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费金融分析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农村消费金融分析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农村消费金融分析

农村消费金融分析范文1

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农民消费;协整分析;脉冲响应函数

基金项目:农业部软科学项目(200826)。

作者简介:胡帮勇(1980-),男,四川南充人,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重庆三峡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农村金融研究;张兵(1962-),男,江苏盐城人,南京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农村金融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096(2012)06-0022-05收稿日期:2012-02-05

自McKinnon等(1973)首次提出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理论以来,金融发展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问题才引起学者的广泛关注。McKinnon等(1973)认为金融发展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缓解居民信贷约束,刺激居民消费。Bayoumi(1993)认为金融发展能够促进消费增长。Levchenko(2005)认为金融市场的深化能够更有效地分散风险,从而起到平滑消费的作用。

关于金融发展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国内学者也做了大量研究。万广华等(2001)运用霍尔的消费函数及其扩展模型研究发现,流动性约束和不确定因素是我国当前内需不足的重要原因。隆宗佐等 (2002)认为中国农村消费市场疲软的主要原因是缺乏金融支持。(2002)认为农民消费需求不足的表层原因是其收入较低,深层原因则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孙家良(2003)认为中国金融发展水平较低是我国居民边际消费倾向较低的重要原因。

参考国内外研究文献,我们发现已有的研究大多没有区分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消费函数,并且在金融发展指标体系的设计上将城市与农村合为一体,这明显与我国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格局不相符合。本文旨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指标体系,计量分析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与农民消费之间的动态关系。

一、研究方法:研究假设、模型与数据1.研究假设

考虑到我国城乡二元经济格局的具体国情,本文构建以下3个指标体系来衡量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1)货币化程度(DM),即货币供给量M2与GDP的比率;(2)农村金融规模(RS),即涉农贷款存量与农村GDP的比率。涉农贷款存量既包括对农民的个人贷款余额,也包括对乡镇企业的贷款余额;(3)农村金融效率(RE),即涉农贷款存量与涉农存款存量的比率。涉农存款存量既包括农民个人的存款余额,也包括乡镇企业的存款余额。据此,提出以下两个假设:

假设1:货币化程度越高,意味着市场经济越发达,农民收入增长越快,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越高。

假设2:农村金融规模和农村金融效率越高,农民受信贷约束的可能性就越小,农民信贷需求越有可能得到满足,从而越有利于提升农民的消费需求。

2.模型构建

传统的消费理论以非流动性约束为前提,把金融发展看成是既定变量,忽略了金融在消费中的作用。本文在传统消费函数的基础上,将金融发展水平作为影响消费需求的自变量引入到消费函数中来,由此得到反映农民消费水平与农民可支配收入、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之间关系的函数表达式如下

C=f(Y,FD)(1)

取全微分有

dC=fYdY+fFDdFD(2)

其中,Y表示农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FD表示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根据研究假设,本文采用货币化程度、农村金融规模和农村金融效率来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由此可以得出反映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函数为

FD=g(DM,RS,RE)(3)

取全微分有

dFD=gDMdDM+gRSdRS+gREdRE(4)

将(4)代入(2)并整理可得

dC=fYdY+fFD·gDMdDM+fFD·gRSdRS+fFD·gREdRE(5)

令fY=α1,fFD·gDM=α2,fFD·gRS=α3,fFD·gRE=α4。α1、α2、α3、α4分别表示收入的边际消费趋向、货币化程度的边际消费趋向、农村金融规模的边际消费趋向和农村金融效率的边际消费趋向。于是得到本文的理论模型

dC=α0+α1dY+α2dDM+α3dRS+α4dRE+ε(6)

其中,α0为常数项,ε为随机误差项且服从正态分布。考虑到时间序列对数变换后不会改变时间序列的平稳性,而且有利于降低异方差,且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期,因此,为了便于检验各变量之间的关系,设定如下回归模型予以实证分析

LnC=δ+∑ni=1β1iLnYt-i+∑ni=1β2iLnDMt-i+∑ni=1β3iLnRSt-i+∑ni=1β3iLnREt-i+εt(7)

3.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1)农民消费支出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的消费支出主要包括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日常性经常支出的项目;农民的可支配收入既包括财产性收入,也包括非财产性收入,是总收入减去所得税后的余额。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相关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2)农村金融发展指标。本文选择货币化程度、农村金融规模和农村金融效率3个指标来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其中,GDP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货币供给量M2、涉农贷款余额、涉农存款余额等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金融统计年鉴》;农村GDP由农村在全国GDP中所占的比重乘以当年全国GDP的数据获得,农村在全国GDP中所占比重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农村经济绿皮书》。

(3)本文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包括协整分析、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和方差分解等。首先通过协整分析研究各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随后通过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民消费冲击的动态变化;最后通过方差分解找出各影响因素对这种冲击变化的影响程度。本文对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自然对数处理。取对数的目的一是有利于降低异方差,二是有利于计算各变量之间的弹性系数。

二、模型估计结果及解释

1.ADF检验

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表1各变量ADF检验结果

变量名称ADF检验统计量1%水平临界值5%水平临界值检验形式(C,T,L)是否平稳LnC-1.2217-3.2918-2.2256(0,T,1)非平稳LnY-2.0017-4.3879-3.0178(C,T,0)非平稳LnDM-1.5523-2.9817-2.0012(C,0,1)非平稳LnRS-2.1231-4.0918-3.9845(C,T,0)非平稳LnRE-1.4456-4.1132-3.9817(0,T,0)非平稳dLnC-5.0819*-3.1819-2.2205(C,T,1)平稳dLnY-4.9802-4.9897-3.0718(C,0,0)平稳dLnDM-8.6018*-5.3317-4.0017(C,0,1)平稳dLnRS-9.0819*-4.3918-3.2716(C,T,0)平稳dLnRE-11.5598*-6.4091-4.8917(0,T,1)平稳注:*表示在1%的水平上显著。

将各时间序列的ADF检验统计值与显著水平为5%的临界值比较后发现,时间序列LnC、LnY、LnDM、LnRS和LnRE的ADF统计量绝对值均小于所给出的5%水平临界值的绝对值,表明这些变量均为非平稳时间序列,但是一阶差分后的序列dLnC、dLnY、dLnDM、dLnRS和dLnRE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有单位根的原假设,说明一阶差分后的序列为平稳序列,由此可以判断时间序列LnC、LnY、LnDM、LnRS和LnRE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各变量满足构造VAR模型的前提条件。

2.协整分析

本文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法来验证各经济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用软件Eviews7.0计算发现,当滞后阶数为1时,AIC和SC均为最小值,说明模型的最优滞后期为1。对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与农民消费支出各变量的协整检验结果如表2和表3所示。

表2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

原假设(协整

向量数)特征值迹统计量5%临界值1%临界值rk=0*0.401948.123733.071841.1103rk≤10.357227.671530.125735.1018rk≤20.292116.337921.134625.2231rk≤30.20179.454312.167215.1367rk≤40.00122.18973.99234.7817注:*表示在1%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原假设。

