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营商环境建设意义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营商环境建设意义范文1
一、“一站式”办结,解决项目审批满城转问题
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要求,加强县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推进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现了行政许可科全部进驻,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到位,消除了“两头办理、体外循环”的现象。
一是审批窗口全入驻,加强组织机构保障。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合理调整行政服务中心布局,为行政许可科整建制进驻提供了条件。对不适宜作为综合窗口进驻的部门调整了进驻方式,新成立了县行政服务中心交警大队分中心和农机局分中心。目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共进驻行政审批部门41个,“一口”收费部门1个,部门集中率达到100%,实现了窗口受理、前后(台)协调、联合预审、并联审批和一站办结,有效避免了项目方办理审批事项满城跑的问题。截至5月底,全县共办理建设审批项目17个,其中,工业建设项目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6个,公益类项目6个。
二是“加减法”双管齐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沂源县积极在审批上做“减法”,打造环节最少、路径最短、要件最精、收费最低、自由裁量权最小的行政审批流程,简政放权以来,精简取消审批事项89项,审批数量由263项精简为81大项,减幅达到69%。同时,还积极做好服务的“加法”,完善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领办代办等服务手段,形成了更加规范、科学、便捷的办事流程。
三是充分授权到位,不断提升审批效率。为确保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落到实处,41个审批主管部门均签订了授权责任书,严格对行政许可科授权到位,由行政许可科科长全权办理审批事项。同时,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等部门将审批涉及勘探、勘察工作人员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新进驻24人,并配置了相应车辆设备、检测工具,实现了全部行政审批环节在行政许可科办理,进一步建立规范透明审批运行机制,大幅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2016年行政审批综合效率预计再提升15%以上。
二、“一口式” 收费,解决了项目审批收费有暗渠的问题
建设项目收费分散在多个部门,收费项目多、手续复杂,有的部门收费标准不规范、不公开,形成了“灰色空间”,有的部门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下,等等。沂源县从着力解决这些问题出发,探索实行“一口式”收费,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有效地解决了建设项目收费过程中的“中梗阻”问题。
一是规范收费平台。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建设项目“一口”收费服务窗口,涉及建设项目审批、收费的4个部门、9项收费事项全部进驻,实现了集中办公、统一收费。在充分调研、大量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开发了建设项目专用系统收费软件,在对建设单位申请材料初审的基础上,实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与收费审批同步进行,及时将建设项目相关数据和资料信息通过收费软件和网络传递到住建、人防、水保等服务窗口,依据相关收费标准集中核算,系统自动生成《建设项目集中收费核算表》,逐一明确出各项收费明细,有效杜绝了多收、少收问题,减少了权力寻租空间,规范了收费行为。
二是创新收费管理模式。在全市率先创建行政服务中心收费财政直收模式,由县财政局、非税局负责收费票据管理,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收费统一编码,全部实行“票款分离”,缴入代收银行;由建设项目“一口”收费服务窗口,负责对建设项目收费的征收与监督。具体工作中,窗口充分发挥协调职能作用,主动与缴费人以及各收费窗口衔接,避免了缴费人多头跑、跑多趟问题。对需要现场确认的,建设项目“一口”收费服务窗口及相关主管部门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对缴款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实地查勘,确定缴费金额,向缴费人提供缴费明细,全面提升了服务效能。
三是明确收费流程职责。各部门窗口人员只负责按规定核算并确定本部门收费额度,收费窗口负责审核并统一代开各部门收费票据,对涉及各部门的收费实行“一口”打包收费、办结即时分割、统一发放证照,形成了窗口职责明确、职能分开、相互监督的“阳光化”收费模式。县纪委、监察局对建设项目审批、收费事项,工作人员进驻及收费、办事效率等实行严格监督,对“先费后证”以及“体外循环”,擅自减、免、缓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了建设项目“一口”收费廉政、高效运行。
四是提升审批收费效率。积极推广应用POS刷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适宜的电子化缴款方式,为缴费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缴费通道,有力提高了建设项目“一口”收费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目前,建设项目“一口”收费综合服务窗口已与中国农业银行等4家银行合作,安装了POS机、开通了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让缴费人省却了部门和银行之间来回跑的麻烦。
三、“一条龙”服务,解决了项目审批往返跑的问题
审批部门及窗口牢固树立服务为第一职能的理念,找准“管理就是服务”的工作坐标,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申报、预审、办理、查询、结果反馈和监督问效等“一条龙”服务,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型窗口。
一是特事特办,为重大项目扫除障碍。对重大、重要项目,实行“保姆”式服务。建立县级领导包项目责任制,从项目可研报告、备案、环评、规划选址等环节进行“一对一”、“一站式”、“一条龙”全程优质服务,审批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所有审批手续,并组织专人跟进,打造项目推进“绿色通道”。截至6月份,全县70个工业重点项目已开工53个,开工率达75.72%,完成投资38.83亿元。
二是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构建审批“高速通道”。为进一步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时限,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创优建设领域服务环境,沂源县成立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高标准配备了联合审批视频会议室,为建设项目提供“一站式”打包服务。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按照一次提报、超前服务、模拟审批、事后补办的原则,能即办的即办,能容缺办理的容缺办理,最大限度节约企业时间成本,提高了审批效率。截至6月份,累计对2个建设项目实施了视频远程联动审批,涉及投资金额3.5亿元。
营商环境建设意义范文2
信息化时代的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基层工商所应该有何作为?滚滚潮流,不进则退。
一、基层工商所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性
1、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市场的调控决策,必须依赖对市场信息精确、规范地了解和掌握,才能科学地制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的职能部门,责无旁贷地应承担收集整理市场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这一神圣职责。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处在市场监管执法第一线,是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从信息渠道的角度来看,也就是说处在“源头”的位置。由此可见,基层工商所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中,意义和作用十分重大。
2、科学的决策,则要从上到下的贯彻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主要任务,基层工商所此时则是“总装车间”的角色,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只有通过这里才能得到体现。经济学有一所谓的“木桶理论”,木桶盛水容量的多少并不取决构造木桶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恰恰相反。
二、基层工商所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进程中的现状
1、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在知识更新,提高自身素质这一方面,还远远跟不上信息化时展要求。
2、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过程必将是管理模式改革的过程,既然是改革,将牵动利益格局的改变。传统的监管模式、思维的历史惯性以及利益关系的牵制,其反作用力仍十分巨大。
3、历史原因和地理环境造成的经济落后、偏远地区,严重的缺乏人才、缺乏经费、缺乏“优惠政策”。
