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市场的特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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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市场的特征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征范文1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金融机构

一、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

(一)资金供求的季节性和需求的时效性

由于农村的主体产业是农业,农业生产中含有的自然再生产过程决定其必然呈现出受自然条件、生物生长规律所制约的周期性,这也必然影响到农村的资金供求,表现为农业生产的准备、投入时期的资金集中需求和农业收获季节的资金集中回流的的反复循环。使农村资金的供给和需求在时间分布上不平衡,连续性不强。

(二)高交易成本特点

金融交易与其它经济交易一样,也具有交易成本,与城市金融交易相比,农村金融交易在信息成本和监督实施成本方面都要高一些。首先,农村人口居住相对分散,交通、信息设施落后,加上农业生产复杂的技术性和生产的长期性,使得农村金融交易双方在搜集、整理、分析对方的有关信息方面付出更多的成本;其次,由于受时空限制,以及农村资金用途广泛等特点也使信用贷方对借方的监督成本,保证信用合同实施的成本比城市高。

(三)农村金融市场的高风险特点

由于相对城市金融市场风险而言,农村金融市场除了受城市金融市场等风险因素影响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不可完全控制和预测的自然因素的影响,加之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繁,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的国家,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也就更大于城市金融市场。

(四)规模效益差,资金流动性差

我国农村经济的主要组成单位,是千家万户的农户,经营规模狭小,无论从资产存量还是流量上考察,都非常分散,集体经济实力则参差不齐,在大部分的农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农村工业、企业除少数地区外,十分落后,而且与农业联系不紧密,相关程度低。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也就显得非常分散,资金供求的个多量小,从而谈不上农村资金经营的规模效益。同时,由于农业生产的长期性和季节性,投入农业的流动资金具有不同程度的长期性和固定性特点。所以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流动性差,效益低下。

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1996年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分别形成了具有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的金融服务体系。

1.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不稳定、资金运用效益不高。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把贷款发放给国有粮棉购销企业,用以支持政府按保护价收购粮棉等主要农副产品政策的实施,但由于粮棉购销企业获得贷款后,没有还贷的激励和压力,容易发生不良贷款,导致农业发展银行仅仅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其业务功能单一地退化成“粮食银行”。

2.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因其商业化性质和农业本身的弱质产业特征:资金回收期长、收益率低、风险较大等特点,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农业银行大规模收缩经营网点,压缩基层经营机构,农业银行的资金投入由农村转向城市,现阶段,农业银行的农业贷款仅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0%左右,导致农业银行从农村吸收大量的储蓄资金流出农村,农民和乡镇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

3.特殊的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的基本经济特征是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和非盈利性。但我国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质流于形式,产权关系模糊,无法发挥民主管理的特征。经营管理模仿商业银行,以赢利为经营目标,偏离了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此外,资本不足、不良资产负担重、抗风险能力弱也成为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阻力。

三、对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思考

(一)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

首先是加快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信用社的改革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进行改革。其次是拓展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领域。农业发展银行在确保国家粮食储备资金的需要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为支持培育现代化粮食市场体系,对农业的信贷支持应由过去的仅在流通领域向生产环节延伸,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项目,提高产品深加工能力,并且农业发展银行还应该承担国家扶持农业和农村基层建设的重任。再次是农业银行应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银行应按照产业化经营的原则,重点支持优势产业、优良客户,打破产业、行业和所有制界限,选择一批信誉好、效益高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具有带动农户开拓市场、推广技术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因此农业银行支持头企业发展时,也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活跃了农村市场,提高了农民收入,达到了银行、企业、“三农”共赢的效果.

(二)引导资金流向,解决农村金融市场资金短缺的现状。

首先,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主要是农业银行)每年新增存款(主要是从农村吸收的储蓄存款)的一定比例要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其次,进一步完善邮政储蓄的有关政策,建立起邮政储蓄资金的回流机制。邮政仅吸收储蓄资金,不发放贷款,资金全部转存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流出了农村,虽然人民银行以部分转贷农业发展银行和对农村金融机构再贷款方式将部分资金又返给了农村领域,但数额有限,因此建立邮政储蓄资金的回流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再次,加大中央银行对农业发展银行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资金的支持力度。最后,逐步放开利率管制,实施市场利率,并且农村要实施比城市更快的利率市场化。

(三)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户参与金融市场意识。

农户参与金融市场的程度较低,主要原因是农户收入偏低,偿还能力不足和贷款的交易成本较高。所以只有提高农户收入,他们才愿意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生产,才有参与金融市场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良策探寻[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6,(01).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征范文2

一、机制设计理论及其实际应用

自我国提出大力扶持农村经济建设的政策以来,如何使农村金融资源有效配置的相关机制问题就成为农村经济研究的核心问题。从经济运行机制来看,目前我国实行并倡导让市场自行调节,以达到资源的有效分配。但事实上,亚当斯密所谓“看不见的手”的力量并不能在任何情况都发挥自动调节的功能,以致产生“市场失灵”的现象。正如当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普遍存在着这样的一种现象,即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不存在完全竞争,各主体之间信息不流通,外部市场干扰影响私人消费以及生产等等,社会福利和成本可能会因为这些现象而产生影响,导致资源配置不能达到最优等。在此,为了使我们便于理解优化分配机制属性、个人动机的解释以及私人信息等,我们可以借鉴赫尔维茨开创并由马斯金、迈尔森进一步发展的机制设计理论。

(一)机制设计理论简述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视和在金融资源配置机制设计方面改革,我国农村经济市场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通常而言,经济机制设计理论主要讨论两个基本问题:其一是信息效率问题(Information Efficiency),也就是机制运行的成本问题,即为了实现既定的社会目标所需要多少信息量的问题,主要通过以最低的信息成本或者最少的信息量达到已定的社会目标来评判机制设计是否最优。其二是机制的激励相容问题(Incentive Compalibility),它是指在理性人的假设下,机制的规则激励下参与者选择自己占优均衡的客观结果正好达到设计者所要实现的目标。