表3标准化后的协整向量

LnCLnYLnDMLnRSLnREConst1.000000-0.6021-0.0028-0.0117-0.023519.8712(0.1921)(0.2108)(0.3121)(0.2719)[-5.1217][-1.2806][-2.3317][-3.1271]注:协整方程中仅含截距项,无时间趋势项;圆括号中数字为标准误差,方括号中数字为t统计量。

从检验结果来看,迹统计量在1%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协整向量秩为零的原假设,表明在样本区间内,时间序列LnC、LnY、LnDM、LnRS和LnRE之间存在一个协整关系,而且这五者之间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存在唯一的协整向量,因此对这5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能够避免伪回归现象的发生。根据检验结果可以得到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民消费影响的协整方程为

LnC=-19.8712+0.6021LnY+0.0028LnDM+0.0117LnRS+0.0235LnRE(8)

R2=0.891, DW=1.89, F=112.017

从模型回归结果来看,模型拟合度较高,残差不存在自相关。模型(8)反映了如下信息:(1)LnY、LnRS和LnRE的系数均能通过t检验,说明农民可支配收入、农村金融效率和农村金融规模都对农民的消费支出有显著影响;而LnDM的系数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货币化程度对农民消费支出影响不显著。(2)在样本区间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加1%,农民消费支出增加0.6021%,表明农民的边际消费趋向较低,这可能与农村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关。由于未来没有稳定的收入预期,农民会将增加收入的40%用于储蓄以满足未来生活的需要,从而降低当前的消费意愿。货币化程度每提高1%,农民的消费支出仅增加0.0028%,影响并不显著,这与假设1不相符合。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与我国货币增发速度过快有关。理论上,货币化程度提高会导致农民消费支出的增加。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货币供给量增速较快,M2的增速长期保持在20%以上;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M2的年均增长率在30%以上。过快的货币增发导致物价普遍上涨,通货膨胀的再分配效应使得农民的实际财富缩水,从而降低了农民的消费意愿。(3)农村金融规模每增加1%,农民消费支出增加0.0117%;农村金融效率每提高1%,农民的消费支出增加0.0235%,说明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农民消费的增加,验证了假设2是成立的。(4)各变量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影响程度不一样。对农民消费支出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其次是农村金融效率,第3位因素是农村金融规模,而货币化程度的影响最小。如果仅考虑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民消费的影响,农村金融效率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影响力是农村金融规模影响力的2倍左右。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总体上对农民消费的改善有积极正面的影响,但影响程度并不高,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每提高1%,农民消费支出仅增加0.0352%。

3. 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为了考察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民消费冲击的动态变化,给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相关变量一个标准差大小的正向冲击,得到关于农民消费支出的脉冲响应函数图分别如图1、图2和图3所示。

图1农村金融规模对消费函数的脉冲响应

图2农村金融效率对消费函数的脉冲响应

图3货币化程度对消费函数的脉冲响应

图1表明,在本期给农村金融规模一个标准差正向冲击后,在前3期对农民消费的影响是非常微弱的,以后各期开始稳定增长,在第7期以后逐步趋于收敛,总体表现为长期影响。图2表明,在本期给农村金融效率一个标准差的正向冲击,农民消费支出在当期几乎没有变化,但是从第2期开始稳定增长,在第6期逐步稳定而趋于收敛,表明农村金融效率对农民消费的短期效应微弱,主要表现为长期影响。图3表明,给货币化程度一个标准差的正向冲击,农民消费支出迅速增加,并在第3期达到峰值,以后各期缓慢下降趋于收敛。货币化程度的提高引致农民消费在下一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说明货币化程度对农民消费支出在短期内有一定的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它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影响逐步下降,这可能是由于货币增发速度过快的通货膨胀效应使得农民的实际财富下降所致。

4.方差分解

一个时间序列预测的误差方差是自身扰动及系统其他扰动项共同作用的结果。冲击分解的目的是要将系统的均方差分解成各个变量冲击所做的贡献。因此,本文利用方差分解的目的是要研究当农民可支配收入、货币化程度、农村金融效率和农村金融规模发生扰动时,其后的农民消费支出变动有多大程度应归于受到该扰动的影响,也就是要研究各个变量自身冲击对消费支出的独立“贡献率”。方差分解结果如表4所示。

表4农民消费支出的预测误差分解

时期S.E.LnC(%)LnY(%)LnRE(%)LnRS(%)LnDM(%)10.017821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0.03189485.7317610.1817312.2747121.7974620.61156730.09178265.8329127.2017654.0018731.8094011.15412340.13782156.4812734.0809225.3310932.1749821.93178950.15629747.3321841.3316766.3321552.2023012.80167160.19209139.8219046.8012787.9980183.1571022.22156170.21070339.1104547.3404508.1179243.7101761.72015680.25781936.1706248.3321598.9801664.1952111.32156890.29017534.0543851.0917829.1250534.4291671.290124100.31020531.0718252.9001259.5671215.2627091.198023注:因四舍五入,表中的数据之和可能不等于100。

从表4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以下几点:(1)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金融效率、农村金融规模和货币化程度4个变量之间,无论是在短期内还是在长期内,后面3个变量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影响均小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冲击对农民消费的影响逐年加大,在长期均衡时,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冲击能解释农民消费变化的53%左右,说明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冲击是影响农民消费支出最主要的因素。(2)农村金融效率和农村金融规模冲击对农民消费支出变动的解释加起来大约为15%左右,其中农村金融效率的冲击能解释农民消费支出变动的10%左右,农村金融规模冲击能解释农民消费支出变动的5%左右,农村金融效率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影响力是农村金融规模影响力的2倍左右,这与前面协整分析的结果大致相同。(3)货币化程度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影响开始比较小,但随后几期有所增加,在第5期达到最大值,而后又逐步降低,最终稳定在1%左右。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无论是在长期还是短期内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影响都很小,说明农民消费支出对货币化程度变化的反应不太敏感,这与前面协整分析的结果一致。综合来看,无论是长期还是短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金融效率和农村金融规模是影响农民消费支出的3个主要因素,且三者影响力依次减弱;长期来看,前者影响力是后两者的5倍和10倍左右。

三、结论及政策启示

笔者通过构建农村金融发展指标体系,将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作为影响农民消费需求的变量引入到传统消费函数中来,实证分析我国1979年~2010年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与农民消费支出之间的动态关系,得出如下结论:(1)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等变量与农民消费支出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金融效率、农村金融规模对农民消费支出有显著影响,且影响力次第减弱,而货币化程度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影响并不明显;(2)无论长期还是短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对农民消费有显著影响;(3)农村金融效率和农村金融规模对农民消费的影响主要体现为长期效应,短期效应不明显。

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50%以上,但是农民消费支出仅占全社会消费总支出的1/3,农民消费严重不足,如何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对于我国扩大内需和经济结构转型至关重要。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得到以下政策启示:首先,提高农民消费水平的关键问题是要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政府应逐步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和扩大农民非农就业,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边际消费趋向;其次,进一步扩大涉农信贷规模,提高农村金融效率,缓解农民信贷约束,积极发挥金融在农民消费中的作用;最后,政府应当将货币供给量保持在适当水平,积极稳定物价,降低通货膨胀对农民财富的再分配效应,削弱物价上涨对农民消费的影响。

参考文献:

隆宗佐, 曾福生. 2002. 拓展农村消费市场的金融支撑研究 [J]. 农业经济问题 (4): 45-47.