4、缺乏信息化建设的人文环境。信息化不是简单地为“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有人误认为购买计算机、研制或推广软件和建数据库是信息化的全部内容。确实,信息化离不开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但是这些仅仅是信息化基础建设的一部分。更重要地是深刻理解信息化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国民经济的发展的重大意义,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运用方法、长远目标及规章制度。
三、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与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模式的改革
监管模式的改革,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反过来说,计算机作为一种技术工具,必须得到合理的运用,才能发挥其强大的功能。就目前的现状而言,传统的监管模式甚至不能适应这种技术要求。因此,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进展如何,直接关系到监管模式改革的进程。在这里,我想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探讨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与监管模式改革的相互关系。这是一个城区工商所,今年一月使用计算机管理,(仅仅是一个单机版的收费监控软件)结合监管模式的改革,收到了如下的效果:(注①)
1、适应了转变监管模式、实行市场巡查制的要求,解决了“轻管理、重收费”的矛盾;老实讲,收费问题一直是压在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心头的大石头,收费工作占据了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工作的大量时间和工作人员的大量精力。使用监管应用软件,结合实行监管模式的改革,就目前的运行状况来看,可以说,成功地解决了这个矛盾。一是工商人员“上门收费”和经营户“上门交费”有着本质的区别。经营户到大厅交费,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法规政策所规定的交费义务,交费交的心服口服;二是力求做到定费的公平和准确,尤其着力于公平。“民不患寡,患之不匀”,避免定、收费的随意性。采取外勤巡查核定,所长把关,集体决定,然后录入计算机数据库的制度,杜绝了收人情费,尤其是用收费权与经营户做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堵塞人为造成规费流失的漏洞。“公生明,廉生威”,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群众中的威望,树立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市场巡查制的有效实施,全面了解掌握所辖范围的动态,及时合理制订对策,下大力气扫除死角。四是加强监管力度,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经营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水养鱼”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则招来了更多的经营户,增加了费源。如此下来,仅统计这个所在今年一至四月份的规费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了二十万元,增长了四十八个百分点…尤其有意义的是,对外勤巡查人员不下任何收费任务指标,而是强调在监督、管理、服务上多下功夫,收到了“重管理”,管理上层次;“轻收费”,规费收入大幅增长的良好效果。
2、解决了内部分工不匀,所谓的“工种”好坏的问题。传统的监管模式一般是根据“六管一打”的业务区分来安排设置人员分工,上级机关有多少科、股、室,工商所就设置对应的组、室和“专管员”,且不说因用工不合理造成的效率低下、人浮于事等问题,单就谈完成上级下达的收费任务,工商所一般都要分解到各组,个别的甚至分解到个人所产生的弊端。如市管、个体有收费"阵地"的就可以轻松完成,为什么?有收费任务只要简单地往经营户头上加上去就行,甚至还会滋生腐败;而注册登记、商标、广告、合同有收费也是有硬性规定定死了的;而经济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只出不进,只有打“游击”;还有些“工种”比较辛苦,有些比较轻松,大家谁都愿意分到好“工种”;还有业务交叉部分,有利大家抢,无利互相推,由此引发的矛盾牵制了所长相当大的精力,工作效率得不到提高。市场巡查监管模式实行区域巡查、路段管理,同人同岗同责,责、权、利高度透明,不给“黑箱操作”留有余地。每一个同志因为要接触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各项业务,需要互通信息,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同时又深感功力不足,自觉地充电加油,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对提高自身执法水平,提高自身素质有深切的紧迫感。
3、效率的提高增强了监管力度,加强对违法现象的查处(尤其对公用事业的部门垄断、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和环境保护等密切关系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与切身利益的违法现象的查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样做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也得到占大多数合法经营户的支持,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优良执法环境。尤其是在目前企业改制、下岗工人较多,国家需要安定团结的局面情况下,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来说,有着重要政治意义.
4、监管模式的改革,充分发挥了工商所前沿指挥所的作用。市场巡查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使指挥员(所长)能全面掌握和及时处理市场上发生的各种情况,动态的对市场进行监管。保证执法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尤其对处理紧急突发事件,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令有快速反应能力。对消除“中梗阻”,保证政令畅通有重大的意义。
5、以上各方面的变化,计算机起了什么作用呢?一是实现信息共享,工商所电子经济户口管理薄建立,使我们能快捷、方便、准确地分析、处理监管对象的信息,使我们的监管和服务更加科学、合理、合法、规范,并消除了管理的“交叉盲区”;二是应用软件的运用,有效地遏制了办证、收费的说情风,制止了办人情照、收人情费的现象,加强了廉政建设。这里举一个办公电话费控制的例子加以说明,曾几何时,为了控制办公电话费过高的现象,把办公电话拆下,锁在抽屉里;也有用铁匣子锁起来,效果都不是很好,后来,用有微电脑程序的话机,每人发一电话卡,原有的问题迎刃而解;三是办公效率的提高,例如欠费统计,由于手工操作费时费力,尤其是电脑非常轻松就能解决的分区、分段、分行业等排序功能,手工操作出来后,因变更或歇业等原因,已是时过境迁,造成规费流失。使用计算机监控后己基本解决;四是对提高人员素质有极大的促动作用,尤其对基层工商所所长会有更高的要求;五是上级领导可随时调阅数据库中的数据,便于对工商所工作的准确指导和及时纠偏。加强了对基层工商所的领导。版权所有
分析这个个案的目的在于想说明,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对于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模式的改革事关重大!这个个案虽然只是大海中的一朵小小浪花,但从一滴海水可以看到大海,可以想象,按照省局的规划,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到位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情景!展望未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效能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办事效率的提高。随着市场经济“小政府、大市场”趋势的发展,我们在工作中将越来越多地面对人员精简和任务加重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仅仅依靠热情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要从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的技术含量入手;二是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计算机是不讲人情世故的,它总是严格按照规定好的程序运行,这就给我们利用计算机程序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创造了条件;三是提高队伍素质。计算机、网络这些都是当今社会的科技精华所在,经常和这些先进的技术工具进行交流,学会利用它们更好地工作和学习,是提高我们干部知识水平、业务素质的捷径。工作职能是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如果完成得好,甚至能够超额完成,那么就会赢得政府和群众的信任,就会把更多的任务交给我们,我们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就会增加。要想不断地超额完成政府交托的任务,仅凭干劲、觉悟是不够的,还要努力掌握新技术,用科学的方法武装自己。有了现代化的办公手段,一个人就可以干以往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的工作,而且还能干得更好,这样我们才有精力去拓展职能。
特别要提到的是,计算机有这样的特性,可以把现实生活中合理的先进的管理模式写进程序,固定成一种模板,(编制成应用软件)极易推广运用。推广技术的同时也推广了先进的管理经验。
把满足监管模式改革需求,功能强大的应用软件及时推广运用。换句话说,把监管模式改革的成功典型结合现代技术进行推广运用,将对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四、基层工商所应用软件的开发与运用
