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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经营制度范文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现状
农村土地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和条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广大农民最基本的权利。近些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大大增加,主要类型包括承包合同履行纠纷、承包合同效力纠纷和侵占土地使用权纠纷。其中以第一类纠纷居多,主要表现在违法收回已经发给农户的承包地;利用职权变更解除承包合同;随意提高承包费;强制收回农民承包地进行土地流转;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
这些纠纷多发生在村委会、村小组等集体经济组织与自然人之间,且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和规律性,农民春播或秋种的时候以及村委会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更换的时候较易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坚持采用传统的土地承包方式,没有合同依据或不按照合同及时履行;另一方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侵害承包户的利益。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特殊性,需要寻求更为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特点分析
在农村,受到传统意识的影响,许多农民不希望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协商、调解及仲裁成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主流。从20世纪90年代,全国各地就开始尝试用仲裁方式解决此类纠纷,直至201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正式实施。该法对仲裁机构的设置、仲裁程序、仲裁裁决效力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并基本确立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该制度与商事仲裁制度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相比,存在很大差异,具有显著特点:
无须仲裁协议,具有行政性与法定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同于商事纠纷仲裁,而是类似于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一定的行政性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都无须争议双方作出仲裁的约定,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通过仲裁方式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即使选择了仲裁,也不会排除法院的管辖,任何一方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再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而正是因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无须仲裁协议,使得这类纠纷的仲裁具有了很强的行政性和法定性,具体体现在:
对于可仲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范围需要法律进行严格限定。《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第二条第二款运用不完全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可提交仲裁的纠纷范围,明确提及的有四大类,即:一是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相关的纠纷;二是因农村土地流转发生的纠纷;三是因承包地收回、调整而发生的纠纷;四是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侵权发生的纠纷;同时,还对可调整的纠纷范围作了“其他”类的概括性规定,条件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就需要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时,对纠纷性质进行严格的甄别审查,将不具有可仲裁性的纠纷排除在外。此外该法第二条第三款还作出了直接的排除性规定,将因征收集体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排除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之外,建议这一类纠纷通过其他的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对于仲裁委员会的选定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符合管辖的要求。商事仲裁中,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争议双方根据协议履行的情况自由选定,而《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第二十一条提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于此类纠纷以土地为标的物,土地属于一种不动产,故由土地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符合法律的一般规定,也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对于仲裁中第三人的法律地位等需要法律予以确认。