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比赛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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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比赛工作方案

体育比赛工作方案范文1

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体育运动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或组织参与的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以及学生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自主开展的体育活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是指学校体育运动过程中可能发生人员身体损伤的风险。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是指体育运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身体损伤后果的事故。

第三条 学校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学校体育运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应当加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

第四条 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学校落实、社会参与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和避免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作为教育管理与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制订适合本地区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风险防控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指导并督促学校建立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学校进行考核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多部门协调配合、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制订风险防控制度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明确教务、后勤、学生管理、体育教学等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落实要求。

第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和质量标准选购体育器材设施,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及评估报告。应当建立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制度,记录采购负责人、采购时执行的标准、使用年限、安装验收、定期检查及维护情况。

学校体育器材设施应当严格按照安装要求,由供应商负责完成安装,安装完成后学校应当进行签收,签收结果记录在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中。

由教育行政部门采购交由学校使用的体育器材设施,应当将采购安全台帐同期交付。

第九条 学校应当按规定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学籍档案管理。学生新入学,应当要求学生家长如实提供学生健康状况的真实信息。转学应当转接学生健康档案。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学校负有保密义务。

对不适合参与体育课或统一规定的体育锻炼的学生,学校和教师应当减少或免除其体育活动。

第十条 学校应当主动公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等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常规要求

第十一条 教师在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前,应当认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中,应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动作应当按教学要求,详细分解、充分热身,并采取正确的保护与帮助。

第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应当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设置相应安全设施及标识;设置现场急救点,安排医务人员现场值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应当根据活动或比赛要求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

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需要第三方提供交通、食品、饮水、医疗等服务的,应当选择有合格资质的服务机构,依法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具有安全风险的体育器材设施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师指导和保护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结束后应当屏蔽保存或专门保管,不得处于学生可自由使用的状态;不便于屏蔽保存的,应当有安全提示。教师自制的体育器材,应当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对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使用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安全需要或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和报废相应的体育器材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利用开学教育、校园网络、家长会等进行体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体育安全知识,宣讲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导学生和家长重视理解体育运动风险防范。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 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按照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及时实施或组织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第十七条 发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体育运动伤害事故。

第十九条 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体育、医疗、司法等部门及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组建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仲裁小组,对事故进行公平、公正的调查,提出仲裁意见,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健全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通过购买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家长或者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

体育比赛工作方案范文2

关键词:阳光体育大联赛;学校体育;推进器

前言:上海市教委公布的2005年上海市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与2000年调研结果比较,本市学生在耐力、爆发力、力量素质等方面呈下降趋势,肥胖率有所增加,所以上海市学生体质下降对学生体育活动改革提出新要求。而2006年12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同了《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上海市阳光体育大联赛基于这个决定,响应国家号召的背景下开展的,它是检验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指标,也是促进和落实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有效途径。自2006年开展以来,无论是参赛队伍、参赛人数,还是比赛项目和形式,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2008年的市级阳光体育大联赛又出现了新花样——四年一届的学生运动会。由此可见,上海市阳光体育大联赛正不断的完善,努力向着“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比赛”的目标迈进。本研究主要以阳光体育大联赛这个活动为研究基点,探究它如何成为学校体育的推进器。

1.阳光体育大联赛的涵义、作用(获得成就、进展)

“阳光体育”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全国亿万学生中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的热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具体内容是: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用3年时间,使8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85%以上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掌握至少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其口号是:“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2]

“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是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体育局、共青团上海市委为推进本市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坚持学校体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要求,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其名称内涵为:上海市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共同参与、以体育竞赛活动为载体,使学生在掌握健康锻炼方法、提高基本活动能力、注重团队合作、提升综合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3]

2.上海市阳光体育大联赛开展现状和学校体育的发展现状

阳光体育大联赛是学校体育的一部分,目前上海各个区都举行不同形式的阳光体育大联赛,比赛的项目也是各有不同,大联赛在项目设置上分为二大类,即必报项目和选报项目。必报项目主要是指学校体育开展的基础项目;选报项目主要从校园中挖掘而来,在市级具有一定普及和推广价值的阳光体育特色项目,如中小学花样跳绳项目、三人制篮球、武术拳操、高校旱地冰球等。各单位对选报项目的参与度逐年递增。比赛设高校组、区县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和中职组5个组别。各个组别的项目有所不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区县级、校级阳光体育大联赛,积极选拔优胜队参加市级决赛。