1、在工商行政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运用方面,我们认为,在设计编制软件前,要充分考虑具体工作的需要,也就是说软件要在规范和合理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地贴近现实,即为,软件跟着现实走;软件编制后,具体工作则要根据软件来规范安排,则为,现实跟着软件走。在具体运用方面,-、要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工作制度(比如系统的维护、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权限的分配等);二、要有一套与软件设计的管理流程相适应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法;三、新的监管模式的实行,必将与旧有的管理模式及一部分人的惯性思维和观念相冲突。所以,应用软件投入运用本身就是一项改革,是一个以点带面、逐步实现的过程。需要逐步转变观念。更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从某种意义上说,软件的运用要比软件的编制艰巨的多。好的应用软件只有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得到合理的运用,才能真正发挥其强大的作用。
2、基层工商所软件开发人员,对工商所的工商行政管理日常业务自有切身体验,这对开发应用软件所必须做的前期工作(沟通客户需求的环节)是很大的优势。但是,也正因为身在基层,对上级关于开发应用软件有关精神和具体规定不能及时了解与掌握,对软件开发的终极目标不能很好地把握,难免是“游击队”的风格。软件的开发只能是“手工作坊”式的制作。应开拓思路,如采取课题研究之类的多种方法,会有更好的效果。
3、优化软件开发的外部环境,创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氛围。要大力培养既懂计算机技术又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方面的人才,还要有一套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
4、网络版的软件和单机版的软件的关系。毫无疑问,网络化是趋势,单机版是补充。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的,软件的研制亦是如此。网络化是目标和方向无需多说,只谈单机版的问题,因为各地还有这样那样的个案需求以及基层工商所需求变动较大等因素,单机版软件较容易提出好的解决方案。此外,还要考虑开发成本和运行成本。所以,要采取实事求是、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做好网络系统开发的同时,做好单机版软件的开发。
5、充分考虑以先进的监管模式为“模板”,开发工商行政管理应用软件。
五、结束语
营商环境建设意义范文3
一、基层工商所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性
1、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市场的调控决策,必须依赖对市场信息精确、规范地了解和掌握,才能科学地制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的职能部门,责无旁贷地应承担收集整理市场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这一神圣职责。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处在市场监管执法第一线,是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从信息渠道的角度来看,也就是说处在“源头”的位置。由此可见,基层工商所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中,意义和作用十分重大。
2、科学的决策,则要从上到下的贯彻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主要任务,基层工商所此时则是“总装车间”的角色,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只有通过这里才能得到体现。经济学有一所谓的“木桶理论”,木桶盛水容量的多少并不取决构造木桶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恰恰相反。
二、基层工商所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进程中的现状
1、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在知识更新,提高自身素质这一方面,还远远跟不上信息化时展要求。
2、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过程必将是管理模式改革的过程,既然是改革,将牵动利益格局的改变。传统的监管模式、思维的历史惯性以及利益关系的牵制,其反作用力仍十分巨大。
3、历史原因和地理环境造成的经济落后、偏远地区,严重的缺乏人才、缺乏经费、缺乏“优惠政策”。
4、缺乏信息化建设的人文环境。信息化不是简单地为“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有人误认为购买计算机、研制或推广软件和建数据库是信息化的全部内容。确实,信息化离不开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但是这些仅仅是信息化基础建设的一部分。更重要地是深刻理解信息化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国民经济的发展的重大意义,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运用方法、长远目标及规章制度。
三、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与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模式的改革
监管模式的改革,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反过来说,计算机作为一种技术工具,必须得到合理的运用,才能发挥其强大的功能。就目前的现状而言,传统的监管模式甚至不能适应这种技术要求。因此,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进展如何,直接关系到监管模式改革的进程。在这里,我想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探讨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与监管模式改革的相互关系。这是一个城区工商所,今年一月使用计算机管理,(仅仅是一个单机版的收费监控软件)结合监管模式的改革,收到了如下的效果:(注①)
1、适应了转变监管模式、实行市场巡查制的要求,解决了“轻管理、重收费”的矛盾;老实讲,收费问题一直是压在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心头的大石头,收费工作占据了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工作的大量时间和工作人员的大量精力。使用监管应用软件,结合实行监管模式的改革,就目前的运行状况来看,可以说,成功地解决了这个矛盾。一是工商人员“上门收费”和经营户“上门交费”有着本质的区别。经营户到大厅交费,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法规政策所规定的交费义务,交费交的心服口服;二是力求做到定费的公平和准确,尤其着力于公平。“民不患寡,患之不匀”,避免定、收费的随意性。采取外勤巡查核定,所长把关,集体决定,然后录入计算机数据库的制度,杜绝了收人情费,尤其是用收费权与经营户做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堵塞人为造成规费流失的漏洞。“公生明,廉生威”,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群众中的威望,树立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市场巡查制的有效实施,全面了解掌握所辖范围的动态,及时合理制订对策,下大力气扫除死角。四是加强监管力度,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经营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水养鱼”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则招来了更多的经营户,增加了费源。如此下来,仅统计这个所在今年一至四月份的规费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了二十万元,增长了四十八个百分点…尤其有意义的是,对外勤巡查人员不下任何收费任务指标,而是强调在监督、管理、服务上多下功夫,收到了“重管理”,管理上层次;“轻收费”,规费收入大幅增长的良好效果。
2、解决了内部分工不匀,所谓的“工种”好坏的问题。传统的监管模式一般是根据“六管一打”的业务区分来安排设置人员分工,上级机关有多少科、股、室,工商所就设置对应的组、室和“专管员”,且不说因用工不合理造成的效率低下、人浮于事等问题,单就谈完成上级下达的收费任务,工商所一般都要分解到各组,个别的甚至分解到个人所产生的弊端。如市管、个体有收费"阵地"的就可以轻松完成,为什么?有收费任务只要简单地往经营户头上加上去就行,甚至还会滋生腐败;而注册登记、商标、广告、合同有收费也是有硬性规定定死了的;而经济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只出不进,只有打“游击”;还有些“工种”比较辛苦,有些比较轻松,大家谁都愿意分到好“工种”;还有业务交叉部分,有利大家抢,无利互相推,由此引发的矛盾牵制了所长相当大的精力,工作效率得不到提高。市场巡查监管模式实行区域巡查、路段管理,同人同岗同责,责、权、利高度透明,不给“黑箱操作”留有余地。每一个同志因为要接触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各项业务,需要互通信息,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同时又深感功力不足,自觉地充电加油,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对提高自身执法水平,提高自身素质有深切的紧迫感。
3、效率的提高增强了监管力度,加强对违法现象的查处(尤其对公用事业的部门垄断、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和环境保护等密切关系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与切身利益的违法现象的查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样做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也得到占大多数合法经营户的支持,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优良执法环境。尤其是在目前企业改制、下岗工人较多,国家需要安定团结的局面情况下,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来说,有着重要政治意义.