. 2002. 努力扩大内需, 保持稳定发展[J]. 中国统计 (2): 5-6.

孙家良. 2003. 金融抑制与消费需求[J]. 商业研究 (6): 84-85.

万广华, 张茵. 2001. 流动性约束、不确定性与中国居民消费[J]. 经济研究 (11): 35-44.

BAYOUMI T. 1993. Financial deregulation and consumption in the UK [J].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75: 1121-1130.

LEVCHENKO A. 2005.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and consumption volatility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J].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Staff Papers, (2): 772-779.

MCKINNON R I, SHAW E S. 1973. Money and capital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M]. Washington D C: Brookings Institute.

(编校:沈育)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Influence of China's Rural Financial Development on Consumption

Demand of Farmers

——Based on the Series Data from 1979 to 2010

HU Bangyong1,2, ZHANG Bing1

(1.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5, China;

2.Chongqing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Chongqing 404000,China)

农村消费金融分析范文2

(一)变量选取和数据说明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很多,我们根据黑龙江省的发展情况,参考以往研究经验,选取了影响力较大的几个因素,主要包括:1.农民收入指标考虑农户纯收入受该时期物价的影响,为了更准确地表示农户收入水平,本文选择修正的农民纯收入作为衡量黑龙江省农民收入增长指标变量。利用农村消费价格指数(CPI)对农民人均收入进行了调整,即Y=(y/cpi)*100其中,Y表示农民收入水平,y表示农民人均纯收入。2.农村居民消费指标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能反映农村居民的消费情况,进而是农村居民收入情况的间接反映。故本文选取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来表示该指标,用FP表示。3.农村从业人员结构变量的变化指标为了衡量农村的产业结构,本文采用农村就业结构变量来计量,简记为R。由于农业就业主要集中于第一产业,故农业人员数量以黑龙江统计年鉴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数替代,非农业人员等于农村从业人员数与农业人员数的差额。4.农村金融发展指标在衡量金融机构发展问题上,本文选取两项指标:农村金融发展的效率指标。农村金融发展效率是指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效率。我们参考以往众多学者的研究经验,这一指标用黑龙江省农户储蓄存款余额/黑龙江省第一产业总产值表示,记为FE;农村金融发展的规模指标。在以往研究表中,银行贷款占GDP的比重被认为是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最有影响的指标[8],故本文用黑龙江省金融机构资金运用在农业短期贷款/黑龙江省第一产业总产值来表示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的规模,记为FS。本文对柯布道格拉斯函数进行变形,将其转化为线性模型,其中,Yt、FEt、FSt、FPt、Rt分别表示第t期农民人均收入、农村金融发展的效率指标、农村金融发展的规模指标、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农村从业人员就业结构;Ut表示第t期的残差项。选取黑龙江省1992-2011年的上述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所有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和《黑龙江统计年鉴》。

(二)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从表1变量的描述统计可以看出,各指标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距都不是很大,故本文直接对数据进行回归分析。

(三)实证结果分析运用stata软件,对数据的回归分析结果如下。由表2可以看出,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以及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都与农民收入增长有正相关关系。当农户储蓄存款余额占第一产业总产值之比增加60.7%时,农民收入增长几乎达到100%,这一结果显示,金融机构以安全、科学的方式为农户理财比农户过去习惯式的保管财产方法的效率高得多,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成熟完善可以为农户带来更多收入。而金融机构资金运用在业短期贷款占第一产业总产值之比增长仅23.62%时,农民收入增长就已经增加接近100%,这说明,农户以贷款的方式发展第一产业可为自己带来极高的收益,其中金融机构的完善更是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有效的管理好贷款,不仅为金融机构自身带来收益,更是大大增加了农户的收入。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与完善会为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带来积极的影响。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农民收入的正相关关系,则说明了消费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农民收入增加带来的。分析结果显示,农村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比重增加会对农民收入增加产生负效应,当农村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之比增加95.51%时,农民收入减少约100%。笔者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黑龙江省目前第一产业劳动力已趋于饱和,耕地、园林、鱼塘已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达到产量最大化,此时劳动力增加,边际生产率递减甚至接近零,造成第一产业平均收入下降;二是第三产业日益发达,农业收入与其他产业收入相比较低,当等量的农村人口从事农业劳动时,其收入不如从事工业或第三产业收入多,这一结论也符合我国大批农民工进城打工的社会现状。

(四)序列平稳性检验为了验证结论是否科学可用,笔者对其进行了怀特检验该检验的原假设是同方差。检验结果显示,接受原假设的概率是14.38%,故不存在异方差,检验通过。

二、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农村消费金融分析范文3

一、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缓慢的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当前阻碍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原因可以从农民自身、银行业机构和农村外部环境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农民自身原因

1、农民传统消费观念的束缚是阻碍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主观原因。由于大多数农民已被“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观念深深根植于头脑中,对于超前消费大多不敢接受或不愿接受,尤其在生产力水平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落后的农村,传统的“无债一身轻”的观念更是根深蒂固。通过对辽阳市200名农民的调查问卷显示,160名农民表示不会进行“贷款消费”,占被调查农民总数的80%。

2、农民的收支状况阻碍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事实证明,消费信贷发展与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正相关。与城市居民相比,大多数农民的收入水平偏低,同时,由于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外出打工收入,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和对经济环境的依赖性,因此,未来收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消费。在收入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农民还承担着较重的支出负担,农民收入除了维持日常生活必需品开支外,买房建房、农业投资、婚丧嫁娶等人情往来、供养子女的教育支出、家庭医疗支出等费用支出占其收入的相当比重。因此,农民可用于消费方面的支出寥寥无几。

(二)银行业机构原因

1、银行业机构对办理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以及宣传不到位影响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鉴于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且不稳定,消费信贷风险较大,加之农民的消费观念较保守,使得银行业机构在农村开办此业务会产生“投入大、收效小”的情况,开办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难度较大,因此,银行业机构的积极性不高。此外,当前银行业机构宣传消费信贷政策局限于摆摊设立咨询点等简单形式,农户对其消费信贷政策了解不够,即使有借款意愿也不知如何贷、有哪些贷款品种可供选择,影响了消费信贷业务的拓展。