据统计,大联赛期间,有近3.5万余名学生参与了市级决赛层面的角逐。另外,在暑假期间全市有1.38万人次中学生参加了暑期足球、篮球、乒乓球等传统赛事活动,80多万人次中小学生参加了暑期“人人运动—学会游泳”活动。

为更好地响应“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的口号,扩大联赛参与面,今年继续开展以班级比赛为基础的“千校万班”乒乓球和跳绳踢毽活动,并新增设花色跳绳项目。其中宝山区以“一绳一毽”作为区阳光体育活动的抓手,成果显著。

3.阳光体育大联赛对学生和学校的意义

3.1阳光体育大联赛对学生的意义

1.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健身。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帮助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生活观念,养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生活习惯,激发了广大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有益身心健康发展。

2.拓展学生体育健身项目。大联赛不仅使学生喜闻乐见的篮球、足球、乒乓球等诸多常规项目得到更加普及盛行,而且使传统的长跑、跳绳踢毽和弄堂游戏项目得以恢复推广,一些类似网球、赛艇、健身操、啦啦舞等时尚新颖项目也吸引众多学生参与。

3.增添校园群众性体育健身氛围。各高校和区县响应大联赛的号召,面向全体学生,结合自身体育传统特色和场地设施条件,因地制宜开展的体育健身活动,推进了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校间、区县间的比赛活动,增进了学校和区县之间的互动交往。

4.拓展学校体育文化内涵。大联赛除举办常规性体育赛事外,还开展了奥运会精神和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注重体育文化的外延发展,倡导学生在体育活动参与过程中,学会欣赏体育比赛、学做体育小记者、体育小裁判,参与啦啦队评比、体育小报的制作等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2阳光体育大联赛对学校的意义

1、阳光体育大联赛为注入新的活力。在阳光体育背景下,要把上好体育课作为推进课程改革和抓好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途径;体育课堂要不断强化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学习健康体育知识和方法、培养学生终生体育意识、培养学生体育能力和健身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目标意识;教学过程强调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的共同发挥。

2、阳光体育大联赛促使学校体育内容更广泛。阳光体育大联赛的开展使学校体育的内容不再拘泥于以前仅有的几个传统项目上,现在游泳、排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棋类、桥牌、毽球、定向越野、手球、健身健美操这些项目都纳入了学校体育学校的范畴。这样使得教学内容选择有利于学生终身收益,并且这些项目难度适中,能使学生终生受益。

3、阳光体育大联赛促使学校体育的学习氛围更活跃。以前的学校体育主要以体育课为依托,当有阳光体育大联赛的加入,使得学校体育的形式越来越灵活,学习的氛围也更加轻松、愉快,让学生在玩中学,营造了快乐学习的氛围。

4.结语

阳光体育大联赛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学校体育的一个伟大变革,在阳光体育大联赛的推进下,让教育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让学校体育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2006

体育比赛工作方案范文3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工作。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五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以下简称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六)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九)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 承办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二)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三)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四)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

(五)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六)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八)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八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第九条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二)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三)服从安全管理,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投掷杂物。

第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二)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五)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六)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公德;

(三)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第十三条 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

承办者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时间的,应当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向做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变更,经公安机关同意方可变更。

承办者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地点、内容以及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规模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承办者取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当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书面告知做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公安机关颁发的准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证件。

第十六条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七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负责执行安全管理任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凭值勤证件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办者索取门票。

第十八条 承办者发现进入活动场所的人员达到核准数量时,应当立即停止验票;发现持有划定区域以外的门票或者持假票的人员,应当拒绝其入场并向活动现场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告。

第十九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承办者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有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履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职责中,有、、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直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举办活动的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负责,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但应当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责成或者会同有关公安机关制订更加严格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讯,9月22日《人民日报》)

体育比赛工作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促进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促进安全责任制落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局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各部门、科室的工作职责

各部门、科室是安全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科室要结合本部门、科室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文体局相关部门、科室的主要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安全治理行动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科室开展安全治理行动;

2、区文化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本单位各类文化演出中安全防范工作;

3、区博物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行工作,并做好我区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4、区图书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图书阅览室等开放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5、区少体校: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游泳池开放、运动员训练等安全防范工作;