4、监管模式的改革,充分发挥了工商所前沿指挥所的作用。市场巡查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使指挥员(所长)能全面掌握和及时处理市场上发生的各种情况,动态的对市场进行监管。保证执法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尤其对处理紧急突发事件,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令有快速反应能力。对消除“中梗阻”,保证政令畅通有重大的意义。
5、以上各方面的变化,计算机起了什么作用呢?一是实现信息共享,工商所电子经济户口管理薄建立,使我们能快捷、方便、准确地分析、处理监管对象的信息,使我们的监管和服务更加科学、合理、合法、规范,并消除了管理的“交叉盲区”;二是应用软件的运用,有效地遏制了办证、收费的说情风,制止了办人情照、收人情费的现象,加强了廉政建设。这里举一个办公电话费控制的例子加以说明,曾几何时,为了控制办公电话费过高的现象,把办公电话拆下,锁在抽屉里;也有用铁匣子锁起来,效果都不是很好,后来,用有微电脑程序的话机,每人发一电话卡,原有的问题迎刃而解;三是办公效率的提高,例如欠费统计,由于手工操作费时费力,尤其是电脑非常轻松就能解决的分区、分段、分行业等排序功能,手工操作出来后,因变更或歇业等原因,已是时过境迁,造成规费流失。使用计算机监控后己基本解决;四是对提高人员素质有极大的促动作用,尤其对基层工商所所长会有更高的要求;五是上级领导可随时调阅数据库中的数据,便于对工商所工作的准确指导和及时纠偏。加强了对基层工商所的领导。
分析这个个案的目的在于想说明,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对于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模式的改革事关重大!这个个案虽然只是大海中的一朵小小浪花,但从一滴海水可以看到大海,可以想象,按照省局的规划,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到位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情景!展望未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效能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办事效率的提高。随着市场经济“小政府、大市场”趋势的发展,我们在工作中将越来越多地面对人员精简和任务加重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仅仅依靠热情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要从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的技术含量入手;二是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计算机是不讲人情世故的,它总是严格按照规定好的程序运行,这就给我们利用计算机程序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创造了条件;三是提高队伍素质。计算机、网络这些都是当今社会的科技精华所在,经常和这些先进的技术工具进行交流,学会利用它们更好地工作和学习,是提高我们干部知识水平、业务素质的捷径。工作职能是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如果完成得好,甚至能够超额完成,那么就会赢得政府和群众的信任,就会把更多的任务交给我们,我们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就会增加。要想不断地超额完成政府交托的任务,仅凭干劲、觉悟是不够的,还要努力掌握新技术,用科学的方法武装自己。有了现代化的办公手段,一个人就可以干以往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的工作,而且还能干得更好,这样我们才有精力去拓展职能。
特别要提到的是,计算机有这样的特性,可以把现实生活中合理的先进的管理模式写进程序,固定成一种模板,(编制成应用软件)极易推广运用。推广技术的同时也推广了先进的管理经验。
把满足监管模式改革需求,功能强大的应用软件及时推广运用。换句话说,把监管模式改革的成功典型结合现代技术进行推广运用,将对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四、基层工商所应用软件的开发与运用
1、在工商行政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运用方面,我们认为,在设计编制软件前,要充分考虑具体工作的需要,也就是说软件要在规范和合理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地贴近现实,即为,软件跟着现实走;软件编制后,具体工作则要根据软件来规范安排,则为,现实跟着软件走。在具体运用方面,-、要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工作制度(比如系统的维护、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权限的分配等);二、要有一套与软件设计的管理流程相适应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法;三、新的监管模式的实行,必将与旧有的管理模式及一部分人的惯性思维和观念相冲突。所以,应用软件投入运用本身就是一项改革,是一个以点带面、逐步实现的过程。需要逐步转变观念。更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从某种意义上说,软件的运用要比软件的编制艰巨的多。好的应用软件只有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得到合理的运用,才能真正发挥其强大的作用。
2、基层工商所软件开发人员,对工商所的工商行政管理日常业务自有切身体验,这对开发应用软件所必须做的前期工作(沟通客户需求的环节)是很大的优势。但是,也正因为身在基层,对上级关于开发应用软件有关精神和具体规定不能及时了解与掌握,对软件开发的终极目标不能很好地把握,难免是“游击队”的风格。软件的开发只能是“手工作坊”式的制作。应开拓思路,如采取课题研究之类的多种方法,会有更好的效果。
3、优化软件开发的外部环境,创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氛围。要大力培养既懂计算机技术又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方面的人才,还要有一套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
4、网络版的软件和单机版的软件的关系。毫无疑问,网络化是趋势,单机版是补充。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的,软件的研制亦是如此。网络化是目标和方向无需多说,只谈单机版的问题,因为各地还有这样那样的个案需求以及基层工商所需求变动较大等因素,单机版软件较容易提出好的解决方案。此外,还要考虑开发成本和运行成本。所以,要采取实事求是、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做好网络系统开发的同时,做好单机版软件的开发。
5、充分考虑以先进的监管模式为“模板”,开发工商行政管理应用软件。
五、结束语
历史大潮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场长远和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把握机遇、齐心协力,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建设努力奋斗。
注①详细情况见宜春市袁州区工商局城北工商所长张炜在江西省工商局第二期全省工商所长培训班上发言稿《转变观念,勇于实践监管模式改革创我所工作新特色》
参考文献:
营商环境建设意义范文4
关键词:江苏民间投资;投资体制;激励
中图分类号:F12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6-0026-03
作者简介:祝洪娇(1976- ),女,辽宁海城人,中央党校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一、启动民间投资的重要意义
1.“休眠”民资待激活
200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居民储蓄已突破15万亿元大关。但不容回避的事实是,不断增长的民间资金大部分没有进入投资领域,相当部分的财富处于“休眠”状态。江苏省经济研究部门的专家认为,现在老百姓口袋里有了钱,多数是在股市里转圈圈,要么就是买国债、基金等,但这种投资多数囿于做“金融游戏”,很难得到多少有效的回报。于是,一方面是中小企业发展、市政建设资金“吃”不饱,另一方面是在必备消费完成之后,具备了一定投资能力的老百姓,开始考虑“钱生钱”,却不知袋里的钱往哪儿“掏”好。
2.依靠民间投资可以改变内需不足的状况
我国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在现今的经济形势下低收入者没有消费力,中等收入者谨慎消费,养老、医疗、教育的改革使他们心有隐忧,周围人的失业也让他们对未来充满危机感,他们不敢消费。高收入者该购买的已基本购买,而余下的钱,又没有好的投资项目,这样总括起来就造成了我国现阶段国内消费不足的问题。如果加大民间投资,则能增加就业,使低收入者具备一定购买力,中等收入者增强消费信心,高收入者看到活跃的消费市场,而把剩余的钱用来投资,由此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光靠国债发行既不能解决就业问题,也不足以刺激投资和消费,国家在长期大量发行国债后仍然存在内需不足的问题就是明证。就业问题的缓解只能寄希望于民间投资的增长,解决了就业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内需不足的现状。
3.启动民间投资是富民的重要举措
