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劳动价值论的内容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劳动价值论的内容范文1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发展;时代性;与时俱进
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说的一种科学扬弃,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了以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全面论证,最终完成了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是全部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在其整个理论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但在现实中,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遇到了一些问题,而这些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是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所不能预见的。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内容
劳动价值论并不是马克思的首创。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思想,经过严肃的研究和缜密的论证,得出了劳动价值论:(1)商品是用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2)生产商品劳动的二重性,商品的二因素取决于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二重性;(3)社会分工和不同所有者关系的存在,是产生商品交换的条件;(4)价值只有通过不同商品的交换才能表现出来;(5)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从这个理论的内容上可以看出马克思向我们揭示了只有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真正源泉,商品价值所体现的是人们的社会关系。与马克思提出劳动价值论的时代相比,现代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马克思不可能完全预见到现代社会出现的各种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以一种发展的眼光看待劳动价值论,用的基本理论解决新问题,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待的基本理论。
二、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性
随着世界科技革命和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新实践,使当今的劳动及其创造价值出现了许多不同于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之时的新特点。科技革命、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导致了当代劳动及其创造发生了以下变化:(1)生产劳动领域已不仅仅局限于物质生产领域,而且延伸到社会服务和精神文化领域;(2)以体力劳动为主转变为以脑力劳动为主,劳动的智能化大大加强,科技的贡献率越来越突出;(3)经营管理成为可以创造更大价值的生产劳动等。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以上情况引发了诸如“过失论”、“知识经济价值论”、“服务价值论”、“效用价值论”、“生产要素价值论”等等对劳动价值论的挑战。但是,劳动价值论作为一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作用的形式已经发生了变化。
一般说来,生产商品的整个劳动过程,并非都是直接生产劳动,期间必然介入科技、服务等这些和直接生产劳动有着显著不同特点的劳动环节。这些环节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而逐渐地从中分离独立出来。由于劳动价值论创立于工业资本主义初期,当时的社会分工相当不发达,因此,像服务、信息业等这些现在已经独立的社会产业,那时还只是整个商品劳动过程中的必要环节。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未否认这些环节,也就是他把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时,其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也形成服务对象的价值,只不过它并不一定表现为直接创造对象价值,而可能表现为一种与直接生产主体间的价值代偿关系,即直接生产者从其已经包含了这些必要劳动环节所创造的价值在内的整个商品价值中,支付给这些服务劳动的相当部分。因为这些环节的劳动已经包含在决定其对象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之中,所以当这些劳动环节不再是直接生产者进行而是由他人进行时,他当然不能占有这部分价值,而应该将它偿付给为他代替了自我服务环节劳动的外在提供者,如信息公司等。但这决不等于说这些外在服务环节的劳动就不创造这部分价值。
关于知识科技和管理劳动创造价值问题,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十分肯定的回答。马克思十分明确地说: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复杂劳动虽是一个动态概念,但不论何种层次的复杂劳动都是包含了一定科技要素的劳动是不容置疑的。关于管理劳动可以创造价值, 现代的经济理论和企业理论却证明了生产要素的私人所有者可能履行两种对社会有益的功能:首先,在任何由分工和协作组织起来的“结合的生产方式”下,都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监督以防止偷懒。而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者为了保证自己的个人收入,有着最强的动力去监督使用自己的生产要素的劳动者。这是生产要素私人所有者的“监督防偷懒功能”。
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要素的私人所有者由非劳动的生产要素所获得的收入是一种剥削,因为他们获得的这种收入不是来源于他们自己的劳动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但是他们为了获得这种收入,也必须或多或少地作出某种努力,付出某些“劳动”,马克思也说过,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起着积极的作用。对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我国现阶段的个体和私营企业主从事的企业管理,也是可以创造价值的劳动,因而他们也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他们获得的高收入中,也有他们的管理劳动创造的合理份额。
三、结语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生命力在于其不是凝固不变的教条,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根据建设新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认识和研究劳动价值论,仍然可以找到指导改革和发展的理论和方法。劳动价值论是不因时代的变化而受到否定或怀疑的科学理论,因而我们现在必须坚持这一理论。但需要深化和发展,需要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劳动价值论的内容范文2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主要内容;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G64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5)06-0018-02