6、文体科: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本单位举办的各类文化演出、体育比赛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7、文化市场管理科: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严格把握公共娱乐经营场所、演出经营单位审批的安全关,并负责对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

8、文化市场稽查队: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做好对我区歌舞厅、网吧、KTV、电子游戏、印刷企业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监管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治理工作是长效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各部门、科室要结合实际,制订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台帐的管理;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治理工作要突出文物保护、歌舞厅、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演出市场的检查,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治理工作,努力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部门、科室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与隐患治理,提高安全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工作制度

1、长效管理制度。各部门、科室要加强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每周必须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存底,追踪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隐患问题,遏制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歌舞厅、网吧、KTV、电子游戏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联合检查制度。每季度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部门、科室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责成相关责任部门、科室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每次检查情况应形成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并形成工作简报。

3、信息反馈制度。各部门、科室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每季度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内容包括本季度开展安全工作情况、检查情况统计,发现的新情况、新动态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区安办报告,对有重要情况不报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经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予以批评、通报。

六、奖励和处罚

体育比赛工作方案范文5

摘 要:在江苏省建设体育强省的过程中,体育人才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其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队伍建设,各体育场馆专业人才的培训对人才培养起到很大的贡献。自实施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培训鉴定以来,江苏省各高校体育院系在学生群体中进行了体育工种职业资格的培训和鉴定,在此过程中,形成了颇具特色的高校体育院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江苏模式”。通过对此模式的特点进行分析,以期对江苏省体育强省建设提供建议。

关键词:体育强省;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培训;高校体育院系;江苏模式

中图分类号:G80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6-1487.2015.02.031

1 前言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对于增强人民体质、促进现代化建设、加快构建和谐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6年以来,江苏省承办单项体育比赛数量一直位居全国第一。近年来,成功承办了第2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顺利举办了第18届全省运动会,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实力进一步增强,体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体育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体育赛事日趋活跃,体育科教水平逐步提高,体育对外交流日益广泛,逐步迈入体育强省的行列。

在江苏省建设体育强省的过程中,体育人才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高校体育院系在此过程中更是责无旁贷,自江苏省实施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培训以来,各高校体育院系在学生群体中进行了大量的各类体育工种的职业资格的培训和鉴定,这些合格的人才在取得证书之后,进入了各个工作场所,自身的专业素质对江苏省体育强省建设也起到了不可忽略的贡献。同时,专业人才的数量在体育强省建设的指标中也很关键,比如体育城乡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体育城乡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率是反映全民健身服务能力的指标,采用覆盖率指标,更多的是考虑公共体育服务惠及城乡百姓,实现全覆盖。目前,江苏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有11万人,每万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数为15人。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水平,社会体育指导员要覆盖到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建设体育强省的“城乡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率”指标目标值需达到100%。

2 体育强省建设背景下高校体育院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江苏模式”探析

2.1 江苏省高校体育院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概况

2009年以来,江苏高校体育院系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历了试点(2009-2010)、全面推开(2011-2012)以及全面提升(2012至今)三个阶段。截止2012年,江苏共有25所高校体育院系共组织开展了救生员、场地工、跆拳道等8个工种的培训鉴定,共有8000余名学生获得了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占全省获证总人数的70%,成为了江苏开展体育职鉴工作的生源主渠道和培训鉴定的主要方向。各高校体育院系充分发挥自身学科建设、师资、场馆等优势,紧紧围绕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三大职能,有计划地开展体育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从提高培训质量入手,有效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促进了毕业生就业,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为江苏省体育强省建设作出了贡献,形成了一套独特高效的“江苏模式”。

2.2 “体教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创新

开展体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是最具本质意义的体教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图1)。体育职鉴培训工作是促进高校体育院系培养技能型体育人才的一个良好途径,是促进体育专业学生就业、创业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扩大高校体育院系为社会服务的有效形式。为此,首先需强化职鉴培训的组织领导,成立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和协调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各项工作。高校体育院系制定体育职鉴培训的工作方案,从培训方案的制订、培训教师的选聘、培训生源的组织、培训教学的安排、培训的日常管理、场地设施的保证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这为顺利开展体育职鉴培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