2、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品种较少,缺乏适合农村特色的消费信贷品种,导致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缓慢。经对辽阳市农村消费信贷业务调查,开办的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品种除了有少量的助学贷款和小型农机消费贷款外,几乎没有其他消费信贷品种。

(三)农村外部环境原因

1、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民消费水平。由于农村地区医疗和养老保障机制不完善,农民普遍存在“留过河钱”以备养老、看病等急需之用,不敢轻易消费。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已初步建立,但尚不完善,报销比例偏低、报销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普遍存在,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2、农村个人征信体系和社会信贷中介机构尚未健全客观上阻碍了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目前,我国城镇个人征信体系已经建立,但农村个人征信体系并不完善,金融机构难以全面掌握农民个人的资信状况、承贷能力、还款能力。同时,农村地区的担保、评估等社会信贷中介机构几乎是空白,金融部门既不能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也不能在贷款发生风险时通过中介机构及时处理抵押物品偿还贷款,使金融部门的风险防范较为困难,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部门开展农村消费信贷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二、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消费信贷的宣传力度

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农民新消费理念和消费信贷政策的宣传,帮助农民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树立新的消费意识,提高对信用消费的认知程度,加大对消费信贷相关知识及其积极作用的讲解,达到使更多的农民对消费信贷从初步了解到愿意接受的效果,从而扩大消费信贷的客户群体。

(二)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

警容机构要积极探索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对金融基本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金融法律、法观,促使农村营造支持金融发展、防止金融风险的良好社会环境。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镇、信用社区、信用户、信用企业建设,努力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数据体系,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广泛向工商、税务、公安、房管、土地、车管、保险、商家采集客户信用资料,掌握客户的真实信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使守信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失信者受到惩罚。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制度,基层人民银行在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要当好参谋,积极推动政银、银企合作,推动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涉农金融部门的合作平台,搞好银企项目对接,引导银行增大对农村的信贷投放。完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县域信用担保机构,大力发展地方政府参与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积极培育发展农户联保、互保、信贷联络员担保等方式,扶持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组建互助型担保机构,营造出担保有力、贷款强劲、相互促进的支农资金运作格局。

(三)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拓展消费信贷品种

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特点,不断加大消费信贷新产品的创新,可开发诸如住房消费贷款、住房装修消费贷款、农机消费信贷、教育消费信贷、医疗消费信贷、耐用消费品贷款等适合农村的消费信贷品种,积极改善金融服务,满足农民消费信贷需求,增加消费信贷品种,满足适合农村消费者多样化的选择需求,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创造多样化的农村金融产品。

农村消费金融分析范文4

关键词:扩大内需;农村消费市场;金融杠杆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1)04-0027-04

在城乡经济发展的驱动因素中,投资、消费和出口三架马车发挥的牵引作用无疑是不一样的, 在不同的时期、 城市与农村之间都是不一样的。 毫无疑问, 扩大内需是保持中国经济继续快速发展的关键所在,如何撬动城乡特别是县域和农村的消费市场,是需要认真思考的课题。金融与财政是资金主渠道,由于财政支付受财政能力所限,不可能无限扩大,而金融的杠杆效应则是需要关注的。 美国次债危机后需要去“杠杆化”,而我国农村消费市场则需要加强“杠杆化”,发挥金融在促进和提升农村消费市场中的作用。

一、农村居民收入与支出分析

对县域与农村市场的分析, 需要从收入和支出角度展开。尽管我国城市居民与农民收入差距较大,但随着新农村建设, 国家对县域与农村的投入力度加大,农民积极创业和外出务工等因素,农民的收入水平也大幅提高。 我国的农民已经不是过去意义上的完全依赖农业收入的农民,农民家庭收入是多元化的,不同地区的农民收入来源也有很大不同。从1985年到2010年26年间, 农村居民收入从397.60元增加到5919元, 增长了13.89倍。 收入递增与人均GDP增速大体一致,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1.4%, 一些拥有资源的地区农民和城镇郊区的农民出现了一些中高收入家庭。在“十二五”时期,农村居民收入和可支配收入仍将是增长态势。

在支出方面,可以从消费支出、储蓄支出与投资支出三方面分析。从消费支出视角来看,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与收入相关,消费中食品支出呈下降态势,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已降到41%,但由于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居民最终消费占GDP比重仅为35%,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水平。农村消费支出水平更低,大部分收入用于储蓄和投资,储蓄多在30%~40%之间,由于新型农民投资意识的增强,投资的占比也在逐年提高,主要用于股市、债市、房市等领域。近年来,受传统的文化影响,消费支出的增长仍然会比较缓慢,而投资的占比会快速提升。

从农村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支出来看, 收入和消费支出不对称, 采取措施提高消费支出非常必要。一是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幸福指数,让农民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二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 金融支持农村消费水平提升的手段与意义

金融的核心是资金跨时间与跨空间的交换, 其特点是通过吸收居民与企业的闲置资金,将吸收来的存款配置到最需要、 最有效益的行业与领域。目前我国投资已经遭遇瓶颈, 因为由于大量重复投资导致的产能过剩,亟需提升产业结构和层次,淘汰落后产能, 而且长期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也不具有可持续性,难以为继。出口的增长长期以来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源泉,但出口的增长必须依靠国外经济的繁荣, 在国外金融危机下,美国经济恢复到以前的水平尚需时日,欧洲陷入债务危机不能自拔, 对中国进口的需求也在减少。而国内出口导向型的中小企业面临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涨价,人口红利消失等诸多压力、利润很薄,在紧缩的货币政策下,生存都存在问题,因此真正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长久拉动力的应该是消费。而城市的消费水平已经相对饱和,新的消费亮点还没有出现,消费的增长潜力在广大农村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把农村消费市场搞活,生产过剩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生产过剩是相对于农村与县域的购买力而言的,实际上农民在CPI上涨下,可支配收入中用于消费的比例大大下降,子女上学、医疗等使其不敢消费,更难以超前消费,更多的是储蓄,少数有胆量和头脑的农民则投资房产和其他一些事项,一是保值,二是期望未来的增值。这些年,财政用于农民的粮食补贴等各种补贴大量增加,但是“僧多粥少”,与较快增长的物价相比,激励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意义大于实际刺激消费的意义。为激活农村消费,目前采取的“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政策确实起了一定作用,但对传统农民家庭的效果不大。医保等措施虽惠及亿万农民,但是大病的费用仍然容易使农民“返贫”。启动农村消费市场,仍然需要多管齐下,提高农产品价格,让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有利可图;提高农民工务工价格,使得农民工打工能赚钱;提高财政对农民的补贴水平,让农民敢消费,减少后顾之忧。许多在欧洲、美国等国家对农民的优惠政策在中国难以实现,因为我国农民数量很大,靠补贴存在一定的难度,当前主要应是控制物价上涨,让农民的钱值钱,购买能力增强。