劳动价值论是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也是整个理论体系的重要理论基础。通过对商品关系的深刻分析,马克思阐明了劳动的二重性、商品的二因素、价值量及其变化规律、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等多个方面的关系,形成了劳动价值的系统理论。劳动价值论对解释资本主义的本质,指导无产阶级革命具有积极的作用。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强调我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必须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必须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它所揭示的市场经济规律是指导我们认识、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基础。
1.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1.1劳动二重性理论。马克思认为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属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是指在一定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抽象劳动是指撇开了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人类劳动力一般生理学意义上的支出或消耗,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劳动的社会属性。具体劳动创造出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马克思运用劳动二重性理论,论证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二重性,一方面是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另一方面是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增殖过程,揭开了资本主义社会物所掩盖的社会生产关系,揭示出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
1.2商品二因素理论。在劳动二重性理论的基础上,马克思明确地论述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互为对立统一关系,并在考察交换价值的过程中抽象出价值的概念,他指出作为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二重属性,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统一体。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能力的属性,这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个永恒范畴。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这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1.3价值量及价值规律理论。马克思认为,商品具有价值,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按照商品的价值实行等价交换。商品的价格还受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价值规律在市场中的自发运行,使得市场能够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各部门之间的按比例分配,从而调节社会资源的配置;不断地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向前发展;与此同时,价值规律在市场中的运行必然将引起和促进商品生产者的优胜劣汰,促进社会整体经济效益提高。价值规律的这一作用是通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来实现的。
1.4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理论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私人性质和社会劳动性质。由于社会存在分工,使得商品生产者之间必然形成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关系,每一个生产者的劳动都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因而劳动就取得了社会劳动的性质。同时,由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是私人的事情,劳动因而也就有私人劳动的性质。这就要求商品生产者在生产之前或过程中不断地提升自身的劳动生产率,使得私人劳动能够等同或优于社会劳动,进而使得自己在私人劳动的成果转化为社会劳动的竞争中占据优势。
2.深化认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政治经济学的最基本理论,不仅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指导理论,而且对于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强调改革开放必须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必须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政府的宏观调控以及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新问题都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在现实条件下,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
2.1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是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现在人类进入21世纪,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面对新的情况,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的认识:一要深化对创造价值的劳动认识,对生产性劳动作出新的界定;二要深化对科技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在社会生产和价值创造中所起作用的认识;三要深化对科技、知识、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在财富和价值创造中作用的认识;四要深化对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关系的认识。
2.2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商品经济发展到今天,无论是在科学技术还是生产力水平上都与资本主义初期天差地别,由此而产生了一些新问题,如无人工厂、机器人和工作时间的大为缩短等现象的出现,对劳动价值论提出了许多新的思考、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实践中扩展对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认识,在坚持的基础上继承、丰富和发展劳动价值论,这是当前背景下中国化的现实需要,也是时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舒宏伟.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重要现实意义[J].法制与社会.2008(25)
[2]李素珍.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现实意义的思考[J].工会理论与实践-中国工运学院学报.2004(04)
[3]童仁.劳动价值论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和出发点[J].党建研究.2001(10)
劳动价值论的内容范文3