商事仲裁中,仲裁为双方合意,其效力不及于第三人。而《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作出了类似于诉讼中第三人的规定,允许“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通过自行申请或通过仲裁委员会依职权通知的方式参加仲裁。这不仅确立了其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同时确立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仲裁裁决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依政府指导,组成人员多样,具有广泛性与代表性。我国商事仲裁机构的设立一般不像法院那样受到行政区域的限制,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在法律上也只规定其受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不受政府干预。无需按照管辖层层设立,也不强行设立,主要是根据农村的实际需要,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宗旨在于解决实际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而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上,凸显了广泛性,由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这里还尤其强调了农民代表和专业人员在组成人员中的比例,即不得少于二分之一。这种规定能充分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公正公平性和专业性,使其能真正反应农民心声,维护农民权利。
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具有公示性。商事仲裁之所以被越来越多的商事纠纷主体选中作为其解决纠纷的方式,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商事仲裁采用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方式,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商事主体的秘密,有利于今后的商事交往。而《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公开开庭审理,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当事人约定不公开审理。这主要是因为公开的开庭审理可以为此类案件的预防起到警示和公示的作用,农民也可以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鉴于这种开庭的公开性,在开庭的地点的选择上也有一定的灵活性,既可以在“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或者村进行,也可以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当事人如果要求在乡(镇)或者村开庭的,就“应当”将地点选择在该乡(镇)或者村。因为此类仲裁的“因地制宜”,贴近生活,其更容易被农民所接受,解决纠纷效果显著。
坚持调解与仲裁相结合原则,具有可操作性。在这一点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类似于劳动争议仲裁,都将“调解”与“仲裁”一齐入律,比较重视在解决此类纠纷过程中调解与仲裁互相协调,共同作用。《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不仅在第二章中对“调解”进行了专门规定,还强调了仲裁庭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应当”进行调解,即调解为仲裁中的必经程序,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及时作出仲裁裁决。这种相结合的模式,很多时候不会影响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具有可操作性,更容易促成纠纷的最终解决。
仲裁裁决依据法律和国家政策,具有可执行性。此类仲裁裁决的作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尊重事实,遵循法律。在土地承包经营方面,由于国家政策给予了极大的扶持与引导,所以有时“国家政策”也会成为裁决的依据。此外,当事人如果不服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的,裁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期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通过法院实现仲裁裁决的约束力,最终促成纠纷的真正解决。
不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具有便民性。《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此类仲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这与劳动争议仲裁一样,由于其带有典型的行政色彩,一般都不收费,由财政预算对仲裁工作提供保障。这种做法是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极大地节省了解决纠纷的财力和物力,具有很强的便民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完善对策