除了上述手段外,金融的作用有待挖掘。金融涵盖的范围很广,有银行贷款、证券、保险等,金融杠杆有利率、汇率。与农村、农民、农业有关的金融手段目前主要在贷款方面,有小额贷款、微小贷款、民间借贷等一些支持“三农”的贷款产品。金融机构可以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采取差别化的利率,支持农民创业,增加收入来源,进而扩大消费能力。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使其起到正规金融产品起不到的作用。比如,农民家庭婚丧嫁娶临时资金周转困难,民间金融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民间借贷在服务农村消费市场方面作用很大,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村镇银行是近年来兴起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一定要恪守为农民服务的初衷,对用款金额小、用款频、用款急的农民消费要大力支持。 民间借贷要区别于高利贷, 这一定要从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社会企业公民的角度出发,履行社会责任,带着激情和爱心,去服务农民,撬动农民消费市场。

保险业也是促进农村消费的重要手段之一,对投入产出低,靠天吃饭的农业,需要农业保险的保驾护航。 但农业保险受财力所限在我国开展得并不理想,原因主要有:缺乏相关政策性保险的法律规定,在基层保险机构建设、资金管理、理赔协调、诉讼处理等方面, 政府各部门之间权责没有明确划分, 实际执行中标准不清,缺乏技术规范,实施方面整体可操作性差等。 还有代办费用列支、 补贴资金到账缓慢、理赔投诉等一系列问题,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顺畅开展。 今后应加强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对保险覆盖率、投保率、补贴到位率要加强考核,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在中心乡镇建设农业保险服务站等。总之, 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帮助农民抗击自然灾害, 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收入稳定了,消费的信息和能力就增强了。

证券业,包括股票、债券等方面在提升农村的消费水平方面也大有可为。 可以探索消费贷款证券化的路子。 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主要是住房按揭杠杆化过度,而我国的消费贷款则是证券化程度不够,因此不能矫枉过正,谈证券化色变。证券化的最大优势是增加消费贷款资产的流动性, 但是不宜过度衍生产品化,否则会使投资人与债权人之间相互不了解,增加风险程度。

证券支持农村消费市场提升, 还可以通过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农业企业、农业科技企业等生产农村适销对路产品的企业上市融资, 来发展和增加农村消费市场的产品供给, 同时吸纳更多的农民进企业,增加农民的收入,进而扩大农民的消费能力。证券业在支持绿色农业企业上市方面要立场鲜明,要提高农村食品市场的质量和安全。

从贷款、保险、证券三个方面入手,明确支持农村消费市场的目标和切入点, 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农村消费市场提升上的放大效应, 对拉动农村内需,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中国经济在“十二五”期间以及未来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金融是吸收闲置资金, 再将其配置到效益高的领域的一个中介。长期以来,由于农村购买力较城市差,农村产品价格弹性较小,贷款资金一般流向城市及东南沿海市场,较少地流向目前发展较滞后、未来发展前景巨大的农村消费市场。实际上,未来中国能否保证经济增长的长周期, 关键是能否启动消费市场,而消费市场的重点未来是在农村。

如何启动农村消费市场, 关键在于政策导向和增加农民收入。有分析指出,农村消费市场人均收入3000元成为临界点,无论是东、中、西部地区,当人均水平达到3000元, 基本生活支出约占纯收入的一半左右, 农民有一半剩余的资金用于发展、 享受消费时,即在3000元临界点上,农村消费就出现快速增长的态势。2005年, 在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农村消费呈现持续升温态势。在3000元当中,以食物为核心的基本生活支出差别不大, 一般在1500元左右,约占一半,另一半用于交通通信、文教娱乐、医疗保健,消费的顺序开始由吃、住、用、文、医、交的顺序,向吃、住、文、交、医、穿、用顺序转变,特别是教育、医疗、保险等服务性消费支出增加较快。 但当前农民也存在收入不均衡、两极分化的情况,这也是制约农村消费扩大的主要原因。 富裕农户的储蓄意愿高、 消费倾向低。由于不确定因素较多,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也制约了农村消费市场的增长。在农村,农民的收入集中在建房和子女教育支出,而这靠多年的积累,多年存储一次支出,这两项支出比重过大,制约了农民其他方面的消费。另外,商业部推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但农村超市的税费负担重,影响了企业开拓农村市场的积极性。

研究农民消费支出的特征, 可以发现农民是典型的“量入为出”收入消费模型,并呈现出“收入阶段性增加、消费随之变化”的趋势变动特征。从区域看,呈现从东到西逐渐降低的态势。可以分为四大类,即最高类是北京、上海;较高类是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福建、天津;一般类的省份有河北、辽宁、湖北、陕西、河南、吉林、海南、内蒙古、山西、四川、江西、广西、黑龙江、安徽;较低类有重庆、云南、宁夏、湖南、青海、甘肃、贵州、、新疆。今后,要提高农村消费市场,必须深入收入分配改革,提高初次分配水平、拓宽农民就业渠道、缩小城乡差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稳定和控制市场物价、加强农村与城市公共服务均衡化、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发展乡村旅游。增加农村廉价商品的供给,带动耐用消费品的合理升级, 扩大和引导普通农民大众消费能力和潜力的释放。

金融业要针对消费市场的特征,有针对性地、因地制宜地采取差别化的金融服务举措, 来拉动农村消费市场。

三、 加快农村产品和服务方式的金融创新步伐,持续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提升农村消费市场的质量和数量

近年来, 为响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金融业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放低了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 设立了大量的村镇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这些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方面具有大型涉农金融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 它们可以发挥农村熟人社会中“面子”约束优势,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完全依赖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因为农民创办的中小企业出于节省费用等原因往往没有经过审计的、规范的会计报表。尽管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兴农村金融机构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但对于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三农”,提高农村生产和消费水平等方面具有的积极作用应予肯定。 另外一个重要的创新就是产品创新。 中国银行业协会每年都会评选中小企业和服务“三农”十佳产品。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及大型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将近年来在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方面的创新产品参与评选。作为评委之一,笔者感受到产品创新的动力和作用,这些创新产品既使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也给自身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产品创新、 制度创新为农村消费市场的提升打开了通道,除此之外,还应包括渠道的创新,那就是电子渠道作为物理渠道的替代, 越来越发挥出积极的作用。要改善农牧区支付环境、提升农牧区消费金融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支付系统在农牧区的网络延伸,提升农牧区金融服务电子化水平,加强宣传,培养农牧民的非现金支付习惯, 推动农牧区刷卡消费。 电子渠道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利用现代科技,发挥手机、电脑、网络等优势,在时间和空间上连续服务,实现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通过转账电话、手机银行,极大地方便了农民支付结算,还大量节约了成本和时间,电子渠道也方便和促进了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