摘要:如何在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是当代经济学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一方面,我们必须解决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原创含义与当今社会经济的结合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解决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兼容问题。首先讨论了“劳动”范畴的内涵和外延,认为凡是对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的并且能直接或间接与现实的或潜在的商品有一定联系的劳动(或者说这种劳动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现实的或潜在的商品价格),都能创造价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物化劳动与价值创造、价值量的衡量、劳动价值论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价值创造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等几个热点问题;最后指出,我们要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必须抛开意识形态的束缚,采取现代的科学研究方法对其进行深化,才能使劳动价值论更加符合当代社会主义的现实生活。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当代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F0-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3-0001-03
在2002年的“七一”讲话中指出:“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创始人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研究和认识。”[1]在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深化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劳动价值论在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面临的挑战
马克思《资本论》出版以及科学劳动价值论创立以来,世界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资本主义还不太发达的时期建成的社会主义社会也与马克思所设想的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建成的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因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面临新的挑战。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原创含义与当今社会经济的结合问题
由于马克思创立科学劳动价值论的时代特点,使得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与当今社会经济的现实出现了一定的差距。要使二者较好地结合起来,关键是要重新界定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范围。
1.活劳动的重新界定问题。我们可以从马克思行文的字里行间看出,他所说的活劳动主要是指在生产线上直接作业的工人。如果按照这一界定,劳动密集型产业就可以比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业生产出更大的价值,因为劳动密集型产业雇用了更多的劳动力。而现实的情况是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业比劳动密集型产业能生产出更大的价值。
2.非物质生产部门劳动的价值创造问题。按照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只有创造物质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任何非物质生产部门都不创造价值,只参与社会再分配。但在当代社会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就业人数越来越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其就业人数与产值比重就全世界而言均已超过物质生产部门,如果说不创造价值显然不正确。
3.脑力劳动的价值创造问题。既然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认为只有生产线上直接作业的工人才能创造价值,那么像科学研究、生产精神产品、教育、管理等脑力劳动就不能创造价值,但社会发展的现实却是脑力劳动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这显然矛盾。
(二)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兼容问题
马克思形成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证明资本主义社会的非正义性,资本主义社会全社会的资本家阶级及其统治管理部门在整体上都是不劳而获的剥削者,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任务就是要剥削阶级,实现劳动者当家做主。而现在我们建成了社会主义国家,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再存在,劳动人民已经当家做主,用劳动价值论来证明我们社会是否合理、正义的作用己不显重要。我们深化劳动价值论的目的,从根本上说,是继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精神,即把劳动作为个人对社会所作的贡献的评价指标,旨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最基本的理论支持。
1.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兼容问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分析的最根本历史逻辑基础是私有制,因为在私有制下,出现了生产的私人性与生产的社会性的矛盾统一。生产的私人性使得生产的劳动过程总是具体的、个别的劳动,而生产的社会性又要求劳动具有一般的社会必要劳动的性质,要求个别劳动从一开始就为社会劳动并最终被社会所承认。于是,商品交换就成了人类社会的一种必须。在商品交换中,商品价格的形成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马克思认为,这时起作用的是价值规律。这就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形成的思维逻辑。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这种思维逻辑与历史逻辑的内在统一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就受到了挑战,也就是我们必须解决劳动价值论的思维逻辑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逻辑是否仍然能够内在统一的问题。
2.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兼容问题。按照传统上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我们认为价值创造与收入分配之间是一种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即创造多少价值就应该获得多少收入,否则应视为不合理,或者说是剥削。而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收入分配制度却是按劳分配为主、按生产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分配制度中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不合理的,是一种剥削收入呢?如果不是,那么应该如何理顺劳动价值论与分配制度之间的关系呢?