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第一个率先是关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富民,难点也在富民。放手发展民营经济是加快实现富民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江苏经济综合指标不少排在全国前三位,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此不太相称。主要差在江苏老百姓的经营性、资产性收入少,从经济发展中得到的实惠还不够多。没有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就没有城乡居民收入的大提高,也就难以实现全面小康,更不可能实现“两个率先”。调查表明,凡是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就强,老百姓的收入增长就快,生活富裕程度就高。常熟、吴江就是很好的例证。2003年这两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分别达13590元和1360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6215元和5904元,均列全省前茅。所以,我们必须从实现“两个率先”、加快富民进程的高度来认识启动民间投资、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意义。
二、江苏民间投资的制约因素
目前,江苏民间投资的发展势头较好,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很大,但仍受到一些障碍的制约,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思想观念障碍
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努力扩大社会投资虽然已经提出很多年,但许多人思想上仍有障碍,在有些领域这种障碍还很明显,认识上的问题仍未完全解决。“十六”大报告已明确提出:为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要求“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但在思想观念上还存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信任,表现在具体事物的处理上,对待个体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有所区别,对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有顾虑,政策执行上不敢放开,文件上没有明确说的不敢做。
中央一再提出要加快形成投资稳定增长的内在机制,要形成这样一种内在机制,必须通过社会投资的稳定持续增长来完成。政府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不能仅仅靠抓几个项目,投资增长比较快,不能说明有效机制已经形成。解决社会投资问题,不光是要解决投资总量,而是要认真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问题。塑造市场投资主体,不光要塑造国有经济投资主体,更重要的是形成和塑造民间投资主体。要提高抓社会投资的自觉性,还要做好社会投资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2.体制机制障碍
机制形成在扩大社会投资方面至关重要,目前许多政策无法落实,许多机制特别是市场化的机制还没有形成,关键是社会投资的内在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
在准入机制方面:尽管已要求凡是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限制的投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国有资本退出的领域,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的领域,加快向社会资本开放。但某些行业和地区仍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和行政性壁垒,如电厂、供水、供气、城市公交、地方铁路、公路、港口、机场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民间投资进入的步伐较慢、投资较少。
在融资机制方面: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现在对民间资本开放程度都很低,中国资本市场目前已形成股票类、贷款类、基金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六大融资方式,但是对民间资本仅仅开放了贷款融资和股票融资的渠道,远远满足不了民间资本的融资需求。
在激励机制方面:投资回报是社会投资的内在动力,但市场化较完备投资激励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包括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的收费机制、不能完全由市场回报的社会投资项目的补偿机制、公平税费机制、征地补偿
机制等。
3.投资环境障碍
主要包括投资硬环境、竞争环境和服务环境等方面的障碍。
投资硬环境建设滞后。投资硬环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虽然近年来江苏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已基本消除,但是在一些县区一级的基础设施方面还不够完善,不够细致。政府有急功近利的倾向,四处开花,轻视园区规划,土地的单位产出率不高。政府对基础设施的管理方式仍以直接管理为主,市场运作机制建设滞后。
公平竞争的体制环境尚未形成。投资项目的市场化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投资还未全过程向市场开放。面向社会招商项目的政策配套还不够完善、经营性设施建设、运营、拍卖、抵押、资产重组、收费管理、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要抓紧制定,政府在规划建设用地、资源使用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要予以明确。
社会服务环境有待加强。政府有关部门主动帮助民间投资者协调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公用和外部条件的积极性还需增强。政府应当建立一个社会化性质的服务体系,做到“亲商、安商、便商、富商”。“亲商”就是和投资者交朋友;“安商”就是保证投资者在本地的投资很安全,不仅是社会治安安全,更重要是投资风险小;“便商”就是所有的手续要简化、高效、便利;“富商”就是让投资者在本地安家,在本地富裕。
三、促进江苏民间投资的对策措施
为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障碍,进一步促进江苏民间投资健康、较快、持续增长,应抓紧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完善民间投资准入机制
积极拓宽民间投资的发展领域,更大范围地开放投资市场,必须切实解决投资准入问题,在这方面总的要求是:凡是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限制的投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国有资本退出的领域,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的领域,加快向社会资本开放。
开放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经营性社会事业投资。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建立国有资本退出经营性投资领域的机制,使企业逐步成为经营性投资领域的投资和经营主体,改变多年来形成的这一领域主要由政府投资、经营的格局。打破观念和投资体制的束缚,开放电厂、供水、供气、城市公交、地方铁路、公路、港口、机场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认真清理行政性壁垒和行业、地区障碍,加快民间投资准入的步伐。
2.加快推进项目法人招标制
项目法人招标就是采用招标的方式来确定项目的投资者、建设者、经营者,由中标的法人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法人招标解决的是把项目的投资权、经营权拿出来公开招标的问题。
江苏实行项目法人招标的领域应包括:电站、输油、输气管网;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码头、航道;广播电话传输网;矿山开发;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燃气、资源回收利用设施;高校后勤服务设施、新建医院、文化、体育、科普、旅游设施;其它涉及重要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项目。
项目法人招标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针,根据项目的性质,分阶段、分步骤地有序推进。改革中先行一步的地区、部门,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操作,将改革进一步全面推开,其他地区、部门应积极试点,先从小项目做起,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应按照“增量改革、存量试点”的原则,今后新建项目都要创造条件采取法人招标的方式组织投资建设,存量资产也要加快经营权转让改革的步伐。新建经营性项目,要逐步减少政府投资,采取建设――经营――转让等方式面向国内外投资者招标;有经营收入但不足以收回成本的新建项目,要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吸引投资者合资合作建设,或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补偿。对于经营性存量资产,除国家有规定的以外,要制定时间表,在5年或长一些的时间内,全面采取转让――经营――转让、股权转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面向国内外投资者招标。
3.大胆创新民间投资的融资机制
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现在对民间资本开放程度都很低,中国资本市场目前已形成股票类、贷款类、基金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六大融资方式,但是对民间资本仅仅开放了贷款融资和股票融资的渠道,远远满足不了民间资本的融资需求。因此,必须大胆创新民间投资的融资机制。采取联合制、信托投资、合作投资、信贷融资,资本市场、直接投资等形式,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4.积极完善民间投资的激励机制
