳动价值论。
3.有力地回答了商品价值量的决定问题:商品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创造商品价值的是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必须指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与西方经济学中的均衡价格论不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市场供求关系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而绝不能决定商品的价值,也就是说,它可以制约着在什么条件下,商品价值是由什么样的劳动创造的。倘若市场交换呈现供过于求,商品的价值就不再由中等条件下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生产条件好的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倘若市场交换呈现求过于供,商品的价值量就由劣等生产条件商品生产者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只有在供求平衡的条件下,商品的价值量才由中等生产条件下的劳动时间来决定。这表明商品的价值虽然是由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创造的,但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却会受到市场供求状况的制约,必须联系具体的市场经济条件讨论商品价值的大小。
二、现代财务学的价值范畴与价值决定
现代财务学是一门研究微观经济主体价值管理和价值创造的应用科学。在计量手段上同会计学一样,它运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营结果进行合理地规划和控制,实现企业效益不断提升、企业价值不断增长的目的。从财务学的具体管理内容看,主要涵盖四个方面:(1)对资产负债表左方项目的管理,即资产管理;(2)对资产负债表右方项目的管理,即资本结构管理;(3)收益表项目的管理,即收益管理;(4)现金流量表项目的管理,即现金流量管理。与会计学主要立足于过去的经济事项不同,财务学着重于现在尤其是未来经济事项的规划和控制。财务学上述四项管理内容归结到一点,就是价值管理。而资产和资本结构反映着价值的静态形式;收益和现金流量反映着价值的动态形式。因此,财务管理实际上可以概括为价值的静态规划和动态控制。其目的是实现价值增殖,即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那么现代财务学上的“价值”涵义是什么呢?我们认为,既然现代财务管理的目标定位于价值增殖或价值创造,那么,财务学中“价值”范畴必然与企业的收益能力息息相关,否则“价值”无法“增殖”,价值增殖的直接表现是获取了“收益”。然而,由于企业的收益计量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特定时点上与现金净流人不相一致,且易受主观操纵所左右,因此,价值增殖如果用获得的“现金流量”加以反映就更显得客观可信。
基于上述分析,根据货币时间价值原理,站在财务学的角度可以将“价值”定义为:企业未来收益或现金流量按适当折现率折现而得到的现值。由此可以演绎出财务学的两条重要定理:
定理1,资产的“价值”代表着法人资产未来收益的现值。如果该项资产失去了收益能力,如经销的商品已落令过时,拥有的设备无法投人使用,某项专有技术已为更先进的技术所替代,则该项资产也就自然失去其“价值”;如果该项资产的收益能力发生增减变化,其“价值”也发生相应的变化。
定理2,资本的“价值”代表着出资人投人本金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包括债权资本和股权资本引起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资本结构理论中,资本的价值等价于企业价值。即V=B+S,V表示企业价值,B表示债权资本现值,S表示股权资本的现值。
从财务学的“价值”涵义中不难看出,财务学的“价值决定”涉及如下因素:
1.资产的“量”与“质”。资产的“量”是指企业拥有各项资产的规模数量;资产的“质”是指企业拥有各项资产的比例关系、周转速度和盈利能力。
2.资本结构。在知识经济条件下,资本结构应有三重含义:(1)指股权资本或债权资本各构成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2)指股权资本总额和债权资本总额之间的比例关系;(3)指财务资本(股权资本和债权资本)和人力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合理的资本结构,可以获得杠杆利益,提升企业价值。
3.收益水平或现金流量。是指现有资产或资本结构的未来收益能力。
4.风险。既然财务管理面向未来,就必然会或多或少遇到风险,要求得到相应的价值补偿。一般而言,风险的价值与承担风险的大小成正比例。
5.折现率。是指现有资本结构的加权资本成本或出资人要求的最低投资报酬率。
三、两种价值观之间的关系
1.劳动价值论构成我国传统财务学的理论基础。众所周知,企业财务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价值运动(资金收支)方面的事务。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而这种经济现象存在的基础依然是商品经济。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企业的经济活动一方面表现为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交换过程,即劳动者利用劳动手段作用于对象,生产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使用价值(商品或服务)并进行交换的过程,这一过程称为物资的实体运动过程;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价值形成和实现的过程,即通过生产活动,将消耗生产资料价值和劳动者支出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形成新的价值,并通过营销活动最终实现商品价值的过程,这一过程称为物资的价值运动过程。由于这种价值运动过程可以用货币表现出来,人们通常又把再生产过程中价值的货币表现称为资金,进而把物资的价值运动称为资金运动,当企业的资金运动构成其经济活动的一个独立方面时,便形成了企业的财务活动。这样一来,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即生产营销活动和财务活动,相应的管理职能分别称为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如图1)。
可见,劳动价值论是构成财务学的基础理论,抽象劳动凝结成商品价值的思想变迁与财务学自身的特征相结合,衍生出财务学关于(劳动创造的)未来收益之现值的“价值”特定概念,也就是说财务学上所讲的“价值”与劳动价值论是一脉相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