结合农村实际来看,发挥仲裁制度的特殊性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具有一定优势,但该制度仍需不断完善。首先,细化相关法律规定。如第十三条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委员会中应有农民代表组成,体现了广泛性,但仲裁毕竟是为了解决纠纷,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究竟“农民代表”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如何进行培训需要进一步明确;同时该条中将“农民代表”与“专业人员”人数一起界定为不少于二分之一,如何真正确保农民代表数量仍需斟酌;其次,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相关政府部门需要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指导规范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如制定统一合同文本、统一进行土地承包确权、规范土地流转流程、进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筛选等,一方面从源头上避免此类纠纷发生,另一方面在纠纷发生时会积极推进仲裁制度的实施;最后,提高农民法律意识。通过适当形式的法律宣传,为广大农民“赋能”,引导农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律程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实现农村的和谐稳定。
酒店经营制度范文2
1.酒店文化提高客人的满意度。
现代酒店文化树立了以客人为关注中心的理念,酒店在提供有形的和无形的服务,满足客人的需求的同时,关注客人的意见和建议,推出个性化、细微化和亲情化的服务,让客人入住酒店找到享受、快乐、尊重和理解,提高了客人的满意度。
2.酒店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
酒店行业是人员流失率高的行业,服务型人才的缺乏是困绕酒店发展的问题。只有优秀的酒店文化能够统一员工的思想和行为,让员工找到归属感和责任感,约束员工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起到文化留人的作用。
二、酒店文化包含的内容
1.物质文化。
物质文化就是酒店通常所说的硬件。酒店物质文化通常通过酒店的建筑环境,内部装修,设施设备,员工服饰,客房产品,餐饮产品和广告宣传等物质现象为表现和载体,物质文化是酒店文化的物质基础。
2.行为文化。
指酒店员工在服务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活动文化。包括经营管理、经营活动、礼节礼貌、典礼礼仪、文娱活动、教育培训等行为现象,决定了服务质量的规范和标准。
3.制度文化。
制度文化是得到广大员工认同并自觉遵守的领导体制、组织机构、经营模式、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能够约束酒店和员工行为规范,是企业文化的支柱和桥梁。
4.理念文化。
理念文化是酒店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文化观念和精神成果,是酒店文化的核心部份,是酒店意识形态的总和,是其它文化的结晶和升华。
三、酒店文化核心价值观及文化用语
酒店文化反映酒店实际和未来的发展,必须经过反复提炼和不断完善,能够为广大员工遵循认同的价值观,切忌不可照搬照抄。酒店文化要做到酒店、客人与员工三者利益的统一,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统一。总结十多年的酒店工作经验,我认为酒店应该确立以人为本,关注宾客的人性化理念,树立酒店与客人共赢的价值观,建立感恩包容和用心做事的核心价值观。酒店文化用语体现了酒店文化的价值观,对酒店文化起到了宣传作用,我将具有酒店业共性的管理、经营和服务文化用语总结如下:
1.酒店管理文化用语。
管理思想:用制度管酒店,用文化管员工,用服务管客人。管理原则:细节、细节还是细节,检查,检查,还是检查。管理要求:客人满意的服务,酒店满意的管理,员工满意的效益。
2.酒店经营文化用语。
经营理念:满足顾客需求、创造酒店效益、实现员工价值。经营思想:以服务争市场,以市场争品牌,以品牌创效益。经营方针: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经营效益化。
3.酒店服务文化用语。
服务理念:个性化、细微化和亲情化。服务宗旨:真情服务、用心做事。服务准则:热情、细致、高效、安全。
四、如何推行酒店文化
1.酒店领导身体力行。
酒店领导是企业文化的缔造者、发动者和推行者,酒店文化主要是通过企业家和管理人员的行为影响表现出来的。“其身正,不令而行”,领导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企业文化才能传承和发展。酒店文化渗透在酒店的管理、经营和服务过程中,通过标语、案例、手册、简报、文化活动、演讲、典型榜样等载体体现,需要专门的部门不断进行挖掘、推广和拓展。
2.良好的培训体系和内部晋升机制。
员工对企业文化由认知到认同到自觉践行,有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从不习惯到习惯的过程。宣传和培训是贯输酒店文化的重要方式,美国的“希尔顿酒店集团”、上海的“锦江酒店集团”,都有自己的培训学校,企业文化的培训是其中的主要内容。酒店要建立内部晋升机制和激励机制,对于表现出色的员工和团队,与晋升、奖励挂钩。
3.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质检网络。
酒店文化通店规店纪、服务标准、操作规程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才能保障贯彻和执行。员工不会做你要求做的事,只会做你检查的事。文化定对了,制度也有了,但没有实施和监督,也不能固化成习惯和传统,只有形成质检网络,才能保障制度执行,才会形成文化氛围。
4.树立学习的典型和榜样。
任何行业都有榜样,酒店业不需要员工有突出的业绩,但敬业爱岗、忠于酒店、真情服务、用心做事的员工才是酒店文化的真正推手。那些在平凡的岗位上将客人当成自己的家人,用真情服务让客人满意、感动和惊喜的员工,演绎了酒店文化的真谛,是广大员工学习的榜样。
5.丰富的员工业余文化生活。
“没有满意的员工就没有满意的顾客”,员工的满足感与客人的满意度是成正比的。酒店要关心员工的生活,处处为员工提供方便,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可口的员工餐,温暖的员工浴室,舒适的员工宿舍、激情的文娱活动等,都是酒店文化不可或缺的部份。
五、结语
酒店经营制度范文3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大家好!
很感谢公司提供这样一个机会,让我有机会能在此展示自己的才能,我今天竞聘的职位是:______酒店财务经理。
我是2002年7月在我们___集团快速发展的时候成为其中一员的。在这三年多来的工作中,我深深的被___集团特有的企业文化所吸引,被董事长的个人魅力所吸引!虽然有过困惑、迷惘、失望,但是更多的是快乐、欢笑,我更为我是___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感到自豪!