(二)机制设计理论在农村金融供求关系分析中的应用

十后,深化改革进一步开展,农村金融体系也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进一步开展,这是对农村经济深化改革在机制设计方面的一次变革,在新机制设计理论提供的新方法和新观点下,对于研究和分析目前农村金融体系有很重要的意义,可以预测农村金融改革方面的一些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可能带来的后果提出预防解决预案。本文运用机制设计理论和相关的模型,对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提出一些见解和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些应对策略,期望对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帮助。

图1 机制设计理论在农村金融供求关系分析中的应用逻辑图

将机制设计理论用于我国农村金融供求分析的基本思想是,通过分析农村金融经济环境和信息空间,寻求有效地配置规则,实施理想的农村金融供求配置。基本逻辑如图1所示,通过分析经济环境因素需求,总结出模型分析中国农村金融需求现状、需求状况和特点的政策环境,包括政府、企业和农民,这些因素从供给和需求双方在选择行为影响的重要因素,是信息空间形成的基础。通过对当前中国农村金融供给现状的分析,对供需不平衡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农村金融供给和市场需求的机制,由于农村市场是供应驱动的市场,因此供给方的利益机制的模型在分析了经济环境和机制的基础上,以最大化供方利益为前提,分析供需双方的行为选择,也就是供需双方及政府部门对经济环境的信息反映,形成信息空间。

二、影响我国农村金融资源供求的因素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体系是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的核心作用越来越明显,若没有一个适合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的金融供给体系作为支撑,那么农村经济也将不能做到持久健康的发展。我国当下的农村金融供给还处于待开发阶段,因此必然会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正式金融机构有效供给不足,民间金融机构乱象环生,民众贷款成本较高等等。因而,这就需要设计一套与我国农村金融情况相符的金融供给体系。

(一)我国农村金融资源需求

我们在设计相关的农村金融制度、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同时,应当从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农村经济实际情况为起点。因而,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结构、特点和发展趋势等展开研究和探讨,这是进行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和制定农村金融政策的首要任务。为了便于研究,我们把农村金融需求按以下几类来划分:从主体上,分为农户、农村企业以及政府的金融需求;从金融产品看,主要分为信贷、保险、投融资渠道的需求。通过相关研究,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农村金融需求呈现出差异化、多样性、规模小、但风险高等特征。

(二)我国农村金融资源供给

尽管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已历经多年,但总来的来看,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大多是针对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而采取一系列短期性和阶段性的措施,然而这并未解决农村金融供给的根本问题。从以往农村金融改革的结果看,金融制度供给导向的农村只满足于生产者制度本身的制度供给和需求,没有考虑到农民的需求特征,从根本上说,它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市场的多层次金融资源。

三、我国农村金融供求平衡机制设计建议

农村金融供求体系在设计上的基础主要是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需求方以及供给方的行为选择的研究,根据农村金融供求双方行为选择的模式,在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改革,以提高信息的传输机制,强化激励机制,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微观层面推进,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从而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起到推动的作用,让其能在农村建设过程中发挥到其应当发挥的作用。

(一)发展初期不可盲目追求利率市场化

农业的发展作为国计民生的基础。也一直属于国家所保护的行业。农村金融信息环境与自然环境关系很到。有具有农业贷款风险大、成本高从而使得其环境比较的特殊。就现在的情况,在我国的农村金融供给中,明显的供给不足,机构偏少,致使供给体现不健全,这样不健全的体现,使得市场的竞争局面较难活波起来,短期内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此,在初期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包括在其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面,都不应该的对市场进行盲目的去追求。为了促进健康的发展,也需要根据市场具体情况,在一个适合的范围内进行浮动,对市场不进行完全的管制,而是扶持和管制互相的配合,并且保证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

(二)通过对信息机制的完善,形成有效利率发现机制

就分散的农村金融市场而言,因为普遍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求大于供的不平衡现象在低利率时容易出现,在利率高的时候存在逆向选择的现象,使得利率机制基本失去效果。并且,因为农业的弱质性扔利率不能够完全的实现市场化,因此,信息机制的完善是利率发现的大前提。依据农村的市场风险和偏好的分析,让形成的利率发现机制更加的合理,是农村金融市场完善的重要基础,另外,可以根据利率改革,加快农村金融机构的创新、管理和产品,使经营效率得到提高,使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促进。

(三)提高利率的监管,促进资金回流

银行业的监管部门和央行需要发挥在利率风险上的基础调控作用,在了解我国农村的金融市场特殊性的条件下,及时的把控我国农村的金融市场上的供求状况,制定出合理的、科学的利率监控方案,及时的做好监管工作,在既能保证农村金融市场稳定的秩序的同时,也配好转移支付和担保机制,鼓励资金的农村市场投入,促进资金的回流。

(四)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分担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因为对自然环境有很强的依存需求,面对大自然的灾害现象,预测能力和防守能力很低,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在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民必须支付保险费用,当农业生产遭受损失,农民将支付保险费用,将保险费作为一种权利,在合理的范围内索要理赔,通过这样的保险制度,能比较大程度帮助到农民提升对农业灾害上的抗灾自救和防范措施能力和信心。而这样的效果,大多情况下,是政府直接以救济方式所不能到达的效果。想要有效的分散农村金融风险,需要在农村保险体系上,积极的政策性保险为主,这样才能对农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五)对农村民间金融信用担保体系进行完善

信用环境的优良程度,影响到金融体系的成熟程度。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借贷双方不对称的信息问题,也是可以创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来解决,拥有良好的信用环境,也要避免金融机构在信贷上的风险。我国农村资本供给与需求的矛盾,现在急需解决的是创建能够作为农村信用担保的机构,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构建能够作为农村信用担保的完整体系,能够为农村的企业和农户做到融资服务。

(六)对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机构进行规范

在我国,正式的金融机构部门会受到利率制定和信息成本的约束,正式金融部门在提供贷款时,会在对象和规模上受到一定的限制。本来是被正式金融部门所排斥的维持型农户所需求的借款需要可能能在民间金融组织得到满足。而那些富裕型的农户,也可以通过民间金融组织借贷,避免抵押品的提供二获取更大的利益。所以,正式金融上的一些不足,是可以通过民间金融来弥补的。对于民间金融,国家应当引导,而不是打压。

四、小结

本文主要阐述了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内容以及这种机制设计对我国农村金融的供求关系的影响。概括的说,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其一是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和供给状况,总结农村金融供需的特点,为之后的机制重构打下基础;其二是由分析得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需不平衡的根源在于正式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不足,民间金融机构不规范,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并且针对民间金融机构缺乏监管,农村金融市场的担保机制和抵押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提出能够将我国农村金融供求体系完善的方案,应将利率机制进一步的完善,加快抵押担保机制的设定,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统一规范,推进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等建议。(作者单位:1.云南大学;2.云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 田国强.经济机制设计信息效率与激励机制设计[A].现代经济学与金融学发展前沿[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2] 孔祥瑞.我国农村金融供求行为选择研究――基于机制设计理论的视角[D].山东经济学院,2010.