投资回报是民间投资的内在动力,应积极创造条件,围绕影响投资回报的各种要素,消除一切不合理的规定,加速建立市场化的投资激励机制。A.收费机制。收费机制是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民间投资需要完备的收费机制的保护。B.补偿机制。对有收费机制、但效益难以做到收益平衡的项目,不能完全由市场回报的民间投资项目,应建立适当的投资回报补偿机制。C.税费问题。政府应当提供一个公平的框架,使各类投资者得到同等的税费待遇,国家大的政策不能变,小的政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实际进行微调。D.土地。对目前征地基本上是贴钱的民间投资项目,政府应通过适当的税收返还来进行补偿。
5.着力创造优良的民间投资环境
(1)形成完善便捷的投资硬环境
投资硬环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虽然近年来江苏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已基本消除,但是在一些县区一级的基础设施方面还不够完善,不够细致。政府应当集中精力在投资平台建设上下功夫,不要四处开花,专心搞好工业园区、工业小区建设,搞好园区规划,优化园区环境,提高土地的单位产出率。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对基础设施的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逐步转到创造竞争条件、管理经营秩序、营造市场运作机制上来。
(2)形成公平竞争的体制环境。
一是抓投资项目的市场化改革,投资的全过程都要向市场开放,不光是建设,包括决策、建设、管理、经营都要市场化改革。二是落实同等国民待遇,不是要体现优惠政策,而是要公平、公开、公正,形成平等竞争的体制环境。民间投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待遇,要与国有投资一视同仁。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有关规定和措施,要及时予以清理。三是完善面向社会招商项目政策配套。加快制定经营性设施建设、运营、拍卖、抵押、资产重组、收费管理、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明确政府在规划、建设用地、资源使用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以利民间投资规范有序发展。
(3)建立社会化服务环境
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民间投资者协调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公用和外部条件,对民间投资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协调和指导,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政府应当建立一个社会化性质的服务体系,做到“亲商、安商、便商、富商”。
(4)创造完善的投资产业环境
结合各地的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情况,引导社会各类投资者拓展发展空间,使民间投资者不仅在制造业、商贸流通、房地产开发等完全竞争性行业,成为主要力量,在交通、能源、水利、城建、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发展领域,民间投资也逐渐进入并逐步拓展。
营商环境建设意义范文5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农地金融
土地是农民最稳定的经济来源,其合理利用程度与农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的收入水平息息相关。科学放活土地要素将引入大量优质资源,为农村金融源源不断地注入活力,有利于发展新兴农业、农场农业,实现农业转型,进而推动农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健进行。
本文首先分析农地金融在供给侧改革中的重要意义;然后重点分析我国农地金融所处的困境及其形成原因;最后提出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建设性建议。
一、农地金融在改革中的意义
(一)有效促进中国农村的新型经营主体的成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农地金融的科学稳健发展有利于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政策体系”重要思想,集中资金帮扶农业种养殖大户和家庭农场主,引导农民成立合作社,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规范合作社发展方向,促进合作社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加工经营队伍;有利于在市场竞争中探索适度经营规模,发展产业集约规模经营型、兼业经营型、专业合作经营型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发挥规模经营效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速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以国内、国际市场为导向,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因地制宜,充分合理利用资源环境,打造高效农业,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全面提高。
(二)增强农村金融活力,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资金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依托于优质的金融支持,而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必然要求。对农业种养殖大户和专业农场主来说,规模农业扩大生产需要大量的信贷资金支持。相对民间借贷,银行资金无疑是低成本资金。发展农地金融,有利于降低生产者的生产成本,提高生产积极性,主动提高产品质量,从根本上达到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目标。
高效农业可以可以通过发展“特色农业”、“一l一品”等方式起步,但决不可取得些成果便自觉高枕无忧,止步不前。必须根据当地资源环境制约和国内外市场变化,不断更新技术、引进资源,探索延伸产业链和加工链,树立长远意识,自觉追求最高效农业,使当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全面提高。农头企业要整合自身资源,做好表率,带动当地相关产业链兴起,引入金融机构资金,实现完整的产业链金融服务。
(三)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但在我国的很多地区,城镇化存在质量不高、发展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农村金融市场由于受到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村经济发展间的矛盾依然尖锐,改革的效果也与最初的预期相去甚远。现阶段,要实现农村地区市场经济繁荣、农业转型成功、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最终助力城镇化进程又快又稳推进,就必须解决农村金融的回归问题。
二、农地金融的困境及成因
(一)土地制度问题:土地产权残缺;土地抵押权不完整
土地是绝大多数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资源,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长期以来,由于土地产权制度残缺、土地征收权滥用、土地执法监察力量软弱等制度原因,土地资源利用率较低,土地问题有关矛盾不断激化。随着农地金融的重要性日渐凸显,公众的关注点也逐渐聚焦于土地制度问题上。现有的农村土地制度无法清除解释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也尚未建立起全面有效的农民补偿机制。目前,建立全面的农村社保体系难度较大,土地实际上成为了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水平的关键要素。然而,土地征收和征地补偿过低让农民失去了土地---生活的基本保障载体。这一现象是农地金融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
(二)人才结构问题:农村人才流失严重,农地金融建设缺乏符合需求的建设者
由于城乡之间存在的较大发展差距,农村人才流失问题一直较为显著。那些年身体素质较好、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青壮年为了谋求更高的工作收入、更好的生活条件、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往往会选择离开家乡,流入城市,老人和幼童就留在了农村。尽管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中其他产业的重要性也与日俱增,很多人对在农村工作发展仍抱有偏见,不愿留在农村。这两点就造成了农村地区人才流失严重,农地金融建设缺乏符合要求的建设者。
(三)农村金融环境:资金外流明显;金融监管缺位;金融支农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当前,金融业普遍存在“嫌贫爱富”现象。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多渠道吸储分流农村资金。农村金融体制基本为城市服务,农村地区鲜见今日资源流入。我国农村地区现存的较大资金缺口与农村资金投入不足及大量外流现象形成鲜明对比。农村资金外流阻碍了农村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变相增加了农民负担,使得农村消费力低下,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加,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缩小城乡差距,也诱导了非法金融交易的产生。