酒店财务经理一职,对我来说是一个崭新的挑战,对于未来我诚惶诚恐,但我庆幸的是: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很感谢酒店丁平总经理及酒店各位同仁,尤其是酒店前任财务总监晏虹及财务部的全体同仁们,正是他们的辛勤劳动和付出,使我对未来的挑战充满信心!
由于集团公司的人事调整,我于2005年11月酒店财务负责人至今。在这半年来,酒店财务经理的工作,就我的理解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核算酒的各项经营情况,确保酒店资产的安全,并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根据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酒店实际,制定适合酒店内部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3、根据酒店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对酒店面对的未来事项做出正确的预测和参与决策,并参与到酒店的各项经营管理,使酒店的财富达到最大化。
4、员工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建立一支有朝气、有战斗力的团队。
5、对人力资源和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6、酒店外部和内部的沟通、协调工作。
7、筹集酒店发展所需的资金。
8、通过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使企业获利。
9、正确核算酒店各项经营情况,为酒店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现阶段,酒店领导层开动脑筋,集思广益,采取了各项行之有效的工作,如强化内部管理,对各部门的“物耗、低耗、办公费”等制定了定额,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改变了营销策略等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仍存在不足:
1、酒店的营业收入,尤其是活动中心和餐饮的经营情况不佳,酒店大厅的利用率不高,活动中心经营情况不佳,这些都严重影响了酒店的经济效益,对员工的积极性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2、酒店的各项内部管理工作还有待加强,尤其是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
3、员工培训力量不足,员工业务水平欠缺,且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够,缺少“酒店是我家,我爱我家”的信念。
4、酒店员工流动比例过大,造成员工队伍不稳定,既影响了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也对酒店经营有一定影响。
5、酒店原有客户流失较多,营销力量不足。
6、酒店应收账款中,与集团公司有业务关系的政府部门所欠消费款过高。
7、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还不完善,还没做到科学化、程序化、标准化。
针对酒店现阶段存在的各项问题和不足之处,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核算和反映酒店的经营情况,确保酒店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根据集团公司的各项制度,结合实际,制定适合酒店连锁发展的各项财务制度,进行流程再造,对酒店的财务及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做到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
3、加强自身能力的学习,虚心向酒店同行以及各位同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酒店经营管理能力,提高自身的经济知识素养、法律知识素养以及科技知识素养,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汲取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真正成为酒店和部门的经营管理的行家理手。
4、加强对集团公司企业文化的学习,深入贯彻集团公司“以人为本,以诚待人”的企业文化;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人的价值管理能力,不仅要善于发现人才和利用人才,更要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5、关心、爱护、培养、教育员工,使员工与酒店一起成长,让每一位员工都有归属感、成就感,真正让员工建立起“酒店是我家,我爱我家”的信念和主人翁意识。加强团队建设,培养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良好团队。
6、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酒店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酒店领导层做好各项工作,提高执行力,保证酒店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酒店经营制度范文4
一、引言
21世纪以来,酒店特许经营模式已经发展成为最具有活力、最受国际酒店集团欢迎的商业经营模式。酒店特许经营是指酒店集团有偿向被特许酒店转让自己的酒店商标品牌、先进的技术、成熟的管理经验、员工培训标准以及酒店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等等一些具有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被特许酒店在产权、管理权和财务独立的基础上向酒店集团支付一定的转让费用的一种商业经营模式。
二、长春华美达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现状
(一)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优势变化