[3] 田国强.最优选择与一般均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 Myerson R.Incentive Compatibility and the Bargaining Problem[J].Econometrica,1979(47):61-73.

[5] 田国强.一个关于转型经济中最优所有权安排的理论[J].经济学(季刊),2001(1):45-70.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征范文3

农村金融需求具有众多普遍存在的显著特征,不仅包括客观上的如季节性、分散性、额度小、缺乏抵押物以及信息的局部性等,还包括主观上的如较高风险厌恶、低贷款申请成功预期等。这些特点对农村金融市场会造成怎样的影响引起了国外学者的长期关注。Stiglitz和Weiss(1981)认为农村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的存在使得信贷配给成了市场的长期均衡状态。Braverman和Guasch(1989)认为,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特征,而融资需求也与其保持了时间上的一致性,因此,金融机构与借款农户之间存在很大的协同风险。Besley(1994)指出,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抵押物及辅机构,导致了合同很难强制执行。Hoff和Stiglitz(1997)认为信息不对称、高的交易成本以及缺乏合适的抵押物是制约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MarkDrabenstott和LarryMeeker(1997)以美国为例,分析了美国农村金融需求的三大特点,并强调了进一步发展美国农村资本市场对农业经济具有重要作用,措施包括加大社区银行的信贷规模、繁荣农村股票市场等。另一部分学者从需求的角度研究其对金融市场抑制的影响。Kon和Storey(2003)发现,由于金融机构在授信过程中存在信息甑别机制的缺陷,从而会使得贷款申请者低估自己成功获得贷款的概率,导致“无信心申贷”。Baydas等(1994)、Pretrick(2004)、Boucher(2008)认为在贷款拒绝率较高且交易成本较大时,农村金融需求主体会自愿放弃贷款申请,从而形成了需求型金融抑制。从理性人的假设前提考虑,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信贷行为也必须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因此,部分学者认为:是否选择借贷及以何种方式取得贷款都应视为在特定条件下的农村经济个体最优化选择行为。Long(1968)建立微观经济模型分析结果认为,农户借贷行为一方面取决于自身的风险偏好,另一方面取决于利率与投资收益率的对比。Iqbal(1986)从农户追求效用最大化目标出发,建立了一个两期的选择模型,借贷行为通过影响第一期的预算约束影响当期投资与消费水平,进而影响下一期的消费与净收入。模型分析的结论显示,农业技术变化快的地区农户具有更大的借款倾向,并且其获得贷款的利率也更低。在农户信贷方式选择上,学者们认为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明显的分隔现象,即存在正规与非正规金融的分隔与并存。Kochar(1997)、Swain(2002)在农村市场分割的条件下建立了农户信贷选择行为模型,并分析了印度农户的正规与非正规金融需求及贷款获得情况。Pal(2002)做了类似的研究。该文将农户的信贷选择分为四种:不借款、只从非正规部门借款、从非正规部门及正规部门都借款及只从正规部门借款,并进一步实证分析了印度农户借贷选择的影响因素。Gine(2005)假定从正规部门获得借款需要固定的成本,通过建立最优的选择模型,得到了农村做出不同融资选择的资产及个人素质条件,并运用泰国的数据进行了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二、政府在农村金融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明确政府应充当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十分关键,其直接影响到一国农村的金融发展方向与制度设计。政府与市场的竞争关系是经济学理论长期争论的焦点,强调政府干预观点的理论起点是市场失灵,而强调市场机制的理论起点则是不当干预导致了资源错配或低效率。因此,对政府的角色和作用的界定必然要植根于某种理论的解释之中。一是信贷补贴理论下的“政府主导”观。该理论从分析农业的脆弱性出发,认为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因而需要金融部门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然而在储蓄能力低并且存在金融高风险、高成本及低收益特征的环境下商业性金融自然避而远之。同时,民间金融的高利率又使得融资成本高企,在农业产业低收益率无法支撑高成本的情况下,不仅不能发挥支农效力甚至还会导致农村经济主体贫困程度的加剧。基于上述逻辑,该理论认为应该发挥政府在农村金融发展及扶持农业部门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其一,通过建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的直接投入;其二,对商业性金融进行信贷补贴,并压低贷款利率;其三,对民间金融实施管制,破除高利贷现象,同时增加政府主导的正规金融机构,确保低利率资金的供给。“政府主导”观点忽略了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导致了储蓄动员不足、对外部资金的过分依赖、不良贷款率过高等问题,更重要的一点是,低息贷款可能引起更为严重的金融排斥与寻租现象(Adams1984;Hayaha和Ruttan1986;WordBank1993;Tsai2004)。二是金融市场化理论下的“政府退出”观。上世纪80年代,在Show和McKinnon提出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认识到农村储蓄规模不断加大,从而逐渐形成了依靠市场机制配置农村金融资源的思想。该理论思想主要从农村金融市场运行效率的角度切入,指出政府主导往往会导致事与愿违或者说“政府失灵”的结果(Tsai2004),致使金融市场运行效率低下、金融机构发展难以持续。主张应降低政府的各种干预及主导作用,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使民间金融合法化、实现利率市场化。该理论对传统的政府主导观念产生了颇具影响力的冲击,并引导一些发展中国家朝着金融自由化道路发展。三是不完全金融市场理论下的“政府介入”观。Stigiliz和Weiss(1981)将信息经济分析方法引入对农村金融市场的考察。他们指出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因此市场是非完全竞争的,为了克服市场失灵提高市场效率必须引入非市场因素。政府的介入能纠正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促进有效市场的形成。该理论认为政府应该发挥以下作用:其一,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稳定,对金融市场进行规制,促进有序竞争格局的形成;其二,鼓励借款人通过合作或为其提供担保弥补信息不对称的不良影响;其三,逐步有序地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其四,适当扶持金融机构发展,保留具有特殊性目的政策性金融。