二、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一些思路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围绕如何在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劳动价值论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并形成几种有代表性的思路。
1.在重新理解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坚持劳动价值论。这种思路是在传统的劳动价值论框架下,通过考证马克思等人的有关论述,并结合当代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现实、新问题产生的。这种思路要求准确理解马克思创建科学劳动价值论的真正用意,并在此基础上将其基本精神运用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形成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
2.在发展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坚持劳动价值论。这种思路主张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应该“与时俱进”,主要是通过扩展“劳动”范畴的内涵和外延,并用重新界定的劳动价值一元论来解释当代社会主义现实。
3.在调和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的基础上重新界定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这种思路企图将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结合起来,认为这两种理论的差别主要在于研究角度与分析侧面的不同,它们各有缺陷,但把它们结合起来则能解释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许多现实问题,比如说,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结合既可以说明价值源泉,同时也可以说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理性。
当然,还有一些专家学者由于接受了西方经济学中传统的生产要素价值论、效用价值论等思想,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原创含义已经不能很好地解释当代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现实问题,因而主张用西方经济学中的生产要素价值论或效用价值论等来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但是这种思路不可能成为我国价值论思想的主流。
在上述发展劳动价值理论的思路中,我们赞成第二种,即通过扩展“劳动”范畴的内涵和外延,并用重新界定的劳动价值一元论来解释当代社会主义现实。
三、发展当代劳动价值理论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
按照上述第二种思路来发展当代劳动价值理论,我们认为首先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劳动”范畴的内涵和外延。哪些劳动创造价值?我国理论界从重新界定“劳动”的科学含义出发,对这一问题形成了一种主流思想:不仅仅是马克思意义上的物质生产劳动能够创造价值,精神生产劳动、社会服务性劳动也能创造价值,这样,“劳动”范畴的内涵和外延得到以重新的界定。但笔者认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从质的规定性来说,都只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也就是说,凡是直接或间接与商品价值形成有关的劳动耗费,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因此,马克思所界定的劳动价值其精神实质是以此作为个人对社会所作的贡献的评价指标,创造价值的劳动不一定要与生产的产品(包括物质产品、精神产品以及服务性劳动产品)相对应,凡是对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的并且能直接或间接与现实的或潜在的商品有一定联系的劳动(或者说这种劳动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现实的或潜在的商品价格),都能创造价值。遵循这一思路,创造价值的劳动就不能够被劳动的三种具体形态所概括,因为有些劳动,比如说宇航员的劳动,就很难说它是物质生产劳动、精神生产劳动还是服务性劳动,但它确实对人类的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并且这种劳动也与潜在的商品(比如说未来开发的太空游)有着一定的联系,也能创造价值。
2.物化劳动与价值创造。我国理论界对物化劳动是否也参与价值的创造观点不完全一致,大多数同志认为物化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但也有少部分同志认为物化劳动也创造了价值。比如有同志就认为,从企业角度看物化劳动实际上是社会意义上的活劳动,价值是由社会劳动(包括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创造的,绝对剩余价值来自活劳动,相对剩余价值与超额剩余价值则主要由物化劳动创造。所以,含有物化劳动的资本、土地获得利润、地租也是合理的。那么,究竟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呢?笔者认为,既然价值本身的精神实质是以此作为个人对社会所作的贡献的评价指标,它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物化劳动与商品之间所体现的是一种物与物之间的物质关系,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物化劳动不论在商品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什么作用,都不可能是价值的源泉而只能是财富的源泉,因而也就不可能创造价值。
3.价值量的衡量。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有关价值量的衡量标准唯一的是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马克思在此基础上却得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命题: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力(率)成反比。马克思提出这一命题时暗含了两个基本假定:一是一个企业在一定的劳动时间内无论生产出多少产品,其价值是一定值;另一个是无论在这一时间内生产出多少产品,工人的总工资不变。这一命题显然无法解释现实中劳动生产力(率)越高,社会生产的价值和财富越大的现实。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对创造价值的个人的劳动所作的社会贡献的量作一个全面的衡量。就像马克思在指出价值量的衡量标准唯一的是劳动时间的同时又指出,劳动有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之分,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加。也就是说,复杂劳动在单位时间里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在单位时间里创造价值的倍加,个人劳动在社会中的贡献不仅仅要从时间(量)的角度考虑,同时也要从劳动的复杂性(质)角度来考虑。马克思提出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力(率)成反比的时候显然没有考虑到劳动的质的角度,这是一个失误。当然,劳动的质仅仅通过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来区分是不够的,劳动的质有两个测量维度[2],一是劳动的重复性,即劳动的内容与方式在不同时间里是简单重复,还是每一次劳动都要涉及对新信息的处理与新情况的应对;二是劳动成效的可测度性,即劳动成果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进行定量的测量。劳动的重复性程度与可测度性程度越高则劳动的质越低,劳动的重复性程度与可测度性程度越低则劳动的质越高。所以,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与劳动的量与质成正比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价值量是与劳动生产力(率)成正比的,因为劳动生产力(率)越高的劳动其劳动的质也越高。