在目前,针对上文记述的农村消费的特点,最直接的结合点就是农村消费信贷业务。 根据对目前我国消费贷款的调查发现, 农村消费需求的增长与农村消费信贷不相匹配。 虽然村镇消费信贷总量上有所增长,但是基数较小,速度缓慢,远远不能满足农村消费性需求。实际上,通过亲友之间相互借贷的民间金融仍然起着重要作用。 农村金融机构年贷款总量用于消费信贷的比例很少。 在农村消费信贷中包括汽车信贷、住房信贷、助学信贷和其他消费信贷,农村消费信贷金额一般在5~10万元之内。 据调查,目前对汽车、住房的信贷需求较低,更多的是子女上大学的助学贷款需求。有研究表明,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不活跃,缺乏农民的信贷记录,因此难以测量信用风险。今后要在农村加快建立征信系统,建立起农民的消费信贷数据库。 由于农村消费信贷额度小,又缺乏必要的抵押品,因此需要一定的政策扶持。由于宅基地和农民住房不能同时抵押, 因此可以采用联保的方式发展消费信贷。总之,金融机构要积极加强消费信贷业务的营销, 大力宣传和推介消费信贷品种,传播新型消费和绿色消费的理念,合理引导消费预期。结合农牧民特点,探索开发教育、医疗、婚丧嫁娶、 建房和住房装修等品种, 提供多样化的贷款额度、还款方式和利率定价方式,满足不同层次农牧民消费需求。以“家电下乡”、“以旧换新”为契机,开发与财政政策相配套的农村消费信贷产品, 支持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等耐用消费品,确保涉农补贴及时发放到农牧民手中,提高农牧民消费积极性。

由于农村出现了一批富裕农民, 他们除在老家建房外,开始在城镇购买商品房,因此金融机构可以为他们提供按揭贷款, 完成富裕农民在城镇买房的梦想,可以考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住房抵押贷款等业务,也可以考虑差别利率政策和适当降低首付款比例, 简化贷款审批手续。 对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应该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改善他们在城市务工的住房条件。

农村消费市场也在不断出现消费升级现象, 过去是自行车,前些年开始出现摩托车热,现在农村有些人开始购买汽车,有家用小轿车,也有生产生活两用车。今后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汽车供应商、经销商合作,创新担保方式,制定差别化授信条件,稳定发展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促进农村汽车消费市场稳步发展。

加大推进消费信贷的力度对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的升级和扩大具有积极意义。但除此之外,还要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农村金融服务主要是方便农民存、取款和转账、汇款等日常需要,同时引导农民采用信用卡、惠农卡等进行非现金支付结算。 除了银行的物理网点提供金融服务以外,现在越来越多地采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电话等电子服务,人民银行也正在着力推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农牧民了解和使用非现金结算工具, 培养农牧民非现金支付结算安全便捷的理念。 面向农村企业和个体农户开展非现金支付结算知识培训,发挥“传帮带”作用。 同时, 利用外出务工人员对留守农民的引导作用,发挥银行卡特色服务对农民的示范和影响作用,提高农牧民对非现金结算的认知度。 合理布局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开通大小额支付清算系统、账户管理系统、联网核查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支票影像系统。 针对各种惠农补贴以及农民交水电费、 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税款、保险费的需求,一些地区开通了“惠农一卡通”,启动服务农民的“直通车”。在农村地区布放存取款一体机、POS机,加大自助银行设备的投入力度。

农村消费金融分析范文5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 权益保护 农村地区

2008年以来的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空前突显。在美、英等国纷纷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制度背景下,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践也迅速展开。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系统中人口最多、地域最广,同时也最为薄弱的部分,研究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对维护农户权益、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缓解“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概念

一般认为,金融消费是指购买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商品、享有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的行为或过程,因此“金融消费者”是消费者概念在金融领域的延伸,是指为了满足自身生产和生活消费需求,享受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和购买金融产品的行为主体[1]。“金融消费者权益”则是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的权利与利益,一般分为安全权、知情权、隐私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收益权、损害赔偿权、受教育权、监督权等[2]。我们认为,这些权益构成在不同经济社会环境中是动态调整的。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理依据是什么?一般认为,基于以下三点[3]: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利益冲突;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金融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同时,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金融行业长期稳定发展乃至社会安定的基础。因此,法律应对弱势一方给予正当的保护。

二、我国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国金融消费已经由过去的少数、小量消费变转成了大众大量消费,金融产品种类由少到多、结构由简变繁。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消费市场的逐步启动和发展,城乡交流不断深入和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上升,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案例迅速增加,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影响农村金融稳定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第一,农村金融体系残缺导致农村金融消费公平性缺失。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为农民提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纷纷大量撤离农村市场。据统计,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811个,全国有2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4]。目前,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其金融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均比较欠缺;金融消费便利设施相当落后,现代化管理投入和手段不足;农村金融消费以小额贷款投放和中间业务为主,如农村助学贷款僧多粥少、微乎其微,小额担保贷款“雷声大雨点小”,其规模和效果难以达到“金融消费”的层面。由于农村金融体系缺陷和金融产品供给不足,导致农村金融消费者难以享受不到与城市消费者同等同质的产品和服务;在同等情况下,农村消费者获取金融产品的成本高于城市消费者。

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历史上长期城乡分割、重城轻乡的二元体制在金融领域的体现,金融体系的商业化改革没有考虑到农村的特殊情况,而扶持农村的政策性金融又长期不能到位。二是金融机构在制度设计上准入“门槛”过高,一刀切的格式化合同以表面公平代替了城乡差距下的实质不公平,使得农村居民难以得到贷款扶持和享受到更多的金融服务。三是商业银行的逐利性使得国家政策性业务难以真正落实,减少了农村消费者可选的范围和数量。比如农村小额信贷、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业务,经办银行往往因其风险和成本原因而积极性不高。

第二,现行体制偏重保护金融机构利益,导致农村金融消费者“弱者更弱”。

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体制存在着重大缺陷:一是“金融消费者保护”概念还没有从法律和制度层面确立,金融立法的指导思想往往侧重于金融机构安全与效益而忽视消费者权益,没有将金融消费者保护放到应有高度;二是目前国家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均未专门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受理机构,明确承担、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三是金融机构自律管理作用有限,而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保险业协会等自律机构很大程度上只是政府监管权力的延伸,无论是信息披露还是实质监管都比较匮乏,消费者保护功能也尚待改进[5]。

在上述背景下,由于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意识和能力缺乏,再加上农村金融消费者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和维权意识淡薄,使得农村金融消费者相对于金融机构和城市金融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更加突出,导致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缺失更加严重。集中表现在:第一,知悉权缺失。在消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往往有意或无意地忽略对金融产品信息的应有提示,大多数农村金融消费者难以全面了解服务项目的权利义务和收费状况,导致信息严重不对称。第二,安全权缺失。大多数农村居民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缺乏识别,对金融机构的误导消费、霸王条款和乱收费等缺乏基本的防范意识,在交易过程中不注意私人信息保密,常常导致其财产安全权受到侵害,比如存款被冒领、存单变保单、保险误导销售都是在农村屡见不鲜的案例。第三,消费质量缺失。由于长期的金融垄断和信息强势地位,农村金融机构往往以管理者自居,缺乏服务于消费者的意识[6],再加上工作人员素质、消费环境设施和服务水平等参差不齐,导致农村金融消费者得到的整体消费质量不高。