三、对构建普惠制金融的讨论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征范文4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 ;金融制度;需求意愿;需求能力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0)07-0061-04

所谓“有效需求”是指符合贷款条件的有效贷款需求①。现阶段中国“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并存这一社会转型期的“二元金融结构”下,农村金融市场的不均衡具体表现为农村金融需求不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及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导致需求不足三个方面,下面从“有效需求”的角度分别予以分析。

一、农村金融需求不足的成因分析

(一)农村金融需求意愿不足的成因分析

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囿于农民知识文化水平的低层次及现代金融知识的缺乏,日渐步入现代农业文明的中国广大农民或企业家“轻不言贷”的封建思想文化意识依旧根深蒂固。

1. 传统、朴素的金融文化滋生了单一、低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农村地区缺少金融教育,缺乏对现代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需求,他们不太清楚自己可以得到什么金融服务,也不太积极寻求价格更合适的金融服务,更谈不上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和发展②。极少农村企业懂得运用金融知识来防范和规避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农民甚至农村企业的金融需求基本处于原始状态。

2. 从信贷需求透视出的金融需求意愿不足。第一,农村农户贷款比重不高透视出的金融需求意愿不足。中国农户的大部分信贷需求在现阶段是出于维持其基本生存需要的考虑,当然这也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特征,随着经济的发展,发展农业生产需求的比重逐渐提高。而在融资次序方面主要表现为,在农业收入不足以维持生产成本时,首先考虑增加非农收入,其次寻求信贷支持。而在信贷支持方面,先争取国家农贷,再谋求民间熟人信贷,最后是高利贷。数据显示,希望通过正规金融渠道满足融资需求的农户占8%,其中,愿意向农村信用社融资的占6%,愿意向银行融资的农户占2%(王学信,2006)。在2007年西部某地监管机构的调研中,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料显示覆盖率约为60%,后经有关核实发现,在近1~2年中得到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农户数仅占农户总数的5%(张学春,2008)。从经验数据来看,在农户贷款原因构成中,生产或做生意本钱占45.3%,治病占17.2%,子女教育占13.6%,建房或装修占11.7%,其他(衣食所需、人情费用等)占11.6%③。农业自身周期性、季节性特征决定了农户在耕作时节及子女教育(包括婚丧嫁娶)、医疗、住房和处于初创和成长期的农村企业对流动资金的大量需求,而从数字中反映出的低比重又说明农户和农村企业金融需求意愿不足。第二,不愿、不需要贷款透视出的金融需求意愿不足。诸多农村企业的经营形式有悖于现代企业,他们多采用“人合”的合伙制,经营决策有很大的随意性,在历经“借贷难”后通过内部融资,已不需要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合伙组织通过新的合伙人带资入伙以解决资金需求的问题。“不需要”并不是农村金融需求的真实反应,恰恰表明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对需求的抑制。

(二)农村金融需求能力不足的成因分析

从信贷的可得性来看,中国农村的经济主体存在着抵押品不足、农业收入不稳定、投资支出与消费性支出难以区分,居住的分散性等特点,作为贷款资金的需求者,他们缺乏显示自己信用程度的衡量标准和衡量手段,因而陷入了偿还能力不足导致不能获得贷款,不能获得贷款导致无法提高收入,无法提高收入又导致偿还能力不足,如此循环往复的“贫困陷阱”。

1. 农户金融需求能力不足的成因分析。具体可归结为以下方面:(1)农户收入低且受制于农业产业弱质性及高风险带来的收入波动,没有能力偿还贷款;(2)农户符合贷款担保条件的抵押物缺乏,现有的农村集体土地仍不能顺利实现流转,自有房屋价值低且变现能力差;(3)银行给出的贷款利率加入了贷款隐含的风险溢价往往过高,超出了农户可预期的生产投资收益;(4)贷款周期与农业生产周期间存在不匹配,表现为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周期性与贷款的回收周期不协调,农户存在还款压力。

2. 农村企业金融需求能力不足的成因分析。“融资难”主要发生在中小企业而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表现尤为明显,由于缺少抵押品及担保、贷款成本高、完整而健全的农村市场信用征信体系尚未建立加上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的机构被撤并及农村信用社作用的发挥能力不强往往很难贷到款。

二、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成因分析

一方面,农业的弱质性及高风险造成了对它的供给不足。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强、受自然资源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严重,从而增加了融资的风险,因此金融机构提高了放贷门槛导致了其“融资难”。

另一方面,农户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经营规模小对贷款额度需求不大且缺乏担保和抵押品,这就决定了现有正规金融机构给农户融资的交易费用相对较高,金融中介规模经济的优势被农户居住的地理分散性所耗费,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同时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及缺乏也导致了金融供给的不足。

另外,农民收入总体水平低且波动性大,农村收入季节性变动给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带来了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同时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还存在运营风险及其他非系统性风险,这些成为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各类主体金融供给的瓶颈。

三、导致农村金融需求不足的金融供给因素分析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农村金融需求不足的种种表现均与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相互耦合,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其金融需求,表现为:

(一)农村金融供给运行机制导致需求不足

1. 农村资金的“离农倾向”。数据及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农民在1979-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的资金净收入流出量高达10 334亿元; 在农村层面,在1978-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的农村资金净流出量为613 112亿元④。一方面,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入,国有正式金融机构日益商业化,收缩了农村市场业务,而把资金流向收益相对较高和稳定的城市;另一方面,由于乡镇基层监管乏力以及银监会方面对封闭资金的监管关系还未理顺,资金流失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资金外流无疑将影响当地金融机构授信可用资金规模,进而导致金融供给能力的不足,也进一步强化了“贷款难”的心理预期。