4.劳动价值论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劳动价值论与公有制经济是否兼容的问题,其实质就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是否兼容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将公有制为主体的财产制度与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统一起来。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我国目前公有制经济与马克思所设想的高度计划经济下的公有制经济的巨大差别。在马克思所设想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下,是一种纯公有制经济,劳动价值论己经没有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所以,不存在兼不兼容的问题。而我国目前还仅仅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并且公有制内部有多种多样的实现形式,还只能实行市场经济,这己是被反复证明了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价值论与公有制是兼容的。
劳动价值论的内容范文4
论文摘要:本文从劳动价值论的局限性出发,探讨了劳动价值论的劳动与价值问题,提出了具体劳动的二重性观点,把具体劳动分为效用劳动和非效用劳动,尝试把效用劳动纳入劳动价值论的讨论范围,来解决传统劳动价值论中争议较大的问题。
劳动价值论在17世纪由威廉·配第提出,经过了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的奠定和发展,马克思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比较完整、严密的劳动价值论。但是,的劳动价值论在解释当今经济现象时却无法完全令人信服,这也是生产费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等西方经济学理论拥有较大市场的原因。有必要对劳动价值论进行发展、补充和完善,使其适应时展的需要,本文尝试从新角度研究劳动与价值问题,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促进劳动价值论的发展。
1.劳动价值论的局限性
1.1关于价值创造的源泉
劳动价值论认为,直接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而过去劳动不能增加任何新价值。与此相应,过去劳动的物化—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只起转移价值的作用。这就表明新价值的创造仅与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相联,而与生产资料的数量质量变化无关。这无法解决减少了的活劳动和增加了的新价值之间的矛盾。值得研究的是,在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生产过程,过去劳动中凝结着大量科技成果并大量代替活劳动的今天,过去劳动及其物化形态的生产资料在价值创造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变化?在直接生产过程以外的知识劳动的地位和作用到底如何?如果拘泥于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就不能说明如今的现实。
1.2关于价值量的决定
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创造与劳动时间成正比,时间越长,价值量越大;时间不变,价值量不变,改变的只是既定的价值量之间的比例,即新价值与转移价值的比例。马克思也说过,在同一时间里,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个别企业)创造的价值可以是倍数,但他又说,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后,同一时间创造的价值总量不变。这很难解释当前发达国家劳动时间缩短,而工资与利润却同步增长的现实。
1.3关于价值的构成
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的实质是生产这种商品所耗费的人类劳动,其中包括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两个方面。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脑力劳动在物质生产领域内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对于商品价值的形成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并且引起商品价值构成的重要变化。马克思没有对这个问题展开论述。另外,按照马克思的分析,物质产品的价值由两大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生产这种产品直接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它是在生产过程中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一部分是直接生产过程中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很明显,这种分析并没有把通过各种途径加人到物质产品中去的物质生产领域内脑力劳动创造的价值全部包括进人。实际上,物质产品的价值构成要比马克思的分析更复杂。
1.4关于价值的实现
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并将商品价值归结为劳动,而劳动只是供给方面的因素。现实生活中,需求方面表现出来的力量有时候大大超过了供给,而且使商品价格始终远远超出其价值,如部分地段的房地产,劳动价值论把商品价值与商品所面临的社会需要的联系仅通过商品的使用价值建立起来,这种对于商品价值实现的说明并不是非常充分。
2.对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与价值问题的探讨
按照劳动价值论的传统划分方法,劳动可以分为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抽象劳动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彼此之间只存在不同量的问题,具体劳动是具体有用的特殊形式的劳动,彼此之间存在着不同质的问题,但是,仅从这样的劳动二重性范畴出发研究现实的经济生活问题还是有很大局限性的。
把具体劳动进行细化,得出具体劳动的二重性,即具体劳动是效用劳动和非效用劳动的统一。效用劳动是凝结在产品中的劳动,它在交换中体现为抽象劳动,经过交换形成价值。非效用劳动是在劳动过程中被产品放弃的劳动,它无法形成价值。因此,效用劳动是价值形成的源泉。
以效用劳动为基点,能较好地解释诸多传统劳动价值论无法圆满解释的问题。
2.1价值创造的源泉
价值创造的源泉是效用劳动,包括活劳动的效用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效用劳动。随着科技越来越发达,劳动生产率越来越高,个人直接参与商品生产、信息处理的机会越来越多,具体劳动中效用劳动占比也越来越大,使得个人在单位时间内创造了更多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在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其效用劳动程度高,单位时间支出的效用劳动多,其创造的价值就多,在技术进步的情况下,少数掌握现代化技术的劳动者可以推动更多的生产资料,在单位时间内支出更多的效用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因此,活劳动的减少与价值量的增加是可以同时并存的。
知识可以物化为生产资料,但生产资料本身是不能创造价值的,它只转移价值。作为理论形态的知识,是人类劳动的物化,不可能自发地转化为活劳动,因此也不能创造价值。任何知识,如果不转化为知识劳动,生产出产品并用于交换,就不能形成价值。因此,价值的增长是源自效用劳动的增加。
2.2价值量的决定