第三,农村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渠道不畅,金融消费者投诉无门。

目前,我国金融消费纠纷的正常处理途径主要有三条:一是作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一行三会”,二是各级消费者协会,三是通过法院走诉讼途径。但实际上,“一行三会”没有专门负责消费者保护事务的部门,也没有一个处理消费者投诉和解决纠纷的机制;银监会处受理消费者投诉仅是一种象征意义的、缺乏透明的、非常规的制度安排;各级消费者协会侧重于消费者非金融性商品消费和劳务消费的保护,对于专业性和风险性很强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往往有心无力。同时,在人民银行与银监部门、金融机构、地方工商、消费者协会之间还缺乏广泛有效的联系机制,一些需要多部门配合的问题不容易得到有效解决。

在广大农村,“一行三会”和消协这两类机构的组织不健全、力量比较薄弱,基本无力顾及金融消费纠纷的解决,而法律诉讼的最终解决方式成本很高、耗时很长,对于个体的农村消费者而言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及,因此更加缺乏消费者投诉维权、解决争议的畅通途径和平台。当农村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发生利益冲突、农村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如果金融机构内部投诉不能解决问题,往往很容易发展到以暴力、非法集会等非正常的极端形式来解决。

第四,农村金融消费者难以获得充足的、正规的金融教育。

随着我国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不断丰富和日趋复杂,农村消费者的金融知识、素质和能力也亟需提高,对农村金融消费者进行现代金融知识的相关教育日趋迫切。作为金融机构和教育机构,向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进行风险提示,提升消费者投资和理财能力,改善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关系,不但是实现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前提,也对形成一个更加透明、高效、稳健且具竞争力的金融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成为他们的应有职责。

但事实上,由于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知识认识和利益等原因,他们较少或很难主动进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部分人员甚至可能会为获取利益而对消费者进行错误或虚假的引导,导致消费者的财产利益和知情权受到损害。因此,应当在农村金融消费者教育领域投入更多资源,通过建立规范的协作机制,使金融监管机构、行业协会、金融机构、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专业机构整体联动,共同推进我国金融消费者素质的提高。

三、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

第一,高度重视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农村金融消费的发展。农村金融消费者群体是我国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力量,但农村金融消费者无论相对于金融机构,还是相对于城市消费者,整体上都处于劣势地位,因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首先,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时,应充分理解农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其次,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应当立足于农村消费者权益的特殊构成,适当侧重于对金融机构滥用强势地位的行为进行限制与约束;其三,金融监管机构应更新监管理念,维护公平交易和弱势群体的利益,正确引导非正规金融消费,解决好农村金融消费的教育、监管与发展问题。

第二,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制度,对农村金融消费者适度倾斜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作为特殊的弱势消费者,在与金融机构博弈中势单力薄,专业知识非常有限,面对天然具有垄断强势地位的金融机构以及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其各项消费权益随时可能受到侵害,而且难以通过一般的维权途径保护自身利益。因此,应当在不断健全和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对农村金融消费者实行适度倾斜保护原则,并建立相应的特殊保护机制,如强化金融机构法定义务、引入团体诉讼、设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设定反悔期等以提高农村消费者获得权利救济的机会。

第三,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和政策目标,形成一套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和农村金融纠纷处理机制,包括投诉受理机制、问题调查机制、裁决机制和处理惩罚机制,其目标是减少农村金融消费者受侵害的损失和加大金融消费者侵害的成本。首先,应在在金融机构内部建立健全消费者争议解决程序。其次,成立专门负责金融消费者行政保护、金融消费者纠纷处理等机构等金融服务督察机构。再次,要充实和改善我国各级消费者协会、消费仲裁机构、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等,完善其在投诉和处理金融消费纠纷方面的力量和职能。最为关键的是,要推进以上各种争议解决机制和分支机构向农村的适当延伸并构成全面覆盖的网络。

第四,开展农村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民间消费者保护组织都应对农村消费者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构建多维的金融消费者教育网络,提高农村金融消费者素质,增强消费者风险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金融监管机构或消费者保护机构应把金融消费者教育作为自身社会责任的重要部分,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增强其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参考文献

[1]郭丹.金融消费者之法律界定[J].学术交流,2010(8).

[2]王宝刚,马运全.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J].金融发展研究,2010(7).

[3]吴弘,徐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理探析[J].东方法学,2009,(5).

[4]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 [EB/OL]http:///zxbb/2007-06/28/content_2282932.htm

[5]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课题组.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西部金融,2010(8).

[6]王瑞华.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中的监管问题研究[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2(4).

农村消费金融分析范文6

关键词:农村消费;消费结构;对策选择

Abstract:Stimulating rural consumption is a solution to the reducing external demand of goods and also an important way to improve the economy. In the current condition of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economy, the rural consumption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By empirical analysis on rural consumption structure,we found low level of income, lacking of social security and poor infrastructure, inadequate supply of rural finance induce consumption on living extrusion consumption on others of rural residents. Therefore policy options on the start of structural adjustment should be to increase the income of the farmers as the focal point, to speed up the adjustment of agricultural structure and increase financial support for agriculture, and improve the rural commodity circulation market, speed up rural financial services system.

Key Words:rural consumption,consumption structure,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832.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8-0073-03

根据马克思的消费理论,“消费生产着生产”、“消费的需要决定着生产”,消费才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从社会生产循环过程看,消费既是上一个生产过程的终点,又是下一个生产过程的起点。如果社会产品形不成最终消费,将直接阻碍社会再生产的正常循环。而启动八亿多农村人口的最终消费市场,对于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在当前国际经济危机余波未平的背景下,着力启动农村消费是应对我国出口贸易减少、刺激企业生产,促就业、保增长,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我国农村消费市场现状分析

(一)农村消费总量增长缓慢,农村消费市场发展滞后

我国是全球国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国民收入用于消费的比重偏低,并呈不断下降趋势,这一特点在农村尤为显著。1980年至2007年间,我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从51%下降到35%,农村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从1980年的31%下降到2007年的9%。2007年我国农村人口为7.3亿,仅比1980年减少6300万左右,在农村人口总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农村消费占GDP的比例大幅下降,表明农村消费市场出现萎缩。

以某县(以下同)为例,该县是典型的农业人口县,截至2007年末,全县36.9万人中农业人口为26.9万,占比达72.9%。2003年以来,辖内GDP增长88.5%,居民消费总额增长169.5%,而农村居民消费总额仅增长54%,远落后于GDP和居民消费总量的增长幅度。