2.3 体育科教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保障

江苏省教育厅在《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亦明确指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把职业能力作为人才使用的重要依据。促进职业院校课程与职业标准融通、教育考核标准与职业技能考核标准衔接。实行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近年来,江苏省在体育科教和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从体育院系、体育运动学校到业余体校、体育中学和体育传统学校,形成了梯度衔接的体育教育网络。实施“人才强体”战略,体育人才素质全面提升,结构趋于合理。体育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南京师范大学和苏州大学体育学院已具备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授权,体育师资队伍水平比较高,拥有16个博士生导师,科教水平一流,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科报会、大学生运动会科报会获得总分位居国内前三。江苏省在体育人才建设过程中,实施“人才强体”战略。切实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全方位、多层次推进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江苏体育发展专家库,创办江苏体育科学论坛,健全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加强体育人力资源开发,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交流机制。

2.4 助力体育强省建设战略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体措施

2.4.1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院校推进体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试点的组织管理,明确一个部门作为院校开展体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结合院校实际情况,制定出院校推进体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试点的实施,制定教师技能培训实施计划,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2.4.2 大力宣传,选择优势工种进行培训鉴定

积极引导学生根据所学专业特点和择业方向,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要从学生入学初期抓起,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通过辅导员的班会课、学生现身说法、黑板报、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学生充分地认识到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性,明确需要掌握的技能,需考的工种,在已开展鉴定的救生员、游泳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美操、跆拳道、网球、武术、健身教练)、体育场地工8 个工种中,选择其中4-5 个条件成熟和学生人数较多的工种开展培训鉴定试点。牵头管理部门要针对各高校体育院系专业学生考证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指导信息及相关材料,做好报名组织、考前培训和辅导工作。

2.4.3 深入探索专业教学和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相融合路径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撰写工作总结报告,进行经验推广。同时,加强对各专业对应职业或岗位的市场调查,拟定各工种职业资格证书需求并报牵头管理部门审定,并根据审定的工种,组织专业教研室和专业教师研究相关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大纲和教材,对于院校已开设的课程,可采取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融入到专业教学当中去,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将职业技能鉴定内容作为课程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技能操作训练,努力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逐步达到学生学完相关课程后,就能直接参加该专业的职业资格考试。

3 结语

江苏省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实行,为各高校体育院系的教学改革和学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也为体育经营活动场所提供了可参考的统一标准,为提高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于高校体育院系来说,开展体育职鉴工作,同时满足了院校发展、学生就业、师资建设、市场服务四个方面的需要,只有积极推进体育职鉴工作进校园、进大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分、进考核,实现高校体育院系体育职鉴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才能确保高校体育院系体育职鉴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各高校体育院系在推进体育职鉴工作中,一要站在教育强省、体育强省的高度,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高校体育院系开展体育职鉴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积极探索,不断建立完善高校体育院系开展体育职鉴工作的机制模式,将体育职鉴工作纳入院校长远发展计划,统筹规划,加强研究,确保工作开展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三要强化服务,充分发挥体教结合的优势,实现体育技能型人才培养与体育市场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切实为学生就业提供帮助和服务。

政府的要求和社会的迫切需求为高校体育院系开展体育职鉴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全民健身条例》以及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中,都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等工作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同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立更好的工作基础,为高校体育院系推进体育职鉴工作创造更好条件,营造更好环境。江苏省将体育服务民生、职鉴服务社会、推行双证书制度等工作思路和理念作为科教兴国、人才强体以及拓宽高校体育院系学生就业渠道的着力点,对全国高校体育院系推进体育职鉴工作起到了引导和示范作用。在“十二五”期间,按照《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要求,培养一大批具有专业素质的优秀职业健身指导人员,实现江苏健身服务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高校体育院系开展体育职鉴工作是一项面向社会服务的、人才专项培养工程,是顺应体育强省建设,依托高等教育的强大优势打造的人才支撑平台,是江苏实现人才强体、开发人力资源的重要渠道。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体育强省建设背景下江苏省高校体育院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现状与对策研究》,课题编号:2013SJD890001]

参考文献:

[1] 陈西玲.高等体育院系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思考[J].体育学刊,2008,(6):110-113.

[2] 谢霞.基于4P营销策略的江苏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证书推广策略研究[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2011,29(5):51-54.

[3] 王晓贞,玄延军.江苏省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现状与发展策略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10,(5): 101-105.