决定价值量的不是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而是最劣等条件下的效用劳动时间。如果单位产品所耗费的效用劳动时间相等,则它们的价值相等,但它们耗费的劳动时间可以不等。效用劳动时间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不断延伸的,其延伸的长度决定于使用价值量的增长速度。优等条件下的效用劳动时间往往是劣等条件下的数倍,因此,效用劳动时间相对于劳动时间而言是无限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单位时间内所创造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不断增加,效用劳动时间不断向前延伸。现实情况中,劳动时间缩短了,但效用劳动时间却增加了,工资与利润就可以表现为同步增长。
2.3价值的构成
一种产品的价值由生产该产品直接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直接生产过程中最优配置的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构成。这种最优配置与效用劳动相吻合,能体现了管理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这样的构成也才能把脑力劳动创造的价值全部纳人。直接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属于转移价值部分,但它也会随着物化劳动的效用劳动的增加而不断增加。最优配置的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包括了通过各种途径加人生产领域内的脑力劳动创造的价值,为了达到最优配置进行的各种脑力劳动都应该计人新价值。
2.4价值的实现
价值必须经过交换才能实现,在交换中,需求和供给(效用劳动)共同决定了价值的实现路径。如果仅从供给考虑,价值的每次交换都应该是等价交换,实际上,在需求的作用下,等价交换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供给在客观上要求实现等价交换,要求体现抽象劳动的同一性,但需求在主观上则要求体现等效交换,要求体现所得的效用至少不低于所失的效用。对某种效用劳动的需求越大,表明需求者愿意和能够补偿的其他效用劳动越多,这种效用劳动就越容易转化为抽象劳动并实现价值。因此,交换价值在不同时间内的不一致是需求发生作用的结果,也是主观认识与客观存在不一致的结果。价值实现的难易程度与交换价值的大小成反比,价值实现越难,其交换价值越小,反之,价值实现越容易,其交换价值越大。
3.结论
劳动价值论的内容范文5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劳动的二重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来源
(一)威廉・配第是劳动价值论的最早研究者
威廉・配第是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命题是由被马克思称为“最有天才的和最有创见的经济研究家”的威廉・配第第一次提出来的。
威廉・配第指出商品的价值量同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的理论。他说:“自然价格的高低,决定于生产自然必需品所需要人手的多少。谷物的价格,在一个人能生产十人所需的谷物的时候,要比一个人只能生产六人所需的谷物的时候,来的低廉。”这就是说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一倍,谷物的价值量就降低了一半。威廉・配第又说,“一百个农民所能作的工作,如果由二百农民来作的话,谷物就会涨价一倍。”当然,威廉・配第劳动价值论研究的重点是“自然价格”,但他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只是就个别问题提出来,然而他的个别观点最后用劳动价值论把彼此联系到一起。因此,恩格斯称他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
(二)亚当・斯密的价值论
马克思指出:“在亚当・斯密那里,政治经济学已发展成为某种整体,它所包括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1776年,以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为标志的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创立,建立起完备的劳动价值论体系。他的理论有重大成就也存在缺陷,具体体现在关于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方面:
斯密说:“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 通过以上的论断,斯密 认为交换价值的大小不是由使用价值决定的,使用价值不是交换价值的源泉。显然,在探寻商品价值由什么决定的问题上,把使用价值排除在外,这是斯密的理论成就。但是,他没有认识到商品的本质、没有深刻理解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的理论不足,致使他抛开使用价值而集中探讨交换价值。
(三)大卫・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
19世纪初,英国的大卫・李嘉图对经历了一个半世纪发展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做了最后的结论。李嘉图以反对和消除一切阻碍资本利润提高和生产力发展的因素为宗旨,以分配论为中心,以价值论贯穿其全部理论体系。
李嘉图继承和发展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来论述自己的劳动价值论观。李嘉图坚持了斯密关于使用价值不是交换价值尺度的正确观点,纠正了斯密关于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也有交换价值的错误认识,进一步提出了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原理。李嘉图认为,决定商品价值的劳动是社会必要劳动;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劳动生产率成与商品的价值量成反比;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在于量方面,这一差别的存在不影响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商品价值除了包含着生产资料价值转移部分,价值是第一因素,收入是派生因素,商品价值分解为三种收入不改变价值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事实。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意义
(一)充分挖掘劳动者潜能
社会生产力包括三个基本的要素,即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劳动价值论认为,在生产要素中,首先应该突出劳动和劳动者的作用,因为“劳动是生产的真正灵魂”因此,重视生产力,应该首先重视劳动和劳动者;解放生产力,应当首先解放劳动和劳动者;发展生产力,首先应当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效率。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属于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 激发劳动者的创造潜能,创造社会财富。
(二)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社会正常劳动生产力为准,同时承认不同生产主体劳动生产力水平差别。由于主客观条件的不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承认这种差别,这就迫使每个生产者为了争得各自的利益而展开激烈的竞争,不断地改变自己的生产条件,提高劳动生产力,从而推动了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能缩短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使较小量的劳动获得生产较大的量使用价值的能力;劳动生产力的降低,能延长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使较大量的劳动获得生产较少量的使用价值。正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科学含义,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人民出版社,1971.