(二)生活保障类消费比重过高,生活辅助类消费比重偏低

一是生活保障类消费比重高。仍以某县为例,2003年―2007年间,该县农村居民用于食品和改善居住条件方面的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由2003年的25%和6.2%提高到2007年的35%和16.8%,提高达10个百分点;医疗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3.5%增长至6.2%,增幅亦达77%。这几类消费基本属于必需品消费(在此称其为生活保障类消费),需求弹性相对较小,特别是文教及医疗消费支出,受消费习惯、价格增长及政策引导等方面的因素影响,占总支出的比重有逐渐扩大趋势。

二是生活辅助类消费占比低。家用设备、衣着、服务、交通等辅助类消费需求的价格弹性较大,易受收入变化影响,是农村消费市场极具潜力,并且容易被政策引导的部分。如某县农村居民2007年用于衣着方面的消费支出为0.74亿元,占比为7.5%,虽然所占的比重仍然不大,但与2003年相比增长幅度却达到了311%,受收入增长带动明显。

二、影响我国农村消费结构的因素分析

消费需求的实现取决于两个因素,即消费者要同时具备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影响农民消费能力的主要因素有收入限制和金融供给短缺;影响农民消费意愿的主要因素有社会保障体系覆盖率低及消费环境不佳。当前我国农村居民消费层次偏低,两类消费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正说明了这一点。

(一)收入水平低,保障类消费挤出辅助类消费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农村经济结构不断完善,促进农民增收的举措不断出台。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渠道不够通畅,农村居民对转型期间政策的一贯性不能肯定,对未来收入的稳定性不乐观,虽然收入增长了,但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却逐年下降,由1990年的78%降低到2007年的60%。而从收入的人群结构看,农村居民收入两极分化,购买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人均收入统计数据掩盖了实际购买能力。以某县某村为例,该村有300户农户,1002名常住农村人口。2008年该村人均纯收入6200元,村民总收入621.2万元。其中以从事非农产业为主、家庭年收入平均在30万元左右的高收入户8户,总收入240万元左右,占村民总收入的38.6%,8户高收入户家庭成员合计32人,占该村总人口的3.2%,人均收入75000元。也就是说3.2%的人口,拥有38.6%的可支配收入。 如果扣除高收入群体,该村其余970名村民的人均纯收入为3930元,是该村人均纯收入的63.4%。这一情况表明,当前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仍然偏低,收入水平较高的富裕户仅占少数,多数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只能支持生活保障类消费,对生活辅助类消费的支付能力有限。如据该县统计部门的数据,2007年该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5405元,截至目前百户农村居民拥有彩电已达105台;移动电话达72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的拥有量相对较低,分别为10台、15台和31台。2008年国家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以后,至2009年2月一年多的时间里,有5500户购买了家电,仅占该县农户的6.2%。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不敢消费

教育、医疗、养老是居民消费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强化了农村地区节俭的消费习惯。教育改革的深化使更多学生有机会接受高层次的教育,但教育投资转嫁给个人也造成了低收入群体的负担加重,家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的农村家庭,往往很少在其他方面进行消费。同时,广大农民对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的需求强烈,但目前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依然以家庭养老为主,虽然政府为农民办理了合作医疗保险,但报销的额度较小。因此,农民不得不把有限的收入积蓄起来以备失去劳动能力或生病时的生活消费,即使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有意识地克制消费。加上农户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风险大,而保险体系覆盖面低,为防范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农民倾向于增加储蓄,减少即期消费。

(三)消费环境差,基础设施落后

目前部分农村地区电网老化、电压不稳、价格偏高,制约了农民家电消费的积极性;自来水普及率低,洗衣机在许多农村不具备使用条件;农村地区网络接入条件差,影响了电脑等产品的使用。另外,商品供给不能完全适应农村消费群体的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家鼓励农民消费政策效果的实现。如对家用电器,农村居民要求其功能简单、操作方便、节能省钱,而不少企业忽视了这些需求,只是简单地将城市不好销的商品推向农村,从而限制了农民消费的积极性。

(四)金融机构撤出,农村地区信贷支持不足

农民的剩余产品多以实物形态存在,农民根据市场行情,择期将其转换成货币形态,这就造成了货币的获得与使用在时间上的脱节,也就是说农村的潜在消费需求因为缺乏货币购买力的支撑而难以形成有效需求。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单一,农民消费信贷需求难以满足,致使其消费能力不足。

三、启动我国农村消费市场的思路

当前,受国际经济危机的冲击,我国出口受阻。而扩大内需,尤其是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是既能使我国尽快摆脱金融危机困扰,又能大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最佳选择。

(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着力点,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首先,要尽快实施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根据“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土地流转法律法规,让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得到实际利益。其次,要加快农民新型社区建设,促进村庄整合,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第三,鼓励农民以土地直接入股的方式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或公司,积极发展为农服务的中介组织,拉长产业链条,广泛引入合同定购制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第四,积极引入资金和技术,鼓励有资金有技术的人到农村,按照土地流转制度依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创办各类高科技的农业种养或加工公司,加大农产品开发力度,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第五,要健全各级农业科研机构,充实科技人员,增加科研经费,加快培育拥有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创立更多自己的品牌,做好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素质,实现农业生产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以减轻农民生活保障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着力点,加大财政支农力度

首先,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兴修水利,实行科学用水,扩大农田灌溉面积 ,实现户户通自来水;兴修道路,在实现村村通公路的基础上,再适当拓宽,为大量汽车下乡创造条件;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开通农村有线电视和通讯网络,为大量家电产品下乡创造条件。其次,提高种粮补贴标准,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实行购买农业机械补贴,鼓励农田规模化经营。第三,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制度。加快落实新医改方案,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府出资重点加强乡镇医疗机构的建设,配置医疗设备,改善医疗条件,尽快改变农民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

(三)以满足农民消费需求为着力点,完善农村商品流通市场

一是要引导工业生产企业把开拓农村市场作为“扩内需、求生存”的重要支撑点,抢抓机遇,加强市场调研,积极研发和生产省水、省电、省油,农民买得起、用得好的适销对路的产品。二是积极构筑现代化农村流通市场网络。合理规划和建设农村商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优化布局农村商业网点,积极培育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连锁超市、仓储、专卖等新型流通业,建立起高效、畅通的农村现代化流通体制。

(四)以满足农民融资需求为着力点,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首先,要督促现有各涉农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要求,明确具体的投放比例,制定贷款规则,创新贷款方式,制定考核激励政策,使这一惠农政策尽快落实到位。其次,强化现有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农责任。农业银行要重新科学布设农村服务网点,扩大农户贷款覆盖面,积极支持农业集约化经营。农业发展银行要完善政策金融功能,增加中长期农业设施和基本农田改造贷款,为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提供支持。邮政储蓄银行要尽快提高员工素质,充实信贷业务人才,积极开办支农信贷业务。农村信用社要发挥网点优势,成为真心实意为社员服务的社区银行。要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信用贷款面。第三,要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