1、打开客源市场,客房的入住率提高
长春华美达是坐落在东北的第一家华美达大酒店,相比于改建前的长春夏威夷大酒店,酒店凭借温德姆酒店集团品牌提升了自己酒店品牌的知名度,使酒店的客源市场立足长春,辐射东北,遍及全中国和全世界。现在长春华美达的客人不仅来自国内各省,还有来自美、日、韩、英、法、泰以及海峡彼岸的港澳台的中、高档层次的客人。酒店每年的客房入住率明显提升,在每年6-9月的酒店入住旺季时期,酒店的月平均入住率可达到84%。这些都是加入温德姆酒店集团之后,酒店的客源市场和客房入住率发生的显著变化。
2、引进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服务标准
特许经营模式有利于被特许酒店节省了开发技术和积累经验的时间和成本,也降低了经营的风险。酒店只需要给酒店集团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直接引用他们的技术和经验。在长春华美达酒店客房,酒店借助温德姆酒店集团的高速卫星网络设有高速互联网接驳,多语言卫星节目,长途电话设施等等。客房的床垫是由唯一“ICA” (国际脊椎神经科学学会)认证的美国KING KOIL床垫,1880根弹簧构成“品”字型独特设计,有着非常好的的脊椎保健功能。不仅在客房,酒店按照温德姆酒店集团的标准建造了高端商务会所、健身中心和SPA会所等,力求让客人的商务之行无比便捷和舒适。
3、采用统一房价,提高了利润收入
改建之后的长春华美达,酒店不论是在内部员工的接待服务质量,还是在酒店外部基础设施装修设计和科技化上都按照温德姆酒店集团的标准有了很大的改观,放假随之提高。酒店现在房型上拥有商务房(888元/晚)、观景房(1388元/晚)、会所房(1588元/晚)、商务套房(2388元/晚)和行政套房(2588元/晚)五种房型,每种房型都是采用温德姆酒店集团的统一定价。酒店每晚房价的提高实际上给酒店带来了利润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对酒店知名度也是一种提高。
(二)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后酒店存在的问题
1、酒店依然采用原有的管理制度,造成管理混乱
长春华美达在引入温德姆酒店集团的管理之后,酒店管理制度上没有实质性的改变。管理制度呆板机械,没有体现温德姆的人性化管理文化,存在着“总经理瞎作为,部门经理不能作为”问题。比如酒店请假制度规定员工请假按1:2的比例扣钱,一些有急事请假的员工不得不扣除双倍的工资;酒店员工没有年终奖,与全国其他同一品牌的酒店相比,酒店员工的福利待遇比较低;总经理没有给员工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和晋升机制,员工积极性遭到严重打击,使员工感觉不到一丝的温暖。
2、酒店的客源市场不足,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
长春华美达自采用了温德姆的酒店品牌之后,相对于之前的夏威夷大酒店来说,酒店的客源市场更加广阔,客房入住率都有了显著地提高。然而面对长春市以及全东北乃至全国酒店市场的激烈竞争,酒店仍然无法赢得中高档层次的客人。长春本地四星级以上的大酒店有10家以上,再加上如家、七天、速8等一些经济型酒店对长春酒店业市场客源的分流,最后居住在长春华美达大酒店的客人大大减少。能够居住在长春华美达的顾客都是一些商务客人,会议客人和零散游客。相比之下,来自全国各地的中高层次的客人还是愿意选择同在长春的香格里拉大酒店或者名门大酒店居住,低层次的客人就愿意选择一些性价比高的经济型酒店。这使得长春华美达在市场竞争中明显的处于劣势。
3、温德姆酒店集团的企业文化没有得到重视和彰显
华美达(RAMADA)一词是西班牙语“一个遮风避雨的场所”的意思。长春华美达一直宣扬“aim”文化理念,坚持着给入住客人提供一个遮风避雨的场所,以真诚的服务给入住客人带来一种享受和满足。这与温德姆酒店集团坚持的提供标准服务,尊重每一个客人,要有道德、责任感等企业文化是相符合的。然而,酒店并没有真正的把温德姆酒店集团的企业文化贯彻到底。比如,在员工培训体制上,酒店仅仅对新员工进行几个小时的培训和考核,没有采用温德姆酒店集团的培训标准对新员工进行长期的深入的企业文化培训,导致对酒店的企业文化没有充分的理解和认知,服务客人时没有体现酒店集团的服务文化。
三、国际酒店集团在中国特许经营的发展策略
结合上述对长春华美达的现状分析,对国际酒店集团在中国特许经营提出有针对性的发展策略。
(一)选择理想的加盟者,制定严格的加盟标准和条件
特许经营模式能够使酒店集团借助加盟者所提供的充足资金和各种资源以最低的成本在短时间内达到迅速扩张集团规模的目的。然而,国际酒店集团在中国选择加盟酒店的时候,不能一味的为了拓展而不注意对加盟标准的制定和加盟者的选择,以免出现像长春华美达管理者混乱的问题而影响酒店的经营状况。对于国际酒店集团而言,最好的加盟者应该具备以下条件:拥有一定的社会背景;拥有充足的资金和其他资源;加盟者要讲究诚信、勤劳工作、服从命令;加盟伙伴还必须熟悉基本的特许经营常识,对市场敏感,对所在行业的情况也有一定的了解。这样的加盟者才是酒店集团合作的首选目标。
(二)对酒店市场进行深入调查,准确定位目标市场
国际酒店集团在中国选择特许经营酒店目标,就必须对被特许酒店的市场范围、大小、特点、层次等都有深入的调查了解。这样才有利于酒店集团对被特许酒店的市场情况有所了解然后进行定位,同时也为酒店制定未来的发展战略提供一些数据上支持。酒店的客源市场即客人是酒店的灵魂,是酒店的生产力,没有市场就没有利润可言。如果国际酒店集团对酒店客源市场调查不足,酒店目标市场定位就会不准。华美达酒店品牌进驻长春的时候没有对国内酒店业市场的具体情况和长春酒店业市场的周边市场环境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导致长春华美达现在的客源市场并不乐观。
(三)选择合适的酒店店址 ,赢得更多的顾客
酒店店址的选择对于酒店的经营至关重要。酒店的店址不同,交通的便利程度、所辐射市场的大小、距离商业中心和交通站点的距离以及周围竞争酒店数量都会有所不同。因此国际酒店集团在中国特许经营进行店址选择时,不仅要结合酒店现在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的战略,还要顾及商业中心的位置和消费者群的范围以及周围竞争酒店数量的多少,以避免因为选址不当造成的客源稀少,最终倒闭。长春华美达的选址就非常的完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酒店位于长春市中心繁华地带,距离重庆路、桂林路和红旗街三大商业中心非常的近,距离火车站也只需20分钟,距离长春龙嘉机场只需40分钟。
(四)了解中国特许经营的法律环境,合法经营