三、农村金融的完善措施
(一)加快放活土地要素
改革开放后,农村地区广泛实行农户承包责任制,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置。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农业人口涌入城市,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土地承包权同经营权分离成为大势所趋。
在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土地经营权,有利于创新农地产权制度,优化经营权配置,相对集中土地利用,引入资本、技术等优质生产要素;有利于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和农业企业的成长发育。这两点将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和农产品质量,提高竞争力。
(二)消除资本下乡偏见
资本深化是我国农村金融的必由道路,没有资本要素参与发展传统农村金融,其前景堪忧。对目前工商资本下乡现象不能存有偏见,要在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三个不得”的前提下,合理设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期限、面积等控制条件。对有良好经营业绩的,经过批准可以适度放大租赁规模;尊重资本流动意愿,尊重工商资本进出农业的自由;针对现有的土地流转纠纷、工商资本融资困难等问题,完善工商资本下乡服务体系,为工商资本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加大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监管,按照中央关于对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应有明确上限的控制要求,制定相关控制标准。坚决杜绝“非农化”租赁现象,加大惩处力度。第三,扩大资本进出农业领域的选择权。运用好竞争性市场调节机制这一有力工具,发挥资本的最大效用,推进城镇化进程。
(三)加强金融监管力度
由于金融行业经营对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金融业一直被视为高风险行业。国内外的金融发展史均证明,金融业的健康经营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对维护国家经济安定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农村金融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规则也不断放宽。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一个多元化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将会形成。故而,构建独立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制定完善健全的金融监管制度等工作也必须尽快提上日程。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要担负起对农村金融机构监管的主要职责,依法监管,保证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有效性;其次,监管主体应当牢记监管目标,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最大限度地鼓励金融创新,避免金融高度垄断和过度竞争,协调风险防范和增效创收;第三,金融监管主体之间要按照分业监管原则和协调性原则,明确监管内容,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加强监督管理。
在基层,应当重点做好以下监管工作:第一,加强租赁农地监管。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规范管理,按照中央关于对工商资本长租赁农户承包地的要求,设定农地租赁数量的上限,按照工商资本租地面积做好备案工作。同时,依法探索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制度。通过监督机制对租赁主体的经营能力、经营历史、土地用途等事项进行审查审核。督促各地尽快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制定市场运行规范,将经营权流转过程公开化、透明化,保障农户权益。第二,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纠纷的解决机制。在土地流转中,既要鼓励创新、健全土地流转纠纷的解决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首先要准确分析理解引起土地流转纠纷的各方面原因及其本质,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完善制度、调整政策、成立纠纷服务中心、宣讲相关法规及市场文化、借助地社会力量等角度探寻纠纷的解决机制;其次,以提升当地社会经济收益为目标,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适度创新农村土地制度,正确引导农民;第三,保持政策的一致性、连贯性,保证制度执行的权威性、强制性,使基层政府的监管达到预期效果。
(四)提高经营主体素质
农地金融困境并非仅仅只是金融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信用体系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缺乏必要的条件和基础,农民金融意识、风险意识较为淡薄,主动参与金融活动的农民更是少之又少。这一情况进一步恶化了农村金融生态,使得建立健全的农村信用体系、完善信用机制、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变得愈发困难。
营商环境建设意义范文6
论文摘要: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和运用对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观点提出了挑战,文章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分析了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公司治理理念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公司治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公司治理由于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受到关注,特别是随着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核心的公司治理实践的发展,公司治理伴随着“公司的触角”渗透到了中国社会经济领域的各个角落,公司治理以及公司治理所衍生出来的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公民、商业贿赂和企业伦理等问题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弄清公司治理与构建和谐社会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对发展与完善和谐社会理论体系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
利益相关者的理论萌芽最早起源于多德(Dodd)与伯利(Berle)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论战。但利益相关者作为一个明确的理论概念则是由斯坦福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于1963年提出的。他们认为,对一个公司来说,存在利益团体,若没有他们,公司就无法生存,这些利益团体就是所谓的利益相关者(stakerholders)。利益相关者的思想一经提出,就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和讨论,迄今为止,关于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就已近30种之多。米切尔(Mitchell,1997)归纳了其中的27种,并将之分为三类:一是最宽泛的定义,即凡是能影响企业活动或被企业活动所影响的人或团体都是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供应商、消费者、政府部门、相关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周边的社会成员等;二是稍窄的定义,即凡是与企业有直接关系的人或团体才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排除了政府部分、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社会成员等;三是最窄的定义,该定义认为只有在企业中下了“赌注”的人或团体才是利益相关者。
利益相关者逻辑下对公司治理的分析
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认为,企业是资本家的企业,因为企业的财产是由出资者投入的资本形成的,这些资本以物的形式沉淀下来,构成企业信用担保的基础,从而出资者承担了企业的剩余风险,那么理所当然的应享有企业的所有权,在经济学上就表现为股东权益最大化构成企业的终极目标。
杨瑞龙、周业安(1997)认为这种以股东权益为唯一标准的看法是基于物的财产权的认识。所谓财产权就是对所拥有的实物资产具有占有、使用、处置及收益等一系列权能,如果有产者把他们的实物财产投入到公司,那么公司财产的一切权益均属于股东。而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是由不同要素提供者组成的一个系统,股东仅仅是资本的提供者,除此之外,供应商、贷款人、顾客,特别是公司职工对企业都做出了专门化的特殊投资,他们是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企业经营对他们的影响和对股东的影响一样,因此,公司经营是为公司利益相关者创造财富服务,而不仅仅是为股东利益最大化服务。为此,就应当让利益相关者享有公司所有权并参与公司治理。