2. “惜贷”导致资金运用效率低。据调查,农民从信用社得到的贷款一般不到其总借款额的20%。一些传统农业大县竟然有20%左右的村是“零贷款村”。⑤金融经济市场化的加剧量化,使信贷投资犹如股市淘金,风险流行。于是,不少农信社“惜贷”,导致盈余增长低速、微量,阻碍了发展壮大进程。可见,放贷有风险,惜贷更危险。⑥在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进行中,农村各类主体需要发展资金,由于金融供给(主要是信贷机构“惜贷”)的原因未能得到满足,资金运用效率低,金融体系分配资源的功能未能得以很好体现。

(二)农村金融安排对农村金融经济发展的抑制导致需求不足

1. 政策性银行没有发挥好对农业投入的对口支援作用。虽然农业发展银行是中国惟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但一直没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与作用。一是业务单一,功能缺位明显。二是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融资成本高,市场化筹资能力差,很难为农业农村经济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多元化、低成本、大金额、长期性资金。三是目前仍有部分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分散在其他银行,不利于农业政策性资金的统筹与运用,降低了其效率和效益。

2. 农信社贷款的用途、额度与农民的实际需求间存在结构性矛盾。农村信用社由于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历史包袱重、资产质量差、服务手段落后等因素制约,无法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应有作用。农信社的农户贷款方式、条件与农村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差距,农户的资金需求量大,农信社融资力量小。农信社对不同的贷款主体实施不同的贷款配给标准。在授信过程中,农户收入是一个重要的指标,这使得高收入农户可以获得较多的贷款数量,而对于低收入农户,如果可以从信用社获得贷款,其贷款的数额往往较低,仅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数额。所以,对于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只能帮助他们维持生计,难以帮助他们走向富裕。

3. 中国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供给的诱导机制缺乏带来的需求不足。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供给的诱导机制缺乏,欠缺对金融需求主体能力的培育及提升。现存于农村的金融机构多受制于国家及政府政策,金融供给的提供有很大的被动性。金融机构商业化及相互趋同的发展思路导致中国农村金融服务缺位,使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

4. 民间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抑制。盛行于民间的“地下钱庄”、“轮会”、“抬会”等民间机构及组织从法律层面上不难判断其违法性,但在金融经济发展落后的广大农村,在众多农户、农村企业“贷款难”的背景下,市场需求、农村正规金融体系活力的缺乏和实力不足,趋利性以及独特的交易、契约机制和信息不对称为“非正规金融”的体制外生存提供了合理性。与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具有借款额度和期限灵活、手续简便、成本低、不需要抵押担保等优势。相当数量的农户和农村微型企业的资金需求无法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得到满足,民间借贷已成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一个重要渠道(张雪春,2008)⑦。农村每年有高达51.3%的借贷来源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其中向亲友邻居借贷的农户占46.9%,其他多种形式占4.4%。

农村资金的外流及正规金融资金运行的低效率使农村各类主体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同时非正规金融机构、民间组织充当了农村各类主体资金供给的重要角色,但使他们的融资成本大大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5. 正式金融安排及国家对于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压制影响了农村的可贷资金总量。农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财政的全面有效的支持,政府就不得不通过金融安排来弥补农业的财政投入缺口,而为了保证这种金融安排的可行性,政府就必然对资金的价格、数量和获得价格作出限定,而不是像完全竞争市场中那样依靠价格调节供求。这样,农村非农业经济部门就被划分到了“体制外”,合理的金融需求就得不到正式金融安排应有的扶持,甚至会因为“破坏资金供求局面,增加农村金融风险”的原因遭到打压。这样,蓬勃发展的农村非农经济就只能借助于非正式金融安排来获取昂贵的资金。

(三)农村金融供给体制导致需求不足

金融供求与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经济发达程度决定了金融需求程度及发展水平,中国农村金融供给处于一种低水平的均衡或供求严重失衡的状态。农村经济的欠发达与低水平决定了其金融需求与供给的低水平,而这大多肇始于现存的中国金融供给体制且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农村金融市场严重分割。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严重的市场分割现象,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的市场分割、生产性借贷和消费性借贷的市场分割以及正式金融主体间自然垄断形成的市场分割。主要表现为:正式金融主体之间自然垄断形成的市场分割等⑧。由于非正式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上与正式金融并存,所以中国农村金融市场表现出形态低级,市场分割程度高;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主体和竞争机制等⑨二元金融结构(即官方金融与民间金融并存)的特征。

2. 农村金融改革不够深入,货币政策对农村金融市场供给偏紧。受旧有的大工业战略思维影响,农村经济及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农村资金不足、投资需求过旺将是长期现象,紧缩性货币政策不是短期的权宜之计,而是农村经济紧运行环境对货币政策的内在要求。

3. 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的风险。农村金融企业经营具有高风险性,在发展的初期,农村金融机构还未成为真正的符合现代企业特征的金融企业,还要承受计划经济体制风险、市场经济体制风险、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摩擦的系统风险以及运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其经营行为有明显的政策性特征。在没有抵押且农业产业自身弱质性、高风险存在的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安全性仍是值得高度关注的。截至2008年底,按五级分类,全国农村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为5 435亿元。其中,不良余额在300亿元以上的包括河北、河南、山东、广东、山西、四川和湖南等7个省(区),合计3 499亿元。上例或许不能完全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但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四、启示

通过对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发展的考察可以发现,它的每次变迁均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而非自下而上的诱发性政府行为,更不是农村经济主体自主。而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则使农村金融组织的产权关系更加模糊不清。农村金融供求均衡的实现或由低水平的均衡达致更高水平的均衡需要在政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配合下诱发一场深刻的制度变迁。

注释:

①罗剑朝,等:《中国农地金融制度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版。

②张雪春:《正确考量农村金融需求的“覆盖率”和“满足率》,《中国金融》,2008年第2期。

③刘玲玲,等:《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④宋宏谋:《国农村金融区域发展程度实证分析》,《金融研究》,2009年第6期。

⑤谢小蓉:《探析农信社的惜贷现象》,《上海改革》,2004年第7期。

⑥刘仁明:《农信社信贷营销:放贷有风险 惜贷更危险》,《合作金融周报》,2007-07-06,(3)。

⑦张雪春:《正确考量农村金融需求的“覆盖率”和“满足率》,《中国金融》,2008年第2期。

⑧张杰:《中国金融成长的经济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

⑨周天芸:《中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研究》(岭南经济学术文库),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参考文献:

[1]罗剑朝,等.中国农地金融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2]林广明,谭庆华.金融资源论:对金融功能观与金融机构观的综合研究[J].金融论坛,2004,(6).