自从1982年,北京建国饭店开业并引入了香港半岛管理集团,中国酒店业就开始走上了酒店特许经营的道路。虽然特许经营模式在国外历史悠久,然而在中国起步晚,发展快,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各项法律制度逐渐完善的大环境下,中国关于特许经营的专门法律仍然处在逐渐完善的阶段。于是有些企业投机取巧为了迅速扩大规模和获得市场份额不惜不切实际的冒风险进行特许经营,在全国各地开展自己的分店。在中国名噪一时的亚细亚、红高粱和爆烤鸭都是在不完善的特许经营法律环境下逐渐走向灭亡的典型企业。因此国际酒店集团在中国进行特许经营一定要注意中国现在特许经营的法律环境,以合法的手段展开特许经营,以免使整个酒店集团陷入经营危机。
(五)了解中国的实际经营环境,采取本土化战略
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他们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环境以及消费者的消费心理都会有所不同。国际酒店集团要想在中国特许经营就应该了解中国的具体国情,采取本土化战略。所谓土化战略就是指国际酒店集团在中国特许经营的酒店产品和服务的生产、销售、人才和管理等都要融入到中国的具体实际环境中,运用中国本地的管理者来进行管理。相对于外来的国际酒店集团的管理,本土化的管理者对于酒店所在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都有熟悉的了解,并且会有自己的关系网络。本土化战略不仅能够节省国际酒店集团向中国派遣管理和工作人员以及跨国经营酒店的高昂费用,而且还会减少酒店集团与中国本地各方面的冲突,对于酒店的正常经营有利,同时也解决了一部分中国本地的就业紧张状况。
四、结语
酒店经营制度范文5
一、受托管理型
(一)定义
是指酒店的建设开发由酒店所有权人完成后,酒店所有权人委托酒店管理方植入其酒店品牌管理,包括酒店的装修、经营以及管理,一般涉及两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酒店开业前的技术咨询,第二阶段则是酒店开业后的经营管理,酒店所有权人在第一阶段支付咨询费,第二阶段一般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一般包括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二)特点分析
1、酒店所有权人和酒店管理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关系;
2、酒店所有权人享有酒店的所有权、收益权和经营监督权,一般仅关注酒店的
经营业绩,不轻易干涉酒店管理方的管理经营,需要按阶段或者按年度支付酒店管理方费用;
3、酒店管理方按阶段或者年度收取费用,酒店管理方享有酒店的经营管理权,
财务上会受到酒店所有权人的一定监控;酒店管理方按照自身的品牌管理理念、酒店管理系统、品牌标准对酒店进行全权管理,对于酒店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服务人员有权进行
推荐、委派或者培训。酒店的无形资产包括酒店的商标、管理模式以及酒店系统的所有权均归酒店管理方所有。
(三)各阶段分析
1、第一阶段酒店开业前的技术咨询
酒店开业前的技术咨询,酒店所有权人与管理方一般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技术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项目的市场、财务及设计的可行性报告、酒店的各设计阶段、建造施工阶段、精装修阶段的技术支持服务。
技术咨询的合同内容一般是按照不同的服务阶段的服务内容进行罗列式约定,条款方面重点关注的是各阶段服务的事项、收费的方式及进度、知识产权的
归属、责任的区分,由于本质上属于委托管理合同,因而有期限的约定,一般是以签订合同支付合同相应的价款,如第一笔进度款之后开始自酒店装修竣工验收为止。
2、第二阶段酒店开业后的经营管理
酒店开业后,管理方正式对酒店进行运营管理,酒店所有权人与管理方一般签订酒店经营的全权委托合同,全权委托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酒店所有权人和管理方的权利义务约定、酒店范围的确定、管理费收取的计算、劳动人事的管理、酒店资产的管理和更新改造、财务预算、服务商标的归属等。
(四)涉及可能签署的合同类型
该经营模式由于酒店的土建方面已由酒店所有权人完成,所以,签署的合同主要是涉及从管理方介入酒店的装修以及品牌的植入等方面的类型,主要有:
1、酒店技术咨询与顾问服务合同;
2、招标合同;
3、造价咨询合同;
4、监理合同;
5、装修总包合同;
6、装修分包合同;
7、样板房施工合同;
8、机电供货合同;
9、弱电供货合同;
10、弱电施工合同;
11、后勤区域装修合同;
12、灯光设计合同;
13、其他合同。
二、自我经营型
自我经营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酒店管理方关联的企业包括同属一个集团的地产开发公司或者其下属的地产开发子公司投资开发完酒店项目后,由酒店管理
方进行前期的技术咨询以及后期的全权委托管理;这种实际上类似于受托管理型;另一种则是酒店管理方本身具有房
地产开发资质,由酒店管理方自行开发并自行管理。下面分析后一种情形的酒店经营模式。
(一)、涉及的各阶段分析
该模式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即土地前期开发阶段、施工建设阶段(土建及装修阶段)以及酒店项目运营阶段,各阶段涉及的法律服务如下:
A.土地前期开发期间法律服务
在此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有:
1、就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实物抵押融资等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办理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
3、协助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开发方案;
4、参与起草和完善联建、参建或合资合作合同文件,选择合适的投资形式和保险方式,进行建设项目转让和产权交易,起草、审核建设工程项目转让、收购合同;
5、对投资方的企业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6、对融资过程所涉及的公司决议文件、会议记录文件等起草、修订、监督提供法律服务。
B.施工建设期间法律服务
在该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编制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提供招标文件的法律咨询;