威廉姆森则认为,公司治理框架中应该给那些向公司提供了“专用性资产”的人的位置,其中也包括雇员。美国普金斯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布莱尔(MargritM。Blair)强烈主张利益相关者应进入公司治理,其观点是:公司并非简单的实物资产的集合,而是一种法律框架结构,其作用在于治理所有企业财富创造性活动中做出特殊投资的主体间的相互关系。投资并不仅限于股东,供应商、贷款人、顾客,尤其是企业雇员往往都做出了特殊的投资,这些投资的价值在极大程度上依赖与那家公司的持久的关系。认识到公司是一种治理和管理者专业化的制度安排,会促使人们关注这样一个事实,即雇员、贷款人、供应商或者其他人都可以做出专业投资,这些投资与股东们的投资一样面临完全的风险。所有在企业从事的业务活动中做出特殊投资的各方,都事先假定并期望他们能从企业内部这些资产的联合运用所创造的利润中获得相应份额的收益。波特也提出了与此类似的主张,认为应鼓励长期职工所有权,鼓励公司董事会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应该给予主要顾客、供应商、融资顾问、职工和社区代表等在董事会的发言权。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在现实中推动了公司治理理念的变化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
1990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1310法案》通过,从而使利益相关者理论成为当今企业和社会至少某一方面的主旋律。该法案指出,利益相关者享有公司治理的权利。各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所拥有的权利不同,所起的作用也不同:股东是公司的发起人,是公司治理的原始动力;企业管理者拥有公司的经营控制权,是公司治理的关键;雇员是公司的劳动力资源;债权人是公司发展的资金提供者;供应商是公司产业链中的供应链;顾客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外部依赖者;政府是公司税收政策的制订者;他们共同参与公司治理。
在中国,由于缺乏利益相关者的意识,很多公司把本应公司内部化的成本予以外化,转嫁给社会并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同时,公司内部权利制衡手段的欠缺也导致企业经营的效率低,从这个角度而言,公司不仅要追求股东的利益,而且还要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对中国企业来说,构筑一个由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共同治理机制是至关重要的。
公司利益相关者是和谐社会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是处理好社会活动主体之间以及社会活动主体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并实现他们之间关系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所覆盖的主体范围包括在一个国家生活的全体国民和其他人的社会活动主体与生态环境的总和。如果把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引入建设和谐社会的范畴,那么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处理好所有的社会活动主体及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因此,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而言,公司治理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具有较高程度的重合度,公司利益相关者是社会利益相关者的子集。
公司治理中的和谐社会建设问题
(一)公司内部利益相关者间的和谐
股东、董事、高管人员和员工作为公司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协调他们之间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公司治理的重要问题之一,这也是传统的公司治理理念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委托理论认为,随着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必须建立“股东-董事会-高管”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有效防范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和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公司的有效和谐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不仅是公司治理改善的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公司内部利益相关者和谐的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公司与员工的关系问题,公司与员工间的劳动关系问题一直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一个主要问题,员工在公司中的地位、管理层与员工的关系、员工是否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以及员工的工作环境、报酬等问题在中国越来越突出,甚至在某些情况先出现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对立。
特别是随着员工自我意识的增强,员工要求参与公司管理以及获得公司尊重的要求将日益强烈,妥善解决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实现公司治理内部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一个方面。
(二)公司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
公司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一方面需要解决好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需要解决好公司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即解决好公司的外部治理问题。公司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包括顾客、供应商、政府、社区以及生态环境等,公司与这些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已经被归结为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角度而言,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为满足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的内在要求,对职工、供应商、消费者和社区居民等所承担的一种义务或责任。哈罗德•孔茨认为,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就是要认真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其他主体的影响。最近几年兴起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的研究和实践,在使企业社会责任朝着可操作的方向前进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这方面影响较大的是SA8000,即社会责任标准。SA8000作为一个社会责任方面的认证体系,明确了社会责任规范,即明确提出了如何规范公司与顾客、供应商、环境、政府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讲,SA8000对于建设公司及其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此,引导和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公司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无论是协调公司与内部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还是协调其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关系,都属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部分。因此,当前公司治理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公司治理,本身就是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促进,公司治理自然地成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同时,在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处理公司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社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时,公司治理中的一些理念非常具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徐崇温.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M].重庆出版社,2004.
[2]李维安,王世权.利益相关者治理理论研究脉络及其进展探析[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7(4).