[3]张雪春.正确考量农村金融需求的“覆盖率”和“满足率[J].中国金融,2008,(2).

[4]宋宏谋.中国农村金融区域发展程度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9,(6).

[5]张杰.中国金融成长的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6]刘敏楼,宗颖.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工业成长――基于省际产业层面的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5).

[7]周天芸.中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研究(岭南经济学术文库)[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

[8]张健.农村金融供给多元化与金融需求[J].农村金融研究,2004,(4).

[9]刘玲玲,等.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Analysis on the Imbalance Reasons of China's Rural Financial Market

Hu Dongyan

(School of Economy and Trade, 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anchang 330045, China)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征范文5

本文从中国农村金融系统改革现状出发,分析了农村金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农村金融改革的路径:农村金融改革要适应需求主体的地域性和层次性特征;合理界定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边界;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样化和农村金融事业的协调发展;整合县域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并将其培育成一个多元化的金融市场。

【关键词】

系统论;农村金融系统;农村金融改革

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将农村金融置于宏观经济背景,从经济系统论角度展开的研究还不多见。有鉴于此,笔者从系统论的视角出发,将农村金融改革置于国家整体宏观经济系统和农村经济系统之中,对农村金融改革问题展开讨论,进而提出农村金融改革的整体思路。 

二、农村金融是一个系统

宏观经济可以看作一个系统,农村经济可以看作是宏观经济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而农村金融可以看作是农村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宏观经济系统的二级子系统)。

1、农村金融是两个子系统的交集

在宏观经济系统中,农村金融处于农村经济子系统与金融子系统的交集之中。

2、农村金融本身是一个独立的系统 

农村金融系统,按照不同的层次划分,包括宏观层次的金融监管系统、中观层次的金融机构系统以及微观层次的金融需求主体系统,其中,宏观层次的金融监管系统和中观层次的金融机构系统构成农村金融的供给系统,金融机构系统是农村金融系统的主体。

三、农村金融系统特性及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现状

1、农村金融系统特性 

(1)农村金融系统的整体性与相关性。整体性是农村金融系统的首要特征,要充分注意农村金融系统各组成部分或各层次的协调和连接。同时,农村金融系统中的各部分的特性和行为具有相关性。这种相关性确定了农村金融系统的性质和形态。

(2)农村金融系统的环境适应性与动态性。各种环境要素的变化,都会引起农村金融系统特性的改变。为了保持和恢复农村金融系统原有特性,农村金融系统必须具有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为此,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农村金融系统,随着环境的变化,需要在变化了的新的环境下找到新的均衡,具有动态性。 

2、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现状 

(1)农村金融改革缺乏整体构想,农村金融改革的整体推进性被忽视。 就现有的农村金融系统而言,首先由于在整体性上存在结构与功能的不对称,其次由于各组成“部件集”之间的相关性没有得到协调,因此导致农村金融系统的功能无法很好的发挥。 

(2)农村金融改革与城市金融改革严重的脱节。 经济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展开的,然而金融改革首先在城市进行,这就必然造成农村金融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脱节。农村金融改革落后于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供给不能适应需求的变化。 

(3)改革的推动者和行为主体的行为没有协调。监管者和金融机构之间缺乏协调机制,金融机构本身创新的动力和创新的主动精神缺乏。现有农村金融监管力量,往往出现职责上的分工问题,或者造成监管漏洞,监管不到位,或者监管过度。 

(4)农村金融供给和需求之间不协调,农村金融改革与环境的适应性被忽视。 农村金融产业具有较强的扩散效应(图3-1),并通过这些效应对农村经济各构成要素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进而由此形成了农村金融产业发展与农村发展的关联性。

就现阶段的中国农村政策金融的功能设定而言,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功能设定具有同质性,而实际上,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政策金融需求是不一致的。

3、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缺陷

(1)农户作为最基本的生产单元,造成了农村金融供需间的不平衡。其一,中国农户数量巨大。其二,中国农户平均经营规模微小。其三,中国经济的区域特征十分明显。这些使中国农村金融问题表现出资金运行流程更复杂,绩效更不容易显现,缺陷更容易放大,是实现制度创新的任务更艰巨的根本原因。

(2)政策性银行难以承担农村政策性金融的重任。应当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狭窄,业务功能单—地退化成“粮食银行”,政策性金融功能明显不足。

(3)国有商业金融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功能趋于弱化。近几年,国有商业金融机构大收缩了在农村的金融业务,致使大部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单一化、农村金融市场垄断化趋势日益明显。基层金融机构网点不足造成农村资金严重外流。

(4)农村信用社改革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相对于农户的信贷需求而言,这几年农村信用社的供需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这主要表现在四方面:农村信用社运行仍然享受政府的隐形担保;所谓民主管理形同虚设;服务内容、方式和手段不适应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出于自身财务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农村信用社商业化倾向严重。

四、中国农村金融系统改革的路径选择

进行农村金融系统的改革与研究,应该从系统的整体性、相关性、环境适应性以及动态性等特征来展开。这就要求将农村金融监管机制、供给机制、需求机制等联系起来放入一个大系统中进行分析和综合研究。

1、农村金融改革要适应需求主体的地域性和层次性特征

在经济欠发达的西部边远地区,应选择“供给领先”模式发展这些地区的农村金融。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走“需求追随”模式发展道路。而在中部农产品主产区,需要从区域发展的比较优势出发,有选择地发展多层次的农村金融组织机构,以满足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多层次的资金需求。