[2] 赵庆元.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及其当代阐释[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3] 威廉.配第.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货币略论[M].商务印书馆,1978.
[4] 马克思,恩斯格.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人民出版社, 1973年,第二卷,第181页.
劳动价值论的内容范文6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知识性劳动;价值创造;总体工人
1问题的提出
随着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特别是信息技术和智能自动技术在几乎所有领域对人类劳动的不断替代,人类劳动正面临着一场革命,即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劳动开始被排除在经济过程之外的现象。美国经济学家杰里米·里夫金认为建立在新技术基础之上的劳动革命实质上是人类劳动结束的进程。并预言,一个多世纪后,在多数工业化国家,很可能不需要劳动了。…美国的约瀚·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中说:“在信息社会里,价值的增长不是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实现的,劳动价值论诞生于工业经济初期,必将被新的知识价值论所取代。”因此,正确认识新科技革命下知识对劳动价值的作用,进而正确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知识性劳动与价值创造
社会生产发展的历史过程,就是认识知识、积累知识并将知识应用于社会生产的历史过程,知识经济及其物化的科学技术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马克思认为“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这种发展归根到底总是来源于发挥着作用的劳动的社会性,来源于社会的分工,来源于智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
知识是属于人的一种对象性的具有客观内容(信息)的意识形式。它不是人脑天生固有的,而是人通过人脑的意识思维活动对相关对象的观念掌握。知识作为人类认识客观事物一种能量的产物,是人类劳动的结晶或劳动成果,而不是人类劳动本身。这种结晶作为“一般人类劳动”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价值实体”。
知识经济最基本的特征表现为:劳动是创造、创新性的智力劳动,或称为知识性劳动,这种劳动是创造价值的主要源泉。知识性劳动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知识的形成和掌握需要更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往往表现为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例如,教育是对劳动者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投资,而生产知识劳动者包括管理人员、工程师、高熟练程度的工人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劳动都是这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第二,知识性劳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更新。在知识经济社会和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的社会效用和它创造价值功能的时间是一致的,社会需要的瞬息万变和知识更新周期的不断缩短,使知识性劳动并不是一次性投入,而需要劳动者不断的学习,不断获取已有的更新知识成果。
第三,技术、信息日益成为生产中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在知识产品的生产中最关键的要素已经不再是被称为生产资料的的设备和工具,而是人的知识能量,它们成为劳动者的资本。正如马克思所言:“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直接劳动在量的方面降到微不足道的比例,……同一般科学劳动相比,同自然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相比,……却变成一种从属的要素。”
3知识经济下“总体工人”内涵的扩展
马克思明确提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这表明,劳动既是体力也是智力的支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是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化而实现的。历史证明,也正是这种分工促使了科技文化的迅速发展和劳动生产力的显著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也是作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而发挥作用的。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创造价值的劳动不仅仅局限于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和物质产品的生产现场,劳动创造价值的方式也进一步社会化和复杂化,大量的知识劳动、科技创新劳动发生在与物质生产间接有关的社会化过程中,承认这些劳动创造价值并没有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而是对劳动价值论的深化认识。
4服务业与商品价值的创造
第三产业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产业,主要是指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的第三产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均呈现经济服务化的势头。服务业劳动力所占的比重也迅速提高,到20世纪90年代,高收入国家的服务业从业人数已上升到总就业人数的60%~70%,其中美国已超过70%。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论是针对物质形态的商品生产而言,他在分析社会资本再生产的比例关系时,把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全免掉了。我们认为这是与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有关的。在研究物质生产问题时,把非物质生产问题舍弃掉,着重对物质生产领域的问题进行研究,正是《资本论》中运用的抽象法使然。
既然经济结构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劳动价值论也应该与时俱进。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应该延伸到非物质生产领域,延伸到各种服务劳动中去。笔者认为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的劳动也同样包括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也同样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其具体劳动就是某项具体服务,抽象劳动则凝结在具有社会使用价值的服务中,如理发师的抽象劳动凝结在具体理发服务中,教师的抽象劳动凝结在具体的教学中。同时也要认识到只有对社会生产有益的服务劳动才创造价值,诸如航运、物流、旅游等,而对社会生产及社会风尚无益甚至有害的服务,诸如贩毒等虽然为某些人提供了服务,但不创造任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