2、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或审查建设工程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设备、材料采购、代建项目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合同等合同文本和相关补充文件,审查相关单位的专业资质,参与或合同谈判;
4、协助工程施工中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议事规程;
5、为酒店管理方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完善项目治理结构,帮助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统计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6、起草、审查工程造价合同,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因工程结算而产生的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争议价款的工程造价审核、鉴定以及诉讼、仲裁工作;
7、围绕工程项目,协助酒店管理方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协调处理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为事故处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酒店管理方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立联系;开展工程质量的评定、鉴定及诉讼、仲裁工作;
8、参与文明与安全施工管理,协助建立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参与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9、协助酒店管理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10、参与、协助工程结算工作,协助委托人协调工程结算纠纷;
11、因项目缓建、停建,逾期交工,设计变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索赔等发生纠纷的协调处理;
12、协助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纠纷、招投标纠纷、工程款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分包及转包纠纷、造价审计纠纷、相邻纠纷而引发的仲裁及各类诉讼法律服务;
13、参与建设工程中召开的各方的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效及时的提出解决方案;
14、其他。
C.酒店运营阶段
该阶段涉及的法律服务,主要是酒店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培训制度、涉诉风险防控制度、诉讼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完善等。
(二)、涉及合同类型
该模式下,酒店管理方的身份具有双重性,即酒店所有权人与酒店管理方,该模式下涉及的合同由于包括酒店的土建部
分,因此涉及的合同类型较受托管理型稍微多了一些,主要有:
1、工程招标合同;
2、工程施工总包合同;
3、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4、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5、工程施工造价咨询合同;
6、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7、装修工程招标合同;
8、装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9、装修工程总包合同;
10、装修工程分包合同;
11、样板房施工合同;
12、机电供货合同;
13、弱电供货合同;
14、弱电施工合同;
15、后勤区域装修合同;
16、灯光设计合同;
17、其他。
三、租赁经营型
(一)、定义
租赁经营型是指酒店已建成,酒店所有权人将该酒店租赁给管理方由管理方进行自我经营,管理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酒店所有权人租金的模式,其具体还可以细分为单纯的租赁经营模式、产权租赁经营模式以及合作租赁经营模式。
(二)、特点分析
1、酒店所有权人与管理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租赁法律关系,其约定主要适用法律、法规有关租赁的相关规定;
2、酒店所有权人获得的收益是租金,且租金有可能递增;而管理方拥有完全的自主权,财务上不受酒店所有权人的监控,但如果是合作租赁模式的,则有关酒店前期
财务投入方面尚会受到酒店所有权人的监控;
3、酒店有可能因为租赁后发生重新装修,这期间的成本投入可能要高于受托管理型以及自我经营性的模式;
(三)、涉及的合同类型
由于该模式下,通常是土建部分已经完成,涉及较多的是酒店的二次装修,因为合同类型基本跟受托经营性较为相似,大体如下:
1、租赁合同;
2、装修工程招标合同;
3、装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4、装修工程总包合同;
5、装修工程分包合同;
6、样板房施工合同;
7、机电供货合同;
8、弱电供货合同;
9、弱电施工合同;
10、后勤区域装修合同;
酒店经营制度范文6
(一)酒店应为游客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
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因为异地获取信息存在的不对称性。在信息的获取方面,通常存在一定的不便之处。并在结束一天的旅程之后,通常会感到实际旅游体验并没有达到计划的要求,还与当地的供给能力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酒店应为游客提供相应的旅游信息,可通过旅游宣传册、旅游咨询台的设置,尽量为游客提供详尽的旅游信息,可有效的为游客节省时间和金钱,并且对于酒店良好服务形象的确立也具有较大的帮助。
(二)酒店应为游客提供相应的文化服务