2、合理界定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边界

我们要合理界定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边界,将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划归农业发展银行,包括其承担的农业开发性贷款等政策性较强的贷款,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将其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综合型政策性银行。

3、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样化和农村金融事业的协调发展

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应该探索建立多元化金融组织机构网络。此外,包括农村信托公司、投资咨询公司、企业财务与家庭理财公司等不同的金融或非金融组织和团体都应得到适度的发展。

4、整合县域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并将其培育成一个多元化的金融市场

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可以实行股份制改造,逐步向农村商业银行方向过渡。中西部地区可以继续发展和完善信用合作制,在吸收新增民间资本充实资本金的情况下,向规范化信用合作社或农村合作银行的方向发展,或实行股份合作制。

(1)加快培育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培育各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创新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要逐步放松利率管制。要特别注意研究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问题,促进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合法化。推动农村资金拆借市场的发育,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提供便利。鼓励金融创新、产品创新。

(2)给农村大量存在的非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

非正规金融在扩大农村生产经营资金、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提高资本效率,尤其是在促进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对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作用也很明显。

【作者简介】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征范文6

关键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2-0010-04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建立现代金融制度、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作出了战略部署,将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但由于金融供给制度设计、农村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原因,农村金融供给与“三农”金融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以金融领域的突破带动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成为当前的迫切任务。

一、新形势下农村经济金融供求的主要矛盾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的结构性变化,农村金融需求随之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一是金融需求量不断增大。随着特色农业、现代农业、农村企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农村小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资金需求总量不断扩张。二是金融需求多样化。从金融分业需求看,既需要银行业金融服务,也需要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服务;从银行服务需求看,服务内容从过去单一的存贷款业务转向存贷、结算、理财、咨询等业务。三是金融需求多层次化。与城乡二元化差异一样,农村内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也较为突出,金融需求存在明显的经济主体和地区差异。不同收入水平农户、不同发展阶段的农村企业和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地区,对金融服务具有不同层次的需求。四是金融需求的周期延长。随着特色种养殖业的发展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及营销等产业链的延伸,资金需求周期相应延长。

经济决定金融,农村金融必须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近年来,农村金融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多层次、多元化、竞争性、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在逐步建立,但是由于农村金融体制不完善、机制不顺畅、历史包袱沉重、管理不善、科技落后、金融创新滞后等诸多因素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还难以满足“三农”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一是农村信贷供给量严重不足,难以满足“三农”旺盛的信贷资金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其中信贷投入占有很大比重。虽然我国基本形成了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内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因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充分、回报率低,在市场机制牵引下金融机构“脱农化”倾向依然明显。商业性信贷支农功能萎缩;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不完全,支农面窄;邮政储蓄银行支农功能有限,且从农村抽走大量资金;农村信用社长期承担支农业务,却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偿,加之自身规模小、资产质量低、信贷风险管理薄弱等,资金投放能力难以满足农村信贷需求。据调查,在山东省农村金融市场,经营型农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难”问题普遍存在;温饱型农户的经营转型很难得到信贷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农村金融机构缺乏介入意愿。二是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结构不匹配。目前农村经济结构明显趋于多元化和多层次化,农村的产业结构已非单一的第一产业,第二、第三产业有了较大发展,各产业内部生产结构也日益多元化。经济结构的多层次性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供给的多层次性、多样性。然而,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单一,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发展不协调,金融产品、工具少,功能不完善,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多样化、多层次化的金融需求。三是期限不匹配。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的发展不断改变着农业生产的周期,果树、大棚蔬菜生产、水产养殖等特色种养殖项目以及农业机械投资等回收期往往需要2―3年甚至更长时间,而传统农村信贷仍延续“春放秋收”或贷款一般不跨年度的传统做法,农户贷款以短期或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中长期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比重过小,不能根据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难以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四是农村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缺失。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薄弱,缺乏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和专业人员,审计、会计、担保抵押、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供给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以担保服务为例,担保机构的介入能有效提高“三农”贷款能力,缓解农民“贷款难”和农村金融机构“难贷款”问题。然而,农村担保机构发展滞后,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在农业经济充分发展之前,国家扶持固然是新农村建设资金主要的来源渠道,但是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同样十分重要,这也是金融业应当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既事关农村金融机构,又与“三农”紧密相连。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权衡,处理好影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一些主要关系。

(一)关于农村金融涵义及城乡金融一体化问题

国外并无“农村金融”这个独立的概念,农村金融是中国“二元经济”的产物。正是由于城乡分离的社会经济体制的存在,从而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把城市和农村看成两个截然不同的体系,由此衍生出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两个对应的概念。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制约,中国农村金融呈现出“二元金融”特殊性:城市中庞大的金融体系与农村弱小的金融体系相对立,农村金融剩余向城市和非农部门单向流动与农村金融短缺并存。关于农村金融的内涵,人们有不同的解释,传统观点主要从金融活动的范围来界定,将发生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活动统称为农村金融。这一以区域属性为特征的界定方式,与现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脱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认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加速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统筹城乡发展,首先必须统筹金融市场,构建面向城乡金融市场的和谐的农村金融制度,实现城乡金融一体化。新形势下认识和理解农村金融,除了从金融活动的范围来认识外,更要立足于金融活动涵盖的内容、金融活动服务的对象、金融活动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来分析。要按照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把握农村金融的内涵和外延,将农村金融理解为城乡互动、服务“三农”发展的金融体系,构建“大农村金融”的概念,并据以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村金融功能,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尽快改变农村金融落后的格局,实现城乡金融和谐发展。