[4] 平朋刚,田海燕.基于态势分析法(SWOT)对江苏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环境分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9(4):146-148.

[5] 倪会忠.体育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理论研究与现实思考[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7(5):15-17.

体育比赛工作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和人文风貌,协调推进;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实现动机与效果有机统一。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入点,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支撑,实现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的紧密结合,大力创新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努力使农村的环境有一个大的改观,农村产业有一个大的提升,农民自我发展的素质有一个大的提高,把我镇农村建设成为产业生态高效、环境优美宜居、生活文明健康的美好家园。使全镇农村两年内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化”任务,同时三分之一的村达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标准,利用三至五年时间三分之二的村达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标准,到2020年全市农村基本达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标准,率先实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迅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营造优美宜居新环境。

按照“一年净化、两年城乡环卫一体化、五年全面实现‘五化’”的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提升,使村庄、镇区、镇域主干道路两侧、河道及两岸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村庄进村路和大街小巷卫生得到彻底整治,无“三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无乱倒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村庄绿化整齐美观,为下一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镇区的卫生、绿化、设施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镇域主干道路两侧违章建设、各类料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方面得到彻底整治,广告牌等宣传设施规范有序,无卫生死角,确保道路两侧无白色树挂、边沟漂浮物等垃圾杂物,无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无外接棚舍及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的物料和“三堆”。

(二)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建设标准,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全镇将深入开展新农村示范区建设、生态文明社区创建等系列活动,出台优惠政策,持续加大对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生活性基础设施、生态性基础设施、服务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每年每个办事处确定2—3个村,鼓励各村办好事、实事,改善村容村貌,农村环境面貌大力改善。各村要组织疏挖村内排水沟,贯通环村沟渠,确保排水畅通;对村内已硬化路面进行维护,未硬化路面进行整平;对群众文化广场、大院墙体进行粉刷,广场、大院内外无乱堆乱放现象;对娱乐健身器材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设施完好和功能正常发挥。选好配强村保洁员,建立卫生保洁员管理制度,卫生保洁人员做到“一日两清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垃圾清运车辆及垃圾处理场全面运行,做到垃圾清运及时,垃圾箱四周整洁。全镇36公里县乡道路,配备公路养护员17人,每人负责2公里道路的路肩、路坡、路沟的日常维护及垃圾清理工作。并在道路两侧各责任段安装了责任牌,设立举报电话,责任到人,全面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优化教育、文化、卫生等各类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逐步达到所有村庄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管理。

(三)将转方式调结构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是加快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生态文明乡村的关键和基础。要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农业主导产业调整振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我镇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规模和产业层次。要把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重大任务,着力培育不同类型的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好中心面粉、胜大面粉、天红鸭业、汇通粮食、万亩苗木基地等典型带动作用,继续按照扩大规模、集群发展的思路,重点抓好大园区、大项目、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尽快形成有竞争力的重点产业和产业集群。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把将农民组织起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来抓,大力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力争用3—5年的时间,实现“一村一社”的发展目标。在此基础上,组织实施好示范社建设行动,着力培育一批实力强、覆盖面大、运行规范的高层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四)做好结合文章,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

以“三创三评三推进”活动统领生态环境建设全局,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新农村建设、两评一树、党务村务公开等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取得最大成绩。

一是形势教育与素质教育两措并举,培育新农民。以聘请专家授课、职能部门下村等为载体,做活农民政策培训和百姓科技户户通工程,普及时事政策、实用技术和卫生保健知识,崇尚科学;通过不断创新文化活动形式和机制,组织开展一系列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使村级文化大院成为广大农民求知的课堂、求美的窗口、求乐的艺园、求富的良友;充分利用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和图书室,组织党员群众在农闲或晚上学习科技文化知识,提高群众的科技致富能力;各村文艺队伍每年除参加县、镇组织的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外,利用农闲时节巡回各村串演、交流,极大地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养成讲科学、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和风气。二是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倡树新风尚。认真组织开展“和谐村庄”、“和谐家庭”、“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卫生户”、“好媳妇”、“好婆婆”、“双学双比”、“致富女能手”、“小康文明户”等群众性评选和争创活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各村成立道德协会、道德议事会,带领村民移风易俗,引领倡树和谐村风。三是深化平安村庄建设。要深化农村普法工作,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构筑完整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农村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全镇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调度和督查工作。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