新旅游形式的发展和社会文化存在较大的联系,在旅游过程中均渗透着浓郁的文化气息,结合社会文化的思考,游客能够具有更为深刻的旅游体验。因此,游客在欣赏壮丽风景和多样人文情怀之后,需独自品味其中的深刻含义。酒店作为旅游的的基础设置之一,应将这种体验延续,使得游客能够享受到系统的文化体验。为此,酒店在提升硬件服务质量的同时,还应注重软服务质量的挖掘和提升。目前,已有多家酒店在客房放置相应的文化书籍,方便游客借阅,对于提升游客对酒店的忠诚度具有重要的价值。
二、实现旅游酒店人性化管理的路径选择
(一)注重以员工为中心的管理理念的确立
酒店获取客源的关键便是高效、优质的服务,员工作为服务的主体,应注重对其科学管理方式的应用,在此基础上提升酒店的服务质量。在管理的过程中,需注重员工的选拔和任用,结合激励机制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提升和改进,确保酒店的服务理念和服务价值能够得到较好的实行。酒店均要求员工以礼待客、以微笑待客,作为酒店的管理者,也应以微笑对待员工,通过微笑,以及对员工日常生活的关心,拉近和员工之间的距离,进而在上下级之间形成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并将其应用到酒店各层级的工作管理当中,进而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促使游客能够潜移默化中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通过领导对员工的满意,达到顾客对酒店服务质量的满意。同时,员工作为酒店发展的根本,酒店的管理者应从规章制度、经营决策等方面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结合教育培训和民主管理方式的应用,为员工创造更多学习的机会,并深入到员工当中,了解员工的想法,采用其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策略,并在不违背酒店管理的基础上,增加员工对于酒店的存在感和归属感,保证酒店的服务能够得到保障。
(二)促进人性化服务内容的建设
由于不同游客对于酒店的服务会有不同的要求,但酒店不可能系悉数的满足不同游客的不同需求。为此,酒店可开设个性化的服务项目,以尽可能的满足游客的需求。在具体的操作中,应将旅游活动作为出发点,进而为住宿的游客提供相应的旅游路线、休闲放松等信息供给,设立专门的部门进行该方面的服务,通过专业人员的设计操作,为不同的游客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针对于不同的游客要求,为其制定个性化的旅游方案,为酒店的服务增添特色,并为其服务增值,进而促进人性化经营理念在酒店中得到最大化的体现,提升酒游客对酒店的满意度。人们的消费水平、理念和层次会随着经济发展而有所改变,因此目前人们更加重视食品的安全与健康。上世纪国外已有不少先进国家在旅游酒店管理中实施绿色管理,虽然我国酒店绿色管理起步较晚,但是目前绿色酒店数量正呈现不断增多的趋势,和时展潮流相适应,并且与国际酒店保持交流,对此,可为酒店吸收更多绿色消费者,帮助酒店树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加核心竞争力,从而在严峻的市场竞争中赢取更多市场。
(三)促进酒店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科学、合理的酒店管理制度是确保各种经营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在完善的制度之下,才能够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酒店的管理应体现出人性化因素的应用,但同时也应认识到人性化的管理并不是绝对的自由,可以超越规章制度。人性化的管理应是在科学、规范规程制度和管理措施的基础之上,实现更高层次的管理目标。在传统的酒店管理当中,大多采用管制和施加压力的手段,而人性化管理方式的应用,要求员工和管理者能够将规章制度内化,进而形成自身的行为准则。让员工在完成自身工作职责的同时,了解自身所能够享有的权利,并将酒店文化真正的应用到工作当中,进而让员工在执行酒店规章制度的同时,能够切实体会到能够享有的利益,进而转变被动的管理方式。另外,规章制度仅能够作为酒店管理的一般原则。因此,在制定具体的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应适当的加入活化的因素,并且结合自身的经营的现状和发展需求,以及酒店当中各岗位的要求、特点,员工的个性化特征和基本的素质情况等,确保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能够为员工所遵守,在此基础上可适当的选用员工合理的对策建议,实现制度化和个性化的统一的,确保其合理性和科学性。
(四)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进而加强员工的凝聚力
酒店良好管理状态的外在表现是员工的自愿合作,进而促进团队协作能力的提升。因此,酒店企业文化的建设成为激发员工创造力和提升员工凝聚力的最佳形式,通过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等逐渐的打造酒店自身特有的企业文化,促使酒店员工能够自觉的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并认可其价值取向。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注重员工潜能的挖掘,并结合内部选拔任用的方式,提升员工对酒店所具有的向心力。物质文化方面的建设,可结合网络、酒店标识等方面的应用,将企业服务和经营的理念渗透到其中,逐渐的发展和深化,进而形成酒店固有的企业文化,并在和谐的工作氛围当中,体现出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
(五)贯彻“以人为本”原则
从定义上理解,人文关怀精神主要指以人为本,从多个角度关系顾客,优质的社会服务是人文关怀开展的前提。服务可以划分为公益于经营两种,人文关怀的实施需要以公益为基础,并且在市场机制提供的帮助下适当开展经营,通过两种服务的相互结合来扩大酒店服务范围与增加服务质量,方便绿色管理在旅游酒店的开展。因此,酒店需要从根本上更改其经营理念,充分尊重顾客,使人文关怀涉及每个环节。酒店贯彻“以人为本”原则重点在于开展人为中心管理,尤其是个性化服务的开展,使职工面临更大的挑战,职工不仅保持耐心和细心,同时还需要反应快速,如此才能够满足顾客需要。为此,酒店应定期培训职工,不断提高其技能与理念,并且授予其适当权力,对突发事件做出处理,为酒店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