(二)农村金融商业化运作问题

对农村金融市场上金融机构能否及是否应当商业化运作问题,一直有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大部分农户和农村企业缺少有效担保手段,还款能力弱,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差,在市场经济规律下形成的“添花不送炭”理念支配下,金融机构面对经营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的农村金融需求,往往会“弃农而去”。另有人认为,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经济效益将不断提高,资金需求规模将不断扩大,金融有效需求将不断增加,将为农村金融商业化运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农村金融商业化运作不仅可能,而且可以大有作为。近年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在扎根农村、服务“三农”中,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同样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农村金融有利可图,是农村金融机构商业化运作的关键所在。农民、农村企业“担保难”、“贷款难”和银行业机构“难贷款”的深层次原因是农村经济落后问题。农村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更深层讲就是农业经济本身的商业可持续。只有壮大农村经济,提高农村经济质量和综合竞争力,增强农村产业利润对金融投资的吸引力,培育农村金融有效需求,农村金融商业化才会得以正常运作。鉴于现阶段我国“三农”的弱质性,农村金融机构要实现商业可持续,还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持。资金的趋利性与农业投资周期长、风险高、回报低的现实矛盾,决定了在没有足够扶持和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信贷资金是不会背离市场规律、轻易投放到农村领域的。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过去那种一提金融支持“三农”,就不计成本核算、不顾风险,一味提供贷款、一味低利率的想法和做法,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要让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就要实行商业化运作,使农村金融机构坚持利率覆盖风险、成本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当然,农村金融机构又要履行起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效益观、经营观、发展观,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向“三农”提供多层次、多方面的优质金融服务,让利于民,降低农村金融成本,有效支持“三农”发展。

(三)农村金融市场适度竞争问题

2007年以前的农村金融市场,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国有商业银行撤离,农村信用社在大部分农村地区是一枝独秀。农村金融市场缺少竞争主体,导致农村金融效率低下。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方向,在于建立和发展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多种形式、分工合理的竞争性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在市场规则下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功能交叉和适度竞争,不仅有利于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而且有利于新的农村金融制度的产生和演进,有利于推动现有金融机构完善机制,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在农村金融市场引入竞争过程中,要把握好竞争的程度。垄断导致效率低下,过度竞争也会丧失效率,而且会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在整个农村经济中,市场化程度低,货币经济所占比重仍然偏小,自给自足的非货币经济仍占较大比重,导致流通领域中货币资金循环周转时间较长,信用创造功能弱,农村金融市场容量还有限。如果不顾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盲目乱上金融机构和扩大金融服务供给,势必会造成过度竞争,使本来脆弱的农村金融再大伤元气,结果使建立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努力付诸东流。

(四)政府在农村金融中的功能定位问题

斯考尔斯(Sikorski)认为,在经济发展中实行完全的金融自由化政策只会导致经济的剧烈波动,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因此市场应受政府的管制。他提出,发展中国家应该采用一个市场和政策干预的最佳组合,要在明确经济走向的基础上,运用金融工具形成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上世纪90年代先后发生的拉美和东南亚的金融危机,以及当前的美国金融海啸,都清楚地表明金融市场存在广泛的市场失灵现象,需要有政府的有效干预。我国政府在农村金融中具体有四大功能,即制度、管制、转移性支付功能、服务功能。政府在农村金融中的功能定位十分重要,恰如其分的政府作为是农村金融改革成功的关键。政府多走一步或是少走一步,都影响农村金融改革的效果。改革开放中农村金融发生的很多问题,都与政府功能定位不准有关。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盛衰史告诉我们,政府绝不能越过底线去干涉农村金融市场的具体业务,必须尊重市场主体的独立性。政府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中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着重完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大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扶持力度,增加养老、医疗、教育保障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以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民将更多资源用于增加投资创造条件,夯实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加快农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城乡合理流动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培育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等。

三、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着力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转变经营机制,强化基础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努力构建适合新农村建设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农业发展银行商业化转型,扩大贷款对象,拓宽业务范围,在完善粮棉油收购融资的同时,积极开办农业综合开发等中长期贷款,发挥政策性金融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和诱导。农业银行应明确“面向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充分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农村中竞争性强的企业建设和发展,提高对重点龙头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支持外贸和新兴产业中的农村商业企业,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发挥商业金融支农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坚持服务“大三农”的方向,继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实现组织模式升级、产权改革到位。进一步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取消不符合市场原则的歧视政策,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壮大实力,发挥好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要以建立邮政储蓄银行为契机,在搞好存单小额质押贷款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支农新途径,努力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切实发挥邮政储蓄机构的支农作用。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限制,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引导和督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向农村,立足地方实际,在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控制水平的基础上,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努力为“三农”发展提供低成本、便捷、实惠的金融服务。给予民间金融合法地位,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二)积极培育市场竞争主体,提高金融效率

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是不断提高农村金融配置社会资源效率的必然途径。应采取“存量改革,增量突破”的战略,挖掘原有农村金融资源潜力,积极培育新的农村金融力量,塑造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一方面,放开搞活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打破市场壁垒,放开行政控制和地域限制,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跨区域设立机构和经营业务,或走联合、兼并、参股、控股的路子;另一方面,实行“放水养鱼”政策,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鼓励国内外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产权关系明晰化、组织形式多样化的基础上,培育新的市场主体。目前,要稳步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发挥它们的“鲇鱼效应”,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三)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提供有效金融支持

以农村金融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延伸金融服务链条,逐步满足“三农”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围绕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再造贷款流程,创新信贷产品。开发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户联保贷款、大联保体贷款、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或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贷款、房产抵押贷款、订单农业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存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股权担保贷款、贴现、汇票承兑、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多种信贷品种。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农村消费信贷,积极探索农村住房、汽车、助学贷款新模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适时引入和营销保险、、租赁、保管、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各类成熟的城市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创新贷款管理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贷款利率,拓宽信贷领域,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期限。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手段和技术,积极开办支农金融超市,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投融资咨询等全方位、多功能、一条龙服务。

(四)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分散机制,增强金融支农后劲

农业保险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对降低农业信贷风险具有重要作用。应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按照“政府政策扶持、公司商业运作”的模式,积极发展以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为主要功能的多种类型的农业保险机构,不断增加农业保险产品险种,扩大农业保险险种覆盖面,向农民提供基本的农业保险服务。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建立农业再保险机构和农业巨灾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和分散风险的作用。培育多种类型的担保机构,构建以商业性担保为主,互和政策性担保机构相互补充、平等竞争、有序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各级政府设立农业担保基金,为农户、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用担保,解决农村担保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